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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想念

发表时间:2020-08-05

【www.qg13.com - 想念的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儿子的想念,欢迎阅读与收藏。

儿子今年八岁,可是小家伙的情商真的很高呀。而且还敢作敢为。想当年他老娘我暗恋同班的一个男孩两年,竟然也没有敢向那个男孩表白。

一天儿子写完作业,一边看电视,一边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我拿起来一看,是一组拼音。儿子刚上一年级,有的字他还不会写,就用拼音代替。我一看,是一个女孩的名字,yaoxinyue__姚新月。是我隔壁鞋子医院的女孩的名字。

我就问儿子:你写的什么呀?儿子:月月的名字呀。我又问他:你为什么要写月月的名字?儿子:我想月月了。

我明白了,最近我在学插花没时间接儿子放学,就把儿子送晚托了。儿子在晚托班写完作业,我就直接接回家了。儿子已经很久没有和月月一起玩了。

儿子绝对是继承了他老娘我的优良传统,能说会道,开朗活泼。很多小朋友喜欢和儿子一起玩。儿子以前是爷爷奶奶带的。今年我才把儿子接来平潮上小学。儿子来了之后很快就和附近的小朋友打成一片。正巧附近女孩比较多,儿子可谓是花丛中的一片绿叶。其中儿子最喜欢和月月一起玩。

我和老公也曾经开玩笑的问儿子:和你一起玩的女孩你最喜欢谁?儿子很肯定的说是月月。小家伙还情有独钟呢。我还问儿子:你喜欢月月,月月喜欢你吗?你问过月月吗?儿子很骄傲地说:问过,月月也喜欢我。我问儿子:你怎么问的?儿子说:我就问说,你喜欢我吗?喜欢和我一起玩吗?月月也说喜欢我,喜欢和我一起玩。小家伙是不是情商很高?又敢作敢为?

小家伙还憧憬着着将来娶月月,还问过月月愿不愿意嫁给他?没想到被小女孩一口回绝了。我就笑话儿子:你看,月月不喜欢你,不愿意嫁给你。儿子一点也不生气,儿子很肯定的说月月是喜欢我的,只是月月还不想结婚。他还知道结婚呢。

在儿子的世界里真的很单纯,喜欢只是因为喜欢。即使被拒绝也不会生气,不会难过。想念只是因为想念,没有一丝忧伤。看着儿子很平静的诉说着对小女孩的想念。我忽然发现,童年的美好,童年的纯真。很多人都说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烦恼。其实孤单和烦恼与长大无关。

是因为长大后的喜欢多了很多附加价值。要求对方是高富帅或者是白富美,要求有车有房,要求学历本科,要求工作稳定,要求现代人大多是防备了别人,孤单了自己。既想用自己的那些外在的条件来吸引对方,既把自己的外在条件当做自己炫耀的资本。又怕对方爱的是自己的外在条件,不是真的爱自己。现代人那么多单身的男女害怕走进婚姻,既想让别人无条件的爱自己,又不肯付出。

我们长大后不快乐是因为把很多很简单的事变得复杂了。把简单的喜欢当成了有目的的索取。把简单的爱当成了索取的筹码。把别人单纯的关心当做了防备。

其实快乐很简单,就是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想念去想念,用孩子的喜欢去喜欢。简单地生活,简单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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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想念


窗台外面的那棵树瘦了一圈,站在窗内看风景,不知不觉间已经开始害怕敞开着窗户,而是将窗户远远地合上,渐渐的开始害怕卷起的袖子不能再感受清风的凉爽。我看着窗外的叶子旋转着,一杯咖啡半日的清闲,我开始愿意将这急促的时光停息在这样微微清风的夕阳余晖中。秋,就这点不好,总是在我有余暇的空当里恼人乡思。

在江南的夜里,无精打采的在记忆里寻寻觅觅。家乡是在彩云之南的一个山村,江南的秋甚是来得不是很强力,蜗居在城市里的人儿,更是难以触摸到秋了。叶子的黄,来得缓慢就像蜗牛的旅程那样的让人等着,着了迷。还是山乡的秋天来得自然,来得像模像样的万山红遍。

那个时候只要听到了雷声一阵一阵的不是很猛力,雨是一阵一阵的就像恸哭的孩童,没有再撩起一轮一轮烟雾的那阵子。我就知道秋天到了!秋来的不像春雨那样缠绵,世人不知缘由的,特别爱上了这秋深深的山峦,那高高的蓝和轻飞如梦的云子,从山涧传出的跫音是那么清晰,也使得一群喜欢聆听孩童,特别盼望着秋的到来。

有人说:哀哀的秋风,仿佛就像一曲悠长悠长的梁祝,在夕阳的余晖中,把一丝丝凄凉与惆怅,缓缓地浸透着深秋的校园。秋风是最解人意的,一阵一阵的吹暖着乡下人的心窝子。院子里的杏子,咚咚的打在青瓦房檐的旮旯里,搅得在半夜醒来的阿爸阿妈,心事一阵阵的喜,也该是忙碌时候了。

在乡下,秋天里的灯火永远似乎是那样的璀璨妖艳,家家户户的灯开着到很深很深!疲倦的身子似乎在那个日子里被安慰得很暖很暖,家家都在比赛着将白日里收回来的玉米棒子编织成很美的喜悦,挂在窗户外面的辣椒串儿,挨着主人滚烫着的汗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村子东头的板栗,在一阵阵风过处,打在过路人的肩头,发出嗑磕的声音,浅浅的晕开在四周,满满的装在口袋里,那是世间最美的事儿。三两间茅草屋在山野的荒芜里缱绻着,合着这红遍的林海,正好刚上是个恰好的夕阳,那种静美恐怕只有走一遭,住上一阵子才知道。

在这个日子里,特别是在夜渐渐沉下去的时候,烧上一壶水、一塘火,一家子围在炉子旁,然后静静的听着老人讲的故事,那久久也听不厌的段子伴着这潺潺无音的月光划过一个个深秋的夜晚。在这样的夜里,梦是做不完的日子,只恐夜去的太快、留的太短,就这样家中的父母挨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秋,脸上的纹痕从认识到渐渐地陌生,又害怕眼睛一圈一圈的湿了又红的等待。

院子里的月儿总是在刚刚熄过炊烟那时起,就开始慢慢的涨满了院子的各个天地,爬上枝头的月光连同子规叫响得很凶的样子。躺在床榻上的母亲,眼睛深邃得就像苍穹之中的最远的星辰,在外他乡的孩儿就是那最沉的石子,总是也放不下来,看着圆圆的月儿,伴着她的就是这冷冷的光芒,也变成那样的漫长,似那遥遥的银河!

