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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记忆

发表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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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舌尖上的记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人可以忘,事可以忘,但是小时候那或淡或浓舌尖上的味道是人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最悠远的,他就像深深刻在大脑的最底层,抹也抹不掉。尤其是久居异地对家乡的味道思念日甚。

舌尖上的记忆第一是酸,酸是山西人最忘不了的味道,曾经有个段子是说阎锡山的晋军被俘以后硬交枪也不交醋壶,所以山西人又叫老醯。用醋做菜最多的是拌凉菜。豆芽,粉条,土豆丝,在开水中焯熟,然后捞出在冷水中浸一下,这些普通的食材变得脆生生,再加上豆腐丝或者地方特有的腌制豆腐干等。最后浇上熟好的菜籽油,油里边大概就是大料花椒或者再加点辣椒,熟好的油浇在上面刺啦一声冒出了诱人的香味,最后的主角当然离不了老陈醋,老陈醋味道酸而不刺激,绵绵的酸味让人满口生津。炎炎夏日有一盘凉拌菜让人不禁饭量大增。

凉拌菜不算是特别的,大概每个地方都会有,家乡最独特的美食 非苦荞凉粉莫属,家乡苦荞凉粉可以说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因为他的独特食材苦荞麦产于雁北地区高寒山地,由于日照时间长生长期长经过昼夜冷热温差大等的洗礼出产的苦荞被称为荞麦中的黄金,苦荞中富含芦丁、生物类黄酮、叶绿素及丰富的维生素E、B1、B2、钙、硒、钾、钠、锰等微量元素,苦荞磨成面是防治高血压、冠心病的、糖尿病等现代病的最好食疗食品,其中黄酮素及硒含量是所有植物含量最高的,它是一种很强的抗氧剂,可以阻止细胞的退化、衰老,也可阻止癌症的发生。苦荞皮也是一宝,《本草纲目》记载:苦荞麦性味苦、平寒,用其皮做枕,具有益气力,蓄精神、安神明目、醒脑之功效。

苦荞做成的凉粉可以说是一绝,他让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无不惦记他的独特味道,每当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坐在街边的凉粉摊上吃一碗荞面凉粉,感受一下久别的乡音乡情还有家乡味。苦荞面在大铁锅里经过用心搅打变得越来越筋道,黄绿色不稠不稀的糊糊被一勺勺的舀在小碟子里摆在炕上凉冷,慢慢炕上就成了一个碟子方阵,丛丛叠叠,秩序井然,洁白的碟子上面黄绿色的凉粉坨像一朵朵无名的野花绽放。做成的凉粉砣儿,一个个摆在笸箩里边,再放上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罐子,葱花罐子,还有特有的盐水豆腐干,就是凉粉担子的一边。另一边挑着是晾好的盐水罐子。盐水可有讲究,哪家的凉粉好吃除了凉粉本身好吃筋道外关键是盐水好喝。盐水要用上好的山西醋加开水冲熟,还要用本地菜籽油熟上花椒茴香等调料浇在盐水里,盐水有绵绵的酸但不刺激,喝下后嘴里还要有一股回味悠长甘甜清冽的香味。

担担子的凉粉走街串巷一声声喝凉粉来婉转悠扬。从他们独特的吆喝声线知道是哪一家的凉粉来了。这时要么端个小盆买回去吃,要么围在担子边上蹲在地上现吃。那时的凉粉一角一个买十个还搭一个,豆腐干5分一个买十个也搭一个。卖凉粉的也蹲下将笸箩里的荞面凉粉倒扣在碟子里,右手上拿一把柳叶小刀飞快地斜向削切,先顺着削一遍,再反过来逆削一遍。动作好似女人们飞针走线,眨眼功夫,凉粉砣儿被削成了细细的丝儿。然后放入小碗中,浇上用香醋葱花之类做成的盐水,再撒了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再加几块豆腐干。红的辣椒,白的豆腐干,黄的凉粉,绿的葱花在碗里争奇斗艳。润滑爽口的凉粉无需细嚼慢咽顺着喉咙直接下肚,所以吃凉粉也叫喝凉粉。夏天吃它清热消暑,自不必说,冬天吃它可就是当地一怪了。寒冬腊月,凉粉笸箩盖上了厚厚的棉垫子,但是盐水罐却没有任何保护,所以舀到碗里的盐水还带有冰碴子。但是拌上辣椒撒上葱花加上带冰碴的豆腐干却吃得满头大汗。在这冰与火的锤炼中让人浑身舒坦。尤其最神奇的是冬天感冒发烧吃一碗凉粉很快就可以痊愈。

