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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的情感的说说

发表时间:2020-08-22

无心的错失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无心的错失",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大千世界,除却世间万物,芸芸众生,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小我世界。时常能够在自我的世界里,回观自我、反省自我、超拔自我、完善自我,以求得心灵上的圆满。

但这个尘世间,又何来真正的圆满?这本就是一个娑婆世界,娑婆即遗憾,纵你付出的再多,或是拥有的再多,你都无法对自己说来路没有留下半分的遗憾,心中没有半分的怨悔。也总会在寻求智慧的人生之路上,历经沧桑世态,受尽人情冷暖,因此也总会犯下无心的错失,或可以弥补,或只能徒增惘然与无奈,却没办法将之遗憾与错失重新弥补,重新来过。

不管我们如何地努力生活,今日的得也总会变成明日的失去,今日甜蜜的幸福也终会变成明日朦胧的忧伤,所有一切到最后都将成为一场空。无论有意还是无心,都总会犯下过错,有些错失很小,小到我们从不曾在意,也从不曾放在心上;而有些过错一旦犯下,如若你仍不知道回头自省,就只会一错再错,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和过错。一旦错下去,就只会一错再错,铸成大错,到了那时,千帆过尽,物是人非之后,就早已是为时过晚了。最终所留下的,不过只是追悔莫及的心情和满心的惘然与无奈。

我们世人总感觉不快乐,生活过于枯燥乏味,其实并不是因为我们拥有的太少,而是因为我们渴望拥有的太多,不懂得知足,又怎会感到快乐?得而又失,失而复得,其实本就是人生常态。何况失去的原非是于你而言最好的,而你所可望而不可及的,也未必是你最需求的。

多少形色匆匆的人与你赶赴一场短暂美丽的邀约,随之身旁多少的人和事,多少细腻柔情的情感,也随之而来,随之而去。缘来则聚,缘尽则散。你所失去的,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你身旁,也许你总叹惋你所失去的,却从不曾知晓,属于你的东西,早已悄悄地来到你身旁。那些远去的人,远去的背影,远去的故事,若是走远了,就让它从此离去,不必再牵念。那些留在你身旁的,就请好好珍惜,不要辜负了当下的光阴,守护好这份温情与感动。

芸芸众生,没有一朵花是开错了季节的,也更没有一个人,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凡事有因自有果,有得必有失,有对必有错,即便是无心犯下的错失,也应该时常回头自省,时常回观自我,自己的所言言行,乃至所做的一切。犯下错误,从来都不要紧,重要的是犯下错误却仍旧不知悔改,仍旧一错再错,才是最令人感到心寒的。

可是,有些错误,一如人间的情缘,并非从一开始就能够预料得到。在对的时间里,却遇见错的人;在错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又或是在错的时间里,遇见错的人。这样的遇见,终究只能成为一种遗憾与错失,可为何有些错误,从一开始就错得如此美丽?

只有做到敢于顺从内心,敢于承认错误,敢于面对苦难,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是真实且勇敢的人。我们每个人,其实都能够做到如此。无畏得失荣辱,只为默默耕耘,看淡红尘里的纷纷扰扰,内心就会自在安闲。弘一法师曾说∶路是要一直往前走的,但走过一段时间,我们是需要回头看看的。回头看时,我们会看见自己成长的脚印,会看到自己走的冤枉路,也会从中发现很多我们一直在求索的东西。人生之路,勇敢者应该时刻回头自省。只有回头自省才能见清净之处。

