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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恋爱技巧

发表时间:2021-04-01

宋小君:食爱少女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宋小君:食爱少女,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这个故事的开始,我需要下一个定义。

食爱少女,新物种,无害,迷人,聪明乖巧,最大的心机就是没有心机,如同吸血鬼一样,靠吸食男人给她们的爱活着。

她们必须不断进食,不敢接受新鲜的爱,否则皮肤会变差,情绪会变坏,精神会变空虚。

没有爱她们也可以活着,但绝对活不好。

贝影有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撩头发。

贝影一头长发,黑强直,撩头发的时候嘴角微微翘起,眼睛里有光,杀伤力巨大。最佳案例就是有一次超速行驶被交警逼停,贝影凭借撩头发、眨眼、微笑,成功地避免了惩罚,顺便得到了交警的电话号码。

贝影是个神奇的女孩。

很少有女孩可以用神奇两个字形容。

贝影的神奇表现之一,是她的工作。

先前,贝影在一家化妆品公司上班,上司刁钻古怪,没有年假,工资低,待遇差,关键是有着各种各样变态的规章制度,比如不准在办公室吃东西,上班迟到每五分钟扣三百块,着装必须得体,短裙短裤必须过膝,男人女人都不准露乳沟。

贝影强忍着上了几个月班之后,终于忍不住,在找到一份她认为非常适合她的工作之后,毅然辞职。

新工作让朋友们大吃一惊。

贝影卖了一辆折叠电动车,两部手机,开始了她的新工作。

深夜代驾。

贝影昼伏夜出,穿得漂漂亮亮穿梭在三里屯一代,用手机app抢单,把喝醉的客人送到目的地,然后自己再骑电动车返回三里屯,等待着下一单。

我们都很吃惊:“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给别人代驾,万一被强奸了怎么办?”

贝影从包里掏出防狼喷雾,对着我们晃晃:“我有这个。实在不行,我车里还有扳手。”

贝影喜欢这种深夜里载着陌生人游走于城市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守护这个城市的骑士,有时候还能顺便泡泡男人。

说到泡男人,贝影的神奇体现之二就是在感情方面异于常人。

如果要列出贝影交往过的男朋友,我们可能需要一张Excel表格。

人们往往习惯于通过一个女孩交往过男朋友的多少来判断,这个女孩是良家,还是bitch。

如果这样判断,贝影是当之无愧的bitch。

她自己也从不讳言,甚至把自己的微信名改成HotBitch。

贝影其中一个男朋友就是在深夜里代驾的时候认识的。

一般来说,客人通过手机下单,被女代驾司机抢到了,客人们都会很开心。

毕竟花点钱就能让一个女孩在深夜里奔向自己,是一种很爽的体验。更何况,整个行业里,还是以男司机居多,女司机自然是宠儿。

客人们看到贝影都会大吃一惊,很难相信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会做代驾。

喝了酒的男客人借着酒劲儿调戏贝影,口淫党往往无害,贝影轻易化解。碰到动手动脚的客人,贝影会直接踩刹车。

如果习惯了这些各色人等,贝影没觉得这个行业有多危险。

一个下雨的晚上,贝影抢了一个额外小费已经加到三百的单子,目的地是京郊别墅。

以贝影的经验,这一定是个有钱人,开的车不会差,贝影非常喜欢开好车。

赶到了酒吧,果不其然,是一辆保时捷。

客人上了车,就昏睡过去。

上了四环,客人才醒过来,看看代驾的司机是女孩,客人也吃了一惊:“你怎么是个女的?”

贝影从后视镜里一看,客人长得不错,花样美男。

贝影笑了:“为什么不能是女的?”

客人也笑了:“我倒是第一次遇到女的代驾司机,你叫什么名字?”

后视镜里的贝影聊了一下头发,嘴角带着笑,眼睛里有光:“我叫贝影。”

客人赞叹:“名字好听人好看,我叫豆沙。”

豆沙和贝影有一搭每一搭地聊起来。

豆沙酒意上涌:“你开的太慢了,给油啊,给到底,我这车拼的就是速度。”

贝影无奈:“这里限速90。”

豆沙坚持:“怕什么,超速算我的,给油!给到底!”

贝影一听,一脚把油门踩下去,车子疾驰在北京的夜色之中,豆沙高兴得哈哈大笑。

送到了别墅区。

豆沙看着外面的大雨,问贝影:“你怎么回去?”

贝影从后备箱里拿出折叠的电动车:“这个。”

豆沙摇摇头:“这太危险了吧?大晚上的,下着雨。”

贝影一脸无所谓:“那也没办法啊,下雨单子多,我还想折回三里屯呢。”

豆沙想了想:“要不这样吧,我和你一起回去,晚上跟着你一起代驾,我也体验体验。”

贝影笑:“你就是传说中闲得蛋疼的富二代吗?”

豆沙也笑:“行不行吧?”

贝影耸耸肩:“行啊。”

保时捷又折了回去。

贝影抢到一个单子,赶到的时候,客人看到两个人都要上车,愣住:“怎么你们还俩人?”

贝影还没说话,豆沙先开口:“她是女朋友,自己一个人我不放心。”

客人愣了愣,也没说什么。

贝影看着豆沙,觉得豆沙还挺可爱的。

送完了最后一单,贝影骑着电动车和豆沙一起奔驰在公路上,好在雨小了很多,但两个人还是淋成了狗。

贝影喊:“体验好吗?”

豆沙趁机抱紧了贝影的腰:“特好。”

从此以后,每次贝影代驾,豆沙就开着保时捷跟在后面。

客人奇怪:“后面那车干嘛的?老跟着我们。”

贝影觉得好笑:“可能是个神经病吧。”

送客人到了目的地,豆沙就开着车再把贝影送回三里屯附近。

有时候豆沙开玩笑:“你挣得钱是不是得分我一半啊?”

贝影切了一声:“你好意思要我的血汗钱吗?”

豆沙开着车,带着一大束玫瑰,在三里屯跟贝影表白。

贝影虽然觉得土,但还是答应了。

两个人顺利地在一起。

恩爱了一段日子,便开始了无休止地争吵。

豆沙希望贝影不要再做代驾,这让他很没面子。

贝影说豆沙干涉她的生活,而且很不喜欢豆沙天天混夜店。

终于有一天,豆沙被贝影抢白得无言以对,给了贝影一巴掌。

贝影从小到大哪里被人打过,当即就疯了,一脚踢在豆沙裆部,宣布分手。

分手之后,贝影继续做着代驾,昼伏夜出。

时间长了,豆沙受不了了,特意组了一个局跟贝影道歉,局上豆沙带来了他的一众好友。

其中,就有豆沙众多好朋友之一乌冬。

唱歌的时候,贝影忍不住多看了乌冬几眼,乌冬报以微笑。

局上,豆沙喝多了,跪在贝影面前痛诉衷肠,哭得稀里哗啦,在场的都很感动,只有贝影觉得尴尬,心里想着:“他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好了?我怎么都不知道?”

突然间,贝影看着豆沙冒出来的鼻毛,心里觉得无比厌恶,再仔细看,发现豆沙全身都是毛病,怎么看都不顺眼,厌恶之情更胜。

后来贝影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对豆沙死心了。”

贝影气冲冲地离开,一只手拦住了她:“就这么走了?”

