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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7岁孩子的美丽初心

发表时间:2020-08-13

【www.qg13.com - 想一个女孩子的情感语录】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7岁孩子的美丽初心",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世界上最大的力量,不是政权、学问与金钱,而是爱,那遍布宇宙、藏于心灵却又被假象遮挡的爱。生命因爱而来,世界因爱而在。谁拥有大爱,谁就拥有人生的精彩。本文讲述了一个以爱为源,靠自己的努力救了百万个非洲孩子生命的七岁小女孩的感人故事。

这一天是2006年4月6日。

凯瑟琳(Katherine Commale)看到美国公共电视播的非洲纪录片,片中说非洲平均每三十秒,就有一个小孩因为疟疾而死亡。才五岁大的她,蜷缩在沙发扳著手指数数,一、二、三 三十,当她数到三十,一脸惊恐说:妈妈,一个非洲小孩死掉了,我们一定要做点什么!

妈妈上网查资料,告诉凯瑟琳:疟疾很可怕,小孩得到疟疾很容易没命。

那小孩为什么会得疟疾?

疟疾是靠蚊子传染的,非洲蚊子太多。

那怎么办?

现在有一种泡过杀虫剂的蚊帐,有它就可以保护人不被蚊子咬。

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蚊帐?

因为这种蚊帐对他们来说,太贵了,他们买不起。

不行,我们必须要做点什么!

过了几天后,妈妈接到幼稚园老师的电话,老师说凯瑟琳没有交点心费。

妈妈问她钱呢?凯瑟琳说:妈妈,如果我在学校不吃点心,平常不吃零食,也不再买芭比娃娃,这样够不够买一顶蚊帐呢?

妈妈带她去超市,花了十块美金,买了一顶大蚊帐,可以给四个小孩用。然后打电话问在非洲做慈善的组织,看看如何把蚊帐送过去。

巧的是,给她找到一个只要蚊帐Nothing But Nets 的组织,他们专门送蚊帐去给非洲的孩子。凯瑟琳亲手把蚊帐寄过去,一个礼拜后,她收到只要蚊帐协会的感谢信,信里说她是年纪最小的捐赠人,还告诉她如果捐十顶蚊帐,可以获得奖状。

凯瑟琳要求妈妈和她去跳蚤市场摆摊,把她的旧书、旧玩具、旧衣服拿来卖,卖了钱好捐蚊帐。可是卖了一天,生意不好。凯瑟琳想:我捐钱买蚊帐,只要蚊帐协会就给我奖状。那別人买我的东西,给我钱,他们也应该得到奖状才对啊!

於是,她开始自己做奖状,妈妈帮她买材料、爸爸帮她整理工作间,弟弟帮她画爱心。每张奖状都有凯瑟琳亲笔写的以你的名义,我们买下一顶蚊帐,送到非洲,当然还有她的亲笔簽名认证。

只要你捐十元美金,买一顶蚊帐,就可以得到一张奖状。邻居看到她的奖状,觉得又天真又感动,奖状很快就卖掉十张。凯瑟琳把钱寄出,收到只要蚊帐协会寄来为她特制的荣誉证书,他们封她为蚊帐大使。

协会的人还告诉凯瑟琳,她捐的蚊帐是送到一个在加纳叫斯蒂卡的村子,那里有五百五十户人家。天啊,只有十顶蚊帐,怎么够用?

凯瑟琳的邻居不只跟她买蚊帐,他们的小孩也都加入,帮凯瑟琳做奖状,成为一支凯瑟琳的队员。社区的牧师也请她去教堂演讲,她只讲了短短三分钟,就收到800元美金的捐款。这下她士气大振,开始跑到別的教堂去演讲,当她满六岁时,已经募了6316美元。

只要蚊帐协会把凯瑟琳的事蹟贴在网路上,引起许多人回响。有一天,凯瑟琳看见电视上播出英国足球明星贝克汉姆,替只要蚊帐协会做的公益广告。

她立刻写一封信给贝克汉姆,感谢他,当然也发给他一张奖状。贝克汉把奖状贴上个人网站,事情就像雪球一样传开。

2007年6月8日,凯瑟琳收到一封来自斯蒂卡村的信,村里的孩子写:谢谢你 给我们的蚊帐,我们看了你的照片,大家都感觉很美!凯瑟琳受此鼓励,非常开心,激起她更大的动力,她和队员动手做了一百张奖状,给富比士杂志的富豪排行榜上的大亨,每个人寄一张。其中一张写著:

亲爱的比尔盖兹先生,没有蚊帐,非洲的小孩会因为疟疾而死掉。他们需要钱,可是听说钱都在你那里

2007年11月5日,比尔盖兹基金会宣布:捐三百万美金给只要蚊帐协会。比尔盖兹说他收到一张奖状,而且收到一封信,信上说为非洲小孩买蚊帐的钱都在他那里,看来他不把钱拿出来,是不行的。

2008年,比尔盖兹基金会出钱拍一部《孩子救孩子》的公益纪录片,凯瑟琳因此踏上非洲大地。

她看到当地的孩子用笔在蚊帐上写著「凯瑟琳」,他们都把这个救命的蚊帐叫做凯瑟琳蚊帐。这个爱心蚊帐,会好好守护他们的每一晚。斯蒂卡村现在叫凯瑟琳蚊帐村!

七岁的凯瑟琳,已经救了超过百万个非洲小孩的生命。

对于这个故事,我们不谈此事在中国行不行得通,而是去关注孩子做这个事情的初心与父母的支持。

这位七岁的小女孩用她的故事真正的诠释了什么是伟大,不是干一番所谓外面的大事业,而是心中有没有伟大的爱,心中有没有纯净。其实,生活得最有意思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利益一切生命的人。心中装着爱,想着利益他人的人,生命才有力量,才会飞翔!当心中有了爱,才知生命尽是天籁!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一个生孩子机器的悲剧故事


其实不是很想写这个故事,毕竟一来这是别人的家事,二来这是我父亲一老朋友的故事,我们两家关系非常好,逢年过节总会互相拜访,但不写又于心不忍,毕竟这是一代人的通病,如果不把它暴露在阳光下,那些不幸的人,永远都得不到申诉,社会对于这类悲剧也无法给予重视,身在其中的女子也得不到警示,所以才大胆地拿起笔,写下了下面这个短小的故事。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离我们很近,他们出生于本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如果你今年二十多岁的话,你父母亲就和他们是同一年代的人。他俩出生于普普通通的农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念不起书,读完初中就辍学了,在十八九岁间遇见了彼此,然后相爱结婚,一同前往大城市做小买卖,生活过得紧巴巴的,总是把好不容易赚到的钱攒下了,留给自己的孩子读书结婚用,他们同那个年代的所有农村人一样,有着勤劳节俭的性格,同时也有着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诟病。

他们结婚一年后,妻子终于有了身孕,这个意外惊喜的影响力实在不小,导致他们上头的四老,既慌慌张张又小心谨慎地服侍着待产的妻子,生怕她冻着、饿着、累着,买来土鸡熬着、买来鸡蛋煮着、买来水果削着,忙乎了整整十个月,终于小孩子降生了,想想本该是件高兴的事,可男方二老却拉长着脸,皱着眉头抱怨道:唉,生了个丫头片子,生了个赔钱货。妻子听了这话心头凉了一半,成为妈妈的喜悦,也被公公婆婆冷淡的表情和刻薄的言语打消殆尽,好歹丈夫鼓励说:没事,第一胎生女孩挺好的,叫做开门红,第二胎就能生男孩了。

