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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写着的心伤

发表时间:2021-06-10

【www.qg13.com - 心伤的回忆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叙写着的心伤,欢迎阅读与收藏。

你知道吗,我的心里一直都只有你。知道那天为什么久久不肯离去吗,知道我为何甘愿在寒冷和饥饿中苦苦等你吗,那是因为我相信你是不会那样对我的。站在那里,真的好孤独,好落寞,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像一个被抛弃的弱者。真的好难过。在那几个小时里我每一秒都在想你,每隔几分钟就看看手机直到手机没电了,你还是没有来。我那时候真的很失望,但不绝望。因为我还在等你。直到我真的绝望为止。我一直望着那个方向,相信下一个出来的就是你,也许是奢望或者什么。突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没错的,那是你的声音。我于是飞快地跑过去,但给我的却是另一种落寞,那个人不是你,而且她身边还有一个男生抱着她。开始真的傻了,还以为那真的是你,不过庆幸那个人不是你。看到他们我又一次想到了自己,我是多想能在这寒冷的冬季给予你温暖的拥抱,就像那样静静地抱着你,一直也不放开。虽然这也是我的奢望或者其他什么。我又默默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那里,默默地等着你。站在那里,注意着从这里走过的人,希望能在他们中间看到你的身影,然后找到你,抱着你。

时间再走,我却一直站在那里,脚已经冻僵了,肚子也饿得不行了,只是心里的那种信仰还在,那是一种怎样的信仰啊,就好像一朵没有送出去的玫瑰花,然后在自己手中慢慢的凋谢,最后只剩下干枯的杆茎,是那样的凄凉那样的悲伤。但这就是我的信仰,哪怕最后我会因为它而行尸走肉。我给不了你天堂一样的享受,就给我自己地狱一般的品尝吧,这是我的甘愿。等,苦苦的等,直到我等的人出现为止,朋友劝我快回来了,不要等了,等也没有结果。我拒绝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不接我电话的,我知道你一定有重要的事。我相信你一定会再看到我给你发的信息时会飞快的来找我的。我安慰着自己,看着手机的低电量提示,愈发绝望,愈发悲伤。但没有办法,我真的好想你。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这个世界每天都是天堂。

最后你来了,我高兴的都快哭了,可还是不能在你面前流下泪,强忍着,欢笑着。和你谈得很开心,看到你穿了双红靴子,在看看你,是那样的迷人那样的动人。可我不能看到自己的容貌。也许自己挺衰的,等了你那么久,容颜也许近老了吧。你送我到了校门口,叫我快回去了吧。我真的好想听到你留我一会,可你没有。我也知道时间很晚了,但我又真的好想和你一起多呆一会。我实在舍不得,又送你回寝室,最后你要回寝室了,可那不舍又溢上心头,那一刻我明白了,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抱着你了,发泄了那4年来的思念,4年来的痛苦煎熬,真想告诉你你就是我唯一的执着。我又排着你的肩膀,那一刻真的好幸福,好幸福。我想你终于明白我的心了。分别之后,我还是没有一秒不在想你,晚上睡梦中满满的也是你的样子。可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我的妄想已经深深出卖了我,我什么都不能给你,唯一能给你的只是我那颗卑微的心。你开始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短信。我意识到你在远离我,我真的很害怕,害怕你就这样离我越来越远。我又强忍着思念,不跟你打电话,不跟你发短信,不去打扰你。害怕你认为我很烦,害怕你认为我不是真的了解你。对不起,我爱你。只是我没有站在你的角度替你想,这是我的错,我会改。我不会再打扰到你了。只奢望你不讨厌我。慢慢的去习惯这早已习惯的相思。

过几天你就要生日了,我很早就为你准备好了礼物,哪怕再冷我都很早就起来了,去街上给你买礼物,订做盒子。只是希望你能喜欢。在万物攒聚的街头、我为你寻找着礼物、希望你喜欢、那天去了花店,为你订了10支玫瑰花,知道吗,在我心中你一直都是完美的。只想把玫瑰亲手送给你,看到了你扬起的嘴角,我就心满意足了。

