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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倾天下,陪你相守到天涯

发表时间:2021-03-15

【www.qg13.com - 人到中年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权倾天下,陪你相守到天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阳扑朔着漫天徐虹,顺接着一望无际的嗜血,蔓延着惺惺丝丝的杂味,霞色余晖云红屡屡浮云,照应着满地的凄凉,望苍穹,血迹绵延,铺红天涯。

初遇连心

那一世,他是君主,梦见一孱弱女子,陡然起舞,心生怜爱,于第二日遍寻,果见一名青衣女子于山峰颠口,低眉婉转,起舞弄清影,迷倒他身边的仆从,他不禁惊叹住,欲询问究竟,不禁颤栗住,原来此女是邻国的公主,名叫夏沐。

他沉思了片刻,还决定亲自将她送下山,她见他英姿不凡,眉宇间净显凝重,含蓄的望着他,脸上挂着可人的微笑,他也在这一刻被迷住了。

众臣劝他将她纳为自己的皇妃,以此来结两国永缔之好,不知是听进了那些老臣子的意见,还是迷恋她的容颜,他在不知不觉中派人去邻国提亲,然后先把她送回去说是准备出嫁。

她就这样走了,他好像丢了魂魄似的,数着一圈又一圈沉沦的月兮,幻化成效影,她佛袖而去,一路践踏着他对她的思念,留下他数着一圈又一圈的年轮。

无声惜别,泪眼婆娑,梦呓念她,茶饭不思,侍寝不寐,满城烟雨,皆化为寸寸相思,如粒如泣,如歌如慕,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孤寂了整个城池。

雁声呢喃,呼唤着眷恋,一夜半城烟沙吹染着泪梦,梦里她挽着轻纱,拂袖而归,惊艳起片片沙粒,偏偏不曾脱离世俗,不愿落地,倾诉着相思的话语,泪水再次奔向无眠的枕头。

终于忍不住寂寞,他不愿意这样一直等下去,望眼欲穿,不愿意泪水参杂着相思的苦涩,苦苦等待,记忆终于划破,在离殇缓缓拉开序幕,他决定放下朝中的一切,去邻国找她,尽管有太多人阻拦,也都无济于事,因为没有她,他什么事也做不成。

醉落红尘

可惜她父皇野心太重,奢望觊觎,吞没了太多,原本去向她父皇提亲,却再也没有实现的那一天....

为了她,他倾尽所有,拼尽了所有的将士,放弃了一生的荣华富贵,苍老了所有的等待,在没有开始的开始之前,他已经梦到了他和她的结局......

满城风沙惊悚着她的魂魄,今生已经无缘厮守在这苍老的容颜,也不能携手相随,陪她到天涯。

风沙乱舞,弥漫着漫天风霜,看不清尘世的庸俗,为了她,他陷入了亡国境地,他心痛难彻,全然迷乱,在崩溃的边缘中痛苦挣扎。

嗜血的残阳染红了半边天,哀衰着无限的凄凉泻留下来,压垮了整座城池,眼前刀剑浮光掠影,杀气腾腾,演绎着情爱的败落....

幽怨的琴声抚着她最爱的水墨青花,传来声声悲凉的气息,断线纸鸢,残爱西归,夙愿未成,血泪东流....

落败成殇

他看着将士们一个个地鞠躬尽瘁,悲痛欲绝,也无力自刎,满身血迹,疲惫不堪,月光渐沉,悬挂着满地凄凉,忘记了刺骨的吹着萧瑟的寒风,却独忘不了你起舞弄清影的欢颜。

金戈伴铁马,兵临城池下,天刚刚蒙蒙亮,她父皇的千军万马迫不及待的已经杀了进来,他看不惯那些人一身的傲骨,再次发起慵懒散乱的争斗,奋力抵抗,徒而尸体一摞又一摞,将士们死伤殆尽。

远处,他身披战甲,践踏着一路弥漫的尘烟,踩着一摞又一摞的尸体,策马而驰。满身的疲惫不堪,失去了原有的王者风范,怎奈何,她父亲太诡计多端,他一路斩兵折将,所向披靡,却不想暗箭难防,上了那老贼得当,被暗箭射下马,身负重伤。

他自知性命不保,本想取下趁机取下她父皇的性命,然后再杀了她给他陪葬,正想一枪刺中,却看见她骑马而来,裙殃蹁跹,一袭素衣,倾国倾城,眼角里挽留着泪水,散乱的秀发飘逸着,残血夕阳空中乱飞,软化了生疼的心,他木木的问道:你是夏沐吗?,她没有回答,直接策马而去,却频频回头,他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水,他的心在滴答滴答的流血,瞬间她化作仙子般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泪洒诀别

他身心七绝,被带到她的跟前,她无奈的望着他,她的余光里不但没有仇恨,反而增添了几丝惊艳痴迷,让他感到如此的熟悉,夏沐,你是夏沐,他激动地说道,告诉我你是还是不是..她还是不语..

她正要解开他身上的绳索,却被她父皇怒目而视,她吓得低声不语,他看得出她有多怕她父皇。

那老贼,明明知道他们已经爱的形影不离,但他还是不放心,怕他利用她东山再起,总是用狠毒的话来刺激他,他也恨透了那个老贼,只因他弄得他国破家亡。

待到大赏之日,她父皇夜宴群臣,大摆筵席,庆祝胜利。大殿之内,烛光渲染,富丽堂皇,却隐藏杀机,美女将士络绎不绝,他们个个傲气当然,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奇耻大辱,他们却步步紧逼,借机讽刺,他看的机会夺剑行刺,血溅满堂。

只见那老贼龙颜大怒道:取朕的剑来!声音恶毒凶狠,只听见她拼命的说了句不要!他还没来得及明白是什么意思,一把剑嗖的一声刺过来,只见她快步向他踱来,企图抓住剑哨,却为时已晚,用力太大,直插入她的心脏.....

一抹殷红顺着她的嘴直流而下,而她的脸上却流露出了初见他的微笑:皇上....宇....其实我就是....夏沐....从初见你的那一刻...你就在我心底里...挥之不去了...话落闭眼,手臂垂倒,却见的那老贼悲痛欲绝,厚实的身躯一后倾,惊慌朝野。

他流下了从未悔恨的泪水,泪水划过苍老的脸庞,激荡起无限的沉思,他们紧紧相拥着,久久未曾离去......

