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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山赶太阳

发表时间:2020-08-13

【www.qg13.com - 向太阳花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山赶太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叔是兄妹八个中最小的一个。

初中毕业后,四叔辍学务农了,可他一直嚷着不想种田。在村里人的眼中,他活脱脱一个不良青年:听邓丽君、穿喇叭裤、烫大卷发,睡到日上三竿子,干活儿丢三拉四。脾气暴躁的爷爷常在房门外跳着喝道:你这个败家的!不想种田,等着喝西北风啊?

一日,四叔正式向家里宣布:不种田了,去学手艺!奶奶忍不住抹眼泪:四儿啊,你还是老实地下田干活吧,地不诓人呢!但谁都无法阻拦住四叔。一年后,村头集市上多了一家修理无线电的小店,店主就是我心灵手巧的四叔了。什么挂钟手表收音机啊,只要到他手里,不动的能转起来,不响的能叫起来,可神了!

农村人结婚早,四叔的小店开张不久后,说亲的就走马灯了,因为四叔帅啊。可他一个姑娘都瞧不上,爷爷奶奶急坏了:你想找个仙女不成?四叔语惊四座:我的婆娘我要自己谈!想自由恋爱?全家人又吓了一大跳。要知道,我爸妈结婚那天才是第二次见面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啊。大伯摇着头叹息:家门不幸!可是,后来的事情谁料到呢?南村的漂亮姑娘成了我的四婶,着实让村里的小伙子眼红得不行。

四叔的无线电修理技术日益成熟,可原本红火的生意反倒越来越惨淡了电子产业迅猛发展,老产品淘汰得太快,修旧不如买新。四叔二话没说,又赶上潮流学驾驶搞陆运。很可惜,没多久他又不得不放弃了心爱的方向盘心脏出了点问题。工作屡屡受挫的他,一点都不灰心,仿佛体内有台永不停歇的发动机。很快他又看准了新的门路学当漆匠,还在家里兴致勃勃地分析:各地都在搞城改呢,有新房子就要装修,装修就要刷漆,对吧?咱又不懒,怎么会饿死?

我的四叔就是巧,干啥啥在行。很快,他又成了小有名气的油漆师傅,不少人找到装修公司点名要他干活儿。可命运多舛这个词语,好像就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新事业刚见起色,晴天里又起霹雳:四婶的精神出了问题,原先如花似玉、温良贤惠的好媳妇,成了目光呆滞、胡言乱语的病人!我的四叔,要干活挣钱,要孝敬老人,要照顾孩子,还要照顾四婶。可四叔就一直说:我要照顾好她一辈子的。我要给她治,这病能治!

于是,四叔高筑债台,带着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婶,踏上了寻医问药的漫漫征程。这一治,就是好多年。大概,上天也被四叔的执着感动了吧,四婶的病治好了。但大量的激素药已经让她的身材成了水桶,不能干活儿,脾气也很大。可四叔就是拿她当宝,像哄小孩子一样哄她开心。

那年,我的新房子装修好了,邀请四叔来聚。席间,他又语出惊人:城里真好!我也要让我的儿子、我将来的孙子,成为城里人!亲人们都笑着为他鼓掌加油,因为我们都知道,尽管城里房价见风涨,但只要是我四叔说过的,他就一定做得到。于是,挣钱,筹钱,买房,装修,还债仅四年时间,四叔就正式成为我们城里金地花园的一个业主。

四叔爱摆帅,一直都像他的偶像谭永麟一样风度翩翩。从前,家里没有熨斗,他便将裤子叠好yazai枕头底下,第二天穿起来笔挺笔挺的;现在,虽然干的是又脏又苦的活儿,但休息时,他总是西装笔挺、皮鞋锃亮、头发一丝不乱,宛若温文尔雅的书生。在他的脸上,我从来看不到生活的悲苦,只有温暖的微笑。

有时候,想到四叔心里就会发酸:在年迈的父母面前他是孝子,在患病的妻子面前他是大山,在年幼的孩子面前他又是慈父一个人扛起所有的艰辛,这滋味谁能体会?人间的甘甜有十分,他只尝了三分;生活的苦涩有三分,他却持了十分!在平静温和的外表之下,他永远只把眼泪往肚里咽。

但更多的时候,我又无比崇拜他:初中毕业,体重130斤,怎么会扛得动如山的重负?因为心中有个火热的太阳呵!对他来说,这个几乎要让自己折腰的梦,不但不是肩上的重负,而是自己前进的方向。四叔就是这样一个不怕苦痛的硬汉,他执着、坚韧、自信,风里火里都敢去闯。他敢想,就有了成功的方向;他肯干,就有了成功的可能。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赶尸列车


“*1201,铜仁到贵阳……”葛春根在火车站的站台上乱转着,他活到六十多岁了,没出过远门,坐火车这还是头一次,所以他连火车怎么坐的都不知道,进火车站还是多亏了一个年青人的帮忙带领,可惜那个年青人和他不是同一辆车,想到这儿,葛春根遗憾的吧唧了几下嘴巴。

突然,他看到了什么,眼睛一阵放光,噢!原来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火车乘务员,葛春根不知道穿蓝色衣服的人是做什么的,但他看穿蓝衣服的人是站在车厢口,应该可以问问路的,于是他拿上行李,几步走上前去。