第二年秋天,妻子又怀孕了,这次四老更加慎重,四处遍访名医求取生儿子的妙方,每次求到稀奇古怪的妙方,就一一叫妻子试用,妻子无奈只得喝下那些奇奇怪怪的生儿圣药,比如:送子观音炉前的香灰、生双胞胎儿子家的鸡蛋、鸭子炖虫草等等,她都一一用过,四老也期待着,这下子总该抱孙子了吧,可谁知天不遂人愿,又生个女孩,这已经算是超生了,违反了计划生育法,没办法,丈夫只得往派出所跑,交了大笔的罚款,才了事。在妻子坐月子期间,公婆不停抱怨,让原本虚弱的妻子,更加心灰意冷,她也开始责备自己肚子不挣气,不能生下个带把的。

来年冬天,妻子又怀孕了,这次公婆似乎少了些慌乱,变得更加镇定自若了,他们只偶尔去庙里烧香拜拜,就听天由命了。无奈,又生了个丫头片子,这下公婆的脸色彻彻底底的青了,也不端茶倒水了,也不熬鸡汤了,只是愤愤不平地在隔壁房间唠叨个没完没了,都是那些刺耳的话,让妻子听了贼难受,还好有妻子母亲伺候在侧,日子才好过些,丈夫无奈只得去交了更大的一笔罚款,这次可没那么好过关,又是送礼又是请客又是求情,最后计生部的官员指着丈夫的鼻子,厉声说道:胆敢再生,可不是光罚款这么简单了!

来年妻子又怀孕了,这次可不敢再声张了,丈夫带着妻子躲到了远房亲戚家,一呆呆了整整十个月,无奈又生了个女孩,没办法不能再养了,只得把出生不久的女儿,送给一家无儿无女的人家代为抚养。

接着,妻子又生了两个女孩,每次都得往更远的乡下躲避,一有风声就换个地方,甚至还跑到外省去生产,而先前生下的三个女儿,只得托付给外公外婆抚养,这三个女儿成了彻彻底底的留守儿童,没有得到一点父爱母爱,而后生下的两个女儿无奈又得送人,还好送走的女孩,并不知道父母抛弃了她们,所以在养父养母家应该过得还不错。

最后,也就是在整整生下六个女儿后,妻子终于争气了一回,生了个大胖小子,这次终于给了老公和公婆一份满意的答卷,妻子心想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整整花了十五年生孩子,把所以青春都奉献给怀孕和临盆这两件事,妻子也感到彻彻底底的厌烦了,还好这个小子终于降生了,为了生这个孩子,丈夫头发都花白了,自己的眼角也布满了皱纹,想想也不知道是值还是不值。

妻子原本以为生活可以步入正轨,好好享受一下天伦之乐了,无奈一道晴天霹雳,降到了这个原本就脆弱的家庭,妻子检查出乳腺癌晚期,这对于为这个家操了半辈子心的女人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在无奈中切去右边乳房后,妻子天天以泪洗面,悔恨加伤悲侵蚀着这个濒临绝境的女人,她时常在梦中惊醒,想起抛弃的三个女儿,又想着还未成年的几个儿女,心总是撕心裂肺的疼,想着想着泪水就哗啦啦地流,然后默默地小声嘀咕着:这都是自己造的孽啊,得自己偿还,如果当初不迈进这个家门,是不是就能有个简简单单的生活。几个月后,妻子在一个漆黑得不能再漆黑的夜里,结束了悲惨而短暂的一生。

不到半年,这个丧偶的丈夫就又取了一个老婆,我想这是对为他生了七个孩子的妻子的最好祭奠吧。

丈夫的第二任妻子,为了在家里站稳脚跟,要求必须自己也生个孩子,后来这个妻子怀孕了,结果又生了个女儿。

这样丈夫身边总共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小的才满月,最大的刚结婚,剩下的都在读书,想想看,这是多么巨大的开支,年仅五十多岁的丈夫,头发已经全部掉光,一家人挤在小小的出租屋里过活,我想这就是所谓报应吧。

即便在今天,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还有一定市场,在追求儿子的路上每个家庭都卯足了劲,不生儿子不罢休,才导致如今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使得涌现出大量的单身汉,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思想何时才是个头,这样的人间悲剧何时才能终止,只期盼男女平等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遇到这样一个聪明的孩子啊


孩子们去春游,我被安排至三(6)班,和班主任小陆一起负责带孩子。虽不教他们,可由于是去游玩,孩子们显然对我这个有点陌生的老师不介意。他们见到我的第一刻,只是小小的惊奇,而后很自然的打量了两三秒钟,很快,我们便融洽得很。

我很职业的猜想:假使是在课堂上与孩子们第一次见面,他们一定不会这么快就友好地接纳我。呵呵,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大概我们彼此怀着愉悦的心情期待更美好的旅程吧。这让我们即便是有些陌生,也会觉得相当美好的缘故。

我呼他“老阳”

一起上车,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第一排,留了一个空座位。征询边上的孩子:我坐,可以吧?孩子说:好的。

如果我的记性够好,我认得这个孩子:一年级的时候就是个出了名的捣蛋鬼,曾把学校的宣传橱窗玻璃砸坏,气得班主任老师提着他找到校长室。后来,还是因为一些“过分”的行为,弄得班级无法正常上课。他今天看起来不错。我笑,他也笑。

我说:虽然认得你,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他说:我叫赵屹阳。

我没听清楚,他又重复了一遍。

我说:可以叫阳阳。

他说:是的。不过,有人叫我“老阳”,还有叫我“养老保险”等等。

听完,我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说:那我叫你“老阳”吧。

“老阳老阳……”我真这样叫他。

他看我,眯着眼睛笑。

分享美食

车启动没多久,我说:早饭也没顾得吃,有点饿,想吃东西了。于是,拿出零食,与他分享。这时,班主任老师小陆正提醒:大家不要急着吃东西,要晕车的。

他看了我一下,我说:不碍事,太饿不吃,也会晕车的。于是,我俩坐在前排偷偷吃东西。

我给他雀巢夹心饼干。他拿了,说:这是最爱吃的。

我给他康师傅夹心巧克力球,要他帮我拆开包装袋。他试了几下,没成。说:一会再吃。回头竟然将我的巧克力饼干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吃完雀巢。我说:你把刚才的康师傅饼干拿出来,我要吃。

他倒没说什么,拿出康师师傅饼干,试着撕开包装袋。我们又开始分享。

一共五个。我说:我吃三个,你吃两个。他说:好的。

我给他吃无核的枣子。他吃了,问:还可以给我吃刚才的枣子吗?

我说:可以。不过,我很奇怪,男生也爱吃枣子。

他说:很好吃,所以还想吃。

吃着吃着,他似乎“得劲”起来,情不自禁把脚抬起来,搁在座位前的扶手上。

我说:老阳,把脚放下,多不好啊。

他说:我喜欢这样。看得出,他很自在。

我说:哪有因为喜欢,就可以这样不文雅啊。

他笑了。不过,他再也没把脚搁上去。

简直神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神了。

车子一路开,他一路跟我报站点:现在车子开到辛庄立交桥,接下来将上苏虞张。

车子刚上高架,一车的孩子们嚷起来:这是高速公路,这是高速公路。

老阳开始坐不住了,大声解释:这是高架,好不好?

没几分钟,老阳又开始报站:接下来,车子将上城西路。

我惊奇地问:老阳,你怎么认得去尚湖的路?

老阳很不屑的说:清明节放假,我们全家刚去过尚湖,所以我知道。

我诧异着问:去一次,你就记得了?

老阳说:是啊,这些路我都认得。

他告诉我:车子还可以开另外的一条路,不过,走这条路只经过一个收费站,这样我们就可以省钱了。

车子继续开,老阳继续报站。我是个路盲,接下去的路名,我一条都记不住。天哪,我对老阳顿时“肃然起敬”——太佩服他了。

我有点困,我说:我想休息一下。

才一会,老阳推推我:注意,磨牙了。

我一惊,以为自己刚刚小睡,竟然开始磨牙,真是难为情死了。

老阳见我诧异的神情,用手指了指车下:要——磨——牙——了。说得很慢。

我稀里糊涂,还是没有听明白。

这时,车子途经一处减速带,发出一阵阵“咯噔咯噔”的声音。

老阳笑了,对我说:我说的吧,开始磨牙了。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一边竖起大拇指,一边对老阳哈哈大笑。

老阳继续说:车子开到尚湖,还要经过三次这样的磨牙。

我说:你真记得这么清楚?还有三次?

