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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那些事

发表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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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儿时的那些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到中年,总会想起一些人和事,特别是儿时的那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小事。每到夜深人静时,一觉醒来,已全无睡意。看到熟睡中的女儿,就想起了儿时的一些事儿。

灶前的灰池

小时侯生活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喜欢在灶门前用砖砌一个池子,专门用来储存灶里的灰。等到春暖花开时节,将灶灰弄到田间地头,当作肥料。每到秋冬季时,我和小妹总喜欢坐在灰池旁。一来是帮助母亲烧火做饭,二来是为了在灰池旁取暖。其实还有一个目的,到现在母亲可能还没有发现。

那时侯兄弟姊妹多,劳动力相对较少,家里在全垸总是缺粮户。我和妹妹的饭量又特别大,总是处于半饥饿状态。坐在那里,趁母亲不注意时,我总是让妹妹到房里,偷来两个糍粑或饼子,放在灰池里,用带有余温的灰将它们烤熟。那时侯在农村,不论哪家有喜事,总是将粑或饼子在满垸里散。

母亲总是在收到礼物后,就偷偷地藏起来,不让我们看到。到一定的时侯,再拿出来分着吃。其实,在母亲藏东西的时侯,我和妹妹总是躲在后面偷偷地瞄,好在需要时能够将它偷出来。灰池里的热灰,将粑或饼子烤熟后拿出来,用灵巧的小手将上面的灰拍一拍,再用小嘴轻轻一吹,那扑鼻的香味,给人一种食欲。

我们两人,又趁母亲不经意间,偷偷地溜出去,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等母亲回转身来时,我们又静静坐在灰池旁,像没事一样。公开的秘密就是冬天的烤红苕

夜深人静,记忆犹新,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将妻子和女儿从梦乡拉回,两双惺松的眼睛不解地望着我。我轻脚轻手地出了卧室,独自坐在客厅,静静地思索着,回味着

分鱼Qg13.CoM

在诸多的小事中,分鱼对我来说触动性是最大的。那时侯的农村,是以工分论等级的。家大人多,劳动力又少。每到年终时,总是以缺粮户名列前茅。记得有一年年底时,我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到阔别多年的老家,碰到家中正在捞鱼,准备分鱼,心情不禁为之一振。那年,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听到生产队长在满垸里喊分鱼,便不加思索地拿着篮子,直奔生产队的仓库里。

那时,父亲正在生产队当保管,主要是负责记帐,统管全垸的物资。在长长的队伍里,终于轮到了我。我就将篮子递上去,心中正憧憬着分到鱼儿时,拿回家让母亲洗净后,煎煮着让我们兄弟姊妹吃个饱。那香味,那美味,真是让人口水直流。突然,一个巨大的声音惊醒了我,搞么事,全垸的缺粮户还想吃鱼,快让开,真不知羞耻。当时,父亲正在一旁认真地记着数字,猛抬头一看,发现是我,顿时面红耳赤,手中的笔不知如何是好?他迅速丢下手中的笔,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将我拉出了仓库,叫我回家等着。我提着空空的篮子,在别人满载而归的途中,含着泪水一步一步地往回走。

回到家中,母亲和小妹看到我提着空空的篮子,一起抱头痛哭。特别是母亲,一边哭一边骂:你真贱,叫你么去,你就是不听话。垸里的鱼分完了,我的父亲依然是空手而归。从那以后,父亲健在的时候,我每次回到家中时,总是避鱼远之。现在,女儿特别喜欢吃鱼。每次买回鱼后,我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做法做给她吃,也算是给自己父亲的一个交待。

开荒

生在那个年代,其实是很不幸的。那时侯,还没有分田到户,我们家大人多,又是缺粮户,每年所分的粮食总是不够吃。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许是受了这一句话的影响,我和儿时的伙伴一起,实在是玩得无聊,总想给家里一些额外的补给。我们在一个月圆的夜晚,聚集在一起,畅想未来。其中有一个也是家境比较穷的,突然话锋一转,说我们在这里说一些不实际的,不如现在想想如何改善家中的困境。于是乎,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开来。