“伢子,这个火车怎么走?”他操着一口铜仁土话拿着火车票问着,管乘务员叫‘伢子’。

一般人都会觉得这个老头有些好笑,但那个穿蓝色制度的乘务员却没有笑,甚至没有发出声音,他只是伸手接过葛春根手里的车票,借着火车站路灯的光看了一眼,对葛春根做了个请上车的动作。

葛春根看懂了这个动作,他虽然对蓝衣服的不说话觉得有点奇怪,但已经可以上车了,他也就没再多问,挺了挺有点儿驼的背,大跨步的上了车。

上了车他开始找位置坐,他也不知道坐火车是要对号入座的,像一般坐车一样找了个空位就坐下了。火车上的灯在火车开了三分钟后熄灭了白色的一半,只剩下橘黄色的几盏,车厢内昏暗下来。

葛春根看不清隔壁位置上坐着的人,他是坐在两个位置中靠过道一侧的那一个上,但他旁边位置上坐着的人都在睡觉。他看了看手腕上戴着的一只老式手表上的时间,现在已经晚上十点过了,平时在家里这个点他早就睡了!这么一想,他也抱着包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睡着了。

睡到半夜,葛春根突然被人拍醒了,他迷迷糊糊的睁眼看向那人,只见又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男人,这个人秃着个油光发亮的头顶,看着有五十多岁了,葛春根就问他:“大兄弟呀,有啥子事呀?”

穿蓝色制服的老头皱着眉头说:“你坐错位置了,不是坐这儿的。”

“哦哦!”葛春根老脸一红,火急火燎的站了起来,他陪着笑问:“我该坐在哪呀?您看我也不懂怎么坐。”

那穿着蓝色制服的乘务员老头说了一句‘我带你去’,转过身就朝前走了,葛春根忙抱着包跟了上去。

葛春根觉得很奇怪,因为这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并没有在任何的车厢内停留,他径直走向了车头的驾驶室,当然那对葛春根来说是司机师傅待的地方,虽然那儿有床睡,比坐着睡舒服多了,但葛春根还是觉得惶恐,觉得非常不自在。

那俩司机自己也不聊天,更别说带着他聊聊天了。好在葛春根是个心大的,躺下两分钟就打呼,睡着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睡了一会儿,葛春根被尿憋醒了,其实他被那个乘务员拍起来的时候就有点感觉了,可看着他不回头的往前走着,葛春根也不敢提出来要上厕所,索性站着走路也没觉得怎么着急,可躺下一会儿就不行了!

葛春根睁开眼睛,车厢里的两个师傅,一个看起来像是在控制列车,另一个靠在椅子上双眼闭合,应该是在睡觉,他轻手轻脚从床上爬起来,正要下地穿鞋,突然,控制火车的那个师傅说话了。

“这老头是怎么上来的?这车可不是他该坐的。”那师傅冷冰冰的说着,葛春根很好奇为什么他说话会一点语调都没有。

“我怎么知道他!我看到他还吓了一大跳,你说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咋还像个愣头青一样呢!憨不拉几的!”

听到这儿葛春根心里就犯嘀咕了,这车咋不能坐了?!不都说人人平等了吗?你们咋还看不起人呢!不过他老实本分惯了,也不会因为几句话就跟别人起冲突,心里抱怨几句也就算了。

他轻声地下床穿上鞋走了出去,这节车厢的厕所的门是锁着的,他就往前走了两个车厢,在一个空厕所里解决了生理问题。

葛春根转身抬脚往回走,走到车厢口的时候脚崴了一下,身体控制不住的往一边倒去,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抓东西稳住自己,好在及时扶住了车厢门,没有摔了,不过却不小心撞到了挂在门框上的铃铛,‘叮铃叮玲叮玲’的声音瞬间响了起来!

葛春根急了,这不吵人睡觉吗?他用手去握住铃铛,想让它安静下来,可是铃铛声不仅没停,反到更响了,他急的汗都出来了,突然,整个车厢震了一下!

不是火车震动,而是这个车厢震动!葛春根向车厢里看过去,只见那些一直在睡觉的乘客全都直直地站了起来,他们双臂水平前伸,在葛春根的注视下,整齐地跳了起来,跳到差不多的高度又整齐的落地,车厢随着他们的跳动而震动着。

葛春根觉得怪异,可更多的是觉得恐惧,这些一蹦一跳的人不像人,更像是僵尸,死人!他跟自己说这是城里人放松做的动作,可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葛春根踌躇再三,还是不敢穿过车厢过道,可留在这儿也不是个办法。他手足无措地站在车厢口,身上的汗越流越多,渐渐打湿了后背的衣裳。

‘僵尸’们跳的节奏越来越快,竟是慢慢朝着葛春根聚拢的,葛春根没有办法,只能一点一点的往后退去。火车进入市区,一个工地的强光灯射进火车,虽然只有几秒钟的光,葛春根还是看清楚了前面这节车厢里面对着他的人们的脸,他心里咯噔一下,一个屁墩摔在了地上!

僵尸!都是僵尸,青面獠牙的僵尸!!通红的眼珠子里满是凶光地盯着他!他顿时腿脚发软,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你说你乱跑什么呢!这不找死吗?”秃头的列车乘务员不知什么时候找了过来,他看着葛春根,脸上戏谑的表情中隐隐透出阴霾。

葛春根看到他就像找着了大部队一样,他着急的说:“这是怎么回事?大兄弟,你要救我,你要救我啊!”