他说:是的,应该是三次。

接下来发生的事,再一次验证了老阳的好记性。而对于他所报的一些路名,我全然遗忘。

一路上,他跟我讲了很多很多事情。比如,他的外公在2013年寒假前刚去世,得了肺癌。他告诉我,外公得知病情后,不吃饭,不就医,结果,瘦得变了样。他说,外公去世那天是周五,他哭得稀里哗啦。我说,好好劝劝你外婆,她一定很伤心。老阳说:外婆在妈妈小时候就去世了,现在的外婆是第二个外婆,等等。

就这样,一路上,听老阳说。我根本无法将这个眼前的孩子与两年前的那个“坏孩子”搭上边儿,我觉得他记性好,理解力强,思路清晰,表达完整,情感细腻,很天真,很孩子气。

游玩时,我和班主任小陆说起了老阳跟我一路的谈话,陆老师感叹着:这个孩子绝对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精力旺盛,动手能力强,特别喜欢“搞实验”,桌上、登上摆满了瓶瓶罐罐(他说他在做实验),上课几乎不听,考试成绩却很好。

陆老师还说:阳阳同学还特别喜欢阅读,最近上课,为了引导他不影响其他孩子正常上课,索性鼓励他看书。结果,孩子一本接着一本看,看了很多课外书,什么皮皮鲁系列、杨红樱系列,实在没事,他就研究地图,什么样的地图,他都看。他还擅长画地图,简直神了。路名、路标、路灯、学校、医院……在他笔下,随手一画就是一张张小型地图,惟妙惟肖,真是个料儿。

天哪,这下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熟悉那么多路名和路况了。对于这样一个三年级的孩子,完全颠覆了我以往的理解。

“老师,我要买弓箭”

游玩途中,我们停下来歇息,正好边上有一小卖部,结果女生纷纷买皇冠,男生纷纷买弓箭。老阳愁眉苦脸着跑到小陆身边:“老师,我要买弓箭。”

陆老师问:你带钱了吗?

老阳低低说:老爸今天没给钱。

陆老师说:既然你爸没给,估计就是不准你乱花钱。我觉得,你还是不要买了吧?

老阳瞄了一眼草地上玩弓箭的男生,非常沮丧着说:老师,我要买弓箭。

想起老阳的姑姑正好是我们学校的老师,也在尚湖春游,于是我们决定电话给老阳姑姑。

拨通电话,老阳直截了当说:姑姑,我要买弓箭,可是我没带钱。

老阳姑姑答应陆老师先垫付,而后再给。我们都说老阳脑子真好使,要是今天买不成,对他来说真是莫大的打击。我们虽知其父心意,但觉得还是顺着老阳的心思为好。

谁知有个男生向陆老师汇报:老阳已经问导游借了10元钱,花了。我们一听,有点生气,怎么这小子一声不吭,居然问导游借钱了呢?

赶紧问老阳:是否借了导游钱?

老阳有被我们说中的沮丧,点点头,说:是的,借了10元。

陆老师问:怎么花的?

老阳看了一下,心虚的说:玩了鬼屋。

唉,赶紧又给老阳姑姑打电话,告诉她刚才的事情。她姑姑一边听,一边笑。

我们几个也是又气又好笑:真是服了这个老阳。

回来时,我累得睡着了。几次,老阳轻轻拉我的衣角,我没理会他。估计他挺闷的。

后来到学校的时候,我醒了,问他:你刚拉我,想说什么?

老阳深沉的答:原来想跟你说话呢,现在想不起什么了。

我说:我太困了,不好意思啊。

他说:今天张嘉强最倒霉了,好不容易和同学出去一次,结果他生病难受了一天。唉……

哦,原来老阳还挺柔情的。

一个女孩子的爱情感悟


一个女孩子的爱情感悟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仔仔的男生,他有两颗虎牙不算,当他手里有两个红橘的时候,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

现在我再遇到他时,他手边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岁,我暗恋隔壁班一个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长得像三浦友和哥哥,为了见到他我每天绕道去厕所,一直坚持了两年。

15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他胖得像猪而且也已经成了爹,他看着我就像看白天鹅,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丑了。

16岁,我觉得自己真的在爱一个人了,我喜欢上了我们的生物老师,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总有莫名的香味,他经过我的身边时,我总是贪婪地嗅着他白衬衣上的味道。

他提问我,我紧张地张口结舌,还总是特别深情地看他,他说:考不上大学你就傻眼了,结果考上大学我也傻眼了,他结婚了,我失恋了。

19岁,我正儿八经开始人生的初恋,大一时有个男生每天为我占图书馆座位,还给我买小笼包吃。另外,情人节还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飘飘地坐他的单车前上演着花样年华。

结果呢,大学毕业我们各奔东西,大学的恋情往往是“黄梁一梦”,能够“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难忘他晚自习送来的小笼包。

23岁,我变得聪明而多情起来,想找个“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车有房,或则干脆说就是李泽楷那样的,但那样的人不是给我准备的,于是我降低要求想嫁个“小有钱人”。

后来看了太多有钱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标准。没有钱,个子高长得帅也行,至少养眼。这样的男人交往了几个,结果长得比我难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长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岁,我终于踏下心来想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毕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这也难。我遇到一个好象和钱有仇的男人,他总怕一夜之前人民币贬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钱花出去,这样的人我能嫁吗?当然不能。

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气到让我侧目,我猜他们祖上没准全是会计,他不打折的东西不买,牙膏用完了要死挤,挤完了还要用剪刀剪开,天啊!我怕嫁给他一条内裤也要穿十年,所以,还是快闪。

27岁,我理想的男友条件一直在降低着标准,却仍“独守空闺”。我妈说我这人太挑剔,我说我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两回事。

30岁,我的嫁人条件简单到和5岁时一样。我希望有一个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里有两只红橘,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如果我爱吃,他就全都给我,如果我嫌剥皮费事,他就替我剥,如果我嫌吃费事,他就把它们榨成果汁。这种男人具备一颗“平凡爱人”的心,这就足够了,若得此君,夫复何求!

人生就是这样,走了那么多路,只是在原地划了个圈,能够和你相守一生的人并不一定是和你有着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有那种平平淡淡的爱才是最真,也是最长久的……

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


好久没写了,也不知道写点什么,前几天一个朋友在微信公众号里面发了一个持续一个月的话题,你很喜欢,很爱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我看了一下,后来考虑考虑没有参加那个活动。后来她给我发消息,和我说;你竟然没有惨见我发起的那个话题,我还以为你会参加留言呢(后面带了一个哭笑的表情)。突然有人提起,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我看了,没参加,我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最近联系还是在她生日的那一天,正月十六。没参加的原因是,我想把她放在心底了。她在我心里面快两年了。我记得我当时写过《那片叶子,那个人,那段忘不掉的回忆》,本想那是我最后一篇写关于她的,可后来,又忍不住写了几篇。我感觉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遇见一些人,一些事,真的很重要。遇见一些人一些事能让我们成长,收获。后来也遇见了有好感喜欢的女孩,可都没有她给我的感觉。

我对命运的看法,有的事情相信命运,有的事情不相信命运。就比如遇见她,我相信是命运的安排吧。记得第一次遇见她是在高中,其实,我们在一起同学没多久,我就转学了,记得她那时的样子,一脸灿烂的笑容,看她笑嘻嘻的样子是那么的轻松。她的性格活泼开朗,感觉她比同龄的孩子成熟的很。更巧的事情是班主任安排座位我们是前后座,偷偷的告诉你们,这件事让我高兴了一周。

