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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15

绯红的魔咒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绯红的魔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樱花飘

我凝视着窗外百米之遥的枝桠上随风颤抖的樱花瓣。刺眼的绯红在逼仄的空气里把本应属于春的平淡气息渲染得有些猩红。

这一幕让我想起一年前,我亲手埋葬她的那棵樱树,是整片樱花林里惟一枯萎的一棵。我只是想留下一个记号,在茫茫无际的绯红中,每到樱落的季节,可以祭奠那依旧游荡的魂。

先生,您点的食物先生?服务生的声音击碎了我的回忆。东西不是我点的,是邻桌的一位中年男子。他看上去等了很久,饥肠辘辘的。

嗯,好东西很快他便吞下了整盘食物,并津津有味地吮起手指。在这种高档的餐厅里,这种动作真是格格不入。

我厌恶地转过头,却听到一些令我毛骨悚然的声音。

咔嚓咔嚓

此时的我已经几近崩溃,胃在无力地抽搐着。我快步逃出餐厅,还好没有人发现我。我转头看了一眼樱花林边上的孤零零的餐馆,斑驳的外墙被夕阳镀上一层残破的昏黄。我突然感觉到一股莫名其妙的恶寒,裹紧衣服加快脚步离开了。

就在经过樱花林的一瞬间,我听到一个空洞的声音,仿佛说话的人就趴在我耳边对着我低声倾诉一般。

你欠我一片绯红,我咒你一世不得安宁。

这声音空灵,带着孩子气般的颓废,像缓缓拂过的腊月的寒风。

樱花梦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有躺在床上看书的习惯。躺在柔软的床上把自己心爱的文章一口气读完,是多么惬意的满足。手里这本书并不是我喜欢的,只是因为封面上的女孩很像她,所以我选择静下心来读完它。

故事很无聊,无非就是讲一个男生杀死自己喜欢的却想和自己分手的女孩、女孩的冤魂久久不愿离开的故事。俗套的情节、故作深沉的语气,还有一看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构思,弄得我昏昏欲睡。

我终于决定睡觉,就算封面上的女孩笑得很甜,就算窗外的樱花香愈发浓郁。可是就在我摸索着关掉吊灯、周围陷入黑暗的那一瞬间,我听到耳边传来轻微的抓挠玻璃的声音。虽然很轻微,但是这声音被寂静的夜无限放大。

我面对着窗户,抬眼便看见薄薄的窗帘上映着一只手的影子,它正努力地朝上爬。接着是脑袋、躯干一个完整的人影逐渐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伴随着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当对方完完全全地攀上窗台后,它的影子开始慢慢地渗进玻璃。窗帘凸出一块,好像是一个人直直地站立在窗帘后边。

啊我大叫一声,把被子紧紧裹在头上。我听到咚咚的脚步声,一步、两步、三步地朝我靠近。

你还我性命声音很嘶哑,像是被时间朽坏了的八音盒。

不是我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几近哀求。

突然我觉得全身一沉,好像有千斤的力量压在我身上。我动弹不得,连呼吸也变得困难起来。我试图睁开眼睛,可是由于被子蒙着头,视野里全是朦朦胧胧的粉红色。

我求你放过我,我一定把你葬在你最喜欢的红色的樱树下我拼尽全力说出这句话,身子猛地一松,四肢终于重新归大脑控制了。

我一下掀开头上的被子,太阳已经渐渐露出地平线,燃烧着一片迷茫的天空。

原来是一场梦!我庆幸自己还活着,可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做噩梦了。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窗户,我刚平静的心又骤然一紧。

窗户洞开着,微风把窗帘撩起,几片绯红的樱花瓣随春风飘进窗户,几经辗转归落于尘埃。可是我睡前,明明锁上了它,这是我的习惯。

鬼影舞

你喜欢熬夜吗?你喜欢亲吻黑暗吗?你喜欢刺探夜幕的秘密吗?

我坐在电脑前,整理着她生前的资料。初春的夜,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聒噪了?

凝视着她的灰色头像,我想,一年前的今天,也许我们正在通宵聊天吧。

听说凌晨两点是阴气最重的时刻,多少游魂此时正在人类的世界里哀嚎。突然感觉背后发冷,我总觉得没有被窗帘遮盖的窗户外,那纯净的黑色中,有一双眼睛窥视着我。我立马关掉QQ,她的头像却在所有人的名字变成灰色的那一瞬间,突然亮了起来。

我大吃一惊,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我赶忙重新登录,果然,右下角的图标闪出她的头像,一闪一闪,就像她在迫不及待地催我马上降临她的那个世界。

原本想关掉电脑,可是手却不受控制地点开了对话框。

别忘了你的承诺。

绯红的字体,调皮的少女康体字,伸展的横竖撇捺像极了张牙舞爪的小鬼,摩拳擦掌地想把我拖进眼前这个屏幕。

你是鬼?

