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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易散琉璃脆

发表时间:2020-08-25

【www.qg13.com - 说散就散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彩云易散琉璃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此番过后,可否借我一道蜿蜒长河,九曲回肠,存放无边思绪,可否借我一壶浊酒,灌入愁肠,让当年誓语,再笑传醉梦中。

朝花夕拾,辗转流年,留不住光影缠绵,只因光阴催促,留不得懵懂过往,只因前路独行。夕阳独下,手悬壶酒独上几重高楼,观那几重山水,远处山河依然,近处旧景依稀,却不见人儿依旧。忍思绪,空悲叹,前踪过往,浮想联翩,以为路过了几重山水,以为历经了几度春秋,一路芳华还是不敌她眼的片羽惊鸿。忍思绪,黯然叹,夕阳前,几处寻前踪旧迹,却哪知,念往事,心将碎,酒里自言,大都好物留不住,彩云易散琉璃脆。

风声可伴着行云流浪,落花可随微风远方,可谁又能伴谁过往,直至心事沉寂微凉,才前事尽荒唐。那年长街春意正浓,那年策马同游烟云如梦,如今故地重游,明明是春风微暖,桃花依旧,人面却不知何处有。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却哪知阳光微凉,却哪知琴音微凉,却哪知风声疏狂,吹得人间一是彷徨,二是沧桑。呼吸微凉,心事微凉,一时风吹花落暗香朦胧,一时心头悸动似曾经如梦,只愿这梦做得够长。试问多少人如你我行道匆匆,几番回顾,却还说着流年匆忙,对错何妨。自是流年辗转一场梦,只怨梦里是庸人。

恰逢一夜霏霏寒雨停歇,恰逢远处山峦雾气朦胧,恰逢忆起山雨来时伞下随她,浅笑低语,燕语莺声,过处翩若惊鸿。恍然间思绪翻涌,甘愿沦为旧梦,舍去一心惶恐,才知情字写来都空洞,却一笔一画都道出了孤勇。可这一厢情愿有始而无终,终究是错付了情衷,所幸经年漂浮红尘中,心已万般皆苦皆成空,何惧薄情为刃,斩那温柔剑锋。可否许我一杯浊酒,来藉满身风尘,可否我一身肝胆,再语人事无常,可否许我一腔孤勇,再说佳期如梦。试问青天人生几何,只怕是去日苦多,往事足以讨一杯相思喝。此生独走,有那无言山河记录我行踪。

愿沧海一尾能与浮游相拥,愿低落笔锋能与时光相逢。愿这故事讲得够长,留一抹遥远时光悸动,得断句残篇向岁月凭吊相送,满盘皆输再问何去何从。或许岔道回首相思还像懵懂,或许此生自嘲是情有独钟,但错就错在相逢,只愿求一个善终。步履阑珊时,若能追忆,忆起满园春华,忆起笑靥如花,会想起你眼中倒映的星河灿烂,是我不曾见过的世外梦幻,会想起那记忆中挥散不去的侧脸,会想起年少时追逐的万般流连。年少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借酒肆意提笔赋词几重重,如今有酒难逢旧友,言情方觉愧疚,提笔开卷,百般滋味再难下笔头,只知欲语,满腹寂寥终成空。

你说壮志凌云多有几分愁,你说知己难逢难有几人留,但多年望眼欲穿红尘滚滚,我终没看透。自嘲是墨尽难续,千情万怨皆已成愁。此番过后,可否借我一道蜿蜒长河,九曲回肠,存放无边思绪,可否借我一壶浊酒,灌入愁肠,让当年誓语,再笑传醉梦中。只愿梦中再能与相逢,相见时,初心如故,眉眼如初,再似当年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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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的天空也有彩云


十八岁,应该是人生最华彩的乐章,但我的十八岁却是凄风苦雨,伤心偏用泪水洗的日子。那时候,我已在家里歇了一年的工伤,心底的寂寞与沉重是不言而喻的。母亲害怕沉重的打击使已不愿示人的我孤独而颓废下去,便常常从家务中抽出时间,从本已不能再拮据的日子里抽出几毛钱陪我去看场电影散散心。那天晚上,母亲要为弟弟辅导作业,我的心却莫名其妙地被突如其来的坏情绪燃成了一团火,仿佛不跑出家门就无法压住胸中那个狂暴的恶魔。于是我向母亲要了钱,自己去看电影。

电影院离我家并不远,只十分钟的路。那天我到电影院时,电影已开场半个小时,因为不舍得也不甘心花钱只看半场电影,便决定回家。

虽然没看成电影,有些懊丧,但心中那团狂躁不羁的恶火在深秋夜晚里渐渐肃杀的风中冷却了许多,也宁静了许多。于是我将右手的假肢插进裤袋,扬起头挺潇洒甚至还有点牛气地走出电影院的广场。冷风随意地撩起我的长发,我抬起左手轻轻将发丝拢在胸前,那一刻,宛若洗发液广告中的女模,闲适而自信,感觉好极了。

在广场与马路的拐角处,我看见一个大概和我一样没看成电影的男人推着自行车从我身边走过去,而后站在一盏路灯的背荫处,象等待着什么人。好高的个子。一定在等女朋友。这个念头只在我开始明朗的心空一闪间,我已从他身边走过并将那伫立的身影连同瞬间的闪念遗在身后的风里。行人不多,路灯仿佛劳作了一天的人们,疲惫地撑起昏昏欲睡的眼睛,望着匆匆赶回家去的路人。

不知不觉我已走进那条长长的胡同。虽然这条通往家的胡同我已走过无数遍,可不知怎么,那天我一拐进去就突然感觉脊背森森的紧皱成一团,两条腿仿佛吃了武林高手的消魂蚀骨散,软软的踩不着地,一种深深的恐惧死死地攫住了我。果然,我的直觉没错。刚进胡同几步,我就听见身后自行车哗哗地一阵乱响,有人推着自行车跑上来,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碰上坏人了!我感觉自己的手心粘腻腻的,甚至能听到汗水奔涌而出的咝咝声;因惊恐而狂躁不安的心就要跳出喉咙似地一次次地向上冲刺着,又一次次被虚假的镇静压下去。我一步步如履浮云般机械地向前走着,但年轻的好奇心还是让我趁走路的摆动之机瞥了一眼身后的跟踪者。天哪,原来是那个大个子!

