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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7-29

时隔不久,却早已物是人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隔不久,却早已物是人非,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愿以后的我,不再感性,不再冲动,懂得保护自己,爱护自己。做最好的自己。能笑看花开花落,静坐夕阳西下。

放开的手,不会再次牵起。受过的伤,无法改变。我谁都不怪,却唯独怪自己。

只是记得,上个月前,你我十指紧扣,笑意满面。而如今,你身边的那个却早已另有其人。站在你身后的我,不悲不喜,不恼不怒,只是有着深深的寂落。曾今我怨过你,恨过你,也爱过你。如今的我,没有了恨,没有了爱,却有着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一年之前,我们是朋友,别人都说从朋友到情人到底要走多少步,我不知道我到底走了多少步,我只知道我稀里糊涂的就被牵了手,走上了一段不该走的路。明明知道是错的,却还是要摔得遍体鳞伤才肯就此罢休。她们都说我是天底下最傻最傻的傻子,可是在爱情里谁人不是傻子?

一个月前,我们是情人,太多的甜言蜜语、糖衣炮弹让我分不清原来现实是如此的残酷,你说,我们以后会越来越好,你说,我会让你成为富婆,你说,我会开着宝马回来接你。可是,那一切都成了你说。我只是不明白,情深情浅,都是如此的抵不住这花花世界。

现在,我们是熟悉的陌生人,你我路上相见,也只是擦肩而过,没有了心动,却残留着心痛。不是我放不下,而是有时候更多的是祭奠不在的友情或爱情。你总是比我从容许多,这一点,我永远输给你。可是,在这场爱情里,我输了,你也没赢。最后,是两败俱伤。

分手的那天,你说,你要去见你的女朋友,你说,我们不适合,你说,我整个人都太无趣了。你说,我们三观不同,相处太累。你说,就连你说话的口音我都嫌弃你。你无止境的贬低我,看不起我。可是,我毫无颜面的拉着你,求着你,甚至过后的那个星期还挽留你。你斥我,让我别碰你,我笑了一下,放开了手。我知道,那天晚上,你急着要去见你现任女朋友,你没有骗我,只是深深的伤害了我。世人笑我太傻,事实也证明,着实傻到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我,如此好强的一个人,但是在爱情上无了骨气。

在爱情上分分合合,太过于正常,都说谁认真谁就先输了。我不怕输,而是怕输不起。我只是不想我的感情拿来当游戏,玩腻了就随手就删了。

朋友对我说,你该长大了,你该成熟了,你该改改你的性子了,可是我不懂我应该怎么样去做,我才能算是长大?我不知道我怎样活,我才能算是成熟?朋友对我说,你到底要吃多少亏,你才能长记性,你到底要跌多少次你才能够学会自私一点,不为别人处处着想?我信奉了20年的原则,以真心换真情,诚心待人,宁愿你来伤害我,我也不会去伤害你。可是,这个世界太复杂,这个人性太复杂,我应付不过来理当也总是要吃亏。

我相信这世界的美好,我相信人性的善良,可是总有些人有些事摧毁着这一切。

在我空白的感情纸中,他来绘上了一些色彩,我应是感谢他的,因为在一段感情中,我学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学会长大,也许是我最应该要做的事情。

愿以后的我,不再感性,不再冲动,懂得保护自己,爱护自己。做最好的自己。能笑看花开花落,静坐夕阳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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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脚步在外,心却早已回故乡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流浪的脚步在外,心却早已回故乡",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花开彼岸,叶在此岸。流浪的脚步在外,心却早已回故乡。桃花落荒而逃,夏花始盛开。金蝉儿落在枝繁叶茂的高树上啼明,流浪的心默默掩藏着思亲树的风长。荆棘丛生的打工路,汇聚着思念的坝堤。每逢周末,想家的人儿,躺在床上睡不着,因而满目疮痍地聚在大街上逛荡。走着走着,思念的坝堤,挡不住想家的潮水。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位摇尾乞怜的流浪汉向我伸出铜盘时,我掏了掏腰包,看了看身边观看的人群,尴尬无比。唉,不知那个好逸恶劳的混蛋,割破了流浪女的背包,偷走了我的汗水钱。钱包没了,手机也没了,身上唯一只剩一块坐公交车的铜板。于是,犹豫了片刻,我还是狼狈地扔下了那颗叮当作响的铜板。一转身,只有步行回家。