没有回应,直到我等得实在睁不开眼。我关上电脑,因为没有开灯,整个房间里只剩下闪闪的显示屏。

我木然地转过身,目光穿过走廊落在阳台上,发现似乎有一个漂浮在空中的魅影。它的双手在夜空中招展着,把黑暗划得七零八落。就像绯红的樱花瓣落下的时候,把空气切割得那样完美。

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那弧线吗?

可是眼前这个鬼影让我有些害怕,我小心翼翼地抄起水果刀,慢慢地朝阳台靠近。白影依旧在不知疲倦地飞舞,透过窗户,我看到窗外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勇气压着恐惧。

我感觉到迎面吹来的夜风,温凉中带着几许对生的期待。也许这是游魂们的挣扎,或是它们的眼泪。

我一步又一步地靠近白影,就在我看清楚它是什么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笑了。那不过是一件我洗过的晾在阳台上的白色睡衣罢了,只不过忘了收起来,被夜风吹得鼓鼓的,就像是在空中飞舞一般。

我摇摇头,自嘲地收起睡衣,打着哈欠去关窗户,可是手却僵在半空中。

因为,我看到窗户紧闭我根本就没有开窗户。

哪儿来的风?

恐惧瞬间再次充满内心,我飞奔向卧室,可是脚步却硬生生地停住了。被关掉的电脑不知几时被谁打开,整个屏幕一片鲜红,把墙壁映成血染的颜色。

吧嗒吧嗒

门外突然传来轻轻的走路声,一步又一步,僵硬的步伐渐渐抽走我周边的空气,恐惧让我感到窒息。

就在脚步声达到最清晰的那一瞬间,它就这么停在我的门前,似乎匝透过猫眼从门外隔着门窥视我。

就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门外传来一声男人的叹息,然后是一阵掏钥匙的声音,原来是对门的主人回家了。

我长松一口气,全身的力气顿时泄掉,整个人软软地瘫坐到地上。

樱花香

喂,阿盈吗?一大早接到好友陈尘的电话,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阳光男生,在我失去她之后,一直陪伴着我,让我误以为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天堂。

嗯,有事吗?我收起所有的恐惧和疲惫,装作轻松的样子。

别在外边随便吃饭了。昨天有家餐馆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好像死了很多人呢!

是呀,世界太不安全了。

哪一家?我怎么没听说?

你知道市北有一片樱花林吧?离我们学校挺远的。

樱花林。我心里一紧,手机差点儿掉落到地上。

嗯我知道啊,好像也就只有那一片吧?我极力装作漫不经心。

就是樱花林边上的那家餐馆,叫绯红的约定。

我当然知道。一年前我在那里和她相识,如今却已经人鬼殊途了。我匆忙地结束了通话,放下手机,抬起头,镜子里依旧是失魂落魄的人儿。

可她不是我。

她和我身材相似,都是披肩长发,都是瘦削的瓜子脸,都有苍白的皮肤,种种相似。可关键是,她不是我,而是她自己。

我面前的镜子里映着另外一个人,她正拿着一柄梳子不断地梳理她引以为荣的长发,一缕一缕,散发着香气。

我闭上眼睛细细地闻,就像回到那片樱花林里。清晨的薄雾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开,浓郁的花香四散弥漫。正当我接近陶醉时,一股突兀的血腥味刺入鼻腔,我瞬间从回忆中惊醒。

镜子里的她开始变得面目狰狞起来,梳子的齿每一次从她的头皮上滑下,都会带下一片粘着头发的头皮。掉落头皮的地方露出森森的头盖骨。梳子依旧无情地在上边战栗,发出尖锐的摩擦声。

她的脸上依然是陶醉的微笑,即使香气已经被腐臭味代替。长满尸斑的胳膊在空气中抬起又落下,有蛆虫在腐败的肌肉间欢快地穿梭。

我抽身想离开镜子,镜子里的她却突然停住手上的动作。此时她变,得和骷髅没什么区别,两排干枯的牙齿一张一合,喉咙深处发出沙哑的声音:阿盈,都一年没人给我梳头发了,帮我梳头发吧。

