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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仇恨,方自在

发表时间: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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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忘记仇恨,方自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在他20多岁时被人陷害,在牢房里待了10年。后来冤案告破,他终于走出了监狱。出狱后,他开始了几年如一日地反复控诉、咒骂:“我真不幸,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竟遭受冤屈,在监狱度过本应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那样的监狱简直不是人居住的地方,狭窄得连转身都困难。唯一的小窗口里几乎看不到阳光,冬天大寒冷难忍,夏天蚊虫叮咬……真不明白,上帝为什么不惩罚那个陷害我的家伙,即使将他千刀万剐,也难解我心头之恨啊!”

75岁那年,在贫病交加中,他终于卧床不起。弥留之际,牧师来到他的床边:“可怜的孩子,去天堂之前,忏悔您在人世间的一切罪恶吧……”

牧师的话音刚落,病床上的他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我没有什么需要忏悔,我需要的是诅咒,诅咒那些施予我不幸命运的人……”

牧师问:“您因受冤屈在监狱待了多少年?离开监狱后又生活了多少年?”他恶狠狠地将数字告诉了牧师。

牧师长叹了一口气:“可怜的人,您真是世上最不幸的人,对您的不幸,我真的感到万分同情和悲痛!他人囚禁了你区区10年,而当你走出监牢本应获取永久自由的时候,您却用心底里的仇恨、抱怨、诅咒囚禁了自己整整50年!”

对仇人的报复只会使你内心超负荷。医学上认为,如果内心压力过大,长期性的高血压和心脏病就会如影随形,伴你度过痛苦的一生。因为你胸怀报复之心,所以你将因无法排泄的怨气而缺乏对理想的执着追求,事业的成功自然遥遥无期。

忘记仇恨就是快乐。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经常去揭,会添新伤。学会忘记,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如果没有忘却,人不会快乐,只会淹没在对过去的懊悔、痛苦和对未来的恐惧、忧虑与烦恼之中,人的大脑与神经会因不堪重荷而错乱,心也会被人生必经的一切坎坷咬噬着,永远没有喘息的机会;如果没有忘却,人们可能会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小摩擦而终生没有朋友、没有伴侣;如果没有忘却,那么我们除了在既没有多少记忆也不需要忘却的婴儿身上看到最天真的欢愉之外,不会再看到洋溢着幸福的脸。

忘记仇恨就是潇洒。宽厚恃人,忘记仇恨,乃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美满之道。事事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活得也累。法国19世纪的文学大师雨果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人难得在滚滚红尘中走一遭,何必自己去寻找那么多的烦恼呢?

实际上,忘记仇恨也是爱他人、爱世界的一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你千万不要拿显微镜看周围。人人都有不足,事事都有缺憾。但是瑕不掩瑜,只要我们忘记仇恨,不刻意追求完美,就会从中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从而拥有丰富而美好的真实生活。

心灵感悟:

把仇恨一直埋在心里,既浪费感情和精力,也让自己沉重而空虚。人生短暂,要做的事情很多,只要拥有包容的心,一切不快乐都会过去。因为不知道原谅别人而让自己痛苦,才是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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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自在,心安为归


有些片段却镀上了时光的琉璃,闲暇之时便慢慢的回味。而此刻所安的,不过是铺一纸素笺,沏一盏清茶,听一场晚来风雨,执笔一段浅浅的年华。

星星是天空那片海,明月是潮汐的期待。明月又被云掩盖,不过是风的偏爱。月光照亮尘世的阴霾,世界悄悄的静下来。小寒之后,泠风不减。倾城的的梅雨淅淅沥沥的落下来,万家灯火隐约,我默默地守候在窗前,数着星光,点检着过往,等候一个梦醒来了

佛家常说:随缘便是自在,心安即是归处。只是红尘绸缪的你我在芸芸之中浮沉了多年,这缘如何去随;这心如何去安;这因如何去解;这果又如何去结?