站在村头,望着归家的那条路,弯弯曲曲的,从相思的这头通到相思的那一头,连接着一片一片红,得像极了天上的火烧云。从乡间穿行而过的小河将这里的秋投影成一串一串的帘子,连同那侵染着母亲夜夜的思念,奔向遥远的地方。

秋啊!请你来的慢一些,我还未准备好怎么去承受那欲滴欲泪的相思,和那母亲深夜里深邃的眸子。

秋啊!请你去的慢一些,我还没有来得及将纸笺展开写满文字,寄去遥远的地方,深怕母亲还未读完那短短的文字Q464367056

停云落笔20xx1114

泥土的想念


已近中秋,却未秋雨脉脉,阳光还是白得刺眼,热风吹得几片黄叶在墙根打着旋。

一口气读完鲁敏的《百恼汇》,把书儿一卷坐了起来,真想赤脚在泥土上走一走!说出这话,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坐在一旁织毛衣的妻也用怪怪的眼神望着我。难道这就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

我相信!从心底无意说出的肯定是在心里积蓄很久了。

都市让我向往,但少不了乏味。泛白的水泥、旋转的轮胎、闪烁的霓虹这些麻木了我的神经,越发地让人空虚。在苍茫的暮色中,没有看见袅袅的炊烟,没有听见黄牛哞哞走过门前。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逼仄得你喘不过气来,弥漫着汽油和酒精的浮尘让人觉得焦渴难忍。远离了自然,远离了泥土,整个人一点活气都没有,像是被拔起的青草慢慢地风干了。

晚饭过后,太阳的余热丝毫没有褪尽,路边黄杨上落满了灰尘。七角红枫枯死了,叶子轻轻一捻就碎了。路灯开始泛黄,几只飞蛾到处扑腾着,门前走路健身的人越来越多。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想寻找一片净土,我们一家也跟随着人流向音乐广场走去。

喷泉如柱,灯光璀璨。窝在家里的人们好像一起被赶到这里了,在热风和嘈杂中寻找那纯朴的精神家园。沉闷的音乐在低空悬浮,和热气裹挟在一起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小孩们在喷泉边或伸手或抬脚,透湿的衣服贴在身上如滑溜溜的泥鳅。木板舞台上堆满了人,或端坐望月,或赤脚漫步。透过痴情的眼神,我仿佛看见他们正沉静在和泥土对话,和灵泉握手的梦境里。也许只有在这里能寻觅到一份快乐,一份自然,悠悠中我感觉到他们远离泥土的那种惶恐。

女儿一个人去荡秋千了,我和妻沿着大理石铺成的小道随风漫步,不知不觉来到了河边。周围少有行人,月光格外明亮,柳树影影绰绰,远处河面上不停有鱼儿欢跳。清风徐徐,河水潺潺,草虫低吟我完全沉静在其中了,像慢慢品尝一杯醇香的陈年花雕。

醉了,我不想醒!

怎么没有路了?妻望着前面一片草丛茫然了。如在儿时,走到哪里,路就在那里。荆棘的丛林,陡峭的岩壁,湍急的河流,什么能拦不住我们呢?我一脚迈入了草丛,瞬间整个人被青草味包裹着了,一股原始的情愫在心田缓缓涌动。

我喜欢脚上带泥的徒步行走,喜欢扒开腐烂的树叶看虫儿爬行,喜欢躺在草地上看云卷云散,喜欢坐在树端拥抱山风暧暧远人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我恍惚遇到了古代的熟人,看见了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想到陶公育菊酿酒,补他的破篱笆了。孟浩然的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也在我的脑海里翻来覆去,我又似乎看见了陆龟蒙怎么扶犁担箕,赤脚在稻田里驱鼠想起这些,并非古人的才华和成就,而是那缕人生的逍遥感,那股恬静的闲气和活法。

走出草丛,感觉从脚到发梢都有了泥土的腥味,好像刚从树林里钻出来,头上还落了几根松针。整个人又似在泥浆里打了几个滚,身上有抠不完的泥巴。

爸爸!要回家看《我的美丽人生》了。女儿从秋千架上跳下来。我们在喧嚣的马路上穿行着,像几条被追赶到浅滩上的鱼儿一样惊慌失措。到了家门口,抬脚一看,怎么连一点泥土都没有?

告别了乡村,就远离了泥土,远离了性灵。梦靥中时常闻到泥土的清香,春花夏雨,泥巴裹满裤腿,热闹着绿油油的乡野。秋收冬残,犁铧翻开新土,温暖着宁静的乡村。晨曦里,拨弄露珠,和泥土融化在一起。夕阳下,荷锄而立,和晚霞辉映成景

一束阳光靠在我的窗上∕静静填补昨夜的空白邻家飘来了电视剧的片尾曲。我慢慢安静下来了,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泥土的香甜。

想念的季节


我总是迎着刺眼的阳光奔跑.-题记

又到了一年的春天, 又到了我最期待的季节, 因为我知道, 春天的来临, 意味着夏天要到了.

我总是抱怨着, 为什么一年有四个季节, 一个季节只有三个月, 因此我一直向往着热带的城市、国度。 为什么他们能一直生活在夏天, 能整日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甚至有时候心中都不由地产生出一丝的嫉妒.

说不出我为什么对夏天那么痴迷, 只记得几年前我便是在夏天的协奏曲中踏入高中的.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 满带着求知的热情和好奇进入了那所学校. 我还依稀记得那年灼热的阳光、无处不在的蚊虫和痛苦的军训.伴随着知了那环绕天际的嘲讽,使得本来就烦躁的心情更加难以平静.但那时候的我是快乐的.

夏天的夜晚无疑是最迷人的, 我总是在夏天的傍晚倚在窗前, 聆听那迷离的乐曲, 若远若近的虫鸣、蛙叫. 这个时候, 知了都睡了, 安静的睡了. 而我总是呆呆地望着漫天的星星. 平时星空下斑驳的树影也随着微风阵阵地摇曳着她们的风姿. 恍惚地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也随着她们陷入了那夏日的旋律.

但我终究再也回不到那些年了, 沧海桑田, 世事变幻. 各奔东西的我们,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机械般的生活. 时常静静地看着人来人往, 我也更加地期盼夏天的到来. 我喜欢夏天, 正如喜欢当年那个喜欢夏天的自己. 但我不知道, 我对夏天近乎狂热的喜爱是对过去那个单纯年代的缅怀还是对未来的憧憬.

我总是期盼着那么一天, 在我最美的年华, 带上相机, 带上自己, 去那些夏天伫足的地方. 去海边、去草原、去热带雨林, 伴随着刺眼的阳光, 伴随着蓝天, 伴随着白云. 听着知了的高歌, 听着蛙虫的奏曲. 记录下那一个个唯美的瞬间, 寻找那丢失了的容颜, 追逐那遥不可及的梦想.

突然一个高昂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引起了灵魂深处的共鸣, 身体的行动还未经过大脑便猛然冲到了窗边, 死死地盯着窗外, 却只能看到一片虚无的夜空. 颓然地坐回沙发, 却看见电视上一只知了沐浴着阳光, 懒洋洋地趴在树枝上, 失落的表情又流露出一丝希望.

