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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岁月的血色告白

发表时间: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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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葱岁月的血色告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一年,青春年少的我,在一次旅途中偶遇阿德,一路邻座,由陌生到初识,走了500里的旅程,结下了一段青涩而甜蜜的恋情。

阿德是个卡车司机,经常出差,在聚少离多的日子里,我们靠煲电话粥经营我们的恋情。当然,别离后的小聚,更是多了几分浪漫和激情。阿德一般不会提前把归程告诉我,就在我傻呆呆的想念他的某个傍晚时分,他会很突然的敲响我的宿舍门,迎面扑来,给我一个风尘仆仆的熊抱,然后,捧起我的脸,专注地对视我的眼睛,很动情的问我:鱼点,想我了吗?我害羞的把头深埋进他的胸膛里,他依然会不依不饶,捧起我的脸,更加动情,更加认真的问:鱼点,想我了吗?这一次,我一般不再躲,咬着他的耳朵说:想了!真的想了!于是,两个人嬉闹着在床单上滚作一团。当然,在吻得忘情,快要不自禁的时候,阿德会忽的坐起来,快步冲到宿舍外面的水龙头跟前,拧开开关,把水使劲往头上、脸上撩,以此扼杀自己的冲动。因为,在我们确定恋爱关系的那一天,阿德就许下诺言,不结婚不动我,阿德是个守信的人,我们相恋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越雷池半步。Qg13.cOm

跟所有的恋爱的人一样,我们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单纯的两个人之间的小摩擦,吵闹几句,冷战几天也就过去了,谁也不会放在心上。两人之外的问题,就超出了我们解决的范围,如果凭空闯进来第三个人的话,那就跟在两个人之间挖了一条沟一样,拉远了恋人的距离,冷却了爱的温度。

姣丝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朋友,并且住同一个宿舍。我跟阿德的相识相恋,都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阿德每次送我的意外惊喜,姣丝一清二楚,并且很知趣的借故找个理由躲出去,把宿舍留给我和阿德。因此,姣丝一直生活在我和阿德恋情里,似乎没有缺席过。我跟姣丝分享我们的喜怒哀乐,姣丝总是扑闪着大眼睛,安静的听我说,不言语。直到那个初冬的清晨,我提前结束假期返回单位,拎着给阿德、给姣丝从老家带来的土特产,兴奋的敲开宿舍门,姣丝凌乱的头发,还有她一床凌乱的被褥下面睡眼朦胧的阿德,这副凌乱的画卷如窗外的凛冽的北风一样,刺的我的眼睛生疼,疼的眼泪啪嗒啪嗒止不住往下掉。

发生了那件事后,我没有吵闹,没有纠缠不休。姣丝主动调了宿舍,搬了出去,随着她搬离,我们的友情也断了。对于阿德的不忠,我决定以既往不咎的姿态来对待,毕竟,我们有过很多美好的日子。我的包容和淡定换来的是阿德和姣丝肆无忌惮的缠绵,她们甚至背着我出双入对,单位的姊妹们看不过去,几次三番的提醒我。我认定阿德最后一定会是我的,因为他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说:姣丝是个爱慕虚荣的不本分的人,没有人愿意跟她成家过日子。阿德这几句话压在心里做担保,所以我并没有太多在意姐妹们的好言相劝。于是,我和阿德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处着关系,只是好像其间少了一点什么?同时又多了一点什么?

我们分手吧,我准备下个月跟姣丝订婚!阿德话不亚于一颗分量足足的炸弹,把我最后的自尊,击得粉碎。阿德,姣丝跟你不合适,我才是最适合跟你结婚的那个人!当我攒足全身的力气歇斯底里的喊出这句压心底的话的时候,才发现是那样的苍白无力,阿德并不动容,决绝而去,为了避开我,特意跟单位要求长途出车。

在思绪游离的没有阿德的日子里,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想了很多、很多。想到最后,我用锋利的刀片划破手指,蘸着我鲜红的血,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然后在一个无人的夜晚,悄悄塞进他单人宿舍的门缝里。这份血色告白,不是拿来挽留阿德的心、阿德的爱,是对他信守承诺,留我清白的一份报答!一次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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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岁月,青涩的记忆


我的大学生活,伴随着我的青葱岁月、我的初恋、我的初吻现在想起来我的大学留给了我什么?那青涩的画面总会不时的泛在我的脑海里

林琳,我去和我男朋友约会去了,周末你自己好好玩呀!

什么,你又要出去约会,你上周不是去过了吗?

去过了?你难道不知道爱情需要保温吗?当然是各个礼拜都要出去啦。

那好吧,祝你,哦不,祝你们玩得开心。

好的,时候不早了,希望你周末愉快,我的好宝贝林琳。

哎,周末又剩我一个人了。望着大学空荡荡的寝室里,我不由得赞叹道。对了,忘了和大家介绍了,我叫林琳,是一名大学生,刚刚和我说话的是我最好的姐妹,萍萍姐了,平日里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萍萍姐一起出去逛街了,想当年我那上蹿下跳的调皮劲,真差点把我温柔可爱的萍萍姐折腾死。可是现在萍萍姐不和我一起出去玩了,我好伤心,因为她心中有了他,一位高大威猛的男人,赵小刚。我做梦都想把他从萍萍姐身边踢走,可是我真的踢不动。以前的萍萍姐对我可好了,可是自打有了那个可恶的赵小刚之后,萍萍姐就很少和我在一起了,我真是又气又怨。这不,这个周末我又一个人了,这已经是连续第五个周末了,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我到底要去干什么呢?我漫无目的的走在了学校的道路上,看着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我真的显得好孤单。走累了,做到了一条长椅上,以前和萍萍姐逛街的时候我怎么没感觉这么累。坐下来向边上看了看,呀,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旁边的长椅上,啊好恶心,一男一女在那干嘛,惹得我一小女子都看不下去了,他们亲热的好不痛快。呀,他们好像看到了我在看,赶紧一走了之,不能让本小姐惹得一身麻烦。哎,看来我现在是没地方去了,一个这么大的大学竟然连我的屈身之处都没有,我是有多么悲哀呀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天空中真的下起了雨来。赶紧跑,我心中顿时起了意念,边跑着我还边想,浇死那些异性恋,哈哈我是有多么邪恶!跑着跑着我竟然来到了图书馆门前,这里对于我这个学渣来说可真是一个神圣之地呀,大学三年以来我就期末的时候去过几回,还是和萍萍姐一起去的,这自己去图书馆在我的人生中还属于头一遭。这破天荒的头一遭就这么偶然的发生了,走进图书馆,总觉得和平时在别的地方有些许的不同,或许是我真的很少来这个地方吧,这个号称学霸的天堂的地方要不是今天下了雨我出不去,本姑娘才不来自找烦恼呢。我在图书馆门口祈盼着这雨赶紧停,可是它好像在和我作对,这雨越下越大,我也越来越焦急。上蹦下跳,手舞足蹈,看到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在看着我,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美女需要伞吗?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一段温柔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终于有人叫我美女了,我心中美滋滋的想着。嘴里却疑惑的回答着,是在叫我吗?

是呀,美女,我看你一个人挺着急的样子,正好我这里多出了一把伞,你就拿去用好了。

这多不好意思呀,我怎么能随便就拿别人的东西。

没事的,我这个人平日里就喜欢乐于助人了,你尽管拿去用好了,你要是想还的话下回就放到旁边那个自习室门口就行了,我每天都去那里自习的。

哦,看来你是现实中的活雷锋呀!他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高大了许多。

活雷锋倒不敢说,力所能及的事情嘛。

那谢谢你了,帅哥,等以后我有时间一定把伞给你送回来。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再来图书馆呢,这不是欺骗人家吗。

回到宿舍里我美美的睡了一觉,全没把这当回事。等我醒来的时候,萍萍姐正疑惑地看着我,说你今天干什么去了,咱们寝室怎么平白无故的多出了一把伞。

我?没干什么呀。我揉了揉眼睛,就是今天去图书馆遇到一帅哥,然后他看我没伞就把伞借我了。

就这么简单?

对呀,就这么简单呀,难道还有别的吗?我疑惑的问道。

完了,那帅哥肯定看上你了,要不然不会送你伞的。萍萍姐笑眯眯的对我说。

你说什么呀,人家还没看上他呢。其实萍萍姐这么一说,我心里还真有点蠢蠢欲动。

那他说过要你什么时候还他伞?

