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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约

发表时间:2020-08-22

【www.qg13.com - 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都市之约",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美梦不曾度过悬崖处,不曾过海嫌市区,不曾玩转百年之变象。景色迷人,乡景区,客喊人,人涌流海过天达大陆区,美梦成于真,梦都之约。

海上嗨啸,蹦迪大都,脚踩高跟鞋,身穿百皱裙,转生在大都市市区,逛过迷通大道,采集所有霓虹灯照亮正在逛街的我,照亮我所走过的市区大道,嘴含着吸管,手拿着奶茶,肩上拎着小包包,耳边摇曳着大都之音,大眼汪汪到处细看详看大都市区的各个店,大陆为我而畅开,起步于大都大道。

踏出小街,心领神会,卓出一越。忐心荡荡,有所不知的秘密,是你的步伐;有所不爱的春天,是你的大眼识慧;有所不是你的宝的宝,是你目中有传的小饰品。让所有所有的赞叹都融汇一心,张张账目飘飘,走出一路的是你都市丽人。昙花一现的人影儿是你所不可去接触的傲视于入你甜美的惹人儿,篇篇写你泄傲骄。因为你,因为你,特想看看风景旧曾谙;迷你,迷你,是不是你的雾靡槛,突现大都;想你,想你,入开怀,爱赚零花钱,走大千都,得一得德清烁金(钞票)。

梦出一炉,香百年。周想不知,看一年,就开一年,想一年,就香一年,明年的明年,就是我的大都时代,暮暮晓岁年。春天大开来,目涩青春大好年华,尘埃落定,俺自有来处,明天的我,明天的你,会是诞生日,生意兴隆,活蹦蹦入你香甜处。不忘初心与你相见,百年的回眸,一样是你,一样是你的大都盗都时代;千百年来,还是你吹出茅庐;共枕眠,又是你,不忘我的你,又是你想我了,一样一样的留住我了,大都时代的公主的我。谢谢年末的你,带给我幸福暗香年。

谁晓不知,与你共阵千万年,悠悠寸草心,留下我真心。QG13.cOM

太平天下,百事乡情心,喝新都。烙烙陆地,颖颖海水,向是象,向是像,向是相,想是时时通天大都。棉花一般的都市之约,约你我他度国都,国国千百传,传出超致敬百国之语,年年共眠于此...

想说的是,你还想我吗?都市......

国太平安。此敬您。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蓝婚纱之约


他和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而且还是个邻居。上小学时他们两个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一天早上,她早早来到他家门口,等他一起上学。她等啊等~过了20分钟,他还是没有下来。她就朝上面喊:还有多长时间?他说:快了,快了!他是个很会打扮的人,所以他每次出门时都会站在镜子面前打扮自己。她觉得没意思,于是她就开始数树上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数又过了很长时间,他终于下来了。可她并没有抱怨,只是微笑着对他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他甜甜一笑,然后一起手拉着手上学去了。就这样,小学六年就毕业了。

到了初中,他和她还是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像小学一样形影不离。他俩都长大了,所以不再是手拉着手了,只是肩并肩地走。一天早上,他俩约好在一家餐馆一起吃早饭。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了约好的地点等他。过了十分钟~他还没有来。于是,她进去等,其实她很饿,可是为了等他一起吃,所以一直都没有点菜。又过了20分钟~他进来了。她微笑着说:你又迟到了。他笑的很甜,然后说:我们吃饭吧!就是这样,一转眼,初中三年也毕业了。

到了高中,他们没有想到竟然还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他俩都考上了重点高中。高中时期,更加是繁忙,都在拼命的学习。有一天,周日下午,他俩一起去逛街。偶然间逛到一家婚纱店时,她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睛一直盯着其中的一个蓝色的婚纱看。他问道:看什么呢?她说了一句:好漂亮啊!于是他说:想要吗?那你以后嫁给我,好不好?她有点害羞的说:嗯,好啊!于是,他和她许下了承诺,这便成了他俩的约定。就这样,在欢乐与学习的繁忙中,高中三年很快就过去了。

高中毕业后,他俩都各自考上了不同的重点大学。他在北方,而她继续待在南方。她开始不停地想他,每天都想。他刚开始也想她,但后来不想了,几乎都到了已经忘掉她了的程度。她不停地给他写信,写了很多很多,想给他寄过去。可她不好意思,于是就把那些思念他,想念他的信都撕成了一条一条装进了信封里。另外,又写了一封问候语,一起装进信封里,给他寄了过去。要是像细心地男生,一定会把那一条一条的都拼起来,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可他并没有,他以为那只是个装饰而已,所以他只看完一封完整的信之后就扔到了垃圾桶里。他都没有保留,也没有回信,但他记下了那上面的电话号码。

几天后,他给她打了电话,在电话里他是这么说的:明天我就回去了,我回去看你,是早上八点半的火车,到时候你来接我她兴奋极了。第二天早上,她早早的就起床了,打扮的很漂亮,并且化了淡妆。虽然她很漂亮,但从来都没化过妆的她,这次却为了见他,生平第一次化了妆。早上八点的时候,她就到了车站等他。但到了八点半却没有一辆火车开来,她一直等直到九点半的时候火车才开来。司机说,因为火车在中途出了点故障,所以才会这么晚。她开始找人,但是人都走光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于是,她就开始一个车厢一个车厢找,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她以为他不来了,刚要转身走的时候,后面有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叫她的名字。她知道是他,于是,她面对微笑着转过头去。在她回头的那一霎那,她的表情僵住了。她看到他旁边站着另外一个女生,而且他的手是搂着那个女生的腰的。她伤心极了,可是在他面前还是装作很平静的样子。他开始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叫他说了很多很多但她什么话都没有说。最后,她只说了一句话,说:你又迟到了。然后,转身就走了。一转身,眼泪就开始不停地往下淌给他们留下的却是个美丽的背影。她想十多年的感情说变就变

几周后,她收到了请帖,他跟那个女生很快就要结婚了。他们结婚那天,她还是装作很开心,很平静的样子。准时到了那里,并祝福他们。可是,她的心却比谁都还要难过

他结婚后,他发现他并不是很了解那个女的,其实她有很多不好的地方,自然就离婚了。后来,他又认识了其他女的,又结婚了。结果,那个女的不幸意外去世了。不久,他又结了婚,可是又以失败告终。他想:我结了三次婚,可是她们都是意外离开了,感情都不是很牢固。

多年后的今天,他已经是个40多岁的人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坐上了公司总经理的位置上,地位很高。他突然想起了她,那个跟他在一起快乐的度过十多年时间的女孩儿。于是,他就通知下属一定要找到她。结果,没过几天就找到了,下属把她的详细地址告诉了他。他一想,他不能就这样空手去找她。这时,他想起了高中时代他俩的约定,那个蓝色的婚纱。可是那已经是个30年前的婚纱了,现在到哪儿才能买到呢?于是,他又通知下属,无论如何都要买到这个婚纱。三天后,下属竟以高价买回来了这个婚纱。是在一位香港的老太太手里买到的,恰好当年,这个老人也非常喜欢这个婚纱,就一直保留下来了。

此刻,他手里捧着她喜爱的婚纱,走到她家。到她家门口之后,他敲了几下门,都没有人出来给他开门。他轻轻地推了一下门,门竟然没有锁。他悄悄地走进去,发现屋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邻居告诉他说:他生病了,病的很严重很严重,现在在医院

他什么都没有想,一直跑到医院,跑得很快。到医院后,他开始问护士她在哪间病房。他得知后,来到了她所在的病房。当他轻轻地推开门的那一瞬间,他看见两个护士正用白布轻轻盖上她的尸体。当他推门进去的那一霎那,她就永远的闭上了双眼他当场愣在那里,手里的婚纱滑下来掉在地上。此时此刻,他只感觉到浑身无力,眼泪哗哗往下淌。他没想到,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哭成这样。他开始后悔他再也听不到那句你又迟到了。的话了。

后来,他才知道,她这一生都没结过婚。为的就是要等他,等到实现那个高中时代的约定。她等到了,她等到了他拿着婚纱去找她。可是,她等到的那一天就是她生命结束的那一天

千年之约


梦的瞬间,如此美丽,走过的每一步,仿佛都似一场空,黑暗之处,前往遥远的那方,那里,有我们的曾经……

“小家伙,过来。”项羽慵懒的倚在树干上,挑逗的笑着。

藏在树后的小白蛇不情愿的吐着吐蛇芯子朝项羽爬去,又被发现了,这家伙怎么做到的,明明都藏的很好了。

项羽勾勾小白蛇的下巴,依旧是那副坏坏的笑容,小白蛇越看越不爽,一尾巴抽过去,敢情把她当狗调戏了是吧!这家伙是不是无聊啊!她是蛇,是蛇!是那种身带剧毒,看谁不顺眼咬谁,凶残狡猾的蛇!你那养狗的眼神是怎么回事!信不信她咬死你!

