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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离开的那次,关门声很小。

发表时间:2021-01-18

【www.qg13.com - 那次情感美文】

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什么样的情感说说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真正离开的那次,关门声很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跟朋友聊天的时候,她们向我科普了一个概念叫 天平式恋爱 ,意思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站在天平的两端,生活里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会砸向你们。

承受得事情越多的那一方,就会下沉得越厉害,直到从天平上掉下去,这段关系也就结束了,如果不想掉下去,就必须两个人一起分摊那些事情。

虽然这个概念是朋友们闲聊的时候自己定义的,但其实也很有道理,在爱情里,如果永远只有一个人在付出,那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大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薇薇的男友苦苦追了她三年,才等来她的那句 我愿意 ,这一份坚持与真诚让薇薇被身边的朋友当成榜样羡慕了很久,但谁也没想到,他们的感情只维持了不到一年就分开了。

导致薇薇和男友分手的那件事,说起来有些可笑。那天薇薇来大姨妈心情很不好,回家却发现自己早上出门时忘了带钥匙,而手机却在那个时候很偶像剧般地没电了,她只好一个人在门口等。

可偏偏那天男生加班回来得有点晚,薇薇的怒气在等待中不断攀升,等男生回来,连个说话的机会都没留给他,先把他劈头盖脸数落了一顿,说完之后她就回卧室躺着,等男生来哄自己。

那个时候她觉得,一个男生如果真的爱你,就会永远不问缘由地对你让步、服软,而在那天之前,男生一直都是那样做的。

可是她一直等到睡着,男生除了进来默默放下一杯红糖水,什么都没说。第二天一早,男生就跟她提了分手。男生说: 我是可以哄你,但我也偶尔需要被你哄一下,可是你一次都没关心过我,跟你在一起真的好累。

总是这样,故事的开始极尽完美,但故事的结束,却常常一片狼藉。薇薇在那个时候,才突然意识到,一旦把对方的宠爱当成理所当然,再好的爱情也会被反噬。

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拥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但天长地久四个字说起来容易,维系起来却很难。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说: 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 一段美好的感情里,最怕的就是只看到自己的诉求,而忽略掉对方在这段感情中的感受。

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一生被宠爱,可是谁又愿意做那个永远单方面付出的人呢?长久的感情里,依赖和理解必须是双向的。男生需要容忍女生的小脾气、小任性,女生也要懂得关心男生的不易和委屈。

这让我想起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生活穷困的德拉和吉姆为了能在圣诞节给对方送一份礼物而绞尽脑汁,德拉忍痛剪掉了自己秀丽的长发,用换来的钱给丈夫的怀表买了一根白金表链。

而丈夫吉姆却偷偷卖掉了自己三代祖传的金表,只为给妻子买下那把渴望已久的发梳。虽然最后他们为对方买的礼物都没办法使用,但是两个人在艰难的生活里,努力爱对方,为对方付出的心意,却令无数人感动和羡慕。

都说贫穷是检验感情的最好办法,但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生活刁难的同时,也得不到身边人的理解。真正相爱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忍心随意责怪和抱怨,他们会懂得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懂得付出也懂得珍惜。Qg13.cOm

人们总喜欢在感情结束之后扒着过往的蛛丝马迹追问 到底是谁先不爱的 ,可现实里决定一段感情能不能长久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们双方是不是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同等的真心。

爱只有在相互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而选择先离开的那个人,有可能不是不爱了,只是失望攒够了。

爱情是命运送给每一个孤单灵魂的礼物,是我们在这茫茫人海中最大的依靠和底气。愿你能遇到那个肯陪你一起经历风雨的人,毕竟相爱不易,唯有不离不弃,才能最终抵达幸福。

延伸阅读

至少,可以当面说声再见


至少,可以当面说声再见

被伤了第一次心,

并不会让我们真的一辈子再也不去爱上任何人。

我们会再多遇到几个浑蛋或者我们自己就会成为那个什么人生命中的浑蛋。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最想回到几岁的时候?

我曾经很认真地思考过这样的问题,不只是理性相信人类的科技也许有天可以达到这样的幻想,偶而想要逃避现实的人生低潮时,或是想起曾经美好的回忆时,都难免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最想回到的年纪是18岁。

连时间点都要求的很精准,一定要是大学联考已经结束的那个夏天。

已经没有升学的压力又即将面对像是大人般生活的开始,那是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的青春与美好。

