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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就离开也是一种仁慈

发表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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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什么样的情感说说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爱就离开也是一种仁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和阿岭相识的时候,正是北城最冷的节气。

我租住着一间便宜的开间,穿着一件多年前的旧棉服,去车站接阿岭。他是朋友介绍来的沙发客,尽管我家没有沙发,可我还是答应,让他来住一晚。

我们在地铁站见面。他很瘦,并不高。留着利落的寸头。城铁站巨大的玻璃屋顶上落满大雪,他穿着薄薄的一件夹克,让人看着有点心疼。

我上前要帮忙拎他的包,他侧身让过,语言又短又谨慎,不用,谢谢。

我收回手,转身,在前面领路。

我带了阿岭回家,心里有种微妙的感觉,像捡了一只流浪狗。他流离失所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给他一点微薄的温暖。

我带阿岭到了我简陋的家,到了陌生的环境,也没有过多的巡视。他将包包放在地毯上,问,我睡这里是不是?

我嗯了一声。然后把一边的帘子拉过来,正好隔绝地毯和床的视线。

在北城哪怕是这么小的一件屋子,也有可能住过两个陌不相识的人。比如我之前的两个住客,也比如我和阿岭。

他不想寒暄,我也没有自找没趣,我们在屋子里各自做自己的事情。我坐在床上吃杯面的时候,看见他一脸落寞的看着钱包里一张女人的照片,那女孩面容姣好,一种娇憨的小女孩气质。肆意的笑容看起来像被这个世界宠坏了。

多半是失恋被甩了吧,我可怜他,呐,我还有一个面,给你吧。

他沉默了一分钟,说了一句谢谢。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他已经饿了一天一夜。

如果没有无良房东半夜骚扰,也许阿岭第二天离开,从此桥归桥路归路,相安无事过完一生,也是很好的一种结局。

凌晨两点,房门被咚咚敲响。

突然被吵醒,心惊肉跳,披着衣服去开门,就看见房东老太太冷着脸举着手电照过来。她身后跟着儿子儿媳老头子,一马当先,向我问罪,我这里是正规出租房子,你可不要在这里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万一扫黄的扫到我这里来了我跟你没完。小姑娘家家的在外头不知道自爱,随便带人回家过夜,你家……

冷风顺着楼道往心里灌。我23年的生命里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难堪的时刻。隔壁一些住户也窸窸窣窣打开半张门听热闹。

脸热得发疼,鼻子一酸几乎要哭出来。

一只大手落在我的肩膀上,男人的声音落在黑沉沉的夜里,给人安稳的感觉。他说,我是她男友,我们同居需要跟你报备么?我租了你的房子你半夜就可以骚扰?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报警?

你说话小心点。房东的儿子挺身而出。

阿岭站出去半个肩膀,将我挡在身后。比对方高了半个头。

大约是觉得丢了脸,房东老太太最后丢下句,你下个月就搬走,我不租给你房子了。

我揪着阿岭背后的衣服,瑟瑟发抖。一脸眼泪。

我总以为自己已经成为了无坚不摧的战士,可在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夜晚,我觉得自己脆弱得像是一只玻璃碗,只需要轻轻一碰,就会碎掉,我辛苦储存了再多的能量,都会一泻千里。

阿岭到逼仄的厨房帮我倒了一碗热水,放在我手里。他说,别哭了,喝点水。

阿岭是个好人,而且责任心爆棚。

我被房东驱逐,他觉得多少有自己的责任,况且前一天才自认是我男友,第二天就消失,无疑坐实了我随意带男人回家过夜的指责。但我们一不沾亲而不带故,连朋友都算不上,我没办法开口请他帮忙再留两天。

他自己提出可以多留两天,直至我搬家。我自然感激不尽,管吃管住来表达我的谢意。

阿岭不会做家务,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是个标准的大男人。每天我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就坐在地毯上看我的书,或者用我的wifi上网。

没几天,他找了一份工作。我也顺利找到了房子。可阿岭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并没有办法负担房租,几天的“同居”下来,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点依赖这种家里有人的感觉。

同很多独身在大都市打拼的人一样,我大概输给了孤单。

我邀请他继续合租。

大约我也是疯了,竟然会邀请一个不清楚底细的陌生男人合租。可那天晚上他搭住我肩膀的模样,让我觉得非常安稳。多少年我独自在外漂泊,已经很少有这么踏实的感觉了。

阿岭囊中羞涩,同意了我的建议。

新居是一个简陋的小一居,他住在了客厅。像是我的守门人,每天与我一墙之隔,睡在黑夜里的另一端。

我每天都睡得很好。

有朋友问我,难道不怕他是个坏人,偷了我的东西或者侵犯我。

我义正严辞地提他辩解。

朋友又问我是不是动了心,我摇头。

是的我相信这个男人,即便我并不爱他,可他让我觉得温暖。在这个异地他乡,给我一种家的错觉。

平安夜这天阴天,到了傍晚,开始下雪。大雪纷纷扬扬,不消片刻就覆盖了整个世界。我站在办公室往外看,同事被男友一个一个接走。

眼看着路上积雪越来越厚,时针指向7点,办公室里冷冷清清。只有几个单身男同事还在加班。

前台姑娘突然在qq上叫我,喂,你男友来接你啦。在门口。

我起身去看,就看见阿岭穿着单薄的夹克,一只手拎包,另一只手拎着一只购物袋,是一个羽绒服的知名品牌。

顾不上前台的暧昧眼神。我上前一步站在阿岭面前。他看到我,将手里的袋子递给我说,房租。

我穿着阿岭第一个月工资买回来的羽绒服,大红色,长过膝盖,有很大的毛领,价值不菲。站在大雪里,感觉不到一点冷。我把旧棉服抬手披在阿岭的夹克外面,对他笑笑,穿这个吧。

我的旧棉服,多年前在学校门口的市场买的,本来就是打折甩卖的男款,我贪它便宜耐脏,穿到了现在。

阿岭一抬胳膊,将我的棉服穿好,突然恍然大悟,这是男款?

