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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胞姐阿康

发表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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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胞姐阿康,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胞姐阿康,是名副其实的演艺界的唱将,当年一曲高歌,被一家文化娱乐公司看中,参加各地的巡回总演出,收入当然不菲,每次当音乐想起,阿康便会合眼,沉沁在美丽的旋律里,歌声就像是长出了翅膀,在阿康的世界里,深情的,游刃有余的歌唱,那是她最为拿手的长项。

哦好是喜欢,她那样的嗓音,她那动情的舞动着身姿,如果在闲暇的时候,或者是呆着无聊,可以静静的听着她的歌声,或者是哼唱着,她那动听不带瑕疵的标准的韵律。那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那一年,阿康去外地演出,临别时背着背包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家乡,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一向红润圆滑的脸庞,高挑身材的挺拔毅力,和那些迷恋人的崇拜,更要或多或少的向她投去羡慕的目光吧。

那些琐碎的时光总要或多或少的冲击着年轮的光圈,那是我参加了表弟的喜宴,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中,阿康特意赶回来为表弟的婚礼助兴演出,阿康,帯着黑色墨镜,染着粉红的头发,一系红色纱裙,她节奏地摆弄着头颅,灵活的展现着,音乐带来的快感,婉婉而行,在歌声的经行曲中。在亲友的祝福中,婚庆大典如期举行。

鞭炮齐鸣,摄像师举着摄像机,忙的不亦乐乎,婚车缓缓而停,台上歌声不减。礼花飞花四溅,下车的档口,新娘的小红鞋,被表弟的哥们抢的一只不剩,表弟在娶亲的队伍里,刚被半盆鸡蛋的洗礼,被砸的满身开花,鸡蛋花飞身四溅。裸露着半身,背上还有被拔火罐的痕迹,这年头结婚一年一个样,迎亲队都是清一色高档小吉普。

下了车丢了鞋,表弟使出吃奶的劲,在短距离内,百米冲刺,在没有任何阻碍的情况下,抱着新娘,跑一二百米远,新娘有点体重,表弟,两手有脱落的感觉吧!

还是新娘急中生智,两手勾住了表弟的脖子,才幸免于掉在地上的危险,表弟在人群的起哄中,和欢笑中,抱起新娘,连跑带溜,终于抵达卧室。

典礼正式开始,新娘,一身白色婚纱礼服,缓缓拖地表弟细心的托起裙摆,在双方父母的相拥和见证下皆为伉俪。

典礼完毕,新娘的捧花,扔到谁的手里,谁就是最幸运的爱情幸福的宠儿

好像每一对想进入婚姻殿堂的少男少女们,都在紧张,会落在谁的手里,呵呵,阿康的眼神不对呀,怎么会,歌也不唱了,眼睛就盯则捧花呢?

是表弟猜出了阿康的心事,他象新娘使了一个眼色,那捧花,稳稳的落在了阿康的手里,台下想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表弟的婚庆典礼结束了,阿康,有要去别的演出了,但愿她的歌声,带着表弟夫妇的祝愿,奔向美好的人生之旅。

延伸阅读

我的同学阿清


2012年5月中旬的一个下午, 1970年代至今未曾谋面的老同学老班长阿清,委托其在武汉工作的侄儿迤逦找到我家,邀我回母校参加同学聚会,我随即与阿清通了电话,电话两头的激动之情难以言表。双方约好18日在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见。唉,人生苦短啊,光阴迅速,捻指间,38年已逝。

原来阿清是这次同学聚会的召集人,找到我就颇费周折,可见,联系几十个人是多么艰难哪。

我和阿清是莫逆之交的同学、好友。在第六栋学生宿舍里,我睡上铺,他睡下铺。

几十年来,他始终是一位令我心仪的汉子。我们彼此如兄若弟。说起来我们两家挺有缘分:竟有四个人的名字相同,我爷爷也叫阿清,阿清儿子却和我同名。

看来这个阿清太不够意思了,尽沾我的便宜。这正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武汉工作,阿清则去了家乡大别山老区的一所高中任教。开始我和阿清有过一段书信往来,后因其工作单位之变动和通讯落后,痛失联系。

是日,我绝早起床,洗漱时忽闻窗外樟树上两只喜鹊喳喳大叫;远处蓝天如洗,阳光明媚。当我在付家坡接到远路风尘的阿清时,日衔楼顶,已近午时。

阿清60岁开外,中等个儿,鼻梁瘦高,鹅蛋脸庞黧黧黑黑,眉毛浓浓似卧蚕,眼睛大大欺赵薇。定睛细看:此时的阿清已非彼时的阿清,岁月残酷地在他那充满睿智的高高的额头上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抹也抹不平的可恶的皱纹,把他满头茂密的拳拳弯弯卷螺发拔扯得稀稀拉拉。不过,阿清还是年青时那样,总是面带微笑,龇着一口结实的白牙,闪烁着晶莹的光亮。好一位慈眉善目的学者!

