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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选择说说

发表时间:2020-09-28

选择未知数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选择未知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徘徊在十字路口的街道上,我好像是迷失了方向,不知,该往何方,犹豫不定期,好多事已经变得让我抓不住未尾,在前程的路上忧若倾角无影,不知不觉间,距离也是天地两隔,总是跨不过那道无形的墙,觉得自己好傻又好聪明。糊涂了自己,错怪了岁月。

在那灯光闪闪的街上,我永久也分不清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喜爱,到底有多少是天生固有的,又有多少是苍天赐予我的,而自己是一塌糊涂,也许是年华有意的让我错失了成长的足迹,在年华落尽中错失了曾经的美好,而带来伤感的寂寞!

梁启超曾在《最苦与最乐》中写到: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到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承担变成惨淡的结局,而匆匆的选择什么呢?将有什么成就呢?到底努力多少呢?我们迷然的混过了时光。

站在时光铀承上,我不得不选择时光的道路,也不再奢望他人的救济,也不渴望后好运降临,只求自己热爱生活这个世界上的人。也不想让任何人痛苦。也不做什么多愁善感的人,也不想隐瞒严酷的真实,不想用美丽的谎言,花哨的词句去掩盖真相,只求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祖国的盼望,对诗人的道路让我充分的活下去的意义,将要追切的追求生活!贴近生活!就必须把我们心灵中,头脑中一切美好的,富有人性的情愫都融化到生活中去。

相信吧,只要不尽责任就痛苦,不逃躲责任,尽到责任就快乐。

编辑推荐

遇见未知的自己


是该写些什么祭奠自己的青春了。时光飞逝,白云苍狗,十九匆匆而至,我却还没找到自己。

感觉自己的记忆力比别人好很多,那些会被大多数人遗忘的事于我却是那样深刻。没有选择性记忆也没有选择性遗忘,就这样都记住了,包括出现在我生命中的过客似乎都一一存在脑海中。如果这里你曾经来过,那么我一定都记得。如果声音不记得,那是不是青春在和我们捕风捉影?

语言就像一根刺,没有运用恰当就会伤害到人。十九岁的自己像青涩的玫瑰花,浑身带刺,虽然散发出青春的朝气蓬勃,让人喜爱,却在不经意间深深伤害了他人。那些话语有的琢磨了太久一说出口像是变了味道,有的不经大脑从嘴里吐出,承受不了的人不容分说渐行渐远,却留下了真正喜爱自己的人。

1994年,从火星降临地球,地球母亲赐予我一个生活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那时爸爸妈妈还很年轻,我还很幼小,不会思考,只会依偎在父母的怀里,睁着眼睛看看这个我将度过作为人类生活几十年的世界,我充满无限新奇。

那是个家里有黑白电视就了不得的年代,那是个绿树繁花、草长莺飞的年代,那是个小孩每天两毛钱的零花钱却能乐呵呵地笑上一天的年代,那是个一毛钱能买到冰袋,两毛钱可以买到冰棒的年代那是个单纯又幸福的年代。我就在这个年代中呱呱坠地,成长着,感受着,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世界,遇见未知的自己。

2000年,第一次走进学校,第一次扮演学生这个角色,第一次觉得世界那么大,而我这么渺小。爸爸说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虚心请教。如预料般,我确实学到了不少,被学比学的更多。我那一群可爱的小伙伴们好像都很喜欢我,因此每次放学我都会被他们围堵在厕所里,他们在外面,而我在里面。然后他们会跟我说很多很多我听不懂的话,所以每天我都回家很晚。回家后,爷爷问起来,我就把这事跟爷爷说了,他很愤怒,差点闹到老师那里去。当时我就纳闷了,为何爷爷讨厌他们,分明那是喜欢我的表现呀!后来长大了一些,渐渐明白了,那个行为叫做欺负。哈哈,我真笨,连老师也这样说我。