终于,那人按耐不住了,上前走到我的右侧来。小胡同不太宽,两个人外加一辆自行车再也没有富裕的地方了。在劫难逃!我绝望地想。这样想着,心里突然就沉静了许多。于是,我没想做徒劳的躲避,依然高昂着头视死如归般与那个男人象一对恋人那样肩并肩地向前走去

空气在那一刻仿佛凝固了,我能清晰地听见身边那个男人粗重而紊乱的呼吸胡同很深,没有一丝亮光,仿佛永远走不尽似的。沉默,沉默--是爆发还是死亡?我感觉自己好象掉进了魔鬼的深渊。此时我为鱼肉,他为刀俎,我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我已身陷绝境!

然而,或许是明晰了自己的处境,在那一瞬间所有的恐惧都消失殆尽,我感觉自己一下子从虚无中落到了地面上。我发现那个男人其实并不高,绝没有一米八零的。如果我穿上高跟鞋,他还不一定有我高呢!而他绝对不会知道我是一个残疾人的。于是,我昂首挺胸不错离那人半步,已然坚实的步态甚至挟了挑战的意味!

那男人似乎终于抗不住,骑上自行车向前走了。我轻轻地松了口气,抬手揩去额上的冷汗;才感觉夜晚的风很凉,逶迤着钻进我已汗湿的身体,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快步朝家里走去

离家还有十几米的时候,突然,躲在一条旁逸的小胡同里的男人又推着他那辆唏哩哗啦的自行车窜到我面前。我吓得猛的后退了几步,险些跌倒。随即,我又一次镇静下来,因为在我抬起头来的一瞬间,看见家里暖暖的灯光仿佛正远远地召唤着我。我定了定神,积蓄起所有还能听我调遣的勇气和力量,开始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

那男人似乎愣了一下,在我就要撞到他身上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紧张得心都要呕出来了,脚步又一次悬浮起来,整个人就要晕倒在他身上似的。

男人终于应了我心底的那一丝侥幸,开始向后退去--他被我视死如归的假象震慑了!我强压住随着脚步的移动一次比一次剧烈的心跳,心中不停地祈祷:多走一步,再多走一步,我再喊叫,家里人就能听见,父亲就可以出来救我了。

然而,我最终没有叫出声来,因为那个还不至穷凶极恶的男人又一次被我凛凛的脚步逼进了另一条更窄的胡同。在他钻进去的一瞬间,我紧跑几步,打开了自家的大门

有了那次的经历,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无论遭遇怎样的艰难险阻,我都会告诉自己:走过去,别害怕!正是有了这样的信念,残疾的天空上竟也会飘起五彩的云霞

琉璃斑驳的青春


离开后。。。。。,孤独蹲守在白茫的境地。四面是无法穿透的墙壁,一个人渲染着悲伤,一个人空荡的守候,流亡在文字世界,

冬去春来,花谢花开,时光斑驳侵袭这光年久违的伤感,空气中沾染凌乱的碎片,画着圈圈,一点点向四周蔓延开去,独自一个人漫步。夕阳温存晕染在我泛红的脸蛋,深深的呼一口气,烦恼跟随二氧化碳蒸发在臭氧层不留一丝痕迹。不由得想起。过往的春香。弥漫黄铜色勾画浪漫的季节,秋雨翻弄泥土的新生气息,任由繁密的雨水洗礼大地。

从此我爱上了文字。文字支撑起强大的内心世界,气球放大千百倍,在地球和月球的相互作用下,充满二氧化碳的气球没能耐得住寂寞,跟着昼与夜得规律,前往大气层寻找阳光的力量。二氧化碳悠扬婉转的哼着高亢的曲调,缭绕这动人的音乐,灵魂揪扯思维飘渺神态,远离了天边却到了海角,最终跌进了悬崖,万丈深渊,不复存在,寂寞的想着氧气传感的热量。

就这样仿佛做了场梦,梦中的美丽奇幻还未成形,便已纷纷凋谢,残余的碎片。竟然连关于他的回忆也拼凑不完整,只有不靠近,才能永垂不朽,知道刻意忘记,表示还在想,我没有又刻意把心中的你忘记,但是却总在想,所以刻意不刻意已经为所谓了,我爱你,从来不需要相起,永远也不会忘记,好似二氧化碳一般,默默跟随氧气左右,吞噬这寂寞。吞吐这硝烟,

说真的,甜的东西,甜过以后,总留下一个空洞,放在一旁不去管它,它是不是就会揪心的疼,下定决心修补它。原来挖出糜烂的记忆依然那样撕心裂肺,所以我不敢在去尝试,二氧化碳一直寂寞的哼着歌谣。念着不要说爱,我戒了,

现在的我总是在回头时,以前的自己是居然那么可爱,从静的忧心忡忡,在现在看来都不过是杞人忧天。一不小心青春就被那孤独寂寞的囚牢所捆绑,缠绕在心中的谨记,在现在看来,只不过是作茧自缚的结果。

老油条的琉璃梦


1

周五下班后,南城匆匆回到家,白晓雪已经洗完澡摆好了姿势,如刚刚修剪过的鲜嫩玫瑰。

白晓雪是南城的情人,每个周五都会过来当然,前提是他老婆金琳不在。不过,南城已经不记得老婆上次在家是什么时候了,她是一个工作狂,眼中除了升职就是加薪。现在,白晓雪的身体有着致命的诱惑,让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其中门铃突然响了,南城强迫自己在高速狂奔的路上停下来,努力让自己的喘息平缓:哪位?请问是金总的家吗?一个怯怯的女声问,很低,很不安。南城有些不耐烦,随手套上短裤,裸着上身将门打开一条缝:什么事?他讨厌老婆的员工找到家里,而老婆却不回来。门外站着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校服的少女,很瘦小,很拘谨,她说:对不起,打扰了。金总说,让我到她的家里暂住暂住?南城的火气陡然遇到了阻力,在腹中化为无形。这个金琳到底怎么回事?难道她不知道,她的老公现在是个饥渴的野兽,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吞入腹中吗?

