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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桃红柳绿时

发表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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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又到桃红柳绿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久居闹市,听厌了商家用喇叭肆无忌惮的叫卖声,便念起呆在老家时的清静日子。遗憾的是父母已经不在了,找不到回家的理由。老家渐次陌生,犹如风筝没有了牵线者,茫然的飘飞。

但风筝毕竟不同于无根的浮萍,风筝的线在空中悬荡着,总会有人时不时的拉收一下。 这不,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风筝线被人收了收 原因是我的生肖属虎,老家的左邻右舍要建新房,需要我去奠基,我当然有求必应。

四月的一天,我也是因为给人奠基的原因,回了一次老家。

我漫步在乡村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一两个起早赶集的农民,骑着电瓶车从身边擦过。那份宁静的美在我的心中渐次转化为沧桑之感农村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人口转移,村里的农民少了很多,守在家里的人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过去那种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早已封存在记忆深处。打小一起长大的同龄人,早已各奔东西,难得一见。

走在乡村路上,耳边偶尔传来几声鸟叫,几声虫鸣,几声鸡啼,那久别的声音是如此的亲切,好似一曲美妙的乐曲抚慰着我疲惫的心灵。此时,我突发感慨:

感慨一:多少农民奔向拥挤的城市,舍去宽松的农家,是否有轻重倒置的味道?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人往高处走嘛城里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资源丰富、待遇优厚,城乡差别明摆着。

感慨二:美景处处有,何必远处求。只要内心静,风光在心头。

我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浓郁的花香沁人心脾。田野上浓烈的色彩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桃红柳绿的画面是何等的熟悉,它犹如激人的过敏原,瞬间在我记忆深处搅动。

岁月流逝,人间沧桑。桃红依旧,物是人非。缘生缘灭在相同的季节里发生,在相同的季节里结束。这个不灭的记忆来源于青春勃发的年少,对我来说有的残忍。

从那时起,我对桃树有种特别的情结,有羡慕,因为它只要有春风,就能尽情地绽放,把美丽留给人间。而我就像俯首低调不敢争俏的柳树一样,在青春荡漾的岁月里,把萌动的种子深埋地下,断了和春风交会的机会。你别以为我得了自闭症,原因是卑微的身份和清贫的身家,没有底气向人许诺:我给你幸福。

现在想想:给你幸福是一句谬论。幸福感是主体的反应,不是客体所能替代的。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对同一环境的满意度也会不一样。只要自己馈赠的东西与对方的需求不相吻合,就永远无法兑现自己给人幸福的诺言。何况真正的幸福是来源于自己平凡的创造性劳动,实现了自己一个小小愿望后的感受。一切仰人鼻息的生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她可以欺骗无知者,但骗不了自己的内心。

每当我看到美丽绽放的桃花,内心总会涌起淡淡的忧伤,忆起初恋的姑娘有一天,有个姑娘从人海茫茫中向我走来,走进了我的心间,我感动;又有一天,这个姑娘从我的身边走向茫茫人海,但没有走出我的心间,我感伤。

我们之间只有眼缘,没有姻缘。她一来一去填补了我没有恋爱的空白,同时也给我播下了遇春伤怀的种子。

从此,我对桃花有种特别的情结,那是伤感。每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就会想起崔护的名诗《人面桃花》: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每每读吧此诗,心中有一种望断天涯不见家的惆怅。我有时独自站在桃树下,看着夕阳下盛开的桃花,心中涌出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伤感的诗句,心中总会隐隐作痛。

有时我反问自己,在这春花怒放的季节里,认识她是得还是失?擦肩而过是对还是错?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正因为只有开始,没有圆满的结局,才产生了残缺的美,才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思。

缘聚拍手相庆,缘尽挥手祝福。我们没有理由去责备转身离去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劳而富的人,投机在当今一部分人的心中成为速富的捷径,而婚姻更是女人改变命运的一次难得的机会,男人对她的拐弯无可厚非。你何必强求一个本来与你缘浅的人登上自己的破船,跟你一起在风浪中颠簸。一个生活苟且的人是没有能力奢谈情爱二字的,尽管心仪的人曾经和你并肩同行,那不过是为你的人生种一颗相思树而已。

繁华落尽,淡看往日得失,凡是失去的本来不属于自己;落英缤纷,静观落花流水,通常远去的只是天际的一片白云。

思绪间,我来到了建房者的房基中。我与一个属龙的村民,一起面对面取土,挑起担子,高喊着劳动号子,走到房基中央,一边面对面倒土,一边大声地说:大吉大利!步步高升!子孙兴旺!一切顺利!至此,奠基顺利完成!

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里,我又为美丽的农家奠基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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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芦花飞雪时


深秋的傍晚,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到静静的苇塘边走一走转一转。此时的苇塘里一蓬蓬一蔟蔟一片片洁白的芦花,风吹花动,此起彼伏,漫天飞舞,纷飞如雪。它摇曳着袅娜的身姿,显得那样的清雅飘逸,婀娜多姿。唐代诗人元稹有诗云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在世人的眼中,芦花实在算不上花。它似花非花,似絮非絮,它没有艳丽的花瓣,似白又灰的颜色可谓其貌不扬,是不可能与菊花牡丹相比的。

这也难怪元稹认为菊花之后更无花。我觉得一位现代诗人说得好:芦花像大地的诗行,冬日的童话,构成深秋初冬的情调。不是吗?寒冬腊月,天空飘下片片白雪,雪花与芦花共舞齐飞。一片二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芦花总不见。这令人目眩神摇的芦花飞雪图,在一个冰封雪寒的酷冬,竟会酝酿出这样一个令人温暖喜悦的意境啊!

芦苇从诗经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款款走来,踏上唐人的一叶孤舟,阅尽了乡村板桥的霜晨残月;漂泊于港湾湖泊,经历了多少寂寂的风雪之夜;看到了古代诗人的安逸闲适和哀愁。十亩余芦苇,新秋看雪霜。梦魂空系潇湘岸,烟水茫茫芦苇花(黄滔)。可知风雨孤舟夜,芦苇丛中作此诗。风飘细雪落如米,索索萧萧芦苇间(白居易)。夜寒宿芦苇,晓色明西林。

钓翁在芦苇,川泽无熊罴(常建)。芦苇深花里,渔歌一曲长(贯休)。芦苇声兼雨,芰荷香绕灯(贾岛)。蕙兰秋露重,芦苇夜风多(许浑)。芦苇晚风起,秋江鳞甲生(刘禹锡)。唐代诗人笔下芦花的意向,大都是孤独凄凉惆怅。我没有古人秋风秋雨长夜孤舟的多愁善感。我喜欢芦花是因为它曾陪伴我度过那段苦涩的青春岁月。给了我安慰,更多的是给了我温暖。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在一所乡村学校教书,当时学校连电都没有,生活办公的条件很差,我们教师个人的生活条件更差。地瓜汤,地瓜饭,地瓜煎饼卷酱蛋,一天三顿吃地瓜,离开地瓜没法办,吃饭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穿的问题就可想而知了。寒冬腊月办公的地方四处漏风,有时屋外钻进的风把煤油灯都吹灭了。

身上还好说,那一双脚简直受不了。那年代,有双解放鞋穿就不错了,哪来的棉鞋。这解放鞋透气性差。那时又年轻,一活动脚就流汗。白天鞋里湿漉漉的,晚上坐在门窗墙壁都透风的屋里办公,脚冻得又痛又麻又酥又痒。实在受不了,就起来蹦一蹦跳一跳,可刚坐下一小会,脚照样疼痛难忍。躺下后脚在被窝里一晚上都暖不过来。当时的感觉是不知这样的日子还能坚持多久?

