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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

发表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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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没爱到,难道就会怎么样题记

我想我的一生中打扮最帅的一共有四次,一次是我结婚的时候,一次是我孩子结婚的时候,然后就是我死去的时候,但是决定有一次,是我参加前任婚礼的时候,我的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

我记得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玩具,我那个时候爱不释手,每天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玩耍,会自己不断打量,也会不停地向身边的小朋友炫耀,我很满足,只有这一个玩具就够了。

直到某一天,家里来个客人,那个阿姨的笑容让我觉得和蔼可亲,紧接着就看到阿姨身后还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朋友,我很开心,因为终于可以有个朋友和我一起玩耍了,于是阿姨和家人聊天,而我们在一起玩耍,而我很自豪的介绍了我的玩具。

可是就在阿姨要走的时候,那个小朋友拿着我心爱的玩具不肯撒手,尽管阿姨好说歹说他也是不听,于是他刺耳的哭声和孩子般的野蛮就开始上演,而我也参与在和他争夺玩具的战斗中,我们一起嚎啕大哭,因为自己心爱的玩具真的不舍得就这么送人,可是最后,在家人的安慰下,还是把那个玩具给了那个小朋友,而三天过后,家人又给我买了同样的玩具,可我却再也像从前般那么快乐。

对啊,自己心爱的玩具也好,自己心爱的人也好,当它离你而去的时候,你的不舍到底有多难过,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我们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们也学会了不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的脆弱。所以当我们心爱的人离开我们,我们往往把这份不舍和痛苦放在了你转身之后,看着你的背影,我就像个幼稚的孩子哭了。

婚礼进行曲响起了,所有的人都朝大门看去,门开了,你穿着美丽的婚纱和新郎走了出来,看着他小心翼翼的牵着你的手,你笑的那么灿烂,从你们对视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我只是一个过路人。

我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装,走到你必将会看到我的地方,你缓慢的走过来,眼神落在了我的身上,你的笑脸一直洋溢着,而我仅撕心裂肺的调整脸上的肌肉,给了你我这一生中对你的最后一个笑脸,和最帅的一个背影。

我走在街上,像个小孩子,失去了自己心爱的玩具般嚎啕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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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里,盛装出席:写给自己


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伴随着一个个悲欢离合在我的青春里横冲直撞。当我想要抓住它的时候,它却偷偷溜走,徒留一杯叫做遗憾的劣酒肆无忌惮的挑战我们的味觉。题记

25岁的年纪已经可以踩着6公分的高跟鞋昂首阔步的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办公室之间。整齐的发梢,得体的套装,恰到好处的笑容,不管动作是不是可以称之为潇洒,这样的生活方式终将变成我的另一个开始。闭上眼睛,犹见昨日那个穿着水洗牛仔裤帆布鞋横穿银川大街小巷,高兴时大笑,难过时哭泣的自己。更多的时候会觉得不可思议,我无法想像每天闹钟响了之后,我是如何闭着眼睛,挤好牙膏并且动作流畅地刷牙洗脸,匆忙抓起牛奶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搭上一趟看似已经走远的公交车时是有多么的狼狈和尴尬。时间没有教会我优雅,却教会了我淡定。此时此刻,我最享受的就是每天清晨,一杯白开水的时间,趴在顶楼的阳台上看着咸蛋黄一点一点的升起,然后,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

在过去的3年里,从这一场的酒会到下一场的酒会,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微笑着,过滤掉功利的因素,留下的,不过是丝丝疲惫,经久不散。碰上一个被天气预报都要欺骗的天气,我们只能佯装者不可一世的骄傲来掩饰我们瑟瑟发抖的身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内蒙境内的一个国企里搞宣传,下午出发,上高速,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没有想到的是银川和内蒙温差竟然如此的大,尽管我穿着厚厚的羽绒衣可在我同事几万块钱的皮草面前仍显得单薄,对于一个摄影爱好者来说,这个一览无余的大草原,无疑是采风的最好时节,事实上,在刺骨的寒风凛冽之下,多美的风景都是浮云。兜兜转转几个春秋,没有特别的大喜大悲,或许是那被叫做习惯性遗忘的情愫在拉扯着我并不冷情的岁月,不是没有过伤心,只是在岁月的磨合下,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初衷或者说我已经不记得我需要伤心的理由。3月天气总是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春暖花开的温润,下一刻就让你忍不住搓着手低声咒骂一句,这鬼天气。

