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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皈依处,百合花开

发表时间:2020-09-01

【www.qg13.com - 百合恋爱技巧】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心皈依处,百合花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就这样,烟火尘世,我栖居在尘世的喧嚣中,你深情的随我而来,此生,在流年深处,携手那百合花海,拾起所有的浪漫幸福,从此,天荒此情不荒,地老此爱不老。

静怡的黄昏,倚在窗前,不知不觉间便已是华灯初上。窗外已是一片繁华的夜景,忽明忽暗的灯火映射在玻璃上,闪烁着别样的风情。拉上黄白相间的花色窗帘,仿佛这一帘花海就把尘世的灯火与我之间轻轻隔开,还原一个清宁、安逸的世界给自己。

我一直希望自己做一个在云端的人儿,轻轻挂在某个人的心头,然后把所有的高远不及的陌生留给陌生人。因此,闲暇之余,喜欢沉浸在文字里,守着安静里的孤独,携一缕书香,体味文字里蕴含的绝世凄美,想在文字的天堂里寻找一个渡我灵魂的出口。

然,执念太深。情到深处,有几人真正能拿捏到恰到好处呢?我常常读别人的故事,酸楚自己的鼻子。我无法在情感的世界里做一个附和世俗标准的自己。因为我不够奸猾又活得纯粹。

也不知为什么,莫名其妙的有一颗不同寻常的心,容易感动,亦懂世间冷暖,而自己想要的幸福却是这般遥远。

行走在网络里,遇见一些人,他们或志虑忠纯,或浪漫天真,亦或是淡泊宁静而致远......善于歌唱,或酷爱文字;或抒写个人情怀,或阐释对生活的看法,淡淡的文字里总是充满了对美好的希望,对爱情的执着,对浪漫的期盼生于烟火世俗,借助一方空间晾晒自己的灵魂,不为博得陌生人的同情,只为给生命一次绽放的机会。

怡然自得的优雅也许莫过如此吧!

嗅着烟火的味道,在文字里徜徉,那些用聪慧的心写出的文字给人以启迪。那些深情的篇章,唯美真切,那淡淡的尘世烟火的味道,没有华丽言辞,却像童话里的城堡,像海市蜃楼般亦真亦幻。

有人说最美的是女人,是无俗心的女人。身处浮华颠簸的纷扰红尘,内心,建起一个琉璃世界。琉璃世界,是那梅花傲雪的风姿,是那百合花的清纯,是那溪水畔的桃花十里,还有那白云悠悠......

有人说,男人要懂得抛却浮华和虚荣,把岁月过成减法,删繁就简。也许,心境简单了,世界就美好了;追求的简单了,自然就幸福了;心态好了,烦恼就少了。

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神,心却一直在水云间,做着最美的梦。渴望有人懂我,渴望在烟火尘世中找到我心灵皈依。

我希望未来,可以左手描画安宁和谐的日子,右手执笔写着浪漫和诗意。让生活有感情的共鸣,有感动的落泪。把人生在平淡简约中蓄意生出内心的繁华。

不经意的心生一首小诗:酷冷寒冬三九天,傲立北风自坦然。梅花暗香沉于雪,不与牡丹争娇艳。 很久以前,喜欢那枝头凌霜而开的梅花,不媚俗,凛凛风骨。因为它在寂寞中滋长出绝世惊艳,在百花争艳的春天,默默凋零,这种不屑尘世的相争,让我愕然!若此生,能有一处梅花绽放的院落入住,能有一人陪在我在光阴里慢慢老去,我愿意那人是你。

一句: 哪怕是这一生白活了,也只为等你。这样的等待,让我在流年的沉寂里仿佛看到了幸福花开。

就这样,烟火尘世,我栖居在尘世的喧嚣中,你深情的随我而来,此生,在流年深处,携手那百合花海,拾起所有的浪漫幸福,从此,天荒此情不荒,地老此爱不老。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野百合花


我老家屋后山坡上长满了葱茏茂密的青草,青草中每隔不远就点缀着一两株野百合,白花初放,犹如暗夜的明星在闪烁。

夏天的风轻轻吹拂,满山的茅草漾起了青波,野百合花在青波里漂浮着,宛若摇曳在水里的荷花。夏季的花中,我最爱野百合花。

记得那年春季刚过,夏的气息还是浅浅的、淡淡的。我吃过晚饭,一个人走到屋后山坡上,举目眺望,只有夕阳的余辉充溢着村庄、山峦。这时,一阵清香随风悄然扑鼻,回头一看,一枝野百合花婷婷立于我的身后,随风点头,像是很欢迎我的到来。我弯下腰,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白花绿叶,然后从旁边捡来一根树枝,小心翼翼地将它连根带土挖了出来,移栽到我家门前的空坪边上。

自从栽下这株野百合花,我就同它交上了朋友,清早起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它的英姿,我从井里打来新水浇灌它,绿叶淋水,青翠欲滴。新花初放,不含纤尘。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今天蓓蕾,明朝鲜花,今天谢花落地,明朝又开始孕育下次花开。野百合花就这样热热闹闹地开上一阵随即衰落,高兴地来,愉快地去。人世间的变迁,也可从野百合花的盛衰上窥见一斑。

面对野百合花沉思片刻,我想起一种人的高洁的精神,她清香熏德,一生永葆洁白之色。生在穷乡僻壤,但不悲观失望;即使无人欣赏,也能充满希望。她孤芳自赏,无以为憾;她清雅一生,无悔无怨;她不热衷于官场的荣耀,也不羡慕生意场上的利禄,一心只默默耕耘为人们。这难道不正是野百合花的精神所在吗?

家门前那株野百合,我每视之,则感到神游于清幽绝胜之境。每有邪思杂念,看到此花则面红耳赤,无颜以对来者。

啊,野百合花,你在我的眼里永远是美丽的、高洁的!

