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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袜子

发表时间:2020-08-07

【www.qg13.com - 一双拖鞋的情感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一双袜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那一年,他们结婚了。

男人是部队退伍回来的,女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子。

刚结婚那会,家里很穷,男人就带着女人从农村来到一个小城市发展。

刚到城市那会,日子过的很苦,男人去做小工,女人在家里做点家务,女人不赚钱,但是却学着怎么去省钱。

那会,白面也是很奢侈的东西,女人用钱买来白面,给自己男人蒸馍馍吃,而自己却只是吃那些,玉米面,高粱面蒸的窝窝,也许在现在的人看来,玉米是多么营养的,但在那时候,天天吃玉米窝窝的人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那时候,谁不盼望天天能吃白面馍馍啊?

女人这样背着男人去省钱,男人却从不知道,他一直以为女人跟自己一样,吃的是白面馍馍。可是这一切,却被院子里一个邻居老奶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直到有一天,邻居跟男人说,你能娶到这样的媳妇,真是有福啊,男人才追问,然后,邻居就说了,你老婆天天给你吃白面馍馍,但是她自己从来舍不得自己吃一个,都是吃玉米窝窝,听完邻居的话,男人心里湿润了,眼眶红红的,什么也没说。

回到家里,男人对女人说,你别苦着自己啊,以后不许你吃那些玉米窝窝,我会努力赚钱,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女人听完男人的话,就说没事,你要干活,应该多吃点好的,才有力气干活啊,我在家里也不做什么事,吃什么都一样的,等咱家日子好过了,我就天天吃白面馍馍,男人也讲不过女人,他也明白,他娶的这个女人,虽然看起来没什么文化,但内心很执拗。

从那以后,男人更辛苦的干活,希望日子过好,女人就不用受苦了,可以跟着自己享福了。

后来,女人怀孕了,男人每天除了干活,回到家里就什么都不让她做,也给她买了些营养品,让她好好补补身体,两个人对这个即将到来的这个小宝宝充满了无限的渴望。

转眼10个月过去了,女人生下了一个女孩,可爱极了,婆婆也来照顾女人,男人每天除了干活,回到家里就是给孩子洗尿布,之类的,一次,他说,我从来没给你洗过什么,你把你的袜子,脱下来我洗洗,女人说不用不用,男人这次也执拗起来,说,什么不用不用,我这次一定要给你洗袜子,男人看着女人,女人面露尴尬之色,男人说,你快点脱下袜子啊,女人终于拗不过男人,就脱下袜子,递给了男人,男人拿到袜子的瞬间,就死死盯着那双袜子,那是怎么一双袜子啊,被补丁补的满满的一双袜子。拿在手里,也感觉到它的厚度。

男人看着那双袜子,久久没有动,他看着是那么的刺眼,刺着眼睛痛,一直痛在心里,他什么话也没说,一转身,眼泪就止不住掉了下来。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有那样一双眼睛


在我的记忆里,始终忘不掉有那样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浑浊的,已经完全失明的老妇人的眼睛。

在我孩童的时候,我的家在华容河的堤坡下。华容河是长江中游的的一条支流,也叫沱江,沱江的水是直接流入洞庭湖的。那个家全部是用芦苇为壁,茅草为盖,四间主屋,两间杂屋,打开后门就见沱江,走出前门就上大堤。正对我大门的堤上,有一栋两间的土砖茅草屋,住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双目失明的老妇人,村里人都叫她黎阿婆。

黎阿婆本姓何,丈夫姓黎。阿婆一生没有生育孩子,丈夫死得早。丈夫在世的时候,夫妇俩从丈夫的兄弟那里过继了一个儿子,不久丈夫去世,阿婆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还叫他学了木工的手艺,然后娶妻生子,然后阿婆的眼睛瞎了,儿子的翅膀也硬了,就不认这个养母。村里就给阿婆定了五保,盖了两间土房子,每个月送五十斤谷子,就这样安顿了阿婆。