我笑着点头。

大约是觉得好玩,他也露出了一点笑容,开玩笑地说,谢谢你替我穿了它这么多年。

大雪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阿岭穿着我的旧棉服,竟然也有一点帅气。

随后不久,就是春节。

我请好了假,早早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路途实在太远,我咬了咬牙买了一张硬卧。硬是没再舍得买别的什么东西。

阿岭看我出了一只寡淡的行李箱以外两手空空,出了门。回来的时候拎了两只特产礼盒,和一袋子泡面火腿饮料。

我呐呐地接过来,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坐在自己的床上,靠在床头看书。

我们穷得只有一柜子书,还是我有一个作家朋友,离开北城的时候带不走,免费送我的。说是作家,在北城穷得住地下室,最后离开回乡。在这个大城市里,每个人的梦想都显得那么卑微。

而我,并没有梦想着大富大贵,我只想有一个安稳的家。

阿岭,给了我这样的错觉。

我回了家。弟弟上了小学,妈妈把我带回家的钱妥妥收好,安心地说弟弟开学的学费有了。并没有问我在外面过得好不好,钱够不够用。我拎回家的两盒特产,被她放好在另一个屋子里,准备给弟弟的班主任送过去。

大年初三,我打包了一盒饺子,几根妈妈做的腊肠。回了北城。

我知道阿岭还在,而我的家里,其实并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阿岭看到我的时候颇有点惊奇。结果我手里的饺子,转身到小厨房里面去热。顾不上用筷子,直接上手抓。吃掉了半盒才含含糊糊地说,附近的小店都歇业回家了。他吃了三天方便面,实在是要吐了。

我一边笑,一边把买回来的菜洗好,切了腊肠,给他做饭。

大约是被这最寻常的场景打动,也大约是饿到极致被我妈的饺子感动。阿岭从我身后抱住我说,桃子,我们在一起吧。

我姓陶,朋友们都叫我桃子,可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名字可以听起来这么圆满,这么甜。

我红着脸点点头,和与我同居的陌生男人阿岭,成为了正式的男女朋友。

阿岭称为我的男友以后,我才发现他以前对我的好,真的只限于对朋友。对待女友,他有更贴心的招数。

他会在手机里记录我的经期,然后提前一天给我冲红糖姜水,让我没那么难受。他会看天气预报,告诉我该穿怎样的衣服。他不会做饭,但是竟然会煲汤,最简单的银耳莲子红枣汤几乎每周都要做两次。

他很会安慰人,又会在豆瓣上找很多有趣又不需要花钱的活动,带我去看各种展会。我们的快乐那么丰盛,圆满。

我这才知道原来北城这么大。我竟然有那么多地方都没去过。

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激阿岭,是他在我贫瘠的生活里,点亮第一簇花火,让我看到了不同的光亮。

过了4月,天气开始变暖。

我准备带阿岭去买衣服。他常年就那几件衣服来回穿,平时还好。可出去见客户总要穿得体面一点。

可我说了几次,阿岭都心不在焉。

我被他娇宠出几分臭脾气,觉得他浪费我的苦心,咣得一声把他关在了门外。过了大概一个小时我才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阿岭穿着一身单薄的睡衣,蹲在乍暖还寒的春夜里。看向我的眼神陌生又沉默。

我心惊胆战。

阿岭喝了两杯热水,才稍微缓过来一点。他看到我面色难看,将钱包打开,放在我面前,指着上面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对我讲了一个故事。

女孩叫林眸,与我叫桃子不同,听起来就是一个非常值得被娇宠的名字。可故事却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再寻常不过的狗血桥段。

林眸20岁,是大学校花,她高中与阿岭就在一起,后来大学去了很远的城市读书。阿岭毕业后去找林眸,与她一起生活。可就在阿岭准备带林眸回家的时候,林眸和院学生会长在一起了。

阿岭说,当他回到家看到那个年轻的男孩惊慌地跑掉的时候,觉得世界变成灰色,终年落雪。林眸就快毕业了,她说想来北城找阿岭。

阿岭掏出手机,让我看她的短信。

她说,阿岭,你还愿意来抱抱我吗?