我拼命摇头,后退着,生怕她突然伸出手,把我拖进镜子里。

我都躺在枯萎的树下一年了,整整一年了。你知道那里有什么吗?你知道我的孤单吗?她脸上的表情愈发狰狞起来,一步步逼近我。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冰冷。

求你放过我!我几乎是哭着喊出来的。可是等了很久,都没有得到回应。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镜子里已经恢复正常,眼泪和汗水把我的长发弄成一缕缕的,粘在我惨白的脸上。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恢复了平静。应该是陈尘来了。我慌忙抹了把脸,微笑着开门。可是就在手握紧门把的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陈尘有我公寓的钥匙。

门外是谁?

没有人回答,敲门声却在继续。我这才感觉到,连续三下的敲击声拖着长长的回音,机械得就像死人一样没有生气。

是你吗?我壮着胆子问道,可是依旧没有回答。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猛地拉开门,没有想象中的恐怖画面出现,门口静静地躺着一枝绽放得正艳的樱花,伴随着诡异的香气。

两行泪从我面颊滑下。

是谁成就了谁的悲哀?是谁在怜悯谁的无奈?

鬼脸笑

我和她有很多共同的习惯,把洋娃娃放在枕边陪自己入睡,这大概是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了。

她的洋娃娃已经掉了一只眼睛,还有一头残缺的头发。妈妈多次说要给她再买一个,她却迷恋着那单纯的偏执。

她说她喜欢樱花,喜欢到不可自拔。她用一块红色的破布给她的洋娃娃做了一件红色的外衣,把它放在自己的床上。每次经过,我都心惊胆战。

一年过去了,我睡在柔软床上的时候,不知道她睡在底下还适应吗。我转过头看了看我心爱的洋娃娃,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可爱的脑袋。

可是下一秒,我就尖叫着缩回手。

洋娃娃的头发原本只是黑色的毛线,为什么摸上去像是人的头发?原本应该是粗糙的布缝制的脸,为什么摸上去有暖暖的温度和光滑的皮肤?

我大叫着翻下床,如临大敌般盯着洋娃娃。它一直在微笑,身体扭曲地躺在墙角,似乎一点儿异样都没有。

也许是我的幻觉吧。我自我安慰着回头看了眼表,已经接近零点了。我转过身,伸了个懒腰,刚想再次爬上床,可是整个人像触电了一般刚刚还盯着天花板的洋娃娃,这一刻竟然面朝着我!它依旧是不变的微笑,但是在我看来,那笑容越来越诡异,它嘴角的弧度也越来越大。

有鬼呀!我大叫着疯狂地打开公寓里所有的灯,把电视机也打开,音量调得很大。我抱着垫子蜷缩在沙发上,瑟瑟发抖。

不知道哪里来的烟花,突兀地在窗外腾空,把寂静的夜猛然刺破。红的、橙的、绿的、银的。渐渐地,我也被这烟花吸引,开始欣赏它的美妙。可是在一朵绯红色的烟花破碎在夜幕的一瞬间,我隐约从窗户的角落里看到一张流着血泪的惨白的脸。

它竟然在对着我招手、微笑。

我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绯红咒

我站在漫天纷飞的落英中,垂手低头看着斑驳的土地。与我相隔不到十米的地方,和我动作相同地站着另外一位女孩。她自言自语着,像极了当年的我。我看着树下被岁月敲击的日渐模糊的墓碑上的生辰祭日。

一晃已经一年了。

她转头看了看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能看见我?我有些诧异地问道。

为什么不能呢?我在这里不知道见过多少和你一样的人了。

我讪笑着转过身,装作友好地踱到她的身后。我摸出一把尖刀,悄悄地从身后抽出。我的印象里有着她模糊的面容。虽然我不知道她是谁,但在我失忆之前、恐惧永远占据我的内心之前,我的脑海里深深地印着和她十分相似的脸。

我猛地把匕首朝她刺去,她也许就是我被痛苦煎熬的源头。可是匕首穿过她的身体,软软地被空气化解了锋芒。

她诡笑着看向我,森森地说:你想起来了?

是你害我成这样的!我狠狠地说。

不对,全然不对!她的脸开始狰狞扭曲,姣好的面孔开始破碎,我却愈发感觉这张脸很熟悉。

她一步步逼近我,身体开始扭曲变形。一年前,为了陈尘,我策划了一场车祸,害死了我的好友。她死前那破碎的脸,是我受到相同重创导致部分失忆前最后的掠影。我所站的土地下面,埋着她的骨骸。

你为了爱情背叛了友谊、背叛了我,你最后得到了吗?你欠我一片绯红,我现在就要你偿还!

