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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骨

发表时间:2020-08-19

【www.qg13.com - 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鹿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大半个童年都是在山里度过。

那时候山上还不像现在,人不是孤独的生命,在树林里,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我常常独自在一片一片松树林里漫步。有一次与一家鹿不期而遇,一头健壮的雄鹿,角像树枝一样枝枝杈杈,旁边雌鹿略娇小一些,大眼睛里仿佛含着露水,中间是一只小鹿,比羊羔大不了多少,四条细腿又长又直,大耳朵一下一下跳动,好像三个从童话王国里走出来的精灵,惊讶地望着我这个误入仙境的陌生人。www.qG13.COm

据说山里还有野猪。野猪我没见过,倒是见过狼,它像狗一样懒懒地侧卧在小溪边,一双杏仁眼冷冷地打量我,不一会,站起来抖了抖毛,顺着溪水慢悠悠地跑掉了。

叔叔说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回赶羊去集市,眼瞅着一匹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上大道,就那么扎进羊群,顷刻间咬死了三只羊,叔叔在马上急得大喊大叫,一根马鞭噼噼啪啪直响,无奈吓坏了的羊群一个劲往一处挤,把路堵的水泄不通。那狼根本不怕他,就地俯身大快朵颐,吃饱了,还扯了一条羊腿,跳出羊群,打道回府。

我听了半信半疑,叼着羊还能跳起来,那得多大劲?直到有一次在一片灌木下发现一堆支离破碎的鹿骨,旁边内脏皮毛一地狼藉,才相信了叔叔说的话鹿可比羊厉害多了。

上中学以后,就很少再去山里,也很久没有再见过叔叔。

有一回在城里碰见他,他骑着家里那匹枣色小马,沿北关道一路小跑。他没看到我,我一直目送他消失在公路尽头。

现在不会了,若骑马在路上跑,准会被交警拦下来,说不定还要罚钱。

有时我走在校园干净的水泥地上,或者坐在教室里面对四面雪白的墙,会突然无比想念山野,想念早风和晚风吹过辽阔的牧场,绿绿的天空悠然散落一群一群白羊,蓝宝石般清澈透亮的湖,湖畔盛开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而赶羊的牧人高高骑在马上,从山谷尽头缓缓行来......

我的记忆就这样跳出铁栏杆,飞向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去年冬天,我们去叔叔家里拜年。这几年县里发展旅游业,山就成了免费景点。周末大批越野车开进松树塘,旅馆酒店拔地而起,漫山遍野都是五颜六色的帐篷。受不了吵闹的叔叔离开山里的石头房,干脆跟儿子儿媳搬进了城外一片刚开发出来的郊区。

我走过楼梯,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张皮,走过去一看,竟然是一张狼皮完整的皮毛连着四肢和头,身躯软趴趴挂在扶手上,上下对折,失去骨头的腿看起来好细,四个巨大的爪子无力地连在上面,直直向下坠。狼头没有一点损坏,只在眉心有一个洞,藏在浓密的毛下面。它表情狰狞,嘴唇向上挑,鼻头皱成了川字,一口犬牙雪白,隐隐泛光,再往上,没有黄澄澄的杏眼,只有一根细线缝在上面。

我轻轻抚摸狼皮,想起来叔叔讲的那些关于狼的故事和传说,想起灌木丛下一堆鹿骨......它们鲜活地出现在脑海里,又像这张没有生命的皮,褪去了色彩。

我的童年就这样独自逃回山野。她欢笑着奔向草地深处,和记忆里那蓝天白云一起,丢下我,远远地飞走,消失在地平线,再也不会回来了......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敢爱敢恨花千骨


或许是习惯了一个人,独自悠悠飘走回还,无论是敢爱敢恨的花千骨,还是口是心非的白子画,刻画的都是一份无法回头的爱的沦陷,正如落叶飞舞的无助,雪花飘零的不舍,是爱,不爱,又何妨?