城门落叶飘零,运随四季,不曾有怨;庭前飞花泥殇,薄尘留香,不曾顾眄;隐士碧林高歌,梅妻鹤子,不曾有憾;学子寒窗数年,策马长安,执笔为欢。这缘有善有恶,有喜有忧,有累有笑,有碌有闲。

每次下雨的时候穿梭在人群之中,你就会发现有的人认为雨小不会打伞,有的人起一点风也要打伞。外出的时候我更倾向于在雨中漫步,任风拂过眉间,留下些许清寒,简简单单的就是喜欢。风和雨从来都是一起来,却谁也不知道,谁会先离开。而今于乍寒侵城的时刻,等候一场花开,等候一人归来,只是那花为雪,那人不再。

人生百年,转瞬即逝,不妨随缘一点,简单一点,清欢一点。就像毕淑敏说过的那样,痛苦就哭,快乐就笑,好好爱自己。所谓的宿命的安排,不过是我们用自己的脚步在自己的心上走出来的一条路线。向心之所向,愿心之所愿,爱心之所爱。如是,可以无悔少憾矣。

念及自己这读书十几年,有时候竟像做了一个自己也无法描述的梦。有些往事不愿意再去想起,成了永久封存的记忆。有些片段却镀上了时光的琉璃,闲暇之时便慢慢的回味。而此刻所安的,不过是铺一纸素笺,沏一盏清茶,听一场晚来风雨,执笔一段浅浅的年华。

偶尔于文字间见过这样一句话:儒家入仕,释家绝情,道家寡欢。想必我这红尘散人于三家之中的任何一家都混不下去,入仕险,寡欢痛,绝情难。我更愿意去独自一个人修行,点检简单的行装,迈出坚定的步伐,用自己的心灵去了解这个世界。我在孔子的塑像前鞠过躬,在佛的香鼎里插过烟(有一次没钱上香了,出此下策),也带着一卷看不懂的道德经走过好多地方。时光流转,我一点点的成长,记录下身边有趣的故事,拍下那些今生可能再也不会遇见的景,偶尔想起那些和自己有过牵连的人。

盛世繁华如海,你我泛舟而行,总有孤独的时候,总有累的时候,或许每个人都曾在自己的心里构筑过一方小小的桃园,累的时候进去,让灵魂得以歇息。醒了再出来,重新以梦想为引,默默前行。

夜阑灯残人舒慵,清寒还与昨宵同。惟愿以后的日子里你我能够随缘自在,心安为归。

蚊帐,一方空间一方情


夏日到了,蚊帐揭开了它一方空间;轻轻的散落与人间,呵护着我们的梦,那一方空间里我们感受了传承的爱;清凉,包容,安全的空间。

包裹着满满的幸福,让风,透过细细的丝帐,诉说一个个老去又新来的梦;蚊帐,起源于春秋时期,中国古代防蚊之具主要是帐幔。它的最早名称是帱,齐桓公的翠纱之帱使饥蚊营营不得入内,就是对它的描述;这种避免蚊子叮咬的帐幕,通常挂在床架上将床围住以隔绝蚊子。蚊帐多为网状材质,使用蚊帐可以避蚊防风,还可吸附空气中飘落的尘埃。

古时因贫穷者缺少帐子,出现了为减轻父母被蚊虫叮咬而子女卧于床下以诱蚊这样的孝行。有了蚊帐,才足以使卧者高枕无忧了,所以蚊帐从出现就开始承载起人间的大爱和美德,不在是一介物品而以。

如今随时科技文明的发展蚊帐不再像以往家家必备之物,有一种渐渐淡出我们的眼前趋势,但它所承载的精神已深深的刻在了我们岁月的记忆中,当我们回往过去,仍能感受到那传承的爱温暖无比。

记得小时候的夏天到来时,妈妈就开始为我们挂上白白的蚊帐,一挂好,我们就兴奋的放下蚊账的帘子钻进那一方空间,然后就传出我们咯咯咯的欢快笑声,我们还会在蚊账内挂上一个不伤人的小风扇,小风扇呜呜的转起来,将我们的笑声轻轻的吹的很远远;玩累了,我们安心头倒在蚊帐的床上,微眯着眼睛感受轻轻的风和这一方空间的安宁,我们知道有这一方空间的呵护注定我们这一夏的梦会无比的甜美;