阿清建议先去探望一下我们尊敬的马老师。于是我们马不停蹄地来到母校东区马老师家。见到马老师,简直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老人家七十好几了,却貌似五十九。本应是须眉皆白的老人,却是鹤发童颜。他步履矫健,精神矍铄。他说自己每日坚持爬山,难怪身板如此硬朗!但愿马老师身体永远健康,寿命赛过张学良。

从马老师家出来,我们三人溜溜达达来到桂苑餐厅,本想请马老师吃顿饭,扯来扯去最终还是让他老人家买了单,阿清和我过后愧疚不已。

饭后,我们送马老师回家歇息。阿清与我则在桂子山上信步而行。放眼望去,38年后的桂子山早已人非物换。东头那片曾经的崎岖山岭,寂寞孤村,如今已是一片片苍松老桧,垂柳名花;一幢幢高楼大厦点缀其间。

西头山顶上那幢老旧的四层红砖外语系教学楼,已变换成金碧辉煌的现代化学术殿堂。楼畔的那座直插云霄的水塔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年穿行于教学楼和宿舍间的身着毛式服装土里土气的姑娘小伙,已被身着耐克、阿迪达斯的时髦小伙和衣着时尚花枝招展的姑娘所取代

我和阿清一边走,眼睛一边贪婪地近处看看,远处看看。只见满目青山,绿树红花,修竹乔松,草木葳蕤。一阵阵南风从枝繁叶茂的树丛中歪歪斜斜地吹过来,钻进了我们的身体,凉飕飕的。这里的空气好得让人醺醺欲醉,环境之幽雅不让欧美。几十年后重回故地漫步,令人心情舒畅,感慨万千。

我们贪看母校的美色美景,不觉日挂枝头,玉镜将悬。阿清和我快步来到桂苑宾馆报到。只见参加聚会的老同学们陆续到达。此时,接待大厅热闹非凡,人头攒动。38年了,老同学们相拥相诉,互道思念之情。38年了,无情的岁月把我和我们大多数人摧残得面目全非,当年的英俊小伙漂亮姑娘已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是美好的回忆。

欢聚晚宴持续了很久。回到阿清与我合住的宾馆标准间时,已是夜色深沉,只见窗外月光皎洁,银辉遍地,树影婆娑。阿清和我睡意全无,我们扯开了话匣子,叙说离别后的旧话新言。

古人曰:入门休问枯荣事,观得容颜便得知。在付家坡一见到阿清,便知阿清是有福之人,一定过着吃着不尽,食烹异品,果食时新的幸福生活。交谈得知,果然如此。

阿清有一子三女,享受着儿孙绕膝,父慈子孝的天伦之乐。其儿女均已成家立业,有着理想的工作和美满的家庭。

大学毕业后,阿清改行教高中英语和语文。他工作认真,待人诚恳,视学生如子女,被评为全市为数不多的优秀教师。

如今已退休的阿清,拿着不薄的养老金,为孙子当起了免费义务家庭教师。可怜天下爷爷心啊。

谈着谈着,我们的话题移到了1970年代初叶那段令人难以忘怀的恰同学少年时代。那时的我们,风华正茂。作为母校的首届工农兵学员,身背行囊,从四面八方、各行各业齐聚桂子山头,我们的人生从此出现了重大转折,如拨云见日一般,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包括我和阿清永远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生活。与此同时,也给冷静一时的桂子山带来了勃勃生机,清晨嘀嘀哒哒的起床军号重新吹起,教室里又响起了朗朗读书声。

曾记得,当慈母般的尹松原老师教我们第一句俄语时,我们学得是那么的艰难,尤其那个弹音Р,多少人费了个把月时间才掌握住。阿清上大学前是高中生,基础好。但他仍然学得白昼忘餐,黄昏忘寝。寝室外的那片可爱的桂花树林里,常常传来他那背诵单词的嘶哑的男中音。

曾记得,每次全年级大会前,学员们拉着歌子,声震屋顶,手指着我们地方学员喊着:那边的,来一个!时,我和阿清们五音不全,如箭穿雁觜,钩搭鱼鳃,尽无言语,甘拜下风。

曾记得,星期六下午,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去南湖边挖掘红薯时 ,阿清那熟练的动作,一锄头下去,三四个红薯上来。这一情景至今还在我脑海里摇头摆尾,挥之不去。我们的劳动成果变成了大家的免费早餐。记得当时每人每月13.5元生活费,5元零花钱,30斤粮票,4两油票。由于油水少,加之我们年轻,吃得不是很饱。故免费的蒸红薯给我们的身体注入了雪中送炭似的宝贵营养。

