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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发丝上的记忆

发表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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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在发丝上的记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时光荏苒,一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自己从孩提时代步入到了中老年行列。满头乌黑的头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成灰白。岁月催人老,青丝变白发,自己的青春年少时光就像滚滚东去的长江江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题记。

周六休息,妻子提醒我该去理理发了。虽然自己的头发不再黝黑,不再浓密,而且逐渐开始脱落,已经渐渐清晰地可以瞧见白色脑瓜皮了,但是每隔一个多月,自己都还要去理发店修剪一下。我天生长得老成,从面相看比自己实际年龄仿佛老上十岁。剪完头发似乎就能年轻几岁,同时自己作为教师,也要注意仪表,在学生面前还要保持一种教师的风度和矜持。

我们家搬到铁岭凡河新区快要5年了,自从到了新区,我就选中了一家阿四发廊,这家发廊的师傅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手艺不错,待人和气,而且他给我理的发型是我一生中记忆里满意度排在第二位的。偶尔阿四回了老家,我也去过其它发廊,理过几次发,感觉效果很不好,和阿四的手艺差多了。于是,我成了阿四发廊的常客,我还把他推荐给了爱人和儿子,她们也成了这里的熟客。

我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穿着不讲究什么品牌,但特别在意是否适合我,而且还在乎卖衣服人的服务态度。特别工作之后,我也开始挑剔自己的发型了,不会随便就让一个理发师傅给理发的。我还有一个特性,一旦选中一个理发师,就会情有独钟,不会轻易换的。别人评价我不见异思迁,但我这种人可能缺乏创新精神,缺乏尝试的勇气和魄力。这还真是我为人的秉性,做事认真,小心谨慎,但过于中规中矩,也难有什么大的成就。事实果真如此,虽然我自己已经意识到性格的缺欠,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十岁的我就当上了教务主任,可是现在还是副校长,在我后面起步的人,都当上了校长。不过我这种人虽有遗憾,但也有好处,就是不会大起大落,人生之路走得踏实。

我坐在阿四发廊里,阿四小心翼翼地给我修剪着头发。我也仔细审视面前镜子里的自己。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每次看到镜子里的我,都感觉自己越来越苍老憔悴,头发也越来越稀疏了。不知不觉中,内心有了悲凉之感,岁月之殇,让自己的风华正茂悄然逝去。看到此景,自己的思绪也随之放开了,记忆的闸门悄悄开启,从逝去的光阴里捡拾起和自己理发相关的回忆,串联起来,在脑海里一一放映。

我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儿时理发是在我们村子里,理发的师傅是从沈阳搬来的下放户,他姓刘,村子里的人都称他为刘剃头。他家就在我家前面一趟草房,而且他的儿子恰好和我年龄相仿,在小学还一个班,我们便成了熟识的同学。我们村子不大,那时候也就一百多户人家,从沈阳下放来的只有三户人家,还有一户姓温的,姓温的家里也有一个女孩和我们同班,不过她们家在我们村子最西南面,离我家很远。她们家在我们村子里住的时间也很短,大概只有三年光景,记得温丽梅上小学三年时,她家就搬回沈阳了,从此杳无音信。另外一家姓张,是我家西面邻居,他家回城最晚,而且只回去一个孩子,其余的都在我们当地成家了。刘家在我们村子住的时间大概能有七、八年光景,我偶尔和我的同学刘德伟一起去他家。我第一次去他家时,发现城里人家和我们农村家里的摆设确实有很大区别,我听大人们说,从沈阳搬来的三户人家成分不好,都是富农或者是革命对象。当然那时我对这些政治术语还不懂,只知道他们是大队开会时的批判对象。但我感觉他们这几户人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老实巴交的。

刘家有好几个皮箱,柜子都古香古色,理发人坐的椅子和前面放的桌子都是黑色雕花的,看上去都很金贵。刘师傅看上去很老,能有五十多岁了,只是估计,确切多大年纪我也不清楚。头上瓦亮,一根头发都没有了,说话声音有点沙哑,不过待人很友善,很和蔼。当我坐在那张椅子上,他给我第一次正规理发时,我才正式熟识了理发工具。那时我的头发真长,大概好几个月才剪一次,以前都是我父亲给剪的,妈妈常常批评父亲剪的不好。我那时也没有什么审美观点,不知道什么是好看。刘师傅剪的很仔细,大约一个钟头才剪完。我感觉很舒服,很惬意,也充满了很多好奇。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感激,因为刘师傅给我理发不收钱,我也没钱。据说生产队一年给他记多少公分,他负责免费给村民们理发。但我心里还是很感激他,每次见面都称他为刘大爷好!