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它,我们也不知道,只知道,我们不仅能用它来造出一方安全的护梦空间,还可以在里面玩躲猫描的游戏;可以躲在里面偷吃零食;可以只露出头或伸出手冲着外面大吼大叫来呀来呀,抓我呀抓不到;可以把喜欢的小虫子带到这一方空间让它们在空间飞舞,让它们陪着自己度过一个又一个快乐 时光;可以带着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在里面津津有味的看;可以再挂上自己亲手做的各种风铃呀,香包呀、自己打磨的小饰物等;

蚊帐 里的我们渐渐长大,在蚊帐内青春期的幻想也越来越多,在安全的维护下悄悄的把一些幻梦化成一揉纸巾从帐中扔出去,小爷我长大了;然后又有许多许多岁月在蚊帐的透风小孔中溜走。

蚊帐也在妈妈的手中变化着各种形态,四方的、圆顶的、蒙古包式的,白的、淡蓝色的、淡绿色,妈妈的手也在洗洗揉揉中渐渐多了皱褶,渐渐的我们离开了家,但妈妈的爱却永远的包裹着我的,并将伴我一生,就像蚊帐一样,那传承的爱永远的不曾离去。

这就是伟大的爱的传承,不管什么样的形态,岁月 如何的久远,承载千年的华夏传统,华夏美德,将永远的陪伴着我们成长;大到香港回归的20年,小到我们个人的小家,都流转着这朴实无华的温暖,永远永远。

20XX年7月2日

忘记爱


你看,多好的日子呢。窗外的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如彼时的你,清澈、耀眼。我喜欢在这样的日子静静的想你,记忆里的你总是温婉恬静,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局外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永远是那么美好,我舍不得忘掉一丝一毫,即使每一次的回忆都会让我心碎。曾经我们的每一个承诺,我依然记得。你说过,我们要在2013年1月4日这一天把彼此介绍给家人,这样我们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对着别人说起这是我一生中的最爱!然而,誓言终究抵不过流年,我们都被时间打败了。彼时许下的的一生一世在如今看来却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每天早上看着太阳冉冉升起,我会不自觉的闭上眼睛,那温暖的光在我看来却是那么刺眼。曾经的我是那么喜欢在阳光下看你的侧脸,我以为我们可以彼此相爱一生,可那终究还是我以为,一切都已经不在了,只有伤疤提醒着我爱过你,奋不顾身。

我不知道,你要的爱究竟是怎样的;我也不明白,我给了你怎样的爱。或许真的是身在其中反而迷失了自我,我们都太不懂得珍惜。在爱情的路上,我们醒悟得太晚了。一步走错,就再也难以回头。我也想要努力回到最初,我们最相爱的时候,初尝爱情的甜蜜,谁都舍不得让彼此难过。那时我们都懂着珍惜,懂着在乎,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份爱。

人总是矛盾的,悲剧处处都在。就如现在,我想要阳光的温暖,却痴迷夜的黑暗,这是矛盾;我依然忘不掉你的存在,而你却早已不再在乎,这就是悲剧。只是还好,我已经是百毒不侵。我把自己关在用回忆编织的牢笼里,静静看着外面发生一切,只是那一切早已与我无关。我就像一个过客,浏览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时候我会想,爱究竟是什么。那么多人为它悲伤,又有那么多人因它幸福。这真是奇妙呵!

201314,好温暖的字眼,好刺眼的柔光。爱,真的很难一生一世,因为它需要的不仅仅是相互的给予,还有包容,有自由。张小娴说,甲喜欢乙,乙喜欢丙,爱情本来就是这样。这是多么令人心酸!我曾说过,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爱你,因为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我;你也说,你是最爱我的那一个。但我们还是没有学会珍惜,我们彼此不断伤害着对方,爱,渐渐的变质了。那一天,我们不得不说分手;那一刻,我们都没有想象中的坚强。泪水,是最真实的语言,宣泄了我们所有的悔。可我们都回不去了,不是么?从我们开始相互猜疑的那一刻起,这份爱就已经开始变坏,结局也早已注定。我相信,你还是爱着我的,正如我依然爱着你一样。可我们还是无法走到一起,这就是爱情。