过马路时,红灯闪烁,无数辆漂亮的小轿车驰骋而过。车水马龙中,我停止了脚步。一丝朦胧的愁绪,随风起舞,吟落了满地的思亲花。仿佛间,那宽宽的都市路,思亲花铺了个满地。踌躇不前的我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拾取了自己那颗落寞的心。

绿灯亮了,紧接着,流浪的心一步并作两步,拖着孤独的身影逃离了都市的繁华与琳琅满目。就这样,想家的我,拖着疲惫不堪的心,又回到了出租屋。黑暗中,泪水一滴又一滴地浇灌着心中那棵地位显赫的思亲树。躲在无人的角落,双手敲打着键盘,为孤独的心,擦拭着无人知的泪水。为想家的心,涂上了海鸥飞去彩云飞回的金丝边。

人人都说,打工流浪者,悲伤时渴望一个温暖的肩膀,而开心时却独自拥抱着冰冷的世界。其实,我还算幸运,因为我身边一直有爱人陪伴着。从相识相爱到如今,我们一直形影不离。今夜,我挨着熟睡的爱人,搂着电脑,击打着心腔,嘀咕不休。只为,执一笔牵肠挂肚,送给故乡的亲人们。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不是有首老诗吗?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九片十片十一片,飞入芦花皆不见。不知不觉中,我在文字的跃土中奔跑起来了,不再迷失在想家的黑胡同里了。

打工的我,一年回一次家,却也不愿经常打电话回家问候一声我最想念的亲人。我不是一个父母心中的不孝之女,也不是个对骨肉无情的母亲。但我害怕打电话,只因为,怕眼角悄然下滑的那滴热泪,会淋湿了亲人们的心。

无数次在梦里,我背着打工的行囊,拥抱着我的父母与我的孩子。无数次,我坐在离开故乡的火车里搂着爱人泪流满面。无数次,我对自己的孩子说,一定要争气。无数次,我对自己的父母说,孩儿无能。无数次,我看见爱人牵着我的手,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画面。无数次,我对自己的心说,其实我真的不想再流浪。

因为流浪,我渴望男耕女织的田园风光。那种农田生活,尽管日子并不富裕,但至少一家人能够天天团聚在一起,快快乐乐地过简单的日子。可是这个社会,我们回不到从前那个浪漫的时代。打工路上,尽管也有掌声与鲜花,但这却不是我向往的荣耀。

今夜,大雨倾盆,淋湿了我的心。打工的我,真的很疲惫。架起脚指,收起素心,躺在床上,没理由地睡着了。梦溪笔谈中,我想要对故乡的小山岗小丘陵挥挥手,可手儿实在难抬;我想要对故乡的亲人说声来年春节再会,可口儿实在难开。

在梦里,我也经常在某个碧水长天的季度末,踏着落叶向故乡走去。梦路上,我经常与正在低头静思的亲人撞个满怀,那种喜悦之情难以形容。说老实话,我喜欢这样赋有诗情画意的相遇,却又害怕这种梦幻泡影的浇铸。

若说,我这样想念亲人不是爱,但又觉得爱满怀;若说我这样思念就是爱,却又不知有多少无奈。

经年之后,渐渐懂得,这世界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能随人所愿。打工路上,许多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许多事,看着看着就淡了。许多梦,做着做着就断了。许多泪,流着流着就干了

思念的感觉惆怅而轻松,是一种无奈后理智的选择。思念一个人甜蜜中掺着苦涩。思念的泪水,其实是每个人强迫却不愿意自己欣赏到的一种美丽。也许,我写这篇文章,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夜深沉,声悄悄,雨打着窗,天空无月却心中亮着一颗想家的红月亮。对故乡的留恋,对故乡亲人的思念,将与青山同在。这个情结,岁岁年年解不开。