那样的青春与美好,很常想起却更常遗忘。

那是个一切都好像还来得及的年纪,那时的我们诱人甜美、单纯愚蠢,不管是失个恋或考试失利,对自己来说都像是世界末日。

我们全心全意地懊悔,投注所有心神去痛苦悲戚。

因为,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那就是我们的全世界。

那时候的我们还不懂得,当时遇到的失败与苦难,只是人生挫折的开始,却也是将来能拥有美好人生所必须先经历的磨炼。

那时候的我们还不懂得,被伤了第一次心,并不会让我们真的一辈子再也不去爱上任何人。

我们会再多遇到几个浑蛋,或者我们就会成为什么人生命中的浑蛋。

但终究我们会懂得自己要的是什么,也会知道什么样的人是不带真心好意的接近。

我们会开始学习试着去拒绝。

这些林林总总,18岁的时候我们都还不会懂得,就像小王子也是在离开星球之后经过了很久,才懂了他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

18岁那年的秋天,女孩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常拿小王子那朵玫瑰比喻自己。

男孩说她总是竖起浑身的刺不轻易让人靠近,但那些刺除了虚张声势却又谁都伤不了,就跟那朵骄傲的玫瑰一模一样。

她总是忙着推开热情的男孩却又渴望着他接近自己。

现在的她明白了,当时自己的惺惺作态才更像那朵骄傲的玫瑰。

当时女孩还介意的是——男孩的接近像有心似无意,而且他攀附的手势分明也向着系上的学姐。

在逃避了男孩的追求攻势许久后,有一次,女孩终于忍不住问起学姐跟他的关系。

过了两天信箱里躺着一盒巧克力还附上一张纸条,纸条里有着男孩好看的字迹,只简单写了一句话。

“当小王子还想解释的时候,玫瑰要给他机会。”

但玫瑰终究还是没有听到小王子的解释,就看见他和学姐在校园里手牵着手走过面前。

玫瑰虽然让小王子迷恋却也让他不快乐。他想要快乐起来,女孩替他找了个这样的解释。

跟小王子和玫瑰不一样的是,他们连再见都没机会说,就从此形同陌路。

人生路上从此分岔,时间的洪流卷走了两人心中的遗憾。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18岁那个秋天。

至少,可以当面跟他说声:“再见。”

女孩心中是这样想的。

道一声“天涯各珍重”


道一声“天涯各珍重”

因为一起走了太久,所以彼此都慢慢变成了彼此人生的见证人。

大概人到中年,都难免开始萌生写慨叹宿命的念头。

两个已婚女人,在传说中的超级月亮之夜,对月慨叹:“某些尘埃落定之后,你不得不服命运这东西。”她说,从小她以为未来的夫君会像她爹一样温文尔雅、举重若轻,谁知嫁了一个肥头大耳、不懂风月的。我大笑,从小我就没有帅哥缘,以为我会嫁一个内在深重、千帆过尽的熟男,谁知最后配的那一个却浓眉大眼、简单明了。

这到底是歪打正着,还是理想的失意?

渐渐也看多了一些悲欢离合,再无那些为他人之心酸辗转反侧。曾经的大学寝室,一个人热恋全体人都甜蜜,一个人失恋全体人都失落,这样的境况肯定是一去不复返了。即便听闻过往那些熟人如今如何如何,已然波澜不惊、心如止水,顶多是感叹一句:“各人有各命,天涯各珍重。”

这到底是热血已凉,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

女友在家乡大婚,早早就向好同学发了邀请,到了婚礼前一日接到的却是一通通道歉电话——工作太忙了,请不到假期,山长水远实在无暇捧场,正好单位培训……总之到了最后,没有一个人斩钉截铁地说:“不管下雨还是毒日头,一定不错过。”

最最尴尬的还不是这些,是某位好心人声声抱歉之后说得一句:“你的银行账号发给我,把人情给你转过来。”

听了这一句,她再无法淡定,跳起来说某某人当初邀请她参加婚礼,她拉着老公逃工,整整开了三个小时的车,只为过去道恭喜送红包如今甚至连那样的歉意电话都未曾有一通。

她母亲在旁边静静说一句:“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庆幸,朋友不用多。因为圈子越来越小,反而变得更踏实富足。”自古朋友不用多,三两个至交就是一辈子。

要感谢那些人早早就露出陌生人的嘴脸,自动从你的世界消失,连再见都不用说一句。有些话听起来不咸不淡,却是真正的半生所悟。

还记得若干年前,毕业的时候,一桌男女,杯杯酒仰头一口全喝尽,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冲淡那离愁。那个时候又有谁会知道:她早早就嫁人生子面目全非,他踌躇满志白手起家,她发福变相再认不出当年模样,他金玉满堂真是好命。

世间的情分说起来有许多种,却被岁月渐渐冲散的只剩一种:因为一起走了太久,所以彼此都慢慢变成了彼此人生的见证人。夫妻是,至交是,父子是,母女是。

这种情分与宿命无关,与理智无关,是因着彼此珍惜珍视的强大执念,抵挡住了那洪荒天狗。一起走太难,松开手却太容易。不要道是缘分不够,不过是执念不深,所以这世上多的是那些轻描淡写的情意,少的是忠贞义气的情分。

于是,最后的宿命,不过是只有两类:一类是牵了你的手再没有放开,另一类是再无想念,只能说一句“天涯各珍重”。

成为真正的天使


Become a real angel

在卧铺火车上遇见一对母女。做妈妈的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六七岁,小姑娘两岁左右,长得玉雪可爱,很像她妈妈。

因为生性内向,我不爱跟陌生人攀谈,小姑娘虽然可爱,我也没去搭讪。几分钟后,一个同样二十六七的女孩过来,跟她们俩说话,大概是一道来的朋友吧。

她来的时候,小姑娘正在跟妈妈说:“妈妈我饿了!”