有的说好好读书,将来上班后再来回报家里;有的说等到自己长大了外出赚钱,再来养家;还有的说等自己长大后做生意来养家;最后又有人说:你们那都是不切实际的,是说在目前这个情况下,如何来解决家庭的困境?他又接着说,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到后山去,开一块荒地,种点什么东西,来弥补家中的困境。经过一番思索后,大家都同意了这一想法。第二天,天刚朦朦亮时,我们就一起来到山后,把人砍柴,把人挖土,轰轰隆隆地干开了

正当我们快要完工时,生产队长带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将我们逮了个正着。你们在搞么事?想挖社会主义墙角?几个人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队长他们几个人不由分说地就没收了我们的工具,并将我们带到生产队队部,不让我们回家。到了晚上,生产队召集全垸群众开大会。在会上,队长严厉地批评了我们及家长。(当时,父亲是在生产队里当保管。)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了父亲难堪的面容,好像是要找一个地缝钻下去一样。父亲的眼神,让我终生难忘!

其实,在我的童年里,还有许多调皮捣蛋的事。最后的结局,大都是令父母亲难堪的。仅以几篇记忆深刻的事,来告慰与我阴阳两隔的父亲如果有来生,我必定还是您的儿子。

傅德庆写于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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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


初老症的症状越来越明显,越近的事越记不住,越久远的事情反而记得越清楚。第一次见面擦肩而过没有交集,一年后再次见面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算起来认识你很多年,最美好的时光,当初的你,当初的我,还有当初的她们很美好,记忆一直停在当初见到J,见到宿舍其他姑娘时的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终于脱离了父母的视线,找到了组织,以后大家就一起混。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逛街,甚至她们当中谁有男朋友了美其曰是帮着看看其实是跟在后面蹭吃蹭喝,当年小女生的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也干些无聊的事情,譬如打电话到男生宿舍逗他们说是家里煤气没了让送煤气等等,或者谁男朋友打电话过来,我们大家就扯着嗓子在那边捣乱,有时也会有小小的争执但那时的我们不会记仇,这边翻脸过会就好,总之在一起大家很开心。

记忆中明枪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生,温柔一刀是那种说话温柔似水的姑娘,情人是那种话不多内向典型的小家碧玉,萍是那种会说话也很会做事的丫头,小气鬼是我们宿舍的大高个有两颗兔牙做事中规中矩的孩子,CC是那种脾气火爆但内心绝对是心地善良。

以前不知道自己的脾气是有多差,直到遇见你,从她们的嘴里知道当初的你是多么包容她,校园恋爱本来就比较单纯,我也是那种单纯的孩子,认定了就会携手走下去一辈子,所以我自动屏蔽男生,在她周围出现的男生基本都是同班同学。

当年的我就是个小女生想法幼稚羡慕电视剧里所有浪漫的桥段,我想这是所有女生都会幻想的,但是J不是那种浪漫的男生,认识了这么多年,你给我的感动还是停留在当年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你弯腰为我系鞋带的那一幕,如果不是你那么一个举动,你这辈子都追不到我,因为你的这个举动我答应做你女朋友,当时我大脑迅速的转动想这就是她要找的男生会疼人。事实上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你让我看到你的细心与体贴,你带我见你的朋友圈,我带你见我的朋友圈,然后朋友觉得我们般配,亚亚婷婷她们说,我的脾气要改,我说改不掉已经定型了,你说没关系,你喜欢这样的她,那好我不改,我不知道是该感谢你还是讨厌你,你惯了我脾气,最后却一走了之。