雨后,无月的夜晚,思念更诗意。公鸡起,影妖妖。对着夜空,对着远方,对着父母,对着孩子,对着弟弟妹妹们,我说了一声珍重,却泪如雨下。问几时再见,明星一同,观月上程,一路行来无人烟。

在文字的馨香中,回忆故乡的过往。父母的笑容,孩子的歌声,妹妹的乖巧,弟弟的调皮,春去秋来,萦绕心头,永远永远留在我心里。我心中一直有个美丽的团圆故事,诉不尽,忘不去。

梦境里,在一个远远的稻田里,天空蓝如玉,歌声传心曲。往日一家人欢聚的甜蜜,不曾遗忘。在棉花垛上在麦浪中,我搂着我的亲人,诉说着打工路上的酸甜苦辣。

打工,如果只是一个过程,那么经历就是你在这个过程中所得到的。人一旦有了家,就要承担家的重负。于是,好与坏,成与败,得与失,全都属于你。

佛家禅语:有钱也苦,没钱也苦;闲也苦,忙也苦,世间有哪个人不苦呢?越不能忍耐,越会觉得痛苦,何不把苦当磨练?

石头上栽葱扎不下根,玻璃上亲嘴急死个人。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繁华的都市,没一处是我安营扎寨的暖房。今夜,打工流浪的我不得不对远方的亲人说,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儿子们,亲爱的弟弟妹妹们,亲爱的亲朋好友们,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们!

时光偷走的,永远是你眼皮底下看不见的珍贵。人生的冷暖,取决于心灵的温度。经年后,我希望我的一生,没有名利的牵绊。只愿与我的亲人永远团聚在一起。我希望我的孩子安康快乐地成长,我希望我的父母长寿百岁,我希望我的弟弟妹妹万事如意。

打工,也许只为了生活。打工,也许只为了养家糊口。打工,也许只为了奋斗目标。打工路上,冰天雪地,灯红酒绿,夜长梦多。打工路上,寄人篱下,看人脸色,见风使舵。打工路上,甚至有人,荒淫无度,抛家弃子。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家常便饭。但是,这种无奈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我渴望,放弃一座座打工的城市,告别高楼大夏,告别都市的繁华,告别工厂的机械声,告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逻辑。回归故里,住进平房,养花抚草,安安静静地过梦想中的生活。与爱人白首终老,与家人永不分离,这才是我真心想要的高贵与平凡。

这打工的社会,与亲人相聚难。农民工,与亲人两地分居成了普遍现象。那首流浪歌,一直萦绕着我的心志。使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相思引的主唱者。今夜,我弃旧图新,舍一抹微笑,对着文字默哀,不知有多少打工者,流浪的脚步在外,心却早已回故乡。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今夜,有位流浪汉穿着雨鞋走进了我的店里,我本想叫他脱掉脏鞋子。但是,当他问我今天是多少号时,我笑了,笑得好悲悯。于是,我端上了水果,送给了那位满脸沧桑的流浪汉。他打了一个小时的台球,看了看上夜班的时间,就匆匆离开了。走时,他说了一声谢谢,我特别感动。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思绪万千。

阡陌交错的打工路,形形色色的流浪者。也许,我还算其中的一位幸运儿。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有着共同的心声泪痕。何年何月,流浪者才能回家?何年何月,流浪者才能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树一人,都令我们牵肠挂肚。今夜,我默默无闻地坐在书桌上,诉写着我思念故乡思念亲人的情怀。因为我,流浪的脚步在外,心却早已回故乡。

时光消散,物是人非!


秋季的阳光给大地盖上金色的丝缦,使寒冷的空气有了温度!

独自站在屋顶上享受阳光沐浴的我,环视着周围的一切,天空蔚蓝,秋风和睦,土里的庄稼已经收割完毕,留下裸露的黄土还夹杂一些最后的绿色。当我看完这一切,目光才锁定在屋子右面那块至今还是绿油油的杂草地,看着它在阳光下还是碧绿的模样。

春天、万物生长,夏季不知名的小花相约而放。秋季,生机怏然。冬季绿意依旧!