寂寞时,总想要一对能依偎的肩膀,静的,冷的,悄悄地,是的,对的,不是无助的,是满足的,让我沉迷,迷心置顶,可能无法自拔吧,若是上天的恩惠,大地的恩赐,我愿意接受,即使落下一身的惆怅与彷徨,甚至是冷落秋风的温和,无视春光的暖意。花千骨,此生执念一词,便能概括,想恨,她舍不得,想爱,却不能爱;白子画,此生执意一词,便能概括,敢恨,却不能恨,已成爱,却不信爱;角色的性格,人生的棋格,走错一步,便是无法回头。

命中注定会遇到,替代不了,既然会相遇,就注定会在一起,就算一路上风雨连连,阻碍不断,也会冲破迷境,相拥,相爱,在一起。

也许吧,用一生去读一份真爱,也许是最容易的,也是输的最惨的,结局总是在你绝望时,给你一盏指路的渔火,却在你要接近岸端的时候,赠你一片漆黑的黑夜,让你跌入绝望的深渊,不要总想着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快乐结局,同时也要想想三毛荷西的一生悲恋。如果爱一个人是过错,那我便愿一直错下去;客单爱一个人是堕落时,我也愿一直堕落,即时坠入深渊,也绝不退缩半步,用一生换一份真爱。

往生今世皆有恋,浮沉流连似雪莲,百年一遇,遇而殊途。总是希望得到最好的,却不知每次都失去了最珍贵的。

天意降你至我身旁,就代表我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恋情,编织一场犹如烟火的风花雪月。

花千骨,赠你一世旷世奇缘,许你一段爱恨离殇。

蚀骨情


雪中,吾为君薄衣而舞,君漠然视之。

雨中,吾淋雨跪之,只为保君之命。

夜中,吾挑灯夜读棋谱,只为君隔日之战。

君言要江山,吾日夜苦练赴戎机不输木兰半分。

君封吾为后,亲王佞臣吾除之,刀光剑影吾挡之,只为博君一笑,为君一舞,与君琴棋书画。冬日吾诞一子,君第一次伴吾游,

吟:

雪中梅,心零碎,却无念。

冷冷寒风吹,萧萧刺骨泪。

梅花凋零,

春已送来。

心欲死,魂欲飞。

但求心上人,朝暮心思累。

吾心知吾并非君心上人,无话可说。夫妻多年,君言载纳新人。吾依旧应君诺,做那众人口中的贤后,委曲求全也罢,吾只愿伴君身侧,伴君身侧都也是心愿,此后,宫中日日笙歌,君,只闻新人笑,可知旧人哭。

他人眼中的艳羡的皇后寝宫,如今到像是冷宫了。

忆与君对棋之时,吾访便名师,输得滴水不漏。棋盘上黑白交混,像这人生,一子落错,全盘皆输。吾叹,入宫门王府之时便已落错棋子。

忆起昔日与君琴箫合奏,音至今还环绕耳畔。

忆昔日与君亲手而画的丹青,乃吾所见最美。

君常年留连后宫,民间,百官都有言说,君为祸水所迷。

敌国入侵,君不理政事。

吾长跪殿前,听闻殿中声色萎靡,歌声犹似后庭花。

君推门而出,怀拥美人,漠然而视,君对吾说过的最长一句话,贤后,也想干政?

不知多久,吾醒时已在宫殿之中,太医言,吾劳累过度,谁知吾心累。

君赐吾毒酒一杯,未有理由,吾含笑饮之。这次吾解脱了吧。

君突发奇袭,逆转局面,击退敌军,凯旋而归。

第一道旨意,便是遣散后宫。

那夜,君独坐皇后宫中,遣走奴役。

卿可知自父皇下旨命吾等成亲,卿就是敌国眼中要人,孤不能许卿幸福,但唯护卿一世安好。吾已经负了卿,万万不能负了卿为孤赢得的江山。下一世,愿你我不在帝王家。语尽,拿起盛有毒酒的玉杯,一饮而尽。

帝王遗诏:帝后同葬,万民同殇。

鹿归北栖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你的小镇,走过寿仙桥时我并没有碰见枫树下卖冰糖葫芦的老妇人,我想起你告诉我的你们小镇两位寿仙的故事,也许当时也就在这样枫叶残落季节,两位仙人驾鹤西去,而碰巧老妇人的先辈正流着小鼻涕,拿着糖葫芦,呆呆地站在枫树下面,愣了好一会才扔下糖葫芦,沓沓地往家的方向跑去,边跑还边大喊着娘!眉爷爷眉奶奶变成神仙飞走啦!