2013年3月,我终于告别了我工作了3年的地方,拖着简单的行李,走出大厦的时候,耳边回响的是,临走时,经理的嘱咐:欢迎你随时回来,就当时我极度亢奋的情绪来说,它只让我想到一句话,海阔凭鱼悦,天高任鸟飞。我是有多大的心,多大的胆,固执地想要自己当老板,更多的时候,我是感动,感动自己的执着,感谢自己的勇气,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在高楼大厦落地玻璃前那个穿着套装,喝着咖啡的另一个不一样的自己。说干就干,联系了一家服装直销厂家,2天后正式开始了自己做老板的生涯。每天过着昼夜颠倒的日子,不得不说,那是一段完全可以称得上艰苦的日子,诚然,我并不是独生女,但我却有一个公主一般的童年,在我的世界里,小红帽永远可以智斗得过大灰狼。这些年,不管是素面朝天还是淡妆裹颜亦或是浓妆艳抹,我都始终坚持面带微笑,如果说青春是终会散去的宴席,但时光如此美好,我们怎能不盛装出席。

4月末接到通知,预计的6们考试定于6月中旬,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各种复习题,参考书,模拟试卷席卷了我大半的时间,恍惚间我似乎回到了那年高考,那一段遗留在生命里倒计时的日子,不管你愿不愿意,上课的日子是枯燥乏味的,偶尔约着朋友吃吃饭,逛逛街,看看电影,都变成了一种奢望,生意自然无法兼顾,特别痛恨一个叫不了了之的词,它让我恨其不实,怒其不争,特别伤肝伤胃伤内脏,我再次投奔于打工者的行列,应聘在一个小小的贸易公司做了出纳,每天往返于银行与公司的两点一线之间,在沸腾的狼血也被消磨的只剩下冷漠,怀揣着昨日的梦想,行走在今日的路上,我没有过多的时间来思考何为人生,只是很用力很认真的再走每一步。有的时候也会莫名的烦躁,我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却总是做不到漠然转身,每次从考场出来之后,我都会告诉自己,离学士学位又进了一步,试问自己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可以如此大言不惭,难道是考场上豆腐两碗,两碗豆腐的答题方法?不可置否的摇摇头,于是归咎于女人第六感的直觉。