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少看见她伤心的样子,她的性格是多么的完美。我想喜欢一个人没有为什么把,我能说我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确切的说,她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感觉。

遇见她可能是上天特意安排的吧,把我任性,不知天高地厚的臭脾气改掉了,但是代价也好大,就是失去她。我不能说,没有那次的事情,我们就能在一起,最起码留个好印象。命运让我们相遇,可现在朋友好像都不是,可能我在她那里只是一个过客吧,我倒是忘不掉她,我曾经删过关于她的一切,可到后来又费尽心思的找回来,现如今只是偶尔的找她聊几句。

正月十六是她的生日,正月十五的那一天晚上我熬夜到十二点,说了一句祝她生日快乐。我祝她生日快乐,她说:谢谢我。我为了不表现出还在意她,说了一句:没刻意记,突然想起来的。哈哈,本以为还会像往常一样,简单的说一句两句就会结尾了,可这次没有,我们聊了好几条消息之后结尾。那天我给我朋友发消息,我说;今天她过生日。我朋友回答我;傻孩子,她过生日关你什么事。后来我想一想也对,现在我们好像连朋友都不是了。有时一句问候都是多余的,你的痴情在别人眼里或许都是多余。

有的时候我就在想,遇见她是上天给我的奖励,也是上天给我的惩罚吧。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我和她有快两年的时间没见面了,可我还记得她的样子,记得她的习惯,记得她的好多好多。遇见她之前,我的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遇到她以后感觉精彩了好多,有了期待。期待每天上学的遇见她,期待每天放学晚上的与她聊天。

可那个时候是自己的原因,年少轻狂,脾气大,任性。后来我转学了,去了另外一所学校。我还记得她和我说过的几句话:你爸是市长,还是你妈是CEO,你这么整,你太让我失望了。这句话深深的刻在我心上,这辈子都忘不掉。

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没有在一起,认识她也足够了。感谢相遇,我现在只能默默的祝福你,祝你嫁给想嫁的人,祝你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祝你依然笑的那么开朗。

初心始终


荏苒的光影带有少许残黄、带走光阴一寸。。。

逐年彼刻,难忘初心如石,虽不及梁鸿、孟光,却两两相望不渝此生。

固守翘盼自己散发的自在与满足,凝望取舍抛洒后的真挚与热诚,留不住昨夜发丝弥香,何故期盼明朝的粉黛红妆。。。虽不及牛郎、织女隔天相守,却也彼从举案齐眉。

炫美夺目如阳光下斑斓泡沫似的爱情令人羡煞、渴望,易而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平凡、典雅即不靓丽又不奢华如金字塔似的婚姻却稳固、长久,坚韧不拔。

内敛、含蓄胜过百媚妖娆,果断、爽朗赢取人格无限。

相处之道是博文也是百书,朝夕以对,品的是互重、尝的百味,将点滴收纳、将哀怨抛洒,寻求淡水带来的长久。

光影如流水般悄然逝去,不曾赚取荣华可也衣着无忧,虽不算佳偶天成可也比恩爱如初。

你有众人皆知的细腻、儒雅,携手踏过荆棘路换来的是至始至终的陪伴。

鸟比翼、荷并莲,只羡鸳鸯不羡仙。

手掌中心深深烙印一双粗掌纹,十指紧扣迎面待等属于你、我的未知一切。

我是一个留守儿童,被遗忘的孩子


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

多年不见,不知你们还记得我吗?一定会的是吗?因为我是你们最最最亲爱的宝贝啊。爸爸妈妈,我一直记得你们。但是你们的面容我却已经记不清了,但我一直记挂着你们。

从小我在爷爷奶奶的怀抱里长大,你们远在海南打工,十年得一面,如今我已十二岁了,仅见过你们两面,记得最后一次见你们的时候我5岁,你们还记得当时分别的时候的情景吗?当时我死活拉着妈妈的衣角,不让你们走,你们对我说,你们只是出去给我买衣服去了,还说把我打扮成最美的公主。所以我一直在等你们回来,我已不敢奢望变成最美丽的公主,只希望你们能够早日平安归来。

如今我已十二岁了,已度过了将近5000多个日子啊,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少?仅是一棵茂盛的树树上数千片叶子的其中一片而已!

从我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起到我现在洗衣、做饭等家务样样精通,您们可知其中我受了多少思念的沧桑?

是的,我长大了,但对你们的思念也越发强烈了。我长大了本应该体谅你们,可是我无法抑制住如洪水般涌来的思念!

爸爸妈妈何时回来?我被遗弃了吗?我是不是被遗忘了的孩子?只是我在这十几年中最常想的问题。

我经常满怀期待的去问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啊?每当我问完后,换来的总是久久的沉默,爷爷奶奶眼睁睁看着我的眼神从期望到失望,却无能为力

爷爷奶奶的身体也非常坏,心脏病、高血糖、高血压、胃病等如恶魔般纠缠着他们,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我却无能为力,我根本毫无办法!

爷爷有些痴呆,经常喃喃地说:儿啊你在哪?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在等你快回来吧每当你们来电话,爷爷都会兴冲冲得去接,但换来的总是失望。爷爷无声的哭着,眼里不知不觉涌出了思儿的泪水

爸爸妈妈,我感谢你们给我的一切。你们给我耳朵,让我去倾听世界;你们给我眼睛,使我能好好的去可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但同样的,我也痛恨着一切,因为你们给了我思念,是我活在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爸爸妈妈,我想你们,你们快回来吧!我和爷爷奶奶在这里等着你们,虽然我只当你们是为了我好,但是又有什么比你们更重要呢?我不要变成美丽高贵的公主,我宁愿变成一只丑小鸭,一个灰姑娘,只要你们在我身边,一切都是好的。

爱你们的宝贝敬上

20xx年12月18日

“既然他出轨,我就再生一个孩子!”


欧胜舟从小就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可能是受江梅元的耳濡目染,古诗古词信口拈来。

他在班里是语文课代表,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老师们都跟江梅元比较熟,经常夸奖她教子有方,还邀请她去班里做经验分享。

这份荣耀好久没光顾过了。

欧望在家里都听江梅元的,他对教育孩子不擅长,再说他也舍不得打孩子。孩子犯了错,都由江梅元来充当坏人。

有一次,舟舟想吃雪糕,欧望不同意。他悄悄从家里的存钱罐里拿了五毛钱,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一只雪糕,一袋酸梅粉,正吃得忘乎所以,被下班回来的江梅元撞到,拎到家里就是一顿毒打,“让你偷钱!让你偷钱!”

估计每个孩子都有对钱特别渴望的时候,当家长没法满足,很多人都会选择旁门左道的方法。

江梅元身为一个受人爱戴的老师,优秀学生的家长,怎么容许自己的孩子行差踏错一步路?她要求孩子百分百完美,如果不能,就朝百分百努力。

鸡毛掸子上的鸡毛仿佛很欢快,伴随着孩子的疼痛闷声,在空气中飞舞一阵,不甘心地落到地上。

江梅元是个要强的女人,她清楚一个家庭的兴盛主要在孩子。孩子才是真正的固定资产。

再说从前种子多,靠散养,哪个能成材全靠自身造化。现在家家户户都是一个独苗,一份希望,哪个父母不是精心栽培?

