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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的人

发表时间:2020-12-17

屋顶上的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屋顶上的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秦天非常想到屋顶上去大喊一次,就像那个歌唱家——不,甚至用比歌唱家更高的音、更足的丹田气大喊一次,这个愿望已经快一年了,发展到最后,他觉得身体到心智都几乎要被它击垮。

产生这个想法的起因可能并不重要了,单位或者家庭,到处都潜藏着值得他去大声喊叫的理由,这种愿望当然不能理解成一种很单纯的趋向,或者仅仅是一种生理需求,因为一想到这一年来深受的折磨,秦天就不可能让自己轻松起来,而解释成压力,他身边的压力又确实太多了。就这一问题,他的确是很认真地思考过,比如在旁人看来并不重要的起因,秦天也曾经很执着地回忆,他记得最初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它的雏形是在单位形成的,只是在以后不断的衍化过程中它才慢慢进化成一个经不起撩拨,就像是斗鸡一样独立于他的怪物。作为他们科室最后调入的一名员工,那时候秦天受到领导的训斥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有些人可能天生懦弱,天生就是一个让人拿来出气的命,很不幸的是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那一天他刚一上班就被领导叫去训斥了一顿,绝对不是他的错,一个串门的到他们办公室用他们的电话偷偷打了一个长途,怎么能算是他的错?放在平时,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这个人与领导有积怨。打着打着,领导就进来了,他不好去说打电话的,却揪住秦天不放,把他叫到隔壁,故意大声地指责秦天乱用单位的电话做人情。领导与打电话的人的积怨秦天也知道一些,也明白领导不过是要借他来敲山震虎,可他觉得不是自己的错就反驳了一下。他不说还罢了,一说领导的怒气也转到了他头上。他问秦天责任心哪儿去了,上进心哪儿去了?接着开始数落秦天的种种毛病,上班不准时,老迟到,衣服也不经常洗换,龌龊邋遢,办公效率低,要不就脚蹬到一只拉开的抽屉上,有时还往桌角抹鼻屎。有些事情当然不是真的,但秦天一想如果再反驳下去,没准领导真的就会拉他去找鼻屎,于是不敢再吭声了。

那一次领导的训话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他可是找到感觉了,发挥到最后还扬言说要在科室里竞争上岗,要马上开大会研究秦天到底有没有资格。最后会虽然没开,两个人都累得够呛,秦天就像一个挨训的小学生变得垂头丧气,他想凭什么别人打电话,他却要竞争上岗,心里憋着一口气却发不出来。

那一天整整一上午秦天都闷闷地坐着,同科室的人都开导他劝他算了,他们领导就这么个脾气,有一个甚至说,别理他,他这种人是退不了休的。退不了休是什么意思?秦天没弄明白,旁人却齐齐地笑起来。秦天不能原谅他们刚才的沉默,当时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帮他说句话,现在却阴阳怪气的。他坐在那儿生他们的气,生领导的气、他自己的气,可表面上他还得装出他一点都不在乎。这么闷闷的坐了一上午。快下班时,同事们都纷纷离开,他的邻桌好心地问他怎么还不走,还在做思想斗争?秦天的确坐得久了,忘记了时间,这时回过神故作轻松地站起来,边收拾东西边开玩笑,他说,有时候真他妈想大喊一声,大喊一声什么都解决了。正这么说,秦天就觉得胸膛里有一团闷气猛向上一提,好像他再一张嘴就会立即冲出去。