百合花的故事


我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样子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没告诉过我。我不知道现在长大的他在做什么,是不是还记得那个夏天,可是我还记得。

在那条人流熙攘,灰尘飞扬的街上,我有一个小小的花店。从小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间玻璃花屋,堆满色彩缤纷的花,阳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照进来,最重要的,我要在花屋的中央,阳光里,放一张木头的小圆桌,然后用一个简单的没有装饰的玻璃花瓶装满满一花瓶的白色百合,而现在,我就坐在一屋子花的中间,下午的阳光正照在百合花上。

我注意那男孩有些时间了,差不多每个星期,他都会来,趴在玻璃上看百合花,嘴半张着,眼神痴迷,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看花会看得那么专注。大部分来买花的男孩都只会要玫瑰和满天星,付了钱拿了花就走,甚至不会多看花一眼。可是他却长时间的用一种专注甚至有些爱恋的眼神看着我的百合,我不由得要注意他。

他这样来看花看了很久,我会在店里微笑着看他,可他从没把眼光向别处偏一偏。直到有一天,我走出店去招呼他,他却吓了一跳,飞快地跑了,消失在人群里。后来有很久他没再来过,我很后悔,那心情,就象无意间踩坏了一个小孩子精心堆起来的沙堡。

夏天里的一天,他走进我的小店,红着脸不说话,仿佛在积蓄勇气,大约我的微笑使他安心,他终于说:那花多少钱一枝?我告诉了他,那个时候百合还不象现在那样遍地都是,是很昂贵的一种花,而他也不象是一个身上有很多零用钱的孩子,所以我就从花瓶里抽出一枝递给他,没想到他忙不迭地把双手背到背后,还退后了一步,他看着我,说:我不要。但是,您可不可以让我在这儿打工,我不要钱,只要他又看着花。我从没用过小工,这个花屋是我的梦,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拾掇花,但是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工作得非常勤勉,可是不太有经验,尽管我给了他一副手套,他还是经常被玫瑰花扎着,他的手上,胳膊上常有斑斑点点的伤痕。有时候闲下来,他就看花,我则一点点把一束束花里的残枝败叶拣出来。我要说,他是个非常沉默的男孩子,沉默得不象他的年龄。

一次我无意中看见他,站在那张小圆桌边,脸上一股心醉神迷的样子,一只手伸出去,像是想要摸那百合花,他的手指很长,轻轻的向前探着,几次要碰到花,又缩了回来。我低声说:你可以摸摸看,不会摸坏的。他吓了一跳,很不好意思的跑到一边找事做,半天,他突然说:那花真的很像她。谁?我的,我的同学。他的脸又红了。

有一天他没来,第二天很晚才来,半边脸肿着,闷闷地对我说:对不起,昨天我爸把我锁家里了,今天好不容易才出来。他眼里浮着泪光,没有更多的解释,可我想像得到是什么样的情形,我不由得起了怜惜的心,对他说:其实你不来也没关系,我还是会给你花的。他却很大声的说:不,不要,我一定要干完这个暑假。后来,他来干活就很不规律了,有时候好几天都来不了,每次来,都见他身上有新伤。我很心疼他,常问他要不要我去和他家里解释,我可以给他一些钱算是交待给家里的工钱,可他总是坚决拒绝,他说:这是我的事,我自己的事。

终于暑假的最后一天到了,那天的天色很阴暗,雨意飘在空气里,一大早他就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到我店里,帮我干活,等到下午,我把我所有的百合放在一起,用湿棉花把根包好,再用玻璃纸和一根漂亮的白缎带扎起来。他看着我做,眼睛闪闪发亮,等我把这一大束花交给他时,他那张激动的脸,过了很久,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这时外面的雨已经很大了,我看见他弓着身子,护着花,在雨里走远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惘然,想起我少年的时候,那些若有若无,始终都在,却又始终没有说出来的心事。我在想:那个我从没见过的女孩,真的很幸福。

第二天他又来了,我问他:把花给她了?他一脸的幸福平静,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我放在她家门口了。我很诧异,他用如此艰难的一个夏天换来的花,竟然没有亲手交到她手里,他看出我的诧异又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

我想我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年少。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他,但我常常猜想,他是否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夏天里的白色百合花,还有,那个拿到花的女孩,是否一生都会用甜蜜感激的心情纪念着那些百合花。我的花屋里,依然有那张小圆桌,在清亮的玻璃瓶里,我从没有插过别的花,只有百合。

百合花知道我爱你


(一)

书上说,遇到了不该遇到的缘分就该躲掉,否则,必会有一人为这段缘分付出沉重的代价。

苏瑾年,遇到你的那一年,我17岁。那时我们唱着王菲,周杰伦的歌。那段日子快乐男生全国上演,苏醒、魏晨横空出世。你整天守在电视前看关于快乐男生的各种消息,而我却在为生活温饱忙碌。

整个夏天,我在小城的各个超市里为顾客发传单。我穿着很难看的卡通服饰往过路人的手里塞传单时,你拉着你妈妈的手轻快的走着。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你喷出口中的饮料,喊到妈妈,你看丑小鸭,他穿着丑小鸭的衣服。路过的人纷纷停下脚步朝我望来。像是将自己生生的裸露在众人眼前。那一刻我看不清藏在那套丑小鸭衣服下面的我,脸上有着怎样的表情。只是感觉时间停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夏天结束后,终于攒够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开始了寄宿学校生活。

再一次见到你,是在学校文学社招新的现场。你和你的姐妹们也来面试。看到我后,你丢下身边的姐妹跑了过来,喊丑小鸭,你也来面试吗?这是你第二次让我在众人面前不知所措。

丑小鸭,听说文学社的社长是个大才子,你以前有没有见过他?对了,我叫苏瑾年,你呢,你叫什么?

我没有回答你,径直走进了教室。

瑾年,你说社长是什么样子啊?