终于满足地闭上双眼, 告诉自己, 即便是在梦中, 我也会迎着刺眼的阳光奔跑.

想念,老太


老太,是我婆婆的婆婆,一个善良、宽容、豁达、和蔼可亲的老人。

二十年前,我生下女儿,婆婆带了一百天,因为农事繁多,就回乡下老家了。孩子就由老太接着照顾。

那时候,老太在我眼里很年轻,才80岁。孩子小,三个多月。趁着孩子睡觉的功夫,老太给我们洗衣,拖地,洗菜,烧饭。忙完这些家务活,老太就做针线活儿。她利用家里的边角料,给孩子做了很多鞋子,褂子和裤子。密密麻麻的针眼,缝进了老太对重孙女的无限期望。孩子的身上穿着老太缝制的小花袄,脚上穿的是老太一针一线纳的棉质布鞋。老太在,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条。

孩子睡醒之后,老太就坐在沙发旁,满含慈爱的目光注视着孩子,和她说着话。有时候是唱一首古老的歌谣,有时候是念一首押韵的儿歌,有时候是说一个有趣的故事几个月大的孩子,哪里听得懂老太的意思,只是原本哭闹不止的孩子,听到老太的声音,竟莫名的停止了吵闹。睡在小床上,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老太。每当这时候,我对老太的仰慕之情又深了一层

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老太决定抱着孩子去看外面的世界。那时候,我们住在二楼。胆大心细的老太,在孩子睡醒之后,就用薄薄的毯子裹着孩子,抱着孩子下楼去。走到楼梯口,老太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探着脚下的楼梯,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太太要带你下楼,上街看热闹,找小朋友一起玩。你呀,千万别乱动,抱紧太太哦!

说来也怪,许是听懂了话音,或是本能的害怕。每当下楼时,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就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老太。一老一小就这样,在我们上班时,无数次的,偷偷地,艰难的下了两层楼。她们或是坐在街旁的店铺里,看人来车往。或是找楼下的老人,聊聊带娃的经验。每次下班回家,邻居吴婶告诉我,祖孙俩下楼的消息,我都吓得一身冷汗。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快乐的流逝着?

耄耋之年的老太,在我们初为父母,工作最繁忙的时候,替我们照应嗷嗷待哺的婴儿,分担了我们的责任,减轻了我们的负担,给予我们最有力的支持。

后来,孩子会说话了,与朝夕相处的老太感情甚深,总是天真地说:"等我长大了,我要挣好多好多的钱给老太!"每当那时,老太总是一脸慈善地看着孩子,抚摸着孩子的头,脸上的皱纹笑成一朵朵玫瑰花,不住地说:"好啊好啊!我们家的宝宝将来要干大事的,要挣大钱的!"

时光荏苒,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太一天天衰老?

孩子要上初三了,还有几天就开学了,紧张而忙碌了中考即将到来。我突然接到婆婆的电话,说老太病危。一家三口,匆匆赶回乡下,直奔老太住的房间。躺在床上的老太,昔日整齐的满头白发,如今凌乱不堪。也许心有灵犀,时而昏迷时而清醒的老太,在我们回家后,竟努力地睁开眼睛,寻找重孙女的身影,目光中满是嘱咐,对孩子的祝福,对家人的牵挂,对人世的不舍?

看到老太嘴唇干裂,我赶紧给她喂水。可是只要碰到一点点食物,老太都会被呛得气喘吁吁地??那一刻,我感到非常的无助。我最敬爱的老太,孩子还没有长大,你就要离我们而去了吗?不是说好的,等孩子长大了,给你挣好多好多的钱吗?

如今,整理家中的老照片,看到当年五个月大的孩子,坐在你腿上得意的神情,勾起我对你的万千思念。我手捧相片,淡淡的想念溢满心头。又是一年立秋日,酷暑已日渐消去,窗外的秋风带来阵阵清凉,天空的白云飘来深深的思念。阳台上的花儿依旧盛开,窗外的绿树依旧葱茏,空气里弥漫着我们不曾休止的思念。

老太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七年了,我时常感叹,孩子能遇到你这样的老太是何等幸运。你是我婆婆的婆婆,一生劳作不辍,用你神奇的双手,带给我们刻骨铭心的爱,无法割舍的情。耄耋之年,你舍去原本可以休闲的时间,来照应孙子的孩子,陪她度过最美好的幼儿时期。

在物质匮乏的那个年代,你用平和豁达待人接物。你时常给我讲起你年轻时的故事,那时的你如何用拼搏,用汗水支撑着整个家庭。大家庭中少不了磕磕碰碰的,你总是用自己无比的宽容,化解尴尬局面,解决矛盾冲突。你用一生的勤劳和智慧,善良和宽容影响着子孙后辈

忙碌的日子想起你,内心总会变得平和,不急不躁。于是,我从从容容,踏踏实实的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平淡的日子里,我把对你的思念装进行囊,旅途中,温暖无比!

于是,处处风景,处处美丽!

想念深秋


想念深秋,宛如秋是一道流水,我站在初秋流水的这头,深秋却站在籁籁声响的那头。

题记

前些天我和朋友临街闲聊着,夜色正浓,突然刮起一阵风,随后下起了瓢泼般的大雨。雨,固执急骤,没有角度的倾泻了下来。瞬间,一片汪洋的流淌着,街口出现了一道美丽的河流。出租车驶过这条街时掀起层层白浪,恰似一条红色或绿色的鲤鱼在水中穿梭。过了一阵,雨慢了下来,我卷起裤角和朋友顶着细雨,踩着脚下流淌的水,我们前后一起走到城街的北边,许是大雨倾盆的缘故吧,那晚,我和朋友匆匆分开时,竟没有道一声别。

自从那场雨后,夏季的余热仿佛被冲淡离开了母体,夏天慢慢悄然隐退。

夏天要走,就让它走了吧,为什么不早一点走,离开我所居住的小城!秋来了,停下来,停下来吧!为什么不早一点来,到我居住的小城,陪我多住些日子吧!你知道吗?其实天气炎热绿叶正盛时,我就期待秋了。

今夜月光淡淡的,很好。月下漫步,听到草丛中的虫唱是最自然不过的了。可是,突然听到枝叶间有哀弱的蝉鸣,我心间会有什么滋味呢?初秋的况味,我是喜欢的,它换掉了每天汗湿烦人的夏衣,穿上了凉爽的秋衫。可我还有点不满足,我想说,窗外,林间,与蓝色高远的天空一起渗入黑色眼睛那一抹秋色,才是最好的。因为,我欣赏深深秋味的悠长;我喜欢深秋的玩味一天比一天深远;我想念晚一点的秋了。

我去过些地方,感触过许多不一样的秋味,看过许多不一样秋天的流云。

我想起那年秋晴的午后,和几个朋友躺在异乡靠湖的林里,静静地仰望柔软的云朵与蓝色高远一碧到底的天空,教人越看越感觉心生幻觉,生怕倒悬的一汪碧水泻了下来。我一翻身爬了起来,再看身旁镜子般的湖面上,朵朵彩云在艳阳的折射下,有通体翻卷银亮的,有薄薄金黄耀眼的。你看近处,那变幻的云朵照映在湖面上仿佛一群饮水的骏马;你看远处,那柔软的云彩落在平静的湖面上又相似一群飘逸婀娜舞姿水仙的姑娘,多美啊!

