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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弟弟的青葱岁月

发表时间:2020-01-01

【www.qg13.com - 情感岁月语录】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致弟弟的青葱岁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2005年最后一个晚上,我曾告诉自己:2006我会更好!

2006,我就这样走过!

我去了河南洛阳,第一次坐火车出省门很亢奋;见到了真正的大型企业很惋惜;见到了我将来类似的工作场所很平坦;见到了将来我要操作的机器很兴奋;见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模具很激动;见到了一个个没有激情的生产工人很悲观;见到了牡丹却不是很喜欢;见到了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很壮观;见到了黄河却没有长江的感情!

我认识了一个网友,并且她要做我女朋友。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以一种什么心态答应她,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认真的!我可以肯定我只是觉得好玩,有个人聊天是件很快乐的事。有时候觉得感情真的很美妙,从没见面的两个人,就几张照片几句话几段字可以说天长地久,缠缠绵绵!我慢慢感觉我爱上了她,每天等待和她聊天,喜欢听她唱歌,她唱过的歌我都会下到电脑上,再听的时候会想着她!一个月后,我决定和她在一起,跟别人说着我和她的故事。虽然没多少人看好,但是我感觉到了幸福,那就好!

我找到了工作。第一次去参加招聘会,并且是世界500强。

当天去面试的时候,主考官问我为何穿得如此休闲,我心里很紧张!本以为没有什么机会了,我又参加了两家企业的招聘会。在等待消息的日子里,我等到的是深圳富士康的录取。那一刻,我特高兴。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醉了。

我曾认为我可以和一个女孩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她让我觉得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正的友情!我曾一度很享受和她聊天的感觉,没有任何约束和拘谨!我们之间什么话也说,她不开心我会拼命的安慰她,我不快乐她会给我带我快乐!她曾为了她的感情在和我打电话的时候哭;她曾让我觉得她是如此的脆弱却伪装得很洒脱!她很懂事,又很有趣,她很女人,又很可爱!

我有一群朋友。我知道我和小卞同时被富士康录取的时候,我跳了起来。小林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我们陪着他,安慰他。他知道他被上海一家企业录取的时候,看得出他很兴奋。那天晚上我们三个虽然没喝酒,但是吃得很开心满头大汗。两年多来,我们一直在一起。有很多时候,我们不分彼此。

在这最后一学期,我们都很珍惜。明年我们就要为工作忙碌,没有这样的清闲,没有这样的随性。我们即将面对的是冰冷的机器和冷漠的人际关系。

我终于敲打我的小说。今年看了几部小说,唯一深深吸引我的是《北京蓝玫》。看着书中的女孩,才发现那才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女孩。

我现在可以肯定我的女孩是一个活泼,聪明,单纯的爱闹鬼。为了一段记忆,我决定写我的小说。已经七万多字了,看了又看,改了又改,只想让它看得更完美!虽然和以前的想法不同,但是我想现在这样才最真。

2006年,我应该感谢的人很多。感谢爸妈把我养这么大,感谢哥哥三年来的关心,感谢家人!感谢我的朋友,感谢那些爱过我,伤过我的人,感谢你们走进了我的生活!

2007年,我会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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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岁月的血色告白


那一年,青春年少的我,在一次旅途中偶遇阿德,一路邻座,由陌生到初识,走了500里的旅程,结下了一段青涩而甜蜜的恋情。

阿德是个卡车司机,经常出差,在聚少离多的日子里,我们靠煲电话粥经营我们的恋情。当然,别离后的小聚,更是多了几分浪漫和激情。阿德一般不会提前把归程告诉我,就在我傻呆呆的想念他的某个傍晚时分,他会很突然的敲响我的宿舍门,迎面扑来,给我一个风尘仆仆的熊抱,然后,捧起我的脸,专注地对视我的眼睛,很动情的问我:鱼点,想我了吗?我害羞的把头深埋进他的胸膛里,他依然会不依不饶,捧起我的脸,更加动情,更加认真的问:鱼点,想我了吗?这一次,我一般不再躲,咬着他的耳朵说:想了!真的想了!于是,两个人嬉闹着在床单上滚作一团。当然,在吻得忘情,快要不自禁的时候,阿德会忽的坐起来,快步冲到宿舍外面的水龙头跟前,拧开开关,把水使劲往头上、脸上撩,以此扼杀自己的冲动。因为,在我们确定恋爱关系的那一天,阿德就许下诺言,不结婚不动我,阿德是个守信的人,我们相恋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越雷池半步。