这个状态的确来得太突然了,他并不想当真的,是他的身体没有随随便便放过去,那一声没有发出的喊叫好像已经腾空而出,一直盘旋在他的头顶上,颤颤巍巍地,划着圈,袅袅而去,他几乎扶着桌子站了五六秒才把这股劲让过去。这段过程别人自然无法体会到,他听到有人接他的话继续这个玩笑,他们说,喊吧喊吧,喊完了我们帮你给安宁医院打电话!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了,究竟是不是那天种下的根的确并不重要,关键的问题是以后他受了委屈,哪怕仅仅不高兴,那团跃跃欲试的气体也会上涌过肩,顶着他的胸口,然后在他的喉咙里团团打转,这么一直持续着把他的眼泪都憋出来。但那究竟是不是一种喊叫的欲望?秦天无法确定,也许可能是某种潜伏的病症,只是出于恐慌,他才把这当成一种喊叫来对待了。

那以后他的确有了一些变化。一年前他还是个有为青年吧,动作举止虽不太敏捷,但肌肉结实有力,上下楼因为嫌慢他很少愿意等电梯。可一年下来,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了,有些部位已经稀疏得能看见头皮,最要命的还是精神状态,早晨他疲疲沓沓地赶到单位,一整天都像个吸食白粉的不断地冲着桌上的玻璃板打哈欠,与别人的交往也是一副懒精无神的样子——这是白天,一到晚上他的脑袋却来了电,兴奋得就像外面呜啦呜啦乱叫的野猫,那真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时间,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正等着他,当然不会有什么事的,可他怎么想办法就是睡不着。如果十二点还在床上不停地翻来回,他就知道不妙了,这一夜又要泡汤了,问题是他越这么想,仿佛给自己作了心理暗示,他就真的睡不着了,常常要到四五点钟,他才能迷迷糊糊地在一种很清醒的情形下眯一下眼。一度他对睡眠,对床都怀有一种不太正常的戒备。那时候他的眼睛常常红红的,面色灰黯,不过这样一来,他倒更像是一个心神焦虑,坐办公室的小公务员。一年时间很快地过去,单位又来了几个更年轻的大学生,不知不觉中,别人对他的称谓也有变化,从前一律是小秦、秦天,现在,也有人开始叫他老秦。

一年前他有个叫小莘的女朋友,可这个原以为会和他患难与共的女友也被他折磨得够呛,她应该是不堪忍受才跑掉的,由此也可以反过来证明他的可怕。他是不是真的患上了什么难愈的不知名的病症?他的房间里从前尽管也很凌乱,可凌乱中的气息却是健康的,他女友一直坚持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奶香,那是他的体味,汗液,它们充斥着他的周围;后来仍旧是这些东西,连他自己也知道发生变化了,某一天,很可能是一夜间它们变成了一种焦糊味,泡菜坛子味,总之是一种不健康的,萎败的气味。就在那时候霉事又找上了他,一只耗子不知什么缘故竟死在他床角,等他们发现时,它已经变硬变干,那种腐烂的气味里有一丝泛甜,又有一丝金属高速磨擦时发出的寒冽,臭得十分离奇,关键是他们在这种气味里住了至少一个星期而一无所觉,接下来的一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他们还要生活在这种气息以及对它的记忆之中。他女友的头发也在这时候大把大把开花——一样开始分叉,她把那些头发捏在手里举给他看,以后他能想起的也是这个动作:你看你看。但她关心的还不是她的头发,尽管她也很关心头发。她焦虑地探寻着什么,可更让她焦虑的是她根本找不到答案,这个被他蹂躏被他折磨的女人,曾经那么的柔顺,有耐烦心,终于也开始陷入了绝望。但他又能够说什么呢,他怎么解释他为什么要不停地洗自己的手,解释为什么打开电视机,再打开音响,又神秘地把门窗都关上,解释他为什么突然就对她不理不睬,或者答非所问,他怎么解释这些与他想来的一次喊叫是联系在一起的。他自己都不相信,又如何能说服别人?那一次他在女人流泪的时候焦躁不安地在房间里走着,像一头困兽,最后干脆,他是这么干的——他把她拉近自己身前,不管她愿不愿意,还是把她翻转过来,从后面进入了她的身体。她看到女人满头分叉的头发十发凶恶地狂抖,因为这违反女人,也违反他自己的意愿,他干得非常投入,他还在自己勃起的阴茎上吐了一泡口水。