夜来秋风,想起那些南方小城的深秋景色,笑容悄悄浮上嘴角,我是动了情的。

这样想着,我悄然走到一地树影的拐角处,我脱下淡淡的月光,信步走进书房,坐在微黄的灯下,燃起一支香烟,不知觉的拿起笔。如今,为秋写诗的晚夜并不多,不,我好多年竟是没有了。但是,我想念深秋的日子却是总有。

想念深秋的夜晚,心间总是那样的美好。你看,清晰的字间仿佛有风涌来了,涌来了我与初秋的相拥,涌来了我对深秋的轻唤。

想起往时,独自散步在深秋黄昏的林中,淡淡杏黄色的木叶,纷纷飘零身边两旁,还不至于让我感触到秋冷时节的风寒,多好的感觉。我也时常散步在江亭湖畔,目光借着萧瑟的秋风,看碧蓝的天空曼妙的流云,看黄昏斑驳的墙壁上那一抹秋色的嫣红,看树影里夕阳西斜,那一刻,深秋的黄昏真美呵!给你竟是梦样般无尽的遐想和温馨的美好了。

你看,还有飞出去一天觅食的鸟儿,一群群背着暮色低飞的鸟雀逐个回巢,它们也知秋夜将临。当它们再次从巢里探出头时,黄昏漫过了屋顶,漫过绿色的树林,越过江河湖泊,西方淡淡的红云随着薄夜的来临消失了,斑驳的壁墙上那一抹秋色的嫣红消失了,树影里掩映的红霞也消失了。鸟儿的眼睛朦胧了,鸟儿也该睡了,它们也做着深秋到来的梦。而我站在原地,我的眼睛也朦胧了,深秋夜色也茫茫了我的心。

我不知道跟随深秋的黄昏多少次走进秋凉月下。但我知道,深秋的黄昏跟随秋风流进薄薄的夜边,它总是藏匿在月夜的背后,散了,远了、融合在爱的自然界里飘渺了。我总是想问?深秋的黄昏藏匿在月夜的背后,我怎能找到它呢?可是,谁又能找到一个个从你身边悄悄流去的黄昏呢?薄夜来临,你想,在美在清妙的黄昏它总是要走的,谁又能留得住呢?每次黄昏渐渐散去,才有深秋月夜的出现,今晚想起这些,我也喜爱深秋月夜的美好了。

初秋的写作之夜,我总在呼唤生命至爱的深秋。那样可以让我静静升华想念深秋的思绪,心中很美,美到灯下落满了想念深秋的字迹,美到灵感的文字流满整个书屋,仿佛清澈潺潺深秋的溪流声。可谁又知道呢?想念深秋还因为它拼尽了全部的力气,将秋果累累和彩霞嫣红留给了爱的世界。初秋的夜晚,想念深秋的况味真的有所不同。

今晚想念深秋的文字定会流出窗子,流向窗前轻摇的树影,飘荡在凉凉的秋风里。这时,才突然的意识到,想念到了尽头,竟让我深夜的这一刻,自心底流露真情。这份真情,我对深秋总是想念不完,这份真情,我对深秋总是爱恋不够。然而,我所重温的也是不久将来相逢的。

午夜,写一篇文字,让窗外轻扬初秋的风带着我与你相逢吧!初秋好,我却有点不满足,最好在深秋!那么,我想念的深秋还远吗?

不说想念


九月的一天傍晚,文西正在厨房忙活着,听见客厅刚进门的丈夫程思亦的声音:“文西,你有朋友在日本呢?”

“啊?没有吧。”文西有点摸不着头脑,便擦擦手,来到客厅。

“从日本寄来的明信片,给你的——风景不错噢。”程思亦说着便把手里的明信片递给文西。

文西有些疑惑,谁会从日本给她寄明信片呢?一看那上面的文字,文西顿时明了,那字迹再熟悉不过。

是他,他什么时候去日本了?单位临时出差?

文西怔怔地读着那几行字:

“To西西:

生日快乐!新婚快乐!

20XX-9-133:57pm于京都岚山”

类似这样措辞的明信片文西已经收到二十多张了。永恒不变的“To西西”,然后一句话,最后落款是日期、时间和地点,却从不留下名字。这样的写法文西再熟悉不过,她寄给他的明信片亦是如此。这是文西和他之间的默契,还有,秘密。

“是谁寄的?能认出笔迹来么?”程思亦站在文西背后问道。

“噢,是一大学同学寄的,她前一阵子告诉我要去日本出趟差来着呢,没想到她竟然在那儿给我寄了这张明信片。”文西想都没想就编了这么一个谎。

他是她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她谁都不打算告诉。有人问起时,她甚至会假装与他并不很熟,仅仅限于那几天的“同事”关系,只知道他爱好摄影,人挺温和的。

最初遇见他已经是整整六年前的事了。

那会儿文西研究生还没毕业,有一次一个师兄的单位主办一个大型国际会议,需要两个会务助理,她就跟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了。

会议第一天忙下来,文西觉得很累。不过一想到一会儿可以吃大餐,疲劳仿佛立即烟消云散了,文西不自觉地低头独自偷偷乐着。

走进华丽的宴会厅,文西好奇地东张西望,四处打量。宴会厅中央的大水晶吊灯晃得她眼花,文西赶紧收回了目光,揉揉眼,接着看棕色墙上的挂画。

有淡雅的水墨画,也有浓艳的水彩画,还有一种文西说不上名的画。以前也偶尔见到过那种画,多是风景,美得不似真的,不像画的,可也不像是照片,大概是用电脑绘制出来的吧。

文西边想边掏出手机,给妈妈发短信,汇报这第一天的工作情况,还有这华丽丽的五星级宾馆,边发边忍不住一个人傻乐着。

正发着短信,文西眼角余光感到有光迅速闪了一下,挑了挑眉,摁下发送键,这才抬起头来。只见“同事”小李淡笑着向她略一点头,手里是那一个几乎一整天都没离身的单反相机。

会议第一天,文西还不知道所有同事的名字,只偶尔听到领导喊他“小李”。见人家微笑着对自己点头致意,文西灿烂地露齿一笑:“嗨!”

小李走近来,或许是受她那灿烂笑容的感染吧,笑容深了些,问道:“笑那么陶醉,给男朋友发短信吧?”