他们的对话,自有别人不懂的隐喻。这是他们炙热的爱情里,别人看不懂的温情。

我强忍着眼泪,不让自己显得过于狼狈,像个摇尾乞怜的怨妇。

阿岭却像看懂了我的悲伤。他握住了我的手,想给我安慰。却终于没有作出任何承诺。

其实我知道我们最大的硬伤在于,我们并不相爱。

不久以后,阿岭搬走了。

他走之前,买了一张沙发放在了他的床位上,营造了一种他并没有存在过的假象。

我知道我并没有爱上他,他也没有爱上我。

我们就像是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窝在一起取暖的两个孩子,只是想要一点温暖和安慰,不至冻死。

爱情,是生活的奢侈品。我们刚从生存的边缘走过。

阿岭走后,我做了一遍大扫除。他很细心,并没有留给我用以思念的线索。可是我很想他,像是想念深夜归家时,那一盏亮着的灯。

北城的春天特别短。

风衣穿了没两天,就上了短袖。

阿岭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

短短三个月,像隔了一辈子。他身上那种落魄的意味彻底消失了。变成了一个英俊的,意气风发的男人。我不知道我恰逢其时的打捞对他有没有作用,可是我知道让他起死回生的,是他的林眸。

果然,我们坐在咖啡厅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说,我要结婚了。

是的你要结婚了,你要娶别人。

我辗转一笑,举起咖啡杯做了一个豪迈的姿态,祝福你。

说不怨恨是假的,我怨恨他丢下了我,开始了崭新的有爱有期待的生活。

可我也只能往下走,强迫自己相信,前方还有更好的事情会发生。

大约是东边出西边雨,情场失意,职场得意。

回家无人等候,我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别人要去约会,要回家做饭,要接孩子放学回家。只有我,可以参加所有的加班和应酬,像是永动机,最后连老板都说,年轻人有冲劲很好,也要注意身体。

我特别感激当时的老板,敢用我,信我的一腔冲劲儿,给我机会。让我去学习更多的东西。我升了职,认识了更多的人。也包括我现在的男友。

他是一个年轻的大学教授,性情温和,能够包容我所有棱角。我寄了很多钱回家,家里情况日渐好转,弟弟在电话里对我说,姐,等我长大了养你,你不要太辛苦,要注意身体。我终于觉得这个世界也给了我回报。

然而后来的我,最感激的竟然是阿岭的离开。

原来不爱就离开,也是一种仁慈。他没有因为怜悯我,与我将就着过完一生,给我机会去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去认识真正爱我,和我真正爱的人。这是对我,最大的悲悯。

我突然想起那时他递给我昂贵的衣服,告诉我这是房租。

我并不怨恨他了,因为关于我的“家的租金”,他也已经在后来漫长的生活里,还给我了。

他是我一期一会的好,他离开以后,我拥有了天长地久的好光景。

- END -

绿北

写一个故事,点一盏暖夜。初芒专栏作者,微博@绿北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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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录过一盘磁带。

严格来说,是我的闺密滟滟曾给我录过一盘磁带,内容很搞笑,是我第一次喝酒喝到大醉、完全“断片儿”后的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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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倒之前,我对她说,今晚我可能会喝醉,如果我醉了,你就把我说的话录下来,让我看看醉后自己会说什么。

录音里,口齿缠绵、模糊不清的我,一直在喃喃一句话:“他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

二十岁的时候,只怕我们都是在用整个生命,爱着某一个人。

滟滟也是。她爱的男子,我也见过。那些充满热情的细节:如何激烈地争吵、心碎地和好、艰难地挣扎……她讲得不多,但偶尔也会说到。

我们很少交流彼此爱情中的细节,只是时不时地见面,一起安静地吃点东西,看点书,却能感觉到对方也在爱情中艰难跋涉。

一晃好几年过去,前几天,我给她打了个电话。

电话过去,听得见她快一岁的宝宝就在身边,娇声嫩语地啊啊叫着,且很有兴趣想要主导她娘跟我的对话,于是过了一阵子,善解人意的她爹就把她抱去睡觉了。

久不曾通话的两个人,毫不见外地聊了半天。一开头是瞎聊,后来扯到工作上,两人都稀里哗啦好多话要说。

她说看见我前段时间在日志中提到“结构的魅力”,那篇日志是说,如果找好了主题,根据某种逻辑将现有的材料组合起来,就会发现,原本散乱的材料突然呈现出非凡的魅力,变成一本闪闪发光的书。她感觉有个开关突然被碰触,自己在工作中隐隐想到的东西,突然一下子被打开,接通了。

我们俩的工作完全不同,她做销售,我搞文字,但所有工作的深层机制是相似的。在这一刻,我被我们俩不约而同的生命节奏而深深震动。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们把爱泼溅到爱情上,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滟滟收获了圆满的家庭和可爱的女儿,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最终为爱痴狂的时光都已过去,她岁月静好,我心静无波,在爱情方面,也许短期内都不会再有什么作为。

但,所谓生命力旺盛的女人,所谓心藏爱意的女人,并非只会被爱蛊惑。她们要把心,或者说,深深的情意深深地系在某处,深深地发现这个人,或这件事,或这个东西,自身带来的无数变化、无数新奇、无数深邃,然后,为之目眩神迷,神魂颠倒。

因此,我们俩变成了热爱工作的女人。

并非是因为没有爱才去工作,并非只是因为需要谋生才去工作,而是因为,工作本身自有其迷人之处。当你肯把自己完全打开,你会发现,不是工作在压着你,而是你自己进入了工作。它的结构、层次、变化,像一座巨大的、内部精巧复杂、建筑工艺杰出的宫殿,一步一景,处处皆可记录,处处都有惊喜。也许每一份行业都是如此,自有其艺术性存在,在不断用心、日复一日地深入的过程中,渐渐可以发现“道”的存在。先掌握“术”,后接近“道”,而大道至简,那时会深深体会到庖丁解牛的从容自在,体味到遵从规律时,工作自身的韵律与舞蹈。