这也是他与女人的最后一次“关系”,事实上他女友走出这个房间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也是他意料中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失去什么,更何况他从失去中得到了快乐——这是他弥足珍贵的,可他却很随意地就破坏了。女人真是个好女人,临走还没忘记把拖鞋放回鞋架上。她一直在不停地哭,秦天抽着烟,很平静地看着那些眼泪把他女友的两片桔黄的脸颊濡湿。他的心境突然之间变好了,于是他发现眼泪其实就像水一样,有泪痕的地方会流淌得快些,没有的地方就晶莹地悬挂着。

他为这一发现感到惊奇。

应当说这以后,秦天真的变得单纯了,如他所愿,他又重新开始过上了快乐的单身生活。这绝不是一次简单的重复,七八年前的青春期与此相比就像活在一只正不断升温的笼屉里,而现在却似蜕皮,没有强烈的动机和归宿感,他反而体会到一种天高地阔的自在,他不必在每天下午下班后急急忙忙地跑到那个乱糟糟的菜市上和小商小贩们讨价还价了,也无须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做一番复杂的解释。尽管每到黄昏时,他同样会为晚上吃什么发愁,可这段时间毕竟短暂,而且很快就过去了。方便面、干脆面,有时候只是一两根火腿肠,就可以把从前十分隆重的时刻打发掉。头几天他就是在这种单纯生活给他带来的轻松中度过的,如果不是为了生计,他完全有理由再辞掉公职,让自己活得更单纯一些。

新生活只满足了他一个月,仅仅一个月新鲜感就过去了,那些症状来临的速度远比他想象的要快,它们并没有因为女人的消失而消失,相反,它们还存在,理直气壮地占据了他以外的空间,并且它们出现时更换了面目。楼下住的一对老夫妇突然跑来告状,他走路时的脚步太响了,这个问题大概从前也发生过。第一二次都是老夫妇一起上来打招呼,他很客气地道了歉,第三次他们干脆在楼下用棒子或者拖把捅他的地板。他气坏了,脱下鞋用鞋底同他们比赛一样对敲,结果,他赢了,他敲了很久,也骂了很久,楼下早已经屈服了,他还在骂,还在敲,他停下来是因为他突然听到房间里响起他的回声,就像还有另外一个人在模仿他说话,他伏在沙发上时才发觉自己早已经大汗淋漓,呼吸久久不能平抑。另一个势单力薄的例子是有一天为炉子引火,那幢老宿舍楼大概只有他还在用这种老炉子,引火前他得燃一些柴,可他用的柴太湿了,整个楼道里都被他弄得乌烟瘴气,他听到有人打开门冲着外面大骂,如果有小莘—小莘在的话,她一定会抢先跳出来,用他最熟悉的最俗气却也是最锋利的叫骂予以还击。就在那团发蓝的烟雾中,他一边抹着眼角被不断熏出的眼泪,一边开始怀念失去不久的光阴。最初的怀念像早春的大地,对女人种种烦琐以及安慰的联想从他的记忆里冒出了芽尖。他猜想着那些焦虑的来源,女人是给他制造不少麻烦,可同时也为他解决了不少,事实就是这样,只是制造的和解决的是否平等,可以相互抵消?如果这是一个错误,这应当是一个最严重的错误,至少他在纠正自己的时候,把女人当成了他最醒目的敌人了。又过了一星期,他再去找他的小莘,先是打电话,再打寻呼,每天七八个电话,五六个寻呼,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像被突然爆发的山洪夹裹着,有些身不由己了。一个男人回的电话,他说小莘和他换了call机,再问则说有什么事他可以全权处理。他问能不能让小莘回电话,男人说不能,很坚决——现在不能。秦天挂电话前还是说了声谢谢,说不清为什么此时他竟还会觉得如释重负。

