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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十一月的美文
十一月,我曾摘下的春风,你带来了吗?十一月,我曾打落的星辰,你带了吗?十一月,我曾遥望的远方,你带来了吗?
凉轮里,我做一个梦:梦见你饶过衣角,彳亍在小巷,合着黄鹂,清唱着谁家的歌谣;你走进酒馆,合着杯盏,觥筹了那人的梦想;你消尽城门,合着离人,入眼了长街的萧廊。
合着流香,拥着人潮,你去了哪儿?何时能停留,何处可圈栏:隐隐约约你的模样,待快要不见,惊诧时光的那一不经意—那回眸—我便此生相生相念!你去了哪儿?
合着流香,拥着人潮。褪去温度的北风,是你最后的.礼物,吹碎了春天的思念,吹烈了冬天的出现。
去罢,去罢,别怪,别怪,它不就这样,走了,却依旧还在。
风,慵懒的摇又晃;灯,昏沉的明又暗;携着行李的身影,越拉越长。月,高贵的亮又圆,叶,不卑的飘又落;翻跃宣纸的玉芊,越拉越长。
一封笺书,鸿雁添置、凛冬已至,颜色隐去、寥寥数语,抵过温火、淡淡清酒,当值胡裘、与子相伴,何患无他、青眼高歌,含笑入眠。
夜,轻轻的深了,鼓,谨谨的响了,怀揣忧愁的虫儿,低吟着换季的颜色,寄托相思的鹧鸪,浅唱着弹指的挥间,恩怨情长,如一江春水,如何圈拦。
皎月归,人影醉,万千思绪化作诗两行。夜深深的暗了,人沉沉的睡了,嘘,街尾的身影还在路上,写诗的人儿还在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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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眼泪
(1)
如果爱的漂流瓶并未走远,如果八月的潮水并未退去,如果青涩的回忆仍旧燥热,如果他还是那个狷介少年,那么十一月会很好。
细算起来,我和他已经有六百五十个日夜没有联系了。八月的某一天清晨突然接到他的电话,在我听到他就在东风东路附近的时候,我脑子里冲刺着各种想法不一而足。见到的时候是抿嘴笑还是露齿笑,第一句话说好久不见好不好,如果开心的想抱上去怎么办。
电话里他说他广州培训完了,回去之前很想见我一面。
其实,我顶怕他在人群中一眼看到我,怕的是我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他却已在我身上打量了很久,而我只能尴尬地挤出一个并不美丽的笑,我恨透了这样的感觉。可事实依旧如此。
这是一段突然热闹继而淡漠的爱,或者说两个人只是在那段青涩的年华里有过喜欢而已。可是后来的人生路总有那么一两条谙熟的路闪烁着曾经飘摇的灯火,回首时会快乐会感伤,甚至会崩溃。
不管怎样,见到他总是好的。
夏天清晨很热,我走在他左边的时候,我感觉到他暖烘烘的身子不断地加热周围的空气,令我也感到热。尽管浓密的树木撑起一片巨大的绿荫,但我们走的这一路,细碎的阳光仍在我们脸上高低起伏的跳跃。我看他的时候,你知道他有多美丽吗?他的睫毛被阳光投射出参差不齐的阴影,我那时说他水汪汪的眼睛像什么来着?像一面掩映着水草的湖泊。
好久不见,长漂亮咯,他说。我付之一笑,你也很帅气呀。原来时间能把曾经惺惺相惜的两个人的开场白变得这样荒诞近乎可笑,他们以前可是见面就你追我赶的。
之前好多次我以为我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牵着手走过每座城市路过每条街,两个人一起吃着一串冰糖葫芦,我像花脸猫一样对着他嘿嘿地笑。曾经我们互相抱着在山丘上打滚,回头看时,黄沙漫天,那都是彼此年华的十七岁。如今,我们抱在一起,多了一份狂躁与热烈,在他思想变为互相取暖的那一刻,我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
回忆脆弱如玻璃窗。
啪,玻璃窗惊碎,我们的身体擦着凌厉的碎片走过一窗一窗的玻璃,各安天命。
如梦初醒,记忆中的你神圣不可侵犯,记忆中的我神圣不容你侵犯。
你不再向我,十一月,愿我也不再想起你。
(2)
所以更多的回忆给了另一个已成为回忆的回忆,这次不许犯错。
冷风过境,树叶哗啦啦地落了一地。