幸而也不是只有到了领悟“道”之后才能体味这种境界,只要有一丝丝微小的进步,就能体味到巨大的喜悦。这是工作自身给人带来的丰富酬劳。

每一种爱都是爱。爱情是爱,亲情是爱,爱钱何尝不是一种爱。人生而怀抱巨大热情,总要投注到什么地方去。爱情与事业为何令人痴迷,是因为这两件事与其他爱相比,更具创造性和创新力。爱情催生艺术家,而事业最终成就艺术家。

真喜欢在热爱工作的路上,还是有人一路同行——虽然是远远的平行道,至少我们看得见彼此前进的身影。

男票被抢走,其实也是一种幸运


日防夜防,小三难防。女人从有了男朋友,甚至有了心上人开始,就已经开始了漫长的、基本不会结束、没有尽头的防小三之路。但很多女人往往不明白,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这样的臭男人还留着干什么,留着等过年吗?

“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真金不怕火炼”,真正爱你的男人,连与其她女人避嫌都来不及,又怎么可能给其她女人靠近他、和他暧昧的机会,更别说主动接近其她女人,和其她女人出轨了。不爱你的男人,对感情不忠贞的男人,即使你靠眼泪、靠手段把他留住了,将来他也很有可能劈腿出轨找女人,以后才有得你受。

现在他被小三抢走了,说明他并不是真的爱你,并不适合你,说明他有出轨倾向,对待感情不忠贞,幸好他被抢走了,而且被抢走得快,这样你就有时间、有机会重新找一个真正爱你、对待感情忠贞、不出轨的男人了。至于这个被抢走的渣男,就送给那个小三吧,渣男配渣女,刚好一对,至于以后,渣男就再一次成为渣女口中的渣男,渣女成为了被渣男抛弃的渣女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你男朋友被抢走,你为此哭得肝肠寸断,捶胸顿足,怨天尤人、痛骂小三、爱恨交加的时候,千万记得,幸好他被抢走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本姑娘终于看清了你的真面目,可以趁早放手,找本姑娘的真命天子去了。

有一个花花肠子的男人,平常没事就喜欢找女生聊天,撩一撩她们,跟她们说一些很暧昧的话,话里话外都是一些挑逗模糊的话,听得人心里痒痒的。逢周末放假,就请女孩子和他去看电影、去公园玩,去游乐场,完全以和女孩子暧昧为乐,并以此为荣,觉得这样自己很有魅力。因此一些女孩子对他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再怎么想转正当正牌女友也没辙,人家又没承认。

后来,这个男人竟然谈恋爱了,是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了,这一消息在女孩子里不胫而走,但很多人是抱着看闹剧的心态的,像他这么花心的男孩子,怎么可能会认真和一个女孩子交往。但是,没想到,他不但正式和那个女孩子交往,还大大方方地向别人介绍这个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给了她名分。那个女孩子一开始并不知道他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而且人也很乖顺听话,根本还没有开始探听他的过去,宣示主权。但人家已经开始把以前的女孩子统统过户了,只要是以前有过稍微深一点的交往的,他统统过户了,把这些女孩子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并在朋友圈大肆秀恩爱,暗示那些女孩子不要再找他。

一些喜欢他的女孩子心里很不服气,在等着他们分手的一天。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人家还好好的,一点也不像要分手的样子。期间,他们也闹过矛盾,也有一些女孩子趁虚而入,希望把他抢到手,但都没有成功。

其实,那个女孩子也已经知道了自己男朋友以前的风流史,但并不喜欢提起,更不会有事没事就放到嘴边。因为人家心里放心啊,底气足啊。如果他真的爱你,哪怕以前他有多花心、多风流,这样的性子也该改一改,收一收了。以前的那些花花草草他自己应该知道怎么处理,而不是等你去提醒、催促他去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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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女人是不会时时刻刻把男人的风流韵事挂在嘴边的,这只会提醒他,暗示他,使得他本来打算好好和你交往的决心逐渐动摇,就好比他已经和前女友分手,决定和你好好交往了,你却一直在他耳边提起他前女友,跟他前女友比,其实是在提醒他,告诉他他还有个前女友,但人家根本就想忘掉前任啊。底气十足、淡定的女人是不会把防小三当做拴住男人的唯一手段的,因为如果这个男人是个渣男,赶走了一个小三,还会有下一个,再下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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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爱的人接吻,是一种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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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和泽宇一起吃饭,泽宇和我说,前些日子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姑娘,那晚两个人都喝多了,于是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

暧昧上头的那一刻,像极了爱情。

甚至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自己还觉得怀里的女生有一点可爱,可是当自己想要给女生一个亲吻的时候,女生侧过头避开了。

因为做不过是原始的欲望,而接吻则却是将欲望和浪漫结合。

只有真心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想和他亲吻,也只有真心喜欢一个人,才能想要亲吻对方。

相比较其他,爱不爱一个人,就看自己想不想跟他接吻。

听很多朋友说过,在酒吧、古镇,在很多艳遇高频率发生的地方,自己都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真的遇见了真爱。

