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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初心未改”

发表时间:2020-07-03

【www.qg13.com - 不忘初心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若是初心未改”",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早上我浇水,突然发现阳台上的水杨梅终于拱起了新芽。

这棵水杨梅能成为家里植物王国的一员,是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始终荡漾着童年的一汪汪春水,还有剪落水里的那一方方蓝天;依旧驻守在儿时的一片片河坻,还有河坻上点亮的一簇簇水杨梅,水杨梅丛里游动的星星与萤火虫。

月初,曾逛西藏南路花鸟市场,我一家家地向店家打听着种在心底的水杨梅,我反复地描述水杨梅的样子,就像逢人就打听的一位失散多年的故友,得到的还是一脸茫然:那大概是乡野之树吧?这里没有见过。

在淘宝淘,果不其然,第二天我就在丰巢收取到。记得那天取回快递,打开纸盒,首先填满的是一层一层的废报纸,扒拉开废纸,终于摸到了一个软软的包裹,小心剪开粘贴气泡塑料的胶带,散开气泡包装,最后一植株歪歪斜斜地栽在一袖珍花盆里,灰白光溜溜的没有一片叶子,倒是花盆泥土里绿意盎然的看麦娘与鹅肠草给这棵树苗烙下了乡野田间的印记。

就这样,我痴痴地守候着阳台上水杨梅,守候着它的新芽,守候着它的乡间田野。从窗外孤零零那棵水杨梅我闻到了故乡河滩上那成片水杨梅的清新,嗅到了河滩上消逝的味道。

每到春天,岸边柳叶早已结绳水湄,记事着春日里的一花一叶。河滩,湿地,临水的大片水杨梅还是那样,不慌不忙,渐暖的河水涨过干枯的芦苇湿地,脆生生地剥开芦苇枯叶,温暖的阳光噼里啪啦地从水底将新叶抽离水面,探头至水杨梅的枝腋挠着痒痒,几声喷嚏,灰白干枯的水杨梅枝条就起了无数小疙瘩,隆起的枝节处三三两两地拱起赤小豆的背棱,等我第二天过去,赤小豆已是半露出来,接连几天,这些暗红色的赤豆越拱越大越拱越圆,一颗颗赭红的圆圆的芽苞已映在水面,顿时河底就眨动着一双又一双清澈的眼睛,闪亮之间,赤小豆裂开了,嫩红的新叶怯生生地伸展开来,休眠一个冬季的水杨梅立刻就醒了,生机勃勃起来,没几天工夫,河滩上一片片水杨梅已是一对对赭红的翅膀飞扬在河面,春天似乎停驻在河滩,嫩红的新叶渐染春绿,红里孕着绿,绿中透着红。灌木底下,芦苇丛中,才安新窝的水鸟,栖落枝头,好奇地叽叽喳喳,将新叶的嫩红吵落在沙滩,闹开河坻浓浓绿意。

春天越往深处,水杨梅褪去初生的嫩红,一片郁郁葱葱,柔软多姿,秀发披散,临水妆容。清风徐来,枝头随风轻盈的是满河的绿意,河水总是禁不住欲滴翠绿的诱惑,渐渐涨了起来,没过绿草,沉浸芦苇,攀上枝头,片片绿叶绕枝荡舟河面,枝条是插在水中的船篙,以为拴住了一叶叶扁舟不会远离,殊不知总会有叶子怀揣着梦想,告别母枝乘着朵朵浪花漂向远方。河洲慢慢地瘦下来,河面渐宽,只剩下水杨梅探头水面。

在河水的涨涨落落中,夏天就这样来了,河滩湿地里,水杨梅叶腋处,枝头上慢慢地立起了球花,先是乳白的星星点点,撒满整个湿地,渐渐膨胀开来,褪去青涩,五颜六色起来,绿的,白的,粉的,红的,紫的,几场雨后,像一个个小星星点亮那片河滩。雨住了,水退了,第二天一大早往河边赶,经过雨水洗礼的河洲又重现在河床上,芦苇已是东倒西歪,水杨梅枝叶挂上了许多芦杆杂草,湿地装上了大大小小的明亮水洼,将蓝天东一块西一块地分割在灌木丛里,我们兴奋地赶紧往水洼里赶,将一方蓝天搅碎,轻轻地搬开大鹅卵石,那些来不及随水退去的鲫鱼鲤鱼等还静静地守在水底,特别是水杨梅临水的树根下,保准能摸到鳜鱼。当我的手突然按住鱼时,明显感觉到一个生命在我手中的传递、交流,直至争斗、挣扎,鱼出水的一瞬间,一种喜悦,一种征服感油然而生,抓在手上,有时莫名地被它眼睛里有一份哀伤所震撼,就会扔到大河里去,心里立即安然下来,如释重负。摸的鱼多了,也没带盆篓啥的,也不急,顺手折下一枝水杨梅,扒掉叶子,枝尾打个结,枝头狠心地穿过鱼鳃,鱼就再也跑不掉了,抓一条,穿一条,最后提着枝端,一串鱼就提回了家。其实,串鱼最多的守候是在夏天。我们正在田野劳作,冷不妨听到河里一声闷响,巨大的水柱从河中升上半空,我们会立刻丢下水中的活计,向河边奔跑,因为知道河里又有谁打洋炮(炸鱼)了,炸鱼都是秘密筹划的,除了他们几个带了渔网,闻讯赶来的我们只有急急地折一枝长长的水杨梅,打结,咬在嘴里,枝顶的团花不停地蹭着脸颊,我们快速地游向爆鱼处,被震晕的鱼漂在水里,我们不停地捉,水杨梅枝不停地穿,一串满了,又折一枝,紫色的水团花就这样跟着跳跃在我浅浅深深的年少时光,沉淀在我静水流深的岁月里。