岁月是一直在流逝的,但不管世间一切,终会以怎样的结局结束。我也仍是可以扪心自问对自己坦言道,我已无愧于心,已是努力的活过。

尽管经不住岁月一再的检视与翻阅,最终也仍会留下多多少少,无法弥补,无法救赎的过错。但如若懂得时常回头自省,在每次犯下错误之后懂得从来再来,不让错误延续下去,如此就已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敢于承担,敢于承认错误,才能够不断完善自我,超拔自我,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人世修行之路漫漫,惟愿尘世间的你我,都能够做一个明心见性的人,无论居于顺境还是逆境,都能够心存感恩,包容世界的缺憾,包容别人的短处,用以学习他人的长处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愿我们,都能够在每次困难之中,保持静心和坦然,只有从容走过生命的砥砺,眼前才是一片新的天地。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一场旅行,错失爱情,错失你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场旅行,错失爱情,错失你,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些事情,我真的可以忍住不说、不问,可是,在关于你、关于你我感情的问题上,我憋在心里,难受至极,以致我意志消沉。不知道我还能不能鼓起勇气与你相见,即使相见,我猜我也不会跟你诉说我对你的想念和心里的委屈和痛苦,所以,也只能以这种方式面对电脑,将我内心想说的话一一吐露,至于你能不能、会不会看到,随它吧

最好的旅行应该是能够放下一切,全身心的将精力和注意力放在旅行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感所想上,但无疑的,我的旅行是失败的。虽然我走出了布满钢筋水泥味的高楼大厦,远离了人潮涌动、充斥着热闹喧嚣的嘈杂味的北京城,但城里有一个你。

在大理,我看到了我期待已久并曾经出现在梦里的洱海,它蔚蓝、澄澈、明净,与梦里迷幻朦胧的洱海不一样,梦里曾经有人站在我的身旁,在我的手心写下唯你,我曾一度的猜测那个人会不会是你,但我记得现实中,你在我的手心写下过笨,咯咯。在丽江,我看到了清澈、安静、唯美、宛如天空之镜的泸沽湖,但清澈的背后,我想念的是你。

旅行中,小强对我的关心似乎并不亚于你,他很关心我的的心情如何,玩的怎么样,如果我遇到一点点小事,他会及时给我打电话向我询问情况;我每次的启程和到达的时间他都知晓并随之电话会及时的如期而至;飞机晚上凌晨后才到达机场,他会等着我,直到到达机场手机开机后的那一刻他的电话会准时的响起,问我是不是安全到达,是否已订好酒店,是否有接机师傅后,才会去睡,但你可不是这样。

我觉得你高志辉似乎并不需要女朋友,因为我觉得,你一个人生活的可以比两个人生活的还要精彩,比如你下班后会约朋友去骑单车,去跑步,绕全北京城的每一条胡同逛,你可以骑车逛到凌晨两点多,挥汗如雨,畅快淋漓,时不时的在朋友圈晒着你当天的出人意料的成绩和公里数,你却不知道,千里之外的我在等着你的电话,却始终也没有等到。

你每天不留一点空隙的让自己忙碌着,有时候我分不清楚你到底是在忙工作还是忙娱乐,因为你有时也会工作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是天亮,但不管是忙什么,你也总是乐此不疲,所以我很少给你打电话。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正是应了那句一吻定情,或许是之后那段让人内心纠结而又煎熬的日子里。触摸过你宽厚的手掌,依偎过你坚实的臂膀,体味过你柔情温润的吻,听过你的甜言和蜜语,认识了你的一言和一行,对你的依赖和信任也慢慢的变得强烈。从一开始认为绝不可能发生、绝不会动情、乃至对被黑的处女座致以蔑视眼神的我,会慢慢接纳你,那股名为爱情的暖流便从内心渐渐升起,是你让我一步一步相信爱情并深陷其中。

辞职,旅行结束后回到家,父母坚决让我留在老家,留在他们身边,而当同学、朋友们也都认为我辞职后会留在老家的时候,我却为了你,为了那份憧憬已久、二十五年来第一次愿意坦诚接受的爱情,不顾父母的苦心哀求和劝说、义无反顾的、任性的回到北京。在我抛下所有顾虑,终于可以与你敞开心扉,面对爱情,面对你的时候,你却牵起了别人的手。我始终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的心怎可以转变的这样快?难道是我从来都没有在你心上过?

