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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的诱惑

发表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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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田野的诱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秋天,必定有我们这样一群人,早早接受她热情的呼唤,全身心投入她的怀抱!秋天,明年见!

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也离不开农民。然而当初的我,是那么不愿意当农民,是那么渴望逃离土地。

我出生在农村,童年时还是缺衣少食的年代。

每天放学回家,一放下书包,就需要去地里拾烧火做饭的柴火,或是去割猪草。小小身躯背着一大筐柴火或猪草回家后,才被允许写当天的作业。遇到农忙时,需要凌晨四五点钟起来,和大人一起去地里干活。记得麦收时节,用镰刀割麦子,尖锐的麦芒划得胳膊一道道的,红肿一片。我的手一到夏天就脱皮,再让麦芒一扎,钻心地疼。秋收时节,农村孩子会放一个多月的秋假。那也就意味着我们有一个多月的高强度劳动。收割了谷子、黍子、高梁、玉米、花生后,用小拉车把农家粪肥从家里拉到地里,然后就是翻地,播种。拉粪、翻地、播种,这都是极苦的活儿。地种上了还要刮畦背,浇水。所有这一切,全都要靠人工完成,所以一个多月的假,真不多,一天也不得闲。

每当秋假结束,一个个孩子又黑又瘦地回到学校,可心是快乐的:终于结束劳改式的苦役了!一到学校,我就发狠地读书。我心底有个声音,绝对不能一辈子过这么苦的生活。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终于如愿跳出了农门,参加了工作。我所在的中学是一个少数民族乡村中学,老师们可以申请一小块菜地。可我不加思索地放弃了:我不是农民了,我种地种够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弹指已近半百之年,可我却越来越怀念小时候在田野里劳作的时光。甚至做梦都梦见去拾柴火,去割猪草,我在田野里跑呀跑呀,居然是那么快乐。醒来一想,相比较现在,每天在格子间,对着电脑累得腰酸背痛、颈椎时时抗议的工作,田野里的劳作,还是很令人向往的。这样一想,我一下子怀念起以前的生活来!

可是,去拾树叶吗?农村的老人也不用烧柴做饭了。去割猪草吗?没人养猪了。况且庄稼都打灭草剂,也不能直接拿来喂猪了。如此想来,竟真的不能去田野了吗?可我怎么越来越迫切地想亲近田野呢?那金黄的落叶再也不能亲近了吗?那荠菜,那马齿苋,那灰灰菜再也不能亲近了吗?

那天,站在高楼上办公室的窗前,眺望秋天的田野,在大片大片的高大的玉米青纱帐间,也有小块的低矮的绿地,而且有人在劳作。干什么呢,我狐疑地想着。忽然,我心头掠过一阵狂喜,是收花生了,是农民收春花生了!

小时候去地里拾花生,是非常快乐的。双脚踩在新翻的松软的花生地里,用小锄刨着,用眼睛搜寻遗落的肥白饱满的花生,是非常快乐的。农民收花生了,农民收花生了!好几天,这个念头在我的心头荡漾,它诱惑着我,让我莫名地兴奋,让我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熬到周末,我试探着和一个年龄相近的同事一说,没想到一拍即合,于是兴高采烈相约去拾花生。

早饭后,电动车骑得飞快,奔到农民收获过的地里,迅速地进入状态。一方面用眼搜寻农民遗落在地表的花生,一方面又用小锄刨土里的。一下,两下,一颗花生露出来,不管是一个豆的,还是两个豆的,都是收获的快乐,如果是三个豆的,简直是意外的惊喜。刨出来的新鲜花生,掸掸土,用手剥开外壳,就会露出粉红饱满的仁,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一嚼,一股清香伴着清脆的咀嚼声充溢在口腔。那感觉太美妙了。

阴历的七月,太阳还是很毒的,每天上下班都打把遮阳伞的我们,为了拾花生,却把紫外线置之度外了。在越来越强烈的光线中,我们斗志昂扬地挥舞着小锄头,捡拾着一颗颗花生。每拾起一颗,就像遇到了一个久违的朋友那样兴奋

就这样,在这个秋天的周末,我们去拾了春花生,后来又去拾秋花生,后来又发展到去拾红薯,去拾麻山药刚开始是两个人,后来发展到三个人,再后来是一群人

这个秋天好高兴啊,一到周末我们就欢快地奔向田野;这个秋天好充实啊,我们不断地从田野里带回我们的战利品;这个秋天好健壮啊,我们吃得安心睡得香甜。生活真美好,生活真有滋味!

有时,静下心来,我会想,我们这是怎么了?这不是老百姓说的财迷吗?这不有损于我们人民教师的形象吗?我们真的在乎每回收获的这些花生红薯吗?最重要的是,我们这不是回归农民的生活了吗?

可是,一到周末,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奔向田野。我们分明感觉到田野在呼唤我们,在无声地诱惑着我们。如果不去的话,我们会坐卧不宁,我们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而一旦我们的脚踏在田野上,我们就心平气和了,我们就通体舒泰了,我们日渐衰老的身躯仿佛获得了速充的能量,精神百倍了!

如此几个反复之后,我们安然地接受了这个回归的自己,就让我们在这貌似不劳而获的生活中去体验童年的快乐吧,就让我们在身体的不断俯仰中去体会人生的真谛吧!在这钢筋混凝土的森林越来越多,田园越来越少的时代,我们能有这样快乐的田野,是何其有幸!

窗外,已是初冬的田野,空旷沉默。但我们知道,这是暂时的,大地此时的沉静内敛,是为了来年更加恣意地释放!明年秋天,必定有我们这样一群人,早早接受她热情的呼唤,全身心投入她的怀抱!秋天,明年见!

20XX.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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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夜的田野


对于夜,我是情有独钟的。

我喜欢夜,喜欢夜的朦胧浓重,喜欢夜的静怡安详,喜欢夜的无边无际。

寂静的夜,临窗独思。

那些循着岁月的印痕而远行的日子,那些随风而去的往事,常常躲在夜的某一个角落,在我思绪飘飞的时候,突然闪现在眼前,把我带回那已成云烟的过去。

岁月悠悠,不知道有多少个梦幻与神秘的夜,我细细感悟,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迷茫与失落的夜,我郁郁难眠。

然而,使我的心灵受到洗濯,使我对人生有最深切的感悟,使我深深的迷恋上大自然的,是我独守野外的那四十多个永难忘怀的夜。

十六岁那年的初秋,我跟随邻村的一个本家三叔,到一个叫化庄的地方去做工。

当时,这边农村正在搞水利建设,我的这个三叔承包了化庄附近的几段U形渠。

工人大部分都是临近村的村民,只有我和三叔还有他外甥路远,在刚开始几天骑自行车疲于奔命的长途往返之后,三叔在化庄村里租了村民的房,住了下来。

我至今仍然非常清楚地记得,我们住在一个叫刘四的村民家里,人干瘦干瘦的,也跟着我们在渠上干活,他老婆却是嗓门儿亮吼吼的,牛高马大的一身膘。俩个女儿比我小点儿,还有一个小儿子,刚六岁,虎头虎脑的,很是逗人。而更巧的是,这小家伙的小名儿和我的小名儿一样,这使得刘四一家对我是格外亲近、照顾。