耳边听着伤人的歌,心里也是刀割的疼。泪水翻滚在枯瘦的眼夹里,模糊了世界,模糊了内心。愁绪依然,断肠处,尽是凄凉,泪眼模糊,竟满是你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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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触及彼此的心伤


你是我梦寐以求的相依相偎,请让我躲在你拥挤的记忆里,默默聆听花开的声音。你曾说,爱情如花,沁人的芬芳总会溢满天涯,可如今,伴随着一阙忧伤的琵琶吟,情葬天涯,花儿依然开,只是牵挂晕红了我的牵挂。盈盈的流云染碎了我的梦,一场雨,溢过海角与天涯。透过朦胧的眸光,读一窗飘零的过往,黯然的季节,淹没了爱情的芳华。阡陌红尘一场梦,梦里醒来,一场空。多少次,我伫立在苍凉的世界里,看空中。凭一卷痴恋,将无数个长夜凝成伤,一阕清词,几行相思泪,多年后,再想起,你依然是我心中最美的印记。爱难收,如风里沙,情难眠,你注定是我一生逃不过的如诗的繁华。没有你的世界里,我将自己锁在一个人的城池里,倾听一阙琵琶吟,醉了年华。那悠扬婉转的琵琶声,时而低沉,时而沙哑,忧伤中写满了牵挂,思念中蕴藏了无奈。一阙琵琶吟,两行清浅泪。寂静的夜,我行走在梦里的长堤上,听那缠绵的余音缭绕在浩瀚的天际里,心事如絮纷飞,为了你,我的泪水遗落在写满思念的烟柳云巷里。拂过忧伤的幔纱,茫茫人海里,我流浪天涯,逃不过思念的栅栏,只因思念里开了遍地的苦情花。你铸就是我一生不泯的等待,剪一丝凌乱的眸光,萦绕在氤氨的天空下,为你,我尝试着用心拂响一阙琵琶的清音,让梦逃离彷徨的境地,让爱情在现实中静静的生存。佛说:前世五百年的多少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说:既然上苍注定我们在尘世里有一次相遇,但愿彼此都不曾错过。一百年的光阴是否太短,牵手的日子是如此的短暂,不经意的一袭清冷,瞬间断了愿。缘来缘去的传奇里,你我成了伤心的结局,转身,往事已成梦,回首,一切皆成空。时光的青灯,烟絮袅袅,是谁,一路向前走,不回头,让我在孤独的岁月里越陷越深?蜿蜒的琵琶声,缭绕在时间的天空,仿佛在倾诉着人间这神秘的爱情。两性相依,两情相爱,本是红尘里一道亮丽的风景,这里风景独好,只是因为,这片风景里有了你和我这段美丽的邂逅。爱情的路,是否也如这曲折的琵琶声,充满哀怨,痛到无言!如若尚有一丝眷恋,我也会缱绻着你留下的柔情,携手往事沐浴阳光里那一缕未曾散尽的温存。本以为,错过了一场阳光,不去触及彼此的心伤,便会很快的将你遗忘。不曾想,思念凝成霜,越想尽快的放手,心里越是苍凉。也许,这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会成为彼此爱情的绝唱。落幕后的繁华,袭来阵阵伤感,伴随着耳畔悠悠的琵琶声,一腔幽怨袭上心头,如今我行影孑然,任泪花翩翩,离愁的痛,实在难言。我伫立在苍老的时光里,十指相扣,用纤弱的祈祷,唤醒爱情的灿漫。有人说,爱是一场孤独的修行,我疲惫的心灵里是否蕴含着一些安详的痴恋。只是,寂寞的日子,我感觉不到一丝悠然,除了伤,就是痛。渺茫的目光,融入浓浓的墨色,一种幻影,淋湿了一卷诗稿的精彩。还有那卑微到灵魂深处忧伤的琵琶声,让我的牵挂与心痛,畅享在无穷思念的沃野上。漫漫诗书径,慢慢相思路,还有那漫漫的琵琶声,堆积成山的感慨,汇成两眸倾城的思念。你带着一丝犹豫离开了我的视线,你说有缘,便可再见,顺着你的背影,我竟然翻阅不到一缕快乐。谁能读懂岁月的烟雨与沧桑,在这风雨飘摇的季节,我独自挥墨伤感。分手后,为何还要说再见,让我本已受伤的情感再一次在喧嚣的尘世里搁浅。