终于到了他一个人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首先的问题自然是“性”,从前它是一种需要,现在仍然是,却有了另外的含义。他的失眠症又犯了,夜里十一二点钟,他出门到街上去散心,这时候正是那些夜鸟归巢的时候,马路上零零散散地走着成双成双的恋人,他却选在这段时间在大街上狂奔,从城东到城西,或走或跑,出一身透汗,弄得自己气喘吁吁他才能寻到一点踏实。城西有个红灯区,一度这里成为他夜行的转折点,他站在那些艳丽的霓虹灯下,看着那些涂脂抹粉的女人从他的面前搔首弄姿地走过去,或者只是看到她们看他时那种似怨似嗔的眼神,他就忽然地开始怜惜起自己,但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被她们诱惑。等他回到家,可能已经到了夜里两三点,上床之前手淫一次是他例行的,有时候他在灯光下干这一切,两条腿之间夹上一只枕头。他要快感也要接下来的那种疲乏,后者正在日益壮大,把前者挤成薄薄的一线,他又觉得自己委屈,瑟缩着,少了做人的乐趣,糟糕的是第二天还要这么重复一遍。

有一次秦天上班时间挤上了一辆拥挤混乱的公共汽车,他站在汽车的中部,两只手都吊在扶手上正昏沉沉地想心事,他们领导这一段爱上了气功,凡事讲究制怒,退一步海阔天空,单位里每个人都享受到领导心宽的好处,唯独他,觉得自己正在被领导无形的气场笼罩着,这是一种进一步的控制,现在领导凭一句咒语就能够深入他的心脏,领导的优势正在进一步扩大,那种被人侵略的感觉更加强烈。他前面站着一个烫蓬松卷发的女人——但愿她是无心的,女人把她那个肥圆的臀部随着汽车的颠簸不时送到他的小腹上。很可能之前秦天只有这么一个概念,他正在坐车,超载的男女,刺鼻熏人的体味、香水味混合后让他差不多进入一种十分浅表的睡眠。

就在那一刻他忽然警觉地“醒”了,脑子好像一瓶突然开启的香槟酒,带着嗡的一声闷响,他感到自己身体的变化,它正在膨胀之中,那是一种蚂蚁咬噬的感觉,他甚至一下子就能捕捉到他的心跳,就像一只被人胡乱擂的鼓面,他体会到一种被他自己放大的恐惧。当时他已经无法退让了,他的身后是另一个男人的小腹,他只能这么若无其事地承担着。这段过程让他心里陡然升起一个巨大的悬念,他一方面渴望这种无奈的接触能够得到对方的谅解,另一方面,他还要坚信自己的无辜,女人头发里散发出的热烘烘的气体让他一阵阵地感到头晕目眩,同时又让他更加地清醒、兴奋,那种恐惧中心包含着的同样巨大的快乐是他下车后才体会到的,他出了一身热汗,显得格外地轻松,就像刚刚洗完一个热水澡。在办公室里他悄无声息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脑子里过电影一样一遍接着一遍反复着车上他受攻击的一幕。