初三的时候,他们家终于搬走了,后来我的同学回来过几次,因为他姐姐嫁给了我们村子里的一位男子。我常常想起他们家,想起给我剪过头发的刘老师傅。别人背后都称他刘剃头,我却从来没喊过。

刘家搬走后,后来我的三婶开始给我理发,她的手艺比我父亲好的多,但比不上刘师傅,毕竟刘师傅是专业的理发师傅。等我上高中后,住校,开始了城里生活,理发也在城里的理发店了。那时理发真便宜,五角钱。以后一点点随着物价上涨,如今理一次发要十五元钱了。那时不知道什么发型好,完全听从理发师傅的意见。何况高中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往往每次都是班主任提醒,头发都那么老长了,该剪得了,我才去剪头。

后来上师专了,学习不那么紧张了,我才开始留心同学的发型。我的同学里有一半是城市的,我发现他们的头型很时尚,并常常发现他们经常往头上喷一些东西,让头发蓬松起来,很气派。他们大都梳背头,看上去很潇洒,气质很好。后来我终于也让理发师傅给我剪了背头发型,而且喷了发胶,定了型。我终于开始洋气起来,也有点城里人的气场了。开始还不大习惯,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发型的变化真让自己不再像以前那么土气和木纳了。

结婚时我也特意加工了自己的发型,虽然是在农村举行的婚礼,但拍的结婚照片确实很新潮,就是今天看上去也很时尚。可惜婚后,没多久,由于工作繁忙,加之家庭负担也重,就没有心思再专注自己发型了,生活的艰辛,农村环境的现实让我返回了本真。我的妻子年轻漂亮,有时候我的头发长时间没剪,看上去我们年龄差距很大,我倒不以为然,有好事的人却总问我:你和你爱人差多少岁啊!其实爱人也确实比我小三岁,是我的学妹。

2002年我调到城里实验中学工作,只是不再做教务主任,而是班主任,家也随之搬到了城里,那年我三十三岁,但别人都以为我四十多岁了。为此我很羞赧,在镜子前端详自己,我真的有那么老吗!开学前妻子提示我,好好剪个头型,显得年轻点,别给同事和学生留下老气横秋的印象,你还没那么老!

我听从了妻子的建议,特意在我家小区东面找了个门脸装修精美,人气很旺的发廊:槟榔时尚发廊。那家发廊有七八个师傅,年纪都不大,都二十多岁,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岁。男子理发一次七元,别人家那时都五元,老人、学生一般两元。我想只要剪发手艺好,多花两元也值,何况我的工资也比以前翻了三倍。

我特别留心选了一个活特别多的一位姓周的师傅,其他人都称他斌哥。我洗完头发,坐好后,他问我剪个什么发型,我告诉他你看着剪吧,只要显得比以前年轻就行,我还告诉他,只要我觉得满意,以后我就是这里的常客了。他性格很敦厚,也很健谈,也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我们仿佛很有缘。

他的手真巧,发艺真是高超。大约四十多分钟,我的发型变了,多余的头发统统被他剪去了,那时我的头发还是黝黑、浓密,几乎没有白发和脱发。我惊愕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变化,一个中年男子瞬间变成了青年才俊,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真年轻了五岁。斌哥又给我喷了发胶,定好了发型,然后问我满意不?我笑着回答:相当满意!谢谢你,以后我就是你的永久顾客了。

我兴奋地回家让妻子看、父母看,他们都说我年轻了许多。开学前我又买了一套新衣服,装扮一下自己。等到步入校园后,就连校长都说我变了,录取你时,感觉你很老成,现在觉得你还是很年轻的。

我终于找回了年轻的感觉,也充满了自信。我在新学校工作也很璀璨,我们班成了学校最有名气的班,下一届新生当中有很多市县主要领导的孩子送到了我班。我非常感谢那位斌哥,他让我变回了年轻,让我体面,让我充满信心,也拓宽了我人生新的境界。

斌哥是我最好的理发技师,他改变了我的形象,他也可以说是真真正正的美发大师,他也是我记忆里印象最好的理发师傅。他给我理了6年多头发,后来由于他们发廊发生了变故,他离开了。之后在银州区我再也没有遇到过让我满意的理发师傅。在我心里他一直都是我最好的美发师,因此我常常想念他。

随着时光流逝,我真的不再年轻了,头发越来越少,黑发也开始逐渐银白。但我一直精心修剪自己的发型,甚至挑剔给自己剪发的人。其实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是想尽可能的把青春多留住一段时光。发型年轻些,也许心态就会年轻些,心态年轻也许自己就不会那么轻易老去。

光阴似箭,稍纵即逝。自己感觉还没有好好享受青春,韶华就悄然溜走了。盛年不重来,唯有今天最值得珍惜。日月星辰也许能永恒,但人总有一天会老态龙钟,生命也会终结。但愿能好好把握今朝,保持乐观年轻豁达的心态,提高自己生命的质量,用阳光心态,善良的品行,坚定的信念,勤勉的工作,用一颗敬畏感恩之心去祈求延长自己的生命,或者能拓宽生命的宽度!

