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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意,美之境

发表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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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秋之意,美之境,欢迎阅读与收藏。

秋,是妙的,它有袅娜的舞姿_落叶飘飘!

秋,是安静的,它有幽深的庭院_梧桐不语!

秋,是浪漫的,它有火红的地毯_漫步枫林! 落花伴流水。湖面波光粼粼,一闪一闪的。

河水静静流淌,就像时光一样,不慌不忙,但稍不注意,它已走了好远。

又一片轻舞的落叶缓缓而来,它落在了岸上,一缕清风徐来,微微跳动,飘入河中,随水而去。化作春泥?Www.Qg13.coM

随风而飘?跟水而去?落叶的宿命却也无人知晓。

梧桐花落满地。紫紫的、淡淡的,是忧伤,还是思念?无人问津的庭院,静!梧桐花簌簌落下,静静躺在深院中,笑而不语。如此静好的情景我怎好打搅。寂寞梧桐深院锁千秋,你在哪儿呢? 独自漫步在枫林。

火红的,热情的,跳动的!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那一份天真,那一份烂漫却已不复存在。

曾经有这样一个画面:你相约我在枫林,你拿着小提琴在枫林的一头静静的等着我,比约定时间早到的我悄悄躲在丛林里偷看你小心翼翼拉动琴弦的样子。

是那样祥,又是那样唯美。夕阳悄然而至,你看了看手表,心急如炭。

你急忙拿出相机为我留下美好的瞬间,在按键的瞬间,一个穿着白色短裙、戴着粉嘟嘟帽子的女孩蹦蹦跳跳的出现在画面。

你秒杀按键然后张开双手,女孩跌跌撞撞的跑到你面前给了你第一个她深情的拥抱,最后你拉着她的手肩并肩的走向枫林的尽头。画面太美,留不住感动,早已消失,曾不存在。

秋啊秋,你如此静美,为何留不住美丽?秋今年走了,明年还会来。你走了,不再回来 秋_意境美!

此文章是我一个朋友写的,就拜托我放在了网上!如果有朋友喜欢的话,就请不要害羞的订阅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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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之境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这一辈子我实现了很多愿望,在这一方面来说我是满足的,人应该知足,可我还是对人生做出了总结,我很后悔当初那样不顾一切的前进,当然我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

现如今我已然成为这个行业的翘楚,作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在工作和生活的层面上总是受到褒奖和赞扬,而我也对得起褒奖,因为我是一个有钱的女人,大家都会觉得有钱的女人不容易。

不过你们别想知道我从事的行业,在我的一生中,我将我的职业当做自己的生命,如果我向你们坦露我的工作,就等于把自己明明白白的交待出来。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需要一点点私密空间。

我向你们承认我有钱,这并不是一种夸耀,这算是对自己中肯的评价,其实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想说的只是内心的空虚和寂寞,有钱的人总是觉得生活上缺一些什么,相比其他人,我觉得我需要的东西更有意义和价值。

爱情,是的,就是爱情,如果经历是可以改变的,那么我愿意和别人交往,因为爱情对人实在太宝贵了,作为人到中年的女人,迄今为止还没有谈过一场恋爱,这似乎不大能说得过去。

人们获知了这一点,更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件事根本不应该发生在我的身上,以前的我是那么的楚楚动人,不管我在哪里,都能够感受到来自周围的人的目光,那些目光是热烈的,带着情感的。

我承认那些情感的虚假,只是一种男性所特有的冲动,但这也值得一说,说明我的长相和身材相当不错。步入中年我并没有太过走样,脸上的青春的痕迹已经被我用粉扑遮掩过了。

坦率的说我不太乐意于这样做,我的美貌被岁月偷走了,因此我用工具伪装自己,这应该算是在弄虚作假,之所以这么做是一种在我抚慰。

幸好身边的女性都这么做,因此并没有产生强烈的羞耻感,大家都不觉得丢人,那么我也觉得不丢人,嗯,就是这样。

之所以说这么多,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这一件事是说明我长得很漂亮,这一件事是说明我身边不乏追求者,这一件事也是说明我他娘的没有因为长得漂亮而谈一次恋爱。

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是十分清楚,可能是我的好强,一个女强人是受人欢迎的,欢迎的程度局限于讨论,不至于实施攻势,毕竟征服一个牛逼的女人来说并不容易,因此他们知难而退。

也有一些身份和长相俱佳的男人来追求我,不知怎么的,他们都不讨我的喜欢,因此我一直孤单了几十年,这真是一种遗憾,带着遗憾的活着有什么用?