碰巧这时两个小孩拿着糖葫芦嬉戏着跑过来,我好奇,问了糖葫芦的来处,戴着木槿手链的小女孩指着小镇左侧的巷口方向。

江南的小镇总是裹着朦胧的清香,细细嗅去,能闻到柳枝和枫叶在风中微拂的味道。

老妇人坐在小巷的尽头的台阶上,身后是被岁月侵蚀的木门,实在难以辨认它曾经的颜色,和你说的一样,她双目微醺,面容慈祥,头发已经苍白,她轻轻地笑着,看不出一丝年华垂暮在她脸上留下的疲倦,让人难以捉摸究竟时间是在她的从容中静止,还是她的从容已不再拘束于时间的流逝。在她的左手边是用玻璃盖着的装着十来串冰糖葫芦的小木箱,两侧是盆栽的栀子花,在午后暖阳的映衬下,她身旁的冰糖葫芦看起来格外的香甜可口。我向老妇人说明了来意。

苏女子啊,很久没见了,听说啊,到北方读书,很久了。

小巷拂过裹着花香的风,吹过老夫人舒展的眉间,撩起几丝略显枯燥的银发,而记忆中的你,便如同一阵风,从江南而来,掠过北境,便失去了踪迹。

苏女子,苏亦怀,你真的还在北方吗?

别过了老人家,又走了其他你曾说过的小店打听过你的消息,只是时过境迁,许多小店早已换了牌匾,南街没了你描述的大槐树,故人栖变成了青藤酒家,苏宅门前的杂草已没过膝盖,让人难以前行。

借住在酒家的客房里,主人未问起来意,我也只道是路过的旅人,江南的夜充斥着北方少有的聒噪,像是一场漆黑的,没有指挥的音乐盛典。我卧在窗前,无所事事,依稀可以辨得酒楼旁的柳树,这里的夜又很静,我听不见风的声音,也听不见我过去的夜里的声音。

我突然想到自己从未去认真地听一些声音,父母的提醒,尊师的教诲,友人的关切,我总是把思念的声音放得很大,它充斥着我的咽肺,让我快要喘不过气来。究竟什么声音对我是重要的,我突然手足无措。

房里的白炽灯很亮,能看见几只小虫子围着它盘飞着。桌上的柳枝把我心中的无奈扫成青色,酸涩感让我掉下了眼泪,我关上窗,裹上单薄的被子,在聒噪的安静里,打滚,熟睡。

人骨教堂惊魂


20XX年11月27日,意大利《晚邮报》刊登了警方的一则通告,要求年轻人不要再去罗马的圣玛丽亚德教堂举行婚礼,因为那里又出现了鬼魅,并将一个正在举行婚礼的新娘吓得魂不附体。

原来,圣玛丽亚德教堂是个世界闻名的人骨教堂,里面用一万多具男女修士的骨头作装饰。本来,这里平时很少对外开放,但近年来,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和留下深刻记忆,开始在这里举行婚礼,不料新人们在这里接二连三地遭遇鬼魅。难道世上真的有鬼魂?那些鬼魂到底是什么?

新娘吓疯

塞格尔是意大利罗马大学生物学教授,他的女儿海伦娜是个芭蕾舞演员。3年前,罗马市政府秘书劳伦斯跟着塞格尔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爱上了海伦娜,开始疯狂地追求她。

劳伦斯虽然出身普通家庭,但他好学上进,人也长得不错,所以海伦娜答应了他的求爱。但是,此后劳伦斯几次提出要跟海伦娜结婚,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想等两年再说。对一个芭蕾舞演员来说,一旦结婚,艺术生涯也就结束了。

20XX年10月1日,海伦娜终于答应嫁给劳伦斯了,两个人在一起商量在哪举行婚礼时,劳伦斯说:我的好几位朋友都选择在圣玛丽亚德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说在那里举行婚礼,既有意义,又新鲜刺激,还能留下终身难忘的记忆。我们是不是也在那里举行婚礼?

海伦娜吃了一惊,她虽然时常听说圣玛丽亚德教堂的事,但连一次都没敢进去过。因为这个教堂已经有400多年历史了,当地男女修士们认为,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是对上帝的赞美和无上光荣的事,教堂是灵魂最好的归宿,所以都愿意死后把遗骨献给教堂。后来,因为遗骨太多,实在放不下,神父们就用人的尸骨做成教堂的各种装饰,先后用掉一万多具人的尸骨。

想想那种地方就让人毛骨悚然,海伦娜有些犹豫:听说那里有时闹鬼劳伦斯说:有我在,闹鬼怕什么?再说闹鬼更刺激!想到自己因为事业,到现在才答应跟劳伦斯结婚,有些亏欠他,海伦娜还是答应了。