就那样度过了我的小学生涯。迷惘。成长。坚强。

如果说小学六年于我是地狱似的残酷,那么初中就是我始料未及的天堂。

2006年,走进初中,开始过五四青年节,入团,竞选学生会干部,这一切让我又成长不少,觉得作为人类还挺有意思的。于是,我洋洋得意地度过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初中三年。

如果要用四个字来形容我那三年,那就是如鱼得水。一点没有夸张,也没有自负,事实往往更加美好。成绩优异,月考期考数一数二(年级排名),深受老师喜爱,学校的模范生,学习标兵,一系列荣誉像雾霭,蒙蔽了双眼,拨云散雾过后,一切都已来不及。

2009年6月18日,中考。事实上我是不用参加的,因为在一周之前我通过了一中的保送生考试,获得了保送资格,因此无论如何我必然有个去处,而且是大家都羡慕的去处。至于原因,想必是我之前做的一个决定填写了师范的报名表。中考结果出来后我以较高的分数被录取了,然后8月的某一天打电话让我去面试。

我将永远记得那天。那次的选择。

四年后,我在这里。与许多同龄人相比,我不再幼稚。当他们还在大学溜达的时候,我已在很多培训学校给学生上了N多次课,已经有几百个学生亲切地叫我杨老师,而我的19岁是在讲台上过的。

那是我的19岁。还是会。还是会很难受。

未知的美好


20XX年的第一次出行,我选择从泰国的清迈坐巴士和船去老挝曾经的首都琅勃拉邦。

人总是在自己呆厌的地方去到别人呆厌的地方换一口新鲜空气。这样才可以回到原来的空间,继续生活下去。

喜欢新鲜,但又留恋熟悉。

我喜欢在陌生的地方遇到熟悉的朋友,喜欢在异国他乡打开我国内亲人主持的电台节目,让他的温柔声音准时准点伴着动人的情歌回响在陌生的地方。

我在哪里,我爱的一些人和事就在哪里。

习惯是难以改变的一种美好。

一个在二十余年生命时光里不停地在流动,在不同的城市不一样的国家溜达过的人,有人问我还会对出行有激动的心情吗?

老实说,我预备下周开始的一个人的旅行将作为我最后的单飞纪念。以后的日子,还会出发还会旅行,但是会和喜欢的人一起。不再是青春期漂泊者似的没完没了的浪迹天涯。我对一个人凄凄惨惨戚戚地听耳机里许茹芸唱的《日光机场》去机场,背着旅行袋等着晚点的飞机,然后在凌晨时分来到陌生的国家,推开陌生街道上一家超市的门,看着一个表情目光怪异的黑人兄弟走过身旁这种种事情都厌倦了。

以后的旅行,只希望是追随,追随我喜欢的人的决定,他说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不操心旅行攻略,不多管路线和食宿,只希望自己傻傻地开心地牵手与他同行,因为我知道他会带我到值得去的地方看到喜欢的风景。这就够了。看到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谁与你携手同行。目的地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路上有他相伴。过程就是意义。

这样的旅行一定是快乐的。而快乐就是活着的目的。

我已经一个人走过了万水千山,现在是我最好的一段时光,遇到了同样懂得珍惜的人,就放弃了自我,依靠着他走向未知和未来,这样的决定看上去既轻松又简单,为了这样一个结果无形中却似乎等了整整一生。

越来越觉得天意在指引着所有,我们人生的路,完全不讲道理,但是又前后融汇一体,自创一派。上天是最好的编剧和导演,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扮演者,在这一场人生的大戏里演着自己的成功、落寞还有顺利、失意与寂寥。

起先是莫名其妙地参与其中,然后是受挫而拼命抗争,青春开始结束了,人变得柔软,归顺,于是戏也就演得越来越漂亮,恰到好处。这时候已经对未知的前方的旅程不害怕了,给你什么都全盘接受。因为你会发现老天给你的就是最好的,就是最适合你的,而从前迷惑过你或你妄想争取的很多并不是真正好的。如果现在还没有达到最好,那么说明还没到最后。