拾起发丝上的画卷,结成感情上的情弦,品味生活的悲欢。修剪时尚的发型,拥有年轻的心态,充满旺盛的斗志,迈开轻盈的大步,一路奋勇前行,也许能领略到人生不同时段的旖旎风光。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她的清逸孤傲,孤芳不求赏的品格,为文人骚客的一阕诗情拾一秋色。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她的豪情豁达,无谓雪的包裹,霜的凄冷,而又深得人心,似曾相识的感觉!似曾相识的感觉!

而若不曾见,冥恋而凋零。

见他坚毅的背影,汗,浸湿了衣襟。手拿着锄头,一点一点地挖,一点一点地掘,好似呵护他人生中最宝贝的,最不可割舍的物品,他生在那里,就连最后走也在那地,究是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舍不得!也不能舍啊!

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大地,似把人烧焦了。但他始终如一,翻土,播种,浇肥,收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守在他的岗位,从未离开。汗,顺着他麦色的脸颊,缓缓流过,滴落在田地里,他从未离开。我们都知道,作为一名资深的农民,终日生活在田地里,这种日子真的很烦,但他从不抱怨,依然行走在肥沃的土地。

他的一生都是走走停停,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种信念,但却未能好好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他被诊出了胃癌,原本坚毅而又执着的背影,只因这次的病痛,暴露了最脆弱,孤独的他原本响亮爽朗的说话声,随着树叶的凋零,只剩下淡淡的叹息声。原本热血沸腾的汗水,随着针孔的冰冷,终是凝固成冷淡羸弱的冷汗。无法挽回了

他的一生很平凡,平凡到无法掀起一丝涟漪,像朴树的平凡之路:易碎着的骄傲着的,那也曾是我的模样,沸腾着的不安着的,谜一样的沉住着的,故事你真的在听吗?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飘散如烟。确实,只是平凡。

他似梅,严冬中盛开依旧,坚毅而又执着,从不恃宠生娇。他的香只是淡淡的,不似,牡丹的雍容华贵;也不似曼珠沙华的冷漠,更不似雪莲花的孤单。他傲雪临霜,奉献了自己,却无言。

今我来思,令昨犹在。惜我往矣,杨柳依依。日复一年,雨雪霏霏。

愿你能如愿,为自己而活,不负今生;为他人而活,残垣落日,终是一化画残梦,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求索。

地母,愿在您的怀中,他能健康而幸福。(望)

老屋拾秋,拾起那芬芳,拾起那回忆,如耳犹在,自寻勿忘。

清晨初醒,那缕梦的愉悦;黄昏散着悠悠漫步的欢快;午夜安然入睡,那睡颜嘴角仰起的弧度,将你捆绑。只缺一诗情意,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去三山去。(勿念)

舌尖上的记忆


人可以忘,事可以忘,但是小时候那或淡或浓舌尖上的味道是人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最悠远的,他就像深深刻在大脑的最底层,抹也抹不掉。尤其是久居异地对家乡的味道思念日甚。

舌尖上的记忆第一是酸,酸是山西人最忘不了的味道,曾经有个段子是说阎锡山的晋军被俘以后硬交枪也不交醋壶,所以山西人又叫老醯。用醋做菜最多的是拌凉菜。豆芽,粉条,土豆丝,在开水中焯熟,然后捞出在冷水中浸一下,这些普通的食材变得脆生生,再加上豆腐丝或者地方特有的腌制豆腐干等。最后浇上熟好的菜籽油,油里边大概就是大料花椒或者再加点辣椒,熟好的油浇在上面刺啦一声冒出了诱人的香味,最后的主角当然离不了老陈醋,老陈醋味道酸而不刺激,绵绵的酸味让人满口生津。炎炎夏日有一盘凉拌菜让人不禁饭量大增。

凉拌菜不算是特别的,大概每个地方都会有,家乡最独特的美食 非苦荞凉粉莫属,家乡苦荞凉粉可以说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因为他的独特食材苦荞麦产于雁北地区高寒山地,由于日照时间长生长期长经过昼夜冷热温差大等的洗礼出产的苦荞被称为荞麦中的黄金,苦荞中富含芦丁、生物类黄酮、叶绿素及丰富的维生素E、B1、B2、钙、硒、钾、钠、锰等微量元素,苦荞磨成面是防治高血压、冠心病的、糖尿病等现代病的最好食疗食品,其中黄酮素及硒含量是所有植物含量最高的,它是一种很强的抗氧剂,可以阻止细胞的退化、衰老,也可阻止癌症的发生。苦荞皮也是一宝,《本草纲目》记载:苦荞麦性味苦、平寒,用其皮做枕,具有益气力,蓄精神、安神明目、醒脑之功效。