项羽措不及防被小白蛇抽一脸,差点摔下树:“小白,你是不是想让我英年早逝啊!”

白蛇傲气的昂着小脑袋,怎样,没咬死你已经不错了!

项梁粗犷的声音响起:“项羽,到时间了,你该去练剑了。”

“知道了,马上。”项羽答应道,烦躁的挠了挠头发,“唉,又来了,练剑明明一点都不好玩,还偏偏让我练,小白,下次再找你玩吧。”

项羽跃身下树,走出了小院。白蛇静静的看着他离开,突然滑下树,随着他的脚步一同而去。

你都不在,还玩什么。

那一年,白蛇两岁,项羽十三。

“小白,才过了两年,你就长大了好多。”项羽一手拿着兵书,一手无聊的玩弄着头发,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白蛇聊着天。

白蛇鄙夷的望着项羽,还说她,你自个都长了不知多高了,这家伙怎么这么能长。

项羽突然把脸凑过来,神秘兮兮的问到:“小白,你到底是雌蛇还是雄蛇啊!我老觉得你是雄蛇,那么凶残,不过如果你是雌蛇该多好。”

白蛇听这句话瞬间气火中烧,雄蛇!谁告诉你她是雄蛇的,你有见过不凶残的蛇吗!她没咬死你就算好的了!

项羽把头埋到书里,闷闷的说到:“其实挺羡慕纣王的,他有他的妲己,有他自己的生活,哪像我,什么都被逼,所以小白,如果你是雌蛇,那就赶快变成人哦,这样舅舅就不会逼我的婚事了,到时候你一个尾巴抽过去!哈哈”

白蛇沉默着。

我答应你,会努力变成人的,到时候你要养我一辈子,不许反悔。

那年,白蛇四岁,项羽十五,他们无声的许下一世诺言。

项羽手握的紧紧的,汗如雨下。白蛇睥睨地望着他,明明都是大男人一个了,不就带个兵冲个战场嘛,至于紧张成这样吗。这几年来是只长了身高没长智慧是吧。

“小白,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从来没带过兵打过战啊,舅舅一来就给我这么重的责任,我怕会失败啊。”项羽焦急的看着白蛇。

白蛇昂起头,照例直接给了他一抽,你问她,她问谁去,你不去难不成要她代你去吗。

“小白,不然你藏到我衣服里吧!”项羽建议到,不知为什么白蛇在的时候他就特别安心。

这真是个烂主意,白蛇表示万分的鄙夷。不过还是缩着脑袋缠到项羽的手上。白蛇其实很小,就算缠到项羽手上,衣服一遮,也不会有人发现。

“哈哈,好啦!”项羽并不是不会带兵,只不过不想把白蛇留在营里而已,他想让她知道,当年陪她玩耍的男孩,已经长大了,已经可以独当一面,遮风挡雨了。

白蛇看着威风凛凛的他,突然发现自己与他好像有了距离,他已经长大,而她却还是一如既往。

心中莫名的失落。

你打尽天下江山,我又能否与你一同游览?

项羽带兵交战各国,无比疲惫,他嘲讽的笑了:“小白,知道吗,那座无数人所向往的阿房宫,不过是秦始皇的幻想罢了,传闻阿房宫前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殿中可坐一万人,如此庞大的工程,得耗费多少苦力,一座长城便把秦朝的人力毫的七七八八,秦始皇还可笑的想修建阿房宫供自己娱乐,当了皇帝,都会变成这样奢靡不堪吗?”

白蛇用自己的小脑袋蹭蹭项羽满是茧子的手,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她是蛇,蛇是不会思考人类的事情的,他们甚至都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相残杀,明明是同一族群。

项羽摸摸白蛇的头,苦笑道:“算了,让你一条蛇,想这些连我们人都想不出来的问题也真是难为你了。”

项羽站起身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开。

白蛇发现项羽离她越来越远了,他不再把她当知音,不再向她倾述,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她了。

她忘了,人是最容易变的生物,项羽,连你也摆脱不生物的本性吗。

项羽征战四方,战无不胜,号称西楚霸王,死在他手上的的人越来越多,尽管那些人对项羽来说是非杀不可,但是项羽变得越来越好杀嗜血,他控制不住自己杀人的意念。

“小白,知道吗,唯有跟你呆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是没有意义的。”项羽双手冰冷,连声音也是冰冷的。

白蛇一动不动的躺着那里,蜷曲着。

项羽声音沙哑:“哦,我又忘了,你在这个季节都会睡下,这样就没人陪我了啊。”

白蛇冬眠,她不知道这年冬天项羽经历了什么。

那年,白蛇开始修炼,项羽变得残暴,秦朝开始崩溃,一切都开始变得物是人非……

白蛇修炼速度很快,不过几年,便可以化出人身,只是每天都有时限罢了。

项羽回到营里,他惊呆了,营里多了一个翩翩女子,但他几乎是瞬间恢复警惕:“尔等何人也!”

白蛇愣了愣,她以为项羽的攻城会议会开的再久一点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只是她该怎么说,自古以来就没有不怕妖怪的人类,就算感情要好,谁又真的会把妖怪当自己的朋友。

“……”白蛇轻咬下齿,她不敢说,她怕,怕项羽知道她是妖怪,怕项羽会抛弃她,她不敢赌。

项羽警惕的提防着这个女子,自古以来,败在美人计的人多不胜数,不得不防!但偏偏这个拥有倾城容貌的女子让他觉得安心,感觉无比熟悉。项羽越发提起警惕之心。

白蛇微微一笑,决定赌一把:“阁下是否记得,您与白蛇的约定?”

项羽心中犹如投入一块巨石般惊异,他小心翼翼的问:“你是……小白?”

“正是。”白蛇绽颜微笑,“项羽是否记得与小白的约定?”

约定……项羽茫然的思考着。

白蛇看着项羽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不记得了,谁会记得小时候的一句玩笑呢,白蛇已经不敢奢侈项羽会想起来了,项羽不把她赶走已经是万分好了。

白蛇很怕这个问题,但她一定要问:“项羽是否会厌恶小白……”

为何?”

“因为,小白是蛇妖,可能会害死项羽……”白蛇声音颤抖着,她不敢抬头,她怕,她真的怕……

项羽笑着走过去揉揉白蛇的头发:“傻蛇,如果要害我,那我还活的到现在吗。小白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白蛇听到后猛地抬起头,眼泪渺渺:“真的!”