的确,他身上某种隐藏的东西被激活了,这让他一下子就找到了下一步生活的目标,甚至,他相信这将成为治愈自己的一剂良药,有风险,却把敌人引到了外部。

秦天因此爱上了公共汽车,尤其是下午六点钟的公共汽车,下班高峰期间公车上的拥挤和混乱是他实施自我救治的最好时刻。

起初他的目标大多集中在那些长相不佳,或者穿着邋遢的女人身上,那些可能才从农村进城打工的女人们的确在被他抚慰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麻烦,她们都躲闪,却在他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经过一段很细微的铺垫,他把自己完整地贴上去,有时候他刚一动念就如同上弦的利箭,有时候则像一只慢慢充盈的气球,他充分地利用汽车在不同路段的颠簸,转弯处合理的摇摆,然后让自己停在女人的股沟缓缓地抽动。他的神经在此刻变得锐利而发达,任何些小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此时的灵敏,他又绝不粘黏,对方稍稍有些反应过大,他就让自己停下来。他的裤包里常带着两节一号电池,必要时就是最好的解释。后来,他又对自己的选择进行了纠正,他认为对女人区别对待是有违公平的,于是他放弃了原先只针对平凡女人的作法,新的方式是,只要是站在他前面的女人都与他有缘,他都会去试探。他最喜欢女人的惊恐了,晚上回味起白天的作为,秦天也总觉得这时候最有滋味,因为这反过来对他也产生新的刺激。

应当说他终于尝到了有个恶习的好处,它让他学会了放松,让他平静,让他对世间的其他恶行熟视无睹而能够进一步理解。他不是变得更有涵养了,更加平和了,他在同事中的声誉不是正在一天天隆升?他只是很巧妙地在悄无声息之中把他的困惑移到了不为人注意的地方。

有一天秦天发现了一位他的同道。自从有了这种爱好后,似乎周围发生的一切都难以逃出他的知觉了,那些从前与他一道挤公车的人不再是复杂而难以计数的众生,他们同他一样有着难以言说的苦衷和弱点。他先是发现了一个小偷,他发现得最多的就是小偷,他们用镊子,用小刀作案,他们是为了钱,但也有和他一样的。

那天他见到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个男人,当时就站在他旁边,和他一样,小个男人也两手抓着车顶的扶手(在秦天看来双手举过头顶本身就是在澄清什么)。秦天觉得奇怪的是车即便行驶平稳,小个男人还是在前仰后合的,他前面站着两个夸夸其谈的女人。小个男人像打夯一样,似乎执着地用他的小腹去撞击其中一个女人的后臀。女人却毫无知觉,继续与她的同伴聊天。这是个更加无耻的形象,甚至秦天对着他笑,小个男人也一无所觉,也许那时候他真的不管不顾了,借着一次强有力的急刹车,小个男人猛地扑到那个女人的身上。那时候秦天憋足了气,不知不觉中眼睛也闭上了。这可能是一个转机,秦天应当由此可以联想到他自己的形象,他完全能够借助此事在他心里留下的厌恶和反感让自己回到他容易掌握的轨道上去。但那天秦天明显受了刺激,小个男人脸上一闪而过的惬意,让他紧张得嗓子眼发干,好像别人的高潮正在把他淹没掉。他只得一趟一趟近乎疯狂地转车,寻找新的目标和机会,后来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那是个阴郁的女人,这种女人,他的经验,常常过得不幸福,对突如其来的进攻却极善于利用,很有想象力。女人的确和他配合,甚至不时借弯腰说话来方便他进一步接触。他几乎要射了,但女人的目的地也几乎同时到达。这是个不可逆转的时刻,女人和她的同伴,一个小女孩一起朝车门方向走去,她甚至还回了一下头。秦天的眼里却只有那条将他遗弃的大腿,他一直沉溺在一种被阻塞的感觉之中,皮肤像被气体充盈着,让他立即有了一种寻事的冲动。

这种感觉让他又回到了现实,他的现实是,刚才还在他的掌握,一下子就可以变得无影无踪。

事态的激化是他从前女友小莘的结婚。她给他寄来一份请柬,秦天不知道她的目的,他已经无法把事情往好处想了,他把这当成一次挑衅,一次示威,他在收到请柬不到两分钟就把它撕成碎片。那些大红色的碎片让他想起从前与小莘在一起的日子,他们也曾经谈到过未来的婚礼,宏大热闹的婚礼上,有男女伴童,婚纱礼服,更有彩纸铰的碎片,新人经过时,它们像漫天的礼花自天而降。秦天用小刀把那些碎纸裁成更小部分,然后他来到九楼,九楼是楼顶,平时上楼顶的小门都用锁锁着的,秦天用一块红砖就把锁砸开了。他从九楼上把那些红色的纸屑像雪片一样洒了出去。

