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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父遗传”真可怕,你的孩子另有爹?

发表时间:2021-04-19

【www.qg13.com - 真情感的美文】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先父遗传”真可怕,你的孩子另有爹?,欢迎阅读与收藏。

“先父遗传”真可怕,你的孩子另有爹?

有人呼吁女性婚前一定要洁身自好,理由居然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与自己的丈夫生下的孩子是100%婚姻的结晶?还说科学研究证明,女性一旦有过性行为,基因就被“玷污”了?以后与别人生下的孩子永远都受到第一个男性的影响?天呐!为了未来的孩子万无一失,我是不是该去幼儿园预定一个开始源氏计划?

《新京报·新知周刊》2010-12-03

1.被“玷污”的女性基因?

流言: 女人婚前尽量避免“性行为”的科学理由英国人类学研究所Dr. Gossip教授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女人“子宫”中会分泌“ignorant ingredient”液体,这个液体会和“某些”男性精子中的“virginalobsession”成分作用,将“foolish goddamn factor”遗传给下一代。Dr.gossip教授研究发现,“婚前性行为”与“婚后性行为”在生理方面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英国人类学Dr.gossip教授的报告说,婚前与别的男人“性行为”,而且曾经让男人的“精液”进入过自己的体内,这样会让女人丧失其“最原始的纯洁基因”。在“婚前”的“处女”第一次“性行为”时,男性五亿多的精子进入了女人的体内,除了一部分流出女人体外,其它精液会发生“自溶性”。在精液“自溶性”时,会释放出一种遗传物质“DNA去氧核糖核酸”和“RNA核糖核酸”,“某部份”可能被女性“子宫内腺”所吸收。与此同时,精液中还含有多种“性激素”,这些“性激素”的“某部份”也可能被女性吸收。这些“性激素”和“核蛋白体”会干扰母体内的DNA基因,使女体内“性腺细胞”发生变化,从而使以后女体内的“卵细胞”性状也会受干扰而变化产生“遗传变异”,因而产生“无距离遗传”(或称为“间接遗传”)的效果。

真相: 至少五年前就有人在天涯论坛发帖宣传这则谣言,不过大家在稍微翻译了一下里面提到的英文单词后认为这实际上是对某大学的复仇抹黑贴,因为发贴者使用的ID正是这所大学的名称 [1]:Dr. Gossip,“谣言医生”;ignorant ingredient,“愚昧的成分”; virginalobsession,处女强迫症;foolish goddamn factor,该死的愚蠢因子……这不免让人想起网络上的著名段子“你是凯丁么?不,我是希尔瑞斯!”这年头编段子的人很喜欢用英语埋彩蛋,比如前阵子高铁谣言中的“斯蒂芬金效应”[2],学好外语的重要性这时候就凸现出来了。有时,这种故意留下明显漏洞的恶搞文章,也被称为“钓鱼文”。

至于后一段描述则充斥着大量似是而非、闻所未闻的“科学术语”,比如“精液的‘自溶性’”,比如“女性‘子宫内腺’”,还有“无距离遗传”,全是编造出来子虚乌有的东西。以后看到这种语焉不详的形容时就应该提起戒心。

如今许多人对人类生殖学的无知也许该怪中学时的生理卫生课总是跳过重要的章节,如今还是让我们重头学起。

首先来看女性的部分,女性的初级卵母细胞平时都静静地呆在卵巢的原始卵泡中,只有在排卵期前不久,卵泡才开始逐渐成熟,最后成熟卵泡破裂,处于第二次分裂中期的次级卵母细胞进入输卵管,等待与精子邂逅。排卵后24小时内未受精,则次级卵母细胞退化。在女性的月经周期,未受精卵会随着血液、子宫内膜等一起排出。至于那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精子就算真能“自溶”也没用,它们的遗传物质如果没有被核酸酶降解,也会随着月经一起被排出。

尽管男性每次射精中的精子数以百万计,但只有一小部分能穿过子宫颈,然后走入正确一侧的输卵管与刚刚来此不久的卵子相遇。最终,仅有一个精子能穿透卵子厚厚的外壳完成受精。精子细胞核与部分胞质进入卵子后,受精卵外即刻通过透明带反应和卵膜阻断形成屏障,阻止其他精子的进入。然后受精卵逐渐分裂发育,与此同时,输卵管中的纤毛摆动,将受精卵送入子宫着床。这些步骤一环紧扣一环,根本没有给外来遗传物质留下影响的余地。事实上,真核生物的基因组如果那么容易就可以被外来基因插入修改,转基因就会是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现象,而不像如今需要复杂的步骤在实验室内才能完成。

2.达尔文也支持的“先父遗传”是怎么回事?