舌尖上的第二记忆就是香。这种香虽然不是高档酒店,名师大厨做出来的山珍海味的香,但它绝对是深入家乡每一个人独特的味觉记忆,用刻骨铭心形容也不为过。这就是金黄酥脆软糯的油炸糕。它的食材是当地特有的黍子虽然这个字很多人不一定会写,可它却是五谷杂粮谷黍麻麦豆之一。它产于高寒地区产量少。将黍子磨成面就是黄米面,他就是做黄糕的原料。黄米面先用温水和成碎块状(散粒),上笼蒸熟,然后将蒸好的热气腾腾的黄糕倒在盆里乘热用手揉,揉时用力要恰到好处,太用劲则会粘在手上烫一个通红,太轻又揉不筋道。边揉边沾一点冷水,速度要快,稳准狠,和烫手的温度抢跑。糕越揉越筋,最后要三光,盆光,手光,糕光。完了在其表面抹点麻油,在金黄的油糕表面马上冒起了一个个油泡泡。吃得时候用铲子分成小块,蘸上肉菜汁即可。这叫素糕。素糕 黄、软、筋、香吃起来松软可口,十分味美。

黄糕佐以肉菜,囫囵吞枣那么一咽,下肚了之。这就是一吃,吃个油老虎儿;一咽,咽个鸡叫鸣儿,黄糕泡肉,吃个没够说起来都让人流口水。

还有一种是油炸,就是把素糕掐成核桃大小的糕块,捏成皮,包馅,过油锅炸,糕皮要个儿小,皮儿薄。糕馅有豆沙的、豆腐的、酸菜的、还有肉末的。油炸糕的形状挺多,有的圆如棋子,有的长似弯月,有的掐成三角形,有的夹紧后两手一掬就成了相公帽,还有的干脆包成水饺样等等,不一而足。糕入油锅,温火慢炸,炸油糕的香味可以飘几里远。

糕与高谐音。吃糕喜庆,像港澳地区吃发菜是为发财一样,寓意兴高采烈,高升旺长。所以每到逢时过节,婚嫁喜庆,必定炸糕,所以赴婚宴也叫吃糕。

黄糕不光好吃,还特别耐饥。三十里地的莜面,四十里地的糕,十里地的荞面饿断腰。说的是,如果饱餐一顿莜面,可以走三十里地肚不饥,饱餐一顿黄糕能结结实实地走四十里的路,而饱餐荞面后连十里路地走不到就肚子饿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家乡人特别是中午必定吃顿糕才叫吃了正餐,否则好像一天没吃饭。热腾腾、脆生生、香喷喷的油糕端来,再加上二两白酒,几碟小菜,那个滋润劲简直没法儿提。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那年,舌尖上的刀鱼


上个世纪60年代,我插队在位于长江入海口江心沙农场,江心沙农场在四面环江。

每年开春,就是刀鱼开捕的时节。刀鱼体形狭长侧薄,晶莹剔透,通体银白酷似一把薄刃尖刀。

那时刀鱼还不算是稀罕之物,只是时令性强。只要刀鱼上市的季节,在长江捕捞刀鱼的渔民就会把刚刚捕捞到的形如尖刀,色如白银的刀鱼拿到农场里卖。刀鱼的价格只有三四角钱一斤(当年猪肉的价格是0。75元一斤)农场的知青都会去购买的。有些知青觉得吃刀鱼肉少刺多,不如吃同样在长江捕捞到的鲈鱼,鲈鱼大的有一米多长,用斧子砍成一段段的卖,价格比刀鱼还要便宜。男知青喜欢吃鲈鱼,女知青喜欢吃刀鱼。

在渔民的鱼筐里,偶尔也会有河豚,河豚也是一种非常有名的鱼类,其味道鲜美却含剧毒。河豚有着明亮黄色的身体,上有虎纹一样的黑斑,当你手拿到手里时,它腹腔气囊迅速膨胀,使整个身体像个小皮球,真像一个极佳的艺术品。当我们拿去玩时,渔民再三告诫我们;河豚鱼有剧毒,只能玩玩,不能吃。

刀鱼上市,农场食堂里吃得最多,最便宜的就是刀鱼。天天吃清蒸刀鱼,红烧刀鱼,糖醋刀鱼。那年经常吃刀鱼,也吃出一些感受。吃清明前的刀鱼,很难把刀鱼的刺全部取干净,清明前的刀鱼的刺很软,吃下去也无妨。清明后的刀鱼刺很容易取出来,但是味道不及清明前的刀鱼。

