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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肚子的墨水

发表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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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喝了一肚子的墨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当我看见爸爸办公桌上的一瓶墨水的时,就会不由得被童年里发生的一件趣事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一天,阳光明媚,外公来我们家做客,不停的夸妹妹学习好,读书多、知识渊博,有一肚子的墨水,我听了后,心里暗暗的不服气:难道我喝一肚子的墨水就会变聪明吗?她能喝一肚子墨水,我也可以呀!于是我偷偷溜进爸爸的书房,心想我也要喝墨水,这样我不就可以变得和妹妹一样聪明了吗?

可是,当我一打开瓶盖,我立刻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怎么办呢?我左想想,右想想,眼珠一转,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平时我生病吃药的时候怕药苦,所以妈妈就给我放一点糖,墨水这么难闻,一定很苦,在里面加点糖就不苦了呗。我连忙跑到冰箱旁,飞快打开冰箱门,快速拿起糖盒就直奔爸爸的书房,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还好没有把糖盒打碎,否则老妈回来又要跟上次一样狠狠收拾我给我吃竹笋肉了。

我小心翼翼的把少量的糖放到墨水里,搅了搅,摇了摇,可还是不敢喝,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妹妹却突然进来了,吓了我一大跳,我只好心砰砰乱跳的呆在那里,冷冷的问她:你不在外面玩,跑这来干什么?妹妹溜达了一圈没找着什么好玩的又出去了。

我擦了擦额头上惊出了的冷汗,把精心备好的墨水打开放在嘴边,揑着鼻子咕咚咕咚一下子喝完了。不一会儿,恶心,加上肚子疼,整个把我折磨的要死。我用微弱的声音对爸爸妈妈说:快救命呀,我活不成了这时,爸妈看了看我嘴上的墨迹立马明白了,抱着我飞快的跑向医院,医院的医生给我做了灌肠处理,我把墨水都给吐出来了,还好,虚惊一场,没有大碍。

现在每每想起童年的趣事,我都会哈哈大笑。可是当时我真的是吓坏了,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差点要死翘翘了呢!小朋友们,你读到这篇文章以后千万可不敢学我去喝墨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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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绽放(一)


都市是寒冷的,可是昶锋的心是火热的。只有在黑夜这些文字才会出现在脑海中。昶锋喜欢在黑夜写下最真实的文字。

昶锋,你不怕受到攻击吗?海林严肃的问我。

我不怕受到攻击,我写的文字都是真实的。昶锋平静的说。

可是现在什么样的读者都有。海林依然用严肃的口气说。

你这样说,那我们喜欢写作的朋友都不能再写,读者的口味都是不同的,我们无法满足全部。

昶锋知道在写作路上经历的风风雨雨。现在他已经很淡定。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都是有读者说好说坏的。最重要的是文字能带给读者什么?是奋斗的动力还是消极。这看写作的出发点是什么?是奋斗的还是充满激情的。

也许到现在昶锋才真正认识到写作给予他的是什么?是真实,是奋斗,是励志,是在阳光下舞蹈的文字。这样的文字才能穿越读者的心灵。

昶锋在想什么。海林的叫声将我思考中带会到现实。

我没有想什么,在思考小说的名字。我平静的说。

小说名字想好没有?海林问我。

还没有。我曾经经历的不知道要不要写进小说中。我带着疑问问海林。

在昶锋的心中海林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不会对他有什么隐瞒的。

海林我想去迪吧找点灵感。

那你早点回来海林微笑着说。

昶锋独自走在去往玫瑰迪吧的路上。每次看到玫瑰迪吧的广告牌时,就像妖艳的少妇在诱惑着他。让他想走进去,走进去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是温柔的还是冷酷的?

在这个世界中他会遇到什么?昶锋自身都不知道。今夜他也许真的就可以知道。走进玫瑰迪吧的电梯。昶锋感受到心跳的加快。门打开,强烈的音乐节奏刺激着昶锋的脑海。

走到吧台买一张门票。走进那个昶锋认为神秘的地方。找到一张卡座坐下。帅哥要喝点什么?啤酒,洋酒服务生平静的问昶锋。

一僧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姓李。李一僧喜欢陈奕迅,从他的《好久不见》开始,到《富士山下》,再到《一丝不挂》,她都喜欢的无以复加。她说,可能是他歌中那种无法言说的痛唱出了她的内心,所以她喜欢他。她不追星,只追陈奕迅,她能喜欢他到她老去。又因陈奕迅英文名叫Eason,所以她就叫一僧了。

一僧是我的发小,我写的是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我尽量叙述事实,不加入个人情感。过程可能会让你流泪,但请相信我,结局是美好的。

我和一僧认识在很小的时候,七岁,上学前班。印象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很活泼的姑娘,很霸道,会欺负人。当时我们并不是好朋友,因为,我总是被她欺负的那一个。但是偶尔也会很好,我早晨会去她家找她一起上学,她奶奶总是亲切的喊:矮羊来啦!我姓高名阳,却长的矮小,因此便从老人家那得这么一个外号。

说起一僧的奶奶,那并不是她的亲奶奶。她亲奶奶去世的早,留下四个咿呀学语的孩子,她现在的奶奶嫁了过来,没有自己生小孩,把那四个孩子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后来又有了一僧和她的弟弟,她奶奶哄大孙女哄孙子。至今我都清晰的记得,虽然和自己的家仅一墙之隔,每次去找她上学或是一起放学回家她总是从奶奶家进进出出,那时候,并不知道那不是她亲奶奶。

五年级,我们就分道扬镳了。说分道扬镳,是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上学了,我去了乡里,她去了外县城。偶尔暑假寒假会一起玩,但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微乎其微的。后来关于她的事,就都是听来的了。

上面的是她后来跟我叙述的,下面的,是我听来的。

她一直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是他们的骄傲。她走以后,从前干什么活都要抬头唱歌的爷爷再也不唱了,每日都耷拉着头从邻居的门前走过;奶奶呢,以前说话总是嗓门敞亮的奶奶再也不愿意说话了。就连村里一年一度最热闹的唱戏(老家一种迷信的求雨的方式,每年夏天都会请一个戏班子来村里唱七天左右的戏,这个时候,各地的流动商人都会来做生意,小街上吃喝玩乐,应有尽有),都不愿意出来了,就是出来,见人也不像以前一样高声打招呼了,总是耷拉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们的邻居说:老两口那副样子,谁看了都心疼。

不知道是那个四川男孩对她不好,还是因为想家,就像当初她鬼使神差般地走了一样,2007年的冬天,她又鬼使神差般地回来了。用她自己的话说:像宿命。回来以后,在家过完年,爸爸妈妈又给她联系了一个中学,读了半年以后中考。第一年,差7分,第二年,差8分。爸爸妈妈还是让她上了县一中一万块钱的自助费。

在一中里她是认真学习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她考了班里21名,她和爷爷保证,期末考试一定要考进前十名。在一中里,我们见过几次那时我是大她一届的学姐了。有一次我们几个小时候的朋友在一起,她和另一个骂着玩,骂的话是我们小时候互相骂的话,我听着就想,这么多年,她怎么没变化呀,明明很难听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为什么还和小时候的感觉一样,那么简单不含任何杂质。我当时就是这样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那些话我是骂不出来的。

她努力学习,她答应了爷爷要考前十名的。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妈妈告诉她,她爸爸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了,而且带着那个女人走了。她给爸爸打电话,他不回来。后来他回来了,回来和她妈妈离婚,他告诉她们娘俩,他找到真爱了。于是她妈妈就和她爸爸离婚了。这个时候,四川男孩的朋友给一僧打来电话,说男孩在四川和别人好上了。她打电话给他,他不承认,但是她当然知道那是真的,所以她挂了电话再也没有联系过他。那一个月,她在睡觉和哭泣中度过,因为她觉得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同时都不爱她了。一个月之后,期末考试,班里倒数第九。

和四川男孩分手半年后,她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次爱情这次的男朋友,就是和四川男孩打群架的那个男孩,就叫他南吧。因为他像指南针一样,陪着她、引领她走出了最难过的那段时期。那个时候,南已经追了她两年,在当时四五个追他的男孩里面,是对她最好的一个。她当时的想法就是:一个人太难受了,随便找个人陪陪自己吧这一陪,就是两年,直到他入狱。