你说你是慢热型的人,其实我才是慢热型的人,慢热到只有在离开你,才发现你的重要和对你的依赖,才愿意承认对你的至深的感情;你说你是敏感的人,其实我才是最敏感的人,敏感到没有你的消息,情绪便会陡然低落,乃至心都会沉到海底两万里。

这些时日,我也总在反思自己,反思这个难以让我接受的结局。我总是以冠以保持沉默、安静的姿态体味着内心的各种酸甜和苦辣,暗自挣扎、决定着难以抉择的事情,却从未与你敞开心扉的交谈过我的内心;在内心渐渐升起对你的依赖后也未与你及时坦诚过这份感情。在我这份过分的矜持和伪装坚强的内心下,我丢失了我的爱情。只是我仍想念并痴迷于你坚实温暖的怀抱。

想年【安】

无心无肺的活着、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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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流失总是跟随着记忆的脚步,傍晚、独自散步在细雨飘落的广州街头,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随着岁月的流逝、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梦想、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年少的时候,喜欢繁华的城市,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如今,我明白了,原来平凡的陪伴始终抵不过短暂的温存。

其实,人生的路是自己选择的,即使再苦再难,也要坚强走完。人累了,就休息,心累了,就沉默。开心了就笑,不开心就过会再笑。宁可让人看你活的没心没肺,不要让人看你楚楚可怜。这个世上看你笑话的人,永远要比在乎你的人多。

不是所有委屈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心事都可以述说,有些事只能自己懂,有些话只能说给自己听。不要轻易的流泪,难过伤心抬头望望天,天那么大,会包容你所有的委屈。

时间很短,天涯很远。往后的一山一水,一朝一夕,自己安静地走完。倘若不慎走失迷途,跌入水中,也应记得,有一种机会,叫重生。这世上,任何地方,都可以生长;任何去处,都是归宿。那么,一切的忧伤请别来找我,我亦不会去寻找。守着剩下的流年,看一段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过去再美,终将只能留作回忆,回忆再伤,到底只是过往云烟,在而我,要走的路却是明天。人与人间的信任,就像是纸片,一旦破损,就不会再回到原来的样子。

曾经,我一直相信,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在时间的年轮里,我才明白:一个人有多爱你,不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事哭了多少次,而是看他生活里有多少关于你。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如果生活是一杯水,那么痛苦就是落入水中的泥沙。没有谁的生活始终充满了幸福快乐,总有一些痛苦会折磨我的心灵。但我可以选择让心静下来,慢慢沉淀那些痛苦。如果总是不断地去搅和那些痛苦,痛苦就会充满我的生活。所以,即使生活的水杯中落入了泥沙,也要努力让每一天都过得清澈。

也许,很多人就是这个样子:未必要什么天长地久,也未必时时见面联系。在一些时候,可以彼此温暖,彼此慰藉,彼此鼓舞,那就足够。到最后,你总会明白,谁是虚心假意,谁是真心实意,谁为了你曾不顾一切

也许,爱很浪漫,是刚开始。爱到痛苦,是要分手。爱到平淡,就该结婚。一个人头也不回的离开,未必是不爱了,也许是因为不值得。没有一辈子的浪漫和甜蜜,能长伴你身边的,只是慢慢老去的熟悉。情浓时说的都不可信,情淡时的每一天才是真。无论你爱过谁,结果只有一个:陪在身边才算拥有,爱到习惯才能长久、学会珍惜眼前人。

也许有那么一个时侯,你忽然会觉得很绝望,觉得全世界都背弃了你,活着就是承担屈辱和痛苦。这个时候你要对自己说,没关系,很多人都是这样长大的。风平浪静的人生是中年以后的追求。现在你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一定会照亮你的路。

隐隐地觉到,我正在把心交给旷野,尽管原本并不情愿!可是,在诸多的旅行之后,这种预感愈发突兀。我看见梦中的邂逅在随着此时的落叶翩翩离去,带我回归末程简单。如是便可安定秋水长天?此生,若能相遇懂得,一切无需多言。若否,惟愿安静的日子,开在水湄之上,暖阳满怀,静度现世安稳......

