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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他眼里逝去的青春

发表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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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致他眼里逝去的青春,欢迎阅读与收藏。

致他眼里逝去的青春

他对我的爱,没有言语的表达,在我过去的20年里;他对我的爱,没有消减的痕迹,在他逝去的20年里。我知道,他也知道我能知道。所以唯独在他面前,会肆意放纵、撒娇,像个猴子爬上爬下。

和所有小女孩一样,从生命的开始,就会喜欢漂亮,会喜欢镜子似的东西,时不时照照自己。在他怀里时,便喜欢上了他的眼睛,明亮澄澈,满满的印上了一张傻傻的笑脸。大眼睛里装进了一颗小脑袋,小脑袋上那双小眼睛,圆圆的、雪亮雪亮的,一切都那么干净,一尘不染的。

和所有厌学的小家伙一样,从上学那天起,在他身边,时不时的会怕看着他的眼。撒谎、懒惰,一旦触碰了他的底线,他的眼睛会不由得变大,层层、层层的火焰映在了我小小的眼睛里,此时阵阵涟漪也难以浇灭他的怒火,气愤、惊恐交织在大小眼睛之中,却任然是清澄干净的。

和所有的小孩一样,最初认为他是无所不能的,是能力超然的。当第一次看见他眼睛微闭,热泪悲然落下,不禁也湿了自己的眼睛。第一次他眼中显现出如此的茫然,面对生离死别,他也只能无可奈何的痛苦着。第一次小眼睛映上了他的无助,第一次想去抱着他帮他擦干眼睛,第一次满眼的肃然告诉自己要保护他。

和所有的叛逆青年以一样,当初的乖巧已不复存在,当两双眼睛瞪到一块时,岁月似乎已带走许多。大眼睛里充满血丝,怒不可言,小眼睛也怒火灼灼不知悔改,不肯退步的双方,一个恨铁不成钢、疲倦不堪,一个自以为是的认为我的青春我做主'.趴在他怀里撒娇的岁月荡漾在纯真的记忆里。

和所有忙着学业、事业的人一样,面对面好好看看他的时间少到可悲,真的只会在偶然的瞬间,发现他老了。真的,他老了。不经意的一瞥,透过自己厚厚的镜片,发现了他眼里的浑浊一片以及右眼中似雾薄薄的一层,早已不复了当年的明亮清澈,我却不知。他只淡淡回了一句,老了,正常的。是啊,如此操劳的二十年,谋生活的二十年,怎么可能宽容的不留下深深的痕迹。刹那间,厚重的眼睛遮不住满心的疼惜,眼泪肆意着。只笑着说你可得好好的保护自己,别我出息了想带你去旅游四处转转时,走又走不动、看也看不清。

想陪着他,用我们的眼睛再去记录共同的美好,虽然去不了他眼中的沧桑,却想用我的成长安慰他失去的明亮,却想有一天,纵然他可能看不清了,甚至是我的脸,他的那双眼里要有我能看见的幸福,这是我的承诺。

致他眼里逝去的青春。

扩展阅读

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说来可能比较有趣,天晓得,这篇文章的诞生,完全是源自一件小事

时间是昨天傍晚,地点是我家客厅,人物是我自己,事情,是切水果。就这么简单,然而,落刀的那一刻,我忽然就想到了,最近读的一部小说里的话,好吧,原谅我的煽情

书里说,她流血的那一霎,他六神无主,这样的一双手,他最最珍惜的一双手,居然在他家缠上了丑陋的纱布,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她的手,一直看着,那一刀,是切在他心里。

