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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旗袍

发表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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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时光,旗袍,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旗袍,最深的记忆是民国那些摇曳多姿的女子,旧上海不曾迷失的风情。旗袍的花色面料各式各样,水墨,花间,落樱,若兰,妖娆等等,静谧的长款,温婉的连袖,还有那古典精致的手工扣。普普通通的女子一穿上旗袍,整个人便如有神助,身形体态凹凸有致,略施脂粉就如一树清婉的梨花,一拨美好的木槿,一株嫣红的牡丹看着那窈窕柔软的身影,觉得这是一个女人最极致的张扬和内敛。

说到穿旗袍的女子,我立马想到了《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那二十多套变化莫测的旗袍,每一件旗袍都别具一格地代表了主人的心情,时而忧郁,时而雍容,时而悲伤,时而大度幽暗昏淡的灯光下,张曼玉不断变换着旗袍的颜色和款式,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东方美人的古典气质,她不仅仅是美丽的,而且是成熟的,她是一现的昙花,在夜色中留下一点轻而远的气味。那是旗袍的独特感受,让每个爱美的东方女子都为之痴迷。

20岁喜欢穿旗袍的女子是心灵美好的女人。青葱岁月刚刚绽放,一股子一股子扑鼻而来的清香四溢,细软灿然的笑容铺垫绵长的阳光。把自己尝试着另一种风格的展现,旗袍本身就是一首诗,素色的旗袍包裹着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初颜,使得清纯简单的女孩多了一种别样的味道,你可以想象一个画面,那群穿着超短裙或者牛仔裤的小女生叽叽喳喳的,而旁边樱花四漫下拿着书本旁若无人静静阅读的旗袍女孩,这是怎样的感觉?完全不同的风景,这样的女孩心灵一眼就可认定的柔软细腻。

30岁喜欢穿旗袍的女子是有故事的女人。旧时光里的执念与感伤,静静的沉淀行走,试着把那些遗落在心底的故事用旗袍去替代,去遮掩。大家习惯说30而立,30岁的女人就有点岁月的芬芳了,眼睛不再是那么清亮剔透,但多了一种沉静安和,这样的女子少了校园樱花的浪漫和清纯,但是时光的痕迹就越发凸显,穿上旗袍从容地面对尘世间的是是非非,轻笑蹙眉都别有一番风韵,是故事里的事故泛动成长的光泽,爱上旗袍,应该是同样的韵味。

40岁喜欢穿旗袍的女子是幸福的女人。在日复一日的细水流长蜕变出平和,光阴静好中享受花开花落的淡定与不争。到女人40岁的时候很多都会说已经徐娘半老了,皱纹已经被刻刀镶嵌在眼角了。可是穿旗袍的女子不一样,虽然和年纪有关,但是旗袍是一种气质和内在的涵养,40岁的女人退去了幼稚天真的容颜,这样的女人依然痴迷旗袍,自然而然中就多了一种淡然清和的素养,在旗袍的金丝边的一层层衬托下,更是忽略了时光的刀锋,只记住了这一份幸福。

旗袍染上或绣上山水画,古诗词,花鸟图等等,这件衣服就更具有了一层灵魂,不仅仅是布料的一种柔和,蓦然呈现出的是一种千年梦境一样沉静的美,飞在穿旗袍女子的心头眉梢,让人看着无休止的心动。这些旗袍是迷,是气息,是沉浸,让你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注视,不肯转移,如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上瞬间闪亮的光辉,让我们的感知久久徘徊在古朴诗意的大美里。

旗袍,是一种生活方式。旗袍本身的设计和样式就规划了东方女性的特色和美,修长合适的身段,不多一分,不少一寸,淋漓尽致把女性的曲线美体现出来。时光流转,现在越来越多的时尚服装上市,充满了梦幻多彩的风格,倾向于西方审美观的主流,可是旗袍之于传统的中国女人,是古老的一个梦,是时光里沉睡的童话。虽然我们都未曾生活在那个年代,但是看着旗袍,内心就好像到过一般的惦念。wWw.qg13.com