江梅元对孩子的教育非常严格。望子成龙的思想根深蒂固,她爱面子,也享受被人膜拜的骄傲。

她当然也爱孩子,但那种爱是建立在“不容置疑的好”上面。

考得不好,要打;不讲礼貌,要打;坐姿不正,也要打。

于是乎,欧胜舟成了街坊邻居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时时处处被当做标杆。

住在这里的都是欧望的同事们,这让欧望特别欣慰,他总能替儿子接到四面八方的赞扬。

每晚临睡前,欧胜舟的必备节目都是背诗背成语。每天一首,从不懈怠。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

欧胜舟背到这里又卡壳了,他抠着手指头,恐惧地看着虎视眈眈的妈妈。

妈妈一只手里捧着《诗经》,一只手里拿着一根鸡毛掸子,错一个字,打一下。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公侯腹心,公侯腹心,有这么难记吗?”江梅元皱着眉头,一看表,都十点钟了。

欧望开了个门缝,悄悄地召唤她。她白了他一眼,继续引导孩子背熟练。那个单薄的小身影努力向后倾着,似乎有些惶惶不安,为了避免出错,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总算结结巴巴背下来了。

江梅元也累了,放下威严,发出大赦的命令,“赶紧洗洗睡觉,明天早上背下一篇!”

欧胜舟嘟着嘴巴,溜进了卫生间,一边刷牙一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什么时候我就可以生病了,生病了就不用背诗了,妈妈就不会那么凶了。”

他印象中有一次,自己感冒发烧到39度,全身乏力,妈妈把他温柔地搂进怀里,问他想吃什么,哪里不舒服,几乎整夜都在给他换额头的毛巾。

他好怀念那份宠爱。

可惜自从上了学,他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了。他想念那个温柔的妈妈,可是打针好疼啊,躺在床上没有力气的感觉也不太好,“呸呸呸,我才不要生病呢”,牙膏变成沫沫冲进了下水道。

房间里,欧望在给江梅元做思想工作。

“你别总是对孩子那么凶嘛,他还小,背个唐诗三百首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你懂什么?现在家家户户都是一个孩子,不好好培养能行么?”

“嗳,我们科长家的大胖不是跟舟舟一个班么,听说这次又考了倒数第一。你说舟舟总考第一,领导家孩子总考倒数,合适么?”

“怎么不合适,你不行还不允许我儿子不行了?”江梅元脱了外套,露出光洁的肩颈。

“谁说我不行?我行不行你还不知道嘛。”说着就凑过来,抱住了老婆的腰,“哎呦,老婆,你腰上什么时候挂了个游泳圈……”

“哪有?”

灯灭了。

一阵啪啪声传来,隐匿在漆黑的深夜里,奏出一支和谐的家庭之歌。

欧圣舟有一个特别好的玩伴——大胖。他是欧望单位科长方益民家的独生子,大名叫方巡。

虽然两人的成绩相差悬殊,但碍于老公的面子,江梅元也经常义务辅导大胖。

大胖反应慢,但忠厚善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跟欧胜舟分享。两人都是独生子,孤单得很,如果从小就能建立起兄弟般的友谊,也不错。

大胖爸爸工作忙,应酬多,常常不回家吃饭。大胖妈妈爱打扮,不爱做饭,经常凑合。

大胖觉得舟舟家的饭菜特别香,偶尔会过来蹭饭。江梅元虽说对舟舟严苛,但内心还是十分宠爱孩子的,隔三差五给孩子炖鱼炖排骨。而自己一件新衣裳都舍不得买。身上那件的确良格子衬衣已经穿了六年了,洗得都变形了,她还坚持晚上洗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穿。离得近了,会有一股朴素简单的肥皂清香味儿。

欧胜舟喜欢吃鱼头,大胖喜欢吃鱼肚,剩下鱼尾巴欧望吃。

江梅元从来不吃鱼,她说自己不爱吃。事实上,那个年代哪有不爱吃肉的,她只是习惯了付出。在娘家,自己的妈妈也是这样,好东西都是紧着孩子,这也算一种家风吧。

时间长了,方益民领了这份情,在单位多次向领导举荐过欧望,有什么新鲜玩意儿也差大胖往欧家送。猪蹄子、午餐肉、绸缎面料,钢笔字帖……吃的用的,权当感谢。

等到方益民升副处的时候,欧望顺理成章地接了机电科科长的职位。这里面离不开方益民的功劳。

时值中秋,由欧望掌厨,做了一桌子大鱼大肉,两家人热热闹闹地在一起吃了个顿饭。

“方科长,哦不,以后都得改叫方处了。哈哈哈哈,大恩不言谢,我干了!”欧望一仰头,一杯酒下肚。

“别说那些客套话,你喝多少我喝多少。还有啊,在家里别方处方处的,多难听,叫哥就行!”方益民佯怒,内心也欢喜着。

当欢喜遇上欢喜,酒不醉人人自醉。

两个孩子在看电视,画面是黑白的,笑容是彩色的。

江梅元一边收拾空碟空碗,一边跟大胖妈话家常,“英子,一会儿带点蜂蜜回去,好给方处醒醒酒。我哥的一个朋友养蜂,他给了我几瓶,在市面上很少能遇到这么纯的蜂蜜。”

大胖妈接过来,攥在手里,唉声叹气,“我想抱养一个闺女,偷偷养在村子里,等大一点再接回来,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我觉得行。我们学校的一个老师,偷偷抱了一个,长到五岁才领回来。她在外人面前不允许孩子叫妈,只能叫姨,怕举报!可怜这孩子到现在都改不了口。”

“你不想再要一个?一个孩子多孤单啊。大胖成天黏着舟舟,可想有个伴儿了。”

江梅元仔仔细细地甩掉碗里的水,倒扣在橱柜里,答,“我都结扎了,没心思要了。抱养别人的,也得看缘分。那边父母的基因怎么样,个子高不高,有没有遗传病史,一时半会儿可看不不出来。万一孩子长大了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吵闹着要寻生父生母,也很糟心呢。”

英子还是倚在门框上,她刚刚烫了个羊毛卷,像八十年代的香港歌星,散发着成熟优雅的魅力。

“那就看缘分吧。”

缘分一直没有遇到,江梅元和大胖妈也没敢偷生,就守着各自的独生子,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

那时刚刚开始流行学乐器,观念一向超前的江梅元斟酌再三,决定让孩子学上一门技艺,技多不压身嘛。小提琴、钢琴学费太贵,萨克斯、葫芦丝费腮帮子,吉他相对简单,等长大一点也能学,二胡和手风琴还不错,演奏方便且能彰显出童子功。

她征求舟舟的意见,舟舟不情不愿地选了二胡。

二胡好,二胡始于唐朝,有一千多年历史,是中国古典乐器之一,可以独奏,也可以配音。关键是价格亲民,普通工薪阶层不得不考虑性价比。

每天的傍晚时分,吱扭吱扭的二胡声就从二层的窗户上飘了出来。

无论春夏秋冬,酷暑严寒,这声音从未断过。在左邻右舍的见证下,原本只能发出聒噪刺耳声音的二胡,慢慢将音符连成了曲儿,如高山流水般成为了一种享受。

1994年,欧胜舟和大胖10岁。

大胖爸爸准备辞职,下海经商,两口子要去香港考察一个餐饮项目。叫欧望去,欧望不去。

他没那么大的野心,觉得安安稳稳领个死工资就挺好。江梅元对赚钱没什么兴趣,她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教书育人上。

大胖妈看见那里的孩子都骑山地车,这在内地比较少见,便让物流发回来两辆,送给舟舟一辆。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江梅元心里着实过意不去,只能更加尽心地去辅导大胖了。大胖在学校里有什么麻烦事,也是江梅元出面。

从此以后,欧胜舟背诗、写作业、拉二胡更积极了,因为早点做完就可以出去骑自行车了!