前些日子,突然很想找些什么东西来读。许是日子过得太空虚了,所以才想找点东西来填充自己,三分钟热度而已,我一向了解自己。

究竟是试着再次领略王朔的痞子文学,还是继续探索犀利活泼的亦舒藏在骨子里的那份悲哀?纠结的最终结果,却是选择了《致青春》。

我刚刚看完,《匆匆那年》。

没办法,最近关于青春的话题,实在太多。而对于初老症状已经比较明显的我而言,相比仅浓缩为一部影片的青春来说,原着,也许更能让我在字里行间中体会到感情的真实。

而且,我也愿意相信,读完原着,再去电影院感受,这样的决定,定是对的。

虽然没有看过电影,但每读一段,便忍不住把已经知道的演员带进小说的角色,如此想象,倒也形象鲜活。

在原着小说里,当阮莞问郑微究竟要找一个什么样人的时候,她的答案是,可以让她愿意为其奋不顾身的人,郑微说:我不爱爱我的,只爱我爱的。

所以,郑微选择了陈孝正,而不是许开阳。(这里先撇开林静不说)

我想,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有这么两个人的存在,也可能,大多数的我们,都会宁愿选择那个把自己踩在脚底下的人,以至于很久之后,回忆起来,还是会感叹,早已回不去当年的勇敢。

正如郑微所说,那是她的劫难,她爱上了,所以愿意低头。从此以后,生命里的一切,便只愿与他有关。

她烦他,恼他,缠他,其实只不过是希望他多看自己一眼;她生气,也只不过是害怕,那个不经意间吸引了自己的男孩心里,有人比自己重要;她永远都在等他,等那个爱迟到的人。她说,其实等待,也不是那么难熬,她说,她害怕如果换做是她迟到的话,他不会在那里等她,她说,只要最终能等到他,过程如何,便都无所谓了

无论如何,这段感情,注定是她付出的多一点了。

即使是最终与阿正决裂的那一刻,她还是对自己说,如果我挽不回我的爱,尊严,能让我不那么伤悲?

郑微说,这是她的选择,所以,她不哭,她说,她愿赌服输。然后,倔强的她,一个人,去了约定好的婺源。

这一场轰轰烈烈,最终还是结束得平淡。最终,也只有她,没有失约。

书上说,这个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彻底地伤了心,而改变他的自然规律,她在梦里,无望到不相信再有天光,可是次日,太阳一样升起,生活,依旧继续。

就像我们常说的,没有谁离不开谁,即使离不开,也还是得活下去。

郑微曾对许开阳说过,你爱我,我却爱他,就凭这一点,你就永远输给了他。

年少的无知无畏和肆无忌惮,换来的,是一场友情的遗失。

许开阳说,别把我想的太伟大,你找到了你爱的人,我没有办法,在一旁看着你们笑。于是郑微哭泣,却不后悔。

年少轻狂的爱恋故事里,总不乏这样的例子。也许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有时候,我们成全了别人的幸福,自己却在背地里抽泣,其实,就已经做到伟大了。

而最后,谁都会遇见另一个ta,就像许开阳一样。

书上说,所谓的擦肩而过,莫过于此,这个世界,有谁会是永远等你的?没有。

这个道理,许开阳懂了,郑微懂了,我们,都懂。

其实阿正,也曾是很让我感动的一个人,也是最让我期待的电影角色。

脆弱如他,木讷如他。却也会在郑微哭泣的时候暗暗茫然,是不是他,让一个飞扬跋扈的快乐女孩子变成了这样;当他看见林静与郑微合照后赌气走掉,又折回原地却没有找到她的时候,他也会抓紧自己的手,感到害怕。

也许他不知道,当他最终找到她抱的她喘不过气的时候,傻乎乎的她,心里想的是,她愿意就这样,死在他的怀里;当郑微看到他独自一人在站台看他离去,因为他的消瘦而觉得他孤单时,也许她还不知道,他是真的很孤单。所以,他才会害怕失去,才会在她不小心伤到手后,心疼的无以复加。

直到离开之前的某一天晚上,他在宿舍里,想着他和郑微的未来,

他爱的女孩,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她爱那些充满小情小趣的一切事物,不知愁为何物。她是勇往直前的玉面小飞龙。她的男人,应该给她最广阔的那片天。而他呢?他只有一片残破的屋檐。当然,只要他愿意,他相信她会一直守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然而当爱情的甜蜜消散之后,在生活的消磨中,她会不会因他而变成一个现实而憔悴的妇人?他打了个寒战,如果有这一天,他会恨他自己,他更怕那一天来临时,他会恨她。