流言: 著名基因工程专家王清连(Q-L. Wang)教授的研究小组最近发表了题为《达尔文对遗传学的贡献》的学术评论文章。文中指出,达尔文对生物进化论的贡献是众所周知的,但他对生物遗传学的贡献却较鲜为人知。他对遗传学的主要贡献是收集了大量的基因数据,试图提供一个解释的理论框架。达尔文清楚地描述了几乎所有遗传现象,包括“先父遗传”。在《变异》(The Variation)的第11章中,达尔文搜集了许多声称是“先父遗传” 的例子。

生物学家达尔文,他的著作《物种起源》一书中曾发现这样一件事实:在英国的乡村,一头“花白”相间的母猪,与同一头“暗棕色”的野公猪交配,产下了“杂种”仔猪。不久“暗棕色”的野公猪死了,这头“花白”相间的母猪又与本地的“公猪”交配,生下第二胎仔猪。令人费解的是,这胎仔猪的身上长着斑驳错落的“棕色鬃毛”,有点像它们之前的“先父”。达尔文把这一现象称为“间接遗传”,对于这一现象,达尔文绞尽脑汁,也不得其解。

真相: 先说达尔文。《物种起源》的第11章实际上是“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跟“变异”没什么关系。流言中引述的说法,实际上改写自《物种起源》第5章“变异的法则”里的一段著名描述:“莫顿爵士(Lord Morton)有一个著名的杂种,是从栗色雌马和雄斑驴育成的,这杂种以及后来这栗色雌马与黑色亚拉伯马所产生的纯种后代,在腿上都生有比纯种斑驴还要更加明显的横条纹”。

现在你知道流言是怎样把达尔文的话改头换面的了。首先,达尔文研究的是马(以及已经灭绝的斑驴),而不是猪。其次,达尔文举这个例子是希望说明杂种更易出现一种遗传返祖现象,因为他随后就接着写“在马属的若干物种里,幼马的条纹比老马更明显或表现得更普遍,……我敢于自信地回顾到成千成万代以前,有一种动物具有斑马状的条纹,其构造大概很不相同,这就是家养马(不论它们是从一个或数个野生原种传下来的)、驴、亚洲野驴、斑驴以及斑马的共同祖先。 ”

达尔文虽然是进化论的天才,但他对遗传学的概念可谓错漏百出。在达尔文的时代,孟德尔的豌豆实验还不为人知,基因的概念更是公众闻所未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就曾在《伟大科学家的重要错误:达尔文的遗传学》一文中总结过达尔文的许多谬误[3]。所以即使达尔文真的信奉所谓的“先父遗传理论”,也并不能给这种理论带来一丝一毫的权威性。

事实上,“先父遗传”在基因不为人所知、分子遗传学尚未建立的时代,曾有一定的影响力。但自孟德尔以降,研究界已经发现许多“既不像妈也不像爸”的性状完全可以用显性与隐性基因来解释。这个理论已经被证明完全是错误的。如果一个人至今还对“先父遗传”这种已被推翻的理论笃信不疑者,那么有一句咒语或许可以帮助他消除先父遗传的影响,宜于行房前默念百遍:“Srep Ape Rom Daer!……”[5]

这个流言还提及了一篇题为《达尔文对遗传学的贡献》(Darwin’scontributionstogenetics)[6]的论文。这篇论文确有其事,它发表在波兰的《应用遗传学期刊》中。在论文中,作者提及近年来能可作为支持先父遗传证据的研究一共有四篇,其中最近的一篇是Mole于2006年发表的一篇《How we know I》[7]。不过, Mole那篇文章不是论文,而是一篇随笔。而在Mole的随笔中,提及先父遗传的只占寥寥几段,重点描述了他与一位饲养冠军狗的女士聊天所得。据Mole文中所写,那位女士了解狗的遗传学,但她依然表示根据她的经验,一只血统纯正的冠军母犬一旦与杂种犬交配,此后状态必定一落千丈,因为“血脉被玷污了”。

结论:谣言破解。 “先父遗传”神马的压根就不存在。

特别鸣谢:Ent(科学松鼠会)

精选阅读

你家孩子有什么特征是遗传他父亲的呢


都说儿子像妈、女儿像爸。一句话就概括了孩子的相貌与遗传基因有关。如果家长颜值在线的话,那么孩子的颜值也一定不会差。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父母都很想要有一个漂漂亮亮的宝宝,因为都知道在现在社会中颜值高的话,会很占便宜的。那么如果孩子他爸身上有这几种特征的话,女儿长大之后就会是一个女神级的美女。

1、大眼睛、双眼皮

孩子眼睛一般都是遗传父母的,因为这是显性遗传。如果父母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的话,那么不出意外,孩子也会拥有同款漂亮的大眼睛。如果父母双方,爸爸是大眼睛而且还是双眼皮的话,那么出生的宝宝很可能会遗传爸爸的漂亮眼睛。不过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会发生的。