有一次到集市上,看到卖毛窝子的(用芦苇花编织的草鞋,当时农村上了年纪的老人冬天喜欢穿着蹲在墙根抽烟拉呱晒太阳,但穿毛窝子活动很不方便。)灵机一动,买一双晚上办公穿。你别说,这毛窝子还真顶用,双脚拱在里面,暖烘烘的,舒服极了。脚再也没有了疼痛难忍的感觉。可穿过几天毛窝子问题又来了,这毛窝子的鞋口很粗糙,袜子很容易磨破,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艰难岁月里,磨破了袜子会心痛几天的。干脆晚上办公时就光着脚穿毛窝子。本来脚就冻伤了,毛窝子又把脚磨破了。还真应了孟子那句话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一天早晨,一位中年大嫂来给孩子请假,看见我光着脚穿着毛窝子,偷偷笑起来,我也感到有些尴尬。下午放学时,这位大嫂又来了,手里拿着针线和几块碎布。笑眯眯地说,早上看见你光脚穿毛窝子,就知道你不懂行,不能像你那样穿毛窝子。要用碎布把毛窝子的鞋脸包起来,这样就不磨脚了。边说边让我找出毛窝子,仔细的给毛窝子包起边来。当把包好边的毛窝子递给我时,她那灿烂的一笑,深深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几十年过去了,还清晰如昨。

一声横笛外,烟火隔芦花。可惜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这位大嫂,当时连她的名字都没问,现在想起来后悔极了。,我一直觉得这位大嫂就像这恬淡自然、风姿高雅、温婉沉静、平淡无奇、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一枝芦苇。这双毛窝子陪伴我在山村学校度过了五个寒冬。我现在后悔的是,这双毛窝子也没能保存下来,遗憾,真遗憾!

夕阳下,飘飘飞舞的芦花映成了红色,显得如此妍丽,我想起一句古诗柳絮飞来片片红,夕阳方照桃花坞。这眼前的芦花胜过柳絮,胜过桃花,胜过菊花,胜过牡丹此时此刻耳畔响起了那首《芦花美》,芦花白,芦花美,花絮满天飞。千丝万缕意绵绵,路上彩云追,追过山,追过水,花飞为了谁

红柳


偶尔出游,霜雪锁眉,寒风拂面,不由冷颤连连。却不曾想那满沟的红柳,条条红枝上,早已悄吐嫩芽。那乳白的芽头,欣然爬满枝条。沉睡的思绪不禁感慨万千,浮想翩跹。

红柳长得低矮,弯弯折折的身骨透着坚韧。根部十几枝主干齐头并长,干上又以数根枝条互相穿插,臂膀相连,密密匝匝一团,郁郁葱葱一丛,和荆棘作伴,以荒草为邻,顽强地伸展着枝叶。在沟渠边,道路旁,在荒原每一个角落里默默存在,傲然屹立。

燕影轻盈,寂冬舒醒,蹬腿甩胳膊间,满地嫩草竞相吐绿。牧家把砍来的柳枝干根根插入地下,编成围栏。待到细雨滋润、暖阳哺育,地下的干便长出了根须,地上的枝也抽出了嫩芽。围栏成了一道活的柳墙,围成一个活的林院。不屈的生命被渲染得淋漓尽致。闲情信步,慢渡其间,心中别有一番感触。

春深叶浓,百花斗艳。也许在柳丛中难以看见蝶掠蜂舞,但玉米棒似的花穗已欣然吐露。显微镜下才看得清的花粉正酿着淡淡的幽香,沉醉在甜蜜的梦里。微风轻拂,一段美满的姻缘留在枝间。

当你正为春去花落、艳销香蚀而感怀不已、黯然泪下时,柳絮飞起来了。轻轻柔柔、洒洒脱脱地飞逸树荫,象一片白云掠过晴空,又似一缕薄烟拭过眼帘。望着满天的絮雨,一切闭塞的心绪冲涌而出,无拘无束,自由飘洒。心神洁静,脑中长留一抹素雅的倩影。

不知红柳种子何时飘落,也不知它是顺风还是随水漂泊。只知当春风再次来临时,沟渠边、道路旁,又出现了一丛丛红嫩红嫩的小柳。

又到油菜花开时


青草村是个“筒子村”,从东头到西头扯四五里远,南北两边是群山,村民们都居住在两山脚下。一条宽敞明亮的国道穿村而过,村中一马平原川,全是成块连片的肥沃良田。由于土壤好,适应种植油菜,并被省农科院定为油菜制种基地村。

每年春天,油菜花开时,青草村两千多亩父母本制种油,菜先后绽花盛开,就像一条长长的金黄色大地毯铺展开来。到处是花的海洋,灿烂夺目,村景如画,美丽好看。

每年春天,油菜花开时,一些作家、画家和摄影家们都纷至沓来,或采风、或写生、或拍照、或观赏。还有些外地养蜂人,也用大货车载着蜂箱来到这里赶“海”放蜂。他们一来,便在山边或路边支起帐篷“安营扎寨”,把口口蜂箱排放在油菜地附近,任由那些群群蜜蜂在花海中或蜂箱里忙碌着。一个花季下来,勤劳的蜜蜂不知要酿出多少菜花优质蜜呢!

有元,是个从外地来青草村赶“海”养蜂人。他30出头,忠厚老实。来到青草村放蜂后,就看中了那棵顶端像把硕大的太阳伞似的香樟树。它枝繁叶茂,四季如春,晴能遮太阳,下能挡小雨,有元就把帐篷支撑在那棵大香樟树下。香樟树附近是座三间平房,住着一个接近30岁的少妇,名叫叶素。

叶素是个命薄如纸的女人,她20岁就动婚,先后嫁了三个男人都没有到头。第一个原配丈夫暴病而死;第二个男人遭车祸身亡;第三个男人因与她闹架想不开而服毒自尽了。

三个男人从叶素女人眼皮下“走”后,村里老人们都议论纷纷,骂叶素是个“克夫”的女人。老人们还说,如果第四个第五个男人再娶叶素做老婆,还会死于她的“克夫”之下。所以,村里光棍男人看着叶素这个魅力四射的靓女人而不敢娶她做老婆,叶素只好一人孤苦伶仃地过着。

有元是第一次来到青草村赶“海”放蜂的。他把帐篷支在叶素女人家旁边,免不了要与她有些接触。有元见叶素女人生得模样俊俏,就在心中迷惑不解道:咦,这女人,看她那肤白如玉,身材均称,漂亮好看,聪敏伶俐,怎么一个人过着,没见男人陪呢?有元又在心中猜测道:哦,莫非她男人在外地工作或在外打工呢?

这天,村里有位姓陈的老人来买蜂蜜,便与有元坐下抽烟聊闲话时,陈老人无意中扯到了叶素女人。有元这才知道叶素女人的婚姻“罗曼史”。

陈老人当着有元说叶素是个“克夫”的女人,村里再没男人敢娶她做老婆,有元则不信这个。他认为陈老人说的是迷信话,没有科学根据。

那天,有元发现叶素女人感冒咳嗽得厉害,他便给叶素送去一瓶蜂蜜,说:“妹子,这是蜂王蜜,你每顿用开水冲一杯喝,坚持一周,准会止咳的。”

叶素女人见有元这样关心她,疼爱她,感动得差点掉出泪来。她说:“大哥,蜂王蜜挺贵,你不能送,我用钱买吧。”

“谁要你买?我从外地来这儿赶‘海’放蜂打扰你的不少,给你添了麻烦,送点蜂蜜治咳嗽还不应该吗?”有元真诚地说。

“大哥,你心眼真好,想必你家中老婆也是个贤惠妻子呢。”叶素问有元。

“妹子,你没说错,我妻子却实是个贤惠女人,可她又是个命薄女人,前年病故离开了人间,把我可丢苦了啊!”说着说着,有元两眼眶就溢出了泪水。他又故问叶素:“妹子,我来这长时间,怎么没见到你丈夫呢?他是在外地工作,还是出门打工去了?”