后来,他告诉郑微,我没有办法,一无所有地爱你。这是我看这本书,第一次落泪的地方

我眼里的阿正,也曾为他们的感情狠狠努力过。即使最后的他,退出了这场青春的告白。但我知道,也许,只是意外,也可能,真是必然。

不知道为什么,阮莞,是我第二个期待的电影角色。

她说,她不介意谎言,只是害怕,他们变得陌生。

我们都懂,爱情里,是不允许背叛和谎言的。而愿意容忍谎言的爱,必定是极致的爱了。

她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却是那么的渴求平淡。就像大多数的我们一样,只愿现世安稳。

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自己的爱,太深,又太浅。

他告诉郑微,这些年,我缝缝补补这段感情,始终不愿意离开他,那是因为,我珍惜我青春的时候,最初最好的感情,现在才发现,这段感情从来就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我长大了,他还没有。

说这些的时候,仿佛一切都不是自己的经历,平静的,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书上说,也许赵世永对阮莞并非没有爱,然而爱又如何,他爱的东西,除了阮莞,还有许多许多。

阮莞最终嫁人了,那个人不是赵世永,而是只见过六次面的吴江,阮莞说,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她说,也许爱上他,并没有那么难。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还有什么,是它无法改变的

郑微在阮莞的婚礼上大哭一场,然后遇到了七年未见的林静,那个一直在心底最深处的人,此时,已然陌生。

命运的安排让阿正也再一次出现。而这一次,曾经无比温柔地喊她微微的那个人,礼貌带笑地对她说,你好,郑秘书!

书上说,沉淀了三年的一颗心,又变得无处安放,每一天每一天,当她无懈可击地在他面前扬起嘴角,那把钝而绣的锯子,就在她心上,慢慢起磨。有时候,她希望那是一把利刃,就像他离开时的最后一句话,挥刀见血,立刻痛到什么都不留,那才是一种慈悲。

郑微告诉阮莞,她只想平静。然而,爱他一天,她就无法平静。

郑微的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翻版。从懵懂无知到经历创伤,从初涉职场到成熟蜕变,不止是她,每个人,都在改变。

大家都说,郑微,我看你一个人这么漂着,难受。

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真的很难受。

书上说,很多时候,当我们习惯了一些事情,就不知道,这是苦。就像郑微,没有阿正的日子,其实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不苦,不累,只是偶尔,有点孤单。

所以,她才会在过马路时,恶意打量身边那个有男朋友护着的女孩,然后一个人,莫名地,想要流泪。是的,她只是不够幸运。所以,她决定,不再让自己,那么孤独。

可是后来,她才明白,即使她愿意将就,依旧是,那么的难。

其实我很喜欢,林静阿正郑微出席同一个宴席时出现的一幕幕场景。也许是虐了点,但对于我们这些或多或少有过感情纠结的人来说,也算是过瘾。

后来的日子里,郑微想,她毕竟还是爱阿正的,也许,她可以因为一分的甜,忘记那九分的苦

我常想,如果我是郑微,当一个曾经深爱的人再次回到我面前时,我一定会妥协。但前提是,这些年,他依然带着有关于我的记忆,一尘不染;前提是,那个人不是林静,毕竟与阿正不同的是,对于林静,郑微并没有那么的倾其所有奋不顾身过。

所以,这两个人,原本,都不该被选择

故事的最终结局,说不上算圆满,还是残酷。

阮莞离开了,她对郑微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觉得很幸福。然后,她带着那颗幸福的心,带着最后一次去见最爱的喜悦,永远淹没在那份迷离的挣扎之中。

那一刻的赵世永,想来也是痛苦的吧

郑微说,阮莞在火车到达前死去,也许,也算一种幸运。

只有那样,她才不会知道赵世永的失约,才永远不会失望

而郑微,最终选择了林静。

她似乎忘记了曾经爱的痴狂的阿正,连同,和他有关的一切记忆,

也许,她一直没忘

都不重要了,

谁还在乎呢

书里的青春,仿佛我们身边的故事。我们都是现实生活里的他们,是郑微?还是阮莞?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所以,我看他们,就像是在看自己。

