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踮起脚尖,做个幸福的女子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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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踮起脚尖,做个幸福的女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做个温暖的女子,踮起脚尖,就能更靠近幸福,做个幸福的女子。

〈最初的最美〉

秋天,是个浪漫的季节,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你好,我是苏浅浅,苏州的苏,深浅的浅。”

“你好,我是李灿,木子李,阳光灿烂的灿。”

人如其名,李灿是个像风一样的男子,脸上总是带着温暖的笑容。当时我想,好一个阳光灿烂般的男子。第一次见面,我给他打了九十分。

李灿,是我这次的相亲对像,是小姑姑帮我介绍的。相亲对现在现来说或许有些老套,更何况我们都是八零后的,其实我长得并不丑,稍为打扮一下也称得上美人了,只是打娘胎到迄今我还没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觉得特失败,所以,我苏浅浅决定要找个人来谈恋爱。

跟李灿吃饭气氛相处得很愉快,刚见面,彼此并不陌生。我们似乎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吃完饭,李灿提议一起去文化广场看一年一度的摄影展览,从跟他聊天得知,他是一个非常热爱摄影的人,可他从事的并非摄影工作,而是金融行业。我走在李灿左边,肩并着肩走着去文化广场的路上。

“下雨了!”我就像小孩般兴奋的说,“你很喜欢雨天”“嗯,很喜欢”我忘了此刻有点儿失态的拽着李灿的衣袖。李灿说“通常喜欢雨天的女子都是比较忧伤,但我看你却是个与忧伤无关的人呢”

雨越下越大,“可能去不成了”我有点惋惜道,替李灿惋惜,毕竟他是热衷摄影的。我们只好找了个避雨的地方,等雨停,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个他在,我想我大概会不顾一切的跑去淋雨,我就是一个如此疯狂的女子,为爱如是。wWw.QG13.COM

〈烟花翩翩〉

我开始为李灿这个男子疯狂着,狠狠的喜欢上了他。

“浅浅,春天来了”好友飞儿贼兮兮的瞅着我,“没有的事”还没跟李灿之间的关系定格之前,我不敢妄自菲薄,就怕自己到头来落得个“神女有意,襄王无情”,好歹我也是个女的,到时候多难堪呐。“还说没有,手机响了那么久都不接,快说,有什么事瞒着我”说着就作势要搔我氧,本女子什么都不怕,就怕氧。

我最终敌不过飞儿攻势,把跟李灿相亲的事招了,飞儿说我准看上人家了,但又拉不下脸去约人家。我赤裸裸的想法还是逃不过飞儿那双法眼。

飞儿当起我的头号军师,她可是言情作家,算是情场高手了。她说敌不动我动,意思就是教我去倒追李灿。

我一听就强烈反对,要我倒追他怎么可能,飞儿说,女追男隔层纱,你要不想你的梦中情人“琵琶别抱”的话,只有出此下策了。

为了把李灿追到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豁出去了,把女子的矜持都抛一边去,来个轰轰烈烈的追求记。

我从小姑姑那要了李灿的手机号,我约李灿到家里吃饭,下班后,李灿陪我一起逛超市买菜,我有点儿受宠若惊,“浅浅,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可以吖”我略带羞色道,心里暗自窃喜着关系又近了一点。

跟他走在一起,还真有种过日子的感觉,当晚我亲自下厨,飞儿说过,想抓住一个男人,首先抓紧他的胃,我烧菜的手艺可不赖,从小习惯独立,工作之后从家里搬了出去住,我讨厌吃外卖,所以养就成一手做菜的本事。这下可派得上场了。

〈左眼微笑右眼泪〉

接下来的日子仿佛按着剧情般走下去,我名证言顺的成为李灿的女朋友,李灿也慢慢喜欢上了我。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不否认,李灿是一个体贴细腻的情人,跟他在一起,总会给很多意想不到地惊喜给我。飞儿说我捡到宝了,找了个那么好的男朋友,我笑了,很甜。其实我们能够一起,最该感谢的是飞儿,是她鼓励着我,给我勇气去追求幸福。

有时候,也许过份的甜蜜生活,连老天也会妨忌起来,非要在我们爱情旅程安排一个小插曲。

这天,我跟李灿约好到我家来吃饭,摆好饭菜准备等他来,可是,时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始终不见李灿的踪影。我急了,就怕他出意外,打他手机一直传来忙音,打他公司电话,公司说他早已下班,他到底去哪了。

我一直等,等他的电话,可是没有,我从晚上七点等到十二点,手机一如冷冷清清的躺在那里,没有传来半点讯息。突然间,我感觉心好冷,第一次,我很生李灿的气,我把辛苦做的饭菜都狠心泄恨似的倒进垃圾桶里。

深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显如此浮燥,难以入睡,天快亮起鱼肚白的时候,我沉沉的睡去。

次日,我上班第一次迟到,飞儿问我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一向好强的我,眼里涌现一片湿润。

〈与幸福有关〉

原来,原来,昨天李灿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

我假装不在乎,可是我的心,我的手背叛了我,很不听话的就拨了李灿的电话,电话通了,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多么害怕他会说些让我伤心的话,正想挂掉,电话那头传来李灿疲惫的声音“浅浅,很抱歉,中午一起吃饭,我跟你解释昨天的事,好么”,我心里很不愿意妥协,想惩罚他,但嘴上却很不争气的答应了他。