有一些人,一些事,闯进生活,得到了,失去的,昨天的悲伤,今天的快乐,喜怒哀乐都要记得。当这一切都成了回忆,在我们记忆中又会留下了什么?很多事,过去了,很多人,离开了,经历的多了,心就坚强了,路就踏实了。

有一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突然间心里愣了一下,或许此次之后,便是一辈子的错过,一个转身,一个松手,轨迹全部改变了。一辈子是段太长太远的时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一辈子,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一辈子。只是,一转身,一经年,一辈子。

有些事,总是弄不懂;有些人,总是猜不透;有些道,总是悟不尽;有些理,总是想不通;有些坎,总是跨不过;有些伤,总是治不好;有些天,总是睡不着;有些地,总是去不了;有些情,总是说不出;有些爱,总是理不清。

缘分里,来过的叫过客;旅途中,路过的算景色;感情上,经过的是深刻。斗转星移再回首,一切以不复当初;相逢又陌生,有心的人都会心疼;相执再相弃,动情的心都会惋惜。不看不见,未必是不念;不思不想,未必是遗忘。淡淡回忆的是心情,深深想念的是感情。重情重义的人,忘不了是曾经,放不下的是真情!

等与不等,我都等了。在与不在乎,我都已在乎了。现在我没有很刻意的去想念,因为我知道,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间,想起。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因为我知道任何事情,总有答案。与其烦恼,不如顺其自然。

谁不曾有过哭到撕心裂肺的夜晚,谁不曾有过思念的辗转反侧。而许多年过去,再回头想想,那些感情也都淡了。并没有被生活改造,却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曾爱过的人,只剩下回忆。曾经历的事,仅仅是路过。人生就是这样,爱过,路过。只有留下来的,才真的属于你。

真心如水,凉了很难续杯;

真情如镜,碎了很难回归。

拿出你的相守相依,

才能赢得不离不弃;

拿出你的真心真意,

才能收获有情有义。

20XX.2.28

爱上一个无心的人


在爱情里,最悲哀的莫过于爱上一个无心的人,以为可以用爱感动对方,只要付出了就会得到回报。直到筋疲力尽了,才明白一切都是徒劳。

她鼓起勇气,向心仪已久的他告白。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不敢奢望他会答应的,没想到他竟然点头答应和她在一起。虽然他的反应有些冷淡,但冷却不了她的兴奋之情。她相信她一定可以和他永远在一起,就算他性格淡漠,以她的热情和爱一定可以改变他的。这一天,她觉得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且从今天以后的每一天都会这么开心的。

第一次约会,她悉心地安排了一天的行程,很有信心这会是两个人难忘的一天。可是,从见面的第一眼开始,她笑容满面,而他面无表情。她兴奋地带着他到各个地方游玩,路上还跟他说笑话,试图把他的情绪调动起来。可是就算她扮鬼脸、笑到脸颊僵硬了,他也只是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她告诉自己没关系,这才刚开始,再努力一些就会渐入佳境了。这一天,就在她拼命搞笑,而他不慎领情之中结束了,而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情况。

虽然约会的效果差强人意,但是她没有气馁,反而燃起了更强大的斗志。她完美地扮演着女朋友的角色,细心地为他着想,体贴地不做任何会让他皱眉的事情,压抑着自己的真性情,只为让他看到她的好,可以得到他的回应。可是,无论她为他做了什么事情,他的表情都是淡淡的,好像她只是一个陌生人,而不是他的女朋友。

她认为爱情里没有公平,先说爱的人总要付出多一些,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是因为他还没有感受到她的付出,还没有真正接受她。只要她再接再厉,他一定会感受得到的。抱着这个想法,她继续坚持着。可是,当她使尽浑身解数依旧感受不到他的喜欢时,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坚持是不是错误的,这段感情是不是不应该开始。怀疑渐渐侵蚀那颗爱着他的心,在所有的爱消失殆尽的时候,她累了,想要放弃了。