苦荞做成的凉粉可以说是一绝,他让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无不惦记他的独特味道,每当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坐在街边的凉粉摊上吃一碗荞面凉粉,感受一下久别的乡音乡情还有家乡味。苦荞面在大铁锅里经过用心搅打变得越来越筋道,黄绿色不稠不稀的糊糊被一勺勺的舀在小碟子里摆在炕上凉冷,慢慢炕上就成了一个碟子方阵,丛丛叠叠,秩序井然,洁白的碟子上面黄绿色的凉粉坨像一朵朵无名的野花绽放。做成的凉粉砣儿,一个个摆在笸箩里边,再放上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罐子,葱花罐子,还有特有的盐水豆腐干,就是凉粉担子的一边。另一边挑着是晾好的盐水罐子。盐水可有讲究,哪家的凉粉好吃除了凉粉本身好吃筋道外关键是盐水好喝。盐水要用上好的山西醋加开水冲熟,还要用本地菜籽油熟上花椒茴香等调料浇在盐水里,盐水有绵绵的酸但不刺激,喝下后嘴里还要有一股回味悠长甘甜清冽的香味。

担担子的凉粉走街串巷一声声喝凉粉来婉转悠扬。从他们独特的吆喝声线知道是哪一家的凉粉来了。这时要么端个小盆买回去吃,要么围在担子边上蹲在地上现吃。那时的凉粉一角一个买十个还搭一个,豆腐干5分一个买十个也搭一个。卖凉粉的也蹲下将笸箩里的荞面凉粉倒扣在碟子里,右手上拿一把柳叶小刀飞快地斜向削切,先顺着削一遍,再反过来逆削一遍。动作好似女人们飞针走线,眨眼功夫,凉粉砣儿被削成了细细的丝儿。然后放入小碗中,浇上用香醋葱花之类做成的盐水,再撒了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再加几块豆腐干。红的辣椒,白的豆腐干,黄的凉粉,绿的葱花在碗里争奇斗艳。润滑爽口的凉粉无需细嚼慢咽顺着喉咙直接下肚,所以吃凉粉也叫喝凉粉。夏天吃它清热消暑,自不必说,冬天吃它可就是当地一怪了。寒冬腊月,凉粉笸箩盖上了厚厚的棉垫子,但是盐水罐却没有任何保护,所以舀到碗里的盐水还带有冰碴子。但是拌上辣椒撒上葱花加上带冰碴的豆腐干却吃得满头大汗。在这冰与火的锤炼中让人浑身舒坦。尤其最神奇的是冬天感冒发烧吃一碗凉粉很快就可以痊愈。

舌尖上的第二记忆就是香。这种香虽然不是高档酒店,名师大厨做出来的山珍海味的香,但它绝对是深入家乡每一个人独特的味觉记忆,用刻骨铭心形容也不为过。这就是金黄酥脆软糯的油炸糕。它的食材是当地特有的黍子虽然这个字很多人不一定会写,可它却是五谷杂粮谷黍麻麦豆之一。它产于高寒地区产量少。将黍子磨成面就是黄米面,他就是做黄糕的原料。黄米面先用温水和成碎块状(散粒),上笼蒸熟,然后将蒸好的热气腾腾的黄糕倒在盆里乘热用手揉,揉时用力要恰到好处,太用劲则会粘在手上烫一个通红,太轻又揉不筋道。边揉边沾一点冷水,速度要快,稳准狠,和烫手的温度抢跑。糕越揉越筋,最后要三光,盆光,手光,糕光。完了在其表面抹点麻油,在金黄的油糕表面马上冒起了一个个油泡泡。吃得时候用铲子分成小块,蘸上肉菜汁即可。这叫素糕。素糕 黄、软、筋、香吃起来松软可口,十分味美。

黄糕佐以肉菜,囫囵吞枣那么一咽,下肚了之。这就是一吃,吃个油老虎儿;一咽,咽个鸡叫鸣儿,黄糕泡肉,吃个没够说起来都让人流口水。

还有一种是油炸,就是把素糕掐成核桃大小的糕块,捏成皮,包馅,过油锅炸,糕皮要个儿小,皮儿薄。糕馅有豆沙的、豆腐的、酸菜的、还有肉末的。油炸糕的形状挺多,有的圆如棋子,有的长似弯月,有的掐成三角形,有的夹紧后两手一掬就成了相公帽,还有的干脆包成水饺样等等,不一而足。糕入油锅,温火慢炸,炸油糕的香味可以飘几里远。

糕与高谐音。吃糕喜庆,像港澳地区吃发菜是为发财一样,寓意兴高采烈,高升旺长。所以每到逢时过节,婚嫁喜庆,必定炸糕,所以赴婚宴也叫吃糕。

黄糕不光好吃,还特别耐饥。三十里地的莜面,四十里地的糕,十里地的荞面饿断腰。说的是,如果饱餐一顿莜面,可以走三十里地肚不饥,饱餐一顿黄糕能结结实实地走四十里的路,而饱餐荞面后连十里路地走不到就肚子饿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家乡人特别是中午必定吃顿糕才叫吃了正餐,否则好像一天没吃饭。热腾腾、脆生生、香喷喷的油糕端来,再加上二两白酒,几碟小菜,那个滋润劲简直没法儿提。