这个?他好像说随便什么时候都行,因为他每天都去图书馆学习。

那就好办了,待你去还伞的时候带上姐姐,让姐姐替你参谋参谋。

什么呀,萍萍姐,真没看出来,你这人怎么可以这么八卦。

这都是人之常情嘛,可以理解的,特别是我有一个你这样的妹妹,我必须要为你做主,不能让男人们欺负你。

第二天,我和萍萍姐就来到了图书馆,先把伞放到那里,然后我们装作学习的样子轻声踱步进入了自习室,我们哪里是去学习呀,这分明就是来相亲呀。

找个座位做好,总也不学习的我还真有点不适应。我和萍萍姐四下望了望,一下子就看到了昨天借我伞的那个帅哥。我刚想上前去道谢,萍萍姐一下子制止了我的行为,她让我见机行事,整的和特务一样。萍萍姐上前找到了我指着的那个帅哥,我猛然发现那帅哥今天更帅了,哈哈,我心里暗自想到。这时我看到萍萍姐把那个帅哥约出来,暗地里萍萍姐对我打了个胜利的手势。我也不知道两个人在外面都说了什么,我内心也很焦急,学也学不进去。算了,不管他们说了什么,反正什么我都不在乎。

过了许久,两个人才进来,我分明看到的是那帅哥红彤彤的脸和萍萍姐笑眯眯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真不知道两个人都说了些什么。这时萍萍姐走了过来,在你姐姐我的悉心询问下,他终于坦白交代了喜欢你的事实。

啊,这不是刑讯逼供吧。我吓了一跳,以萍萍姐的性格她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怎么可能,他说他对你一见钟情,我还会骗你,林琳,他很优秀,我真羡慕你。

你说什么呀,萍萍姐。这事怎么就发展得这么快。

一会他会请你吃饭的,你们好好聊,我就不当电灯泡了,我还是找你姐夫去吧。说完萍萍姐就满意的走了,只留下孤零零的我。哦不,现在应该是两个人了,还有一个对我一见钟情的人。真是见鬼,我这两天怎么回事。果然,那帅哥就那样深情的望着我,脸上火辣辣的,看来他还有点腼腆。我心里暗自想到。

过了一段时间的沉寂之后,帅哥终于鼓起了勇气走到了我的跟前,还记得我吧,美女,我能请你吃个饭吗?看起来还真有些紧张。

嗯,既然你这么盛情邀请,我也就不好意思拒绝了,顺便说一句,谢谢你,帅哥!就这样我和人生中第一个异性朋友出去吃饭,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说实话,我打心眼里还是喜欢这帅哥的,特别是他那腼腆劲,我就觉得特别可爱。在和他吃饭的过程中,我觉得他真是一个特别矜持的小男生,是我喜欢的类型,哈哈!虽说没有太多言语上的交流,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令我为之倾覆。

当吃完这一顿饭之后,我的人生又掀开了新的篇章。在我们两个出去吃饭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回想起来可甚是好笑。我们两个都很腼腆,整的气氛好尴尬。不过,逐渐的,我们两个还是打开了话匣子。他叫张刚硕,一位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虽然外表看不出哪点阳刚之气,不过他可是我们学校数学系的高材生。要知道对于学校里的女孩子来说能追到数学系的天之骄子真的就比登天还难,所以我非常庆幸能有这样一个高智商的好伙伴。说了这些,其实在我心里我最想说,我终于不用抱怨萍萍姐和那可恶的赵小刚在一起了,因为我也有了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玩耍的好伙伴了。哈哈我是不有点小女人的自私。反正我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有人陪我开心的度过这剩余的大学生活我就非常开心了。

其实在和他认识之前,我总是在疑惑什么是爱情?每当萍萍姐向我说起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的时候,我总是不屑一顾的看着她,其实我心里是不理解这样的人的,但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却真真实实的降落到我的头上,当幸福突然来临的时候,我就像一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飞,虽然明面里我没有表现出来,但至少在我心里我还是不知所措的。荒唐的爱情经历,一见钟情之后的连锁反应总是令我措手不及。但在当时至少我们是相爱着对方的,一直爱着、爱着,直到现在

现在回想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喜悦、伤悲一同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的初恋、我的初吻,连同我剩余的大学生活一起成为当时我青葱岁月的见证。

我用青葱岁月,爱你岁月流年


四月风暖春意浓,莫负青葱好时光。

窗外阳光正暖,风正轻,不由想起,与你相识,也是这样的好天气。

初见你时,脑海中不时闪现林徽因的那句你是人间四月天。原本,我不懂,要爱一个多么优秀的人,才能把他比作人间四月天。见到你以后,才明白,遇见对的人,生命便能如沐春风。

街角的那个咖啡店,你坐于窗边,专注的翻阅着手上一本不知名的书,桌上的咖啡还冒着热气,岁月静好的光景也不过如此吧。正是这个画面,让我忍不住驻足,傻傻的隔着窗勾勒你的侧颜。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过炽热,才惊扰了静坐的你。你抬头望向我的瞬间,至今我依旧记忆犹新。深邃不失清澈的眼眸,一眼望不见底,给清秀的五官添了些成熟的味道。

不曾想,偷看你会被抓个现行,慢半拍的将手收回,看着你脸红的不知如何是好。可能,我当时笨拙的模样让你忍俊不禁,你冲我笑了。那笑容,很温暖。我想,我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你的吧。

鬼使神差的,我走进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打着赔礼道歉的旗号强闯你的世界。一杯咖啡的时光,我问来了你的名字,要到了你的联系方式,知道你同我一样爱喝拿铁。

有些人,初见便像久别重逢,你于我就是那样的存在。那句话说得真好,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你是谦谦公子温如玉,不是盖世英雄却也足够我仰望。爱上你,终不能幸免。

听说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我不是扭捏的人,喜欢的从来都会主动去追逐,对你更是如此。那天,靠在你耳畔,对你说我喜欢你,彼时,你红透的耳根,我看得如此真切。

你分明比我虚长几岁,在那一刻却像个少年般不知所措。大概,在爱情面前,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笨拙而又可爱。爱对了人,彼此都会变得越来越像小孩。

所幸,你没有拒绝我。你说,这种事该男人来做,然后郑重其事的和我说XXX,我喜欢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你用那装满深情的双眼,注视着我,庄重的让人以为你是在求婚。

真正爱一个人,从来舍不得让她受半点委屈。如你这般,照顾到我的每个情绪。

在你身边,就算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安静的各自忙碌,也觉得很安心。我们都知道,再轰轰烈烈的爱情,终究还是会回归平静,细水长流才是你我追逐的。

我们和普通的情侣那样,会笑、会闹、也会为一件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两个人久了情绪也需要释放。只不过,我们都知道,相互包容互相退让。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别把别人对你的好当做理所当然,情侣如此,亲人也一样。懂得换位思考,体谅别人的不易才能长久。

我庆幸,在我面前,你偶尔也会像小孩那般脆弱向我寻求安慰。如同舒婷所说,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那样,我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你的依靠。

当然,多数还是你为我遮风挡雨。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宠溺的眼神,都成为我前行的力量。

于滚滚红尘中,与你携手相牵,浅行深爱。

谢春风,把你吹致我身旁,化作人间四月天,在时光深处,轻唤我闺名。我在流年彼岸,听闻这声响,此生再无任何声音,胜过它美妙。为此,我愿用青葱年华,去爱你岁月流年。

那未曾被遗忘的青葱岁月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

“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样。

小麦在上初二时就比其他女生高出半个头了,和我们男生个子差不多,而她的胸似乎在一夜之间就鼓了出来。上体育课时她一跑步,胸就一摇一晃的,她爱穿圆领衣服,领口并不严实,身体起伏时,露出白花花的两坨肉,像刚蒸出的馒头。我们男生总是找各种机会接近小麦,以便去偷看她胸前的两坨肉。劳动或上体育课时,一有机会我们就用肩膀或后背蹭一蹭小麦的胸,那时便感觉到那个部位是软软的一堆东西,让人莫名的欣喜。

尽管小麦发育快,可她却不像别的女生那样——许多女生一到发育年龄,总是低头收肩,恨不得把自己的胸藏起来。可小麦却总是把肩膀张开,尽情地展示自己。更夸张的是,有时我们上体育课,小麦就高声地冲体育老师喊:“老师,我来例假了,体育课我不上了!”男生们听了小麦的话,都扭过头意味深长地坏笑;女生们则羞红了脸,低下头,捂着嘴,小声议论着小麦怎么说这么不知羞耻的话。而小麦就跟没事人似的,挺着胸膛抬着头,瞪着一双大眼睛,丝毫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任何不妥。

高一的时候,小麦的穿着变得很大胆。她穿很短的裙子或者很短的短裤,裙子和短裤下露出的大腿结实而饱满。上身的衬衣总是不系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让自己的胸自由地生长。她的样子已经是一个成熟姑娘的样子,她每天把嘴唇涂成红色,在脸上搽雪花膏,脖子上总是系着一条红色或粉色的纱巾。小麦的这身打扮和当时最时髦的社会女青年的打扮毫无二致。除了外表成熟,小麦她也很喜欢和我们男生一起玩儿,我们也都爱和她说话。每天放学,她都和我们男生一起走,甚至学着我们男生的样子和我们勾肩搭背。小麦一走近我们,便立刻有一股淡淡地雪花膏的香味扑面而来,那种味道甜丝丝的,真是沁人心脾。

小麦的与众不同,让她成为我们班女生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全校学生都知道我们班有一个大胆的女生叫小麦。

高二下学期,小麦恋爱了。她的男朋友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马小春。马小春是什么人呢?他穿着牛仔喇叭裤、花格子衬衣,留着长发戴墨镜,在当时那是时髦男青年的标准装扮,但也是社会小混混的典型风格。

马小春经常在我们学校门口等小麦,他叼支烟,把墨镜卡在头顶,手插在裤兜里,踮起一只脚,样子流里流气的。见到走出校门的小麦他便打一声口哨,小麦便像一只鸟一样飞向马小春。马小春揽住小麦的腰,又用更高的音调吹一声口哨,然后就这样旁若无人地把小麦带走了。

马小春在我们眼里很不着调。我们对这样的男青年既羡慕又排斥。而且自从有了马小春,小麦就不正眼看我们这些男生了,她甚至说:“你们这帮小破孩没劲!”小麦的话深深地刺伤了我们的自尊心。

小麦和马小春整日里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我们受了刺激,便开始私下里称小麦为“马子”。马小春有时不知在哪借了三轮挎斗摩托,轰轰隆隆地开到我们学校门口,又带着小麦轰轰隆隆地离去。小麦脖子上的红纱巾迎风飘扬,像一面扯起来的旗帜,她还一边坐在车后面一边大声地唱歌,她的歌声整条街都能听见。

小麦和马小春就这么轰轰烈烈谈着恋爱,而没有恋爱可谈的我们,一晃就高中毕业了。

小麦一毕业便接了母亲的班去纺织厂上班去了。小麦的母亲身体不好,经常咳血,据说是肺不好,但她仍然一直坚持上班,就是为了占着工厂的一个位子,等小麦毕业让小麦接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高中毕业马上就能有一份工作,那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幸福的小麦不仅拥有了爱情还有了自己的工作,我们都觉得小麦的生活实在是太顺利太美妙了。