一年四季,它哪里都长着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草。

对它影响颇深,是因为儿时,大人们都在忙着地里的活,无暇照看我。而我唯一能出的远门,就是那块地。

每天给父母打个招呼后,就独自去地里玩耍,四季中我最爱的便是夏季,因为那时这块地里都是花朵。身在其中,就觉得自己如花仙子那般,我也有自己的秘密花园!

花朵们尽情的绽放,在花间起舞的蝴蝶也飞来飞去的转告,不一会这里就成了蝴蝶的密会场所。

当我开始上学后,便约起好友一同去玩,我们坐在草地中间的一处空地里,周围满是高高的杂草。形成一个秘密基地,我们采摘各种各样的野花,将它们与幸运草一起编织成花环。而打着出来看书借口已经遗忘脑后,温习的课本被冷落一旁!

在大点,村子里的哥哥姐姐们组织了所有的孩子,通知家长们,准备在那块地里,全村一起庆祝中秋。

那天,我们一大早就开始分工,年纪小的没有什么工作就负责在地里帮忙找些石头。年纪大的就负责准备柴火,锅碗瓢盆。整个过程没有大人的参与,都是我们这些小孩在弄。用哥哥们的话说,要给大人们一个惊喜。

一天的忙碌在晚上有了效果,我们从家里搬了桌子板凳,每个人带着自己父母前来。

因为村子不大,人数不多,加上我们经济有限,所以吃的东西便都是自己种的,有洋芋、红苕、地萝卜、腊肉、还有各种蔬菜,加上秘制的辣椒酱。这就是特色烙锅!

大人们来的时候还带了酒,他们喝着酒聊着天,我们在一旁吃着洋芋,乖巧的听着。

夜晚降临,月亮也升上了高空,周围传来各种小虫子的叫声,有蛙鸣、蛐蛐、蚂蚱!最后便是草丛里慢慢出来的萤火虫,一个个的小灯笼,给寂静的夜添加了别样的风情!

吃饱了的我们开始在草地上玩起了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们玩得十分尽兴,可母亲们就在一旁担心不已,生怕我们一个不注意就跌落草地旁的小水沟里。

父亲们谈论着自己的话题,偶尔叫我们小心些。

夜深,聚会也散场了,大家各自带回自己家的东西,草地上除了踩踏出来的痕迹,别无旁的。我们没有过多去关心它,因为没有多久,那些痕迹就会被新的植被覆盖。

如今,那些嬉戏的孩子已经长大,现在也不会再有那个激情去摆弄那些。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奋斗着,无心那些儿时所谓的美好!

时光总是无情,路过时,总会带走我们儿时的天真,幻想。而留下的只是遗憾的回忆。

永远不远,长久不久


1

阿阿小姐回到了旧校园。

冬天已深。半开的电动校门无力地闪烁着红蓝色的LED灯,厚厚的尘土掩住了传动皮带。上学的时候电动门的功能是极强悍的,它常常无情地拦住迟到的学生,挡住送“牢饭”的家长们,还有就是把偷偷溜出校门的“坏孩子们”逮个正着。

阿阿小姐想起了上学时候和一一小姐逃课出去嗨的经历,踏出校门的一刻逃学的兴奋大过了恐惧。疯完了之后灰溜溜地站在校门前,和门卫大叔面面相觑,但却也不见他有出来开校门的意思。两位一脸潇洒转身离开,后来打扫了半个多月的教室,然后告终。

阿阿小姐现在想起那段打扫教室的日子,已经了无悲痛与疲惫。想来也是好笑的,往日的深仇旧恨往往不复存在,大脑皮层的只读信息仅仅寥寥几字,“你来过,你走了”。

但是现在,这扇破门却挡不住阿阿小姐了,无论如何。

2

阿阿小姐清楚地记着校园里的每一处角落。

一来是因为这里有她最斩钉截铁的时光,二来是因为这些地方布满阿阿小姐和周不语先生革命友谊的足迹。

周不语先生算来也阿阿小姐的半个学长,他在阿阿小姐高二那年来到她们班。高大帅气、清爽俊朗的外表让周不语先生看起来就像是小说里的完美插班生。

“大家好,我叫周不语。”