Baby,情殇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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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后


她当年是厂子里出名的厂花。

他是工人,也是英俊上进的一个好男人。一对金童玉女,结婚的时候羡煞旁人。

婚后,他们很是过了几年美满日子,直到女儿的出生。

在那个年代,人的观念老,生孩子都是要到婆家去生的。她便听从了婆家的话,安心到农村的老家去生孩子。谁知道,她难产,农村本来就没有好的医生和条件,村里人只得匆匆找了马车,把她送往县城医院抡救,最后,她的命是保住了,却得了严重的产后疯。昔日聪明美丽的一个人,不但高度瘫痪,脑子也坏了,从女儿降生的那天开始,她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废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会说话,掉进了混混沌沌的另一个世界,再也不懂爱和美好。

美满姻缘被命运蒙上了一层灰,他一个人,拉扯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本来已经够手忙脚乱,还要伺候妻子,他渐渐疲累不堪。家里人和周围人都开始劝:虽然不能断了对这样一个残妻的供养,但,他毕竟还年轻,才20几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不能被这样一对母女拖累了。于是,人们都开始给他物色合适的对象;给孩子寻找适合的托付人他严词拒绝了。他说,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责任和能力抚养女儿。至于已经瘫痪在床的妻子,他说,我要陪她到最后。他说得深情坚定,听的人无不落泪。

他说到做到,从此后,上班时,他将女儿托付给母亲照顾,把妻子的床上布置舒服,让她躺好;中午下班回家,先跟妻子唠唠家常,再逗女儿开心,然后做饭。母亲喂小女儿,他则端着小碗,一口一口喂妻子吃完,再喂她吃药,最后自已匆匆扒上两口饭,赶去上班。

休息日,他带着她们去郊外玩,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推着妻子的轮椅,所过之处,无不惹人注目。

日复一日,他闲暇的时候,给她洗澡,换漂亮的衣服,坐在阳光里给她慢慢地梳头,做营养的饭菜。日子就这样叠加着,距离当初医生断言的她活不过10年的预言越来越远,她奇迹般的有了知觉,喜欢看着女儿笑!他下班的时候她就欢欣鼓舞,眼睛清亮了许多,只是有时候看着他,露出些许迷茫和失落。他愈发对她好,每天都抽空回来抱她出去晒太阳,冬天,将她坐的椅子垫了厚厚的棉垫,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后来,她的手居然能动了,他就将每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她盯着钱发愣,他就解释:现在的夫妻都这样,男人负责挣钱,女人负责管钱,咱家也这样!她就笑了,笑得满足而灿烂。

20多年的时光转眼就飞过去了,女儿劝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儿,将母亲交给自已。这个时候的女儿已经成家,有了不错的工作,完全可以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了。可是他却没有答应,他说:让我陪着你妈到最后,这是我的原则!

他就这样一直精心照顾着她,放弃了浮世的一切繁华欲望。当世界都在演绎着离婚、结婚、闪婚的天翻地覆时,他就这么守着她、照顾她、陪伴她!

10年后,她含笑去世。30年的风风雨雨和操劳牵挂,他已经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了,虽然,他只有50出头。

她去世半年,他就开始不停地游走在相亲的饭局上,买衣服、练太极、生活很快翻开了新篇章。不久,他就跟一个同样丧偶的善良老太太结了缘。此时,他之前所有的痴情无悔都开始被人指责,指责她刚走,他就迫不及待地找老伴儿。

可是他就像当年义无反顾要照顾她一辈子一样,再婚的脚步亦是义无反顾。面对女儿的询问,他说:最好的爱情肯定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尽心陪你到最后,然后,努力让自已幸福,绝不辜负生命。

爱情有时候就这样简单,相爱的时候,无论贵贱残老,均不离不弃;分别之后,积极寻找人生乐趣。没有歉疚,没有颓废,没有怨尤,这样的爱谁能说不伟大呢?!

咫尺天涯,我陪你走过


漫漫人生路,几近沧桑,几近无奈,花颜花落,花若相惜,花之飘飞,花尽无意,花留何处,花开朝夕,预言之彼,怀旧希夷,花纷飞尽,花溪银河,花到此处,比开留香。

曾经的我们欢歌笑语,曾经的我们在彩旗下方放飞希望,迎接黎明,等待朝阳,日出日落,开始一天美好的日子,你我他以及未来的人们我们都在各自的轨道上憧憬未来,希望人生可以绽放最美的花朵,哭过,笑过,走过,看过,就这样我们彼此默默地走着,雪花飞飞,留恋追追,你到天涯,我便到海角,天涯海角,咫尺相伴,不离不弃,待到山花绽放时日,我便携手与你走遍天涯海角,我喜欢你,我分名利,只是发现简单是最真的,平淡中感受着你的气息,安逸中有你的港湾,我想像着,感受着,大海无边无际,落日美丽无边,总有一个港湾让我停泊,云白无瑕,也总会有一个落寞的地方有我的身影,十二月,梦想不曾落空。

我曾经为你流的眼泪,也许早已被风吹干,不会再有多少眼泪流下,从此不会再有哭泣,安乐是期盼,拥有是美丽,雁儿落,雁儿飞,樱桃红了,芭蕉落了,我的心也该放下了,不知何处是归途,是归宿,心中的依旧不会改变,学识的修养,文人的涵养在此刻成熟,我不知道为何只有电话那头才可以找到爸爸的身影,但是我相信不管我在哪里,爸爸一直在我心里,不曾离开,他会一直保护我,让我安全,让我开心,而你,对于我来说就是百合花,无论是开在田野,还是开在身边,都是心田上的花朵,永不凋零。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有一个人可以一直在心中;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在我眼前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站你眼前,你却没和我说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也不是你说爱我,我点头,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总是匆匆错过,只给我留下声音与幻觉;

有人会问永远有多远,我的回答依旧不变,那就是我不知道,因为明天你是无法预期,而今朝你更加彷徨不安,所以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可以心之向往。

我的明天会有你的存在,咫尺天涯,雁落无声,目途归依,水落千山,万户已近,叨念滔滔,故此落实,我心依旧,爱你如初,文余问声,凯歌而慷,激昂涌进,在水一方。

咫尺天涯,我陪你走过,落水之滨,我依然相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若无相忘,归期意浓。

咫尺天涯,有生有希,有人有情,有爱有你,陪伴四周,古语伦比,文言四处,美丽无疆。

咫尺天涯,寸心不改,识得大体,落落大方,世间一处,和数无双,宏伟蓝图,无为在下,我念执意,就此落华,滂沱大雾,奈我何方,旧书拾得,新意浓浓。

咫尺天涯,我在这里,雄心不改,陪你天涯。

这段路只能陪你到这里了


毕业时在同学录里最爱写“要做一辈子好朋友”的人,到现在很多都失联了。倒不是说不懂得珍惜,而是停停走走岔路太多,大家都脚下有风,各自灿烂,剩下为数不多...