你也累了吧!我们都把对方折磨得太久了,它本不应该是这样的。现在,我终于可以说一声对不起,谢谢你给过的爱。我们在爱情的路上走的太久了,也太艰难了。这一次,你我都重新拥有了自由,希望这一次,你可以找到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

201314,祝所有爱着的人们,珍惜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白首不相离。

我忘记所有依然不能忘记你


当我慢慢变老,儿时小伙伴的脸庞在渐渐的淡化,我已记不起他们是谁。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明亮的眼眸,淡淡的微笑,甚至是你身上浅浅的香草味。

当我慢慢变老,同学时代的他或她的声音慢慢的从我脑海中消失。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和我说话时的轻声细语,仿佛我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婴儿。那被呵护的甜蜜一直在心头萦绕,从没有一丝淡去,反而越久越纯。

当我慢慢变老,和老公第一次牵手的感觉我已记不起。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第一次牵我手的感觉,你的手是温热的,又有一些颤抖,慢慢的把我的手包在你厚实的手心。那一刻我的心就像在蒸锅中翻滚和沸腾。

当我慢慢变老,毕业时,同学们一起疯一起醉的情景越走越远。但我仍能清晰的记的那一晚你发红的双眸一刻都没有离开我,分别时你仅仅抱着我的身躯微微发抖,你告诉我现在的分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你在我耳边轻轻的说等我等我,你湿润的眼眸告诉我你的不舍。

当我慢慢变老,结婚时的情景也模糊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记的你曾告诉我,你会永远站在我背后,等我回头。我窝心地双眼噙满泪水。

当我慢慢变老,我家门前的柳树已弯下了腰,很多时候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那一次你站在学校后面的柳树下等我的身影。漫天的雪花飞舞,压弯了骄傲的柳树,染白了你乌黑的发,但是却挡不住我们火热的心。

当我慢慢变老,以前的,现在的和昨天的事我都记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我第一次见你时的惊艳,第一次和你说话时的心跳,第一次牵你手时的颤抖,第一次和你约会时的娇羞。

当我慢慢变老,脑海中已留不住任何东西。但我仍能清晰的记得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当我慢慢变老,眼前世界也已模糊不清。但我仍能清晰的看见你的脸,你的眉,你的眼,你的鼻,你的嘴。

当我慢慢变老,周围的声音也渐渐消失。但我仍能清晰的听见你喊我的名字,听见你讲的笑话,听见你说的谜语,听见你在我耳边呢喃。

当我慢慢变老,我的世界已不复存在。但我仍能清晰的感觉到你的存在,这一刻我的世界只有你。

当我慢慢变老,慢慢离开这个缤纷的世界,我将不带走任何色彩,只带走你给我的情,给我的爱,给我的甜,给我的苦,给我的痛------

不想忘记


转身,又是一季盛夏,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教室门外的喧嚣里,那个清澈的声音依然淘气着,我多想在这个转身即逝的毕业季,轻轻地记住那个名字,把它轻轻地带回到我的记忆里,来点缀我荒芜的青春。然而,离歌响起,我倔强的心儿,还在怀念,那个本该记得的名字,却变得一踏糊涂

我不想忘记,那个曾经熟悉到心坎里的轮廓;我不想忘记,那个曾经温暖了我所有的眼眸。一瞬间的感觉,一瞥擦肩而过的余光,扫动了我的整个青春,从此,心里开始有了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微风拂动,阳光下追风的白衣少年,撕开了我青春的边角,停留在大脑的思维空间里再也不想忘记。

时光,终是近了,又远了;别离,终是走了,又来了。当这个夏季的晨风再一次穿过脸颊,那个白衣少年,幻化成绿荫树下的一抹阴凉,再也无法抓住。我静静的沉默着,等待一个回头转身的拥抱,可就是这个夏季,兜兜转转的相遇与离别,我只能自己给自己一个拥抱。时光机里停留的白衣少年,追风的面庞依然好看,然而,我们就要再见了,在这个浓绿的夏季

盛夏中的毕业季,闷热到我们谁都没有泪水,面对离别,都是笑着道出再见。我的少年,依然不想就这样忘记,哪怕转身,是一个再也不见的距离时光,砸碎了那个曾笑着说出的永不分离的承诺。可是在这个夏天,也不需要用哭泣付出不舍的代价,只因为:荒芜青春一路有你,哪怕别离,也不想忘记!