毛毛前段时间失恋后,一个人去了一趟丽江,在酒吧里买醉的时候遇到一个男生。

酒精模糊了她的意识,灯光闪烁的看不清对方的样子。

毛毛说有一瞬间,她觉得眼前这个人可以带她走出失恋的黑暗。可是在那个男人侧过头准备亲吻她的那一瞬间,她却下意识的选择了躲开,然后拿起包仓皇而逃。

她说:“和前任在一起的时候,身体会不自觉的分泌荷尔蒙和多巴胺,就想和他酥酥麻麻地亲吻,自己会脸红心跳,意识模糊。”

即便做好了准备,可是还是难以说服自己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吻。

要知道,做是个很纯粹的东西,本来就是为了性欲、空虚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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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曾说过:“女人享受一个深切的吻多于床上的欢愉,但男人在百忙中能够腾出时间上床,却腾不出时间给他的女人一个深情的吻。不能用心地吻,就是吻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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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人问:“和不爱的人接吻,是一种什么体验?”

评论区有人回复说:“内心没有一丝波澜,接吻就是接吻,舔耳朵就是痒痒的,亲完后淡定地把口水擦干净,就和被宠物狗舔差不多。

没有舌尖的碰撞,没有心动、没有酥软、更不会有欲望。”

接吻,本是一种浪漫又极具仪式感的事情。

正如英国小说家劳伦斯说:四片甜蜜的唇瓣,两个纯洁的灵魂,一份不死的爱念。这便是一个吻的美丽组成元素。

同时接吻时对方给予的回应,也是一段关系的试金石。

嘴唇是人身上最裸露的性感带,敏感度要比手指高 200 倍,轻轻一触碰就能在大脑中引发一连串反应。

一个爱你的人,和你亲吻看你的眼神是充满爱意和宠爱的,他所有的肢体语言都在表达他内心的欢喜。

现在很多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趋于平淡,彼此慢慢地就没了当初的激情。

越来越多的情侣甚至夫妻,在相处变得越来越久以后,不仅亲密接触慢慢地变少,而且接吻更是温水煮青蛙般地应付。

于是分手、恋爱变成一件很迅速、随意的事情,因此我格外怀念以前那种看过一个姑娘一眼,就是一生的年代。

没有辜负,更没有渣男渣女这样的代名词遍布整个聊天记录。

在《最美的时光》综艺里,吴尊爸爸和吴尊妈妈有着神仙般的爱情。

即便吴尊的妈妈已经因为癌症去世很久了,但是在节目中吴尊爸爸提起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哽咽。

回忆起第一次牵手、接吻是在订婚后,72岁的老男人居然还害羞的脸红。

完全印证了那句话:“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择其一而终其一。”

其实啊,真正让人羡慕的,永远都是那些在花甲之年,彼此还可以牵着对方的手,情到深处还能亲吻对方,说一声,老伴,有你在,真好。

爱情是快捷的,恋爱到上床可以很快很快,而发自内心的喜欢是很漫长的,需要时间的积累,两个人长时间的相处。

慢慢的你会发现,面对一个不是那么喜欢的人,也许你可以和他上床,但是你真的无法和他亲吻。

- 因为亲吻,才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标准。

-END-

婚姻需要一种责任


当夫妻双方彼此成为婚姻主体的时候,需要的是一种责任。首先是对自己负责,其次是对对方负责,同时还要对家庭负责。

对自己负责,是说既然选择了婚姻,就要维系它。任何人都没有预见的能力,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婚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现实与理想是有差距的,所以不可以有所抱怨,应该坦诚地面对。先要懂得检点自己,然后再检点别人。很多人结婚以后发现对方和婚前有很大的差距,感到自己当时的眼光有误,于是有了这样的说法:恋爱中的人只有情感没有思维。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确切。情感和思维永远是一体的,只是某些时候有点比例失调,而失调的原因不在对方而在自己。

对对方负责,是说既然你选择了当时你所爱的人和你走入婚姻,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水到渠成,都表明对方是你当时最可以信任的人。每一个人结婚都是为了寻找家庭的感觉,寻找情感的归宿,所以你对对方也有着责任,这份责任就是宽容和理解。不要埋怨婚后的平淡,不要埋怨对方不再对爱情输入新的内容,因为婚姻不是浪漫的。

对家庭负责,就是说要时刻想着现在不是一个人,任何事情都是双方的,喜怒哀乐都需要两个人共同去承担。剖析现在很多家庭,为什么在结婚前表现出一副生死与共的样子,而结婚后却因一些事情而离婚呢?是的,婚姻的关系其实说来只是一张纸,可是谁又考虑到这张纸背后的东西呢?家庭的责任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的付出。一男一女组成一个家庭,男是一个字,女是一个字,而家庭是一个词,这就意味着组合,是爱和责任的组合。

作为一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责任,为夫为父的责任,为妻为母的责任,当然人无完人。谁都渴望温馨和谐美满的生活,这是每个人都希冀的。走到一起的两个人都应该去相互关爱、去沟通、去交流,在平淡的生活中寻找精彩点。再美丽的色彩也会有失去光泽的时候,当你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生活也就是最精彩的时候。