宝宝也有小几率会遗传妈妈眼睛特点。如果爸爸妈妈眼睛一大一小,一双一单,那么生出来的孩子眼睛可能都是单眼皮或者双眼皮。在出生的时候宝宝的双眼皮不会特别明显,需要过一段时间过后才会凸显出来双眼皮的特征。另外瞳孔的颜色也会遗传。

2、高鼻梁

对于精致女孩来说,有一个高鼻梁会让女孩的五官更加的精致和更有立体感,让整个脸部看起来更加的漂亮。如果爸爸妈妈的鼻子都很好看,又挺又高。那么生出来的孩子鼻子就不会是塌鼻子、矮鼻子,孩子的鼻子会又精致又好看,充满高级感。

但如果爸爸妈妈的鼻子不是很高很挺,生出来孩子的鼻子并不是很好看,那该怎么办?不要灰心,因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以帮助孩子适当的做一些脸部运动,来通过后天的努力让孩子鼻子变得挺拔精致,也可以多多捏捏鼻子来让孩子的饿鼻子变得立体。

3、小酒窝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温柔的微笑。”,酒窝仿佛成了甜美的代名词。那么孩子是否能有酒窝很大程度上是靠遗传,是由爸爸妈妈的基因共同决定的。如果爸爸妈妈有酒窝的话,还是大概率是会有酒窝的。

但如果父母双方只有一位有酒窝的话,那么生出来的宝宝就可能会有酒窝,但几率并不会很大,而且也可能因为基因突变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孩子生出来之后没有酒窝。

4、高个子

众所周知孩子的身高受父母影响是很大的,而且在现代社会中营养条件各种方面都跟得上,所以宝宝的身高,做父母的都不会太担心。孩子身高靠父母双方的基因,而且双方各占一半,如果父母双方的身高都比较高的话,那么孩子身高就会很高。

但如果只有一方的身高高的话,孩子的身高就会变得不确定,可能会高,可能会低。另外,先天的遗传占一大部分,后天的营养和运动又占一部分,比如说爱运动的孩子身高就会比那些不爱运动的孩子身高要高。

出轨不可怕 可怕的是……


前天夜里,网上遇到一位咨询者——相比“咨询者”这个称呼,其实我更愿意叫其“倾诉者”,这位姑娘向我倾诉了一段关于自己出轨的故事:

临近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实习的她,和大部分学生的轨迹类似,努力工作学习,从对一名懵懂的学生,迅速转变角色,变成一名合格的职场人。可在这段清晰可见,像是载人飞船一样在既定轨迹中滑行的她,偏偏被击中,脱离了原来的轨迹。

她爱上了部门主管。他年纪并不大,单身三年有余,人品好,口碑好,待人接物一流,在她初入职场时给予不少帮助。两人走到一起的过程不再多提,可事情的关键不在于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这位姑娘在校期间,有一名相恋三年之久的男朋友。

主管知道她有男友,很难过,但未曾离开,就像明明知道她最后不会留在实习公司一样,还是选择在一起,并说这是他的一段记忆,是他生命中的一篇珍贵的日记。

姑娘很困惑,对于自己的出轨,她对我说“很内疚,很对不起正牌男友”,但自己真的意识不到错误,并认为“只要实习结束,把一切都抛开,还可以回到男友身边,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很想说:出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态度。

姑娘,这样说好了,你马上大学毕业,职场初体验,在这个年纪,你最大的资本就是光鲜亮眼的年华,这一点都不夸张。职场中难免会把同事情感错误的判断成恋情,更何况你的上司还是单身,看起来,他所做的一切,和“插足”、“不忠”“搞小三”这些词,根本挂不上钩。

而对你来说,看起来只是寂寞少女,初入职场压力太大,按捺不住寂寞,劈了个腿,一切结束,回归正常,互道告别,相忘于江湖。

仅此而已吧!

可——真的是仅此而已吗?

其实,我更担心的是你的态度。

你是典型的逃避型人格,倾诉过程中,你一直很冷静的在强调客观事实,但正是你这么冷静,反而让我觉得:你有点把一切都看的理所应当了。

逃避,强调客观事实,不断地给自己找借口,于是对于男友只是一笔带过,可却花笔墨强调上司的优秀,试图美化这段感情,只是当做自己的一段经历,甚至都不愿意自己出轨的事实。

这样吧,说说你的上司吧,他真的那么完美?

也不过是你看起来那么美好而已。职场中有“不搞下属”的金玉良言,因为看起来很容易上手事,其实是一件性价比非常低,甚至只会被人当做双商都很低的行为举动。

真睿智的男性,都躲着女下属,别说主动勾搭,甚至面对女下属的撩拨,都只会装傻!