父母亲为了生计,每天都在外劳作,没有时间照顾我们这些孩子,但又怕我们太调皮,更担心大河里的水,就时常把我们寄托在阿婆的家里。阿婆很善待我们,也很会照料孩子,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拿出来分享。阿婆的食物几乎都是村子里的好心人送过来的,什么红枣啦,糖粒子啦,瓜子花生啦等等,大半都被我们这些嘴馋的孩子瓜分了。那时候最向往的事情,就是希望父母送我们到阿婆那里玩耍。

其实一开始我是很害怕阿婆的,我很怕看到阿婆的眼睛。那眼睛怪怪的,整个眼珠子都布满了厚厚的云翳,我一看到这双眼睛,就感觉阿婆是在狠很的瞪着我,好象我做了什么错事在责怪我一样,全身都会起鸡皮疙瘩。后来相处久了,也就没那么害怕了。有一次我问阿婆,你的眼睛怎么是这样子啊?阿婆说是她给自己的大孙女接生的时候,一股血水冲进眼睛,就这样瞎了,还说是自己前世做了错事,观音菩萨惩罚她了,要我们这辈子千万不能做坏事当坏人。

阿婆的眼睛尽管瞎了,可好象什么都看得清楚一样,我们要是有什么小动作,她一下子就会知道,就会很严厉地制止我们。有几次我在屋里呆久了,就想抽身跑出来,阿婆马上就会警告我们说,别跑,坐着不许动!我曾经问过母亲,阿婆的眼睛到底看得见不?母亲说那怎么会看见呢?阿婆是用心在看呢。母亲的解释我是怎么也理解不透的。我有时就用小手在阿婆的眼前晃一下,或者在阿婆的胸前摆一下,想检验阿婆是否真的能看见,这时候阿婆就会说,秋伢崽,你又想玩么子鬼咯?吓得我慌忙缩回自己的手。

许多时候父母亲都会忙到很晚才回家,看到外面黑黑的象锅底一样,我就哭闹着要回去,这时候阿婆就会点燃煤油灯,边点灯边说,秋伢崽乖,奶奶给你点灯,奶奶不需要灯的,你看好亮好亮是吧?如果我还是哭闹,阿婆就会抱着我,给我讲动物故事或者乖孩子的故事,我常常在阿婆的哄慰和抚摩中不知不觉地睡去。

后来我就象着了魔一样,喜欢在阿婆家里过夜,喜欢听阿婆讲故事哼儿歌,喜欢听阿婆讲好多我不懂的事情。冬天的时候,阿婆总是用一个废弃的锅子,放上几撮灶内的火灰,然后堆上一大半锅子谷壳,将锅子放进一个木制的烘箱里烤火;夏天里,阿婆经常给我洗澡,一边洗一边挠我的胳膊窝子,弄得我痒痒的笑个不停,有时洗到我的大腿上,捏一捏我的小东西,嘴里就哼出小宝宝哎,快快长哎,长大娶个花姑娘哎,生下一堆胖儿郎哎之类的顺口溜子来。

上学以后,我不能天天在阿婆家玩耍了,每每有机会去了,阿婆都会说,秋伢崽哎,下学了就到奶奶这里来,奶奶想乖孙孙呢,说得有些伤感有些无奈,我听了总有些酸酸的味道。母亲常常要我带一些食物给阿婆,我也常常在外面拾一些野菜,柴火,或者捉几条小鱼小泥鳅什么的给阿婆吃用,这样的时候阿婆显得十分激动,眼睛湿漉漉的,也总是舍不得吃,把食物保存上好些日子。有的时候我跟小伙伴贪玩,几天没有去阿婆家,阿婆就会拄着一根竹棍走到屋外,大声对着堤下喊我母亲的名字,问我们在家没有。当我们一走到阿婆屋子旁边,阿婆就好象看见了我们一样,喊我们进来,那种欣喜的神态真的无法言说。