这里谈的“有责任”与“负责任”不同。虽然有责任的人会负责任,但负责任的人不必要有责任。负责任的人会做所有被要求的事情——付账单、倾倒垃圾、抚养孩子、上班并遵守规则。简而言之,他们是好公民,我们尊敬他们。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幸福。他们会指责配偶、会抱怨孩子,他们被外在的事务控制住了自己生活的方向。负责任是很重要的,但当我们感到有责任时,我们就会加速前进,通过前摄心理而不仅仅是反应来改善我们的家庭生活质量。我们创造自己的外部环境,而不是被外部环境所控制。作为自己生活的创造者,我们很充实。我们感到满足,感到有能力可以将事情掌握在手中。这样家人便会愿意同你合作了。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幸福取决于我们自己,关键是要看我们有没有责任感。同样道理,家庭的幸福也取决于我们自己,就看夫妻双方能不能负起自己的责任。

太爱是一种病


-01-

有时候,我在装傻,比如他跟我说,心灵美才是最美的,我就说,是呀是呀,钟离春、黄婉贞德才天下呢。

有时候,我是真傻,比如大雨泼天的,给他送什么小王子手绘本。

我骑着自行车,从东城一路蹬到西城,往返七八公里,把东西交到他手上时,他只说了一句,你傻啊,怎么不打车呢?

他妈的,长脑子没,这可是月底,我很想仰天长啸,似西楚霸王剑刎乌江一样悲壮,但是,我选择了闭嘴,一点点可怜的自尊让我在一个富二代面前,羞于露怯。

他过来擦掉我脸上的雨水,掌心那样的温暖。他甚至还抱了我一下,然后俯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小夏,你真好!

我傻乎乎的笑了笑,调转自行车头,打了鸡血般的消失在雨幕里。

路过某武警大队时,我对着岗哨上帅气的兵哥哥又鞠躬又敬礼,边卖萌边傻笑,我冲他喊,俺哥哥也是个当兵的呢。

兵哥哥不理我,他当然不会理我,此时,我只是个为爱发了疯的小姑娘,他没有一枪毙了我,已经是他的“渎职”。

所以你看,爱情是病,得吃药。

第二天,一场重感冒来袭,白天吃黑片,晚上吃白片,尽管如此,还是趴窝了整整三天。

徐欣怡来找我时,我正在往脸上扑粉,蜡黄的脸实在是没法见人,但看到了她,我决定放弃这个愚蠢的行为。就算我把整盒粉都扑到脸上,和徐欣怡走在一起,仍旧是没法见人。

她太美了,如果我是男生,我也爱她,如果我是拉拉……我想上她。

我们并肩走在学校的小路上,她从包里掏出一本小王子的手绘本,因为不屑而显得骄傲的脸庞,更加的让人着迷。她跟我说,小夏你看,南风送我的生日礼物,何必呢,明知道我不喜欢他。

她信手把它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五月,樱花开得正艳,一阵微风拂过,摇落了满地的缤纷。破碎。凄美。

我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那是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一点一点临摹出来的,现在,成了徐欣怡炫耀的资本。

那真叫人难过。

但比起南风把我的成果随手转赠给徐欣怡,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喜欢的那个人,此刻他的感情正在被轻描淡写的践踏着。

我宁愿那些伤害,由我一个人来承受。

-02-

世间情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谓和谐的构架,无非如此。

南风不喜欢我,不仅仅是因为我长得没那么好看,也因为我还是个东北女孩,说起话来土声土气,咋了?整啥呢?你看,既不美妙,也不动听。

不像徐欣怡,侬晓得伐?关依啥事体?属性自带娇媚,这就悦耳多了。

所以,南风喜欢上海姑娘。

并且,徐欣怡有自身的优越感,她自称是明代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的后人,就算你历史不好,不知道此人是谁也没关系,那你一定还知道宋氏三姐妹吧,譬如,宋庆龄、宋美龄。对,倒溯回去,都是她们家亲戚,叫我们系主任都另眼相待。

而我佟小夏呢,绞尽脑汁也只能想起一个佟丽娅,着实拿不出手跟人炫耀,我可能是她失散多年的姐妹之类的,毕竟长相上出入太大,不太有说服力。但她的那首歌我还是非常认可的,爱情没什么道理。

是啊,没什么道理,就算卑微如此,还是不能阻止我爱上南风。虽然我知道,我不过是他追求徐欣怡的一个跳板而已。

大二的时候,我和徐欣怡一同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社,她是个宠儿,一试音就被录取了,我一试音,设备都在抗议,发出聒噪刺耳的电流声。台长面善心良,她说广播剧那个巫婆不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声音录吗?

于是,我就留了下来。

丑女找不到男朋友,但丑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朋友,这几乎是铁律,所以,徐欣怡无论去哪,都要拉上我。

大三上半学期,同系的南风来招惹我,央我帮他录一篇小东西,说是圆儿时的梦。为此,他浪费了三包薯片,五袋虾条,何必呢,我对白衬衫通常没什么防御能力的,尤其,他还那么帅。

一周以后,录音文件传给他时,我成为了他的朋友;学校门口吃了几次火锅以后,我和徐欣怡,成为了他的朋友;我觉得自己喜欢上他时,南风正计划着把徐欣怡变成他的女朋友。

这是个纠结繁复的过程,用诗人、作家们拟人的笔法讲,我是那块伟大的垫脚石;借战争术语总结,我是个炮灰;应用到力学中,我是个支点。还有一个人们熟知的词语,电灯泡。

圣诞节前夜,南风决定对徐欣怡表白,财力如他,不缺群众演员。他手捧鲜花,对她甜言蜜语,我们摇旗助威,风儿吹,马儿啸,我的喊声最为卖力,在一起,在一起……

南风有些激动,几度哽咽,他说,欣怡,能做我……女朋友……吗?