项羽笑着点点头。

白蛇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她好担心,好怕,她不知道如果项羽厌恶她是妖怪她该怎么办,项羽也像其他的人那样该怎么办,她真的不知道……

如果这是梦,就算是沉睡一辈子她也不要醒来。

公元前207年(秦二世三年),楚怀王以宋义为上将军,封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以宋义为主帅率兵五万前往救赵。但宋义不肯发兵,还在军中饮酒作乐。时天气寒冷,又下大雨,士卒又冷又饿。项羽见此状况,于早晨去见宋义,将其斩杀。

公元前206年(汉元年)八月,齐、赵诸侯叛乱,项羽率军前往平乱。

公元前205年(汉二年)冬,项羽北至城阳,田荣引兵会战,被项羽击败,田荣逃往平原,被平原民杀死。

项羽没有打过败战,直到那一次,他败了,一败涂地,败在韩信的手上,也败在自己了的手上。

白蛇看着他独喝闷酒,心仿佛被刀割般的痛,为什么呢?项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真的无法补救了吗,就只能这样了吗。

“项羽,不要喝了,再喝下去你就无法指挥士兵了,他们还等着你啊!”白蛇夺过项羽手中的酒壶劝道。

“小白,给我。”项羽颤巍巍的扑过来欲想抢回酒壶。

白蛇看着项羽这颓废样,实在是气不过来,一巴掌抽了过去:“项羽!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了,打了败战而已,被逼入了绝境而已,没有希望了吗!你的部下等着你带他们回家知不知道!你这样怎么对得起江东父老对你的期望!”

白蛇气愤至极,转身走出帐房,外面战乱纷飞,无处不在的血腥味令人作呕,战士们伤的伤,残的残。他们一看到白蛇出来立刻劝慰道:“虞姑娘也不要太生气了,毕竟遇到这种事,将军他也不好过,谁也不想的,您也就将就一下吧。”

突然间,一道微小的歌声传来。

远山微暮,田寂园嬉炊烟袅袅。

犬鸣幼啼其室虽陋,其乐悠悠此去经年,此生难寻乡音凄凄。

入我梦兮断烛弋弋,乱我魂兮琴声瑟瑟,孤影和吟渺渺归途,虽死犹去。

歌声越来越响亮,也越来越引人思乡,将士们的思乡之情都被勾起,顿时都有种想回家的冲动。可是又有谁敢。

所有人都沉默着,不敢出声。

项羽缓缓走出帐营,声音低沉沙哑:“各位,想回家的,就回去吧,我不会有异议的……”

项羽话一出,原本就低沉的气氛变得更加安静,白蛇拉拉项羽的衣袖,想说什么,可最终她叹了口气。

一个士兵终于忍不住,走出人群猛地跪到地上:“对不起将军,虞姑娘,我走了!”

说完那个士兵转身毅然决然的离去了。

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对长官最高的行礼。

白蛇望了望那个士兵离去的方向,缓缓开口:“还有谁,要走的赶紧走,到时候留下来的别后悔!我们不会帮你们照顾妻儿的!最后一盏灯时间给你们考虑!”

此话一出,原本犹豫不决的士兵们个个都有了决定。

“将军,对不起了。”

“希望将军真的不会记恨我们。”

“……”

士兵们一个个离开,原本还略微拥挤的营里立刻人去楼空,还剩仅仅十几人。

白蛇对他们深鞠一躬:“多谢你们还陪着我们……谢谢……”

但是终于,还是被逼到绝境,项羽笑笑,乌江便在对面,可他怎么也跨不过去了,真是好笑,他贵为西楚霸王,却连跨过乌江的勇气都没有,真是失败啊。

“项羽,我们到乌江了,过了乌江就不用怕了。”白蛇说到,她在寻找江边的船。

“小白,回来吧,不用再浪费力气了,天要亡我,我又如何搏它呢。”项羽死捂住右臂上那道深见骨髓的伤口。

白蛇怒吼:“你少给我废话,安静休息,都伤成这样了还要跟我倔是吧,你的命你不要我要!”

项羽执手拿起身边的霸王枪,对着白蛇便是一击,白蛇慌了,项羽的武器有锁妖的能力,所有妖怪被锁住都显出真身且不得动弹。白蛇从翩翩女子变回七寸小蛇。

项羽缓缓一笑,笑中包含太多:“小白,为什么你刚刚不跟那些士兵一起走了呢?走了多好,不用担心你会被汉兵抓走,不用带着我这个没用的,再不恢复原身,恐怕你的修为都要受重创吧。”

白蛇努力想要挣脱霸王枪的锁,可是都是徒劳。

“小白,来世,我希望还能遇见你……”项羽竭力拿起霸王枪,白蛇还被锁住枪身上,“小白,再见了……”

项羽把霸王枪投入乌江中,他知道,白蛇是不怕水的,他也知道,白蛇最多一天就能挣脱霸王枪,他把一切都算好了,可是,就是没算到,原来,胸口会这么痛,痛的无法呼吸,他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跳缓缓停下来,看到心被刀一片片的割去。

身后汉兵的嗜杀声传来。

终于,还是逃不掉啊,项羽拿起小刀驾到脖子上。

花开瞬间,刀起,人落。

白蛇看着,呆呆的,傻傻的,仿佛世界一切都与她没有了关联,项羽倒下,那个场面白蛇永远都忘不了,因为她的心在这一刻彻底被粉碎,化于水中,消失不见。

混蛋……你说过如果我变成人的话,你……会养我一辈子的,你说你不会离开她的。你说过的!混蛋!你想失信吗!现在算什么!你答应过我那么多承诺,你一个都不能履行吗!

哪怕……一个也好……

此后,白蛇疯了,她疯了一样去寻找那个不存在的人,她要找到他,让他履行自己曾经的诺言。

她找了千年,千年风雨,终于在西湖那座断桥上,遇到到了他。什么都变了,但她没有忘记,那个熟悉的笑容,那是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画面……

——

“小姐,这是你掉的金钗吗?”他温文一笑,把簪子递过来。

逝去的三年之约


看着电视机上放声嘹唱的他,她苦涩的笑笑。

他如繁星一样明亮,却又那么遥不可及。他比她大九岁,她一直想考北影,和他在一起。

可现实就是那么的残酷,她的梦想不被任何人支持,她只在心中种下火苗,远远的望着那个遥不可及的梦。

舞台上,烁星向她以歌示爱,她欢呼的像个孩子,满足的笑了笑。

突然,一阵尖锐的声音打乱了这美好的一切。

“该死。”她一把关上了闹钟。睡眼惺忪的看了看时间。

“该死的,又要迟到了。”她来不及洗漱,从床上跳起来胡乱的抓一个书包就冲出去。

班级已经一片寂静,她从后门偷偷溜进去。

“木昀!”一到响亮而又严厉的声音在她头上响起。

“啊啊啊,老师。”她跳了起来。

“这个月你已经第十九迟到了。”老师有些愠色。

“我错了。”她乖巧的低头认错。毕竟,得罪老师可没有什么好下场。

“写检讨,下课交给我。”班主任给她留下一个极其潇洒的背影。

她奋笔疾书,写了n个我错了。然后满足的笑了笑,继续幻想梦中的场景。

下课后,迷迷糊糊的把检讨交给班主任,被班主任数落的一个头两个大,神志不清的坐在座位上。顾不了那么多了,趴倒就睡。

“木昀,你作业怎么没交?”数学老师洪亮的声音又向她掷了过来。

“我交了呀。”她揉揉惺忪的睡眼。

“你的在这,我没看见,就没给交。”同桌毫无温度的声音响起。

她郁闷的站起来,习以为常的走向门外。

这种事情常有,罚站,写检讨。都是家常便饭。她习惯了。

高二了,她比以前,变了很多。有时她也不认识现在的自己,高一的时候她交了一个闺蜜,她把她当唯一的知心的朋友,而闺蜜却把她看作猪狗不如,常常当下人般使唤。

她的闺蜜成绩很好,在班里又是干部,人心比较大。又是千金小姐的脾气,时不时就不理她。而且,那时候整个班级的人都不理她,还常常挖苦她。闺蜜还把她向他倾诉的一些事情都散布,背后骂她的人多不胜数。所以到了高二,她真的怕了。她不敢再去交朋友了。