“晚了!”秃头列车乘务员眼睛一瞪,大声喊道。“你说你上什么车不好,非要上这趟‘赶尸’的火车,上了也就算了,我都把你带走了,你老老实实地待着会死呀!非要自个儿走出来,现在好了,惊动了这帮凶神!”

葛春根着急了,他跪下来边给秃头磕头求饶边缓缓向后挪动,可他夹在两节车厢之间,前狼后虎的是无路可退了啊!

“哎,你别磕了,别再给我裹乱了。”秃头乘务员说完开始在口袋里摸东西,葛春根觉得自己有救了,心下略微一松。

“我送你上路好了!”伴随着秃头这句话落音,葛春根突地被不知道哪儿来的绳子绑了个结实,他怨恨的看着秃头,可下一秒,他就满脸恐惧惊慌的看着扑上来的僵尸们!

秃头乘务员看了一会儿,悠闲转身,唱喝道:“死人上道,活人回避!”

仰望太阳


(面对太阳,我们不能一味地仰望,而应走出室外,用心感受,追随,爱情如是,事业如是,生活亦如是。)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love嘴唇蠕动着,默默注视着从窗口射进来的一缕阳光,是那样的留恋和难以割舍,长又短的一生像闪电划过上空。无数年来,她一直渴求拥抱太阳般地向往着超越庸常的自我,勇敢地追求理想和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顾虑和循规蹈矩的框子反紧紧圈住。

为了亲人和所拥有的,她没敢动一动地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一时间地让生命一步步滑下坡,阳光散乱了,视线模糊了,双目渐渐阖闭,与此同时,另一扇人生的大门微微地向她开启。

生即同床,死也会同墓,望着枕边倘且懵懂的love,Joe当即想到了酒,是该庆祝一下,畅开大饮了。几年来,独自一人面对阴沉沉的房室,除了一室的凌乱还是凌乱。没有女人的家就不像个家,这还可以忍受,独处的寂寂常使他灵魂不自觉地战栗。他需要个伴。

需要纯静的love.现在love从前世姗姗而来,这不能不让Joe畅饮一番。醉意朦胧中,看到love睁开了眼睛。此时的Love神志也清晰起来。环视房间一圈后,目光定格在他脸上,是那样的陌生而遥远。前世相守,今世上帝还要安排必须相守吗?两行清泪从她青春光泽的脸上缓缓滑过。就是她的美丽,她的忧愁,她永远捉摸不透的心。让他曾经的某一时刻怦然心动

love淡淡地注视着他,下床有条不紊地收拾着房间和脏乱的衣服。

Joe习惯地翻个身,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瞪着房顶出神。

众多的日子堆砌得整整齐齐,方方正正。love踩着昨日走过的脚印,按时上班、下班。阳光温温蕴蕴地普照着大地,远远看着自己的房屋。love忽然发现它是如此地破旧,一副摇摇欲坠状,是经受不住过多风雨的侵袭了。love把湿软的发霉的心房打开。周围人群一个个匆匆擦肩而过。莫名的难以释解的疏离之感悄然上升。人最可悲的,就是太过于计较付出和得到的均衡,这也是导致人心遥远的重要原因吧。like曾经说。

Joe还未回家,不见阳光的室内永远是阴沉。love扭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梁祝》钢琴曲缓缓流淌室内。love斜靠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对面的墙壁出神。没有窗,只有一扇厚重的门的房间,阳光怎么能照射进来?修补一扇窗会很困难吗?

外面稳重的脚步声让love抖动了一下身子,接着是铁门开启即而关闭的深厚声音。回来了。Joe看神思迷离的love一眼,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猛地关掉电脑,打开电视。love习惯般地不怨不怒。Joe,明天是星期天,一块儿看看我父母吧。最近心烦,工作又忙,你自已去吧,代我问好。

在父母的关爱和怜惜下,一切身外的喜怒哀乐都成了云烟,像一个不想挣扎,不想戏水没了生存能力的婴儿,只想在妈妈的摇篮里静静地睡,屋外传来老母亲唠叨的自言自语这孩子,每次回娘家就是睡,瘦瘦弱弱的,没嫁时多胖呀。可爱又健谈

娘家木床上的梦中总再现不尽青春的亮丽。like仍是那件深蓝的西装。一脸的灿烂的笑。她烦躁时,他讲述的小趣事能让她心平气和,他无穷无尽的笑语配上滑稽的表情、动作,总让好心胸开畅。在他关注的具有穿透力的深沉目光中,她被解剖得无地自容而又幸福跟感动

声音让love飞扬的梦境迅速惊变。太阳就要落了,love,起床了。该回去了。是母亲责怪的声音,是在娘家了。love懒懒地睁开朦胧的双眼,现实现世现景旋风般地让她怔怔。室内没有光线。like黑白分明的眼睛仍在阴暗处闪动。