入狱是因为偷车,那时候他认识很多社会上的人,和他们一起开车锁,开了之后就开着车玩,玩没油了就扔路边,再开下一个,一直就这样开了六七辆车的锁,直到被警察抓住。可能是替别人背了黑锅吧,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担了下来,被判了十一年,立即执行。

这件事发生在一僧高考完两个星期的时候。那个陪她从深渊里走出来的人,又一次把她推进深渊。南突然从她的生活里彻底消失,她又开始了绝望的日子,每天每夜,以泪洗面。白天可以躲出去哭,晚上没有地方躲,她就去牛棚里哭。哭声把奶奶吵醒了,奶奶去牛棚里找到她,也跟着哭。奶奶说:我把你从小哄到大,我不想看你这样

终于熬到了大学开学,她可以在学校里肆无忌惮的失眠和哭泣了。她想念他,每个月都去监狱看他。那个时候,爷爷每个月给她一千二百块钱的生活费,她把一千块钱都花在他身上:去看他一次,来回车费260块钱,给他存进去500块钱,再给他买100块钱的东西,剩下的那140块,是会餐时的饭费。饭费交了,可是两个人都不吃,只是一个劲的询问对方的情况。从进去看见他开始,就一直哭,哭到回学校的车上,哭到晚上九点回到宿舍,哭到宿舍熄灯入睡之前。每次都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有时候钱不够花了,她就跟她妈要一些,她妈总是说她花钱太费,但是她不知道,一僧真的已经很节省了在学校的花销只有两个地方:抽烟和吃饭。抽了那么多年的烟是戒不掉了,饭钱也尽量节俭,只有真的熬不下去的时候,才会和妈妈张嘴要点钱。

在南离开的那些孤独绝望的夜里,一僧除了哭泣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给一诺打电话。一诺是南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学校里就是好哥们,出了学校也一直关系很好,所以关于南的一切,一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她想念南的时候,就给一诺打电话,听他说关于南的所有事情,她听着,心里就好受些,就觉得南好像还在。那些孤单无助的夜里,她无数次的给一诺打电话。一诺就像她的一根救命稻草,为了缓解对南的想念,她紧抓着不放。

那是一个善良如水的男孩,他会烦,却不忍拒绝。每次电话那端哭泣的她,都让他无端心疼,他尽力去安抚她,哪怕半夜被她的电话吵醒,也压制住自己的火气,静静的听她说完,再温柔的回应她。这样的日子,一晃两年。人都是会习惯的,渐渐的,一僧习惯了一诺的陪伴,她信任他,依赖他。虽然两人分隔两地,但是两年的时间,他就像一直陪在她身边一样,像当初的南一样,陪她再一次走出这个深渊,在一僧的主动下,他们背着对南的思念和愧疚在一起了。

其实一僧一直相信自己是能等南出来的,但是随着一个个睡不着的夜晚,随着一天天越来越绝望的心情,随着一诺一次次对她的帮助,随着他一点点给她的温暖她的心在不知不觉中对一诺产生了依赖。一诺并不想和南抢一僧,但是却忍不住对她好,渐渐的,两颗心越走越近。加上来自一僧家里所有人对南的反对,她最终向命运妥协,也向自己的心妥协,选择了和一诺在一起。

但是和一诺在一起并没有影响她坚持去监狱看南。只是那时再去看他,只是希望他好,她感激他对她的好,但除此之外是没有其他想法的。所以她省吃俭用,一直坚持去监狱看了他五年。哪怕是在照顾脑出血的奶奶的期间。

那时她刚刚大学毕业一个礼拜,在市里找工作,奶奶突然脑出血。她不顾一切的回到老家,在医院伺候奶奶。那一个月,她天天睡地板,一夜起来很多次给奶奶翻身。她想:无论如何我都要让奶奶好起来。她第一次买了香裱给奶奶烧香,她求所有的神让奶奶醒过来,只要奶奶能醒过来,要她怎样都可以。她不知道能不能管用,但她从小就看奶奶这样祈祷,她要试试,把所有能想到的方法都试一遍。也许是奶奶的意志坚定,也许是她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在奶奶昏迷了8天之后,终于醒过来了,虽然偏瘫,但至少活下来了!就这样,她没有再回市里找工作,而是选择回到农村老家伺候偏瘫的奶奶。

在老家的日子是及其艰难的。她除了照顾偏瘫的奶奶,除了要学会种地、打农药、割地以外,还要学会帮爷爷经营家里的几十头牛。虽然在农村里长大,可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她也是不曾吃过这么多苦的。没有经历过的人可能不会知道,经营庄稼是一件极其辛苦的工作。种地还好,到了秋收的时候,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忙活,她累的腰疼坐骨神经疼胳膊疼手疼,每天还要按时把爷爷奶奶的饭做好。家里没有牛羊的,忙活了一个秋天就可以好好的歇歇了,因为北方的冬天太寒冷,是不能再农耕的。可是家里如果有牛的,每天都要早早的起来,把牛赶到牛圈外面喂上草,然后就要打扫牛圈里的牛粪,几十头牛的粪便可能要一个人打扫三个小时左右;然后再花两个小时给牛放好晚上要喂的草,拌好要喂给牛的饲料,晚上再和爷爷一起把牛挨个栓起来喂饲料你能想象吗?一个体重86斤24岁的姑娘,承担了家里里里外外所有的活计。她不想让年迈的爷爷太累,于是就尽量多干,身上再疼也不吵不闹,默默的一个人,承担着一个家。

在家里的生活是孤独的,一个人上山去干活,除了孤独,她更会害怕。后来她养了两只狗,这两只狗成了她生活里最好的伙伴和战友。她不忙的时候,它们就陪她玩,她去山上找牛或者干活时,它们就给她作伴,这样她就不那么害怕了。

自从奶奶生病以后,爸爸也会经常从外面回来帮她和爷爷,但是不在家常住。爸爸的真爱一僧的继母,在与她爸爸在一起第四个年头的时候,和她爸爸离婚了,留下了一个儿子,也是一僧的二弟。一僧的大弟弟一直在外面上学,所以就不多说了。这个小弟弟,妈妈离开的时候三岁,被扔给了爷爷奶奶。奶奶生病以后,一僧回来照顾爷爷奶奶也照顾弟弟,虽是姐姐,她却像个妈妈一样,爱他、疼他,给他所能给的一切。三年来,她一边照顾家里爷爷奶奶,一边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所有活计,一边照顾弟弟上学生活,一样没落下过。

这三年,她慢慢的就不去看南了,是因为她想他已经习惯了那里,已经不会有人再欺负他,他在里面的日子也开始倒数着过了,希望离南越来越近。而一僧知道,自己已经给不了他任何希望了,她只能离他越来越远,才是真正的对他好。

这三年,她和一诺一直异地,一诺有时间就回来看她,她的委屈,她的辛苦,她的坏脾气,她统统扔给了一诺。这个离她很远的男孩,像水一样,给她包容,给她所有的爱。

我以为,虽然很苦很累,但是身边还有爱她的人,还有她爱的人,也算幸运了吧。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的让人无奈,本就伤痕累累的她,在25岁的时候再一次遭遇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变故她的爸爸因为意外,永远的离开了她!