跟所有的恋爱的人一样,我们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单纯的两个人之间的小摩擦,吵闹几句,冷战几天也就过去了,谁也不会放在心上。两人之外的问题,就超出了我们解决的范围,如果凭空闯进来第三个人的话,那就跟在两个人之间挖了一条沟一样,拉远了恋人的距离,冷却了爱的温度。

姣丝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朋友,并且住同一个宿舍。我跟阿德的相识相恋,都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阿德每次送我的意外惊喜,姣丝一清二楚,并且很知趣的借故找个理由躲出去,把宿舍留给我和阿德。因此,姣丝一直生活在我和阿德恋情里,似乎没有缺席过。我跟姣丝分享我们的喜怒哀乐,姣丝总是扑闪着大眼睛,安静的听我说,不言语。直到那个初冬的清晨,我提前结束假期返回单位,拎着给阿德、给姣丝从老家带来的土特产,兴奋的敲开宿舍门,姣丝凌乱的头发,还有她一床凌乱的被褥下面睡眼朦胧的阿德,这副凌乱的画卷如窗外的凛冽的北风一样,刺的我的眼睛生疼,疼的眼泪啪嗒啪嗒止不住往下掉。

发生了那件事后,我没有吵闹,没有纠缠不休。姣丝主动调了宿舍,搬了出去,随着她搬离,我们的友情也断了。对于阿德的不忠,我决定以既往不咎的姿态来对待,毕竟,我们有过很多美好的日子。我的包容和淡定换来的是阿德和姣丝肆无忌惮的缠绵,她们甚至背着我出双入对,单位的姊妹们看不过去,几次三番的提醒我。我认定阿德最后一定会是我的,因为他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说:姣丝是个爱慕虚荣的不本分的人,没有人愿意跟她成家过日子。阿德这几句话压在心里做担保,所以我并没有太多在意姐妹们的好言相劝。于是,我和阿德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处着关系,只是好像其间少了一点什么?同时又多了一点什么?

我们分手吧,我准备下个月跟姣丝订婚!阿德话不亚于一颗分量足足的炸弹,把我最后的自尊,击得粉碎。阿德,姣丝跟你不合适,我才是最适合跟你结婚的那个人!当我攒足全身的力气歇斯底里的喊出这句压心底的话的时候,才发现是那样的苍白无力,阿德并不动容,决绝而去,为了避开我,特意跟单位要求长途出车。

在思绪游离的没有阿德的日子里,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想了很多、很多。想到最后,我用锋利的刀片划破手指,蘸着我鲜红的血,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然后在一个无人的夜晚,悄悄塞进他单人宿舍的门缝里。这份血色告白,不是拿来挽留阿德的心、阿德的爱,是对他信守承诺,留我清白的一份报答!一次谢幕!

我用青葱岁月,爱你岁月流年


四月风暖春意浓,莫负青葱好时光。

窗外阳光正暖,风正轻,不由想起,与你相识,也是这样的好天气。

初见你时,脑海中不时闪现林徽因的那句你是人间四月天。原本,我不懂,要爱一个多么优秀的人,才能把他比作人间四月天。见到你以后,才明白,遇见对的人,生命便能如沐春风。

街角的那个咖啡店,你坐于窗边,专注的翻阅着手上一本不知名的书,桌上的咖啡还冒着热气,岁月静好的光景也不过如此吧。正是这个画面,让我忍不住驻足,傻傻的隔着窗勾勒你的侧颜。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过炽热,才惊扰了静坐的你。你抬头望向我的瞬间,至今我依旧记忆犹新。深邃不失清澈的眼眸,一眼望不见底,给清秀的五官添了些成熟的味道。