我们的柔情,只留在记忆的花园。


绕指柔情,给我诸多的回忆。

相思别离,宛转眼角、泪自飘零。

缠绵,在记忆中徘徊。

冰冷,情上心头、泪自心流。

我们的柔情,在那岁月里悠扬。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或许悲伤、或许幸福。

在那记忆里遐想。

或许,我们的柔情,只留在记忆的花园。

清楚那一刻,彼此许下的诺言。

春日的雨滴,盛夏的黄昏。

一起躲雨的屋檐。

在那幽幽的心底彷徨。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下一刻的拥抱。

不忘了我曾经快乐的笑。

我们的柔情,只会在冰冷的冬天。

想象每天每一秒,有你的瞬间。

季秋的落叶,冬天的白雪。

一起漫步的足迹。

在那郁郁的校园。

寻觅、寻觅。

寻觅最初的那个你。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下一刻的拥抱。

或许,我们的柔情,只会在记忆的花园。

明白每一分,她想要的那份爱。 

你的顺其自然,我努力在熟悉。

想想一起走过的公园。

始终徘徊在心头。

寒风带动着衣襟,想牵你去看星星占据的夜空。

陪你去看那弯轮月。在那绵绵细雨的孟秋。

让彼此的天空,见证我们那刻的缠绵。

彼此的幸福与爱情

落在记忆上的雪


四月,运城的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摄氏度,热浪来袭时,直教人觉得如同身处火炉一般。环顾校园,到处是草长莺飞,鸟语花香,人们早就换上了半袖,女生穿上了衣柜里放置了许久的裙子,一切,已然是一副夏天的气象。然而谁又能想到,在六百公里之外的塞北,朔风又把离去的白雪带了回来,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看着手机上,留在家乡的伙伴感叹着春雪的美妙,我不禁忆起那些落在漫漫记忆上的雪,以及发生在冬雪纷飞时的一件件美好的事......

在诗人眼里,雪是精灵,是天使,是天国沟通人间的使者;在农民的眼里,雪是麦子的棉被,瑞雪兆丰年被中国的农人千百年的默念着,在每一个飘雪的日子里;在气象学家眼里,雪是六角形的冰晶,是水汽冷凝的产物。但是这些,都不是孩子们的眼里的雪,孩子们的眼里,雪,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冬日里的快乐来源,同时,雪也是他们对唯美认识的开端。那时候,我总是看着纷纷飞雪,想起看过的动画片里,那个美丽的雪精灵。

大同地处山西北端,位于塞北高原之上。塞北苦寒之地,给人的印象之一,便是寒冷而漫长的冬天,以及那纷纷扬扬的大雪,印象里的雪,没有这般夸张,但若是比起晋南乃至更南边的地方的雪,真可算得上大雪了。唐人有诗云: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家乡的雪虽不至于在八月就飘然而至,但当强劲的朔风从西北方吹来,经过一夜的飘洒,带到第二天朝阳初上,初生的阳光照在白茫茫的大地上,洁白的雪又把阳光折射到天宇,刺的人眼睛酸痛,不敢长久注视,却也显得这世界焕然一新,显得整洁干净,天地间似乎只余天蓝与雪白两种颜色,《红楼梦曲》里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用在此处,似乎也不为过。

年岁渐长,对雪的热情也似乎在慢慢消退,现在想来,对雪最为热情的时候,应该是小学的时候吧。那时候,下雪意味着,我可以去和小伙伴一起滑雪,一起堆雪人,一起打雪仗。在这些有趣的活动里,我最喜欢滑雪。离家不远,是一片缓坡,经过孩子们多年的苦心经营,上面的杂草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雪落在缓坡上,再经由我们的压实和处理,原本松散的积雪变得紧实光滑,成为了滑雪的好场地。于是,踩着自制雪橇的我们从顶端滑下,迎着风,高声叫着,声音在山谷间回荡,现在再听,每一声都是童年的声音。

说起雪,便又想起了另一桩事。还是在小学,只是那时候已经转学到另一所学校。邻村有人提供书籍,让孩子们免费借阅,对于嗜书如命的我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几乎每个周五放学之后,我都会去借书,趁着周末好好阅读一番。有一次,又到了周五,还未放学,天空便飘起雪花。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犹豫了许久,最终,阅读的欲望战胜了对恶劣天气的恐惧,我背上书包,朝着邻村走去。一路上,寒风呼啸,雪花片片砸下来,叫人不敢多停留一秒。紧赶慢赶,等到了那里,已是满身的积雪,活像个雪人,站在门口,拍掉身上的雪,整理了衣衫,才走进了家里。可是,红红的脸颊暴露了我行程的艰苦,那个好心的借书人察觉了我的窘迫,招呼我坐下,又端来姜汤,也许,就是这碗姜汤,将我阅读的希望重新温热,将我的文学梦从悬崖边拉回。时候,虽然很多人都说我像个呆子一样,为了看书身体都不在乎了,但我却一直觉得,相比于那暂时的寒冷,我得到了更多。