这女孩(为了方便行文,就简称她C吧)一听,就微笑着问她:“妞妞饿了啊?”小姑娘看了她一眼,又看妈妈一眼,忽然揉着眼睛哭开了:“呜呜呜,我好饿,我饿!”当妈妈的(简称M吧)赶紧在包里找吃的,C已经回到自己铺位上,去拿了一包牛肉干过来,递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接过牛肉干递给妈妈:“妈妈,我吃。”M一边撕包装袋,一边问她:“妞妞,阿姨给了你好吃的,该跟阿姨说什么啊?”

小姑娘又看了正微笑着的C一眼,往妈妈身上靠靠,一声不吭。

C笑着说:“不用不用,别勉强孩子。”

拆开包装后,M给妞妞一个牛肉干啃着,又递给C一个。妞妞突然瞪着眼睛拍了C一下:“是我妈妈的!”

M有点尴尬:“妞妞!这是阿姨给的,怎么能这样啊你!”

C也认真起来:“妞妞,这是阿姨给你们的,就不能给阿姨吃一个吗?”

妞妞扭过去头,抱着妈妈的肩膀继续啃牛肉干,一声不吭。过了没三分钟,她又从妈妈肩膀上滑下来,在卧铺床上翻来翻去,扒拉妈妈带着的每一个包,翻上床的梯子,揪妈妈的头发……C在她们这里待着的一个多小时里,她几乎一分钟也没安静过。

因是对铺,不小心还是听见了两人的闲谈。M一直在说孩子,以及孩子这么淘气,是老公和婆婆惯出来的云云。我听了,默然一笑。

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一定有好几个熊家长。

记得小时候读三毛,有一篇文章叫“守望的天使”,说到每个人都有两个天使,他们日夜为你担心,等你长大成人要离开他们时,他们就把身边最好的东西给你,然后立刻升到天空中,遥望着你,守护着你。她说的,是父母。后来又读到孔融的说法,他说,父母生育孩子,不过是一时情欲的结果,孩子在母亲的肚子里,就像东西寄放在瓶子中,取出来之后,双方就没什么关系了。这在古代实在是大不敬的言论,曹操正想杀他而没有合适的理由,于是抓住这句话杀掉了他,罪名是“招合徒众,欲规不轨、谤讪朝廷、不遵朝仪(也就是不孝)”。

孔融的说法固然太过不近人情,但“守望的天使”却不是只要把孩子生下来就能当上了,一定还要“养而教之”,才算合格。

我虽然没有生过孩子,却做别人的孩子做了很多年,似乎也有一点发言权。那么,如果我是那个小女孩,我会希望怎样被养大呢?仔细想想,大概是这样的吧:

爱我,但是不要溺爱我。我撒娇的时候,宠爱我,满足我,那是我想对你们展示我能给予的爱的最佳方式;我撒泼的时候,教育我,告知我想要获取自己想要的,该用哪种正确的方式,告诉我不是我的所有要求这个世界都该满足,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中心,而是它的一个微小而美好的部分;

信任我,但不要放纵我。当我要求独立的时候,放手给我,哪怕有时有点小小的冒险,也相信我,让我去做。但如果我挑战了危险的界限,挑战了伦理的边缘,挑战了善良的定义,制止我,教给我什么是爱,该如何正确去爱。

尊重我,但不要过度抬高我。相信孩子也有尊严,蹲下来跟我说话,认真倾听,哪怕我还不太会表达。一个被认真倾听过的孩子,也会为别人献上安静的耳朵。但不要把所有希望都压在我身上,不要想让你们未完的梦在我身上复活,我生来带着自己的天赋,想要过自己的人生;

……

最最重要的是,在爱我之前,先学会彼此相爱。不要轻易争吵,不要互相投掷恶毒的话像投掷带毒的匕首,不要对彼此不忠而又互相欺骗……如果一定要有变化,请告知我真实的原因和真实的结果。大人们往往不知道,每一个孩子其实都把自己当成是家庭的守护神,不管家里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都会把它归结为自己的问题。父母吵了架,“也许我乖一点,学会给他们俩做饭,他们就不会吵架了”,父母要离婚,“也许我上课不那么淘气,考了满分,他们就会和好的”……让我知道,哪些问题是你们的,不是我的,让我明白,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你们正是在为自己负责,我不用去承担。让孩子安心做一个孩子,而不是隐形的父母。