他们将婚礼定在11月1日举行,由于11月1日也是罗马天主教的万圣节,就是鬼节,是修士们祭奠先圣的日子。所以劳伦斯和海伦娜的婚礼,要等修士们祭奠后才能举行。等修士们祭奠后离开,再做做准备,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海伦娜第一次走进这个教堂,面对堆积如山的人骨,特别是悬在墙上的头骨黑而空洞的眼窝注视着自己,海伦娜紧张得汗毛孔都张开了。

婚礼按正常的程序进行,一切都很顺利。婚礼结束的时候,海伦娜在伴娘的陪伴下,走进教堂侧室,准备补一下妆然后陪着大家去婚宴现场,其他人都在外面等着。然而,就在海伦娜走进教堂侧室仅3分钟后,忽然从侧室里传出一阵尖叫,接着,海伦娜和两个伴娘全都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救命。大家想拦住她们问问是怎么回事,但三个女孩都像疯了一样,谁拦就抓谁咬谁。海伦娜跑回家后,一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大家手忙脚乱地把她弄醒,海伦娜已经目光呆滞,嘴里一直胡言乱语。

海伦娜精神失常了。

父亲卧底

事后,一个伴娘在清醒过来后才告诉大家实情:当时,海伦娜正在教堂侧室里换衣服,忽然,侧室里的灯开始忽闪忽灭,接着从屋梁上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惊魂未定的三个人抬头一看,只见有一个龇牙咧嘴的恶鬼正睁着一双空洞洞的眼睛盯着她们狞笑,然后怪叫一声向她们扑来,在她们的头上脖子上乱抓,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逃命。

海伦娜的父亲塞格尔仔细检查了海伦娜和伴娘的头部,发现在她们的头皮和脖子上,的确留有什么东西抓过的痕迹:如果伴娘的话是假的,这些痕迹是怎么回事?如果她的话是真的,难道人骨教堂真的有鬼?塞格尔不相信世上有鬼,咬着牙说:要想治好海伦娜的病,就必须找到病根,我倒要亲眼看看海伦娜到底遇到了什么鬼!

劳伦斯却表示反对,他劝岳父说,听说人骨教堂到了晚上,有些冤死的骷髅会复活,他们从墙上纷纷爬下来,踩着其他骷髅的骨头,发出吱吱作响的声音,然后狂欢,有的还会跳到柱子上荡来荡去,如果这时有人打扰他们,就会受到攻击:都怪我们的婚礼办得晚了,打扰了那些冤魂。我看还是先把海伦娜送到医院再说吧。

塞格尔不答应,教堂的马休神父和塞格尔是中学同学,他早就想搞清楚教堂闹鬼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表示愿意跟塞格尔一起住进那间侧室仔细观察研究。

那间侧室只有十几个平方米,窗框、门框和神像的四周都镶着用人骨做的装饰,特别是头顶上那个吊灯,是用人的头骨做成,灯泡装在头骨里面,显得阴森而恐怖。但因为有马休神父陪着,塞格尔也是个无神论者,所以他并不害怕。

然而,两人住进教堂几个晚上,什么异常情况也没发生。第六天晚上,马休神父先睡了。塞格尔有个睡前翻杂志的习惯,他靠在床上看杂志。忽然,屋梁上传来一阵阴森森的窃窃私语和偷笑声,接着灯灭了。但塞格尔的眼睛还没适应过来,灯又亮了起来。就在这灯光闪烁之间,塞格尔清楚地看到屋梁上慢慢爬起一个骷髅人,只见他咧着嘴狞笑着,两只黑洞洞的眼窝里闪着绿光,灯光每闪一次,他就往下爬一点,他的骨头碰到柱子上发出咚咚的轻响。

塞格尔开始毛骨悚然:原来世上真的有鬼!他连忙去喊马休神父,马休神父也被眼前的情形吓蒙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祷告。就在这时,灯光完全灭了,夜色中,只见那个骷髅人已经下到了地面,开始一步一步地向他们走来。

塞格尔害怕了,他悄悄地站了起来,轻轻踢了马休神父一脚,小声地说:我喊一二三,我们得赶快跑!