呃,那你等等!南城关上门,奔回床边,一边穿衣,一边对白晓雪说,快起来,走吧!白晓雪有些吃惊:城,怎么了?你老婆回来了吗?我我还没好呢!南城叹了口气,挥手让她快点离开。情人,其实是不需要情感来维系的,他只要在她的包里多放一沓钱,她就会乖乖地听话。相对于错综复杂的男人与女人之间,这样的关系最保险。放出白晓雪,又把少女让进屋中,南城有些不好意思。女孩儿很小,好像高中生的样子,他对于刚才让她看到了自己裸着的上身感到害羞,而如果她不傻,也该知道刚才他跟白晓雪在干什么。哼哼半天,南城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叫琉璃,很美的名字。南城问她来这里的原因,琉璃说不上来,她似乎比南城更加紧张,他问一句她答一句,长长的睫毛深深地垂着,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南城终于放弃了,家里有客房,他让琉璃休息,自己则给一个多月没有联系过的老婆金琳打电话。不管怎么说,她强塞一个女孩儿到家里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琳的电话却总也打不通,这让南城有些烦躁,找了个小丫头到家里来监视自己吗?可他们俩结婚这么多年,早已达成了默契,互不干涉,经济和权利都是互相独立的。金琳先斩后奏,把这女孩儿强塞给他,自然是缺德在先,那么他也不用跟她客气,想办法把那女孩儿赶出去就是了。

第二天,南城一直睡到了八点,本来不想起床的,想到家里还有个陌生人,他还是勉强穿上了衣服。

琉璃正在厨房里做饭,她低着头,很认真地望着眼前的土豆,纤细的手握着那把菜刀,似乎有一点不适应。不过,成果还是慢慢出来了,案板上堆起了细细的土豆丝,很均匀,刀功倒是不错。南城当场拍手鼓励:不错不错,好细的土豆丝啊!表扬破坏了之前的气氛,琉璃的脸红了,再切下去也没有之前整齐,眼睛瞟来瞟去的,刀很自然地就落到了手指上。惊叫一声,琉璃扔下菜刀,举起了鲜血淋漓的手指。

南城赶紧上前,就像妈妈曾经做过的一样,把她的手含进自己口中,吮吸了一阵松开,笑道:看,没事了,以后得小心点!说完,他才发现这个场面有些暧昧,以他结婚十年阅女无数的老男人情怀,握着一个女孩儿的手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可琉璃不同,她的心很干净,爱情方面更是一张白纸,这样被一个陌生男人握着,她很害羞。南城也是从她羞得不敢抬头中发现了一丝不对,赶紧放下来,退出了厨房。

早饭是土豆丝加二米粥,很干净营养,南城喝了三碗,连连夸奖她手艺高超。琉璃红着脸,连谦虚的话都没说出来。

很好的姑娘,就是太内向了!这是南城对她的评价。既然联系不上金琳,那就算了,反正有个给自己做饭的人也不错。

2

周末照例是跟一群狐朋狗友狂欢,先是踢球,然后跑到之前常去的餐厅,跟老板娘调调情,摸摸服务员的屁股,然后喝个一醉方休。跟之前的所有周末不想回家的情况不同,这一次南城很想赶快到家。晚饭刚吃完,他拒绝了那些家伙再去唱歌的邀请,急急地开车往回赶。琉璃那小丫头在干什么?他似乎有一点担心,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来。

走进家门,担心变成了现实,饭桌上整齐地放着四个盘子,都用碗扣着。很明显,这是为他准备的。琉璃没在,卫生间里传出哗哗的水声,想必她是在洗澡?南城有些慌乱,他赶紧放下包,奔到餐桌旁边,四菜一汤,有荤有素,都是他爱吃的。赶紧用手偷抓了几片放进嘴里,味道不错,看来这个琉璃,还真有做贤妻良母的潜质。

卫生间的门开了,琉璃走了出来,赤着脚,身穿吊带睡裙,白嫩的肩裸在外面,说不出的妩媚性感。她并不知道南城回来了,很自然地将门关上,拿着刚洗好的内衣去阳台,小脚丫踩在地上,留下一串美到极致的脚印。

见她直接走到外面的阳台,南城追了过去:怎么不穿鞋呢?地上多凉啊!琉璃猛地站住了,然后急转身,跟冲过来的南城撞到一起,沐浴露的香味,夹带着少女特有的体香,差点让南城窒息。

南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琉璃红着脸,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南城笑了笑:刚回来!阳台的地面是瓷砖,不可以光脚上去,我帮你晾!不由分说拿过她手里的衣服。

晾的时候他就后悔了,胸罩,内裤,他的手落在那薄如蝉翼的质地上,竟然有一丝滚烫的感觉。血液在头顶哗啦啦地冲撞着,南城有些克制不住,他暗骂自己不是东西,琉璃还是个孩子呢,他这棵久经风霜的老木头,哪里配得上人家?

两人一起吃饭,南城把自己今天做了什么讲给她听,琉璃没问,但南城愿意讲。他隐约觉得,琉璃是愿意知道的,只是羞于问出口。吃过饭,南城带着琉璃去超市,她赤脚,是因为没有带拖鞋来,没有经过允许,又不好穿主人的鞋子。

南城给琉璃买了很多日用品,除了拖鞋,还有内衣。他在晾晒那些小衣衣的时候,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磨破的小洞,内裤也快磨得透明了,不知道琉璃的家庭到底是什么样的,竟然连这样贴身的衣物都如此寒酸。

回家的时候,南城问起琉璃的家,她低着头不说话。南城也只好不问,可现在跟以前不同,他想知道关于她的一切,看看自己有没有机会可以帮她。

3

直到周一,南城才知道琉璃在这个城市的一所高中上学,他把她送进学校,下午又急急地去学校接她。看着她站在那群少女中间孩子一般的模样,南城心如刀割,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伤着了,而他却无能为力。

回到家中,琉璃开始做饭,她做的时候,他就靠在门框上看着:小小的身体,被一件大大的围裙包裹住了,所有的美都在她的脸和脖子上散发出来。倒上油,放进菜,吱啦吱啦的,南城几乎被那浓郁的烟火气息熏红了眼。

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一个月。南城推掉了所有女人的邀约,他突然发现,每天下班以后,能够给等待自己的那个人捧场,吃一碗她做的粥,比起激情四射的过去要有趣得多。

他没有再联系过金琳。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急切地想知道琉璃来家的来龙去脉,越相处,他越不想知道,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下去也挺好。琉璃是个温柔的女孩儿,她很快就开始打理他的衣服,那些衣服经由她的手洗过,带着馨甜的味道。

在收到金琳十几个未接来电以后,南城在某个下午见到了她本尊,依然是干练的职业套装,眼神中带着一丝恼怒: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南城笑了:怎么了?我打给你,你不也没接嘛。

金琳气结,不过,她好歹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职业熟女,很快就攀爬到了南城的脖子上,在他怀里厮磨。在商业上叱咤风云的金琳,在征服男人方面也有一套,南城很快就沦陷了,他不得不承认,金琳是传说中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两人安静下来,开始谈起琉璃。金琳似乎很惊奇:我去云南了,公司里做慈善项目,我们在那里买了块地造房子,老总说只要我把这个项目监理完,就提我为副总。我想你一个人在家这么长时间,生活上怎么办呢?就给你找了个保姆是四十多吧?叫张阿姨,哪里叫什么琉璃。南城沉下脸来:张阿姨?那么琉璃是怎么回事?