宁愿一个人享受无边的孤独,也不愿受自己最信赖的人整日的欺辱,那样的友情,她尝到了苦涩,苦到心间。

她苦涩的笑笑,似乎,在别人听课的时候,欣赏一下外面的景色,感觉也不错。

毫无疑问,又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

“木昀,你怎么回事,常规你扣分,学习也提不上去。这样下去,你怎么对得起你妈妈对你的栽培?”班主任狠狠地批评她,不留一丝余地。

她嘴角不屑地扬起一丝弧度。

是啊,妈妈对她的希望很大,一直希望她将来成为一个医生或者是律师。想让她来完成她儿时未完成的梦想。

可她有自己的梦想,她想当演员。可是她的梦想却被妈妈说是做梦。她不愿和家里人提起这件事,她不想和他们争吵,他的梦想,不容许任何人去玷污,即便是她最亲密的人。

“说话。别老师一批评你的时候就装哑巴。”班主任喋喋不休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

“我没感觉我有什么错。”她无所谓的说出一句心里话。

“你在这样堕落下去,你对得起你妈妈给你的补课费吗?你知不知道为大人操点心。”班主任被她玩世不恭的态度激怒,也不管他是不是女生,不给她留一丝情面。

“那是她一厢情愿。她知道我从来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是她逼我学的。我学不学的好与她无关。”她从来不希望有人拿钱来和她说理,因为她现在没有能力挣钱,这是强逼她就范。

她妈妈就是这样的人,一旦忤逆她的要求,她就会给自己断生活费,强逼自己就范。所以自己特别渴望独立,那个家,她再也不想回去了。

刚开学不到一个月,她就被大家熟知,当然,都是负面消息。

在学校,她很安静,在别人眼中,她甚至有些自闭。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们都不懂,不懂她的孤独。

她喜欢安静,享受孤独,无论身处多么喧嚣的环境,她都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内心,内心不受意思外界的影响。她的笑点很高,被别人误认为是装酷耍帅,她不在乎。毕竟,又不是她在乎的人,解释也没意思。

体育课上,别人都三五成群地进行着各种活动,她一个人站在观众席上,淡漠的看着周围。心底才会感到一丝孤独,蓦然消逝,这样的事情,她早已习以为常。

回到家,她打开qq,释放真正的内心,那个狂野的自己。

点开一个正在闪烁的消息,是自己所在的年级群。仔细一看,是以前的闺蜜又在说自己和以前的一个男同桌的事,无聊至极。她不想去解释,反正清者自清。

闺蜜被激怒,胡乱散布她的谣言。她要面子,只能顺着她的话说。闺蜜无话可说,但她多了一个流言要去澄清。

她去自己所在的班级群澄清,半开玩笑中,她说她喜欢班里的一个男生——简言之。

班里没人相信,她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她和简言之在班里没什么交集,她只为他捡过一个本子。他只冲她微微一笑,却被她留在了心底。

很快,界面上便显示出他申请加她为好友的通知。她同意。

她想和他说话,却没有话题。

“你闹够了没?”界面突然弹出消息,是他的。

她突然很心塞。原来,在他眼里,她就是个无理取闹的人。

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她想把自己的孤独和他分享。她从来不愿意和任何人提及这些事情,但是,她想起他的微笑,心底默默的鼓足了勇气。

果然,她与他顺利进入话题。她小心翼翼的做好铺垫,以便自己切入正题。

“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隔着屏幕,他突然发出这样一句话。

她的心里顿时有一股暖流划过,第一次,有人愿意关心她,第一次,有人愿意倾听她心中的秘密。那个人,她想去依靠,她第一次想去依赖一个人。

秋节,她从来都不适合喧嚣,她喜欢一个人听慢歌,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但是今年的中秋节。他陪着她,聆听她的心声,分享她的孤单。

她将她的苦楚,她的心塞,她的孤独,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他。

第一次,她隔着屏幕,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泪水蓄满了眼眶,心底却有了一丝甜蜜。

“从今以后,你的缺点,我来嘲笑。你的孤独,我来倾听。”

他发来的消息。

她哭了,在自己的世界里放声大哭。用颤抖的手给他回了信息。

“我才不要你嘲笑。”

“自卑吗?”他却问了她另一个问题。

“不,大多数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可是当身处繁华之中,却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孤独。”

她的确喜欢一个人的孤独,却受够了孤独的折磨。

“以后,孤独的时候,找我。”屏幕再一次闪动。

“嗯。”她在屏幕前郑重点头。

中秋节,没有月亮。她的心中却升起了一轮明镜。

明天,就要回学校了。今天,是她十六年,最幸福的一天。她要好好珍惜这快乐的时光,这不在孤独的时光。

明天过后,她就会变成原来的她,而他,也会变成原来的他。

他们两人,羞涩的青春。同样的孤独,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

她在班级里不说话,他也是。

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他也把自己的事情向她说了。

原来,他有了喜欢的女孩。

静思之。

“为什么?”她真的不明白。

静思之,是她高一时隔壁的,以前,她住的混合宿舍,她听说过她。不高,不瘦,矫情,还有些计较。

“不知道。看着她顺眼。”

她的心底有股不明一味的情愫划过。

“那你就大胆追啊。”

“不想追,太累了。”

她有些开心。

中秋节,他破天荒的和她垮了。

“为什么你要跨?”她得寸进尺。

“对啊,为什么我要跨。睡觉了。”他故意逗她。

“不要啊。三分钟,很快了。”她知道他故意这么说的,但是还是急忙拦住他。

“你看。你又不让我睡。”他早料到是这样。

她给他发了个笑脸。

00:00“中秋节快乐。”她第一个给他发。

或者,只为给他第一个祝福。

“中秋节快乐。”他回她。

“睡觉了,好困。”三秒过后,他发来。

“好吧。”

他还是和她聊到两点半。

今天,明天,很快结束。

回到学校,她第一次感到学校上方的乌云不见了。

她看到了他,但是却很冷漠,似乎和她说那些话的人并不是他。

她有些失落,但马上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

三天,她都会忍不住回头去偷偷看他。

她终于为自己感到不安。

他想考北影,她的目标是想和偶像在一起,绝不可以让这种事情耽误她的学习。

她本来想周末下午的小休去表白,可是这样下去,只会误了自己。

周三上午有一节体育课,就它了。

她知道他一定会拒绝,可是,他就是想让他狠狠地拒绝自己,这样自己才会死心。

他被自己的室友叫过来。她小声地表达自己的心意。

结果,不出所料。

她开始后悔她的莽撞,连朋友也没法做了。

两天,以一种尴尬的气氛蔓延。

她再也受不了这种尴尬的气氛,她只是想单纯和他聊天,她只是让他在乎他多一点。可是,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第三天,早上。她找他说清楚。看他一脸冷漠的样子,她的心终于绷不住了,她想哭,却觉得自己很可笑。

“可能,我对你是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的感觉,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喜欢,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人,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哽咽,眼泪快要掉下来。

“我知道。可是能不能不要到那种地步。不要谈。”他还是没有余地的说出了自己追真实的想法。

“谁要和你谈。”她还是嘴硬。

“我不是那种人,我只是有点不习惯一个人的孤独,想找个人说说话。”她深呼一口气。

“没把你想成那种人。以后,做朋友好不好?”