不曾想,偷看你会被抓个现行,慢半拍的将手收回,看着你脸红的不知如何是好。可能,我当时笨拙的模样让你忍俊不禁,你冲我笑了。那笑容,很温暖。我想,我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你的吧。

鬼使神差的,我走进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打着赔礼道歉的旗号强闯你的世界。一杯咖啡的时光,我问来了你的名字,要到了你的联系方式,知道你同我一样爱喝拿铁。

有些人,初见便像久别重逢,你于我就是那样的存在。那句话说得真好,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你是谦谦公子温如玉,不是盖世英雄却也足够我仰望。爱上你,终不能幸免。

听说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我不是扭捏的人,喜欢的从来都会主动去追逐,对你更是如此。那天,靠在你耳畔,对你说我喜欢你,彼时,你红透的耳根,我看得如此真切。

你分明比我虚长几岁,在那一刻却像个少年般不知所措。大概,在爱情面前,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笨拙而又可爱。爱对了人,彼此都会变得越来越像小孩。

所幸,你没有拒绝我。你说,这种事该男人来做,然后郑重其事的和我说XXX,我喜欢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你用那装满深情的双眼,注视着我,庄重的让人以为你是在求婚。

真正爱一个人,从来舍不得让她受半点委屈。如你这般,照顾到我的每个情绪。

在你身边,就算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安静的各自忙碌,也觉得很安心。我们都知道,再轰轰烈烈的爱情,终究还是会回归平静,细水长流才是你我追逐的。

我们和普通的情侣那样,会笑、会闹、也会为一件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两个人久了情绪也需要释放。只不过,我们都知道,相互包容互相退让。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别把别人对你的好当做理所当然,情侣如此,亲人也一样。懂得换位思考,体谅别人的不易才能长久。

我庆幸,在我面前,你偶尔也会像小孩那般脆弱向我寻求安慰。如同舒婷所说,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那样,我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你的依靠。

当然,多数还是你为我遮风挡雨。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宠溺的眼神,都成为我前行的力量。

于滚滚红尘中,与你携手相牵,浅行深爱。

谢春风,把你吹致我身旁,化作人间四月天,在时光深处,轻唤我闺名。我在流年彼岸,听闻这声响,此生再无任何声音,胜过它美妙。为此,我愿用青葱年华,去爱你岁月流年。

那未曾被遗忘的青葱岁月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

“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样。

小麦在上初二时就比其他女生高出半个头了,和我们男生个子差不多,而她的胸似乎在一夜之间就鼓了出来。上体育课时她一跑步,胸就一摇一晃的,她爱穿圆领衣服,领口并不严实,身体起伏时,露出白花花的两坨肉,像刚蒸出的馒头。我们男生总是找各种机会接近小麦,以便去偷看她胸前的两坨肉。劳动或上体育课时,一有机会我们就用肩膀或后背蹭一蹭小麦的胸,那时便感觉到那个部位是软软的一堆东西,让人莫名的欣喜。

尽管小麦发育快,可她却不像别的女生那样——许多女生一到发育年龄,总是低头收肩,恨不得把自己的胸藏起来。可小麦却总是把肩膀张开,尽情地展示自己。更夸张的是,有时我们上体育课,小麦就高声地冲体育老师喊:“老师,我来例假了,体育课我不上了!”男生们听了小麦的话,都扭过头意味深长地坏笑;女生们则羞红了脸,低下头,捂着嘴,小声议论着小麦怎么说这么不知羞耻的话。而小麦就跟没事人似的,挺着胸膛抬着头,瞪着一双大眼睛,丝毫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任何不妥。

高一的时候,小麦的穿着变得很大胆。她穿很短的裙子或者很短的短裤,裙子和短裤下露出的大腿结实而饱满。上身的衬衣总是不系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让自己的胸自由地生长。她的样子已经是一个成熟姑娘的样子,她每天把嘴唇涂成红色,在脸上搽雪花膏,脖子上总是系着一条红色或粉色的纱巾。小麦的这身打扮和当时最时髦的社会女青年的打扮毫无二致。除了外表成熟,小麦她也很喜欢和我们男生一起玩儿,我们也都爱和她说话。每天放学,她都和我们男生一起走,甚至学着我们男生的样子和我们勾肩搭背。小麦一走近我们,便立刻有一股淡淡地雪花膏的香味扑面而来,那种味道甜丝丝的,真是沁人心脾。