现在是我最好的时光,没有那么年轻,但是满怀感恩。

珍惜有缘人,不管是在哪里,都要好好地度过每一刻。

默数流年,伤口


伤口,是岁月刻在身上的印记,记录着流年里的故事。

【一】

我的下嘴唇左边,有一个小小的疤痕,现在已经基本上看不见,但是小时候,这个疤痕让我很苦恼。听爸爸说,这道疤痕是我三岁时,从大门口台阶上摔下去而留下的,说起来,还有个惊悚的故事。

那年,家里一个远房的太爷去世,按照老家的习俗,葬礼办完后要办几桌酒席酬谢前来上香的宾客,还有帮忙的亲戚朋友,爸妈都在宴请之列。酒席上,男人们难免会喝酒,爸爸那天喝得挺多,后来妈妈就带着我先回家了。到了家门口,妈妈一手拉着我,一手去开门锁。打开门的那一瞬间,站在妈妈身边的我突然对着屋里说:太爷爷,你怎么坐在我家啊?我们刚刚去你家吃酒去了呢!听到这句话的妈妈吓得立马松了我的手。因为我走路晚,那时才刚能扶着墙角自己慢慢走,妈妈手一松,我便顺着家门口那高高的台阶滚下去了。

老家有一种说法,小孩子是能够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的,这个东西,指的就是鬼。老人们说,那是因为小孩的眼睛没有被俗世污染,所以能够看见,等到长大了,自然就看不见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何依据,但是据妈妈说,我小时候是有这样的特异功能的。早在我一岁的时候,隔壁家远嫁的女儿因为躲避计划生育带着刚满月的儿子住在娘家,算起来远房的亲戚,我应该叫她三姑姑。三姑姑身体很差,经常奶水不够,于是常常抱着她的宝宝来我家讨妈妈的奶水,因为三姑姑总是给她的宝宝穿花花的袄子,我一看见就叫花宝宝。后来,那个孩子不知得了什么病,夭折了,而在他夭折后不久,我经常会一个人对着家里的某个角落说:花宝宝,你坐在那干嘛?妈妈没读过什么书,对这些很怕,据说后来是去庙里求了一道符贴在我家大门上,我才不说了的。

所以我那样一句话,妈妈马上就被吓得不轻,当时没有顾得上我,先跑到太爷爷家叫爸爸去了。等他们回来时,我已经坐在地上嗓子都哭哑了。爸爸把我抱起来,进到屋里打开灯一看,我的嘴唇摔了一个大的伤口,胸前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了。那时村里没有医院,就一个小小的私人诊所,晚上早已关门,爸妈就用盐水和手绢给我止了血,第二天才带我去诊所包扎。那时因为家里条件艰苦,就没有缝合伤口,所以留下了这道疤。

小学的时候,这道疤痕很明显,所以曾经一度很自卑,觉得自己脸上有缺陷,不好意思跟别的孩子一起玩。于是,课余的时间,班上的同学都在操场上玩耍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教室里,手里拿着一本书,在书本里,找寻属于自己的快乐。山海经和故事会是我的最爱,班上谁手上有了一本小说,不管是言情的还是武侠的,我也都会借来一睹为快。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几乎看了个完全。沉迷在故事里的我,会忘记自己的缺陷,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不再自卑。

渐渐地,我爱上了文字,写作文的时候,喜欢发挥一些别人意想不到的想象。慢慢地,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每当这时,班上所有的同学都会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我会忘记自己脸上的缺陷,将自卑忘却。

现在,虽然唇上的这个伤口已经几乎看不见,但是每次照镜子时,我还是喜欢寻找这个淡淡的缺陷。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伤口,我想我也不会邂逅我最喜爱的文字。因为有了它,我才有了一份散发着墨香的文字缘,在清浅时光里,用文字记录光阴的故事,让心灵在墨香里沉淀。