我们谈了一场正大光明的恋爱,老师知道、朋友知道、双方父母知道、所有亲戚知道,大家都祝福的恋爱,当所有人都觉得你们会修成正果的时候,你转身走了如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中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怕我离开校园,出入社会我会面对无数诱惑抛弃你,但是我内心坚定既然牵你的手,我就会跟你一直走下去,不管是有钱还是没钱,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在一起,没钱一起奋斗,诚如大家说的我脾气不好,我都工作了还在家里蹲,我看不惯,我逼你出来找工作,我说难道你要一直这样下去说狠话刺激你,确实我达到效果你找到了工作,我没有问你的工作好不好,我告诉你从最底层做起,总会有出头的一天,你定下心来好好工作,你确实很聪明,上班没多久公司派你去外地半年,你问我的意见,我说好啊,新的地方有升职空间你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我记得那天走之前你去超市买了很多吃的送到我单位,这让食堂阿姨直夸我找了好男朋友。曾经我真是人人羡慕的女生,但那只是曾经。

可能作为女朋友真的不是那么合格,你知道我脾气就那样刀子嘴豆腐心,生气哄哄就好A开心就是开心,不高兴就是不高兴,我的面部表情控制不好,所以我开心与否看脸就知道,在你朋友同事面前我也没能做到顾及你的面子,有什么话有时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说出来,但是你应该知道我没有坏心,我只是习惯直话直说,但是在其他方面我自认对你不差,我对你的好我以为你会慢慢懂的,这些年我了解你就如了解我自己,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知道你的想法,你曾经说我们之间默契感很好,我们一起讨论以后宝宝的性别、名字、教育方式。你说喜欢女儿,我说我也喜欢女儿,你捏着我的鼻子叫我小东西,这些只是曾经。

后来我慢慢知道真相,你却把一半的责任怪在我身上,我想你说的也对,我说我原谅你。只是对于你的选择我不理解,曾经我爱的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理解你的圈子不同了路是你自己选的,事后J妈妈问我,跟你还有可能吗?告诉她不可能了。

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都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无法改变无法忘记的,我不会选择去忘记,只是放下,因为放下了才会遇见下一站幸福。感谢你在我最美好的年纪陪着我,谢谢你那些年真心真意的爱我!

青春的那些事


在我二十一年的岁月中,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事。时至如今,我依旧会时常想起那些存留在脑海中的记忆。不全是美好和纯真,也有些伤感和悲凉。在逐渐成长的日子里,初尝人世的酸甜苦辣,或许青春就是这样,没有刻意的伪装,才让我们在日后想起时如此怀念。

在我的记忆里,童年是那个仅有十几平方米租住的小屋,是他送给我的那筐狗尾巴草。我不是北京本地的人,是在十几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的漂流者。周边的邻居也是来自于五湖四海,也许是因为深知在外打工的不易,那时的邻居都惺惺相惜。而你,也是那时候和你相识。那时候,大家都很贫穷,打工很是辛苦而且没有出路。所以,不论是在周末还是在法定的假期,父母都依旧会加班加点。而就在那些日子里,我拥有了几个玩伴,也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构成了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一起打闹,一起玩耍,那时的我们还未曾体会过分离。

还记得在那片长满了狗尾巴的土地里,我亲手编的兔子被你抢了去。我生气的跑回家,而你站在原地一动未动。那个时候的我一定是想和你绝交的,但是当你摘满一筐狗尾巴草站在我家门口时,我突然觉得那一刻晴空万里。而如今,没有人再会为了挽留我而摘满那一筐狗尾巴草。大家似乎都长大了,所以没有人会愿意刻意挽留谁。大多时候的我们,还是学会了逃避。

之后,由于父母做生意的原因,我离开了北京的那片土地,生活在了别处。时隔十年,我依然很清晰的记得那时你们的面孔。我想友情大概就是,在我离开前一天收拾行李时,你们站在门口低着头不说话的样子。大概就是第二天清晨我坐车,在车开动之后你们使劲追着车跑的样子。而如今,我们分散在了世上的不同地方。但是彼此之间却没了联系。而如今,也没人会因为我的离开而拼命不放手。而大多数的我们,也习惯了说分离。

后来,家里的生意逐渐变好,买了车子,买了房子,有了存款。关于十年前北漂的生活,却埋藏在了内心深处。我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也已经决定考研,继续深造。只是不知远在别乡的你们生活得如何,是否还像从前一样顽皮,是否也会和我一样怀念着我们的童年。