“嗯。那你以后还会理我么?”她小心翼翼的问他。

“当然,你和我说话,我又不会打你。”他难得幽默一回。

她破涕为笑。

终于解释清楚。

虽然心知肚明,但是只要有那一层窗户纸,这就会是个永远的公开的秘密。

渐渐地,她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但心底的伤疤,却愈合不了。

她的眼睛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盯着他,心底,连自己都不清楚在想些什么。

他有时也会看着她,她知道,和他表白后,她买了一个小镜子,只看他。

有时候,他会盯着自己、发呆。

这样不冷不淡的日子,一直到了国庆。她想下次回来的时候要带个手机,和他聊天。

车站,她翘首以盼。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看到了他,在排队。

她的脚不受控制的走向他,他转过头,似乎看到了她,冲着她的方向打招呼。

她的心里已经这个手势向她而来。

“你坐哪辆车啊?”她笑着问他。

“这个。”他一如既往的冷漠。

“啊?”她感觉自己碰了一鼻子灰。

他不理会。

“你在干嘛?”她意外蹦出了一句话。

“回家。”他冷漠的语气中似乎嘲笑她的无知,又有着些许的不耐烦。

她的心,落到了谷底。只得讪讪地回去。

车上,她一脸的失望。愤恨的向朋友抒发心中的怒气,还有失望。

为什么,她比那

个女孩高、身材好、长得比她漂亮。为什么他的世界里没有她。

路上,有两个学生的行李箱丢了。她的烦躁已经到了极点,再也把持不住,破口大骂。

她说过不再骂人,可人就这样的善变的生物,明明说过放下,却还是如此的在乎。

她给所以可能来接她的人打了电话,都是无人接听。雨很大,心很冷。她在雨中静静地走,似乎与这个世界不在相通。

回家,第一件事,打开qq,改签名。

“从今以后,你的缺点,我来嘲笑;你的孤独,我来分享。当初你说的话,做不到,为什么要承诺。”她打好字。

静静地看着,然后一个一个的删除。重新输入……

“从今以后,我的孤独,不再孤单……”

更改……

冉奂……

她的室友,她的上铺,现在,她的好姐们……

“木昀,我冉奂今天把话撂在这,以后,谁再欺负你,谁再骂你,我第一个扇他。”

她的嘴角扬起一抹弧度。原来自己也没有那么孤单。

在表白失败后,她第一次在宿舍倾诉。她从来不想给自己不相干的人说这些事,她认为没必要……

可是,挤压得久了,只会有喘不气来的窒息感。

“木昀,那样的日子不会再有了,人都要往前看。如果你把我们当朋友,从今天以后,你的苦恼,我们来倾听。”冉奂首当其冲。

“对啊,还有我们呢。以后我们来陪你。”蛋蛋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豪气的说道。

“木昀,我这里有这本书,《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建议你看看,会帮你很多的。”室长奇仑平常不怎么说话,通常吃饱了就睡,这次也出来安慰她。

她的心里暖暖的,这种感觉,久违了……

“以后我罩着你,不就是个男人嘛,我带你去找个好的。”安诺也放下电话,冲她吼一句。

安诺,文艺的名字,却是个特别污的少女。她是宿舍里唯一一个有对象的人,也是木昀现在的同桌。每当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吃饭,她都会把她的饭分给自己一半。

友情的力量,她真很感动。

思绪飘回,已经有十几个同学赞了。

“是啊,就像现在这样。做个快乐的公主!”忆泽。

她无奈的叹息一声,这个二缺……

忆泽是她后面的同学,男名女性。性格特别好爽,这样的女生才是她的交友对象。

她难过的那段日子,都是忆泽陪着她,陪她骂简言之,说他没有眼……每次看她气鼓鼓的样子逗自己开心,就感到搞笑。

“知道啦。”她欢快的发给她。

简言之不理她。说她神经病。

她心底划过一丝苦涩。

无所谓了……

“对不起。”她还是发给了他,不知为什么……

“我接受。”他突然发来。

“哦”

便没有了下文。

国庆节后,她像变了一个人,整日学习,埋头苦读。

她要过级,还有四个月,她的四门小科要过级。她先必须让自己静下心来。

途中经过一片美景,稍作流连,却不代表要从属这片美景,它只是人生的匆匆过客。

她在扉页上写下这句话。

她的目标是想和偶像在一起。

枯燥无昧的生活一天接着一天,她没时间为自己的懵懂的感情费心,他也在忙着自己的学习。

说长不长的时间转眼就到。离小高考不过两天,他们在做着最后的冲刺,每晚都喊着一遍又一遍的口号。

他和她,都在抓紧最后的时间弥补自己的弱科。

前一天晚,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重重地叹息一声,拿出手机,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的头像。

“明天,加油。”她发给他,只为心安。

“你也好好考。”几秒钟后,他发回信息。

她抱着手机,满足的闭上眼。

一个月后,成绩公布。

3B、1A。达到了。

这是她进入北影的第一步。

她看到他的成绩。2A、2B。

加上他的成绩,应该会考上一个不错的本科。

还得分班,艺体班的同学要离开了,文化没过260的要强制分到艺体班。

前两天的考试,自己故意没做大题。

自己被强制分到艺体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和他彻底没了在一个班级的希望,自己也好受一点。

每天四个小时的表演课,早上早起一个小时去学习,晚上赶夜班学习。苦,充实了她的心。

网上,他们无话不谈。

现实中,他们时刻不躲着对方。

高二很快过去。暑假,只有一个星期。他们俩的生日只差二十天,他比她,只大二十天。

他们的生日,他是来学校的第一天,她是回家的那一天。

6.217.11他们互相送了祝福,却无话可说。

高三,一心直奔高考。

一年,卷成一天来过。转瞬即逝。

他们一个学期没有联系过一次。

她去北京参加艺考的前一天,他发来一条消息。

“好好考。”

“哦。”

结果令她欣喜,考上了。

两个月后的高考,她意料之中。

十天后,她收到了北影的通知书。

她终于要离开这个她一刻都不想在呆的地方了。

学期末,她请了她高中所有同学吃饭,有的来了,有的没来。

他,就是没来的那一个。

她的心中,还是有着些许苦涩。两年,还放不下么?

她苦涩的笑笑。

她从来只做自己有把握的事情,向他表白,是她犯的错。认识他,向他倾诉,也是一个错。

但是现在,他不会了。

她的人生已经被她自己规划好,她平时写小说,大学后

用自己的作品拍戏,迅速爆红。

不到一年,她名气大振。而且,如期的见到了偶像。没有期待,没有激动,一年的时间,足以让她见识到娱乐圈的水深。

她和烁星是好朋友,无话不谈。但是他们都很清楚之间的关系。

一个人身处高处,置身于孤独之中,原来这就是悲哀。

“看到那颗最亮的星了吗?因为它深处最黑暗的深渊,所以才显得耀眼无比,惹人注目,实则,是孤单。”

这是她刚和烁星认识的时候,烁星告诉她的话。

原来,也是个孤独的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愿意,他的孤独让他自己独享。她受够了孤独。

总在夜深人静里,想起那张冷漠的脸庞,对自己微不足道的关心。心里总是划过一道暖流。

简言之……

十九岁,她不打算公开举办生日party,来到以前和他走过的那片草地,静静地眺望远方。

“你真的来了。”声音在背后响起。

她回过头。

“简言之……”

他走到她身边。

“如果现在,我将这份迟到了三年的心意送给你,你还会接受么?”他轻声说道。

“可是,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看中了我的名利?”她背过身,不再言语。

她怕他会像庸俗的人一样。

“我曾对你说过。当一切烦恼和羁绊都不复存在时,我会回来找你。”

她顿了一下。原来,那不是梦……

他走到她身边,将一个花环戴在她的头上。

“现在,你还愿意接受它么?”

她抬起头,微笑的看着他。

从今以后,我的孤独,不再孤单。

这就是青春,褪去了懵懂,褪去了天真……

当青春到来,我们无处可藏;当青春逝去,留下的、不止孤单。

都市怪谈之灰戒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在牧师和所有宾客的注视下,司徒凉将戒指戴在了新娘手上,满座宾客起身鼓掌,司徒亮看着笑意盎然的新娘,突然错觉回到了当初。

当初,他和前妻也是在这家教堂举办的婚礼,甚至牧师也是同一人,他们说出相同的誓词,一句我愿意,以为可以绑定一辈子。但人这一辈子或长或短,总有个万一,万一谁比谁先走呢?他们没有去想,可万一就真的来了,婚后第三年,妻子生了病,手术失败,先离他而去。痛苦自然是有的,他郁郁寡欢了两年,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和前妻一样的秉性,会让他心安。

牧师让新郎亲吻新娘,他低头,两人唇瓣接触的那一刻,他听见了一个声音,温柔叫他的名字,司徒。

司徒凉愣住,那是前妻的声音。

这个吻如蜻蜓点水,妻子邹文文诧异看向他,目光里满是疑惑。司徒凉问:你刚才叫我了?