在一僧的心里,一直是怨她爸爸的,她不愿意和爸爸说话,爸爸去哪也不愿意带着她。那天下午她正在睡觉,有人给她打电话说她爸让拖拉机碰到了,她就找邻居骑摩托车带她过去。她去了,看见爸爸躺在地上,身上全是血,她怎么叫他他也不说话。医院的人来了做了心电图,说她爸爸不行了。她不信,她让他们带爸爸去县城,她觉得他死不了,所有人都劝她说他死了。她躺下,躺在他身边,躺在地上抱着爸爸,心像被一只手紧紧攥着那么疼。后来他们把她拖回了家,她一直哭一直哭,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她一喘气,满嘴都是爸爸的血味儿,她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上她就跑到山上去看他爸,他们说在外面去世的人不能回家,因为爷爷奶奶还在。她爸爸在那里躺了一夜,她去了又抱着她爸躺着,一个人在那哭的呼天抢地的,然后下雪了,雪越下越大,那天是2015年10月9号,她以为这都是梦,可是她知道这梦却再也不会醒来。她后悔,她恨自己,她想和他说对不起,想拿自己的命换爸爸的命,可是都于是无补。她一家一家磕头,请他们去帮忙给她爸下葬,地上都是雪水,她的裤子跪的湿透了。再回家,天都黑了,一诺也回来了。他让她睡觉,可是她不敢闭眼睛,闭上眼睛就是她爸爸的样子,她心如刀割。可能是太累了,最后她还是睡着了,第二天一诺告诉她,这一夜她都在说不要、不要,一边哭一边说。白天村里人来帮忙,把她爸爸给下葬了,合上棺木的那一刻,一僧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永远。

她后来跟我回忆,她爸爸走的那天的午饭,她的菜没有做的特别熟,吃的时候她还在想,下次炒的时候一定要多炒一会。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竟然成了爸爸的最后一顿饭。平时都睡午觉的爸爸,那天没有睡觉就去干活了。离开家的时候,她在爸爸关大门的时候瞥了他一眼,这一瞥,就成了爸爸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面。

爸爸走后,她就真的再也没有依靠了,爷爷也没有依靠了。她成了家里的依靠。她干更多的活,抽更多的烟,失更久的眠。好在她还有一诺,一诺在远方陪着她,一诺的家里也尽量帮助她。看似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只有她自己知道不一样了:以前敢坐过山车的她,现在就算开车过一个小坡儿的飘忽感她都会害怕;她再也见不得死亡,家里的猪、牛、鸡、狗或者猫死了她都会哭很久,哭的很揪心。她告诉我,她最大的遗憾就是和爸爸父女一场,却没能做个爱他的好女儿。她说她最羡慕两种人,一种人是女儿的好爸爸,另一种,是爸爸的好女儿。

生而为人,不能止于抱歉。

你永远不会知道哪一天是生命的终点,你永远不会知道哪一次是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所以,愿你能珍惜现在的拥有,愿你的人生少一些遗憾。

乡村的记忆(一)


我的故乡地处河西走廊属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在河西走廊和祁连山脉东端。我所在的这个县,好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的藏族自治县,所以少数民族比较多,主要有藏、土、回汉等民族,当然汉族还是占多数。

我们那地方的气候特征主要是干燥多变,早晚温差比较大,季节冬夏分明,夏天常温二十四、五度和四季如春的春城昆明差不多,建议被酷暑晒怕的南方人可以来避避暑,冬天零下十几到二十几度的寒冷,你就可以体验到抱着火炉吃西瓜的酸爽感觉,冬天看雪景也不错,每年差不多过了中秋就会开始下雪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那个时候家乡给我的印象就是苍凉又有点贫瘠,不像现在我回去家乡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村村通公路,家家都有了私家车。记得以前刚出门在外工作有时聊天同事问起我们那里的特产是什么,有什么好吃的自己感觉没啥可以拿得出手的,可能就算是是牦牛肉干和土豆比较有名吧。现在因为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村上大力发展养殖种植业,所以土特产比较多了,有名的是:哈溪人参果,还有红提葡萄,再就是天祝白牦牛,全身毛色纯白,那可是我国稀有而珍贵的地方牦牛类群啊,可惜我也还都没见过,看下次啥时候回去也要好好瞧瞧去,免得给人家说起自己都没见过还拿出来吹,丢人。

其实小时候给我带来更多欢乐和深刻记忆的,却是每年年初阴历二月初二的赛马会。二月二,龙抬头,二月二赛马会是在我们那一带周边村镇,比较有名的带点自发又有政府帮扶的物资交流会,有点类似南方的赶集活动,其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主要有赛马,唱秦腔,社火舞龙舞狮社火中还有灯官老爷,还有衙役在身边护卫,各具回避、肃静等字样的牌文,由村里比较懂得来事的人缘好的人来充当,还要很能会喝酒的,因为到各村演社火都会给灯官老爷敬酒的。

而社火表演是赛马大会中的重头戏,我们那里的社火和青海社火是一脉相承的下来的,社火身子(表演者)的扮相、服饰、道具,崇尚原始古朴,强劲粗犷。服饰颜色喜欢大红大绿地搭配,表演者喜欢大唱大扭地产生夸张的效果。锅灰抹面,朱砂涂唇,厚施粉黛,大涂胭脂,翻穿皮袄,倒戴纱帽,这些都体现出发自远古的文化意趣和古拙而豁达的精神风貌。

社火中的演员在表演社火的时候,出社火的当天早上要在庙里请身子,其实所谓的身子就是神祗的音同,请完身子后,他们就是火神的代表,已经不是你我眼中的普通人了,舞龙的在早上要去庄浪河里饮龙,说是请龙神,社火中的这些仪式都是很庄重的社火。表演参与人员都是我们村里各生产队的人,每家每户出一个人丁,当然还要进行主要角色的选拔,喜欢表演的自然就是要角,剩下的就是群众演员了。然后还要制作灯笼等表演需要的道具,每年表演人员轮流更换参与,但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参加表演的人必须都是男的,不能有女孩,如果家里没有男的只好出点钱,请别人家代替,说起来好像有点封建迷信的道道,谁知道呢,反正从我记事起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

关于社火表演还有个流传已久的传说,听村上比较老老的老人叙述好像是这样,我也是小时候好奇听母亲说的:不知以前哪个朝代,皇帝昏庸无能奸臣当权,天下百姓民不聊生,皇后贤惠欲与忠于朝廷忠义之士一起铲除奸臣,却未料计划不周事情泄露,被逼无奈幸得身边有个忠义侍舍命搭救,逃出皇宫,奸臣带官兵一路追赶至我们这一带,路上遇到社火表演队伍,皇后无奈之下,灵机一动混入表演队伍。因此才侥幸躲过了官兵的追杀,后来太子即位奸臣被查满门抄斩,然后皇后回朝,天下太平。

以后我们这里的社火表演传统,就这样代代传下来了,以前朝代的轮替好多这样类似的桥段和情节,和现在流行的宫廷剧都差不多结局啊。

社火表演节目从年初正月十五开始排演要到二月初六才结束,活动期间要到各生产队邻近各村巡回表演。表演队伍浩浩荡荡一路巡演,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记得那几天的演出,村里的动物们猫啊狗啊都特别安静,感觉是世界末日来临躲在窝里不敢出来。

表演节目丰富多彩主要有:灯官老爷,舞狮舞龙,踩高跷,武松打虎,打人熊,西游记师徒四人随行等等。这里最主要的角色就是捣捣婆,他是这个社火表演的灵魂人物,为什麽这么说呢?因为当年传说中的皇后扮演的就是捣捣婆啊,这捣捣婆的表演者一般要口才好,表情够夸张能说会道能跳会唱,途中如果遇到一些阔绰之人,(即现在所谓的土豪)捣捣婆就手持捣捣棍(现在想起来有点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打狗棒)上前去捣捣人家,围着他又唱又跳,说一些什么恭喜发财,什么好运来祝福的话,让他掏一点钱出来当捐献公益吧,那个时候感觉都很羡慕眼热扮演者,看着他收钱装在袋子里,虽然都是些散碎毛票,但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十元钱就是巨额了,有时忽然就想那个钱会不会他自己就拿去用了,现在回忆起这些感觉美好中又带点心酸啊!