楼下的院子里,两个孩子你追我赶,骑得飞快,回来后都像大花猫。大胖的爸妈忙着创业,顾不得管孩子,江梅元就帮忙照看着。一起洗澡吃饭睡觉,两孩子的感情像兄弟一般。

两年后,方益民创业成功,开了一家大饭店,赚了不少钱。

但听说出轨了。

具体情况他们就不清楚了,因为大胖一家搬走了,搬去了市中心的复式楼里。

没过多久,大胖妈又带着大胖回来了,神情落寞,憔悴不堪。江梅元担心她,给她送吃的,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

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异常亮眼,可即便如此,也增添不了一点好气色。

“那个杀千刀的,我陪他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到头来还被他当抹布甩了。那个女人不就是比我年轻漂亮吗?我偏不离,绝不让那对狗男女得逞!”

英子抹着眼泪,扫视了一下这间小屋子,“还是以前好啊。那个时候虽然穷,但他是疼我的,家是完整的……”

江梅元拍拍她的手臂,不知该如何安慰。

英子继续说,“要不我再给他生个孩子吧,这样也好加固我们的婚姻关系。退一万步说,孩子也有他的继承权。不然,都被那狐狸精糟蹋了——”

江梅元摇摇头,她心底是不赞成的。

那对孩子多不公平啊。母亲生下他的初衷不是因为爱,而是利用。倘若两个人的婚姻仍无法挽回,这个孩子的处境该有多尴尬。

“你再好好考虑考虑,我觉得这件事不能急。你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也不是办法,如果你不想离婚,就回去好好守着他,抽个机会好好跟他谈谈。我觉得方益民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说不定有什么误会。”江梅元言不由衷地跟英子说。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饱暖思淫欲。看来是真的。

“那我明天就回去!”英子下定决心,准备再生一个孩子。管他政策允许不允许,反正方益民有的是钱,罚款就罚款呗。

没有了大胖,欧胜舟连个玩得来的小伙伴都没有。他整天闷在家里,除了学习、背诗、就是拉二胡、捣鼓自家的缝纫机。

“男孩对什么都好奇。一个缝纫机有什么好玩的,舟舟坐在那儿能研究一下午。”欧望不解。

“有研究精神就是好事。好奇说明他有求知欲。”江梅元看着欧盛快炒好了菜,拿出碗筷来叫儿子,“舟舟,洗洗手,开饭啦。”

欧胜舟没有停下摆弄,他把自己小了的衣服放在缝纫机上拉来拉去,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杂乱的针脚,“嘿嘿,有意思。”

“哎呀呀,这衣服好好的,你可别糟蹋啊。”

“我正在练习使用,等我掌握了缝纫技能,就可以把我那条短了的裤子改一改。”

“算了吧你,一个男孩子家,搞这些能有什么出息。走,吃饭去,吃完饭再拉一会儿二胡——”

这怎么看,都是幸福无虞的一家。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事就好了……

(未完待续)

三毛:一个男孩子的爱情


今天要说的只是一个爱的故事,是一个有关三十岁就过世的一个男孩子,十三年来爱情的经过,那个人就是我的先生。他的西班牙名字是Jose,我给他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叫荷西,取荷西这个名字实在是为了容易写,可是如果各位认识他的话,应该会同意他该改叫和曦,和祥的“和”,晨曦的“曦”,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是他说,那个“曦”字实在太难写了,他学不会,所以我就教他写这个我顺口喊出来的“荷西”了。

这么英俊的男孩!

认识荷西的时候,他不到十八岁,在一个耶诞节的晚上,我在朋友家里,他刚好也来向我的一些中国朋友祝贺耶诞节。

西班牙有一个风俗,耶诞夜十二点一过的时候,邻居们就要向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一家家的恭贺,并说:“平安。”有一点像我们国人拜年的风俗。那时荷西刚好从楼上跑下来,我第一眼看见他时,触电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为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那是我对他的第一次印象。过了不久,我常常去这个朋友家玩,荷西就住在附近,在这栋公寓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院子,我们就常常在那里打棒球,或在下雪的日子里打雪仗,有时也一齐去逛旧货市场。口袋里没什么钱,常常从早上九点逛到下午四点,可能只买了一支鸟羽毛,那时荷西高三,我大学三年级。

表弟来啰!

有一天我在书院宿舍里读书,我的西班牙朋友跑来告诉我:“Echo,楼下你的表弟来找你了。”“表弟”在西班牙文里带有嘲弄的意思,她们不断地叫着“表弟来啰!表弟来啰!”

我觉得很奇怪,我并没有表弟,那来的表弟在西班牙呢?于是我跑到阳台上去看,看到荷西那个孩子,手臂里抱了几本书,手中捏着一顶他常戴的法国帽,紧张得好像要捏出水来。

因为他的年纪很小,不敢进会客室,所以站在书院外的一棵大树下等我,我看是他,匆匆忙忙地跑下去,到了他面前还有点生气,推了他一把说:“你怎么来了?”他不说话,我紧接着问:“你的课不是还没有上完吗?”他答道:“最后两节不想上了。”我又问:“你来做什么?”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比他大了很多,所以总是以一个姊姊的口气在教训他。他在口袋里掏出了十四块西币来(相当于当时的七块台币),然后说:“我有十四块钱,正好够买两个人的入场券,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但是要走路去,因为已经没有车钱了。”我看了他一眼。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觉得这个小孩子有一点不对劲了,但是我还是答应了他,并且建议看附近电影院的电影,这样就不需要车钱。第二天他又逃课来了,第三天、第四天……

于是树下那个手里总是捏着一顶法国帽而不戴上去的小男孩,变成了我们宿舍里的一个笑话,她们总是喊:“表弟又来啰!”我每次跑下楼去,总要推荷西一把或打他一下,对他说:“以后不要来了,这样逃课是不行的!”因为最后两节课他总是不上,可是他仍是常常来找我。因为两个人都没钱,就只有在街上走走,有时就到皇宫去看看,捡捡人家垃圾场里的废物,还会惊讶的说:“你看看这支铁钉好漂亮哟!哇!你看看这个……”渐渐地我觉得这个交往不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这个男孩子认真了,而他对我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他大学还没有念,但老实说我心里实在是满喜欢他的。

你再等我六年!

有一日,天已经很冷了,我们没有地方去,把横在街上的板凳,搬到地下车的出风口,当地下车经过的时候一阵热风吹出来,就是我们的暖气。两个人就冻在那个板凳上像乞丐一样。

这时我对荷西说,“你从今天起不要来找我了。”我为什么会跟他说这种话呢?因为他坐在我的旁边很认真的跟我说:“再等我六年,让我四年念大学,二年服兵役,六年以后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想望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他又说:“在我自己的家里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我听到他这个梦想的时候,突然有一股要流泪的冲动,我跟他说:“荷西,你才十八岁,我比你大很多,希望你不要再做这个梦了,从今天起,不要再来找我,如果你又站在那个树下的话,我也不会再出来了,因为六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我也不会等你六年。你要听我的话,不可以来缠我,你来缠的话,我是会怕的。”他楞了一下,问:“这阵子来,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我跟你讲这些话,是因为你实在太好了,我不愿意再跟你交往下去。”接着,我站起来,他也跟着站起来,一齐走到马德里皇宫的一个公园里,园里有个小坡,我跟他说:“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这是最后一次看你,你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他说:“我站这里看你走好了。”我说:“不!不!不!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而且你要听我的话哟,永远不可以再回来了。”

那时候我很怕他再来缠我,我就说:“你也不要来缠我,从现在开始,我要跟我班上的男同学出去,不能再跟你出去了。”

这么一讲自己又紧张起来,因为我害怕伤害到个初恋的年轻人,通常初恋的人感情总是脆弱的。他就说:“好吧!我不会再来缠你,你也不要把我当作一个小孩子,因为我们这几个星期来的交往,你始终把我当作一个孩子,你说‘你不要再来缠我了’,我心里也想过,除非你自己愿意,我永远不会来缠你。”

讲完那段话,天已经很晚了,他开始慢慢的跑起来,一面跑一面回头,一面回头,脸上还挂着笑,口中喊着:“Echo再见!Echo再见!”我站在那里看他,马德里是很少下雪的,但就在那个夜里,天下起了雪来。荷西在那片大草坡上跑着,一手挥着法国帽,仍然频频的回头,我站在那里看荷西渐渐的消失在黑茫茫的夜色与皑皑的雪花里,那时我几乎忍不住喊叫起来:“荷西!你回来吧!”可是我没有说。以后每当我看红楼梦宝玉出家的那一幕,总会想到荷西十八岁那年在那空旷的雪地里,怎么样跑着、叫着我的名字:“Echo再见!EAcho再见!”