那时,农村虽有小卖部,但货品不全,而我们镇上供销社东西比较齐全且便宜。刘四老婆是很能抽烟的,我有时候回一趟镇,给刘四俩口子捎几条白皮烟,不贵又不难抽,还有生活用品,顺便带些小玩意儿,或者我看过的画报之类的,俩小姑娘和小家伙欣喜的不得了。每天收工回来,小家伙就粘在我身边,走哪跟哪,哥哥长哥哥短的甜甜地叫着,我也特别喜欢这姐弟三个,时常逗她们开开心心的笑上一阵子,把个农家小院弄得生气勃勃的。

村东头有一家小卖部,每天上下工都要经过,三叔常买酒,小卖部就一个光顶老头儿和一个小脚老太太,一来二去也就熟识了。从开始我就有点儿纳闷,老太太明显比老头儿老得多,而老头儿常常对老太太颐指气使的,这使得我对这个头顶光光的老头儿极为不满。后来听刘四说,老太太在老头儿很小的时候就做了他家的童养媳,我说怪不得老头儿那样子对待老太太。

工程虽小,却也很劳人,大家伙们不紧不慢地干着,天气一天天的凉了起来,庄稼正是最茁壮的时候,成熟的气息笼罩在我们身边。

忽然有一天,三叔说要搬家。我和他外甥很疑惑,三叔悄悄地对我俩说:上次喝酒的时候,听老头儿说,刘四的老婆很不正经,住久了恐怕会出事的。我说:怎么可能呢?刘叔一家对我们又这么好。三叔直摇头,点着我的脑门儿说:你呀!太幼稚,心太实。我看还是搬吧!我问他往哪搬,他说:搬老头儿那里呀,我觉得和这老头儿挺合得来。我早想到了,老头儿请他喝了几次酒,三叔这个人呢,又嗜酒如命,准是让老头儿灌晕乎了。我对老头儿的人品有点怀疑,在背后说别人坏话这一点,就不是君子所为的事。

搬东西的那天,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就行李和一点儿工具。刘四和他老婆极力挽留我:你三叔他们要走就走吧,你就住我们这里,房钱不收你的,你看小虎又这么粘你。小虎正抱着我的腿,眼神儿依恋地仰头望着我,嘟着小嘴说:哥哥别走,哥哥留下嘛!我很为难,也很不舍,这家人真的是很不错。可是,我却不得不和三叔他们住在一起,有事儿方便,好处理。我怜爱地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哄着他:哥哥不走了,你看,哥哥的东西也不拿,还放在炕上,你可得给哥哥看好喽!小家伙信以为真,乐得放开了我的腿,和他的俩个姐姐欢天喜地的在院里闹,刘四俩口子无奈地苦笑着。

我有时候常在想:人总会在面对一些俩难的事情时,撒一些善意的谎,去哄骗一些善良真诚对待你的人。其实,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

搬过老头儿家的第一天,便遇上了问题。

老头儿家的南房做了小卖部,我们住进了正房。晚上铺开炕,准备睡觉的时候,老太太进来了,脸色阴阴地叮嘱我们,夜里最好不要在家里乱走动,堂厅供着大仙爷呢!一句话说得我们面面相觑,心中莫名地生出一些不安来。白天有点忙,确实没注意到堂厅的供桌,这下可好,和大仙爷住一块儿了,三人蒙着头小心翼翼的迷糊了一夜。搬也搬过来了,出门在外不容易,将就着住吧!

土模打好了,本应该早能上混凝土了,由于三叔不懂图,又懒得问技术员,中途返了一次工,土模重新打了个二回。终于能上混凝土了,工地拉来了俩台柴油卷扬机,四百米长的渠俩头各安一台,一台收,一台送,牵引着模具,一截儿一截儿地前进。

人有事做的时候,就感觉时间过得特快。落日把最后一抹余晖在田野上挥了挥,便藏到了山后头,只给大地留下一些灰暗的影子。

柴油卷扬机有点重,拉不回村里,夜里得留下人看守,干活的村民们谁也不愿意留下来。三叔的外甥一看这情形,就和三叔说,他今天肚子难受的厉害,得在热炕头上捂一捂,要不然,明天就不能干活了。三叔没法子,让他也回去了,寂寥的田野只剩下我和三叔俩个人了。说心里话,我实在不想住在老头儿家里,他与三叔喝酒时,我总觉得有一丝狡黠的光在他眼里闪现。为此,我还提醒过三叔,三叔却不以为然。我也不想看到那个面无表情的老太太,以及她供奉着的那个大仙爷。

我决定和三叔守夜,可整整一个晚上呢,总得有个躲夜露的地方吧!环顾四周,除了大田里亭亭的玉米,再就是挺拔的高粱,还有田间路边的杨树,根本没有躲避雨露的地方。三叔转了一圈,找到了一堆麦秸,我一脚踩到了拌料用的那一块铁板。嗯!有了,我在地俩垄之间的凹里铺上厚厚的麦秸,然后,把铁板拉过去,盖在俩垄之上,一个窝搭成了。三叔爬进去试了试,说还行,挺软和的。他转着看了看四周,和我约定,前半夜我守着,后半夜他来接替我。

夜色愈来愈浓,正好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趴在窝口,望着幽幽的田野,顺着手电的光柱望过去,远处的卷扬机连个影子都看不到,手电光全被幽暗的夜色吸进去了。若不是寂寥的天空中,那些闪烁不息的星光,还真分不清天和地呢!

夜寂静,寒声碎。

我的上眼皮磕到下眼皮的时候,三叔还没有来,是不是不来了,我这么想着,偶尔一俩声夜鸟的叫声,凄厉,惊心。我的心一下抽紧了,像是被一只大手狠狠的握着,出气也不匀了。怕什么却偏偏想什么,不敢看外面却又忍不住总想瞄几眼,白天绿油油的玉米高粱,现在全变成了黑森森的暗影了。蒲松龄笔下的鬼狐精怪故事,在脑海中一一出现。要是能睡着多好,可是,一闭上眼,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全来了,睁开眼还好点儿。天麻麻亮的时候,我才晕晕乎乎的睡着。

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

连续几个夜晚过后,我的心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每一个晚上,我打着手电筒,沿着地垄,一直走到四百米外的卷扬机跟前,再返回来。就这样孤独地行走着,可我又不是寂寞的,因为我学会了倾听。秋风轻轻掠过,那沙沙沙的是玉米穗在吟诵诗歌,那哗哗哗的是杨树叶在轻舒歌喉,那唰唰唰的是野草们在窃窃私语。蛐蛐的风琴整夜整夜的响个不休,青蛙停不下它聒噪的鼓点,田鼠窸窸窣窣地蹿过地垄,远处的村庄早已沉睡,不见一点灯火。

