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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之美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1-06-19

鼓浪屿之“恋”之相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鼓浪屿之“恋”之相识,欢迎阅读与收藏。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题记自刘若英的《后来》

这篇文章讲诉的是一段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厦门短暂的邂逅,借由以上题记来提醒和激励青年男女们及时的把握住身边的幸福,勇敢的去爱,勇敢去争取,不要等你知道了如何去爱的时候才来悔恨,才来叹息。把握当下,珍惜拥有!

初秋的日子,男孩背着所有的行囊从一个很小的城市去到另一个很大的城市工作,一个全新的未来迎接着他,对他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很多未知的事情等待着他的验证。男孩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上班族,不过他很勤劳也很踏实,同时也有一颗善良而上进的心灵,长得眉清目秀,不善言语却很乐观,是刚从学校毕业踏入社会不多久。似乎这一切的前兆在预示着一段完美的邂逅的到来

刚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很多的好奇,就好比一个农民第一次进城的情形,虽然他也是大学毕业,不过单纯的他对社会的很多现实并不了解。一天晚上,男孩无聊的上着网,无聊的打开QQ,无聊的浏览着好友的更新信息。突然在一个好友的留言里面看到了一个很特别的昵称,像发现金子似的他就饶有兴趣的打开了她的空间,了解了她的一些信息。男孩起先并不是很在意,只是比普通的关注多稍微高了一点,也看了她的一些日志和照片,觉得她会有那么一点的特别。于是,男孩就加了女孩的QQ,至于通不通过,他似乎也没有那么的在意。

第二天上班,男孩发现前一天加的女孩已经通过了自己的好友请求,就这样,女孩成了青涩的他的第一网友。他很高兴的与她开始聊天,因为女孩似乎很活泼开朗,这给孤单的男孩心里增添了些温暖,让他一个人在外面不会觉得太凄凉。毕竟他刚来一个陌生的城市,即便这个城市也有几个同事。慢慢的,男孩和女孩聊得还算投机,也渐渐成为朋友,只是不知道彼此身在何处,唯一能及时了解到的就是QQ空间更新的消息。不过,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是在同一座城市的某个角落,而且根据好友资料的描述,还是在同一个区。男孩对女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看到女孩在线,总会时不时的发一个表情或者问候一下,女孩似乎比较忙,往往比较迟回复过来,即便是很简单的应答,都会让男孩很高兴的。只要一看到她的签名有更新,他总会第一时间去她的空间访问,还会偶有空闲的去看她的照片,当然,他也希望女孩能时不时的也去他空间访问一下,所以,有一段时间,男孩的签名更新的很频繁,她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其实是为了能够让她对自己多一点的关注。男孩对女孩的这种感情不能说是喜欢,只能说是一种好感,一种习惯吧。

某一天,聊着聊着,他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令人紧张而又兴奋的消息:女孩上班的地方和男孩隔的很近,可能不到十几米。不过,庆幸的是她还不知道他上班的地方,还好男孩没有先说出口。男孩似乎不想这么快让女孩知道自己其实就在她的附近上班,所以故意避开了话题,女孩也没多问,他似乎在筹划着什么惊喜。他其实是想以特殊的方式见面,给她一个意外的邂逅。根据女孩说的场所,男孩竟然意外的发现,女孩每天都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他那一刻感觉到和女孩的相识,就是上次赐给他的礼物,他决定要小心翼翼的把这份礼物珍藏起来。这样的巧合让男孩准确无误的相信巧合已经演变成缘分,无意已经升级成天意。他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最近一直想见的网友在他抬头望去的那一刻,居然正在讲电话。这对他而言是那样的特别,女孩比空间里的图片好看多了,有气质多了。女孩线条很优美,一头乌黑的秀发,光滑的皮肤配上椭圆的小脸蛋,匀称的脸部比例,男孩在那一刻心跳加快了,他有点紧张了,有点不淡定了。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要好好的隐藏着自己。

