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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非主流

发表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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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村非主流,欢迎阅读与收藏。

正月十六,坐着富二爷的老式中型客车去北乡里出差。我喊他二爷是因为在族里他辈比我大,跟我爷一个辈,富字辈。他喊我一声哥,是因为我比他年龄大,或者他觉得这样称呼可能比较恰当一点吧。

哥,我带你去我表姐驻村的地方去吃点午饭吧。富爷回过头来对我说,这老款式的客车伸出开腿,在泥泞的路上颠簸着磨得膝盖疼。要是别人这么喊我我早就跟他急了,毕竟从小这么叫起来的,倒也能听出来没有恶意,况且谁知道以后会有那么一种药物,以至于自己的名字如今也不经的起称呼了。

向北向西向南向西向北反复的折腾着,不多久就晕头巴脑的掉向了。驻北村名副其实,河流到了这里硬是向东拐了个弯再向北流。富爷他表姐名牌大学毕业,是驻北村的大学生村官,还有三位,号称驻北村四朵金花。给准备的午饭很丰盛,切好的枣糕腾熟了,香糯可口。不过做的手擀面就不怎么好吃了,大抵是按照富爷的口味做的,用凉开水抄洗了几遍,再加上蒜泥白肉生菜,只吃了一口就不想吃了。大抵是吃枣糕就吃饱了。

四个大学生村官住在村长他娘的老宅子里,又让村里一位兰婶子来给她们作伴。院子横着排了七间屋,有些大而空旷,饶是有人,要不然还真有点甚得慌。现在是枯水期,河底水流缓慢而静默,靠近河流的一边原来有院墙,估计是冲塌陷了,倒是有几颗玉莲翘盼着。

富爷的表姐妆容端庄干练,又有着一种女性的优雅气质,至于读过多少书倒是不曾表现出来。三位女侠一米八,还有一位一米五八,带着眼镜,不过已经做了妈妈。单独在东屋居住,她们三位在主室居住,主室西面套着一个卧室,东面用橱柜隔开两个卧室。正门对着的是公共办公区域。

有些憋得慌,出了门,好家伙,这驻北村是水连着水,大片的水坑水塘,还有略见规模的稻田。

我爹发钱里,谁给他磕头他就给谁一百块钱来。这村花就是俗气,钱钱的,你爹有钱也只给你家孩子吧,炫耀个什么劲啊。抬头一看,忽然有些别扭,祝杰,。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去年冬季市里武术协会比赛,他好几个项目做了我的陪练,你看嘛那阴郁的眼神,恨不得吃人的表情,多好的一个帅小伙,愣是郁闷残废了。

俗话说的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凡有点皮毛的哪个收的住自己的性子,上手就要比试比试。这家伙的兵器也比较阴险,是一根齐眉棍,可是不知道是哪一头藏刀还是两头都有刀,还是带弹簧的,也不知道触发装置在哪里。刷刷刷就是十几刀。我有意显摆一下,也颇有震慑之意,一只铅笔,随手一弹,啪的一声,楔入了一棵水塘边的歪脖子树树干上,用手掌一撵吧,给我进去吧。整枝铅笔就折断在了树干里。

后来听说祝杰失忆了,对于以前的事情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也许是太过于争强好胜了,也许是一种病态的输不起的心理,具体情况就不知道了。