眼看着她不断变长的指甲抓向我的脖子,我绝望地闭上眼睛。

住手!一个浑厚的男声传来,我睁开眼,是陈尘。他一把拉住发狂的她,奋力向后拖拽,然后对我说:阿盈,快跑,快跑呀!他把她拖向深渊,无论她怎么哀嚎。

我突然想起来,在撞击的那一瞬间,我只看到了车后座的她,如果再多看一眼驾驶座,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些了。驾驶座上坐着的,正是陈尘。

这一瞬间,她挣脱了陈尘的怀抱,猛地抓向我。可是她的手同样穿过我的脖子。我笑了起来,露出右手腕深深的切口。在得知陈尘过世的那一瞬间,我选择了追随他而去。

陈尘微笑着看了我一眼:找个好人家投胎,选择一份你应得的爱情吧。他重新拉住她,两人终于跌入无尽的地狱。

我游荡在空落落的樱花林里,看着满天飘落的樱花。我欠你的一片绯红,现在应该偿还了吧。

到底是谁活着、谁死了?谁该把谁安然地埋葬?谁又欠谁一片渐渐褪色的绯红?

无论人和鬼之间几多殊途,无论天堂与地狱相差多少虔诚祷告,无论我曾经是多么嫉妒你,思恋是多么绵延,多么毅然决然地孤注一掷,终究不能化解此生注定的孤独。

无论曾经多么义无返顾。

我轻抚你的墓碑,感受不属于人间的温度,然后走入被枝桠分割的支离破碎的斜阳中。

在这绯红的樱落的季节里,这便是所有生灵,永远也逃离不开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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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咒之岛


在地图上,它只是浩瀚的太平洋上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点,如果你乘飞机从天空掠过,也许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然而,在它被发现后的几百年里,这个远离大陆的小小珊瑚岛却仿佛被施了魔咒一般,无数沉船、坠机、死亡和巧合都与它有关。它宛如古希腊神话中的塞壬女巫,先是用迷人的歌声诱惑你,然后再无情地将你毁灭

梦中的不祥之兆

帕尔米亚岛位于北纬5.52,西经162.6,地处太平洋中心,在夏威夷群岛西南约1000海里处,是个面积只有13平方英里的珊瑚岛。小岛呈马蹄形,最宽的地方只有半英里。岛上林木繁茂,生长着高达30米的椰子树,还有不少热带植物,从外表上看,的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蓝色的太平洋上,这样的珊瑚岛少说也有几万个。

然而,从被发现之日起帕尔米亚就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1798年,美国船长艾德蒙菲林的海船正取道太平洋前往亚洲。那天晚上,菲林如往常一样于9点钟上床休息,然而半夜船长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站在通往甲板的楼梯上。菲林非常吃惊,因为此前他从未梦游过。

船长和值班的水手聊了几句后又下舱睡觉了,可他睡了没多久又猛然惊醒,这一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楼梯的顶部,他还是不以为然,重新返回船舱睡觉。当他第三次从梦中惊醒时,发现自己又站在同样的位置,而且衣服都穿好了。

菲林大惊,他相信这是某种不祥之兆,便决定不再睡觉。他来到甲板上,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命令水手改变航向,减慢船速。就在他发出命令后不久,只听得轰的一声,船触到了礁石上幸亏调整及时,否则他们将遭受灭顶之灾。

天亮时,他们发现在1英里之外,是一个美丽的无人居住的珊瑚岛,菲林将它命名为帕尔米亚。菲林在岛上呆了几天,修理好被损坏的海船后继续航行。这是有历史记载以来在帕尔米亚岛上发生的第一起海难事故。

印加国王的魔咒

帕尔米亚岛真正名声大噪是在19世纪初。1816年,一艘名叫伊莎贝拉的西班牙海盗船满载着从秘鲁印加帝国的陵墓里抢掠来的金银珠宝,在太平洋上与另一艘海盗船展开激战,双方伤亡惨重。几名幸存者驾驶着已伤痕累累的伊莎贝拉在茫茫的大海上寻找避难所。