很简单啊,容易公私不分,阴沟里翻船啊!

你业绩好吧,同事怎么说?

你工作不行可混的很滋润,周围人怎么看?

再说句可能会不中听的话吧:在你看起来那么好的条件,他怎么偏偏招惹你呢?还不是在他那个岁数领域的姑娘,都理性成熟,根本不会愿意理这样一个滥用权力的男人?!

明知道你有男友,还跟你在一起勾搭,玩暧昧,这样的男人脑子里又是什么想法呢?难道你没有想过吗?

至少也是缺乏道德水准的。

你把他看的全身都是光环,将其形容的无比高大上,其实还不是因为你见识和阅历不足,刚出校园,遇到优秀的男性,瞬间把校园中呆头呆脑的男友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啊,但凡在社会上闯荡两三年的男性,稍微混的还不错的,都远比校园里的男生强太多啊!

去有活力的大公司看看吧,刚入职不到三个月,呆头呆脑,什么事都干不好的男生,只要愿意付出,往往都会在两三年时成为部门内的骨干员工,这源自于社会的历练,以及能力的快速提升。

你没有给男友成长的机会,根本不在乎过程,只想要结果,于是遇到一个历练几年的男性,给你指点,带你逛个街,吃个饭,买个奢侈品,接下来就是么么哒和啪啪啪,实在不公平!

出轨不可怕,因为我更在乎你的态度。你说,“只要实习结束,把一切都抛开,还可以回到男友身边,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这一切都是基于自己的想法,换句话说,这一切都太自私。不愿意抛开校园恋情,又习惯于沉醉于成熟男性的关怀,一段“绿巨人”的故事正在上演,可他一点都不知道,也许你的男友,还在忙着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的空暇时间里,痴痴地想着你。

太不值得了!

出轨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态度,面对这件事,你自始至终都没意识到你的问题,可一直考虑的呢?全部都是自己。

分手不可怕,可怕的是……


前几天和闺蜜小乐吃饭,突然她说她现在不敢结婚。我很好奇,因为刚毕业的时候,她和男朋友都在筹划着结婚的细节,她男朋友对她照顾得更加是无微不至。几乎身边的所有朋友都认为小乐和她男朋友就是像梦中注定般那样,会幸福地手牵手走进教堂。

然而,前两年,小乐却哭着告诉我,她分手了。原来他们异地恋一年之后,男方如传说中“成功”地爱上了别人,而且在他和小乐求婚2个月里。

小乐哭着说:“我那么相信,我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他。他一句我累了,说分手就分手。这几年的甜蜜难道全是错觉吗?”

当“渣男”这个名词开始在网络上广为人知的时候,我们都安慰小乐说不要伤心了:“不经历渣男,怎么出嫁?”

小乐却似乎还在为男方说话:“其实,自己真的没有逼过他结婚,双方都见过家长了,双方父母也都还满意,只是可能彼此都经受不起异地恋的考验吧。”

然后两个月后,渣男却传来结婚的消息,小乐当场崩溃痛哭。原来,男方的父母一直不喜欢小乐,嫌弃小乐比男方大2岁。但是男方一直没有把父母的想法告知小乐,以至于这两年小乐一直蒙在鼓里,直到男方说分手的时候,小乐追问他分手原因才知道的。

小乐说,最美好的这几年,你若告诉我,我必不会纠缠,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就是把我的时间都当成垃圾,把我的青春当成一文不值。然后转身就跟别人结婚,这段感情,还能算感情吗?

没有人能回答小乐的问题。

任何一段感情,只有经历者最清楚。但是现实中,如果年龄真的成了两个人不能继续的理由,那么当初就不应该开始。爱着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最没有安全感的小乐,常常健身美容,通过不断的努力让自己变得美丽可人,希望以最好的笑容出现在他的面前。

但是,女人的青春敌不过岁月的流逝。男方还是和一个比他小的女人结婚了,听说还是奉子结婚。小乐豁然开悟,曾经他妈妈暗示过,先让小乐怀孕,然后就同意他们结婚。那时候的小乐,刚毕业不久,希望把重心都放在工作上,先稳固好双方的事业基础,再考虑结婚生子的事情。

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也许还是输给了人算。

只是一段感情,说忘了忘记,转身就和别人结婚。小乐有一年的时间,几乎是闷闷不乐。被爱情伤过的人,又怎么敢轻易地再对一个人付出全部的真心?