记不清是哪一年河里发大水,我家的房子被淹没了,父母亲就想方设法在大堤的另一头建起了新的土砖茅草屋,从此就和阿婆隔得远一些了。母亲还是经常去阿婆那里走走的,而我们渐渐长大,忙于自己的学业和家务,又喜欢贪玩,去的就很少了,只是有时候路过阿婆家旁,看见阿婆就打声招呼而已。我听母亲说阿婆常常问起我们,叮嘱母亲无论如何也要让孩子们读好书。阿婆没有念什么书,几岁的时候就给别人做了童养媳,可我却很崇拜阿婆,她懂得的道理真的很多很多。我最敬佩的是阿婆那一双眼睛,即使我不在阿婆身边,我也会感觉到那双眼睛一直都在盯着我,使我不得不心存敬畏。

阿婆因为年事已高,慢慢的老去。在阿婆无法自由起居的一年多的时间里,父母亲一直都在照料她老人家。我因为已经寄居学校就读,只和父母一起去看望过阿婆两三次。母亲说阿婆在弥留之际,老是跟母亲叮嘱这叮嘱那的,好象很不放心似的,后来脑子不清醒了,常说胡话,隐隐约约听得最多的,还是我们的乳名。阿婆过世的那一刻,眼睛合不拢,是母亲用手帮她合上的。

这就是我的阿婆,我的亲奶奶!

阿婆过世快三十年了,我却永远忘不了那一双眼睛,那一双既浑浊又明亮无比的眼睛!不能忘,也不敢忘!

一双鞋底的距离


小时候,喜欢赤着脚在泥地里玩耍奔跑,喜欢泥土的鲜香的味道,后来长大了,在家里务农,也是天天赤脚走在泥地里,那时候泥土是那么的亲切,亲近。

后来,不再种地了,天天穿着鞋子走路,习惯了,对泥土亲近的感觉慢慢的消失了,现在赤脚走在泥地里,完全不习惯,好陌生的感觉。一双鞋底的距离,隔开了我们与大自然的亲近与亲切。

小时候,在农村中生长,家乡的一切是那么平常,那么的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长大后,离开了农村,来到了城市生活,我们这一群人有了一个专有名称:农民工。在城市几年,再回望家乡,一切已是那么的陌生又不舍。有些人一别经年,没有回去过。一张车票的距离,隔开了城市与家乡的千丝万缕的乡愁,从此我们在城市无立足之地,在家乡也无谋生之路,从此我们成了有家归不得,在城市里流浪的一群人。一张车票的距离,隔开了城市与家乡,归途漫漫。

有一个群体,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他们是民二代,他们自小在城市出生长大,他们已经隔离在家乡之外,他们更适应在城市里生活,但他们有许多人在城市里没有住所,有的甚至没有工作,这个群体面临着许多的社会问题。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引起有关方的重视。一双鞋底的距离,让我们远离自然;一张车票的距离使我们离别了故土。

脱掉鞋子很容易,但赤脚走在泥地里,却太咯脚,走不动了,距离已经存在,再也回不到从前!

20XX.12.04于厦门

童年的一双手


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用一双光滑的大手把我领到光明之地。她马上成为我最知心的亲人,也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

因为我是二胎,父母分身乏术,便把我送到外婆家,自己则照顾六七岁的姐姐。那时我三岁。

隐隐地记得到了外婆家,因变了环境,我整天狂哭不止,当外婆用那光滑而又温暖的手抚摸我那光光的头颅时,我的哭闹才开始一点点停息,这也是我与外婆缘的见证吧!

