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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挽回第一步

发表时间:2021-02-12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故事

宋朝时,长沙有位高僧叫景岑(cn),号招贤大师,人们称他长沙和尚,他经常到各地去传道讲经。一天,招贤大师应邀到一座佛寺的法堂上讲经。大师讲得深入浅出,娓娓动听,听的人深受感染。招贤大师讲经完毕后,一名僧人站起来,向他提了几个问题,大师慢慢地作答起来。那僧人听到不懂处,又向大师提问,于是两人一问一答,气氛亲切自然。他俩谈论的是有关佛教的最高境界十方世界的内容。为了说明十方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招贤大师当场出示了一份偈帖。所谓偈帖,就是佛教中记载唱词的本子。但见大师指着上面的一段文字念唱到:百尺竿头不动人,虽然得入未为真。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意为百丈的竹竿并不算高,尚需更进一步,十方世界才算是真正的高峰。

俗话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即使道行、造诣已深,仍然需要修炼提高。如果道行的修养到了百尺竿头那样的境地不再前进,那么,虽然了得,却还不是纯真;即使修到百足竿头的顶端,仍然不能松劲,绝对不能自满,也绝对不能中辍,继续用心去做,仔细去做,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学习的时候,也不能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满足,从而故步自封,要知道知识的海洋是没有穷尽的,唯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更接近真理的彼岸。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若是我进一步你可会退


所有人都说初恋这件小事让人念念不忘,是忘不了那个人还是忘不了那个情,最后谁也说不上来,只是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渐渐爱观望和初恋长的很像的人了,也渐渐的不会和长的像初恋的人交谈从此进而远之。

我的青梅竹马是我的初恋,也是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好坏是不能用他日常的行事风格去定义的,当然更不能因为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而忽略他会给你带来的伤害。不错,我的初恋长的比我可爱乖巧卖萌第一,但是就算如此也要明白他是个男生啊!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我好好保护他,我就长得那么严肃冷酷不近人情吗,你们所有人都被他给欺骗了还傻乎乎的说他人好样子好脾气好,那是你们生活中会有的人吗!呃呃呃,我就是吐槽下以往被他欺压却总是反抗也讨不到好处的苦水。

我的初恋是温馨平和的,也是温暖如风的,然而没有继续下去,我是遗憾的,是沉默的,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里,已经把他当成亲人般的存在,所以也是认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吧,最后分开,却没有痛到崩溃,那时应该抱着失落和祝福面对他的吧。

虽然会失落感不断增加深夜里也常常睁着一双眼睛,但所有的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连同那时的感情一起被深藏,不是不爱了,只是那爱沉淀下来了,不再似浪潮般一浪高过一浪。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关注所谓的爱情究竟是怎样的让人悸动,让我的初恋在我还没尝到甜蜜的味道时遗憾而终。

回到四川,看着传说中思念味道浓厚的家乡,对着10多年不曾回来过的我来说就如一个路人一样,我无故的翻着白眼拉着行李箱跟着兴奋的叽叽喳喳不停的妈妈坐上舅舅的车,路上舅舅和妈妈的大嗓门不断打断我的思维,让人烦躁不已,只能把自己拉出脑海中的世界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一群老大爷在绿茵茵的树下下着象棋,身旁站着几个儿童,不知道是真看懂了还是因着棋场的严肃气氛,居然乖乖的不吵不闹。

一位大妈把大锅往煤炉上放,里面装满了染上酱油的鸡蛋,边上等着几个个上班族;看着繁华的大街,随处可听的叫卖声一声一声传来,夹杂着舅舅和妈妈的说话声,没有任何理由就扬起了嘴角,我想,那时候的笑容是没有任何理由和原因的,那时候的我还是处在少年间,那时候的烦恼就是如何提升成绩,如何完成作业,如何安排多余的时间。

办理初二入学的时候,多半是不愿意的,因为住了的这些日子来,我觉得四川是个嘈杂的地方,不管在何时何地,人们都是大声说话,连带着脏话也传了过来,有时候听着他们间的话,莫名的有点羞耻,我就总会加紧脚步,低头走自己的哪里都不关注,进入班级直到分配好了座位和宿舍,我才不再乱想,认命般的收拾好一切,端端正正的做好在学校里一个学生的样子。

有时候上着课,老师讲着讲着就说了四川话,而我却听不太懂,因为我在外面的生活很久了,而浙江又是这个国家的重点教育基地,那里会有老师在课堂上说本地话的呢!为此成绩没有转学时填写的成绩那样优异,让老师失望不少,不过也让我在班级里受到了同学们多多少少的重视,因为再差也不会比原先的成绩差多少,所以在班里是名列前茅了,和同学们的相处却没有那么融洽了,大多孩子都是亲戚连带着亲戚,而我虽然也是这里的人。