你啊你,是自在如风的少年


认识小白的时候,是初二。

我承认,他很帅,至少那个时候我是因为这个才主动和他玩的。

那个年代大家思想还没有那么开放,网络还没有那么猖狂。形容男孩长得好看,也就一帅字了,就这,遇到娇羞的女孩,连帅字也不敢在公开场合评论,生怕遭人闲言闲语,只能在心里藏着掖着,见着了还扮高冷装看不见,我呀最讨厌和这种人玩了,偏偏我们班还都是这种人。

还好,我有小白。

小白是转学生,学期中间来我们班的,具体是什么时间我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是个燥热的午后,知了都不带叫的,估计也热晕了。大家都昏昏沉沉,一把汗一把汗的在教室里做着作业。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小道消息,小白就这么潇洒的走进来了,穿着白T恤,黑短裤,白球鞋,天啊,我记得当时大家都突然震了一下,就好像趴在桌子上熟睡,突然之间身体抽搐了一下。这种反应足以证明小白有多帅了。

同学,你哪班的啊?怎么没见过你。我想都没想地就问了他,没办法啊,见到帅哥我就是这种反应。

小白看着我,慢慢走到我跟前,紧挨着我的课桌,弯下身子,把嘴靠近我的耳朵,别这么吵,影响大家学习,你当然没见过我,我新来的。说话产生的气流流进我的耳朵,麻麻地。

当时耳朵真的是怀孕了,还有小白那撩妹的技巧,想想真是够了。

你轻轻地弯下腰,将你的气流呼进我的耳朵,滋润的却是我的心。这是后来我写给小白的情书。

小白起身走向后面的空位,我又把持不住地问新来的同学,刚好我旁边空了个位,要不你坐这吧!他转身走向我旁边的空位。我敢说他一定也看上我了,要不,哼哼。

结果那天中午,我一直站在校门口等我的同桌,因为我把他给出卖了,谁叫他人长得不帅,还不让我用他的圆珠笔,小气,最看不惯男生小气了。整天中午回个家还得把所有的东西都带上,把我们都当贼一样的防着,谁稀罕你呐。

结果,他到快上课才来,我追着他到停自行车的地方,直接对他说好人,帮我个忙呗,我男朋友今天来了,你能不能滕个位出来,做最后一排的那个空位,反正他已经坐在我旁边了,谁叫你来那么晚,谢谢啊!说完我就跑着回教室了,因为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肯定答应我,他巴不得不和我坐在一起呢!

结果,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全班人除了小白都看着他,他到也懂事,直接看也不看小白一眼就直奔后排。

后来他告诉我,那个时候他真的以为小白就是我男朋友,他的心里其实是不大开心的。不过,他说只要我高兴,他无所谓。

自此以后,小白就真成为了我的同桌,而我的前任同桌成了垃圾桶的同桌,想想真有点对不起他。

不过每次看到小白,我就不想那么多了。你想想啊,每一个上学的日子,我走进班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到一张那么帅的脸,我的心情都是激动的,要知道,这年头,好心情比什么都重要,他让我高兴,我干嘛不喜欢。你撩我,我也会反击你的。

第一个和小白一起的早自习。他主动对我说:你叫陈佳姗,对吧!

对啊,是不是偷看我本子上的名字?

我用偷看吗,这你书上不到处都写着吗?