一面吃着饭,一面安静的听着李灿的解释,他说,他前女友回来找他复合,但他们不可能的了。他说,现在跟我在一起,没做对不起我的事。他说,浅浅,请你相信我,我已经不爱她的,我现在爱的是你。第一次听李灿说爱我,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真该感谢那个她,似乎昨天的事给了一剂猛药李灿,让他对我说了那三个字,女人都爱听的三个字,那三个字代表李灿对我许下了诺言。

日子恢复了原来的平静,我跟李灿之间的感情也没因为上次那件事而出现裂缝,反而变得越来越浓厚了。

也许就这是爱,爱一个人就是当他做错某件事再对你说声对不起,你也会毫无理由的说句没关系就原谅了他。

结:

零八年五月一号,我跟李灿修成正果,去注册结婚,领了那本红红的结婚证。

我想,女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一个归宿,幸福的归宿。

我想,幸福仅此而已,有个美满幸福的婚姻,有个疼爱自己的老公。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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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淡淡的女子


每天,你苦苦琢磨着,得几多,失几许?明媚的生活,被患得患失包围着。想把工作业绩冲上去,又怕下个考核期被加码;想在职场跨越台阶,又怕露出的女汉子味道,会吓到周围的男神;想给心仪的人传送温情,又怕主动碰掉身价;想保持冷艳和矜持,又怕时光冲淡情怀;想付出感情,又怕失去自己,更怕受到伤害。

每天,你就这样:脚,如履薄冰;心,漂浮不定。总想抓住什么,又什么也没抓着。激动着,忧虑着,一下子云层,一下子谷底;一下子天堂,一下子地狱;阳光一阵,雷暴一阵。以一种满不在乎的样子和所谓的坚强,紧紧包裹着惊弓之鸟般的在乎和瓷器般的脆弱。

太在意自己,太在意得失,你在战战兢兢中守着日子,生怕失去,但失去偏偏执拗地缠着你。于是,灰色的情绪,弥漫着你青春的日子。

无奈,你在原地转圈。

还是顺其自然,让心安宁吧。不浮不躁,不争不抢,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平淡对得失,冷眼看繁华。在人生的历练中涵养从容淡定,在生活的起伏中学会举重若轻,做一个淡淡的女子,过着安心的生活。

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是不追求,而是不患得患失,不忘乎所以。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信仰,不急功近利,不浮夸轻薄。该得到的,兢兢业业付出,踏踏实实努力。不该得的,或者终究会失的,不迷不顾,纵然倾尽全力也是徒劳,还是安然对待,心静如水,淡淡地做好自己,绽放人生独特的绚丽!

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是不主动爱,而是不张扬高傲,不放纵卑微。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情感,不落落寡欢,不粘人缠人。缘起惜缘,以一份真心,满腔柔情,站成《致橡树》之树,与爱相依,与情呢喃。缘灭随缘,既是无缘,纵是见面,也是天涯,学会放下,道一声祝福,淡淡地做好自己,期待另一份爱的到来!

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是不执着,一切皆浮云。淡,是淡在名利之外,淡在诱惑之外。淡淡是一种表面以外的东西,是简约的雅致,是唯美的飘逸,是远离尘喧的纯净。

淡淡的女子,是东篱的菊花,是空谷的幽兰,在滚滚红尘中秀丽脱俗。

踮起脚来爱你的人(女生一定要看!)看完泪崩!


那年,她22岁,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留披肩的长发,穿故意剪了洞的破牛仔裤,站立的时候也没正形,脚筛糠似的抖着,那肩膀一耸一耸做着怪样子,嘴里不时会冒出一句不雅的口头语,连眼睛里放出来的光都带着一股子流气。她却把这流气当成了酷,喜欢得如痴如醉。

欣欣然带回家,父亲当下就急了,把男人带来的东西扔出了门外,坚决不允许她和他交往,她是烈性子,放出话来:这辈子非他不嫁!父亲也下了死令:有他,就别要这个爹。

她拉着他摔门而去,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把泪流了满脸的母亲,从此断绝了和父母的一切来往,和男人一起在外面租房过起了日子。

他们走进了婚姻,男人却不是她想的那般如意,那般甜美与幸福。他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动辄对她打骂,几年里,她不断怀孕,可男人说养不起不能要孩子,她连着做了几次流产。

直到六年前,医生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再流,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生孩子的机会了,她固执地生了孩子,月子里男人没有给她半丝温情,没有照顾她,他依然出去喝酒、赌博,半夜不回家,她当然没脸让母亲来照顾她,况且母亲就算想来,父亲也不会同意,这些年来,她没有见过他们一面。

幸运的是,她有一个从小长大的女友,经常来照顾她,隔三岔五给她在家里熬了鸡汤或鱼汤送来,还给她买了红糖、小米和鸡蛋。

孩子三岁时,男人却狠心地跟着别的女人走了。她离了婚,独自带着三岁的儿子艰难度日。既要管孩子又要去超市里打工,每日里回到家,已是筋疲力尽,阴暗逼仄的出租屋里,她和儿子经常冷一顿热一顿地吃。

还好有那个女友,心疼她,这些年来经常接济她,给他的儿子买零食和衣物。女友劝她回家,请求父母的原谅,有母亲帮着看孩子,她也轻松些。她却不肯,说再难,也不求他们。

有一天,母亲却跟女友一起来了,环视她的出租屋,看着消瘦的她,母亲脸上的哀伤连成了片,泪流成了不停歇的溪水。她想起那些艰难的日子,狠心的母亲并没有给过她一丝帮助,并没有看过她一眼,即使在月子里。当然,以她的性格,她也不会接受。