一场笑话,换我一世心伤


后来才发现自己的这笔买卖其实足够划算。

上晚自习的时候,不停的攥紧自己的手,不长的指甲却是深深地嵌入了手心。微疼,可是比不过心疼。

呼吸大概能够表现一个人的情绪,即使埋着头,还是被急促地呼吸声出卖了自己当时不稳定的心情。

满教室的喧闹声,我却感觉这个世界安静的如此诡异,甚至能够感受到一片叶的飘落。

习惯性的微笑,可是最后凝固在嘴角的,却是一抹浓得化不开的苦涩。今天发生的事情,是我的错吧。

因为好不容易学会了玫瑰的折叠方法,虽然折的有点烂,但是成就感是真的有呢。

每个人都想要和别人分享某种心情,我自然也不例外。

于是满是欣喜的捧着手中的玫瑰,告诉她我终于也会了,呵呵,原本以为会看到她同样高兴的笑容,会听到她的夸奖,可是呢?

仅仅往我手上瞟了一眼而已,甚至连一个正眼都没有,然后就又埋着头做自己的事情。

我突然很想哭,我尴尬地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又转了回去,脸上的失落连同桌都看得清楚。

只是,远不止这样,如果我会未卜先知的话,喔肯定会把耳朵蒙着的,或者走快一步也行,但是没有,命运犯贱地让我没有这样做。

所以,所以转身的一瞬间,我清晰的听到你的话:真是烦人的不行!语气中毫不掩饰的厌烦,我的身体顿时僵硬在那里。

反应过来后,我第一时间就是不停地欺骗自己,她说的肯定不是我,一定是别人!

果然,还是我太过高估自己在你心中的份量了呢,下一秒,你同桌的一句话,把我打到了地狱:是说她吗?,嗯,对。

天知道我是怎样的心情,不敢置信,怀疑,震惊,失落,苦涩,心痛我只是感觉自己这辈子的情绪变化都在那一刻表现完了。

是的吧,我真的很烦呢,我很缠你,所以你没有那个耐心和颜悦色的面对我了吗?你的好情绪终于被我用光用尽了吧,你对于我这个讨厌鬼终于没有好脾气了对吧?

呵呵,所以啊,后来我就懂了,我在你眼里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算,甚至只能给你一个厌烦的感觉,连路人都不如的。既然这样,我又何必自找没趣呢?

然后有人对我说,没有谁应该为谁付出对谁好,所有东西,都是有代价的。

对呢,就像我们,朋友又怎样?朋友照样抵不过你一时的情绪化,朋友只是你在高兴时施舍微笑,不高兴时发泄情绪的工具罢了。

悄悄的哭泣,甚至不敢惊动任何一个人,是,我怯弱了,我不敢让他们看见我哭泣的样子,我怕,我怕他们的眼光,但是我更怕看到你无所谓的讥讽。

对自己好点,善待自己。这是你曾经对我说的。我想,我应该懂了,它的意思。

一场心殇,换得一世清醒,这样的买卖,其实真的值得呢!

从今天开始,我,为自己而活,我就是太阳,无需谁的光!

洛羽

小鲨鱼:我们相处那么好,你为何忍心伤我那么深


大地,是我人生旅途中的一个无法忘怀的驿站。在这里,有过我的快乐,有过我的欢欣;有过我的烦恼,有过我的悲伤。这是一段让我不堪回首的岁月它像一枚烙印,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中。

放弃了县城的工作,来到这个偏僻的小山村,我曾有过很长时间的思考,以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不会错,结果还是错了,并且错得彻彻底底。

初到这里, 陌生的环境使我旁徨。远离了闹市,让我深感寂寞与孤单。晚学后,一天的欢乐都随那些天真活泼的小孩子们走了,留下的只有这个空旷的校园和孤伶伶的我。坐在办公室里,放眼望去,只见夕阳中远山空寂,近野苍茫,一片萧静看到对面人家静静地升起的一缕缕炊烟,心头才觉得天地间尚有些些气息。