也许,现在不敢结婚的小乐,过不去的还是自己心里的不甘。当我们开始意识到我们现在每一个选择,就要直接对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选择。不管是生活还是事业,结婚了就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孩子,老人、公司人际关系,要考虑的往往出乎意料的多,双肩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内心的最大恐惧,还是担心自己所托非人,过着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自己期待的婚姻生活。很多人会潇洒地说:“宁愿高贵地单身,也不愿卑微地迁就。”但是这世上本就没有完美人生,任何一种生活都有它的圆满和或缺,最关键的还是观照自己的内心,自己最希望自己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像所有这个年龄段都焦虑的问题,我们经历着青春最美好的年华,同样也迷茫着这时候的各种选择,敢于不敢,也许在于个人的选择,在于一个人对人生的理解,在于如何描述自己存在的意义。

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自我


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自我

爱情的到来毫无理由,然而失去必有原因,失恋,是一堂情商的进修课。

失去那个爱的人,不代表从此与爱绝缘,亦没有谁可以剥夺你将来获取爱情和幸福的权利。

然而,幸福会光顾的,是肯用心肯努力的人。

失恋了,有人从此游戏风尘,不再相信爱情;有人就此一蹶不振,失志失意;有人空窗寂寞,变得“饥不择食”,也是为了赌一口气,告诉那个人自己魅力依旧……

这是比失恋更严重的迷失了自己,找不回自己起初的那颗心,更找不到脚下的路。

你能想象一个为失恋沉沦,从此不修边幅、蓬头垢面、委靡不振,让人看不到一点希望和活力的人,得到异性的青睐吗?你能想象一个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人,能抓得住幸福吗?

你越觉得“我很痛苦,我无法离开他”,在失恋中无力自拔,下一段爱情与幸福也离你越远。

其实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不能好好生活,那更多的是你的自我催眠与暗示——能锁住你的心的人,只有你。

放开心怀,你会发现,曾经的爱情经历,能让你慢慢学会包容与体谅,善待与妥协。

一天二十四小时,固然有几小时不再有人陪你吃饭逛街看电影煲电话粥,可你从此多出了大把时间,去发掘那个未知的、更精彩的自己。

活出自己的快乐与精彩,才能赢得别人的喝彩;好好地爱自己,才知道如何更好地爱别人。

学会做一棵坚强的杂草,失恋后,好好地调整自己,善待自己。那样,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时,才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属于自己的幸福。

这样的男人可怕


等待,是一件多么寂寞苍凉的事情。

直到现在,我想起独自行走在青岛街头的那个夜晚,心都还会刺痛。

我在深秋的中山路上边走边捂着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的样子,历历在目。

三天前,我猝不及防收到他发来的分手信息,疯了般回拨电话,记不清打了多少个,那边才传来另一个女人耀武扬威的声音:“你烦不烦啊,他已经睡着了。”

她是他的下属,也自称他“哥们儿”,她单独陪我逛过街,带我去吃过海鲜;她对我说:“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哦,距离不是问题。”

狗血得我不敢相信,震惊得我拒绝接受。

我当即飞过来找他,给他发大段大段信息,我卑贱的哀求:“你不要不理我,不要丢下我好吗。我愿意接受她的存在,只要你不离开。”

过一会儿又歇斯底里的质问:“我哪里不好啦,哪点对不起你了?她心机那么重,哪天把你卖了都不知道,你头脑是不是进水了?”

我不依不挠地闹了好久,最后我威胁他:“你今天要是不出现,信不信我马上去五四广场跳海!”

于是,在曾经一起牵手走过的栈桥边,他终于见了我一面,却扔给我一张机票让我走。

他一脸无奈:“你别这样好吗?是我对不起你,我爱你,但有很多复杂的原因,我现在只能和她在一起。你能等我三年吗?”

我点头如捣蒜,鼻涕眼泪都没擦干就乖乖答应去机场。

像终于求到一块免死金牌,要赶快供奉起来,生怕他反悔收回。

在飞机上,我心里只回荡着两个疑问:“如果今天飞机掉下去后我幸存,他应该不会让我等三年了吧?如果我倒霉得尸骨无存,他又会不会因为愧疚而离开她呢?”

这件事,这辈子我也没机会去证实了。

一年后,他就和她结了婚。

这一年中,我极力克制着自己,一星期只给他发一条信息,汇报一下自己的情况,每次都不忘告诉他:“我想你,我等你。”

他很少回,即使回复,也只有冷冰冰几个字:“好好生活,照顾好自己。”

寥寥数语,却撑起我全部的生活信念,忐忑不安却又满怀期待。

总觉得某一天醒来,他就会如从前一样,突然来到我的城市,对我说:“别化妆了,你已经够美了,快带我吃火锅去!”

现实是电话里传来他冷静的声音:“对不起,我必须娶她,不然我会很麻烦,说不定会一无所有,你别等我了。”

“呵呵,没关系,幸好我还年轻,没她吃相那么难看,祝你们白头到老,不孕不育。”

嘴里在逞强,下一秒已瘫到在沙发上哭到喘不过气。

现在想来,在这段最初的爱情里,我真是犯遍了所有最愚蠢最低级的错误啊!