“大哥,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明知故问?我没有丈夫,是个寡妇。说来不怕你笑骂我,我先后嫁了三个男人都不同原因而死了,村里人们咒骂我是‘克夫’女人,因此,光棍男人都不敢娶我做老婆,我天天躲在家里伤心、掉泪,没脸见人啊!”说完,叶素女人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妹子,别伤心,什么‘克夫’、‘克妻’,都是迷信。再说,你丈夫死了,我妻子死了,你‘克夫’,难倒我也是‘克妻’吗?”有元停顿了一会儿又说:“大妹子,如果……”他感到不好开口,话到嘴边又收回。

“如果什么,大哥,你就直说了吧?”

“妹子,如果你不嫌我是个外地养蜂人,就嫁给我做老婆吧,我不怕你‘克夫’,你愿意不?”有元嘣出这句话,叶素女人听了一怔,她垂下头,红着脸道:“大哥,你不能娶我,我也不能害你。村里好多光棍男人就不敢娶我,你何必要傻呢?”

“妹子,我不傻。只要你喜爱我,嫁给我,愿意跟我走,我就是死,也死得安然闭眼啊。”说罢,有元情不止禁地把叶素女人搂在怀里狂吻起来。叶素女人激动地用双手抱着有元的腰身,热泪盈眶地点了点头。

油菜花期过了,有元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赶“海”放蜂,叶素女人把房产变卖后,真的跟有元走了。

“叶素女人跟那个养蜂男人跑了哦!”叶素走后,村里像出了一桩爆炸新闻似的,人们奔走相告,又纷纷议论起来:“呵呵,别看那个养蜂男人今年兴奋地带着叶素女人走,明年怕是看不到他再来咱们青草村赶‘海’放蜂了呢。”

第二年春天,又到油菜花开时,有元载着一大货车蜂箱和叶素女人一起来到该村赶“海”放蜂,还把帐篷支在那棵香樟树下。村里人一见叶素女人都目瞪口呆:咦,叶素这死女人,是喝多了蜂蜜养颜什么的,皮肤咋变得白嫩白嫩的,衣着穿俏了,发型也变洋了,比原来更漂亮更好看了呢。乖乖,肚子咋也鼓鼓的了呢?嘿嘿,莫非那个养蜂男人有什么“法”,能镇住叶素这个贱命女人?

第三年春天,又到油菜花开时,有元照旧来到青草村赶“海”放蜂。这次来,不是他和叶素两个人,而多了一个小家伙,那就是他们刚满周岁的宝贝儿子有福呢。村里人见叶素女人有了孩子,三口之家,幸幸福福,都闭着了议论的嘴巴,再不说叶素女人的什么了。

作者:黄朝忠

又到秋叶飘零时


不经意间,片片秋叶随着阵阵秋风纷纷飘落,满眼枯黄的落叶在默默的述说着岁月的无情和残酷。落叶在将最后一点绿色呈现给世界后黯然飘零,无声无息,落叶无叶,人有情。行走在遍地枯叶的小径,会心生怜悯,都不忍心践踏那一片片枯黄的叶子。偶尔不小心踩上一片,脚下发出的轻微声都让人心颤,若落叶有知,一定会感到痛苦的。满目的落叶总会勾起人很多的伤感和愁绪,寂寥的心儿会变得更寂寥和空荡,平生一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感慨。

岁月不饶人。回首逝去的岁月,有很多往事会清晰的浮现脑海,生命的里程就和这落叶一样,有过绿意,也有过枯黄。曾经的曾经,一切的曾经都变成了永恒的记忆,而未来的期盼和梦想却在一次次的憧憬中破碎了,曾经攥在手心里的许多梦想都和生命擦肩而过,留下的是弥漫心头的一个个遗憾。生命的历程中总有许多抓不住的东西,无论你如何坚强,不属于你的东西都会在你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而且伴随着的是无尽的痛苦和忧愁。

生命历程是一个很难捉摸的过程,有些东西明明感觉就在手边,可是想抓的时候却总是抓不住,但真的失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属于自己。虽然说命运是攥在自己手中,但是,缘分是一个很神秘而且无法解释的东西,回味生命历程中经历过的,仔细一思量,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东西原本就是缘分未到。

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不能释怀,不能说服自己,不能放下自己。有些事情明明很简单,局外之人一眼就能看透,而自己却怎么也不能看透。因为看不透,由此滋生诸多烦恼和忧愁。人生一世,烦恼和忧愁是一个与生俱来的东西,伴随人的一生一世。可以说,生命不息,烦恼和忧愁不止,为人一世的辛劳和艰辛由此可见。人生一世,草木一生。和随风飘落的秋叶相比,树叶应四时而生发,生发无声,飘落无痕,淡然的享受自然赋予的生命历程。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带着哭声来世,又带着亲人的哭声离世,一生与哭相伴,生也哭,亡也哭,一个哭字从一开始就注定着人生的艰辛和悲怆。

阵阵秋风一场比一场凉,满树的叶子一片片的都会飘落,都会化作肥沃的泥土,待来年春暖花开时,濡养大地滋生更多的绿色。秋叶虽渺小却彰显了大自然最伟大的一面,和枯黄的秋叶相比,每日纠结于名利场的我们,个体生命的渺小和伟大不言自喻。也许就是因为人生背负了太多的欲望,所以生命历程才有了无数的沉重和艰辛。就如笔者,看着满地的落叶莫名其妙的会平生许多人生感慨,生命的苦涩可堪可怜。

经历了几十年的人生风雨,哭过,爱过,痛过,悲过,一切就像风中飘零的秋叶,一页页的翻过去了,留下的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断天涯路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惆怅,此惆怅随着生命的延续还将继续。而今,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一颗寂寥的心能够独享宁静安逸,让心儿能够多几分空灵,少几分惆怅。所有的繁华都得落幕,也许,我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繁华,所以才会观落叶而伤悲。

世事无常,人生的极致是什么?是夏花的灿烂还是绿叶的无名,在世人眼里,答案当然是前者。可叹的是芸芸众生,用尽毕生精力求之,到头来许多人都是一片默默无闻的绿叶,最后带着一生的遗憾悄无声息的飘落,化作一抔粪土。一声就八个字:生也平淡,死也平淡。

一地枯黄的落叶,一地的平淡无奇。脚踩上去,没有人会在意落叶的感觉,因为落叶本无知觉。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世间,有几人能够感觉到自己就像其中的一片落叶,在大千世界里一样的平淡无奇。人生就是这样,没有人甘于平淡,更没有人觉得自己平淡,也许这就是人生悲伤的根源。

秋风,秋雨,秋叶,自古逢秋悲寂寥,秋真的是一个让人悲寂寥的季节吗?一地的落叶就是所有生命最后的真实写照。

又到一年蒸馍时


又到一年蒸馍时

北方的年俗中,有二十六,蒸馒头的传统,在我们这地方,馒头又叫馍,每到腊月二十六前后,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各家各户会蒸好多的馍,从年前吃到年后,有的人家还能吃过二月二呢?为此就需要好几个人手几乎蒸上一整天呢。也因此,蒸馍就成了北方农村过年时的头等大事。

二十六这天,我早早的来到娘家帮忙蒸馍,年年如此,婆家和娘家错开来蒸,这样我就能两家都兼顾到了,在婆家,我是唯一的媳妇,在娘家,我是老大,父母都已年老,我就是他们的依靠。