雪,关乎童年,关乎文学,也关乎爱情。她也喜爱雪,总喜欢在雪飘然而下的时候,伸出带着棉手套的小手,让雪降落在上面,然后睁大她的小眼睛,仔细地观察着。人如其名,安静着的她,真像个超凡脱俗的仙子,不落俗世,不染纤尘。待到雪积攒够一掬,便鼓起嘴巴,用力地吹出一口气,暂时静止的雪花又重新扬起,在她的面前缓缓落下,就像缓缓地展开一幅山水画,让人心旷神怡,心神荡漾。可每当我观察的入迷时,她总会捏一个雪团仍过来,将我砸醒,我略带嗔怪地追上她,抱起她转着圈圈,停下来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情话,觉得冬天似乎也不再寒冷了。就像爱因斯坦解释相对论时,举的那个例子一样:有人问爱因斯坦:相对论到底是什么?爱因斯坦回答:你坐在美女身边一小时,感觉就像一分钟,而夏天你在火炉旁坐上一分钟,感觉就像一小时,这就是相对论!。因为有佳人在畔,下雪的冬天也不再寒冷了。

高中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名叫《雪国的精灵也有忧伤》的文章,也写过《风雪夜归人》《冬日絮语》《冬日恋歌》《湖心亭看雪》《雪花落满这个冬天》《念奴娇.夜雪》等等许多的散文和诗词,曾给这些作品起过一个名叫冬雪系列的名字。上了大学,又写了《初雪所感》《晚来天欲雪》等等一些诗歌和散文,而如今这篇,又为这个系列添加了新的成员。雪,总是诗歌和散文的绝好题材,从古至今,不知道多少人写过冬天,写过唯美的雪景,写过发生在冬雪里的离合悲欢。俱往矣,前人写过的,终究不属于我,我心中的雪,只属于我,独一无二,前无古人,也必将后无来者。

下一次看见雪,想必是半年之后了吧。不知道那时候的雪,会不会带给我新的感受,那时候的我,会不会为冬雪系列再添一位成员呢?也许会吧。所有的这些,也许在许多年之后,又会化作片片飞雪,落在我的记忆之上。

留在树上的柿子


留在树上的柿子

赵元波

一进入秋季,院子里的那棵柿子树上就挂着一个个灯笼一样的柿子了,这些柿子,又大又红,看着就很养眼。

父亲说:这些柿子呀,是经过一次次选择后才留在树上的,是最好的柿子了。

记得今年春天柿子树开花的时候,满树都是黄色的柿子花,我见了,满心欢喜,开这么多的花,等都结了柿子的话,这棵树可就有点承受不住了。

转眼,柿子花落了,树上结了一个个小柿子,看着就很可爱。有一天晚上,又是刮风,又是下雨的,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柿子树下都掉了些柿子,一扫就是一撮箕,见这么多的柿子落在地上,我感到很可惜。

父亲说:这是自然法则,要是开那么多的花,结了那么多的柿子,都成熟了话,那会把柿子树给累死的。

我不由地点了点头,看来,柿子树也知道舍弃,在成长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就把那些弱小的果子给淘汰掉,让好的果子留在树上。

接下来的日子里,随着柿子一天天长大,我发现,柿子树还在不断地舍弃那些弱小的柿子,有的时候,人在柿子树下,就不时会有柿子掉落下来,每天都会有几个柿子掉在地上,直到柿子快要成熟了,才很少看见掉落的柿子。我想,可能是柿子树上的柿子已经掉落得差不多了,经过自然的选择,留下的都是些大的柿子。

看着树上的柿子,我心里在想:大自然真的很神奇,懂得优胜劣汰,把弱果予以淘汰,留下的都是最好的果子。

留在仲夏


20xx年的夏天,南方小城出奇的怪异。雨绵绵,太阳时而溜个圈,时而枕上一朵白云酣睡而去,再不然,在空中扭起了洗澡舞。天气很是清凉。

小城很小,农村到城市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20xx年的夏天,离开家,赴往学校,好像一个美好的约会,以为会开花结果的,最后只披上遗憾的外挂转身离开。再一次回去的时候,校园里除去稀疏拿通知书的学弟学妹只在,只徒徒我一个人徘徊。青春的梦都埋藏在这儿了,我多么想念。

20xx年的夏天,那么炎热,到了40度的高温,我们都已经无力吐槽早已经被热成狗了。那个时候好像大圣在炼丹炉里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一般,我的梦想刚刚被温热了呢,它那么亲切的向我张开双臂,我难以拒绝。

你以后离婚一定要找我,我帮你打官司啊!