小麦的与众不同,让她成为我们班女生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全校学生都知道我们班有一个大胆的女生叫小麦。

高二下学期,小麦恋爱了。她的男朋友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马小春。马小春是什么人呢?他穿着牛仔喇叭裤、花格子衬衣,留着长发戴墨镜,在当时那是时髦男青年的标准装扮,但也是社会小混混的典型风格。

马小春经常在我们学校门口等小麦,他叼支烟,把墨镜卡在头顶,手插在裤兜里,踮起一只脚,样子流里流气的。见到走出校门的小麦他便打一声口哨,小麦便像一只鸟一样飞向马小春。马小春揽住小麦的腰,又用更高的音调吹一声口哨,然后就这样旁若无人地把小麦带走了。

马小春在我们眼里很不着调。我们对这样的男青年既羡慕又排斥。而且自从有了马小春,小麦就不正眼看我们这些男生了,她甚至说:“你们这帮小破孩没劲!”小麦的话深深地刺伤了我们的自尊心。

小麦和马小春整日里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我们受了刺激,便开始私下里称小麦为“马子”。马小春有时不知在哪借了三轮挎斗摩托,轰轰隆隆地开到我们学校门口,又带着小麦轰轰隆隆地离去。小麦脖子上的红纱巾迎风飘扬,像一面扯起来的旗帜,她还一边坐在车后面一边大声地唱歌,她的歌声整条街都能听见。

小麦和马小春就这么轰轰烈烈谈着恋爱,而没有恋爱可谈的我们,一晃就高中毕业了。

小麦一毕业便接了母亲的班去纺织厂上班去了。小麦的母亲身体不好,经常咳血,据说是肺不好,但她仍然一直坚持上班,就是为了占着工厂的一个位子,等小麦毕业让小麦接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高中毕业马上就能有一份工作,那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幸福的小麦不仅拥有了爱情还有了自己的工作,我们都觉得小麦的生活实在是太顺利太美妙了。

小麦在纺织厂上班不到半年,漂亮豪爽的她就谈起了自己的第二段恋爱。

这次的恋爱对象是纺织厂的一个姓苏的技术员。纺织厂男性很少,年轻小伙子更少,这些男性就像红色娘子军中的党代表一样,珍贵而又稀少。小麦能和苏技术员谈恋爱,我们都暗中为她叫好。听说小麦为了他,跟马小春彻底断绝了关系。马小春也不是省油的灯。他那样的人,打架拍转头什么的,什么没干过。眼见着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抢走了,马小春自然心有不甘,便找茬跟苏技术员干起架来。谁知道马小春不顶事,没打过苏技术员,反倒被苏技术员给放倒了,据说还挨了好几刀,肚子上、后背上都有伤,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

没想到苏技术员却因为这件事,以防卫过当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小麦刚刚回到正轨的生活一下子被毁了。

我们原以为小麦会因此而离开苏技术员。没想到小麦却辞掉了纺织厂的工作,在苏技术员监狱附近的一家水泥厂里找了份临时工。我们都骂小麦是脑子里进了水泥,要不怎么能去水泥厂那种不是人能呆的地方呢!我们每次去水泥厂看小麦,离得好远我们就开始用手掩鼻,受不了那种味道。哪怕是远远望一眼水泥厂方向,眼睛也会被水泥厂上空滚滚的浓雾所刺激。可小麦居然仅仅在这里工作探视苏技术员比较方便,就辞掉了在纺织厂的大好工作,我们谁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小麦变成了我们眼中的“傻女孩”。