在河边长大,每次涨水时最好捕鱼。一张网,绑上一根长竹竿,在水深静潭打鱼,原来的浅滩已是深不可测,渔网被水底下树枝勾挂住了,用力一拉,脚下一滑,跌入深水中,立刻被吸入了漩涡,再次冒出水面,已是离岸几丈的激流中,我死命地往岸边游,似乎越离越远,心里越急,更是精疲力尽,岸上的小伙伴跟着河岸往下游跑:抓住凉柳,快抓住凉柳(老家对水杨梅的俗称)!只见下游激流中,几个紫粉色的团花伸出水面,格外醒目,我看准紫色的水杨梅花,一把抓住了它,才再没有被冲下下游险滩,庆幸自己,危机时刻遇见了水杨梅。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折过水杨梅枝,更是没有鱼串鳃了,每次经过河滩,还会驻足停留,喜欢帮它清理涨水时挂在树枝上的枯叶,喜欢拔除那些长高过它的野草,会为它第一片春绿欢欣,还会为它第一朵花鼓舞,更感动它将那一方河洲装扮成了彩滩。

河边的水杨梅随着水流量一年比一年减少而稀少起来,而我们彼此见到时,总会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走近水边,就会寻找水杨梅婀娜的身影,喜欢呆在河滩,卸下归来的行囊,诉说流水带走的光阴故事,絮叨着丢在风里的往事,我拾取一颗被过往压得扁扁的鹅卵石,往河心用力一甩,小石子在水面上急速地跳跃着,只留下河面上一串串涟漪,久久的荡漾在岁月的河里。

傍晚回家,阳台上的水杨梅在风里摇了摇,它是不是在问家乡河滩上的水杨梅是不是有了新绿?那片水杨梅是不是还在记得曾经的年少?我想:若是初心未改,多应此意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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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始终


荏苒的光影带有少许残黄、带走光阴一寸。。。

逐年彼刻,难忘初心如石,虽不及梁鸿、孟光,却两两相望不渝此生。

固守翘盼自己散发的自在与满足,凝望取舍抛洒后的真挚与热诚,留不住昨夜发丝弥香,何故期盼明朝的粉黛红妆。。。虽不及牛郎、织女隔天相守,却也彼从举案齐眉。

炫美夺目如阳光下斑斓泡沫似的爱情令人羡煞、渴望,易而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平凡、典雅即不靓丽又不奢华如金字塔似的婚姻却稳固、长久,坚韧不拔。

内敛、含蓄胜过百媚妖娆,果断、爽朗赢取人格无限。

相处之道是博文也是百书,朝夕以对,品的是互重、尝的百味,将点滴收纳、将哀怨抛洒,寻求淡水带来的长久。

光影如流水般悄然逝去,不曾赚取荣华可也衣着无忧,虽不算佳偶天成可也比恩爱如初。

你有众人皆知的细腻、儒雅,携手踏过荆棘路换来的是至始至终的陪伴。

鸟比翼、荷并莲,只羡鸳鸯不羡仙。

手掌中心深深烙印一双粗掌纹,十指紧扣迎面待等属于你、我的未知一切。

回忆初心


好像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每次想写东西的时候都无从下手,就像现在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的情史吧,也许有人感兴趣,也许也有人不屑。那就请感兴趣的人看下去吧。

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还是第一个在一起的人。姑且我就从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说起吧。那时,我是一个从小学刚升上初一的女孩,稚气未脱。从小我就喜欢安静的女生,尽管我自己不是,但是我还是尽量让自己住嘴。到了初一,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也许因为当时的班花也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吧。

反正那时很少说话,弄得别人都说我有自闭症了(这是后来朋友跟我说的)。记得刚开学,谁也不认识谁,我只记得当时坐在我前面的两个男生有说有笑的,因为他们本来就认识的。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我起初一点都没注意他到底长的怎样,只知道他皮肤挺好的。而我注意的是他的同桌,一个长着虎牙的男生,笑起来很有感染力。每天都在偷看他笑,自己的心里也在笑。

这是我开学的体会。而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生就是那个我不怎么注意的男生,就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对,你没有看错,就是他。怎么说他呢?虽然有时看他和别人一起挺开心的,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生,说话也挺幽默的。但是有时他会在教室的走廊栏杆旁痴痴的发呆。他的背影是很落寞的,落寞的让我心疼。

每次看他一个人,都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过去吧,陪陪他。但是没有一次我过去了,因为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理由过去。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渐渐地,我变了。因为我也经常站在他站过的地方发呆,我想体味他站在这里的感受,慢慢地就习惯的,以至于之后有人说我有种忧郁的气质。我就只能笑笑。忧郁就是我初恋的味道吗?

再来说说我和他的发展吧。我当时真的很懦弱,都两年了还是没有勇气告白。我明知我在他心里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己说,放弃吧,他不会喜欢你的。就这样,我和他没有爱情的火花,后来我喜欢了别人,他就成了我的蓝颜。但是越长大,我发现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直至今天,虽然有时有联系,但已经变味了。

接下来就是我在初三那个令我无比怀念的岁月了。那是一个只有拼搏却没有汗水,有动力而没有压力的一年。我认识了一群我以为可以永远一起的人。但是因为有一个人,我们这个小团体已经缺了一角了。如果说第一个人给我带来的是忧郁的气质,那么第二个人给我带来的就是阳光,让我成为了一朵向日葵。

他是一个长着如林志颖般的娃娃脸,而且也总是笑眯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超可爱,即使他不胖。他是陪伴着我初三和整个高中的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因为受制于学校严厉的校规和我不想当一个让爸妈失望的早恋小孩,虽然自己早已情窦初开。他向我告白说:我知道你不想在高中的时候谈恋爱,我今天告白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而已。