时间长了,知青就想出了烧刀鱼粥。知青先用两只筷子从刀鱼嘴里一转,刀鱼的肚肠就提出来了,然后洗干净,把刀鱼放进锅里用水里煮,一会儿,再用笊篱把锅里的刀鱼骨头捞出来,加上葱,姜,黄酒,盐,已经洗干净的白米。不多一会儿,香气喷鼻的刀鱼粥就煮好了,再在粥少加些猪油,再撒一些细碎的绿色小葱,这种粥吃起来非常鲜美,吃过刀鱼粥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也有知青在清明后先清蒸刀鱼,然后把刺和骨头取出,然后把刀鱼肉和猪肉包成馄饨或包成饺子吃。

那年,南通有家新华饭店,在刀鱼上市季节就是以刀鱼为主打菜肴,刀鱼有各种做法,经典的有红烧刀鱼,清蒸刀鱼,葱爆刀鱼,黄焖刀鱼,油煎刀鱼,刀鱼丸子当时,我也在那家饭店里吃过好几种刀鱼做的菜,刀鱼肉质纹理绵密,那种又肥又嫩又鲜的味道,近乎妩媚,是使人钟情的邂逅。

那年,我去过南通的卖鱼市场,卖刀鱼的摊子比比皆是,买刀鱼的人摩肩擦踵。有些渔民干脆把刚刚捕到的刀鱼放在空地上卖,买者趋之若鹜。

令人叹息的是,如今,因为生态污染的原因,长江三鲜刀鱼,鲥鱼和河豚非常罕见了。还要提一句的是。在那年,我们乘帆船到江北,帆船航行在长江口时,多次看到,被渔民称为江猪的动物(江豚)。在船的远处跳跃,黑压压的一片,一上一下迅速游过。渔民对我们说;江猪浑身都是肥肉,肉有股怪味,不能吃。但江猪力气很大,有可能把船顶反。如今能看到江猪的人已经很少了。

令人遗憾的是,那年舌尖上的刀鱼,现在只能是美好的记忆。随着长江水质和环境的改善,能刀鱼,鲥鱼,河豚和江猪能重出江湖。

留在发丝上的记忆


时光荏苒,一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自己从孩提时代步入到了中老年行列。满头乌黑的头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成灰白。岁月催人老,青丝变白发,自己的青春年少时光就像滚滚东去的长江江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题记。

周六休息,妻子提醒我该去理理发了。虽然自己的头发不再黝黑,不再浓密,而且逐渐开始脱落,已经渐渐清晰地可以瞧见白色脑瓜皮了,但是每隔一个多月,自己都还要去理发店修剪一下。我天生长得老成,从面相看比自己实际年龄仿佛老上十岁。剪完头发似乎就能年轻几岁,同时自己作为教师,也要注意仪表,在学生面前还要保持一种教师的风度和矜持。

我们家搬到铁岭凡河新区快要5年了,自从到了新区,我就选中了一家阿四发廊,这家发廊的师傅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手艺不错,待人和气,而且他给我理的发型是我一生中记忆里满意度排在第二位的。偶尔阿四回了老家,我也去过其它发廊,理过几次发,感觉效果很不好,和阿四的手艺差多了。于是,我成了阿四发廊的常客,我还把他推荐给了爱人和儿子,她们也成了这里的熟客。

我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穿着不讲究什么品牌,但特别在意是否适合我,而且还在乎卖衣服人的服务态度。特别工作之后,我也开始挑剔自己的发型了,不会随便就让一个理发师傅给理发的。我还有一个特性,一旦选中一个理发师,就会情有独钟,不会轻易换的。别人评价我不见异思迁,但我这种人可能缺乏创新精神,缺乏尝试的勇气和魄力。这还真是我为人的秉性,做事认真,小心谨慎,但过于中规中矩,也难有什么大的成就。事实果真如此,虽然我自己已经意识到性格的缺欠,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十岁的我就当上了教务主任,可是现在还是副校长,在我后面起步的人,都当上了校长。不过我这种人虽有遗憾,但也有好处,就是不会大起大落,人生之路走得踏实。

我坐在阿四发廊里,阿四小心翼翼地给我修剪着头发。我也仔细审视面前镜子里的自己。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每次看到镜子里的我,都感觉自己越来越苍老憔悴,头发也越来越稀疏了。不知不觉中,内心有了悲凉之感,岁月之殇,让自己的风华正茂悄然逝去。看到此景,自己的思绪也随之放开了,记忆的闸门悄悄开启,从逝去的光阴里捡拾起和自己理发相关的回忆,串联起来,在脑海里一一放映。