延伸阅读

乡村记忆…


回忆往事,时常在安静的时刻到来。仿佛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打开它,如同电脑开机的程序一般,永远都是雷同的。它每天重复,雷同,可尽管如此,我们却无法将之厌恶和抛弃。它流动在我们的指尖,侵透到我们的血液里,在灵魂深处,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我记得小时候的天空总是蓝的,天边永远呈现着那道迷人的霞光,将孩童的面孔映染。我看到小时候的我,打着赤脚在田埂上飞跑,零乱而细小的麻花辫在风中飞舞,欢愉的笑声在田野回荡。一望无际的庄稼,生长着绿油油的植物。许多的房屋,是泥土墙壁,屋顶铺满黑色的瓦砾,常年长出苔藓和细小物种。下雪的时候,屋顶被盖上一层厚厚的白色棉被,檐下垂挂着晶莹剔透的锥形冰柱。身材高大的男人伸手就能摘到冰柱,送给孩子们玩耍。没有大人在家,孩子们将冰柱放在火炉里烤化,屋内的土地湿润了,腾起白色烟雾。隔壁邻里,相处融洽。大家皆是亲戚,共有祖先。东家的姑娘嫁到西家来,南边的小伙娶了北边的姑娘,亲上加亲,家族的队伍不断壮大。住在村子里的人,即使不是同姓氏的,怎么扯也能扯出点亲戚关系来。

村口是一条叫做夹河的河流,河水清澈见底,河边种植着梧桐。夏天的时候,梧桐树上长出蚌壳形状的东西,里面结满像豌豆一样的小果实,鲜嫩而甜润。放进锅里炒熟了吃,坚硬而清香,嗑出瓜子的味道。村南边,有一片树林,枝叶浓密生长,树荫底下可以纳凉。若是夜间下了暴雨,第二日清晨,林间的草地上会长出许多的细嫩蘑菇,像一个个金黄的小伞,潮湿,可爱。几个小孩提了篮子去林子里采蘑菇,要不了一会,就可以采摘一小捧蘑菇了。提着篮子,欢愉地回了家,将那些蘑菇交给母亲,午餐便是蘑菇蛋花汤了。汤里倒一点猪油,蛋花在水中漂浮,蘑菇的味道鲜美可口,可以吃上一大碗米饭。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绿色记忆,在幼年的时代,母亲在那个乡村教书。白日的乡村,宁静而温和,美丽而灿烂。但夜晚就不同了,它的幽暗里透着恐怖,平静里浸着罪恶。白昼和黑夜有着天壤之别,使你无法想象那种差别,会生存在同一地方。

我记得乡村的夜晚,无数的房屋在黑暗中,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显得诡异和神秘。那条清澈的河流,在夜晚的时候,不再像白日静谧祥和,它放射着幽蓝和冷漠的光,恐怖无比。母亲从不敢走夜路,倘若有要事要办,必定叫上几个男性村民一同前行。因为每当天黑下来的时候,河边便会坐着一个鬼魅,那铜铃般的双眼,像两盏昏暗闪烁的灯泡,照射出夜晚的行人。行人看到他身披麻袋,头发肮脏而蓬乱,还有那恐怖的灯泡眼,行人望而却步,往回走。若来人是男性,或几个人,鬼魅是不予理会的。是单独的女性,她就不会那么幸运了。那肮脏的魔爪伸向了她,在黑暗的河边,将她的衣服瞬间撕破,肆意糟蹋和摧残。在那些年里,丑恶的鬼魅到底袭击了多少妇女,无知的村民们还以为他真的是一个死去的色鬼,在河边寻找发泄,以此慰藉活着的兽欲。村民是愚昧的,他们害怕鬼魅,因为鬼魅的到来总是凶残成性,带来灾祸。因此,没有谁敢去招惹他,更没有人敢拿起武器与他对抗了,哪怕他并没有袭击和谋害一个男性。许多年后,那个鬼魅被纠上了法庭。原来,他是外村的一个光棍汉,并非人们述说的色鬼。最终,他难逃法律的制裁。村民们这才恍然大悟,只是当年的懦弱和迷信,不知让多少女子枉丢了贞操与性命了。