这一年时间里秦天到过不同的楼顶,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上楼顶。楼顶应当是城市里最接近天空的地方了,可他却觉得压抑,因为在楼顶上放眼一望更容易产生的心理是渺小,之后,还是渺小。他上楼的目的起初是想去看看的,放松一下,如果真想喊的话,他将不顾一切地叫喊下去,可那时候,他却往往僵硬地立着,被夜晚的灯火或白天蜂巢一样细密的窗口所困惑。那个原来只是喊叫的东西又一次遁了形,它消失了,很可能与他的心理一样,它也自惭而惧怕湮没。那是他最后一次上楼顶的想法,那个原本属于他的婚礼再一次告诉他,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一个难啃也难于吞咽的骨头,没有什么能够消化得了他。那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死,他看着那些碎纸屑纷纷扬扬地在他脚底下坠落,他甚至觉得死亡都是琐碎和渺小的。纸屑最后停在一辆乳白色的桑塔纳轿车顶上,看上去像溅了一层泥点一样肮脏。

秦天的裤包里又多了一个工具,一把小小的裁纸刀。那天他就用这把裁纸刀割破了两个女人的皮裙。他割的人都是对他顺从的,也就是说,在他对她们骚扰时她们毫无反应,这又是一种刺激,他进一步体现了他的意志,他只是在执行一种判决。

他的梦多了起来,就在这一段他频频地作一些恶梦,他从飞机上半空坠下,下面没有地面,没有海水,总之什么都没有,只有坠落。有一回他梦见他抱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两三岁的男孩在街上行走,那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孩子,他光着头正在他的手臂间来回地晃悠,每过一个人他就朝他们脸上吐口水。他教训他,用手打他,可反过来那孩子却朝他吐口水……他半夜醒来,嘴里总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苦臭,如果他还想接着睡下去就必须去刷一次牙。有一天终于出了事,他用小刀划一个女人的健美裤,刚好遇上停车,小刀几乎没用上力就插进女人的腿根,因为都在蜂拥着下车,女人也找不到是谁把刀插到她身上的,甚至没有人知道怎么回事,人们只是看见她一下车就抱头蹲到地上了。秦天注意到那把小刀不见了,女人摸了一下大腿,再摊开时,手上是一片鲜红,女人开始恸哭……秦天那天隐在人堆里看着这一切,他有些伤心,他被女人的伤心感染了,围观的人群中发出暧昧的笑声也像对他的讥讽,当时他真有一种活到头的感觉。

这时候来了一个很适合他的机会,他们单位要抽调一个人下乡去扶贫支教,以往这种机会是由新来的同志担任的,秦天这一次却抢在所有的人前面报了名。这一点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单位专门为他举行了一次宴会,在他们附近的太白楼狠狠地嘬了一顿。尽管平时大家都觉得秦天的言行举止有些不可思议,却没料到他的决定会更加怪异,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会是他们和最亲密的战友秦天同志的最后一次晚餐。那一天他们都说了许多不吉利的话,比如不要看中乡长的女儿被人留在那儿了。尽管是酒话,但他们今后都将不断地为这些言辞懊悔不已。

半年后,也就是秦天在乡下扶贫支教还有三个月即将圆满结束的时候,一场意外的火灾竟将他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秦天成了一名救火英雄,当然这是以他一条性命作为代价的。

那是一场夏天稻收之后的大火,秦天所在的学校操场被当地农民当作临时打谷场,谷物脱粒后又用来堆放稻草,大火最先是从这里引发的,接着再把学校的木板墙引燃。当时秦天正在学校上课,他班上几十名学生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惊得目瞪口呆,除了恸哭,几乎都忘记了逃生,秦天只得一次接着一次地冲入越燃越旺的大火,他从里面把大部分学生救了出来。最后一次,秦天去救最后两名学生时教室屋顶塌落了,他于是再也没有出来。