小麦在纺织厂上班不到半年,漂亮豪爽的她就谈起了自己的第二段恋爱。

这次的恋爱对象是纺织厂的一个姓苏的技术员。纺织厂男性很少,年轻小伙子更少,这些男性就像红色娘子军中的党代表一样,珍贵而又稀少。小麦能和苏技术员谈恋爱,我们都暗中为她叫好。听说小麦为了他,跟马小春彻底断绝了关系。马小春也不是省油的灯。他那样的人,打架拍转头什么的,什么没干过。眼见着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抢走了,马小春自然心有不甘,便找茬跟苏技术员干起架来。谁知道马小春不顶事,没打过苏技术员,反倒被苏技术员给放倒了,据说还挨了好几刀,肚子上、后背上都有伤,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

没想到苏技术员却因为这件事,以防卫过当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小麦刚刚回到正轨的生活一下子被毁了。

我们原以为小麦会因此而离开苏技术员。没想到小麦却辞掉了纺织厂的工作,在苏技术员监狱附近的一家水泥厂里找了份临时工。我们都骂小麦是脑子里进了水泥,要不怎么能去水泥厂那种不是人能呆的地方呢!我们每次去水泥厂看小麦,离得好远我们就开始用手掩鼻,受不了那种味道。哪怕是远远望一眼水泥厂方向,眼睛也会被水泥厂上空滚滚的浓雾所刺激。可小麦居然仅仅在这里工作探视苏技术员比较方便,就辞掉了在纺织厂的大好工作,我们谁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小麦变成了我们眼中的“傻女孩”。

在那三年的时间里,小麦把干临时工挣来的工资都用在了苏技术员身上,给他买烟、买酒和一切能买到的好吃的。每到周末,小麦总是雷打不动地去监狱探视苏技术员。三年后,苏技术员终于从监狱里出来了。可他们俩一个丢了正式工作,一个是曾被判刑的罪犯。怎么生活是一个放在眼前的重大问题。没想到小麦又以一种我们谁都没想到的行为,回答了生活抛给她的这个难题——苏技术员出狱没几天,小麦便跟他一起,一猛子扎到南方去了。

那时候南方沿海的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小麦和苏技术员把广州和温州的服装捣腾到北方,然后再批发给北方的服装贩子去零卖。那段时间,我们经常能看到小麦和苏技术员去南方进货。他们身上带着成捆的现金,大都是十元一捆的。为了安全,小麦像身披子弹袋一样,把一捆又一捆的钱扎在腰间,坐着火车和长途汽车,一次次往返于南方和北方之间。水泥厂三年的临时工,使小麦已不再是当初甜美俊俏的少女。此时的她身体壮硕,胸前搭两个两个帆布提包,背上还甩着另外两只,最后手里还提着两只。她气喘吁吁,额头鬓角流出的汗像小河一样,她顾不得自己的形象,只是驮着一批又一批的衣服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

终于,小麦和苏技术员挣到了一笔钱。他们在城南刚开发的商品房里买了其中的一间,不久之后我们又听说,她和苏技术员结婚了。小麦结婚时没有宴请,但我们还是为小麦和苏技术员历经磨难终成眷属而感到欣慰和高兴。

再后来小麦不再捣腾服装了,而是改成了电子产品,那会电子产品是个新鲜事物,电子表、计算器很流行。小麦和苏技术员抓住了这个商机。不仅大挣了一笔,还开起了自己的实体店,经营从南方进来的流行电子产品。

有时我们路过他们的店面,小麦总会隔着柜台和我们说上几句话。她戴着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亮闪闪的,似乎那么多金子挂在身上仍然不够她显示自己的美和富裕。她雇了一些员工,都是一些小女孩,这些小女孩见了我们都“哥”长“哥”短地叫着。离开小麦的店时,小麦总是随手从柜台里拿出一件电子产品硬塞给我们,不要都不行。弄得我们非常不好意思。后来,我们都不再敢进她店铺的门了,每次路过,只是远远地朝店里望一望,每次都能看见小麦站在自家店里,披金戴银地“指点江山”。

我们本以为小麦和苏技术员从此便能“你耕田来我织布”,过上幸福动人的生活了。而我们大家也再没有人提起小麦“马子”的称号了。

谁知突然有一天,我们听说小麦被公安局拘留了。细问原委才知道,她把苏技术员给“阉”了!原来,苏技术员在外面找了个小三,小麦早有所察觉,还掌握了证据。有一天夜里,她拿着事先配好的钥匙潜入到小三家中,正撞见苏技术员在和小三翻云覆雨,她当下用一个空酒瓶子把小三砸晕,而那破碎的酒瓶子就留给了苏技术员——她用锋利的啤酒瓶子把苏技术员“阉”了!据医生断定,苏技术员这辈子再也做不成男人了。

小麦犯罪了。
她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她被警车拉到了水泥厂附近的监狱里去服刑。

小麦被带走后,她经营的那家电子产品的专卖店还在,我们偶尔路过,便能看到生意大不如以前了,几个女店员或站或坐地在哪里聊天说笑。而苏技术员则坐在门口的一张木椅子上,两眼无神地望着门前过往的男男女女。不久,这家店消失了,变成了一家小超市。物是人非,城头变换大王旗,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苏技术员,也不知他到哪里去了。

不知是谁,在聚会时重新提起了小麦“马子”的称号,我们想起青葱岁月时她毫无顾忌地和我们闹成一团,想起她坐着马小春的摩托在春天里一路高歌,想起她无怨无悔地在水泥厂里做着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脏活累活,还有她的电子商店和她最后那么冲动的举动。小麦还是小麦,她还是我们的“马子”。

从马小春到苏技术员,走了一圈小麦又走回到了刚出发的地方。

十年之后,小麦会从监狱里出来,她出来后会干什么?我们都替小麦操着心。

青葱岁月,你曾是我的全部信仰


南絮今年芳龄28,这是个尴尬的年纪,家里人逼着相亲,吃饭,看电影成了每天除了上班之外的例行公式。也不是没有中意的,也尝试过慢慢发展,最后却也无疾而终。闺蜜的孩子现在都两岁了,看着她整天没心没肺的状态,也替她着急。她只是笑笑说,没有更合适的,再等等吧。

遇见林川,是南絮意料之外的事情。那天母亲又逼着她相亲,实在应付不过去,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去了。那天,她穿着牛仔裤,粉色的大毛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像极了在校的大学生。初见林川,印象也不坏,斯斯文文的,举止还算优雅得体。这之后,两人也约会过几次,不过两人更像是朋友,客客气气,但感觉还算舒服。时间长了,两人没有按计划成为恋人,倒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林川有过一个处了五年的女友,但是美好的爱情,却经不过毕业的颠沛流离,在林川工作第一年,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女友没有挨得起贫穷的考验,毅然决然嫁给了一个三十多岁,日子还算稳定的男人。那段时间,林川疯了一样工作,用一切麻痹自己。然后,就有了现在小有所成的林川,如今,他是一家小型软件公司的总经理,公司不大,却前景甚好。

大家都劝南絮,说林川一切条件都不错,两人就将就在一起算了。但是,南絮知道,两人只是在寂寥的日子里,相互依赖的人,只是借着彼此的温暖,让这空虚的日子,显得充实一些罢了。

情人节那天,林川约南絮出去,南絮欣然前往。然后两人喝得酩酊大醉,在林川家里的阳台上,南絮抽着万宝路,就着这氤氲的月色,在烟雾弥漫中,讲述着她那干巴巴,却鲜血淋漓的过去。

那时,南絮还是个很胖,很丑,却很天真的女生。高中时,每个人都有一个暗恋的对象,南絮也不例外,她每天除了吃和睡,最多的时间,就是偷瞄她前桌的那个男生。那男生长得白白净净,挺秀气的。几乎高中时期的每个女生,受当时台湾偶像剧的影响,都喜欢这一类型的男生,南絮也不例外。南絮这个人大大咧咧,总在自习室找机会,问男生各种物理化学题,她那独特的大嗓门,只要一开口,满教室的人几乎都会朝他们恶狠狠地注视过来。她却毫不在乎,很认真的问,唐皓,这个怎么能得一模呢,我怎么算都是两模啊。这时候,唐皓都会很无奈地说,化学这方面我也不是太好,你可以问化学课代表。每每听到唐皓这样说,南絮还是心里很不舒服地。但是又自我安慰自己,也许,唐皓真的不太会吧。

这样孤独的暗恋,一直到高中毕业,几乎全班所有人都能出来,南絮喜欢唐皓,因为南絮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见到唐皓,都会很激动地打招呼,尽管唐皓略显无奈。

三年暗恋,毕业在即,南絮用心写了长长一封表白信给唐皓,在送信那天,南絮和闺蜜彩排了好久,却在鼓起勇气时,看见唐皓在角落里和一个身材高挑,温婉可人的女生激吻。然后,南絮趴在闺蜜的怀里大哭了一场。

本以为这段青涩的暗恋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这却是另一段荒唐故事的开始。高考结束,大家都像挣开桎梏的雏鸟,在天空中任意翱翔。这段时间,因为失恋,南絮迅速瘦了下来,越发出落地玲珑有致起来,当然,她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忽略了这一点。高中结束,大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她特意留心,加了唐皓的QQ,每天看唐皓在空间里发心情,偶尔她也十分紧张却刻意装作无关痛痒地评论两条,唐皓也会礼貌地回复。

当然,只是回复个笑脸之类的,却让南絮抱着手机乐半天。上了大学,一切事物变得新鲜起来,社团,学生会,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南絮是个活泼爱动的女生,当然积极主动报名了各种社团。期间,也有社团里的男生表示过好感,但最后,都沦落成了一个下场,成了南絮的好哥们。舍友中有两个已经在高中都名花有主,偶尔大半夜,大家也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彼此的感情故事,但是南絮却从来也不插嘴。

室友有问过南絮,南絮只是说,自己有过喜欢的人,然后大家也看清状况,不再多问。是的,南絮还喜欢着唐皓,不知为什么,不是很刻意地去喜欢,却从未忘记,在全无睡意的夜晚,她会清楚地回忆起那个前座寡言少语的男生,然后,她会拿起手机悄悄地在他空间里转一圈,看看他最近的情况。

南絮和唐皓的联系,是在一个深夜里,大家都睡了,南絮却不知怎么地睡不着,随手拿起手机,登上QQ,看见唐皓的头像还亮着。她鼓起勇气问,

在?