多好的一个男孩。我喜欢荷兰,他说以后会陪我一起去。我说我不想当家庭主妇,他说他可以当家庭主夫。他知道我喜欢吃青柠味的荷氏糖,他会经常给我带。他知道我缺钙会腿痛,又不能随便喝牛奶,他会记得给我买我能和的牛奶。他就这样细心的陪着我,可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在距离高考的最后一个月,我因为压力过大,一直失眠,还吐。

他知道但并没有任何表示,也不来找我,虽然他之后的解释是怕打扰我,但我知道我们已经变了。他会花一个星期唯一休息的一个下午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也不会花十分钟时间来关心我,也许他不觉得他变了,但我感觉到了。而且我也变了,我已经把他从我的心里挪出去了。在高考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不会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他是恨我的,但是这是最好的结局。现在的他,已经和他肯花时间的那个女孩在一起了,而我也有了男朋友。如果当时我选择了他,受伤的就是两个人了。

最后的最后,我就要来说说我现在身边的大傻瓜。我和他是同一天出生的,就比我大几个小时。我们一直都是冤家,整天都在斗嘴。可是在他得了麻疹回家一个星期,我是那样的无聊。他身上一直有种魔力,总是吸引着我,不跟他讲话我就不舒服。

我们俩个性太像,很多矛盾,已经冷战了好多次,最久的一次长达半个学期,那时真是痛苦啊。他是一个异性缘很好的人,总是有女生来找,超不爽。可是又能怎样呢,我只是他的好朋友罢了。写到这,我忽然不想写下去了,也许是因为太多回忆了无从下手,也许觉得我们之间的故事我现在还没有能力把他写出来,也许在等我们的一个结果。还是等以后的某一天,我们有了一个结果,我有能力把它写出来的时候再说吧。

我现在只想说,人生会遇到很多人,也许是你喜欢,也许是喜欢你的,你们的故事或喜或悲,都很珍贵。小心地把它们留下来吧。

初心在,爱还在


听过一句电影台词:在你或长或短的生命里,一定至少有一个夜晚,你站窗前,看着窗外的世界,觉得无比沮丧。

这应该是很多人都有过的体会。

网上说,“沮丧的夜晚岂止一个?出差回到家,想煮一顿泡面填填肚子,却发现冰箱空空如也;穿着高跟鞋赶去和客户谈判,脚都被磨起泡,结果苦等半天还没有见到人;想找朋友倾诉,翻遍电话簿,却发现找不到一个人……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数不完。”

是啊,没有谁的世界是容易的。

这段时间遇见了让我感触很深的一个女孩。

她是个干体力活的女生,90年的,在她的脸上,我几乎看不出一个20几岁的女孩应有的光泽和皮肤。

眼角的皱纹多得有些吓人,头发也有些许的银丝,瘦得好像风一吹就倒下。那双手一看就令人心疼。

我上前,问她是否需要帮忙,她朝我摆了摆手,然后笑笑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不用,你年纪这么小,力气没我大。”

“我92的,你呢?”我没理会她,仍旧帮着搬货。

她怔了怔,然后笑着说:“我们差不多大。”

“你结婚了么?”我帮她一起搬东西,就这样聊开来。

“结了,孩子都两个了”说着便低下了头,这时候她的老公打电话过来,说了两句,便在电话里争吵起来。接着没好气的挂断了电话。

“你没结婚吧?没结婚好啊,结婚遇到不好的人就是造孽……”她开始和我叨唠起琐碎的家务事。手上却没停,一直干着活。

那一霎那,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有某种感触,很深很深。

我走的时候,她还在搬货,在这寒冬腊月的时节,她被汗浸湿了衣服,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和一件搬货的外套……

我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是2010年买的,从过去到现在,用了差不多九年。

而今天是我拿去大修的第五次。

董老板无奈的看着我说:“要不别修了吧?浪费钱,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

我笑了笑,“没事,老板,你先修修看,用了这么多年,不舍得扔。”

“可是你这修好了也值不了几个钱啊?转手卖出去最多150块,而且你这一修又要几百块。”董老板看着我无奈的摊了摊手。他大概不懂我为什么要如此执着于一个早就淘汰了的机器。

我当然知道它不值钱,我也没指望把它修好了拿去换钱。只是这么多年,它同我一起长大。

我总是喜欢一些历史悠久的一直在我身边的东西,哪怕是破碎的,不完整的。

它们都被我赋予了生命。它们什么都明白,像预言家一般平静地沉默地看着我,却什么也不会说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们陪着我一起变老,像朋友一般,就像电脑的开机密码,每一个字符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

在这九年里,很多人离开了。或许成长的一部分就是这样,我们不断的跟熟悉的人告别,跟熟悉的地方告别,然后走上一个陌生的舞台,见陌生的人,听陌生的歌,看陌生的风景,最后把陌生变为熟悉。

在生活的锤炼下,好像看到谁分开都不会太奇怪。

看淡了这世上的很多事情,这样倒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初心还在,爱还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你要懂得那些套路和心计,却要不屑于处处算计。你要看的懂人情世故,却不能深陷于次。你要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风景,认识许多人,最后,你要不忘初心。

一辈子很长,做人要善良。

常叔走了,心里有无限的不舍,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矫情的告别,没有多余的话语,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没有。

毕业之后,我辗转过许多地方,流浪在几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却始终找不到一份谋生的工作,那段时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以怎样的勇气坚持。

我见过笑脸相迎转身便两面三刀,也碰到过尖酸刻薄的刁难,那段时间,我眼里全是人性的冷漠,我甚至因为陌生人一个温暖的微笑莫名的泪流满面,因为朋友一句问候默默感动许久。

