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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的人

发表时间:2021-04-02

【www.qg13.com - 相爱的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冰封的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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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爱的人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投毒的人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丑陋的人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

美年华相遇的人,才是爱的人


凌晨的时候,我拧开了一支新的牙膏,薄荷味的,这是我储藏了近半年的牙膏,我曾一度担心它会过期而改变味道,也许是变成水果味、腐烂味,甚至一些不能够想到的味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收藏牙膏的坏习惯,总是怕某个夜晚醒来,自己身边缺少必须的东西,才会自己统统想的周到。但是我最终明白,东西尽了可以再买,而人若散了,却难再聚。

近期和几个好友时隔一年再次相聚,寒暄甚少,只是相视而笑。后又同去看演唱会,挤在万人场地,手牵手,不曾被失去理智的人群冲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在绿色操场奔跑的我们,从没有惶惑,从不会害怕谁会离开,也是这样坚定地站立天地之间,结束了青春里的一场场兵荒马乱。

当赵小雷用略微沧桑的嗓音唱起民谣,全场合唱的情景令人感动而亢奋,我们终于也等到了这样的时刻,手牵手听着我们最爱的《南方姑娘》的时刻。屏幕上打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内心更是涌起曾经那一段在南方生活的落寞。那时独自伫立街头,人潮涌动,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异地他乡,从不打扰,各自安好。幸好,人生苦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幸运之后,品尝了每一种孤独之后,都会获得别样的甘甜。

好像友谊随着年龄确实会变质。过去天天嘻笑打闹,上学放学,一起逃过几次课就相见恨晚。邋遢的扮相从不会掩饰和令人尴尬,几句发自肺腑的责骂都让人感激涕零,成为朋友也是水到渠成,更不必棋逢对手。我也从不害怕维系一分友情,无论千山万水,无论时日过去几何,难得一见,都可促膝长谈,时常有相得益彰的美妙,生命中从不缺少那个可以随时聊天说话的人。

而现在,我总是能够猛然发现朋友圈和空间不小心就被设了权限,电话响起听到了官方的你好;已婚的和未婚的分属两个世界,谁秀谁的生活,只是再没有专门写给某人的小情绪;生日祝福要借助QQ提醒方才记得,那些晒美照的朋友用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涂上厚厚的脂粉,活成了那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们身边变换着一张张面孔,唯独永远没有你。心里顿感荒凉。

事实上,并没有那样一个人可以随时分享你生活的每一次意外和惊喜,或是陪伴你从青春到暮年。那些你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掘地三尺也不能找到,那些以为永远不会离开的人,也自然有一天会不告而别。没有谁心甘情愿和老友形同陌路,也没有谁能慷慨大方地和一段美好的过去说再见,可是大多数人在不经意间,记住了此刻的欢乐,而忘记了彼时患难与共的某某某。于是,我们记住了二十岁以后的每一个人,或真情,或假意;珍藏了十二岁时的每一份情,或缅怀,或是一生所爱。

微博上曾流行一篇文,大概说有事时各忙各的,不必担心明天就离散;遇到困难时在所不辞,身边仍有一个你,这才是高质量的友谊。胡歌和霍建华两人的感情一度被传为佳话,当霍建华高调宣布恋爱时,胡歌大方送上祝福,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不是那种很矫情的好朋友,常常联系那种。但是真心的朋友,所以这么多年我们常常联系,这种感情属于真的朋友。这大概就是友情赋予他们的安全感,很开心你出现在我生命的很多时刻,也不遗憾今后陪伴你的人是别人。

曾经有一部美剧叫《伴我同行》,里面有一句话永远都忘不掉: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老天,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最灿烂的年纪里遇见了最珍贵的人,留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这几人,不需要刻意去挽留,只需要谨记情谊,定会陪你到最后。