我是个有感情的人,我不是一棵小树。我需要别人的关心,需要别人的在意,需要别人的温暖。可我得不到。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怕孤独,我怕自己变得空空。但是,我还是在无奈中独自承受,无人知我心,无人懂我意。

我失神地趴在办公桌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的风景。秋日的黄昏,景色还是那么美,夕阳还是那么红不知何时?才暗然发现孤独中的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大地,你这个偏僻的地方,你有善良的人群,但都散落在别处山中;你有美丽的山村小景,可我不是诗人画家,我不懂欣赏。在这里,我只有孤独,无尽的孤独。工作,虽能让我从中得乐,但课余却让我饱尝孤单。

我想得到欢乐,我想得到开心,我想得到别人能够拥有的笑逐颜开

日子一天天在过,快乐却始终无处可寻。看到学校旁边那小溪的流水,我羡慕它们;看到天空飞过的小鸟,我向往它们。我想拥有小溪的欢乐,我想拥有小鸟的自由。我把手伸出去,想分享它们的欢乐,收回的却还是两手空空长时间的落寞孤单,让我变得烦躁不安。我要改变,我要追寻,我要找个开心的环境。

一个周日,我决定去圣佛罗里海滩走一走,我要看大海澎湃的姿态,我要看海燕在海面上的飞翔,我要听听轮船的气笛声,感受一番海风的威冽

清晨,我愉快地起程,一个人,一种轻松的心情,一种对大海的向往

到了!我终于到了!我奔向崖边的一块巨石,我站在大石上,面对辽阔的海面大声疾呼:圣佛罗里海!我~来~了!我~来~了!

面对苍茫的大海,一甩寂寞的心情,我变得开朗,我变得疯狂,我变得无拘无束,让整个心潮澎湃激荡

这才是我的希望,这才是我的追求,这才是我深深的向往大海,你汹涌无边;大海,你广阔无垠;你让我把所有的孤单寂寞一古脑儿抛开,我要让你在我心永存!

我脱掉衣服,投进了海的怀抱。我畅游在蓝蓝的大海里,所有的烦恼没有了,所有的不开心没有了,所有该忘记的东西都忘记了!我享受着被海水浸泡的喜悦,我沉浸在一股欢乐愉快之中。我向海浪冲去,无所畏惧;我向着海燕高呼,将心中的压抑泄放!我,完全进入了一种渲泄的状态,就算此刻成永恒,也无憾了!

当我尽情享受浴海激情的时候,一条肤色黝黑的海鱼向我游来。我伸出手去,它轻柔地用身子擦过我的手边,并发出呦呦的叫声。我这才发现它原来是一条可爱的小鲨鱼。我扑上去,抚摸着它光滑的身子,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我终于有了一个海的伴侣。它轻轻地靠近我,用身子接触我的肌肤,我开心地拥抱着它,生怕它会走了,我很享受这种人与鱼的亲密接触,滑腻腻的感觉让我身心飘然

因为我喜欢,所以,回来时我把它带回来了。在集市上,我买了一个大大的燕料缸,然后把它放进缸里。

有了小鲨鱼,寂寞孤独的日子终于结束了。有空的时候,我就精心地照料着它,给它吃的,逗它玩,看它在水中游动的样子,我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工作的时候,我总会把它带在身边,把它放在离我最近的位置,这样,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

晚上,我把它带到睡房里,每晚喂它几次。我喜欢看它进食,看它晚睡,喜欢伸手抚摸它那黑黑的、滑溜溜的身体

晃眼间,时间过了半年。一个周末,我带它来到圣佛罗里海边。看它游进海里之后,我就在岸边静静地望着它暴露在水面上的灰黑色的身子,看到它开心地在那里玩耍,我心里多希望能像它那样在大海中自由地冲击,自由地出没。但是我做不到啊!