秋雨也常常乘兴而来,夜雨缠缠绵绵,雨丝穿过手电的光柱,如若一道道闪光的银丝,这又不是银丝,这分明是一条条纤细的筝弦。雨滴落在头顶的铁板上,滴滴答答叮叮咚咚,弹奏着悠扬的乐曲,时而舒缓,时而欢快,一个个美妙的音符,在耳边跳跃。

田野里的音乐会每天都在进行,我有幸做了一个忠实的听众,我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声音。

月明星稀的深夜,我躺在散发着淡淡清香的麦秸里,从我的窗口痴痴地望着那轮穿行于清云之间的皓月,无须起身,静静地躺着就好。田野的味道一丝丝,一缕缕,萦绕在身边。沁新新的是高粱,甜丝丝的是玉米,清涩涩的白菜,香辛辛的茴香,还有蓖麻的味道在鼻尖前飘过来,散过去。我品味着,迷恋着,沉醉在这秋香四溢的田野里。

秋天真美,秋天的田野真美,秋天夜的田野更美。

露水莹莹的时候,渠基本上完工了,我也不用守在田野里了。三叔长叹一口气,我知道他在感叹什么,当我倾听秋声的时候,他却和老头儿喝得酒酣耳热;当我感悟秋雨的时候,他却听从老头儿的话,把水泥寄放在了老头儿家里;当我品味秋香的时候,老头儿花低价买走了他寄放的水泥;当工程完工的时候,他却连工人的工钱也发不了。

村庄离我很近又很远,我独守着我的快乐,不必看他们推杯换盏的虚情假意,也不必听那些俗不可耐的流言蜚语。我只是在想起的时候,去刘四那个农家小院,和小虎他们姐弟三个一起把欢笑放飞到小院上空,飘出村庄,飘过田野,让每一个善良的人听得到,拥有宁静的心和炽热的爱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


无雪的冬季过去了,她给人们的内心带来了太多的煎熬,干涸的河流,撕裂的土地,都让我们对20xx年的春天有了更多的期盼。人们在企盼一场春雨到来的同时,也在为20xx的春天做着深情的祈祷。好在淅沥沥的小雨,落在我们的土地上,落在了我们的田野上,它让更多的人们看到了焦渴的土地有了滋润后舒心的笑意。

毕竟时不待人啊,眼看播种季节的到来,期望的那场雨能不能如期的降临,人们还在观望和等待中,土地的发包也因此较以往年份迟了许多。接连的几场细雨连绵虽然不大,却让云山百姓心头的疑云逐渐散去,人们在迟疑和落寞的季节里看到了希望。这雨就是金雨啊,也许正是这几场及时雨,化解了人们心态凝结的疑虑,农场适时的人工增雨,打机井,减免部分土地承包费,增添了人们播种希望的信心和勇气。积压在人们心头漫长的冬天远去了。

我们听到了南来雁群的鸣叫,我们听到农场新闻中抢抓农时的大棚、育秧、泡田的有序展开,我们听到大马力机械在田野的轰鸣,我们看到忙碌的人们在大田里耕作的身影,我们也看到草生出了嫩绿,树发出了枝芽,映山红开遍了北山公园也布满了远远近近粉红的色彩,我们更看到春天真的来到了我们中间,人们紧锁的眉头展开了,失望的神色消失了,忙碌让春天更具风采和魅力。红的、绿的、黄的各色的衣服充斥着大街小巷,春天的色彩更浓厚了。

田野上,有了热闹的景象,溪水边有了野鸭的嬉戏,山林中有了层林尽染的色彩蔓延,居民区绿化、美化的景象都让我们相信,20xx年的春天没有遗憾,20xx年的秋天也一定会是丰硕的季节。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我们感受的是迟来的春天给人们带来的更多的惊喜,我们体会的是科学才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利剑,任何的猜测和末日说,都不能退却我们向往春天的脚步。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我们面对的是发展和改变的世界,我们的前面有更美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开拓,去谱写;我们面对的是垦区强工攻坚战的关键时刻,如果大工业与大农业齐头并进,那该是多么壮美的画面啊。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我们北大荒文化的发展和延伸,让我们有理由相信,铸就北大荒精神的家园、铸就北大荒人的开垦灵魂,展现北大荒文化的宏大与广袤,那时的北大荒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景象正是春暖花开的美好景色。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我们的根基在土地,在原野,我们就要努力让我们生长的土地处处春暖花开,天天繁花似锦,这里才是我们生命的家园,才是我们精神的家园,才是我们奋斗的舞台。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20xx不是末日,我们还会迎接无数个春暖花开的日子,还会看到北大荒未来的壮美和富庶。幸福和安宁是我们的选择,富裕和丰富是我们的选择,大美大秀是我们的选择,谁不希望自己的家园是最美的地方?

面朝田野,春暖花开,我的家乡云山,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希望的是有生之年可以领略更美的云山,更富裕美好的云山,更令人神往的云山。

田野里的希望


老家的那几亩田地,承载着爷爷多年的心愿。

爷爷从前是大车司机,靠着自己的一点儿工资和家中几亩田地保障了全家人的生活。退休后,他仍然守着几亩田地,舍不得承包给别人种,让每年的麦子丰收就是爷爷最大的心愿。

后来因为要看护我的原因,爷爷不得不临时放弃那片土地来城里看我。一次,爸爸不知为什么与爷爷发生了争执,爷爷赌气回家,继续完成自己未完的心愿。

那时正是深秋,也正是播种的季节。田里全是草,家中塑料棚下的拖拉机也已锈迹斑斑,充斥着岁月的痕迹,院里也长满了草,有一米高,和从前完全两样。爷爷坐在院台阶上,靠着扶手,仰着头想:怎么半年多不见,就变了这样?

但爷爷不愧是老农民,一个月内便除掉了地里的野草,播撒下自己的希望。后院有棵老树,树上挂着一个小铁盒,是用来防鸟偷吃种子的,如今,盒子依然挂在树上。

在那片肥沃的黑地上,总可以看见工作时的情景,背着一个锄头,带着那一包种子,辛勤地劳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冬来临之时,终于长出了麦苗,可在寒冷的夜晚夜晚还未袭上天空时,辛勤劳作的仍是那个熟悉的身影。

第二年春天,是麦子生长之际。爸爸又要求爷爷来照顾我,爷爷在自己的心愿和我之间难以抉择,犹豫了几天之后,爷爷还是选择了我,但还是放心不下,专门托了人照顾那片承载着希望的田地。

爷爷又在城里定居下来,当然也会偶尔去故乡看看他的几亩田地。

田野,我的桃源


离开温暖的被窝,发现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往日的碧水绿竹、篱笆农家没了影踪。遥望东方天空泛起的淡淡红光,猜想今日应是大好晴天。许是工作日活动范围受限,这难得没有应酬的周末,心底便由衷升起要解放自我的情绪来。