她决定当面和他说清楚,却看到让她心碎的一幕。在她面前总是面无表情的他竟然对另一个女生露出如此温柔的表情,还有她从未见过的真心笑容。这一刻,她明白了:他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冷漠,而是对他不在乎的人冷漠,包括她这个所谓的女朋友,从不曾走进他的心。她嘲笑着自己的天真,总是找各种理由要自己坚持下去,却不愿意正视他并不爱她的事实。她已经没有力气再爱了,就结束吧,让他自由,也让自己疗伤吧。

爱上一个无心的人,是一种折磨。也许刚开始还能信心满满地以为能用自己的爱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可是当拼命付出之后得不到对方的心,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的时候,才会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无心插柳三尺根


春天到了,学校为了美化校园,在四周墙下花边砖头砌成的细长花池里种上了鲜花。

起初时,那些花都是光秃秃的,别提花了,连叶也是没有的,只能从它们柔弱的身姿中认出它们的身份。活波好动的孩子们都高兴坏了,年轻的老师们的嘴角也都挂上了笑容,大家三五成群的蹲在花池边,仔细的观察,小声的谈论,期待着花开满园的灿烂。

春天的步伐不急不缓,将近十天过去了,学校的师生们却没有见到干枯花枝有什么动静,起初的勃勃兴致已经意兴阑珊,每天探望花池不可能这么平凡了,只是偶尔有只路过的眼睛飘过去瞅两眼。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柳树是春的标志,是春的使者,它总是第一个抽出嫩芽,向人们传递春的气息。柳树枝上一片新绿的时候,园里的花还是一丁点儿的动静都没有,大家的目光从花池上收回,更多的去仰望那一片片如烟如雾般朦胧的绿柳。

一位手痒的女老师忍不住折下了一枝柳条,拿在手里,细细欣赏,轻轻舞动,像一只绿色的精灵在挥动神奇的魔法棒。这一舞可不得了了,眼尖的孩子透过教室的窗子看到了这一幕,下课铃响了,一大群男孩女孩互相招呼,冲向了校门口的两颗老柳树。很快的,校园里到处都是绿色的影子,学生心灵手巧,有的编成了圆环戴在了头上,有的做成了哨子,捏在嘴边卖力的吹着,发出嘹亮的声音,孩子们跑来跳去,热闹极了,好一场春的party!这时候,没有人在注意到那墙角下孤零零静静矗立的花枝了。

这个女老师苦笑的望着校园里正在发生的这一幕,心中不免有些后悔,手中的柳条传来一阵清凉的感觉,低头看这枝晶莹剔透的柳条,随意丢弃她是如何也不肯的,后来她找来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灌上清水,虔诚地把它插了进去。

在办公室里,这只柳条也的确成为过焦点,老师们过来摸摸它柔软的叶子和纤细却充满韧性的腰身。

七八天过后的样子,外面下起了雨,空气中都和着泥土的芬芳,我打开窗子,引来春风。手指不小心碰到了这根枯黄的柳枝,哦,不知何时,它的叶子已经泛黄了,枯黄的柳叶簌簌落下,让人联想到秋日的悲凉,心中不由的一阵难过,也难怪最近很少有人关注到失去颜色它,无意也许不忍。目光穿过塑料瓶子,于微微黄浊的水中发现了长蛇状的树根,天!我的眼睛蓦然睁大了。

轻轻地拔出枝条,隐藏在瓶子里的的确是它新发出来的根系,细长白嫩,我目测了一下,至少也要有二十厘米长,这一刻我震惊了,于与世隔绝的塑料瓶内,它竟然默默地努力生长出了这么茁壮的根,这是多么的顽强。我的动作十分轻柔,然而可怜的黄叶却不能禁风,几乎被我抖落了个精光,疑惑也随之而来,拥有这么强大的根系,又如何会这般?片刻之后,我顿时明悟。通过仔细观察,在原来叶子脱落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个微小的几不可察的嫩芽,我的心情瞬间激动起来,这一刻,我的心中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期待。