这个世界真的很大,兜兜转转十几年,未曾获得你们的音讯。关于十几年前的事情,我早已放在了心底,却不知为何在某个伤感的时刻依旧会想起你们那群纯真的脸,也依旧会想起你。那个送我狗尾巴草的男孩,我希望你幸福。

儿时的冬天


我小时候的冬天,好像比现在要冷出不知多少倍。

入夜,寒气逼人,煤油灯的火焰被冻得瑟缩成如豆的一粒,我也瑟缩成如球的一团。于是,祖母便从灶膛里掏出几块尚未燃尽的炭火加进火盆,让我将小手烤上去。我便觉得,那暗红颜色的炭火使阴冷的寒气突然就暴退了三尺,煤油灯的火焰似乎也膨胀了许多,手、脸和前胸都暖和起来。十几年后,在我第一次读到火烤前胸暖,风吹后背寒的时候,竟然觉得那诗句似曾相识,便想起小时候考火盆,前胸暖、后背寒的情景来。

那时候还没有广播网,更没有电视机、收音机。那时候只有爷爷的谜语:一只小牛四只角,白天跑了黑天找你猜,是什么?我就笑了,我说爷爷糊弄人,小牛哪有四只角?便皱着眉头想,四只角,那是什么呢?便接连不断地猜,接连不断地错,便耍赖地将这谜语还给爷爷:一只小牛四只角,白天跑了黑天找,爷爷猜,是什么?

枕头啊,小笨牛!

这时,祖母那写满艰辛的脸上,便会露出些许憔悴的笑意,低矮狭小的屋子便会充满温馨,寒意尽退。

那时候的雪,也似乎比现在大得多。先是天慢慢阴下来,刮起一阵凛冽的寒风,呼呼呼、呼呼呼的,卷着枯黄的树叶、细碎的草屑、迷眼的沙尘在地面不停地打旋儿,然后飞上半空,天昏地暗;杨树、柳树、槐树

枝条瘦瘦的,不停地摇来晃去,不堪疲惫却无奈而且无助。不久便下起雪来,稀稀落落的,轻盈飘逸;后来那雪越下越大,被狂风裹挟着回旋翻卷,相互碰撞,便破碎成粉,成尘,成雾,成烟,天地之间一片迷蒙。

爷爷扫雪的时候,我总是跟在身后。极目远眺,田野里碧绿的麦地、或深或浅的沟壑,都不见了,就连淙淙流淌的小河、弯弯曲曲的小路也不见了,白茫茫一片到处是雪;但是,我脚下的路却是泥土的。这泥土的路摇摆在爷爷的扫帚上,被爷爷的扫帚从门口一直摇摆着拖到村口,就像拖着一条地毯。但是不久,那雪又不紧不慢地飘落下来,沸沸扬扬,漫天挥洒,爷爷的地毯很快就被白雪覆盖得严严实实。爷爷抬头看雪,脸上反倒露出很高兴的样子:嘿,又下了!我不明白,雪跟爷爷作对,爷爷为什么反倒欢喜?

或许,爷爷想到野兔了。听大人说,接连几天大雪之后,山上的野兔吃不到东西,会冒着严寒悄悄离开巢穴到处寻找吃的。这时你嗷,嗷一喊,野兔便受到惊吓拼命逃跑,短腿陷进厚雪中,举步艰难,没多远就累得身子软软的,瘫在雪坑里被人轻易捉住。我想爷爷看到雪又下了反倒欢喜,肯定是想去捉野兔了,便说:爷爷,我们去捉野兔吧!爷爷却说:哪有!