又是黄昏了,是该回到那属于自己的阴暗小屋了。love若无所思地问:听说like回来过。love坐起抱住膝试探地问。没听说呀,有时听别人议论,他在这儿扔了工作跑到上海混得不错,你怎么一来就问他。我们同事时关系不错吗。love把头俯在膝上,不由自主地陷入往昔,甜甜地,忧忧地。

love站在秋风微微的石砌小路上神思。身后响来轻悄的脚步声。回头,like正拿枝随手采下的野白菊花,阳光的笑,阳光的眸子,阳光的步伐人,像一首阳光的小诗舒展着

从小就多愁善感的love漫步在蒙蒙细雨里,眼前是迷蒙的树木,迷蒙的屋舍,迷蒙的大地。雨浓缩着生命的精华。像晶莹惕透的小精灵。纯净着大地。和斜对面迎面而来的like不期而遇。love惊喜地问:你也喜欢雨吗?它是生命中最迷人最感化人的东西。

在它的抚慰中,一切的恩怨情仇都冲进了垃圾堆。只有雾里看花的抽象的含蓄的美,而且深远得犹如宇宙,谁能不喜欢呢?不管是工作也好,爱情也好,我们都该跳出惯有的思维,勇敢地打破常规,超越外界和自我,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和退缩。自取死亡地把自己深埋在没有阳光的地洞里日日渴慕着阳光。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祝你新婚快乐,还有,我辞了职,明天就去上海。

他为了心中的坚持,毅然舍弃了所拥有的安逸路,迈向崇山峻岭、海怒渊深的征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而自己

表妹还没对象?唉,让你姨愁得很。愁愁愁!有什么可愁的,还怕嫁不出去?!love神经错乱地发作起来。如果不是父母无形愁苦的压力,不是亲戚、朋友的闲言碎语,她怎么会草草把自己逼进无底洞。你这闺女,要不是你及时,怎么会嫁给Joe,我的眼光没错我该回去了。love突然兴味索然地说,并起身走出。一股股凉风破门而入。love不禁连打几个喷嚏。

Joe正和哥儿们打牌,看到一脸倦容地走进来,微皱一下眉头,笑着亲昵般地说:回来了。嫂子回来了。我真嫉妒你。love即通情达理,又善解人意,不像我那位,整个母夜叉。我将来要娶个像love这样的就心满意足了。

love微笑着听他们的七嘴八舌。谢谢大家。今天是周末,好好玩,我比较累,先去休息了。

love走进里间,拉开灯,关紧门才长舒一口气。坐到书桌前,《中国古代文学史》几天前打开的第一页仍是第一页。一度痴迷并孜孜以求的写作至今仍割舍不下。可是,灵感似乎消失殆尽。love从书柜里找出曾经呕心沥血的文章,轻轻吹掉上面细微的灰尘。自读自评着前世曾经晦涩而又不乏多彩的青春。年青时的日子如流水。在一页页故事中重温,包括她和Joe.

她不想为了嫁人而嫁人。他也许不想为了娶人而娶人。她却作赌注地嫁了人。他也许作赌注地娶了人。新婚之初,也不乏温馨的回忆。love想一心一意做个好妻子,特别从医院回来。满怀着做母亲的喜悦,告诉他怀孕的消息时,他竟久久沉思不语。不久,在love下班习惯性沿着那条偏僻小路回家。熟悉的车急速而来,她醒来时眼前是一片雪白。Joe正坐在身旁,双手紧握她纤弱的苍白的手。看到她醒来,一脸懊悔地急切地反复解释。今天下班早,想到你身体不适,就急匆匆地去接你,本以为你还未下班,谁知都是我害了你,也害了我自己呀。

她忽然对眼前这个同床共枕的男人疑惑起来。她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从Joe事后长时间的悔恨和惊慌中,她感到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为什么这样做?love摇摇头,她不想再想了,她把自己全部交给了工作。身心的倦怠常让她力不从心地乏味。越来越不自信,越来越感到惨败。她真的成了黑暗中的独行者,迷茫无助地终结了前世。新人生的起始又怎么是这样呢?

love,开门!love的身子抖动了一下。已夜深零点了。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Joe扫视室内一圈,摸摸love的头发,温和地说。我想看一会儿书。love看看Joe渴求的目光,慢慢拿掉他的手,走向书桌。《中国古代文学》仍是第一页。love翻到第二页,用手撑着头,呆呆地出神。Joe点燃一根烟,嘴张了张,终究没发出一声。

下班了,love赖在办公室里,让一天的纷繁慢慢归入沉寂。刚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欢欢从外面跳进来。love姐,还没回家,是不是等大哥接你呀?贫嘴。人都老了,心也早就老了。哪有心情浪漫。love长叹一声,语重心长般地说。

不就才三十岁吗?大姐,你能不能传些经。我用学生时代的思维对待社会,对待人生,怎么处处碰壁呢?欢欢瞬息由暗转阴。初涉人世的这种境况是每人所必须经受的历程。随着你视野的开阔,生活的磨炼,会慢慢适应的。为了生存,也必须适应。但无论经受什么,都不要丧失自我和对前程的信心。

你的一席话使我豁然开朗了很多。还有,妈妈整天给我介绍对象,今天和这个见面,明天和那个见面。我都烦死了。我总认为,与其稀里糊涂地嫁出去,还不如不嫁。这是自己曾经的影子吗?怎么走着走着走到有家没有爱有工作没动力有理想没处突破的死胡同。

love姐,你在想什么?我在想,如果如果你把握不住幸福。如果你不想跳进汪洋大海,还是不要放弃自己的坚持的好。人生几何?什么都可以违背,千万不能违背自己的心。love姐,你和大哥吵过架吗?没有。love把目光移向别处。深邃的眼眸幽闪着。