却因为没有从小在这儿显得有点鹤立鸡群,大家下课后说的四川话我也听不懂,和她们交流也只能讲普通话,渐渐的同学们就不再和我说话了,只有那么一两个一直和我说话,慢慢的班级里就有了我冷漠不爱说话的传言,一时感觉自己有点委屈,却没有人听我说,一切都要慢慢接受,熟悉的人一个都没有,所以当周林出现时,我顿时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下面的情节下次再说。希望大家点爱心多多喜欢。或者关注我哦,随时第一时间看我发表的故事)

走一步,再走一步


时光如梭,匆匆流逝的所有,让我再一次懂得了,人生的时光门票,在不断的穿梭过去和未来,也任光阴的手抚摸着这个现在,有太多的好像,早已和我的过去划开了界限,无论悲伤的过往,还是美好而快乐过的曾经,都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走一步,再走一步。这场在岁月里一直奔跑的故事,和那始终无法为自己画上成功圆满的句号。我想,这便是我们前行不止的人生吧。注定要用伤痕去成熟,见证每一步走过的路。

时常,在每一个宁静的深夜里,一个人静静的深思,深思那些与现实有关的一切,深思记忆中的无数过往,最后得到的答复却是,越来越多的无奈,留给了说不出的叹息。

其实,生命就是如此。有时候,有些事你想的多反而没有任何意义,预料中能发生,永远却出乎意料。走一步,再走一步,把太多的交给时间和现实。

如果,总要一个理由,必须要一个人留下,我情愿、把最后的眼泪,留给自己,而让你们先走。不是我的冷漠和无情,不是我的逞强和不在乎,只是,所有的最后,总需要一个人去流泪。

走一步,再走一步。我知道;前方总有一个终点,那怕不是未来,它也不是那个过去。阳光下的蓝天,是因为经历了风雨的吹打,被实现的梦想,是因为你曾真的付出过。

不知、是否你也这样过?在这个现实的无奈面前,把所有的重担,责任和压力,扛在了自己的双肩上,不顾一切艰辛,拼命的追赶前方的道路,在疲倦身心的时候,咬着牙说,走一步,再走一步。

记忆,永远停留在那个美好的昨天中,回忆的的路,有过多少悲伤,有过多少懵懂的天真。那些追梦路上,所有的风景,被停留的瞬间,驿站,只是因为我们说好了再见,其实;是再也不见!

要走的,是留不住,要留的,是不会在,走一步,再走一步。我们都是时间中匆匆的过客,对于岁月而言,它从来都没有记住我们来过的样子。它所记住的是最后的远走!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感叹年华,感叹岁月带走我们的年华,因为我们从未有过,岁月这般匆忙。

山一程水一程,有些事,当你深深地经历过之后,也就慢慢的懂了。懂了人生这趟浑水,踏深了会留下印记,踏浅了什么也不会留下。太多到过的路,你也会是如此的熟悉,没有到过的远方,所有的幻想全是零。

背着年华的行囊寻找自己的梦,谁的一生是不经风雨兼程去迎接彩虹和阳光,谁的路是没有伤痕和泪水就到生命的终点?其实,真的没有。要想拥有一个好的人生,就算不完美,总有酸痛的经历和坎坷的折径。

忙碌不是累的理由,我时常这样用来安慰自己。但我们都知道,忙着忙着就累了。可许多次,不敢向任何人说,我到底有多累,我又有多么的苦。其实;不是自己不懂的诉说自己的委屈和负累,而是不想为脆弱,去找任何理由,来掩饰自己仅有的坚强。

曾多少次,也不晓得过时间过了多久了,没有这样清醒的整理自己对的生命一程又一程的感想。或许;我们每一天匆忙的奔波和忙碌节奏,缺少了给自己的思想,找一个安静的空间,来填满亦或梳理心灵所有的空虚。

走一步,再走一步。在这个现实的那边依然还是现实。一个人活着,无法选择自己贫寒的出生,但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和最终的归宿。因为你的人生,一直在你自己的手中掌握,没有多少时间,是留给抱怨以及所有的怨恨。

寒冷的月光再一次照进了我记忆的窗边,回忆又一次游走在记忆的深处,如此清晰的的记得;那年一个人独自奔赴上海旅程。父亲坐在我旁边说给自己的那一席话,还有母亲未说完的唠叨他说,只要是自己选择了,就应该掌握对人生进退的图纸和线索,你不是最好的,但你也可以学会最好。而她说,自己懂得疼了,也就记住了疼的教训。