最近我听闻了一种方式,一种释放自己的灵魂和自由的方式,那就是跨越无人区。

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种地方,两个小城由一条人迹罕至的沙漠相连,要从这个城走到另外一个城就必须穿越沙漠,而通往另外一个城市的班车只有一列。只要你登上这样的一列车,那么你的人生就会有特别的感觉。

我也想有特别的感觉,我想找到恋情。

一直以来我都有着自己的独立个性,我不会和那些爱幻想的小女人一致,想要通过幻想实现人生价值是不现实的,我看不起这样的女人,可能正是基于这一点,我才能成为有钱的女人。

但在这一真假难辨的传闻上我产生了幻想,我并不相信有这样的一辆列车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能够用并不真实的内容来做一次体验。

当我莫名其妙的登上了这一辆大巴车时我仍然不能相信,那是一辆简朴和粗糙的大巴车,车身蒙上了厚厚的灰尘,种种迹象表明它确实穿越过沙漠。

我踏进车厢后,坐在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一股强烈的脚臭味驱使我站了起来,找到了最后一排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因此我也失去了窗户这个绝佳的位置,我不能在旅途上轻而易举的看窗户外面的沙漠。

作为一个女人,对奇怪的臭的味道是比较抵触的,一个有钱的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对卫生有着要求,这并不过分,如果我是一个男人,看见尚且还算漂亮的女人因刺激性味道而失去了临近窗户的座位,那么我一定会跳出来指责没有穿鞋的人。

可是车厢里的人没有这么做,他们都专心致志的做着事,而那个脱鞋的男人正惬意的将脚放在方向盘上。

我想可能因为他是司机,所以人们原谅了他的不文明和没有礼貌,因为这一趟列车是不收费的,并且这一列车以及司机都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司机和大巴车都是为了实现别人的需要,为某种责任恰巧出现在这里。

司机不愿意承担这种没有实际回报的工作,因此用这种黑色的消极态度来苦中作乐,可以得到别人的原谅。

既然人们是带着希望来,那么你又怎么能过分谴责呢?世界上并不存在你伸手就能抓得住的果子,既然你有着幻想和愿望,那么你得忍受脚臭味,就是那种闻着想他妈吐的脚臭味。

车上的人装的差不多了,司机放下了裸露着的脚,双手放在了方向盘上,他似乎忘了一个事实,方向盘刚被他的脚踩过,也有可能他从未在乎,因为他并不害怕自己的手沾惹上脚气。

不管怎么样,车还是开走了,就这样摇摇晃晃,这种环境和怪味让人想睡却又睡不着,车里的人们总是好奇的打量别人一两眼,然后继续专注于自己的事儿,我猜想他们都渴望有艳遇。

因为这些人都很年轻,身上流露出的年轻的味道,就是那种想要和别人发生关系,身上出汗的那种味道,这种味道很像脚臭味。

他们之所以都没动,可能是因为他们想等着别人主动找上自己,这样的话更值得炫耀,我觉得那些男人一定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一定对我有意思,因为我很漂亮,今天我特意的穿了一件天蓝色的裙子。

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飘着,而且我涂了三层虚伪的粉扑,所以我虚伪的年轻,那些男人不知道我是有钱人,他们非打我主意不可。

我的目光落在了坐在斜对面窗户上的一个男人身上,不看他正在摆弄的画笔和颜料我也能断定他是一个艺术家。

艺术家和诗人,还有那些写什么狗屁色情小说的人都一样,他们都想让别人看出他们和别人的不同,刻意的留着长发。

男人很臭,他们的头发也不会有我这样漂亮,我也无法看清楚他的脸,只看见他的一个侧面,而侧面恰恰是最笼统的,笼统到根本不可能对人做出一种最合适的判断。

他现在透过窗户在看外面的景色,外面只有一片沙漠,一个并不

太清晰的太阳的轮廓,我看见他的动作很快,色彩的调配也不尽如人意。

说一句老实话,我对西方的印象派和立体派没有什么好感,他们的画技完全的打破了传统的画法,用凌乱和粗糙的色彩来表达自己对于光和色彩的理解,我向来觉得这样的人不负责任。

相比之下我觉得传统画法好得多,那些画家从来不画天使,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所以我不喜欢这个画家也很有道理,那就是我的性格使然,我没有得到爱情,我也不想赞美爱情。