不料他的话刚说完,就听那骷髅人一声怪叫,塞格尔感觉一股阴风向自己扑来,他还没迈开腿,就感到已经有东西扑到了他的身上,在他的头上脖子上撕扯起来。塞格尔和马休神父一边抵挡一边往门外退,退到门口时,他们连忙关上门。骷髅鬼还不甘心,在门里面又嘎吱嘎吱地抓了一会儿,才慢慢没了动静。

两人好半天才喘了口气,这才发现身上全都汗透了。但是,塞格尔仔细一想,又觉得有问题:刚才明明只看到有一个骷髅鬼,为什么自己和马休神父都受到了攻击?还有,当自己受到骷髅鬼攻击时,他明明是一副骷髅,自己为什么隐约记得攻击自己的鬼有肉还有毛?

塞格尔把自己的怀疑说了出来,马休神父也回想起来了,攻击他的骷髅鬼似乎也有肉身和毛发,他的手上甚至还沾着一些细细的毛发,但他还是不明白:可是,我们亲眼看到那个骷髅鬼从墙上爬下来的,还有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为什么灯会忽明忽灭?而且我也听到了骷髅鬼的窃笑,那么阴森。塞格尔说:我不敢再进去了,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塞格尔再次来到教堂,仔细观察后,他让马休神父找来一架长长的梯子,然后爬上了屋梁。这时,劳伦斯也来了,他劝岳父赶快下来。塞格尔没理他,在屋梁上观察了半天后,对马休神父说:我明白了,马休,今天晚上看我把鬼捉给你看!

原来,通过仔细观察,塞格尔发现,在这个古老教堂的屋梁上,竟然几乎没有灰尘。在屋梁的尽头,有一个老式按钮式电线开关,可能是当初教堂做照明改造时临时用于控制电源的,后来忘了拆掉,他伸手按了一下开关,它控制的正是教堂侧室的灯。在开关的一侧,有一个直径只有十几厘米的小洞,可以通往教堂的屋顶。如果有谁想从屋梁的这一头通过小洞钻到屋顶上,必须得路过那个开关。塞格尔在开关的旁边,发现有一只小小的动物脚印,趴下去一闻,还有一股臊臭味。

他顿时明白了:当地很多老建筑物中,都生活有一种名叫鼬的小动物,体重有一公斤多,非常聪明灵活,它们以老鼠和在屋顶过夜的麻雀为食,所以老百姓都喜欢它们:一定是有一群鼬经常从屋梁穿过去屋顶捉麻雀,正好踩在了按钮开关上,由于它们不止一个,每踩到一次,灯就会忽明忽暗一次,这就是教堂闹鬼的原因。

真鬼假魅

但是,马休神父还是不明白:骷髅变成鬼是怎么回事?那可是我们亲眼看到的,还有攻击我们的是什么?我们的头和肚子上的抓痕还在呢!塞格尔说:这也正是我想搞清楚的事,不过我已经有了怀疑,只不过还需要验证。马休神父问:你怀疑什么?塞格尔说:在没有证据前我不会说的,但你很快就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经医院诊治,海伦娜的病情慢慢稳定了下来,但还是不太正常,睡觉时必须开着灯,还经常被惊醒,然后大叫:有鬼,有鬼!心病还需心药治,像海伦娜这种因惊吓发作的精神方面疾病,必须找到病根,揭开事实真相,否则就算病治好了,她心里的阴影也永远不会消除。

在劳伦斯的陪同下,塞格尔想带着女儿再去教堂,把鼬闹鬼的真相告诉她,但她无论如何也不敢走进教堂。塞格尔只好在外面地上一边画一边把鼬是如何闹鬼的事一点一点说给女儿听。但海伦娜一边听一边摇头不相信。劳伦斯劝岳父说:既然她不相信就算了,以后再也不让她来这里了。塞格尔看了女婿一眼,什么也没说。

其实,那天塞格尔爬到教堂的屋梁上,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不知什么人用极细的钢丝把一副人的骨架连接了起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钢丝的一头连接在屋梁上,并设了一个小小的机关,如果有鼬路过,那副骨架就会慢慢从屋梁上放下,就像人的骨架变成了骷髅鬼爬下来一样。他还怀疑攻击自己和马休神父的,并不是骷髅鬼,而是那些鼬,但鼬为什么会攻击人呢?还有,是什么人把人骨架串起来的?他想干什么?塞格尔怀疑这一切都是劳伦斯干的,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再说,自己连一点证据也没有啊!所以他谁都没告诉。