准备妥当,提着包走到公交站台,等待公交车来把我搭载至欢乐地带。观望四周,从街道延伸出的房屋和树木尚在似醒犹睡中,来往的人们已兴致高昂,小街口,更有瓜果蔬菜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鲜活的生命行动不受浓雾的阻挠,行动的节奏也不因寒冷而慢拍。

公交车到达站点打开门的那一刹,我放弃了上车的念头。城市的繁华并非我的向往,疯狂购物终非我的嗜好,害怕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变得更加俗气。不受中隐隐于市引导,偏喜小隐隐于野。今天着了绿色外套的我,应该属于大自然。

回家放下背包,换拿一本《淡墨诗散文选》,急切地踏上街道背后的乡间小路。田野上,阳光冲破浓雾奔向大地,感染人的情绪也明朗起来。吃力地爬上斜坡林中的横路,感受晨间树林的清幽。扯断横亘林间的蛛丝,踩着湿润的落叶,聆听麻雀叽喳晨鸣,返璞归真的踏实感即上心来。

几声犬吠,从临街的农家传来,惊扰了我心的宁静,也惊扰了林下小水塘里的一对游鸭。游鸭嘎嘎鸣叫,将头伸进水中转了个圈,起来时顶了一头绿萍。一池绿萍的安宁也被打破了。一只白鹤绕过树林,扑向小水塘,收拢雪白的翅膀,将细长的双腿没入绿萍下的水中,一走一顿踱步张望,然后俯首啄食。这举动优美的白鹤,即使不会吟诗作对,也像个文人雅士,让人钦慕欣赏。远处的犬吠停止了,白色的鹤、褐色的鸭,在绿萍掩面的小水塘自在游玩着。看它们悠闲自在,我也迈开悠闲的脚步。

阳光透过树枝罅隙,斑斑驳驳地投射在林间,照射在一棵挂着绿果黑果的龙葵草上。这俗名多达四十个的龙葵草,在衰草遍地的林间安静地伫立着,成了一道别样的风景。然而,一株草的风景并非我寻求的终极目标,我的脚步,向往更广阔的地方。

勤劳的农人砍倒的树木旁枝拦住了我的去路。张望中,我发现一条出路,于是由出口纵身跃下一块蔬菜地。这干涸的菜地上,满身红皮肤的萝卜已经肥壮,只待主人引荐,去印证萝卜一上街,药铺都不开的谚语。结球甘蓝是农人用水和肥精心制作的自然绢花,卷紧的是花苞,翻开的是花瓣,一朵朵齐齐整整,规规矩矩,绝不叛逆,让素净的菜地变得靓丽。旁边的蚕豆花则鼓圆了漆黑的双眼,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

速速逃离无数双黑眼的盯梢,换来晶莹闪烁的热烈欢迎。相隔蚕豆花的几块地外,油菜叶上密密麻麻地凝了一层露珠,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和微风的摇动下剔透闪亮,似在展示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受它们感染,我穿梭田野的脚步,也情不自禁轻快起来。

瞧,那村子边是谁家的柿子?是主人不屑于摘还是不舍得摘?留一个个精巧如红灯笼的柿子挂在掉光树叶的枝桠上,在阳光下耀眼夺目,让过路人一见就嘴馋。看,那又是谁家的银杏树?遍身金黄,傲视蓝天,蔚为壮观。走过去,捏住一根银杏枝条轻轻一拉,金黄色的叶片便纷纷飘落,直落得地上满是金黄色,仿佛给泥地披上了黄金甲。背对太阳,将自己的影子嵌入地面的落叶中。一声咔嚓,把灰色与金色的对比、鲜活与凋落的相融、激动与静美的结合、动物与植物的相生,生动清晰地摄入照片,再传入空间,与友友们分享。

陶醉着,脚步仍不停歇,感觉连踩着小径上的枯草发出的悉悉索索声,都那么悦耳。跳过小沟渠,见一堆堆螺蛳空壳铺在小径上,听它们在脚下哐啷哐啷碎去,立即加快步伐。即使踩碎的是没有血肉的螺蛳壳,也于心不忍。

阳光击退了雾气,整个田野亮堂起来。有紫花藿香蓟绽放笑脸迎接我,有浅黄色的蝴蝶围绕花朵翩然舞蹈,有蜜蜂嗡嗡鸣奏终于抵达我心向往的大鱼塘的高埂上。几丛芦苇叶在梗边吱吱吱吱不绝于耳的低吟;被砍伐的干茅草睡卧在埂边荒地上,起起伏伏绵延向远。鱼塘对岸的竹林和农舍,倒映在鱼塘中,随清波一漾一漾的。轻柔的涟漪,在风的牵引下,连绵不断地由鱼塘对岸赶赴而来,又在此岸消隐。

这占地几十亩的鱼塘,是被我评为我家附近风光最美的地方,也是我常来观赏的地方。水中没有荷花,但岸边有春生夏茂秋郁冬衰的数丛芦苇。季节对了,有柔软纤细的红茅草在阳光下像燃烧的火苗;有吧唧着旱烟坐在岸边的老者,垂钓时像樽雕塑,只在扯起鱼儿时乐呵呵地笑,紧接着取鱼重钩饵料;有一群群规模壮观得叫人瞠目的白鹤来啄食、休闲,偶尔还有一只黑鹤头领一样穿插其间,遇人一吼,齐刷刷扑楞楞展翅腾飞;有如墨似漆的蝌蚪群,把一角清水染成团团墨黑;有还未褪尽腿脚的小牛蛙,时常被人误当成黄辣丁捉走,又被人埋怨着唰的一声成堆的遣返;有肥硕得懒动的龙虾,被挑戳才缓缓爬行;有比手掌还宽大的贝壳,保护孩子似的怀抱着小贝壳。时间对了,鱼饲料从饲料机里雨点般喷撒出来,小嘴一张一合的鱼儿们纷纷漂面,围着饲料机饱餐一顿。无风时,鱼塘水平如镜;有风时,塘面银光闪闪;有阳光也有风时,塘面金光灿灿。有雾时,鱼塘影影绰绰,犹抱琵琶半掩面;无雾时,鱼塘眉目清秀,坦坦荡荡。仅一个鱼塘,就是一个妙趣横生的小世界。

在一处凸起的茅草上,面对鱼塘落座,观望。视野被白晃晃的鱼塘占据大部分,田野不辽阔了,村庄渺小了,天际盘亘的山脉低矮了,连只有几缕浮云的天空也不苍茫了。此时的鱼塘,没有白鹤黑鹤来应景,倒有一份静谧的美。一只肚皮朝天的白鲢鱼随涟漪静静飘来,很安详的样子。我心想:这鱼活在水中,也葬在水中,它也该瞑目了没被活剐是多么幸运的事。假如我老死后,骨灰能撒在这片土地上,和大自然和谐相溶,生长成春嫩秋熟的恬静,该多有意义。