妈妈已经把面揉了揉,说是让醒一会儿,我暂时没事,就伺候偏瘫的父亲穿衣,吃饭。父亲60岁了,岁数不大,可也是沧桑了一辈子,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人挣钱供着一家人,两儿一女,一个个都养大了,女儿出嫁了,儿子也娶了媳妇,本该享享清福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安稳的晚年,车祸之后,父亲偏瘫了,身体的失衡也使他心里失了衡,那些痛苦的日子里,有多少次,父亲在我这个长女面前失声痛哭,如一个孩童般的无助,我也泪流满面,人到中年,世事无常是明白的,可当灾难降临到自己的亲人头上时,还是会那样揪心的疼,那样的不能平静。生活,本是喜怒无常。

如今事情已过去两年之久,父亲的心态也渐渐的归于平静,可每次面对父亲时,我的心依然隐隐作痛

母亲已准备完毕,我和小弟媳妇在妈妈的带领下,开始了忙碌的蒸馍节奏,菜包,肉包,一样一样来,妈妈擀皮儿,我和小弟媳妇包,小弟烧火,俩侄子在一旁打打闹闹,忙起来的大人们无暇顾及他们,一会儿摔了那个,一会儿倒了这个,倒也不怕,冬天穿的都像棉花包似的,况且摔摔皮儿松,农村的孩子没那么娇养,他们闹着,我们笑着,快乐,就可以如此简单。

一阵忙碌之后,头锅热腾腾、香喷喷的包子出炉了,都慢着,谁要是经不起诱惑想先尝为快,妈妈可是不允许的,这过年的馍可是要先供神灵的,一年来得神灵保佑,怎能不敬?等妈妈虔诚的供完了神灵,我们便急不可待的享受这舌尖上的中国之过年的馍了,不知怎的,在我的感觉里,一样是馍,可总觉得过年的馍更香些

叠个千纸鹤再系个红飘带,愿善良的人们天天好运来铃声响起,是老弟打来的,赶忙接听,老弟说,他已坐上火车,大约5点能到新乡,让我们做好接他的准备。

老弟从上大学,到参加工作一直是在外地,如今又找了个外地的媳妇,一年难得回家一次,今年能回家过年,父母心里由衷的开心,妈妈催促道:快点干,争取5点前蒸出来,你们好去接小路(我老弟的小名)。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锅又一锅的馍喷香出炉,包子,枣馍,花馍争香斗艳,可妈妈的心已不在这些娇艳的馍上了,只是一味的催促我和小弟去接她的大儿子。

我们收拾停当,开车上路,临出发,儿子非要跟着去,我哄他说一会就接着他大舅回来,让他在家等着,儿子调皮地说:我太想我大舅了,一刻都不能等了,我要我大舅一下火车就能见到我。儿子今年11岁了,强大的基因使他超过了我的个头,小时候他闹,会吵他几句,可如今面对这个比我还高的大男孩,我竟然无能为力,儿子是我们姊妹三家中的第一个孩子,难免得到的偏爱多一些,也难怪他和舅舅那么亲。

傍晚六点多,我们返回了家,妈妈已准备了各种馍和小菜,可太长的分别已经让我们无暇饭菜,道不完的关心,话不完的家常,孩子们更是把玩着自己的礼物喜不自胜,幸福就在这一刻,就在亲人相聚时。

犹太谚语说:走遍天涯海角,总是母亲的厨房最好太久没有回家的老弟吃着妈妈的味道,不停地啧啧称赞,,吃了饭,继续聊,尽管忙了一天,各自都没有休息意思,可妈妈心疼她的大儿子舟车劳顿,催我们早点休息,我才依依不舍起身告别,妈妈早已收拾好了各种馒头,让我带给公婆,尽管谁家都不缺,但这是她的心意。

老弟和小弟送我至街口,作为老大的我倚老卖老地对他俩说:平时我们都挺忙的,难得趁过年能回家陪陪父母,父母老了,我们都应抱着父母只生养了咱一个的态度去孝敬他们,不要互相指望,而是各自尽力俩兄弟都沉默的点了点头。

夜已渐深,那是谁家的灯火还亮着,是在为明天的蒸馍做准备吧!

又到一年收麦时


小满已过,马上就到芒种。农谚有云:忙中忙,三两场。一个丰收的三夏大忙时节就要到来。高阳下,站在涡河的大堤上,望着两岸金黄的麦浪,澎湃的心里几多喜悦,也含几分苦涩。

我的家太康县,位于河南省的东南部,属黄淮平原。地形平坦,土地肥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也随地势向东南流去,入颖奔淮济海。属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热,四季分明,春季很短。正常年景降雨量低于800毫米。农作物有冬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冬小麦种植最为广泛,是全国着名的产麦大县。

冬小麦在每年的秋天播种,农谚有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这是老方子了,现在好像不顶用。这些年我记得都是在10月20号以前播种。往后推迟了一两个节气。

麦收八十三场雨。就是农历八月该小麦播种的时候下一场透雨,利于小麦播种,到了10月,小麦出苗后下一场透雨压一下麦根,小麦就可顺利过冬,再到次年三月来一场透雨,小麦基本就可以丰收。

谷雨麦炸肚,立夏麦穗齐。到了5月初,麦子由深绿到浅绿,由浅绿到淡黄,由淡黄到金黄,渐渐地麦穗里有了内容,麦穗慢慢地变沉,籽粒开始饱满,随手掐一颗麦穗用力一搓,把麦糠吹跑,就剩下嫩嫩的肥大的麦粒,放到嘴里一嚼,真好吃。吃到新买,能活一百,多好的心愿哪。要是多掐点,把麦穗捆成一把,在火上一烤,搓下来更好吃。

麦稍黄,女瞧娘。到了这个时节,我们这里出嫁了的姑娘要回娘家看望父母。有一年,妻携子省亲,儿子吃到了经过火烤的尚未成熟的麦子,感觉很好,没吃过瘾,嚷着还要,可已经没有了,他外婆安慰道晚一天,姥姥多整点,让你姥爷给你送去。没几天,岳父来,一下带了40斤,整整一塑料袋,想想这么多麦粒,他们二老要费多少时间、精力、心血取得的呀。我们吃不了,妻子就用水给煮一下,放在阳台上凉干,在煮稀饭时放点,味道真的不错。只是岳母离开我们有三年多了。有时夜半,妻醒来哭泣,我一问才知是想她母亲了,我们一起听钟表的滴答声,一起要遥望天上的星星,一起怀念她老人家----一个真爱我们的亲人。

小时候,每到这个季节,在我是大喜的日子。也许是感觉麦子丰收已成定局,老妈便不再节省,放手做几天白面馒头,让我解解馋。那时,有人问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天天吃白面馒头。说起来是个笑话,回味起来还真让人心酸。这几天,劳动强度大,老妈怕老爸吃不消,把平常不舍得吃的鸡蛋煮上几个,我也可以粘光吃些,这是只有过生日才有的待遇,又怎么不让我笑逐颜开,记忆犹新呢。

那时,还没用上化肥,全是靠天吃饭,水利设施基本没有,产量很低,一般亩产200多斤左右左右。遇到旱天,种一葫芦收两瓢是常事。大河没水小河干,分到村民手中,一般只是人均70斤左右,不够吃,只有多栽红薯。

八十年代初,集体解散,我家分到20亩责任田。那时割麦主要是用镰刀,耕地用牛。化肥逐步推广,水泵也慢慢得到运用,小麦产量上去了,幼时的愿望也满足了,可我那时最怕到收麦这个季节,怕得要死,遇见鬼也没这样怕过。不为别的,就是太累。