也对,我就喜欢写我的名字,书上有空的地方,我都写上,还别说,我特别喜欢我的名字。虽然名字这东西只是个代号,但是不自觉的总会沾上你的气息,时间久了,就拥有了你所拥有的灵魂,名字不就代表你吗?所以你得爱护它,爱护它就是爱护你自己。我喜欢写我的名字,是因为爱我自己。

那你呢?昨天老师介绍说你叫小白,你就叫小白吗?

昂,我就叫肖白啊!

好吧,这是什么鬼名字,你爸妈怎么给你起的,连个姓都没有。我小声嘀咕着。

读了不到半小时的课本,小白就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了,我看见他书本封面上写着肖白两个字,什么呀,他原来姓肖,不过这姓还挺好听的,只不过这么好听的姓怎么就配上白这个名了,真不知道他爸妈怎么想的。

白,代表明亮,清楚的意思。我爸妈给我起这么个名,是想让我做个清清楚楚,有光亮的人。听小白讲他名字的意义是,才觉得他的名字真好。

和小白的相处中,发现他是一个直爽如我,自带光环,仗义,也热爱学习的一个人。看来,他应该是那种最受女生喜欢的类型了。

可是,班里女生那么多,男生就他一个我能看顺眼的,我当然要成为他独一无二的朋友了。况且他还是我的同桌,这地理优势想得不到都难。

想想那时的自己,竟然那么坦白直率的做我想做的事,还是年轻好啊。

在我认识小白这么多年里,我一直叫他小白,因为他就像小白,没有他原本的姓那么文质彬彬,就像大海一样随性。

早自习下课,小白睡的更熟了,我去食堂吃完饭,顺便给他带了油条豆浆,没办法,我愿意对他好,即使花着我的钱我也开心。

当然,还是我叫醒他吃早饭,他倒也不害臊,什么话都没问就吃起来,吃完还冲我要卫生纸擦嘴。

喂,吃我的早饭也不说声谢谢,你以为我是你谁啊?

不就一早饭吗,改天我请你吃大餐!一边说着,一边抽着我的抽纸。

不过,小白上课很认真的,不带分心,一直听老师讲,也不看我一眼。或许这就是他成绩每次都很好的原因吧!虽然爱玩,看上去很不走心,但课堂上,没有人比我看他看的更清楚了。所以,我后来的数学,都是他帮我补上去的。

日子就这样过着,我好像每天早上都给他带早餐。但这还不足以让我们亲密接触。

所以说啊,追男生也是有攻略的,你不能不去了解他,更不能和他没有任何共同兴趣,人都是有思想的动物,你想做头牛,让男生对你弹琴,不可能的,我告诉你,除非你长得是真美。

其实我长得也不赖,关键是帅哥太优秀了,我还得努力。

还有和他有共同兴趣,打篮球。

我天性爱动,不喜欢女生那一套,喜欢和男生一块打篮球,球技在女生里算是好的。

这就是我的资本,我就是凭此,走上人生巅峰的。

说来也巧,那天中午回家路过操场,看见小白一个人在球场上打篮球,我就走过去,站在一边认真地看他打篮球。没想到他一投一个准,而且动作特别帅。我在旁边给他鼓掌,他转过头看着我是你啊,来,投个球吧!我二话没说,走到他身边,拿过球,没想到球这么给我面子,一下就投中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我竟然这么厉害,起码我也是女生中打篮球打得最好的,哎,我的内心是兴奋地。

可以啊,不错啊,以后有空一起打球,我的同桌。

好啊,我也想和你较量较量呢?

记得当时的我别提多兴奋了,一路骑着自行车迎着风在路上狂奔,青春的美好莫过于此。

下午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操场,成了我和小白一起打篮球的地方,当然,我的球技和他相比,没得比,不过,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打球,打的不是球,是感情,这话一点不错。起码我给利用了。

他躺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突然有点不自然,没有迅速起来,只是深情地望着我。第一次看见他不自然的样子,一向直率的他,突然像个害羞的小男孩。

压着我了,快起来。

他迅速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还好你不胖。怎么打球呢?竟然把我撞倒,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什么没说,笑了笑,走了。

他走了,这不合常理啊,他应该留下来陪我啊,这个小白,到底怎么想的。

其实是我故意偷偷地拉了他一下,他才倒在了我身上,我想看看他有什么反应。他的反应道和我预期的一样,我已经确定他喜欢我了,哈哈。只不过他为什么走了呢?