贝影一抬头,发现是乌冬,贝影一愣。

乌冬说:“我送你呗。”

贝影撩了一下头发,微笑着说:“我家很远的。”

乌冬笑笑:“我有的是时间。”

贝影成了乌冬的女朋友。

豆沙大受刺激,找到乌冬,和乌冬大打出手。

乌冬保持着风度,豆沙歇斯底里。

贝影给受伤的乌冬擦药,道歉:“对不起了。”

乌冬满不在乎:“挨一顿打,换来你,值得啊。”

朋友们觉得贝影对待感情太草率,贝影说:“我就这样,感情就像是水龙头一样,开得快,关得也快。你们不都叫我bitch吗?我就应该表现得像个bitch才对。”

贝影和乌冬的感情也没有持续太久。

贝影去看乌冬的住处看他的时候,发现乌冬正和一个夜店女翻云覆雨。

贝影往沙发上一座,看着惊呆了的乌冬和夜店女,点了根烟:“没事,你们继续,完事了我们再谈。”

乌冬把夜店女打发到洗手间。

贝影冷笑:“你就是这样爱我的?”

乌冬也急了,大吼:“她知道她是炮友。”

贝影觉得绝望:“算了,你们俩好吧,朋友们问起来,我替你保密。”

贝影当天晚上找我喝酒。

我很生气:“你换男朋友比换文胸还快,这样有快感吗?”

贝影抽着烟:“有啊。我就是吸血鬼,只不过我吸的不是血,是爱。我得靠爱活着,一天不谈恋爱,我就觉得想死。”

我叹气:“这是你的生活方式,别人没办法评判,但你真的开心吗?”

贝影抽了几口烟,看着我:“我跟你说起过拿铁吗?”

拿铁是贝影的高中同学。

从高中一年级开始,贝影就暗恋拿铁。

拿铁是学霸,长得又好看,还会乐器,当之无愧的少女杀手。

年少的贝影一直不敢表白,就是怕自己配不上拿铁。

所以贝影一直在努力,希望自己变得和拿铁一样优秀。

为此,贝影学英语,学吉他,学芭蕾,把每天的时间表命名为“征服拿铁计划”。

除了睡觉,每个小时都被贝影掰开揉碎,用来学习进步。

成长过程中,每个人都为了爱情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

努力了三年,贝影如愿和拿铁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在拿到一个芭蕾舞的奖项之后,贝影决定去跟拿铁表白。

却发现教室里拿铁抱着一个女生,两个人正在调笑。

贝影愣在原地。

这也就算了,更令贝影觉得无法接受的是,她发现,拿铁同时交往着很多女生。同学校的,隔壁学校的,甚至是外地的。

贝影试探着问其中一个女生:“你是拿铁的女朋友吗?”

女生愣了愣,说:“算是吧。”

拿铁对每个女孩说着精心设计过的情话,左右着女孩们的情绪,享受着这种众星拱月,而自己又掌控一切的状态。

贝影的世界观崩塌,她伤心绝望大哭一场,终于忍不住去质问拿铁。

拿铁听完了贝影的一番哭诉之后,无所谓的笑笑:“这就是我,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滚蛋,怎么着,想来审判我吗?”

贝影傻住了,没想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男生竟然这么不堪。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几天没有睡觉,贝影觉得自己可以改变拿铁,让拿铁喜欢上自己。

拿铁还是周旋在很多女孩之间,如鱼得水。

每当贝影想要放弃的时候,拿铁就适当地抛给贝影一个恰到好处的橄榄枝,让贝影死不了,也活不好。

贝影知道,拿铁享受着这种左右别人情绪的快感。

他是个变态。

而自己竟然甘心被他左右,贝影觉得自己也是变态。

这种情况持续了整个大学。

贝影努力希望能改变拿铁,拿铁努力着不被贝影改变。

两个人在某种对抗之中,反而无话不谈。

一旦拿铁遇到问题,总会找贝影出来喝酒。

贝影没有一次爽约。

拿铁从没给过贝影承诺,贝影就麻醉自己,总有一天他会给。

这种奇怪的信念支撑着这个为了爱“变态”的少女。

大学毕业之后,两个人都留在了北京。

熟悉贝影的朋友们都知道,她还没有放弃。

拿铁仍旧在泡妞,领地越来越广,上可至外企高管,下可至新入学的无知学妹,甚至倨傲地和贝影讲述自己搞定女孩的几个步骤。

贝影开始的时候,每次听了,心都疼得滴血。

后来也渐渐习惯了,拿铁说,贝影就听着,暗暗努力把自己变成更好的女孩。

一个晚上,贝影接到拿铁的电话,让贝影开车送自己回家。

贝影赶到的时候,发现拿铁抱着一个女孩,两个人都喝多了。

贝影没多说什么,自顾自地开车,尽可能装作若无其事。

拿铁和女孩坐在后座,因为酒精的作用,两个劈头盖脸地亲吻起来,拿铁摸着女孩的大腿,撕扯着女孩的丝袜。

车内的后视镜里,贝影嘴唇都咬出血来,泪如雨下。

在女孩的呻吟声中,贝影猛打方向盘,车子砰的撞在了隔离带上。

拿铁和女孩都住了院,伤得不算严重。

贝影小腿骨折,精神恍惚。

贝影每天都躺在病床上,双目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在骨折康复的日子里,贝影多了一个习惯。

撩头发、嘴角微笑、眼睛里有光。

后来贝影自己也察觉到,只要她对着默认男人撩头发,微笑,就说明自己动了杀机。

她像是一个猎人一样,猎杀着爱情。

贝影自己都觉得奇怪。

第一,即便是拿铁如此伤害她,她也没有动过放弃拿铁的念头。

第二,自己竟然可以在喜欢拿铁的同时,也和别的男人谈情说爱,并且敏感地感受到爱与被爱。

人类可真复杂。

贝影会很快喜欢上一个人,当然也会很快厌恶一个人。

对贝影来说,喜欢和厌恶都是突如其来的。

喜欢可能是因为这个人会唱歌,会弹琴,会写诗,手指好看。

厌恶可能是因为这个人邋遢,白衬衫的衣领上有污垢,头发不搭理,嘴唇干裂。

贝影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吸血鬼。

靠着吸食别人对她的爱活着。

贝影常常打趣说:“上帝最有恶趣味的设计,就是给一个有害的女人一张完全无害的脸。”

贝影觉得自己找到了对抗拿铁的新方式。

她甚至高傲地跟拿铁说起自己的经验:“我做的比你好,你不给任何一个人名分,只给暧昧,但我给。是很多人的前女友,很多人是我的前男友。”

“男人挺可悲的,总是相信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实际上,他们所看到和感受到的,都是我想让他们看到和感受到的。”

拿铁听完贝影的诉说,沉默了许久,喝干了一瓶啤酒才开口:“你是在模仿我?就像模仿犯罪一样?”

贝影醉眼迷离:“我有吗?”

拿铁斩钉截铁:“你有!”

贝影笑了:“但我比你更狠。你在伤害别人的时候,极其善于保护自己,懂得全身而退。我不一样,我是真投入,真爱,我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我比你狠。”

拿铁听完,说不出话来,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孩就是曾经那个单纯的贝影。

贝影看着拿铁的反应,很满意,补了一句:“我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呢。叫‘食爱少女’,酷不酷?”