那年的无知或许并未领悟这其中的道理,而今天,似乎全部都懂了。走一步,再走一步,是因为信念鼓起了我全部胆怯的勇气,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的自立过,如何学会开心的忘怀呢!人生谈不上有多少困难是自己克服不了的,是看你有没有挑战最后的决心和勇气。

在这个世界中,别人始终无法代替你自己,为你去好好的生活。生活的路途中,也总有无数你想不到的意外,还有那些从来都没有发生的未知。学会给自己许下一个诺言,学会从生命反侧的方向,给自己定位一个目标,不要为当下的迷茫羁绊你所有的路,走一步,再走一步。

生命的色彩,在于你的拼搏,生活的精彩,就要看你去如何懂的生活。困难中没有永远的弱者,只要看你能不能坚持到最后。放弃不是这个现实所需要的,而它给你的另一种考验,莫忘初衷的理由去坚持,走一步,再走一步。

甲午年一月十四日、黄昏

一步又一步,有得有失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步又一步,有得有失,欢迎阅读与收藏。

每一年的春天,屋外的荔枝都应时地绽放出灿烂的花朵。屋檐下,燕子嘴里叼着泥土来回飞翔。据说燕子秋去春归,望着它们渐行渐远的身影,慢慢的与脑海中的燕子相重叠。一年四季,花有盛开时,也有凋落的时候;叶子有郁郁葱葱的时候,也有干枯凋零时。但,来年它们又会再一次展露各自的英姿,循环往复。

花开总有时,花落总有时,这是自然常态。燕子春归秋去,这是自然的规律。那我们有得就必有失,世事两难全,岂不是正常现象?

欲望无穷尽,知足常乐。人生而难满足。饼干和糖果都放在我们面前,但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们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有的人选择了糖果,品尝到了糖果的甜美,可看着其他人手里的饼干,眼巴巴地望着,也想拥有。

人的一生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做选择。毕业那年我们都在纠结留在大城市发展,还是回到家乡县城工作。大城市机遇多,发展空间大,到处充满着挑战,但是人才多,竞争激烈,压力大。家乡县城地方小,工作稳定,压力小,但是有可能工作枯燥,生活无趣,过得日子有可能与退休之人无异。最终大部分同学选择留在了一线城市拼搏,认为年轻人应该有一股闯劲,而不是提前选择安逸。小部分人遵从了自己的内心,回到家乡县城去发展。可能这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有的事情只有自己经历了才知道它的酸甜苦辣。娇小嫩绿的紫罗兰羡慕玫愧花的雍容英挺,在万花丛中光鲜亮眼,常常被他人欣赏、赞美,而它紧贴地面生长,是那样渺小,存在别的花中间,无力面向蓝天,展露头角。玫愧花又何曾不羡慕紫罗兰?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平白无故就可以获得的,为了获得点什么,我们总需要付出点什么。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们都在走着自己的路,走着走着,有时会迷茫,自我怀疑,可能想如果我当初不选择在一线城市发展,而是跟其他人般报考公务员回到家乡,会不会更好。而选择了事业编制等稳定工作的人,有时也会有点无望的感觉,自我剖析,如果当初选择在大城市拼搏,我是不是会有更大的成就,日子过得更充实?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每做出某一选择,就将意味着另一事物与我们无缘。拥有了玫愧花的英姿,就不会拥有紫罗兰的温顺与芬芳,选择成为一朵玫瑰花,就要承受风吹雨打,狂分暴雨,不会有紫罗兰的幸运,因紧贴地面生长,不用受到狂风暴雨的摧残。

取舍间,必有得失。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一步爱情


他是飞行学院的一名学生,每日在操场参加训练,单调而乏味,就像夏日午睡时,听着窗外间歇而枯燥的蝉鸣。

下午的阳光折射在法国梧桐发黄的叶片上,投下层层叠叠虚白的光。有一个女孩儿站在梧桐斑驳的影子下,糖果色的围巾,海藻般的鬈发,只是轻轻一抿唇就散发出甜美梦幻的青春魔力。

他知道她没有看他,可是他的目光却情不自禁地追随着她,如果人生的每次初见都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情动,他的相思此刻早已辗转入骨。夜晚,他第一次失眠,脑海里反复飘荡的都是那条糖果色的围巾。

他没想到,第二天训练时又看见了她。她依然站在那里,依然围着糖果色的围巾,安静得好似梧桐树的影子。

他不知道她在等待着谁,也不知道谁在等待着她。跑步时经过她的身边,他看见她的眼角长了一颗美丽的痣。

晴天的时候她围一条薄薄的围巾,下雨的时候她便撑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始终站在那里,始终在翘首等待。

渐渐地,她成为训练场外一道美丽的风景,每一个人都认识她,却没有一个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大家都在猜测,她从哪里来,她在等待着谁?