我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儿时理发是在我们村子里,理发的师傅是从沈阳搬来的下放户,他姓刘,村子里的人都称他为刘剃头。他家就在我家前面一趟草房,而且他的儿子恰好和我年龄相仿,在小学还一个班,我们便成了熟识的同学。我们村子不大,那时候也就一百多户人家,从沈阳下放来的只有三户人家,还有一户姓温的,姓温的家里也有一个女孩和我们同班,不过她们家在我们村子最西南面,离我家很远。她们家在我们村子里住的时间也很短,大概只有三年光景,记得温丽梅上小学三年时,她家就搬回沈阳了,从此杳无音信。另外一家姓张,是我家西面邻居,他家回城最晚,而且只回去一个孩子,其余的都在我们当地成家了。刘家在我们村子住的时间大概能有七、八年光景,我偶尔和我的同学刘德伟一起去他家。我第一次去他家时,发现城里人家和我们农村家里的摆设确实有很大区别,我听大人们说,从沈阳搬来的三户人家成分不好,都是富农或者是革命对象。当然那时我对这些政治术语还不懂,只知道他们是大队开会时的批判对象。但我感觉他们这几户人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老实巴交的。

刘家有好几个皮箱,柜子都古香古色,理发人坐的椅子和前面放的桌子都是黑色雕花的,看上去都很金贵。刘师傅看上去很老,能有五十多岁了,只是估计,确切多大年纪我也不清楚。头上瓦亮,一根头发都没有了,说话声音有点沙哑,不过待人很友善,很和蔼。当我坐在那张椅子上,他给我第一次正规理发时,我才正式熟识了理发工具。那时我的头发真长,大概好几个月才剪一次,以前都是我父亲给剪的,妈妈常常批评父亲剪的不好。我那时也没有什么审美观点,不知道什么是好看。刘师傅剪的很仔细,大约一个钟头才剪完。我感觉很舒服,很惬意,也充满了很多好奇。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感激,因为刘师傅给我理发不收钱,我也没钱。据说生产队一年给他记多少公分,他负责免费给村民们理发。但我心里还是很感激他,每次见面都称他为刘大爷好!

初三的时候,他们家终于搬走了,后来我的同学回来过几次,因为他姐姐嫁给了我们村子里的一位男子。我常常想起他们家,想起给我剪过头发的刘老师傅。别人背后都称他刘剃头,我却从来没喊过。

刘家搬走后,后来我的三婶开始给我理发,她的手艺比我父亲好的多,但比不上刘师傅,毕竟刘师傅是专业的理发师傅。等我上高中后,住校,开始了城里生活,理发也在城里的理发店了。那时理发真便宜,五角钱。以后一点点随着物价上涨,如今理一次发要十五元钱了。那时不知道什么发型好,完全听从理发师傅的意见。何况高中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往往每次都是班主任提醒,头发都那么老长了,该剪得了,我才去剪头。

后来上师专了,学习不那么紧张了,我才开始留心同学的发型。我的同学里有一半是城市的,我发现他们的头型很时尚,并常常发现他们经常往头上喷一些东西,让头发蓬松起来,很气派。他们大都梳背头,看上去很潇洒,气质很好。后来我终于也让理发师傅给我剪了背头发型,而且喷了发胶,定了型。我终于开始洋气起来,也有点城里人的气场了。开始还不大习惯,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发型的变化真让自己不再像以前那么土气和木纳了。

结婚时我也特意加工了自己的发型,虽然是在农村举行的婚礼,但拍的结婚照片确实很新潮,就是今天看上去也很时尚。可惜婚后,没多久,由于工作繁忙,加之家庭负担也重,就没有心思再专注自己发型了,生活的艰辛,农村环境的现实让我返回了本真。我的妻子年轻漂亮,有时候我的头发长时间没剪,看上去我们年龄差距很大,我倒不以为然,有好事的人却总问我:你和你爱人差多少岁啊!其实爱人也确实比我小三岁,是我的学妹。

2002年我调到城里实验中学工作,只是不再做教务主任,而是班主任,家也随之搬到了城里,那年我三十三岁,但别人都以为我四十多岁了。为此我很羞赧,在镜子前端详自己,我真的有那么老吗!开学前妻子提示我,好好剪个头型,显得年轻点,别给同事和学生留下老气横秋的印象,你还没那么老!