毕业时在同学录里最爱写“要做一辈子好朋友”的人,到现在很多都失联了。倒不是说不懂得珍惜,而是停停走走岔路太多,大家都脚下有风,各自灿烂,剩下为数不多还有交集的同学里,印象最深的,小序算一个。

我跟小序严格来说不算是同学,中学那会儿隔了俩班,全靠玩网游建立了“迷”之友情。在当时的大环境下,男女没有纯友情,男生跟女生玩,要么是娘炮,要么想勾搭。很幸运,我两项都占了:当时声音细确实够娘,也确实挺喜欢小序。因为她什么都大,脸盘子大,眼睛大,胸部尺寸也飞扬跋扈的,再加上她爸是我们年级出了名的最帅数学老师,就更添了光环。小序起初对我也有点意思,交换日记写了好几本,不过等到她有次去开水房打水碰见那位后,我就成了单方面意淫。

小序觉得那位像陈冠希,我酸她说是挺像的,都有鼻子有眼睛,也带把儿。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校园爱情,小序最后选了最要命的一种——暗恋。几乎每节课下课都会去开水房打水,生怕碰见,却又好想看到他。后来打探到他上高二,在我们楼上,于是只要没事儿就常在二楼栏杆前张望。原来课间操跟我乐此不疲聊游戏的她,那时一个人做得无比认真、铿锵有力,尤其是第八节体转运动,每次回头都眼带激光在人群里直扫那位。更严重的是有次升旗仪式,她们班上周总评分得了年级倒数,校长当着全校一顿批。小序站我旁边眼含泪花看着校长的方位,我想说她啥时候这么有集体荣誉感了,只听她碎碎念道:你看啊,那位怎么能这么帅?我当时就幡然醒悟,之前会喜欢这姑娘,应该是青春期荷尔蒙瞎起劲所致,并且起得有点儿糙。

后来小序真的认识那位了,据她说是在我们那个网游里认识的。卖藏宝图的时候,标价后面少打了个零,结果被那位不小心买了,于是小序死缠滥打在“世界”窗口黑他,逼得那位直接甩给她价值藏宝图二十倍的银子,就当认栽。小序被这霸道总裁俘获,又在“世界”窗口隔空表达爱意,两人一来二去成了网友,等一见面,小序圆满了。

她偷偷地把那位的QQ设置成好友上线通知,不错过任何一次聊天的机会。只有我知道,她每次激动,脑袋空白比她聊天的时间要久。他们放学一起坐公交车,两个人推搡着挤在人群里,话也渐渐变多了。也只有我知道,她回家根本不用坐公交车,走几步路就到了。

那年冬天,成都第一次下大雪,街上无论多晚都会有年轻人在雪地里打闹。小序和那位并排走着,她冷得把脸缩进羽绒服帽子里,看着自己鼻子里呼出的白气,神经已经被冻傻,谈笑间突然对那位说:我喜欢你。那位马上接了一句:我知道啊。

一点犹豫都没有。

小序愣住,被落在鼻尖的雪花吓出了寒颤。他说:把手放在我口袋里吧。小序照办了。那只手也放进来吧,他又说。哦。小序站到那位面前,把另一只手伸进去,那位也把双手放进兜,两人手一牵,一高一低看着对方,然后以亲吻收场。

小序说直到今天,她仍固执地认为,那位是她见过的最特别、最好的人,不然怎么会在自己最懵懂、最青春、最不懂爱,或许也是最懂爱的那几年,那么真切地喜欢着他?

小序和那位进入到恋人常规的相处模式,吵到天翻地覆,爱到海枯石烂。一晃到了高三,那位比我们高两届,已经上了市里最好的大学,一有空就来找小序。大学生身上自带高人一等的背光,加上生活费多,小序的生活质量也蹭蹭飙高,还被不少同学羡慕过。为此作为鸡犬升天里的那只鸡……我自然也成了吃香喝辣的高瓦数电灯泡。也是从那时起,我觉得那位勉强有点像陈冠希,就是要打个七折。

后来SNS社区流行起来,那位戒掉了网游,开始混豆瓣,流连于各种小组,偶尔发点照片和三两个不成文的句子,身后一群女文青追。当时豆瓣有一个交友小组,叫假装情侣小组,用文青体翻译是说:对生活的一种态度,因为找一个人开始很难,分手的时候又是那么痛苦,为了避免痛苦的经历,就选择中间最美丽的一段;说人话就是:姑娘/小伙,我们看着顺眼就去床上啪啪啪吧。

那位成了那个小组的常驻用户。

第一次发现那位出轨的时候小序刚一诊结束,成绩还不错,后来几次诊断考试直接从本科苗子一落千丈到了专科。小序没跟那位分手,不过进入冷战,任凭那位如何自责道歉,她都不动容。高考成绩下来,非常没有意外地,小序被影响得很严重,分数说出来都寒碜,选择题全选C应该也比她的分高。最后小序去读了科技大学旗下的一个技术学院,五年制,专业是电子商务,听着还挺有前景的,结果大一还没上完,学校就给她下了警告,因为逃课太严重。

她跟那位又和好了,常跑去他的学校跟他腻着。我问过小序好几次:真的还喜欢那位吗?她反问我:直到今天,我的所有密码都跟他有关,你说这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怎么分?这辈子,分不开了。