但是,没有吵架的夫妻不一定是幸福的夫妻。欢欢探究地思忖着。不要刨根问底什么,你会慢慢明白的。该回家了,有些事情是我们永远无法逃避的。只能勇敢地选择面对。外面夕阳正娇艳。love缓缓站起。这话是对欢欢说,好像又是对自己说。

大自然中的空气总是无规则流动着,风轻爽地吹着。love感到头脑清爽了许多。like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穿过时空飘然而来。久违的心神灵秀的感觉悄然上升,诗情画意般的灵感跳出:

当我把今夕的晚霞储存尽的时候,

我的心已在水里漂浮了那么久,

轻轻地,轻轻地,

载着你,

看你用尽平生的智慧飞,

却总难脱离我体地忽高忽低,

毫无怨言吗?

命运之水还是把你湿贴我体

到家,Joe正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love走进里间。关门拉开灯。让室内有点亮光。扑到床上用被子蒙紧头,把自己深埋在没有任何思维的寂寥中,不知何时,屋里响起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即而被子被掀起。Joe裹着一身酒气靠近躺下。love用力推开他,坐起用手环紧双漆。Joe一动不动地盯着love的背。前世你不是这样的,是不是阴阳相隔时对我陌生了?Joe,我感到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love把话题转移开。说吧。Joe一副耳恭听状。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反复回忆着思索我们从结合到现在所发生的大小事情,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是个很大的错误。你应该找一个对你百依百顺全心全意为你的好妻子。而我不是。只是自私地恍惚着我的恍惚,我对你来说,除了一个妻子的合法位置可谓是一无所是,所以,我请求你放手吧。我放手?好像我成天用绳子捆绑着你似的。

我们结合是我情你愿,用错误一代而过是不是牵强?现在你不需要我了,我可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有你气息的家,越是不属于我的,我越喜欢,越舍不得丢手。总感觉那才是最好的。就像这屋里的床椅桌凳,它们属于我,任我为所欲为,可我总感觉它们特别不顺眼,所以你还是死掉这颗心,安心做我的老婆。至于孩子,也如床凳,要不然我不会你不会什么?你是不是心里变态?你怎么想随你。我累了,要休息了。你也早些休息吧。Joe翻个身,拉过被子闭上眼。明知道一切,何必还要他亲口证实呢。love瑟瑟发抖着。

第二天,love踩棉花般地上班。欢欢迎面走来,仍旧笑盈盈地:love姐,听说我们单位要正式载员了你的眼圈怎么黑了?她定睛看了看love的眼睛,吃惊地关切地问。昨晚看书过了瘾,一夜无眠,真要减员了?听小道消息这样说,不管怎样,以后我们要有心理准备。

过了酷暑是寒冬。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私下传了许久的减员也终于正式宣布。love是其中之一。没必要问为什么。Joe和单位主要领导是老同窗,铁哥们,私下找她谈话说,Joe说你身体不好,又不指望你养家糊口,想让你在家安息调养,少花些精力。

love踉踉跄跄地顶着风雪到家。母亲竟坐在沙发上。love,天冷得很,想你这儿没棉袄,我给你订做件拿过来了。试试合适不合适。love看着母亲充满皱纹的慈爱的脸庞。又看着鲜红色的棉袄,情绪像开闸的洪水,决堤汹涌着。妈肯定合适,不用试了。

love呜咽着伏在母亲驮背的肩头,呜咽成泣。怎么了?和Joe吵架了?看刚才Joe出去买菜的样子不像呀。没什么。这么长时间没见你,只是欢喜。love努力抑制住自己。还像个孩子。对了,你原先那位叫like的同事回来了。还到我们家送给你个礼物。很精致的,但不像新的,我拿来了。耀眼的血红心风铃像一个个同一的活蹦乱跳的心。love刚止的泪急速而下

。那是流行做风铃的年代,学生时代的love喜欢用红色做心形的风铃。参加工作后,love把其中的一个放在办公桌上,一直默默关注她的like注视着她细微的变化,在一个夕阳如血的时辰,like恳求地拿去了。他他走了吗?呆了两天就走了。谁走了?Joe提着一兜兜熟食走进来。

没什么,我正和like闲聊。哦,知道你心情不好,顺便买些熟食方便你做饭眼红了,怎么?哭了?该不会为我吧?千万不要向娘诉苦哟。love看着母亲欣慰的笑容。欲言又止。我太累了,真的坚持不住了,今晚你们想吃什么就做些吧。我不饿,要休息了。去吧。去吧。我今晚就不走了,还像年少那样任性。Joe,你可多担当着她。

love拿着风铃走进里间。关上门,把风铃紧紧贴在胸口,瘫痪地上,泪再一次奔涌而出。like深沉的忧虑的目光刺穿过来。好像在问:love,无数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你,想望着你,祝福着你。可是,你快乐吗?Joe懂得如何爱你吗?到我这儿来吧

likelike等等我,再等等我love,love,上班就要迟到了,还不快起床。love在母亲的呼唤声中费力地睁开眼睛。外面刺目的白雪,屋里映衬得格外的白亮,母亲也映衬白了的脸正焦急地盯着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和现实大相径庭的梦。Joe上班了吗?