他跑了以后,果然没有再来找过我,也没有来缠过我。我跟别的同学出去的时候,在街上常会碰见他,他看见我总是用西班牙的礼节握住我的双手,亲吻我的脸,然后说:“你好!”

我也说:“荷西!你好,这是我的男朋友××人。”他就会跟别人握握手。

他留了胡子,长大了!

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的朋友,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

我说:“记得呀!”

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

他又说:“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的说:“好呀!”

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给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

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

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十八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一封信,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荷西,我回来了!

当时荷西在服最后的一个月兵役,荷西的妹妹老是要我写信给荷西,我说:“我已经不会西班牙文了,怎么写呢?”然后她强迫将信封写好,声明只要我填里面的字,于是我写了一封英文的信到营区去,说:“荷西!我回来了,我是Echo,我在××地址。”结果那封信传遍营里,却没有一个人懂英文,急得荷西来信说,不知道我说些什么,所以不能回信给我,他剪了很多潜水者的漫画寄给我,并且指出其中一个说:“这就是我。”我没有回信,结果荷西就从南部打长途电话来了:“我二十三日要回马德里,你等我噢!”到了二十三日我完全忘了这件事,与另一个同学跑到一个小城去玩,当我回家时,同室的女友告诉我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我,我想来想去,怎么样也想不起会是那个男孩找我。正在那时我接到我的女友——一位太太的电话,说是有件很要紧的事与我商量,要我坐计程车去她那儿。我赶忙乘计程车赶到她家,她把我接进客厅,要我闭上眼睛,我不知她要玩什么把戏忙将拳头握紧,把手摆在背后,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动物吓我。当我闭上眼睛,听到有一个脚步声向我走来,接着就听到那位太太说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闭着眼睛。突然,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拥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颤,眼睛一张开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兴奋得尖叫起来,那天我正巧穿着一条曳地长裙,他穿的是一件枣红色的套头毛衣。他揽着我兜圈子,长裙飞了起来,我尖叫着不停地捶打着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脸亲他。站在客厅外的人,都开怀的大笑着,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虽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却好得很。

在我说要与荷西永别后的第六年,命运又将我带回到了他的身旁。

你是不是还想结婚?

在马德里的一个下午,荷西邀请我到他的家去。到了他的房间,正是黄昏的时候,他说:“你看墙上!”我抬头一看,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发了黄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发的我正印在百叶窗透过来的一道道的光纹下。看了那一张张照片,我沉默了很久,问荷西:“我从来没有寄照片给你,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他说:“在徐伯伯的家里。你常常寄照片来,他们看过了就把它摆在纸盒里,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偷来,拿到相馆去做底片放大,然后再把原来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里。”我问:“你们家里的人出出进进怎么说?”“他们就说我发神经病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贴着她的照片发痴。”我又问:“这些照片怎么都黄了?”

他说:“是嘛!太阳要晒它,我也没办法,我就把百叶窗放下,可是百叶窗有条纹,还是会晒到。”说的时候,一副歉疚的表情,我顺手将墙上一张照片取下来,墙上一块白色的印子。我转身问荷西:“你是不是还想结婚?”这时轮到他呆住了,仿佛我是个幽灵似的。

他呆望着我,望了很久,我说:“你不是说六年吗?我现在站在你的面前了。”我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又说:“还是不要好了,不要了。”他忙问“为什么?怎么不要?”那时我的新愁旧恨突然都涌了出来,我对他说:“你那时为什么不要我?如果那时候你坚持要我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他说:“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黏起来。”我说:“黏过后,还是有缝的。”他就把我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七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我只是感觉冥冥中都有安排,感谢上帝,给了我六年这么美满的生活,我曾经在书上说过:“在结婚以前我没有疯狂的恋爱过,但在我结婚的时候,我却有这么大的信心,把我的手交在他的手里,后来我发觉我的决定是对的。”如果他继续活下去,我仍要说我对这个婚姻永远不后悔。所以我认为年龄、经济、国籍,甚至于学识都不是择偶的条件,固然对一般人来说这些条件当然都是重要的,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彼此的品格和心灵,这才是我们所要讲求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东西。

你不死、你不死……

荷西死的时候是三十岁。

我常常问他:“你要怎么死?”他也问我:“你要怎么死?”

我总是说:“我不死。”有一次《爱书人》杂志向我邀一篇“假如你只有三个月可活,你要怎么办?”的稿子,我把邀稿信拿给荷西看,并随口说:“鬼晓得,人要死的时候要做什么!”他就说:“这个题目真奇怪呀!”我仍然继续的揉面,荷西就问我:“这个稿子你写不写!你到底死前三个月要做什么,你到底要怎么写嘛?”我仍继续地揉面,说:“你先让我把面揉完嘛!”“你到底写不写啊?”他直问,我就转过头来,看着荷西,用我满是面糊的手摸摸他的头发,对他说:“傻子啊!我不肯写,因为我还要替你做饺子。”讲完这话,我又继续地揉面,荷西突然将他的手绕着我的腰,一直不肯放开,我说:“你神经啦!”因为当时没有擀面棍,我要去拿茶杯权充一下,但他紧搂着我不动,我就说:“走开嘛!”

我死劲地想走开,他还是不肯放手,“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话正说了一半,我猛然一回头,看到他整个眼睛充满了泪水,我呆住了,他突然说:“你不死,你不死,你不死……。”

然后又说:“这个《爱书人》杂志我们不要理他,因为我们都不死。””那么我们怎么样才死?”我问。“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为《爱书人》写那篇稿子,《爱书人》最近也问我,你为什么没有写呢?我告诉他们因为我有一个丈夫,我要做饺子,所以没能写。

你要叫他爸爸

我的父母要到迦纳利群岛以前,先到西班牙,荷西就问我看到了我爸爸,该怎么称呼?是不是该叫他陈先生?我说:“你如果叫他陈先生,他一下飞机就会马上乘原机回台北,我不是叫你父亲作爸爸吗?”他说:“可是我们全家都觉得你很肉麻呀!”原来在西班牙不叫自己的公公婆婆作父亲、母亲,而叫××先生,××太太。但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拒绝称呼他们为先生、太太,我的婆婆叫马利亚,我就称她马利亚母亲,叫公公作西撒父亲。荷西就说:“我,叫爸爸陈先生好了!”

我说:“你不能叫他陈先生,你要叫他爸爸。”结果我陪我的父母在西班牙过了十六天,回到迦纳利群岛,荷西请了假在机场等我们。

我曾对他说:“我的生命里有三个人,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还有就是你,再者就是我自己,可惜没有孩子,否则这个生命的环会再大一点,今天我的父母能够跟你在一起,我最深的愿望好像都达成了,我知道你的心地是很好的,但你的语气和脾气却不一定好,我求求你在我父母来的时候,一次脾气也不可发,因为老人家,有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点噜嗦。”

他说:“我怎么会发脾气?我快乐还来不及呢!”