阳一的选择


美景湾小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阳一就很喜欢。小区里有个荷花池,那会正值秋末,池里的荷花早已凋谢,只剩零星的荷叶。阳一跟着房屋中介把小区的空房都转了一圈,最后定下了靠近小区入口单元的101,这间房只有一个窗户,窗外就是荷花池,晨光中,荷叶的清香沁人心脾。“严海,这个星期六有空吗?我想搬家。”阳一在电话里低声问道。严海有点奇怪,“原来的房子住得挺好,怎么突然要搬呢?”她莞尔一笑,“想换个环境。”她没有说起最近房间天花板漏水的事。那栋楼本就年久失修,房东听了她的投诉也只是敷衍和拖延。原本对搬家她是犹豫的,直到几天前,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的她深陷泥潭,岸上依稀有个背影,可任凭她怎样挣扎,呼喊,那个背影终究没有回头。梦醒后,她感到身心俱疲,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地方。

搬完家,阳一说要犒劳一下严海,请他在附近的苏州面馆里吃了碗阳春面。面是严海自己点的,他说搬家有点累,想吃得清淡点,而且,这个面一看名字就特别清新,也姓阳。阳一被他逗乐了,但也只是微微笑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在他面前有些不自在。无论悲喜,都不愿轻易挂在脸上。而严海对于阳一的喜怒哀乐,虽能敏锐地察觉到,却也不明说。

阳一不是江城本地人,但由于在江城度过了大学四年时光,让她对这座城市很是眷恋,有时候,眷恋一座城,也许是因为眷恋一个人。她大学就读的是中文系。大一那年,她申请加入了学院的记者团,认识了同为大一新生的严海,他们经常被分配到同一组做采编。他长得清秀白净,言谈举止很是斯文,走路时喜欢微微低着头,单手插在裤子一侧的口袋里,看上去酷酷的样子。能够入选记者团的学生,文笔自然都不错,可他的文章似乎写得比阳一更好,尽管她心里有点不愿承认,但社团编辑的赞赏和院领导多次的表扬都是众所周知的。

阳一在大二的时候选择退出了记者团,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开始迷上了文学创作。记得高三的语文老师曾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她的小说,还略带幽默地赞道,阳一是半个才女啊。中学那段灰暗时光里,老师的鼓励和期许,给了阳一信心和勇气,原本她以为,自己会按照当年的志愿做一名老师。然而,自从大学开设了文学写作课,阳一仿佛觉得身体里有种能量被点燃了。她开始像着了魔一般,一有空就扎进图书馆,阅读,写作,继而投稿。从最初的屡败屡战,到后来赚取稿费,成为自由撰稿人,阳一吃了很多苦头,但她不以为苦,反而乐此不疲。严海对阳一的关注就是从《逸之心》杂志的连载小说开始的。

“你有在《逸之心》杂志投稿吗?”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里,看到正坐在对面的阳一,严海忍不住问道。阳一抬起清澈的眼眸,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专注地看起书来。果然没错,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就是阳一写的,初次看到作者的名字是阳一,严海并不放在心上。没想到,小说写得很对自己的胃口,悬念迭起,环环相扣,每每读到结尾的“未完待续”,严海的心都仿佛被小猫的爪子挠过一般痒痒的难受,为了追连载,他已经买了好几期《逸之心》。记得当初阳一在记者团的时候,严海其实对这个合作多次的女生并没有什么好感,她虽然长得还算清秀,但成日里素面朝天,不苟言笑。新闻稿的写作水平虽然不错,但比起他来还是差远了。然而,出乎他的意料,才不过半年多时间,阳一已经有了自己的作品。

从那以后,严海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的自习室,希望能遇见阳一,每次看到她的身影,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欢喜。等到了吃饭的时间,两人便一起离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阳一并不排斥这样的亲近,当时,她一心想的就是创作。严海看她时,眼里分明闪着光,但她只把那看成是对她的欣赏,毕竟,他俩都是中文系的学生,互相学习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那时的他由于颜值和才华已被公认为“校草”,追他的女生里比阳一优秀的大有人在,所以,她从来没有非分之想。直到小说的连载结束,阳一才确定,原来他喜欢她。

后来的许多年里,她依然记得,表白的时候,他白皙的脸上泛起了红晕,腼腆的样子甚是可爱。那天傍晚,校园的草坪里,两人第一次牵起对方的手。时光静静地流淌,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们现在大概早已修成正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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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毕业前夕,由于白天忙于论文,晚上还要赶稿,为了不打扰室友,阳一临时在校外租了一间公寓。那段时间,她和严海经常一连几天都碰不着面,但她知道,他正在江城的新闻电视台做实习记者。有天深夜大约两点左右,枕边手机忽然振动起来,阳一睡眼朦胧地拿起一看,是一条未知号码发来的录音彩信。点开播放,那头传来的声音顿时让她睡意全无。“你喜欢我吗?”“喜欢!”“那你什么时候和女朋友分手?”“给我点时间。”听完录音,阳一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紧接着,她用颤抖的手给严海打电话,却是关机。那晚,阳一不知道哭了多久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第二天,她给严海打了很多次电话,但每次都是关机,直到晚上,她终于等来了严海的来电。“阳一,你找我啊?不好意思,昨天我手机被同事弄坏了,这会刚修好就看到你的来电提醒。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他急切地说道。阳一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忍着眼泪缓缓地说:“不要编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分手。”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阳一从没想过,这样烂俗的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些美好的时光,难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吗?接连的那几天,只要看到是严海的电话她就立即挂断,不想听他狡辩。本以为他心有愧疚,看她不肯原谅会知难而退,可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她的住处。那天早晨,她正准备出门,却见他靠在门外的墙边坐着,一听到开门声就忽地站起来。她愣了一下就要关门,却被他用力推开。只见他面色略显苍白,眼睛有些红肿,似乎一夜没有合眼。“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就算分手也要说清楚!”他压抑着怒火,心有不甘地喊道。她从没有听他这样大声地说过话,更别提发火。可那份录音里确实是他,毕竟相处了好几年,他的声音对她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于是,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的录音重播了一次,他一听脸色就全变了。

后来,他终于跟她说了实话。原来,录音里的那个女生是他在电视台的实习组长,比他大两岁,很喜欢他,虽然知道他有女友,但依然穷追不舍,那段录音是因为台里需要录一段小剧场的对白,她推荐了严海,于是他和她彩排练习了几次。虽然他觉得对白的内容有点暧昧,但为了顺利地通过实习,只好按她要求的做。但没想到,她居然把录音剪辑了片段还偷偷发给了阳一。听完他的解释,阳一本以为自己会彻底地谅解他,因为他并没有实质的背叛。然而,想到他为了通过实习,和喜欢自己的女上司暧昧不清,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3

毕业以后,阳一选择留在了江城,供稿于多家杂志媒体的她,收入颇丰,日子过得平静而自在。而严海通过实习之后就离开了江城,去了省城的卫视台。他是江城本地人,每隔几周回趟家,如果阳一有空就约她一起吃饭聚聚。虽然江城和省城相隔很近,坐火车不过一个小时,但他俩终究是分开两地,尽管谁都没有提出分手,但也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密无间。

《逸之心》最新一期的连载小说大获好评,期刊销量火爆,阳一功不可没。杂志的副主编兴奋地在电话里说,“阳一,我们这一期的杂志销量特别好,这周末我想代表杂志社请你吃个饭好吗?”阳一听了,高兴地应承:“好啊,向主编,这周末我有时间,地点请您定吧,谢谢!”