这样,男孩每天看着女孩上下班,那是男孩每天最幸福的事情了。他和女孩的聊天方式变成了有点抓迷藏的性质,其实男孩基本上能看到女孩每天上班的一举一动,因为她就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女孩也慢慢开始觉得很好奇,感到这个男孩有点神秘和特别了。男孩的这种方式,无意给他们的聊天增添了许多的新意。每一天,男孩其实都在有意无意的关注着女孩,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喜欢时不时的去偷瞄下女孩在干什么,看看她那迷人的笑容和开朗的性格,显得如此有亲和力。她还经常穿一身紧身牛仔裤配高跟鞋,加上宽松的上衣,如影若现的线条,男孩看到后觉得是那样的温馨和舒心。偶尔女孩会穿得性感点,气质更佳,让男孩更是心花怒放。有时,女孩会从男孩的面前走过,那时候男孩的心跳会很快,也不是很敢正眼与她对视,生怕自己身份暴露,前功尽弃,这样捉迷藏的方式,男孩觉得很刺激。而女孩却浑然不知,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了,可能都看都没看过一眼。

从某一日的聊天中,男孩得知女孩国庆想和朋友去厦门玩,女孩很向往福建的鼓浪屿,而凑巧的是男孩也在福建,他国庆放假也要回去。于是男孩开始慢慢的向女孩暗示他的真实身份,慢慢的明朗化,他希望这样做能够更加更快取得女孩的更多信任。他是希望能在厦门和女孩相见。男孩又得知女孩的一个同事还没决定要不要去,男孩就不断的怂恿女孩要去厦门玩,他把厦门的美丽景点都描述了个遍,有点天花乱坠了。男孩也曾一度希望女孩一个人去厦门,然后他们在厦门相见,男孩做她的导游,带她游遍美丽的厦门,去实现他们的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他都设想了这样一个见面的场景:女孩在美丽的海滩上等待男孩的出现,女孩走在海水可以时断时续的拍打到沙滩的地方,惬意的玩着细沙和海水,男孩在女孩不经意间拍了女孩的肩膀,然后兴奋的叫了女孩的名字,兴奋过度的他居然忘记征求女孩的同意,竟一把拥抱住久违的女孩,然后伴着清凉的海风在女孩的耳边轻松说:xx,我喜欢你,我希望和你在一起男孩一直想象中更多像这样的见面场景,他恨不得让自己的大脑回忆起所有看多的爱情电影里见面的浪漫场景那一夜,他失眠了,一颗不安分的心在荡漾着。

在临近国庆放假的日子里,男孩对女孩去厦门的事情特别的重视,又是关心她酒店预订的事情,又是关心车票的班次。一开始,她还有点犹豫,当她最后和同事决定要去的时候,男孩也很高兴,因为他知道他即将会在厦门和他的第一个这么特别的网友相见,一切都是天意呀。他的心里是多么的喜滋滋的。其实男孩本可以不回福建的,他向女孩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他和她说,她刚好要去厦门见一个朋友,见完朋友后也想去玩一下,到时候可以和她们结伴,自己也可以顺便当半个导游。而女孩又怎么知道这一切都是男孩为了与她相见而找的借口。消除了女孩的防备心,这样她也就更轻松了,她可能想着多认识一个朋友也不错。她答应了他在厦门见面

行文至此,虽雅兴不断,灵感不断,精神抖擞,不过夜已深沉,明天还要上班,身体乃革命本钱,于是就此暂时罢笔,《鼓浪屿之恋》未完待续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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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恋之花繁春锦色


花落知多少

昨日的一场斜风细雨不知会带来怎样的狼藉一片,怀揣着一份忐忑,带着些许虔诚轻轻地拉起窗帘,却无奈的地看到了躺在泥泞中的落花,悲伤之感油然而生,瞬间让我想到了黛玉葬花的凄美,虽然不知黛玉葬花时的心境,但见这落花的确令人怜惜。

花自飘零水自流这样的无奈不仅是花与水的悲剧,也是人的悲剧。花永远也敌不过花开花落的规律,也许它也试图改变,但它的柔弱如何对抗?它无声地落下,无声地结束生命,它的反抗在滴答的雨声中湮灭,无声无息。

历史长河,带走了多少落花的哀怨,周公瑾对上天不公的怨怼;诸葛孔明对大业未成的叹息;杜甫对朝廷无能的控诉;苏轼对人生作为的思考这些如今都化为尘埃,随风而散了。对于他们的遗憾,作为后人的我是无法体会的,只能为他们的遗憾而惋惜了。

历史车轮碾压过的年华是零落的的花瓣,每一片都是曾经的繁华,它的飘落是辉煌的黯淡,繁华的消逝,盛世的颓败。车轮滚滚,历史仍然在前行,它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成败而停下脚步;年华似水,时代依旧在发展,它不会因为某一件事的圆缺而改变轨迹。如今,前人的事终成往事,或许有史书记载流传至今,但更多的是化土成尘,没于世事了,只是在花落后依然有花盛开。