从来没有一部有关青春的小说,让我觉得画面感如此强烈。我只能说,可能,我书读的并不多;可能,只是故事和时代比较接近;也可能,是我经历太少,所以大惊小怪了

但至少,它感动了我,并且,我没有说谎。

书里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是,我偏偏不爱。

我们很多人,都在选择宁缺毋滥地活着,而大多数,却都是在为着一个不可能的人,身边也有无数人经过,他们很好,但,我们不爱。

书里说,乞求爱的人,费尽心机,不爱的人,不需要任何手段,所以,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她击溃。

每个人的感情都是脆弱的,可能真正愿意小心翼翼对待它的,只有我们自己。有的爱,一碰就碎。个中滋味,不一定非得经历,才懂得体会。

书里说,好了伤疤,能够彻底忘了疼,何尝不是一种福分?

我们其实还是都太感性了,记性也太好。好到一件事情放在心里,太久还是忘不掉。每每孤单时,就越是细细咀嚼,艰难下咽。彻底忘了疼,是一种福分,然而,是不是,也是一种传说?

书里说,什么是长大,当一个孩子,知道钻石比漂亮的玻璃球更珍贵的时候,他就长大了。

所以,成长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当一切幻想转入现实,当我们不得不接受不甘和委屈时,我们便长大了,长大的同时,也孤单了。

书里说,注定要失去的东西,失去了,不过是早死早超生。夜凉如水,谁在乎这样的角落,两颗心暗暗地死。

我们其实并不害怕失去,我们害怕的,只是一种习惯的迷失。习惯,终究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失去了习惯,便是彻底的心死。

书里还说,世界上有什么,可以阻挡十七八岁少年人的爱恋?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电影,也不知道,多少人读过原着。

也许我的文字,太过晦涩,根本无法写出青春里的万千思绪。但我相信,每个人观后,都会找到自己的那一处共鸣。

因为,关于青春,关于爱情,每个人,一定都有话想说

致逝去的青春——科比


怎么说呢,我喜欢科比从初三开始到现在算起来有十年了吧。相比与其他的科密,我没有那么的疯狂,我不会为了一场比赛而忘记吃饭,也不会为了看一眼科比而挑灯通宵,在青春里这些再平凡不过的东西我好像都没体验过。更多是喜欢赞美科比的每一次进球,每一次的顽强,永远充满着斗志的他,狠抓比赛不服输的精神。或许每个喜欢科比的人物里都想要有一个科密的女朋友,我也一样,虽然只是想想,但也只能想想。

时光过迁,每一处的着落都是个有故事的地方,球场洒满的是一群活跃青春的汗水,溢出的是一阵阵的欢笑。他们欢笑过,抱怨过,强颜欢笑着,但是为了胜利一直坚持着下去。我有过很白痴的梦想,就是能把打球风格模仿成科比一样,但是这是痴人说梦,不用怀疑,每一位科密都会想去模仿他的每一个动作,因为这都是喜欢一个球星的正常表现。见过很多人穿着印着8与24字样的湖人球衣,我想他们才算是青春过的吧,而我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或许是因为身边的朋友都没有足够喜欢他,倒是遇到过几个科黑。听说今天朋友都被刷屏了,科比退役是个传奇,也将出现下一个传奇。

我喜欢科比更多的是喜欢他的精神,我表达对科比的喜欢更喜欢借助于他人怎么怎么疯狂的喜欢,这样来表达我对他的喜欢,有看过他的所有集锦,有在寝室墙上贴上他的海报,有想在衣柜贴上海报,这样一打开就能看见他的冲动,这些我只做到一半,我的青春真的不算疯狂,人未老,心已老。今天伴随着科比的退役,我想今天我是青春过的,他的最后一场比赛我没有错过,人虽老,宝刀未老,今天狂砍60分,是的,今天黑曼巴拼了,创下史上得分榜第三名,今天他是满意的,却也是不舍的,怎么说我不爱你。