我强烈的希望乘坐这样的一辆车的原因很简单,我的心里正在作着一首关于爱情的诗,我偷偷的瞟了画家一眼,他的目光落在了他的前座。

他看的应该是漂亮的年轻姑娘,我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我进来的时候看见过她的脸,同样是女人的我都很嫉妒她,一张精致的脸和堪称完美的身材,最主要的是一对大乳房,一般从事艺术的人都喜欢看别人的一对大乳房。

现在一只宠物猫正趴在大乳房上,我敢笃定那个画家很想变成一只猫,享受这种特等的待遇,那么画家可不可能在看那一只猫呢?我不太能够确定,我能确定的是画家看见了大乳房,他如愿以偿了。

我不想继续看下去,因为我害怕色情,尽管我对这一次的旅途有着期待,但我不想我做得很直白和明显,一直以来的高傲怎么能允许我这么不要脸,就让画家带着不诚恳的眼神看大乳房吧。

车子有气无力的跑着,地面尘土飞扬,周围杳无人烟,甚至连一条公路都没有,而这一辆车子竟然用一种非同寻常的毅力穿越着沙漠和荒凉的戈壁,而那司机又是怎样做到的,他怎样识别路途,他又怎么样避免识别误区。

我并不懂,我也不想追问,因为我没有胆子靠近那司机,我害怕我的薰衣草香味和脚臭味缠绵在一起。

突然车子毫无征兆的停下,倾着脑袋向车窗外探视,看见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双手撑开,用一副疲惫相乘上了生命之舟。

这位半路出家的路人甲也是为了遭遇爱情,要不然他不会把自己打扮的这么精致,我之前就已经说过,我是一位有钱的女人,有钱的女人在某些方面总是具有鉴赏力的,从看他的第一眼开始就已然断定他来的目的。

果不其然,他径直走向了我,我知道他不怀好意,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因为他没有站在那个漂亮姑娘的身边,而是选择来到了我的面前的过道上,这也充分表明我还有着很大的市场。

对于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满足,我喜欢别人精挑细选之后还是选择了我,这样可以直接证明我比别人优秀很多。

也有可能是他发现那个漂亮姑娘已经被画家惦记,所以他为了方便才选择我,在这短暂的几步确实能够发生很多事,这一趟列车很奇怪,因此发生奇怪的事都不值得奇怪。

大巴车还是有着节奏的前进,可能因为陌生人的加入,人们开始热情的谈论,谈论西洋的画派,谈论美女的猫,谈论司机,人就是这样,到了某一种地步,不管什么话都说,不管谁的臭脚都捧。

“你好,你也是去另外一个城市?”他开始向我搭讪,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高明,但是足够礼貌。

以前的我不太喜欢这样的人,一个敢于向陌生女人搭讪的人,他同样也敢向其它女人如此这般,我喜欢独一无二,我的自我保护欲让我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所以我没有找到人生伴侣,这样的解释很能说明问题。

只要别人不拆穿,我的解释就是有道理的。

“是的,我去另外一个城市,你是为了艳遇?”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大胆,如此的语调和我是不相匹配的。

他的脸红了,接着脸上出现了悲戚的神色,“我结过婚,她不爱我,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快乐的。”

我想他之所以这么说是需要同情,也算是作为支撑他出来找艳遇的另外一部分的理由,这样的话就和我的粉扑一样不可信,但这一次我竟然真的对他的话表示赞同,或许是因为他嘴里大蒜和韭菜的味道。

他是一个生意人,父母都是生意人,家里也有着大产业,他从生下来的时候就意味着可以不用打拼和挣扎,因为一个身份就能够凌驾于其它人之上,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如果你对别人说公平和正义,那只能说明你还年轻,还带着孩子般的视角看世界。

他接受了这意外之喜,他自然也要接受一些不情愿,在父母的安排下他结婚了,找的是一个身份对等但是他却不喜爱的女人,之所以答应结婚,只是因为父母的一厢情愿。

这是一场政治婚姻,他的父母想他们的事业和财产更宽广一些,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让路变宽。

这些都是他对我说的,我想他用各种复杂的词语和表情告诉我这些内容,只是为了显示他的身份,一方面展示优越性,一方面也展示他的孝顺,为了父母可以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儿。