我眼前的这棵树有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叫做秋枫,在这个树下,一个小男孩手脚并用地踢打着纷飞的落叶,几片落叶兀自不和谐地在空中飘着。而其它走在这个季节里的人不动声色走得匆匆忙忙,他们看着落叶诗意般的纷飞,没有过多的情感,这个季节本就萧瑟,一张张冷漠的面孔像一堵堵年久失修的墙,风一吹,白漆一片片剥落下来。
我的外表亦是冷漠,可落叶缤纷的秋季催生出我迢迢不断如春水般的柔情。
秋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这是菲菲信手拈来的一句话。
这段时间,我脑海里总是出现校园里的那条路,就是六栋宿舍到商业街的那条路。每次想起来的时候,我都情难自控地想要去南昌,而当我想到我怀恋的只不过是那段时光那个地点的那群人的时候,冲动的想法就此作罢。
如今,广州尚有很多穿着短裙的漂亮女孩子,而南昌的十一月一定妖风盛行。我看过一句话,大抵是这样说的,去更多的地方会让你看得更多,你若想看得更深就必须呆在那里很久。我在那里呆了四年,整整四年,人生最美年华的四年啊!我并不喜欢南昌,因为那里的人热情得近乎无耻,还有随处可见的扒手。我想我不会怀念南昌的,因为我做不到去怀念一个走在路上都没有安全感的城市。
可是人做不到的,回忆能。
我有多想念南昌这座城市里那个叫南昌航空大学的地方,工作的时候想起就斜侧着身子对着电脑发呆发笑,清醒过来低着头默默地啜泣,睡觉的时候想着就安然入睡了,如果一不小心贪听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思绪就断了,然后就辗转反侧睡不着了。
这段时间我很思念学校的一条路。仔细想来,首先,那条路闪现在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场景落花时节,也就是南昌的秋季。其实仔细的说,南昌本没有秋季,九月底十月初的这短短数日可勉强称作南昌的秋天。那时候漂亮的女学生们还打着五颜六色的遮阳伞,初秋的风轻轻地挑逗着她们的细腿,斜阳把她们的身影拉得纤瘦无比,看到的时候心里总会生出嫉妒。如今想到的时候,心中一阵暖意,秋风萧瑟,广州不冷。二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就是我之前写过的P君,那条路有太多我们的身影,风总是把他的衣服吹得鼓鼓的,然后似一阵穿堂而过的风声在我耳边哗哗响,我条件反射的夹更紧身子。周末广州的风突然发疯似的大起来,呼呼的风声,我几次以为风是被P君的衬衣带起来的。
我就是这样思念这条路的。清闲的时候,徜徉在这般温馨的回忆里,我喜不自胜,但现在的我又有几个这样的闲暇?
(3)
回忆和感觉,让我成为了热爱写作的人。这是卡夫卡文学奖得主阎连科的演说词。
青春的每一段回忆,我都想记得。最近几天的晚上总想把大四最末几个星期发生的一切写下来,可文字苦于没有出路,我不知道如何补记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几个月前,我还格外期待外面的生活,几个月后当我真正过着外面的生活了,却深陷回忆的沼泽,无奈中,又一次一次留着泪狠心地把那些回忆束之高阁,因为广州这个快节奏的城市容不下感伤和回首。
我总想把那些带给我欢笑和伤痛的人写成语言,可自己的文字能力还不够,怕写得不到位,那些有血有肉人最终成了别人眼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于是我始终不敢轻易下笔写,于是我努力读书寻求最完美的表达,等自己有一定的文化积淀,再一一去记录下来。
写不出来,却想说给人听,于是很想找一个在思想上有共鸣的人,想他在我最想要倾诉的时候会静静的坐在我身旁听我诉说,他只消略微点头即可;想他在我笑容满面的时候看出我心底的寂寞;想他在我深陷回忆蓬头垢面的时候告诉我笑一个,就很漂亮。可这样一个人,何尝不是另一个自己?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人都知道有一个双重人格障碍的人吧?同一平时空,总有另一个自己在安慰着自己不安的心,另一个自己则是扮演安慰自己哥哥还有爸爸两个角色。
而我,终究不是这样的人,也不愿成为这样的人,所以把自己想说的都写进了日记本里。一段时间后回头看那些写过的话,笑着抑或哭着备注上此刻自己的想法。另一平行时空的自己,就是那个倾听的人。
生活如此美好,我本该笑容满面,可是回忆那么凄美,它让我收起那些所谓的小乐观去平静深沉的感受生活。