单位专门成立了一个秦天事迹调查组,赴秦天生前任教的云水乡寻访,但他们的收获十分有限,因为秦天一直住在学校教室边的小阁楼里,发火灾时那些被认为有价值的文字,信件,衣物连同秦天一起都被火焰吞噬精光,而口头采访得来又大都是没有多少个性的溢美,因此唯一的突破口还是秦天生前的宿舍。这样,那间尘封已久充满霉味的宿舍被打开了,人们在被褥下找到一本笔记本。秦天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笔记只是用来零零散散地记录他的心得,他对单位和同事的态度,但以秦天的个性,它们又都是经过改装的,必须要经过破译才能读懂,比如K,很明显就是他们领导,秦天没有送他什么好话,他说这种人只会让人下岗,是恶霸,给人带来压力,是一切不和与混乱的根源。而Y、G、O显然又是他的同事,他说他们毫无性格,助纣为虐。还有一个出现频繁的“它”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因为不是“他”,也不是“她”,因此最初大家都猜测这是一只动物,比如秦天说,今天它又来了,像一只阴险的猫头鹰悬在我的头顶上。那“它”就一定不是猫头鹰了,否则不会“像”了。但它是一条狗还是一只蝴蝶呢?最后有人说,会不会是一种病,秦天下乡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患了重症?这么解释当然就把问题顺畅了,可惜的是,没有找到这方面的医疗记载。

有价值的文字最后还是秦天的前女友小莘提供的,这是秦天下乡不久给她写的一封信,信上秦天称赞贫穷是有好处的——这种真实的贫穷除了让我震惊,还让我得到净化,从前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是那么多余,现在我几乎根本不去考虑了。接着秦天对农村的空气进行了赞美,他说现在他的每一段时间都充满了动作,因为要自己做饭,自己打水,自己洗衣,可就在这种忙碌中,他还有时间看一看天空,看一看对面的山。最后这一条也被一位秦天生前学校的同事所证实,他说秦天老师一到黄昏时就忽然间变得不爱说话了,而且非常地突然,这时候他谁也不理,常常登上学校的楼顶,那里有座晒台,秦老师在那儿往往一站就是小半天。学校对面只有一座山,一片竹林而已,也没什么可看的,当地的村民对此也不理解,他们不知道秦天老师每天下午都站在那儿那么久究竟在看什么,不过每个经过学校的人还是会忍不住顺着他的目光朝山上看一看。

调查组带回的另一条消息与此前的传闻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在火灾现场一直没有找到秦天的遗骸,只有两具尸骨,从体积上推断应当属于秦天的两个学生。这件事在当时流传很广,甚至当地人以此为依据把秦天封成火神,还为他塑了像,秦天骑着一头像龙又像马的怪物,正准备破空而去。

开秦天同志事迹报告会那天,那位与秦天共过事的林老师也被请来了,他还到秦天过去的办公桌前坐了坐。林老师曾是一名知青,后来自愿留在了当地。他向在场的秦天的生前好友透露了这样一则细节,就在屋顶塌落之前,人们都听到秦天的一句锐利的叫声,就像一只昂然的汽笛。汽笛?对啊,七十年代的那种防空警报,当时都在挖防空洞,准备防御美国飞机,汽笛一响,我们都会往防空洞里跑。当时我就有这样一种感觉,回到六七十年代了——如果没有这么响,那么为什么县城的人都能听见?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爱的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冰封的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冰封的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投毒的人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毒的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丑陋的人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丑陋的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

美年华相遇的人,才是爱的人


凌晨的时候,我拧开了一支新的牙膏,薄荷味的,这是我储藏了近半年的牙膏,我曾一度担心它会过期而改变味道,也许是变成水果味、腐烂味,甚至一些不能够想到的味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收藏牙膏的坏习惯,总是怕某个夜晚醒来,自己身边缺少必须的东西,才会自己统统想的周到。但是我最终明白,东西尽了可以再买,而人若散了,却难再聚。