拿铁把酒瓶摔在地上。

贝影变本加厉,故意挑拿铁常常出没的夜店和别的男人搭讪。

拿铁实在看不下去,冲过去钳住贝影的手,把贝影塞进车里。

车子疾驰而去。

后视镜里,拿铁看着贝影挑衅似的目光,气得猛踩油门。

拿铁把贝影拉进自己的住处,推倒在床上,给了贝影一个响亮的耳光。

贝影捂着自己的脸:“你有什么资格打我?你是我的谁啊?”

拿铁没说话,解开自己的领带,动作粗鲁地绑住了贝影的双手。

贝影激烈地反抗,又踢又抓又咬,拿铁不管不顾,横冲直撞。

疼痛直冲贝影脑门的时候,贝影脸上反而带了微笑。

拿铁在冷静下来之后,看着贝影身下,完全呆住:“你还是……”

贝影散着头发看他:“如果你现在跟我表白,我就答应做你女朋友。我一直都想留给你的。”

拿铁抱紧了贝影。

贝影脸上带了久违的微笑。

一夜缱绻。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贝影早早地醒来,素颜下去买早饭。

走进便利店,买了一堆拿铁爱吃的,贝影觉得自己从此以后要做个贤妻良母了。

游戏时间终于结束了。

贝影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贝影拎着东西往外走的时候,迎头撞上一个人,东西撒了一地。

贝影低头去捡,一抬头,一双修长的手指出现在她面前,再看,一个男人正微笑着和她说:“对不起。”

贝影看着眼前干净的男人,不自觉地撩着头发,嘴角微笑,眼睛里有光:“没关系。”

贝影被自己下意识的自然反应吓了一跳,但脸上还是保持着迷人的微笑,那个男人直直地看着贝影,呆了。

食爱少女,新物种,无害,迷人,聪明乖巧,最大的心机就是没有心机,如同吸血鬼一样,靠吸食男人给她们的爱活着。

她们必须不断进食,不敢接受新鲜的爱,否则皮肤会变差,情绪会变坏,精神会变空虚。

没有爱她们也可以活着,但绝对活不好。

所以,她们永远在寻找——

下一个。

宋小君,作家,编剧

公共账号:mrsongxiaojun

想做个会讲故事的人,打算写一百封长长的信,致我所爱,玩把情怀。

写情诗,成了姑娘眼中的流氓祸害,又痞又坏。

十八岁的梦想就很狰狞,想和一个十八岁的姑娘,愿打愿挨,边做边爱。

励志做一个理想主义者,升级打怪,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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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君:玩命爱一个姑娘


和朋友们聚会,大家决定玩一个游戏。

找一个主题,然后讲一段自己的真实经历,看看谁的经历最有起承转合,最催泪,最奇葩,或者最让人无语凝噎,想抄家伙。

最后我们选定了一个主题——你有没有玩命爱一个姑娘。

这个问题抛出来的时候,大家都沉默了,纷纷在记忆中寻找那一段为了姑娘、为了爱情玩命的激情岁月。

在座的男士们,有的已经结婚,有的有了女朋友,有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单身狗。

在大家都沉默的片刻,四张点了根烟,说:“我的故事都到了嗓子眼了,我先说吧。”

我笑而不语,等着四张的下文。

四张并没有四十岁。

我们二十来岁认识的时候,大家就管他叫四张了。

当时,我们都在山东上大学。

四张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叫何玉。

据四张说,自己和何玉从小穿开裆裤长大,一块啃过锅里的大腿骨,一块光着屁股洗过澡,更神奇的是,两个人生日只差两天,性格互补,血型一致,简直就是上天早就设定好的一对。

四张说,在我还不知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可以生小孩的时候,我就想跟何玉生小孩了。

两个人从小在一起过过家家,玩过给对方检查身体的游戏,不论见到谁的父母都可以直接叫爸妈。

四张跟何玉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一起,两个人一起经历了第二性征发育,长出喉结,胸脯耸起来,梦遗,初潮,青春期的各种烦躁,在别人都早恋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单纯得像是初生婴儿。

高中时代,何玉出过一次意外,失血过多。

四张不由分说地给何玉输了血。

四张说,看着我的血通过血管流进何玉的身体里,我就感觉我和何玉血脉相通了。就好像,就好像我把我的基因输送到何玉身体里一样。跟做爱的感觉一模一样,有战栗,有晕眩,还有高潮。真的,不骗人。

最终,两个人去了山东两所相邻的大学,隔着一百八十公里。

上大学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分开,四张说,我就好像经历了一次连体婴儿分离手术,而何玉就是我的幻肢,我总觉得一转头就能看见她,可是真转过头,又发现她不在了。

真正的变故发生在一年后的情人节前夜。

四张接到了何玉的一通电话,电话里,何玉不无娇羞地说,四张,四张,有个男孩子跟我表白哎,你说我该不该答应他啊?

四张傻了,在四张听起来,这仿佛就是在问,老公老公,有个男孩子要跟我睡觉哎,你说我该不该答应他?

四张疯了,跳起来,念叨着,哎呀,我擦,我擦,我擦。

四张外套都没穿,直接冲出宿舍,抄起自己的自行车,蹬上车就往外狂奔。

夜色中的马路上,一个只穿着毛衣的缺货发狂地蹬着自行车,正在赶往一百八十公里之外的城市,问题是他要去干嘛呢?

四张说,当时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也去干嘛,也许是去灭口。

四张发狂地蹬了一整夜自行车,从毛衣到内裤都湿透了,整个人冒着热气,像是一个瓦特时代的蒸汽机。

到了情人节当天中午,四张终于赶到了何玉的宿舍,跳下自行车的时候,四张差点瘫在地上。

多年以后,四张回忆起来的时候,恨恨地说了一句英文:“Icannotfeelmylegs”

何玉从女生宿舍楼下来的时候,四张正用一种诡异的外八字站着,穿着毛衣,瑟缩着,像是刚刚从戒备最森严的监狱里越狱而出。

何玉惊得差点背过气去,你怎么来了?你外套呢?

何玉不等四张说话,冲回去,不一会儿,拿着一件女式的粉色及膝羽绒服跑出来,不由分说地套在了四张身上。

四张继续用外八字的姿势站着,穿着粉色的女式及膝羽绒服,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你答应了?

何玉一愣,什么?

四张几乎都带了哭腔,你答应和追你的那个男人好了?

何玉哭笑不得,我……我还没有。

四张疯了,那你是准备答应了?

何玉沉默了一会儿,娇羞上脸,我不知道。哎,不过我问你,男生追求女生的时候,是不是脑子里都想着那个啊?

四张一下子这句话打得痛彻心扉。

时隔多年,四张回忆起那个时刻,还是痛得弯下了腰,恨不得立刻倒在地上舔马路。

当天晚上,何玉带着四张到学校餐厅吃了饺子,把四张安排到男生宿舍睡一晚。

四张送何玉回女生宿舍的时候,那个追求何玉的男生抱着一束花等在了宿舍楼底下。

男生看到何玉身旁穿着粉色女式及膝羽绒服的四张,狐疑地往后退了两步。

何玉不好意思地对四张说,我过去跟他说两句。

四张说不出话,就看着何玉跑向那个男生,两个人叽里咕噜地不知道在说什么,四张恨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学学唇语。

就在四张忍不住要冲过去的时候,何玉接过了男生递给她的那束花,对着男生娇羞地笑笑。

四张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不是咔嚓,也不是吧唧,也不是轰隆,而是何玉的笑声,呵呵。

四张男性的尊严终于复苏,他转身就跑,只留下何玉在他身后喊,你去哪啊?