当南城说这段时间照顾他的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时,金琳有些惊讶,更有些心慌,因为她从南城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叫温柔的东西,而这是她跟他相处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的。

两人一起回了家,琉璃雀跃着跑出来,看到金琳,那吃惊的样子让南城心痛。

4

第二天,正在工作的南城接到了琉璃的电话,她的声音迟疑,却又有一丝坚定:南哥,你能回家一趟吗?

南城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回去。琉璃在她的房间,地上放着两个包,是她的行李。她穿着睡衣,脸蛋红红地望着南城,大大的睫毛根部有些湿。南城望着她,心里没来由地跳个不停。

纤细的手攀上肩膀,琉璃将那条吊带裙褪了下来,粉红色的蓓蕾开放在雪白的小山丘上,羞涩而动人。瓷白的身体上没有丝毫瑕疵,她闭上眼睛,睫毛颤抖着,脸蛋慢慢昂起,等待他的降临。

南城呆住了。他的血液在身体中流淌、喷涌,一股热热的感觉从心底升起。这要是其他的女人,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她压倒在床上,给她最猛烈的冲击。可她是琉璃。

南城走到她身边,从地上捡起那条睡裙,慢慢地套在她身上:傻丫头他转过身想走,琉璃在身后将他抱住,她的胸不大,却紧实而带着张力,压着他的后背,南城不由得一阵痉挛。琉璃的声音不大:南哥,我爱你。

努力让自己镇定,耗费了南城所有的力气,他转过身,微笑着说:傻丫头,你还小呢!好了,去上学吧,晚上我还要吃你做的饭呢!琉璃摇了摇头:金总已经把我解雇了,她让我今天白天务必离开南哥,我不知道你有老婆。我妈妈接了活儿,可她身体不好,我就自告奋勇代她来了,我没有提前告诉你,我

南城转过身,把她搂在怀里。她要走了,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知道,让她做个骗子好了,也让他在以后的日子中,能够有责怪她的地方。琉璃是个好女孩儿,她那么美好,应该有自己的爱情,也应该有对未来的憧憬。而他,在现实中摸爬滚打的一根老油条,拥有她,将会害了她一生。

金琳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尽量减少应酬,想要多陪陪南城,南城也淡淡地接受。可是,每天下午放学后,他都会来到那所高中门口。看到那张少女的面孔,混在跟她同龄的女孩儿中间,他笑了,然后哭着离开。

琉璃,只要你好就好。

当时明月夜,曾伴彩云归


你因我来了这个滨海的小城,一个有着港口的小渔村。为了帮我圆一个梦,只有你可以圆的梦。依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仰视风车巨人时的惊心,第一次看见许多渔轮时的震撼,以及看见巨船打出恍如白昼的灯光下,成百的渔妇们拉开巨大的网在修补,那一刻的怦然心动。

第几次在城里流连?你舍不得离开,而我还得继续留在这里。

随处都是海鲜大排档,两个人喝酒,一大一小两瓶劲酒。喝得兴致盎然,只要在一起,总是聊什么都开心,做什么都快意。说了些什么呢,好像有关于家族的宏图大愿,关于人类未来的猜测。你总是会想到很远很远的事情。你从不迷茫,好像把一切都看得清楚明白。偷偷笑你,一副高瞻远瞩的样子。这是我哥呢!

我的杯中酒尽,支使你出去拿开水,然后抢喝了你的杯中酒。其实只有见底的一点点了。你不依不饶:我还没喝够,我还要喝。笑着看你的任性:喝吧,喝吧。你要了两支小啤酒。故意假装对你皱眉,你凑上来对我夸耀,知道哥有一次喝了几种酒吗?我说:不知道不告诉你,告诉你,吓着你!到底喝了几种酒呢?无非是洋酒、白酒、啤酒、葡萄酒、米酒,难道开品酒会?心下嘀咕,却不接你的话茬。

菜饱酒足,临了结账时,还挑别人的刺,这么大一个店,没饭吃,真是的。

刚吃饱,照例要走走。陪着在河岸的步道上散步。上面一条道人多,下面一条道人少,选了人少近河的,十分幽静,整条道上,只有我俩。拥着慢慢走,指点着两岸的风景。走了一阵,要走台阶回到上面的路,走到一半,拉着你坐下。还不想回房间呢,外面的空气多好。

我在上一个台阶坐着,你坐在下一个台阶。把你的头靠在胸前。风轻轻地吹,草款款地摇。河面波光粼粼,闪着黑金的光芒。看不清你的表情,但十分享受此时,无思无想,如水面一般空茫的心境。此刻我醉七分,你醉三分。因为我已经不认得路,而你还能把我领回住处。上次匆匆一晤,只留一夜便分离,此次能相聚,也是得来不易。内心依依,只愿时间不要过得太快。

路边的芦苇在月下摇曳,轻快妩媚的模样,惹得我一路攀折,你顺着我的心思,也帮忙折,捧着回到住处,却没地方插,随着它青绿青绿地散在桌上。

我小小的房间里,窗前的花瓶里,插着那夜折的芦苇。

不是海边就是山间。第一日去了海边。可以枕着涛声入睡,品着海浪下酒。

那老板娘竟然还记得我们,你们住过这里吧,上次你们来过,好浪漫的一对儿。你有点不好意思,难道真这么让人印象深刻。

说去买水果,结果逛了一个下午的街。欢欢喜喜地,得了一套春装。跟着哥逛,只要一件件试衣服,就行了,什么也不用考虑,好不好看?得不得体?哥会严格把关,所以不管买什么,总是开心的。往回走时,金色的圆月在两栋灰色的高楼间夺目地挂着,眼球一下子被吸住了。好大好美!

在海滩上吃晚饭,月亮似乎就在海滩的那一头,明亮得像一面金色的镜子。一边赏月饮酒,一边吃着美味的海鲜,身边还有至爱陪伴,真是人间最美的事。

海上的明月,大如圆盘,美丽之极。溶溶月色洒落在沙滩上,洒落在漆黑的海面,泛起点点银光。我们搂抱着漫步在空旷的沙滩,朝着山的阴影行走。浪扑过来又退回去,像一群水妖,狰狞地恐吓着我们。然而我们不以为意,只是那么漫无目的地前行。风柔柔地,虽然夜晚有些凉意,但彼此的眼神里却有可以逼退一切的温暖。然后看到一些焰火在岸边闪闪烁烁。接着又看到一个又一个孔明灯升上天空。我们隔着远远的距离,看着,看它们飘上天空,有的向我们飞过来,有的飞不远,就坠落在远处的海里,随波逐流。金色的月亮,孔明灯,黑色的大海,构成一个奇异的世界。近处有一些渔民捕捞鱼苗的灯光也在随波荡漾着。你搂着我的肩,我们静静地趴在海边的护栏上,看了许久。

