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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情感说说

发表时间:2020-08-04

孤独,孤忆,孤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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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

薄念小枕凉天气,乍觉别离滋味。辗转数寒更,起了还重睡,毕竟不成眠,一夜长如岁。

阡陌红尘,有许多人和事,一直以为在,却早已远去。蓦然回首,物是人非,而自己还立于原处,直到韶华倾尽。

窗外,残辉冷月,寒鸦栖枝;屋内,形单影只,双眉紧锁。这样的日子,已经不知伴我多长。惆怅,无奈无奈凭纸寄语,却满是桃花面,无端更添思绪。

今夜,痴心醉美酒,凄凄切切,诉说倦客的旷世弧度。

孤忆

相思成病,那更潇潇雨落。断肠人在阑干角,山远水远人远,音信难托,这滋味,黄昏更恶。

夜幕,独坐窗前,远处双燕比翼,而今我只影静坐,想起远方的你,黑发浓眉桃花面,素衣纤手绰约姿。那种手势,那种眼神,早已定格在我的心里。随着窗外绵绵烟雨,我的心思回到彼此的起点。

那年,我应劫与你相识,谈吐间,你的干练,你的勤劳,你的坚韧,你的一切,早已俘虏了我涉世不深的心,此后,有你的日子,天是那么的蓝,风是那么的清,我们挽手并肩,欢语相随,此刻,天地万物尽为乌有。

孤泪

坐看落花空叹息,罗袂湿斑红泪滴。

你早已长于我心,而我却无法触摸到你的微笑,昨天我为你面若桃花心外无物,而今,我为你行思坐想泪断天涯。每每想起,只能以烟排遣心中的孤独,打开电脑,看着你的倩影,直至泣不成声。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自从你离开,我便很怕黑夜,每当夜幕降临,心中便觉失去了许多,于是温一壶孤独,满斟一杯思念,鼓起勇气把所有的孤泪咽下。此刻的心情,笔墨难书。

在多少个泪水萦绕的日子里,不觉已是衣带渐宽。想你,念你,为你泪痕斑斑,这已经成了这些日子的必修课。愿泪水化作夏日清风,冬天的暖阳,时刻能陪伴着你,我便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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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飞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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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的离开,是风的人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失却空间感,会游荡;流逝时间感,会害怕。但风的意念里,什么都不会失去。如果可以,我愿化作风,轻轻地来,悄悄地走,不留一丝丝痕迹!——题记

静静地,空空地,寂寞在蔓延。穿上外套,穿梭在红绿灯的边缘,呼吸着寒冷的空气,不停地行走,行走,目的地在哪,我在颤抖,周折一番,无奈地回到起点。忽然感觉周围的一切都离自己好遥远,伸出手发觉自己什么都触碰不到,再次被孤独的阴影笼罩,寂寞的恐惧,嘶声呐喊却发不出任何的声响.

夜,风,路,人,一个个具象那么清晰,又那么模糊。一直认为写作是孤独人消遣娱乐的游戏,玩得深沉而有味,用尖刺的文字去意识生命的残缺,在心与灵魂的对话中更透地看清自己。习惯性的将一些零星碎片记录下来,拾取片片思绪拼凑成一篇随笔。总是在文字中透出些许的哀忧与无奈。曾在自己的文章里写道:成长是一个丧失的过程!愈是长大,愈发觉这是真理。有那么一首歌,那么一个情怀描述着,静躺着,继续走吧/继续失去/在我还没意识到的青春。在很多的时刻,很多的心情,一个人默默地咀嚼和吞咽那心头挥之不去的情感。错过花期的花,不是季节的无奈,就是被季节无情地伤害!习惯了一个人的习惯,而那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时常受到孤独感的侵袭,我在彷徨,我在呼叫,我该如何看待,有风的味道也有雨的沧桑的愿景呢?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这个城市的遗孤,在心与心之间游移,在不知所终的路上浪迹,如何为空虚的心找寻一份淡淡的慰籍?孤独是无人的黑夜,它挥洒着英姿,独舞欢嚎,申诉着它的不满和狼藉,静静品味着孤独的浓郁和那份若有若无的淡淡苦涩。风来了,竹子的枝干被风吹弯了,风走了,竹子又站得直直的,好象风没来过一样。常对朋友说,我喜欢吹风,只有风来去匆匆的那份淡然,才足于让我忘却生活的快节奏,脱离繁华都市的喧闹和吵杂,不想,不盼,不期待,不再在呐喊里遭遇沉默。静静等候着自己的幸福,或许幸福只需要一个台阶。