闲暇之余,也会翻翻旧时的杂志报纸,看着上面自己发表的文章,欣慰的同时确有着淡淡的忧伤,我是怎样一步步把自己的爱好,变成了赚钱的工具,也总是会想起大学时代跟着高洋办青年杂志会刊时的情景,入学第二年在上面发表了一篇题为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类似于散文的四不像,内容不外如是的忆了忆刚刚结束的高考,吐槽了一下青春年华,没想到竟也引起不小的共鸣,那时杂志社经费紧张,并没有稿费一说,我却投入了我全部的热血,仅仅是因为爱好,如今,拿到稿费的时候会想着去哪里大吃一顿或者是去百货公司看看可不可以淘到心仪的包包,再也没有文艺女青年的气息,骨子里颇为世俗。我总是可以在最需要矫情的时候,冷漠的如同路人甲一般,最需要欢喜的时候又不合时宜的想起一句网络语: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回忆就像播放了不下十遍的影碟一样,突兀的卡碟,静止的画面,刺耳的叫声,就算改变不了快进的命运,留下的大多是衔接不上的空白。7月拖着轻快的脚步一闪而过,紧接着8月像火车头一样呼啸着而来,令人躲避不及。8月的天气早晚已经有了秋的凉意,出门前总少不了备一件薄薄的外搭,突然就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上班的时候总想着休息,可当自己真正休息的时候,总会生出无所适从的落寞和不真实感,如同一盏寂静幽暗的路灯,突然光芒万丈的时候我们总是会首先揉揉眼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心情,这样的日子,于是就有了人生第一次的远足。备上简单的行装,带上相机,奔向了四川九寨,至于去哪里,其实有过很多的纠结,最想去古城走走,什么都不干,只是走走,用相机记录一些事,一些人,一些景,最终由于时间的关系还是决定先去九寨看看。每个人一生中总会有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走路,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旅行。而我在同一天经历了两个第一次,第一次一个人的远足,第一次坐火车,于是我默默地给自己贴了一个标签:勇敢的姑娘。出发前给表姐打了一个电话,我会每天发短信报平安,万一哪天没有收到我的短信,请报警吧,孩纸。我承认是我想多了,从小我就压抑不了我总是爱幻想的脑袋,前一秒还是万一被拐卖的种种悲惨经历,后一秒就已经飘到了风景秀丽的九寨,事实证明,幻想千遍万遍,就算幻想到海枯石烂都不及现实来的震撼,火车上不是又脏又乱吗,原来这么干净?随即便释然,这本来就不是一个想当然的社会。

硬卧,一个人的宽度,躺在上面的时候,人还是有点蒙蒙的感觉,中午做的决定,晚上已经在火车上了,多少有点惊讶自己的速度。上铺的已经熟睡,是中年人,呼吸重而黏腻,有打呼声。闭上眼,始终无法入睡,借着月光,思绪随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和一排排的平房缓缓跳动着,这样的平房,夏天热的要死,冬天冻的彻底。实习的时候,曾和朋友合租在南校附近的平房里,对于那几年的记忆总是模糊的,好像一格格没有情节的闹剧,让人想看又抓不住重点,那个时候该是工作最忙的时候,加班是经常的,薪水是稀少的,年末各种酒会接踵而至,连空气里都充满了红酒的味道,甘甜而美好,有个词叫做唇齿留香大概也不过如此了,不忿的情绪就这样一节一节的被淹没在了空气里。南校对面是一家殡仪馆,俗称:火葬场,加班的每一个夜晚,总会驻足观望烟仓里滚滚的黑烟,天堂还是地狱?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结束了。倘若你在午夜11点的时候,看到一个踩着高跟鞋穿着套装的姑娘站在火葬场门口,请别觉得惊悚,我只是特别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住了2年,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一直没有遇到传说中的鬼,倒是在某一天,出来一个男人,醉蒙蒙的眼睛像坟冢旁的萤火一样,在我身上跳来跳去,吓的我落荒而逃,自此,探索无疾而终,每次经过均绕道而行,我想我是被活人吓着了。之后不久,加薪,住所也跟着改变,前不久到附近去上课,故地重游,才真正理解物是人非这个词的悲凉,一马平川的土地,曾居住过的平房早已不见了踪影,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能将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再将一切可能变成不可能。