周不语先生如是对着全班同学说,但那时的阿阿小姐只觉得他是在对自己一个人作自我介绍。于是,阿阿小姐站起身来,——

“欢迎你,我叫林阿阿。”

没有人觉得诧异或者不妥,因为阿阿小姐是班长啊。而且这样的行为也确确实实让不语先生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特殊的姑娘,特殊指的是念起她的名字感觉自己患了口吃。

周不语扛起肩上的书包,在林阿阿身后坐了下来。阿阿小姐扭头的时候,有阳光照了进来,晃着她的眼睛,让她一度以为不语先生就是她的sunshine。

3

后来,阿阿小姐从同学的闲谈里了解到,不语先生是个留级生。

闲暇的时候,阿阿小姐总能看到不语先生一个人踱出教室去,站在走廊里看向远处。起初,阿阿小姐觉着,这个男人真是既忧伤又孤单。直到有一天,当阿阿小姐再一次躲在柱子后面偷瞄不语先生时,被他用余光给逮住了。

“看什么呢?出来吧。”

不语先生说罢又扭过了头,继续看着天际若有若无的晚霞,边友好的招呼着阿阿小姐。

“没什么,看你挺失落的哈。”

阿阿小姐觉着自己简直傻透了,其实她也不知道,这场对话注定要开始,也注定要结束,狼狈而荒唐。

4

“呃,请问,我可以叫你不语哥哥吗?”

某日,一张写有如上文字的纸条悄悄从教室的第三排课桌递到了第四排。不到一会儿,纸条传了回来,上边多了两个字,可以。夏天的教室闷热闷热的,头顶的电扇吱吱呀呀,阿阿小姐的激动只有它看懂。

“哎呀,不语哥哥,抱抱。”

阿阿小姐号称撒娇派的骨灰级会员,文科班里男生本来就不多,正常的也就那么几个,算下来也就只有不语吃这一套。然而,阿阿小姐得到的回答往往只有,摸摸头。

“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

语文课上,老师安排分角饰演《西厢记》,阿阿小姐演崔莺莺,不语先生扮张生。阿阿小姐别无他求,只愿莺莺是《西厢记》里的莺莺,张生不是《莺莺传》里的张生。

“不语哥哥,你来打伞好不好?”

运动会时天降大雨,阿阿小姐在终点线上等着一一小姐,只见不语先生从远处闲庭信步一路踏雨而来。阿阿小姐自然而然地把伞举高了20cm,不语先生也自然而然地接过了伞。

5

“阿阿喔,你晓得伐,班里都把你和不语传疯了。”

一一小姐和阿阿小姐坐在食堂里端着刚出锅的“秘制热面”大快朵颐,忽然想起什么的一一向阿阿投来了关切的询问。

阿阿小姐往嘴里塞了满口的面条,含混不清道,“那有什么的。”

突然,阿阿小姐“咕咚”一下子吞掉了所有面条,抄起纸巾草草一擦。一一小姐万分诧异地看着阿阿小姐失神望去的地方,只见不语先生刚刚和一群男生打打闹闹地走过。

一一小姐觉得,阿阿没救了。

阿阿小姐却觉得,人生若只如初见。

饭饱酒足,阿阿小姐惆怅,“一一,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了?”

6

“不语哥哥”时代的终结,源自于一节体育课。

体育课向来都是男生的专场,也向来不容女生插足。阿阿小姐对此不以为意,她觉得女孩子热爱运动才可爱。于是,体育课上往往都是阿阿小姐和一一小姐占一个篮筐,然后没头没脑地胡闹。闹够了,就背靠背倚坐在篮球架下,晒着太阳,凝望着不语先生打球。

打球的男生真的是很吸引人啊!想象一下,作为一颗汗珠,从他们饱满的额头渗出,沿着都可般锋利的脸庞滑落,滚过厚实的胸膛,沁入球服,最后留下言白色的印迹。这样过分的想象,不免叫阿阿小姐红了脸。