也是的,野兔无法在雪地里奔跑,难道不会在雪底下钻洞?我曾亲眼看到一只黄鼠狼嗖地一下钻进厚厚的积雪中去了,身后只留下一个胳膊粗细的小洞。但它不知道自己钻进了宽不到三尺、长不过两丈的死夹道,三面是墙前路不通,它逃不掉的。

于是我循着洞口小心翼翼地拨开积雪,一步一步向前追踪,决心捉住这个会钻雪的土行孙。但我万万没有想到,那胳膊粗细的小洞竟从一个半尺见方的水道口通到墙外去了。那水道口虽然又窄又矮,但对黄鼠狼来说,分明像城门洞一样宽阔高大,那家伙就从这宽阔高大的城门洞下,从容不迫地逃走了。

因此我想,黄鼠狼会钻雪洞,野兔自然也会,捉到它恐怕不那么容易。但是二秃子在河边捉到一只大雁,却是千真万确的事。二秃子说大雁的翅膀和脚全被冻到地上了,它想跑不能跑想飞不能飞,就被捉到了。

但是二秃子太贪心,他砸开坚冰把大雁捡到手,以为它冻僵了死掉了,便很放心地放到雪地上,跑出很远很远还想去捡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却没有捡到。回来一看,捡到的那只也不见了,雪地里只留下它蹒跚而且凌乱的脚印,还有积雪被雁翅扑打过的痕迹;他抬头向天空望去,白云悠悠,了无踪影。

我把这事说给爷爷听了,爷爷却吃惊地瞪大了两眼:有这事么?这个二秃子!

我相信确有其事。我甚至能够想象出一副非常完整而且连贯的图画:傍晚,河水尚未结冰,静寂的河边仍是一片温润的湿地。这在皑皑雪野之中,分明是大雁极为理想的高级旅馆,大雁便毫不犹豫地投宿了。但是温润的湿地夜里变成了寒冷的坚冰,大雁便被冻住了冻僵了,第二天,便被二秃子捡到了。

我想我也能捡到大雁的。我似乎已经看到了一只冻僵的大雁躺在河岸,奄奄一息。于是我便奔那大雁而去,偷偷地,不为爷爷所知。

河边没有脚印,我因此断定二秃子肯定没有来过。但是大雁好像也没有来过。我只看见河水变成透明的玻璃,安安静静地躺在柔软的雪地里,睡着了。水中那些倏忽来去的小鱼、岸边那些曾经葱郁的花草、林间那些炫耀歌喉的小鸟,消失的消失了、枯萎的枯萎了、躲藏的躲藏了。

它们和大雁一样,好像很不愿意和我见面。只有尖利的北风不吝光顾,送给我针肌砭骨的冷。但我还是锲而不舍地四处寻找,我总觉得那大雁会突然出现在面前送给我一个惊喜,我会两手紧紧地抱住它跑回家去,让祖母那憔悴的笑容变得灿烂。我绝对不犯二秃子那样的错误。

河边的雪地平坦而且辽阔,没有路;却又到处是路,一任我荡逸的脚印通往自己的随心所欲。我敢相信那只冻僵的大雁就隐匿在土崖的下面、沙包的后面、矮树丛的里面但是都没有。

那高我两倍的土崖是夏日里洪水制造出来的,直立而裸露的红土很像炭火的颜色;矮树丛的枝杈之上覆盖着白雪制成的厚厚的棉被,地面有落叶制成的席梦思;低矮的沙包像是洁白的、没有一丝波纹和皱褶的平顶的帐篷,或者蒙古包但是都没有。在童话一样美丽的银色世界里,没有冻僵的大雁。

我怀疑二秃子来过。他一定捡到了那只大雁并且很可能没有犯从前的错误。他走了,大雪掩盖了他的脚印,隐匿了他的行踪。我回到家里将自己的怀疑说给爷爷听,爷爷嗤地笑了,说:哪有的事!糊弄你玩呢,这个二秃子!祖母却将我拉进怀里,眯着眼笑出了眼泪,笑出了阳光。

雪后的天空也有太阳的。有太阳的日子是孩子们云集的时候,大家用生着冻疮的小手抟雪团,你扔我,我扔你,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你追我赶,很是开心。所以我就觉得,如果把冬天分成两半的话,一半是我痴傻的幻梦,另一半则是我无虑的欢乐;它不是爷爷手中那杯郁闷的白酒,也不应该是祖母脸上淡淡的忧愁。