这是一种自我的剖析,但这种剖析是不安全的,他暴露了他自己,事事都顺应父母的人是懦弱的,懦弱的男人不可能庇佑女人一生。

就在我听路人甲的自我宣言时,我看见了画家的作画,他依旧在绘画,他的动作很快,隔了很远之后我不再觉得画面缺乏美感,那些复杂的色彩调和成了和谐的画面,一只猫正伏在金色的沙漠上,一口咬向了即将沉落的太阳。

突然车子往前一冲刺,路人甲偏向了我,我们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还可以靠得再近些,我觉得我病了,是那种男人一接近就会脸红的病,路人甲也发现我得了病,不过他并不担忧,他只有兴奋。

他发现他竟然有这样的本领,能够让一个漂亮的,韵致的女人脸红,他也不觉得羞耻,接着他自信的说他的生意,其实我的生意比他的还大,但我没有拆穿他,因为他占据了最主要的位置。

除了他之外不会有别人再来靠近我,他也明白有这样的优势,所以沾沾自喜着,为了艳遇或者说为了一次没有爱的爱情,我愿意和他在一起。

愿意拯救他,我想和他在一起,然后成为他的小妾,我知道他肯定不愿意离婚,因为他舍不得他那些钱,他也没有办法违拗父母。

算了,我也不计较了,只要在一起就好,反正日子是短暂的,只要这个梦醒了什么都不是问题。我很害怕梦,准确的说我害怕真实,要是他的母亲将手掌扇在我的脸上,然后大骂我狐狸的时候我一定会觉得难堪。

不管怎么样,我尝到了恋爱的味道,就是那一股子大蒜和韭菜味儿,这些味儿让我发现恋爱没什么大不了,没有其它的什么动人之处,去他妈的狗屁爱情,我是不会寻死觅活的,我

是一个有钱的女人。

我要活着把我的钱花完,这就是我闻着韭菜味儿的感受,突然之间一座城市的轮廓在漫漫黄沙中显现出来了。

路途太短暂,就这样到了尽头,我是应该知足呢?还是继续遗憾呢?我挣的钱没有任何回答,要是钱会说话就好了。

到站之后匆忙的人们都下了车,路人甲的脸庞也不再清晰,仿佛他不曾出现过,或者说他已经隐藏在一个角落,那个抱着猫的女人也不知所踪,画家也已经被城市混淆,只留下了一个具体而微的记号。

我发现画纸上的猫有一半脸像我,另一半却是空的,看着这样的画我觉得猫本来就只应该有半边脸,半边脸的猫才会傻傻的想要吃掉太阳。

车厢里只剩下我和司机,他对我说,这里根本没有无人区。

我只是做了一个不近人情的梦,梦里只有韭菜和大蒜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告诉我恋爱不属于碌碌无为的一种,我是有钱的女人,我不应该带着遗憾。

梦生死之境


王思琦越来越不想睡觉了。

因为每个晚上她都一定会做梦,而最近她的梦境越来越混乱了,而她也越来越疑惑自己究竟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而她每天从梦中醒来之时都头昏脑胀,而她最近也异常倒霉,总是遇上一些怪事,因此她越来越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了。

“思琦,你鞋掉了!”王思琦听见后面传来安月的话,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脚上只有一只鞋,本该穿在右脚上的凉鞋已不知去向,扭头一看,那只鞋被拿在安月手上,安月走过来,把鞋递给王思琦,说道:“思琦你怎么了,连鞋掉了一只都没发现啊?”王思琦摇摇头,说道:“不是,我……”“思琦你到底怎么了,最近你的脸色好差,看上去像三天没睡觉,还有你最近好安静啊,一点都不想平时的你了!”安月追问道。王思琦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最近我晚上老做噩梦,而且梦境也混乱极了,我已经快分不清现实与梦了!”“那么你的梦境之中出现的最多的是什么情景?”安月问道,王思琦想了想,“是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但是我却一直到不了家。”安月想了想,说“既然如此,你的床上有夜灯没?”“有!”王思琦回答,“那你就开着夜灯睡觉吧,顺便放点红豆之类的可以辟邪的东西。看看情况是否好转。”“为什么啊?”王思琦很不理解,“试一试吧。”安月说道。

回家之后王思琦一直都心不在焉,仓促的写完作业后就立即准备睡觉了,这时她突然想起安月的建议,就去取了一串佛珠放在床边,然后睡下。

但是今天晚上王思琦却发现自己的梦境发生巨大变化,前几天她的梦境还十分清晰,而今夜却宛若置身与迷雾之中,什么都看不见,她在迷雾中行走,却发现并没有什么变化,四周除了雾气就是雾气,她越来越着急,“干脆就用跑的”,她心想,但是却根本跑不动,她感觉自己越加速,迷雾就越浓稠,让她根本跑不动。