她板着脸,说:你回吧!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吧!我不用你管!她一句一句生硬的话,刺得母亲说不出一句话来。女友终于忍不住说话了:你以为你坐月子喝的鸡汤鱼汤,是我给你做的吗?你以为这些年,接济你给孩子买吃穿都是我吗?你错了,这些年阿姨天天打听你的消息,时时刻刻关注你,知道你性子强,怕你不接受,就请我帮你,我是实在看不过去,才把你的状况告诉阿姨的!她哭了,却不肯回家。

母亲知道,她是怕见父亲,怕父亲不能原谅她,更何况这是自己的选择,混到如今这个样子,又有何脸面见父亲。

隔几日母亲再来,说:这样,你可以每天的早上七点到九点这段时间回家,你爸天天六点半后去公园练太极拳,九点多才回来。这样我也可以给你们做点好吃的,你看孩子瘦的。她看一眼干瘦的儿子,终于点了头。

几乎每一天的早上,七点后,她带着儿子去母亲那儿,母亲总会把好吃的热腾腾的饭菜端给她。饺子、面条、排骨、酱牛肉、葱油饼,隔三岔五总有她最爱吃的韭菜合子,吃饱了,还有几个给她打包带走。

以前,合子一直是父亲做的,他最拿手,馅里有虾米、鸡蛋、豆腐皮。如今,馅一样,面一样,甚至味儿都一样,可父亲再不会给她做了。

一日早晨,母亲照旧打电话叫她来吃韭菜合子。半路却突然下起了雨,进了母亲的小区,却看到正在屋檐下躲雨的父亲,四目相对,想躲避已来不及。她过去,低着头,半天闷出一个字:爸。父亲尴尬地搓着手,用一种极其嗔怪的声音:以后再回家吃饭,就不用躲躲藏藏的了,害得我下这么大雨都得出来!那一刻,她的泪与雨水交织在一起,爬了满脸。

母亲告诉她,父亲根本没有锻炼的习惯,更不会打太极,为了让她能回家吃口热饭,父亲和母亲一起编造了这个练太极拳的谎言。那韭菜合子依然是父亲的杰作,父亲不肯晚上准备馅料,怕隔了夜不好吃,说丫头喜欢吃新鲜的韭菜,总是早早地起来,和面、切馅、烙,七点前完工,然后悄悄躲到外面去。

咬一口韭菜合子,她泪雨滂沱,那满口的清香,那依然的老味道,她一直奇怪母亲为何能够做出和父亲一样味道的合子。透过泪眼,她似乎又看到了坐月子时喝到的那鸡汤、鱼汤,有了孩子后,女友送去的那些零食衣物。

她一直固执地认为,父母会记恨她一辈子,甚至狠了心不要她这个女儿,直到此刻,透过韭菜合子的清香,她才发现,不管自己做了多少错事,不管自己走得多远,父亲母亲永远是那个踮起脚来爱自己的人。

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父母的爱,希望即使不能回家团圆的你,也要给父母打个电话,因为,他们真的很惦记你!

女子


女子

夕阳柔得像一片片纱,轻轻飘落,罩在她每天都会经过的这条街道。

夕阳下的街道有时候安静,有时候喧嚣,但是只要她经过,总会把无数的目光吸引过来。一双双或明或浊的眼睛呆呆地望着那道修长的身影,长发飘飘,身姿摇曳,直到她完全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穿过这条街她就可以到家里,她的脚步轻快而充满节奏,浅浅的微笑在淡淡的阳光下不断闪烁,似乎有什么让她开心的事,使得风吹过她的发梢也带着清甜的气息,令得每一个看过来的人都眼神恍惚!

到了家门口,她敲敲门,顺手将头发捋向身后。似乎是怕谁看到自己的笑,便咬着唇在门前等待,目光时不时投向光洁的地面。

嚓......门开了,出现一张与她模样神似的美妇,看到她便笑盈盈道:回来啦?快点进来!

她展颜一笑,应声迎了进去,忽的转身拐住了美妇的胳膊,甜甜地叫了一声妈!

关上门,两人便缓步向房间里走。美妇看着脸上布满幸福的她,笑问道:什么事啊?瞧把你美得

她撒娇般摇了一下美妇的胳膊,脸上不知何时已多了两朵羞云,嗔道妈说完便松开胳膊走向自己的房间。

叮咚手机突然响起了有新消息的铃声。

听到手机铃声,她缩回了正在推门的手,迅速掏出手机,美眸盯着屏幕阅读起来......

手机上只有简简短短的一行字,她却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本明朗温柔的俏脸像是突然看到了让她极其吃惊的东西,双眼之中充满了不可思议,脸上原本愉悦的表情仿佛迅速被乌云遮蔽,像是震惊,又像是疑惑,又像是某种莫名的尴尬!

她站在门前一动不动,抓着手机的手,忽的紧握,忽的放松,似乎是想把它握碎,又似乎是想放手随它掉下去。

坐在沙发上的美妇忽然看到她呆站在门前,身体不断摇晃,吓了一跳,急忙问:怎么了?说着便起身匆匆向她走去。

似乎是美妇的声音惊醒了她,也或者是她怕谁看到自己的脸,她连忙抬脚迈进屋里,刚走了两步,忽的转身,抓起门便狠狠甩了出去。

忽然的碰撞声吓得走来的美妇一声惊呼,双手条件反射般拍向胸脯。

她头也不回地走向梳妆台,气呼呼地把包甩到了床上,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双眼死死地盯住镜子中的自己,眼瞳僵硬,像是在看自己,又像是在看别人。