我听从了妻子的建议,特意在我家小区东面找了个门脸装修精美,人气很旺的发廊:槟榔时尚发廊。那家发廊有七八个师傅,年纪都不大,都二十多岁,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岁。男子理发一次七元,别人家那时都五元,老人、学生一般两元。我想只要剪发手艺好,多花两元也值,何况我的工资也比以前翻了三倍。

我特别留心选了一个活特别多的一位姓周的师傅,其他人都称他斌哥。我洗完头发,坐好后,他问我剪个什么发型,我告诉他你看着剪吧,只要显得比以前年轻就行,我还告诉他,只要我觉得满意,以后我就是这里的常客了。他性格很敦厚,也很健谈,也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我们仿佛很有缘。

他的手真巧,发艺真是高超。大约四十多分钟,我的发型变了,多余的头发统统被他剪去了,那时我的头发还是黝黑、浓密,几乎没有白发和脱发。我惊愕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变化,一个中年男子瞬间变成了青年才俊,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真年轻了五岁。斌哥又给我喷了发胶,定好了发型,然后问我满意不?我笑着回答:相当满意!谢谢你,以后我就是你的永久顾客了。

我兴奋地回家让妻子看、父母看,他们都说我年轻了许多。开学前我又买了一套新衣服,装扮一下自己。等到步入校园后,就连校长都说我变了,录取你时,感觉你很老成,现在觉得你还是很年轻的。

我终于找回了年轻的感觉,也充满了自信。我在新学校工作也很璀璨,我们班成了学校最有名气的班,下一届新生当中有很多市县主要领导的孩子送到了我班。我非常感谢那位斌哥,他让我变回了年轻,让我体面,让我充满信心,也拓宽了我人生新的境界。

斌哥是我最好的理发技师,他改变了我的形象,他也可以说是真真正正的美发大师,他也是我记忆里印象最好的理发师傅。他给我理了6年多头发,后来由于他们发廊发生了变故,他离开了。之后在银州区我再也没有遇到过让我满意的理发师傅。在我心里他一直都是我最好的美发师,因此我常常想念他。

随着时光流逝,我真的不再年轻了,头发越来越少,黑发也开始逐渐银白。但我一直精心修剪自己的发型,甚至挑剔给自己剪发的人。其实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是想尽可能的把青春多留住一段时光。发型年轻些,也许心态就会年轻些,心态年轻也许自己就不会那么轻易老去。

光阴似箭,稍纵即逝。自己感觉还没有好好享受青春,韶华就悄然溜走了。盛年不重来,唯有今天最值得珍惜。日月星辰也许能永恒,但人总有一天会老态龙钟,生命也会终结。但愿能好好把握今朝,保持乐观年轻豁达的心态,提高自己生命的质量,用阳光心态,善良的品行,坚定的信念,勤勉的工作,用一颗敬畏感恩之心去祈求延长自己的生命,或者能拓宽生命的宽度!

拾起发丝上的画卷,结成感情上的情弦,品味生活的悲欢。修剪时尚的发型,拥有年轻的心态,充满旺盛的斗志,迈开轻盈的大步,一路奋勇前行,也许能领略到人生不同时段的旖旎风光。

落在记忆上的雪


四月,运城的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摄氏度,热浪来袭时,直教人觉得如同身处火炉一般。环顾校园,到处是草长莺飞,鸟语花香,人们早就换上了半袖,女生穿上了衣柜里放置了许久的裙子,一切,已然是一副夏天的气象。然而谁又能想到,在六百公里之外的塞北,朔风又把离去的白雪带了回来,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看着手机上,留在家乡的伙伴感叹着春雪的美妙,我不禁忆起那些落在漫漫记忆上的雪,以及发生在冬雪纷飞时的一件件美好的事......

在诗人眼里,雪是精灵,是天使,是天国沟通人间的使者;在农民的眼里,雪是麦子的棉被,瑞雪兆丰年被中国的农人千百年的默念着,在每一个飘雪的日子里;在气象学家眼里,雪是六角形的冰晶,是水汽冷凝的产物。但是这些,都不是孩子们的眼里的雪,孩子们的眼里,雪,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冬日里的快乐来源,同时,雪也是他们对唯美认识的开端。那时候,我总是看着纷纷飞雪,想起看过的动画片里,那个美丽的雪精灵。

大同地处山西北端,位于塞北高原之上。塞北苦寒之地,给人的印象之一,便是寒冷而漫长的冬天,以及那纷纷扬扬的大雪,印象里的雪,没有这般夸张,但若是比起晋南乃至更南边的地方的雪,真可算得上大雪了。唐人有诗云: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家乡的雪虽不至于在八月就飘然而至,但当强劲的朔风从西北方吹来,经过一夜的飘洒,带到第二天朝阳初上,初生的阳光照在白茫茫的大地上,洁白的雪又把阳光折射到天宇,刺的人眼睛酸痛,不敢长久注视,却也显得这世界焕然一新,显得整洁干净,天地间似乎只余天蓝与雪白两种颜色,《红楼梦曲》里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用在此处,似乎也不为过。