我曾一度怀疑,是不是一入社会,所有的人都变的冷漠且无情,眼里心里皆是算计与利益,这个曾经向往且忐忑的地方,一开始就给了我万劫不复的考验。

几经辗转之下,我来到了现在的公司,人数不多,薪酬也不高,而我遇到了很多人,我觉得相对于我所收获的成长,那些薪水不足为道。

公司有个老人,大家都叫他常叔,相貌普通,衣着随意,喜欢飚粗口,却待人很好很好。

常叔是库管,店里车辆都是他保管,记得我刚上班第二天,店里到车,我去帮常叔收车上工具,因为两辆车离得特别近,我在开车门的时候一个没注意,车门撞到旁边放的一辆车上面,顿时撞出一个坑。

我当时就吓傻了,几十万的商品车,可不是我那点工资赔的起的,我甚至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几个月没有工资的准备,这时常叔对我说,别怕,丫头,你不用管,我来处理,以后注意点。

我当时只是傻乎乎的点了点头,就 什么也没管回了办公室,后面的事情全部是常叔帮我解决。

之后,每次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困难,闯的祸,常叔总会不厌其烦的帮我。记得有一次,他说,你们以后要记住,有什么事情,先找同事私下商量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再摆到面上,去找领导,不要一开始就想着去找领导告状,人一辈子很长,做人要善良一点。

忘了有多久,没有人跟我说过做人要善良,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开始伪装,所有人都一遍嫌弃这个社会有多复杂,人情多冷漠,唯独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以身作则,说你要善良。

有一次聊天,说感觉这个公司水好深,常叔反问:这个社会哪里水不深?你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常叔的眼里,有着洞察世事的精明,而他心里,却始终有着人性最本真的善意。每次跟他聊天,感觉都能收获很多东西。

我想这大概才是人生该有的模样,走过风风雨雨,见识过尔虞我诈,经历沧桑,还能回归最初的信仰。

所谓岁月静好,不是一日三餐朝九晚五,人生平淡的没有一丝波澜,岁月安稳到一日十年,而是你痛过哭过失败过,最后终于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你要懂得那些套路和心计,却要不屑于处处算计。你要看的懂人情世故,却不能深陷于次。你要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风景,认识许多人,最后,你要不忘初心。

人生若是如初见


我不是一个善于网络聊天的人,由于工作整日的忙碌,没有时间泡在虚无的网络里,qq也只是加上比较熟悉的朋友,说白了不喜欢在网络里和陌生人聊天,就在前段时间朋友都开通了微信,我也觉得好玩也开通了,也没有经常只挂在上面,一个偶然的上午收到了一个来自附近人的打招呼,微信相册里面有我的两张照片,对方传来消息问我是不是在南湖拍的?我说不是,是在东湖。对方又问是不是做会计的,我说是啊,其实是在骗他。问他怎么知道我是做会计的,他说看起来很干练,我也就觉得好玩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聊起来了,当对方发过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感到很惊讶,他说你微薄不是你的名字吗。

无语了,就这样慢慢地接受了这样的一个陌生的朋友,后来他说知道了我的电话,我感觉这个人太不简单了,就好像我是比较透明的,谁是都会受到偷窥,后来才知道他是一名民警,由于他的工作性质可以查出我的资料,慢慢地我们就这样聊起来了,而且聊得特别投机,他值班的时候我们都能聊到凌晨,慢慢的我的心里有了牵挂,

每天都要看微信看看他是否发来信息,就像一个青春期的女孩盼望着在微信里相遇,心情乱的很,我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人,我有爱我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我在想我不是在背叛我的家人,我绝对不会做出背叛他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心里会很挣扎,也许我认为的精神出轨不是在背叛,因为我们没有见过面,心里也非常忐忑。

就这样我们聊天的时候我从来都是积极向上的心态,从不与他表达我的爱慕,当他说起的时候我就劝他,我知道世上的男女关系没有那么纯洁的相知心朋友,那天夜里9点多了,他发来信息说在我家门口想见我,我犹豫了,最后还是走出去了,他喝酒了再花池边坐着好像在给家人打电话,我心里很害怕,就像一个第三者。虽然没有做什么却感觉在偷别人的东西,鄙视我自己,我说了句话让他抓紧回家吧,她说让我陪他一会,我不同意就要走,然后他就跟着我送我,走到没人的地方,他从后面把我抱住,亲吻着我的耳朵,我害怕极了,极力的抗拒。他又抱住我吻了我,我还表达了我的抗拒。说不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内心想要接受,道德理智。

我曾几次把他从好友里删除,但又忍不住又要满世界找他加上他,我要疯了。再一次的鄙视自己,我好无聊啊,最近的一天我们又见面了,在咖啡厅只喝了一壶茶,没有说太多,谈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他有时我们就走了,坐进电梯,就我们两个人他又抱住了我,我还是很排斥的,对于他我没有放开自己,我不敢,我怕,我纠结。

今天早上我给他发了一段我唱的一首歌,他问我在哪?我说家里,他说想见我,我说不行咱们还是不见了,最好只聊天吧,我们都是有家庭的,回到现实吧。他自己却跑到我家附近,我没有过去,说了好多话,我知道是伤害他了,很对不起。我只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是接受是抗拒。很难。请你原谅我,以后不再打扰你了。所有的一切把它当做生命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吧。也谢谢你这段时间给与我的精神支持。

若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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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都可以忘记那个一直念念不忘的人该有多好。

若是有来生,或许一切皆有所不同,我必然保存所有的纯真模样,等你来爱我。

至此终年,不能说是后悔,只是稍许遗憾,我未能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倾尽心扉都未给过你一分。

我常常会问我自己,如果一切重新再来,可还愿这样活。我想必然会摇头,因为我不愿这样活,这样活的太过辛酸。

生活不是你努力就会让你如意,你所有期待和希望的样子都不会是你将来的模样。

可是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常常问自己如果有来生我该怎么活怎么过怎么快乐。人生不可复制哪有来生附和。