那位的学校外面有一个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是拍婚纱圣地和情侣栖息地。小序跟那位躺在草地上一遍一遍听金海心的《阳光下的星星》,租自行车在公园里浪费人生,在还没修好的洋楼里接吻,两个人缠在一起从白天亲到晚上,挂着红肿的嘴巴回寝室偷笑。那时小序似乎又找回了热恋的感觉,觉得初中暗恋他那么久,不是白费气力的,他一直都是自己心目中那个最迷人的少年。

小序大二的时候,新的专业老师估计也是鸿鹄之志没处发挥,热衷于点名,三分钟一小点,十分钟一大点,点名不到超过三次就不用参加考试了。小序乖乖上满了他半学期的课,那位也为了毕业实习奔波,两人多数时间靠手机联系。开始还会积极分享今天谁走狗屎运碰上了大锅菜里的小强,后来寥寥几句话,最后恨不得直接早晚安。小序没大吵大闹,而是把无声的抗议都写在QQ状态上、微博上,但那位好像都自动屏蔽。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讲究一个共振频率,一次可以找借口说忙,两次可以说是意外,但多次以后,就能知道对方心里到底有没有你。

这之后,他们将近一个多月没有联系,小序终于忍不住,直接杀去他们学校找他。两人去电影院看了《疯狂的赛车》,笑到飙泪,却不敢伸手牵住对方。当晚他们在学校旁边的快捷酒店开了房间,那位洗澡的时候,小序看见他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来件人“10086”,内容是“老公,我想你了”。后来一整晚,两人背靠背躺着什么也没做。小序突然问他:你爱我吗?他犹豫片刻说:我也不知道。

那一瞬间,似乎又回到初中那个冬天,两人牵着手交换鼻息,只是她一直误会了,那份温柔并不是她独享的。

成了米其林三星备胎,小序觉得自己太廉价了:肯原谅他出轨,因为他影响高考,为他逃课,坏事做尽彻底贬了值,女人看不起,男人爱不上。她从没哭得这么伤心过,抱着胳膊抽泣。有些东西,你即便知道它过期了,但还是抱着侥幸的态度吃,吃到拉肚子才能信,就跟抽奖券刮出“谢”字还不信邪,一定要把“谢谢参与”四个字都刮出来,因为没办法接受啊。听到一起听过的歌,吃到一起吃过的东西,经历一切相似的瞬间,就会没自尊地去挽回。

大二一结束,小序就被她的最帅数学老师送去了法国。也是到了那个时候,我才发现从前其貌不扬的同学都是隐藏富二代,成批盖上外国的戳,四面八方地送出去。因为时差的缘故,我跟她的联系也变少了,最多就是在她的博客、校内网看看她的近况,看到几张身材走样的照片,还会好心提醒她:脸本来就大,别太任性。

我从来都没敢问小序后来的心情。我知道,爱情比任何事物都顽劣,它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发展。你以为那个人来到你的世界,他就不会走;你以为他走之后前路险恶,再也不会像这样爱一个人了。但最后会有另一个人出现,把回忆变得微不足道。时间最会骗人,但也能让你明白,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留下的尽力珍惜,得不到的都不重要。

“唯愿你以后有酒有肉有姑娘,能贫能笑能干架,此生纵情豁达。”

这句话一度占据小序个性签名很长一段时间,我点赞的时候,发现那位也点了赞,小序竟然没有拉黑他。

后来我跟小序见过一次面,她弃自己的身材于不顾,我呛她要不是出于革命情感,我都不太想跟她做朋友。席间又聊起那位,说是好像已经结婚了,在同学的朋友圈看到,一个特别土俗的婚礼现场,那个新娘子是个脸比她还大几号的路人,当然,胸比她小太多。

那年法国国庆日,巴黎铁塔被烟火包裹,小序发信息给那位说: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不久后,那位回了信息,小序直接关上手机,仰头看天空。她说,分手以后,才知道心里真的有人曾进来过,但时间久了,以为忘不了的,也在不知不觉中忘了。他生日什么时候来着,4月……算了,终于是忘了。

我说,记得也好,最好忘掉,就让那段记忆好好待着,别去打扰。不是你不温柔,而是你太聪明。

如何跟喜欢很久的人说再见?时间只是懒了点,所以没给我们明确答案。

不过真正地放弃一个人是无声无息的,不会把他拉入黑名单,不会删掉他的电话,看到他过得好可以毫不羡慕地点赞,即便路上碰见也可以给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只是你心里清楚知道,你们不会再热络地聊天到深夜,你的心情不会因为他矫情到死而阴晴不定。当初那么喜欢,现在那么释然,没有犹豫。这段路,只能陪你到这里了。

对不起,真的就喜欢你到这里了。感谢你在昨天出现,现在我们都很好,留下的当做故事,离开的后会无期。

天下


遥记当年,小桥流水。一曲清笛与谁听。醉卧沙场,风华已逝。万里明月无处寻。袭红衣,笑入画。踏秋风,思无涯。待青丝,成白发。可怜一生征战,换不回一句牵挂。

男 : 无数个想你的夜晚,却只能让帐外的寒风轻轻的凝聚在心上。再无人陪我看夕阳西下,云卷云舒;无人陪我谈尽天下盛伤,观花开花落。有的只是冷夜的寒风和一缕对你的思念。一剑舞天下,身边的嘈杂也挽不回我的思绪,原来,不是时光太旧,只是恰好,幸福未央。

女 : 霓裳舞一曲,和君潇潇意。轻起红唇,道不出对你的思念;美眸远望,盼不回你的身影。犹记桃花树下,你一袭白衫,抚琴舞剑,誓言在我心头回响。星光朦胧,春风轻柔。月有星陪,而我,在等你。

剑 : 他,秀气不羁,唯对她,温柔如水。雷霆江海迅如风,涛涛剑声行。有我在,无人可伤他。可剑意却寂寞了,寂寞清秋,凉意如眸,截风踏蝶,难解心寒。剑断心碎。

琴 : 她,高傲孤冷,唯对他,甜腻依人。清风吹拂,白瓣飘落,阳光透过枝丫撒落一地,眼前的女子舞姿轻盈,有我陪她,时光静好。可心已死,便无药可救。红衣散落,弦短心凉。