“果然是迷雾梦境呢。”

“小月,是你!你在哪?”听到安月那好听的声音,王思琦立刻就兴奋起来了,高兴的大喊。

“别找了,如果我不主动现身你是找不到我的。”安月的声音幽幽传来。

“小月,你怎么在我的梦里,你快出来,我好怕。”王思琦大喊。然而安月并未出现,于是她越来越怕,最后哭了起来。

“好啦好啦,别哭了,我出来还不行吗,真是的。”空间中传来安月的声音,随后一道身影从迷雾中现出,正是安月。

不过此时的她看上去很怪异,她身着一件蓝色连衣裙,手中托着一面镜子,那个镜子中反射出一个诡异的虚影。

“小月,你是我的梦境中的虚影还是别的什么?”王思琦问道。

“我是不是虚影又有什么关系呢?”安月如银铃一般的声音幽幽响起。

“你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面呢?”王思琦又问。

“我是来救你出这个梦境的。”安月说道,随后王思琦问道“我这个梦是怎么回事?”

“这是别人为你设下的困境,时间长了你会无法离开这里的,我也是用破魇之镜方才照出这里的原型。”

“算了,不多说了,我先救你出去再说。”安月似乎不想浪费太多时间来解释,于是她冲过去,拉起王思琦的手,开始行走于迷雾之中,安月的目标很明确,但王思琦感觉自己身边的迷雾似乎没有什么变化。

也不走了多久,安月突然停下,看了看镜子,又看了看王思琦,叹了一口气,又继续向前走。

也不知过了多久,王思琦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是一家怪异的医院,王思琦很确定自己从未来过这里,但又感觉十分熟悉,王思琦看向安月,惊奇的发现安月一脸忧伤,“思琦,我……可能没法救你出去了呢”安月此时说话的声音像极了在对死人说话,王思琦感到很奇怪,问:“为什么啊?”

“这是你命中注定的一劫。”安月说道,随后安月放开王思琦的手,走向医院的大门,轻轻的推开它,然后走入其中。王思琦本能的跟了上去,随后她看见了领她终身难忘的场景:有一具尸体,倒在地上,肚破肠流,另一具尸体,除了头以外全身上下只有白骨,第三具尸体,应该说是丧尸,全身裸露,满是尸斑,正在吞噬这些尸体,突然它似乎觉得有人在看它,于是回头看了一眼王思琦所在的位置。

被那只丧尸看了一眼,王思琦几乎吓得魂飞魄散,她吓得订在哪里,动弹不得。不过那只丧尸好像没有发现王思琦,又自顾自地去啃食其他尸体。这时王思琦突然听到了脚步声,惊恐万状地缓缓转身,发现有个东西正跌跌撞撞地朝自己走来,她惊声尖叫,然后拔腿就跑。

慌不择路的跑了好久,王思琦才停下来,她喘着粗气,四处寻找着标识,突然,一只冰冷的小手拉住了她的手。“啊!”“思琦你冷静,是我!”安月的声音幽幽响起,王思琦这才反应过来,“小月你干嘛吓死我了!”

“你想知道这是哪吗?”安月问道,“想。”王思琦答道。

“这是你前一世死去的地方,也是我死去的地方。”安月平静的说道。王思琦感觉自己胃里似乎被倒进一大桶冰,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制造这个迷雾梦境困住你的,正是杀死你我的凶手。他前一世被你拒绝,最后坠楼而亡,死后又将你诱入此处杀害,我因为看见了并且试图阻止亦被杀死。”

“要想逃出这里,必须有人用灵魂将他的怨魂压制,如果我不以自身灵魂受损为代价将起毁灭,我们,谁都无法离开。最后我们都会消亡。”

“现在,这里没有了那个怨魂的掌控,你可以逃脱这里了。”

“可是小月,你会怎样啊?”王思琦问道,这时安月幽幽说道:“我会沉睡,直到灵魂复原。可能是几个月,有可能是几年,有可能是……一辈子……”

“什么!一辈子!小月,你为什么要为我这么做啊?”王思琦不可置信地问安月。

“唉,谁让你是我的朋友啊,我朋友不多的啊!”

“好了,向前走吧,走出这里,一切都结束了。以后好好照顾自己,你这傻姑娘!”