形容旗袍,我说不准自己内心想要的感觉和惊艳,只是一心想要表达那种心情,我只能用席慕容写过的一句话我已无诗,世间也再无飞花,无细雨来比拟对旗袍的神往和眷恋。朋友,侧耳倾听,你能听懂时光里旗袍沉淀独一无二的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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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旗袍


喜欢旗袍由来已久,也许是因为喜欢风姿绰约的张爱玲散文的缘故,对旗袍有种特殊的情感。它婉约,婀娜,优雅,把中国女人窈窕的身材表现得尽善尽美,淋漓尽致,美到摄人魂魄而又不失端庄。没有哪个服装款式或种类可与其比美,流经岁月沧桑,世事变迁,而成为经典,这不能说不是个奇迹。

旗袍如一朵青莲,一缕寒烟,又似古青花瓷瓶里开出的一朵郁金香,立式高领,立直了中国女人的骨气。精巧的盘扣,盘住了古老的中国情结,春光若现的高开叉,分明是鲜活的生命的诱惑,生动妩媚,万种风情,魅惑无比,却无一丝风尘媚俗,令人摇曳心旌。每个女人对旗袍的喜爱似乎都情有独钟。旗袍像一颗明珠镶嵌在我的心中,经历时光的风蚀雨浸,仍熠熠生辉。似一首难忘的歌谣,时时撩拨着我的心弦,起伏婉转的旋律包涵着浓郁的亲情,深沉的爱情,还有些许的苦味。

我自知身形凸凹无致,不是穿旗袍身材,更穿不出那种婀娜的味道。但是从骨子里特别喜欢旗袍这三十年代盛行的服饰,大概源于一个人,几段往事。旗袍穿过岁月的河流,留下细碎的记忆,旗袍上写满了故事。童年的欢笑,爱美的天性,被姥姥的巧手,细针密线缝进了旗袍里。

穿旗袍的女人是自信与聪慧的,姥姥虽不是大家闺秀,也不失小家碧玉的隽秀,旗袍穿在她身上,文静娴熟的气质含而不露,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尽管那个时代旗袍不再流行,姥姥的衣柜里仍然珍藏着一件结婚时旗袍。紫色的织锦缎,隐形的凤凰图案,立领,高开叉,手工盘的蝴蝶结形的盘扣。高贵梦幻,像一件艺术品。那种典雅的美,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打下深深地烙印,每当姥姥打开衣柜,年幼的我就挤在前面,头伸到衣柜里,嚷嚷着要试试姥姥这件嫁衣。一次,趁姥姥不在家,自己竟把旗袍套在了身上,下摆拖着地,在镜子前来回走动。姥姥回来不但没吵我,还夸我知道臭美了!于是我缠着姥姥,给我也做一件旗袍。姥姥只说:孩子,你还小呢,等你长大了,结婚嫁人的时候,姥姥就把这件旗袍送给你!我深知自己是她的掌上明珠,她对我的那份爱,超出了一切,我知道能舍得把这件最心爱的旗袍送给我。可是那种对旗袍的渴望,觉得长大是多么的遥远。此后的几个夜晚,一盏微弱昏暗煤油灯下,映衬着姥姥做针线的身影。一件印花的粗布旗袍在姥姥的巧手下诞生了,深蓝色的底,白色的小碎花,质地有点粗糙。但经过姥姥的手做出来的旗袍,小巧精致有型。穿在我身上极为合体,我如愿以偿的站在镜子前,兴高采烈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姥姥摘下花镜把我拉到跟前,慈祥地看着我,语重心长的说:女孩子要注意修身,旗袍是挑人穿的,修身,更重要的是内在气质的修炼,女孩子的美里外要结合起来。我穿着姥姥手工缝制的旗袍,在小伙伴们跟前招摇,美的不知道天上还有火烧云。尽管我不懂什么叫修身,但是,对这具有东方女性独享的美轮美奂的旗袍,和她的高贵优雅有了朦胧的印象。