怎么还不睡?

现在睡,晚安。

这是他们对话的全部内容,短短的两句话,却让南絮彻夜未睡。之后,偶尔在QQ上两人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慢慢地熟稔了,偶尔两人也开起来玩笑,唐皓叫南絮小弟,而南絮叫他大哥。南絮知道,在唐皓心中,自己永远是那个胖胖的女汉子。但是她不在乎,只要能和唐皓这样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就很满足了。

有一天晚上九点多,刚下晚自习回来,南絮拿着手机上Q,看见唐皓在七点多给她留的言,问她在不在。她回复,怎么啦?然后唐皓说,他自己一个人在喝酒,他高中的女友因为适应不了异地恋,两个人刚刚分手了。南絮十分着急,问到,你电话多少。然后唐皓发过来一串数字。在电话中,南絮一直听着酒醉的唐皓讲述着他们两个当初有多恩爱,两人约定好十一一起去北京玩之类的话,唐皓喃喃自语,这些话,更像是说给自己听,南絮却不管电话那边的唐皓有没有在听自己说话,一直在安慰他,就这样,打了三个小时的长途,知道电话那边的唐皓慢慢没了声音,起了鼾声。这一夜,南絮又一夜未睡。

然后,偶尔发发短信,偶尔上QQ,南絮听着唐皓诉说着和女友今天和好了,明天分手的故事,最后,唐皓告诉南絮,和女友的感情终于经不起折腾,两人说了再见。南絮并没有因为唐皓和女友分手而感到开心,在唐皓酒醉那一晚,她也没有觉得高兴,更多的是,为着唐皓的失意而难过,在唐皓和女友断断续续的半个月里,南絮始终陪着唐皓,唐皓也在这段时间,察觉到南絮对他的不一样,但是,他不愿说破,只是想找个人倾听,陪伴,而这样的南絮,是最好的人选。

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以兄弟相称,关系暧昧不明。他们两个人隔着一座城市,坐火车也就两个小时,偶尔,南絮在小长假时,也总去找唐皓。唐皓的室友,也把她当做是唐皓的女朋友,唐皓也没有解释。在南絮心里,有没有正式的名分,她根本不在乎,只要唐皓接受她的好就好。这期间,她却忽略掉了:她每个月坐两个小时火车去看唐皓,唐皓却从来没有主动来找过她。她每天早中晚地给唐皓发短信让他记得吃饭,唐皓却总是三两天一回复。她省吃俭用给唐皓买的围巾,唐皓却从未带过。好吧,南絮其实也有所察觉,不过她总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只要唐皓没有女朋友,自己就是他身边最亲近的女生,这样就足够了。

最后,事情没有按照南絮的设想,只要她一片丹心,最后赢得唐皓的倾心。南皓有女朋友了,这还是她在到达唐皓的学校时,唐皓的室友告诉她的。那天她带着叠了一个月的星星许愿瓶,打算给唐皓一个惊喜,却在到达唐皓学校时,唐皓的手机关机了,她迫不得已打了唐皓室友的电话,他室友吞吞吐吐地告诉南絮,唐皓去约会了。然后星星瓶碎了一地,南絮哭了一路回到学校,然后哭累了,把手机关了机倒头大睡。唐皓得知此事,却没有正面给南絮一句解释,也许在他心里,南絮只是难过时依赖的人,却不是名正言顺要给交代的人。

就这样,在大学三年里,南絮每天关注唐皓的空间,知道他今天分手了,心情不好。然后过几天,又了解他最近有了新对象。他们之间联系的很少,自从那次南絮去找唐皓未果,两人似乎又回到了高中不熟悉的状态,虽然不联系,南絮却从各种同学和空间里知道了唐皓的一切。是的,在这三年中,南絮从未忘记过唐皓,不是不想忘,而是有些事情,一个细节,一件东西,总会让你想起那个人。

在大三那年同学会,南絮又见到了唐皓,唐皓还算那样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慢慢地气氛不那么尴尬了,在谈话中,南絮知晓了唐皓现在没有女友。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南絮趁着酒气,在电话中对唐皓告了白。唐皓只是说,傻丫头,快回家睡觉吧。唐皓暧昧的态度,让南絮以为这次真的可以成为唐皓的那个人。为此,南絮激动了很长时间。

但是,在那晚之后,两人又恢复成了以前的关系,不咸不淡,不远不近,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在南絮过生日的那天,她鼓起勇气,坐车到达唐皓的城市。南絮心中明白,也许在唐皓心中,自己永远不是可以列为对象的合适人选,但金城所致,金石为开,只要她对他无微不至地好,总有一天会得到唐皓的心。但是,现实往往十分残酷,在你狠狠地心上开一枪,然后再让你尸骨无存,鲜血淋漓。唐皓没有答应南絮的表白,原因很简单,他只当她是妹妹。南絮不知道是怎么回到自己学校的,她在操场上坐了很久,最后双腿发麻,实在站不起来,给好友打了电话,好友既心疼又气她,狠狠地地骂了唐皓祖宗十八代。

南絮从此和唐皓没了联系,删了QQ和电话,成了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只是偶尔南絮还算想方设法地从同学那知道唐皓的只言片语。然后,就这样心里念着唐皓,一直到毕业。

南絮的好友也问过唐皓为什么不喜欢南絮,唐皓只是笑笑说,他只拿她当妹妹,而且南絮的感情太投入,太沉重,他给不起她要的未来,他只是想在大学中找一个合得来就好,合不来即散的女朋友罢了。

南絮也懂所有的事情,只是在最美好的岁月中,喜欢的那个人,总是那么难以忘却。他只是一种形象,渐渐模糊,却沉淀心底罢了。

在林川家里彻夜未归之后,南絮的家人以为她和林川已经八字有一撇了,对林川更加热络起来,总是邀请林川来家里吃饭。慢慢地,南絮也习惯了,林川在身边的生活,人总是这样,一个人时,不论怎样,也都挺过来了,但是一旦有一个人闯入你的生活,你就是渐渐习惯他,依赖他,把生活的重心向他转移。

2015年同学聚会,在像地鼠躲避了多年之后,南絮决定参加这次的聚会,她邀请林川作为自己的男伴。在宽敞的大包间,大家已经脱去稚嫩,男的穿着西装,谈着生意经。女的画着精致的妆,谈着家长里短。酒过三巡,唐皓过来敬南絮,看着这时的唐皓,南絮明白过来,自己所执念的不过就是青春里那段刻骨的暗恋,暗恋的人早已迷糊,只是自己还困在往事中不能自持罢了,如今,对面的唐皓,不过就是曾经熟悉的陌生人。而如今自己所依赖的人,早就换成了身边的林川,日积月累,慢慢的,对林川所谓的友谊,早就沉淀成了爱,结出了果。她笑笑对唐皓介绍身边的林川,这是我的未婚夫。林川略微惊讶,最后站起来和唐皓握手,说,你好,我叫林川,南絮的未婚夫。

青葱年少,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或者两情相悦,终成眷属。或是暗恋相思,苦了自己。只是,在那段岁月,曾有个人是你全部的信仰,在最纯洁的年华,把最真的心奉献给这样一个人,然后把这段最美好的回忆,酿成酒,在日后细细品尝,就足够了,不要问你喜欢过的那个人是谁,他是否真心待过你,只要你觉得值得,只要回首过往,你扔怀念那段时光,那时最真挚的自己就足够了。回首往事,总有个人是你那时的全部信仰。

青葱岁月,别把戏演的太真


时间太短,故事太长,演戏的人输不起,看戏的人等不起。

青葱岁月,拾不起的似水年华,等不到的山盟海誓,熟悉的旋律,陌生的城市,十字路口,你你我我,已是彼此的过客。

漆黑的夜,紫色的落地窗,窗外的风景依旧,窗内的思绪万千,十年了,错过的缘分,错过的你,回不到从前,回不到年少轻狂。

偶尔路过,那花依然,那枝依旧,曾遗留在记忆里的素颜,如今已有人青睐。

有的人走了,有的人来了,不同的人,同样的位置,装的下你同样容得下别人。

灯红酒绿,街灯璀璨,拉长的身影,熟悉的旋律,又一次沉醉在最美的时光中。忘了催眠自己,忘了叫醒你。

一路走,一路看,眼所能及的地方,已失去往日的过往。季节性的轮回,回不到最初的信仰,相爱不能,相见不如怀念。

又一年木棉盛开,风起,坠落的身影,红色一片,涂抹着胸口的朱砂痣。

风景别看的太远,青春别演的太真。年华流逝,演戏的输不起,看戏的等不起。

天依然如往日般多变,时间依然循环着同样的步伐节奏,而,你你,我我,依然穿梭在大街小巷的人群中。相反而行的痛,擦肩而过的爱,只剩渐行渐远的身影。

十字路口,错过了什么,留下了什么,你知我知,别人已无法用言语道明。

步伐曾留下的岁月蹉跎,正编织着自己的青春,涂鸦着自己的梦。只有梦里才能演绎最真实的戏。梦醒了,很多精彩都会随之烟消云散。

人人都可演戏,戏也可捉弄任何人,别把戏演的太真,让看戏的人陷的太深。

最好的年华,爱过,青春无悔。

风起,卷走了满地尘埃,你恰是那尘埃里的一粒,随风二去,爱走了,人也散了,那发生过的故事却依然安静的流淌在墨迹里,墨迹干了,故事却依然,只是故事里的主角变了。

青葱岁月,那些因为穷而撒的谎


1

2010年,我大学毕业的第二年,工资收入很低,几乎没有积蓄。

国庆节之前,在qq上和大学舍友D聊天,聊到国庆节的安排,她说,我国庆节去投奔你玩吧!你城市离杭州近把?西湖那么有名,到时候你可要包吃包住包玩,全程做我的三陪奥!