周六的晚上,阳一简单地修饰了一下自己,穿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就出门赴约了。向征,《逸之心》的副主编,四十岁上下,但因为喜欢运动健身,状态保持得很年轻。阳一之前去杂志社和他见过几次面。说起来他们认识也有三年多了,但一起吃饭还是第一次。听说订的是一家粤菜餐厅,距离美景湾不过二十分钟车程。

的士停在餐厅门口时,她给向征打了个电话,按照他的提示,来到了餐厅二楼的包间。见到阳一,向征热情地招呼她坐下。他今天穿得很正式,黑色的衬衫和灰色的西裤,衬托出他儒雅干练的气质。只听向征热情地说道:“我已经提前点好了几个菜,你看看还有没有喜欢的。”说着,便把点餐牌递给了她。阳一接过一看,居然无一例外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心里不由得暗自欢喜。这顿晚餐吃得很是愉快,阳一没想到,私底下的向征很幽默,和她还有许多共同爱好,原来,他也喜欢下厨,摄影和爬山,对悬疑小说也很痴迷。

吃完了饭,向征开车送阳一回家。在路上,阳一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经意地问道,“对了,今天怎么想到吃粤菜呢?你在广东待过啊?”向征笑了笑说,“因为你喜欢啊,看了那么多你写的小说,如果还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那我也太逊了。”阳一听后,感觉车里的气氛似乎变得有点尴尬,只好回了句“原来是这样啊”,接着便拿出手机浏览网页,佯装很忙的样子。向征看她有点忙,便不再打扰。到家后,阳一的心有点乱,她原本以为这顿饭只是礼节上的庆功,但回顾起来却发现多了点什么。她从未想过和向征有任何工作以外的发展,毕竟,他也算是自己的上级。何况,在她心里依然放不下严海,那个曾经与她相知相惜的恋人。

4

阳一昨晚又梦到了那个背影,让她窒息绝望的场景再次出现,从梦中惊醒后,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再次醒来时已近中午。望着镜中淡淡的黑眼圈,她决定今天要给自己放个假。由于不想被人打扰,她关了手机。巧的是,严海今天刚好回江城,他向台里申请了三天年假。这次回来,他想约阳一谈谈,看她能否和他一起去省城工作,这样也许能让彼此的关系更亲近一些。

阳一怎么了?严海开始有点担心起来。中午刚坐上火车,他就给她发了短信。可大半天过去了都没有收到回复,给她打电话又总是关机。除了那次毕业前的风波,其余时候的她都不会这样。严海没有想到的是,阳一此刻身陷美景湾对面的枫叶林小区,她被绑在了一张椅子上,正昏昏沉沉地睡着,那里,是一个叫莫菲的女生临时租的公寓。

莫菲,江城九中的化学老师,从小就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因为喜欢研究药品,她原本的志愿是做一名药剂师,但父母觉得当老师更适合她,所以坚持让她填报了师范院校。半年前,她还是一个温柔甜美,人畜无害的女生,与阳一素不相识,而如今,她却视阳一为死敌,这一切都源于那次相亲。

莫菲原本不愿相亲,崇尚自由恋爱的她,觉得相亲很无聊,就像一场交易。但听家人说,男方条件非常优秀,而且是朋友家的孩子,知根知底。拗不过父母的劝说,她硬着头皮去赴约了。相亲的地点是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对方说他穿灰色衬衫,桌上放着逸之心杂志,因为他是那家杂志社的副主编。莫菲走进咖啡馆,一眼便注意到了那本杂志,只见向征正严肃专注地捧着杂志翻阅,眉宇间透着俊朗和英气,莫菲觉得有点挪不开脚步,心跳明显加快了不少,她正想着开场白说什么好,对方已经注意到了她,因为之前她告诉对方自己会穿蓝色长裙。于是,她稳了稳情绪,挤出一丝笑容腼腆地说:“你好,请问是向征吗?”向征立即站起身来,微笑着说:“对,你是莫菲吧,请坐!”

接着,两人各自点了喜欢的咖啡,然后开始谈着各式各样的话题,莫菲觉得思维有点短路,她尽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忐忑,对于向征提出的话题要么浅谈辄止,要么答非所问。半个小时过去,似乎该谈的已经谈完,向征觉得,莫菲虽然长得不错,但谈吐却很无趣,生活方式也和自己有很大的差异。看来回家后要劝劝爸妈,以后别给他随便约相亲对象了。况且,他心中理想的她,已经有一个渐渐清晰的模样。

于是,他让服务生结完账后,便诚恳地对莫菲说:“莫菲,今天很高兴认识你,你的条件很优秀,但我相信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额,抱歉,因为我还有点事要忙,所以,就先回去了。”说完他便起身离开,留下莫菲独自愣在座位上。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有魅力,那么受欢迎,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充斥着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心意的人,她不甘就此放弃。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找机会再约他,也许相处久了,他会慢慢喜欢自己呢?

5

阳一睁开眼的时候,觉得手被勒得有点麻木。这是哪儿呢?

房间很昏暗,窗帘把通向外面的视野都挡住了,但隐约看得出这不是自己的家。她开始努力回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记得傍晚快回到小区的时候,好像有个女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突然用块手帕捂住了她的脸。对,一定是那个女人用药把自己迷晕了。可她是谁?为什么这么做?阳一惶恐不安地想着。

这时,门锁转动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阳一屏气凝神地盯着门,伴随着开锁的声音,她听到自己的心跳也随之加快。门开了,走进来的果然是个女人,她打开了房间里的灯,阳一看清了她的脸,说实话,是张很漂亮的脸蛋,可眼神却透着一股莫名的邪火,彷佛随时都想把对方烧成灰烬。霎时间,她觉得脊背发凉,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顿时涌上心头,难道这就是之前梦里的暗示吗?但她很快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看上去镇定如常,因为她知道,害怕没有用,反而可能会让敌人更加地得意和张狂。

“醒了?”莫菲瞟了一眼阳一,径直走到她面前。只见她拿出手机,打开视频通话,然后对准阳一,冷冷地命令道:“看镜头!”阳一定睛一看,视频的那边居然是向征。

“哼!看到了吧?向征,你喜欢的人就在我这儿,趁她还活着,跟她多说几句吧。”莫菲讥讽地说,声音听起来有点发颤,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兴奋。

向征惊诧地看着屏幕,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急切地说:“你是…莫菲?你这是在干嘛?我警告你,别乱来!”望着向征慌乱的模样,阳一面色沉静地说:“向征,她这么介意你喜不喜欢我,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很喜欢你吧。”语气带着一点得意和俏皮。

“他怎么会明白,说起来都是因为你。”莫菲说道,语气里满是愤恨,“我长那么大,从来只有我甩别人的份,可他居然那么轻易就把我否定了。就算他选的不是我,也轮不到你啊。”

阳一低头叹了口气,开始埋怨起向征来:“向征,你现在知道了吧,女人是不能随便得罪的,你以为谁都像我那样,可以让你口不择言随意批评,我是脸皮厚无所谓,可不代表人家也受得了。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他喜欢我?”这话是问莫菲。

莫菲沮丧而张狂地说道:“我每次约他,他都拒绝我,可我实在是想他,就开始在暗地里监视他。整整三个月,我看到了我想看的,也看到了很多不想看的。因为,我终于知道他心里的她是谁。你知道吗,每次你们在办公室谈完话,等你下楼之后,他都会站在窗前望着你的背影发呆,那种恋恋不舍简直让我发疯!”

“呵呵,能在我家附近把我迷晕,那你也一定跟踪过我咯?好厉害,我都没发觉呢,你不会连我在家做什么都知道吧?”说完,阳一的眼里满是疑惑和佩服。莫菲“哼”了一声,说:“当然知道,每晚我都会监视你的一举一动,不看都睡不着觉。”

阳一苦笑了一声,“呵,我有什么好看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字,你还真有毅力啊,每天陪着我熬夜。向征,如果我不在了,麻烦跟我的小助理说,美景湾101房间的东西都交给他了。”向征答应了一声“好”,立即不动声色地用手机发送了报警信息。

当警方闯进门时,莫菲还不明就里,被带上手铐的瞬间,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对阳一说了句,“我小看你了。”原来,阳一刚才的话是在提示自己的位置,101房处于低楼层,所以,能看到房内状况的单元和楼层并不多,警方通过搜索排查,很快便确定了她们的位置。

回家的路上,向征心有余悸地问阳一:“如果我不能及时明白你的暗示,你会怎么做?”阳一沉默了会,淡定地说道:“认命。不过,我相信你,我们合作了那么多年,这点默契应该还是有的。”向征忽然觉得心头一暖,他侧过身,一把将阳一抱在怀里,用低沉而有力的嗓音说道:“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向来有点后知后觉,如果不是莫菲,我可能还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阳一,以后让我来保护你。”阳一愣住了,这个拥抱来得有点突然,但不知为何,却让她感到久违的安心,让她不想离开。她轻声回道:“谢谢你。”