长路漫漫,你我行走人世,如大浪淘沙,不知哪个时刻就会随着风浪流向东西南北,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可是,能够一起追随河流,漂至终点,那一定是你赶不走,吵不散,断不了的真朋友。不必费尽心思讨好对方,不会因言语不当得罪对方,更不会在自己的小情绪之后考验对方。这种时间和磨难给予的安全感,才足以诠释最好的友情。

生如夏花之绚烂,那些最美年华里相遇的人,就是我们心中最繁盛的香樟。多年以后,嗅得花香,无论是枯萎与璀璨,无论衰老或孤弱,都将是经历全世界之后,依然最爱的人。

好的人


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人,即使我跟他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熟络,但是我依旧记得那蓬头垢面的身影,温和的眉眼下配着及不符合的浓密的络腮胡。布满茧的手上推着那辆破旧的二手三轮车,缓缓的从街边的小巷中驶过。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小区里收废品报纸,粗犷的声音在小区里循环传播开来。我从窗口探了探头,他穿着蓝色洗着发白的运动装,一米八多的大个子在空旷的道路上十分显眼,后面的破烂报纸已经捆成一堆好好的扎在废旧三轮车上。我问妈有没有废旧的破烂,她应了一声,指了指放储物的房间。我立刻又探了探头,那人还在,我腼腆的朝窗外叫了一声:嘿,收报纸的。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说话,我也不知他有没有听到,但我看到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用那粗犷的声音应道:哎,来了。

我妈是个爱说的,一边帮他拾破烂一边跟他唠嗑。大概将近聊半个多小时,全部收清了。妈送他走时,还深深的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了。她看着手中那男子找给她的钱说:他啊,也是个可怜人,以前有个老婆,把他家钱骗走之后卷铺盖走了,家里穷的空有四壁房了,闲的时候他去收破烂,忙的时候他去帮人家干苦力活,一个大光棍也真是不容易,还好他还是能干的。说完又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知道这些,她走到窗户边,看着那三轮车走远的身影,眼神闪了闪,:你王奶奶说的,他经常去王奶奶家照顾她,你说王奶奶孤家寡人,子女不孝,他却像个亲儿子一样,对老人嘘寒问暖,送吃送喝,本来都以为他是图什么的,这么长时间他除了送吃送喝关心老人身体之外,什么都没提。你王奶奶那么大年纪,连亲儿子都没这么好,他倒是比她亲儿子还亲。

第二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关于流浪猫的事儿相遇到的。小区里有只流浪猫,廋廋的,黑色的毛耷拉在一起,只剩下一双灵动的大眼一转又一转,时而看见人来的时候喵喵的叫着。我喜欢宠物,可是阿妈嫌脏,拒绝养一切宠物。每次我都偷偷的拿一点食物给它,看着她一脸满足的样子,可爱极了。

那天我准备去看那大概饿了很久的流浪宠物,还没走近,就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小猫就在他的脚边,喵喵的叫着。那身影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存在,转过身看了我一眼,温和的笑着,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那一头凌乱的头发,已经剔成板寸,依旧是那一套洗的发白的蓝色运动装。我礼貌性的点了点头,以表示问候。小猫也看见了我,一边喵喵的叫着一边向我走来。

你经常喂小白?他突然问道。我轻轻的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

小猫洗的干干净净的毛发,细想一下,肯定是他帮猫儿洗的。

一时无话,默默的喂着猫儿。甚至连他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太清楚。只是注意到了离他站着不远的地方有个纸质的小窝,应该是他为猫儿做的吧。