今年的花开得特别好,为初春的单调平添了些许色彩,虽鲜艳却不突兀,这样的调剂恰到好处。只是早春还是有些风雪细雨的,娇嫩的花朵是很难逃过它们的摧残的,所以才会出现摧眉折枝的悲剧,这样的结果既于意料之中又属意料之外,虽明白早春的花会凋残但又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就如现实,虽然知道现实与理想会是相反的但难以接受它们确实是相反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结果只会更令人失望。当年孔子周游列国,推行仁政,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后所行皆败,归国著书,他的归隐是无奈的,是竭尽全力所为到的失望而归,这种失望是心灰意冷。

前人奔徙的抱负得来的是壮志未酬的遗憾,不变的追求换来的是历史烟尘的吞没。为何?他们不愿寄情于山水?为何?他们不愿投身于自由?他们的心境无法理解,也许壮志即是他们生存于世事的理由。史笔如刀,他们的往事自有历史来评判。

山河恋,我只爱山之美,水之秀,我承认,我没有多大的抱负,我只乐意追求自然的美好,体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

早春的花落是为了装扮出更美的春色,对一种美好的放弃是对另一种美好的向往。花繁春锦色,花不繁的春天依旧美

厦门之行---(鼓浪屿)


与阳光为伴,同春风随行,奔向那心仪已久的叫做鹭岛的地方。

鼓浪屿之旅题记

船,在海面上摇摇晃晃的驶向那岛,暖暖的海风吹拂着脸颊,岸边的景物尽收眼底,鼓浪屿犹如是镶嵌在东海之中的一颗璀璨的珍珠,在600米宽的鹭江那边,似一架静静停放着的钢琴。隔岸望着她,她漂在海上,如摇曳在海风里的花朵静静的在那海上开放。几只白鹭在江面上翩翩飞翔鸣叫着,绕着海中央的岩石盘旋。更远处,蓝色的海与湛蓝色的天空交织在一起,幽蓝的海水在风的追逐下起起伏伏,一条条船行驶在平静的海面上。船渐渐靠近鼓浪屿,我仿佛嗅到她的芬芳,感受历史沉淀给它的浓郁气息。鼓浪屿,一个海上花园的传说。

登上鼓浪屿迎面便嗅到了她典雅与温馨的气息。绿色为岛上的主题,首先映入眼帘的满是鲜花、绿树、草坪,丝绒般的绿草青得滴翠,岛上参天的古树比比皆是都有近百岁之龄,每一棵树早已不再是植物,而是一位位历史的见证者。古树下建着的一栋栋各色的别墅,让整座小岛显得高贵、安静,走进岛的中间,到处盛开着各种颜色的花,香味弥漫在每一条小道上,醉人馨香。

曼妙的乐音轻盈的流淌着,尾随着你的脚步, 弥漫在岛屿的角角落落。小巷两旁生意人家就在门口摆放出各色小工艺品,多是珍珠、贝壳、椰壳等原料加工制品,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也有不少当地的海鲜、水果叫卖,那些在天津从未见过的叫不上名字的各种漂亮的海鱼、海蟹都养在玻璃缸中,引来不少游客前来拍照,各色水果的价格比天津便宜一半。 讨价还价,也都是满面春风,柔声细语。两旁古老的欧式建筑,斑驳的院墙内显得清幽寂寥。爬满青藤的阳台,鸟儿婉转的啁啾,悠扬悦耳的琴声,似乎在诉说着沧海桑田的变幻。

因为是周末岛上游人众多,却听不到大声喧哗。微微润湿的空气洁净极了,带着海的气息,也带着些许淡淡的怅惘。沿着窄窄的石板路,就这么静静地走着,静静地感受着这份清净和 幽雅。街道两旁的墙头上藤蔓交错,不时有淘气的花木小草从庭院里悄悄地探出头来,那招摇的身姿,那如花的笑靥,叫人砰然心动!高大的榕树枝繁叶茂,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榕树的根很粗很粗,像一条条蟒蛇盘旋在岩石上,树枝上的气生根像瀑布一样垂挂下来。