在那三年的时间里,小麦把干临时工挣来的工资都用在了苏技术员身上,给他买烟、买酒和一切能买到的好吃的。每到周末,小麦总是雷打不动地去监狱探视苏技术员。三年后,苏技术员终于从监狱里出来了。可他们俩一个丢了正式工作,一个是曾被判刑的罪犯。怎么生活是一个放在眼前的重大问题。没想到小麦又以一种我们谁都没想到的行为,回答了生活抛给她的这个难题——苏技术员出狱没几天,小麦便跟他一起,一猛子扎到南方去了。

那时候南方沿海的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小麦和苏技术员把广州和温州的服装捣腾到北方,然后再批发给北方的服装贩子去零卖。那段时间,我们经常能看到小麦和苏技术员去南方进货。他们身上带着成捆的现金,大都是十元一捆的。为了安全,小麦像身披子弹袋一样,把一捆又一捆的钱扎在腰间,坐着火车和长途汽车,一次次往返于南方和北方之间。水泥厂三年的临时工,使小麦已不再是当初甜美俊俏的少女。此时的她身体壮硕,胸前搭两个两个帆布提包,背上还甩着另外两只,最后手里还提着两只。她气喘吁吁,额头鬓角流出的汗像小河一样,她顾不得自己的形象,只是驮着一批又一批的衣服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

终于,小麦和苏技术员挣到了一笔钱。他们在城南刚开发的商品房里买了其中的一间,不久之后我们又听说,她和苏技术员结婚了。小麦结婚时没有宴请,但我们还是为小麦和苏技术员历经磨难终成眷属而感到欣慰和高兴。

再后来小麦不再捣腾服装了,而是改成了电子产品,那会电子产品是个新鲜事物,电子表、计算器很流行。小麦和苏技术员抓住了这个商机。不仅大挣了一笔,还开起了自己的实体店,经营从南方进来的流行电子产品。

有时我们路过他们的店面,小麦总会隔着柜台和我们说上几句话。她戴着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亮闪闪的,似乎那么多金子挂在身上仍然不够她显示自己的美和富裕。她雇了一些员工,都是一些小女孩,这些小女孩见了我们都“哥”长“哥”短地叫着。离开小麦的店时,小麦总是随手从柜台里拿出一件电子产品硬塞给我们,不要都不行。弄得我们非常不好意思。后来,我们都不再敢进她店铺的门了,每次路过,只是远远地朝店里望一望,每次都能看见小麦站在自家店里,披金戴银地“指点江山”。

我们本以为小麦和苏技术员从此便能“你耕田来我织布”,过上幸福动人的生活了。而我们大家也再没有人提起小麦“马子”的称号了。

谁知突然有一天,我们听说小麦被公安局拘留了。细问原委才知道,她把苏技术员给“阉”了!原来,苏技术员在外面找了个小三,小麦早有所察觉,还掌握了证据。有一天夜里,她拿着事先配好的钥匙潜入到小三家中,正撞见苏技术员在和小三翻云覆雨,她当下用一个空酒瓶子把小三砸晕,而那破碎的酒瓶子就留给了苏技术员——她用锋利的啤酒瓶子把苏技术员“阉”了!据医生断定,苏技术员这辈子再也做不成男人了。

小麦犯罪了。
她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她被警车拉到了水泥厂附近的监狱里去服刑。

小麦被带走后,她经营的那家电子产品的专卖店还在,我们偶尔路过,便能看到生意大不如以前了,几个女店员或站或坐地在哪里聊天说笑。而苏技术员则坐在门口的一张木椅子上,两眼无神地望着门前过往的男男女女。不久,这家店消失了,变成了一家小超市。物是人非,城头变换大王旗,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苏技术员,也不知他到哪里去了。

不知是谁,在聚会时重新提起了小麦“马子”的称号,我们想起青葱岁月时她毫无顾忌地和我们闹成一团,想起她坐着马小春的摩托在春天里一路高歌,想起她无怨无悔地在水泥厂里做着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脏活累活,还有她的电子商店和她最后那么冲动的举动。小麦还是小麦,她还是我们的“马子”。

从马小春到苏技术员,走了一圈小麦又走回到了刚出发的地方。

十年之后,小麦会从监狱里出来,她出来后会干什么?我们都替小麦操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