徐欣怡表情甜美,内容狰狞,她说南风我真没想到,你是这么不尊重友情的人。

她走了,留下了他的茫然,甩掉了人群的叹息。我扮演千军万马的动作还停滞在空气中,手持一根木棍,冲上去,全军尽墨,退回来,山河破碎。

夜色里,抹了一把脸,竟然有泪水。

爱情,是病,得治。

-03-

漂亮女生两件宝,大棒加甜枣。

几日后,徐欣怡嫣然一笑,就又成为了南风的朋友,并且,他还被打上了这样一个标签,她的追求者。

对于骄傲的女生来说,这是精神财富。

她们从来如此,不想错过自己喜欢的,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喜欢自己的。

五月,樱花落尽,还没来得及唱一曲葬花吟,徐欣怡却扑到我怀里委屈的哭了起来。

她说小夏,他还是走了。我讶异,听她娓娓道来。

青年陈垚,校外人士,天桥下抱着一把吉他唱许巍、beyond,愤怒,是他们的灵魂,茫然,是他们的青春,梦想,成为他们堕落和放纵的借口,抽烟喝酒睡女人,只有这样,他们的欲望才有处安放。

徐欣怡这样与我诉说,陈垚是他的初恋,高中毕业,他弃学,行走天涯,从川入藏,几经曲折,由上海再到北京,最后飘到这里,阅尽人间冷暖后,忆起还有往昔的一缕柔情。

他跟她说,累了,不走了,欣怡,我们一起好好生活吧。

徐欣怡展开怀抱,抚慰他在风尘中受了一点挫创的心灵。于是,她与他住在一起,摒弃所有的骄傲,提前扮演起一个温婉娇妻的角色。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更加的阴柔,包容,哪怕心有滔天巨浪,仍可细水流长。

她爱上他,便视他为珍物,小心收藏,妥帖安放。

心灰意冷的陈垚一开始倒也安分,找了个酒吧驻唱,仔细照顾着徐欣怡,也有很多关于未来的设想。

就这样过了半年,似乎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去走。

但浪子终归是浪子,他回头,也仅仅是回了一下头,却没上岸。

徐欣怡去酒吧找他时,他正在包厢里与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激烈的亲吻。她没说什么,把手里的糯米粽放到吧台,默默的离开了。

回家时,她质问他,陈垚随意地说,一个烟花俗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心在你这里的,永远。

徐欣怡悲伤、愤怒,几经缱绻,但最终还是原谅他了,不为其他,只因他是自己爱上的第一个男人。

爱情是病,得治。

我拍着她的后背说,既然你已经决定不计较了,那还哭什么啊,忘了不愉快的,开心起来吧。

徐欣怡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看着我说,我只是觉得很委屈,无人诉说,外人看我都是光芒万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为他付出了什么。

我惊讶的看着她,你每周都去做兼职,不会是你养他吧?

徐欣怡点点头,拉起我的手说,我和他住在一起的事,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不然我死定了。

我弯起小指,跟她拉了勾。

-04-

小时候的我们天真率直,开心了就笑,不高兴就哭,一把糖果就能让内心充满幸福感。

长大以后,开始认识更多的人,有了自己社交网络,突然发现,一切刚好相反,受到嘉奖时,要表情平静,难过委屈时,要笑脸相迎。

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们就这样披上了一张“世界太平”的面具。

哪怕骄傲如徐欣怡,也有不能与人诉说的忧伤,但我很开心,她能与我讲述她的故事,说明,她当我是值得信任的好朋友,所以,我替她保守秘密。

南风不气不馁,反而更加疯狂的追起徐欣怡,花样更是层出不穷。5.20网络情人节那天晚上,我们在广播社录音赶节目,熬到晚上九点多才完成。

徐欣怡伸了个懒腰说,饿了,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我们刚出学校大门,就看见南风等在那里,怀里抱着一大捧蓝玫,笑得和蔼可恨。

我说你们聊,我先走了。

徐欣怡挽住我的手臂,站到了南风面前,依旧趾高气昂,傲骨凛凛。

她说,你是又要表白吗?

南风点点头,把花送上来,那个样子……又卑微,又恭敬,真是让我难过。

徐欣怡摇摇头,她说南风,别这样了,如果我能爱上你,三年前就爱上了,何必等到今时今日,我知道你对我好,相识一场不容易,我们还是好好做朋友吧。

徐欣怡转过身时,表情有些忧伤,她说,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傻瓜,爱而不得。

我和徐欣怡走了,南风在后面喊,马上就毕业了,我怕不说就再也没机会了……

是啊,不说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吸了吸鼻子,徐欣怡问我怎么了,我笑了笑说没事,被风吹了一下。

-05-

爱情总是这样,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幸福也让人恼。得到的不去珍惜,得不到的永远骚动。