收麦还没开始,先要做准备工作。在麦地头,先用手拔掉半亩麦子,用架车拉些水,把地泼湿,凉一下,套上一头牛,拉着一个石碾子,把地碾平,再清扫干净,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场地,这就是造场。

那时割麦主要是镰刀,割麦的头天晚上,老爸自己在昏暗的煤油等下磨好镰刀,第二天天不亮就出发,老妈做好饭唤醒我,这时,老爸已经割掉好长的麦子。割麦最累腰,干活不到两个小时,我已经直不起腰来。爸妈心疼我,让我休息一下,趁休息的功夫,老爸又在磨镰刀,这叫磨镰不误割麦功。

麦子割掉后,就用架车,两个轮子的一力车,拉到场上,用插把麦杆均匀的摊在场里,这叫摊场。经过太阳晒,麦秆已经很干燥,人站在场中间,手里绳牵着牛,牛拉着石碾子,绕着场转圈,这叫碾场。上面的碾的差不多啦,下面的还没碾到,还要把下面的翻到上面来,这叫翻场。碾好后,要把麦节另外放到一个地方,把下面的麦粒拢在一起,这叫起场。起完场,还要把麦糠清除掉,用木掀一产,迎风一扬,麦糠与麦粒分离,这叫扬场。每个环节都是全靠人力,人的体力透支达到极限。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年。

弟弟长大后,我们劳力多,又买了拖拉机,脱麦机,收麦不再那样可怕。

再后来,弟弟们相继成家,外出打工,家里又剩下老妈老爸两人,不过,还好,收麦已经是全自动收割机,累死人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早些日子,我听说有些地方赶农民上楼,还听说要把责任田全部收回,让有钱的人承包,让农民给他们打工。要真是这样,没有土地的农民该怎么活下去呢。一个人一亩地,种麦子可以一年有粮食吃,秋里种点经济作物,卖了有点零花钱。地头种点菜,一年基本有菜吃,植物秸秆做燃料用。地要是给他们收走了,一年仅仅给他们那可怜的一点租金,够吃菜的吗?够他们买煤的吗?隐隐中一丝惆怅上心头。

从我一家人收麦的变化,从我一个人对收麦感情的转变,可以看到我们中国农村这些年的沧桑巨变,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从靠手工人力,到全面机械化,从种地交公粮,到种地政府发补贴,才短短30年。

什么时候,到这个丰收的季节,望着这丰收的麦田,我心里除了高兴还是高兴呢。我日日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又是一年端午节,又到粽子飘香时


今年的端午节适逢周一,与周六周天连在一起又是三天假期,端午节一早,天还没大亮,我的手机就响了,母亲打来电话,让我们回家过端午节。说已包好了粽子正煮着等我们回家吃。

母亲每年都包很多粽子,让我们回家大快朵颐,临走再每家带上一包。为此她得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忙活,买上各种食材,买上糯米、香米、黑米等好几种米。然后开始制作各种馅料,有猪肉馅、红枣馅、蜜钱馅、果仁馅、豆沙馅等好几种馅料。

粽叶是提前从老家买的,是大山里采的一种香树叶,大小比人的手掌大点,圆形的,从树上采下来晒干,用时再用温水泡透,有一种浓浓的醇香,有比荷叶、苇叶包的粽子有更加香浓的味道,吃过之后满口留下一股茶香味,母亲一直用这种香叶包粽子,来到城市20多年了,这个习惯一直未改变,城里是买不到这种香叶的。

以前每年在端午节来临前,母亲都要回百公里外的老家买回一些香叶,近年来,母亲年龄大了,加上我们不放心,我们不让母亲再如此奔波。加上现在村上也通上公交车了,于是就让家乡的叔买了,让公交车给捎来,我们上车站去取。

母亲的手艺很高,包的粽子香甜可口,味道好极了,我们都爱吃。可是,眼看母亲一年比一年老了,体力已大不如以前,曾多次劝过母亲不要再辛辛苦苦受这份累,现如今超市里的粽子啥样的都有,想吃去超市买些吃不就行了,可母亲说,超市里的粽子哪有自己包的好吃?

去年为表孝心,我就偷偷花二百多银子从超市里买回个大礼盒,煮了来吃其味一般,味如嚼蜡,根本不是正经味,大人、孩子都不愿吃,最后,还免不了母亲受累,还百花二百块钱,落得母亲好一顿埋怨。今年再也不敢擅自行动。

等我们回到家,母亲已将粽子煮熟了。正好可以尝个鲜。拿起一个醇香扑鼻而来,不用吃就勾起极大的食欲,轻轻剥去粽叶,红白相间的光滑的粽肉呈现眼前,甜软的糯米,再加上饱满的红豆,真是清香四溢;轻咬一口,满嘴芬芳,味道极好。

儿子早就等不及了,摊开来用勺子插下一块,放进嘴里,又迅速的吐出来伸着舌头,妻子说:真有料,就不会等凉一下再吃!母亲忙问:烫着没?儿子直摇头,很快几个粽子下肚,还要吃,母亲拦住了,不能再吃了,粽子虽然好吃,但难消化吃多了会涨肚子。

儿子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手里的粽子,母亲接着说:都给你准备好了,然后提出一个袋子,里面是满满一袋粽子,儿子一看抱住母亲就亲,满嘴的米浆抹了母亲一脸,母亲假装生气,去嘴也不擦弄的我满脸米渣,脸上却是一脸的笑纹。

晚上回到自己的家,妻子说:明天早餐就吃粽子吧,我说好呀!多好的早餐啊!一年之中,能有几次这样的早餐?粽叶清香裹糯米,红豆其中惹相思。吃着粽子,就想起母亲日益显老的面容,这已不仅仅是一枚粽子,这里面包着的是无尽的母爱,它映照着的是母亲一颗疼爱儿女的心,让你吃着香香的粽子,便别有一番甜甜的滋味涌上心头,不觉间泪已模糊了双眼。

绿牡丹


相传,武则天有一次想游览上苑,便专门宣诏上苑,“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当时正值寒冬,面对武则天甚为霸道的宣诏,“百花仙子”领命赶紧准备。第二天,武则天游览花园时,看到园内众花竞开,却独有一片花圃中不见花开。细问后得知是牡丹违命,武则天一怒之下便命人点火焚烧花木。上苑有一个负责打理牡丹花园的小工名叫秦鹏,他不忍心见自己精心打理的牡丹全部被毁,于是偷偷带走一株回家偷偷种养。

秦鹏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名叫秋蝉,俩人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长大后自然就成了一对。夫妻二人可以说是相敬如宾,非常恩爱。秦鹏的工作是负责打理上苑的牡丹,秋蝉平时也是种花养花卖花,他们家的小院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他们对花都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俩人也是心地善良的老实人。

自从武则天下令焚毁牡丹,秦鹏和秋蝉对家中仅存的一株牡丹十分珍爱,每天都轮流精心照顾,这株牡丹长势非常好,高近两米,又粗又壮,枝繁叶茂。到了暮春时节,花朵盛开,硕大无比,清香四溢,冠居群芳,颇有一副“花王”的气派。

这是一株绿色的牡丹,它种在院子的正中间,周围种满了各种其它花种,可是它们在这株绿牡丹的面前仿佛都没了颜色。

又是一个暮春来临,绿色牡丹早早开放了,一朵朵花美丽无比,楚楚动人。夜晚来临,秦鹏和秋蝉已经入睡了,一个身穿绿衣的美貌女子从那朵开的最大的绿色牡丹花中飘出,那是是绿牡丹花仙子,她在园中翩翩起舞,美丽的舞姿让花园里的花都为之倾倒,一朵朵花好像都被赋予了生命,它们随着牡丹绿衣花仙子的舞步有规律的摇动着,清脆悦耳的笑声回荡在整个院子里,天亮了,绿衣花仙子又化作一阵青烟回到了盛开的绿牡丹里,院子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日复一日,秦鹏和秋蝉的日子虽然平淡却很开心。可是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天,秦鹏早早去做工了,秋蝉在家闲来无事突然想去后山采蘑菇,因为以前邻居从后山采来很多蘑菇送过她一些,她做了菜非常好吃,之后对那个味道就念念不忘。