旗袍,在姥姥和我两代人之间珍藏,姥姥时不时的拿出她的嫁妆旗袍在身上比量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拍打掉灰尘,重新放进衣柜。梦幻般的紫色面料,闪闪发光的凤凰,像普罗旺斯的天使驾凤而来,那蝴蝶结的盘扣,又像翻飞在紫色薰衣草上的彩蝶,美轮美奂,真的是一件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难怪姥姥爱不释手。可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我躲在姥姥的身后,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红卫兵,拿着剪刀把姥姥这件旗袍当四旧剪成了碎片我看到姥姥拾起碎片的刹那,已经老泪纵横。那些人撕碎的不只是一件旗袍,还有姥姥的青春、姥姥对美好的向往,撕碎是姥姥的心。那一夜,我依偎在姥姥怀里,手里拿着那些旗袍碎片不忍扔去,祖孙的眼泪汇在了一起。

岁月在不经意间流失,那件蓝底白花的粗布旗袍伴我度过了童年。穿着它时时感到那份厚重的爱,暖意荡漾在心头。跟随岁月脚步临近的青春,对美有更深一层的理解。那个年代是扼杀美的年代,衣服是同一色系的老三色,黑蓝灰,即使你爱美也只能偷偷的藏在心里。如果有人穿着旗袍,就会有人在戳戳点点,鄙视你是资产阶级情调。而清贫的日子根本不容许人奢想,在那个条件和环境下穿旗袍也只能是我梦中的奢望,只要衣能裹体就很万幸了。

而接下来,母亲的旗袍也遭遇到了相同的命运。为了解决我们姐弟五个人的穿衣问题,母亲把她尘封箱底的土布旗袍剪开两半,上面给我做了棉袄,下摆给小弟做了坎肩。这在我看来,是多么残酷,剪短了旗袍,等于摧残了美,对于母亲来说无疑是剪碎了的心肝。我穿上棉袄的时候,看到母亲笑的背后有那么多苦涩和隐隐的心痛。那个冬天严寒依旧,我没再冻得瑟瑟发抖,母爱包裹着我抵御严寒。温暖着我的身心,那个冬天,我的心在久久的纠结中又平添几分忧伤,为母亲、也为母亲的旗袍。

旗袍改成的棉袄,使原本的美变成了残缺,而那份残缺的美中,母爱是多么的圆满,多么的厚重。那份美得到了升华!我对此心有不甘,多少次心里盘算着给姥姥和母亲买块上好的布料做件旗袍。还她们的心愿,多少次梦想着把那份残缺的美填补上,以尽善尽美。多少次梦想着还原那份原始的美,这一情结一直系着我的心。

当我实现这个梦想的时候,姥姥已经不在人世了,而母亲也近老态龙钟。遗憾,让我多少次望着她们的照片泪流满面。心海深处不时若隐若现荡起满怀的涟漪,总觉得有些太美的东西是不可以竭力追求的,比如梦想,比如明天,比如母亲,比如姥姥那件紫色梦幻的旗袍。这些东西在我的世界里是近乎完美的,而我却喜欢用一种怀旧的情感去封存自己的喜好,直到我走进恋爱的殿堂,邂逅一双宽厚的臂膀,邂逅那一份执着的爱恋。他的爱屋及乌,和我一起爱上了江南烟雨石板小巷,爱上了那件粗布旗袍,帮我完成了那份梦寐以求的夙愿。

当春天的故事唱响大江南北的时候,旗袍的春天跟着到来,端庄典雅最能显示女人气质的旗袍又应运而兴。她的唯美、大方深受女性追捧,一件件悦目的旗袍若繁花落水,似孤星闪烁。而我喜欢旗袍除了这些,还有三代人凝结在旗袍上的爱。

电影里,周旋、蝴蝶、阮玲玉等女子与旗袍相得益彰,冷艳凝香。她们在那个闻香识女人的年代里,在那些深深浅浅的光影里,演绎着飘逸典雅的万般风情,以及曾经沧海的幽伤感怀,无数影迷想起她们时,总忍不住发出女人如花花似梦的感叹。