几天过后,已经不需要我的大力宣传,柳条上新长出来的绿芽如凤凰涅火重生一般重新焕发出光彩,它自然的再一次成为办公室的焦点,周围几个办公室的老师都围了上来,大家守着这根外面随处可见的柳条啧啧称奇,不知道是谁的建议,要量一量它在水里面长出根须的长度,立即有人去数学办公室去借尺子,甚至几名老师还打了赌。虬结的根须被人拔了出来,最终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竟然接近半米长度,很难想象它如何在那狭小的空间内生存的如此茂盛,一股热烈的生命气息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盼望着,盼望着,春天的脚步到了,围墙下花圃内的花终于有动静了,甚至为了争春,几株花枝上花蕾涌动,绽放出鲜花朵朵,红色、白色、粉色与孩子们脸上纯真的笑容交相辉映,组成了校园内最亮丽的风景。

然而好景不长,又是一场春雨,雨后的空气微微泛冷,下课后的学生下意识的去寻找原本开的正艳的花朵,这次他们注定要失望了,花枝上光秃秃的,哪还有绿肥红瘦,只能在花儿根部的泥土中寻到残花瓣瓣,一派的凄凄惨惨!

扎马尾辫的小女孩跑来找老师报告这件事,换来的只有语文老师上课时摇头晃脑讲述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道理,办公室的那一道鲜艳的绿色引得小女孩哇的一声惊叫。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在新的花儿还没有盛开的时候,大家心里想着的总是办公室的那一枝重新发芽的柳条。

花开了又谢,办公室的柳条同样发了又谢。生物老师说他的根系汲取到的营养不足以它养活那么多的叶子,所以只能蜕掉重长了。嫩绿长成鲜绿,接着变黄,如此循环,如此顽强。

有一天,女老师捧着矿泉水瓶走了出去,没课的老师自觉的跟上,没有人问去哪里,或者去干什么。大家找了一块低洼的野地,挖了坑,将这株柳树小心的栽了上去,默默地,没有人说话,这该是它的归宿。

12、爱情,我无心插柳絮飞扬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爱情,我无心插柳絮飞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让我真上心正正经经地谈朋友一个也没有,可我想着要谈朋友的女孩子足有一个排的伪军。说正文就是与老婆杭杭,那时我叫她高中生的这一场恋爱了。认识杭杭时,她还是读初中的学生,到她读高中时来看我,总能看见她两眼脉脉含情,时不时塞给我一块糖,或者一个熟鸡蛋,有一回过端午节是几小块绿豆糕。到她读电大了的某一日,我与几个同事从外面回来,她在我必经的路上堵住了我[那时我刚刚被一个女孩儿甩了才三天],说:你要的照片,给。她手里拿着她的一张两寸照就要我收下。

我几时要过她的照片呢?众目睽睽,她的脸都红破了,我就收下,她转身就跑,像一只受惊吓的兔子。

什么意思?我说。同事老王说:什么意思,不懂?谈恋爱呗,你装的果像[方言:假装不知道]。我说:我竟然也有人爱,谈恋爱!一个高中生。老李说:人家读电大,电大你懂吗?比你文化程度都高,你个农K儿有什么了不起。

就这样,算是谈恋爱了?

画外音:请问这世上还有爱情吗?凭我多年的感悟,那就是:你说它没有就没有,你说它有它就有,或者也可以说,先有了后来没有了,其实爱情就在你身边,只是你没有细心地去感受它罢了。

我们是在恋爱啊。可是上头政治部政审时,发现这个高中生的妈妈,在一九六七年文革中当过居民的造反派。结论,不予批准。该我的领导发火了,说:你什么意思?介绍你一个党员女孩子,你不同意,这不,高中生有人纠正我的领导,说:是电大生。领导说:电大,还不是一个高中生!你随缘就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爱臭美思想,你就投人家长得漂亮,是吧?你要谈下去,就调你出公安机关!

我也火了,说:调就调,就谈!