王思琦听话的向前走,这时安月又说“别回头!”听到这句话王思琦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她看见,安月的眼眶空荡荡的,双眼不知去向,一身残破、染血的衣服,浑身血淋淋的。看到这一幕,王思琦忍不住加速向前跑,她不忍心在看着安月那副让人害怕又可怜的模样。她也知道,刚才跌跌撞撞向她走来的是什么了。

王思琦跑到了走廊的尽头,推开一扇门跑进里面,这时她只感觉自己像在一片白色的空间中不断坠落,也不知过了多久,她醒了,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床头的闹钟显示现在是五点半,自己该起床洗漱然后起床赶车了。

到学校后,王思琦发现安月没来,但是她并没有吧昨晚的事当真,但是当天下午她去安月家里找她时却发现很多警察围在她家,询问后得知,安月死了,死的很奇怪,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安月的眼睛不见了,并且脸上有两行血泪,带着一丝安心的微笑。这时王思琦才意识到,昨晚的梦是真的,安月真的要沉睡了!

王思琦似乎又听到了安月最后对她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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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秋色美,美秋在辽东。这些日子,地处辽东的本溪,美得屁颠屁颠的,嘚瑟得这个欢那,长假期间,高速路不收费,挂着各地牌号的车呼呼往本溪开,开到去往本溪县、桓仁方向的路就自然减速了,路塞的满满的,车开得比牛车快不了哪去,给穿黄色荧光马甲的小警察累趴稀了,超速监控器基本没用了。我躲过了节假日去了趟关门山,依然是游人如织。停车场满了,害得我女儿到处停不了车。据说昨天、前天游人不亚于长假时间。我的妈呀!这人咋这么多,要看这情况,也没必要放开二胎!

改革开放初期,本溪来客也挺多,都是奔着本溪的钢铁来的,那时候,捣腾钢材的人可发了,批钢材的人老牛逼了,要放到现在,得进去不少人,那时腐败还没现在这样严重。现在钢材臭了,旅游疯了。好在,上帝给本溪关了一扇门,又打开了一扇窗,一一山光水色拯救了本溪,也是本溪风水好,钢铁不转,山水转,这一转就把本溪给弄欢实了。小饭店、庄稼院小火炕、县城的宾馆都紧着跟着嘚瑟,冰箱冰柜都省电了,东西不用存放,都进游客肚子里了。

为啥吸引了这么多人到本溪来,本溪的枫叶有好大的功劳,远地方的上海人都知道本溪的枫叶比北京香山的好一千倍,至于北京的天津的也都驾车纷纷而至。沈阳人更不把自己当外人,真的把本溪当成他家后花园了,可他护照是沈阳的,好在到本溪不用签证。

给本溪人提个醒,你是坐地炮,干嘛跟他们去瞎挤,这也不是坐公交车上班,不挤上不了车,怕迟到。你想一下,除了有名的景区,别的地方不有的是好看的风景。3号我们电视台老友就去了大冰沟,根本没多少人。至于那些没开发的或者刚开发的景点,更是人少车稀,不塞车,不拥挤,你走在山路上,有屁可以使劲放,没人笑话,当然,要跟新处的对象一起走可要收敛点,别一个屁把对象崩黄了。我从网上看到关门山昨天的游人像从前节日群众大游行差不了哪去。是看景还是看人?空气指数都遭到破坏了,人多呼出的二氧化碳就多,还有别的呢!我昨天陪着远道来的客人去了永安,真的不错,总共遇到四辆车,不到二十个游人,而且免门票。天阴也拍了几张照片。秋美到处美,美的山美的水,美得你几乎找不到北,找北干嘛,南边也不错!

秋之月,秋之情


又是一年中秋月,又是一年相思情。唱不尽离愁之歌,看不完别离之苦。同一个月亮下,却有着不同的情愫,是思乡、是感伤、是两情未久长、是他乡老友不能对饮琼浆。每一种的情都是这月的光亮,每一种的思愁都是这月的延长。

最是故乡月明亮,思乡情愁夜未央。

有多少远方的游子不能在中秋之时回家团圆,有多少农民工兄弟在中秋之时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又有多少一线的工人、民警、医护人员等等在中秋之时奋战在工作一线。他们都是可敬的人们,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们,正是这些平凡又可敬的人们才支撑起了千家万户的团圆景象,正是这些平凡岗位上工作的人们才使得中秋的月亮显得格外明亮。