那时我太小了,也淘气,趁外婆不注意,喜欢在灶口里玩火。

记得有一天,我不慎将手碰在一团熊熊烈火上,它吞噬着我的手,把我的手灼伤了。顿时,我倒在地上,感受着纯质阳炎的威力,终于,我忍不住了,流出虚空之泪,用撕裂版河东狮吼来喊外婆。

外婆闻讯赶来,看到我这幅惨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后来,外婆从抽屉里掏出一张神行符,贴在身上,抱着我,漂洋过海地来到一所著名的超级医院。

好在烧伤面积不大,就左手背中心一块较严重,但在纲手(《火影忍者》中第五代火影,是位治愈xing火影,这里指医生)的治疗下,我很快出院了。在那几天,外婆不停地抚摸着我,宽慰着我,使我不觉得痛了!那手好温暖,好温暖

每次,我伸出那受伤的左手,便专注地凝视着那块被烧伤的疤,就想起外婆那一双光滑之手。

可一年后,我与外婆分离了!一分离就是好几年。回到父母那儿,也不知外婆的变化。这让我日日思,夜夜盼,为了与外婆见面,我哭闹满天!终于,在一个暑假,外婆来了!

可惜时光摧人,现在的外婆格外衰老,她那光滑而又温暖的手也变了,变得粗糙、冰凉且布满皱纹。她那一双光滑而温暖的手,便永远留在了我的童年里

感悟,那一双眼神


生命的无偿,有许多的东西让我们无从接受,也无法释怀。生命是江河,有些东西更让我们无从选择,也无力选择!!!

题记

四月的天时而阴时而晴,四月的雨依然淅沥而且阴冷,四月份的木棉花也开在尾声。木棉花在潇瑟的风中回旋而落,散落一地嫣红。望着那片凄美,让我伤叹,再绚丽的美却经不起风雨的历炼。人生如花期,如此的脆弱,如此的短暂。在它坠落的那一瞬间,让我心碎了,神伤了。

今天我的夜班,我又看到了她18床。因为多发骨髓瘤,心、肾器官衰竭,她的生命即将走到人生的尽头。她从外院转到我们科已经十四天了,除了做常规的治疗以外,透析、输血、血小板,是她的日常工作。每一次我都怕看到她那充满渴望而又哀伤的眼神,每一次的触碰,每一次的正视,都让我心灵触动。看到赤红的生命即将在我的眼前凋零,我的心就有种莫名的哀伤与惆怅。她说她没有力气说话,可是从她的眼神中我能读得出,她对生的渴望,对医生的乞求,对上苍的哀怨和对死亡的恐惧。她的眼神象是写不尽的千年苍桑。诉说着她一路走来的艰辛,却还是逃不过一个结局。夜是那样的恬静,静的连雨声都怕打到树叶发出声响。我轻轻的,静静的身旁,听着一声声呻吟,看着心电监护跳动的字符,心中觉得很轻松,很释然。感谢上天还可以给她时间。尽管我怕和她的眼神对视,可是当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仍然希望她那大大的眼睛能和我正视。

面对那一双眼神我有说不清的情愫和感伤。人生的最终点就是死亡,可当我们面临死亡的时候,有谁能做到坦然?我想有一天我也会有同样的眼神。一朝春去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所以趁我们还年轻,庆幸我们还年轻,我们还坐在健康的专列上,让我们燃烧激情,让我们的人生和生命都有价值,有意义。让我们有一颗感动的心:用泪水滋润世间的真善美;有一颗怜悯的心:去慰藉那些痛苦和哀伤;有一颗博爱的心,用炽热温暖那些苦痛的灵魂。

请借我一双翅膀


每个人的世界里,都会有一个无法忘记的他

他曾经对我说:我愿意做你的翅膀,带你翱翔。

回忆里他的容颜早已模糊,可我依旧记得他温润的笑脸。

和他相遇在暖暖的初夏,

那个初夏的午后,适度的阳光,淡淡的花香,还有每个人脸上无暇的笑颜。

鸭舌帽遮挡了他好看的眉眼,

他笑着向大家自我介绍,语气掷地有声。

那个时候的我,不知天高地厚,阴阳怪气嘲讽:你白痴,大夏天带个帽子。

他抬起眼帘直视我,语气里满是轻蔑:你傻瓜,受了伤的脑袋当然得保护啊。

就这样,在那个满是阳光的午后,我和他在对峙了十几分钟后,弯腰大笑;