村子西头,有一户人家,一天他的儿子死去了,听说是得了肝癌。我跑去他家看,看到许多人站在狭窄的堂屋里流泪。那个死去的年轻人被挪到了地上平躺,骨瘦如柴,面无血色。他的母亲痛苦地瘫软在他的身边,捶胸顿足,嚎啕大哭,痛心疾首。年轻人双目紧闭的样子就像睡着了一般。他是多么专注于睡眠啊,此时谁都叫不醒他。我第一次见到死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他和睡眠有着莫大的关联。在此后的许多年里,我总是觉得死去和睡着的概念是一样的。因此,我总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的时候,害怕自己会死去。然而,当我第二天清晨,睁开双眼,看到窗户上的露水,听到小鸟的叫声,我对于自己还活着的现象是多么地惊喜啊!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所有记忆了。三岁那年,母亲回到了城市,与那个乡村断绝了一切来往。我最初的记忆,刻画在那个乡村,尽管那时还很小,但记忆仍是清晰的。我时常在我的回忆之中漫游于乡村的广阔田野,游荡于白昼的宁静河流。成年后,我遇到了现在的先生,他便是来自于那个乡村。我时常纠缠他,要他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事实上,我们有着共同的乡村记忆。我相信或多或少的,会在那个乡村,曾经遇到过他。只是那时他与我一样小,我们彼此不认识,是陌生的孩童。十多年后,我遇到了他,在那个乡村居住过的人,便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激动。于是,我们总在一起回望小的时候。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彼此共有的话题,在记忆深处的地方,在灵魂到达的彼岸,我们都有着如此深刻和相同的印记。

那些属于幼年的灰色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已变得暗淡无光,不再有过多的情感投入,它仅仅是记忆这么简单了。反倒是那些美好的事物,总是在回首的时刻,让人心动,让人难以释怀。它的唯美和纯真,足够让我们花费一生的精力去追忆和摸索了。

乡村掠影


也许临近毕业季的缘故,离别迫近,被这种思绪浸染着,总能想起遥远的往昔,关于村庄的旧事。

村的最东边贴着京广铁路,最西边挨着一望无垠的古老枣林。小时候的每个夜晚在村西头入睡,夜寂静的如一头沉睡的猛兽。我的心跳仿佛可以与大地的声音产生共鸣,竟使自己的心绪也沉静莫名。

在遥远的村东面,火车的隆隆声时不时夹杂着夜晚的风声席卷而来,村庄劳作了一天,在夜夜无休止的呼啸声中酣然入睡,这里的人们淳朴真挚的劳动,思想单纯,睡得也格外踏实。正因为大多数人的单纯,反倒使火车的声音与夜的声音交汇在一起,奏出一首颇具深远哲学意味的小夜曲。

小学的时光最无忧无虑,乡村孩子的童年尽管没有城市里别致的过山车,修剪的漂亮的街心花园,及充满科技燃烧味的网吧游戏厅。但与大自然为邻从不觉得无聊寂寞。傍晚的时候会有一颗启明星从东边,在凉爽的南风中早早升起,窥探一座夜晚的乡村,那是一个村庄纯净的眼睛。

倘若是在冬季,夕晖晚景的河流从村的最西边流过,不断变幻出奇异的形状,不断翻腾着绯红的波浪,繁星逐渐清晰,如一粒粒银沙散布在寰宇苍穹,夜空越推越远,大地深沉的呼吸,微微的鼾声抚慰着夜晚的动物。这时乡村泥泞的主街结了冰,在月光下闪烁非常。雪天的后半夜,整个世界无声的寂静,风雪偶尔压折树枝的声音惊起时刻警觉的中华田园犬,呜咽的叫上几声,响彻云霄,使村庄睡得愈加深沉。

对于黎明,就拿城市来说吧,黎明总能给它带来神秘的感触,在那样的时刻,辛苦恣睢的人们蛰居在某处,清醒着,关于遥远爱情往昔的追忆,关于世道艰辛的感慨,总要寄托在这样神秘的夜色中。乡村的黎明是清新的,伴随着晨钟暮鼓的禅意,暮霭的迷蒙增添了些许哀愁,但这样的哀愁并不稠密,只消一点点阳光,早起的麻雀叽叽喳喳一闹,村庄的多愁善感一扫而空,从湿漉漉的夜晚睁开惺忪的眼睛,然后入地的拖拉机把这个村庄彻底的从睡梦中唤醒。梭罗说:一个错过黎明入场券的人是最可怜的。