所以,对于这个伤口,我更愿意理解为,是老天恩赐给我的礼物。

【二】

小腿上的伤口,是十二岁那年暑假留下的。那年的夏天,日头很毒,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在大热天里,赤着脚跑来跑去,妈妈说,就是因为这样,沾染上了毒气,所以腿上长了很多恐怖的脓包。刚开始,是小小的一个个红点,没有在意。后来红点一天天变大,到了快开学的时候,竟然开始化脓出血。幸而只是长在小腿上,膝盖以上并没有,用纱布把疮口包扎好,穿上长裤,别人看不出来,也并不妨碍走路。

记得那时,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腿捋到膝盖以上,把缠在腿上的纱布一层层剥开,那些脓水散发出来的气味,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仅如此,纱布粘在伤口上的部分,就算是很轻很轻的撕,也是很痛很痛。而这时,爸爸就会端来一盆温热的盐水,用棉花沾着,一点一点的擦拭那些伤口上的脓水,直到纱布全部摘下,将脓水全部擦净,露出鲜红的肉色。爸爸平时做事很粗心,但是给我擦拭伤口的时候,却格外的有耐心。每次一擦就差不多一个小时,擦完以后,还要涂上药膏,再用新的纱布包上。全部弄好,天都已经黑了。妈妈说,从没见爸爸做什么事这么用过心。这些脓疮一个多月以后才渐渐开始结疤,因为妈妈要做饭,每天一个多小时的清洗,都是爸爸在做,后来,妈妈笑话爸爸说,以后,都可以去做外伤包扎的护士了。

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重男轻女的,因为家里三个孩子,弟弟最小,小小的我心里觉得,如果不是偏爱男孩子,也不会有三个孩子这么多。村里很多家庭都是这样,如果没有男孩子,就不停地生,直到有了儿子为止,我的一个堂叔家就有七个孩子,最小的是儿子。村里面,几乎没有不重男轻女的大人,几千口人的村子里,只有一户人家是一个女儿。有几次,我听到那户人家的女人在和别人吵架时,被骂绝子绝孙的,不会下种的鸡,她就再也没有说话,默默回了自己家。所以,小小的我一直觉得,身为女孩子,是注定得不到疼爱的。

因为我是家里第一个孩子,所以从一出生,爸爸就对我特别宠爱,给我买最好看的花裙子,最流行的小皮鞋,最好吃的糖果。可是这一切在我慢慢长大之后就开始逐渐减少,于是小小的我认为,是弟弟的到来夺走了爸爸对我的宠爱。我渐渐变得沉默,变得不爱和别的孩子玩,特别是看到爸妈抱着不会走路的弟弟时,心里满是委屈。照理说,那时我才那么小,还没有记事,但是很奇怪,对于这件事,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那时心底一直都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爸妈不爱我了,爸妈只爱弟弟。这样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和爸妈有些疏远,有了心事也不肯和他们说,我变成了一个孤僻的孩子。记忆中的童年,始终是不快乐的。

自从那次腿伤之后,我开始觉得爸妈并没有重男轻女,原来一切只是我的多想,这个芥蒂解除之后,我不再刻意和爸妈疏远。有些事情放在心里就会如鲠在喉,一旦打开心结,就会烟消云散。后来,我慢慢知道,爸妈之所以减少了给我的新裙子和糖果,是因为那几年爸爸在外面挣钱越来越难,加上家里孩子多了,不得不节省再节省。原来,真的只是我的误解。后来,我再也没有感觉过爸妈重男轻女。不快乐的童年开始走远,笑容逐渐出现在了我的脸上。

现在,腿上的那些伤口也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淡得几乎看不见,但是每每想起,我都觉得这些不只是伤口,还是上天派来的使者,让我放下对爸妈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