夜色中的马路上,一个穿着女式及膝羽绒服的倒霉缺货,拼命地瞪着自行车奔驰在马路上。

四张形容说,那时候的心痛就像是,我的内脏全长在了外面,每走一步,都被粗糙的柏油马路摩擦。

四张无法想象,自己青梅竹马了二十年的女孩,在情人节的夜晚,当着自己的面,答应了另一个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男人的求爱。

四张觉得这个世界不会好了。

我们帮四张分析,也许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熟悉的男人没有小鸡鸡吧。

四张哭着骂了一句,操你们大爷。

大学里剩下的时光,四张没有谈恋爱,转而对各种社团活动产生了兴趣。先后参加过什么大学生电路装置比赛,大学生贫困山区十日行,大学生街头公益筹款之类。

毕业之后,何玉拿到一份不错的offer,去了北京,成了北漂的一员。

四张就在山东一家运输公司跑货运,开着那种大卡车,一趟车要跑三四天,车上吃,车上睡,夏天就在驾驶室里挂个蚊帐,冬天就浑身贴着暖宝宝,车里放十几把暖瓶。碰上堵车的时候,也能堵个两三天,四张就和同样被困的司机斗地主,打保皇。

一次,四张开着卡车跑长途送一车情趣玩具,路上,突然接到了何玉的电话。

何玉在电话里哭着说,四张,四张,我钱包丢了,身份证也没了,我租的房子下水道也堵了,现在正往外冒水,我找不到房东,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四张一听,嘴里念叨着,哎呀,我擦,我擦,我擦。

当即猛地掉转车头,临时改了路线,憋着一泡从山东就带着的尿,拉着一车情趣玩具就往北京狂奔,完全忘记了等着发货那批淘宝店店主。

四张的大货车开不进小区,四张就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马路上,自己跳下车,憋着那泡尿,冲到了何玉租住的小区砸门。

何玉打开门,看着风尘仆仆的四张,呆住了。

四张从牙缝里提出一句话,先让我撒个尿。

何玉听着四张水流湍急地打击着马桶,惊魂未定。

紧接着,又听见洗手间里,四张吭哧吭哧的声音。

半个小时后,四张走出来,洗手间里焕然一新,下水道也疏通了。

四张甩下一叠钱,还有一张银行卡,对何玉说,你先用着。

何玉刚要感谢,四张的手机急促的响起,货运公司老板在电话里狂吼,你他妈去哪了?

四张一下子急了,嘴里念叨着,哎呀,我擦,我擦,我擦。急忙冲出去,何玉在身后喊,你倒是吃了饭再走啊。

四张跑到小区外面,发现两个交警,面对着大货车,不知所措。

大货车的吨位,交警的拖车是拖不走的。

四张硬着头皮,跑过去,和交警套近乎,说,我老婆生孩子,您行行好。

四张认栽交了罚款,又开着货车,拉着一车情趣玩具,在高速公路上狂奔。

四张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攒了钱,自己买了一辆卡车,继续跑着长途,送过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货物。

他最爱看的电影是《玩命快递》,四张说,这演的就他妈是我啊。我有一次大半夜的,就在一条黑压压的马路上,遇到拦路抢劫的。他们弄了一颗树横在马路中间,我一看不好,猛踩油门,飞驰而过。开除十公里之后,才发现两个轮胎都漏气了。

四张再一次跑北京的时候,在北京留了一天。

何玉请四张吃饭。

何玉看起来有些奇怪,说话吞吞吐吐。

四张不耐烦,有事你就直说,跟我还用得着客气?

何玉说,我男朋友做生意,需要一笔钱周转,否则他过不了这个坎。

四张一愣,你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何玉有些惭愧,我不想跟你说,我怕说了你难受。

四张沉默。

何玉说,他借了高利贷。

四张点了根烟,问,缺多少钱。

何玉鼓足勇气,说,十万。

四张抽了两口烟,给我五天,五天之后,我打你银行卡上。

四张说着就起身走了,留下何玉愣在原地。

回到山东,四张把卡车卖了,加上自己的积蓄,凑了十万块给何玉。

我们都骂他,你脑残了?你不想想,万一何玉那个什么男朋友是个骗子呢?

四张无所谓的笑笑,我感觉,那男的百分百是骗子,好男人就是他妈再难,也不会向自己的女人开口要钱。

我们都惊呆了,你丫知道还借给她?

四张说,她要的东西,我没法拒绝。再说,让她上上课也好,她哪都好,就是太单纯。

我们再一次惊呆,她单纯?我看啊,是你傻逼。

四张切了一声,大智若愚,聪明还是傻逼,得分事儿。

卖了卡车之后,四张又回到了原来的运输公司,继续打工。

一样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两个月后,何玉打电话给四张,哭着说,她男朋友不见了,电话也不接,他是个骗子。我对不起你。

四张说,不就十万块钱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花十万块,让你长长记性,值了。

何玉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四张最爱跑的一条线,就是从山东到北京,他说,总觉得何玉在哪,哪立马就不一样了。就算何玉在撒哈拉,撒哈拉也能凭空生出喷泉来。就算何玉在索马里,索马里就立马变成天上人间。

何玉却消失了一段时间,再也没有联系四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就是个扫把星,总是拖累四张,因此故意远离四张的生活。

又到了冬天。

四张依旧跑着长途,这次他拉着一车泡面跑北京,天寒地冻,高速公路上的积雪刚刚撒过盐,几乎都融化了,但是风很大。四张顺风撒尿的时候,尿柱射到了几百米外的广告牌上。

四张过了收费站口,猛地踩了刹车,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一望无际的高速公路隔离带旁边,冻得瑟瑟发抖,是何玉。

四张头发都炸起来了,他的车堵在高速公路入口,自己跳下去,几乎是飞到何玉面前,一把抱住何玉。

何玉整个人冻得就跟个冰美人一样,四张抱着何玉的时候打了个冷战,四张又生气又心疼,你他妈在这干嘛?

何玉泣不成声,我在这等了你三天了。晚上就在收费站里睡。我算错了时间,可我又不敢走,怕错过你。

四张疯了,你不会打个电话吗?

何玉说,我总是给你打电话,打电话给你都没好事,这一次我想见你。

四张紧紧地抱住何玉,直到高速公路路口堵成一排的车集体狂摁喇叭。

四张开着大货车,行驶在冰雪皑皑的高速公路上。

何玉坐在副驾驶,身上裹着四张的军大衣,正在吃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

何玉吃完泡面,掏出两万块钱给四张。

四张生气了,你这是干什么?

何玉说,这是我这段时间攒的,还欠你八万,以后我就跟着你跑长途,给你打工,给你洗衣服,给你做饭。

四张傻了,你疯了,跑长途这是女人干的活吗?