曾记得,那时开水凭票供给,一分钱一瓶,每天一人一瓶,还得排长队。阿清经常闷头闷脑帮我和其他同学代打开水,双手各提三瓶,活像少林寺的武僧。

曾记得,阿清当时已婚,妻子在家务农。每逢寒暑假,阿清立即由学生摇身一变成了农民。回家栽秧割谷,耕地担粪,薅草种菜。返校时瘦骨伶仃,黑黢黢的手脸与地道的农民不差分厘。

在校三年半,最令阿清和我难以忘怀的是三顿饭,即入校时的欢迎宴、毕业前的登别宴以及二年级的那顿忆苦饭。

我们平日菜谱如下:早餐二两馒头稀饭,一点大坛腌的辣萝卜干,一个星期吃一次油条或油饼;中晚餐各四两米饭,萝卜、大小白菜、包菜、豆角、花菜、洋葱、青椒等按季节每顿两菜,另加大桶里的神仙汤。菜里几乎无肉,偶遇榨油后的一片薄得透明的肥肉,也被打菜师傅的手抖落掉了。但这种伙食我们已很满意了,比家里的强多了。

欢迎宴是我人生吃的第一次大餐。有黄焖元子、粉蒸肉、红烧肉、香菇炖鸡、烧草鱼块等,其味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

我们八人一桌坐定,菜肴的香味直扑鼻孔,撩动着我的食欲。望着一桌拍案叫绝的美食,肚子辘辘作响,馋得无法形容。系领导刚一讲完后,我立即下筷,狼餐虎食,吃相十分凶恶。这顿饭,我的肚皮险些涨破,阿清却显得有些斯文,吃得不多。

工作后,我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吃过不少风味异同的大餐,但总觉得没有欢迎宴那么好吃,那么令人回味无穷。

登别宴的菜肴同样鲜美,只是有的同学被不好的心情所裹卷,菜剩了许多没有吃完。

忆苦饭是中午吃的。是用米糠熬的糊糊,那时这种东西是用来喂猪的。拿来给我们吃,目的是要我们不要忘记万恶的旧社会,据说旧社会的穷人就是吃的这个。正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免得我们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免得我们中间出恩施华侨。阿清是党员,一碗糠糊糊一眨眼就吃完了,我咽了半天没吃完,趁人不注意偷偷倒掉了。

这一夜,我和阿清诉往道今,一递一句,娓娓而谈,不觉间北斗初横,东方欲白。阿清一双大眼变得迷迷瞪瞪起来,适才还在和我搭话,忽然有一搭无一搭的,继而起来,再而鼾声大作,阿清累了,他睡了,香香的,甜甜的

我的朋友阿黄


我的朋友阿黄如今只能出现在梦中,出现我童年的回忆里。认识阿黄是在二十年前的一个中午,从此我便与它结下了缘。

记得那天中午,天气很热,刚从学校放学回家的我被亲戚的叫喊声叫了过去,草垛下一窝刚满月的狗宝宝可爱极了,亲戚看了看我喜悦的表情说:喜欢哪一个颜色,选一个吧,我一眼便相中了一只金黄色的狗宝宝,我小心翼翼的把它抱在怀里,因为天气炎热我一路不敢走的太快,我走走歇歇,顺手摘下一片桐子叶给狗宝宝扇着凉爽的微风,狗宝宝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似乎很满意我这个主人。回到家,我顾不得吃饭,便忙着给狗宝收拾住的地方,给它找吃饭用的饭盆,等忙完这些锅里的饭菜已经凉了,母亲总会唠叨几句:忙的饭都不吃了,把小狗装你书包里算了。

在农村一般狗狗都没有自己的名字,而我却给这个家伙起了一个名字,它叫阿黄。自从阿黄走进我的生活,我每天在上课的时候都还在想:阿黄会不会饿着,有没有长大一点,每次一放学我便飞快的往家跑,因为我想快点见到我的朋友阿黄。经过两年的喂养和训练,阿黄长的比同龄的狗狗都大了很多,而且也很勇猛听话,每次礼拜天从学校回家,在离家还有两里路的时候,只要我大声唤声阿黄,它以箭一样的速度到达我的跟前,它的前爪在我身上上下拍打,它软绵绵的舌头在我手上舔来舔去,有时它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像一个久违的朋友,我抚摸着它的头,看看它有没有瘦,它一扭头围着我欢跳着。

那是一个寒冷的早上,我吃过饭去唤阿黄,我找了很久没有找到,半晌时,我听见它的叫声,随着叫声我找到了它,它蹲在一口枯井里,毛发直立,浑身颤抖,它见我走来停住了叫声。我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我知道它一定是吃了有毒的老鼠而中的毒。我下到枯井将它抱了起来,抱回家后我用黄土和成汤给它喂下,它知道它要离开这个世界,用不舍的眼神看着我,它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慢慢的,它没有了呼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起身抱起它走进了菜园里,我用锄头和铁锹挖了一个深深的坑,因为我怕它冷,我又在坑里铺了一层厚厚的稻草,就这样,我把它埋葬了。