是奥是奥!我也好期待。你的姐妹们七嘴八舌的说着。礼仪宣读完校长寄语后,我走上去读社长寄语。后来你说,在我读寄语的那一刻,你才反应过来,我就是社长。

(二)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安然的接受了丑小鸭这个称呼,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熟悉到见了面会打招呼,下课后可以一起有很长很长的路。你给我说你家里的事情,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欢乐和我的生活。

他们说,恨一个人恨到更深的程度会变成爱。也许,在你第一次称我丑小鸭第一次让我在众人面前慌乱到木讷时,我对你有恨,但是之后发生的一切,让我由恨转化为爱。

那一年九月份,我们社团组织活动。当初因为家里的事情,欠了很多债,也因为我无法偿还那些欠下的钱而得罪了好多人。在我们出去活动时,那些人来找我们麻烦。后来,我和他们争论时,他们大打出手,我小腿严重骨折。你搀着我去医院,一路上无休止的责怪我不知道还手。

一个月后我出院,你站在楼下大喊楚瘸子。我走进窗户望下去,你抱着一束百合站在阳光下。那是我见过你最美的样子。此后我见过千万种女子,有的像你的发,有的像你的眼,却没有一个有你这般漂亮。

楚离歌,你知道吗?那天的你很像动物园里那只瘸腿的小鹿。

苏瑾年,你来干嘛?我对着你喊。

来接楚瘸子回家。你边喊边往上跑。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我坐在床前,望着窗外回忆满天。生命是华丽的错觉,时间是贼偷走一切。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有没有一种永远,永不改变

苏瑾年,十七岁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了最美的你,我真的以为我们能到永远。

你拿起我床前放着的一盒牛奶,喝了两口后说,楚离歌,你真的该多喝牛奶,你看你多瘦,我经常在担心你会不会被风吹跑。要不你娶我吧?然后我每天给你喝牛奶。邻床的阿姨露出淡淡的笑脸,有一句每一句的搭着。你又含了一口牛奶,和着模糊的声音说一定要多喝。一定。

窗外的风淡淡的吹着。即将十月份了,外面的花也开始衰落,热气消减了不少。只是空气里仍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集聚成灾后逐渐消散。

(三)

回到学校后,一切恢复了正常,日子也渐渐平淡了下来。似乎那些有着小心愫的日子开始在沉默中销声匿迹。后来的你我,终于被时光打磨成了沉默寡言的模样。偶然间相遇后彼此相视一笑,各奔东西。

年少的我们异常敏感的心盛满了被放大的甜蜜和忧伤。那么饱满又那么沉重。总以为牵过了手会是天长地久,以为一句承诺的话将是海誓山盟的约定。

深秋后的校园更为安静。开始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安排。闲来没事时,开始提笔写破碎又华丽的故事。笔下的女子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干净、爽朗;笔下的故事有一幕特定的场景,女主人公喜欢在阳光下看着百合花,欣喜又忧伤。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我在以文字的方式回忆那个无意间闯入我生命中的女孩。

(四)

你还是要离开桂北的小城去西南的小镇生活了。那时我已步入高三,身上负有全家的期待和希望。

很久以前就听你说过西南的小镇,以及那座能够收藏回忆的四季物语奶茶店。那里有你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你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王子,有疼你爱你的外婆。所以你终究会回到那里。

后来,你托同学送给我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你的电话号码。那张纸条我一直贴身保留着,直到它上面的字迹模糊不清,丢失不见。

高考结束后,我征得父亲的同意去西南的小镇玩。我找到了那座叫四季物语的奶茶店,看到了你寄存在那里的回忆。粉红色的信纸印着海滩背景。你的字迹映出生生刺眼的光芒。上面赫然写着楚离歌,苏瑾年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成为你眼中的那一朵素净的百合。

离开西南后,我去了郑州。融入了百万大学生的行列。

后来,有陌生的朋友留言,有些故事只能用来怀念,有些人只能用来想念。

苏瑾年,我们的故事就像藏在百合花里的爱情,流着泪缄默到无言。

时隔多年,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有些人闯进你的生命,教会了你如何去爱。等你去爱时,那人已不在。

你瞧,这句话说的多像我们!

百合花——写给我的老师


那些吃过的苦,那些受过的累,那些艰苦却充实的岁月,总会成为梦想的翅膀,带你们飞越千山万水,前往你们想去的远方。而我,愿化作一束光,照亮你们回家的路这是老师留给我的话,我依稀记得。翻开纪念册,那些,不曾离去

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岁月就像一条河,平静地流淌着,它带走了我们的偶像,也会带走我们的青春,但它始终不会摧残那绽放在乡村一角的百合。

2003年,城市化进程的热浪还没有全面向家乡袭来。离县城40公里处,小溪绕山流,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悠然自得;野花遍地开放,像美丽的少女,开在大山下,立在房院前,如火如荼;白云烟处有村庄。村庄里住着几百户人家,有几百户瓦房,鳞次栉比。几百户瓦房中间有着一栋颇具现代化的水泥建筑,那便是新村小学。

新村小学是希望工程1997年援建的, 400平米,占地面积不大,但五脏俱全:一栋教学楼;一个操场,操场上两个铁锈斑斑的篮球架,拖着一块残缺的木质篮球框,板着脸,还有用竹子和圆木捆绑嵌套而成的四个爬杆;外加围墙外面的瓦厕。在当时,可以算是我们这个村庄的标志性建筑了。在这建筑中,百合花的叶子泛着绿意,洁白的花朵初绽娇嫩,与世无争静静的开放,安然静美,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与她对话。

500多个孩子,五位老师。师资力量遭遇瓶颈,是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事。

那天,寒风呼啸,天灰蒙蒙的。我们穿着整齐的衣服在校门口等着,只为迎接她的到来。果然,她来了,她顿了顿,她走进来了。在同学和老师齐声欢迎声中,我好奇地向她探去。那是一位有着水灵灵大眼睛的女教师,一对又黑又长的柳叶眉倔强地朝两鬓高挑着。