夜幕降临,小岛上灯火阑珊 热闹非凡,各种烧烤、鱼丸、各色小吃让人眼花缭乱,边吃边感受着鼓浪屿夜晚的风情,空气里弥漫着各种海鲜、酒、烧烤的味道。鼓浪屿的夜景也是一处美景。宛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夜再黑也遮盖不了她的亮丽; 从近处看,如一块翡翠玛瑙,在所有小岛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温柔的月光照在身上,她的绿势不可挡。坐在夜色下的海边,吹着海风,一边听着海浪的声音,一边听岛上鼎沸的人群声,鼓浪屿成了一处与世隔绝的欢乐天堂。不远处海水击打着岩石发出清脆的声响,我仿佛听见大自然雄浑的合唱。海风吹着树林发出沙沙清响,犹如柔情少女边舞边唱。 啊,鼓浪屿!你谱写的一首又一首夜曲,在每个游人的梦境中反复吟唱。

鼓浪屿!你的美丽吸引着我、感动着我,让我陶醉

心之所向,行以为之


今天上班的路上听到了一位妈妈电话。

今天儿子打电话跟我说昨天上午在班里哭的最厉害,别的人都停了,他还哭,就他哭的最响。

然后我就跟他说,哭是不好的,这怎么能比呢。你应该多笑才是。

然后儿子就说,后来老师说谁不哭谁就可以出去玩,然后他出去玩了,而还有好多的小朋友在班级里继续哭。

不知道这位妈妈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一直走在她们前面的我都跟着这位妈妈的描述忍不住的笑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们,不也都是这样吗!敢玩敢闹的。

都懵懂,谁能知道孰是孰非。就是觉得有意思,有人玩,有比头就开始了。

记得有一次,叔叔家的哥哥一早跟我说下午去旁边的几百米外的沙子堆玩沙子,那时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能拒绝的爱好。我们俩就约好在一点后见。

但是因为我每周都要去上剑桥英语,学校发来了一大堆的磁带和作业,于是基本每个周末我爸都会看着我把上一天学过的东西复习一遍。

眼看着就要到一点了,想玩的心也是大大的了,但是也挺害怕玩不成。于是就火急火燎的悄悄的先去了哥哥家跟他说明情况(那时我三年级,我哥五年级)。

然后他就说我爸刚才还说让我在家学习呢,他说他一点半走,我就跟他说一点半前我准回来。你也去试试,反正你一点才开始学呢,一点前是自由的嘛

我一听,有理。转身我就跑回家了。一看十二点五十分,连忙找到我爸 爸,不是一点开始吗,我先找我哥去玩会,一会回来啊。

反正我是说完就走了。然后再回来就两点了。

到现在我都觉得好好笑的,这么光明正大的逃避的举动我都那么大大方方的做了。还那么开心。

想着那位妈妈的话,又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又坐在了此刻的办公桌。难受倒是谈不上,但是就那么想静静地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就让我这么静静地呆下去吧...

现在的生活不能说不好,它给了你从未有过的自由、给了你会实现梦想的资本、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但是就是总会感觉缺一点什么。

细想来,应该就是胆量。

小时候我们敢爱敢恨的:我说我不开心我就会哭,你给了我一块糖我觉得满足了,我就会大笑;我说我不想这么做,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不做。当然很多时候都免不了挨骂吧,但是我都努力的去尝试了。

现在呢,很多人都说现实来了,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们要去考虑这考虑那了。

其实,再说来不过就是你没有那种胆量了,你怂了!

有了想法的时候,你害怕被否决,你就不敢说了;碰到厌倦的事的时候,你害怕错失机会,硬着头的你就做了;遇到喜欢的人,你觉得自己没希望,你就放弃了...

后来,你有成绩了、你有威望了,但是你却少了开心...

所以说:如果可以,找回你的最初,争回你的胆量。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夜之深,心之伤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夜之深,心之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后天就要考试了,我被白天玩手机、然而晚上却在拼命背书的室友吵得无法入睡,心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着她们背得起劲而自己却无心学习;亦或我想睡觉,然而却被吵到;或者是因为今天刚看的那部电影《南极大冒险》而想起了曾经我喜爱的那条叫来福的狗。