只从阿黄离开后,我的脑海经常浮现它的身影,它围着我转,或者在我朗诵声中沉睡,当我从梦中醒来,我知道阿黄在另一个世间一定想念着我,如同我对它的思念。

我想你了,阿桂


月光倾城,暗香盈袖,往事在清浅的月光中悄然绽放。而那往事就如同刚刚打开窗迎面而来的风一样凉爽。以至于,那个瘦瘦的你,那个喜欢追潮流的你就出现在眼前。

而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20XX年的8月31日吧!而见面的情景,早已忘得一无所有。现在的我,只记得你住在我旁边的那一个床位。在高一一年的无数个夜晚,我们都是头顶着头步入梦乡。

到高二,我们开始分班。喜欢书法的你进入书法班,而我就选了文科。从此,我们不在头顶着头睡觉。然而,不在同一个宿舍,不在同一个班上学,一年的友谊就断了吗?它没有,它没有因为分班而让我们的友谊画上句话。而是让友谊更上一个台阶,以至于他和我的友谊让所有人都羡慕。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为我下田的兄弟。他家已经有10年不种田的了,然而却愿意跟着我放假回家种田。一个写字的手,认识我后,却干起了农活,现在想起心中都有点愧疚吧。他到家我家,只见他不怕我的婶婶们嘲笑,也不怕我家的路途遥远,更也不怕三月水的寒,依然跟着我在田野上浸泡着自己的皮肤。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无话不说的兄弟。那些年,他知晓我心中所有的秘密,我也知道他心中的秘密。我们一起讨论自己喜欢女生的点点滴滴的经历。我们一起畅谈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未来。我们一起学习地理这门课的心得和经验……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怎么玩都行的兄弟。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去会见网友的经历。在市区公园里见面时候,那种尴尬的情节。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合作唱冷漠(小三)经历。那次是一个有很多女生在ktv一起唱歌的包厢。我们也不管她们的感受,就一起高歌冷漠的(小三),唱得让那些女生都觉得好听,觉得我们两个好像刚刚失恋似的!现在记得,那年弄掉他眼镜的经历。那是他第一次,来我家玩的时候。因为我的不小心,让他的眼镜掉进水里,然后怎么都找不到,后面也没有给钱他买一副新的。这件事,他可能早已忘记了吧。因为他当时都说不是我的错,也不收我的钱,让我此刻都觉得愧疚和不好意思。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陪自己说走就走的驴友。那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在20XX年劳动节放假。我们在离高考,还剩一个月多一点的时候,就任性的下了广州。而那次旅行,我们就造就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出省城是和他去,第一次搭高铁是和他去,第一次搭地铁是和他去……多得我都说不出那么多的第一次。其中最搞笑的还是在广州搭错公交车和地铁,搭错就算了,还搭不到地铁入口。现在想想都觉得很可笑。可笑的是,我们两个自以为地理是我们高中那么多门课的骄傲。居然会搭错地铁,还错得那么离谱。为了找那个地铁入口,看着手机上的坐标越走越远。就那样,回来又离开,走了好几遍,才找到入口。然后我们两个就一直在地铁上笑,笑到我们下车。我们笑自己是那么地愚蠢,还自认为是地理高手。而那一次旅行,最记得莫过于住了一个288元的宾馆房。那288元的房,还是那家宾馆最便宜的最后面的那个特价房。那一晚,我们都在惊讶老板的黑心。而他却只给我们那样一句话“再晚就没有房了”。让我们在又气又恨的心里下交钱,害得我们回来的时候只留下了两张车票(去的时候买好回来的车票了!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经历太多太多了,在这里就不一一去描写了!现在,就说说他这个人吧!他在家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些都是我去他家知道的。谈起去他家的经历,最让我感动和佩服的莫过于他的那个家风。他家是我去过乡下所有家庭,唯一一个把家里最好的那间向南房(大房)让给老人住的!可想而知,他们家的那个孝顺老人,尊敬老人的优良传统做得是那么地好。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字。他的字,那才叫是字。有他在我们班,那个黑板报第一名就是我们班的!他也是我所有的朋友,记得所有名字的同学,字最好的一个。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字写得好以外,穿着方面是绝对赶得上潮流的!那头发,一般光秃秃到顶,一般长发三千。让你看见他,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还美其名曰那叫“艺术”,来句,你不懂的!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想说得还有很多很多。可是,此刻只见夜以深,人以静,就不一一细说。让它合成一句话“即使高三三年的青春考不上大学,但是能认识你,那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