班主任刘老师微笑地上前同她握手,她的手却始终隐藏在身后,闪过一丝笑容;然后用右手扯了扯刘老师的袖角。他们在一角谈话,具体谈论什么我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浮现在他们脸上的表情:起初宛如秋波,后如雷鸣闪电

刘老师皱着眉的领我们走进了教室。窗外,天灰蒙蒙的,寒风夹着小雪花,刘老师左走走,右走走,向外面张望着,好一会儿,嘴里嘀咕着,支支吾吾地说:同学们,今天我们等来的那个的老师有点事,过段时间再来给大家上课。

几天后,学校又来了一名老师。这次,是来的静悄悄的,没有一点点防备,我们和她在课上见面了。讲台上的这位严老师,穿着一件粉色棉衣,衣服胸前拼接的几朵百合花图案。她微笑着,用流利的普通话介绍自己。话音刚落,同学小徐就举手说着:老师,你好胖啊!

小徐的话引发哄堂大笑,老师也笑了,面红耳赤,带着一丝腼腆和清纯,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百合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严老师的来到似乎是天意,老天也面带微笑。透过窗户,几片白云像碧海上的孤帆在晴空飘游,又似天空那薄薄的小嘴唇在笑。浅蓝色的天幕,像一幅洁净的丝绒,镶着黄色的金边。

严老师从来没有打骂过同学,午饭时她还会不时打菜给同学变了,扫地时她也会和我们一起,和我们说着怎么握扫帚,怎么把黑板擦干净,我们个头小够不着黑板的版头,严老师总会接过我们的黑板擦,帮我们打扫卫生。她知道我是留级生,总会给我开小灶,我的练习本也从刚开始的密密麻麻的圈评到最后的一个个大红勾,那一个个红勾,很红,很暖心,而我也从留级生一跃成了班上佼佼者。

天地太大,人太渺小,不是每一道亮丽的风景都能拥有。一辈子,只求有一道令自己流连忘返,不离不弃的风景就已足够。她爱笑,转眼一生,转身一世。她为了我们错过了许多,她错过了她的课余生活,她错过了市调选教师的机会,她错过了生子结婚的最佳时间虽错拥芳华,但有着百合般的微笑,她,生如夏花之绚烂,她感染着每一位同学,每一位老师。

记忆中一生要接触许多老师,严老师是我至今无法忘却的一位人民教师。时至今日,十三年已去。十三年前的小孩长大了,一个怀揣着心中的教师梦、爱自己、爱世界,也爱自然的青年便喷薄欲出了。他再次来到村小学,发现校门口的百合花开了,柔嫩的花瓣,馥郁而清新的香气一点点流露出来,随着风的起伏流转缱绻,而秀气的蕊也渐渐地探出了头来。新村江水淙淙 ,微风吹动 ,空气里教室内溢满了清淡的花香。走进教室,他凭着记忆摸索着儿时的座位6岁的童年,单车、赛跑、跳绳,小徐的大大咧咧,还有严老师的明净悦耳的声音

铃铃声还是那么的清脆,脚步飞扬还不会累,阳光还是那么明媚下课了,耳畔的铃声在为红旗伴奏,风在为严老师鼓掌,又像是在为他喝彩,红旗飘飘,像是在风中舞蹈。

毕业后,他听说乡村教师空缺,放弃了县城的教研工作,毅然来到了新村小学,留在了这只有三十几个学生的学校,一呆,就是十年。云飞雁过,梦里几经花开花落。风沙茫茫,心中多少往事悠悠。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这是他的家人经常和他抱怨的话。人生匆匆数十年,又有多少人曾经这样,坚定到坚守着自己的梦想,想要拼命去奋手一搏,去赌那三十几个孩子的明天,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

我想,那个爱自己爱世界的青年,他做到了,因为他像大山一样强悍,怀着大山的情怀。他不单单是为自己,他更为的是对他有恩的严老师,他所为之奋斗的一切就是每年把一个个学生送出家乡,送出大山!

又是一年毕业时,虽然他心早有准备,却还觉得猝不及防,他哭了,那张布满沟壑的脸上滴下点点泪水。纪念册中他写下: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总是在毕业时,才突然地真正爱上学校,亲爱的孩子们,请不要迷茫与留恋,分别是为了更好地重逢。毕业,不仅仅是结束,更是新的开始。孩子们,请相信:那些吃过的苦,那些受过的累,那些艰苦却充实的岁月,总会成为梦想的翅膀,带你们飞越千山万水,前往你们想去的远方。而我,愿化作一束光,照亮你们回家的路

送你一支百合花


临近清明节的一天,张大山开车去西山陵园,给一个老朋友扫墓,这老朋友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年的初恋女友惠芬。上大学那会儿,张大山和惠芬爱得昏天黑地,可张大山一心想出国镀金。大学一毕业,他就主动提出分手。惠芬伤心极了,对爱情也绝望了,很快草率地结了婚。等张大山学成回国后,手头有了点钱,还想着要帮助惠芬一下,可没想到惠芬已经患了绝症,很快便离开了人世。

其实,西山陵园是一处平民墓地,地处西郊,位置偏僻。当初惠芬去世时,张大山就表示可以出一笔钱,买块好点的墓地。惠芬的丈夫是做小生意的,却是一根筋,死活不同意,说是自己已经给惠芬买了块墓地。没办法,张大山只能看着惠芬住进了廉价的西山陵园。

到了陵园,张大山下了车,拎着精心挑选的祭品,刚要往墓区走,就看到不远处扔着一个空烟盒。他顺手就把空烟盒捡了起来,扔到垃圾桶里。

就在这时,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到了张大山面前,咬着嘴唇,怯生生地说:叔叔,您能帮我一下吗?我、我想向您借点钱。

张大山一向乐施好善,但他最不愿意做的,就是把兜里的钱交给那些装模作样、真假难辨的乞丐。眼前这个孩子,本应该坐在教室里好好学习,估计是大人被钱蒙了心,这才把孩子弄到这儿来要钱。

张大山不想纵容这种行为,所以抬脚就要走。孩子一看他要走,顿时急了,泪水立刻涌到眼圈里,带着哭腔说:叔叔,谢谢您,我一定会还您的。

一个还字,让张大山多少动了点同情心,他就多问了一句:孩子,你为什么借钱?孩子小声地说:我想给妈妈买几枝花。

张大山追问道:你妈在哪里呢?干吗给妈妈买花啊?