早走了,你不上班吗?我我们单位放了两天假,我的风铃呢?love急切地寻求着。Joe昨晚翻看不小心掉在地上摔坏了,就随手扔掉了。说今天再给你买个好的。love心胸起伏着,嘴唇发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吼道:我受不了啦,他这就是对我的爱。还是脾气坏。不就一个风铃吗?他不是要给你买个好的吗?那用钱买得到吗?

撕心裂肺地发作后,love疲惫地昏昏睡去。所有的疼痛、愁苦都慢慢退却前世。剩下的只是窗明净几的屋舍,永恒的温馨家园。那里有她,有like

醒了梦,梦了醒,现实了幻觉,幻觉了现实。love躺在床上不吃不动地昏沉两天清醒后,感到头脑从未有过的清醒。母亲还坐在老位置,以同样的姿态关注着女儿。但是她累了,似乎睡着了。Joe坐在书桌前,沉思般地抽着烟。love,你醒了,我和Joe就要送你到医院了。我听Joe说了,他从朋友那里得知你下岗了。这有什么呢?家里又不缺钱,上班不上班又怎样?要想开些。

母亲回家了,室内仍是阴沉的寒风凛冽的死般的墓穴。love找到红风铃的残容,小心疑疑地珍藏在笔记本的抽屉里。Joe买回的风铃每天发着刺耳的响声,常让love莫名地惊怵。也常常在Joe上班后,坐在室外的墙角边,细数手心的纹路。看雪一点点融化。感受着阳光渐渐温暖。冬天近尾声了。春芽整装待发了。love常梦游般地到火车站。望着到上海的列车出神。久久舍不得离去。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love忽然领悟般地收拾好笔记本和红风铃奔向火车站。

love风尘仆仆地站在like在上海的公司门口,久久徘徊不定,太阳东升又西沉了。公司上班了下班又上班又下班了,没有like的身影。门口的保安终于按捺不住,走过来问:小姐,你找谁?我找like。他早去世了。就在回家归来的第二天。

断线的风筝荡荡悠悠地飘浮半空,仿佛就是昨天,是前世,又是今世,而人已世世阻隔。阳阳两地。阴阴两地。谁知再相遇几度春。

太阳之子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金秋的太阳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狐山


“你怎么在这里?要带我去哪?”“风儿!你什么时候带媳妇回来啊”“风儿!奶奶想抱孙子”“风儿!我听到你爷爷在叫我了,奶奶还能不能抱上孙子啊!”

“奶奶,我才十八啊”“奶奶,我就是您的孙子啊”“奶奶,我都是您从小抱到大的,您背都弯了,还想抱啊!”

十八岁是个神奇的门,门里门外是不同的世界。十八岁之前,是天真无邪的梦,十八岁之后,是脚踏实地的路。

十八岁还是个读书的年龄,庄语风就读于本地的一所艺术学院,学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绘画。

十八岁,我们还分不清所谓的对和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个时候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庄语风很佩服他的奶奶。

可是,这也是仅有的一点,人老了难免会糊涂,糊涂的神神叨叨,糊涂起来像个孩子。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已不再是的孩子,他发现随着慢慢长大,人生的烦恼越来越多。

每当语风听到奶奶的唠叨时,内心都无比的害怕和痛苦。

奶奶是语风唯一的亲人,从小到大没有提过任何要求,语风害怕他连奶奶这唯一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毕竟奶奶老了,老的行将就木,老的像耗干了煤油的灯。

但是,这还不是语风最担心的事情,他最担心的是自己。

庄家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奶奶的黑木箱子里装着许多首饰古董,每一件都价值不菲,庄家人不需要的做任何事情,也能一辈子吃穿不愁。

可是,庄家男丁的一辈子是极其短暂的,他们每一个人都活不过二十岁,这一点从语风家墙上的老照片上可以得到证实。

语风也曾问奶奶,他为什么没有爸爸妈妈。奶奶说,他有爸爸妈妈,只是他们去了一个叫狐山的地方。

语风又问狐山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要去狐山。奶奶又说,狐山在天边,也在眼前。

狐山是每一个庄家人都要去的地方,那里没有烦恼,只有快乐。

如果奶奶说的都是真的,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是不是也快要去狐山了,去那个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地方?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当然知道狐山代表什么,有的字眼过于残忍,人们总是不愿说出来。

这不是算掩耳盗铃呢,离别还是要来的,只是不知道是语风先离开奶奶,还是奶奶小离开语风。

繁衍生息是每一个生命的使命,也是语风的使命。有一次语风从学校回家,看到院子里挤满了人,奶奶说那是庄家的远方亲戚,他们来喝喜酒。

喝谁的喜酒?当然是喝语风的喜酒。那一天,语风第一次喝酒,喝了很多酒。

这喜酒意味着期望,责任,孝道,语风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

庆祝需要喝酒,麻醉也需要喝酒,酒席还未散去,语风已醉的不醒人事,这也是他所期望的。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喝了喜酒,稀里糊涂的入了洞房。

语风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黄昏,若不是看到了房间里的大红喜字,他甚至以为是做了一个梦。

“风儿醒了!来喝碗醒酒汤,奶奶亲手给你熬的。”奶奶端着一碗汤,满脸笑容的走了过来。

“奶奶!我结婚了吗?新娘呢。”语风挣扎着坐了起来。

“你还说,今天人家娘家人来接人的时候,你死活叫不醒,真是不像话啊!”奶奶虽是在责备语风,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语风接过奶奶手里的醒酒汤,一口气喝完了,又慢慢的躺了下去。