年岁渐长,对雪的热情也似乎在慢慢消退,现在想来,对雪最为热情的时候,应该是小学的时候吧。那时候,下雪意味着,我可以去和小伙伴一起滑雪,一起堆雪人,一起打雪仗。在这些有趣的活动里,我最喜欢滑雪。离家不远,是一片缓坡,经过孩子们多年的苦心经营,上面的杂草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雪落在缓坡上,再经由我们的压实和处理,原本松散的积雪变得紧实光滑,成为了滑雪的好场地。于是,踩着自制雪橇的我们从顶端滑下,迎着风,高声叫着,声音在山谷间回荡,现在再听,每一声都是童年的声音。

说起雪,便又想起了另一桩事。还是在小学,只是那时候已经转学到另一所学校。邻村有人提供书籍,让孩子们免费借阅,对于嗜书如命的我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几乎每个周五放学之后,我都会去借书,趁着周末好好阅读一番。有一次,又到了周五,还未放学,天空便飘起雪花。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犹豫了许久,最终,阅读的欲望战胜了对恶劣天气的恐惧,我背上书包,朝着邻村走去。一路上,寒风呼啸,雪花片片砸下来,叫人不敢多停留一秒。紧赶慢赶,等到了那里,已是满身的积雪,活像个雪人,站在门口,拍掉身上的雪,整理了衣衫,才走进了家里。可是,红红的脸颊暴露了我行程的艰苦,那个好心的借书人察觉了我的窘迫,招呼我坐下,又端来姜汤,也许,就是这碗姜汤,将我阅读的希望重新温热,将我的文学梦从悬崖边拉回。时候,虽然很多人都说我像个呆子一样,为了看书身体都不在乎了,但我却一直觉得,相比于那暂时的寒冷,我得到了更多。

雪,关乎童年,关乎文学,也关乎爱情。她也喜爱雪,总喜欢在雪飘然而下的时候,伸出带着棉手套的小手,让雪降落在上面,然后睁大她的小眼睛,仔细地观察着。人如其名,安静着的她,真像个超凡脱俗的仙子,不落俗世,不染纤尘。待到雪积攒够一掬,便鼓起嘴巴,用力地吹出一口气,暂时静止的雪花又重新扬起,在她的面前缓缓落下,就像缓缓地展开一幅山水画,让人心旷神怡,心神荡漾。可每当我观察的入迷时,她总会捏一个雪团仍过来,将我砸醒,我略带嗔怪地追上她,抱起她转着圈圈,停下来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情话,觉得冬天似乎也不再寒冷了。就像爱因斯坦解释相对论时,举的那个例子一样:有人问爱因斯坦:相对论到底是什么?爱因斯坦回答:你坐在美女身边一小时,感觉就像一分钟,而夏天你在火炉旁坐上一分钟,感觉就像一小时,这就是相对论!。因为有佳人在畔,下雪的冬天也不再寒冷了。

高中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名叫《雪国的精灵也有忧伤》的文章,也写过《风雪夜归人》《冬日絮语》《冬日恋歌》《湖心亭看雪》《雪花落满这个冬天》《念奴娇.夜雪》等等许多的散文和诗词,曾给这些作品起过一个名叫冬雪系列的名字。上了大学,又写了《初雪所感》《晚来天欲雪》等等一些诗歌和散文,而如今这篇,又为这个系列添加了新的成员。雪,总是诗歌和散文的绝好题材,从古至今,不知道多少人写过冬天,写过唯美的雪景,写过发生在冬雪里的离合悲欢。俱往矣,前人写过的,终究不属于我,我心中的雪,只属于我,独一无二,前无古人,也必将后无来者。

下一次看见雪,想必是半年之后了吧。不知道那时候的雪,会不会带给我新的感受,那时候的我,会不会为冬雪系列再添一位成员呢?也许会吧。所有的这些,也许在许多年之后,又会化作片片飞雪,落在我的记忆之上。

数码情(上)将要深锁的记忆——往事重拾


蔡氏有好女,玉质兼风姿。

婵娟又贤慧,赞词赠予你。

昨天真的很开心,有个好姊妹出嫁,我陪她走过这段难忘的路程。

开心,过后是失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总有一种难言的感觉。是伤心?是失落?说起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我与我的这位好朋友相识了应该有四年时间,但却从来没有见过面。这次是第一次。我们就仅仅依靠网络和短信联络感情,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不过感情很深厚。我们都相信对方,互相倾吐心事,互相鼓励,互相安慰,好像从一开始我们就感觉到对方是个可以依靠的朋友。可能唯一未能跨过的一关就是:从相知上升为相爱。