太阳渐渐向南,阳光有些发烫。我脱下外套,卷在一边,让阳光照透我的身心。闻着鱼塘里的水淡雅的清香,翻开书,阅读淡墨先生《情系红土地》中写的弯弯拐拐的山路是老鹰叼到蓝天上总也扯不直的意象,仰望天空,正有一缕白云像疾驰过的船留在大海上的一道白色浪痕。书中的字句是美妙的,大自然的情趣是无与伦比的,望一望涟漪泛泛的水面,眺一眺田野上温顺的村庄和天际黛色的山影,再放上一曲古筝《水姻缘》,我简直就像进入了天堂。这和煦如春的阳光,这温柔如丝拂扫的微风,这清新如喷香剂的空气,这清幽如森林的田野,哪是城市的高楼霓虹车流人潮能媲美的。

空中有飞机轰隆隆地飞过,刚才那两三缕白云也散去,我的头顶,只剩洁净如洗的蓝天。田野远处有鞭炮声响起,乒乒乓乓,似秧歌队在敲锣打鼓,噼里啪啦,如金戈铁马在奔腾,急促的声音在田野上震起回响,仿佛整个田野都在朝贺主人,今冬,那个少主人有人暖被窝了。

似乎快到中午了。公鸡在啼鸣了。鞭炮声更密集了。一些人在一家农舍前聚集围着大圆桌子坐下,等待喝一顿喜酒。

披上外套,往回走,忽见一种俗名赶山鞭的草长在小路边。记得儿时听人说,这种草可入药,卖一毛钱一斤。可那时人穷,连司空见惯的野花生草,都割得精光,哪里还能凑得够一斤赶山鞭。曾经养肥猪仔的救命草如今成了除草剂下的冤魂,劫后余生缀着碎花的赶山鞭成了天然的稀珍之物。

不仅野草的地位身价有了变化,农村的景象,农人的生活也翻天覆地。我儿时草屋连片的村落,如今换成了错落的楼屋;曾经天晴尘土飞扬,下雨稀泥飞溅的土路早已蜕变为畅通到农户家门口的水泥路;更有农村城市化的小区建设正在别处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这片秀丽的田野,改头换面的日子为期不远,我漫步田野的兴致将来也不知该上何处满足了,不过,我并不为此惆怅。

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也是一件美事。往回走的路上,再把自然风光览个够。明媚的阳光照射着我,照射在我周围的每一寸土地上,那些钻出缝隙的小草偷偷欢笑着。我采撷一枝野胡萝卜花细嗅着,那类似芹菜的香味钻入肺腑,令我心情抑制不住的爽朗。我突然悟出,心若充满阳光,朴素的田野也是世外桃源。

在儿时的田野上走过


尽管隔几周就回老家一趟,可是真有好几年没到老家的田野上走一走。今年清明节那天午后,因为小孩们去水塘边钓虾,我也觉得无聊,便跟着去摘马兰草,这样,终于在老家的田野上走了半圈。

因为是要摘马兰,视线自然是在脚下,而且心无旁骛。偶尔也抬眼四望,那也是想看一看还有没有旁人在摘。没有。田野里空寂无人。疑惑这金贵的马兰,为何竟无人问津。当然也因此庆幸,我还能在故乡摘到这硕大鲜嫩的马兰。心里这样想,手底下也就挑挑捡捡,走到这叫木莲墩的地方来了。

这时心里不觉一惊,原来这田野竟会给我很小的感觉。在我一贯的印象里,老家的田野可是旷大的,辛苦的呀。

我想起了八岁那年,一路泥泞,跟着大人去石头湖--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个水塘为什么叫这个名--那一路走得是那么辛苦,那路是那么漫长。读书人,不要慌,走慢些。一路上有人说,还有人考我:一点一横长,一撇到西洋口里和大人们应付着,一双小脚拼了命地追。那时,这条路很长呀。可是,现在它就在眼前,一条并不可怕的阡陌小路。那时,我就在石头湖边上的水田里学会了插秧,并且得到了村里能人增水的称赞。现在我看到那陇田,感觉挺怪,如果要踏过去,分把两分钟的时间。我现在就在它的身边了。

石头湖过去一点,那边有一条水渠,水渠从田野中间穿过,水源在上头的杨家塘水库。杨家塘绿树绕村,依山而居,是一个非常的村庄。记忆中的杨家塘似乎也要比眼前这个村子远很多呢。还记得我读小学,大概是二三年级的时候吧,曾和一个姓徐的同学在杨家塘水库坝下摔跤。同学的名已经不记得了,还记得我们摔到水田里泥人的样子。想起来好笑又心酸。

那些时候在这条水渠边跑上跑下的记忆真不想忆及。我爸教我做人要讲道理,可偏许多大人小孩都不讲道理,明明你放上了水,大家这头分好,到另一处讲好分好,回头分好的地方又被人拦了,到下头,下头又被人扒掉了。那时我需要站在太阳底下某个地方看着那一条长长的水路,看到有人靠近某个地方,就要赶紧冲过去看,又要和人磨嘴皮子。那一个田野啊,太大了呀。腿酸。

等到我稍大一点,我更喜欢晚上来守水。一个是因为白天太阳太毒,一个是因为晚上守水大家似乎也更愿意守规则。而且,小时候我好像并不怕蚊子似的。那时一个夏天,白天晚上我不知道要在这条水渠上下跑多少趟啊,白天当然还要照样下田。老家的乡亲忙在水上。当然有时也能从水事里找到乐子。我们的家乡有十一个水塘,间隔分布着,春天蓄满了水,到缺水期,就起作用了。可我们这些孩子喜欢的是夜晚里踩踏着翻车的乐趣,我们喜欢飞车的感觉。如果有大人和我们一块搭伙,我们就会把他挂在横梁上。我们喜欢这种感觉。大人一边笑,一边也拉下脸:均匀一些,爱惜家什。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一群兄弟和伙伴通宵达旦地踩翻车,因为守水路实在要点无赖的精神,那比那条水渠的长度可长多了,我走不到那头去。

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在徐邱塘那里翻水,水塘上来的第一丘田就是我家的,然后过别人两家,又是我家的田,再过去三家,又是我家两丘田。所以常踩翻车要翻那几丘田的水,一翻就是两天以上。真不知道当时爸爸他们怎么就那么坚强,几十年都那样种田,他们坚持下来了,没听他们骂过天骂过地。

我的目光停留在徐邱塘,我还认得出那些我们家的水田。我似乎还能看到那个九岁的小男孩走脸上的痛苦表情,他肩上挑着两把稻草把,是那稻草压得他的腰痛,压得他肩上的皮红肿了破了手托着棍子托麻了拧伤了,这些感觉发散到他的脸部了。该死的,怎么还走不到家呀。他恨恨地说,当时他就发狠说,他以后一定不种田。

不过,在他长大的过程中,是不能拒绝挑担的。他后来逐渐长大,肩上稻谷呀变得半箩筐变成满箩筐,稻草由矮变成了两座山。他不怕挑稻谷,那痛习惯了,反而在痛后变得有些快乐。他怕挑稻草,特别热,但又怕风,微风一阵,他会被牵到水田里去,稻草沾上水,更难把握了,而且,他要被这两座大山压垮。那时,那条路多么漫长!