过了一会儿,它游回来了,在我的身边贴着我的身子沉了下去。我意会着,跨上了它的背,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它。它载着我游向了大海深处。贴着它光滑的身子,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紧紧地把它抱住,抱住,很想把整个身子都陷入到它的躯体里,让我也成为它的不可缺少的身体的一部分。我不愿离开它,生怕离开它。我们在海底里横冲直撞,仿佛要将体内膨胀起来的力量全部渲泄出来。它载着我游向了大海深处。

它冲刺的速度让我产生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它像一个疯狂的无敌者,左冲右突,在鱼群中飞速地穿梭我们几乎兴奋到了疯狂的程度。一会儿拼命地往海底的深处钻进去,钻进去一会儿又拼命地往那高高的浪尖上冲,尽情地往上冲这种快速出入的感觉在我们的心里如烈焰焚烧,全身充满着一股赤色的力量。大海成了我们激情渲泄的天堂,我们在大海中不断地翻滚,翻滚,像要把整个大海都摇动起来,让周围的一切都感受到我们的欢乐,感受到我们已经完全失控的那股激情。我们的脑海里早已一片空白,意识中只有追求,一种无边无际的追求。

追求快乐,追求最大最大程度的满足,追求一种超越灵魂的体验,追求一种人与鱼结合而产生出来的一股无以言状的欢乐,一种至高无上的如太虚幻境般的欢乐我下意识的狠狠抱住它,抱住它,抱得很紧,很紧我软软地享受着附在它身上的感觉,我陶醉于它强劲的冲力之中,它那滑腻腻的身躯激起了我发誓下世也要做一条鲨鱼的欲望,我要和它分分秒秒在一起,一刻也不要分离。我不能没有它,我要和它生生世世,直至天长地久

往后的周末,我们几乎都是在这片海滩度过的。圣佛罗里海成了我们疯狂的天堂,是我们追求快乐,渲泄激情的地方。蓝天见证了我们的喜悦,碧海分享着我们的欢欣。我深深地爱着我的小鲨鱼,我喜欢摸着它光滑的身子,感受那种心跳的感觉;我喜欢听它那呦呦的叫声,感受那种音律传递的感情

我不愿离开它,我对它已经产生了深深的依恋。可是,看着它一天天长大,我的心开始变得烦躁。我知道,它是属于大海的,长大了,它一定会回归大海,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我的心突然觉得失落,一种茫然的失落,一种挥也挥不去的无奈

又是一个周末,我带它来到海边。这一天,天,还是那样的青;海,还是那样的蓝;阳光洒在海面上,发出熠熠的波光。海景还是往日那般美丽。我看着小鲨鱼轻轻地游进海里,我的心怅然若失。我懒懒地躺在海滩上想心事,不再看它在海里的游姿

它长大了,它不再是往日的小东西,我该让它回到大海去,因为我对它再也负担不起。我要将依恋之情割舍,该割舍了该割舍了

不知过了多久,在迷迷糊糊之中,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将我从梦中惊醒。我睁开双眼看时,只见往日温顺可爱的小鲨鱼,此刻正张开那利齿森森的大口,疯狂地撕咬我的躯体,一口一口地,一口一口地顷刻间,我已经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我对它百般哀求它也无动于衷,我已得不到它的半点可怜。当我奄奄一息的时候,它停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身上流淌的鲜血。它的眼里没有了同情,眼珠里只定格着我惨烈的身影。它的口里还残留着我的碎粒,利齿已被我的鲜血染红,肚子里有着我的骨肉!我的心啊!此刻比承受被它伤残我的血肉还要痛!

小鲨鱼:你可知道,你撕碎的不仅仅是我的血肉,更是那颗一直被你占据着最最重要位置的脆弱的心!我喊,还有声吗?我哭,还有泪吗?我求你,你还有恻隐之心吗?我承受了你给我的痛苦,你还会心痛吗?我知道你不会,我知道你不会!四十九点五,是我人生的耻辱,成了我今生记忆的永恒!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有一千一万个不明白!当初我们相处得那么好,如今你却忍心伤我那么深?!为什么啊!鲨鱼,难道就注定是这么冷血的吗?我后悔,我后悔和你相处过!我恨,我恨你把我伤得那么深!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