看着屏幕上她打出的这几句话,我手心里竟然紧张的有点冒汗,脑子里迅速的思考着:她过来我要招待她的吃饭和住宿,景点的门票,路途的车票两个人这四五天玩下来,要花多少钱?两千?三千?够吗?我现在工资卡里还有几百块钱?

最后确定了一点:我竟然负担不起她过来玩一趟!

好吧,我该如何回复她呢?不能直白的拒绝啊,太丢人了好吗!

那要借钱或透支信用卡吗?好像自己还有些难过到不想如此!啊啊啊,纠结死了。

我理了下思绪,赶紧回她:哎呀,太不巧了啊,我大爷家姐姐十一正好要结婚,我要回去做伴娘,这个假期可能不能在公司这边了,不然你过一段时间请年休或明年五一时候过来吧

打过去这段话,真的好心虚。

D这么聪明的人,该不会看出我是在说谎呢吧,因为这点事丢个朋友,那我特么也真是活该至极。

后面她回复的细节我已经忘记了,但是这件事却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却。

甚至心有余悸的是,那一段时间,每到周末时候或者小长假的时候,我都不敢在网上和原来的同学们聊天,生怕她们中哪个人有提要过来找我玩的事情

穷,让我如此畏畏缩缩。

2

还是刚毕业那一两年时间,我几乎没怎么逛过商场。确切的说是没和同事朋友一起逛过商场。

当时,和自己一批进公司的只有一个女生,还是个从小穿惯了名牌、在城市里长大的千金小姐。虽然和我这个农村小土妞不搭,但因为实在没有同龄的,周末她就会喊我出去逛街。

她的逛街真就是只逛商场啊。

进去各种高大上的品牌和装修,她试一下这个牌子的连衣裙,试一下那个牌子的牛仔裤,然后各种考虑买哪几件该怎么搭配。然后,来一句,夏至啊,你怎么不试呢,我觉得那件藕粉色的外套很适合你的啊,来来来,快试一下看看。

我是那种不太善于拒绝和扫人兴的xing格,被她一直那么热情的催促,好吧,试试吧。

我心里清楚,我也就真的只是试试而已。

试穿出来,她说,啊,好仙啊,果然身材好穿出来效果这么米,赶紧拿下,穿上真的特别显气质!我微微笑,心里在滴血,赶紧回试衣间换下来,再看一次价签,没看花眼,确实是1799,妈啊,我三分之二个月的工资啊!

要是一折的话我特么就帅气地穿着走了!

可是现在的价格是真心承受不了。重新换上自己的衣服,走出来对她说,哎呀,我觉得自己还是不太喜欢这个样式的啊,你看这个后面细节有点繁杂啊

吧啦吧啦说一通,就是为了让她确认我不买这件,真的是因为不喜欢衣服款式,而不是我穷!

于是,每次逛街都在她的试试试、买买买,和我的偶尔试一下、一件都不买的情形下结束。

穷,只能让我遮遮掩掩。

逛累了,她说我们去吃个下午茶吧,好吧,两个人一通小资,一两百又这么没了。当然也不能每次都让她买单啊,我也会在下一次轮到自己买单的时候积极去甩票。但每次付款的时候都肉痛,想着这么多钱就吃了那么一小块蛋糕,喝了那一杯汽水,真浪费啊!

这种情形维持了几次,我就再也撑不下去了。我告诉她,我周末报了个hr的培训班,以后可能没时间和她一起逛街了

事实是,我又撒谎了。

我根本没抱什么培训班。为了不被戳破,我每周末都早起去图书馆看书,坐一天再回公司宿舍(因为我知道她是不会去图书馆的)。

穷,让我如此躲躲藏藏。

3

更不可思议的是,我还因为想借钱,和领导撒谎过。

工作后,我一年可能也就回家个一两次,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原则是,每次回家都要给父母买点东西,再给他们一些钱。虽然能力有限也给不了很多,但总觉得自己工作了,该给他们一点点回报,而且自己做办公室拿工资,比他们上山种地攒钱轻松点吧。

有一次,公司去青岛开订货会,去的路上领导说,既然都到了山东了,那么会议结束后放你几天假,你可以回家看看父母。我当时听了好开心,当时就给父母打电话,说过几天可能要回家。

过了几天会议结束的时候,我才发现最近几个月红色炸弹收多了,自己的存款还真没有多少了,扣去我自费回公司的路费,这样回家的话就没法给父母多少钱了。

我想这可怎么办。

我纠结了一晚上,第二天和领导说,我银行卡昨天出去的时候弄丢了,这里挂失了要回公司那边才能去补办,我卡里的钱不能动了,没钱了不回家了。

领导说,回嘛,多大点事,我有钱啊先借你用,你回公司再给我好了。

土豪领导给了我五千,说差不多吧。我说够了够了

我就拿着借领导的五千块回家全给了父母。然后回公司后透支了大部分信用卡还了领导。

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她说,你这是何苦,跟自己父母至于这么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我笑笑,想着这回还真不是面子的问题,也没觉得受罪呢,我真的心甘情愿啊。

穷,让我如此磕磕绊绊。

谁偷走了我的李韩青葱岁月


今天忽闻韩梅梅结婚了,新郎不是李雷。说者无意,却刺痛了听者的神经。记忆开始模糊模糊再清晰,最后定格在李雷与韩梅梅初次相遇时李雷的那句“Hello!MynameisLilei.whatisyourname?。还记得那时李雷和韩梅梅都是阳光明媚的少年,而我们也抱着他们的故事开心的一脸灿烂。那时的我们与李雷、韩梅梅、lucy、还有lili和jim一样,上扬的嘴角永远都无法预知今后的忧伤。而如今我们都已经长大,渐渐的将李雷和韩梅梅遗忘在我们遗忘的角落。而现在,韩梅梅和李雷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可是却不是我们当初所预知的结局。当他们再次从被我们埋葬的记忆坟墓中爬起时,我们才猛然发现,原来我们都丢失了那段李雷与韩梅梅的青葱时光。

出身在八零后的尾巴、九零后前奏的我们,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回忆。记得那时你爱谈天我爱笑,我们就这样牵着手满腹开怀的走过一年又一年的糖果时光。我们曾幻想着某天能拥有都拉A梦的魔幻口袋,然后我们各自从中不断的掏出好看又可口的糖果,剥开再安静的送到对方的嘴里,然后含着糖,开心的不知什么叫忧伤。我们曾看着天空飞鸟无限的遐想,如果我们能变成飞鸟,我们一定要一起飞到北京,去看梦想中的天安门,让后和毛主席说我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那时的我们会为了玩过家家时谁当国王谁当王后而争吵的面红耳赤,然后在扭打在一起。而最后的结果总是我被其他的伙伴压在身下却倔强的要成为你的国王。然后我就带着你逃跑,我说我要成为你的国王,而你就是我一个人的皇后。你微笑的点头,于是我们就拉钩,谁也不许变,否则就会变成可恶的大灰狼。我们开心的笑,笑声就这么被遗忘在只属于你我的王国里,而现在你又在哪呢?我们的王国已经荒废多年了,城墙上落满了尘埃,尘埃的下面埋葬着我们当年的诺言,或许那时的拉钩不许变就这么被时光抽走了吧,消失在年复一年的反复中。

之后我们遇上了李雷和韩梅梅,单纯的我们怎么也想不到李雷与韩梅梅竟然有着难言的心有灵犀,更无法明白lucy和jim各自暗恋着李雷和韩梅梅。于是我们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李雷与韩梅梅的对话,在无数遍的“whatisyourname?MynameisHanMeimei.……”之后,我们似乎明白了对方心中的小美好,也些许的感受到在简单的Iamliley,HanMeimei背后,隐藏着些许忽明忽暗的明亮。于是在老师要求分角色朗读时,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李雷和韩梅梅,而lucy和jim就这么羡慕的看着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相遇,而他们却没有看到我们的隐约和离别,而这一切都被那只长不大的POLLY看在眼里,于是它守着我们的秘密,选择沉默不再调皮。

而如今我们都已经长大,随着我们一起长大的还有李雷和韩梅梅。而他们的故事已经不再被我们深刻的记忆,我们似乎忘记了有个漂亮的女孩叫韩梅梅,她与帅气的李雷相互喜欢,而他们却从未说出口,只是看着对方开心的笑。我们似乎忘记了那时的我们喜欢在上课时传着纸条,写着无关痛痒的事,幸福的洋溢着笑脸,却从来未在纸条上画上怀揣在心中已久的爱心,我们终究还是未能击破幸福的泡沫。我们似乎也忘记了我们总是在无聊的课堂上小心翼翼的偷懒睡觉,然后被戴着眼镜的Mrwang救起耳朵,大声的朗诵者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隐约传递着我们的一起长大的小暧昧。

现在,李雷与韩梅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阳光少年,他们为了各自的梦想飞向不同的天涯。而李雷和韩梅梅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心中的那句话,幸福的梦幻终于还是抵不过时间的冲刷,李雷和韩梅梅各自有了自己的家,而韩梅梅的新郎却不是李雷,他们终究还是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他们的秘密或许只能留在初见时的那天了吧,但是POLLY却明白他们的秘密,于是POLLY倔强的拒绝长大,它要守着他们的秘密,直到它离开的那天。还好POLLY还活着,现在有人唱到:“lucy回国lily去了上海,身边还有了那么多男朋友jim做了汽车公司经理,娶了中国太太衣食无忧,litao当了警察unclewang他去年退了休……”。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些明媚的追风少年,对于过往那段美好,他们永远都无法忘怀,却谁也不再提了。