灵魂在独舞,它高傲地认为,自己的飞舞就是整个世界。不踩任何节拍和音符,它自由的飞,放荡不羁地舞。

失孤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失孤",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失孤》是我等了一个多月的电影,上映那天顶着人潮汹涌走进电影院,108分钟没有留下一滴眼泪,没有一个可以震撼我的瞬间,因此仓忙定下结论:这个电影很是让我失望。此后,也就没有对它有太多关注。直到今天,室友再提及这部电影,她们感动了,她们落泪了,她们震撼了个,我问:为什么?一位室友说:可能是你对父爱没有太多的感触。

印象中爸爸总是不折不扣的赌鬼,记得高二那年寒假三十天见到爸爸的次数是一只手可以数过来的,同在一个屋檐下却落得个这个下场,因为爸爸早出晚归,和我的时间实在不符,我是不是要去关心他要他不要这么操劳呢?每天晚饭时间就可以听到妈妈对着电话那边破口大骂,然后等到万家灯火等到夜深人静等到意识模糊不清等到进入梦乡爸爸才会回家,带着牌场里的烟酒俗味,带着一个陌生的父亲回来。他们都说,父亲自己也说,他这一辈子就是被赌这个东西给毁了。

似乎爸爸也是严肃不通人情的,当我做错什么事的时候他总是会骂我什么都做不会,当弟弟考试成绩下来的时候他总是会骂弟弟是个傻子什么都不会活在世上是浪费他的钱,当和妈妈吵架的时候他总是会骂妈妈是个扫把星娶了她真实倒了大半辈子的霉,有很长一段时间对父亲我都是讨厌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冷血无情的父亲。

《失孤》里井柏然饰演的男主曾帅,童年被拐,长大后也不愿意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甚至记恨着为什么父母不去找他,直到遇见替他寻亲的雷泽宽。从小就听身边的朋友面带喜悦的谈论自己家庭生活是多么美满自己的父亲是多么和蔼,我爸爸说放假带我去旅游,我爸爸今天要亲手下厨给我做饭,我爸爸像个小孩子一样要我告诉他用电脑,一个有一个小故事,确实是人间最难得的珍贵。想起在家时连一家人也凑不齐的桌子,只能黯然。

可能是你对父爱没有太多的感触,这句话直刺我心,长枪直入的进入我的内心玻璃房,指着我摇摇欲坠的脆弱玩伴嘲弄着,我低头看着自己,我真的毫无父爱吗?

模模糊糊走向了那有远有近的童年。

小时候,似乎爸爸是我的偶像,才华横溢,写得一手好书法,戴着一副边框眼镜,一看就是个文化人,每次爸爸远行,回来时都会带来一大袋我最爱吃的荔枝,而我,站在家门口默默伫立着,等着盼着,我的大明星就要驾到,当然要好好等待一番。妈妈告诉我,小时候爸爸在外头打牌,我就在旁边自个玩着,等到爸爸结束了他的娱乐就抱着我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不管输赢都会去小卖部给我买一瓶荔枝罐头,那个时候荔枝罐头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爸爸是个很节约的人,对我,却从不吝啬。一条泥泞小路,一颗茁壮樟树,一束橙艳夕阳,一个连体人影,一对父女,一个家,一步一踽就走到了天涯。

父亲的单车后座已经走了很多年了,我慢慢的寻找着,想要沿着泥泞不清的小路骑回到那埋葬的童年。那是记忆中第一次进城,母亲整理好我的衣物,把我抱上爸爸的单车后座,拍一拍垫座,回过头对父亲说:要带好了。于是,我们上路了,穿过金黄的麦田,穿过还未被柏油污染的大道,穿过一排一排的红砖瓦漆小屋,穿过一丛又一丛的杨柳青草,穿过人潮穿过青山穿过车流,来到了想象中的县城。