陶醉?第一次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笑。呵呵这不算个坏词。文西挑着眉,眯着眼,有些不好意思:“人家还没男朋友呢!是给我妈发短信。”

“呵,小姑娘,原来是给妈发短信这么乐呢!”他有些惊讶。

晚宴开始了,大家围坐一桌,他在文西对面。文西时不时地同旁边的人说几句;他则不太说话,一直安静地吃着,有人对他说什么时,他就略略侧过身倾听,有时点头,有时带着玩味的笑意轻轻摇头。

他就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文西想。记得上午她和其他同事、领导八点就到了,他九点多才来,一进门,见他没怎么跟人打招呼,就一个人找个沙发坐下。笔记本电脑摊在腿上,专注地在键盘上敲着。一天的工作结束了,他才和她说了这两句话。

一周的会议终于就要结束了,文西夸张地甩甩胳膊,放松放松一下肌肉。文西以为与这些“同事”的关系或者说缘分就将到此为止了,以后估计不会怎么联系了。

可是她没有想到,闭幕那天下午在会场里小李会邀请她看他拍的照片。文西从来就不热衷于摄影,甚至自己都不太爱照相。不过,那会儿反正已经没什么活儿了,她想了想,看就看吧。

后来,文西每每回想当时的情景,都有些恼,又很有些庆幸。

恼的是从看照片的那个下午开始,文西喜欢上这个已婚,比她大十三岁的男人。

庆幸的是她没有错过认识这个男人,庆幸的是因认识他而看到了另一种追求,另一种生活,另一个她所不熟悉的天地。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知道美得童话一般的照片是可以拍出来的,而不是PS出来的,更不能想象并不漂亮的自己在镜头中也会有几分动人。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会想象有一天自己也会背起背包,独自远行。

那天下午,在会场的最后一排,他先给文西看开会这几天拍的照片,包括最后两天去游玩的照片。很多是工作要求拍的会场上的情况,并无多大意思,他飞快地按键到下一张,下一张。文西在眼花缭乱中突然看到了自己:低头发短信的侧面,笑得——的确很陶醉。文西急急地让他返回去再看一下那张照片。

因台上还在闭幕致辞,文西压低了声音。他侧低身来:“嗯?”文西再说了一遍,他笑了,返回到那张照片。

“你偷拍的啊?!”文西把椅子挪近了点儿,紧盯着电脑屏幕轻声问,惊讶,但没有责怪——那张照片的确拍得不错,呃,是把原本不怎么样的自己拍得不错。

“呵呵,你自己先看着,我去一下洗手间。”他说着便站起来,声音擦过文西耳畔。文西脸一红,慌忙点头。

后面,文西在一大堆照片中又看到几张自己的照片夹杂其中,都是背影和侧面,很专注的样子,浑然不知外界纷扰的神情居然有那么几分动人。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文西把邮箱写给他,让他回头有空把照片发给她。她不是一个喜欢照相的人,那一刻却很想留下那几张被偷拍的照片。

文西看他在输入名字时选了“茜茜”两字,急忙纠正道:“不是这个茜,没有草字头的!”内心窃喜不已,他没有输入“文西”,而是“西西”。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只听到有人喊你小李。”

“哈哈,我叫李晓青,春眠不觉晓的晓,青草的青。”他开心地笑道。

“噢,李——晓——青。”文西边念着,边飞快地掏出纸笔记下来。

后来,他又打开自己的博客,给文西看他的得意之作。听他讲着这张是什么时候在哪儿拍的,那张又是怎样选择拍摄角度的,文西只有惊叹的份儿。

分别后好几天,才收到他的邮件,却只有一张大合影,他说,同事在整理照片时删掉了很多与工作无关的照片。文西的惊喜顿时变作失望。

沮丧地打开QQ,查找他在邮件中留下的QQ号,加为好友。等了一会儿,不见有回应,便关了QQ。

过了两天,文西才想起开QQ,果然,他已经把加为好友,发了一句招呼:“你好,西西”。

两人就这么开始聊开了,天南海北,有一搭没一搭。

后来,文西把搁置了两年的博客重新拾起;

后来,学他,也开通了微博;

后来,听他推荐的音乐,读他喜欢的书,看他为之着迷的电影;

后来,独自一人骑车去后海,去南锣鼓巷,去圆明园,去故宫,去北海,去798……

后来,收拾行装,出发,远行。

后来……

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是去庐山,在那儿文西给他寄了第一张明信片。青山飞瀑,看着就很凉爽,希望给在北京酷暑中的他带去一丝凉意吧。

那一阵,文西天天单曲循环《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开头几句百听不厌。一天,在微博上写道:想有一天,信箱出现一张美丽的明信片。

几个月后,文西收到了他从新疆寄来的明信片。后来,他每出去旅行一次,文西都能收到他从当地寄来的明信片,都是风景,很美。

后来,文西习惯每到一地便寄两张明信片,一张给自己,另一张给他。

两人的明信片都通常只有一句话,文西是怕自己再多写两句就会忍不住让想念从笔端流出。他呢?他为什么每次也只写一句话?文西不止一次想这个问题。有一次问他,他先发过来一个爆笑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很不满地回答:“你每次不也这么吝惜笔墨,惜字如金?”文西想想,也是,便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她不知道他在那头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才编了这么个理由。真实的原因是他不想让她知晓他的想念。

他已婚,她未嫁。他和妻子生活融洽,他喜欢文西,带些兄长般的宠溺,也带着些克制。

她不知道他每次都是写完了便立即把明信片投进邮筒,怕再耽搁一秒就会改变主意,加上“想你”两字。既然两人不可能,那就不要招惹她。所以,他从不在明信片上写下任何想念的话。

同学见到文西的明信片,总是问谁寄的,文西便说,一个高中同学,最近两年爱上了旅行,没事就出去游山玩水。

他每次出去哪儿旅行都是会告诉文西的,这次去日本竟然没有告诉她。

晚上,文西从手机通讯录里翻出那个名字,编写短信:“收到你的明信片了,好漂亮啊。嘿嘿什么时候去日本了也不告诉我……”故作随意的语气。很快收到他的回复:“呵呵前几天回来了,临时出差。给你一个惊喜嘛。”

是很惊喜。文西幽幽地想。

两天前,她读到这么一条微博:旅游时最好的习惯:找个舒适的小店,挑张雅致的明信片,送给中意的TA,背面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某时,天气晴,我在某地,想念你。

想念爷爷


爷爷总是闯入我的梦。

当然,我不知道爷爷是否死了,活着或者死掉的人都可以入梦。

爷爷还活着,活的痛苦不堪。他活在他跟奶奶终其一生建起的一间半的那栋房子的里间,没有窗,即使白天过去也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他一米七八的身躯就蜷缩在那里,他得了肺痨,有人说那是会传染的,于是大家躲着这个瘟神,当然,大家还怕他,因为他像个骷髅抑或鬼了。我也不经常去看他,不经常的以至于我搞不清楚他已经死了还是苦熬着。