五年级时小伙伴们在某段时间会趁着天不亮早早起来,天空离破晓还差些时辰,大家绕着乡间的小路跑步,与其说这是一种锻炼的游戏,不如说这是对黎明的迷恋与好奇,这种情感与对乡村黄昏的眷恋别无二致。我们曾在湿漉漉的枣林里一片高地上停下来,望着西北方向的一片微光憧憬,那是一座夜晚城市的喧嚣,也是那时我们渴望到达的地方。

夏夜时分,为了消暑,村庄的人们常常在楼顶简单的铺上席子,仰望缀满蓝夜的繁星,银河闪闪发光,洁白的无与伦比,乡村的夏夜就这样充满了趣味,我常以为,繁星银河是一座村庄的新娘,总是在夜晚无言的陪伴,因此村庄在夜晚不觉得孤独寂寞。

我曾在这样的夏夜,等待天空中的流星,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幻想关于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大人们早已入睡,他们如果也清醒着,也仰望这个星空的殿堂,只能等到他们没有愁苦的时候,一座村庄的美总要有人默默的承受它给予生命的全部苦痛。后半夜除了稀疏的流星时常光顾,还有夜游的猫头鹰扑棱棱的从庞大的深暗的榆树起飞,朝月亮的方向飞去。在我和小伙伴迎接黎明的时候,有一次竟意外邂逅了狮子座流星雨,一颗颗闪亮的光划过即将破晓的天空,比纯粹等待流星要刺激得多,这是一个关于幻想的终极时刻。

雨天也是这座村庄最美的衣裳之一,南风从遥远的南中国海夹带了水流,雨便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春季雨下得很温柔,密密麻麻,落在树木簇新的嫩芽和刚冒头的草尖上,田里没有什么名贵的花,都是一些不知名或名字很俗的野花,在春雨过后,成片成片的开放,金黄的,粉红的,热热闹闹,却被割草的娃娃们连根拔起,成了小山羊口中春天的第一口新鲜的野味。

初生地牛犊在雨的国中颤颤巍巍的学步,蛰伏在南方的燕子突然出现在细雨中,斜斜得飞行,成了装点村庄衣服的纽扣。新出巢的麻雀嘴角嫩黄,孩子们的弹弓纷纷在雨后瞄了过去。夏天的雨可要猛得多,从天空快速降落下来,如灌如注,天空与大地间仿佛遮上了银白的珠帘,山呼海啸如猛兽咆哮,整个村庄被不绝于耳的嘶吼颤动着,壮丽的令人难以置信,在地上汇成的水流急匆匆的夺路而去,村庄成了水上漂浮的孤岛,漂浮着一座村子的思想与灵魂。

除了打麻雀,我和小伙伴曾经在夏天蚊虫肆虐时用橡皮筋做了一把蚊子枪,一弹便能崩死一只苍蝇。也有其他有趣的活动,拿着小篮子和小铲子到树林或者坟头挖土元,土元肥硕却不笨拙,一节节,咕噜噜在土里钻来钻去,令人毛骨悚然却也颇显趣味。

也曾在高高的树上掏过马蜂窝,后来被一个老头要走作为治病的偏方,村庄需要这种偏方才能抓住它的本质。这些是一座村庄除了农事以外的活力之所在,挖土元时,尽管坟头充斥着鬼神的传说,但我们仍胆战心惊的前往,探索着这座村庄的灵魂,对外面的世界神驰向往。

突然有一天,却在回望我们曾经对她的探索。

乡村之恋


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看着这幅画,听着这首歌,我的灵魂扇动着记忆的翅膀飞到了从前。

那是我来到这个世上,除了妈妈那甘甜的乳汁外,那是我所有美好的梦的摇篮,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小村庄。