当我在那部电影里看到那些狗儿对主人的忠诚时,突然想起那条被打狗的人给打了的跑到我家来的小狗。

被丢弃的它,是在快过年的时候被鞭炮声吓住才往我家跑的。那时候,它该是刚出生不久吧。一进我家,便在外婆的卧室里的一把椅子下蜷缩着瑟瑟发抖。彼时在读初三的我放学回家,用尽各种友好的方法想把它哄出来,然而它并不识相。反而哧着牙发出低吼,以期把想要靠近它的我吓走。最后我不得不暴力地提着它的背、抓着尾巴把它给拽出来。

因为老人们大多相信家里来狗是来福的这一说法,于是,它便成了我家的一员。取名,来福。

我总是很热情地找他玩,然而他每次都见了我就跑。可他胆子也挺小的,每次我被他甩了冷脸后都会气不过地发出泼妇般的吼声:来福,你给我站住!然后他就会特别听话地趴在地上,低眉顺眼地看着我(这方法直到他消失,都屡试不爽)。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过去拍两下他的头,以满足一下自己胜利的优越感。

后来,不知咋的,他似乎是记了我的仇。大概来我家有两个月了吧,他也学会了摇尾巴,亲热人。然而!他就只是亲热除了我之外的家人!这又导致了我的不满,偶然间,我看到了他的尾巴尖端有几根白毛,于是便想到了收拾他的办法把他卡在猪圈墙上的一个正方形框上,然后在那里扯他尾巴上的白毛(因为听老人们说,尾巴尖长白毛的狗不好),听到他那吃痛的叫声,我就像个小恶魔一样地笑得开心。但他并没有因我的武力屈服,反而是更加躲着我。这弄得我超级无语,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如小学时候听别人说的那样身上带有杀气。

后来,不知怎么的,有一天放学回家,他突然跑到门口来接我。于是,我们间的关系终于破冰。

但是有一次,他把我等了好久,终于才被孵出来、并且我很悉心照顾的小鸭子给咬死了。于是,那次家里人都超级生气,拿着棍子什么的打他。听到他嘴里发出的惨叫,我却开始于心不忍。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小时候也曾养过一条同名字的狗,但是却因为乱咬牲畜而被村里的人围着打死在我家屋后,并且煮来吃了的事。那时就感觉仿佛时光倒流,那一幕与已经泛黄的画面重合。我的心有点纠结的痛,想阻止,可是看着地上躺着的丧失了生命的那几具尸体,以及妈妈和外婆那愤怒的表情时,我放弃了。我只是站在局外,默默地看着,心里百味杂陈却无能为力。

不过,还好他特别长记性,特别懂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于是他变得很乖。那件事没过多久也就被揭了过去。于是,我对他的好感渐增,便以一种和善的面目待他。而感情是相互的,他感受到我的好意,于是便用每天早晨送我去学校,下午在家扑上来接我作为回答。

可是,没过多久,他却病了。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中毒了一般,奄奄一息。蔫蔫的他再没跟着我疯。有天放学回家,我看他躺在地上,要死了一般,吓得我当时就差点哭了。妈妈和外婆都说他没戏了,可我却倔着把全身瘫软的、沉沉的他抱去了村里的一家小医院里。那个医生说怕给他打针打死了,便只喂了他一支葡萄糖补充能量。可是他并没有好起来。那天晚上,他就消失了。好久,我都没有看到他。没有他的陪伴和亲热,我的心里空空的。我把这件事说给一个早上和我一起上学的朋友听,她说:我家有条狗,被打狗的人打得半死却逃了出来,他见了我们一面,然后就藏了起来,过了好几天,我们才发现他在屋后的草丛里死掉了。狗,在能够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时会躲起来,他该是怕主人伤心于是,我便确认他是躲起来死掉了,为此我难过了一整天。可是,在几天后,我便看到了他又生龙活虎地在家门口接我。那种伤极而喜、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是难以言喻。我只是在那时候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他。

可是啊,他却在我高二上期的时候被打狗的人打了。当时在电话里听到外婆这么说,我愣了,然后心烦意乱地挂了电话。最后,晚自习放学,我窝在被窝里无声地流泪。

前些日子,室友因为母亲动手术而流泪。我却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未因家人生病而哭泣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好起来。可是,来福的逝去我却伤心难过直至今日。每当想起曾经,总是如鲠在喉,心里难受得想哭。因为我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我不是无情的人,他曾给过我那么多温暖和欢乐的时光,我无法做到不为他的消失不动容。他听话,对我忠诚、热情,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好的一位朋友。

可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最后只余我一个人在这里怀念。然而我除了怀念曾经,什么也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