邹文文摇了摇头:你听错了吧?

可能吧!司徒凉擦了擦额角的汗:走吧!还要招待宾客呢!

这一日过得忙碌却欢喜,两人深夜至家,迫不及待去沐浴,妻子摘下的戒指放在梳妆台上,而他的还戴在手上。一对钻戒,是司徒凉找设计师设计并订做的,全世界仅此一对,他希望他的爱情也能如此。

但那个声音又来了,像是有人在他耳边叮咛:司徒,记得喝杯葡萄酒,促进血液循环。每晚睡前喝杯葡萄酒,这是前妻给他养成的习惯。

司徒,泡澡时间不要太长。他曾有过在浴室里晕倒的经历,所以每每泡澡,前妻都要提醒他时间。

司徒,我想听你唱歌,就唱你最擅长的那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那是他最擅长的歌曲,前妻每晚睡前都要听他哼唱,那样才能睡得安稳。

司徒

司徒

前妻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耳畔,仿佛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一点一滴,都如从前那般平稳而熟悉,他喜欢这种熟悉。

但邹文文的声音打破了平静:司徒,你怎么了?

司徒凉回过神儿来,目光有些呆滞:没事儿,就是太累了。

他回到床上休息,觉得一切都不对劲,此刻睡在身边的人应该是前妻,而不是邹文文,这独一无二的位置,他本来是要留给前妻一辈子的。

你去隔壁房间睡吧。司徒凉说。

你说什么?邹文文诧异极了:为什么让我去隔壁房间?

因为那是我的位置。前妻的声音又开始在耳边响起:司徒,让这女人离开。

因为那是我前妻的位置。司徒凉重复:请你离开。

你前妻?邹文文觉得可笑至极:司徒凉,你前妻已经死了!

谁说我死了?司徒,我还在。那个声音说。

她还在!你听见了吗?司徒凉激动得声音都开始打了颤:她说她还在!

邹文文看着他状似疯癫的模样,有些惊恐:你你是不是中邪了?哪里有声音?

司徒凉却是盯着屋子的角落,目光柔情似水,像是看见了什么:文文,我一直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可是多好,她回来了。对不起,我们离婚吧!

离婚二字一出口,让邹文文呆住,她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了,司徒凉像是着了魔,再不是他自己。

第二天,他们去办了离婚手续,司徒凉行事果断,也讲究好聚好散,给邹文文的财产不少,也足够她吃穿不愁。邹文文知道,一个人的心一旦不在了,强留也无益,只是有件事情她始终不明白,司徒凉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听到的那个莫名的声音又会是谁的?

周围的朋友都发现了,离婚后的司徒凉像是变了个人,常常目光呆滞盯着一个地方很久,自言自语亦是常态。秘书到办公室里给他送文件,无意中听见他叫着一个名字,秘书依稀记得,那好像是他前妻的名字。原来他是放不下前妻啊!

可是也不对,如果司徒凉还思念着前妻,那为何他还时常亲吻手指上的钻戒?要知道,那枚独一无二的戒指可是他和邹文文的定情之物呢!

事情渐渐传开,众人纷纷揣测,司徒凉的公司里开始弥漫着八卦的味道。司徒凉却似充耳不闻,我行我素,上班,吃饭,下班,回家,和空气里前妻的声音对话,就像他们曾经在一起那样,直到有一天

司徒凉睡前有看书的习惯,这日想起他与妻子蜜月旅行时买过的一本书,忽然兴起,想重读一遍,却在翻书的时候从里面掉出来了一张单据,是某商场某珠宝店的发票,上面写着前妻的名字,而这家珠宝店,正是他为邹文文定制结婚戒指的那一家。

他抱着好奇去了这家珠宝店,出示了发票,接待他的正是珠宝店的店长。店长看着这张发票,万分抱歉道:不好意思司徒先生,有件事情我们瞒了您。您前妻在病重期间曾委托朋友来过我们店,请我们在她去世后用她的一部分骨灰打造一颗钻石,留给您。她知道,您一定会再结婚,也知道,您若是结婚,一定还会在这里选戒指,她希望用自己骨灰制作的钻石能镶在您的戒指上,陪着您,也是她最好的祝福。

司徒凉怔住,耳边又响起了前妻的声音:司徒,我永远都在呢

他看向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被精巧切割的钻石,此刻闪着夺目的光芒,似她妻子的笑容,能消泯一切黑暗。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她做到了,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也无法将她们分开。

都市恐婚族:婚姻爱情如何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情,但是现在很多大龄青年们只同居不结婚的情况非常的常见,追根究底是从心底里的一种恐婚状态。恐婚族是因为现实的婚姻生活与梦想中的浪漫完美产生巨大的落差所以开始排斥婚姻。

男人有哪些恐婚情节

其实男人不愿意结婚,只是时机尚未成熟。因为中国的男人十分看重面子,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之中最重大的事情,所以必须隆重其事,绝对不可马虎。

导致男人不想结婚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若要结婚,必须筹备婚礼、安排拍摄、选择注册日期、行礼、大摆筵席款待亲朋及蜜月旅行等等。男人做足以上的工作,目的是从行动上告诉给亲朋,知道他已找到一个最适合的终身伴侣。而做到上述的事情必定会花费大量的金钱。

若男人的经济能力未能应付整个婚礼,他们是不会轻举妄动的。到了男人有能力的时候,可能已过了数年。怪不得女人会觉得男人迟迟不愿意结婚。

恐婚女人是理想主义者

恐婚的女人实际上是一些理想主义者,她们所期待的是一种完美的生活。而事实上哪一种生活都要付出代价,有得到就会有失去,没有哪一种选择得到的更多,只是哪个对于你来说更重要。很多女人之所以会对单身生活抱残守缺,是已经把这种生活的缺陷视为常态,因此婚姻生活就显得灾难深重。其实,结婚需要你拿出的只是改变生活的勇气,而不是让你付出生活的幸福,更不存在单身生活比婚姻生活更幸福一些的情况。

恨嫁的人积累了一定的失败经验,很多女人会转而思考婚姻到底是什么?男人为什么要恐惧婚姻?很大一种可能是她们由恨嫁者变为恐婚者。恐婚者由于长期恐婚,而失去了婚姻的机会,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嫁人,变成另一个层面的恨嫁者恨自己为什么不敢嫁。

恐婚症是一种心理疾病

恐婚症作为一种现代社会心理疾病,正流行于一部分适龄青年和离异者中。应该说结婚确实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使每个人在家庭甚至社会中的角色有所转换,从而给一部分人的心理带来压力,当现实的婚姻生活与梦想中的浪漫完美产生巨大的落差时,一些人开始逃避、厌倦和恐惧也是可以理解的。

结婚后就有了一种责任

其实,爱情没有谁对谁错,因此婚姻的离离合合都在情理之中。分析恐婚症自然离不开社会心理层面,但更多的原因还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在这个问题上男女不同,女性的压力更多的在于精神层面,如担心婚后的家庭生活,与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处理和协调,对丈夫感情忠诚度的怀疑等等;而男性对婚姻的焦虑则主要是对家庭负担承受能力的自我怀疑,或者因对方事业的成功而丧失对自已的信心,有的甚至走向沉沦等等。

结婚或不结婚是个人的自由,选择离或合也同样是一种人权,我们生活在万花筒的世界,不能强求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完全一致,但婚姻是完满人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章。特别是当离异即将伤害到无辜的孩子时,婚姻的取舍和家庭的续存还应该是一种社会责任。

现实是严酷的,生活是现实的,当每个人在开始恋爱的时候,就应当满怀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情感。有一首歌中唱道最浪漫的事就是我们一起慢慢变老,应该说这种浪漫永远存在于你我人生的始终,而并不是可望不可求的神话。问题是:你想好了吗?