可是,现在那条条小路还在眼前,是那么短。

那时,爸爸经常把他的担子先挑到家,然后回头来接过我担子。几个哥哥也都经常回头来接我的担子。那时一下子空着肩,真的轻松愉快。

现在,我已经不用在老家挑担了。想起这些,都是温馨。我的家乡,这小小的田野啊,当我发现你其实不大的时候,我的感动却更多啊,我亲爱的家乡。而且,我更深深怀念我的父亲母亲,辛劳了一辈子的父母。

青春的诱惑


也许是太累了,她斜依椅背就打起呼噜来,嘎子怕她着凉,脱下外衣给她搭在身上。她确实几个晚上没有睡好,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他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叹一口气,我让你受累啦!

秀是他的同学更是他心中的女神,今天自己能请到她来帮工,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福。嘎子越想心里越快乐。

他怜惜她,他的手滑过她的脸蛋。她似乎感到像吃饭碗里的汤要流,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甜甜地睡熟了。他不忍心叫醒她。瞧,她熟睡的媚态,那身子多么匀称,彰显著青春魅力,起伏的胸部撩拨着他的春心。他读初中时就暗恋上她了,她的音容笑貌无时不留在他的记忆深处。此时,他多么想亲吻她,把多年的爱尽情释放。

那时,每当他看见她的身影飘过校舍,消失在远方,他多少次目送,每次都只有徒添失落愁绪。秀那弯弯的飘眉,白皙的脸庞,长辫子,柳条腰,无论她穿什么衣裳都好看。因为她喜欢的是别人,他暗地里不知后悔过多少次。后来,知道了他们的那一档子事,他替她......

他不敢再往下想,可她毕竟是一位二十刚出头的风韵女子呀!每当他想起秀在他耳边的一次次委屈的话语,每次他都显得爱莫能助。他不忍看到秀伤心难过的样子,他每次帮她理理秀发或者拍拍她的肩膀,鼓励她勇敢地面对生活,多替女儿考虑,想想未来的美好日子,还在她面前夸下海口,无论遇到大事小事找老同学嘛!一次次逗得她咯咯笑,笑起来更显得女人的魅力和青春的诱惑。

她感到这几天腰涨,乳房发生变化,难道乳胀回了,随即摸摸自己蔫趴趴的乳房,她开始担心起来。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们草草的吃完晚饭,嘎子告诉母亲带孩子睡觉,她们要熬夜把幼兔上新笼子。一个接一个的响雷,兔场有些骚动,嘎子让她进屋休息,待天不打雷了才干活,免得兔子引起更大的骚动。

他的房间有十几个平方,床上已拉起了蚊帐,书桌靠右,桌上端正的摆放着一摞摞书,除了养兔的书籍外,还有文学书籍,《第二次握手》、《青春之歌》、都德的《繁星》、雨果的《悲惨世界》、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高尔基的《母亲》、李准的《李准的小说选》、叶辛的《蹉跎岁月》等,她随便拿起一本翻翻,那是李准的小说选,此书的扉页写道:作家长期生活在农村,他的作品生动地展现了新农村生活的广阔画面,她又继续看下去,李准在前言中这样说,三十年来,人们如饥似渴的需要文学作品,我做不出奶油面包,但我还是作出了些窝窝头,在那些年月里,窝窝头也是需要的。

风把虚掩上的门嘎吱吱吹开,一股冷风吹进屋子,秀打了一个冷噤,她只穿了一件单衣,嘎子忙起身去关上房门,并要去她的住房帮她拿衣服。秀起身拦住了他,看得出来她很感动,她感到了他对她们母女的关心,更感受到了他青春的朝气。

你上床吧,捂上铺盖暖和些。

她听了,鼻子有些发酸,开初还有些不情愿,加上这几天身子有些变化,她特别怕冷,更怕吹冷风,她渴求温暖,希望有一处避风港,更希望借男人坚实的肩膀靠靠。然而,这些对她来说,好似经历过拥有过,她举步维艰,暗自伤心。她是事实婚姻的受害者,更是感情的俘虏。

面对嘎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她感到身子有冷暖交替变化,从心里暗自喜欢上他。嘎子看出她的心思和顾虑,起身准备离开,因为昨天把脏衣服全部拿过去让妈洗了,忘了带过来,冷风一阵阵从钢条窗口涌入,他也有些抵抗不住了,身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战,他在屋子里跳了一圈,无济于事,但又不好意思在她面前显出怕冷的样子,于是他索性开门想去拿衣服,可雨越下越大,他只好缩回身子,秀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要不,你也上来暖和暖和。没事,我喝口酒就没事啦!。

有酒吗?她有些不相信。

有啊!嘎子答应得很干脆。

她立即掀开铺盖,坐在床栏边,显得十分兴奋:我也想喝一点。

你也会喝酒吗?他不太相信。

你不信,那我们拼一拼。

他们就着酒瓶,你喝一口,把瓶子递给我,我喝一口又把瓶子递给你,不一会,半瓶酒就下了肚,秀喝得脸上红霞飘飞,他也感到面红耳热,彼此语无伦次,手脚也笨拙起来。

我说你不行吧,你说你行,你看你脸都喝红啦!。

你说我,你看你耳根子都红完了。

那我也没有你醉,不相信,摸摸我的脸。

他起身想去摸她的脸,脸没有摸到,一个扑爬栽倒在了她的怀抱,彼此都感到血液在燃烧,她那起伏的柔性胸脯和急促的呼吸,她们的声音开始颤抖,笑声也跑了调,瓶子在他的手里滑落。

她幸福的低吟声,被嘀嗒、嘀嗒的雨滴声吞没,雨夜显得更加的弥漫。

致命的诱惑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经历过,你们可能很讨厌一种行为,但是当这种行为发生在一种很特别的人身上,你们就会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种行为,甚至觉得这些人天生就该做这种行为,这就是致命的诱惑。

对于我来说,我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抽烟。因为我爸爸是一个烟鬼子,每次抽烟都会把屋子弄得烟雾缭绕,令人感到非常的难受。所以从小我就特别讨厌抽烟的人,我甚至还在心中暗誓:长大以后,绝不嫁给喜欢抽烟的人。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却觉得有些人抽起烟来,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而且我很清楚地明白,这并不是讨厌的感觉。