在一切问题之前,还是先好好相爱吧。相聚时间太短,人间美好岁月太短,我能在你们身边的时间太短,在一切都还来得及之前,好好相爱吧。

这次我真的要离开了,离开你的鱼缸去往海洋


一直在追着你的步伐,不如丢我一个人忙碌。

一直被困在你的鱼缸里,不如放我一个人自由。

你在想他的时候,浪费了大把时间,他其实只在刷刷微博。

你在他身边的时候,绞尽脑汁想找话题,他总是在刷朋友圈。

是这样的,不想找你的人,他的对话框永远都不会出现“1”的,他的头像也不会跳动的。而想你的人,你的消息一发过去,即便在打王者荣耀他也会立马回城给你回复。

你主动一下,他回复你了,就好像穿上了铠甲。他迟迟不回复,朋友圈诈尸,就好像万箭穿心。

你很晚很晚睡,午夜是人心最柔软的时刻,总想找他聊点什么。

「“你在干嘛?」

「“我最近发现一部很好看的剧哎。玄幻剧你喜欢的......」

「“在吗?高数书上有一题不会可以问你吗?」

「“我好像看到你了刚才.....」

「“哦。」

「“这样。」

聊爱好?聊未来?还是聊骚?

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想找话题和他聊天,要是他秒回甚至主动发消息给你,那一天的心情简直要好到爆炸。

全世界的问候都比不上他的一句早晚安,全宇宙的光芒都不如他一个笑容。这就叫喜欢,更直接一点的话就叫单恋。

我找话题,只是想让你喜欢我,这么简单,而已。

认识我的朋友可能都知道我有一段不长不短的单恋经历,其实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之前,我也忘记是什么时候了,我喜欢上一个男生,那真的是我第一次有心动的感觉。说不上来他哪里好,在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生,可是当时的我觉得他哪里都好,说不出来的好,比别人好千万倍的那种好。

大概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觉得他光芒万丈,自带光环,茫茫人海中,就算你顶着一双高度近视散光的眼睛,也能比别人早一秒钟认出他。他说的每句话,都牢记于心,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收入眼底。

那一段不长不短的单恋里,除了每天从早到晚想话题,发消息给他,我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摁出消息发送的按钮仿佛要十年,收到一条消息也许要等一个世纪,但我愿意。然后胆战心惊地等着他回复,甚至把微信里面除了他的消息都设置成免打扰。

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只要他超过五分钟不回复我,我就会猜测他在干嘛,或者询问旁边的朋友他可能去干嘛了。朋友们总是说我太过怀疑,能做的还不就那么几件事,吃饭睡觉上课。

可以想象为了了解他,找更多话题我做了多少他不知道的事。

我加了他比较要好的朋友,打探到他的课表,一有空就去蹭他的课,看着他的背影都会陷入一段遐想。

甚至,我摸出了他的生活规律,知道哪个时间点他会在食堂某个他最喜爱的餐铺出现。每天都提醒自己要画最美的妆等待在学校的某个十字路口与他偶遇,或是在某幢教学楼与他擦肩。

这些事情让我看起来变得很盲目,但爱情是盲目的,陷入单恋的女人是愚蠢的,我也不例外。

《恶作剧之吻》中袁湘琴说的「仿佛你在哪里,光就在哪里」似乎变得很有道理。但现实没有那么多童话故事,江直树和裴子瑜才是登对的,而湘琴只能勉强和阿金凑一对。

就连优秀的动物寻求配偶的时候也会自然地去往更高级的种群,纯种的古代牧羊犬很难爱上路边瘦不拉几的中华田园犬。

就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一个月,我以为他会跟我聊天就是他已经开始接受我了,我以为我自己可以一直这样。

可是人总是太贪婪,逃脱不了落入俗套的剧情,我告白了,结果也是按一般套路,我失败了。

和很多女生一样,我开始陷入一个怪圈,时而正常时而落寞,有时候很讨厌这个男生,有时候又思念地要命。

和他的进度条永远loading不到100%。

付出重复,思念往复。

女生猛烈倒追的戏码好像时常在我身边上演。

Mary从来都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做事风风火火的。我记得当时她喜欢Chica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放假,就买了机票飞去广州看他,想要给他一个surprise,并且直截了当地告白。