记得是一个杏花微雨四月天,老公从杭州出差回来,从旅行包里拿出一块包装精致的杭绣旗袍面料,紫色的真丝立绒,前面是栩栩如生手工刺绣的孔雀开屏的图案,白色水钻亮片元素点缀,使紫色增添了神秘感。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惊喜的愣住了。老公的性格沉稳,不擅表达,但是他的爱深沉雄厚。他淡淡地说:你喜欢旗袍已久了,正巧碰到咱俩都喜欢的颜色就买了给你。心里一股热流涌到眼眶,说感谢,真的是太苍白了,老公出差节省下几天的差旅补助费。这不仅仅是一块旗袍面料,而蕴含的情感远远超过旗袍的本身,这面料所蕴含的情感是这块面料本身无法承载的。

几天后,做裁缝的妹妹精心的设计,用她的巧手精雕细琢,手工缝制的下摆,手工盘制的盘扣,一件质地、做工、花色都巧夺天工的旗袍展现在我的眼前,它是我们这个小家最美,也最贵的一件衣服,挂在我卧室衣架上好象一件装饰品。重要的场合穿几次,更多的时候只是欣赏,怀念

旗袍淌过岁月的河流,留下一段亦悲亦喜的故事。张爱玲说旗袍爬满虱子,而我的旗袍却凝结着亲情和爱情。这件旗袍跟随从平房搬到了楼上,与我一起分享家庭的美满幸福,多少年过去了,旗袍依然如新,姥姥和母亲的身影在脑海形成永久的定格。有人说:怀念故人和往事,是在怀念曾经的青春.其实,对于女人来说,念想起一件衣裙又何尝不是同样的心境呢?它纪录着我的童年欢乐和忧郁,风韵犹存的姥姥,勤劳节俭的母亲,还有曾经的执迷、痴爱

我知道,自己不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旗袍也穿不出那份雍容,那份华贵,但是对美却有着自己的品味,一件旗袍,隐隐寄存了一段远失愁绪,远失的身影。

一件青花旗袍


雨,还好吗?我回西安了,想见你,穿上那件青花旗袍吧!

一个意外的电话把我沉寂的心重新撩动,是林风打来的,一个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的人,还是那么霸气,容不得别人反抗,命令一般把自己的想法滔滔而出。

接到林风电话的时候,窗外正下着细雨,四月的渭水河畔依然宛若烟雨江南,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窗前,不远处有着一对对的恋人们撑着伞漫步雨中

想起那年与林风一起漫步在曲江春晓园的情景,一把浅粉色的小伞下,我一袭素雅的青花瓷旗袍,轻轻依偎着他的肩,穿过小桥,走在樱花缤纷的小路上,我以为我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日子一晃,十年而过。十年前的故事只能在梦里一遍遍地浮现

那个时候,我上大三,是个文静有些薄凉的女子,从不喜欢与陌生人交谈,可是倍加的信任他;林风是电子科大通讯系的本科大四毕业生,也是我同宿舍女孩子的表哥。大家都知道林风喜欢我,说我是个幸福的小女人,而我也愿意接受这样的羡慕,在我们营造的爱情世界里忘乎所以。

有一天,林风说,要送一个东西。他带着我跑遍了整个西安市,在一个旧巷子的拐角处,找到一家旗袍店,在那里为我买了一件青花旗袍。这家店即将拆迁,东西倒不贵,质量也不错。

我穿上它,在镜子前左右晃晃,一边的林风夸赞不停:美极了,真美

一袭柔软顺滑的黑发如瀑布般披散至腰间,凹凸有致的服饰设计把我的身材衬托的恰到好处,膝下开叉裸露的白皙小腿若隐若现,镜中的我恍若走在江南的丁香女子,眉宇间还飘散着淡淡的惆怅。这是林风给我最美的评价。

四月的西安,樱花在曲江春晓园里烂漫,我挽着林风的手臂,穿着那件他送我的青花旗袍,走在纷乱的樱花雨中,把爱情绵延走过每一处,总会有目光投来;或者转身,依然会有不经意间回眸的尴尬。

我迷恋着青花瓷,只因林风喜欢。他说这么美丽而神秘的青花图案,只有穿在我这样的才女身上才能彰显气韵。习惯听从他的安排,即便是命令,也容不得我拒绝。

很快,七月的流火便把西安重重包围,即便是西北也一样的炎热,而我依然会在周末去见林风的时候穿上那件旗袍,尽管我热的要死。那个时候,我问林风,毕业了,我们怎么办?