而现在的我们呢?我们也各自散落天涯,不再记得书中他们的喜与悲,书外身后的是与非,我们都有了一个七年前我们大声朗读着:“whatisyourname?MynameisHanMeimei.……”时意想不到的生活。我们中的有些人或许已经流落在社会,或许正在大学中,抑或结婚生子,当我们再次相遇时是否还记得当初李雷与韩梅梅的那段往事呢?是否还记得给我们上第一堂英语课的戴着眼镜的瘦弱又可爱的英语老师呢?而此时porry早已不在,也带走了我们对过往迷恋。?或许当我们再见时,只能微笑着相互道声你好了吧,而在这声客套的问候中却怎么也找不回当初你我用蹩脚的英语开心的演绎着李雷和韩梅梅时的亲切,而李雷和韩梅梅也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被porry带回我们的记忆深处,永远的变成回忆。

于是我们想到了纳然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们或许还会在英语课上继续着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们或许能发现lucy和jim的悲伤,或许我们能将故事改写,再或许最后和韩梅梅走到一起的或是jim而不是hangang,或许lucy能牵着李雷的手走到最后。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们或许会在纸条上大胆的写上满满的爱心,或许我们会在再次演绎李雷和韩梅梅时勇敢的说出那句阔别多年的ILOVEYOU。但是岁月匆匆,我们在坚持着要成为长不大的彼得潘时,就突然的长大了,我们都留了绿绿的胡茬,寻找不到当年的模样,而你们也不是当年那个短发女孩了,温柔的长发下掩盖着我们那段美好的时光。而我们最终没能继续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也未能成全lucy和jim,之后lucy回了国,彻底忘记了多年前自己疯狂喜欢的那个名叫李雷的帅气中国男孩。而我们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在分角色朗读时喊出那句来自多年后的ILOVEYOU,于是李雷和韩梅梅伤心的落泪了,而我们则是在多年后的不经意中想起,却再也无法控制积蓄了多年的眼泪,而当初饰演韩梅梅的那个女孩早已不在身边,散落在天涯。初见固然美好,可是再见之时却无法重复初见时的故事,除了各自感伤之外,我们对于过往的美好只字不提。就让李雷和韩梅梅永远的成为同班同学吧,而我们,亦跳不出李雷和韩梅梅的概念。

我想李雷对韩梅梅说的,永远只能是那句Iamlilei吧,而我们都知道他还未和韩梅梅说出那句深埋在心底多年的那句祝福:“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你依然那么美丽如初”。李雷没能说出心中的爱也没能说出心中的祝福,于是韩梅梅就这么的走在了别人的身旁,还有了两个可爱的小孩。李雷哭了,我们也哭了,可是我们都知道,李雷是懂得韩梅梅的,而韩梅梅亦了解李雷,所以他们都忘记了被我们雕刻在记忆里的那句?:“whatisyourname?Mynameis……”,当他们再次擦肩而过时,最终还是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李雷说:人生若之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韩梅梅说: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而现在的我们说:“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我们初见时的微笑”。或许这也正是李雷未说出的那句祝福吧,而我们也忘记了祝福忘记了微笑。再见了我的玩伴们,再见了我的回忆,还有那闪烁着李雷和韩梅梅的青葱岁月。

写完了这篇文。抽了五根烟。未流泪。

血色月光


克先在磨着一把马刀。这把马刀长约三尺,宽约五公分,由镔铁打成,是榆木做成的手柄,重达十几斤,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克先肩膀一耸一耸地磨着,磨刀石发出恐怖的呲呲声,好似血在空中呲呲地流着。

哥哥克银在背后轻轻地喊道,快点!磨快点!天就要黑了。克银向西边望去,那里是挡住了他视线的郭家山。郭家山因郭姓而得名,是一座海拔约六百米的大山,山上树木蓊郁,像一堵墙耸立在西天。那里,几乎都看不到人家,在昏黄的暮色中,只有一两顶茅屋在天光下闪现。郭家山下是一条流淌了上千年的西河,西河的水在呜呜咽咽地流着,让人想起了心酸的往事,克银早就听惯了,每当梦里响起了那哗哗的流水声,他就会大声高喊,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弟弟克先问,哥,我们今晚就去?

去!就今晚!克银咬紧牙齿说,我们一定要赵蝎今晚有个交代。

克先答道,好嘛,我的刀快要磨快了,你去把捆人的绳子准备好。

不等克先说完,克银已经迈向了小屋。

他们的小屋就在十米远的石岩下,几根粗糙的树干做了柱头,屋椽是更细的树枝,屋顶上盖着已经朽烂的茅草。屋内只有几把镰刀,一张耙子,一把锄头,两双无脚跟的布鞋,一堆草绳。灶头上是两只破碗,黑乎乎的沾满了玉米浆,两双榆木树枝做的筷子仍放在碗沿上。另一间草房里放着一张一米多宽两米多长的木床,地上还有一身地铺。屋里只有一扇窗户,射进一些昏暗的光线,正朝向他们今晚要去的庄子湾。克银在屋内摸索了半天,才摸到了几根草绳和一把前天已经磨得飞快的镰刀。他原是准备去给秀秀的父母割麦子用的,后来秀秀的父母带信给他说,不用去了,家里三分地的麦子早就被庄主嬛儿的狗腿子赵蝎带人给割了,他们要带着小儿子杜化去南部县城投亲。克银一听早就气炸了,马上要到庄子湾找赵蝎讨个说法,但弟弟克先说,这个世道有什么说法,强人横行,恶人当道,哪里有你讲道理的地方?就说你的秀秀吧,这条沟里的人谁不知道你和秀秀的事?你们从小就是青梅竹马,感情好得很,我们爹妈和和秀秀的爹妈都同意这个事,亲戚朋友都盼喝你们的喜酒呢。可嬛儿那个狗杂种看上你的秀秀,硬是抢到了大铺头给关了起来,扬言秀秀不同意就要杀了她的全家,秀秀被关了半个月才勉强同意,在圆房的那天晚上上吊自杀了。嬛儿逼死了人不说,还派赵蝎打断了杜化的腿,说要让杜家绝种。赵蝎怕你去报仇,把老实巴交的爹叫去吃了一顿,假装亲热,要爹跟他们玩一会儿长牌,爹不知是计就答应了,心里想着这也是惹不起的人,也许今后还真对我们好呢,那只赵蝎在牌桌上联合那几个人让爹输了五十两银子,这对我们这些穷户来说真是天大的数目。天亮了,赵蝎要爹马上还银子,否则不准回家,还说赢了的银子是过不了夜的,爹被逼得没有办法,说到赵家水清窝老表那里借钱,赵蝎才放人了。爹哪里受的了这样大的气,想到自家只有三分田,七分地,一家人一年都填不饱肚子,哪里去找五十两银子,这是赵蝎算计的,但又拿他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大地主嬛儿的狗腿子,长得人高马大,又有一些功夫,打人就如同和面似的,远近的人都很怕他,只要他出面给嬛儿收租收债,没有不收到的,这条沟里的狗,一听到赵蝎的脚步声就不敢叫了。庄子上的人经常把牛放出来就不管不顾了,跑野的牛溜达到水清窝的田间地头,看到清幽幽的麦苗就吃了起来,当然,牛就要被水清窝的人拉回去,要赔了青苗才还牛。可一旦遇上了赵蝎家的牛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赵蝎只要扯起了他那破锣似的叫声,在离水清窝几里远的书房嘴上就那么一喊:是哪个牵了我的牛,识相的就给立即我放了,畜生吃了的,关我屁事!他只要这么一喊,不一会儿,牛就会慢腾腾地回家,那些穷棒子怎么惹得起他。他上有庄主嬛儿给他撑腰,下有几个凶神恶煞的二流子给他做帮手,还有,他腰里还经常别一把乌黑黑的手枪,我们怎么对付了他。爹这样想,就走到了西河边上,正碰上郭家山的舅舅郭大风,问爹去哪儿。爹没有说一句话,呼呼向河边跑去。舅舅看到势头不对,一边跑一边喊,啥子事嘛,有事就说嘛,我给你做主,你停一停。可就是没有追上。只见爹一纵身跳进了河里,浑浊的浪花瞬时卷走了爹,急得舅舅在河边大哭起来,等他清醒过来时,爹早已被水冲远了。舅舅顺河找去,第二天晌午,才在升钟区何团总私人别墅下的钟包上找到了爹的尸体。不几天,那狗日的赵蝎带着几个人到我们家里说爹欠了他们的钱,要我们立即偿还,否则,就要告到升钟保安团,请几个团丁来抓人,将我们兄弟俩送去前线当炮灰。我们当时要拼命,母亲出来说,我到嬛儿家去当长工还债!母亲走后不到半个时辰,隔壁的青儿就来告诉我们说快去看母亲,母亲已经躺在庄子湾的石岩下,早就断气了,她是从石岩上跳下的。我们又怎么着呢!