8月22号,6点钟就醒了,我住中铺,自己弯着身子好不容易叠好了被子,忿忿的想,这铺位设计的真不靠谱,这么小的空间这是闹哪样,抬头才发现众人眼光怪怪的,一直纠结,直到下车才发现,原来在火车上是不叠被的!尴尬的同时就想会不会有好事者把照片发到微博上,然后附带着大大的标题:二货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到了兰州,坐上菜刀(蔡导简称菜刀)的旅游大巴,路过临夏,合作,一路疾驰到川主寺,海拔3000多米的地方,并没有多大的高原反应,只是昼夜温差的变化一时难以适应,也算是真正体验了一把围着火炉吃西瓜的快感。当晚夜宿古城川主寺,对于美轮美奂的古建筑,我总是无法抗拒它的魔力。尤其是在夜色下别有一番风韵。一个单身姑娘走在大街上,多多少少会引来别人的侧目,偶有羌族的小伙经过,也会吹几声口哨,说到羌族,他们的婚嫁是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在没有来东藏之前,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在21世纪这个年代,竟然还存在着一妻多夫这种婚姻制度,以至于后来,参加羌族篝火晚会的时候,碰上羌族的姑娘,我想,我当时的眼睛定像探照灯一样扫视着,最终只能摇头叹息,羡慕于他们这种游牧民族自由的同时,却又深深的窃喜自己是汉民。吃过牦牛肉,喝过青稞酒,告别了羌族热情的歌舞,踏上了山清水秀的九寨黄龙。每次走在命名为海的景点时,总会被它所营造的浪漫氛围感染,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起爱琴海三个字,我知道它有可能叫犀牛海,有可能叫双龙海唯独不可能叫爱琴海。路遇一个个拿着单反的背包客,深深地羡慕着,连拍照的姿势都觉得异常优美,喜欢一件事物的时候,往往会把它的好无线放大,盲目崇拜,知道归知道,但还是固执的喜欢着,羡慕着。团里33个人,唯独我一人选择步行上黄龙,再好的缆车也比不过自己爬到山顶时的那种挥斥方遒一览众山小的豪迈来的更加畅快淋漓。6天的旅途很快就迎来了尾声。

回程的票是软卧,在车站竟然也意外的结识了一位法国华侨,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普通话却夹杂着东北浓浓的乡音,聊到浪漫的巴黎,卢浮宫,里昂,马赛,不禁一阵唏嘘,这辈子总是要去看看的。火车上,简单洗漱之后,想到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忍不住,翻开随身的笔记本写到:九寨,黄龙,我亦来过。

写于2014年9月

匆匆那年,只为错过


自以为足够成熟,所以总是带着功利化的有色眼镜去看俗世的爱情。我向来是不屑看青春爱情小说的,在看《匆匆那年》的前几页时,我几乎觉得矫情得有点恶心。但当后面那些熟悉的画面一遍遍得重复在眼前时,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已。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如此老过,从来没有这样怀念过从前,从来没有这样恐慌过未来。浮中的那三年其实不过是一年半前的事,失去你也不过是一年的事情,现在细想过去那些幸福的场景,我依旧能够清晰地记得很多细节,但是却觉得青春是一件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样纯粹美好的爱情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去经历了。我们总是假装洒脱得笑,故作轻松地说经历过就好。可是真正经历之后却没有抓紧,那种感受其实是更难受的。就像你一辈子是乞丐,你也不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有卑微难过,因为你不会去思考这么沉重的话题,你只会去考虑温饱,去尽力让自己活下去,但某一天你意外得到了一笔钱,你挥霍了一阵,幸福地吃喝玩乐,尽兴之后伸手去摸口袋,发现钱又没有了,你又成为了以前的自己。你守着曾经幸福得接近奢靡的生活,就会越来越后悔自己之前不懂得细水长流,不懂得好好珍惜,就会用过去的幸福去照出此刻的狼狈。

我一直坚信过去的那些年,我们彼此拥有过的是真爱,那就是从古至今文人骚客一直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的爱情,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在我心里,它从来不会在高考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正是因为把它当做了信仰,所以才会去追求爱情的完美。那时的我忍受不了爱情里一点点世俗的东西,我们尽全力去给彼此绝对的信任,绝对的坦诚。也仅仅是几年后,当来到大学这片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我才发现爱情已经变成了像柴米油盐一样的必需品,质量与纯度早就在其次,拥有才是前提。他们朝夕相处,他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买各种奢侈品互相赠送,各种礼品讨对方的关心。但我却看不见彼此脸上洋溢着真正与爱有关的幸福笑容。恋爱不再是以爱为前提,爱情和过去一样,成为了此生只可以用来怀念的东西。