林风说:我是学通讯的,能在西安找到很不错的工作,我养你呀!

我才不要你养呢?我又不是没长手。

我心里很清楚,我是专科,留不到西安的,毕业的前夕,档案早已被渭南市调回分到了教育系统。为了留到西安,我背着父母不去教育局报到,在西安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份文秘的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和林风在一起了。

突然有一天,林风告诉我:雨,我要去北京发展,西安太小了,你等着我回来接你。和原来一样,不允许我有半点质疑,他的话亦是命令。后来,他走了,听说他表妹也一起去了,因为他的这个表妹我的同学是个有背景的女子,她父亲是林风父母的领导。

半年后,我离开了西安,回到了我中学时候的母校,在这里我安静薄凉的亦如从前。很多同事和长辈都会给我介绍对象,我只是莞尔一笑。

再后来,听说林风结婚了,取了他表妹。

已经到了28岁的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爱人,我的中学同学。他长相很普通,有着普通的工作,对我没有浪漫的甜言蜜语,却倍加珍爱。总是那句话:要玫瑰做什么?我的任务就是把你养胖。他怎知道,我这样的苗条身材是林风最喜欢的,一尺八的腰围只为穿上那件青花旗袍。

平静安稳的日子一天天走过,林风于我而言,是记忆里永远的伤,我不敢去触摸,怕结好的痂会重新发炎。很多时候,我习惯用笔书写流年,无论每一个人还是每一件事,我都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想缔造一份生活的明媚给自己。工作忙碌的时候,我常常会忘记了吃饭,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幸福而开朗着,不再是以前那个薄凉的惆怅女子;闲暇的时候,读读书,写写字,同事都夸我小有才气。

而那件青花旗袍,一直被我潜藏在箱子底下,也早已染上了岁月的味道。

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我想我一定会满足这样的生活到老。或许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抚平,只是搁浅。当林风的影子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平静的湖面依然会泛起波澜。

我收拾从前的东西,把那件青花旗袍从箱子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虽然十年了,但我的身材依然没变,真是天意吗?我穿上那件青花旗袍,走在四月的春光里,去赴林风的千里之约。一路忐忑不安,林风变了吗?什么样子了?

见到林风,一切预想都是枉然。自然到像是亲人见面,他西装革履,风度依然翩翩,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眉宇间淡淡的细纹,有了男人的沧桑美。他第一眼看到我,便说:雨,你还是那么美,不,比以前更美,多了韵味。

和林风走在雁塔广场,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长发,想起了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以前经常在一起合唱,而今听他唱,虽然嗓音不如从前,依旧令我痴迷。林风告诉我,和表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合,去年离婚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忘初恋。

雁塔广场是后来才修建的,先前的曲江春晓园已经改建了,我也十年了没来过这里,变化的也早已找不到原来的旧模样。是呀,有些东西一经光阴,面目全非。青花很美,可世人究竟有几人能懂得它的内涵?庸俗的世人只知道它能卖个好价钱。

一路上,林风的眼神总是盯着我的旗袍,一点闲暇的余光也不给其它风景,自然对周围的环境变化也无太大关注。

我的心幸福地跳跃着,仿佛爱情又如从前般明艳,早已忘记了林风走的时候,深深扎进我心口的针还未拔出,也许已经随着他的回来融化在骨髓里了。

那晚,林风送我回家。他打开车门,我下车的一刹那,一不小心高跟鞋踩歪了,旗袍一下子挂在了车门的扶手上,居然划破了我的丝袜,弄痛了腿。只见林风急忙扶起我,遗憾的一声接着一声说:可惜呀,旗袍破了。他却不知道,我的腿和脚此刻真的很痛。

我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打开门,爱人迎面而来,看到我的样子,心疼的说:怎么搞的?脚崴了。

我坐在沙发上,褪去丝袜,看到了白皙的小腿上,分明红红的血痕,而且还不断地向外渗血。爱人替我用热水洗脚,一边处理着伤口一边怪嗔的说:以后晚上出去,别这样爱臭美了,穿上衣裤和运动鞋,安全。他的手很轻很柔,居然也如此细致,我一直认为他是粗俗的人。