奶奶叮嘱语风好好休息,然后脚步轻快的出去了。

语风看的出奶奶很高兴,人似乎也变年轻了。想到此,语风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奶奶从来没有变过,从他记事起,奶奶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变的只是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场荒诞的婚宴,语风再也没有见到过新娘,他的生活又重回平静。

其实,在这件事上,语风有很多疑惑:比如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宴不是奶奶早就策划好的,婚宴上出现的远方亲戚为何他一个都没见过,做为婚宴的另一个主角,新娘为何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

在这件事上,奶奶是糊涂的,她又变的语无伦次,好像已经忘了语风结婚的事情。

奶奶不说,语风也不问。他认为他已完成了奶奶的心愿,奶奶高兴就好,他的痛还是埋藏起来比较好,最好是永远不要再想起。

语风的生活里似乎只剩下对绘画的追求。一瓶酒,一支笔,一个人,躲在书房里画山、画水、画树,画一个个从来不存在的世界,再没有白天黑夜。

语风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烦恼,忘记伤痛,却不知道宿命从不允许忘记。

九个月后的一天,奶奶兴高采烈的跑进书房,告诉语风他当爸爸了,让他给儿子取个名字。

酒撒了,笔掉了,语风呆愣当场,数月的逃避终究又回到了那个荒诞的晚上。

这一夜,语风又醉了,望著书房墙壁上的一张画沉沉睡去。

画是山水画,风景秀丽,云雾缭绕,云雾中似有人影闪动。

“呵呵……格格……语风,来啊!快来啊!”朦胧中,语风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

语风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他曾经最心仪的女孩儿向他招手。

“我该叫你奶奶,祖奶奶,还是祖宗呢?”语风望着女孩儿忽然笑了。

“语风,你说什么?我不懂。”女孩儿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哈哈!我的好奶奶,终于轮到我了吗?你要带我去哪儿?狐山吗?”语风很是不屑的说道。

“风儿,去狐山有什么不好?那里要什么有什么,只要……”女孩儿忽然变成了奶奶,仍旧劝道。

“只要我放弃现实的世界,走进画里是吗?”语风接口道。

“你怎么知道?”奶奶很是吃惊。

“我在书房里呆了这么久,知道的远比你想到的多。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我都感激你把我养大,是该说分别的时候了。”语风从口袋里掏出了准备已久的打火机。

“哈哈!你永远都别想从我手中逃走!”眼前慈祥的老人变得面目狰狞,要从画里跳出来,却被突然出现的一群年轻人死死拉住。

“不!你们怎么可以……放开我……”画中的老人咆哮着化作灰烬,狐山通向现实的门也永远消失了。

语风的眼角挂着泪花,他当然认识那些年轻人,他在老照片上见过他们。

撞山


八月十五,正是中秋月圆之夜,我们几个家在外省的学生没法回家,便趁着放假,相约去附近的山上野营赏月打发时间。

我是X大油画系的大二学生,姓包,叫子翔,认识的便包子香包子香的叫着。

同行四人,同我玩的好的是个叫周泽的,周泽近视超过八百度,总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专业的宅男,这次也是被我拖着出来活动的。剩下的两个人中,男的是我的室友,叫林轩,家里有些小钱,这次大家的装备就是他赞助的,登山看月也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女的是他的女朋友,叫薛瑜,长相娇柔可爱,性子也是温温吞吞的,总是跟在林轩身边,我们三个男人的吹牛打闹她是不参与的,听到好笑的地方也只是抿着嘴笑笑,只是偶尔跟林轩说几句话,声音太小我和周泽也听不着。

林轩说要带我们几人去他无意中发现的一座山峰,我们本来就是随意走走没什么目的,自是跟着他一起。林轩是学校登山社的,这座山他常来,熟得很,有他在前带路,我们几个便是手机地图都没查,悠悠闲闲的跟在他后面走着。

在树林间的小道上走着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慢慢觉得脚酸腿软,精疲力尽的只想坐下来休息,但抬头一看,月挂中天,与出发时候我看的角度相差无几,我心里琢磨着走的时间大概不长,我这么累也是平时太懒缺乏运动,便也没脸提出来要休息,凭着不丢面子的劲儿坚持走着。

我都累得不行,周泽这个死宅怎么可能没有累的感觉?我居然没听到他的抱怨声!就算碍着面子不好在女生面前抱怨,也该有嘘嘘的喘气声吧,我对他那废材的体力可是深有体会。

我转过头往后一看,顿时身子一僵,身后哪有周泽的人在,连个人影都没有!

山间小路狭窄,一人通过时倒是略显宽裕,但绝对是不容两人并排走过的,所以我们是四人排成一行,林轩在前,薛瑜在林轩之后,我在薛瑜之后,而周泽就走在我的后面。

我马上转身叫住了林轩和薛瑜,跟他们说周泽怕是掉队了,我们得回去找他,林轩抬脚正准备走到我的旁边领路,在我们两人中间的周瑜却身子突然一软,晃了一下就朝后面倒去,我被这突发的情况吓得一愣,睁着眼睛看着她倒下,也许是视线太过集中,竟然产生了一种看电影中慢动作的感觉,我呆呆的没有反应过来要上去扶她。好在林轩急忙一个上步,赶在在薛瑜身体落地之前接住了她。

我猛的一醒神,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也快步上前查看薛瑜的情况。林轩将登山灯放在一旁,伸手拨开了薛瑜脸上的头发。我看着他的动作,解下身上背着的背包,一只手拉开背包拉链,另一只手伸进背包里,想要掏出包里的水和急救药品。突然,林轩的动作停住了,身子也不住的颤抖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顿时也是后颈一凉,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恐惧的寂静。

只见在朦胧清透的月光和登山灯的照耀下,薛瑜脸色苍白又隐隐带着青黑色,紧闭的双唇上竟是有血珠不断渗出,血珠沿着唇线汇成一股从嘴角流下,像是电视里的女鬼一般!