初见的傻笑,为我们引来一众惊诧的目光。

渐渐的熟识,彼此间共同的喜好将我们慢慢拉近。

最终,我和他成了好哥们儿

他会跑很远的路买我爱吃的冰激凌

我会在他篮球比赛的时候,吼得嗓子几天不能说话

他会每天等在我必经的路口,接过我手里沉甸甸的包

我也会在他讲并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的时候哈哈傻笑

我和他学打球,被人撞倒在地

他去找人家PK,把人打的鼻青脸肿,自己也挂了彩。

医生给他包扎,他疼得龇牙咧嘴,我在一边乐得开怀。

他骂我,没良心的小妞。

我说我喜欢夜晚繁星闪烁的天空

他便天天陪我坐在露台一起在夏日的夜晚看星星,

他说,他想过像星星一样的生活;

我奇怪那是什么样的生活;

他看着我,笑的阳光灿烂。

那是我们唯一的浪漫。

他和我吵架,最凶的那次三天没有说话

他来找我,我关严屋门把他拒之门外,

心里又实在不忍,便跑到窗口偷窥,

高高的他站在窗外,挡去刺眼的阳光,

我们隔着玻璃笑的像两个没心没肺的大傻瓜。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去了另一个城市

我也坚信,我和他谁都不会丢下谁

可是,当我回到原点,他却早已不在

也是,活在今天的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何况我和他分开了那么长时间

只是一个转身的时间,我们的中间便隔了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天堑

我们曾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有些东西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朋友对我说,只知道他家里出事了,别的不太清楚。

他走的干净利落,毫无影踪,和所有人都断了联络。

他留下一封信给我,只有一句话:

若我们还会相见,我一定会牵你的手,做你永恒的朋友。

那是我曾经读给他的一段话:

我把你嵌在一滴泪里,透明如琥珀,

我不敢低头

怕那滴泪坠下,碎了你,碎了我,碎了千年的梦,

如果有来生,必踏遍千山万水,寻找你这永恒的朋友。

我明白,再见,沧海桑田。

在这之后的很多年,我都无法忘记他,无法忘掉他掌心的温度。

岁月蹉跎,如今的他身在何方,在做什么。

我诚挚的希望他,一切安好!

难以忘怀的童年记忆:一双凉鞋


年幼时的记忆总是很模糊的,偶尔能想起来的一两件事,可能是触动了内心深处的某个痛点,慢慢延续,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有些事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现

也许是父亲在村小学当民办教师(有工分、无工资)的缘故,我上学的时间比较早,到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比同班同学要小两岁左右,个子低,人又瘦,经常受别的同学欺负。好在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班主任又让我当了班长,才慢慢扭转了局面。

在上小学三年级时,为庆祝六一儿童节,表彰全乡各个小学的三好学生,每个小学选派三名优秀学生代表,参加在乡中心小学召开的庆六一表彰先进大会,我与另外两名同学有幸作为我们村小学的代表,将于六一儿童节当天参加大会。

接到通知后,我一路小跑回到家,放下书包,喘着粗气,兴奋地将好消息告诉了父母,然后跑到同学家去玩了,还不忘一个个告诉他们。在同学们羡慕的言语和眼神中,我感觉到有些飘飘然了,好像不仅仅是去参加一个庆六一儿童节的活动,倒像是参加一个十分重要、十分隆重的的会议。

等玩够了回到家,天已经黑了。喝了一碗稀饭后,我就兴奋地去找母亲,问一下明天穿哪件衣服,带什么东西。

来到父母的房间,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看见父母亲正在商量着什么事情,父亲一直唉声叹气。我就问母亲,明天去参加活动,需要准备哪些东西。母亲告诉我,让我把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来洗洗,夜晚凉干,明天好穿。当时天气很热,这身粗布衣虽然有点厚,还是长袖,穿着也不凉快,可所有的衣服中,就数这套衣服的补丁少,还能上得了台面。