然而,不久他们就在帕尔米亚岛附近触礁,在船没顶之前,10来个海盗将部分财宝移到这个无人居住的岛上。他们在那儿呆了1年,其间有几个同伙莫名其妙地死去,到离开该岛时,就只剩下四五个人。他们将从印加墓穴里盗来的财宝埋在岛上的一棵大树下,然后坐一个自制的筏子离开该岛。当木筏被一艘美国捕鲸船发现时,只有一名水手还活着,而他不久也死于一种奇怪的疾病。

这个故事开始广为流传,帕尔米亚岛在一些冒险家的眼中一下子具有了神奇的魔力。尽管这个小小的珊瑚岛远离大陆,但仍有一些人不畏艰险前往探宝,然而,他们大多数都有去无回。于是又有传说开始流传:是那些被海盗掠来的不义之财给小岛带来了灾难,印加国王已给小岛下了一道魔咒所有与财宝发生关联的人都将遭受毁灭的命运!

1855年,一艘捕鲸船在帕尔米亚附近遇难,可后来人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遇难船只和船员,他们都神秘地消失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据说也有多艘船只在该岛附近失事,这个小岛真正成了太平洋上的神秘岛。

美国军方也奈何不了它

也有人不信邪,1911年,夏威夷居民亨利库普以750美元的价格从美国政府手中买得该岛,显然,他是奔着岛上可能存在的巨额宝藏来的。然而,他不但未找到宝藏,反而把命也给搭上了。不久,该岛又落入了一个名叫富勒的家族之手,但自从购得该岛起就陷进了一场与美国政府没完没了的官司中。原因是当二战临近时,美国政府希望能将此岛作为海军基地,或者像太平洋上另一个著名的珊瑚岛比基尼一样作为核武器的试验基地。最终达成的协议是:富勒仍然拥有该岛所有权,但美国军方也可将它作为对付日本的空军基地。于是,在二战期间,帕尔米亚成了美国空军在太平洋上的一个中转站。

然而,魔咒依然存在!美国空军在该岛的事故率比任何其他基地都频繁,一些飞行员一到达该岛似乎就完全摸不清方向。有一次,一架在跑道上起飞的飞机,在上升到几百英尺高度后却向完全与预定方向相反的地方飞去。当时飞机上有两个飞行员,不久,飞机便与基地失去联系,再也不见踪影。这种事竟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着实令人吃惊。

这些蹊跷之事令美国军方也害怕了,不久他们便放弃了该岛。

离奇失踪案

二战之后,该岛成了一些旅游者和游艇爱好者偶尔光顾之地。然而,1974年,在该岛发生的一桩离奇凶杀案再次使古老的帕尔米亚成为一个凶险之岛。这一年,一对来自美国圣地亚哥的夫妇马克和缪弗在该岛旅游时神秘失踪,夫妇俩的尸体一直未找到,直到6年后一个巧合的出现。另一对从未听说过该事件的夫妇罗伯特和萨朗进行游艇运动时,偶尔来到帕尔米亚岛,他们极其偶然地在树林里一间废弃的小屋中发现了几张剪报,剪报的内容是当年有关马克夫妇失踪案的报道,这可能是几年前知晓该案的旅游者带来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几天之后,当罗伯特夫妇到海边散步时,碰巧看到了刚刚冲到岸边的一具人类的骷髅和头骨,它显然是从一个二战时期的军用箱子里掉出来后又被冲到海边的。法医后来的鉴定表示,它正是马克的遗骨,难以想象的是,它竟然会在事隔6年之后,在刚好罗伯特散步到此时被冲上来,如果罗伯特早一点或晚一点到此都可能不会见到马克的遗骨,因为下一个浪涛又会将它冲走。那么,马克夫人的遗骨在什么地方呢?尽管调查人员在全岛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却无任何发现。

直到20世纪80年代,与帕尔米亚岛有关的神秘事件依然一桩接一桩地发生。1987年,美国海岸警备队C-130飞机在帕尔米亚岛东南海域发现一艘随风漂流的帆船,从飞机上看该船已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几天后,当警备队员登上该船时,发现桅杆已经断裂,船帆也被风暴吹成了碎片,船舱里是船主曼林的遗体,显然已经死亡数月。然而,法医却无法查清曼林死亡的真实原因,人们只知道在几个月前,他曾兴致勃勃地谈起要到帕尔米亚岛去探险和寻宝。

与帕尔米亚岛有关的最近一起神秘失踪事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一艘由一对夫妇驾驶的名为海梦者的帆船从圣地亚哥前往夏威夷,途中遇到风暴,他们偏离了航线,只好到帕尔米亚岛上避难。在岛上呆了几天后,他们继续前往夏威夷,从此便再无联系,他们消失了!