可是,谁没有过这样犯傻又犯贱的时候呢?

谁不是从万劫不复挣扎到柳暗花明。

遥想最初,在一家灯火幽幽的小酒吧里,我被一道刺眼的闪光灯晃了眼。

回过头去,是他拿着相机故意在拍我,我正想发火,看到他的笑,却愣了神。

他走过来对我说:“对不起,我真是太想留住你的样子,我总觉得我一直在等你。”

“好巧,我也好像在等你哦。”我不假思索的回应。

最美好的开始应该就是这样吧。

穿过嘈杂喧嚣的背景,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不疾不徐。

突然之间,眼里就有了对方,我们正好是彼此第一眼就喜欢的类型。

即使誓言是短的,谎言是深的,亲吻是甜的,眼泪是涩的,背叛是真的,我却是轰轰烈烈爱过的。

我一点都不后悔选择和他在一起。

可如果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在他说出:“等我三年。”那句话时,我一定会马上告诉他:“你滚!”

从头到尾,他都在说“对不起”,他都在让我等。

等他抽空来看我,等他有空我去找他,等他对我说“嫁给我吧”,直到等他娶了别人,对我说“别等了”。

我所有的等待,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独角戏。

幸好,我没有等太久,还不算太悲剧。

我曾完完整整看完过一部古老的纪录片。

是日本导演中村高宽历时数十年,跟踪拍摄的一个83岁妓女。

那部纪录片的名字是——《横滨玛丽》。

玛丽原名西冈雪子,出身良好家庭,举止优雅,会弹钢琴。

1945年的岛国满目苍夷,民不聊生。日本投降后,美国盟军随即进驻。

玛丽的父亲在那一年去世,弟弟独霸了家业,24岁的她前往横滨讨生活。

结果被骗进了国家卖春机关——RAA协会,即特殊慰安设施协会。

这是个为美军提供性服务的专门机构。

玛丽很快成为著名的“潘潘”,许多有级别的将领光临,指名要她服侍。

只有一个低阶军官貌似没有把她当成普通的泄欲工具。

于是,她爱上了他。

她为了他,拒绝接客,遭过数次毒打。

他也送过她一枚翡翠戒指,作为定情信物。

他们海誓山盟,浓情蜜意,她以为就此能被妥善收藏,安度余生。

可1951年时,美国军队要被召回了,他不能带她走,只是承诺会回来接她。

分别时,她追赶着远去的油轮,他在油轮上不住的对她挥手。

邮轮消失在海岸线,她在汹涌的人潮中,唱起凄楚哀婉的家乡小调,唱到人潮散去。

这个场景如此悲伤。

后来,RAA协会被美国记者曝光,引起美军家属强烈不满,压力之下全部关闭,慰安妇们被弃如敝履。

这些可怜的姑娘,用自己鲜活的肉体,免费替自己的国家偿还了孽债,却落得无人问津。

军官没给玛丽留下钱财,为了生存,她也只能上街接客。

她穿上洛可可风格的纯白蕾丝裙,戴纯白蕾丝手套。

整张脸用粉刷的煞白,眼睛一圈涂抹着浓黑的眼影,嘴巴常年是鲜艳的朱红色,像一个诡异的艺妓。

人人侧目,人人嫌弃,人人以为她精神有问题,还组织请愿要将她赶出横滨,说她污染街道环境。

她遍尝人间辛酸冷暖,却从未卸下过这身装束。

她刻意这样打扮,只是希望未来某天,回到横滨的军官能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她啊!

一等就等了40多年,军官一直没有出现,一直渺无音讯。

其实妓女有心,只是将军不信。

粗糙的画面,昏暗的色调,她娇小羸弱的身躯在街头摇摇欲坠,将绝望衬托得过份阴郁。

她至死未离开过横滨。

这世上,一定还有无数傻姑娘,像当初的我,像横滨的玛丽一样,固执而无望地等待过一个人吧。

明知时光不能倒流,他也不会再回头,仍旧不愿放弃,坚信自己的痴情终究能够被感应。

听起来似乎很美,像木心那首著名的诗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可爱情永远不会存在于单方面的付出和牺牲。

一方飞蛾扑火,一方隔岸观火。

这从来不值得歌颂。

等待,是一件多么寂寞苍凉的事情。

等下次吧,等哪天有空吧,等我处理好再来找你……

好的,我等你。

可等到玫瑰成灰,等到指间空白,等到星月黯淡,承诺枯竭,你还是没来。

我们等啊等,等到置之死地而后生,才终于明白,爱一个人,一定舍不得让他/她等。

因为,我们怕他/她独自撑不起未来。

怕他/她苦,怕他/她累,怕他/她长夜漫漫无心睡。

所有现实的阻碍都不是放任他/她去坚守一份无望的理由。

而自己扔下一句轻如鸿毛的话,再不疼不痒的敷衍。

呵呵,我凭什么要等你?