说去就去,秋蝉从院子里找了一个竹筐背在身后就出发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后山。后山的风景很美,秋蝉边欣赏美景边蘑菇的踪迹。运气很好,秋蝉发现了好多蘑菇,她蹲在地上开心的摘着,一朵,一朵,又一朵…..很快就采满了大半筐,正准备回家的时候,秋蝉突然听见一阵清晰的哭声,好像是个孩子在哭,秋蝉放眼向四周望去,不远处深深的草丛中露出个人头,秋蝉赶紧跑过去,果然是个孩子,一个小女孩,8、9岁的样子。

“小姑娘,你怎么了,哭什么?”秋蝉蹲下身子温柔的问那个女孩儿。

“呜呜呜,我被蛇咬了!”女孩儿指着自己的脚踝。

“毒蛇吗?”

“呜呜,我不知道,疼死了”

看伤口有些发紫发黑了,秋蝉心想着一定是毒蛇,女孩儿会没命的,她立即俯下身子用嘴去吸女孩儿的伤口,她用力的吸着,一口又一口的黑血被吸出,秋蝉累的满头大汗,最后吐出的一口血已经是红色的了,应该没事了,秋蝉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

女孩儿没事了,她谢过秋蝉开心的回家去了,秋蝉休息了片刻也回去拿了自己的竹筐回家了,可是一路上秋蝉感觉身体有些发沉,她想自己可能是太累了,没有在意。

晚上,夫妻两个早早上床休息了,今天秋蝉话很少,秦鹏以为她采蘑菇累了也没多问,可是第二天早上,平时会早早起床准备早饭的秋蝉却迟迟没有起床,秦鹏连着叫了秋蝉好几次她都没反应,这时候秦鹏才觉得不对劲,他赶紧请了大夫来看秋蝉,大夫说秋蝉是中毒了,只能先用药,什么时候会醒他也不能确定,也许永远也不会醒来,可能会一直沉睡到死。秦鹏听完瘫坐在地上,怎么会这样?秦鹏觉得天都塌了,青梅竹马二十年了,突然秋蝉成了这样,秦鹏简直不能接受,他整天以泪洗面,竟然几天就哭瞎了双眼。

原本幸福的小家就这样完了,这天晚上,绿牡丹中的花仙子又来了,她看见可怜的秦鹏已经哭不动了,他坐在地上口中还不停的叫着秋蝉的名字。突然秦鹏不知要起来做什么,他跌跌撞撞的想要出门,可是一个没踩稳他眼看就要摔倒了,牡丹仙子迅速上前扶了他一把。

秦鹏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秋蝉,你醒了?秋蝉,是你吧!”

牡丹仙子变作秋蝉的声音,轻轻应了一句;“嗯,你没事吧?”

秦鹏听见熟悉的声音,他立刻抱住牡丹仙子,高兴的又哭了起来。

牡丹仙子轻轻推开秦鹏:“让我看看你的眼睛!”

经过仔细查看,牡丹仙子知道该如何治好秦鹏的眼睛,她一挥手,一个精致的瓶子出现在手中,牡丹仙子把它交给秦鹏:“这个,每天服用一颗,七天后你的眼睛就会恢复”。

牡丹仙子把秦鹏扶到院子里的椅子上坐下,她说要进屋去做饭。转身牡丹仙子就来的床边,看着躺在床上的秋蝉,她皱起了眉头,她知道秋蝉中毒太深,不会再醒过来了。

接下来的几天,牡丹仙子精心的照顾着他们夫妻,就像当初他们照顾自己容身的绿牡丹一样。原本不懂世间情爱的牡丹仙子被秦鹏对秋蝉的爱深深打动了,她想就这样变作秋蝉的样子和秦鹏过一世,可是每当秦鹏叫秋蝉名字的时候,牡丹仙子都觉得心里在刺痛,她劝自己不能这么做,这不仅是欺骗了秦鹏,更是欺骗自己,她要成全他们夫妻,她决心要治好秋蝉。

夜里,趁着秦鹏睡觉的时间,牡丹仙子飞遍千山万水寻找救治秋蝉的方法,终于,她找到了医治的方法,可是这要牺牲她自己,那就是用她修炼百年的内丹,只要让秋蝉服下,她就会醒过来。牡丹不知如何是好。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秦鹏双目复明了,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秋蝉还是躺在床上没有醒过来,他整个人又陷入了悲伤之中。牡丹仙子看着痛哭的秦鹏,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于是她吐出内丹给了秋蝉,她自己却化作一缕青烟回到了那株绿牡丹里。

秋蝉醒了,秦鹏告诉她是绿牡丹救了他们夫妻,他们一起走到绿牡丹面前下跪感恩。过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秦鹏秋蝉逐渐老去,他们把绿牡丹传给子孙,告诫他们这株绿牡丹是他们的恩人,需要要好好照顾,世世代代传下去!

绿魔


十几盆绿色的植物,摆放在木架子上,阳光照下来,植物叶片上洒上的水珠,折射出耀眼的一点阳光。

孙老师躺在床上,枕头垫的高高的,撑起他的背和头,看着汪雪背对着他,站在木架子前,对着十几盆的绿色植物浇水。

”汪雪。”

”孙老师,你想要喝水吗?”汪雪急步的走回到床边,从床头柜子上拿起了水杯。

”不。”孙老师吃力的抬起手,向她招了一下,示意她靠近点:”我的时间不多了,就趁着还有口气说话,把遗嘱的事情给落实了。”

汪雪听他的吩咐,手机拨通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一名律师接受了委托,上门服务,用视频的形式,录下来由孙老师口述的遗嘱,第二天早上,他就陷入了昏迷,汪雪叫来了救护车,将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一直昏迷着,深夜时,监测他的心跳的仪器,由节奏的滴滴声变成了长音,心脏停止了跳动。

汪雪按了床头的呼叫器,值班的医生赶来了,为孙老师做了复苏抢救,一番努力,仪器屏幕上的心跳线条仍旧是一条直线,看着手表,读出了时间,宣布了病人的死亡,在旁边的护士记录下来,向紧握着死者的手的汪雪说:”节哀顺变。”

汪雪泪流满面的看着护士们推来了担架车,将孙老师的遗体抬上去,白布单从头蒙住了脚,运进了电梯,送到了位于地下室的停尸房中。

孙老师死后十个小时的上午,汪雪电话通知了与孙老师最近的血亲,他的外甥唐未。

听说了舅舅死了,他先问的是:”有立遗嘱吗?”