我的脚一个星期以后好了,可腿上的疤痕依然在。林风一个星期也没有打过电话,或许他刚回来很忙。

等我再接到林风的电话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说:雨,想你了,周末下班,我去接你。一瞬间停顿后,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个周末,我要和老公去看妈妈。挂了林风的电话,我的心里似乎有一种轻松感,就像五月的风,吹到脸上是柔软的。

有一段时间,我不再穿旗袍了。慢慢地,腿上的伤痕也完全的愈合了。

去年爱人出差的时候,为我买回来一件青花旗袍,它是把现代的裙装和古典的旗袍合二为一的新版型,脖子是敞口的,就是六月穿上它,我依旧不会觉得热。当我重新穿上青花旗袍的时候,大家都说很美。

后来,我把那件划破的青花旗袍拿出来准备扔掉,爱人看见了说:这个布料不错,给女儿改一件小旗袍吧!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请裁缝为女儿做了一件小旗袍。

每年四月,是渭河公园樱花绽放的日子,一树一树的花朵簇拥着,美丽极了。我穿上青花旗袍,带着女儿,牵着爱人的手,一起走在公园的樱花道上

时光,刻下时光


你说了拙劣的谎,我却还是理所当然的相信。我的泪,它说连疼都是浪费。前言。

【1】

木漫,说到这个名字,咋一听,有点土,静下心去看,却又觉得清新,似乎能从里面闻到山林里枝木的味道一样。

初次邂逅木漫,是在去年的夏天,在老家一间名为青春书屋里。那时,她趴在柜台的书桌上,带着黑色的眼镜,认真无比的翻看着面前的书本。我抱着刚找来的复习资料站在柜台边上,认真无比的看着她聚精会神的开着小差。过了好一会,我凑过去,小声的问她:这是什么书?她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抬起头睁着大眼睛愣愣的看着我,我这才看清楚她是挺清秀的女孩,然后她回答我道:《甜酸》,饶雪漫写的,关于青春的小说。

哦。我应了声,记下了这个有点奇怪,却有着普遍字眼的书籍。

一个星期去三次书屋一直以来都是我亘古不变的习惯,暑假无所事事的我,也只有靠书籍打发时光。有时候去逛逛并不买书,有时候躲在那里就是一上午,那个时候,我并不爱看言情小说,我觉得书里写的东西都是胡编乱造的,唯美忧伤的不切实际。

饶雪漫写的小说,既现实又唯美,她清丽的笔锋把我们这些处于青春期少年间的问题都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更像个小电影般,印在了漫迷的脑海里。

我不喜欢伤感,更不喜欢多愁善感,所以,我不是饶雪漫的书迷,我不能接受那些让自己的心脏疼痛的任何东西,为一个书中的人物疼痛,那是不科学的。可是,木漫就是喜欢不科学的东西,她爱死饶雪漫写的东西了。

我去书屋的次数多了,和木漫见面多了,彼此也算是熟识了,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是自来熟的人,没几下就加上了扣扣,然后就是东南西北的胡侃海谈。在她的空间里,我能看到一大片的文字,带着淡淡的清愁。她的每条说说都会有我的足迹,每个足迹都是同样一句话:木姐姐,你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分子,做啥要去学古代那林黛玉姑娘,时不时的就泪湿满巾?

木漫说,你懂个屁,我严重怀疑情商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种植在你身上。

我想我的确是不懂,不懂她的执着,不懂她为什么那么喜欢饶雪漫。而我本来就很笨,再加上我是真的有那么一点没心没肺,在那个时候我最看中的就是能不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能不能去实现自己所梦想的东西,所以,别人对我来说,并不是那么的重要。

【2】

8月末我回到了学校,继续念着我的高中,和往昔的朋友一如既往的打打闹闹,然后,很快的,我就把木漫这个人忘的差不多了。在空间里看多了她伤愁的文字,也腻了就屏蔽了她的状态。

木漫到学校来找我,是我意料之外的。那天我们坐在学校外面的麻辣烫摊上,一边大声聊着天,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热乎乎的汤底,我把木漫喜欢吃得面筋夹了好几块给她,她吃得很快,没一会额头上就冒出了好多的汗水。不过她也没喊热,继续没形象的风卷残云的吃着那碗加了很多辣的麻辣烫。