结果呢,也不过是解锁了中华大陆上的一小板块地图而已,别无所获。Chica用“现在还不想谈恋爱,想学习”这种俗套的理由拒绝了她。

其实爱你的人无论什么时间都想和你谈恋爱,什么「错的时间对的人”、「我们遇见的时间太尴尬了,我要出国”这种烂借口都塞给不喜欢的人,只把温柔留给最爱的人。

拒绝的唯一原因就是不喜欢,不喜欢归根结底是因为不够优秀。

我问她哭了吗难过吗,她说哭有什么用,难过又有什么用?如果眼泪可以把喜欢的人挽回回来,那她也可以水漫金山了。

「就像一根鱼刺哽在喉咙,就差一口气就可以咽下去了,这一趟算是彻底折断了我心中的鱼刺吧。」她掐灭了手中的烟头,深深地吐出几缕烟圈。

男人是猎手,如果猎物够诱人,他会主动出击的。

我离开你,走了几步路就回头了。

我离开你,跑了几步你一叫唤仍然不想放手。

我离开你,捂住耳朵不想听到你的声音却始终狠不下心将你从微信列表中拉黑。

三番五次表示放不下你,祈求言和。

这次我真的要走了,离开你的小鱼缸,去往海洋了。

喜欢没有对错,但是怎样做才算喜欢的正确方式,是围绕单身汪的永恒话题。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对的,毕竟我也不是恋爱大师,学到的套路都是死板的。但是我知道不伤害自己和别人是前提,渐渐,我的方式就变成了把喜欢深埋在心底。

所以啊,短时间内去爱一个爱不起的人,还不如经过长时间的蜕变,等自己变得更好了再出现在他的面前,去拥抱他。

之前的一厢情愿没关系,你会和更优秀的人两情相悦。

所以在这个拼的你死我活的世界里,唯独对爱情,可以不用太努力的方式,默默修行,找一个势均力敌的另一半,公平地爱与被爱。

至少努力能把自己的日子填满,别一直强调自己有多孤单,把自己变得更优秀,并不是祈求他会抬头看看更优秀的你,而是让你有更开阔的视野。

在人生这条漫长的时光隧道里,拼命找话题与喜欢的人获取交集似乎有些凄凉,你只看到了自己的付出,自始至终感动的都只有自己。

把投资放在自己的身上就能获得更多的绩效。无论你拥有什么地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认真学习。虽然有人觉得这句话从小说到大,父母在耳边叨叨了一万遍。但我以为,只有累积资本,才会有一份不需要努力又刚刚好的爱情。

我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感情是永恒的,因为时间比感情的历史更加悠久,它可以带走很多东西,包括感情。

拥有过,珍惜过,笑闹过,回忆过,无悔一生便已足矣。

就像歌词里说的那样,遇到对的人是种缘分,但是女生还是要去瞄准自己想要的人,不要只做一个乖乖被动等待的人。

因为我相信,世界上一直有一个更好的人早已属于你,相信他正在与你相遇的路上马不停蹄。

极致才是真正的奢侈


极致才是真正的奢侈

说一个场景,你们一定有共鸣。

国贸某馆子,一群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坐下,秀表的秀表,秀包的秀包,秀老公的秀老公,还有秀工资条、购物单、打车票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秀不出的。然后谈谈牌子,聊聊明星,说说老板又和哪个前台睡了,自己最近又被哪个高富帅追了,生活真是没趣透了,高富帅ABCDE真心不知道选谁呢?然后大家彼此做出非常无奈的样子,“唉,这些钱是买四个环的奧迪还是一个环的奔驰?”“唉,这些预算到底是卡地亚还是咬咬牙劳力士?”

然后下楼逛逛新光百货,觉得Gucci的新包不错,拿起一个仔细看看,和满脸谄媚、内心鄙视的营业员聊:“我去年买的款今年还有啊!你们家最近的风格不如隔壁啦!我去香港一买就买三个,质量是真好。”然后扭扭腰肢,啥都不买,扬长而去。留下营业员在身后翻白眼。

然后扭去三里屯,找个bar坐下,点一杯英文名很长,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酒,晃着高跟鞋,继续说:“唉,到底是卡地亚还是劳力士?

到底是四个环还是一个环?唉,最近被人追得好烦……”一边却不停地对对桌的男人媚眼连连。

每次参加这种局,我都好想死!

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满嘴都是物质,他们其实没有多少物质,而且,他们从来都不了解什么才是物质!他们光知道大品牌的logo,知道什么贵,什么玩意儿可以秒杀众人,彰显自己有钱,但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奢侈背后真正的含义。

这两天闲着的时候,我在翻一本小册子——《奢侈》,爱马仕总裁的回忆录。自始至终,我都看不到书里有新光百货、三里屯那些装模作样的人试图演绎的故作高冷与虚荣,而是真诚的描述和客观的回忆。

什么是奢侈?不管是一个包还是一瓶香水,不管是一件衬衫还是一条内裤,用心去做,做到最好,而做的过程中,感受到的不是痛苦而是享受,这就是奢侈,这就是态度。书里面有一句话蛮戳我心的:“他们是风一般自由、不畏艰辛的人。他们神秘、难以把握,因为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十分骄傲……他们傲慢、无视传统,又总是出人意料。简而言之,他们看上去处于边缘,其实,他们才真正位于奢侈的核心。”