奶奶也不去管他。奶奶比爷爷大五岁,他们是娃娃亲,奶奶说她不喜欢庄稼人,因为她的父亲是生意人,说嫁给爷爷这样的地主家庭可以有终年吃不完的馍馍,离家近。奶奶吵着说,嫁到锅地门儿最近,老姥爷也不再理她,奶奶是家里的老幺儿,人称三小姐。奶奶喜欢军官,是的,她见过镇上过大兵,她的镇子也算中州名镇了,每每骑着高头大马的军官路过,英姿飒爽,英气逼人,奶奶的心飞向了镇子外的世界,所以奶奶23岁才作为一个老姑娘不情愿的嫁给了爷爷,奶奶出嫁那是名噪一时的事,人都说奶奶脚上有两只听话的油子,奶奶脚踩地上,它们就蹦到地上,奶奶脚抬起,它们又乖乖地卧到奶奶脚尖上,我不知道奶奶的三寸金莲是否又让他们偷偷艳羡了一把,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油子,那是奶奶鞋面上扎的花蝈蝈,衔着上好的珍珠。反正奶奶出嫁时嫁妆丰厚,光凤冠拆了,上头的珍珠就装了半麻袋。

可奶奶还是没能安安稳稳的吃几年馍馍,她说家里被老翁队翁了,我们家是地主。奶奶干净,嫌弃爷爷腌,但是自爷爷病后她就踩着那双小脚忙前忙后的,只是缺乏交流,爷爷的眼睛更亮了,眼窝陷的更深。里间的墙上仿佛有个洞,爷爷就躺在床上透过那个洞看着我,也看那一丝亮光,那是阳光,也是希望。

但爷爷分明死了。

爷爷是躺在我家堂屋里那个小实木沙发上死掉的,临死时我不让人给他换寿衣,不让哭,他还没死,我怕他吓着,怕他因为我们的哭声没了活下去的希望。爷爷的脸蜡黄黑沉,下巴尖的像锥子,爷爷患的是肝癌,每天靠打针和高蛋白维持生命,到了后期他什么也不吃,嘴里满是药味儿,就那样坚强的爷爷,一米七八瘦的仅剩六七十斤的爷爷,夜里喊我去前院婶婶那里叫她来给打杜冷丁,那是止痛药,一个小时前已经打过一针了,我握着他没有温度的手,眼泪滴在心里,嘴里应着,好好,爷爷再忍一下,我就去。但我终究还是没去。奶奶在里间小床上躺着,她的眼很硬,从没有流泪,甚至到爷爷去世。

爷爷的一生,十八天没有了娘,二十几岁时顶着地主成分被推翻,赶马车,修水库

爷爷确实死了,死在奶奶生日那天,他大约怕我们会忘了他。怎么会呢。

醒来,今天是7月26,假如爷爷在世,今天当是他的生日。

想念你的歌


小念喜欢听陆放唱歌。这是好多年来培养起的习惯,形成了自然。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回不去了。小念没有一点难受,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了下来。

再也不要联系了。让我找回自己,哪怕只能默默的喜欢你。陆放,我不懦弱,你要知道。

那时候的小念,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翅膀的海鸟,再也飞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有过不坚定。

陆放,如果他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关于盛传的他和音乐人梁晓暮的关系。哪怕,只是他跟小念解释一下,让女孩起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发短信过来说为什么要在有人试图伤害小念时他却放开手。

于是她想到了放弃。

小念记得他跟小念说过,如果自己的歌能赚好多钱的那天,一定买一个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给小念,然后送她一顶水晶做的小帽子。

这句话还算不算?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怪只怪一切来得太突然。小念和陆放都没有做好准备。宁愿那么想。

演唱会上最高潮的环节,是主办方招募歌迷上台去和陆放合唱。全场的沸腾,人群跟疯掉没什么两样。只有小念一个人出奇的平静。歌迷的狂热程度让主办方感到很棘手,于是干脆让陆放自己做选择。陆放的原话是这样的: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她肯定在这里。

主持问:是朋友么。

陆放:算是吧。

什么名字?

杜小念。

杜小念。这三个字带来了厚厚的落地音。在小念的耳膜里迅速的蔓延开来,好象水浸湿的海绵,轻轻的一捏就溢出水来。

杜小念小姐,有在吗?主持人问。

小念把头低了下去。

请问杜小念小姐来我们演唱会了吗。如果来了,请回答得大声一点。小念两只手紧紧的揉在一起。身边的好朋友用胳膊使劲的碰了一下自己。

小念,你在么。陆放的声音。唯一能引起全场尖叫的声音,以前像阴天里难得的阳光照射小念生活里的声音。现在显得那么单薄和可笑。

他以为,这样还有用么。小念心里想。

可身边的好朋友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把小念的手举得好高。然后用了最大的声音叫了一句:在这里!镁光灯很及时的射了过来,刺疼了小念的眼睛。掌声如潮。小念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或许陆放真的是个王子,站在最高的地方,然后众人仰望。

不知道是怎么上台的。恍惚中被人拉着手。

是你么。

上台之后小念和陆放唯一的对话:

我们可以开始唱了么。

可以。

这样平静的歌迷让现场有些唏嘘。音乐响了起来,振耳欲聋。小念很配合陆放的,她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过。就像一个最普通的歌迷一样。其实她真的和许许多多坐在台下的人一样,默默的喜欢着陆放,虽然她的喜欢,比他们多出了好些年。唱到最后,陆放走近了些,轻轻的握起了小念的手,在别人眼中,或许这是歌手对歌迷的感谢,也或许,真的只是一种感谢。如果,这个牵手,能早几个月。小念不敢再往下想,她生怕波涛汹涌的回忆让她哭花了脸。这是陆放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他梦想发芽的地方,自己要尽力完美。

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长。若时间真是能快能慢的东西,那么小念会让曾经灰飞烟灭没痕迹。

我可以拥抱你么。又是一个意外,这样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和歌迷合唱的歌手嘴里。

全场寂静,没有任何声音。都在等待小念的回答。

你真的以为,这样还有意义么。好吧,让我成全你,成全你感谢我爱过你的心。小念心里想。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向前走了一步。

算愿意了。

于是那个等了几个世纪的拥抱,温暖环绕了过去。刚才唱过的歌仿佛还在耳边: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可是陆放对不起,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都不善长等待.宁愿选择流浪.有些爱,转身,已是天涯.