这一问,孩子眼窝里的泪珠滚了出来:我妈死了,就埋在这里快清明节了,我来给妈妈扫墓,本来爸爸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给妈买几枝花,但我不小心,把钱给弄丢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即使孩子是编谎话,张大山也不大好意思不给钱了。他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了孩子。

孩子礼貌地鞠了躬,然后说:叔叔,您能留个地址吗?我回去让爸爸寄还给您

张大山多少被孩子给感动了,他摆摆手说:孩子,如果真是你说的那样,表明你是个好孩子,这钱算叔叔送你的。

接着,张大山就往墓区走。这时,他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下,那孩子正欢天喜地地往停车场外面走。他真的是去买花?张大山苦笑了一下,他估计自己是上当了。

走进墓区,张大山才发现一年没来,里面变化还挺大的,树栽了不少,路也重修了。他七转八弯,才遥遥望见惠芬的墓。可就在这时,张大山听到了一个孩子的声音:妈妈,我来看您了!

孩子的声音有点熟,张大山探头一看,居然就是刚才问自己借钱的孩子;再一看,他更惊异了,天哪,这孩子居然就跪在惠芬的墓前,原来他就是惠芬的儿子啊,太巧了!

张大山停住了脚步,躲在一排冬青树后,听那孩子继续念叨着:妈妈,我买了您最喜欢的粉百合,一共10枝,一枝10块钱,花了一百块钱。其实爸爸本来给了我钱的,可我不小心给弄丢了,这钱是向一个好心的叔叔借的

听到这里,张大山多少有些脸红,自己胡乱猜测了那么多,可孩子的心是多么单纯啊!就在这时,那孩子又卖了个关子:妈妈,你猜我怎么知道那个叔叔是个好心人呢?张大山一听,也好奇起来,不由竖起耳朵听着。

那孩子得意地说:我故意扔了点垃圾在地上。我想,谁要是好人,谁就会把垃圾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后来,有个叔叔这么做了,我就知道他是个好人,所以我问他借钱,他就借给我了,我厉害吧?

张大山听了很开心,看来这孩子还真是个小机灵鬼啊!

孩子絮絮叨叨地又说了半天,讲自己的学习情况,讲自己刚刚当上了少先队员,还发了红领巾,他是多么珍惜红领巾啊!接着,又讲了他爸爸多么能吃苦,一直在努力挣钱,还说今天他爸爸不能来,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就这样,孩子讲了快一个小时,张大山站在那里一句不落地全听了,孩子讲完了,这才恋恋不舍地往山下走去。

说实话,这么多年,张大山都觉得惠芬嫁得不好,但听了这孩子的一番话,他猛然觉得其实惠芬活得挺好的,有个好丈夫、好儿子,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

张大山刚要动身,突然,不远处又传来了急匆匆的跑步声,他探头看看,没想到那孩子又跑了回来,张大山只好继续躲了起来。

孩子气喘吁吁地说:妈妈,我能跟您借一枝花吗?我要用它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您一定会答应的,对不对?

接着,传来一阵的声音,看来那孩子在解开花束,等了一会儿,又是一阵跑步的声音,接着就没动静了。

估计孩子走远了,张大山这才转过身,来到惠芬的墓前,看到那束粉百合,他不由心痛起来。惠芬喜欢粉百合,也是因为他。两人恋爱时,张大山还是个穷学生,买不起昂贵的玫瑰,他就图便宜,买了几次开得快要谢了的粉百合送给惠芬。惠芬拿到花,高兴极了,一直留到花瓣全落了还舍不得扔张大山站在墓碑前,心里充满了内疚,沉默了半天才说:惠芬,今天遇到了你的儿子,他是个好孩子,真为你高兴。看来,前两年我借给你丈夫5万块钱是对的,他一定能奋斗

回到停车场,张大山发现自己车的反光镜上,居然多了一枝粉百合,而且还是用红领巾绑上的!他顿时明白了,天哪,那孩子当时问妈妈借一枝花,其实就是要送给自己的!而且为了回报自己,他竟然把最珍爱的红领巾都拿出来了。霎时间,张大山的泪水都要涌出来了,这孩子,多好的用心啊!

张大山小心翼翼地解开红领巾,一张纸片飘落到了地上。张大山连忙捡起来,纸片上写着:叔叔,谢谢您借钱给我,您是个大好人,送您一枝花,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花,希望您也能喜欢!我把红领巾押在您这儿,再把爸爸的手机号码留给您,请您给我爸打个电话,我一定会让他把钱还给您的,您收到钱再把红领巾还给我就行纸片的下方是个手机号。

张大山一连看了两遍,心里受感到极大的震撼,谁能想到一个孩子的心居然如此善良、如此纯洁!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张大山掏出来一看,号码有点眼熟,他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对着纸片一看,居然是同一个号,这个电话,居然是孩子的父亲、惠芬的丈夫打来的!他连忙接听,电话那边是个淳朴的声音:张总,您好,我是惠芬的丈夫。

张大山连忙热情地招呼起来,电话那头,惠芬的丈夫说,他要还前两年借的那5万块钱。张大山听了,连忙朗声说道:老弟,我不着急用钱,你先用着吧!