父亲用他的黑色老式单车换了一把款式较新颖的单车,到现在我都还记得那是一把蓝色单车,前面的单杠从以前的横杠变成了斜杠,幸好还有后座,我还是可以安心的坐在后座,任凭爸爸带着我往前走。记忆中第一次吃冰淇淋也是在那天,看着冰箱中五颜六色的冰淇淋,忍不住嘴馋,让爸爸给我买了一支很贵的冰淇淋,虽然很舍不得但是看到我那样的渴切,爸爸还是付了钱,冰淇淋没有想象中好吃,只是甜得发腻,最后没吃完就被我扔掉了,再然后呢,记不太清了,只知道我又坐上了那个永远的后座,看着前面魁梧的身影,穿梭于城市田野之间,一脚一踏,就到了家。

记忆中父亲的手掌是这世界上最雄劲有力又是最沧桑的手掌。小时候曾大病一场,多处寻药无果,后来只得每天躺在外婆家的床上,父母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更是感觉孤寂害怕,听到我的病情爸妈是匆忙从县城赶到外婆家的,记忆中每次生病都是母亲照料着我,而那次是父亲,坐在床头,用他的大手紧握我的小手,告诉我:没事的,会好起来的。那个眼神,足以让病魔退却让冰雪凋融;那只手掌,从多年以前温存到现在,他不说我却知道,一切都会好。那是只爬满老茧的手掌,细细纹路中撒满了时光的骨灰,处处伤疤里流泣着经年的苦痛,如今,我看见父亲的手已不再那么苍劲,更多的是一种沧桑,一种无奈,对现实奋起直追却又全面溃败的无奈。父亲,真的不再年轻了。

想起了夜里被病痛缠身的他,想起了在艰难工作赚钱的他,想起了因为我的叛逆而彻夜难眠的他,想起了在饭桌上开玩笑的他,想起了以前的偶像,我悄悄的把父亲从右心房捧到左心房去,那里,是我装着偶像的地方。

越是往回走,越是泪眼婆娑,原来是我,一直把父爱尘封在心口,尘封在了久远的童年。荔枝罐头还在,单车后座还在,坚强手掌也还在,可为何长大后我们变得如此倔强。

我要爬上你的肩膀,我要拂去你的沧桑,我忘了说,当我仔细回想,脑海中,最珍贵的一幅画,是你载着我,叮咛我,要我抓牢你身旁,安心在你背后,飞翔。

原野孤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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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非洲东部,一大群角马在长途迁徙。河水湍急,马群争渡,而河岸又是那么陡峭而松软。河中游弋着很多鳄鱼,只等待马匹掉队,成为它们的口中之食。果然,一次掉队,便是一汪血水,惨不忍睹。

今天这匹小马,跟随它庞大的家族,开始渡河。所有的长者都渡过去了,而且上了岸。唯独它,虽已渡过但攀不上岸,已三次攀到半坡摔下。水中的两条鳄鱼,正悠闲地向它游去。

它的家族,那些长者,都看到了这一切。它们回头,略加关注,但只放缓了脚步,却没有停步。它们终于集体扭过头去,去追随一个高大的目标。被放弃了的小马自己没有放弃。它又失败了一次,最终,它成功了。它上岸后,回头看了一眼惊讶的鳄鱼,然后扭过身躯,轻轻试步,向前走去。

前面,是自己长辈们的背影。它只要一奋力,很快就能追上。平日它也总是这么追赶的。但今天,刚刚提蹄,又轻轻放下,它只是慢慢地向前踱步,不再追赶。

它踱步的姿态,使它成了马中的思想者。它从此离群,不再有家族,不再有长辈,成了一匹东非沙漠中的孤马,危险,却自在。它不再害怕危险。因为它体验了,真正遇到危险,原来想依靠的群体,完全靠不上。

那么,再说一说那个丢下小马狠心远去的马群家族。它们去追随一个高大的目标,突然发现,这个目标停下了。于是,千万匹马都停下了,拥挤得漫山遍野,不知何去何从。原来,这个高大的目标是一头长颈鹿。它只因高大而被追随,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了领袖。它不明白今天身后怎么有了蚁群般的热闹,还以为自己遇到了不测,十分困惑,因此停步。可爱的长颈鹿,拥有一种空洞而不自觉的高大,它的全部光辉,只是被崇拜。

现在,在那辽阔的原野上,只有两个奇特的动物,不知自己为什么重要的长颈鹿和那匹终于创造了自己的重要的小马。其他动物,虽然数量庞大,但只知崇拜和背弃,完全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