严海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是那天深夜,阳一打开手机,看到好几个他的来电提醒,于是给他回了电话,简单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但没有提到向征的表白。严海听了心里很懊悔,怪自己把她一个人留在江城,想保护她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鼓起了勇气,试探着问:“阳一,要不你到省城来吧?”阳一心里微微震动了一下,她明白他的意思,但整理了一下思绪后,她笃定地说:“别担心,那个女人已经被抓起来了,以后不会有事的。说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江城,以后应该就定居在这里了,希望你在省城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通话结束后,阳一觉得心底有处伤口正在慢慢地被抚平,她开始明白,无论如何,她和严海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许久,直到他问出口时,她才确定了自己的答案。那晚,阳一睡得很安稳,一夜无梦。

一个疲惫的男人疲惫的一天


七点半赶到单位,楼道里空无一人,显然是来早了十分钟。现在大家都把时间掐得很准,啥时候从家出发,啥时候到单位,算的清清楚楚、准准确确。以往也没这么积极过,今天按计划从家里出来是要到建行斜对面那个卖早点的小屋吃点饭再往单位,但路上只顾想些不着边的事儿把吃饭这茬给忘了,等把自行车骑到办公楼下的存车处才醒过神,拐回去已来不及,索性先去办公室坐着吧,反正也没觉得饿。

打开办公室的门,从地上捡起收发员不知什么时候从门缝塞进来的报纸扔桌子上,正要提起水杯去走廊北头的开水炉接开水,门被推开一道缝,一个花白的脑袋伸了进来,定眼看了下,是昨晚值班的老孙正一脸狐疑地往屋里瞅。我说你吓我一跳!老孙嘿嘿笑了笑说,我说呢,刚才在屋里听到外边有动静……今天咋来这么早?迟疑了一下想说在家也没事就早来了一会,觉得不妥没说出口;想说,哈哈看错表了!还是觉得不妥,干脆啥也不说,用手捂住脖子,装出被唾沫噎住说不出话的样子干咳起来。

等老孙带上门走后,提起水杯去走廊北头的开水炉接开水。这已经是老习惯了,从来这个单位工作就慢慢养成每天上班后提一杯开水的习惯,屈指算算,已经十五年。不同的是,十五年前从办公室出来提开水的是位激情飞扬的青春少年,现在从办公室出来提开水的是个木讷、呆板、冷峻,早已有些心灰意冷的快四十岁的小老头。

开水炉装在老式筒子楼最北头的一间小屋里,距离办公室约十米。曾经算过一个账,如果每天按上午下午各提一杯水算,一天来回两趟就是四十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万四千六百米,十五年就是二十一万九千米。应该说这是个让人有些吃惊的结果,真不知这些年仅为提开水这件事磨破了多少双皮鞋!

把接满开水的水杯放桌子上,拧开盖丢进去一小包铁观音,顺势坐进桌子旁边的沙发里,闭上眼想让自己安静一会儿。这几天太累了,遇到了几件事,没有一件是让人踏实的。现在表哥一见到我就追问他的病能不能治好,花多少钱能治好?不知该如何回答他。说轻了说重了都担心会引发无法预料的后果。说轻了,他也许会认为,既然是小病怎么在医院一个月了没有一点好转,反而一天比一天重了?说重了,他可能会抱怨,既然是大病为什么把我从各方面条件都好的医学院转到这里来,难道你们是为了省几个臭钱看着我死吗?表哥病后,母亲把她的焦虑溢于言表,每天都要买些面包、肉盒、烧饼夹菜之类的小吃送到病房,她娘家最亲的人现在就剩下她这个侄子了。

而此时脑海里不断浮现的是从网上看到的本·拉登被击毙的那张照片,还想着这个人死了,是一定会让不少人感到失落的,包括一些美国人。这让人费解,这种时候怎么会想到一个与咱不相干的人的死活?回过神时,走廊里已经脚步声、寒喧声不绝于耳,图书室那位女管理员夸张的高跟鞋从走廊的北头一直到走廊的南头,咔嚓咔嚓特别刺激人的神经。

抬头看了下挂在墙上的钟表,快八点半,遂起身从包里拿出身份证复印件等步行去邮局。

昨天晨阳打电话说境外那家博彩公司扣着包括五万块钱本金在内几万块钱不让提款,理由是对赌违反了他们的游戏规则。通过电话交涉,对方答应核对会员身份后视情况决定是不是把本金给了。在网上赌球一年多,最担心的就是发生这样的事,现在终于还是发生了!

一年前刚跟晨阳学会赌球时,每次三百五百往盘口上投注,没大输也没大赢过。后来从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如果你想用一块钱赢一万块钱,会非常的难;如果你要用一万块钱赢一块钱,就简单多了。反复琢磨这句话觉得很有道理,便把家里所有的积蓄一股脑存入博彩公司的账户上,要命的是,那天晚上趁着酒劲又把存在博彩公司账户上的钱一股脑投注到了欧冠的一场比赛,结果输了个底朝天!等比赛结束,看着账户余额栏仅剩的五毛八分钱,心像被掏空了一样。来不及等到天明即给晨阳打电话,我说输了兄弟,十万块钱一眨眼没有!听完我的叙述,晨阳在电话那头说,早跟你说过不懂球不要玩那么大,你偏不听……他可能以为我是跟他借钱,接着说,我现在手头也很紧,你要用最多能给你凑二三万!我说不是借钱,现在心慌得啥事都做不成了,我想把我的账号密码和家里剩的一点钱给你,你替我玩一段时间吧!晨阳犹豫了一下说,我这儿就一根网线,一个IP两个账号会不会被博彩公司监测出来?我说应该没事,那么大一个公司,像咱这种小玩家根本就引不起人家的注意,况且,他们也不知道IP是不是网吧的!

晨阳是我同学,我跟他的差距在于,他首先是个球迷,然后才赌球;我是为了赌球才偶尔看看比赛了解一些联赛和球队的情况,所以对比赛输赢的判断总是没有他准确。跟他一块玩的时候心里还踏实,没担心过会输多少钱。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前他为了一个会弹古筝的女子竟辞掉工作卖掉房子去了山东,空间距离一下子跟我拉大到一千多里。我说晨阳你这是要女人不要兄弟了!

把博彩公司的账号和借来的几万块钱转过去后,每个月晨阳都会把赢来的三百五百或一千二千块钱打到我的银行账户上。这使我那颗疲惫不堪的心得到一些慰藉。可是现在,最让人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远在菲律宾的那家博彩公司如果真的连五万块钱的本金也扣着不给,跟谁说理去!

把身份证复印件等装进信封,用胶水粘好,连同五块六毛钱的邮资一块交给邮局的营业员,等她看了看说好了放这儿就行了,掏出手机给晨阳打电话。我说东西已从邮局寄出,估计三五天能到,你注意查收下。晨阳说,谁让你邮寄了?你对着身份证拍张照片发电子邮件到我邮箱多好,邮递太慢了!我说,身份证没在身上,晚上回去再发吧……挂了电话,站在邮局营业厅门口的台阶上,有种不知身在何处,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的感觉。发电子邮件那么简单、方便、快捷的事儿,怎么就没想到呢?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心里还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想着要不是这些来来往往的人,一个人即使光着屁股走来走去,心里也一定不会有压力。什么名声、财富……统统无关紧要,化为乌有;什么伦理道德、礼仪规范统统可以抛到脑后。开心了学几声鸟叫,不开心了就把愁情写在脸上,自由自在地生活,不用担心会有人笑话,也再不用为照顾别人的感受装模作样。所谓社会人,不过是为别人虚伪地活着,为别人活受罪的代名词罢了。不过,反过来想想,要是地球上真只有一个人,似乎也不妥。那样的话,渴了自己找喝的,饿了自己找吃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跟光棍有什么区别?最好是还剩一男一女两个人!可如果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又难免会生出一群小人来……想着这些不着边的事儿,紧揪的心稍稍得到放松。

接下来得去一趟病房。已经三天没去看表哥,今天要是再不去,怕是不仅表哥不能理解,表侄不能理解,老母亲也不能理解了!这样想着,两条腿开始不由自主地朝医院方向移动。

九点半左右赶到病房。见到我,表哥又开始抱怨,抱怨他儿子太懒,伺候不好他;抱怨医生水平有限,把他的病越治越严重……安慰了几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之类的话,到医生办公室见管床医生赵主任。赵主任说现在除了用点消炎、镇痛的药,已经没有别的啥好办法,就他现在的体质,化疗、放疗都很危险!赵主任接着说,等肿块压迫到气管,他会呼吸更困难,更加感到不舒服,情绪可能会更难控制!听了赵主任的话,稍稍松开的心又紧揪起来。表侄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地问是不是把真实病情告诉他爸爸?还说,如果把真实病情告诉他爸爸,他爸爸可能就会立刻安静下来,不再骂人。这是个残忍得让人不敢想的问题,我说,现在告诉他可能还有些早,再等等吧!然后匆忙离去。现在心里非常清楚,表哥能撑到现在,是因为他心里还有希望,如果把真实病情告诉他,以他的急脾气,绝望可能会立刻要他的命!可是,如果不告诉他实情,等他病重的连嘱咐他妻、子的话都说不出来时,同样会给人留下遗憾!