就像是在之前的公司一位W君在某次聚餐中,挨个敬酒之后唯独落下我,然后非要拉着我跟他一起喝酒,其实他喝醉了,我知道在场的好几个人都吐了。

他拿着一瓶酒两个酒杯踉踉跄跄的走到一处角落的桌子旁坐下,我就坐在对面看着他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他喝多了,语无伦次,但是在给我讲述一个故事,一个他曾经愧对过的初恋女友。

无非就是初恋女友订婚了,而对方是那种一事无成不知进取的男人,他觉得对不起她,是因为曾经伤害过她,以至于现在找到这么一个混蛋过日子。

其实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大过错,我在他的眼神下稍稍抿了一小口酒,然后我告诉他说,你情我愿的事情,无关乎对错。

是的,两相情愿又怎么评判谁是谁非。也许我也有些轻醉吧,我只是想到曾经的自己为了某个人倾尽所有肝肠寸断,最后输的一无所有。我从来不曾认为这是一个人的错。

他说了很多很多关于他前女友的事情,他醉的很厉害,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宽慰不得,我只能说,你现在这般模样把你现在的女朋友至于何地呢。

如果真的这么在乎,唯恐她受伤害,那么当初为何还要离开呢。

他凭借着醉意说,如果我说她曾经为我堕过胎,你相信吗。?

我的脑中一阵轰鸣,曾经他们相恋于高中,那么早,又那么小。既然给不了她未来,即使情难自致,为什么不做好防护措施呢。

那几天我心情不是很好,因为觉得很累,疲惫至极,还总是争吵不断让我觉得心累,想放手却又舍不得放手,只能苦苦支撑着。

W君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他不像我这样不知道珍惜,那么以后也会像我这般后悔的。

闻言耳熟的很,对我说过这句话何止他一人,只是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好,也并不觉得他离开我就是他的错,只能说两个人在一起争执不休黯然神伤也不会是只是他的错,我也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好。我声嘶力竭无理取闹以死相逼的时候你们没有看到,你们所看到的一面是我柔弱无助一腔痴情。

我一摊手,对他说,你再后悔终究是回不去了,就算你回去阻止她订婚,但是你也不会娶她的不是吗,曾经年纪尚小的时候你说给不了,现在的你一事无成还是给不了,你现在还是抗拒不了你的父母。而且就算你们重新在一起也不会长久的,你会发现这么多年时间早已冲刷了你们曾经的感情,你们曾经的情分放在如今早已是物是人非。你要做的是好好的对待现在的女朋友,不要再让自己后悔一次。

我知道我说的这么多并不能改变他的想法,他醉的那么厉害,也许一觉醒来就会忘记现在跟我之间的谈话。

他说,你跟她很像。

然后我就笑了,纵然相似但是我不会是她,也不可能是她。你又何苦这样自责,她必必然不会怪罪你的,因为恨着便是爱着,这样太累,我相信她不会这样傻困住自己不能自拔,因为她不是我,没有我当初那么傻。

W君醉了,同事把他扶到洗手间吐了,有人给他倒了一杯水!就此散场。第二天的时候依旧无常,仿佛之前的谈话只是我微醉时的幻想,可是我知道那不是,而我也闭口不提,因为每个人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拼命的揭开自己的伤疤,让它在酒精的挥发下肆意蒸发,麻痹自己的疼痛神经。

我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因为我不想亲手揭开旧伤疤然后再自己慢慢舔'舐伤口。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曾有过如果,时光断然不可能倒流,而曾经的记忆无论多苦多痛都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改变不了,就只能默默接受。 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大概有几年时间了吧,许多人一起去逛街,我有一个弟弟看上了一双鞋子,其实那双鞋子并不适合他,但是他非常喜欢很固执的要买,最后抵不过他给他买了。我想如果换成现在他必然是不会要的,因为现在的他知道适合比喜欢要重要。

而当时的我就是这样的思想,我也觉得适合比喜欢要重要,可是在如今看来固执的喜欢一件东西实属难得。因为我们长大了,会比较了,比较什么才是对我好的,有利的,适合的,却并没有考虑是否是自己心爱的。

时间让我们学会了隐忍和将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和世故圆滑。

何以笙箫墨热播的时候,最火的不过就是那一句,如果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那段时间每一个少男少女都在说,我也不愿将就,单身的人也就有了借口。可是如今流行风一过,我们又开始了将就着生活。

F女子曾经在快要订婚的时候对她一个非常要好的闺密说,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不会幸福了,下辈子,下辈子我一定要好好活。

闺密说,为什么要放在下辈子,这辈子就过的好好的不好吗。

我相信F女子想好好的,可是奈何这世界上又太多的不如意,她必然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她出不去,别人也进不去,而她自己只能孤单落寞至死。她是在将就着生活,而你,我又何尝不是呢。

L女子曾经在结婚典礼上面见到了昔日暗恋许久的男神,这一切并不是意外,而且她赌的一口气,他们之间其实已经有五六年没有相见,男神之所以称为男神,必然具备冷酷高傲,英俊潇洒,且风流花心。

而L女子是乖乖女的代名词,乖巧好学,自尊聪慧,所以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自己喜欢过男神,殊不知其实在她的婚礼男神黯然离去,故地重游,缅怀伤身。