为了要见我的父母,他每天要念好几小时的英文,他的英文还是三年以前在奈及利亚学的。当他看到我们从机场走出来时,他一只手抱着妈妈,另一只手抱着爸爸,当他发现没有手可以抱我时就对我说:“你过来。”然后他把我们四个人都环在一起,因为他已经十六天没有看到我了。然后又放开手紧紧地抱抱妈妈、爸爸,然后再抱我。他第一眼看到爸爸时很紧张,突然用中国话喊:“爸爸!”然后看看妈妈,说:“妈妈!”接着,好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下头拚命去提箱子,提了箱子又拚命往车子里乱塞,车子发动时我催他:“荷西,说说话嘛!你的英文可以用,不会太差的。”他说用西班牙文说:“我实在太紧张了,我已经几个晚上没睡觉了,我怕得不得了。”那时我才明白,也许一个中国人喊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很顺口,但一个外国人你叫他喊从未见过面的人为爸、妈,除非他对自己的妻子有太多的亲情,否则是不容易的。

回到家里,我们将房间让给父母住,我和荷西就住进更小的一间。有一天在餐桌上,我与父母聊得愉快,荷西突然对我说,该轮到他说话了,然后用生硬的英语说:“爹爹,你跟Echo说我买摩托车好不好?”荷西很早就想买一辆摩托车,但要通过我的批准,听了他这句话,我站起来走到洗手间去,拿起毛巾捂住眼睛,就出不来了。从荷西叫出“爹爹”这个字眼时(爹爹原本是三毛对爸爸的称呼),我相信他与我父母之间又跨进了一大步。

我的父母本来是要去欧洲玩的,父亲推掉了所有的业务,打了无数的电话、电报、终于见到了他们的女婿,他们相处整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和荷西曾约定只要我俩在一起小孩子还是别出世吧,如果是个女的我会把她打死,因为我会吃醋,若是个男孩,荷西要把他倒吊在阳台上,因为我会太爱那孩子,事后,我也讶异这样孩子气及自私的话竟会从一对夫妻的口中说出。当我的父母来了一个月后,荷西突然问:“你觉不觉得我们该有一个孩子?”我说:“是的,我觉得。”他又说:“自从爸妈来了以后,家里增添了很多家庭气氛,我以前的家就没有这样的气氛。”

永远的挥别

在我要陪父母到伦敦以及欧洲旅游时,荷西到机场来送行,他抱着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可不喜欢看见你流泪哟!明年一月你就要在台北的机场接我了,千万不要难过,Echo陪你去玩。”

我们坐的是一架小型的螺旋桨飞机,因为我们要住的那个小岛,喷气机是不能到的。上飞机前,我站在机肚那里看荷西,就在那时,荷西正跳过一个花丛,希望能从那里,再看到我们,上了飞机,我又不停的向他招手,他也不停的向我招手,直到服务小姐示意我该坐下。坐下后,旁

边有位太太就问我:“那个人是你的丈夫吗?”我说:“是的。”她又问荷西来做什么,我就将我父母来度假他来送行的事简单的告诉她,她就告诉我:“我是来看我儿子的。”然后就递给我一张名片,西班牙有一个风俗,如果你是守寡的女人,名片上你就要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句“某某人的未亡人”,而那名片上正有那几个字,使我感到很刺眼,很不舒服,不知道要跟她再说些什么,只好说声:“谢谢!”没想到就在收到那张名片的两天后,我自己也成了那样的身份……

(说到这里,三毛的声音哽咽,她在台上站了很久,再说不出一句话来,演讲中断……)

回忆初心


好像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每次想写东西的时候都无从下手,就像现在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的情史吧,也许有人感兴趣,也许也有人不屑。那就请感兴趣的人看下去吧。

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还是第一个在一起的人。姑且我就从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说起吧。那时,我是一个从小学刚升上初一的女孩,稚气未脱。从小我就喜欢安静的女生,尽管我自己不是,但是我还是尽量让自己住嘴。到了初一,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也许因为当时的班花也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吧。

反正那时很少说话,弄得别人都说我有自闭症了(这是后来朋友跟我说的)。记得刚开学,谁也不认识谁,我只记得当时坐在我前面的两个男生有说有笑的,因为他们本来就认识的。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我起初一点都没注意他到底长的怎样,只知道他皮肤挺好的。而我注意的是他的同桌,一个长着虎牙的男生,笑起来很有感染力。每天都在偷看他笑,自己的心里也在笑。

这是我开学的体会。而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生就是那个我不怎么注意的男生,就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对,你没有看错,就是他。怎么说他呢?虽然有时看他和别人一起挺开心的,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生,说话也挺幽默的。但是有时他会在教室的走廊栏杆旁痴痴的发呆。他的背影是很落寞的,落寞的让我心疼。

每次看他一个人,都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过去吧,陪陪他。但是没有一次我过去了,因为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理由过去。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渐渐地,我变了。因为我也经常站在他站过的地方发呆,我想体味他站在这里的感受,慢慢地就习惯的,以至于之后有人说我有种忧郁的气质。我就只能笑笑。忧郁就是我初恋的味道吗?

再来说说我和他的发展吧。我当时真的很懦弱,都两年了还是没有勇气告白。我明知我在他心里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己说,放弃吧,他不会喜欢你的。就这样,我和他没有爱情的火花,后来我喜欢了别人,他就成了我的蓝颜。但是越长大,我发现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直至今天,虽然有时有联系,但已经变味了。

接下来就是我在初三那个令我无比怀念的岁月了。那是一个只有拼搏却没有汗水,有动力而没有压力的一年。我认识了一群我以为可以永远一起的人。但是因为有一个人,我们这个小团体已经缺了一角了。如果说第一个人给我带来的是忧郁的气质,那么第二个人给我带来的就是阳光,让我成为了一朵向日葵。

他是一个长着如林志颖般的娃娃脸,而且也总是笑眯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超可爱,即使他不胖。他是陪伴着我初三和整个高中的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因为受制于学校严厉的校规和我不想当一个让爸妈失望的早恋小孩,虽然自己早已情窦初开。他向我告白说:我知道你不想在高中的时候谈恋爱,我今天告白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而已。

多好的一个男孩。我喜欢荷兰,他说以后会陪我一起去。我说我不想当家庭主妇,他说他可以当家庭主夫。他知道我喜欢吃青柠味的荷氏糖,他会经常给我带。他知道我缺钙会腿痛,又不能随便喝牛奶,他会记得给我买我能和的牛奶。他就这样细心的陪着我,可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在距离高考的最后一个月,我因为压力过大,一直失眠,还吐。

他知道但并没有任何表示,也不来找我,虽然他之后的解释是怕打扰我,但我知道我们已经变了。他会花一个星期唯一休息的一个下午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也不会花十分钟时间来关心我,也许他不觉得他变了,但我感觉到了。而且我也变了,我已经把他从我的心里挪出去了。在高考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不会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他是恨我的,但是这是最好的结局。现在的他,已经和他肯花时间的那个女孩在一起了,而我也有了男朋友。如果当时我选择了他,受伤的就是两个人了。

最后的最后,我就要来说说我现在身边的大傻瓜。我和他是同一天出生的,就比我大几个小时。我们一直都是冤家,整天都在斗嘴。可是在他得了麻疹回家一个星期,我是那样的无聊。他身上一直有种魔力,总是吸引着我,不跟他讲话我就不舒服。

我们俩个性太像,很多矛盾,已经冷战了好多次,最久的一次长达半个学期,那时真是痛苦啊。他是一个异性缘很好的人,总是有女生来找,超不爽。可是又能怎样呢,我只是他的好朋友罢了。写到这,我忽然不想写下去了,也许是因为太多回忆了无从下手,也许觉得我们之间的故事我现在还没有能力把他写出来,也许在等我们的一个结果。还是等以后的某一天,我们有了一个结果,我有能力把它写出来的时候再说吧。

我现在只想说,人生会遇到很多人,也许是你喜欢,也许是喜欢你的,你们的故事或喜或悲,都很珍贵。小心地把它们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