第二天清晨,如愿看到了日出,天边先是一缕红霞,然后是一片,好像铺开了一大块紫红的纱巾。忽然,太阳露出一弯金色的眉,很快变成半圆,没几分钟就完全跳出来,把灿烂的金色洒落在水里,铺成一条金色大道。朝霞中的人反而变成金光中黑色的暗影了。

(十九)人的心,是脆的


我忽然的回家让父母感觉有些意外。他们吃得很简单,一个炸白芸豆,一个煮白芸豆,连饭都是蒸过的剩饭。母亲说她戴口罩有些闷不气来,到菜市场又要戴口罩,又要测体温,还要排长长的队,她和父亲就将就点凑合了。纵是如此,父亲还是拉着我喝了二杯,说是这样会心情舒坦点。

难免谈到了我的现状。父母的一通道理明显有了偏向,在他们看来,既然已到了不能调合的状态,就必须多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些,我还能说什么呢?在他们眼中我永远是一个孩子。

其实所有的中心无非围绕着几个词:感情,处境,财产。而归根结底,还是回到了财产上。在这方面我却是没什么的,大不了辛苦一些,又不是没穷过。但他们却是有心结的,谁愿在暮年时看到儿女在多些奔波。

我对他们说,正如我今天从汪曾祺散文里看到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这和曾经写过的一首诗(枯木逢春又添绿,落花遇期再闻香。谁道破镜可复圆?丢了一魄少一魂)有雷同之处。你们不认为这样会让彼此都难受么?父母不语。其实我是很痛心的。

我没有向往常一样走路回去,我害怕想多了我会哭。我也没有到楼下便急着进家门,在花园里一支一支的接着抽烟。花园里很安静,连路过的人都没有。但我知道,在家里我却更孤独。

心若琉璃,岁月静好


季节更迭,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无意间,独自清瘦了一朵花开,留恋在枝头,拈花为墨,静语流年起伏的故事,把一次次梦境蛰伏,深情成诗;感动岁月,锦绣年华,那些初见的美丽,纯净的情怀,总以另一种姿态回馈,绵绵暖暖;这一笺琉璃万千,怎让红尘乐逍遥?一帘烟云,一帘幽梦,承载着多少尘埃里的等待,轻扣静好,千回百转,守望山水,静静相依。

心若似琉璃,岁月静好,听风吟,看雨落,一双望情的眸,将流年静数,芸芸众生,谁是谁红尘看客,谁是谁的那瓢冷暖;潮起潮落,缘起缘灭,仅道是寻常,不求最美,只愿最真;让一怀恬淡在所有的故事雅致,漫卷着时光的韵脚,清雅成诗,静读光阴的脉络,于清晨第一缕阳光里,看阳光爬满青藤,一滴滴晨露温润双眸,不问今儿花开哪家,山水能相依,便是安好。

素来不喜欢争,事事随遇而安,友们常怪我,其实,我总记得姥姥那句话,吃亏是福,自小姥姥将我看大,从小就教导,事事不要太争风,看姥姥如今晚年幸福的样子;便知,宽容待人,幸福他人,更快乐了自己,总觉得姥姥的心清澈如水,晶莹剔透,如琉璃般,一生从来没和谁吵过架,周边的邻居,无不夸赞她脾气好,家中五个孩子,从来没打过她们,对我和表弟表妹们,更是万般疼爱今提及她,言语似乎絮叨了许多,只是看姥姥,如今快90的高龄,一路走来,看她幸福的样子,便感觉,其实姥姥心如琉璃般,岁月才如此般的静好!

向来不喜欢热闹,闲来喜欢静静的一个人,想一些事情,摆弄过去的旧照片,在泛黄的记忆里,把经年的心事一一轻拾,小心串起,挂在岁月门楣上;闲来回味品读,也许,不怎么成文,但总归是点心得,是岁月留下的印迹,踩着过去的足迹,思绪回到从前,也许还年少,于晴朗的教室里,背诵诗词典故,计算着xy等式,或者在操场上打乒乓球,踢足球,也许是窝在宿舍里说着悄悄话天天简单的回味,缓缓书写心情,静静思考,将一怀静幽散布周遭,纯纯的等待光阴回赠的温暖,始终如一,守着一颗琉璃般的心地,期待一切静好!

只是这般做着一个个梦,编织着斑斓的梦境,用仅有的思维,描画着一次次燕子回巢的温暖,色彩不怎么绚丽,却以暖色的笔调起始,暖色的语气终结,自始至终心平如镜,把素年锦时,那些关于昨天的故事,装订成册,也许过多铺陈,过多繁琐程序,终归是自己喜欢;写写,描描,看着一篇篇,一幅幅,故去的那事,那人,在这一空白纸板上,播放重演;人生大舞台,在一纸墨前,了然于胸,生末净旦丑,粉墨登场,仿佛都是寻常;清浅悠然,看过往云烟,琉璃般心怀,韶光安好,岁月无恙。

心简单,不争不抢,随意而安,以一颗平常心,淡看尘世浮华,掬着一怀清醇,漪潋心间的段段落落;许眉间朵朵盛开,让岁月的风铃,始终爽朗清脆;坐倚清风,静待秋凉,望枫赏菊,冬来踏雪寻梅,随心而雅;于四季时光里,不紧不慢,不慌不忙,沉淀一份份禅悟,红尘漫漫,心若琉璃,恬淡安静淡泊,如幽兰清幽,不张扬,从容悠然,人生静好无恙!

人生不仅是花好月圆,青葱也会泛黄,韶光也会瘦尽,半盏阴云,半盏晴空,寂静也好,繁华也罢,都是生命里斑斑的风景;一窗树影,婆娑起舞,舞动中也会起色彩,心思简单清明,琉璃般,敏慧中见柔刚,坚韧中显妩媚,通透的心地,悟道种种不快坎坷,清冷阴影也是种美,走过去,一派明朗清风。

心似琉璃般,清雅,若莲般脱尘,没过多奢求,简简单单,不争不抢,安静的姿态,以对平凡的日子,偶尔的小惊喜,小情绪,都在这字字句句中释然,本真的仰望天空,什么都可放下,即便花开荼靡,也在一瓣花香里,读出清韵的诗行,倚着悠然见南山的心姿,把雨歇的天空装点最美,临水而居,静静晕开光阴的影子,漫卷时光,原来人生也可这般自在,与众不同!

从从容容,看云卷云舒,洒脱而随性,拥一份恬淡悠然,自在人生,在禅意中春来,通透中花开,心若似琉璃,岁月无恙,光阴静好!