你看,这个世界上就是如此,造化弄人,不可抗拒的世俗眼光,过不去的心坎,便是我们一直将就的缘故。

若是有来生,不过是重来一次,因为我记不住前生,我们是新生的,面对陌生的世界,必然历经一些事情才会让我们成长。

只因初心, 醉我芳华


人生之路,已至不惑。难忘初心,醉我芳华。

原想,把这份记忆永久的珍藏,留在工作之余,闲遐时光静静的回想。

本以为,尘封三十余载的往事,不再提起,却在不经意间,又翻阅到了眼前。

原来,如水的岁月没有冲淡深埋在心底的眷恋,却将其浣洗得纯洁透明。

多年前一篇稿件的发表,引起了你的共鸣,从此,鸿飞雁往千里穿梭。打开洁白的日子也打开了友情的大门。自此,共同的追求,一样的梦想,成了友谊的心桥。

虽为异己,却没有杂念,无关风月,只存一颗初心相识相交,相处默昵。

从此,初心如露,纯洁透明,凝结于彼此初绽的心灵。初心如丝,缠绕心头,牵扯不断。

初心,就那么一抹嫩绿,萌芽生长。就那么一点晶莹,悄然芬芳。就那么一米阳光,燃烧热望

也许因为懵懂,常々错过花季,等懂得欣赏时,早已失去了这个权力。

也许因为痴狂,总是念念不忘。那个只有邮差的年代,寄取一封盼望,哪怕徒步十几里。

也许因为年轻,总是梦想很美丽,而现实的天空,常常凄风冷雨

当时生活的维艰,家庭的重担,男人的责任压在我孱弱的肩头,常々在地摊书刊中寻找廉价的喜欢。。。

我为人夫人父,你也做了人妻人母,各自在家庭中承担着责任。孩子一天天长大,日子一天天继续。梦泡在了柴米油盐里。工作操劳之余,是朋友的支持鼓励,让我走出低谷不忘初心。

梦!要继续!

笔耕,莫弃!

加油,努力!

白驹过隙,弹指之间。只有初心未改旧梦不移。功夫不负有心人,常常有豆腐块一样的芬芳,火柴盒一样的美丽,愿与你分享,激动不已。

也许在我生命的季节里/洁白的信笺/暖不了袭来的风/挡不住潲进的雨/可我依然/从心里感激。

也许在我艰难的跋涉中/携手追梦的只有你/诉不完心中的感动/传不尽纯真的心语/可我真的/倍加珍惜。。。

你说,你喜欢这首《给朋友》,真的,这是出自我内心的诗句,我也一直珍藏在日记里。

忘不了,你我青涩时的照片,忘不了彼此书信中的笔迹,更珍藏着你寄赠给我的书刊诗集。

莫笑我贪婪,莫笑我痴迷,爱,请忠心不渝。

始于初见,止于终老。喜欢这句话,也许这就是对初心最完美的诠释吧!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

难忘

不舍

只因初心,醉我芳华。哪怕时光,如指流沙。。。

七夕.勿忘初心


和叔叔阿姨一起吃过早餐,我就坐在电脑前发呆。其实今天已经决定要回去,只是有一个女人哀求我,要我多留一天。是的,没错,是女人,40岁左右。她似乎把我当作了救命稻草。在前几天我出去办事时,她就已经来过几次。如果她觉得只有我才能打救她,那么我只等。

窗户和门都敞开着,凉风习习,天上懒洋洋的飘着几朵白云,阳光一如既往的灿烂,外面的鞭炮声由远及近。今天是七夕,是结婚的好日子。网页上,朋友圈,QQ群,关于七夕的消息铺天盖地的,国人真是懂得闹腾,本来是个平淡的节日,硬是可以这样将自己的或是别人的心翻炒得躁动莫名。

隔壁超市在反复播放着《化作相思的雨》,十年前我也曾这样反复的播放着:

这是一片很寂寞的天

下着有些伤心的雨

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

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

曾经为了爱而努力

曾经为了爱而逃避

逃避那甜蜜的往事

逃避那陌生的你

这是一片很寂寞的天

下着有些伤心的雨

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

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

再也不知道你的消息

再也不知道你的秘密

只有那甜蜜的往事

只有那陌生的你

我没有为情所困,歌词也没有多大留意,只是非常喜欢这首歌的旋律,事隔十年再回首,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听懂了歌词,或许是想起了这个女人的故事,让我的回忆中多了点惆怅,多了点依恋的缘故。

许是被凉爽的风儿温柔的爱抚着,我竟然听着歌曲迷迷糊糊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才摇曳着一袭白裙姗姗来迟。她把货款给了阿姨,就坐在了我旁边。(前几天她在我们这里为她儿子结婚置办了家具)其实昨晚和几个朋友吃饭聊天时,她也有坐在一旁。只是她比较内向,不苟言笑,当有人注视她时,她会有点拘谨,有点无措,所以几乎没有和她交谈过。这是一个非常不自信的女人,尽管她的外形比我好太多:1.63米的苗条个子,细眉细眼,皮肤白皙。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跟丈夫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4年。

丈夫有时候还会打她,原因只是看她不顺眼。以前,一直都是她撑起整个家庭,起早摸黑赚的钱给丈夫去跑关系,给他铺路,做生意。当丈夫功成名就之时,她看到自己亲手铺出来的路已经是花团锦簇,没想到半路杀出闺蜜把丈夫夺了去,硬生生的把这条路劈成了两半,她站在对岸一遍遍痛苦的呼唤着丈夫,那声音划破寂静长空,也唤不回丈夫一个回眸。

她跟我诉说着她的付出,她的委屈,可即便是痛苦着,眼泪在眼圈里怎么打转,也倔强得不肯落下。为这个坚强的女人而心疼。她非常无助,她迫切的找回自信,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一会儿说要想办法挽回丈夫的心,一会儿说要找个疼爱自己的人好好过。我说都可以,但你要做到三点。第一点,你再也不能在大太阳底下劳作,买护肤品把脸上的太阳斑给抹去,全身做保养,然后再换个清爽的发型;第二点,你要走出去,认识朋友,和他们聚会聊天,大声说笑;第三点,把冷淡的面具卸下,做回真正的自己。