门外传来急切的询问声夹杂着连续不断地敲门声,直到听到里边没了什么动静,便停了下来,房间又渐渐恢复了原来的安静。

镜子反射着屋里的一切,安静、整洁。她看在眼中却愈发觉得喧嚣、混乱,一股危机感伴随着内心的悸动不断在房间里蔓延,坐在椅子上的她不断地颤抖。

镜子中的自己颤抖的嘴唇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咬牙切齿;像是愤怒,又像是无力。紧握着手机的手掌不断用力,直到指甲里渐渐渗出了血,她抬起手啪的一声将手机砸到了桌子上。

血在洁白的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目,刺的她眼角盈满了泪水。她握住流血的手指,一声啜泣,眼泪便再也忍不住,决堤般哗哗直流。

眼泪越流越多,泪水划过脸颊滴落到手指上的血污中。

镜子中的自己越来越模糊,她看到泪眼朦胧的自己,哭起来这么狼狈,一声呜咽,抓起手机砸向了镜子中的自己。

哗啦...

镜子四分五裂,她坐在跟前竟不曾躲闪,任凭碎片打到身上。仿佛她的心随着镜子的分裂也破碎的无法拼凑,她看着消失的自己,捂着嘴嚎啕大哭起来。

她忽然起身,哭着抓起凳子扔向了窗户,疯了一样将桌子上的东西推到地上,目光透过凌乱的头发,看到什么就手脚并用摔到地上......

或许是累了,或许找不到什么可以扔的东西,便扑到床上,把头埋到被子里,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门,悄悄地被推开,美妇站到门前看了一会儿,便叹了一口气转头离去。门,又被悄悄地关上。

房间渐渐安静下来,夕阳的余晖透过破碎的窗户照在凌乱的地面上,满地狼藉中,一片片碎玻璃在淡淡的阳光下闪动着摄人心魄的寒光......

内容紧贴现代生活,通过对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因为一条短信,从开心到伤感再到崩溃的动作神态等描写,反应出现代快节奏生活中女子心灵的脆弱。

喝酒的女子


今晚,我又喝酒了,头,晕晕的,眼,蒙蒙的,走路,也有点一步三摇了。

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半醉半醒之间的感觉。

喝多了,真好!

曾下载过一副图画,一个女子拿着酒瓶,嘴对嘴的喝着,上面一行文字,我就是喝,喝多了我就瞎说,我,就是这种女子。

有人说,喝酒是遗传的。可能吧,我的奶奶自八十岁以后,每天喝上二两,但绝不会过,辞世之时九十有二,我的爸爸,爱好喝酒,几乎每天半斤,现在六十三岁,身体硬朗,思维敏捷,但记性不好。

有人认为,喝酒应是男人的事。一些应酬,在酒桌上完成,那是多少年流传下来的惯例了,而酒桌上有几个是女的呢?所以,男人喝酒喝多了司空见惯,无可厚非。而女人喝酒,就有些不伦不类了。当然,也有女人喝酒的,比如陪酒女,比如替男人挡酒的秘书,总之,喝酒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可是,我不是陪酒女,也不是秘书,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但是,我喜欢喝酒。

忘不了第一次酒入喉咙的烧灼,忘不了第一次酒入胃肠的翻腾,也忘不了第一次酒后摇晃的步态。但是,我都隐忍了下来。不为别的,就为了能有一个好的身体。不错,我喝酒不是因为遗传,不是因为工作,只是为了能有一个好一点的身体。适量的酒能活血化瘀,促进血液循环,除风散寒。就为这,我放弃了淑女形象,不顾人们的指指点点,慢慢学着喝酒。曾经,我的腿因湿寒所致,走路困难。是一位年近花甲的同事,以他丰富的人生经验,指给我的一条健康之路。从此,我便爱上了酒,一发不可收拾,不只是为那温经活络的感觉,更为那酒后思维的单一。

很小的时候,就学过一句成语借酒消愁,那时,对于这种做法是不认同的,以为喝酒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徒增身体的难受而已,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也是逃避现实的做法,

总之,是一种不积极的人生态度。现在的自己,人到中年,有点迷上了这种借酒消愁的滋味,再也不会对那些借酒消愁的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

喝酒,真好,它让我身体健康,身轻步疾。虽然有时还会劳累过度,但现在再也没有出现几个月不能走路的情况。感谢酒的医药功效!喝酒,真好,它让我暂时忘掉一切烦忧,得到片刻心灵的安宁。醉意朦胧中,忘掉生活中的一切不快,睡得踏实安稳,身心放松,一觉醒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感想酒的麻醉功效!

喝酒,真好,它是对男女平等的一种挑战。谁说喝酒是男性的专利?女人也是一样的人,为什么不能喝呢?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各行各业中,性别歧视几乎消失,甚至女人更能引领行业的龙头。酒,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怎么会在男女性别上厚此薄彼呢?感谢酒的交际功效!

喝酒,真好,特别是夫妻二人在家对饮。两三小菜,半瓶老酒,一嘴随心话,满眼秋水情。此时,即使没有烛光,没有音乐,也是浪漫的。感谢酒的色媒人功效!

喝酒的女子是心中有梦的女子。生活中,不拘泥于小节,敢于挑战世俗,敢于冲破牢笼,喝酒的女人有一种冲破束缚的欲望,平时被深深压抑着的内心,充斥着物极必反的弹力。大大咧咧的表面下掩盖着一颗追求梦想的心。

喝酒的女子是多愁善感的女子。想用酒精麻醉活跃的神经,可是,酒精更刺激喝酒人的神经,所以才会出现愁更愁的现象。

喝酒的女子是胆小的女子。平时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有在酒后才会敢说话,敢说真话,敢说心里话,不畏人言,不看人脸色。借用小品中的一句话,酒壮怂人胆,同样,酒也壮女子胆。

喝酒的女子是思维活跃的女子。没喝过酒的人不会真正理解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意思,男子粗略豪放的性格尚能如此,心思细腻缜密的女子怎会逊色?