我太喜欢这种态度和拥有这种态度的人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便去追求什么,不易被洗脑,不会随波逐流。而一旦做了,每一件事都往完美去使劲儿。和那种买东西从来都咬牙切齿,工作起来从来都得过且过的人,眼神都是不一样的。一沖是实的,一种是虚的。一种是扎在地上的,一种是飘在空中的。而前者,贫穷和财富都是过程,最后,就是奢侈。

你们懂的,我已经恢复自由身一段日子了。终于可以不违背本心地和这个城市中大多数状态的人混迹在一起,无聊地过每一天,除了想涨点工资、吃点好的、穿点好的、住得好点以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那些每天飘在三里屯的漂亮姑娘,化着妖艳的妆,踩着高跟鞋,用和年龄极不和谐的动作与表情漫无目的地穿梭在三里屯大大小小的酒吧。她们以为自己很“潮”,但大半夜不回家睡觉看书,第二天还上不上班?也许她们根本不需要工作,凭着美貌和妖气会有人给她们买包、买车、付房租,但那张脸,除了胶原蛋白丰富和间架结构良好以外,再没有其他含义和值钱的地方了。时光最容易把这玩意儿打包带走,永不归还。

而最近认识的一些真正在自己做事情的人,三五个人的小圈子,每天的话题就是“构想一实现一实现到完美”,个个都有强迫症,是疯子,然而个个都无视蝇头小利,谈事儿就是谈事儿。钱?以后再说,但一定会有。

这种状态,本身就是奢侈。爱马仕加身的人,如果活得没有主心骨,也不过是在这个城市里飘来飘去而已,他们不会把任何事情做到极致,因为他们根本不想,也不爱,他们爱啥?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于是别人说什么可爱,他们就去爱什么,说什么贵重,他们就去买什么,说什么能显得自己与众不同,他们就去玩什么。他们想的就是赶紧把票子换成自己的外包装,拍张照放朋友圏显得比别人牛气而已。而时间会洗刷掉他们的浮华,让他们屁都剩不下,但同样是时间,会把真正的奢侈赋予认真逐梦、踏实执行、追求极致的人。谁说时间残忍,我突然间觉得,时间才是天平一般公正的存在。

当爱情来的时候,记得说一声好呀


2013 年,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都止于现实。

我想,不会有什么奇遇的,浪漫已死,我的未来应该是死水微澜的,不会有高山流水的知音前来,也不会有陪我走过千山万水的骑士。

偏偏我还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写过那么多浪漫的故事,无论是鹊桥会还是树下盟,都一下子离我很远很远。我收拾起了所有关于爱情的幻想,做一个没有奢望的人。

我并不是在无病呻吟,恰恰相反,那时候的我真的生病了,虽然可以治愈的希望非常的大,但还是给了我一记重拳。

我总是在结束治疗躺在床上的时候想,为何偏偏就是我呢?我还有那么多关于爱情和光荣的梦没有做,还有那么多关于幻想和未来的故事没有去亲自写。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只能让我顶着光头、穿着宽大的睡衣坐在家里,离所有的爱和幻想远远的。

那段时间我很害怕照镜子,没有头发的自己的样子确实不敢恭维,加上因为治疗,蜡黄的脸色怎么看怎么都算不上美丽。正好又是冬天,南方阴冷的室内总觉得有穿堂风刮得头皮生疼。

我在淘宝买了一顶软帽,上面还缝着一朵小小的羊毛毡的花,每天睡前我都轻轻地抚摸那朵花一下,这样也能凭空多生出一点勇气。我想我还是要写故事的,不能因为生病就放弃。

那段时间,除了去医院,有空我就在网上写一些天马行空的爱情故事,把我所有关于爱情和未来的恐惧与希望都写进去。写着写着,似乎之前的沮丧也消失了很多,也慢慢地会有一些朋友来看,这很能鼓励人。

后来我想,多亏了我重新开始写,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熬过那段寂寞又艰难的时光。

有天我发布了一个小小的故事,是写一个女孩有了精神分裂,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处在甜蜜的爱情里,还是残酷的现实中。发完后两天,有个网友给我留言说,很喜欢你的这个故事,我用男主的视角也写了一篇,希望你喜欢。

哈!还有这种事情。我点进去一看,女主在这个视角里被男主好好地保护着,以女主不知道的方式。最后他写道:我轻轻地对你说,有什么事儿,我都会照顾你的。

我有一点被打动,觉得自己小小的心思似乎被一个陌生人看穿了。但是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我继续每天家和医院两点一线,继续有精力的时候写一点小故事慰藉自己。

我想,生活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有天早上起来我打开经常写东西的网站,看见一封私信躺在我的收件箱里。是那个和我一起写故事的网友。他说,嘿,你好,我很喜欢你,做你的男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我自然是惊呆了的。但是,一种强烈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可爱的男孩,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从来没有干过这么疯狂的事情,可是,这次我却想试试。我想了一会儿,回答他:好呀!