唐文木子 : 不是所有的花都会盛开,不是所有约定的人都会到来,所以,不要让自己等待,你需要的是,我爱你。

我是风儿你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


这几天起风了,风中裹挟着沙尘,我却想带你一起去吹吹风。现在的风正好,不冷,也不会热;很干燥,正好吹干你脸上的泪痕;有些迷眼,正好掩盖我眼中的欲火。想你,如风吹沙,执着地一点一点向你靠近;想你,如尘遮阳,灰色的天地中只有你和我;想你,如逆风行,你的气息让我不迷失方向。

我想和你一起去林中听风。听花落的声音,让忧伤和心痛,随着花儿在时间里褪去颜色和香气,零落成尘,遗忘在记忆里。听枝叶摇动的声音,让相思和爱恋,随着叶片在春光里展露生命的执着和坚强,向阳向暖,描绘在欢喜中。听风呼啸的声音,让迟疑和怯懦,随着风儿在天地间飘飘荡荡,越吹越远,消失在我们的世界里。听我吟唱诗词的思念,让温暖和浪漫,随着情感在心海上划出自由的方向,伸展臂膀,飞翔在我的怀里。

我想和你一起去屋顶看风。看花谢的凄美,让不舍和眷恋,随着花瓣在光线里飞向天空和远方,等待轮回,绽放在下一个春天。看枝叶舒展的欢喜,让相知和思念,随着枝条在目光中描绘出梦想的生动和自由,无拘无束,欢笑在陪伴中。看风激荡的漩涡,让逃避和虚伪,随着风漩在面前浮浮沉沉,越飞越高,消逝在我们的生命里。看你舞动喜悦的身姿,让欢喜和激情,随着爱意在目光中点燃狂热的缠绵,放心牵绊,沉醉在爱的梦里。

我想和你一起去沙漠吹风。我们迎着风奔跑,任风沙迷了你的眼,我可以自由地亲吻你的眼,将我心中的温暖印在你眼底深处,你静静记忆。我们站在沙丘上,看红尘滚滚不重样,任风儿吹乱你的头发,你可以舒心地埋头在我的怀里,把你心伤的泪水留在我心的肌体上,我默默收藏。我们匍匐在沙地上,听远方传来的声音,任沙粒滚动的旋律敲响我们等待的心窗,缠缠绵绵,捎来前世不悔的约定。

风起的时候,我站在风里,呼吸着你从远方捎给我的温暖,收藏下你的香味,想念着你的温柔;风起的午后,我走在风里,感受着你在远方留给我的拥抱,朝着你的方向,追寻着你的欢喜;风起的夜里,我守在风里,期待着你自远方看向我的目光,陪着你走在梦里,走向约定的未来。这天地间的风,是我的思念,是你的喜悦,是我们的缠绵。

想你在风起的时候,忘不了你留给我的记忆;想你在呼啸的风中,闭着眼看到了你的爱恋;想你在风吹起的沙尘里,即使尘埃也沾染了你的香气;想你在风吹落的花瓣里,即使凋谢也绽放了我的爱情。此世,我是风儿你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

长相守


朋友买了套西装,裤子嫌长,店主给了一个裁缝的地址,说是可以去改。在这个小镇南边的一条街上,我们把车停在一幢白木房前。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坐在车库前的石凳上,看着一个年轻人在不大的门前草坪上割草。我心想,这老太太这么大年纪了还做裁缝?能有力气操作缝纫机吗?可是,到了她面前,她却满面笑容地问:“找查理吗?他在工作室呢。”可能是看到了我不解的目光,她又笑着补充说:“查理是我丈夫。他才是裁缝呢。”正说着,一个男人从车库走出来。“完了吗?”老太太慈祥地问。“完了。再见。”原来也是顾客。

“查理在里面。你们进去吧。”老太太说。

“你自己进去吧。我就在外面等吧,天这么好呢。”我对朋友说。

我在老太太身边坐下。“天气真好,是不是?”那时候是初夏。阳光很明亮,但不觉得热。那个年轻的小伙子裸露着黑黝黝的坚实肌肉,只着短裤很认真地推动着割草机。

“是啊,以前,我都是自己割,但现在老了,割不动了。”她笑眯眯地看着割草的男孩,说:“老了,真的老了呢。”“那您多大了?”我想她至少有七十岁了。因为她的的脸已经全是深深浅浅的皱纹,短袖衫露出的双臂,也是皱皱巴巴,布满褐色的老人癍。

“七十八了呢。查理也七十五了。”“和我奶奶一样大。我七八年没见她,几个月前回去见到她,她已缩了好多,好象又干又小了呢。”“人老了,都会缩的。我也缩了好多。查理缩得更多。以前,他又高又帅。”她一副很甜蜜地回忆着的样子:“那时他真是个出色的男人,漂亮、能干。他从年轻时就在服装场工作,因为他很聪明,自己学会了缝纫。但他从不给别人做衣服,只给改。不过,从我嫁给他,我所有的衣服都是他做的,从没买过衣服。”她很幸福地说。一生所有的衣服都是自己的丈夫亲手做的,这种幸福,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运气得到吧?而一个男人,能一辈子用自己的双手为妻子做衣服,打扮她,修饰她,这片深情,也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能力拥有的吧?“你们结婚好多年了吧?”“五十六年了。我们在这房子里也住了快五十年了。结婚没几年,查理就参加了二战,那些日子,是我们最艰难的日子。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二战后,查理回来了,我们也有了个女儿,海丝特。她今年也四十七了,在县里的税务办公室工作。税务的事,可复杂呢,你看,她多能干啊。”“是能干。”我附和道。做父母的,哪一个不觉得自己的儿女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呢?“她也有个女儿,莱丝莉。莱丝莉和她妈妈一样,有着一头象火一样美丽的红发。那是我见到的最美丽的头发。她也是又美丽、又聪明,从我们这宾州州立大学毕业后,在镇上的中学教书。很了不起,是不是?”我点点头。“真快,我老了。总能清楚地记得我和查理结婚时的情景。亲戚、朋友一大堆人,可真热闹。”想想“家庭人口学”课上得知美国现在离婚率是近百分之五十,我感慨得很。