喝酒的女子是率真的女子。喜欢率性而为,喜欢展现本真,不扭捏作态,自自然然,大大方方。正所谓酒肉穿肠过,菩萨心中留。

喝酒的女子是有分寸的女子。一般的女子不喝酒,喝酒的女子都有苦衷,她们喝酒不酗酒。追求完美,却又无力实现;直面现实,却又心有不甘。摇摆于现实和梦想之间,拿捏分寸,不异想天开,不恣意妄为。

手握琉璃盏,贪恋杯中物,虽为女儿身,偏学男子肚。姐妹们,你喝酒吗?

聪明女子的去处


甄嬛传,芈月传。红楼梦,红高粱。周迅,刘若英。

聪明女子的去处,总是令人怅恨。

才华和幸福,似乎总是不能共融的。

对男子也一样,对女子来说更是。

尤其你想要寻求更多的幸福,而自己又无能为力的时候。

千古奇书红楼梦里,更是令人难以唏嘘不安的万艳同悲。林妹妹本来是来还泪的,但是泪由情生更显深情。所以宝姐姐也来了,云妹妹也来了,甚至还有宝琴和张道士也来凑热闹。林妹妹才华冠绝,心有七窍玲珑,能看世间各种痛苦,却无法走出自己的一片阴天。才华不及深情重。

天真活泼如甄嬛,自小便希望嫁个得心得意的人相伴一生,却无奈走入宫门,成为在后妃中摸爬滚打的一抹秋色。最终在步步为营和费心周旋中失去了最亲近和最深爱的人。女子无才便是德。世人不恨你美,不恨你艳,只恨你挡了她们的光彩,遮住本来要望向她们的那双眼。

再如最近热播的芈月传,芈月本来身份低微,母亲的身份使她总不被重视,只有见到了秦王才得到了人生的春天,从此成为他人心上客。被赋予天命的人几乎都要读书,文字留下的财富是令人惊叹的。所以李清照,三毛,张爱玲都以文字为生,并在其中赋予了自己一生深情。芈月就像红楼梦里的探春,虽然有一定的决断和才华,但却由于母亲的低微不被重视,只能被命运左右。芈月到了秦国,还算有了自己的另一片天地。

周迅在我眼中一直是很有灵性的演员,且不说当年的射雕英雄传让我不久前还又追了一遍,也不说画皮里入骨三分的小唯将妖艳升到极点,作为一个全身都是戏的演员,她在后来的风声和李米里的精彩演出使她无愧于影后之称。爱情却很不幸,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高圣远,抢了国民女神。

刘若英,相识于方小平,作为朱德庸涩女郎里的结婚狂而因龅牙被深深记住。却在后来听到她唱的歌,而且不止一首。后来,为爱痴狂,很爱很爱你,听说,知道不知道,原来你也在这里、、、、、又听说她是个很好的作家,写的文字也非常好。到后来天下无贼的精彩演出让我时不时还会在回味一番,尤其是她坐在餐厅里吃卷菜的薄饼时的那一幕。也是在事业成就很久之后才得到了幸福,不过祝福祝福,希望永远是奶茶般的温暖可爱。

聪明女子的归处,都是自己去追寻幸福。不怕累不怕苦,那怕自己也会跌倒。

世界记着你们哪,女神们。

追逐汽车的女子


没有人能忽略这样一张脸:泪痕纷披,呜咽声声:求求、求求你们。褐发在颤抖,墨镜里,藏着一双红肿、深陷、因其绝望而绝美的眼睛。

她叫苏珊史密斯,她说:这原本是一个温凉秋夜,她开车带着3岁和14个月大的两个孩子,行驶在静谧的公路上,忽然一个歹徒蹿上车,持枪威逼她下车,然后带着她的孩子们扬长而去。

而她,只能无助地站在路边,对瞬间消失的车子挥手,喊道:再见,宝贝们,妈妈永远爱你们。而黑暗冰寒无尽。

全美国都为她哭泣祈祷。

却有一个女子投书电视台:苏珊在说谎。女子说:她也是个母亲,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间,下车问路,一转头,数步开外的车子被人开走,而车上,有她还是稚婴的女儿。

她说她疯了一般扑向大团尾气和泥尘,手袋脱手而飞,惨号大叫,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旁人也听不懂她是华裔美籍,此刻却忘尽英语,只用母语声声狂呼:救命,放下我的孩子。

高跟鞋妨碍她,一把拽脱劈手扔出去。她死命追赶,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与车辆抗衡,看不见脚下的石砾、玻璃屑、柏油,惟一的念头就是:救回女儿。她只是一个纤弱的亚裔女子,那一刻却如豹如鹰,连歹徒也被吓着了,弃车而逃。而她裙摆全撕,脚踝扭伤,脚底流出殷红的血。生死教会她锐利果敢,所以她说,那一刻,没有一个母亲,会如苏珊般高贵沉着。

九天九夜的追捕,孩子们找到了,不在暗夜不在森林,而沉在冰冷的湖底。苏珊,终于向警方自首,的确是她,因为一点情欲的贪念,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了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我尚不及为人母,也不曾遭逢死亡,我却曾站在高处临下,看着爱人轻快远去,仿佛有鹳雀在他鞋底翻飞,他是急着赶赴另一个女子的约会吧?真相凄厉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泪落之前应该说再见。我却做不到,因为我爱他。