还是去买水吧!站在超市的超大冰柜前,阿阿小姐稍加犹豫,还是给不语先生捎了一瓶。

阿阿小姐一手捏着一瓶水站在天台,看着不语先生和一群男生打着篮球汗流浃背地一路呼啸着回来。她盯着人群中的不语先生,有些失神。她也不明白了,他到底是天生吸晴的发光体,还是夺人眼球的镁光灯?阿阿小姐愣愣地,以至于在听到接下来的一段对话时略显不知所措。

“不语,不错嘛,连林阿阿这样的班花级人物都被你收入囊中了啊,这个很可以。”

“呵呵,怎么会,她不是我的菜。”

时隔多年,阿阿小姐再度回忆起这件事时,记忆里只留下了那个夏天熏热的风。是的,是熏热的,是眼泪都彻底给熏了出来的风。

阿阿小姐和不语先生再也没有讲过话。

7

其实,不语先生那天的话还有后半句。

只是,阿阿小姐再也没能听到。直到阿阿小姐的葬礼上,一一小姐代为之闻。

阿阿小姐死的那天天空是很晴朗的。

死因和晴天上的云彩一样简单,和冬日里的炎热一样荒唐。

不语先生和别人吵架了。

大家听闻后纷纷跑到走廊里去看,阿阿小姐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再去关心他,不要再去在乎他,稳稳坐在座位上

故作淡定。阿阿小姐的座位就在靠走廊的窗户边上,其实一偏头就可以看得到。

但是阿阿小姐应该想象得到。想象到不语先生一拳打在那个男生的肚子上,想象到男生吃痛般的“啊啊”大叫,想象到自己神经紧张以为听到了不语先生在念自己的名字,想象到自己惊慌失措又略显意外地转头,想象到不语先生被人摁在窗户上撞碎玻璃的声音,想象到窗户玻璃已5cm/s的速度划过自己的侧脸,想象到不语先生的血和自己的血混在一起,在冬天迅速凝固。

其实,阿阿小姐什么都来不及想。因为,死亡本来就是不可想象的啊!

8

阿阿小姐的葬礼上,不语先生和一一小姐把酒言欢,促膝长谈。

不语先生告诉一一小姐,他在入班第一天就记住了阿阿小姐的名字,那时他就觉着阿阿小姐很勇敢。

一一小姐告诉不语先生,阿阿小姐在纠结中喜欢了不语先生很久很久,她不敢承认,勇往直前的阿阿小姐第一次在不语先生面前犯了怯。

不语先生告诉一一小姐,体育课上被阿阿小姐听去的那句话还有后半句,是“她不是我的菜,她早就是我的人了。”

一一小姐告诉不语先生,阿阿小姐打算在17岁的最后一天向不语先生告白,然而阿阿小姐去世那天,距离她的告白日不到一个月了。

不语先生告诉一一小姐,那天的打架是因为那个男生嘲笑阿阿小姐的名字念起来像口吃,不语先生的名字听起来是个哑巴。哑巴和口吃,应该是很配的啊!

一一小姐告诉不语先生,阿阿小姐最害怕永远和长久这两个词,因为她觉着,永远太远,长久太久,所以她曾想过要把永远和长久交给不语先生,这样想来就没那么害怕了。

一一小姐喝掉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啤酒,然后把它捏扁。

一一小姐看着不语先生,说,“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9

只是那些故事,都是上了年纪的麦芽糖了。阿阿小姐都不会知道了,无论如何。

现在,阿阿小姐站在母校偌大无人的操场上,天气一如生命结束那日般晴好。

没有人再会来指责阿阿小姐逃课来操场,也没有人再会操心阿阿小姐今天中午是不是会回家吃饭。

谁说永远不远,长久不久?