平凡的人们,创造着不平凡的生活、家园和国家。这是勤劳的民族所特有的气质,这是勤劳的人们一贯的生活方式。奔波的光景,本就是辛劳的,月圆团聚之时的奔波,更显得更加让人可敬。无论是月的圆,还是人的团圆,更加应该感谢这些辛勤工作的人们,正是这些千千万万工作在最前线的人们,才使得这月更加的美,才使得这夜更加的安宁,才使得这家更加的团圆。

相思明月照心间,海誓山盟苦与甜。

远隔千山万水,总惦念远方爱人。无论阻隔有千万重,无论距离有千万里,两个相爱的人,总会把彼此的心紧紧贴在一起。纵然月圆之夜不能相见,可是那份思念总会感同在心间。

思念的情绪总是会蔓延的,而这种蔓延也总是让人觉得无可救药的。忧愁的思与难言的念在无尽的夜交织在一起,除了些许的伤感,更多的是那份爱的挂念。两颗相爱的心总归是要有互相寻找的冲动的。而这月,圆圆的挂在天边,每一缕撒下的月光都连接着地与天,将浓情紧紧相连。

天涯明月,情归何处,望秋、望月。情比石坚,心紧相连,看花、看天。思君归来,难熬时间,见景、见轩。慢慢体验,只为执手相牵;再难思迁,不落红尘翩翩。欲难言,心心相连;天涯伴,情意绵绵。

聚山水话别难言,思故友越难相见。

缘聚缘散,总会有离别重逢,无论在天涯哪边,还是会有最深的挂牵。中秋的月,是思乡的月,也是想念老友的月。他乡的老友总是让人不能割舍,那份难得的情义,虽不能在此时团圆,但看见天边那一轮圆月也算能映照心间。只期盼能够各自过得安好,向着每一个崭新的明天期许。期许友情常在,期许多年后还能相见。

故友值千金,知己更难求。想想度过的每一天,难得能够结识许多朋友。也正是这一份份的友情,才使得我们自己的人生之路才能越走越宽。也正是每个人都在寻找着各自的知己,一颗颗寂寥的心才期盼懂得自己的人能够出现,以解忧愁,以解心结。

世上难得是友情,世间更难得的是对友情的珍惜。无论天涯何时,无论地缘何处,都祝福天下友情长存。

依稀明月照,天涯此时;缘起世间情,地坤飞驰。愿世上本来面目,修凡间红尘路途。

是秋月依存,共此心间;是凡间梦回,步步莲花。修缘修佛成菩提,听风听雨渡轮回。

秋之信使


时光飞逝,岁月流转。先前还抱怨着焦阳似火的人们,由于一场雨,一阵风的缘故,又开始裹紧衣袖,碎碎地道出寒意的到来。人们好像还没走出由热忽然变冷的诧异,秋天就说来就来了。

对于秋的到来,我是向来不看日历的,对我而言,最深刻的感觉是降温,最直观的印象是大风。起初是一阵令树叶飘零,黄沙四起的大风,紧随着的是一场并不漫长的雨水,雨停后,一股潮湿阴冷的寒意就来临,这些才是切切实实地宣告了秋的到来。

秋天是个色彩斑斓的季节。它是金黄色的季节,金灿灿的稻穗在风中摇曳,形成一层层的金色的波浪;它是红色的季节,漫山的枫树似乎是变了脸,红艳艳的叶子随风而逝,掀起一番红色的海洋;它是白色的季节,令人看不到边的大雾弥漫眼前,风扑面而来,卷裹着的雾气,让人仿佛置身于白色的仙境

我爱秋天的天高云淡,秋高气爽;我爱秋天带来的浓烈的色彩对比;而我最爱的是秋天的风。相比于春风的柔和,夏风的热烈,冬风的凛冽,我更欣赏秋风。 对于春风的柔和,有人将它比作是像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你的脸,它给人带来舒适的体验,以至让人昏昏欲睡,肢体乏力;柔和的风又像是清淡的酒,入口柔滑一溜烟下了肚,没有苦尽甘来的甜香,几次三番的回味,它少了几分苦口,却多了丝许遗憾。

夏日炎炎造就了夏风的热烈,烈阳下的大地似要被烤焦,蒸腾着的热气不断在散发,走在路上的人已垂头奄奄,汗流浃背,这时多么想要一阵风来吹走疲惫,带来清凉。上天似乎听到了你的祈求,风来了,你猛吸一口,啊,浑身上下,五脏六腑全在被热气灼烧,这阵风来的是多么热烈,这是多么热烈的风啊。