我开始虚伪,听着谎言却装作一无所知;我学会窥探,四处打听如蛇之祟行,我十分看轻自己;我的故事越编越好,好莱坞金牌编剧也没这般丰富多彩,只为让他多留一分钟。

最后,我打了他一巴掌。

真干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场。出手的瞬间,像那位绝望的母亲,远远掷出她的高跟鞋。掷中没有?并不重要。

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与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连。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却不能自控我颠倒狂乱的脚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车的女子。而我无声的哭泣,他没有听见。

穿旗袍的女子


也许你宁为男子,喜欢男子那风度翩翩的儒雅,气势恢宏的英雄慷慨。我不是一个女子,故不大关心身上穿着、打扮得怎样典雅、妩媚,衣服于我只在是否保暖、干净,毕竟男子的胸怀是去改造世界,创造奇迹的。可是男人欣赏的眼光却不是那样的呆滞、木讷,男子发现美的眼光往往是超乎想象的敏锐,不着自身却能发现美,也会对美的事物迷恋万分,或者可以说男人对美欣赏的敏锐是优于女子的。

不必要经过长长的一段时间去邂逅一个人,不经意间的遇见便会心动,哪怕是一刹那的擦肩,不需要暧昧不清的让人烦忧,只需要静静的欣赏。那呈现的是春花绚烂的颜色,是夏雨莲荷纠缠,是秋叶绯红的静美,是冬雪飘飘洒洒的纯洁。

能激起诗人思绪肆意的泛滥,那徜徉是在幽雅与灿烂的边缘一样的心境,或许也只有穿上旗袍的女子才会做到,典雅的身姿、那娉婷像极了天上的仙子,要是从街巷路过,或许也会像罗敷一样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视觉的挑剔也是那样默默的诚服!

人们在对待美丽和幽雅往往是很矫情的,眼睛总是那么的挑剔,男人也是一样的挑剔。然而,当着一袭旗袍女子出现的时候,会让这种矫情与挑剔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黯然失色。不由心志的久久心动,然后是赞叹,那赞叹像诗人用美丽的诗句赞美生命一样的充满力量,蕴涵深意。

时光的隧道里!观之,民国最是多情的,不止是文字里走出的那丁香一样淡淡烟雨空蒙的雨巷,世人更钟爱的或许是因为女子身上吻着青花的那一袭旗袍衣装。美丽的句子写也写不完,一身旗袍辉煌了一个时代,一身旗袍点缀了多情的江南,使江南更加的幽美、迷离。江南的烟雨迷离了那个雨巷,打着雨伞,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孩,装饰了你的雨巷,也装饰了我的江南。旗袍、江南,雨巷,一起闯入你的梦乡,爱恋便是一世的回眸与等待!

在江南,多么希望逢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娉婷,那妖娆,安静着水墨江南,美丽着九夏秋荷。我不知道用什么来修饰江南才更贴合江南的美,可是当你在荧屏里看到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子走过街巷的时候,那眼神、那明亮,像极了天上闪耀的星辰,烦恼、疲倦像是烟尘一样的飘飞到云霄,沉浸在梦里,即使滴落的雨湿了衣角也是那么朦胧。只是注定你爱上了那个街巷,你的日记本里填满了青花,装满了街巷。爱!变得那么的轻易,爱得那么诗意,爱上便是死心塌地的执念。

你会很快的恋上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不需要约定、打算和计划,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许是在幻像里朦朦胧胧的侵入、占有,是那么的持久,超乎恋人的距离。她是梦幻里的情人,是现实里的泪痕。

旗袍的美,是时间沉淀着岁月泛滥着的虹。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喜欢她那文字里穿梭着各式各样穿着旗袍的女子,她们的命运绚烂得像极了它的花纹,境遇凄婉的绽放尽是那么的永久。纤细,优雅,自然,是那么的切合曼妙精致,似乎上帝创造了旗袍是专为它而生的一样。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旗袍与美丽、优雅就像孪生一样的投缘。有人说:时间使它美丽,丑陋容易使它消亡。

穿上旗袍的女子,她甜美了一个诗人的文字,装饰了看风景的人的梦,使诗人独独恋了一世。上海这个城市的温暖与柔情似乎也是感染了她的蛊,它妖娆,它是春天里柔嫩的妩媚。张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是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旗袍,她是爱的,爱的时间胜过了她爱一个伴侣的温度。美丽的女子总是臆想着生活如自己幻化中的一样美丽,拒绝庸俗成了不变的定理。线条与曲线组成了世间最美的画倦,干净,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静静的行走在斑斓的世界里,宛若一泓清泉,从山之巅缓缓的飞泻又溅飞到云天,晕开一圈圈炫目的光环。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这一袭华裳精美了江南的小城与村庄,繁华了十里洋场的胭脂霓虹。连恨、妒嫉都是那么的充满典雅的韵味,有人这样写过生活的残酷还没有受够?还用烙铁装饰没脑子的头。得而未得者,愤怒也是那么充满诗意!