走过繁华的都市,领略过奇峰异景,可是留在我内心深处的让我心灵倍感归属还是家乡那一草一木,一山一川,还有家乡的那条潺潺的小河。

我亲爱的故乡,如今我虽然离你远去,可是你依然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常常在远方望着家乡的方向,我仿佛闻到了家乡泥土的气息,我仿佛听到了那熟悉的乡音,看到了那淳朴的乡亲。

还记得儿时,每年的春天,小草刚刚发芽,我就和伙伴们挎着小筐,到野地里去挖婆婆丁,我们低着头仔细的寻找着,其实,小草是比婆婆丁早发芽的,那里有婆婆丁的影子呢,结果是一棵也没有挖到,我们扔下小筐,在野地里疯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我们在河边尽情的戏水,在树林里捉迷藏,玩的是常常乐不思归,直到听到妈妈的焦急的叫声,才偷偷的抄近路跑回家,可是那满脸的泥巴和那脏乎乎的小手还是暴漏了我们的行踪,难免要挨妈妈的骂,可是这对我们来说,是不会伤到我们的自尊,我们下次还是照常去野外疯,弄的我们有了一个不雅的外号叫疯丫头

还记得那个池塘吗,春天的时候,那是我们捉青蛙的好去处,池塘里到处都是蛙叫,好多好多,可那时奇怪的是青蛙可真傻,为什么会两只抱在一起等我们去捉。现在想想,那时是多么的天真啊!

在草木葱茏的夏天,我就和伙伴们去河里游泳,我学会了仰泳,蛙泳。在水中漂浮的感觉真好,一直到现在,不知道是为什么,每当我苦闷的时候,每当生活的压力让我喘不过了气的时候,我晚上在梦里一定会梦到我小时候在河里游泳的情景,迷迷糊糊,什么也不想,在梦里感觉就是顺着水漂啊漂,那种感觉好放松,好惬意。醒了,仍会沉浸在梦里。我想那是我内心深处最渴望和寄托的地方吧。

在五彩斑斓的秋天,是我这个馋丫头最喜欢的季节了,那红红的刺玫果,是我的最爱,甜甜的。虽然我的小手常常会被她的刺扎到,可是还是禁不住那红红的诱惑。还有山丁子,臭李子,榛子好多好多的野果。我采回来不是坐在地下吃,而是像猴子一样爬到大树上去吃,弄的是常常把路过此地的大人们吓得吆喝着让我们下来。

冬天很快在我们尝尽了野果的味道之后如期的来临了,冬天的寒风让我们不得不躲进屋子了,可是那飘落的雪花却按捺不住我们那颗早已玩野了的心,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我们堆雪人,打雪仗,在雪地里踢足球,直到弄的满头的大汗才肯罢休。

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再复返,儿时的玩伴都和我一样,个自成家,我也离开了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小山村。

前几天,我的儿时的玩伴我的好友从深圳回来办事,然后我们一起去为我们的亲人扫墓。我们相约驱车来到了那个让我熟悉的小山村,小村的变化让他感到很是欣慰,可是物是人非,我们父亲已经长眠在了这个让我们欢乐让我们熟悉的小山上,在也看不到他们那熟悉的笑脸,再也听不到他们唤儿归家的声音了。

晚上,我把丈夫和孩子支出去孩子的奶奶家住,只有我们两个在家,我们一起做了我们爱吃的饭菜,我们点着蜡烛,来一次烛光晚餐,体验一下过去的日子,朋友喜欢吟诗,此情此景,他不禁吟起来杜莆的诗;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明日隔山岳,世上两茫茫。

我们举杯,相视,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已泪流满面。

我们虽然还年轻,还未曾两鬓已苍,可是失去亲人的悲痛是何等的残忍。

明月依然在天空,月光轻轻的泻下来

我们不知道为那般的这样的动情,这样的流泪。我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们此刻的心情,那就让我们的发自心底的最原始的返璞归真的心灵的表白融入这酒里,融入这家乡如水的夜色里。

明天,我们还要各自的起航。

举杯邀明月,起舞弄清影。一起唱起这首熟悉的歌,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