在村外一个很长的斜坡上,有我们的滑雪场,我们的快乐。场中鬼斧神工的滑道是我们用鞋底造出来的。大家在坡顶排成长长的一列,蹲下来,后面一个扶住前面一个的肩膀,膝盖抵在他的腰间,一个接一个接成长长的一列火车。

这时,领头的一手一根短棍双双点地,高喊道:准备好准备好,开车啦!将短棍用力向后撑去,火车便缓缓启动了。随着短棍越撑越猛,惯性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也就越来越精彩地表演出什么叫离弦之箭、风驰电掣,什么叫兴高采烈、尽情欢呼,什么叫七仰八叉四脚朝天!不知哪位老兄突然偏离滑道,致使火车脱轨,人人都摔了个七仰八叉、四脚朝天。

狼狈固然狼狈,但是,当现在的你拿起笔来,让小伙伴们在你的笔下一个接一个地从雪坑里爬出来,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一边相互埋怨、取笑、打闹的情景重现在眼前的时候,你会发现那时的七仰八叉和四脚朝天,原来是今天不尽的怀念。

那时,年龄比我们大一点的孩子是不肯加入我们行列的。他们喜欢单独表演直着身子,两手平举,神定气闲地轻轻一跃便嗖的一声滑到坡底,像掠过一阵轻风。那技术的娴熟、身姿的潇洒,只有《智取威虎山》中滑雪的舞姿方可与之媲美,却是十几年之后,在电影上才看到的。

但是如果你怕冷,脚上穿的是呱嗒或者绑,便无法加入我们滑雪的行列。呱嗒是用玉米窝窝编成小辫,再用针线连成鞋帮镶在厚木板上做成的鞋,穿上它走路呱嗒呱嗒响个不停,极为暖和却厚重拙笨,无法滑雪。绑是用一块带毛的生猪皮做成的鞋,方形,穿上后将其在脚踝及小腿处用细绳绑紧,便是绑。绑里宽余的空间塞满了玉米窝窝、牛毛草,既暖和又轻便,却因为绑底带有猪毛的缘故,防滑性能极强,滑雪也是不行的。所以,他们只能当我们的观众谁让他们穿呱嗒、穿绑来着?

不经意之间,儿时的冬天就这样在雪上飞快地滑过去了,一眨眼便抛下了几十年的时光。呱嗒和绑,也早已被岁月的流水漫漶成模糊的记忆,几近消失。这时我才蓦然发现,那雪从儿时的冬天一路滑来,不知不觉,自己已滑进了人生春夏秋冬的最后一个季节,满天飞雪变为满头飞雪,堪堪老矣。于是,从前那寒冷而多雪的冬天,便遥远成一声叹息,一个真实的梦。

真的,儿时的冬天就是一个梦,清晰而又缥缈的梦。

婚姻那些事


文章精炼流畅,故事真实感人!三段故事后归纳总结,画龙点睛,有理有据,有说服力。不将就的嫁,也不违心的娶。既已牵手,就不要轻易说分开!

在幸福的婚姻中,每个人应尊重对方的趣味与爱好。以为两个人可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判断,同样的欲愿,是最荒唐的念头。

――摩路瓦

1

小敏和若冰相恋了七年。

小敏爱若冰,爱的死心塌地,甚至不顾一切。

别看若冰的名字显得冷若冰霜的,可人心却热火着呢。对小敏体贴入微,这世上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

熟悉他俩的无不叫绝: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经过七年的爱情长跑,两个人之间的心灵感应都十分强烈。

小敏嘴一张,若冰就知道她要说什么。

若冰的一个神情,小敏立马心领神会。

相互之间岂止心有灵犀,分明已经彻底升华到灵魂结伴、合二为一的地步了。

一天,小敏提出:咱们结婚吧!

结婚?他惊呆并且拒绝了她。

伪装敌不过现实,虚假敌不过真情。

七年的爱情长跑,不过是一场爱情游戏。放在别人起码得讨回一个不娶的理由,小敏不但没有,而且痛下决心离开了他,同时也感谢他的不娶之恩。

小敏感到茫然,人间情多,何为真爱?一段感情,要怎样维系,才能永结同心、不离不弃?