何玉恨铁不成钢,从小到大,你怎么总是抓不到我的重点?我的重点在后半句,给你洗衣服,给你做饭!

四张愣愣地看着何玉,傻了。

何玉双颊都冻伤了,泛着红光,认真地看着四张。

大卡车远远地往前飞奔。

今年,四张又买了一辆卡车,取了个名字,叫“何玉号”。

被同行取笑,你以为你开的是驱逐舰吗?

四张说,我开的就是驱逐舰,只属于我和我老婆的驱逐舰,一切坏人坏事统统退避。

四张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大家忍不住给她鼓掌。

四张憨笑,其实这也不算玩命爱一个姑娘,离着玩命还早呢。我只是觉得,既然爱了,就用点力,用点力总不会是坏事。

这个时候,一个女孩大着肚子走过来,走到四张身边。

四张吓坏了,你怎么来了?

女孩很娇羞,开玩笑似的,我想你了啊。

我们都愣住。

四张有些尴尬,跟大家介绍,这是我老婆,何玉。

我们都站起来,一起喊,嫂子好。

何玉被眼前的阵势吓了一跳,你们好,你们好,有空来家里喝酒。

四张笑得很欠揍,明目张胆秀恩爱。

生命中,有些错过,最后成为了错过。

而有些错过,因为两个人的勇敢,又变成了相遇。

我们都期待美满的故事,但其实恰恰是靠着我们的勇气,让故事变得美满,让爱人就离着自己一个枕头的距离,有时候甚至是负20厘米的距离。

男人应该玩命爱一个姑娘。

好姑娘也值得被男人玩命去爱。

爱情,本来就是勇敢者的游戏。

如果你不够勇敢,你很快就会出局。

如果你够勇敢,此刻转个身,就能抱住你所爱的人吧。

美 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美 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提到美食,满是色香味,尽是形意养。

曾几何时,美食于我并无概念,仅是钟情的那个食物而已。印象里,回家吃到妈妈做的可口饭菜,爸爸骑车带我去赶会吃到的肉包子,学校餐厅里打到美味的蛋炒饭,大学宿舍里乳山舍友带来的熏鲅鱼、临沂舍友带来的煎饼、惠民舍友带来的红富士苹果我的美食概念大都停留在这些点上了。也正是这些美食串起了家人、朋友对我的爱,很无私,很温暖。

斗转星移,美食于我又多了份责任。因为我已为人妻、为人母,更希望把自己对家人、对生活的爱落实到餐桌上的一粥一饭、一汤一菜之中。尤其为了让孩子能够吃的营养健康,我把研究美食当做一门课程来对待,手机里的豆果美食成了我的最佳搭档,按照上面的食谱要求,收集食材,置备厨具,进行试做,成功做出了可爱的小猫豆沙包、美味的烤翅、糖醋排骨只为奉上我的母爱,能够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转眼当下,美食作为一种文化,在我们这个和平美好的时代里被彻底放大了出来。从大手笔的《舌尖上的中国》,到厨艺比拼类、美食养生类节目纷纷搬上荧屏,美食的故事、美食的乐趣娓娓道来,美食的方法、美食的营养传播出来,用美食讲述百味人生,用美食讲述中国故事,美食节目已成了人们追逐的热点,成了传播中国特有文化的最佳途径,成了中国软实力的特有体现。因为爱中国美食,所以更爱中国悄然兴起。

此情此景,思绪再次飘飞。怎会忘记那个小米加步枪的抗战年代、那个一口炒面一口雪抗美援朝战场上的艰苦卓绝,正是革命前辈们凭借不怕吃苦、勇于拼搏、敢于牺牲的精神换来了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换来了这个可以安享美食的时代。至此,美食有了另一种诠释,美食是一种赞美,赞美革命先辈的伟大功绩和崇高精神;美食是一种致敬,致敬革命先辈的艰苦奋斗和牺牲精神。唯有安享美食,不忘致敬。

我爱美食,爱美食传递的爱,更爱我们这个安享美食的伟大时代。

食婴胎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婴胎",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太太,您不必担心,吃了这个,保准你生个大胖小子……”。

雪雁曾经是一家夜总会的小姐,在一次陪客吃饭的时候,他认识了子良。子良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板的独生子,家财万贯,而且英俊帅气,温柔体贴,但也风流倜傥。一见面,雪雁就被他身上独特的气质征服了。她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把这个男人拿下。

小姐就是小姐,对付风流成性的男子都有一套自己的杀手锏。和子良纠缠了没几天。雪雁就让这位富家公子哥乖乖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子良把她带回了自己家,威逼父母允许自己和雪雁结婚,不然就要带着雪雁私奔。子良的父母自小宠爱这个独生子,对他的任何要求从来都是百依百顺。虽然极其不满意这个“酒家女”出身的儿媳妇。但为了儿子高兴,公公婆婆还是忍气吞声地妥协了。

雪雁如愿以偿地嫁入了豪门,过上了少奶奶的生活。不过,她心里明白得很。公公婆婆并没有真心实意的地接纳自己。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离开子良。想要在这个家呆得长久,必须要和子良尽快生个孩子,这样两个老顽固就该死心了。可是,雪雁和子良结婚都一年多了,房事行了不少,可肚子就是一点动静也没有。雪雁有些担心,便偷偷地去医院检查,这一茬不要紧,医生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瞬间把雪雁的希望击破了,原来,雪雁患有不孕不育症。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雪雁偷偷撕碎了病历诊断书,回到家后吗,她一个人躲到书房里,大声地哭了起来,她心里明白,如果子良知道自己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是一定会把自己赶出家门的,到时候,自己将会一无所有,甚至还比不上从前。

“太太,您怎么了?”书房的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雪雁赶紧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回头看时,发现是家里的保姆吴妈。吴妈很会讨好人,见雪雁这副模样,便扶起她安慰道:“太太,可别这样,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就跟我说说吧。”

“吴妈!”雪雁一把抱住吴妈的肩膀,刚刚止住的眼泪再次从眼眶中倾泻而出:“我生不了孩子饿,怎么办,我会不会被子良赶出去啊.....呜呜呜.....。”

“哎呀,太太,您想多了”吴妈听后,有些阴险地笑了笑:“我当出了什么大事,这个小问题我就可以帮你。”

“什么,是真的吗?”雪雁仿佛一下子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快告诉我,要怎么做?”

“太太,知道婴胎吗?就是还未成型的婴儿胚胎。这种东西在我们老家可是滋补上品啊。吴妈说道:“以前我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差点连命都没保住,多亏吃了家里人找来的婴胎,才保住性命活到今天,我想,如果太太吃了这个,一定会生个大胖小子的。我儿子在市医院工作,经常接触到那些去堕胎的女孩子,想弄到婴胎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您要试试吗”

“要,要!”雪雁激动地握住吴妈的手:“只要你帮我弄到,我不会亏待你的。不过,你千万不能把这件事情泄露出去,不然.....。”

“这个你放心,我不会让太太失望的”吴妈有些诡异地笑了起来。

几天之后,吴妈把一个黑色塑料袋带回了家。她直接进了厨房,忙活了大半天才端出了一碗奇形怪状的东西。

“太太,快尝尝吧,这可是新鲜的婴儿胎!”吴妈把碗放在了雪雁的面前:“快吃了吧!”