塞格尔一边给女儿治病,一边开始悄悄地调查劳伦斯。通过调查,劳伦斯的朋友们很快就把人骨架变鬼的秘密说了出来。原来,几个月前,一个朋友要在人骨教堂举行婚礼,劳伦斯和几个朋友一起,决定捉弄一下新郎和新娘,他们把一副人骨架用细钢丝串了起来,趁新娘换衣服时悄悄地把骨架放了下来,结果把新娘吓了个半死,大家觉得非常开心。

塞格尔继续调查,结果他意外地发现,由于海伦娜一直没有同意跟劳伦斯结婚,劳伦斯竟爱上了一个名叫梅伊的女孩,并让梅伊怀了孕!另外,塞格尔还发现,劳伦斯竟然学会了吸毒!会不会因为这个事,劳伦斯想吓死海伦娜?但他又是用什么手段让鼬攻击人的呢?塞格尔实在理不清头绪,他决定报案。

3天后,警方将正在吸毒的劳伦斯抓了个正着,当即以吸毒的罪名拘捕了他。因为劳伦斯有毒瘾,警方不让他吸毒,他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的确像塞格尔调查的那样,因为海伦娜一心想跳舞,不仅几年都不跟劳伦斯结婚,平时连跟他亲热都十分保守,慢慢地,劳伦斯开始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名叫梅伊的女孩,并让她怀了孕。

但是,海伦娜的父亲塞格尔是他的导师,他还没拿到博士学位,他不敢提出跟海伦娜分手,生怕得罪了导师无法毕业。想到海伦娜天性胆小,他决定用自己曾经参与的用人的骨架变骷髅鬼吓坏新娘的办法,来吓唬海伦娜,因为海伦娜的胆子特别小,他觉得就算吓不死她,也会把她吓成精神病,这样自己就有理由跟她分手了。

为了把事情做得更有把握,他甚至想到了一个更加阴毒的办法:趁着到教堂参加别人婚礼的机会,悄悄地给那些鼬喂食毒品,等它们上瘾后,再训练它们到人的身上来找。结果那些鼬犯了毒瘾后,只要看到有人进了侧室,就会疯狂地扑上来找毒品,如果找不到,它们就疯狂地撕咬,那些窃窃私语声,实际上是鼬的叫声

得知教堂闹鬼的真相后,海伦娜惊得目瞪口呆,好半天她才清醒过来,愤怒地说:这个劳伦斯,只要他告诉我他有毒瘾,我就会主动跟他分手,哪要他这样做?这下可好,真是害人又害己!他就是那个真正的鬼魅!

画骨融情


一阵清脆悦耳的笛声响起,秋月忙收起琵琶,冲我道:“是恩公的笛声!”

我闻之全身戒备。

笛声来自遥远的地方,却能让人清晰的听清每个音符,可见这吹笛之人修为已登峰造极。

心里越发想会会这位高人。

我将酒葫芦别回腰,冲秋月道:“贫道去去就回!”

就时袍袖一拂,寻着那笛声飞去。

我这御风飞行功夫,今年才学会,平日在观里用得极少,这会真派上用途,深觉功力浅薄。大约一盏茶功夫,我瞧见月光下站着个紫袍男子。

那男子站在那,纹丝不同,颀长的身躯如同棵芝兰玉树。发似流瀑,一直垂到脚心,却无半点杂乱。他身躯背着我,瞧不清他的五官,不过看他那唯我独尊,目无一切的神态,绝不是个好惹的主。

一支白玉笛横在他手中,一个个乐符从那玉笛孔中流逸而出,一圈圈冰蓝色的光茫围绕在他身周。

那光茫有摄魂夺魄之势,怕是他常日就用这笛子控制着那群女鬼,让其为他吸取元阳,以便提高修为。

男人身上并无半点妖气和魔气,单凭一个背影,便觉他翩然若仙,这是我想都没到的样子。

见有人前来,男子幽幽收起玉笛,缓缓转身,冲站在树梢上观望的我道:“道长既然来了,不娘下来陪本尊喝两杯!”

声音清脆如同丝竹,深邃的眼眸灿如星子,薄而优美的菱唇张翕间,难掩与生俱来的贵气。若不是他肤色过于白皙,几乎很难让人瞧出他的异样。

这是个气场极为强大的人,若他真是异物,定是传说中妖魔两界的至尊或是那久逢难寻的九天上神。

男子见我瞧得入迷,不自然地干咳起,继而素指一点,树下已出现石桌、石凳,还有一只被煮得冒烟的红泥小壶和一对精细考究的瓷杯。

他这淡定从容的样,反倒让我不知所措。那深不可测的修为,让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飞下树梢,坐于他对面的石凳上。

他拎起炉上的小壶,替我将瓷杯倒满:“道长,请!”