穿上旗袍的女子华贵却不失含蓄,妩媚而不失典雅,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到底是这袍选择了最合眼的模特儿,还是模特儿给了袍醉人的风情和灵魂?反正醉意朦胧的人总会忘却山水是真!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的毒。常常将思绪陷在水墨渐淡的画布里,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冷香端凝的旗袍女子缓缓穿尘而来,一架留声机传出舒缓浅淡的音乐,老藤椅在透过窗棂的斜阳下轻摆,旗袍女子依窗而坐,抚红弄翠,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就似一个散发着无限风情的精灵,不张扬却显山露水,演绎着雪莲似的圣洁高雅,含而不露的矜持,如水的娴静温柔。

她的美透着考古的文艺,我们都是观赏者,静静的挖掘,韵味深远。那绚丽的色彩、明艳的花纹,大雅即大俗,大俗即大雅;婉约的样式,精致的盘扣,沉静透着魅惑,古典不失性感。穿越了百年,旗袍的内涵依然流溢着风韵。它氤氲着含蓄静敛、风情缱卷的唯美,似一缕花魂历久弥香。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而不失神秘。

我想世间没有人不愿意美丽,也不会拒绝美貌,是故,但凡女子都有一个美丽的梦穿一身旗袍。要是你说不,除非你拒绝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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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云落笔20xx/3/26

葬花女子


有一个葬花女子,出生于曹雪芹的笔下。她不仅才华横溢,还用生命谱写出千古绝唱的爱情。她宣读了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争取婚姻自由的代表。她用魂的诗意闪烁了短暂的生命,用傲骨反抗污浊的狭隘。

生命中每一种美都精华灵秀,独具魅人,只有她的美,是那么的让人心疼和怜惜,她让遗憾变成扰心的痛。她是水一样的灵魂,泥一样的命运,花一样的容貌,土一样的归宿。不要问她是谁?她只是一滴泪,她清,她澈,她脆,她弱,一触即碎,她就是一颗泪珠儿。泪,晶莹有光泽,滑而脆,但也有几分咸涩。所有的梦都像一个被拉长或压扁的圆,渴望着能够圆满。她却在最美的年华留给世人一个最惋惜的遗憾。

当花儿都在燃烧的时候,她却拿着锄头,将青春的碎片,以及她的泪珠儿一起葬入土里。她要将生命里的缺憾,连同她的梦,她的泪珠儿统统埋葬。只是有一样,她埋葬不掉,那就是她的孤独,她泪珠里的孤独。有人因为美丽而孤独,有人因为智慧而孤独,有人是因为洁白无瑕而孤独,她是为梦而孤独,青春的梦如何埋得干净?

是的,她就是颗泪珠儿,从泪珠里看到灵魂深处的孤独。她告诉了世人,她是水做的肉,泥做的骨,却有着梅化的魂。她是西子,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拂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是仙草,为还前世救命之恩,化作玉女泪一生。她是情痴,明知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怎经得泪从春流到冬,秋流到夏

她是一朵莲花,质本洁来还洁去,眼里藏不住沙子,她出淤泥而不染。她更是一朵傲骨的梅,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宁葬花,不苟活。她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冷月葬花魂,她就是一缕花魂,当枝头盛开时,毫不掩饰,冰清玉洁,肆意绽放。当泪已尽,归天界,化作一瓣瓣花瓣,花魂飞满天

她诗意地活着,诗意地死去,一首凄婉的诗,一首凄美的歌,她的生与死就是一种最美的艺术。她脱俗的气质和惊人的才气,让后人渴望和向往。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见几回。是的,她是落花魂,花落人亡两不知。她用生命铸就艺术,她用花魂曲谱了一曲葬花吟:风潇潇兮秋气深,美人千里兮独沉吟,望故乡兮何处,倚栏杆兮涕沾襟

做个有勇气的傻瓜


屈服于命运的傻瓜们,会有悲伤;要想找天国的门,就需要这样的勇气。

这是《宫》里面,徐华英对申彩京说的话。爱情的伤害与彷徨,皇宫生活的压力,家人的无奈,让这位像风一样的公主,失去了往日了开心和快乐,想要逃离宫庭,去找那个天国的门。

世间万物总有自己的规律,没有人能左右什么,能选择的也只是我们能选择的东西。

屈服于命运的傻瓜们,会有悲伤。

的确,当面对这无法选择的命运时,心里的所泛起的只能是面对命运的无奈和悲伤,无处可逃的时候就要选择勇敢的面对,这是无法选择的宿命。想要逃脱就要有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和魄力,想起前途的光明,就要做好先涅磐的准备。

蝴蝶破蛹成蝶时,一定要一鼓作气,否则将面对的就是死亡。

要做屈服于命运的傻瓜还是找天国之门的蝴蝶都需要勇气,不心甘情愿的成为那个傻瓜就要有这样的勇气,生命就是这样只掌握在那些能找到并且有勇气找天国之门的勇士手中。

做个有勇气的傻瓜,要赌得起也能输得起。生命不是只有一种结果,找到天国的门,也不一定有了自己想要的舒心。勇气的傻瓜,才是真正的仁者,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生活中的东西不都是美丽如艳的,想要找到美丽如艳的东西,就要做一个有勇气的傻瓜,才能有机会找那美丽如艳的东西。

你是傻瓜吗,有勇气吗?找到属于自己梦就要做一个勇气傻瓜。

蒙面女子的由来


从前,有一个山庄,庄内有一户人家,家中有一刚出生的女婴。那母亲问孩子的父亲,说:“你给这孩子起个名字吧。”那父亲刚想起时,一位管家急冲冲地跑进来,说:“老爷夫人不好了,一些魔教的人闯入山庄,杀了很多的人,他们很快就要找到这来了,你们快离开这。”那夫人命令奶娘,说:“你定要好好照顾我的女儿,等她长大后,就说你是她娘,而她爹因病去世。”那奶娘说:“夫人这可使不得。”夫人说:“我不想让这孩子活在愁恨中,我只想让她开开心心的生活,她长的像牡丹花那样美,我给她取名丹儿,快带她走。”夫人一边哭着,一边把孩子递给奶娘。奶娘抱着孩子离开了山庄,居住在一个避近的小山上,山上有一座小木屋。