雪雁神情复杂地看着碗里那个鸡蛋大小,已经被炖得发黄的婴儿胚胎,它虽然尚未成型,但已经能够隐约看到两只黑黑的小眼睛了。雪雁突然感到有些反胃,但她还是强忍着心理的不适,用筷子夹起那个东西送进了嘴里。刹那间,一股腥甜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散开来,雪雁面无表情地咀嚼着,没过多久就把把碗里的东西连汤带水的吃了个一干二净.....、

“这才对嘛,太太,原汤化原食,吃一段时间肯定会管用的,呵呵.....”

从这天开始,只要子良不在家,吴妈就会拜托儿子从医院弄几个婴儿胎,拿回家炖给雪雁吃。而雪雁呢,也渐渐不再抵触这种令人恶心的恐怖食材。为了生孩子,她已经不顾一切了。

“宝宝,快来吧,快来吧.....”。

光阴似箭,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也许真的是吴妈的偏方起了作用,在一次体检中,医生有些不可思议地对雪雁说:“你怀孕了。听到这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雪雁心里像开了花一样高兴。她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有了这个小生命,子良,还有子良的万贯家财就都属于自己了。

雪雁给了吴妈一大笔酬劳,她自己则在子良的陪伴下提前住进了妇幼保健院,静静地等待着小生命的到来。时间在悄无声息中又度过了10个月,这一天,生产的日子终于到了,雪雁在子良和公婆的注目下被推进了生产室.....

然而,就在产室的大门关上后不久,屋子里的灯光忽然开始明灭不定地闪烁起来。医生和护士就像中了邪一样晕倒在地。雪雁大惊失色,她大声呼喊子良的名字。可是,根本没有人回答她。虽然她知道子良就在门外。

“妈妈,妈妈!”突然,雪雁的耳边响起了微弱而稚嫩的啼哭声,也就在这时,她感到自己的肚子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腹腔里上蹿下跳一样。雪雁怀胎这么长时间,还从来没有感到如此的疼痛。

“啊!”雪雁大叫一声,从产床上滚落下来,殷红色的血从下体渗出,流得到处都是。雪雁痛苦地捂着肚子,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断滚落下来。

“为什么,为什么会如此难受。”雪雁呼呼地喘着粗气,她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试图站起来。可就在这时,只听“刺啦”一声,伴随着一阵深入骨髓的疼痛,一只只血淋淋的小手贯穿了她的腹部.....

雪雁在恐惧中停止了呼吸,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命会终结在这一天,她最抱有希望的一天。没过几秒钟,数十个鸡蛋大小,瘦骨嶙峋,形状怪异的小人儿缓缓地从雪雁肚子的裂口里中爬了出来,它们用怨毒而怪异地眼神凝望着雪雁的尸体。看了好久好久,随后,它们便化成一滩滩散发着恶臭的脓水,顺着不远处的下水口流了出去,消失在这寂静的黑夜之中……

心悦君之君不知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悦君之君不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至昌平公主的死询传来以有一月。,当年的那十里红妆,虽以过去多年。至今还有不少女子为之羡慕,昌平公主是当今圣上唯一的妹妹,倍受圣宠,十几年前嫁与中山王,使黎越两国结成秦晋之好,夫妻和睦,恩爱非常,是黎国的一断佳话。

派来的使者跪在大殿中,等着御座上那人的吩咐,可他只是坐在那,无言语,也无举动,他身旁的内侍察觉到不合适。低呼了一声“陛下”,

“她,可有什么遗愿。”一道低哑的声音从上头传来。

“没有,”使者答道,似乎想缓解悲伤的气氛又继续说“皇后,她死的时候很安详,嘴角还挂着笑意。”

“这样也好。”

2

谢希还记得当年被父亲抱在怀中,还是婴儿的阿蘅,母亲体弱所以刚刚降生的女婴就夭折了,父亲从宫外抱了刚出生的阿蘅放在母亲枕边,安慰道“放心,孩子没事。”

母亲终究是去了,临去前对谢希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

“照顾好,妹妹。”

帝王之情并不长久,在母亲去后,他们兄妹很快就被抛在脑后。

起初,谢希并不喜欢这个妹妹,这个毫无关系的妹妹,长得绉巴巴的,又爱哭。

但在她开口说第一句话后,他忽然觉得有这么个妹妹也不错。她说的是

“哥哥”

3

没有了母亲,他们在宫中的生活异常坚难。他开始学会察言观色,说违心的话,懂得权谋,善于算计,把握有度。

在这虚假的宫中只有阿蘅是真实的,只有在她面前,他才会放下所有的伪装,她仿佛是从深宫这潭淤泥里生出的一株白莲。

她平常唤他哥哥,一犯错就喊王兄。

一说谎就爱眨眼睛,还总赖皮。

她的笑容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她是他那阴暗的生活里唯一的一束光。是他要守护的人。

他想一直陪着她长大,想让她一生无忧,可是一场预谋已久的诬陷,让他错不及防。

他性命不保,

在地牢的那段时间他想了很多,时间很长足以让他正视他对阿蘅的感情。

他爱她,不是身为兄长的爱

他知道自己一直逃避的东西,那是扭曲的感情,一直否认,不愿承认,不敢面对。

虽然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不管外人怎么看,但在阿蘅心目中他一直是她的亲哥哥

他很怕,怕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会讨厌他。

怕再也见不到她,保护不了她

他死了,那么傻丫头会伤心吗?

父亲还是念起了与母亲往日的情份,把他放了出来,但他被发往滇南,远离帝都,未得诏令终身不得入京,

后来他听说,是阿蘅到殿前跪了一夜,才求的父亲心软。把他放了出来。

出宫的那天阿蘅没有来送他,他有些失落,

在出城的时候,当他回头想再看最后一眼帝都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高墙边的阿蘅,那是帝都最高的地方,能看的很远,他听不到阿蘅说什么,但他知道,阿蘅在说

“哥哥,要平安啊”

4

在滇南的时候,他常常想起阿蘅,不知道没有她在干什么,过的好不好

他总是很努力的在边境立战功,培育自己的势力,滇南是险境,好几次到了垂死边缘,连自己都快放弃的时候,总是想起她说

“哥哥,要平安啊”

就那样挺了过去。

再次见到她,以是五年后,父亲突然崩逝,让所有人都错不及防,太子未定,新帝之位成了迷,他终于可以回京。可以见到她,

她就那样一身白衣,眼角还有未拭尽的泪水,立在灵堂前,和从前一样低低的唤了声

“哥哥”

五年没见,她还是和从前一样,又有些陌生,不知这没有他的这五年她经历了什么,什么人陪在她身边,她变了。

变的不爱笑,但让他高兴的是,父亲在他离开后待她很好,她被封为昌平公主。尊贵无比

宫人,乃至妃嫔无一不对她毕恭毕敬。

可他知道阿蘅并不开心。

他不只一次的想问清楚发生了什么。直到阿蘅那样的哀求他:

“哥哥,不要问,什么都不要问,好不好”

他终究是答应了她,他也没有再去打听,应为他怕,怕知道某些自己承受不住的真相,不论怎样,他想,他会一直陪着阿蘅,尽自己的全力让她快乐无忧。

在众人为新帝之位争的不可开交时,父亲的亲信王总管,从暗格里拿出一个匣子,据说父亲把储君的名字放在里头,并想密诏亲信大臣详告。谁知还没等到他们来,就以崩逝。那些大臣也纷纷表示,自己接到了密信,那里面写的是

“四子,谢希”

皇后和二哥一直不愿相信,任谁也不会信,先帝有八子,怎么也不会轮到一个被流放的皇子身上,别人不懂,但谢希懂,父亲是那么的爱着母亲,为了母亲,抱来了阿蘅,为了母亲,给了他皇位。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

他终于明白在滇南时,总能封凶化吉,虽然艰苦但没了暗算,边远之地,总易培育势力,父亲为他算好了一切,还照顾阿蘅。

在他想明白的时候,终于没了对父亲的怨怪,自责,在父亲的灵位前,就那样不顾众人的看法,跪地哭了起来。

5

于是他继承帝位,他可以拥有一切,唯独阿蘅,二哥流放前,他笑着对他们说

“你以为你赢了吗,我从来不知道,老天会眷顾不伦之人!”