滚一边去。

你有没有一个夏天,一个梦,他们相处的很有好。少年的笑容在那个夏天格外耀眼,安静的的小路上,阳光透过枝叶贴在少年身上却再也不能那么明亮了。画面太美,真的不愿直视了。因为那个时候我以为未来的路上,梦想会一直陪伴着我,我以为我会to be alawyer。

后来,我看到很多日暮离山,一盏盏灯在黑夜里亮起。我们是比星星更璀璨的存在。

20xx.5.24成人礼,毕业典礼。一上午夏雨的洗礼,一下午乱窜在校园内,宣誓,拍照留念。最美的青春笑颜是我看过的最美风景。梦想把黑夜衬的很美。

20xx.7.27,我送它离开,想必从今以后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律师梦就留在仲夏吧。

对不去,我不曾勇敢带你离开。

数码情(上)将要深锁的记忆——往事重拾


蔡氏有好女,玉质兼风姿。

婵娟又贤慧,赞词赠予你。

昨天真的很开心,有个好姊妹出嫁,我陪她走过这段难忘的路程。

开心,过后是失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总有一种难言的感觉。是伤心?是失落?说起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我与我的这位好朋友相识了应该有四年时间,但却从来没有见过面。这次是第一次。我们就仅仅依靠网络和短信联络感情,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不过感情很深厚。我们都相信对方,互相倾吐心事,互相鼓励,互相安慰,好像从一开始我们就感觉到对方是个可以依靠的朋友。可能唯一未能跨过的一关就是:从相知上升为相爱。

我经历过一些爱情的打击,伤得很深,这令我对爱情产生恐惧感。我既渴望爱,但又怕爱。她会把她的感情事透露给我听,而我在这方面却始终采取了保守的态度,没有打开心扉。当她说没有男朋友时,或许已经有意于我,即使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当她说她失恋时,我除了安慰,唯有遥远地祝福她,因为我知道,对于这种切心的伤痛,最好的疗伤药是时间。即使会留下痕迹,但还是只有时间才能冲淡过去。

当我还在校的时候,可以常常在网上见到她,但在我工作以后,就很少了。一方面,因为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工作占用了,很少上网;另一方面,我猜她也要读书(夜校),或正处于恋爱阶段,所以就少了上网。但我还是会时时通过短信与她联系。本来,男孩子是应该主动一点的,可我一直害怕会打破那种平衡的关系,没有提出见面的要求。

终于,在这个月初的时候,我刚过完生日,打算约她出来见一见面。她告诉我正在逛街,直至昨天,她结婚了,我们才第一次见了面。她是那么的美,或许是因为化了妆,或许还因为我喜欢她,但着实让我沉醉。刹那间,我感觉到原来幸福曾经离我那么的近,只是我没有好好把握,让它擦肩而过。洁白美丽的婚纱衬着她美丽的容貌、娇人的身材,绝配!新娘要结婚了,可惜,新郎并不是我。

两天前,她告诉我说,她要结婚了,叫我恭喜她。作为她的好朋友,当时我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人去抚平她那曾经受伤的心灵。我衷心恭喜她,并且要求参加她的婚礼。她没有拒绝,只是担心我不知道怎么去,因为从我家到那里的确是挺远的。我对她说,只要你愿意,我不会错过你的婚礼,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你就是我的亲人。打断一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想哭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无法形容我现在的感受。我一直把你当成亲姐姐那样看待(她比我要大些,而在感情上,我觉得她比我的亲姐姐还要亲)。于是我们通话了,也见面了,她的声音很甜,人也很随和,对我很客气,以至于我有些妒忌新郎了,虽然我是带着祝福的前来的。

我与她合影了,其实真想与她抱拥。但正如人们所说的,有些东西是失去了,才知道要珍惜。要后悔,就后悔自己爱得太迟吧。不过在昨天,我可没有想到这么多,因为看到她那幸福的样子,我开心了一整天,以至于回家之后觉得嘴角都有些发麻的。她对我很关心,但由于太忙,也没有多少功夫招呼我。不过我已经把她的家当成了是我的家,所以我并不介意,而且很感激。

也许是我怕受伤,在感情上采取被动的态度,现在我知道,这样做虽然可以避免悲痛,但也容易因此而失去更多。我的身体不太好,家境也很一般,所以对于自己是有一点点自卑的。但无论怎样,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想我应当争取主动一些,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应该无悔。我现在处于了另一段感情的萌芽阶段,我想我要给自己更多的信心,不能再错失机会了。

新娘出嫁了,从此嫁作他人妇。而她在我心中的形象则是越来越美,如天仙般。祝福你,新娘,一路走好。祝福我,新娘,我仍将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本文为你而作,为了记录我们这段微妙的感情。