我经历过一些爱情的打击,伤得很深,这令我对爱情产生恐惧感。我既渴望爱,但又怕爱。她会把她的感情事透露给我听,而我在这方面却始终采取了保守的态度,没有打开心扉。当她说没有男朋友时,或许已经有意于我,即使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当她说她失恋时,我除了安慰,唯有遥远地祝福她,因为我知道,对于这种切心的伤痛,最好的疗伤药是时间。即使会留下痕迹,但还是只有时间才能冲淡过去。

当我还在校的时候,可以常常在网上见到她,但在我工作以后,就很少了。一方面,因为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工作占用了,很少上网;另一方面,我猜她也要读书(夜校),或正处于恋爱阶段,所以就少了上网。但我还是会时时通过短信与她联系。本来,男孩子是应该主动一点的,可我一直害怕会打破那种平衡的关系,没有提出见面的要求。

终于,在这个月初的时候,我刚过完生日,打算约她出来见一见面。她告诉我正在逛街,直至昨天,她结婚了,我们才第一次见了面。她是那么的美,或许是因为化了妆,或许还因为我喜欢她,但着实让我沉醉。刹那间,我感觉到原来幸福曾经离我那么的近,只是我没有好好把握,让它擦肩而过。洁白美丽的婚纱衬着她美丽的容貌、娇人的身材,绝配!新娘要结婚了,可惜,新郎并不是我。

两天前,她告诉我说,她要结婚了,叫我恭喜她。作为她的好朋友,当时我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人去抚平她那曾经受伤的心灵。我衷心恭喜她,并且要求参加她的婚礼。她没有拒绝,只是担心我不知道怎么去,因为从我家到那里的确是挺远的。我对她说,只要你愿意,我不会错过你的婚礼,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你就是我的亲人。打断一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想哭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无法形容我现在的感受。我一直把你当成亲姐姐那样看待(她比我要大些,而在感情上,我觉得她比我的亲姐姐还要亲)。于是我们通话了,也见面了,她的声音很甜,人也很随和,对我很客气,以至于我有些妒忌新郎了,虽然我是带着祝福的前来的。

我与她合影了,其实真想与她抱拥。但正如人们所说的,有些东西是失去了,才知道要珍惜。要后悔,就后悔自己爱得太迟吧。不过在昨天,我可没有想到这么多,因为看到她那幸福的样子,我开心了一整天,以至于回家之后觉得嘴角都有些发麻的。她对我很关心,但由于太忙,也没有多少功夫招呼我。不过我已经把她的家当成了是我的家,所以我并不介意,而且很感激。

也许是我怕受伤,在感情上采取被动的态度,现在我知道,这样做虽然可以避免悲痛,但也容易因此而失去更多。我的身体不太好,家境也很一般,所以对于自己是有一点点自卑的。但无论怎样,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想我应当争取主动一些,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应该无悔。我现在处于了另一段感情的萌芽阶段,我想我要给自己更多的信心,不能再错失机会了。

新娘出嫁了,从此嫁作他人妇。而她在我心中的形象则是越来越美,如天仙般。祝福你,新娘,一路走好。祝福我,新娘,我仍将是你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本文为你而作,为了记录我们这段微妙的感情。

丢失的记忆


有人说今天的经济是眼球经济,是呀,媒体为了赚取人们的注意力,相声、小品、音乐会,招聘、相亲、大奖赛看得人们眼花缭乱。美的丑的、不美不丑的都粉墨登场,消费完大人消费小孩:三岁耍大刀的、四岁唱京剧的、五岁敛贫嘴的

没完没了,九岁儿童登台就有一种大器晚成的感觉了。有一回,竟然导演出一个三岁女孩得知一个四岁男孩将被淘汰,马上热泪盈眶,坚持把自己的名次让给小哥哥的现代版的融四岁能让梨的故事,当时人们感动了,流泪了,懊恼这样的孩子怎么没有生在自己家里?可回头一想,不对!三岁孩童哪能对利害得失理解得如此深刻?利用小孩骗大人可恼可恨!

实在没有什么新招数,就搞了一个爸爸去哪儿?娃娃们萌得可爱,为名声有些过气的明星爸爸们赚足了眼球。唉!真是一个消费的时代,什么都可以拿出来消费。

看着这些小萝莉、小正太的表演,不由自主地想我这么大年龄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可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来。相对完整的记忆都是六岁以后的事情,对六岁以前的事情就断断续续、模模糊糊了。我努力追溯最初的记忆是:水泥路穿白裙子的人湖边几级台阶荷花一条船上船摇晃我害怕哭了仅此而已。我把这些片段告诉了母亲,那是在承德的避暑山庄母亲告诉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笨,我问过很多人,大部分人也都是从五、六岁左右开始有记忆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能记起三岁时发生的事情,算是高智商的人了吧。有人说,这是因为婴幼儿的记忆力差造成的。这种说法我不同意,你想,从婴儿到幼儿没用几年的时间,就记住了一门语言,人类生存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婴幼儿时期学会的,除此之外,人生那个阶段还有如此强大的记忆能力?