然后他就一头撞在了石柱上。

谢希转过身看着后面的阿蘅,她脸色惨白,跌坐在地上。

二哥临死前的话,成了一把利刃,活生生的将他们劈开。他扶起阿蘅,牵起她的手,可阿蘅却本能的缩了回去,她怕他!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他知道,他们回不去了,阿蘅终是知道他的心事了,她失望了。

好在此后二人都心照不宣的不说破,只是阿蘅一直躲着他。

直到那天,她主动找了他,身边还有了另外一个人,那是五年来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人吗

她求他赐婚,远嫁他国,她说

“别把二哥的话放心上,都是胡话,”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

“我想嫁给他,”

“哥哥?”

他不知用了多少力气,才从嘴里吐出一个

“好”

一个字用尽了他所有的心力,他多想拥住她告诉她,一切都是真的,他爱她,但没有那个勇气,他想就算她不爱他,也不要她对他失望,不要她讨厌他,他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哥。

他不能娶她,但还是给了她十里红妆,他能做的只有这些了,其他的他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她说

“哥哥,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回帝

都了”

“我知道”

他知道,阿蘅不爱他,想躲开他,甚至讨厌他,她原本就不属于这个皇城,她有多么想逃离这里,那些相伴的岁月,像是从上天那偷来的,现在该是还回去的时候了。

她走的日子里,他每天都会站在当年阿蘅送他的地方,朝着越国的方向望去。他想,是不是阿蘅也曾这样的盼过他。这么好的阿蘅,被他越推越远,五年里是另一个人陪着她,那个人会待她好,毕竟一个他国皇子,会甘愿为她,身犯险境,前来求亲。每每望月,他就会想是不是阿蘅也在看着同一个月亮。可阿蘅不爱他,想离开他。

她讨厌他。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见过阿蘅,再也没有

?20XX/5/2122:20:17

6

我叫谢蘅,是一个不受宠的公主,从小见到父亲的次数一只手都可以数出来,可我很满足,应为我有哥哥,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哥哥。

他待我很好,有他在身边我很欢喜。

直到那一天,他被冤入狱。我没有办法,我只有去求父亲,应为哥哥常说父亲心里是很在意我们的。只是太忙了。

为了哥哥我只好去求那个陌生的“父亲”。

就是那一夜,我的人生彻底变了!

那个高位上的父亲,毁了我。从他嘴里,我知道了真相我们不是亲兄妹,我很高兴,我终于有资格喜欢他了,但很快我也不配喜欢他了。

那个满口道貌岸然的父亲,那个我叫了十多年的父皇,就那样毁了我。我失了女子最宝贵的贞洁,被一个叫父亲的男人。

我很没用,连死都不敢,生怕恼怒了他,哥哥就的没救了。我终于知道皇宫真实的一面,黑暗,龌龊。从前的一切,都是哥哥以一己之力为我营造的幻像,让我避开那些,无忧的长大。

我仿佛一夜长大了,我想现在是换我来守护哥哥了。

我没脸见哥哥。也没敢去送他,只能站在远远的站在那望着他的背影。

我知道,父亲并不喜欢我,应为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恨意。他似乎很喜欢看到我在他面前温顺的样子,他喜欢我便装给他看。

是我求他把哥哥送去滇南的,至少他不用面对那些暗手,可以离来这个阴暗的地方,不用看到这么脏的我。

滇南远在天边,是个培育势力的好地方,那也有保护他的人,而五年的时间足够长,拔了皇后的爪牙,京中也有不少势力。这些都是用见不得人的方法换来的,

在这生不如死的日子里,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着滇南送来的密报,都是他的一切,大到生了病,小到打猎救了一只兔子。五年来,他干了什么,我全知道,随着他的喜悦而快乐,为他的悲伤而难过。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我还是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直到父亲病逝的一月前我才明白,原来他口中的“阿蘅”,是阿姮。我的生身母亲。他恨我的母亲,恨她负了他。母亲的债是要女儿来还的。

他喜欢我温顺的样子,好似看到从母亲身上从没有看到的东西。可他还是低估了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喜欢的人,做出任何无法想象的事来。

他并没有病,只是我日复一日下的毒,起作用了,那是一种无解的慢性毒,无人觉,无人解

临了了,更依赖“阿姮”了。常常只有我陪在他身边。也很信任我。我可以做很多事,包括烧了密匣里的锦布,包括,让他在亲信大臣赶来之前死去。一切都在我的计划里,他死了,哥哥就就回来了,按照预想的那样,他继承大统。可是我没想到二哥会那样。

“不伦之人!”

这样的话,让我怔住。“父女”的不伦!

是啊,我是个不洁的人,我不配呆在哥哥身边。所以在哥哥伸手扶我时,我抽出了手,我不想弄脏了他。我也不能让他知道这一切,不想让他对我失望。不想让他厌弃我。

先帝是个多疑的人,在每日的汤药里,日日陪在身边的我,也免不了。我也中了毒,死,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于是我和中山王做了一个交易。

人人都说,中山王不远千里前来求亲,是真的,只是求亲的对象不是我,是我的暗卫,雪意。他想娶她,可是越国皇帝不会让一个没有背景的女人当正妃的。

于是我让他帮我,帮我离开帝都,让雪意顶着我的身份远嫁。就有了在哥哥年前演的那场戏,我对他说,中山王是我喜欢的人,只是不想让哥哥知道我对他的那份情意。那份为世人不耻,永远不会说出口的情意。

他会以为,他的父亲很爱他的母亲,很爱他,所以才会为他算好了一切。

他会以为,他的妹妹嫁给了心爱的人,幸福安康的过完一生。

他还会是个好皇帝,实现让天下四海升平的志愿。还有好多,可是我都不能看到了。

我终于出了帝都,看到了一生都没见过的东西,还有了自由。可我没有想像的那么快乐。我有了我想要的一切,却唯独他。哥哥不在身边,那一切就没有了意义。

没想到一切那么快,还没出黎国,我就去了,我很满足,只是还想再见他一面。我把愿望都寄托给雪意,希望她过的幸福。

我拜托清风,把我的骨灰带回宫中。就埋在当初哥哥接住掉下来的我的杨树下。不管我有多讨厌帝宫,我还是选择回去因为他在那,他在哪,哪就是我的家。

不管宫中怎样可怕,我会一直陪着他。我不后悔,但如果从来的话,我会告诉他

“我爱他!”