阿阿小姐深吸一口气,这不是到了吗。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无言


流光飞舞,烟花消散,青春渐逝,静想雨季往事,情感顿生淡忧。

歌曲《童话》唤醒尘封已久的美好,曾经朦胧的情感、迷离的梦幻、轻柔飘逸的风,处处散发着阳光与晨露的清香;曼妙旷野,芬芳了整个世界.....。

夜;是那么的安静,自己却陷入在《童话》的歌曲中,莫名的难过随着音乐在空中漫漫飘起。很久了原以为一切随风远去化为灰烬。我顺着记忆来到曾经熟悉的地方,寻找着自己留过的足迹,回味当时的情境。此时,自己竟湿了双眼。

情早远,物也非,人也非,三千痴缠的往日终究渡不过时间的长

河,旧事往昔;恍若一梦,一段故事就此罢免。

人散风逝独留怨;相逢相识却无缘;到头好似梦一般,心有千结更无言。

有些歌不能听,一听让人容易沦陷;沦陷于那些早已事过境迁的人或事。有些人不能想,一想让人容易伤感;伤感于那些早已物是人非的是非之事,有些事不能叹;一叹让人容易疲惫,疲惫于那些早已过去的对与错。不管是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还是费尽心思想要铭记的,最终都经不起岁月的洗刷,走过的痕迹,会无声无息地散落在岁月的溪流;遗落红尘。

弹指沧海桑田,我们再也回不到唯美的青春年华。

生命中承载了太多太多的遗憾,蓦然回首,伤年都已成陌路。然,红尘深处,风景依旧,心,却找不到来时的路。

岁月被风吹得那样无奈,夜、还是那样寂静。十字路口,红灯、绿灯、行人、车辆、上下班,匆匆地来了又去....,整个世界容颜依旧。季末相约年华笼罩着一座座青春的城,秋风吹过;吹散了一地的告白。风过、花烬落,剩下孤寂的枝头与落地的残余。

站在漏光的树下,四十五度的抑头;阳光充斥着欢乐的笑声依稀可见,曾经笑过的、哭过的、然后破碎了也消失了,梦里花落,断然成影,竟是浮梦一场,醒了才知那只不过是童话,我们都是童话故事里面的过客。

生命的年轮仍在不停的转动着,湮没了往昔的一切,也碾碎了美好的梦境。无奈,我默然挥手告别那轮载满伤寒的残月;执手诀别模糊不清的童话;期待着春天的到来,再次嗅那一抹抹淡淡花香、观那翩翩起舞的蝴蝶、聆听鸟儿清脆怡人的话语,站在那金黄的油菜花海中央、闭眼抬头,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20XX,阳光明媚依旧,世界美好依然,生活温暖如初。

《童话》换成齐秦的《梦田》,很美的旋律,我非常喜欢歌中的那些词,我想有一片田,不要太大;就那么一亩足矣,我想掌心中涌出满满的种子,把它们全种在地里;去享受新芽出土的心情。

每个人心里一亩一亩田,每个人心里一个一个梦,一颗呀一颗种子,是我心里的一亩田,每个人心里一个一个梦;一颗呀一颗种子,是我心里的一亩田。用它来种什么;种桃种李种春风、开尽梨花春又来,那是我心里一亩一亩田,那是我心里一个不醒的梦......。

20XX年1月2日晚

别太在意,人走茶凉,物是人非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别太在意,人走茶凉,物是人非,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也曾几时,深深地沉浸于某段文字之中,无法言表自己的心情,无法言说其情感,只知道,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便深深地爱上了,再难以自拔。就像人与人之间,情总是难以自禁,就如一句话所说:确认过眼神,就是对的人。

或许爱上某句话,某一首诗,某一段文字,就如爱上一个人一般,无需任何的理由,许是因为与自己产生了共鸣,许是因为自己,也曾有过相同的经历,不然亦不可能深陷其中。也许有过去,也许只有,在回忆里才能见到你。红尘如泥,而我最深的红尘里,与你相遇。又在风轻云淡的光阴下,匆匆别离。也许我还是我,也许你还是你。也许有一天,在乱世的红尘里,还可以闻到彼此的呼吸。那时候,我答应你。在最烟火的人间沉迷,并且,再也不轻易说分离。别时容易见时难,曾无数次读到白落梅的这段话,总让我心间一阵酸楚悲戚。这世间的缘分,总是如此地来无影去无踪,也许我们才刚刚相遇,还未来得及好好相识相知,便已形同陌路。那么多故事还未来得及好好讲述,那么多人还为来得及好好爱,那个人却早已走远,与你天涯陌路,再半分交集。