在男人心目中,有些女人只可成为女朋友,但不能成为朝夕相对的妻子。其实每个男人心目中对结婚的对象已有一个定位,若身边的女朋友未能达到他心目中适合的对象,当他们找到一个心目中理想的对象时,才会主动提出结婚的要求。

当然,有些因女朋友怀了身孕而身不由己决定早婚的男人,不在以上讨论内容之内。

恐婚与恨嫁存在转换

恐婚的女人对嫁这种仪式的后果想得太多,恐惧嫁将会带来的那种生活。她们往往觉得与目前所承受的孤单寂寞比起来,面对婚姻的无能为力更让她恐惧。

而一门心思只想嫁出去的女人,她们大多根本没有想过婚姻是怎么回事,对嫁这种仪式的向往远远超过对嫁的结果婚姻的向往。也就是说她们所谓的想结婚,只是想得到嫁这样一种仪式,而不是嫁过之后的婚姻生活。

恐婚的女人之于男人来说,比恨嫁的女人容易受到青睐。因为男人在跟女人交往的初期,对这种没有婚姻压力的关系感觉轻松自在。但一旦发展到他想谈婚论嫁的时候,他对一个拒绝婚姻的女人表现出来的耐心也极其有限。一个女人对嫁给他表示犹豫,他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女人是不是爱他。

男人的矛盾在于,一方面渴望女人爱他爱到乐于嫁,一方面又对婚姻的约束强烈恐惧。他们需要的是他对这个女人的喜爱足以想到婚姻,而这个女人对他的约束又恰到好处。但矛盾的是能够把握好约束分寸的女人往往都是恨嫁的女人。

樱花之约,错过的是谁的年华


人间四月,樱花盛开,多好的季节,让人一不小心就沦陷于风月。

四月初七,星期四,他选的日子,他说这一天避开了双休,赏花也不至于那么拥挤。那时候,他说的话永远都那么正确,我只是点头微笑。

这是我和他分手的第七个月,遥远的异地恋,耗尽了我和他所有的信心与眷恋,每日没完没了的争吵,我选择了退出,然后成全。

她叫娜娜,一个很甜美的女孩,她的出现,打乱了我和他原本平静美好的幸福。

她说她爱他,比我还要多。她说她可以不顾他的拒绝,不顾他的冷眼相待,她可以等,等到他肯多看她一眼,等到他可以拥她入怀。

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可以那般无可救药,因为他,我开始关注她,关注她的每一条说说每一条留言,还有她是如何歇斯底里的死缠烂打。后来,我终究是受不了了,我再也忍受不了每天看到她在自己留言板记录的心情,明摆了是要和我竞争到底。

虽然她不是我的对手,毕竟他追了我四年,四年时间我才点头做了他唯一的女友。如果我能冷静一点去对待这一切,或许就不会庸人自扰,用最后的那句离开当做与他的道别,然后天涯陌路。

室友都骂她是小三,我却在维护她,我说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她很善良。可我心里,我是多么希望她马上消失,消失在我的爱情世界。

四年的等待,终究还是输给了命运的安排,我第一次以为可以地老天荒的爱情,终于还是曲终人散。

没有人知道分开的那段时间我是怎么过来的,思念、怨恨、纠结、释怀太多情感充斥着我的大脑,我也很难想象,我是怎么熬过那一个个不眠的夜,有时怎样做到接他的电话不吵不闹,笃定从容的。

或许,我只是在证明一个荒唐的事实:离开我是他的错。

这次来武汉,他笑称是兑现对我的承诺。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过一千遍让他来武汉看我,可因为种种原因,直到分手了他都没来过一次。

上午九点的高铁,从深圳到武汉,我吃完中饭便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去车站等他。可我不是一个人,我带上了我的好朋友斌。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人,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但不是娜娜,是红儿。

看到他们的时候,他将手里那束很大的玫瑰花递到了红儿手里,然后顺势将自己的手搭在红儿肩上。

我还在墨明奇妙的猜测他们的关系,斌就牵起了我的手,按我昨晚跟他说的那样。

你就是传说中的云吧,经常听茉茉提起你,果然阳光帅气,你好!斌表现的很热情

你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问候,他很尴尬。

哦,他是斌,我跟你提过的。

哦哦,幸会,幸会!说罢,他很礼貌的和他握手。

这个是红儿吧,我可认识,只是你们

我们是

他是我女朋友,这次来武汉,完成她赏花的心愿!他打断了红儿的话。

一旁的红儿想说什么,却又沉默了,我曾经把她当做志同道合的朋友,只是如今

都不再说话,气氛很尴尬,我拉斌的衣角,光站着干嘛,走,带你们去我们学校!

说罢,大家就在斌的带领下上了公交车,前往学校。

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的那么牵强,曾经多少次我告诉自己只要云说他还在乎我,请求我的原谅,我一定会原谅他,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只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两个人的旅行却变成了四个人的戏,避开了周末,武汉大学依旧是人山人海,落英缤纷,芳香依然,却赏不出当年的味道。

第一次赏花时,我多希望他能在我身旁,这么美丽的场景,我以为除了他便没人能读懂我的眉间心上。可真的如愿以偿,为何心还是那么痛。

四天五夜的旅行,很快就结束了,最后一晚,我和斌送他到宿舍,离开的时候,他叫住我,我回头撞见他温柔的瞳孔,竟有种想哭的冲动。

那个,我明天还有课,就不送你了,早点休息!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

好的,你也是!

红儿,早点休息,日后有机会再来玩哦。

恩恩,小茉你要记得想我。

我走过去抱了抱红儿,在她耳边轻轻的说叫她好好照顾他,然后就跟他们说了再见。

一出门,我再也装不了了,眼泪哗哗直下,斌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抱着我,任我的眼泪肆虐流淌。

其实我知道斌喜欢我,只是认识他的时候我就有男朋友,他只能默默的隐藏着心事。

过后,我和斌在一起了,我和他一起去了他的家乡,那个我日夜梦想的江南。

去了才知道,有些东西只适合一直梦着,真的得到了,却是另一番景象。就像那些年少时代的爱情,擦肩而过,或许会在遗憾中铭记终生。

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和娜娜在一起没多久就分手了,是娜娜提的,她说如果得不到百分之百的爱,她宁愿不要。云那次来武汉是来找我和好的,只是当时我牵着斌的手,他才不得已让红儿陪他演一场戏。

时过境迁,听到这样的消息,我虽有深深的动荣,但却不愿作出任何疯狂的举动,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或许,不惊不扰才是最好的祝愿。

那么,祝你安好,我的青春年华。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作者:会说话的剪刀

有人报了警,警车嚣鸣,十五分钟赶到了现场。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将其严谨封锁起来。

法医正在认真检查尸体,尸体猩红的躺在血泼里,分不清眼睛、鼻子、嘴巴,只有一团红色和让人发麻的粘稠嫩肉。

警察都不由皱了下眉头,手法太残忍了。见着法医在那里忙碌,他想到在接到报案前刻法医还吃着西红柿面条,收了工不知道他后半碗面条还吃的下不。

一旁的是肇事司机,泪流鼻泣的囫囵解释道:“警官,请你相信我,他真不是我撞死的,不,是我撞死的。”司机说的语无伦次。

“你别着急,慢慢说。”

警察的话很简短,却让司机感到了安全感。司机咽了口泡沫口水,才断断续续把他想说的说完。

“我……开着车,忽然……忽然前面……前面,我……我……不……冒出个人来!是他自己……突然跑过来的。当……时,我刹住了车的,我……正要大声对……他吼一声的时候,不……不……不……我的手,手,不受控制,脚也不受,才开过去……把他给撞到的,警官,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我撞的。”

肇事司机说的很乱,警察索性是听明白了,这时法医走了过来,取下了手套,顺带擦了额头的汗,道:“初步判定是死于车祸……”

一听到的肇事司机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旁边的警员他抬上了救护车。

有人过来对警察道:“sir,那边有发现。”

年轻的警察走了过去,法医也到了。乌云散开,明亮的月光露了出来,车轮子上粘着的皱巴巴的红色人皮异常扎眼。

有警员议道:“怎么出个车祸,全身的皮被扒了。”

“这是车祸吗?”