近期和几个好友时隔一年再次相聚,寒暄甚少,只是相视而笑。后又同去看演唱会,挤在万人场地,手牵手,不曾被失去理智的人群冲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在绿色操场奔跑的我们,从没有惶惑,从不会害怕谁会离开,也是这样坚定地站立天地之间,结束了青春里的一场场兵荒马乱。

当赵小雷用略微沧桑的嗓音唱起民谣,全场合唱的情景令人感动而亢奋,我们终于也等到了这样的时刻,手牵手听着我们最爱的《南方姑娘》的时刻。屏幕上打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内心更是涌起曾经那一段在南方生活的落寞。那时独自伫立街头,人潮涌动,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异地他乡,从不打扰,各自安好。幸好,人生苦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幸运之后,品尝了每一种孤独之后,都会获得别样的甘甜。

好像友谊随着年龄确实会变质。过去天天嘻笑打闹,上学放学,一起逃过几次课就相见恨晚。邋遢的扮相从不会掩饰和令人尴尬,几句发自肺腑的责骂都让人感激涕零,成为朋友也是水到渠成,更不必棋逢对手。我也从不害怕维系一分友情,无论千山万水,无论时日过去几何,难得一见,都可促膝长谈,时常有相得益彰的美妙,生命中从不缺少那个可以随时聊天说话的人。

而现在,我总是能够猛然发现朋友圈和空间不小心就被设了权限,电话响起听到了官方的你好;已婚的和未婚的分属两个世界,谁秀谁的生活,只是再没有专门写给某人的小情绪;生日祝福要借助QQ提醒方才记得,那些晒美照的朋友用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涂上厚厚的脂粉,活成了那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们身边变换着一张张面孔,唯独永远没有你。心里顿感荒凉。

事实上,并没有那样一个人可以随时分享你生活的每一次意外和惊喜,或是陪伴你从青春到暮年。那些你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掘地三尺也不能找到,那些以为永远不会离开的人,也自然有一天会不告而别。没有谁心甘情愿和老友形同陌路,也没有谁能慷慨大方地和一段美好的过去说再见,可是大多数人在不经意间,记住了此刻的欢乐,而忘记了彼时患难与共的某某某。于是,我们记住了二十岁以后的每一个人,或真情,或假意;珍藏了十二岁时的每一份情,或缅怀,或是一生所爱。

微博上曾流行一篇文,大概说有事时各忙各的,不必担心明天就离散;遇到困难时在所不辞,身边仍有一个你,这才是高质量的友谊。胡歌和霍建华两人的感情一度被传为佳话,当霍建华高调宣布恋爱时,胡歌大方送上祝福,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不是那种很矫情的好朋友,常常联系那种。但是真心的朋友,所以这么多年我们常常联系,这种感情属于真的朋友。这大概就是友情赋予他们的安全感,很开心你出现在我生命的很多时刻,也不遗憾今后陪伴你的人是别人。

曾经有一部美剧叫《伴我同行》,里面有一句话永远都忘不掉: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老天,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最灿烂的年纪里遇见了最珍贵的人,留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这几人,不需要刻意去挽留,只需要谨记情谊,定会陪你到最后。

长路漫漫,你我行走人世,如大浪淘沙,不知哪个时刻就会随着风浪流向东西南北,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可是,能够一起追随河流,漂至终点,那一定是你赶不走,吵不散,断不了的真朋友。不必费尽心思讨好对方,不会因言语不当得罪对方,更不会在自己的小情绪之后考验对方。这种时间和磨难给予的安全感,才足以诠释最好的友情。

生如夏花之绚烂,那些最美年华里相遇的人,就是我们心中最繁盛的香樟。多年以后,嗅得花香,无论是枯萎与璀璨,无论衰老或孤弱,都将是经历全世界之后,依然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