或许这世间,真的没有哪一桩缘分可以真正维系一生,再华丽的筵席也终有散场的一天。既知如此,又何须聚散两依依。我们不过都只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这段风景走来了一些人,那段风景又走失了一些人。如果我们守不住约定,就不要轻许诺言。纵算年华老去,还可以独自品尝那杯用烦恼与快乐酿造的美酒。不告而别,并非就是绝情,而是来不及道别,或者说,即便能够好好地道别,又是否能够真正再见?而再见,是谈笑风生,还是已成陌路,再也认不出彼此地容颜,而是就那样无声无息地擦肩而过,这样的重逢,这样的相见,不如不见,不如怀念。

荼靡谢了,春还在。曲未终,茶未凉,人已散。也曾许诺过只愿做个淡然看戏的女子,淡看尘世间的缘来缘去,奈何却总是入戏太深,忘记自己本是一个毫不相关的看客。与其说是你们途经我的时光,莫不如说是我误入了你们的生命,其实结局早已安排好,然而我却仍旧做着无谓的痴迷,拖延着散场的时间。明明知道,与你的相遇,不过就如昙花一现,刹那芳华,便要永远凋零。一生一次的花放,一生一次的凋零。明明知道花开花谢都不过只是一场寂寞的演出,却仍旧愿意倾尽一生去努力绽放。这世间,总有多少的痴男怨女,总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只是要么输给了岁月,要么输给了现实。并非你爱了,并非你努力,就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

想那大观园里的黛玉,她自是喜散不喜聚,其实并非她乃无情寡淡之人,而是她内心很清醒。瞬间的相聚,纵然欢喜,但相聚之后,又要历经别离相思之苦,且相逢再难期,又何不令人更加悲戚惆怅?所以与其相聚,不如不聚。与其怀念,不如不念。

亦有人说,倘若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好。但试想,如若这世间的一切人和事,都只停留在初见时,那样的相遇,又有何意义,又谈何来刻骨铭心?若非深深地爱过再分离,又怎会品尝到,人生之苦,而苦中之乐。若一切只停留在初见之时,如同宝黛初见时,宝玉那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还有虽然我未曾见过她,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你说,若一切在此刻便戛然而止,宝黛亦不可能会相恋,亦不会有那段悲剧而凄美的爱情,亦不可能会成为我们心中未了的遗憾与难以忘怀的悲情故事。人的这一生,终究是有太多的遗憾,其实无论其结果如何,只要曾经珍惜过,就已足够。谁先离开,谁留下,其实都无所谓。相遇的,只作远别重逢,别离的,只作是缘分已尽。

徐志摩曾说:人生不过是从午后到黄昏的距离,茶凉言尽,月上柳梢。人情冷暖,世情百味,红尘八苦,其实不过都是最平凡的现象。是啊,当你真正回首往事时,也许所见到的,也只是满目的荒凉与无奈,也只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悲伤与怅惘。但仔细想来,人与人之间,又有谁能陪同你走到最后,到之后,不也都是你独自一人踯躅行走,独自面对所有的风风雨雨。

龙应台曾说过:人生其实就像是一条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的情感,那无忧无虑的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拥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阶段,路可以愈走愈孤独。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孤独。自在独行,不惧人生的坎坷磨难,纵一人踽踽独行,心灵亦是丰盈而快乐的。

别太在意,人走茶凉,物是人非。人的这一生,都活在命运编排好的戏剧之间。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充当过客,又有多少人是充当归人。仿佛一直都在行走,脚步从未曾停歇过,不是因为山水的诱惑,而是有太多未知的约定等着我们去奔赴。而旅程如风,我们就是那风中渺小的微尘,或是许花叶,或许是水珠,可终会有驿站将你我收留。千帆过尽,物是人非之后,纵然一切都已不复存在,但至少,仍旧可以凭借着残缺破碎的记忆碎片,来慢慢回忆起曾经的你。到那时候,你仍是你,我仍旧是我,用那单薄的一点回忆,疗愈心中的创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