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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离婚如何挽回

发表时间:2020-12-01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该如何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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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怎么算该如何给付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护理费用的儿童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护理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样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

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赡养费支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十八岁。

2、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父亲或母亲有能力支付,法院应支持儿童增加监护权费用的请求:

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病上学的儿童,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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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的正确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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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的正确计算方法

离婚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给付的期限、办法和费用的变更等,一般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和当地的生活水品合理地予以解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不让探望孩子,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实践中,部分夫妻积怨较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有的“不让探望子女”,或向对方提出一定的探视条件;另一方则以“不支付抚养费”相对抗,导致双方关系更加紧张和恶化,并对子女的身心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应该直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抗辩。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父母离婚、家庭破裂本已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但如果由于抚养费问题,父母双方再次发生矛盾纠纷,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无疑对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父母未离婚,能要求支持离婚抚养费吗?

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子女本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婚生子女、由一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继父母一方抚养的继子女、一方抚养照顾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抚养费支付义务一方追索拖欠的抚养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新增的条款,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其支付抚养费。这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护。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因此,未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或双方追索离婚抚养费。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算法离婚妈妈必看篇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算法离婚妈妈必看篇

哺乳期发现丈夫出轨或是有家暴的行为很多人都无法承受,于是就会想要离婚,妻子提出离婚丈夫也同意了,这时候孩子是跟着妻子在一同生活,丈夫需求每个月出一笔孩子的抚育费作为抚育义务的完成。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给多少?对方工资的20%-30%,一直计算到孩子18周岁为止。如果孩子发生重大疾病及上学可以要求另行支付。

在哺乳期内女方抚育孩子,男方必需给抚育费。第一、能够与家人协商一下,恰当降低每个月的抚育费。第二、能够找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来进行调解。第三、在调解不成的情况,只需向法院起诉,判决执行担负抚育费。

哺乳期内离婚子女的抚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医学上认为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处于哺乳期。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哺乳期的时候女性假定要离婚的话,能够就孩子的哺乳期离婚抚养费进行双方协商,只要双方可以确定一个共同都可以承受的数字自然就可以了。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哺乳期离婚抚养费。

离婚应该给多少抚养费不给法律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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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给多少抚养费不给法律都不允许

离婚小孩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应该给多少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我们都是如何计算的呢?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判决,在一些一线城市,具体可以掌握在800—2000元每个月。对于有两个孩子的可以适当性的提高,但是原则上还是不能超过总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应该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离婚应该给多少抚养费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入收过万足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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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入收过万足够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一方为未成年人承担生活、教育等所应支付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费用的标准。子女抚育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给付内容及方式

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随着人们对教育的日趋重视,教育费用占据很大的份额,甚至超过日常生活费支出。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

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通过每月、每季度、每年、一次性等方式来定期支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判决按月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之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还有两种例外情形,子女超过十八周岁,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一是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如孩子先天性脑瘫生活无法自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孩子十八岁后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现有规定,高校在读成年子女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享有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权利。相关规定的立法初衷是借助法律的制约来培养青年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意识,促使青年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得以立足。法官提醒,目前,大多数在读大学生虽已成年,但教育费、生活费仍由父母承担。虽然父母仍将此视为自己的责任,但这仅仅是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

【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系列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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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系列问题解答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那么具体如何确定可分一下几种情况:

1、对于低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2、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4、对于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离婚抚养权如何判资深律师教你如何争取


离婚抚养权如何判资深律师教你如何争取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最令人难以抉择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到底应该跟着谁?或者说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一般会考虑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是孩子的年龄。离婚时,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以跟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当然,也只是原则上这样做,并不绝对,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法院也不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二是孩子已过哺乳期,未成年。一般按照双方的协议,没有协议,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有没有稳定的住所,是否利于孩子的上学、生活、成长,综合考虑。当然,如果孩子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意志,例如在七、八岁左右,也会听取孩子的意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离婚抚养权如何判,以考虑最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有抚养义务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婚姻法规定,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抚养教育义务,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即使法院判决一定的数额,也不影响子女在必要的时间提出超过原判决确定数额的要求。当然,有抚养义务,也就有探望的权利,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不得阻碍。

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未成年的子女。也希望父母双方不要意气用事,本着对子女负责、为子女成长负责的原则,尊重法院的判决。

当然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的。

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始终是个焦点话题,法律对离婚抚养权如何判优先女方吗有一定政策上的倾斜。这是考虑到女方更能照顾好子女,尤其是一周岁的子女。但是也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女方都有抚养权,如女方工作住址不稳定,没有经济来源的时候,法院出于保护子女利益,会将抚养权交给男方。所以说,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很多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夫妻离婚时的重点,不过法律怎么规定,最后其作用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所以,建议在争夺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判的时候,一定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这样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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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孩子并不是物品,不能像财产那样分割。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情况不胜枚举,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对孩子的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1、经济稳定

要想拿到子女抚养权,经济状况稳定、良好是基础;没有经济来源、自己都过得朝不保夕的父母,如何养育子女是一个难题。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话,难以保证子女能健康的成长;因此,经济基础是必要条件,不要求父母要多富裕,至少收入要满足正常生活所需,且收入稳定。

2、环境和谐

这就关系到父母双方原生家庭的气氛,离婚后,子女与抚养人原生家庭接触的机会就会较多,家庭氛围对子女的影响很大。

比如说,在夫妻双方收入差距不大的时候,一方原生家庭是高知教授,另一方原生家庭是四处奔波的生意人,那么高知家庭一方比较容易得到抚养权。

3、受教育程度

这里最主要的是父母双方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在法院判决中,父母中学历高的一方会被重点考虑,父母是子女第一任教师,父母学历高更容易开展启蒙教育,更容易潜移默化中让子女学到更多,本人也会更重视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子女发展。

4、陪伴时间

父母能够陪伴子女的时间长也是考量中的加分项,因为工作忙而忽视家庭不利于子女性格养成;因此,如果父母双方中工作朝九晚五周末双休的一方比不定时加班四处出差的一方更具有竞争力。

5、与子女关系

二、诉讼离婚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长,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

按照《婚姻法》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可以得知,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最主要的是考虑到怎样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的。所以争取抚养权主要的是必须有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意愿,对孩子成长有良好的帮助。在判决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受伤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无论出于法律还是别的,都必须优先保证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争取抚养权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有孩子的夫妻,决定离婚后一般都会首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却不是很清楚法院对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有什么,这个时候当事人应该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去最大概率地争取。

三、给予离婚抚养权的期限?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上大学后,法律便不会规定强制的抚养义务了,但如果父母有支付能力,仍然应当支付。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是会自愿支付的。

四、变更孩子离婚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抚养权。

离婚率越来越高现象背后,带来的离婚纠纷案件率也越来越高;比如说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产生的离婚纠纷,因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由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互不让步产生的抚养权纠纷。其中,抚养权问题最不好判决,夫妻双方都想争,但这不是一个方面就可以做出判决的,要多维度考量,做出最适中、最合适多的处理。满足以下5点,子女的离婚抚养权基本上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