留在深处的爱


她变得谁都不认识了,外孙、孙女,甚至自己的女儿和儿子。

有一天她失踪了,我们全家都急得不行,四处寻找,最后终于在郊外看到她了。可她一个劲嘟囔为什么要带她回来,她要回她自己的家。

我们都十分痛心,原本那么疼爱我们的外婆不见了。

惟一庆幸的是她还记得外公,有时她睡在床上,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嘴里就喊着外公的名字。可她却不认得外公的人,就算外公站在她身边,她还会用拐杖打外公。但我们知道外婆的心里还是有外公的,毕竟外公是她这辈子最爱的人。

后来,外婆的病情变得更不乐观了,需要住院。一开始,外婆死也不肯去医院,最后我们和她说外公在医院里等她,她这才妥协了。一路上她还不住地问我们,医院到了没,她要见外公。其实那时外公就坐在她的旁边。

到医院后,外婆渐渐喜欢上了吃橙子,并且只要外公喂她。我们还以为她认识外公了。谁知她说,我就要他喂,他喂的样子像老头子。

外婆得病后,嘴里总爱自说自话,讲一些她和外公以前的事情。说得累了,便无声地比划着不同的姿势;抬起,放下,直到没有力气再比划,她才在外公那怜爱的眼神中静静地睡去

慢慢地,外婆有点认识外公了,她开始什么事都依赖外公,外公一会儿不在她就要喊他。她的脾气也好多了,当然只是对外公。外公说什么,外婆都能很认真地去听、去做,仿佛一个刚懂事的小孩。

外公80大寿,全家人说要好好庆祝一下,所以把外婆暂时从医院接回。面对那么多不认识的人,外婆显得很害怕。她不停地拽着外公的衣服,让外公赶客人们走。外公对她说,那是他的朋友,让她不要害怕,果然外婆就不响了,静静地坐着,吃着外公递来的橙子。

吃饭的时候,外婆不停地往自己的碗里夹莱,她面前的碟子已经堆得很高了,可还是不停地夹。然后,她把莱推到外公面前说:老头子,我给你抢了好多,你赶紧吃,再不吃,别人就来抢了。外公看看那个碟子,里面什么莱都有,杂乱无章,再看看外婆认真的脸庞,外公的眼里溢出了泪水。

最后,外婆还是离我们远去了。临别时,外婆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望着坐在床边的外公,那眼中的不舍和温情让晚辈们都禁不住失声痛哭。病魔切断了外婆和世界所有的联系,让她遗忘了生命中许多重要的人和事,惟一不能割断的是她和外公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留在心底的痛


我觉得我是一个落寞的游者,与故乡定格成了一幅了望的风景,我歇斯底里的思念,那些山,那些水,那些人,那些被风干的往事在我的内心里翻涌,可我却总没有勇气回去;我只有在这里不停的张望,回望,望眼欲穿!

几声公鸡的鸣叫,打破了村庄酣睡的美梦,炊烟飘摇而起,一点点将整个村庄环绕在一幅梦的美境里,喷香的农家饭过后,人们便开始了一天的辛劳,这方土地,以它坚实的脊梁吸引着我的父辈们不停的为它劳作,为它而心甘情愿,将汗水抛洒。数十年如一日,炙烈的太阳黝黑了父亲的脸庞,山野的风吹白了母亲两鬓的黑发,而我,却在这里,在故乡之外的另一个时空,把思念的线越拉越长。

我不敢回想当年我是怎么走出村庄的,一辆破旧的公车,几个断肠的人儿,当年,在村口,我拉着母亲的手,怎么也不愿松开,我不忍看母亲揪心的疼痛,难以割舍,不愿放手。车终是起动了,身后是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声,而我几欲昏厥。

多年以后,我曾经为自己的选择深深自责,或许这样与年老的父母实在有些残忍,他们毕竟养育了我。我在远方,又给他们徒增了许多牵挂,而与我,我唯有如此,才能救治受伤的心灵,我为爱而选择了远方;我再也不能面对的是世俗婚姻悲剧里,残忍的杀戮,我怕那血腥,那叫骂,那点点滴滴几乎能将我的灵魂摧垮。

我无法鄙薄父辈的处世之态,更不能评判他们孰是孰非,我试着改变过,但未能改变,改变不了的只能留给历史,而他们依然那样活着,厮打着,甚至拿了命纠缠在一起,继续走着他们的残生,而我,又能说什么呢?

一个人在天涯,无论忧伤或是寂寞,甚至病痛,我依然告诉他们,一切还好,我知道,我不能带给他们任何的担忧,我告诉他们,我过得很幸福,夫君疼爱,孩子健康,工作顺心,也许,这也是我对他们最大的安慰了吧!

又是梦来,我看到,父亲拖着伛偻的身子,还在田间奔忙母亲了望的身影还在村口我猛然被惊醒,胸口一阵生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