渐渐觉得,他虽不善于苟言,但他的心还是挺善良的吧。

第三次见他,是在一次丧礼上。 王奶奶去世了,我从妈的嘴里得知到的。王奶奶是与我们同一个小区,她一个孤寡老人,儿女在外面工作,每次过节她都一个人。每次过节妈都让我去她家一趟,送一点节日的吃食。她每次都会热情的拉着我,和我聊东聊西,每次看到她我都不免同情一番,把她当做奶奶看待。王奶奶去世了,她的子女们回来了,邀请我们家去参加那位孤寡老人的最后旅程。我去了,在丧事现场我看见了他,那个挺好的男人。我不知该怎么称呼他,我也从未问过。他今天换了一套干净的衬衫,依旧是那茂密的络腮胡,一头板寸长长了,或许说我很久没见到他了。他静静的站在王奶奶的遗像前,一动不动,高大的身影映出淡淡的忧伤。我想,他是真的把王奶奶当做亲人。丧事结束后,老人的子女不停的对来的宾客表示恩谢,后来他们知道了那男人对王奶奶的照顾,不停塞钱给他,而他,却一分没接,对于他们的感谢,他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后来的后来,我很少遇见他,即使是遇见了,也只是默默的点头走过。但有时我能从妈的口中听到关于他的一两件事,依旧骑着二手三轮车在有拾着破烂,依旧穿着那套洗着发白的蓝色运动装,依旧帮着邻里小区做好事,依旧不求回报。有时我也会偶尔想起,有那么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难忘的人


记者: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过些什么,总会有最幸福的时刻,或者悲伤的痛苦,所以,不论是谁,从事何职业,他都会一段铭心的回忆,亦或高兴,亦或悲伤,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是记忆中无法抹去的,她(他)或让你乐,亦或让你恼。所以,小哥哥我能采访你,你记忆中最难忘的那个人吗?

我: 有一个人确定一直在我脑海中,每当我准备忘记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在我梦中,一看到她,我就想起那些年她为我做过的傻事。

记者:那小哥哥你能不能透露一下是谁让你难以忘怀吗?还有能否透露一下她为你做过的那些傻事吗?

我:她是从初中和高中和我都是同班同学,现在我们是彼此的真心朋友。不过初中那会,前俩年我们还不是很熟,我那会也不爱说话,初三那年,她才被安排到我旁边,从此,沉默不再是我的个性。她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她下课的时候总喜欢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奇奇怪怪的,很傻很天真,比如说稻田里有没有水,乌龟长不长毛等等,我竟然对于这些问题,也是很乐于回答,只能说她很可爱,我被她感染了,渐渐地,她一有问题就喜欢来问我,我也喜欢回答她。再后来,分别的日子到了,整个班我只对她一个人表示不舍。再后来,上了高中,这才发现,命运再次让我们相遇,我们被分配到了一个班里,缘分让我们又在一起了。而在此期间,她做了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有一次考试,因为我去考场去早了,没在教室里,然后同学以为我被锁在宿舍了,然后没人去救我,她竟然在教室里大闹起来,我后来听说舍友脸都被骂臭了。我也真没想到会有一个女孩会为我这个啥都不是的人做这么破天荒的事,她在别人眼里一直是一个乖巧的人,没想到那时候她竟鼓起勇气引起了一场热议。所以从那以后,我开始对她动心,所以她让我做事情我也会揽下,对她有一种深深的保护感,想穷尽一生去保护她,她也会对我有一定的依赖性。就这样,打打闹闹又过了三年。

记者:你们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想对她讲几句话?

我:现在我们已经各奔天涯,各自为了理想而去奋斗,虽然偶尔还会有点联系,但是已经不能和以前那样亲密无间了,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可以成为一对,但是我一定伤了她,虽然我不是有心的。不管怎么样,我只想对她说:我都为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你而感到欣慰,无论天涯海角,我还会把你当成唯一,你永远不用怕,我会在你身后永远支持你。

记者:如果让你回到过去,你最想改变些什么?

我:要么不要遇见她,不然我不会再让她的眼泪为我而流!

记者:谢谢小哥哥了,如果有缘的话,我祝福你们永远在一起。

记者: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可能大多数人对你而言都只是一个过客,但总会有一个让你难以忘怀的人,幸运也好,遗憾也罢,她都烙在了你的心头,不许你去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