记得最后一次看到神采飞扬的表哥,是前年春节带母亲回老家,那时表哥还是一个健康的人,言语中带着自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此后一年没见,今年的四月六日晚接表侄电话,七日赶到医学院再次看到他时,他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

走出病房长吁了一口气。这时手机响了,是一个同事打来的,按下OK键问有事吗?同事说,姬主任现在很忙,他让我给你打电话说一声他儿子明天结婚明天中午婚宴你一定要到场……后边又说了什么没听太清。挂断手机时发现手机屏幕上显示一条未读短信,是小郑发来的,一条很长的“短信”。看了下,大概意思是指责我是个不靠谱的人,她说:如果我们不会有什么结果,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了!我清楚她说的不靠谱指的什么。一次信口开河跟她说我早厌倦了没有爱情的婚姻,离婚是早晚的事儿,她当了真,对我的期望和要求也高了。

其实我一直不知该如何形容我跟小郑的关系。说是恋人吧,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似乎也不太合适;说是情人吧,实在对情人这个词没什么好感。

三十五岁以后,我觉得自己老了,原因是我跟老婆的性关系就像一个笑话里说的那样,像收电费的,一个月才一次,又像送牛奶的,放门口就完事。认识小郑后我发现自己并没老。有时跟她通电话,听着话筒里她莺声燕语般的叹息,裤档里那玩艺儿就会直直的竖起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觉得我跟小郑之间才是真的爱情。

还清楚地记得两年前在网上跟小郑第一次聊天的情景。那天,她通QQ问我我的QQ农场怎么升级的那么快,有没有什么秘诀?我说也没什么秘诀,QQ农场升级是靠积累经验分实现的,获得经验分的途径包括播种、收获、除草、浇水、买背景等,要想农场升级快,就得多播种多收获多除草多浇水多买背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她说,怪不得你升级的那么快,原来是个专家型的玩家啊!我说让你见笑了,我只是没事找个事干打发时间。她说,想像不出一个玩游戏都这么投入的人,生活中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说还能是什么样的人,高级动物不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么?以后,聊的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她跟我说她曾在一家小企业做会计师,六年前辞职做专职太太。在家五年,孩子大了她也在家待烦了,不想回原单位,就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找到了新工作。我们聊天的内容很随机,想起什么就说什么,可以说是无话不谈。不过她不愿跟我谈他老公,只说她老公官越当越大,离她也越来越远。在网上聊了几个月后,我们在淮河路边上一家小湘菜馆的包间里第一次见了面。那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正好成了我不回家的理由。我跟老婆打电话说,路上太滑,一踩刹车,车轱轮就横着在路上跑……没法回去了,只能在旅馆将就一夜了!实际上那天晚上从饭馆出来,我真的跟小郑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出轨,来得突然、刺激,让人终生难忘。可是,现在怎么办?

再次坐进办公室的沙发里,已经十一点多。同事小朱凑过来闲扯。他说,除了上班,业余时间你有没有做个啥小生意?我说,除了上班别的啥也不会做,啥也没做。他说,那怎么行啊,现在这世道光靠工资最多自己混个肚圆,更甭说养活家人再养个车了。我说,你以为你下了班卖个烧鸡你就有出息了?赶紧爬一边歇歇去吧,现在没闲心跟你扯蛋!

赶走小朱,继续闭眼蜷在沙发里,努力想让情绪从现实中逃出来,努力想本·拉登被击毙的那种照片,而脑海里一片空白……

姐姐的诱惑(一)


从花都开往静海市的快速列车上,苏辰百般无聊的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不断飞过的画面,心中一阵感叹,如今是四月中旬,不管是上学的,还是上班的,都很少外出,除了一些外出旅游的人,几乎没什么人坐车,这也造成了偌大的车厢空空荡荡的,几乎是每一个人两排座位,很多旅客干脆很没有形象的将腿放在了对面的座椅上,悠然自得的闭眼养神。

看着那些没有形象的旅客,苏辰暗暗的鄙视了一番,真是一群没素质的家伙,看看自己多有素质,哪怕是硬座,可是坐了十多个小时了,都没有将腿放在座椅上,自己才是新世纪的新好青年呢。

只是摸了摸自己酸疼的双腿,苏辰心里又是一阵纠结,回头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之后,苏辰做出了一个决定,新好青年,还是等到了静海市再做吧?

做出了决定,苏辰就要将自己的腿抬上去,忽然一道人影从另一个车厢走了出来,苏辰正要抬起的双腿立马放了下去,抬头一看,发现走过来的竟然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长相相当美丽的女人。

女人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纱衣,胸口以上的位置完全是薄纱,隐隐能够看到两半迷人的半球和一条美丽的玉沟,她的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单件外套,下身则是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勾勒出了完美的身段,穿着虽然简单,却透露出一股时尚。

再加上她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大半边脸,刚刚走进车厢,一股无形的气场就这么散发出来,瞬间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虽说她戴着墨镜,可是苏辰只是看了一眼,就确定,这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相当漂亮的美女,谁让她有着一张无数女人羡慕妒忌的瓜子脸呢?

再加上那性感的红唇,和笑挺的鼻梁,只是要眼睛不是一个斗鸡眼之类,都绝对是个美女。

女子扫了一眼四周,发现很多空位都被那些男人的腿给占着,眉头微微的皱了皱,似乎很是不满,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到苏辰对面的位置空着,也不跟苏辰打招呼,就这么直接坐了下来,坐在了苏辰的对面,然后也不管苏辰,或者完全无视了苏辰的存在,就这么转头看向了车窗外。

神情冷漠,一股无形的气场竟然压得周围的男人不敢多说什么。

反倒是苏辰,完全无视这股庞大的气场,自从女子出现之后,他就一直盯着女子,看着她那精致的脸蛋。

女子一直盯着窗外,他一直盯着女子,如此过去了足足三分钟,女子这才转过了头,看着苏辰还盯着自己,丝毫没有移开目光的意思,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

看够了没有?女子那性感的薄唇微启,传来了一道冰冷的声音。

没有苏辰老实的答道,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一路无聊的快要发疯,好不容易出现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女人,怎么看得够?

女子的眉头又一次皱了起来,似乎想要发怒,可是最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却压下了这股怒火,再一次撇过了脑袋,看向了窗外,再也没有理会苏辰的意思。

如此又过去了五分钟,女子一直盯着窗外,苏辰一直盯着女子,除了火车的声音,整个车厢都是一片寂静。

最后,还是苏辰实在忍不住了,他一直盯着女子看,不就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来和自己说说话嘛,哪怕和他对骂几句也好啊,谁能够想到对方定力竟然这般强大,被自己如炬的目光盯着这么久,竟然完全不为所动。

有心事?苏辰嘴里轻声问了一句,右手却轻轻的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那银白色的戒指,隐隐有一道微弱的光芒闪过。

赵雅琴根本就没有搭理苏辰的意思,只是盯着窗外,想到了最近发生的事情,心里就是一阵窝火。

老爹去世前,他的那些老兄弟一个个信誓旦旦的说会帮助自己管理帮会,可是老爹刚走几天,他们就一个个忙着争权夺利,最疼爱自己的阴叔倒是能够压住群雄,让他们臣服于自己,可是他的条件却是要自己嫁给他的儿子?