我以为我可以忘记过去的甜蜜与痛苦,能够云淡风轻和他们一样谈一场互相取暖式的恋爱,可也才不过一个月,我就无法接受这样委屈爱情的自己。与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是对自己的不尊重,简直每天都在煎熬:在听我不支持的观点,在聊我不感兴趣的人生,在看我不心动的人儿最终提出分手的刹那,我突然就解脱释然了。既然没有爱人,还是不要恋爱的好。至少你还能回忆上段真正感情带来的温存。

写前半部分的我还在《匆匆那年》里挣扎,沉浸在方茴和陈寻高中的美好记忆中,渴望着重新来过那份爱情,甚至想过回头去重拾它。现在再续后半部分时的我,已经知道了后面大学里的结局,不再热血沸腾。其实本就应该想到的,方茴那么任性、矫情,陈寻本来就不是她的菜。高中的美好也不过始于陈寻的嫉妒心理,而不一定是被方茴本人吸引。但当他们深入了解后,对异性的欲望就会作祟,使得双方无法自拔。其实如果换做另一个女孩子,陈寻也会喜欢她,而如果陈寻没有出现,像方茴说的那样,她那时更喜欢的应该是乔燃。因为开始就错了,所以结局一定不会美好。

这大概也就是大部分初恋走不到最后的原因。

爱你无盛装


细细想来,最近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接触过文字。或许是因为某些情感的层迭让我原本平静的心变得错乱,才让我失去了对文字原有的亲切感。徒步彳亍在校园的小道上,抬头仰望,唯有看见几枝在灰色天空衬托下显得格外冰冷的枝桠。一阵寒风吹过,我不禁蜷曲着身体,却让本来就萧瑟的意境又添了几分外在的凄凉

和风淫雨,暮走晨钟,季节总是在趁人不备时,悄然徙转。回眸淡思,却只记得在我们曾经来时的金色沙滩上留下了一串浅浅的足迹。这亦或是光阴的馈赠,给原本寻常的生活添了几许闲情,几笔冷韵。当我们在生命的暮年之际悉然回想,或许对那份曾经用整颗心去倾注的爱情回敬一缕浅浅的微笑。这渺如微尘的生命,却也可以演绎无数的起落悲欢。每一段缘分,都有平仄;每一个故事,都有韵脚。

我眼里的爱情,是要用生命的百分之九十去守护的至挚,就像信徒和蓝色圣经一样。我信仰的爱情,是在跨越了千山万水之后仍得身无彩凤双飞翼,是在经历了岁月年轮后仍能心有灵犀一点通;许多人喟叹人生苦短,盛筵难再。殊不知,我们所期待的天荒地老,其实并不遥远,只是我们沉迷烟火,忽略了太多。

始终相信,生命是一场修行,春花秋月,夏阳冬雪,那些途径四季的温暖,那些盛开与凋谢,在潮来潮往中一一渐行渐远成流年的风景。只想带上自己的爱,俯瞰人生烟雨,把所有应该为你做的事做到最好,这就是最大的胜利。

爱,不需要盛装。一句简单的关怀,远胜纸醉金迷的奢华。多少风光的背后,剥落到底仅存的就只有那颗至真至诚的心。褪去了白日高傲的光束,面对的才是最真实的自己。爱,是心痛,与涂抹在表面盛装无关。如果爱上一个人,心一定会痛的。那种无时无刻的萦绕着自己的痛楚,才是最深的爱。记得某电视剧的男女主人公的对话,女人问:你爱我吗?男人说:爱你很心痛,可是我时刻享受着这份心痛。不能结合的一对恋人间的对话,让爱情有了定义,他会心疼她的一切,我也如此。

入冬以来,期待的纷纷扬扬始终没有抵达,接踵而至的却是坐在暖阳里的心事。想了那么多,最后慢慢放松蜷曲的自己,却猛然发现那片萧瑟的意境突然间变得美妙无比。是啊,我问自己,何必烦恼呢?只要无所保留地倾注自己的爱,只要心里时刻装着你,不管结果怎样,我都会以崭新的面貌笑对明天的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