”有的。”

”那套房子给了你。”他的声音提高了。

”是的。”

”混蛋!”他骂着,挂断了通话。

孙老师的遗体是汪雪签字认领的,是在联系唐未到医院签字认领遭到了拒绝后,火化前的追悼会也是汪雪张罗的,电话联系唐未来殡仪馆见孙老师最后一面,连电话都拒绝接听了,无奈,汪雪捧回了装敛了孙老师的骨灰的坛子,想再努力一下,联系唐未。

唐未拒绝接听她的电话就改用发送信息:”孙老师的遗愿中,想在死后,骨灰洒入生前病卧在床时从窗口望见的太湖,希望你能来送他最后一程。”

”好。”唐未竟然干脆的答应了,这让汪雪惊喜,同时有了一点不好的预感,但随即就打消了,毕竟是孙老师的血亲,还想着,等他来太湖边送他的舅舅最后一程时,主动的提出,房子送还给他,自己只带走孙老师遗留在房子里的书籍,日记,和摆放在木架子上的十几盆绿色的植物。

约定在太湖边洒骨灰的日子到了,汪雪一身黑色的装束,捧着装敛着孙老师骨灰的坛子,站在太湖边,迎着从湖面吹来的冷风,感觉今天出门穿的有点单薄了,想回家添加一件外套,却因为要等着已经迟到了的唐未而忍住。

时间在等待中流逝,天空的太阳从正中间偏到了西垂,也许是手机忘记带在了身上,而唐未又恰好有事情缠身实在是脱不开,这样想着,她捧着骨灰坛子回到了孙老师的家,想联系到了唐未后再约定日期,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了动静,几个搬家公司的员工进进出出,从屋子里搬出来电器家具和塞满东西的大包小包,搬上了厢式货车,她急忙跑进屋子,看见了唐未,正在指挥着雇来的搬家工人,将屋子内能搬动的东西统统搬出去装上货车。

”请你别搬走这些盆栽植物,我愿意把房子让给你,还有,请把孙老师的书籍和日记也送给我做个纪念。”

唐未瞪着一双露出凶光的眼睛:”我是舅舅的亲外甥,他的房子本来就该是归我的,是你这只狐狸精,以学生报恩老师照顾病卧在床的他为借口,搬进来住的期间,讨得他的欢心,立了遗嘱把房子送给你。”

他的目光移向了捧在汪雪手中的骨灰坛:”你还想跟我要东西。”伸手一把夺过了骨灰坛,狠狠的砸向放在木架子上的盆栽植物:”要个鬼!”骨灰坛子被砸破了,骨灰洒了出来,扬在半空,一片灰尘,落在了木架子上,盆栽的绿色植物蒙上了一层灰。

汪雪被惊呆了,看着凶神恶煞的唐未砸了骨灰坛子后又转过身来,似乎是还想要对她动手出气,恰在此时,从外面进来继续搬东西的搬家工人,无意间暂时的解了她的危机,趁机逃出了孙老师的家。

唐未并不想要舅舅的书籍,日记和十几盆绿色植物,书籍和日记用蛇皮口袋装了两大袋,卖给了收废品的,至于十几盆绿色植物,懒得提着花盆运到楼下丢掉,打开了窗户,看准了正对着窗户的楼下是片花坛,提过木架子上全部的绿色盆栽,一盆接着一盆,从窗口丢了出去,砸落在楼下的花坛上,传来花盆摔碎的声音。

天色黑了,唐未雇来的搬家工人向他结算了工钱,离开了,他留在搬空了的房子里,没家具当椅子坐了,坐在窗台上,背对着窗外,用手机联系了律师,与他商谈,通过质疑舅舅立遗嘱时,神智是不清晰的,是受到了汪雪的迷惑,打官司诉请法庭裁决,遗嘱无效,然后,舅舅的房子依照继承法,由血缘最亲的他来继承,说到这里,他与律师约定见面详细商谈。

正在约定具体的时间和见面的地点时,律师听见了他突然的啊的一声大叫,之后,听筒内传出了通话结束的盲音,回拨过去,语音提示了。

唐未一定是遇见了突发的状况,与律师的手机通话中断了,本着对即将是聘请自己打官司的金主的关心,他前往了唐未在手机通话中告诉他的目前的所在地,是他的舅舅孙老师的家。

六层高的楼前,聚集了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围观着躺在地上的一个人,律师匆匆路过,先上楼去孙老师家看看唐未是什么状况,敲过紧闭的屋门,没有人应声开门,他在返回的时候再次路过楼前围观的人群,找了个高过人群的地点,站在一只垃圾箱上向人群的中心望,望见了躺在地上的男人,身下汪着一大滩的血迹,看样子,不死也是重伤垂危。

救护车呼啸而来,车上跳下来的急救员拨开人群,挤到了倒在血泊中的男人身边,例行的检查了他的脉搏和瞳孔,宣布人已经死亡了。

警车呼啸而来,对死者横尸的一片范围内进行了拍照和提取物证,尸体被抬上了救护车,运走了。

律师从垃圾箱上下来,向围观结束要散去的本栋楼的居民打听,好像是从六楼敞开着的窗户摔下来的男性死者,是否是前几天过世了的屋主人的亲外甥,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姓唐,具体叫什么的不知道,我搬到这里住了三年多,从未见过这个人,今天中午出门时是第一次见到,他自我介绍,说是孙老师的亲外甥。”

律师抬头看向六楼敞开着的窗户,听旁边的那个居民继续说:”有件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些爬在外墙上的绿藤,太阳快要落下地平线时,我从外面回来,没见到这里有绿藤爬在外墙上,这回家等到了天黑,才两三个小时,听见有人坠楼了后出来看,这些在花坛上的,从破碎的花盆堆中冒出来的绿藤就爬在了外墙上,从一楼爬到了六楼那扇敞开着的窗户下面。”

汪雪听说了唐未的坠楼死亡是在第二天上午,暂时住在朋友家中的她正打算返回东北的老家,警察联系到了她,询问了她一些问题,最后一个问题:”从昨天晚上六点半后到七点之间,你在什么地方?”

经过警察的调查核实,有做案动机的汪雪因为有案发时间段的不在场证明而排除了嫌疑,她回到了空荡荡的孙老师的家。

主卧室的窗户敞开着,是唐未坠楼的位置,她探出头,看见了被唐未扔到一楼花坛上的十几盆绿色植物,从破碎了的花盆中冒出一根绿藤,爬在外墙上,一路爬到了六楼,爬在她面前的窗台边沿。

汪雪伸出手,指尖刚刚触碰到绿藤末梢的一片绿叶,就见到它迅速的变成了灰色,从末稍迅速的灰到了根部,化解成了灰尘,扬在半空中,消逝在吹向太湖的风中。

这一切就仿佛是没有发生过一般随风飘荡在世间……

桃红色的眼泪


静容是个安静的女子,较白的皮肤,不是那种扎眼的漂亮,轻轻地笑起来时,甜甜的,纯纯的。喜着白色芊瘦的她总让人不自觉地怜从心起。她总喜欢在星期天里,做一些新学的点心,小吃,看着一大一小在馋的迫不及待的等着点心出锅的样子,就觉得幸福极了。

很多时候,回忆往事时,总是以如果没有开始可是世间有因果,有花有果,就是没有如果。

那天,静容像以往那样带着甜甜的心情开始做点心,意外往往就在那一刹那,滚热的油遇到水蒸气开始飞溅,一滴不巧就溅在静容的左眼尾端下侧,去了医院做了处理,在不久后,留了一个褐色的泪滴状的疤痕。虽也无大碍,但对于静容来说,始终是一块不大不小的心事。

总在漫不经心之间,走过了时间。这天,静容遇到了做美容的同学冉冉,闲聊时,浪漫而活跃的的冉冉提议说,静容,帮你把这个疤痕染成桃红色吧。静容淡淡的说,都习惯了。也许女人总是喜欢口是心非,晚间,静容问丈夫说自己的疤痕丑吗,正在看书的丈夫随口淡淡的说,习惯了就好了。静容愣了那么一刹那,到底还是介意的吧