老太太把十块钱给已割完草的小伙子:“谢谢你,亲爱的。两星期后见。”她的目光一直送他走远才转向我。我们便又说了些别的,象我自己的国籍,专业等。听我提起一个和她住同一街的另一个老太太的名字,她惊呼说:“你对这小镇的人认识的还不少呢。我快二十年没见她了。七十年代初,我中过一次风,从那以后,便很少出门了。”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那老太太的儿孙们的情况。

正在这时,朋友和一个老头一起从里面出来了。那便是查理了,我和他打了声招呼。

“亲爱的,这姑娘知道的事比我还多呢。”老太太看着自己的丈夫,脸上的皱纹,也笑成了菊花。

查理其实是个挺矮的老头,背驼得厉害,又罗圈腿,穿着条过时了两个世纪的喇叭裤。

头全秃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但在她的眼里,他是她永远漂亮能干的丈夫啊!看老头默默地走到老太太身边坐下,执起她的一只手,轻轻抚摸着,我感到有种久违的对于永恒的信念,似乎又回到了我心中。

“再见!”我拍拍老太太凉凉的手。她真的挺老了。

“再见,亲爱的。”她祖母般地看着我。

“再见,年轻人,祝你们好运!”查理看看老太太,又看看我们。

隔着车窗望去,老两口依然执手在看着我们。我挥挥手,知道那颗满是银发的头和那颗光秃秃的头,已在我的记忆里定格成永恒的美丽。

朋友问我和那老太太一起说了些什么能说那么长,我便全告诉了他。他好久没吱声。过了一会儿,感叹道:“一辈子,能有这么一个女人伴着就行了。漂亮不漂亮都没什么,只要能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就行。”他是个高大俊美聪明家境很好的男孩子,在找女朋友上,很挑剔,所以,二十七八了,还是单身。

“你要真这么想,很快就有人给你做饭了。”我打趣道。

天下父母


眼前总是浮现婆婆红肿的铃铛似地脸。

三周才有空回家。总以为,有公爹细心地照顾,婆婆也就是过着每天吃了躺着的日子。 所以每次回到家,总是先忙活着做饭 ,忙完再给婆婆洗洗、换换衣服等。

这次也是。回到家先忙着做饭。公爹说,婆婆晚上下床跌倒磕到厨门子上,磕伤了脸、眼睛鼻子里也流血了。这才细细的看婆婆的脸。那肿的紫紫的脸、铃铛似的流泪的眼睛。看着,心里酸酸的,只想哭。婆婆说:不疼。能不疼吗?给婆婆擦擦受伤的脸,心里深深的自责:只顾自己饿了,想早吃饭,为什么不先问问老人的身体情况呢?

公爹说:晚上一睁眼,才发现婆婆从床上掉下来,在地上躺着。婆婆自己根本用不上劲,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把婆婆弄到床上去。最后,累了一身汗,终于把婆婆搬上床去。好在,只是皮肉之伤,没伤到骨头。要和上次那样,摔断胳膊,该多受罪啊。

公爹开玩笑说:本来两个人的活,成了一个人干,还要伺候一个半死的人,白天晚上的都离不了人,真是累死了,还不如死了算了,都不受罪。婆婆说:是啊,死了就不受罪了,怎么就死不了呢?死不了,还要一天天过,过到哪天算哪天吧。公爹虽然这么说,还是顾着婆婆的饮食起居,不厌其烦。整整四年了,天天如此。

村里人都夸我是孝顺的儿媳:每次回来,给婆婆理发,洗衣,给婆婆整理的干干净净。听了,觉得很不好意思。其实自己才照顾婆婆几次?只有自己儿子不回家的周末才能回家看看老人,才能尽尽义务,也就是两周才能回家一次,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啊。

都说养儿为防老。其实养儿女只是义务,不一定为防老。儿女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谁能寸步不离的守在老人的身边呢?都做不到。即使身边有儿女,不到万不得已,老人也不好意思指使。能干的,尽量自己干,也不去麻烦他们的子女们。这就是父母。

太阳好没有风的时候,公爹就会用轮椅推着婆婆到阳台晒太阳。轮椅上,被暖暖的太阳晒得睡梦中的婆婆,一定感到很幸福很幸福。我给婆婆开玩笑说:轮椅等你不用了,可得留好,等我老了好再用。婆婆说:愿你身体好好的,可别像我,可别做上轮椅。我想,即使坐上轮椅,也会很幸福的吧,就像婆婆一样。

回家的时候,我对妈妈说: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别舍不得。身体好好的,比什么都强。有了病,儿女再孝顺,罪还得自己受,谁也替代不了,就像我婆婆一样。

眼前时常出现整日躺在床上婆婆那跌的肿肿的眼睛、日渐年老的公爹还有孤独的妈妈,心里很难受,很难受

很快我们也会老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呢?不敢想象。

就像父亲说的,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呢,不知不觉,怎么就老了呢?

父亲早早离开了我们。

不知不觉中,我们也老了

默然相守,寂静喜欢


如果,可以让光阴走的慢一些,且容我一路捡拾落花,待寒冬将至,做柴,煮茶,相互取暖。有些念,必定在心里,不贪,不怨,长长久久,与血脉相连,若相思绕肩。

题记

风,只是绕着季节打了一个旋,秋天,就已经凉了。我说,那种凉是清透的,如早晨绿叶上的一层薄薄的霜露,反复地从心的田野里凛冽着辗过。于是,墨色跌落指间的时候,写出来的字也清瘦了许多。最常写的句子是隔着岁月等,等月华初起的湖面,等薄风绕肩的缠绵,等白云层叠的悠远,等光阴丰盈的惦念,如此,就等老了天光,等旧了华年。

当音乐缓缓响起,我仿佛再一次撞上了那个遥远的花季,那个青葱的少年,也曾是临风玉树般的挺立,为我遮过风,陪我淋过雨,如今,早已消失在人海里。手捧一帧泛黄的书页,静静的读,读花间拾的梦,读风里来的信,终了,我知道,我只是在读着那一年的相遇,曾经是烟花一般的美丽。