我二话没说,赶紧脱下衣服,打一盆水简单洗洗澡就睡了。说是睡了,可能是兴奋过头,没有平时睡的香,做着美梦迷迷糊糊天就亮了。

母亲给我送来半干的衣服(夜晚不见阳光,潮气大,棉布衣服凉干的慢),还拿来了一双新塑料凉鞋。我赶紧穿上衣服,换好凉鞋。感觉凉鞋有点大,不过,这已经超乎我的想像了。那个时候哪里有凉鞋穿啊,虽然是塑料的,也得花钱去买。平日里,我穿的鞋子,都是母亲纯手工制作的布鞋,就是用碎布条和浆糊压制成的鞋面,加上一针一线手工缝制的鞋底,不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是一样的鞋子,只不过夏天雨水多,鞋子经常沾水,容易穿烂,时常露出脚指头。

穿着那双不太合脚的塑料凉鞋,我一蹦一跳地去参加在乡里举办的庆六一儿童节活动了。记得有领导给我们每个学生胸前戴上大红花,发一张奖状,分成几排站在椅子上照合影相。然后,领导讲话,学生代表发言。最后是文艺演出,有唱歌的,跳舞的等等。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小男生,先是与人合说了一段相声,后来又自己表演了一段快板。当时激动得鼓掌鼓的手掌通红,对那些多才多艺的同学羡慕、嫉妒、恨,原以为在小学自己很了不起,到乡里一比较,才知道差距很大。

满怀喜悦的心情回到家,把所见所闻一一告诉父母,也不忘跟小伙伴们胡吹一通。

到了晚上,母亲让我把凉鞋脱下,说要还给人家。我顿时懵了,本以为是父母奖励给我的凉鞋,也是让我唯一能满怀信心、昂首挺胸、大踏步前行的凉鞋,居然是母亲借的!

一瞬间,参加表彰、观看节目的兴奋劲烟消云散,沮丧、懊恼、不满情绪漫延,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脱下凉鞋,交给母亲后,我一声不吭地倒头便睡。

第二天,我忍不住问母亲,那双凉鞋是从哪里借的?母亲告诉我,是我家隔壁邻居一个女孩的,我俩还是同班同学

至此,我对邻家女孩心存感激,是她让我体面地参加了那么隆重的大会,也是她,激发了我好好学习,争取走出大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后来,那个女孩小学毕业就回家帮助家长干农活了,90年代初南下广东打工,嫁给了一个安徽小伙子。在庆六一儿童节活动上表演节目的那个男孩成了我的初中、高中同学,高考失利后参军入伍,在部队考上军校,转业到东北工作了。

转眼几十年过去了,虽然现在每天穿着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真皮凉鞋,但当年那双仅两块钱五角钱的塑料凉鞋,却始终难以忘怀

秋,请给我一双明澈的眼睛


清晨披衣而起,推窗,一阵冷雨洒在我的额头,昏沉的情绪全被惊醒。才知又是一场秋去冬来时的凄雨。窗外寒气袭人,涟涟的细雨挂在黄红的枫叶上,让浮云般的氤滃一阵阵飘起,远处的轻纱描画着一缕落红,看千红无数,分明吟唱着前尘里一段荒凉如烟的往事。那些过往的曾经片段,在支离破碎的时光中,随风摇曳、零落。

自古清秋多怨愁。晚秋清冷的寒雨,让我不禁心如游丝。一季残红轻褪时,谁怜黄花瘦满枝。人的一生究竟能有几次轰轰烈烈的巅峰事业?又能以怎样的时机步入你理想的职场、情场或官场的门槛?晚秋的烟雨一直沉默,像此时的雨雾,让你无法清晰自己前行的荆棘之路。

不禁伸出头,让秋雨冷风彻底清醒自己的心绪,吟唱一曲心中的悲歌, 千树为之摇红,细雨为之抖落流痕,回首往昔里那一幕幕缱绻相依的画面,几许苍凉、几许落寂,又有几人知?