再三的犹豫下,静容拨通了冉冉的电话,说自己想这个疤痕变得漂亮一些。

于是静容对丈夫说,自己和同学去旅游,要一个星期,在丈夫的叮嘱里,去旅游了。一切都顺理成章。转眼间,一星期过了,静容踏约而归,进门时,丈夫停留在静荣的脸上目光移不开了,那眼神像回到恋爱时,有惊艳,还有欣喜。那个由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疤痕在静容的脸上太美了。静容说你看美吗,就像我遇见你时的笑,像桃花,我让你的笑得颜色盛开在我脸上。美,太美了丈夫高兴的说。静容以为自己做对了。

丈夫总喜欢盯着静容看,桃花的颜色,完美的泪滴形状,在静容白净的皮肤上,笑起来时,隐隐地似一滴粉色的泪看静容羞红了脸时,无限妩媚,无限风情让他们疑似回到热恋的时光里。丈夫和同事的聚会时也带上静容,作为男人,看见自己娇妻,挽着自己手臂时,那些同事羡慕的目光,心里是有一些自豪的。

这一天,静容买菜归来,在小区门口,门口的保安笑着打招呼,还热心的问要不要帮忙拎,出于礼貌,静容报以一笑,客气的回绝。这一幕,恰巧被外出归来的丈夫看到,丈夫追上静容,微微皱眉的说以后啊,不要和他们说笑,静容笑笑说只是打个招呼的。丈夫半开玩笑的说你不知道你的笑多美,我嫉妒你对别的男人笑。静容扑哧的就笑了,都是三十岁的人了还美呢。

回家后做晚饭的静容没注意到,丈夫一直盯着自己看。也没注意到丈夫的脸上变幻多彩的神情,照样的,吃晚饭。渐渐地,静容发现丈夫话说的少了,起初,静容以为是丈夫近来累了,没怎么在意。直到半个月过去了,静容渐渐地发现事态的严重性了。丈夫总是有借口阻止她出门。要是对异性露出笑容来,丈夫总会闹得不愉快,让静容颇为尴尬。

直到有一次外出归来,丈夫冷着脸问静容出于什么目的要把疤痕做成桃花的颜色。出于女人的敏感,她看见丈夫的眼里有一丝厌恶的成分。静容听见自己的心有破碎的声音,自己从来都只想成成为丈夫眼里的风景,美与不美都是为君而妆。为了他才去忍受痛苦,让毛毛虫变蝴蝶。岂知由于气愤,静容没有解释,就蒙头哭泣里睡着了。尽管这之中丈夫来安慰过静容,也道过歉了

静容的丈夫叫浩泽。

浩泽以为,以为妻子会在自己认过错后,气消了,自己再买一件妻子喜欢的礼物,一场小小的风波就会过去了。自己也真的想通了。结婚七年来。没有大的大吵大闹,磕磕碰碰还是有的。还不都过去了;以为日子还会继续,天会一样蓝,时光依然静好。

很多的事就在以为如常中,不知不觉的改变。

就在那一个刹那,浩泽感觉世界里天变成灰色的了,世界安静了,失去了哭的本能,感觉另一个灵魂离开自己了。

等他到医院的时候,他还是不相信,昨天还在给他做晚饭的女子此刻是那个躺在绝望的白色的病床上,苍白的脸上,安静的像睡着了,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的女人,是他的静容。任他怎样呼唤连睫毛也不肯眨一下。泪倾斜而下,天啊,静容,你怎的忍心,忍心,抛下我,我爱你啊,一直爱啊,我只是太爱了,所以嫉妒啊

浩泽听着医生说:病人从高处落下,头部受到严重的震荡,可能会失去一部分记忆,严重的话会失去所有的记忆,也有可能一直沉睡

浩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为和老天和他开了这样的玩笑,难道老天嫉妒了吗,他想象不到失去静容他怎么过下去,那样安静贤淑的妻子,从来都是他最爱,最敬重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难道是自己没有珍惜,所以老天来惩罚自己了吗。

如果不是那天静容送文件到公司时,被上司看见,那个眼里露出赤裸裸的色欲的上司,刺痛了自己,也许不是昨天上司的不明不白的训话,以及在卫生间里听到的闲言碎语,昨晚,自己就不会和静容发火的,静容就不会想不开的。

已经三天了,静容还没有醒来,浩泽快要崩溃了,原来苍老在一个夜晚就来了,原本精神奕奕的浩泽像在一夜间老了十岁,一向不信奉神明的浩泽甚至祈求老天,只要静容醒来,失去记忆也好,不记的他也没有关系

午后,浩泽回家收拾静容住院的住院用的东西,发现书桌上一张粉色的便笺,那是静容喜欢的颜色,轻轻地拿起粉便笺上安静的躺着静容娟秀的字体;

情爱的浩泽:

我不知道为何我感觉你变了,你可知道,从答应做你的女朋友起那一天,我就爱你,这份爱一直有增无减,从答应做你的妻子的那一天,我就想与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我们结婚时的许诺一样,不管你贫穷还是富贵,生老还是病死。不离不弃,一直陪在你身边,一直不曾变过只要你还愿意爱我。

浩泽哭了,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为何自己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静容应该给他烫衣服,应该给他做饭,替他陪自己的母亲,自己从来懂得说过一句谢谢,静容一直安静的做着,从没有不耐烦,从没有抱怨过一句,这样好的妻子,对自己为何还忍心伤害她

静容是个孤儿,在这个城市里,只有冉冉一个同学。

在第五天夕阳即将落尽的时侯,静容的眼睫毛开始动了,手指也微微的动了,一直握着静容的手的浩泽感觉到了,热泪盈眶的期待着静容醒来,等待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静容真的睁开眼了,可是,过一会,浩泽发现静容的眼神陌生,露着一些不安,不开口,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浩泽叫来了医生,在漫长的等待后,一生给的结论是,静容失去所有的记忆想浩泽曾祈祷的那样

浩泽还是开心的,他的静容还是醒了,没有离开他,老天还是眷顾他的。

时间的脚步从来就不会为谁而停止,转眼,一念过去了,静容在海泽的照顾下,可以和寻常人一样的生活了。

夕阳下,浩泽抬起眼,看着这个夕阳里的女子,失去所以记忆的女子,还和一前一样,喜欢白色,喜欢纯棉的一切衣物,还和以前一样静美。浩则鼓起勇气,牵起静容的手,温柔的问静容,你愿意和我一起一直生活下去吗。在浩泽忐忑的期待理,静容开口了对不起,浩泽,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可我有一中强烈的感觉,我以前一定深爱着一个人,而且他也爱我,所以我要等他,等我想起他,或是他找我。

静容可能也许想不起来,那日的午后,他无意中看到浩泽日记;我觉得我爱的静容变得更美了,作为男人,我骄傲,可是,随之而来的还潜在的威胁,可是我爱她,原来爱情里还有嫉妒,我嫉妒我的静容对别的男人笑

那个午后,静容甜甜的笑了,开心的做家务,做好一切时静容发现卧室的窗户上角处一个斑点,一向爱洁净的静容拿了凳子,踩踏在凳子去够着清理那个斑点,恰巧此时,手机的简讯铃声响了,静容觉得奇怪了,网络的发达,简讯已经被遗忘了很久了,居然还有人发简讯给自己,就在回头时,那个刹那的分神,脚没有踏稳,身子向窗外倾斜,不受控制向一直白色的蝴蝶,坠落而下,三楼,不高不低

静容不知道,也没有看到,那条简讯,是浩泽发的:

静容,我的蓉儿,我知道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可是静容,这么多年,我还一如当年那样深爱着你,从没有改变过,以后也不会改变,有你在我的身边,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气,我深深的感谢上苍,将你赐给我。就像当年说好的那样,我们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离不弃。我会一直爱你,只要你愿意。

原来一转身,就会忘记一切,原来只要看一眼,就得永生。

失去记忆的静容,粉红色的疤痕也随之而消失了,就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可是,是什么回不到过去,回不到当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