冬风的凛冽带来的是彻骨的寒意,与夏风是走向了极端,本就寒冷的冬季,一阵风过又会让你裹紧衣袖,浑身哆嗦,若是恰逢下雪,风夹杂着雪花向你袭面而来,让你睁不开眼睛,寒冷到心尖。 所幸秋风不会像它们那样。秋风很会把握一个度,度之一字,十分精妙,古往今来,深受追捧。而秋风也恰恰领悟到了,不是夏风、冬风的极端,也不是春风的无力,秋风于柔和中见刚毅,于热烈中见清明,于凛冽中见温馨。这是秋天的季节使然,必然让它采纳诸风之长,避免诸风之短,又发扬自身特色,融入一体,自成一派风格。

说到底,最打动我的是秋风包含着的情感,这是它的精神内涵。就像是稻穗被秋风吹的金灿灿,那是收获的喜悦;就像是枫叶被秋风吹红、吹落,那是衰老的忧伤;就像是雾气被秋风吹来,那是对未知的迷茫;就像是大雁被秋风吹去,那是离别的不舍秋风早已渗透进这些事物中,情感早已汇之于风,随风而逝,吹过我的脸庞,吹进我的心房。

秋风是秋的信使。从山川到平原,从海洋到湖泊,从林间到田野,从城镇到乡村,无不没有秋风的身影,传递着秋的风采,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你赞叹祖国的大好河山! 十月十一日

秋之魂


秋,不知何时已悄悄走入这一年的行程。一切那么自然,时光渐渐成熟,散发出金色的柔芒,照耀着每一个生命与精灵。刚刚经过炙烤的年龄仿佛也一夜之间熟透了,犹如一个一个挂在枝上的果子,散发出诱人的清香,令人忍不住伸手采撷品尝。

秋,来了,向季节里的每一个人招手、问好!秋,艳彩照人、豪情万丈、毫光四射。秋,多么成熟的声音,呼唤着每一个渴望遇见的心灵。所有情思的心,秋水满湖,在寂静中张开翅膀,向天飞腾。在鲜红中流淌闪耀,飞升跃成一轮红日。

秋的颜色是厚实的,铺着金赤,穿着浓装艳而亮丽,不使人心无端烦愁。秋天的阳光温而不热、凉而不寒、辛而不辣、涩而不酸、甜而不甘、淡淡的苦、微微的咸。秋天的阳光,是一场盛世的豪礼。晓看红云渲染天,暮临碧落霞飞檐。

站在秋天的山顶,欣赏日出日落时大自然馈赠的鲜艳,一颗心不由自主沉浸其中。仿佛自己就是一朵云天里的彩色,生命和霞光一同闪耀辉煌!秋天的霞光真的很美,观之如饮甘淳,不知不觉就醉了!

红枫叶是秋天的另一道美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杜牧的一首七绝山行,把赏红枫的经过,路径,地点,时间描写得如痴如醉。道路弯而远,时已深秋,石铺的林径通向白云深处的人家。

沿途欣赏美丽的景致,不觉陶醉其中,天色渐晚。此时夕阳的光芒照在枫叶上,平添了一分熟透的美。如此美景,沿途坐马车即使天晚也忘记了归程。晚秋的枫叶不畏霜冻,红得如此灿烂,深深打动了诗人的心,终使二月的鲜花也无法与之比拟。

很想,于深秋去红枫林近距离观赏一次诗人笔下的红枫叶,感受红枫叶脉络里流淌的斗志,澎湃的声音。红枫叶,寄托了多少人的相思,点燃了多少热情的火种。

红枫大地染深秋,人在山中赏景游。夕照林峰霜叶落,春花怎晓暮年愁?枫叶霜红了,年龄枫染了。岁月里播种的那些青春葱茏,亦渐渐在这个秋色里描绘成人生的色彩,自然而璀璨。

那些成熟的希望,在欢笑飞舞。于稳健的秋枝上逐步逐步凝聚成一个个又大又红的颂果,等待有缘的人来共同采撷收获。秋,你终于熟了,熟透了生命。一串串往事那么甜蜜而又透着些许酸涩。

秋,金色的人生,赋于了大地高贵的时装。你的声音在不断诉说季节里的收获,你的年龄不断挂满思念的硕果。谁的灵魄在葡萄架下结成串串圆满,酸酸甜甜里一如既往,品尝着坚定的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