领导说:从这个星期五开始,批判你小资产阶级爱臭美思想,一直到你不谈这女伢为止。

于是还就真的批判我了,前前后后少说也有两个月的星期五晚上组织生活会上斗争我。

大约半年过去了,有一天,领导说:不是看你破案有两下子,换个人早叫他靠边了,我们还耐心地帮了你大半年呢。好了,幸好这个高中生的爸爸最近在邮局入党了,还是个省级劳模呢。

领导出门时说:你谈吧,可别喜新厌旧了。到了这会儿,一串清泪从我的脸颊上滑了下来。

然而,这恋爱的故事,磨难并没有结束。我是刑警,搞案子忙或者出差在外,几乎一个月没有与高中生见面。那时没有手机也没有家庭电话,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她我们的恋爱被政审通过了的事儿。

出差回来的次日,晚上10点,我上她家,叫出她往文化宫转一圈,在一个僻静处,我说领导已经同意我们的事了,政审通过了。她喜极掉泪,一头扑上我的身来,我抱住她坐在我的怀抱里都忘了回家回单位的时间了,啥时候一道手电筒的光照射了过来。

原来是一位与我关系不太好的同事,他带着居委会主任一行巡逻至此。一个公安人员与一个女子在文化宫港边鬼混,影响多坏啊!我和高中生尴尬极了,我送她回家再回单位,我知道又有一场暴风雨要来了。

第三天,一把手领导派我出差武汉,我觉得情况不妙,这是一个不该我出的差。回来时又是另一个第三天了,晚上我上高中生家,她妈说:杭杭被你们李指导员叫到黄建总公司保卫处去了,说是协助调查一个什么情况,都两天一夜了。

我傻了,这李指导,我也是一贯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不整治个材料处理我一下,是不会罢休的。杭杭妈说:发生什么事了,这难查清。我说:没事,我这就叫她回来。这谈恋爱的事儿,能处理人的无非是承认了发生性关系,搂搂抱抱并不能处理我。

我到黄建,直往保卫处闯,我都豁出去了,大不了警察不当。我对李指导也是对杭杭说:我们什么事儿也发生了,你就承认吧。难道你我还去找别个男的或女人不成?我说完就走了。杭杭一个小时后回家了,此刻时钟12点。她说:这是你叫我说的呀,没的事说成有,我的名声也叫你给败坏了,你那天甩了我,我还有人要我吗?你甩了我,看我非杀了你不可。此事后来经过一把手领导的斡旋,上头就不处理我了,当然,我也主动与李指导改善了关系。

日子悠悠地过,在与杭杭恋爱后的日子里,我总认为她不靠谱,她人年纪轻,可塑性太大,认为她甩我只是迟早的事;我虽垂涎她的美貌,也说过海枯石烂心不变,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做两手准备。当警察嘛,只要你愿意,是不会少女朋友的。于是,又有人爱上我了,我就想甩掉杭杭,我约她到文化宫一个偏僻处,说:你那么漂亮又年轻,前途远大,而我呢,你看见了,就是一个小警察,有一点能力嘛,也就是个能破几起案而已,工资呢,38元,18块钱吃饭,10块钱抽香烟,再寄钱乡下母亲10元,就全光了,一辈子也结不了婚啊。你也知道我爸爸早死了,兄弟仨我老大,不管母亲万不能。

你不要我了?!她一声吼,跳了起来直往深港闯。要淹死人了,我猛地抓住她一拖,搂抱在怀里

末了,她说:我爱就爱一个,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这一生休想甩掉我。已经是后半夜了,我送她回家,在巷子口她站住说:后天是个星期六,你明天就请两天假,我要陪你去一趟乡下看一下老妈,来回三天就好。

我再不敢得罪她,怕她又弄出什么事儿来,就说:好吧,这丑媳妇总要见婆婆面。她俏骂说:你个板板儿的[方言:坏蛋],还丑媳妇呢,不把你那个村子的姑娘都盖了,我就不信。你走吧,我这就到屋了。我看着她那柔软的腰肢一扭扭地往巷子深处走过,我这才返回。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