小念知道,在别人看来,她是那个夜晚最闪亮的星星。陆放在自己心中,也是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只是从此之后,要挂在最高的地方发着最孤独的光而已。

小念下台的瞬间,陆放与嘉宾合唱的歌已经响起,灌在耳朵里的第一句话:这是我始终喜欢的人,梁晓暮小姐。很高兴她能来当我的嘉宾。

梁晓暮走过去拉着陆放的手。小念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般配的两个人。

他始终喜欢的人,是梁晓暮。原来是默默的喜欢,现在呢,可以亲密的站在一起。

就像当初的小念和陆放一样。

他一定要幸福。一定要比小念幸福。

小念相信此刻的自己是笑的。

你要的幸福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我最感到光荣的时候。

我是陆放。

小念,或许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的自卑。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小念。从你站在我的FANS团里为我挥舞着荧光棒的那一年;从我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校园歌手想靠着一场比赛脱颖而出的那一月;从你在暑天里忍受着40多度的高温在街上帮我拉票的那一天;从你在梧桐树下的沙土表面划出陆放,我要为了你努力。的那一刻;你寂寞的转过身去,留下骄傲的背影。这些我全都看到,只是你呢,什么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自以为是的成功,让我亵渎了一场最美的感情。以前一直在想,我对你的喜欢,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去完善自己。

那是世间最单纯的信念。是以前以为最完美的信念。

我的生活,形象得来说,就像经历了无数个黑夜和白天。但现在超负荷的工作,没有白黑的区别,二十四小时当中,恐怕只有能合眼的那几小时还能算自己的。其它时间,日程早被安排得满满的。

有天晚上下雨。录完音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雨出奇的大,从来没有过的大。

好象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只是,还洗得干净么,那些纷纷扰扰的绯闻中,我就再也找不到自己最爱的那张脸,你始终带着最温暖的表情跟我说,陆放加油。

我坐在了自己的车里。原来上初中的时候答应过你,说以后有了钱,一定要买一辆车。然后在下雨的时候开出去,停在马路中央,和你一起看雨景。你说过你最喜欢的,我记得。雨哗哗哗的下着,我不停的舞弄雨刷,让它们在车玻璃上甩出逆时针的光圈,溅起的波光跳跃,一下一下又一下。究竟我要想多少次,才能见到你。车里静得惊人,于是我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试图掩饰寂寞,想你时才有的寂寞。

哪怕我在镁光灯下笑得露出牙床,说一百次我很开心。也没有这时候躲在车里看雨景想你时轻松的心情,那种快乐,是从心里渗透出来的。

发动汽车,因为看到前面有个水坑。小念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上学的路上,你提着白裙子的裙角尖叫着躲开迎面而来冲进水坑的汽车。尽管我开足马力碾过去,身边也再没有了那女孩的声音。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公司刻意制造绯闻,刻意把演唱会嘉宾请成梁晓暮。我知道你会误会。但我没有办法,小念你知道么,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我要陪他们一起演戏,我要在各种场合都暧昧的提起她。我知道自己和他们一样恶心。我怕你会看不起我,所以不敢告诉你。

我以为只要自己有了名声,做出了好的音乐。就是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梦想。

所以我可以忍,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我以为我拥有了那些,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给你过最好的生日,陪你上街给你买衣服,或许等你长大了,我可以请你做我的新娘。可是现在,我连幻想的机会都没有了。

哪怕我的钱足够多到在全城最气派的面包店给你定做最漂亮的蛋糕,哪怕我一打开电视或者收音机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听到自己最骄傲的音乐。哪怕我以为,当我做到这些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可当我那天在学校放开你的手,你转头就跑多坚决;当那天我拉着梁晓暮的手唱歌,你都会难过,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我没有资格让你喜欢了。

我好象走进了另一个杂乱的世界,它给了我很多人想要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你。

惟独没有你。

小念,你这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子。我想自己的形象,永远在你心中高大下去。

什么也不能跟你说清。你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既不能陪在你身边,也不能大声承认喜欢的人是你。

全世界的情歌都失去了意义。想念变成怀念,心动变成心碎。

离开了你,我的世界一直灰,灰,灰。

我的爱,一直都在

陆放,有好多话我还来不及讲。我希望那天演唱会上灯光照向我俩的时候,我们都是笑着的。那样的笑容,我和你并排在一起。是唯一的,定格的,我还能回忆的,最后的属于我们的画面了吧。

虽然最后你和梁晓暮拉着手,依偎着,唱着以前我们最爱的歌。

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不可能是我了。

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用力的去付出过这段感情,真的一点都没有。

对不起,陆放。我有很多事想给你做但总是力不从心.

对不起,陆放。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但只要太阳还在照耀,星星还在闪亮,我就还在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对不起,陆放。每次看到关于你的任何镜头我都会哭出声音。还是很喜欢吧。

现实就是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用最美的方式去迎接吧。也许以后,我不会在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给你发短信了,也许以后,我不会在网上四处寻找你的视频和新闻,但是,如果你以为我放弃了,那你错了,我依然会在想你的时候微笑。你以前跟我说过,在你想某个人的时候微笑,他就会和你一样的幸福微笑,我依然会在睡觉前向上帝许下我真诚的愿望,让你以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陆放你只是在离我远一些的地方继续闪闪发光,而我是在离你更远的地方默默的守护你的一切。所有对你的祝福都不会停止,有人说,被一个人惦念是幸福的,那么陆放你一定万分幸福,因为有那么多的歌迷惦念你。把我当作他们其中之一,就好。

毕竟你站得比我高好多了,你的的高度要我很努力很拼命才能够得到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这个拼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更加完美的出现在你面前。陆放,你是我的光。但我也要学着尽量让自己发光,我相信我也能闪亮。

陆放,谢谢你教会我。爱,真的可以很有力量。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小念和陆放真的可以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有着同样的骄傲。那时候,牵着的手,就可以很骄傲的再也不放开了吧。

即使已经不在一起。

我也很想你。

想念远方的亲人


我在夏天的时候,曾经渴望到秋天的时候,天高云淡,清风送爽,穿身单衣,在和煦的阳光下,或者到郊外去,或者在城市里的街道上漫步,享受人生的快意。那时候,在夏日炙烤下,对秋天的盼望都是美好的。于是,从立秋日开始,然后到中秋节,再到现在,济南特殊的气候总使我的渴望不能止渴:从秋风送爽之时,秋老虎总是扮演讨厌的不速之客,燥热总是夹杂在几分凉爽中,使人不能尽兴享受凉意给人的舒爽;穿上单衣了,在燥热中,总也穿不住,午热总会使人汗流满面,还是要解开纽扣,扒掉外衣,让肌肤曝光于骄阳下,红肿的皮肤还得继续经受阳光的裸射。一阵凉风吹过,流了汗的后背阵阵冰凉,水凉水凉的,秋天的好处丁点儿都感觉不到好处;昨天还是燥热的气候,今天就迅速降温,恨不得穿上毛衣毛裤,戴上帽子,好像冬天提前到来,没有做好准备的人们在意外的降温考验中心生寒意,谁不寻思下一步的打算?晚上可以盖被子了,可以一觉睡到天亮,春困秋乏在畅快的睡眠中了结,但久远的在被窝里写作的愿望怎么办呢?