科学家的调查

帕尔米亚岛几百年来发生的这诸多神秘事件不断地引起一些人的浓厚兴趣。前不久,由美国一家专门调查全球怪异现象的杂志资助几名探险家和科学家专程前往帕尔米亚岛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他们自然不相信什么印加人的魔咒,他们除了对该岛的生态、气候、电磁力、地质进行调查外,还对该岛附近海域的礁石分布、洋流等进行了考查。他们的确发现了一些异乎寻常的东西:帕尔米亚岛位于太平洋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与汤加海沟附近,这是一个地震火山多发区,帕尔米亚就是在一个火山口上形成的珊瑚岛,该岛附近水域遍布着错综复杂的暗礁,这也可能是造成一些船只频频出事的原因。

同时,在那些迷宫般的暗礁之间,是最危险的大白鲨和黑头鲨的繁殖地。此外,尽管在帕尔米亚的礁石间生活着大量的鱼类,但由于它们多半靠在珊瑚上生长的一种有毒的海藻为食,因此,这些鱼类都有剧毒,对于那些胆敢在此潜水和游泳的探险者及旅游者来说,也许这些海洋猛兽、有毒生物比印加国王的魔咒还要厉害。这也许可以解释那些神秘死亡和失踪事件。专家们还发现,由于该岛地质状况较复杂,电磁波也有异常。但这些与发生在帕尔米亚岛的神秘事件到底有何关系,却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

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人说:在逆境中看到希望,快乐便是一种心情;在磨难之中感悟快乐,快乐便是一种宽容;在平凡之中发现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涵养;在曲折之中找寻快乐,快乐便是一种气质;在艰辛中品味快乐,快乐便是一种风度。

我想也是,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只要你心中常驻快乐。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保持一颗清静之心,你就能昂首阔步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只是走着走着才发现,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即是人内心的一份淡定与从容。

走着走着才发现,只不过,与其活在他人另类的眼光当中,倒不如隔川望海,相忘于江湖。而我就觉着,人总归是要历经一段,无人问津的岁月,方才能知晓其,成长又是何一种滋味,只是有些人!走着走着也都错过了。

有些路途才发现,似乎还是自己在匆忙前进的时候,遗忘了太多太多。曾经姐弟情难舍,曾经父母恩难报,曾经意气好江湖,曾经恋人心未满,曾经友情觉可贵,曾经少年爱追梦,曾经世外缘以为,曾经仁义道明了,曾经知书想达礼!曾经的曾经,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

一回首,却也再无原来时的期盼与等待。除民谣,是对爱情萌生情窦时初开的向往,也是所有意气风华年少青春的梦想使然,与浪漫时勇敢的追求和告白,惜了最后都败给了现实。想必经年,依旧不止于此,在你们遇到诸多困难,甚至会让人感到绝望时;当你们遇到重重叠叠的坎坷,甚至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内心无比的沮丧和空洞。

还有生活当中平淡到无奇的柴、米、油、盐,与反反复复衣食住行的单一,索然无味甚至是。感受着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四季常态,春夏秋冬,无人问津,哪怕是一句忽如其来的关心,如同我懂你的欲言又止,可你偏偏却!还是欣赏那些花言巧语。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是过的很好,在你身后,那不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么?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是生活得非常轻松,那么也同样恭喜你,在你身后,也一样是有着常人无法体会到的想象与感受。

所以,简书中说: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是啊,浮生有梦,是是非非,但请坚信我们,贵在的还是坚持。不管是否面对生活,不管是否面对爱情,不管是否面对未来,还请不要退缩、也不要失去对人生的一片赤诚、和肝胆。

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为什么心情不好呢,是因为不开心,习惯不曾习惯的习惯会习惯,舍得不曾舍得的舍得也会舍得,那就让那些所谓肛肠寸断、喜怒无常、悲欢离合、苦中作乐、吞声忍泪、撕心裂肺、都好!也全都你一个人扛了。

世人都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人世间最痛苦的事,难道不是莫过于此?所以,想着,趁着你还年轻,做你自己,做一个你喜欢的人,做一个你自己想成为的人,知冷暖,懂悲欢,良善美好,初心依旧。清浅时光,做个有灵魂的人、是不想等到失去以后,方才真正感到追悔莫及。如若到那时,又是否还会为时已晚?!

Ps:致敬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