在最近的两周里,我都会经常性地偶遇那么两个人,他们的穿衣风格很潮,总是会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加上他们有着一米八几的身高,让人很容易就能推测出他们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每当我抱着书本走在路上时,都会看见他们酷酷地出现在我眼前,然后,修长的手指间总会夹着一支烟,一缕细长的白色烟雾从他们的手指间飘出,显得那么的孤傲以及不羁。他们不会理会旁人的目光,他们只顾走自己的路。脸上的表情带着疏远的冷淡,行走间带着点模特范。原本我只是低着头的,可是当这两个人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被他们修长的身姿所吸引了。然而,当我看到他们手中的香烟时,我皱了皱眉头,不喜欢。不,很讨厌。抽烟的人最讨人厌了。于是,我径直地走回了宿舍。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总是忘不了那两个人的身影。不是说他们有多么的独特,而是我对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直到我第二次看见了他们,我终于弄清这种感觉是什么了。第二次的偶遇,还是在那条路上。这一次,他们还是戴着黑色的帽子,穿着模特范的衣服,样子还是那么的放荡不羁。这次,我没有再低头了,我把自己的目光勇敢地放到了他们俩身上。他们虽然是模特,但是样子说不上很帅,只是掺杂着那么一点点坏的味道。烟,还是被夹在了他们的手指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的眼神有点迷离,大概是因为吸烟造成的吧。而这一次,我对烟味没有那么反感了。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被他们吸引,甚至,在他们走过我身边后,我还要回头凝望着他们的身影,这时,我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或许多人会问,你不是最讨厌烟味么?的确,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被两个抽烟的人所吸引呢?记得曾经有个师兄跟我说过,艺术学院的人一看就是出来蒲的人,而且肯定非常花心。我当时的回答是:不一定啊,可能也会有很好的人呢。其实,事情的真假又有谁知道,我们都不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又有什么权利去给艺术学院的人下定义呢?

这次的经历令我很有感触,可见最讨厌的事情很有可能会因环境,人物而发生变化,产生出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我对这两个人,不会是喜欢的感觉。心脏跳动的频率虽然加快了,可却不是爱的频率。他们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种诱惑,一种光是让我去看他们的背影,就会心跳加速的诱惑,这种诱惑,是致命的,然而,虽致命,却不会害命。两条平行线不会有相交的一天,就像我和他们不会有交集的一天一样,致命的诱惑,享受着心跳加速的感觉,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你们说呢?

诱惑


【诱惑在不可知里,倘若可知便在不可得里】

我悲观地以为这世界唯我是孤独落寞的,不敢说寂寞,Mrs.周告诉我那是种富贵病。我,一个腐朽坏了的如此空虚的人,得不起。

而我也曾神圣地以为自己受上天的垂爱,一切的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以为自己是个天使,或是有天使守护的人,那份天真总是被赞美捧得高高的,渴望地被给予,往往使人在痛苦中挣扎,而你总要学会坚强

忽然想起这样一句歌词,这世上的孤独,你需要一个人去忍耐。

我安静地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有淡淡蓝色郁金香味的那个角落。或许,这味道铺满整间屋子,只是我习惯这里,也觉得这里味道更浓。

只喝过一次的卡布奇诺,觉得太苦,于是换了焦糖玛奇朵,可仍有人说它是苦的,我漫不经心地听着,然后笑了,然后忘了。

现在,习惯了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一个人的生活单调得失去了它本来的味道。

12月淡淡的阳光懒散地漾进了咖啡店,漾进了那个郁金香味很浓的角落。

一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发生,这样的生活像是录好的记录片,唯一不同的是对面多了一个人,一杯黑咖啡,没加糖,没加奶。

我走过去,坐下。

他站起来:你好,我叫商安。

你好,颜。

这儿的黑咖啡味道很浓。

还有郁金香很着边际又无边际的回答。

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喝咖啡么?

我很沉地一笑,抬起头才看到他眼神很真。

然后沉默,时间在咖啡店喝醉了。

吸烟么?我递过去一棵烟

不,不过可以舍命陪君子笑得狡黠而诙谐。

一根不会让你毙命的,只不过这里不让吸我收回递出的手。

他低头,喝咖啡。

看了看时间。

对不起,我要走了。

拎起衣服,走出咖啡厅,咖啡还在杯里打着旋。

相遇,不过彼此时间恰好碰上,下一秒就错了位。错过相遇,代价不过留白的记忆,总比一段难忘的时间,一个难忘的人好得多,即便也没了幻想。就像没人疑惑,为什么是郁金香。

很久没有再去咖啡店,有的只是路过,不知为什么,没了勇气。

记忆蒙了尘,也不过一层,一吹便散了。

再次走进店里,已经换了季节。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淋湿了心境,灯光阴郁,咖啡在杯里打着旋,对面的座位空着,拿起旁边的便利贴,满满地记录着别人的心情,漫不经心地翻着,生活没有目的,仰着头紧紧地向后靠,简单的满足,很踏实,闭上眼,任时间随咖啡变凉,静止

【那一天,彩虹站在屋顶上。】

嘿!

我猛然惊醒,错愕地望着他:

头发湿得可怜,不短不长地耷拉在眼前,耳侧,还有雨水从头发上滴下来,一件深蓝的白色斑点衬衫显得很紧身,配一条棕红卡奇裤,一双湿透的布制平地鞋,还能感觉到脚趾在鞋里的不安,这狼狈的样子,怕是在雨里被狗追了。

还用问么,外面下雨啊!哥哥。

那还有心情来这里喝咖啡?

我是从窗外看你在,才冲进来求援。语气里似乎有点委屈。

你的意思是我结合他这滑稽的样子似乎猜到了他所谓的求援。

想借你件衣服穿穿那眼神里充满无辜,又十分自信。

可我这咖啡才喝了一半啊!我有点故意刁难。

商安看了我一眼,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了剩下的咖啡:走吧,去你那借件衣服穿穿。

显然,虽是一面之缘,他却一点儿也不见外。既然这样总不能再刁难,不然太不道义。

我拎起衣服,摸了摸钥匙,没有说话走出咖啡店,他跟在后面。

刚刚踏出咖啡店,一阵春夏之交的冷风就很解风情地吹过,于我而言自然无碍,却苦了商安,显然雨后的风带着阴冷刺透他薄薄的外衣,何况已经湿透了的。

他双手抓住我的胳膊:哥,咱能快点么?

哈,他小子在瑟瑟发抖。

如果跑起来你一定更冷。实在是有些心疼他,不忍心再欺负他小子。

好吧。说着,双手抓得更紧。

胳膊似乎已经被他抓碎了,这小子实在太虚了。

那条路很窄,弯弯曲曲的一条小巷,咖啡店就在街角,因为下雨,整个小巷湿漉漉的,人很少,路很干净。

咖啡店离家的路不是很远,却感觉很漫长,就这样被他一路紧紧拽着,到家门口的时候,回头,咖啡店已隐没在路的尽头,转过头,看着他,很自然地笑了。

他抢在前头进了屋,真的是冷坏了,他警惕地四周望了望,确定没有别人后,脱了衣服,单剩一条内裤,我径直走向衣柜随手抛过去一件睡衣:赶紧穿上,屋里也不是很暖和,毕竟这时候冬天已经过了。

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借用一下浴室么还没等我答应,他已经进了浴室。

浴缸下的夹层里有花瓣,你喜欢哪一种自己随意,另外洗浴用品家里没有新的了,我下去给你买一套。虽然觉得麻烦,还是决定送佛送到西了。

将他脱下来的衣服扔进了洗衣机,又在衣柜里翻了好久找到一件很配他的手织黑色开衫,纹路是民族风,配一条深灰色运动裤,至于鞋子似乎没有他可以穿的,鞋号显然大他一码,我将衣服叠好放在沙发上,告诉他我出去一下,去为他寻一双鞋子。

最后为他选了双纯白高筒布制平底鞋,这小子似乎喜欢平底鞋,然后打道回府。

打开门,商安已经坐在藤椅上悠哉游哉地透过落地窗赏着风景:呵,这小子真是不见外。

听见门响,他回过头抱一脸微笑:喔!去买鞋了啊?给我买的?