羽散河梁


…………

胤宣帝二十三年,魏国,梁

一场天火点燃了王宫,梁都大乱,诸侯联军乘势杀来。次日,大魏国亡,联军尽分其土。陈国因羽林骑之威,独取梁都。上将陆子英因功受爵,封梁太守,统羽林骑。

…………

胤宣帝二十五年秋,陈国,梁

昔日王宫的灰烬上已被建起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太守府。月光穿过树影,撒在府内的小湖上。清澈的湖水泛起层层轻漪……“啊——”女子从噩梦中惊醒,即陷入了癫狂“陈军…陈军…陈军来啦——啊啊啊啊——”一双苍劲的手从腰后抱住了她“云溪…云溪…放心吧,我在这儿。”男子轻抚着她的额头“我就是陈军,只要我还活着,陈军的箭羽就永远都只会保护你……”

…………

翌日,羽林军营

“陆将军,曹豹求见!”“请!”

曹豹进帐,对子英深作一揖,后侧耳上前“将军,陈王病笃,世子尚幼,将军,这可是天赐的良机啊!!!”“豹,我王待我不薄,如今我王病危,我等不能为其分忧,反拥兵作乱,此举不义啊!!!”“将军切莫妇人之仁,老国王一死,陈国必定大乱,朝中奸佞,欲置将军死地者何止千万,将军慎思啊!!!”“嗯…”“将军,你宁死也不肯背负这不义之名,但你也得为云溪想一想啊!!!我们兄妹二人,早已将性命托于将军,将军若死,我与云溪该当如何啊!!!”“嗯……好吧,你去办吧!”曹豹抱拳,双膝跪地“得令”

看着曹豹远去的身影,子英不禁回想起两年前……子英率军攻入梁都,所过处,魏人皆望风披靡。突然,一个孱弱的身影拦在了他的马前。“将军,请你…救救我妹妹……”这就是他们的初次相逢。那天,一个名叫曹豹的瘦弱青年挡在了子英的马前,一个月后,一个神机妙算的军师出现在了羽林军营,同时,一位名叫曹云溪的女子嫁入了太守府……

……………

胤宣帝二十六年元月,梁太守陆子英反陈,三月,子英率羽林军攻卫,四月,破齐,五月,击宋,七月,掠吴,九月,尽收魏地……

胤宣帝二十七年,诸侯攻陆,子英背后中箭,三月后,不治身亡。不久,曹豹复魏,复名魏豹,封长公主魏云溪。四月,魏与诸侯仪和。陈新王欲示好于豹,求两国姻亲。云溪未从,对曰“吾以出嫁,请尊吾为陆夫人……”

………………………………………………

没有人知道的是,传奇将星陆子英人生的最后一段对话“你终于动手了,看来我已经没用了吧!!!”“哼哼!你的确是个将才,不过,为了大魏的江山,今日你必须得死”“哈哈哈哈!!!!豹,请你…好好照顾她……”

…………

…………

胤宣帝三十三年春,宣帝病危,临终前传位于幼子白真,命大国舅何律与丞相田非辅政。

当年秋,何律毒杀丞相田非,自封国师,总揽朝政。田非遗孀带孕逃至魏国,产下一子,后田孀病逝,其子不知所终……

胤哀帝二年元月,何律之女何觅入宫,封皇后,何律长子何纯任丞相,次子何休任大将军,养子华安任尚书令。

…………

哀帝二年二月,帝宫,椒房殿

“陛下,臣妾入宫已有一月,你为何还是这般待我…”皇后隐有哭腔。“你父何律要的只是个当皇后的女儿,而不是白真的妻子……”“陛下,出嫁从夫,臣妾心中,只有陛下一人,自入宫那天,陛下便已经成了臣妾的全部……无论父亲如何如何,臣妾都只是你白真的人……”哀帝漠然……

…………

胤哀帝二年冬至,朔北郡遭遇了百年未遇的大雪,军队物资无法送达,守军造反。一个月后,北岭发生民变,叛军与乱民攻占北州城,自立国号——北。大将军何休领军十万,前往镇压。帝都空虚……哀帝三年春分,陈王袭亲率羽林骑攻向帝都,号曰:“诛杀何律,以清君侧!!!”

哀帝三年夏至,羽林军攻占帝都,何律身死,何纯投降,而后身死,何休率军杀回,大败投唐。陈王欲诛尽朝中何氏一族,华安侥幸得生……

…………

帝宫,长生殿

“陛下,何觅乃反贼何律之女,留之为祸,请陛下将她交出来”陈袭趾高气扬,完全没把眼前的这位皇帝放在眼里……“陈爱卿,此次你杀贼有功,朕定会大加封赏,至于何觅,不过一介女流,你就放过她吧”“这!!!恐怕不妥!!!”哀帝强压下心中的怒火“陈袭,朕已下旨,废何觅后位,你非要赶尽杀绝吗,别忘了,朕,还是大胤的皇帝,你,还是大胤的臣子!”陈袭不语,哀帝又道“传旨,封陈王袭为大胤国师,其子陈荣为尚书令,总揽朝中一切军政要务……”陈袭躬身“诺!!!”

…………

哀帝六年秋,废后何觅诞下一子一女,帝欲立其子为太子,陈王惊恐,遂杀之。何觅服毒自尽。校尉华安奉帝命携小公主白祺投唐。不久,哀帝下诏退位,后服毒于椒房殿……一月后,陈袭称帝。至此,大胤国正式灭亡,天下大乱。

…………

陈帝元年夏至,唐王渊以公主白祺之名号召天下诸侯讨伐陈袭。当年立秋日,唐国大将唐明,何休,华安,率军十五万,分三路伐陈。赵王迁,魏王豹派兵助唐,吴王广,宋王祁助陈。六国战于牧州。魏国小将陆羽率奇兵突袭,斩宋王祁于马下,宋军溃散,陈,吴两国退兵。陆羽首战告捷,自此,开始了他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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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史:胤宣帝三十三年秋:

自子英身死,云溪数年未得一笑,我王忧之,乃邀其共游于郊野。忽见前方人群围聚。我王观之,期间乃一婴孩。王欲行,而云溪止步。王感其心迹,遂携之归也。…………此子回宫,尊云溪为母,王赐其名——“陆羽”