“难道是被人扒了皮扔到这的?”

“…………”

“…………”

小声议论纷纭。

警察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缓缓才开口道:“我闻到了怨念的味道。”

程成又打了连续打了几天游戏,从网吧出来眼圈发乌,眼睛布满血丝,走路随时有摔倒的架势。

突然,他眼睛一亮,在他前面四五米处有个穿着白衣,长发飘飘的女子,犹如嫡仙,女子转身对他回眸一笑,勾魂摄魄。

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简直非凡池之物,疲倦的程成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了很大力气揉了揉眼睛,美丽仙子还在。

美丽仙子朝他招了招手,程成就跑了过去,谁知跑到了仙子的位置,仙子又在前四五米处朝他招手。

由此类推,程成总是赶不上美丽的仙子,直到他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眼前被一团光亮射的睁不开眼,随后听见有人再骂。

当他适应了光线,才发现前面是辆重型卡车,瞬间惊了魂。

还没待他跑开让路时,他看见了那个美丽的白衣仙子趴在了司机身上,仙子还是那么美,他痴痴的笑了,也就片刻他的笑容僵住。

美丽的仙子,绝世容颜瞬间老化,眼窝深陷,眼珠子耷拉了下来,褐色的浓水流了出来,顷刻变成白骨,只留了枯燥的头发。

她爬满蛀虫的黄色指骨抓住了车里的方向盘,用力一转。

程成最后看到的是车位上比他还惊恐的司机。

程成再次有感知的时候看到了警察和法医,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肚子烂了个大洞,里面五颜六色不知是肠子还是什么流的满地都是,怎么感觉不到疼。

有了它,哪种妹妹不是大把抓!

程成在前段时间就摇出了个美女,在网上也聊的十分投机,在昨天就约了说今天见面。

按照美女的要求他们在网上约到了在某某酒吧。

酒吧激昂的调子,闪烁的彩光,程成点了杯鸡尾酒在吧台旁喝了起来,等待他在网上认识的美女。

“嗨,帅哥一个人喝酒不闷?”好听的娃娃音。

程成首先看到了是修长的大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十分性感。

当他慢慢抬起头,女孩扎着流行的半丸子头型,漂亮的大眼睛染着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弯翘而浓密,尖长的瓜子脸皮肤白里透红,有着林依晨的小嘴巴,打着橘红色的唇彩恰到完美。

“涂……倩倩?”看得失了神的程成傻笑道:“你比照片还漂亮。”

涂倩倩莞尔一笑。

他们在酒吧畅夜欢谈,聊的十分开心,程成觉得自己得抓住机会,向涂倩倩表了白,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没想到涂倩倩欣然答应了,他们很不快就以男女朋友关系相交。

只是有一点让程成搞不明白,她的女朋友涂倩倩每次约她出来,她都会要求在晚上。

这也让程成时常拿出来说笑,“莫不是你是聂小倩。”

涂倩倩只是笑,不作其他回答。程成也不在意,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聂小倩就聂小倩,他还就要当宁采臣呢。

他们关系在后面越来越好,涂倩倩也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程成随时都会去,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程成为了给涂倩倩一个惊喜,早早的到了她家,刚好门也没锁,程成轻手轻脚的就了进去。

屋里的女子惊慌的回头,程成傻了眼了,质问道:“你是谁?跑到倩倩家来干什么?”

女子好听的娃娃音带了丝惊讶:“程成你怎么现在来了?”

程成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这个熟悉的话音怎么会从一个大小眼,厚嘴唇,秃眉毛,满脸黑斑的女子嘴里发出来。

“倩倩?”程成不敢相信,“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涂倩倩底下了头,揉搓着手指,正在想怎么给程成说。

“啊!”程成突的大叫一声:“你以前都是化妆化出来的?这才是你真实的模样?!我就说你怎么喜欢约我在晚上,原来是怕我白天看见你那厚厚的粉底液下面那张丑陋的脸!”程成感觉自己要气炸了,大骂道:“你个丑八怪!你就是个假人!你全身都是假的!”

骂完后的程成转身摔门就走了,泪水从涂倩倩的脸上流了出来,她追了出去,边喊道“程成,程成,是我不对,不应该不告诉你我长成这样。我是爱你的,我是真的爱你,程成,你回来,听我解释……”

就这样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追了多久。涂倩倩一直在程成四五的范围,就是追不上。

程成变跑边破口大骂:“丑八怪,你干嘛还跟着我,你有多远就混多远,不要跟着我,看到你我都想吐。”

“哧──”

响破天彻的刹车,涂倩倩被撞出了好几米开外。车子倒了回来,一蹬油门唰的开走了。

涂倩倩的周身全是血,她虚弱的朝程成伸出染满鲜血的手艰难的说:“救我……救……我……”

程成厌恶的像避瘟神的走了,留下涂倩倩绝望的眼神和正在流干的血液。

警察一边一手领着两只弱隐弱现的魂,抬起右手的涂倩倩,说道:“这个让她去投胎吧,至于这个。”左手上的程成,:“把他送到那里去吧,相信他们会很喜欢。”

“今晚剩下的那半碗西红柿面条留给你吃吧。”法医道。

“你就想说这个?”警察问道。

法医叹了口气道:“生于父,带于母,美丑本无罪,罪在人心,内心丑陋,殊通迷道。怀大待事,薄凉少强,治标到本,从其善。世人无知,世人无知……回去,怪闻录上又是一笔喽。”

警察作思点头道:“嗯,很有哲理。”望向法医道:“我先去忙了,今晚有很多事呢。”

“还是我送他们去那里吧,你确定你这样出去不会被看做神经病?”医生叫住了他。

警察左右看了下自己的姿势就像挑着扁担大声吆喝卖馒头的样,感谢的把两只魄给了法医。

“对了,那个司机没有罪,不能就这样让他白受冤枉。”

警察勾嘴轻笑:“我自有办法。”大步走了。

奇遇咖啡,都市生活的第三空间


村上春树说:如果一个城市没有愿意开咖啡馆的人,那这个城市无论多有钱,都只是一个内心空虚的城市。

随着年龄的增长,入世越深,越感压力之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把茶换成了咖啡,以缓解疲劳、放松身心。咖啡中的咖啡因具有提神醒脑、开胃助食的功效,又有抗癌抗衰、挥发脂肪的药理。中国人开始饮用咖啡也近40年了,它已然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休闲不可缺少饮品,是时尚、品味的象征。而咖啡馆,则是人们都市生活的第三空间。如其他众多咖啡馆一样,奇遇咖啡蕴含的温馨、浪漫、刺激为这一空间增添了一丝情绪。

想必没有人会拒绝,在忙碌了一天之后,来一杯香浓的咖啡,繁杂的城市中,人们内心最向往的,也是安静的一隅之地。然而,市场的竞争让越来越多的咖啡馆过于商业化,第三空间也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而能保持初衷的,在人潮汹涌的繁华商圈似乎并不多见。

走进奇遇咖啡,扑鼻而来的咖啡香就已经足够摄住心神,复古、优雅的环境亦是都市丛林中难寻,每个下班后、每个空虚的夜晚,那里必是心灵的寄托之所。

有人曾说,咖啡桌上有哲学,咖啡馆里有沧桑,咖啡壶里煮的是沉浮,咖啡杯里盛的是梦想。真的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