是啊,要不然你怎么走啊,我可没时间在家陪你,一摊子事儿等着我呢说着将鞋子过去:看看喜不喜欢,我以为你喜欢平底鞋。

哥。

说。我忙着脱鞋头也没抬。

听到他声音不对,我抬头看着他,那表情很不自在。

啊,没事儿,衣服和鞋你先穿着吧,喜欢就好,我见不得别人委屈,也受不了别人的感激,以后有机会请我和杯咖啡好了。我尽力缓解尴尬。

好嘞!声音瞬间又充满了活力。

我冲他笑了笑,走进卫生间洗把脸,哎,今天美好的情致被他全都搅乱了。

商安,我有事先走了,你走的时候直接把门带上就行,我带了钥匙。

他应了一声继续他的赏景仪式。

出了门,深深地呼了口气,雨后的空气很清新,像是重生。

走过曲曲折折的小巷,路过街角咖啡店,回头看看,家已经隐没在路的尽头

路是湿的,心情是湿的,人也是湿的。

累了一天,早已不记得商安在家,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商安不在,茶几上有张字条:

颜,你发现了么,你开门的时候有条彩虹一直站在咖啡店的屋顶上。

我懒散地躺在藤椅上,看着他的笔迹,透过落地窗,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美,闭上眼,就这样,睡着了,惬意而舒适。

其实,我早见到,

那一天,彩虹站在屋顶上

【一段回忆翻箱倒柜,却无意跟随】

收拾屋子。

一个人的生活,简单,随意。喜怒着一个人的喜怒,忧愁着一个人的忧愁。

擦拭着书桌上久未擦拭的灰尘,忧伤就慢慢袭上来,没有缘由:看到尘埃就感到渺小,听着伤歌就觉得孤独。之前朋友说:如果我离开,你是不是就会快乐些?希望你还是那个乐观,时时刻刻充满正能量的男孩儿。

过了多久,那个人连同这句话都成了回忆。

看着茶几上商安留下的字条,没有幻想。

恋爱就像施舍,久而久之舍而不舍。看惯了悲欢离合也便给个机会,人来人往本就匆匆,为了某个人驻足,为了某个眼神凝望,久而久之不舍而舍。

转过身,刚才还灰白的墙上一抹阳光打上去就显得那样光彩夺目,温暖而希望。

其实不喜欢一个人,人多的时候笑声也多,也能褪一褪自己由内而外的腐朽气。即便褪不掉也能忘掉,暂时的迷失,以忘了自己是谁,哪怕是一瞬的忘怀,也能乐在其中,甚至醒而无憾,这便是一种洒脱,一种于人无畏于己无谓的洒脱。

醉了酒,又如何,自我安慰似的说一句:我又不脆弱,何况那算什么伤,反正爱情不就都这样?

那一天,很颓废。

烂醉如泥地遇见他。

他爱上我了,或许就一眼。

爱我醉的模样?

或许是或许不是。

不是?那又是什么呢?

此时此刻,我仍醉着,

却再遇不见一个他。

醒来的时候,自己趴在24小时营业的酒吧吧台上。一个人在这里醉了一宿?醉得不省人事。

朋友,这是昨晚一位先生留给你的。吧员递给我一张纸:没必要喝的这么醉,感情这种事爱与不爱就是一瞬间的事,像刚才我还想和你在一起,而后我觉得不合适便安顿好你就离开。谁都别怨,包括你自己,爱本就自由,谁也说不准下一秒会爱上谁。珍重。

那以后,是如今的我。

如今的我明白:爱是可遇而不可求,可遇的是你爱他,可求的是他爱你。

有朋友说:颜,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越是相处的久越是搞不明白你。

我只笑一笑,我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等待着可遇而可求的人,一个能任由自己灵魂腐朽溃烂的人,一个能自我解救自我毁灭的人一个怎样的人一个念念不忘的人。

看着商安留下的字条,想着那一段记忆,翻箱倒柜,我本无意跟随只想我们的一切都只是留白,留白

回家的诱惑


家,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啊。它就像是我们心灵的港湾,我们的避风港,在不经意间总会想起这样一个地方。

有的人不喜欢在家里,小时候的我也是这样一个人,那时候的我也不喜欢在家里呆着,总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家里,或者是出去玩儿,又或者是去同学家里做作业,总是就是不想在家里呆着,那时候的我总是感觉外面的世界总是比家里精彩的多,可是长大了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再好也不如家里温馨。

20xx年6月7号我高考了,九号我正式的结束了十几年的学习生涯,就在那个时候我还是想要离开家,去一个离家里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地方上学才好。可是后来在报志愿的时候,还是选择了佳木斯这个离家最近的学校,当时报完了志愿心里的感觉只能说是相当不好了,因为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没有实现,就算是上了大学了,还是不能离开家,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终于迎来了开学的那一天,直到开学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也不是很舒服,不过没办法,都已经来了,还能怎么样啊。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就在这个离我家最近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感觉还好,离家再近也好,毕竟不是在家里了。慢慢地,太阳和月亮的一次次交替,我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已经生活了两个多月,在这期间回过几次家,每次回家之后我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家里好,外面的世界太过于陌生,环境陌生,周围的人陌生,事情陌生,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我都力不从心,每次回家之后都好期待着下一次回家,慢慢地,我开始庆幸最初那迫不得已时做出的选择,庆幸我没有离家太远。

小时候的我不愿意在家呆着,那是因为在家呆着总是有那么两个人,我的爸爸妈妈管着我,毕竟那时候还小,叛逆心理正是最强烈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听从大人们的意见,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事,那样就会惹来爸爸妈妈的管束,就会觉得在家呆着好没有意思,总是向往家以外的生活。

以为那里没有了爸爸妈妈的管束,生活起来会很逍遥自在,可是常常事与愿违,现实永远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美好,经历了几个月的大学生活,几个月的不在家的日子,让我不再讨厌在家的感觉,就算爸爸妈妈因为一些小事儿说你几句,那也是对你的关爱,在这个世界上爸爸妈妈是永远不会害你的,我知道了还是在家好。

外乡的路没有了家的味道,就算什么怎样的喧嚣,可还是感觉不到热闹,从那一刻开始,我怀念在家的日子。

我开始思念我的家,思念那个我成长起来的地方,那个我既想要离开又舍不得的地方,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