纵使相思似海深,旧事亦已如天远。

我们只要一个迷茫时、疲倦时、纠结时、被误会被打压时能靠进的怀抱。

要一份踏实的保护,温暖的照顾,失眠时默默递过来的臂弯,生病时亲手端上来的药水。

没有背叛,没有欺骗,不会让我们等到容颜憔悴,痛彻心扉。

若这些注定会落空。

你还好意思让我等?

呵呵,我只能马上让你滚

可怕的爱叫阿司匹林


最可怕的爱叫阿司匹林

主页君身边有对情侣,男孩是标准的帅哥,女孩相对普通,我常打趣她,不怕男朋友看上哪个漂亮姑娘跑了?有一天男孩听到了,跟我说,我俩在一起习惯了,很难去习惯别人了。爱啊,这种东西也许会消耗殆尽,但是习惯是最可靠的陪伴。

作者|肖卓

老胡是一个以前单位的同事。

他和他老婆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后来他有了外遇,感觉对不起老婆,每次回到家,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抢着做家务。

以前,老胡是不做家务的,家里大小事务都是老婆搞定。

现在做错了事,就要尽力弥补自己的过错,就主动做饭、打扫卫生。

这让老婆吃惊不小,以前他也做家务,那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结婚以后,他就不再做了。

老胡继续过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生活,直到那个年轻的女孩怀孕了。

爱情有时就像蹚水,越蹚水越深。

女孩死活不同意打掉孩子,坚持要和老胡结婚。

可是要和女孩结婚,就必须和老婆离婚。老婆对他实在太好了,也没做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所以,很难张口。女孩一遍一遍催促老胡离婚没有结果,于是带着娘家人,大着肚子去了老胡家。

老胡老婆问明来意后,只说了一句话。

“我知道了,你要老胡来见我吧。”

没有撕皮,没有争执。她安静得让人害怕,女孩和家人只得悻悻离去。

老胡晚上喝酒到12点多,麻着胆子回了家。

老婆正平静得坐在沙发上,没有看到老胡想象中的痛哭流涕指责场景。

她眼神憔悴,眼袋浮肿,像是刚刚哭过。头上竟然有了一些白发,结婚这么多年今天才注意到。

老婆问老胡:“你准备怎么办?”

老胡说:“财产平分吧,这套房子给你,另外一套房子给我。车子你不知道开,就给我吧。”老胡本想净身出户,可那个女孩不肯,只得说她准备的台词。此刻真想打自己的脸。

老婆听了苦笑,说:“好!”

老胡惊奇得瞪大双眼,“好?仅仅是好?就是一个字?”

“是的,以后再也不要见了。”

老胡拉着行李,离开了熟悉的家,走向另外一个陌生的家。

陌生的家滋味不太好受。

新媳妇一反恋爱时温柔可爱的性格,变得泼辣蛮不讲理。饭也不做,衣服也不洗,家务活老胡通通包干,还要天天哄着她。稍微不对,女孩就吹鼻子瞪眼。

很多很多的夜晚,老胡看着女孩熟睡,自己却辗转难眠。

他开始想念前妻的好。

老胡胃不好,她总是熬小米粥给他养胃。

知道他喜欢喝汤,想着各种办法熬靓汤。

知道他半夜口渴,总是会放一杯水在床头柜。

喝醉了酒回来,她会悉心服侍到半夜。

一边是温柔的前妻,一边是蛮横的现任和鸡飞蛋打的生活。

老胡想不通当时为什么前妻不打他,不骂他。这样他心里至少会好过一点。现在像是受到诅咒一样,下半辈子都要为自己当时的过错赎罪。

想起自己往后的日子,不禁背脊发凉。

寒冷的12月夜晚,我们在长沙的夜宵摊上。老胡喝着啤酒说起他的故事,提到前妻的好就哭得稀里哗啦。

我说:“老胡,你知道阿司匹林吗?有一种人就像是阿司匹林。”

他说:“知道,什么意思?”

我说:“阿司匹林镇痛解毒,副作用巨大。你和他在一起,他对你各种体贴,各种好,你很舒畅。可是你离开了他,就要被他以前的好各种折磨。这种断药后的副作用让你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他说:“你分析得真到位,说到了点子上,真不愧多读了几本书。”

我笑了笑,我即没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也没有洞见的社会阅历,仅仅读过一些书,哪懂这些大道理!