古人曾有诗曰:寂寞恰似楼台月,西风卷帘魅影重。 此刻薄云飘渺,却掩不住广寒宫深寂寞无数。自己走过的道路曲曲折折,经过的是与非纷纷扰扰,有谁知,烟水远隔、独对天涯望月,叹自生的凝重;有谁知,自己汹涌澎湃半平生,却穿过了多少险滩沟壑,留下多少溵溜不忘的孤寂?

若时光退还我二十载,我依然想做一散淡之人,前三十岁,恋山恋水睡帘人,云游四方暗香陪伴,同梦琵琶春宵,情愫入梦左右;后四十岁,浅草孤芳,登高写诗,孤灯醉酒,做一虚幻道人,又有如何?每在如月的夜空,挽起你的手 ,同上一舟渡,共赏巫山烟云。即使这晚秋的雨雾,我仍写不尽的一春往事俱如烟;谢庭凭栏处,倚西风烟寒水;看落红遍地,听水流琴声;烛影摇红,西窗外,一庭月痕,举杯邀月醉了你我,别了离愁。此时一生不枉荒废了青春,了却那些煞费苦心的仕途曲径。

风此刻吹散了云,雨退了,让人一身都干净。我久久的伫立在尘世的边缘,听风招手,轻歌如诉,思念太古老了些,楼台一曲浅浅吟,独倚西楼醉秋风。歌不尽,一曲菊花前尘梦如烟,叹不完,清秋冷月更漏伴无眠。我怎样才能化开自己的心结,抛开自我的纠缠?

时光挽留不住倒影,却让人不得不面对今日的现实的苍凉。如水的落寞,在轮回中沧桑,这艰难的人生路,让我几番流水失意,几度春去秋凉。看残红碾尽,听落叶入水声,怎奈烟霏烛摇,依然化不开的是深深浅浅的云波潺潺,再也返不回烟柳别叙的旧年时光。

沉思了不知多少时刻,这才披衣下楼,回到了这俗世。一场光阴似浮生,终究不过是幻梦一场。站在事业的高峰,如满枝的繁华如锦。盛放时,是一季的妖艳妩媚;而当步入职场的低谷,恰如从山崖上跌落,却是满世的伤痕泪残。心魂一缕,空自幽幽逝如风。此时我走在桥前,望尽两岸的落红千层,心愧不已,恍然如走过一生,一下子闪出如此之多的惆怅之感,这也许与我的坎坷有关。流水飞烟,落花潋滟,此时一番感慨,刚好在晚秋的时节,而自古文人骚客又都在此时节怀伤感赋,想来心境都是一样的吧。

穿一双好鞋走到老,找一个男生陪你笑


名为薄荷的那个女孩,她喜欢华丽的外表,爱了个风流的浪子。01程尘是薄荷的男朋友,他是个不可追的浪子。他骑着摩托车带薄荷在护城河边上飞驰,深夜十二点...

名为薄荷的那个女孩,她喜欢华丽的外表,爱了个风流的浪子。

01

程尘是薄荷的男朋友,他是个不可追的浪子。他骑着摩托车带薄荷在护城河边上飞驰,深夜十二点提烤串来跟薄荷说晚安。

薄荷喜欢他,可程尘的女朋友不止她一个,他的后座上会出现别的女孩,他会站在别人家楼下提着烤串。

因此,薄荷常常为他掉眼泪。等程尘再带着小笼包上门道歉时,她的眼泪止住。薄荷以为自己的爱多深沉,毕竟有眼泪,眼泪总让我们以为感情深刻。

汤白这时会教育薄荷,作为多年邻居和好友,汤白就像个大哥一样。他恨铁不成钢地骂薄荷,薄荷心里却想,能为之掉泪的感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感情。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只是一起笑的爱情,未免显得浅薄。薄荷不清楚程尘是否喜欢自己,但她通过眼泪,确定自己是喜欢程尘的。