木漫眼里多了一些水,薄薄的一层附在眼眶里,要掉不掉的。我盯着她,大言不惭的说,木漫,你眼睛都被热出水来了。一边把放在自己手边的纸巾递给她,她笑了一下,接过去拿在手上,却不擦。

木漫说,小音,我辞职了,后天去厦门。

为什么突然想去厦门?我愣愣的问她,厦门这个字眼对从没有出过远门的我来说,路程就像和出国一样遥远。

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在厦门,之前就说好在他生日那天就去厦门陪他的。她又笑,很满足的模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很悲伤。我梦见了木漫,梦见她去了厦门,看到她和他走在鼓浪屿边上,然后站在她身边的那人突然就不见了,她一个人站在偌大的海边,风打在她脸上,湿成一片。

我醒了过来,在黑暗中睁开了双眼,躺在床上愣了一会,才伸手去拿自己放在一旁的小手电筒。黄色温暖的光照在我脸上,让我的心开始平静下来。已是凌晨,天空漆黑漆黑的,宿舍里很安静,除了均匀的呼吸声,就只有剩下熟睡的人偶尔发出的呓语声。我下床去了阳台,用水洗了把脸,然后又回到床上。坐在床上,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是3点30分,明天还要上课,我放下手机重新躺倒了床上,但是却没有了睡意。心里很疼,莫名的疼,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做那样的梦,悲伤到让自己揪心不已。

梦都是相反的,在准备再次入眠时,我不停的用这句话催眠着自己。

【3】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牙也没刷,就拿起手机上了网,给木漫发了短信息问她是否安好,有没有见到她的王子。而后她回复我一切都好。我终于放下心来,带着点抱怨的给她说了我昨天的那个怪梦,而后,她没有再回复我,我也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在忙,也就没有多问什么。

上午上完了第三节课,木漫也没有给我回复消息,我心神莫名的又开始变的不安宁。我拿起桌子上的圆规,一笔一划,认认真真的刻着木漫的名字,心里满满的都是祈祷,祈祷我做的那个梦不要成真。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灵验了,还是压根就是我在杞人忧天,几天过后,我就收到了木漫从厦门寄过来的包裹,是厦门风景的明信片和漂亮的首饰之类的东西。包裹里还有一份木漫写的信,她说她在那里过的很好,这几天都在游玩,一时之间忘了和我联系。她还告诉我厦门是中国最美的大学之一,如果我想考上那里的话,就要再努力一点。我在她的明信片上看到一丛艳丽的花朵,看起来特别像文艺女青年的样子,花朵旁边写着三角梅的字样,木漫说那是厦门的市花。

我终于放下心来,看起来木漫过的很好。而我,面临着高三的最后一年,为了即将而来的高考,我把手机这玩意给戒了,除了每个星期给家里打打电话外,几乎都是不碰的。

在这样紧张的阶段里,时间的一分一秒对我们来说都变的十分重要,学习已经融入了我们的骨血里,其他的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我和木漫的联系也终于淡了下来。

在考场上,每个学子都像是在跟时间赛跑的战士,手中的笔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机会,刷刷刷的声音在安静的考场上更是没有停歇的汇成了一首歌,让我们绷紧的神经更加的紧张不已。

高考过后,我再也联系不上木漫,她的扣扣头像暗了下去,她的电话成了空号。

后来我去了她的空间,才知道她一直过的不好,厦门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精彩,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给我制造出来得假象。

她去到厦门的第一天,她的王子和她提出了分手,他说他没有信心陪在她的身边,她是那样的骄傲,而就是那样的傲气,把他们的爱情杀死了。

她最后一条说说让我特别揪心,她说:你说了拙劣的谎,我却还是理所当然的相信。我的泪,它说连疼都是浪费。

我在她的留言板留了言,留言上,我没有问她有没有好些,因为我知道她不可能一下子就好起来,也不可能好得起来,或许友情的确很伟大,只是,十个伟大的友情也不能抵过一个让她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给她留言,只是希望有一天她能联系我,只是希望她知道,爱情没有好坏,友情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