山风哗哗地吹着,掀起了克银蓬松的头发,很久没有去理发了,秀秀走了,打扮那么好看又有什么用呢?成天萦绕心头就只有那么一件事,就是找那个狗日的赵蝎报仇。找赵蝎报仇不是一件轻易的事。赵蝎身高力强,身上又有那把盒子枪护身。他经常用盒子枪打鸟,只要看到一条让他流口水的狗,他就会砰砰开上几枪,一锅香喷喷的狗肉就摆在了面前。这个狗杂种还用枪打伤一个老人,打死过一个乞丐,老人没儿没女,乞丐是远方的,哪个敢去告他?再说,区团总与他是一伙的,去告了也是白搭。哪里有我们穷人说话的地方呢?赵蝎喜欢在夜里游荡,他一方面受县党部的委派,查看谁是“不法分子”,谁是残存的“暴动分子”,民国二十一年那场“升保暴动”对他们打击很大,现在他们想着也心有余悸;另一方面,他趁夜色掩护查看哪家晚上“偷偷”吃得好,要是闻到了哪家正在煮腊肉或来了客人,他就会窜上去,说要查账,要人家立即交租或还高利贷,那些人家只得假装高兴招待他,还给他说了很多好话。他一吃完,用手抹了抹油腻的大嘴,打着酒嗝,拍拍腰间的盒子枪就走了,又跑到野猪窝他情妇那里过夜去了。克银仔细查看赵蝎走的线路,摸清了他的生活规律。一次,克银在赵蝎走的路上挖了一坑,倒了一桶大粪,晚上,赵蝎醉酗酗地路过那里,一脚踏进了粪坑,溅了满身的屎尿,让赵家沟的人笑了好几天。克银心里也高兴了一阵子。没几天,赵蝎放出风声说,他已经晓得是哪个干的,他在屎坑旁边找到了一只草鞋。克银回家一看,自己的确掉了一只秀秀给他打的草鞋。他知道赵蝎已经注意他了,他与赵蝎迟早要对决。

过了一段时间,他在赵蝎路过的地方安装了一扇木板,木板上钉上了铁钉,结果让赵蝎踩上了。一颗铁钉刺穿了赵蝎那肥厚的脚掌,让赵蝎半个月没法出门,连嬛儿都亲自到他家里去看他。嬛儿说要要亲自查出来为他报仇,赵蝎说不用,他得罪的人不少,他为嬛儿连命都舍得,这算啥?他自有办法,说的嬛儿点头称是,赞许他的忠诚,当场就从身上摸出十个大洋赏给了赵蝎。克银时常感到自己在上山耙地,或下沟犁田,或是去镇上卖核桃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跟着他,但他回身去看的时候,又看不到人影。他时常对克先说,赵蝎已经盯上我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一天,克先从升钟赶场回来说,升钟场上一片乱糟糟的,听说当年那闹暴动的共产党要打回来了,前方吃紧,缺少兵员,那些团丁在场上到处拉人(抢人),我是从人缝钻出来的。我跑到河边,还听到身后两声枪响,我顺势一倒,滚进了河边的芦苇丛,几个当兵的跑过去了,我才从芦苇里钻出来跑回家来。克银说,赵蝎在跟踪我们,是要捉我们当兵给他们卖命,我们决不答应,我们要先干了这个杂种我们才得安身!

几天后,克银探知赵蝎因要给他干儿子办酒席,要在他堂屋里单独过夜。

七月十六,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晚上就是个好时机。十三十四十五办酒席,作了几天揖,划了几晚拳,喝了几天酒,赵蝎一定累了。该我们动手了,克银叫道,克先,刀,磨快!快磨!月亮已经出来了,又大又圆的月亮,是赵蝎见鬼的日子。

这是一条六七公里长的深沟,三面都是高山,它们是元宝山,四娘山,罗锅岭,崩山子,庄子岭,白垭山,礓石丙(人们把鹅卵石叫“礓卵石”,“丙”应是“坪”的讹音)。沟自东朝西横着,只在朝西郭家山的一面打开一个缺口,日日迎接郭家山顶上送来的晚霞。一条十来米宽的小溪潺潺地流着,在不远处跌入了西河。小溪两岸都是庄主嬛儿的上等田地,长满了清幽幽的秧苗。因大多人姓赵,就叫赵家沟。两岸山势陡峭,树木葱郁,山上土地贫瘠,种不出什么庄稼。克银家是外来户,就只得住在贫瘠的四娘山上。望着绿阴阴的嬛儿赵蝎住着的庄子湾,克银心中不由生起了一股愤恨之情。他对克先说,我们走吧,夜已经深了。

他们俩兄弟就像两条蛇一样,滑进了耀眼的月光里。

月光在小路上晃着,就是昆虫的小翅膀也能看见。声旁的树木草丛里不知名的鸟儿在唧唧地叫着,似乎在合奏着一部跌宕的人生悲喜曲。克银也经常去捉过那些小鸟,但他总是把它们放掉,他想起它们的母亲在失去儿女的时候该有多么悲痛啊。在那棵树下,在那深深的草丛里,他和秀秀曾经在那里悄悄而语,秀秀黝黑茂密的秀发,白皙姣好的面庞,清醇香气让他心驰神往。而现在,秀秀早已去了天国,那天国里也许也少不了这些美丽的景物吧,什么时候能与秀秀见面啊!都是怪那个狗日的赵蝎把秀秀给捆走了。克银脚底一滑,一个踉跄,撞到了一棵树上,只听克先低声喊道,哥哥,慢点,莫要逗起了狗叫!

整个赵家沟仍沉浸在一片月光和寂静之中,山峦和小溪,不远处九弯十八拐的西河都掉进了水银缸里。人们都进入了梦乡,只有一两户还亮着灯火,那里传出吱哑吱哑的织布机的声音和轻微的咳嗽声。兄弟俩的脚步更轻快了,他们已经下到山涧,又蹚过齐腰的小溪,小心地穿过细细的田埂,爬上赵蝎堂屋前的大石狮子,朝里面张望。

此时,庄子湾一片寂静,只有大院门前树上的鸟儿在一声一声哀鸣,似乎今晚是个最为凶险的夜。克银瞧见堂屋的门虚掩着,里面的灯光时明时暗,犹如鬼影一般。从门缝里飘出阵阵令人恶心的酒气,赵蝎一定是喝醉了。

克银抽下身上的马刀,又用手指试试在月光下闪光的刀锋。轻轻地喊了一声,是时候了!兄弟俩匍匐着向堂屋爬去。

刚才天上还是明晃晃的月光,顿时,被一块血色的云块遮掩着,那又大又圆的月亮霎时变成了一双充满了血丝的眼睛,他们眼睛里望着的大门也阴暗模糊起来。

克银一个箭步冲上去,哐当一声推开堂屋的大门。只见赵蝎仰躺在太师椅上,旁边桌子上还放着大大的酒碗,满脸通红,喘着酒气,打着巨雷般的呼噜。

克银挥着刀,使劲全力向赵蝎头上砍去。

哐当一声。只见刚才还熟睡的赵蝎一个鹞子翻身,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刀,脸上只切下了一块肉皮,疼得哇哇直叫。克银由于用力过猛,把刀砍进了太师椅的横档里,一时拔不下。赵蝎乘机反手给了克银一拳,把克银打倒在地上。还在门口的克先被吓得呆了,只傻傻地站着。

赵蝎回过神来,见克银还没有从地上爬起来,便跳过来,拔下太师椅上的马刀,向地上的克银砍去。几刀就砍死了克银。克先正准备夺门逃跑时,不想他身上带着的绳子掼住了大门的门栓,一时脱不开身。赵蝎砍死了克银,看到克先正向外跑,几步赶上来,从背后给克先就是几刀。血流横飞,没多时,克先也倒在血泊中。

霎时,一天的月光,全给乌云遮住了,厚厚的云被里裹着血红色,使人惊心胆颤。

起风了,狗叫了。不好了,杀人了。整个庄子乱成了一片了。

人们在黑暗中只看见赵蝎血红的眼睛。

克银克先兄弟的血也顺着门缝蹦跳到了街沿边,大河似的,汩汩地流着,流到了院坝里,流到了大路上,流到了他们交租站立的翠竹边,也流到了惊醒的赤脚边,那血流似乎是在呐喊着,清丽的月光下竟隐藏着人世间无数的不公和不平,黑暗要将浩洁的月光吞没,要将这个世界吞没,我们只有奋起反抗,用鲜血去换取另一个崭新的世界。

现在的天空上正挂着一轮血色的月亮,在眼睁睁瞧着这个世界,这个小小的山村。

赵家沟的深处更显得深邃了,周围的山峦更显得静穆了。

青葱年少,匆匆过往


据调查现在人们的初恋一般在小学阶段,初吻在12岁到13岁,初夜在,无奈,妈的在下一页,在哪个阶段,在哪个阶喂,我说,金小野,你究竟是在干嘛呀,你是上了三年的课还不知道上课要看黑板是呀,什么东西比学习还重要,你是不识数还是没看过日历啊?你是打心眼里从来没去关心过离高考还有多少天是吧?不认真听讲口中还念念有词,好,就你,起立,把你刚才口中念的念出来给全班同学听听。

妈的,死八婆,算老子运气背,又被你她妈的逮到了。

喂,金小野,你起不起来,你是没打算起来是吧。不起来就自己自觉地给我站后面去,别在这里影响全班同学上课的心情。

我说,妈的,无奈在下一页。说话间,金小野已经噌地站了起来。

下一夜,你上课究竟在想什么?你究竟在无奈什么在下一夜?