7

一个帝王,就那样站在墙头,身边只跟了一人,他们就那样站了一天。

“清风你说,我有多久没见她了”

清风顿了顿,答道“以有十六年”。

“不,是十六年,一月零两天。你当初代我送她到越国,告诉我她过的很好,其实我一直不愿相信,可是我又怎能不相信呢。她过的那样好,所以才从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是不是。”

看着眼前的谢希,清风很想说什么,但想到那人的嘱托,他只能答了一个

“是,”

他想告诉他:

其实她从未离开。

心悦君兮君不知


最近读徐志摩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中第一句话: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时,我就思绪翩翩,想入飞飞。为找到我与她这有缘无份的感情线索,我想了好多天。

39年前,即1979年,我13岁,而她刚出生。不要说我不知事,就算知事,也不知道未来的丈母娘在何处,更何况那时的她刚出生呢?只能用我生君未生作结。

26年前,即1992年,我26岁,她13岁。我已谈婚论嫁,她却象我13岁时一样不知事。就算她知事了,可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又何来相识相知相爱呢?只能用我婚不识君作结。

13年前,即2005年,我39岁,她26岁。其间,我们有接触,有交聚,而且逐渐认识了,但接触不多也无交情。

93年,我送职工子女到荆州交校去读书,她也在其中。现在想想,他们之中,好象没有谁引起过我注意。要说有,就是荆州交校陈校长很看重的蔡区长的女儿有点印象。而对于我所爱的她,我没有一点印象。

他们毕业后,很多人都来咨询我(我当时管人事)工作的事,可从来没有看到她。

公路大酒店招人。她不仅参与了,而且被录取了。我也参与招考了,但我对她还是没有印象。

在公路大酒店工作期间,我在公路局办公室工作,常有客人安排到公路大酒店吃住。可我好象很少见到她。

此13年,虽有接触交聚,但我搞我的工作,她做她的工作,她结她的婚,互无干扰。只能用我无情来她无意作结。

1年前,即20XX年,我52岁,她39岁。其间发生过许多事:我从公路局到养护公司当过老总,到路政大队当过大队长,后又回公路局工作。而她也和我一样工作变动着,从公路大酒店调到养护公司工作,又从养护公司调到公路局工作。

真正了解她,喜欢她,并爱上她是从她调到公路局开始的。在日常接触中,逐渐感觉她是一个热情热心的人,内涵丰富的人,爱学习的人,待人和气的人,孝心孝敬的人,贤妻良母型的人。。。。。。

直到1年前,看不到她,就想打电话,听不到她的声音,就有一种淡淡的忧伤,但这些都没有什么。

直到去年,也即20XX年农历中国情人节那天,清早我给她发了个红包,祝她情人节快乐,她即没有收红包,也没有回话。我知道她看到这个红包了,也收到我的祝福了。中午时,我主动说:打扰你生活了,只是关注你太多了,以后不会了。她说:谢谢关注!说了这话后,当时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那时才发现我已经爱上她了,而且爱得那么深。那天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

这个发现也只有我知道,她根本没有感觉。只有用我有情来她无意作结。

至于为什么会爱上她?这问题是清明后才明白的。今年清明过后我们到客店镇去踏青时照了一些照片,特别是在葛藤谷看樱花时,给她照的许多侧面照时发现的。原来她就是我藏在心里许多年的憧憬向往着的那个偶像。我在读高中时,好象是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张画像一个扎着马尾巴的青春美女,扶着椅背的一个侧面画像。那时感觉很漂亮,并把这张画像剪下收藏着,现在也不放到哪儿了。

至于什么时候爱上她的?这个问题好象也随上面的问题而解决了。那是我们公路局还北湖办公时,我下乡路过校场路与沿湖路交叉时,她当时就站在那十字路口的南面,好象记得她穿着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上衣,也扎着马尾巴,穿什么颜色的裙子记不清楚了,当时风吹起她裙子,那形象就是我多年前心里的偶像。

这段有缘无份的情和爱,可用三首诗词里的三句话作结:

《全唐诗续拾》无名氏五言诗:君生我未生。

宋代的李之仪的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春秋时期的越人歌: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吉他少女


年前,带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我出生的地方,那是西南的边陲小镇县底!之所以会疲惫那是因为最近烦心的事特别多,本来并不打算回来的,可一想起自己已经好久没回来了,再加上对家乡的好奇。所以就顺着心,悄然回来了。

县底,一个几乎没有外人知道的小镇,那儿民风虽说不上淳朴,但也是多少离乡人的依托地。坐在县城发往县底的汽车上,我整个身子才松了下来。眼睛是浮肿的,那是用眼过度的前兆,可我还是没有停下张望车内的一切,那座椅,那走道,那车窗似乎还保留着从前的气息。那是我所难忘的,毕竟已经五年了。

岁月仍在流逝,它留给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回忆和感慨还有什么呢?当时我暂时没有想出来,所以干脆不想了。

汽车在不断前进,车内的人都在向前看着,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的。那是回家的迫切,而我恰恰选择了向后看,尽管后面的东西都熟透在心了,可我总觉得有什么缺失了,它正在不断向我召唤。

这一次回来,我并没有什么行李,不过在别人眼里我拿的东西够多了。因为在我旁边的位置也让我放东西了,其实那就一件东西,一个用套子装好的吉他。虽然它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装在里面多少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其实这把吉他已经是第二把了,至于第一把吉他到底去哪了,现在连我也不知道了,反正已不在我手上。

看到吉他时,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副画面,离我很远,但我能听到声音。对,那是吉他弹奏的声音,并且还是那支曲子《水乡》!

那一刻,我才记起了之前为何要不断往后看,并且为何在往后张望中总觉得缺失了什么。因为,在我身后曾经坐过一个女孩,一个很喜欢吉他的女孩!曾经的一切再一次浮现在眼前,感觉又一次回到了那一天。

那个女孩的名字我现在还能记起,毕竟她曾经和自己相处过两年。她的名字如本人般出众,嫣然,多么美妙的名字。这个名字也曾在我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只是后来的种种,不得不让我忘掉她。长吁一口气,我再次陷入了沉思。

随着我的沉思,汽车渐渐进入了县底,我的家乡很快就到了。可是就在汽车经过自己所住的村落时,我并没有下车,而是随车到了镇上。到站后,我提上了吉他,轻步走下车。脚刚踏在地上的时候,忽然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不过,我并没有在意,镇上还是很热闹,可我没有留恋。那时的我只想去一个地方,食品桥头!

至于为什么会那么想去那里,当时我没多想,可一到了之后,我全明白了。那儿全是和嫣然的回忆,曾经树下乘凉,曾经树下打闹,更重要的是我在那树下教会了她弹吉他。其中那支《水乡》便是在看着那潺潺流水,一时欢心而作,那也是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如今,看着那大树,那流水,我不禁低下了头。五年转眼间过去了,那时自己离开了,随后她也离开了,似乎一切都有安排一般。可是,这段记忆让我永远记住了这里,这个外人不曾知道的小镇!静待了片刻后,我拉紧了吉他的挂带,耸耸肩便再次迈开了步子,踏过了桥头,踏进了我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