一想到那个自己从小就不喜欢的混蛋,赵雅琴心中的怒火就是一阵汹涌,自己嫁给他,那么岂不是整个天狼会都要落入他们姓阴的家里吗?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赵雅琴心里哪叫一个怒啊,想到了阴叔只给自己三天考虑的时间,心情已经差到了几点,哪里有心思去理会一个小白脸的搭讪。

是的,在她看来,苏辰一个大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皮肤比自己还要好,这不是小白脸是什么?

如果不是在火车上,她真有将这个小白脸碎尸万段的冲动。

为情所困?就在赵雅琴极力压制心中怒火的时候,耳边再一次传来了小白脸那讨厌的声音。

赵雅琴怒了,这个死小白脸,真要找死不成。

其实吧,不就是被逼婚么,这点破事,也值得烦恼?就在赵雅琴忍不住想要出手教训教训苏辰的时候,苏辰再一次开口了。

赵雅琴转到一半的身子一僵,然后慢慢的转过头来,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苏辰,这家伙,他刚才说什么?说自己被逼婚?想到了自己的境遇,这可不是被逼婚么?只是他怎么知道?

再一次仔细看到对方的时候,她才愕然发现,苏辰不仅皮肤白,而且人长得异常的英俊,比起韩剧的那些电视剧的主角来还要帅气,这样的姿色,不做小白脸的确可惜了。

小白脸

赵雅琴的心里,再一次给苏辰下达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你知道?不去计较对方小白脸的外貌,赵雅琴在意的是他怎么好似知道自己心事一般,当下冷冷哼了一句。

知道什么?对方终于说话了,苏辰顿时来了精神,一脸好奇的望向了赵雅琴。

看到对方那一脸无知的模样,赵雅琴几乎又要怒了,这个混蛋,刚才一副尽在掌握的表情,现在自己问了,却反问自己知道什么?这不是明摆着调侃自己么?

你是说你的一个叔叔逼你嫁给他儿子的事吗?就在赵雅琴忍不住要掀桌子抽人的时候,苏辰再一次开口了,这一次,赵雅琴彻底的傻住了,然后一脸震惊的看着苏辰从花都开往静海市的快速列车上,苏辰百般无聊的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不断飞过的画面,心中一阵感叹,如今是四月中旬,不管是上学的,还是上班的,都很少外出,除了一些外出旅游的人,几乎没什么人坐车,这也造成了偌大的车厢空空荡荡的,几乎是每一个人两排座位,很多旅客干脆很没有形象的将腿放在了对面的座椅上,悠然自得的闭眼养神。

看着那些没有形象的旅客,苏辰暗暗的鄙视了一番,真是一群没素质的家伙,看看自己多有素质,哪怕是硬座,可是坐了十多个小时了,都没有将腿放在座椅上,自己才是新世纪的新好青年呢。

只是摸了摸自己酸疼的双腿,苏辰心里又是一阵纠结,回头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之后,苏辰做出了一个决定,新好青年,还是等到了静海市再做吧?

做出了决定,苏辰就要将自己的腿抬上去,忽然一道人影从另一个车厢走了出来,苏辰正要抬起的双腿立马放了下去,抬头一看,发现走过来的竟然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长相相当美丽的女人。

女人看上去二十七八岁,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纱衣,胸口以上的位置完全是薄纱,隐隐能够看到两半迷人的半球和一条美丽的玉沟,她的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单件外套,下身则是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勾勒出了完美的身段,穿着虽然简单,却透露出一股时尚。

再加上她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大半边脸,刚刚走进车厢,一股无形的气场就这么散发出来,瞬间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虽说她戴着墨镜,可是苏辰只是看了一眼,就确定,这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相当漂亮的美女,谁让她有着一张无数女人羡慕妒忌的瓜子脸呢?

再加上那性感的红唇,和笑挺的鼻梁,只是要眼睛不是一个斗鸡眼之类,都绝对是个美女。

女子扫了一眼四周,发现很多空位都被那些男人的腿给占着,眉头微微的皱了皱,似乎很是不满,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到苏辰对面的位置空着,也不跟苏辰打招呼,就这么直接坐了下来,坐在了苏辰的对面,然后也不管苏辰,或者完全无视了苏辰的存在,就这么转头看向了车窗外。

神情冷漠,一股无形的气场竟然压得周围的男人不敢多说什么。

反倒是苏辰,完全无视这股庞大的气场,自从女子出现之后,他就一直盯着女子,看着她那精致的脸蛋。

女子一直盯着窗外,他一直盯着女子,如此过去了足足三分钟,女子这才转过了头,看着苏辰还盯着自己,丝毫没有移开目光的意思,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

看够了没有?女子那性感的薄唇微启,传来了一道冰冷的声音。

没有苏辰老实的答道,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一路无聊的快要发疯,好不容易出现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女人,怎么看得够?

女子的眉头又一次皱了起来,似乎想要发怒,可是最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却压下了这股怒火,再一次撇过了脑袋,看向了窗外,再也没有理会苏辰的意思。

如此又过去了五分钟,女子一直盯着窗外,苏辰一直盯着女子,除了火车的声音,整个车厢都是一片寂静。

最后,还是苏辰实在忍不住了,他一直盯着女子看,不就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来和自己说说话嘛,哪怕和他对骂几句也好啊,谁能够想到对方定力竟然这般强大,被自己如炬的目光盯着这么久,竟然完全不为所动。

有心事?苏辰嘴里轻声问了一句,右手却轻轻的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那银白色的戒指,隐隐有一道微弱的光芒闪过。

赵雅琴根本就没有搭理苏辰的意思,只是盯着窗外,想到了最近发生的事情,心里就是一阵窝火。

老爹去世前,他的那些老兄弟一个个信誓旦旦的说会帮助自己管理帮会,可是老爹刚走几天,他们就一个个忙着争权夺利,最疼爱自己的阴叔倒是能够压住群雄,让他们臣服于自己,可是他的条件却是要自己嫁给他的儿子?

一想到那个自己从小就不喜欢的混蛋,赵雅琴心中的怒火就是一阵汹涌,自己嫁给他,那么岂不是整个天狼会都要落入他们姓阴的家里吗?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赵雅琴心里哪叫一个怒啊,想到了阴叔只给自己三天考虑的时间,心情已经差到了几点,哪里有心思去理会一个小白脸的搭讪。

是的,在她看来,苏辰一个大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皮肤比自己还要好,这不是小白脸是什么?

如果不是在火车上,她真有将这个小白脸碎尸万段的冲动。

为情所困?就在赵雅琴极力压制心中怒火的时候,耳边再一次传来了小白脸那讨厌的声音。

赵雅琴怒了,这个死小白脸,真要找死不成。

其实吧,不就是被逼婚么,这点破事,也值得烦恼?就在赵雅琴忍不住想要出手教训教训苏辰的时候,苏辰再一次开口了。

赵雅琴转到一半的身子一僵,然后慢慢的转过头来,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苏辰,这家伙,他刚才说什么?说自己被逼婚?想到了自己的境遇,这可不是被逼婚么?只是他怎么知道?

再一次仔细看到对方的时候,她才愕然发现,苏辰不仅皮肤白,而且人长得异常的英俊,比起韩剧的那些电视剧的主角来还要帅气,这样的姿色,不做小白脸的确可惜了。

小白脸

赵雅琴的心里,再一次给苏辰下达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你知道?不去计较对方小白脸的外貌,赵雅琴在意的是他怎么好似知道自己心事一般,当下冷冷哼了一句。

知道什么?对方终于说话了,苏辰顿时来了精神,一脸好奇的望向了赵雅琴。

看到对方那一脸无知的模样,赵雅琴几乎又要怒了,这个混蛋,刚才一副尽在掌握的表情,现在自己问了,却反问自己知道什么?这不是明摆着调侃自己么?

你是说你的一个叔叔逼你嫁给他儿子的事吗?就在赵雅琴忍不住要掀桌子抽人的时候,苏辰再一次开口了,这一次,赵雅琴彻底的傻住了,然后一脸震惊的看着苏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