我点头,端起瓷杯放在鼻前闻闻,见茶水扑香迎鼻,是为难求一叶的“月下美人”,不由莞尔,轻抿一口,惊叹道:“好茶!”

男人嘴角牵牵,一手捋袖,一手执杯,举止文雅,极富内涵。

“道长可是对本尊有兴趣?”

他快人快语,一言道中我的心思。我见他大有一吐为快的打算,赶紧附和他。

“难得秋月能遇上先生这样的恩公,想来先生是大有来处的,只是不知为何,会遗落于这凡世?”

“呵!难得她记得我这份恩情!说来好笑,我与她原本三世有约,可她,竟将我封于那无为涯上,待我魂魄归位,她却又流落尘世,落得此番惨相!”

听他提到无为涯,不时心中一跳。

那可是神魔大战的战场,这事我忆得一本古籍上有记载。

相传万年前,魔界至尊逍寅爱上了九天仙子凡懧,可谓让六界一震。那凡懧可不是一般小仙,她是统领十万天兵的天界第一战神。这场仙魔相爱注定没有好收场。他们的感情注定不被祝福,凡懧不得不在爱人与天职间抉择,毅然选择后者,将逍寅封印在无为涯上。

想来那一战,凡懧也受了重伤。后来怎样,古籍没有详细记载,只说凡懧辞去战神,自贬下界为人,饱受万世人情离苦……

想到这,我不禁多看了眼这男人。

若他是逍寅,那他口中的秋月岂不成了凡懧!

逍寅瞧出我的心思,执起茶杯,将怀中茶水饮尽,幽叹起:“道长定是在疑惑,想我堂堂魔界至尊,为何变得如此虚弱!叹,这要全怪她了!她……当初,为了那所谓的天道,甘愿放弃我们的感情,以她自己的肉躯为禁咒,将我三魂七魄支离后,封印在无为涯上。这是多狠绝的招数,伤人伤己!亏她想得出来!”

逍寅摇头,执起红泥小壶往两人杯中加满茶水,随后幽幽端起喝了小口,继续说道:“可她哪里知道我是魔,与天地同寿,即便这样,仍不能让我彻底消失!每过一千五百年,我的三魂便会汇聚,历经万年后,三魂七魄才真正汇聚一起,我便得以重生。可惜……我的魔骨已毁,不得以只能用此卑劣恶毒之术,用万人的元阳来修补。”

我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毕竟与个魔谈心,让我心惊胆跳,然而身为正道之人,让我不得不劝他:“既知此法不该,何不趁早收手!”

“本尊也想,只是……机缘未到!”逍寅欲言又止,一脸愁绪,不时搁下茶杯,起了身。

看他一身淡漠飘逸,若不是知他是魔,定误以为是九天下来的神子。

沉默间,琵琶声响。

逍寅手中的白玉笛亦有感应,不时泛起阵阵冰冷幽光。

“她来了!”逍寅面露惊喜,说时身影一晃,原地消失。

我这会才知,他定是没让秋月瞧见过真面,这其中的原委,唯有他自己晓得。

秋月怀抱琵琶,边走边弹,脚步匆忙,好似十分惊慌,见我站在月下,忙朝我步来:“道长,他来了!”

我闻声回头,见一个呆愣无神的男人,从林中缓缓步了出来。

那男人身形消瘦,两眼无神,若不是一身锦袍泄露来历,我着实看不出,这便是秋月口中,那位薄情寡义的程炳肇。

再一细瞧,更为震惊,程炳肇居然肖似逍寅。

如此全明了。逍寅之所以不肯见秋月,怕是机缘未到。

眼前的程炳肇俨然一具行尸走肉,心膛空空的,想必那颗狐心已被国师取去,失去狐心的程炳肇,之所以能撑至现在,全依仗秋月留给他的一道护身符。

逍寅之所以要等程炳肇前来,怕是在等程炳肇这具肉骨。他与凡懧是否能和好,我且不知。只知他融下程炳肇的肉骨后,带着秋月回了魔界。

逍寅离开开魔界太久,那里早就失了安宁。那位国师正借着秋月狐丹、狐心的神力,大掀风浪,旦愿他此去能化解这场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