我想的是,事情不可能再糟糕了,我为什么不做一件相信自己直觉的事情呢?

这个人应该是娃娃脸,戴着眼镜,笑起来很温暖的样子,他一定是个不错的对象,我坚持自己的第六感。他也惊呆了,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如此没头没脑的表白居然能换来对方的同意。

我们忙碌起来,要赶紧做自我介绍,赶紧交换照片,赶紧把自己不太长的一生向对方做个简单的交代。我有点忐忑地告诉他我生病了,而且还是个小光头,他满不在乎地说,那又怎么样,你那么可爱。

我在电脑前哈哈大笑,但还是对这场可能见光死的感情忐忑不安,毕竟这种看起来很浪漫的网恋,鬼知道结果会怎么样呢?加上我还在生病,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未来。

我自嘲一般地说:我是个小光头,如果我们接吻,你会不会笑场啊?

他正色回答我:我会忍住的,毕竟是自己选的女朋友,笑着也要亲完!

我终于又笑了起来,在生病以后第一次对爱这件事情又产生了隐隐的期待。这个决定挺棒的呢。但是那晚睡觉之前,我在照镜子的时候还是会感觉到有一点失落。

我是一个小光头,是一个暂时对任何未来都无能为力的病人。不过我转头又想,即使是一个健康的人,对未来不也是只能期待不能掌控的吗?于是我高高兴兴地入睡了,还做了一个挺不错的梦。我当时想,万一我就是那个运气很好的人呢。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给我发来信息说,嘿,我已经从北京来看你了,快开门吧。

什么!

我一下从梦里跳起来。我既没有洗脸,也没有打扮,衣柜里没有好看的裙子,我刚刚睡醒,双眼蒙眬,连牙齿都没有刷呢。他站在我家门口,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娃娃脸,戴着眼镜,笑起来很好看。

他说,你好,要要。我说,你好,男朋友。

我带他去我读书的小学、中学,一起去吃路口的米粉,那种熟悉的感觉,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北京呢?我想和你的故事里写的一样,不管在你睡着还是醒来的时候,都能好好陪在你身边。

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又一次说道:好呀。

果然运气就是这么好。

于是,接下来的故事就和每一对热恋的情侣一样,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了,任何一点琐碎的小幸福都足以开心好几天。

我们一起躺着看电影的时候,他会忽然把我按进被子里死死盖住,然后坏笑着说,我放了一个很臭的屁。

接吻的时候,他也会忽然停下来看着我笑出声,我惊慌地一摸,原来是我的假发歪掉了,这真是令人尴尬的一幕啊。但是他满不在乎地直接摘掉我的假发,摸着我刚刚长出短短头发的毛刺头说,这样也很好看呢,不然就不要戴假发啦。

因为身体还在恢复期,我依然在家里休息。他工作其实挺忙的,上班离住的地方也远,很多时候我们一整天都不能一起吃上一顿饭。于是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每天早起给他做早饭,这样不管怎么样,我们每天至少都能共进一餐。

就这样,我每天开始想破了头,给我们做不一样的早饭。云吞水饺、煎饼面条、面包牛奶,换着花样和组合各来一遍。有时候他吃得满脸笑容,有时候刚吃第一口就苦了脸。

但是每天早上,我们都一起吃完早饭,然后我对出门上班去的他说,晚上再见啦。他也会拥抱我一下,对我说,晚上再见啦。

因为当时身体还有一些治疗留下来的后遗症,我很害怕感冒,体质也很虚弱,有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浑身酸疼。每当这种时候,我都害怕这样的自己会显得非常脆弱,也害怕他会觉得烦恼。

可是他每次都对我说,BB 你就好好地当一个病人吧,谁没有生病的时候呢。我也就坦然下来了,并且相信生病不是我的错,踏实地让他照顾我和爱护我。

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接下去的几次检查医生都说我恢复得非常好。我们养起了猫,依然那么相爱,我经常会想,日子真的没法儿更幸福了。

有一天,我们躺在沙发上,他忽然说,要要,不如我们结婚吧!我回头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睛,又一次几乎是下意识地说,好呀!

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们只觉得一帆风顺。爱情是那么重要的一件事,又有什么能难得倒我们呢?