惠芬的丈夫解释道:张总,这两年生意还可以,挣了点小钱。最近太忙,也就恰巧今天有空,就想着约您还钱,毕竟都用了那么长时间了末了,惠芬的丈夫憨憨地说了句:张总,我替惠芬谢谢您了!

张大山感动极了,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那枝鲜艳的粉百合,深情地说:不,应该说,我替惠芬感谢你,当然,还要感谢你们的儿子

心田上的花开百合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

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

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第一个花苞。

百合的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

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偶尔也有飞过的蜂蝶鸟雀,它们也会劝百合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断崖边上,纵然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呀!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

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那里,被人称为百合谷地。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狐尾百合香


“这束花真好看,闻着也特别香。”龙思宜要过余敏手上的玫瑰花,珍惜地轻嗅着说。

“你喜欢吗?你喜欢送你吧。”余敏放下包,一边蹲下来换室内拖鞋一边跟龙思宜说这句话,语气很是随意。

龙思宜闻言眉毛往上一挑,身子懒散的斜倚着墙壁,好奇般地反问道:“听你这口气是不喜欢这束花喽!这花谁送你的啊?”说着两只手还不住地把玩着玫瑰花。

“哎呀~你今天怎么那么多话,我以前不是也把花拿到你这里过,怎么不见你问是谁送的?”余敏换好鞋,直起腰来奇怪的看着龙思宜。

龙思宜嘴角一勾,戏谑道:“我这不是好奇吗!这花到底是谁送的啊?是哪个傻小子又迷上了我们美丽动人、温柔可人的敏敏公主了?”

余敏白了龙思宜一眼,越过她往客厅走去,一副对你不想和你说话的表情。

“说嘛说嘛~八卦不带扒一半的,没准送你花的这个人我还认得呢!”龙思宜跟了上去,不依不饶的,颇有几分你不说我就一直缠着你的架势。

余敏看了龙思宜一眼,忽略掉她渴望的眼神,慢慢悠悠地坐到了沙发上,再慢慢悠悠打开电脑包拿出电脑按下启动键。待觉得彻底的吊足了龙思宜的胃口后,才好整以暇的开口道:“这个人你还真认识,就是你们部的副部长,好像叫什么高佳木来着。”

电脑启动的声音响起,余敏低下头输入密码,也就没注意到龙思宜猛地紧缩的瞳孔和不自觉握紧的拳头。

“你喜欢他吗?他人很不错哟!”龙思宜听到自己开口这样对余敏说。其实余敏的答案她大致是确定的,可她还是对余敏会说出不一样的回答抱着一丝期待和莫名的烦躁。

“我怎么会喜欢他!?玩玩而已吗!”余敏嗤之以鼻,头也不抬的说。

“哦。”龙思宜干巴巴的应了一声,思绪紊乱,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呆呆的坐着。

“这个怎么做,你过来教教我。”余敏遇到了问题,开口求助龙思宜,眼睛还是牢牢地盯着电脑屏幕。

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后,还是不见龙思宜坐过来,也没感觉到她的移动,余敏疑惑的抬头看向她,只见她笔直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被她放在茶几上的玫瑰,眼神却飘忽不定,一看就是在神游天外!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余敏忍不住过去推了龙思宜一下。

龙思宜回过神来,胡乱地编了个理由,就像平常一样和余敏相处了,但是,心里忍不住泛起的阴暗,却迅速的持续生长着……

龙思宜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和高佳木相恋,结婚,生子,日子过得甜蜜幸福。梦里,没有余敏。

然后龙思宜就醒了,她抱着被子蜷缩着,忍不住哭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要有余敏呢?为什么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余敏那么漂亮,那么受人欢迎,她却那么平凡,那么黯淡;为什么她从小到大唯一动心的男人,喜欢的是她余敏……

龙思宜忍不住想到过去,从小,余敏就是人们眼中的公主,她长的好看、会跳优雅的芭蕾、家里还有钱。

而她龙思宜呢?说是一起长大闺蜜,其实,更像是跟班吧,在余敏的旁边,衬托她美丽的丑小鸭,总是赖在余敏旁边的影响画面和谐的家伙,人们提起她时,大多说的是“余敏旁边的那个啊!”没错,在余敏的旁边,她就像是个隐形人,有谁真的看到过她的存在?

“可怜人呀!”有个沙哑的声音传到龙思宜的耳中,这声音却如一道惊雷,将龙思宜沉浸在自己世界里思绪劈醒。

“谁?谁在说话?”龙思宜一抹被眼泪模糊了的双眼,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惊恐的问道。

“不用管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能帮你就够了。”像打开一扇生锈铁门时发出的摩擦声一样难听的声线,龙思宜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下的人,站在月光直射不到的房间角落。他与黑暗完美的融和在一起,若不是他自己发出声音,龙思宜都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马上离开我的房间,不然我叫人了!”龙思宜色厉内荏的喝到,但说完这句话,她突然觉得,身体……不能动了!!

“呵呵,小姑娘,不要将我这样的好人拒之门外,我不会伤害你,我可是来帮你的!”黑袍人像是十分享受于观赏龙思宜惊恐不安但又无力挣扎的表情,好心情的用用诱拐的语气说道。

龙思宜怎么会相信他!?可她连嘴都张不开,更别说发出声音叫人了,她的眼睛紧紧的盯着黑袍人,生怕他做出什么对她不利的事情。

“你不是嫉妒你的朋友吗?我帮你,把你想要的,都夺过来,怎么样?”黑袍人袍子兜帽遮及脸部的那部分黑布随着他说话时呼出的气息轻微地飘动着。

龙思宜诡异的安静了下来,脸上惊恐地神情减少,反而多了渴望和被人戳破心事的紧张。

“不就是有一张美丽的脸蛋吗?凭这个就可以轻易得到别人的好感和爱慕,过的顺风顺水的,老天真是不公平呐!你说是吗?”