每天清晨起来,阳光很好,我的梦想忽闪忽闪的,我努力地朝着梦想去奋斗,因为当下的每一天,都将成为我日后珍惜的过往。
十一月的眼泪汹涌而至,我擦干回忆的泪水,继续记录美好的生活,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过着的乃至将来过着的生活都将成为我的回忆,现在的生活的样貌将决定我日后回忆容颜的姣好与否。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又开始努力的去创造一个又一个将要成为美好回忆的现在与未来。
那便好好生活吧。十一月,亲爱的自己,不哭。亲爱的你们,秋季伤情的同时,也为即将变成回忆的当下努力吧,天冷了,加件衣服就继续梦想吧。
十一月的冬天
爱情,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彼此之间心灵深处的吸引与欣赏。一旦这感觉没有时,爱情也就不复存在了。
感觉,是一种主观性、感性化的东西。也是一种稍纵即逝,不能长久存在的事物。可是我们都知道,爱情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是会过渡到婚姻这个层面上的。有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同样也有一种说法:没有婚姻这座坟墓,爱情就会死无葬身之地。由此可见,婚姻是爱情的一种归宿。可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情,是很持久而又漫长的。那么在婚姻的整个过程中,这爱情中的感觉一直都会存在吗?很难说,也很不好说。
通常情况下,人在起初接触到一物时,往往会很是欣喜与惊奇。可一旦时间长了,这种新奇感自然也就淡化了。对此物的出现与存在也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到后来甚至会渐渐忽视。这是很正常的,同样也符合人类的认知和习性规律。很显然,爱情中的那种感觉是不能伴随婚姻而始终的。
那么,在没有感觉的婚姻,至少是没有爱情中那种惊异与新奇感觉的婚姻,又是以什么为纽带,以什么为核心而维持的?我觉得是契约。两个人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彼此确立了夫妻关系。两个人就会在一起生活,相依相守,一直到老。随之而来就有了双方间的责任、义务与奉献。会将对方的需要与满足放在与自己同等的地位,甚而是更高的地位。虽然,在恋爱与爱情中 ,也多多少少会有这样一种成份。但是很模糊,很不确定,而且有很有局限性。那么在婚姻中,就不同了,就是另一种意象与境界了。因为一旦两个人由爱情而发展到婚姻关系,就会在一起相处一生一世。这一生是很漫长的,当然需要面对的事物也就会更广泛,更为深入了。自然也就与爱情有所出入和不同了,这是在为自然、正常不过的事了。
十一月的秋
秋是我文字里的代言词,总给我一种悸动的情愫,或许就是那种自古逢秋多寂寥的感觉。
人们常说秋天是多事的季节,但同样也是情感寄宿的秋。落日黄昏下,漫步在这充满本土化气息的校园中,与着南来北往的人擦肩而过。蓦然回首间,乱了分寸,易了流年。十年有十年,多少人相遇了,又分离了。落叶飘零的秋天,秋风带走了夏伤,带不走的永远是凄凉。这些年,仿佛就是一本大书,里面有些是字,有些却是事。
在霞光的指引下,悠闲的走着,走着走着就走进了黑夜。抬头望着灯光,突然间觉得,光阴荏苒的一刹那间,乾坤倒转。城市里的灯光一束束地闪耀着,真亮。可这光却永远闪不到一些人的那一方心田。相反,月却能呼唤起那种最为原始的感动。月还是当年的月,只是少了当年的缺罢了。
慢慢地夜深了,秋风有把点凛冽,阵阵袭来,小草耷拉着脑袋,终于,人散,夜留。一张床,一被子,两种温度,犹如隔开了岁月的长河。伸手触碰间,累了,泪了!那些年,那些事,一回忆就幸福。带着浅浅的回忆,慢慢走近了梦里。眼角流出的那滴泪是想念的归宿。
清晨,当一米阳光走进了我的眼里,在醒与未醒之间,在梦与未梦之间,流云不语,落花不语,我仿佛明白了什么。时光自西向东,以一种明媚掠过另一种明媚,夜真的被刺痛了。我毅然选择晨起洗澡,把夜洗掉,再来十年又十年的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