小白后来说他是被疼走的,原来他当时伤到了腿,软组织受伤,他没有告诉我,而是一个人去了医院。

第二天下午,他拖着受伤的腿,在操场上等我。见到我来了,转过身去,对我说今天就不打了,我有事。

昂?

他突然转过身来,吻了我一下,就快步离开了。

我高兴地跳起来,哇哦,革命成功了。

后来的我们,相处得很好,一起吃早饭,一起学习,一起打篮球。

在一起好的就像哥们,却对彼此又多了一份喜欢。

想想我和小白好像挺纯洁的那时,除了那次小白吻我。我们最多的也就是牵牵手,有时是挺怪的,越发展我们之间多的是哥们之间的感情。

在一起了两年,中考完了的时候,小白也不见了。留下了一封信,说他对不起我,他离开了这里,希望我好好地,每天开心快乐。

看完信的时候,我没有流泪,没有很伤心。只是觉得我长大了,小白陪我走过了一段特别难忘的时光。就剩我一个人了,我有一种长大的隐痛。

三年后

我离开了家,去另一个城市读书。

遇见了小白

他邀请我去看他们的LiveHouse,他在一个乐队里担任鼓手,还是那么帅,只是多了一分放荡不羁。

三年小白一直在学音乐,很用心的学,成立了自己的乐队,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们之间还是那样,即使三年不见,却无半点尴尬。他拧了一下我的脸,长胖了,也变可爱了。

是吧,你也是,越来越帅了。

我们相视一笑,拥抱了一下。

那天晚上,我们在广场上聊了通宵。夜很安静,月色很美,伴随着丝丝的凉风。

原来他在转到我们学校之前就已经盯上我了。那个时候,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新华书店看书,他说他第一次看到我在那看书的时候,就注意我了,因为我看的是《水浒传》。每次都看那本书,确实,我喜欢看《水浒传》,而且去新华书店每次都看,看完一遍又一遍。他每次都会看到我在看《水浒传》。他说每次看到我都是第一次见到我的感觉。所以,他转学了。

后来,我时常去看他演出,是他的铁杆粉丝,好哥们。还有藏于心里的那份喜欢。

原来人与人之间确实是有眼缘的,以前我根本不信这套,是小白教会了我。你在人群中看到一个人,并不是他或她长得有多美多帅,而是他或她和你就是一类人。可以是爱人,朋友,原来真的是有缘分的,我就是小白严重的有缘人。

他也是。

不会忘记


南国的天气,转入秋天,雨后略有一丝凉意,可是想到你,心里很温暖。我在远方,想着你!

孤单的一个人远在异乡,而我能做到的就是给你最真挚的祝福。我在远方,爱着你!

我藏着一份心情,只是不愿让你知道我想你时无助的样子。我在远方,等着你!

告诉你我在这边很好,吃的好,睡得好,领导同事们对我都很好。我会照顾好我自己,我在远方,盼望你!