…………

…………

牧州一战之后,小将军陆羽名扬天下,魏王豹封其为上将军。又因豹膝下无子,而陆羽尊长公主云溪为母,尊豹为舅,且其此战功居首位,遂立为储君,是为魏国世子。

…………

陈帝二年宋

自宋王祁死后,宋国朝堂大乱,世子宋钰依附吴国。其弟宋青亲依附于赵国,兄弟二人各得宋国半数民心,于是宋王一位长期搁置……

陈帝二年三月,宋国,封丘县

这是宋国最南端的一个小县城,此城地肥水美,风景宜人,四周开阔,无险可守。近来朝堂混乱,无暇顾及边塞,以致此地常遭乱兵侵扰。宋青一派以此事攻击世子,为平民愤,

宋钰亲往巡查……

世子到时正是暮春三月,此时的封丘县宛如一片花海,桃花悠悠飘落,轻轻地铺撒在城中的小路上。置身其中的宋钰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来巡查军情的……忽然,花海中一道黑影闪过,宋钰中箭昏迷……

醒来时,宋钰发现自己在一间乡下小屋之中,右臂已上的箭孔还在往外渗血。宋钰试着用左臂支起身体……这是,一青衣女子推门而入,搀住了他。“别乱动,你这箭上有毒,会扩散的……”“是你…救了我?”女子笑而不答,径直抬起宋钰的右臂,对着上面的箭孔,吸起毒来……

…………

夜,烟尘古道,宋钰正驾着车赶回国都宛丘。他随身携带着一支箭头,也就是从他的右臂中取出的那支“宋青,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箭头上篆刻的“青”字泛着幽幽的寒光……一只纤长的玉手拨开了车帘,车上的女子看着正在赶车的宋钰“钰,到了吗?”“你先睡会儿,明天一早,我们就能回到宛丘了…”“钰,宛丘,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当然,影儿,等回到了宛丘,我会让你成为这个国家最幸福的女人……”

…………

陈帝二年四月宋国,宛丘

宋钰率亲兵攻入青王府,宋青及其属下未做任何抵抗……

青王府书房

“兄长,你终于来了。”“我来了,你也差不多该准备准备下去陪父王了!!!”“哈哈哈哈,现在就言胜负还为时尚早吧!!!兄长,可否让他们退下,咱么兄弟好好聊聊……”宋钰挥手,亲兵们退出了书房“有什么遗言就快说吧,兄弟一场,我也不想你死的太难堪……”“呵呵…多谢兄长”宋青拍拍手,一女子五花大绑的从书架后走了出来。“啊!!!影儿,你…你怎么在这儿???”宋钰一脚踢倒宋青,为女子松绑。“啊……!!!”女子手中一把寒气逼人的短刀,就这样刺入了宋钰的胸膛……女子略带哭腔“对不起……我…我是赵国公主,从一开始,我就是骗你的……”“你……”“哈哈哈哈!!!兄长,你输了,此次是你带兵打入了我的王府,满朝文武都知道,你是杀弟的魔头!!!哈哈哈哈!!!!”“你……你们!!!!”

…………

当日,宋国世子宋钰重伤,幸有三百亲兵舍命掩护,终于带伤逃至吴国……次日,宋国王子宋青迎娶赵国公主琼影,称世子杀弟失德,自知有过,无法继承王位,遂离宋隐居……

不久后,宋青继位。史称——“宋王青”

…………

…………

虽然已是深秋,东海之滨的扬州大地还是一派葱茏苍翠的景象。一条如巨龙般横卧在东陆大地的大河就是由这里注入东海。这里是原大胤帝国的东南角,是大胤版图上唯一一个四季如春的宝地。七百二十年前,始皇帝将他最宠爱的弟弟——吴王白嚣,分封在了此地。于是,大胤的诸侯中便多出了一个与白氏皇族同血同缘的国家——吴国……在那条巨龙的龙眼处,有着一座繁华,富庶,风景秀丽的古城,也就是如今的吴都,姑苏城。

…………

九月的姑苏城仍旧是一片葱翠,城中绿树成荫,花开遍地,完全没有一丝秋天的萧瑟气象。和煦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洒在了吴宫内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个轻柔的声音缓缓道:“世子,大王请您去书房小叙…”“哦,请回复大王,我稍后就去”

来到吴国已经有三个多月了,宋钰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尘羽,你去准备华服仪仗,待会儿我要去面见大王…”“是…”

…………

三个月前,宋钰带着三百亲兵杀出宛丘,一路向南。宋青的兵马在后面穷追猛打,幸有亲兵拼死相护,宋钰才勉强逃到了吴国……一行人到达姑苏城下时,三百亲兵只剩下了二十八人,宋钰一时急火攻心,晕厥过去……

再醒来时,宋钰身边只剩下了尘羽一人。“尘羽,这…这是何地?怎么只有你在这儿,其他兄弟呢?……”“世子莫荒,我们现在吴国王宫,兄弟们都没事儿,他们都去各自疗伤了……”听罢此言,宋钰方才安心睡去……

次日一早,宋钰便迫不及待地去见了吴王白广。吴宫御书房,一名蚕眉凤目的中年男子端坐案前,男子一身黑袍,碧簪束发,显得十分儒雅。“贤侄伤势如何?”“劳伯父挂心,小侄伤已痊愈”“哈哈…如此甚好,你就安心在这吴宫住下,本王定会助你除掉逆贼宋青,夺回宋国王位……”“多谢伯父…除贼一事不敢劳烦伯父,只求伯父能暂借小侄三千兵马,小侄定要亲手灭了赵国,再将宋青那吃里爬外的狗贼碎尸万段!!!”“呃…贤侄啊…咳咳…,如今宋赵两国联合,势力正盛,而且牧州一战,我们也损失不小,此时动兵,恐怕……”宋钰立时双膝跪地,重重地叩了一个头,“伯父明鉴,宋青和琼影那小贱人狼狈为奸,设毒计陷害于我,不手刃这两人,小侄难以解恨!!!望伯父成全!!!”“嗯…这是当然,不过贤侄,你重伤未愈,此事还是以后再议,你先安心养病吧……”“伯父……”“好了,本王有点儿累了,你且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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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来,宋钰又陆续求见了吴王十几次,但都被挡了回来,今日怎么会主动约见自己?就这么嘀咕着,宋钰来到了白广的书房门前……“伯父,小侄宋钰求见”“贤侄不必多礼,快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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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帝二年十一月,唐国,龙渊郡

夜,大将军何休的府上。“二哥,刚接到的密函。”华安匆匆进门,将手中血迹斑斑的密函递给了何休。“哼!!!欺人太甚!!!”何休看完后,一把揉了密函摔了出去……“二哥?”“四弟,你去集合人马,今晚离开唐国~”“啊?二哥,究竟怎么回事儿?”“唉~是唐明那个莽夫,去李渊面前参了我一本,说牧州之战是我和白广,陈袭勾结,故意战败,实际是想要杀了李渊,取而代之…”“啊?这这这…唐王信了?”“哼,李渊那老匹夫,从来就没把咱么兄弟当成过自己人……昨天唐明已经率军出发,幸亏我对唐明留了那么一手,否则明天这个时候你我就该魂归地府了!!!四弟,你马上去集结军队,离开这里”“是!!!”