可是,当他向父母宣布我们要结婚的时候,遭到的却是非常一致的反对。理由其实异常简单,就是我的身体不是很健康,这可能会给他带来很大的负担。

那天他给家里打完电话,非常少见地站在阳台上抽了很久的烟,要知道他平时是很少抽烟的,我想,那一刻他心里肯定很苦恼。

等他进来的时候,我轻轻地说,如果觉得很为难,我们其实也不用这么早计划结婚的事。虽然我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委屈的,实在憋不住,我偷偷跑进厕所掉了眼泪,出来的时候眼睛都肿肿的。

他久久地凝视我,握着我的手,虽然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手心传来的温度是在给我力量。

第二天我们去了北京动物园看熊猫。那天的风有一点点大,他一直把我的手揣在他的大衣口袋里。我想,连熊猫这么呆萌的动物都能活到现在,被人类好好地保护起来,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回去后,我忙着煮晚饭。正在厨房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冲过来紧紧地搂住正在切土豆的我,小声地问,要要,你会不会不高兴呀?我转过身去,看着他的眼睛很认真地问,你会因为我身体不好就不爱我吗?

他使劲摇了摇头,把我抱得紧紧的,说,我们等所有人都不反对的时候就结婚好吗?

好,那就按你这样说的办好了。

大概是相爱的人运气总是那么好,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有一次,他给家里打了一个长长的电话,他爸爸听完他坚定的话之后,终于点头默许了我们在一起。

我得意地对他说,你看,我就说我们很幸运吧!他也激动地拿出手机看日历,说让我看看哪天是黄道吉日,我们可以去领红本本啦!

领结婚证那天,我们本来计划得很完美,要先找一家美发店好好做个发型,然后换上最好看的衣服,他要穿衬衫,我要穿上红色的连衣裙,当然还要化一个美美的妆,让结婚证上的照片看起来就是一对俊男靓女……

可是,幻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我们吃完早饭后,发现刚才的雄心壮志已经没有了,他小心地问,要不就不折腾了,我们直接去把证领了吧。我马上点头,想到还要美发化妆,我也没了力气。于是我们两个脸没有洗、嘴角还油光可鉴的人,就这么打上车直奔民政局了。

过程异常顺利。那天民政局的人很少,我们领表、照相、提交户籍证明,然后听到工作人员啪啪两下,在我们的结婚证上盖上了两个大红章。

于是,我们就合法了!虽然结婚证上的照片惨不忍睹,丑得人神共愤,但是从民政局出来的那一刻,我们还是觉得兴奋极了,我开心地喊他,老公!他也开心地喊我,老婆!我们就这么傻呵呵地喊了一路,好像怎么也喊不够似的。

更加奇迹的是,因为生病,本来我以为自己怀孕会非常不容易,没想到的是,婚后很快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宝宝。检查下来宝宝也很健康,医生说可以考虑生下来。

我有一点害怕,毕竟孩子来得太突然,当我问他的时候,他坚定地说,当然要生下来,这是我们的宝宝!我激动地看着他,说,那,你要当爸爸咯!他温柔地看着我说,嗯!

我们紧锣密鼓地决定了婚后要离开北京回厦门生活。他信心满满地说,到一个环境更好的地方,你身体也会更好。等宝宝出生,我们可以一起推着婴儿车去海边散步,真是太棒啦。

我们依旧是幸运的,还没有离开北京就找到了回去厦门的工作,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经营我们喜欢做的事情。我有点难以置信地对他说,遇到你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也会像故事一样。

我,实在是太幸运了。

与其怕他离开,不如让他舍不得离开


与其怕他离开,不如让他舍不得离开

明明喜欢吃茄子,却因为他更喜欢吃青椒,餐桌上茄子从此消失。

忙碌了一天累得只想倒头就睡,却因为他半夜忽然想吃小笼包,又从温暖的被窝爬起来进厨房料理好并亲手奉上。

他晚回来一个小时便开始胡乱猜测是不是和某位美眉在一起,开始了夺命连环call。

只因他说喜欢长发飘飘,心里想要尝试利落的短发,却再也没有付诸行动。

把他打扮得像T台上的模特,却老是忘记收拾自己,成了十足标准的黄脸婆。

……

这些情景,相信你并不陌生。

用情至深的女人,常会不自觉地用种种方法来取悦伴侣,做得甚至比上面列举的更多。

你觉得这样努力地顺着他的心意,努力做个符合他“标准”的女人,便会使他须臾不能离开你。而如果有一天他真的离开,你自觉还有十足的理由控诉他的薄情。

取悦,归根到底是害怕失去。你以为取悦他,就可以换来一生安稳。

然而,越怕失去,越容易失去;越是全心取悦他,越容易被别人取代。

就像卡米拉之于戴安娜,论样貌论气质论人气,卡米拉样样输给戴安娜,偏偏查尔斯只对卡米拉情有独钟。

因为不管外面如何风光,对查尔斯来说,戴安娜是一个一举手一投足都照足王室规范的纸片人,而卡米拉却是一个鲜活生动、独特的生命体。

你紧张在意,越想靠取悦他来抓住爱情,你就越面目全非,没了自己,像个影子一样的存在。而你怎能指望一个影子得到他的重视?

好好打造独属你自己的魅力,让他为你本身着迷,因为不惧失去,好好地做回自己,才不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