千言万语,甜言蜜语请原谅我只能用文字表达,但愿这南风承载着思念帮我向你悄悄转达

我在葱葱岭南,永远爱着你

广州的天气就像调皮的孩子,刚才还是湛蓝的天空,突的就被撕心裂肺般雷鸣掩去了所有,雨,赶了趟儿的往下扎

当我住进两个人的青工宿舍时,连雨滴声也变的如此寂静。又是一个毕业季,无非又是一段别离,我们都知道,生活总是聚聚散散,而今又是一次离别,两千多公里的路上撒下了我无尽的思念。记忆停格那年,我带着天真的笑容驻足交大的秋天,而你在一年后的冬天,童话般的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时你我相隔两地。今年,又是一个浅秋,我一个人带着沉重的梦想飞向这个陌生的地方,遇见一群陌生的人。过去的记忆连成一幅幅画面,在我的心头循环播放。依然清晰的记得爸爸妈妈那充满不舍的眼神,我扛起大大的背囊载满千言万语的叮咛难过的不想回头挥一挥手,那些逝去了的青春,不断的改变着过往的回忆,慢慢流走的,不只是象牙塔里的童趣,也不止那等待过矜持过的季节,还有不可再循的魅力,即使曾经怎么努力过,即使曾经怎么成功过,即使曾经怎么辉煌过,但人生,总是在波涛汹涌之后才倍显平淡无奇,因为青春,就是刻意或不刻意的安排,就是清纯之后再模糊不过的回忆,就是那时过境迁的灰色底片,就是那触景伤情后无法平静的心情,青春如梦,短暂,易逝。你我的青春,才是一段刚刚拉开帷幕的电影。

坐在窗户边,使劲回忆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愉快的、无奈的、感动的、滑稽的,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过往悄悄地爬出来。雨后又是一抹阳光射进窗内,温暖而惬意。因为当我侧过头时,总会有那么多美丽的风景触动了我的心情,那满满一山的翠绿,以及开满了鲜红和艳紫的花,还有不知何时已悄悄探头到二楼窗台的松柏叶,雨水总是会毫不温柔的敲打着他们,我在想此时他们是开心的笑还是愤怒的吼?亦或是随遇而安的无所谓,正如此时的我们,雨水和花一次次的相逢,又一次次的分别,即便是不舍得,也只能默默忍受着。有人喜欢了用咖啡匙量完一生,有人清醒于刻骨铭心,有人习惯了随遇而安的慵懒,而有的人,仅仅是一个躯壳亦或是一副不完整的静物写生,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而我则钟情于她清秀纯洁的心。

有人说只要你不欺骗自己的心,就没有任何事物欺骗你的眼睛!其实广州的天真的很蓝,这会让我想起家乡碧蓝的天空,比这更显得低而纯真!但至少在我认为,家乡美丽的日光也许会晒黑了你嫩白的皮肤,但重要的是他同时也会烧光了你的忧郁!而广州,狂妄的紫外线在晒黑了你皮肤的同时,同样会烧光你所有的忧郁,只因离海很近,故而纯真,故而清净,故而可以治疗我曾伤痛的翅膀,来日飞向更远的地方。

如果有一个梦境太干净,太纯真,我一定不会忍心把它抹上一丝的污迹,只会轻轻地将记忆的门打开,记录下梦境中那干净而纯白的时光,如是,才不会在错失后追悔,在悲痛中吟诵可怜白发生,待到老来之时,再来陪你慢慢品味那个书声琅琅槐叶默默的秋日(陆省省)

寻找那方净土


生处在这繁华的世间,热闹的都市,残酷的社会。

我只想找到一片心灵的净土,好好的待上一待。

释放释放心灵,疗养疗养生息,平静平静躁乱不安的心灵。

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太多的悲欢离合,太多太多的骗局。

让自己一颗干净纯洁的心,在慢慢的变质;让自己一颗干净纯洁的心,在心惊胆战的面对陌生人;让自己一颗干净纯洁的心,在默默的心酸哭泣。

这世间仿佛每个人都戴上了一层面具,看不见真容。

可每当你以为你解开了这层面具,开心不已的时候。

事实却告诉你,这不过是一种假象,面具依然存在,不过是换了个方式而已。

你被骗后的伤心,可想而知。

渐渐的你也不再期待,你也戴上面具。你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给人一种真实却又不真实的感觉,而遗忘了最初的你

是否觉得这样的你很可笑,却又不可或缺。

是否觉得这样的你很可怜,却又无可奈何

是否觉得这样的你很普遍,却又甘之如始。

这就是社会让你一步步现实的过程,成长必不可少的上当,长大必不可少的伪装。

你不戴上面具,就会被社会上的那些牛鬼蛇神欺骗;你不戴上面具,就不能跟那种心机婊接触;你不戴上面具,就无法真正的成长;你不戴上面具,就守护不了,你想守护的那个人。

这样的你,是不是会很累。虽然累了,但最起码有安慰不是。

可时间长了,是否你也像我一样,需要一方净土来净化心灵,安静的待上一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