她说,我只喜欢优秀的男人,其他的男人如果没有我老公帅,没有他能干,我不可能会喜欢,那我为什么要去和他们接触呢?我有点吃惊,她竟然是这样的心理。首先,我没有强调说,和别人多接触就是非得要和男性接触,一些女性也很能干和优秀,她们能给你带来正能量;其次,就算和男性接触,他们可能没有你老公优秀,你也没有喜欢他们,可难道和你做朋友都没有资格吗?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会有优秀的人来爱你。她听了沉思不语,表情有迷惑,有凝重,有醒悟。又聊了一会儿,她说家里有几个客人在打牌,等着她回去做饭,今晚再来找我。

我微笑着看着她离去,耳边还回响着她临走前那一句,今天是七夕,如果他能留下来不去和那个女人一起,让我做什么都愿意!好傻,执念好深,爱情真不该这样卑微。

曾经为了爱而努力,曾经为了爱而逃避。努力,是因为无法割舍,想要挽回,逃避,即是放下。如果无法挽回,为什么不尝试着放下这满城烟雨中的混沌,给心灵一个休憩的空间呢?那样,结局就变得无所谓,曾经的执念也化作了满天的雨。

我相信,曾经的他们情感真挚、纯净而热烈,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到最后会变质,相知相爱走到最后,也只剩下一指悲凉。是否朝暮相对不会天荒地老,得不到的才珍贵,若即若离才能恒久的甜蜜和美好。

我是一个务实的女人,我偶尔渴望的浪漫,就是爱人带着自己出去,不管是哪里,山一程水一程,只要手是牵着的,就是甜蜜幸福;我渴望的生活,就是有一口热粥热饭,相濡以沫,安稳平静,和爱人守着老宅慢慢老去。所以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本来也是,年华错落,终不过水逝。你来,我欢迎,你离,怒不远送。我也不求天长地久,不求真爱永恒,只是希望一些人能永远记得,当初相遇时某人带给你的那份悸动,你对她那份狂热的爱恋,和你郑重许下的诺言。即便你已经负了她,那也请关怀她,帮助她,让她少受点伤害。女人,真得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的坚强。

因为有情,所以七夕就如空气中的若有若无的香气,让人闻之情动;可两情若是久长时,相处的每一天都会是情人节。在红尘纷扰中,请浅笑慢行,牵着手一直走下去,不求来世,只争朝夕;天长情长,人和爱长,勿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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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尽血,初心不变


“蜀汉大将军姜维之妻在此!尔等受死!”杨兰独自面对着成都城中的敌人。

她如此做,因为她知道,阿维计谋被识破,自杀了。

现在的她无法冲破层层阻碍去守护他的尸体,却能在这几分钟里称自己是他的妻子,也满足了——她终生的愿望,在这一刻达成了。

痴情的蛾总是愿意扑到烈火里的——尽管会失去生命,而原因不过是爱人早已扎进去了而已。她愿追随爱人,无论何时,何地。

(一)结识

她是外族的佣兵,被誉为“佣兵战神杨兰”,各部都抢着雇佣她。然而作为羌人与汉人的女儿,她自小便饱受欺凌——外族不认她为外族,汉族亦不认她为汉族,而正因这份欺凌,她有了其他女子所没有的坚韧、倔强,和残忍。自小父母双亡的她四处漂泊,对于生命已无概念。

直到,他的出现。

那年,他二十五,却独自一人走在寒风与白雪中。他要协助太守对抗诸葛亮呢!太守让他把一封信送到安定郡——虽然微不足道,但这是极其重要的!

他默默前进,直至看到一位被白雪覆盖着的瑟瑟发抖的女孩,双唇如梅花般雪白,全身上下只着一件单衣,手里却紧紧捏着一把生了锈的小刀。

“谢……谢谢。”她穿着他的棉袍,吃着他剩余不多的粽子,嘴里却只吐出这句话。他望着眼前这个面色稍红润了一些却无一点表情的小女孩,又怜爱又好奇,却又不知道怎么办。

寒冷的风将他的鼻涕勾出来了,他只能不停地往回吸。她看在眼里,忽而发现自己心中深埋的人性正一点点爬出来。

她是准备偷袭一辆马车的——仅凭一人,一把小刀。她父亲教过她一些武功,正好也派上了用场。不过这次对方比她强,而那因沾了太多红而锈迹斑斑的小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威力。她被马车的主人扔到这冰天雪地中。

她看着他的窘样,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热。她小手捏着棉袍,轻声说:“还你。”

他怎会让她归还?只是温柔微笑着。“你会武功?”他发现了那锈迹斑斑的小刀。

沉默。

他将自己的剑递给她,说:“习武之人手中无称手的兵器如何是好?”

仍旧沉默,只是她伸出手接过了剑。清风带着雪粒细细清洗着剑上那“姜维伯约”的刻字,在她的心中微微发芽。

他站起,迎着冷风和夕阳,朝安定郡方向望去,后脑勺却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随着雪倒了下去……

他醒来时,艳阳高高地挂在空中。抖一抖被快融的雪湿透了的单衣,四处望望,却发现一旁的巨石上叠地整整齐齐的棉袍,里面还包着最后一个余温尚存的粽子。

这次,他朝着雪地上脚印的方向望去。

(二)重逢

“我乃蜀将姜维,尔等羌人意欲何为?”姜维面对着眼前的羌人部队,意气风发,任青丝于风中飘荡,毫无畏惧。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羌人阵中有一双眼睛深深地望着他。

一天前,杨兰接受了羌人首领的邀请,成为了羌人的雇佣兵,因为她知道羌兵要与汉人交战,她那取了无数人的生命的剑唯一没尝过的只剩汉人的味道了。而另一个原因,或许得由那被鲜血沾染了无数遍又被洗涤了无数遍的刻字解释。

“雇佣你?”营帐内,姜维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从羌人部队过来的女子,她与已故的妻子非常相像,只是眼中多了一种熟悉的深邃,不同于寻常女子。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雪白的唇,如梅花一样。

杨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双眼,没错,就是这种温柔!“你一定听过‘佣兵战神杨兰’之名吧!你军需要我。”

“我军为何需要你?”