我爱篮球,并不是因为喜欢某个球星才喜欢上篮球,也不是因为某个女生才喜欢篮球,这些在电视剧里能够出现的剧情在我这边不搭边,是因为真的很爱篮球,很喜欢运动场上流汗的感觉,喜欢肌肉绷紧上场追分的感觉,喜欢在场上奔跑的感觉,喜欢进球那瞬间观众欢呼呐喊的氛围,喜欢被人包围的满足感。

致逝去的青春,致最喜欢的科比,虽然你已退役,但是我的爱好一直要往下走,这是一条谁都不知有多深的路!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最后一个夏天

我们就要说再见

最后一个夏天

没有心情去海边

只想静静躲在房间翻照片

各位同学,还记得那一年的九月吗?我们稚嫩的小手被大人牵着,跨进了我们憧憬已久的学校,凤凰花的绽放,迎接了我们的到来。还记得在一年级,老师是如何教会我们认识那拼音字母那一张张陌生的脸,那一个个陌生的音节。是谁手把手的教会我们握笔?是谁教会我们做人的真谛?是谁为了我们的成绩而日夜操心?是谁不辞辛苦的照顾我们?是老师,我们敬爱的老师!

忘不了,我敬爱的老师!您像春蚕一样无私奉献,把您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们;您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为我们照亮了前方昏暗的道路;你就是一只小船,把我们载向了成功的彼岸,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忘不了,老师您那双温暖的手。还记得写字课,我的坐姿不正确,头几乎就要贴在桌面了,是您用您那双温暖的手托起我的额头,并告诉我:头要抬起,不然就会近视哦!到现在我还记得您那时慈祥的目光,那如春风般的话语,以及那双温暖的手。老师,您告诉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这句话现在还牢牢地印刻在我的心田。

忘不了,我亲爱的同学!我们曾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在操场上尽情的奔跑,挥洒着我们的汗水,释放着我们的青春。记得我们班的班风吗?勤奋进取,合作互助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却代表了我们整个班级,我们时刻牢记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是一个集体,我们是打不垮的六二班,也是永恒胜利的六二班。而这背后的力量是源于同学们心中的一份爱。六个希望的春天,我们播种了六次;六个金黄的秋天,我们收获了六次;一起度过六个火夏的考验和六个寒冬的严峻磨砺,到最后我们却要分开,还真有些不舍.不过,聚也不是开始,散也不是结束,我们只是暂时分离,满载着理想和追求,相信下一次见面,会是彼次丰收的时候.。我相信,我们六二班人散心不散!是永远的好朋友。

忘不了,我美丽的母校!步入校园,一阵幽香,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好。我们清朗的早晨诵读,在晨风中开始一天紧张的生活,这里记录着我们充满活力的岁月。穿梭在校园里,望着这熟悉的校园景色,呼吸着熟悉的校园气息,我的心里又多了几分不舍,对母校的情感那是用再华丽的语言也形容不出来的 六年级以前,从来就没有想过毕业离开 这一类的词。到了六年级,随着满天飞的同学录,便意识到我即将离开这个校园,离开这些熟悉的老师,离开这些熟悉的同学了,就分外珍惜在校园里的一分一秒。时间可真是奇怪,你越想抓住它,它就从你手中溜得越快。

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磨剑数年,今日显锋芒.烈火再炼双百日,化莫邪,利刃断金刚.雏鹰羽丰初翱翔,披惊雷,傲骄阳.狂风当歌,不畏冰雪冷霜.欲上青去揽日月,倾东海,洗乾坤苍茫.再见了,我敬爱的老师,再见了,我亲爱的同学,再见了,我美丽的母校!!

风,还在轻轻的吹着。雨,还在密密的下着。这便代表了我的心情:酸酸的,苦苦的。我们对母校中的一切是那么留恋,不舍得。不舍得校园,不舍得师友,千千万万个不舍,只得化为一句:珍重,再见。同学们老师们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希望再见...

我们走了,那鲜红的凤凰花又开了,凤凰花,一年开两季,一季新生来,一季老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