林轩食指伸到薛瑜鼻下,颤抖着去探薛瑜的气息,食指停留了一会,林轩缓缓移动头部,眼神对上我的眼神后,我清晰地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惧和惊慌失措,他张了张口,声音沙哑的说道:“……她……她没气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敢相信刚刚还好好走着的一个人在我的注视下就这样没了气息!忽然想起在学校学的急救措施,扑上去就给薛瑜做了起来,林轩像抓住最后的希望般也跟着我一起做。

我上救生医疗培训时也就学了个半吊子水平,没几招就江郎才尽了,林轩倒是懂的比我多点,一直在努力想把薛瑜救回来,我便在旁边配合他的动作。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和林轩的力气都用尽了,摊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薛瑜静静地躺在地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薛瑜是真的死了!”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事实,我现在是和一个死人呆在一起!

四周能见度极低,十米以外就被黑暗笼罩了,树影婆娑,枝干被风吹动之时像是鬼怪般的张牙舞爪,想起薛瑜不明不白的死了,我的心里不禁泛起阵阵恐惧,抬头去看林轩,也就他这个活人能给我一点点安慰了。

林轩头低着也看不到我在看着他,我便叫了他一声,他抬起头来,眼角的泪痕在月光下反射出一片晶莹,他刚刚竟是在哭!也是,女朋友死了怎么可能不伤心?这样一想,恐惧倒没那么强烈了,反而渐渐有种物伤其类的悲伤。

林轩在脸上抹了一把,爬起来就说要去找周泽。我这才想起来,周泽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呢!要是在路上还好,沿原路返回就能找到他,可要是他自己乱走了,这林密天黑的,还真不知该去什么地方找他。

但是人丢了就不能不找,我当即撑着爬起来要去找他,可又有一个难题,薛瑜怎么办!把她放在这儿不怎么好,但大晚上的背着一个死人,我和林轩都有些怵。

正在我们犹豫踌躇之际,一道光从左侧打到林轩脸上,林轩下意识地抬手遮眼,也就没有看清光源所在。但我却看见了,树丛后立着一道人影,拿着手电筒直直的照着林轩,看体型体貌,可以认出是周泽无误,我来不及想周泽为什么站在那里不过来却只是拿着手电筒乱晃,张口就大叫了声周泽。

‘周泽’转身就跑,旁边的林轩抬脚就追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跑了。我怕被留下来陪着‘薛瑜’,也不敢不跟,迈着步子追着两人而去。

‘周泽’也不知是吃错什么药了,跑的十分迅速,窜的一下就出去了,林轩是我们中体力最好的,可也无法跟上他的速度,亏得‘周泽’跑跑停停,我们到是勉强跟在他身后。

跑了一段时间,我渐渐体力不支起来,双腿酸涩难抬,外加不知道被什么拌了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一阵眩晕袭来……

我拼尽余力侧翻过身看着他们前去的方向,想叫林轩回来救我,却没有了喊人的力气。额头像是被地上的石子磕破了,血流下来浸入眼腈,视线一片模糊,朦胧中只能看见一抹光亮在前面引着林轩不断向着黑暗跑去,越行越远,渐渐看不见了。

我眼睛酸涩,便用力眨了眨,眼角余光却看见月亮仍是挂在中天,像是前两次看到的一般,仿佛时间停止。我思绪迟滞,无法正确思考现在的处境,只知道大概是撞进什么不干净的地方了,心中一急,竟晕了过去……

鸟儿轻鸣浅唱,山间泥土的腥味萦绕于鼻间。我的意识渐渐恢复,眼睛开了又闭,闭了又开,如此几番之后才能看清眼前的东西,只见天色大亮,阳光洒落大地,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站起身才看到两三米远的地方有一深沟。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沟旁探出头去看,看到的情景却让我身子一颤,险些没摔落下去。

只见沟底横竖躺着周泽,薛瑜,林轩三人,血渍浸润了他们身下的土地,应该是不活了。在他们的旁边,躺着几个身首异处的骷髅,他们腐坏的衣服与当地传统的山民服饰相似,再加上我曾听本地人说解放前山民有在月圆之夜用活人祭祀山神的仪式,我便推测他们是解放前用来祭祀山神的‘祭品’,这些人死前怨念太深,死后冤魂不散,竟在此地害起活人来了!

我不敢再看,转身就想下山,走之前不禁庆幸的看了一眼拌倒我的那个树桩,要不是它,我的下场估计与周泽他们一般,成了这山沟里的又一个冤魂!

这次登山的后续事件我不想多说,但经过这事之后,我却是再也不敢去登山之类的活动了,谁知道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会藏着什么肮脏诡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