杨兰默默地将陪伴了她许久的剑递过去。那剑被不同的红染得不见本来的颜色,只是有一块被擦拭的快褪色的刻字,那上面醒目地刻着——“姜维伯约”。

他微笑着,仍是那么温柔。“佣金多少?”

她俏皮的一眨眼,“免费!”

(三)单恋

她为什么要来到姜维身边呢?自己亦不知道,或许是为了还那次人情,又或许是因为在她冰冷的心里早已种下的情。

这个生命的收割者却被他收割了自己的心。

“伯约是有过姻缘的!”杨兰听着主簿尹赏大谈特谈,“他曾与愚妹尹香成婚,本郎才女貌,情投意合,然天不作美,愚妹早逝,却可惜了伯约这位重情专一之人立誓‘此生不娶’!愚妹拖累伯约,实在不幸啊……”

此生不娶……杨兰仅记下了这句。单恋着那只蝶的花迷茫了,因为蝶不愿围绕这一朵花,蝶恋着的花早已死了。

月影迷蒙,大雪蔽天,正是寄愁的好时刻。他独自坐在那个山顶上——那个开满白梅的雪白的山顶,边上只余一壶烈酒,一丝哀愁。

寒风又将他的鼻涕勾出来了,他不停地往会吸,可她眼眶中仍流淌着无法往回吸的清泪。

突然,一袭棉袍被轻轻地挂在他肩上,他猛地拉住肩上那白梅似的手!转过身大喊:“香!!!”声震山野!可是,出现在他面前的,只是手足无措的杨兰而已。

他颤抖着,忽而又放开了手,抹了抹眼眶,满脸愧疚,又带着一丝遗憾。

姜维轻轻抚摸着身上那无比粗糙的棉袍,又感觉没有一点瑕疵。“这袍子……是你亲手做的?”

坐在他身边的杨兰正不知该说什么,此时立马回答:“嗯!对!这是照着那救过我一命的袍子做的,”杨兰看着那皱巴巴的袍子,尴尬地说,“以前都是握着剑的手第一次做女红,有点难看哈……”

他含着笑,仍是那么温柔。这成熟男子的魅力将正值青春年华的她迷得神魂颠倒的。

他一直深情地看着她,因为有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香”的影子!杨兰那脸颊被盯得红扑扑的,心中的小鹿快要跳出来了。

“抱歉,我失礼了……”姜维转头望向那株最洁白的梅,“你实在太像香了。”

杨兰瞪大了眼睛,屏住呼吸,那句练习了无数次的话就要出口了!

“不过,她与你又不同,他连一只幼犬都不愿意杀,而你,手上剑上已沾满了鲜血了。”他继续诉说着,完全不顾身旁那位女子,仿佛这里只有他一人。

杨兰神色黯淡了,“既然同为女子,又如此相像,何来不同?”

“你看那梅花!”姜维痴情地望着,“香生前最爱这白梅,只因这梅与她一样,纯洁、善良又坚韧不屈,而杨姑娘,恕我直言,你亦坚韧,却少了洁,多了艳,姑娘不应称为白梅,因为你已成为‘红梅’了”

一滴水掉入雪中,接着两滴,三滴……那从杨兰脸颊上滴下的仿佛多了一份悲伤。“难

道沾满鲜血便不好?我若不沾鲜血又如何能在这里?你知道我为何加入蜀军吗?只因我心里已装满了你!为何我不能成为第二个‘香’?阿维!”

他颤抖了一下,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撕心裂肺地大喊:“香!”他心里清楚地记着,一生只有一位女子称他阿维,那就是香。

许久,他清醒过来,放开了这个可怜的女子。她瘫得跪在地上,与雪一样洁白的手触碰到了一朵落下来的使她第一次哭泣的白梅,而他双手抱头,颤声道:“抱歉……杨姑娘,维已三十有几,而姑娘正值芳龄,维万不可耽误姑娘一生!而且维心中只余香一人,已装不下他人了!姑娘,我军不需要雇佣兵,请你……离开!”

杨兰呆呆地跪着,双眼痴痴地看着这位自己深爱着的男子。良久,她猛地抓过那带着忧愁的酒壶,和着眼泪一饮而尽,“你说我已沾满鲜血,我便用这烈酒洗净我那血红的心!你既然容不下我,我也没有留下的余地,我便走!从此以后再无瓜葛!”她抽出那把锈迹斑斑的剑,倏地向一块巨石砸去!那剑随着她的心碎成数截,唯有那刻有“姜维伯约”字样的一面沐浴在大雪与寒风中……

(四)再次追随

白梅落雪夜,淡香飘曳,断情山上碎剑石。一丝忧愁又离别,谁知花谢?

旧事引昔言,姜维立雪,再上梅山补碎剑。严寒雪梅今又是,不似那年。

杨兰回到了羌地,继续当一名雇佣兵,也从来没有与蜀军交战。

三十年后,她快马加鞭赶到成都城,却看见他的尸体被一队魏军缓缓抬走。那熟悉的温柔仍在他那苍白的脸上,而他手中紧握着一把背一圈圈的布连接起来的碎剑,那“姜维伯约”的刻字格外耀眼。

……

她倒在地上,用尽最后的力气从袋中取出一朵洁白的梅花放在身上,那梅花没有被她那满是鲜血的手所污浊——那或许是她被洗涤过的心,血红与雪白交相辉映,是这么格格不入,却又这么浑然天成。

大雪纷飞寒风起,树上梅花洁如一,切切寻郎马蹄急。

恍惚岂知郎逝去?风雨已无离别意,仅余寒梅立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