汤白越说越气,最后总在薄荷红了眼的时候停下来。

但薄荷红眼并不是因为他,她红眼是因为,即使知道是自己爱程尘的,也仍然消除不了自己心里的委屈。

和程尘这样的人谈恋爱,太透支薄荷对爱的信任。她常常又痛又恨,痛恨之后,又觉得离不开这样的感情。

她知道汤白喜欢自己,可惜并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得到相同回报。她委曲求全,她步步退让,她深信“守得云开见月明”,但这些都不是对着汤白,而是对程尘。

人就是这样,一面对别人冷漠无情,一面又期盼另外一个人对自己动真心。

02

可后来,程尘真的向薄荷提出了分手。

薄荷和他大吵一架,以为他还会向自己道歉,等来等去,再也等不来拉风的摩托车。薄荷按捺不住,决定去找程尘。

她有一双漂亮的鞋,却很少穿,因为不合脚。不合脚的鞋为什么要买?薄荷一边咬牙把脚放进那双鞋里,一边跟汤白说,因为她喜欢这双鞋,所以愿意忍。

她说这话是想告诉汤白,她喜欢程尘,所以愿意磨。汤白没有说话,抱着手站在一边,最后说,我要搬家了。薄荷张张嘴,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出了门。

她走在街上,脚痛得要死,不久就起了泡,像个瘸子一样一瘸一拐。这时程尘骑着摩托车而来,他看了薄荷一眼,然后吹着口哨离开,身后是另外一个女孩。

那一刻,薄荷忽然觉得很没意思。她蹲下身来,脱掉鞋子,看着自己红肿的脚踝。最初的时候还能忍耐,最后慢慢开始抽泣。

这时再也没有汤白来安慰她了。薄荷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03

人生总是这样,以为不合脚的鞋穿一穿就好,以为不适合的恋人忍一忍就到老。

把忍耐当成真爱,把合脚当成无聊。

为了所谓爱情,削足也要去穿并不适合自己的水晶鞋,最后像《灰姑娘》里的恶毒姐姐一样,淌了一地血还被人嫌弃。有时认为自己是女主角,其实不过是女二号。大家的爱情,都没什么大不了。

爱我们的人会陪我们痛哭,所以让我们痛哭的,就以为是爱的。其实并不是。真正爱我们的人,他们舍不得我们哭。

薄荷这样的女孩,一生都在寻找那个陪自己的哭的人,最后却弄丢了那些陪自己笑的人。

年轻的女孩最学不会的就是止损,自己委屈时想到的不是自己有多委屈,而是“他”知道自己委屈时,会有多心疼。恋爱中觉得不快乐,总不愿意把话说出来,要等对方发现,却不知对方从不看自己一眼。

很多问题,就像一开始就穿错左右脚的鞋,磨合是永远没有用的。

想驯服对方,让他为自己改变。可程尘这样的男生是浪子,是浪子便永不回头。浪子只会靠岸,寻找一处休息的地方而已。

有时并非错信“努力会有回报”,而是努力的方向错了。

喜欢一双鞋子的鲜亮外表,就要忍耐它的不合脚,含着泪说过的“忍忍就好”,最终化作一生都去不掉的血泡。

倒不如承认自己肤浅,爱的只是皮毛。承认肤浅,最终知道爱肤浅的人应该爱几分才好。

这世上的男朋友和合脚的鞋子一样并不难找,难找的是合适的,又具备大家喜欢的皮毛。可最终我们还是会归于生活,所以外表甚至物质不见得有多重要。

重要的是,那颗心是不是能陪伴到老,那个人能不能捧着花对你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