…………

“二哥,弟兄们都集合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嗯~再等等。”“二哥,刚刚你急着让我来集合军队,怎么这会儿你又不着急了???”“再等等,去接祺儿的人还没回来。”“二哥?祺儿是大胤公主,唐王应该不会伤害她的,咱们快走吧”“啪!!!”“你知道什么!你以为你

李渊真的是大胤的忠臣?祺儿落到他手里,怎么可能还有活路?”“二哥,我…”何休负手,“唉,父亲在世时最疼爱的就是三妹了,祺儿是三妹唯一的孩子,若是不保护好他,将来你我有何脸面去见何家的列祖列宗!!!”华安沉默了,不知是因为那一巴掌,还是因为何休那番话……

陈帝二年十一月望前三日,大将军何休率军反唐,连夜攻破了白马关,朝北国都城北州而去……临行前,何家兄弟劫走了公主白祺……

…………

北原路的一辆马车里,“舅舅,北国真的比唐国好玩儿吗?”何休抚着女孩儿的脑袋“当了啦,北国处处能看到雪,能听到笛声,比唐国好了何止百倍,而且呀,等你到了,还会有一个小姐姐来教你吹笛子,陪你跳舞呢……”“真的啊~”“当然,舅舅从来都不会说谎的……”就这样,女孩儿在何休的怀抱中缓缓地睡着了……

“二哥,北王会收留我们吗?”“嗯,一定会的。”“哦?”华安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我记得二哥曾经亲率大军讨伐北国,如今北王怎么可能收留我们呢?”“四弟啊,不瞒你说,当年我讨伐北国,发现这北王方天命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愚兄一时脑热,就和他结为了兄弟。”“哦,难怪你当年打了那么久都没打下北州~”“呵呵…”何休尴尬的惨笑。“这北国本就是一群江湖人和乱民,叛军一起反抗大胤,自己建立起的国家,而北王方天命也就是当年的武林盟主。至今,北国的人都不管他叫大王,而是呼他为,盟主。”“哦?”“所以呢,四弟你大可放心,江湖中人最为重义,身为盟主的北王更是如此,他是不会加害我们的~”听到这儿,华安总算露出了一点轻松的表情……白祺还在何休怀里安静地睡着,而在前方五十里处的一座城门上,一个雪衣白袍,腰悬长剑的中年侠客,正备好了酒宴,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

…………

陈帝二年十一月既望

四天前,何家兄弟来到了北州。北王方天命设宴款待。宴后,何休自动请缨,为北国镇守边塞,方天命遂封何休为振武将军,命其率何家军镇守雪瑶关……

夜,北州王宫。“姐姐,舅舅他们还会回来的吧”这已经是白祺今天第六十二次拉着方秦的衣角问出这句话了。“会的,会的,快睡觉吧小祖宗……”那天出发前,何休特意找到北王,把这位小祖宗留了下来。说什么前线兵荒马乱,带上白祺不安全,正好白祺小方秦两岁,就把她留在北州,让这俩姐妹好好相处吧。方天命为人豪爽,当时便把方秦提溜过来认了白祺当了妹妹……何休放心的领军出发,方秦平白无故的多了个大包袱。当晚,方秦便受不了了,亏得方天命这几天恩威并施的苦劝,方秦才逐步接受了这一现实……“姐姐,姐姐,舅舅他们……”“好啦好啦,你这么想念你舅舅,明天就乖乖给我练剑去,什么时候练成了,我就带你去雪瑶关见舅舅”“嗯嗯,谢谢姐姐……”

…………

魏国梁

月光下,男子银袍白甲,一支长枪在他的手中翻滚,仿佛白龙现世……魏豹已经在站城墙看了一个时辰。“真的,很像啊”“是啊,子英的白龙枪法,王兄你练了七年都学不会,羽儿却……”云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身后。“当初,我们在河梁郡见到这孩子时,我就感觉,他是子英派来,让我们赎罪的。”云溪继续说。“如果是真的……唉!也罢,我们的确,亏欠子英太多了。”语毕,魏豹踱步,朝寝宫走去。云溪看着魏豹离去的身影,良久……

…………

“世子,唐国来的密报”“嗯”陆羽放下手中的长枪,接过密报……自牧州战后,魏豹便逐渐把军权,政权,都交到了陆羽手中,批阅奏折,分析军报,早已成为了陆羽每天的功课……片刻后,陆羽放下手中的密报,“你去传令,命牧野军撤回,到殇阳关待命”“是!!!”

陆羽转身,望着天上的月亮“是该变变天了……”

…………

毕业人散


还记得初恋时的那个女孩,她是一摩羯。

一天她在看漫画书,那时候很火的偷星九月天

我问:这有什么好看的

我希望我能偷走你的心

然后我们便开始了,开始用心交谈。

我们很幸运,初二时成了同桌

初二的物理课很乏味,虽然我不怎么听讲,但物理成绩依旧很好,每次都名列前茅

而她却恰恰相反,她很认真,成绩缺并不理想

当我懒散的趴在桌子上时,瞥见她那张可爱的脸,还有那坚定的眼神

然后我决定了,认真听讲,仔细做笔记

然后再将笔记偷偷的放在她的抽屉

或许这就是爱,希望对方变好,希望她的目标可以实现。

初三了,她文科好,我理科好,计划着一起备战中考

然而计划总赶不上变化,一个转校的体校生来了我们班

他不帅,但也不是丑,人也老实,但我就是看他不爽,因为她,我和她分开了

她说,没事,课间课后不是一样的复习吗?

我看了看她,她的微笑使我内心平静下来,我便不再和那个男生计较

但是也有莫名的悲伤只是复习吗?

或许这就是爱,希望自己和另一个她,一直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初三倒数100天,每天试卷一大堆

她便抱怨,这么多作业,怎么写的完?

我笑笑,心想,生气的时候也那么可爱!

你就知道笑,哼!

呵呵,没事,反正老师也不检查。

嗯她点点头。

我知道,她肯定会打夜班写完

晚自习前,我没去吃饭,趁着值日老师还没去值班,我飙车去了超市,买了盒饼干和一包咖啡粉,再飙车回去

你去哪了?饭都没去吃吧?她一脸愤怒,嘟着个嘴

没去哪,嘻嘻!

然后偷偷地把饼干,咖啡放到她的包里

或许这就是爱,从一个小细节里读懂另一方的小心思,然后尽力维护这个心思的美好。

然后毕业了,人也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