没能在一起,小敏除了抱怨自己识人不清,并不怎么觉得可惜,相反她很庆幸。

因为,早点认清总比盲目的坚持来得重要得多。

2

欣怡和嘉文是同事,一直象朋友一样相处,相识十年了,彼此间可谓知根知底,于是牵手,相约不离不弃,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可是好景不长。

夫妻俩在公众场合,是人人羡慕的恩爱夫妻,而私底下却是争吵不断。

离婚的念头常常在脑子里盘旋。然而,想到孩子,这个自私的念头很快便一闪而过。

就这么彼此艰难地将就着,一旦争吵,离婚这两个字常常挂在嘴边,即便不离,说说也能煞煞气。

一次,欣怡生日那天,一家三口就在离家不远的的酒店用餐,以示庆贺。

别看他俩背地里枪林弹雨的,表面上却是十分光鲜亮丽,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和那活受罪的面子。

打开菜单,他们点了个琵琶翅,孩子爱吃;又点了个油焖茄子、五谷素炒和黑鱼汤,最后上了一道海参虾仁面。结果引起食物中毒,住进了医院,而且住在同一个病房。

医生说了,黑鱼和茄子同吃,如同服毒自杀。

欣怡突然明白了,咱俩就跟茄子和黑鱼一样,分开时,都是有营养的好东西,合在一块就是毒药,彼此毒害。

好男人和好女人在一起,未必能过成好家庭。

相识十年后牵手,又在结婚六年后离了婚。

一道相克的两道菜导致两人食物中毒,同时也瓦解了一段情,释放了一场失败的婚姻。

3

大学毕业后,绍远离开了生他养他的江南水乡,服从分配,到北方的一座城市工作。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绍远对新环境并没有觉得不适应。但毕竟离家远,每逢星期假日,绍远难免会流露一些淡淡的乡愁。

同事小林看在眼里,回到家里常常和爱人说起此事。

爱人说:你和绍远处得象亲兄弟,绍远文质彬彬的,谈吐又高雅,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我们替他张罗张罗,物实一位好姑娘,你看怎样?让他们处处看,万一对上了眼呢!早点结束单身生活,多少也能减轻一点思乡之苦啊!

我怎么没想到啊!小林有些自责。

你呀!要是哪一天不粗心了,我还真不太习惯呢!妻子一边说,一边帮小林整理着身上的西服,顺便随手轻轻推了一下小林。

夫妻俩对绍远的事真上心。很快介绍了一位叫姗姗的姑娘见面。

谁知,两人一见面便心生欢喜,彼此爱慕。绍远知书达礼,姗姗爽朗大方,仿佛对方正是自己要苦苦寻觅的另一半。

相处了一段时间,双方父母也非常认可这门亲事。

不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不离不弃。半年之后, 绍远和姗姗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里程碑――他们结婚了!

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生活习性完全不同,但这似乎并不影响夫妻间的恩恩爱爱。

绍远做饭,一定给姗姗准备雪白的馍馍,有时还变着花样为他蒸各种素菜汁的馒头。

每逢姗姗烧菜,她总是细心地给绍远准备好米饭。时间长了,姗姗做的米饭又蓬松、又劲道,特别是那黄焖鸡米饭,不但营养丰富,而且色、香、味俱全。

他俩就象人们常说的土豆和西红柿,本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但却走在了一起,因为土豆变成了薯条,西红柿变成了番茄酱,而成了绝配。

世上没有天生合适的两个人,需要的是包容、理解、相互体恤和适应。天长日久的磨合中,改变和适应着不合适的彼此。

对待婚姻必需心存道德和拥有责任感!不将就的嫁,也不违心的娶。既已牵手,就不要轻易说分开!爱情到最后,就是彼此习惯,细心培育和呵护,用心去经营,一辈子相敬如宾,相看两不厌,深情相拥共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