‘真是不公平啊!’龙思宜心想。

黑袍人说完,也不等龙思宜做什么反应,自顾自的又说道:“你说,把她的脸,换到你身上怎么样呢?那么她拥有的一切,包括你喜欢的人的爱慕,就都是你的了,不是吗?”

‘如果我有那张脸……高佳木……’龙思宜情不自禁地陷入幻想之中,精神恍惚起来。

“我给你一支狐尾百合,你只要在余敏睡着之后,把百合放在她的枕边,待到百合变成黑色,再把百合放到自己脸上,你们的脸就会交换了。”黑袍人抬起手臂,滑开的袖子里探出一支洁白的有些妖冶的百合花,龙思宜的目光习惯性的顺着狐尾百合的枝干向上看去,当看到黑袍人握着花枝的手指时,龙思宜的瞳孔猛的紧缩,胃里一阵翻腾。

他手指的皮肤就像是枯死的的树枝,上面青筋虬结,显得格外恶心!

黑袍人像是感受到了龙思宜的目光,手指猛地往袍子里一缩,他慢慢的走近龙思宜,在龙思宜惊悚畏惧的目光中,将百合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袖子一甩,龙思宜就向后软到,失去了意识。

月过中天,龙思宜在黑暗中清醒,她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的梦,一转头,却看到了一支妖艳的狐尾百合。她想起它‘换脸’的功效,想起高佳木,忍不住伸手将它执起,放在月光下打量着。

然后,她像是魔怔了一样,下床,光着脚走到隔壁余敏的房间里,将百合放到了她的枕边。

‘试试,没准是真的呢!’龙思宜心想。她跪在余敏的床边,看着洁白的狐尾百合,眼中散发出狂热的光芒。

果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合渐渐开始变色,从浅灰变作了如墨般的漆黑,余敏的脸上也慢慢发生变化……

余敏的脸像是被什么东西啃掉了脸皮,只剩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头颅,在月光下格外恐怖。但龙思宜不但不觉得害怕,反而有种目的即将达成的兴奋感。

待到百合不再变色,龙思宜将之一把捞起,逃也似的回了自己房间。她迫不及待地往床上一躺,将百合放在了自己的枕边。她看着脸边的花朵,眼神热切地像要燃烧起来。

百合开始变白,可她明明无比清醒,眼皮却越来越重,怎么都睁不开,然后失去意识。

黑袍人又无声无息的出现了,他站在龙思宜的床边静静等着,百合渐渐回到原来洁白的样子。龙思宜也变得和余敏一样,没了脸皮,只剩血肉。

黑袍人伸手握住百合花枝,随着时间的推移,花朵渐渐枯萎,可黑袍人的手指却慢慢变得与年青人一般的弹性而温润。

苗族巫蛊:枯木逢生。蛊虫寄生于狐尾百合之内,成虫后需噬两人精气,被噬者不得心存怨恨,伺者不得亲自动手,享用者再返青春!

角落里的百合


他们是在报社认识的,她第一天去报社报到,看到大家都在各忙各的,没人招呼她,显得有些尴尬,就在这时,一个蓝色的身影与她擦肩而过,碰掉了她的包,他的资料也洒得满地都是,大家都被这个大动静吓了一跳,循声望过来,她的脸突然变得灼热,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似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转过脸看了看她,充满歉意的一笑:没事没事,大家都忙吧!她这时才回过神来,连忙帮他收拾地上的资料。

这时,主任刚好走了过来,对她说:给你介绍下,这是我们编辑部的大忙人,要想学到东西,就好好跟着他跑几天。她眨眨眼睛,冲他点点头。

从那天开始,她就跟着他一起出去采访,一起收集资料,忙得不亦乐乎,他不太爱说话,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她感觉很塌实。他经常迟到和爽约,但他从来不隐瞒真实的原因,有时候她当时虽然很生气但一看到他充满歉意的表情,什么不满就都烟消云散了。

在一起的日子,他总是喜欢揪她的鼻子,说鼻子高点会更好看,她总是假装生气,白他一眼。工作中,两人配合地很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心领神会。在编辑部,大家开玩笑说,他俩搭档,真是工作狂遇到工作狂了,他们也真的像上了发条似的,每天都在不停地奔波,看到自己的成果变成铅字出现在报纸上,她觉得所有的劳累都变得微不足道。

有一天,他们一起去采访首饰店老板,她一眼看中了一副情侣指环,好简单,百合的叶子舒展开来,缠绕在指环上,他对她说:喜欢吗?店主不好意思地笑了,实在对不起,这副情侣指环已经被预订了,如果你们喜欢,我可以为你们定做的。她笑了笑:没关系,这样的东西本来就不能随便送的。他趁她不注意悄悄地向老板预订了一模一样的指环。

过了几天,店主通知他定做的指环到了,他开心极了,放下手上的事情向首饰店飞奔而去,他知道她喜欢蓝色,还特意挑选了一款蓝色的首饰盒。他一脸灿烂的微笑,到处找她,看她正在整理文件,他就背者手静静地站在她的后面,突然看到了她手上散发的光芒,他怔住了,打了个冷战,随之而来的是满腔的愤怒,原本设计了一路的对白此刻被硬生生地咽了回去,他夺门而出晚上他彻夜未眠,好想当面问清楚,但是又觉得她从来没有暗示过自己啊!对于自尊心极强的他,对于一直被别人捧在手心的他,不愿意轻易就这样表露自己的心声。

就从那天起,她手上的指环就像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让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他总是用刻薄的语言刺激她,她伤心极了,也选择用同样的方式回敬他,两人像一对发飙的刺猬,几乎是水火不容。主任也很纳闷,实在看不过眼,就重新为他选了一名助手,她虽然嘴上说太好了,但是心里却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