魔教的教主公孙澈对那夫妇二人,说:“你们在这活的可真自在,你们可曾想过我的感受。”谬英说:“教主,你对我的情谊,我永生难忘,可我心里只有无际一人,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找到一个像我爱无际一样爱你的女子。”公孙澈十分愤怒地说:“在这个世上,我只会爱一个人,那就是你,你现在回头还来的及,否则,我不仅会杀了公孙无际,我还会杀了你。”谬英说:“你动手吧。“公孙澈一怒之下把他们两人杀了,不仅如此,他还下令,说:”把这山庄的人全部杀了,不准放过一个角落,不准留一个活口。“

十六年后,那女婴长大成人,她从小饱读医书,医术十分高明。她对奶娘说:”娘,我想下山,给那些穷人治病。”那奶娘心想,教主定还认识夫人,而丹儿和夫人长的很像,我一定要小心。那奶娘说:”山下太危险了,你一个女孩子下山,不安全。”丹儿说:”我是男子就可以下山了吗?”奶娘说:你想扮男装。”丹儿说:“是呀,我这几年在医书上学了许多知识,可不实际运用,起不纸上谈兵。”奶娘说:既然你这么想下山,我们不如搬到山下去住,但你必须答应娘,要把脸蒙上。”丹儿问到,为什么呀?奶娘吞吞吐吐地说:“因为你太好看了,我怕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把你抢了去。”丹儿说:你又取笑我,不过娘的吩咐,丹儿一定照做。”

母女二人住在山下一间客栈中,丹儿每天早出晚归,为许多没钱看代夫的人治病,却从不收他们的钱。大家问她:“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改天我们一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丹儿心想,娘让我蒙着脸,就是怕别人知道我,怕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丹儿说:“我从小喜欢医学,治病救人是我的本份,至于报答,真的不必了。他们说:“既然姑娘不想说,那我们也不勉强,姑娘蒙着脸,我们就叫你蒙面女子吧。”丹儿说:“我娘最近身体不好,我得挣些钱来.”一位年迈的老头说:“不如你和你娘搬去我家住。丹儿说:”这太麻烦了。”这时,一位奶奶说:“我们这有一个庄主十分有钱,而且横行霸道,但他儿子患了重病,许多代夫都治不好,他发话说,若有人治得好他儿子,可赏一万两黄金。”丹儿说:好“我去瞧瞧。”

那奶奶带着丹儿来到庄主家。丹儿一边走一边问:“老奶奶,你可知道那孩子的父亲姓什么?”老奶奶说:“此人姓金,名利。”丹儿说:“金利,说着说着就来到了金利住的院子里,突然被俩人拦住,他们十分凶恶地说:”老爷的院子不是你们想进就能进的。”丹儿说:“我不想跟你说话,请你把你们老爷叫来。”那管家说:“哪来的小丫头,竟如此大胆。”丹儿说:“大胆的人不是我,而是你们俩个。”管家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丹儿说:“听不懂就对了,你只要把金老爷叫来就可。”管家说:“如果我不呢,你又当如何?”丹儿说:“不叫就不叫,最后后悔的是你们老爷,被挨骂的人是你们,痛苦的人是你们少爷,我又不会怎样?”金利从屋中走出来,看到管家,便走了前去说:“你们在做什么?”管家说,她们好像是为一百两金子而来的。金利听后十分开心,便把丹儿请到大厅中,过了一会儿,一位公子走了进来。金利说:这“便是小儿金名。”丹儿说:“金少爷,你感觉自己哪不舒服。”金名坐到父亲身旁说:“你就是蒙面女子,我听传闻说,你医术高明,把一把脉,就可知我得了什么病?既是如此,你又何必要问我呢?”丹儿帮金名把了把脉说:“你这病确实靠药是治不好的。”金利说:“那要怎么治呢?”丹儿说:”很简单,只要金老爷和金少爷多行善事就可治此病。”金名听后,忍不住把口中的水吐在地上,并说:“这不等于白说吗?”丹儿说:信“不信随你,不如我们约好,若你照我的话去做,一个月内病还没好,你可以杀了我。若你照我的做,一个月内病好了,赏金翻倍。”金名说:我“可以试试,但你必须给我看看你的模样。”丹儿心想,我如今是为百姓做事,娘应该不会怪我吧。之后,丹儿把布放下,金名说:“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我答应你,但一个月内,我的病没好,我不杀你,我要娶你。”丹儿说:“好,我们一言为定。”

丹儿和老奶奶出庄后,老奶奶说:“你怎么能答应他呢?’”丹儿说:“您放心好了,他得的是相思病,金利对他一向纵容,不会不让金名去见那位姑娘,除非那位姑娘不想见他,而她不想见金名,定是因为他横行霸道,若他积德行善,那姑娘自会见他,他的病又怎会不好呢?”

这一个月,金氏父子帮助了许多穷人,把钱分给了许多没钱的人家,这件事很快传到了那姑娘耳朵里,她连忙跑到金庄去见金名,过了几天金名的病果然好了,他找到丹儿,把两万两黄金给了丹儿,丹儿看了后,笑着说:“金少爷,你误会我当时跟你说的条件了,我不是要你把这些钱给我,而是要你用这些钱去帮助更多的人。”金名说:“你放心吧,我如今十分快乐,谢谢你让我明白帮助他人的感觉是怎样的?”丹儿说:“你不必谢我,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这件事让许多穷人过上了好的生活,同时,“蒙面女子”的称号许多人都知道了,并且许多人提起“蒙面女子”都赞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