春天的时候,人在渴望建功立业的情绪中失意、悲戚,恨自己没有能力赶上创造人生快意的火车。临到秋天了,这是一年將终,需要进行总结的季节,黄叶纷纷落下的时刻,在庄稼纷纷入仓的季节,扪心自问:这一年中自己究竟收获了什么?收获了多少?在讯问中,在理想与良心之间拼命挣扎中,自己就把自己逼到了旮旯胡同,没有退路。

天高云淡,秋风送爽,期望中的日子里,自己一点成绩都没有,自己一点改良的办法都没有,既惶恐又忧虑不已,有时又有些坦然:成绩虽不是很多,但心里的惶惑却是少了不少,面对前途也看得更清晰了一些,至于何时达标,在所有的经历都积累足够了之后,就看自己的决心何时下了。这段期间是最忧虑的,也是最清闲的,头脑可以纵横八荒,上下千古,随意乱想。以往是少年心事,现在是老江湖了,老狐狸了,既不那么慌张也不那么紧张了,决心早晚要下,不是别人推动就是自己亲自动手。人啊,有时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真的就是自己。三四十岁的男人,举手投足之间就有那么个意思,既不大惊也不小怪。

过去在农村里生活的时候喜欢听一首歌,歌词中这么说的最爱这个季节,又是艳阳天,我一直在渴望这样的日子,但总也遇不上这样的日子:不冷,也不热,微风,天高云淡,衣服穿在身上感觉很舒适,呼吸也很顺畅,不那么胸闷,不用去郊外田野,也不在屋子里待着,就在大街上的马路牙子上坐着,看街景,考虑好自己的计划,然后就动手去做,边做边改善自己的计划的疏漏,在做事中体会做人的快乐,体会把事情做成功的快乐。这份快乐只属于秋天,收获的快乐只能属于秋天这个季节,在我的家乡,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在济南收获的季节可以有两季的,感觉不到这种收获的欣喜的没有收获业绩的我只有无名的怅惘。

从2009年秋末开始至今算是个阶段,之前什么都不是。这个阶段是我的网络时代,从开始的懵懵懂懂,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到现在的迅雷不惊,处惊不变,四个年头又过去了,在济南住了十多年,比老舍先生在济南居住的年头还长,虽说成绩不显,但这些年里的遭遇在任何一个下面的城市里、或者是回到家乡那边去是无法相比的,在那些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区,生活节奏会慢下来,时间也会慢下来,也许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娶妻生子,存款百万,有车有房,有名有腕儿,但人生经历永远达不到在济南所经受的这些事的磨砺的厚度。我也后悔过为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到济南来丢人现眼,事后证明吃苦都不会白白吃的,正所谓孟子所说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那一套,吃多大的苦成多大的器。我记起某位作家在他的书里写过他在告别亲友时候,亲友喊着他的名字说什么前程是锦的话,好像也是在说我。虽然此时的我坐在电脑前,左右无人,寂寥无声,但好像那种声音如此的惊天动地,呼喊与我,我怎能不振作精神,努力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儿?

脑子里记起许多过去的事:那时的我还在乡村中,春天里,还是积雪满山,我在大山里默默割柴;夏天晨雾中,那排排的苞米地;秋天里,远山碧透,河水清澈见底;冬天里,雪沃原野,残阳如血

我又想家了,想念远方的亲人,想念割不断的血缘亲情。为着自己多年没有任何成绩而羞愧,多年不能回家探亲,地球村,家是那么近在咫尺,对我来说又是那么遥远,惟愿家乡的亲人:天凉了,加件衣服,保重身体,千万保重!

我想念的老师


在这个大雨倾盆的晚上,我忍着对雷的恐惧,躲在被窝里写这篇日志!太害怕了,手都在颤抖!睡不着的人总会有很多理不清的思绪在脑子里打转,想要整理反而陷了进去!

为了忽视雷声,我努力想别的事情,然后一个身影渐渐浮现在脑海,那个人说不上多熟,好像很久以前就存在,在还不认识的时候,就很喜欢,很多人都喜欢,她很漂亮,班上的女生很羡慕,她总是那么瘦,说是苗条也太勉强,我总是说把我的肉分你一点好了,反正很多余。男生也不在她的课上捣乱!她总是公私分明的样子,上课很严格,下了课又能和同学们很亲近,开玩笑,聊天什么的,也许我能记住的表情里,还是笑容更多吧!不知道在其他人眼里,她算不算特别,却是我不可能忘记的人,也许我也并不特别,只是刚好遇到她,然后跟很多同学一起上她的课,我把这也当做是一种缘分,在我心里一直觉得这是特别的缘分,她就是特别的人。

然后发生了很多事,不知不觉的靠近,我看到了不一样的她,很坦然,很随意,很坚强,也许我很庆幸自己比别人了解了更多,更遗憾不能改变的某些话语!她,有很多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一届,每个班,每次合影,都是结束也是开始,然后随着结束结束,开始的开始。有一天,好像感觉到了她的厌恶、不耐烦,很希望自己直觉是错的,有一点点失望,想了想,原来是自己太过的期望,想象中她一切都很完美,过于完美反而不真实了,好像对偶像的崇拜,总是抱着一丝幻想,她是那么的真实,这样很好不是吗!?我还是一样的喜欢!

以后,不知道会有多少个像我一样的人,在她的班上重复又重复,重复着我的喜欢,我的认真,我的任性。得到她的包容,她的忍耐,她的教导!而她的每个表情我都可以想象得到,很多同学都这么说她很好,又说不出具体哪好,也许是一次宽大为怀的处理,或者是某天对生病的同学的关怀,而我也说她好,每个细节我都了然于心,只是从未说出口!

我的老师,其实更像亲人朋友,又不可以过多奢求!每次想念的时候,就在心里默念,也许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条街道,会不期而遇;也偶尔会把街上的陌生人看错,走上前才回过神,她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人生中有很多十字路口,很多捷径可走,有各种歪门邪道,每一次的选择都在改变未来,也许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未来,因为这份思念,我不可以完全堕落,因为还想再见,我不想让人失望,每次都在捷径的路口徘徊,又转身,幸好有她,虽然不在身边,却在心里引导我,不至于走进黑暗!虽然这样,却渐渐地不适合见面,说太多太罗嗦,简短的语句又不足以表达完全的高兴,太多顾忌反而想要逃离!距离也越来越远,因为我的懂事和礼貌,不敢耍赖,不能撒娇,只会傻笑!你有适合想念的老师吗?我有!呵呵

我想,老师她一定很幸福,应该要幸福,不然我怎么放心去闯荡江湖,我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那份感激,却忘记了时间一直在奔跑,每次看到分离的画面,就希望时间能停驻一会,我还有好多事没做,不是再不做我就老了,而是我阻止不了时间的流逝,带走她的年华,记忆里还是那个年轻的她,相册里唯一的合影是那张毕业照,而我却是那样的任性的时候!一直以为会有机会合照,后来连见面都很少!那时候,她很少说她的生活,我很难懂她的世界,现在,我只想听她说她的故事,我已然能明白人情世故!她教我的我只是记得,现在却更能体会!如果时间倒流,我会更珍惜每分每秒!

然后很多人都出现了,朋友,朋友的朋友,然后自己也不知道想的是什么,越认真越想不清楚,因为看得太清楚,又不知道是为什么!

雷声停了,我也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