多少素净恬淡的想念,无非是我在你眼里,你在我心里,默然相守,寂静喜欢。某些感觉,如果时间忘记了给你,千万别去索要。因为有时候,想象会比得到更加的美好。

隔着一丛远山,谁为我画出了念,惹出了泪珠儿绵延,渲染了指间的秋水长天。我用一缕花的浅香,将岁月的裙裾绣满,用无比温热的语言,抚过白云深情的唇边,执意走在风的发端。那个走远的人,那些搁浅的画面,好似光阴寂静的沉淀,用一首歌,便唱老了流年,如岁月飘零的花瓣,从眉间,又到心间。风过,留白,花落,尘香,某些情感终需要妥善收藏,才不会被时光遗忘。就如我在黎明时写下的诗句两行,和着秋色微微的清露几点,以及盈握在手的暖茶半盏。那芳馨清澈的流韵,缓缓抚过四季的静美,渗透过心的筋脉,点点滴滴潋滟了经年。

可以,在凉风清透的岁月里不语,任凭眼角的时光独自游离,不过一个转瞬,看光阴忽老,看白驹过隙。若是,只如此这般,能够守着自己于烟火深处老去,将几多稠密的岁月都尘封入花的香息,某些情节,放在心里反复的深忆,与我而言,也是眸中写满的期许,足矣。那通往原乡的城门早已紧闭,深锁的故事不复往昔,就连云影的踪迹都无处寻觅,不如,在芳华渐老的片刻里安置好临水照花的情意,一念放下,纵然凉薄,亦是万般静寂。

生命,无非是一种繁简交错的过程,若是,能够清除杂乱,让一些悬而未决的念,疏而未离的远,都悄然凋落在眉端,又被我一一捻起,和着清凉写下,每一句,都不再影射那些走失的片段。记忆,从此搁浅,往事,都交付与南飞的雁,这一季情缘,也不过就是走在路上,我与你,偶然的擦肩。

某个清晨,还是会早早的醒来,用心思去反复打量昨夜梦里的记忆。那些花木深处,被露水潮湿的段落,在清秋的素净里显得格外的醒目。一段光阴,或许会在行走的途中被遗忘,一种植物,也或许在季节的繁衍里渐次凋落,然而,我说,我与你的故事,早已深深的种植在心的脉络里,没有广漠的幽冷,没有荒废的时光,只有一种疼爱以及紧紧护藏的渴望。也唯有你,如内心常青藤的生长,还能让我浅浅的依附,迎着晨风中的一缕清香,在落花的小径之上,写下一段隐约的诗行,让打湿的花蕾沐浴着阳光,任凭清瘦的想念在丰沛的流年里微微荡漾。

我想象,那露秋的白,轻轻飘上紫藤花的轩窗。温暖的城池里便会有如水的眸子,恰似今晚的月光,能够清晰地,倒映出你的模样。喜欢,在眼神与眼神邂逅的细密里,在静寂的一瞬间就开始繁衍,就如某人说的,这世界,多安暖的文字,多温软的心,却都是无念不成欢。于是,许多次的夜,我将想念写上清霜的微凉,然后,等下一季花开,将焦灼与惋叹都深埋,而故事里,只写满月华的怜爱。那所有的美好,多像是一场简单而纯净的表白,深深的惦念,灵犀的安然,不需描,无需画,只邀约清风明月笑谈红尘百味,而后,温一壶酒,擎一盏茶,看我静静地,在光阴里厮磨,氲氟,又暖暖地,揽你入心怀。

很喜欢秋天的野菊,那种水边山间到处都盛开的小花,微风吹过,散放着淡淡的香气,仿佛是朝朝暮暮的想念,在光阴的韵脚里生成,是殷实而妥帖的情分。常常,也会采几支回来,放在通透的玻璃花瓶中以水滋养,而我,或喝茶,或绣花,或研墨煮字,近旁都会有一种清涩的味道萦绕,心越是安静,越能够欣赏到这些花的芬芳。就像,贯穿在指间的光阴,沉淀在光阴中的言语,一切的一切,都是那种水到渠成的美丽。当,过了春天,过了夏天,眼前是秋天,远处还有冬天,而在那四季轮回的筋脉里,其实,真的只是很想有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着,稳稳妥妥的念着,或许可以再没有对白,但是总要留下一段凭记来等待。所以说,文字里若是没有相依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悲凉,会悲凉到无奈。

花开一二朵,友有三五人,情韵六七分,心事八九十。多繁嚣的日子也只是如此,眼神里深爱,语言里浅喜,如这忽起的风里白露为霜的季候,不论是繁华锦簇,亦或是落叶缤纷,临了,也都是极其清淡的走过。感觉,就这样,随风随雨,随悲随喜,都一直在路上,那么不可躲避的匆忙。期待,老去的那一天可以放下忙碌,只守着一方庭院,种半亩花草,半亩田,写一段文字,写半点思绪,半点闲,如此,便也是这一世的安暖。温善女子,惟其一生所想,无非是内心妥帖安放着一种情意,净水洗尘素心描绘一幅丹青,不管是泼墨或留白,都只是为心爱的男子而低眉。他若懂得,纵使良宵无梦,书信无凭,亦会安守静寂,温良如斯。

当曾经的繁华与局促,只剩下最后一抹斑驳的光影。置身于黑色的夜里,会发现,岁月于我们,多久都不会疏离。只要心里有期许,纵然风雨来袭,莞尔一笑,仍旧是眼中不动声色的美丽。

安静的夜晚,守着自己的烟火,看一味感觉在心内忽明忽暗的闪烁。凡尘,是灯火交错的斑驳,我捻上一缕清风,在凉薄的街口独坐,只为,等你的路过。真正的情感是,我们可以把表面的那些花哨都剪掉,不显山,不露水,所有的光线也都只是在文字里妖娆。