从那以后,她和他几乎没有见过面,偶尔碰到也显得十分尴尬,点头示意而已,她不断问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好好的朋友,竟然变成这样?他为什么会这样对我?想起一起寻找素材一起吃泡面的日子,虽很累却那样开心,难道他真的对自己一点点好感都没有吗?每当夜深人静寂寞来袭的时候,她都强迫自己更加投入地工作,不给自己留出多余的时间去想他,想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今天是报社开办十年纪念日,大家都换上漂亮的礼服,她特意挑选了一条黑色连衣裙,长发披肩,淡妆衬得她的皮肤更白了,对于经常穿大T恤牛仔裤扎马尾的她来说,真是让人惊诧。大家几乎都认不出她来了,她显得有些不太自然,但心里很开心,这时她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啊!他竟如此憔悴,眼里充满了疲惫,她突然觉得心好痛看到她的一刹那,他的心脏几乎停跳,一道亮光从他的眼底闪过,当与她对视的一刻,他慌忙将目光移向别处,这时,一群美女拥过来将他包围,她转身的片刻,他看到了她的眼里满是失望和疼惜一晚上,他们没说一句话,她的心情也从看到他的那一刻跌入谷底,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变的颓废?她犹豫了,到底要不要问?到底该不该问?那个熟悉的号码被按了一遍一遍,却始终没能拨出去,她告诉自己,等等吧,等到自己的情绪先稳定下来能坦然面对他的时候再问吧。

报社有一个去其他驻地分社的名额,主任征求大家的意见,因为是比较偏僻的地方,所以大家都没表态,她主动要求自己去,主任尴尬地笑了笑:不是短期,是驻地一年,你要考虑清楚啊!到哪里都是工作,没关系!

她将自己埋入大堆的工作中,人一忙,除了工作就没时间考虑其他,也是四处奔波,也是咖啡、泡面,感觉依旧那样熟悉,不过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时不时给他发条短信,都说些注意身体啦,每天开心啦之类的话,他打电话过来两人也都是说些搞笑的事情,当电话里一有短暂的沉默,她总是先说再见先挂电话,她怕他听到她的心跳,听到她的想念

她常想,一年的时间很快会过去的,等到见面了,她会告诉他,不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想他

一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算长,她想象着重逢的那一刻,他抿着嘴笑的表情,想象着他轻轻刮她的鼻子,淘气地叫她傻丫头的样子,但是事情就是这样不凑巧,他又被安排了其他采访任务,一周后才会回来。

这天,同事强子正在发请柬,她还笑着问:这么快又恋爱了?不是说三年都不再考虑了吗?不是我的啊,是我们报社大帅哥的!呵呵!她的笑容僵在脸上,接过请柬,那醒目的红色让她的眼泪夺眶而出,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为什么不开心,还说好要一起去吃冰淇淋的呀!此刻,曾经温馨的憧憬都只能永远成为她的梦了

当他穿着笔挺的西装与新娘一起缓缓走过来的时候,她躲在人群中,拼命控制自己的泪水,努力用灿烂的笑容为他们祝福,这时的他在人群中焦急的搜寻,当两人的眼神交汇时,他的眼睛湿润了,步履竟有些僵硬,大家都被喜庆的气氛感染了,除了她,没有人觉察到这一微妙的变化。

结婚典礼开始了,她正好坐在了他们的正对面,他的嘴角微微扬起,就这样专注地看着她,她的心头一热,是久违的表情啊,回忆一下子涌上心头,他好像走神了,愣在那里,连司仪的话都没有听清楚,这时大家都跟着起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她的泪水却像汹涌的潮水即将决堤,于是她从喧闹的人群中冲了出去,除了他,没有人注意到她离开了,他一下子变得更加沉默了,失望的表情越发明显,伴郎走了过去,轻轻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急促地向四周张望,不自然地干咳了几声,司仪也用尽浑身解数又重新将气氛调动起来,他就像个木偶,机械地回答者问题,像完成任务一样进行着典礼议程。

新娘去换装了,这时伴郎一把将他拽到角落:你到底是怎么了啊?今天你是新郎啊,怎么看起来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是啊,本来就是计划好的事情,有什么可以改变,又有什么可能改变?!他苦笑着,他明白在别人眼里,自己是多么幸运,有份稳定高薪的工作,有属于自己的栏目,有温柔贤惠的妻子,还缺少什么?但是心里的那份牵挂和伤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甚至都没有跟她说过她笑起来很好看,没有跟她说过好喜欢和她在一起,没有跟她一起看场电影,专门为她做的剪贴本还没来得及送她啊

一周后她向报社递了辞呈,他听说后第一时间赶到报社,看到熟悉的身影,他长长地舒了口气,他轻轻走过去,选择站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她轻轻地收拾自己的东西,不想惊动任何人,这时,一个小盒子掉在了地上,一枚精致的指环从盒子里滚落出来,他的心一下子被揪了起来,当初为什么不问她,指环是谁送的啊!为什么不当面问清楚啊!她顺着指环滚落的方向走来,看到他让她大吃一惊,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连忙抹去泪水,迅速捡起指环落荒而逃。

他跟着追了出去,一把拉住她:为什么?为什么要戴那个该死的指环?我知道你喜欢那款指环,你就不能等等吗?真的那么着急?!她一把甩开他的手:为什么不能戴?又没有人说喜欢我,又没有人说要送我,我为什么不能自己送给自己?!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说啊!我以为,以为你明白我的心意啊!此刻的他由于情绪过度激动,说话都变得不那么利索,她愣在那里,随即哭得愈发伤心: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些?为什么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离开?为什么为什么

我我从来没有向别人表白过,我怕你会拒绝我啊!

你不该告诉我这些的,就当你什么都没说过,就当我们从未相遇过。她抹去脸上的泪水,轻轻地走向他,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就索性永远不要再见面

说完向他挥了挥手,转身向前走去,她知道,他会一直看着她,她不能回头

数年以后,她依然戴着那枚指环,只是另外一枝百合依旧躺在孤寂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