我说,此时,金小野已经扭扭头,咬着牙不屑地冷冷地瞪着老班一字一词地说,我说妈的为什么老子的初夜会在下一夜。怎么样?听清楚了吗?回答的还令您满意吧。如果没听清或不满意他妈的金小野我随时为你重复。

金小野,你究竟在胡言乱语什么?你现在是真的疯了,疯了,你这个疯子,有哪个女生是像你这样的,你给我滚出去,给我滚出去金小野话音刚落,老班已经愤怒地紧紧抓住讲桌的棱角,愤怒的血红色已经从她的脸上蔓延到了脖子向下深入胸膛。胸中的怒气将她的眼珠逼地更加突出,仿佛瞬间就要爆出了眼睛,而她的双眼也像瞬间就要爆出了眼镜。

记住,不是你叫我滚我就会滚。而是我想干嘛就干嘛,我的自由,他妈的任何人无权干涉。话刚出口,金小野已经不屑地走出了教室门口。教室里面,除了快要爆炸的老班,一片死寂。

这不是金小野第一次和老班冲突,只是这次,比以往的每次冲突都要更为激烈。而这次的结果却是如以往的任何一次,总是很快地就分出了输赢。

金小野走出教室,随意地趴在阳台上向下眺望,忽然地就看见了下面花台边坐在椅子上瑾在向她招手,金小野点上一支烟就下了楼梯往那个方向走了过

去。

你的声音我在隔壁就听到了,知道你早晚会出来,所以我比你还早就出来等你了,怎么样,够不够哥们儿?话说间,瑾也点好了一只烟,看着坐在他旁边什么也没说只顾大口大口吸了烟又吐出去的金小野,他忽地伸手把金小野的烟夺了过去,小野,你这次真的要听我的,你个女孩子这样抽烟真的不好。把烟戒了吧。别用一支烟把所有痛苦都埋在心里,我知道你的痛。

金小野没有抬头,只是淡淡地说,今晚陪我去喝酒,我要去K歌。

在KTV里,金小野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又一杯,炽热的泪水顺着她脸颊流下来落在酒杯里又被她一饮而尽。瑾坐在她旁边,看着一直没有停过杯的金小野,也将自己手中的一大杯红酒一饮而尽。金小野索性放下杯子,直接拿着酒瓶喝个痛快。小野,你给我放下瓶子,你不能再喝了。瑾一把夺过金小野的酒瓶,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忘掉他?凭什么为了他你就要这样一次次地折磨自己?你真的是个疯子,他妈的彻头彻尾的疯子。

哦,是吗?现在连你也觉得我是疯子了吗?金小野醉红着脸,对着瑾吐着浓浓的酒味,我他妈就是个疯子,难道你他妈不是个疯子吗?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你会选择放弃自己每一次都要来陪我,你他妈的又是为了什么要为了我去折磨自己?

瑾握紧酒杯,将自己的脸对准光线昏暗的那侧,他不希望让小野看见此刻闪烁在他眼里的泪水,对,你说的对,他妈我就是那个一直爱你的疯子,可只要是疯子就要受苦,不是吗?只是我比你更疯而已,我爱的人就在眼前但她却不能对我说爱我,我知道她心里装着别人怕她伤心还要给她宽慰。

所以我不只是个疯子,我他妈更是个傻子。我比他来的早,我没比他少爱你,但你的眼又有什么时候是看着我的,我他妈的根本就是个卑微的影子,可怜的影子。但是今夜,金小野,你是完全属于我的,没人能抢走。说着,瑾已经扔掉了酒杯,转过身去将小野紧紧抱紧在了怀里,然后,吻住了她的唇。

金小野的唇是如此的甜美,瑟瑟的酒味带给人快要窒息晕倒的感觉。瑾是如此贪婪地吻着她的唇,每一个吻,都是那么的温柔而有力,他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愤恨都吻在了金小野的唇上。金小野,你不爱我,可我却迟早要得到你。瑾一把抱起在她怀里挣扎的金小野,朝包间走过去,然后,将她重重地扔到了床上,自己则压了下去,又是一阵狂吻,从她的脸到脖子,吻遍了她的每一寸肌肤。瑾是多想将她完全占有。可就在他伸手去解她扣子的那一刻,他看到躺在床上的金小野从眼角流下的泪水,她没有了挣扎,像是已经任命般了的躺在床上不在动弹。

一瞬间,瑾明白了自己现在正在做什么,做多么可耻的事情,他背过身去,将自己的声音压的很低很低,小野,我可以用这样的方式霸占你,但我知道终究是得不到你的。我不想再在你身边扮演那个好心人了,因为我才是那个亲手毁了你爱情和幸福的人。不要原谅我,我只想告诉你我不比他少爱你。不论你此时有多恨我,都比不了我恨我自己。

坐在教室里,金小野一字也听不进去。这是多好笑的笑话,究竟是自己骗了别人还是别人骗了自己。看着眼前这个每次都会输给自己的女人,自己是不是很有成就感?是的,自己正在疯狂地报复,当年这个女人是如此狠心地拆散了自己和宇,任凭自己的眼泪流,任自己的心不停疼。宇真的和自己分开了,并且被逼转校了,然后成功抛弃自己有了新的女朋友了。而自己呢?

每经过任何一个有宇留下了痕迹的地方,心都像是被洒了盐般的疼,创伤一次次地被撕地无限大,而这一切,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夜里孤单地慢慢舔舐,在白日里用烟,用酒来代替,来麻醉,来欺骗。所以,自己能做什么?自己能做的就是让这个女人体会到和自己一样的痛苦。所以,她要伤害她的儿子,她要伤害瑾,她要让瑾体会到和她一样的痛苦。永远得不到的痛苦,就算得到了也注定要被抛弃的痛苦。

可是,自己这个傻子,自己也没想到,在瑾陪伴自己的这些日子里,自己的灵魂仿佛都被他俘了去,只要有他在,哪怕天塌下来了自己都不会害怕。然而呢?自己却是如此狠心地报复他,如此心狠地伤害着他。这疯狂的报复,才开始是一种成功的快感,可是后来呢,慢慢地,自己看着痛苦的他竟开始了心疼,再后来,自己竟然开始了疯狂的自责。可是,这一切,终究都只是在伤口撒盐。

因为,自己现在永远都不知道最终是自己伤害了瑾还是瑾伤害了自己。原来瑾才是那个亲自告密的人,瑾才是那个毁了自己让自己每日每日伤心的人,瑾就用这种方式靠近自己,而自己的报复还算什么?自己的自责还算什么?是不是自己的报复就是瑾放弃学习放弃自己的母亲甚至放弃他自己就为了能和自己有一点点的靠近?

金小野笑了,笑自己是有多傻,笑自己是有多蠢。

7月,金小野毕业了。她有好长时间里没有再和那个女人吵过架,她变的低调了,变得温顺了。照毕业照的那天,她竟然就站在那个女人的后面,在镜头定格的那一瞬间,她竟然露出了久违的一丝微笑。七月的阳光,把金小野的那张脸映衬的更美。

8月底,大家都将各自离去。金小野也将到一所北方的学校去,尽管不好,但她却是真的想忘记这些年在南方发生的一切一切。当她拖着重重地行李赶去机场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声影,宇,是宇,只是,此时,他挽着自己的女朋友,眼里再也没有了自己。他就这样从自己的眼前经过,面谈笑容,和挽着自己时是多么相似,只是这一切,都将再也不属于自己。

金小野眼睛有点犯酸,她不自觉地拿出一支烟点燃,她是有多久没吸烟了呀,当她吸了一口之后,吐出来的烟更是熏的她眼泪直流。小野,你这次一定要听我的,你一个女生这样抽烟真的不好。把烟戒了吧。不要用一支烟把所有痛都留在心里。我明白你的伤痛。天啦,耳边浮现的竟然是瑾的话语,一瞬间,金小野一切都明白了,为什么瑾离开后自己再也没有那么张狂,没有了瑾,谁会在自己最失意最痛苦的时候给自己最大的宽慰?

谁会第一个听到自己的声音然后到那里去等?谁会只对自己一个人一心一意?在瑾离开自己的那一瞬间,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张狂的资本。可是,瑾?你究竟是什么时候住进我的心里的?是你每日的陪伴还是那夜你那夜刻骨铭心的吻?是你每日的只言片语还是你日日从未对我减少过的的牵念?

泪已经迷失了金小野的眼,模糊的视线里是宇走远的背影。正当她不知所措地拉着旅行箱漫无目的地向前时,她耳边忽然响起,小野,你终于戒烟了。此刻,你想的是不是我?

光阴的告白……


清晨的阳光,穿过微启的门窗,和屋子撞了个满怀,刺眼的温柔,轻扯过梦儿的裙衫,悄悄溜走

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仿佛在编织一份不可辜负的美好时光。懒懒的起床,吻了吻阳台上的海棠花,似乎,又多了一朵小伙伴的问候。

独自收拾完行装,偶然瞧见,餐桌上的一张便条,悠悠写道:饭菜都在桌上,吃完碗筷先不用收拾,我去了菜园,不久便会回来。哦,对了,好像下午有雨,伞挂在门后,记得带上。

我歪了歪脑袋,无奈的笑道:哎,真想成为那片菜园,也能让你如此心心念念,匆匆吃完早餐,又将碗筷收起,径直走进厨房,认真清洗、稳稳摆放

兜里的手机,闹铃在响,又在提醒着我,公交,还有十分钟到达,快速收拾好公文包,努力奔跑,一路跌撞,额,好像又忘了拿伞

挥别了一天的忙碌,望着车窗外的傍晚,纷纷的雨帘,淹没了夕阳、晚霞、甚至月光,少了几分黄昏的柔美,也遮住了远处的村庄,不由心生几丝怅然。

当车子在站台将我缓缓放下,乍然看见,伞下那缕熟悉的目光,闪烁着等待,浅藏着微笑。这一刻,没有她的温声责怪,也没有鸟儿的啼鸣打扰,只有那阵阵清风,挑逗着绿荫的羞涩。

我轻轻的背起她,她将雨伞撑上肩头,她擦着我的汗水,我笑着她的娇羞,就这样,静静的走,没有疲惫,也没有忧伤

多少个年头,我早已经习惯,那所房子里的温馨与欢乐。

有时候,彼此也没有太多交流,甚至晚安都没有说出口,便已沉沉睡去,却也从未觉得隔阂或陌生,因为深夜,总有一双手,帮我紧掖着被角。

有时候,我两手空空而归,忘了节日里的玫瑰与红烛,她总是故作生气的姿态,丢下一句:晚餐的碗筷,你来洗。随后,便可以看见,桌上果然摆满了美味佳肴。

有时候,月光洒在院落,偶尔,也唤来安静的晚风,一起聆听,屋檐下,那个甜甜的梦里,光阴的告白、岁月的歌声、小小的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