这不过是以前在火车上认识的一个朋友丹的经历罢了。

这是另外一个故事。

丹是大龄女青年,快40岁了,一直单身。高中到大学,到大学毕业,谈过一个男朋友,谈了整整8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丹告诉我,她还非常清楚得记得他们第一次牵手的地方,第一次接吻的地方。很多次两个人一起跑出去玩,下雨了,男孩就脱掉自己的衣服给女孩当伞。

大学时,两个人异地。男孩想她了就坐20几个小时的火车赶到她的学校,见面说一些话,吃一顿饭,就马上坐下一趟火车回自己学校。

有人说,异地恋是最难坚持的,可是大学4年他们还是坚持下来了,火车票都是厚厚的一摞,见证了他们的爱情。

男孩写给丹的信中,有他们都喜欢的一句诗“一花一叶一追逐,一生一世一双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就是他们对于爱情的盟誓。

可是男孩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还有一个弟弟也马上要读大学。毕业后男孩的工作也一直不好,勉勉强强过活,还要支持弟弟读书。

于是父母坚决反对丹和男孩在一起,逼迫丹去相亲。

丹一开始强烈反对,后来和男孩有了一点小小摩擦再加上苦日子实在太难熬了,于是慢慢开始动摇。最后,丹还是听信了父母的话,背弃了当初的爱情盟誓,和另外一个家境优越的男孩在一起了。

分手的时候,男孩没有哭也没有闹。

他们平静得在面馆各自吃了一碗面,出门的时候,男孩对丹说:“祝你幸福。”

没有指责,没有谩骂,8年的感情,就浓缩到了这一句祝你幸福,然后就是义无反顾的转身。

为什么他不打我,不骂我现实、只看重钱?如果他当时骂了我,哪怕只有一句,我现在心里绝对好受多了。

但是,他没有。

后来丹还是没有和那个家境优越的男孩在一起,等她回去找男孩的时候,发现他正和另外一个女孩手挽手,有说有笑从菜市场买菜回。

后来丹又陆陆续续处了很多对象,但是没有一个满意的。

男孩他的好、他的体贴、细心、绅士,像是刻入了她的骨髓,让她无法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回首往事时,都是关于男孩的记忆。去到每个地方,都有男孩的影子。

丹说她恐怕一辈子也遇不到像男孩对她那么好的人了,一辈子恐怕都不会结婚了。这是上天对她当初违背了爱情誓言的惩罚,她会内疚一辈子。

一次感冒,医生开药给她。医生说阿司匹林要少吃,疗效好,副作用大。

于是她想起来男孩,男孩就是他的阿司匹林。解了她的毒,但是留下了副作用。每每午夜轮回的时候,被遗留的副作用碾伤,伤到体无完肤。

后来丹把他的经历在火车上告诉了我。

曾经见过很多恋人分手,夫妻离婚,吵架、争执、互相怨怼、诅咒。打得皮开肉绽,撕得面红耳赤。多年的感情,葬送干净。

争,你又可以争得多少?抢,你难道还可以抢回他的心?无非对你仅留的一点好印象,破坏殆尽。缘分既然至此,还是好聚好散吧。

在感情中,对于过错方,最好的报复是:让他记得你的好,一辈子!让他离开你之后,一辈子也遇不到比你对他更好的人,一辈子受你折磨,一辈子都不会幸福!

这种人的好是有毒的,离开他,总有一天你会毒发身亡。

如果你爱他,你就做他的阿司匹林,他将身处天堂;如果你恨他,你也做他的阿司匹林,他将身陷地狱。

装浪子的男人不可怕,装宅男的浪子才可怕


她问:“为什么男人都爱装浪子?明明很在乎却总是装潇洒,面对这种男人我该怎么应对?”

我答:“他不过是个幼稚但坏不到哪里去的男人,他装浪子,你便装无辜小绵羊等他对你出手好了。

男人爱装浪子,因为男人内里都只是个孩子。怕被看穿自己的幼稚,唯有装成神秘不羁的浪子,让女孩子摸不透,看不穿,以免泄了底。装潇洒是为了掩饰内里真正在乎的事,装浪荡是为了避免负上不想负的责任。

你该记得你小学时代的那些男同学是如何口是心非的吧?他愈是爱捉弄那个女孩子,推她戏她弄她欺负她,针锋相对,离远对骂,其实就愈是在乎,愈是喜欢。当男生长大了,有些仍会继续沿用这种小学生的方式以嚣张耍酷的方法寻觅对象,有些则会受电影与电视等媒体影响,转化成情场浪子鬼见愁,以掩饰自己对坦率表达真正情感的不安与不习惯,用这种模式跟心仪女性相处。

然而大抵不必担心,既然你轻易看穿对方只是个装成浪子的傻子,那就不碍事。

爱装浪子的男人说到底也只是幼稚但坏不到哪里去的男生,总胜过明明是浪子却爱装成宅男或者顾家好男人的玩家,这种男人才最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