不久后,青年陈垚再次出走,背上一把木吉他,四海为家。他这样不羁的人,本应该就在路上,流浪,或者死亡。

徐欣怡又来与我诉说,我也只能安慰她,快乐可以分享,痛苦无法分担。

怨怼一会以后,徐欣怡收起眼泪,她说不行,我得去找他,问个清楚。

于是,她坐上了火车,追随他的脚步去了成都。

爱情,是病,得治,让人盲目又盲从。

徐欣怡走后第二天,她与人在外同居的故事,以多个版本在学校里流传起来,

我去校网上看了那个帖子,有很多照片,并做了很详细的注解,毫无疑问,这是真实的。

南风听闻后伤心欲绝,与我诉说,在KTV里灌掉几瓶啤酒以后,他吻了我。

他说,小夏,我们在一起吧,我知道你喜欢我。

我窃喜,心却难安,这份迟到的表白来得太晚,太尴尬,我明白,我只是个“炮灰”,他们故事里的路人甲。

所以我摇头,红着脸说,你喝醉了,我们回吧。

第二天,南风当众表白,我拒绝。

第三天,南风再次表白,我拒绝。

第四天,徐欣怡打电话跟我说,佟小夏,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真是瞎了眼,你喜欢南风自己去追啊,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抹黑我。

她以为,校网的帖子是我发的,这也不奇怪,因为她的秘密只有我知道。所以说,不要随意承载别人的隐私,大学要毕业时,我终于学到了一点有用的处事哲学。

所以我不解释,因为那很无力,只希望这一切快点过去,它让我有点厌烦,甚至恐惧。

第十天,徐欣怡从成都回来,一脸的灰败,我猜,她和陈垚进展不顺。

在图书馆偶遇时,我低声说,欣怡,那件事不是我做的。

徐欣怡目视前方,与我交错而过,形同陌路。

那么,也就这样吧。

六月,大学生活结束了,同学里不乏计算机高手,终于帮我查清楚那个在校网上,发帖揭露徐欣怡私生活的人是谁。

我揣着结果一路狂奔到机场,徐欣怡已经在安检了,她看到我,故意把头转过去,过了一会以后,再转过来时,已经是满眼的泪花。

几年的情谊,现在就要散落天涯了,终究是不舍的。

她勉强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像是说着再见,也像是让一切随风飘散。

我抹了一把眼泪,努力的张张口,终于没把发帖那个人是谁告诉她,如果回忆注定会有伤痛,那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她隔着玻璃跟我摆手,我做着回应,相视而望,对视而笑。

原来,最后的离别竟是无语。

再见了,我的好朋友!

再见了,我们的青春年少!

我蹲在角落里,看着飞机起起落落,忍不住失声痛哭,机场的保安过来询问我,我摇摇头说,没事,没事,舍不得而已。

后来过了很久,我把这些说给其他好友时,他们都只是笑笑,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件平常小事,每个人的青春,都曾经历过的坎坎坷坷。

可是只有我知道,那对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我站起身来,回头时看见了南风,我猜,他应该也是偷偷来送徐欣怡的。

他,那么爱她,爱到发痴发狂,爱到不择手段,爱极生悲,爱极生恨。

我走过他时,南风说,小夏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我不想解释,也不想听任何人解释,于是笑了笑,大步走开。

我本来是想骂一句,原来你这么卑鄙。

可他说过,我是个心灵美的女孩子,那我应该言辞得当,行为得体,不求才济天下,但愿能以德服人。

呵呵……

六月正午的太阳很大,稍一抬头,就被光刺痛了双眼,一行热泪滚滚而下。

再见了,我曾深爱过的男孩,把你的鲜亮、灿烂形象,留在你深爱的那个女孩心里,是我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

而我,将不会再想念你。

永别,安好!

离开那个不爱你的人吧。


小薰想了很久,终于把那条说分手的微信发了过去。不到五分钟,阿义回复她:好,祝你幸福。

分手能够分得如此干净利落的人,也只有他们了。好像也没有什么意外,一个绝望了,一个不爱了。小薰虽然很难过,但却好像放下了一块心头大石,她想起了跟阿义的认识,到后来的热恋,再到之后对方不冷不热的态度。每次发给他的微信,回复都不会超过五个字, 嗯 、 好 、 哦 、 知道了 。

两个人甚至一个月都不见一次面,每次小薰约他,阿义都说忙。小薰的所有付出,他好像都视而不见。不知道是真的见不到,还是假装不知道。

在离开了阿义后,虽然在那些一个人的深夜,小薰依旧哭得像个泪人。但生活就是这样,时间总能见证一些真相也淡化一些伤害。

她开始参加各种聚会,用繁忙的工作和频繁的交际取代曾经那些费尽心思爱一个人的时间。原来生活也有各种各样的可能,原来生活即使没了你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也不用再花心机去猜你爱不爱我,不需再想方设法去讨你欢喜。

多庆幸后来的我们还是分手了,其实狠下心去跟那个不爱自己的人道别,反而是最好的解脱。

在分手的半年后,她遇到了阿明。那个不需要她猜忌对方心思的男人,那个愿意用一切去爱她的男人,那个能够抚平她伤口的男人。阿明经常来小薰公司等她下班,在她m痛的时候给她煮红糖水,她生病的时候第一时间接她到医院,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他都在。

对于女生来说,永远都是细节决定爱情,对方越说越不耐烦的语气,对方越回字越少的微信,这些细节,都慢慢地积累着绝望。当这些绝望超过了对你的爱,那就是时候离开了。

如果你也像曾经的小薰一样,拥有着一段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的恋爱,那请你一定要下定决心跟那个消耗你的人告别了。

有些分手是可惜,但有些分手却值得庆幸。

别小看新欢和时间的力量,

再深爱的人,也终有一天能够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