至于我爱,还是不爱,旁人自不必知道,唯有自己的心最会明了,倘能如此,就好。

陪你回家


盛夏的重庆,忽晴忽雨,天地间如同蒸笼,浑身仿佛沾满胶水,潮湿闷热得人儿心烦意乱。

兰花打扫完了最后一间牛舍,时间已近中午。她放下扫把,抚摸了两下身边的奶牛,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我的伙计们。她准备回屋收拾一下行李,能够提前点去火车站。奶牛场的事情,她昨晚已经同弟弟交待清楚了,她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回到屋里,妈妈已经帮她整理好了一大包行李,干坐在堂前,眼泪巴巴地看着她。她感到鼻子发酸,眼睛发涩,于是赶紧去洗了把脸,她不想让妈妈看到她哭。她在大衣柜里捧出一只精致的粉红色旅行箱,这还是以前在上海时,国平买给她的呢。她边整理行李,边对妈妈说:妈,你别伤心了,我会经常回来的。你在家要记得天天吃胃药啊,爸爸死得早,妈妈把她和弟弟俩养大,吃尽了苦头。现在日子总算好了,可她却不能再在妈妈身边了,她要到遥远的江苏溧阳去了。因为她答应国平的,无论何时何地,她一定会陪国平回家的。

来到火车站,兰花紧紧拎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剪票上车后,她便浑身软绵绵地躺在卧铺上,脸紧贴着那只粉红旅行箱,最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这眼泪中有对故土的依恋难舍,也有如愿以偿的欣慰激动。是啊,终于可以陪国平回家了本次列车的终点站是上海。

经过一夜多的长途行程,列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上海。兰花出站后便打的来到了市南的梅龙大酒店广场。她站在广场边上,看了下那只粉红色旅行箱,轻轻地说:国平,我们到上海了

兰花记得以前,就是在这广场边上的地铁站和国平相识的。那一年,兰花才十七岁,听信了老乡的怂恿,瞒着妈妈跟这位老乡婆娘来到了上海,来到了眼前这座大酒店,从此便开始了难以启齿的卖淫日子。她挣扎,抗争,企图摆脱这个魔窑,然而终究还是被这些皮条客打手们,控制得无法脱离这耻辱的苦海。

一天晚上,兰花趁看手们不注意,又只身逃了出来,跑到酒店对面的地铁站,想搭地铁离开这鬼地方,可是又身无分文,于是只能茫然无助地躲在地铁站边上。当时,国平也正好从这里下地铁。见到兰花这么一个小姑娘,半夜三更的呆在墙角边,就走过来问讯。兰花现在还记得,当时国平问她是不是搭地铁啊,现在已经没有了。并给了兰花二十元钱,叫她打的回家。兰花当时也没有向国平说自己的遭遇,但那个时候,她就认为国平一定是个好人。她悄悄尾随国平,当国平发现时,已经到了他的工地宿舍了。国平责怪了她几句,叫来工地上烧饭的阿姨,安排兰花陪阿姨先住一夜。就在这个晚上,兰花哭着和烧饭的阿姨说了自己的遭遇。阿姨一大早就去和国平说了,国平惊叹怎么会有这事?于是就决定让兰花在他这个工地上干活,帮厨房阿姨打打下手,先安顿一阵子再说。兰花白天帮厨房洗菜烧水做饭,晚上就和厨房阿姨睡一起。这日子过了半个多月后,国平对她说:你别害怕这些人再找你麻烦,过几天我做保镖送你回家。几天后,国平真的买了两张火车票,陪她上了到重庆的列车。

回到老家,妈妈既惊喜又伤心,对国平更是千恩万谢。国平呆了两天后,便返回了上海。而兰花则在重庆家里,帮妈妈料理农活。

一天,兰花打电话给国平,说想养奶牛挤奶挣钱,可没有钱买奶牛。国平当时正好工地上结到了一笔钱,于是给兰花寄过去了两万。兰花凭着这起动资金,也把奶牛养殖搞得越来越成了气候。后来要发展壮大养殖规模,缺钱时,国平又汇给她四万,使得兰花的奶牛场初具了规模,发展越来越好。兰花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粉红旅行箱,轻叹一声:国平,我们走吧

兰花拦了辆出租车,说到花园饭店。司机问哪一个花园饭店?兰花也说不清,只记得国平曾经和她说过,到他的家乡去时,就在花园饭店搭车。兰花打了个电话给国平的姐姐,问了这个花园饭店的方位后,司机便顺利地把她送到了。爬上长途大巴,兰花心里感到轻松了许多。大巴车慢慢驶离上海,她的思绪也开始继续涌动起来。

记得国平第二次到重庆来时,一付落魄潦倒的样子,人也瘦得如同一只长颈鹿。国平因为工地上出了事故,死了人,赔了不少钱,自己的钱不够,又借了二三十万外债。后来因为工程活儿一直不景气,债主又天天逼债,国平没办法,就只好来重庆兰花家,躲躲债主,先避避风头。那个时候,国平老家的女朋友也搞吹了,他心烦意乱得一天要抽三包香烟,搞得自己老是咳嗽不止,后来竟然咳出血来了。兰花逼着他到医院检查,结果很是不幸,医生告诉兰花,国平是肺癌晚期。当兰花听到这一结果,自然是悲伤万分。因为她早已经深深爱上了国平,只要他不嫌弃她,她希望和国平结婚成家,她要好好爱国平一辈子的。可如今兰花象疯了一样,陪着国平奔波于重庆各大医院,结果当然是徒劳了

三个多月后,国平便骨瘦如柴,原来高大的身躯,病得不足八十斤!国平在奄奄一息时,眼睛里满是泪水,看着跟前的兰花,嘴巴里不停地说着:回家,要回家,要还钱,这死别的场景,让兰花现在想起来,依然是泪流满面。

大巴车已经下了高速,进入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城市了。当车子到站时,司机提醒大家:溧阳到了,大家拿好行李,准备下车。车子停稳后,兰花紧紧拎着这只粉红旅行箱,随人群下了车。当她一脚踏上溧阳大地时,她心里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浑身也感到软弱无力。她站在车站广场上,胸前紧紧抱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子,嘴里呢喃着:国平,我们终于到家了!到家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往下倒,朦朦胧胧中看到一个女人一把抱住了她

意识清醒后,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又是一阵的呜呜哭泣。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也应该明白了吧。对的,那接站的女人就是国平的姐姐。而兰花那只粉红色旅行箱子里面,装有国平的骨灰盒,在箱子的隔层袋子里,有一张存有三十万元钱的银行卡,那是兰花用来替国平还债的

我们的重庆女孩兰花,现在还在江苏溧阳生活,依然还是单身,她要替国平为父母养老送终。如果你是单身男孩,觉得兰花这样的姑娘,值得你钟爱一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