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些资料。资料上说,虽然婴幼儿也具有长期记忆的能力,但在四、五岁之前长期记忆系统还不能很好地运行,个别的孩子能在三岁的时候用语言描述出经历的事情,但这时的记忆,也只是片段且不准确。当幼儿长到四、五岁的时候,认知机能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能够审视内在的自我。这时,开始能够理解记忆了,并学会使用记住、忘记等与记忆有关的词语。届时,人的长期记忆系统才逐渐健全起来。因此,人成年之后,再回忆自己的孩提时代时,一般只能想起五、六岁之后的事情了。

三、四岁的时候,我在承德生活了两年。这两年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承德可是当时热河省的省会呀!五十多年来母亲从来没有详细地给我们讲过,有时断断续续地讲些只言片语:

英儿从小身体不好,闹病、住院。

雇的保姆年龄太小,不会做饭,搞得满屋是烟。

英儿不愿意去幼儿园,就知道躲在墙角哭。

当时我挺个大肚子。

英儿尿床,半夜我睡湿褥子,干的地方给他睡。

承德医院有一位老主任对患者太好了,她嘱咐我:孩子病很重,过年你不能回家了。

有一天英儿发烧,半夜我一个人抱着穿过了一片树林,树林里还有狼。

那一年闹鼠疫。

直到有一天,我把这些零零碎碎、互不搭界的只言片语联系在一起,忽然发现被我丢失的竟是一段震撼心灵的、应该永远永远铭记的记忆

那年我三岁母亲二十四岁。因为家里穷,母亲小时候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因为没有文化参加工作后吃了很多苦头。1956年旗委派她到热河省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姐妹们劝她不要去,不是因为我年龄小,因为她怀着我的弟弟。组织安排了怎么能不去?无条件服从组织是那个时代干部的基本素质。再说没有文化怎么行,我不能当睁眼瞎呀。身高不足一米六的母亲背着我,带着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承德。

母亲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母亲白天上课,小保姆在家看孩子、做饭。因为小保姆第一次进城,不会使用城里的燃煤灶,每天把屋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引起房东的不满,几次险些被赶出来。母亲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总算安顿下来了。

母亲长在牧区,汉话不好,学汉语困难很大,每晚把我哄睡,还要补课。我从小体质不好,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不适应,经常闹毛病,上医院是常事。有一天凌晨两点高烧不退,满口胡话,眼看就不行了。那时候承德远没有现在这样繁华,从家里到医院沿途很荒凉,还要经过一片黑松林,林子里经常有野狼出没,母亲也很害怕,但看见我病成这个样子,一咬牙抱起我就走。医生看见了都吃惊:你是自己来的?后来学校知道了母亲的困难,专门腾出来一间宿舍供我们居住。

在学校里住就方便多了,母亲的功课也不那么吃力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那栋宿舍出了一位鼠疫病人,整栋楼马上被隔离起来,穿着白大褂的防疫人员不停地喷药。楼里的人不能出去,吃饭用吊篮吊上来,垃圾用吊篮吊下去,一直被隔离了三个月。好容易解禁了,母亲的预产期也到了。

弟弟出生以后生活更乱套了,我在这边闹,弟弟在那边哭。刚刚哄好了这个,那边的孩子又尿床了,母亲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第二天还要上课。没有办法,母亲把我送进了幼儿园。按理说,幼儿园是全省最好的幼儿园,但我不适应不乐意去。母亲说,英儿好哭,自己在哪里偷偷地抹眼泪,怪可怜的。用现在的标准看,虽然是省立幼儿园仍然非常简陋,我在那里传染上了肺结核。

当时虽然有了青霉素、链霉素,肺结核仍然是死亡率非常高的疾病。母亲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让我住进了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见母亲这么辛苦非常同情她,特例允许母亲陪床。

每天晚上母亲给弟弟喂完奶就到医院陪我,同时在医院里温习功课。有一段时间每天下午我都发低烧,母亲紧紧地搂着我,给我喂水、喂水果,盼我的病早点好。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我们娘俩只能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尿床了,母亲就把我换过来,尿湿的地方她睡母亲说,我养四个儿子,英儿最费事!在承德那两年可能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日子,全是因为我呀,可是我把这段记忆全部地丢失了

中午,八十三岁的母亲坐在沙发上拿着放大镜在看报纸,我心里想母亲能认识这几个字可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