他每天都会看见她,却一直隔着半个操场的距离,他每天睡前都会思念她,却隔着一个时空的暧昧。

一转眼,他要出国培训了,最后一次训练,他依然站在队伍的中间,她依然站在那棵梧桐树下,转过头的刹那,他对她说再见。她恐怕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天,那一眼,她的一颦一笑已经沉沦了他的半生繁华,她的眉间轻愁已经占据了他的半壁江山。而他,不知道她的名字,而她,亦不认识他。

许多年后,他已经是一名出色的飞行员,他喜欢糖果色的衬衫,他喜欢法国梧桐。

那日下机后,他拖着箱子走在机场平滑的大理石通道上,迎面一抹糖果色突然撞进他的眼底。他意外地看到了那个女孩,青纯已退,妩媚入髓,她与他面对面走过,他终于鼓起勇气叫住她,她用陌生而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他自知冒昧,却已不似当年那般懦弱:你好,我以前是飞行学院的学生,我还记得你,那个一直站在梧桐树下看我们训练的女孩。

她温婉一笑,霞生双颊。

当年,你是在等你的男朋友吗?

她仍然笑着,声音如他预料般轻柔动听:那时候我还没有男朋友。

在他惊愕的眼光中,她轻声说:我只是在等,等第一个向我迈出脚步的人。她耸耸肩膀补充,我真的很喜欢你们飞行员,遗憾的是,我现在的老公是一名记者。

他目送着女孩的身影越来越远,糖果的颜色逐渐淡出他的视线。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难的只是迈出的第一步。

百丈竿头的故事


百丈竿头的故事

这个成语来源于宋.释道原《景德传灯录.招贤大师》,师示一偈曰:百丈竿头不动人,虽然得入未为真。百丈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

宋朝时,长沙有位高僧名叫景岑,号招贤大师。这位太师佛学造诣高深,时常到各地去传道讲经。

一天,招贤大师应邀到一座佛寺的法堂上讲经。前来听讲的僧人很多,大师讲得深入浅出,娓娓动听,听的人深受感染。法堂内除了大师的声音外,一片寂静。

招贤大师讲经完毕后,一名僧人站立起来,问他行了一个礼,然后提了几个问题,请求大师解答。大师还了礼,慢慢地作答起来。

那僧人听到不懂处,又向大师提问,于是两人一问一答,气氛亲切自然。

听讲的人发现,他俩谈论的是有关佛教的最高境界----十方世界的内容。为了说明十方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招贤大师当场出示了一份偈帖。所谓偈帖,就是佛教中记载唱词的本子。但见大师指着上面的一段文字念唱道:百丈的竹竿并不算高,尚需更进一步,十方世界才算是真正的高峰。

百尺竿头这则成语也称百丈竿头。

差一步相爱


1篮球场上的对决

2005年,秋日,阳光中学篮球场。

球场上正激烈的上演着一场高一篮球比赛,作为主力队员的王辰正代表高一二班参赛。半场下来,对面的高一十班显然已经不敌,这边风风火火,那边却频频更换队员替补,似乎斗志已经降到了极点,队长李亚锋已经接近崩溃,他不知道自己的队伍今天是怎么了。

“加油,加油!”场外的啦啦队倒是没有太在乎这眼前的战局,一个劲儿的高呼口号,放佛比赛刚刚开始一般。队列中一个白衣的女孩却一声口号都没喊,只是静静地看着,手心却攥出汗来。她的目光似乎并不在这球赛之上,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球场中央的王辰。

球赛结束,王辰一眼看到了女孩,马上招手道:“嗨,李亚舒!今儿个怎么有空来看球赛?记得你没这个爱好啊。”

“呵呵”,女孩干笑了一声,“下课散散步,没什么事,就过来看看。”

王辰没想太多,哈哈大笑一声,自个儿给自个儿竖了个大拇指,说:“你王哥厉害不?”

“切,你是谁哥呀?就比人家大三天。”李亚舒嘟哝着嘴说了句。

“好了好了,不跟你贫了,这个问题给你永远说不明白。你找我有事儿吧?”王辰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心上却抱有相当的希冀,他不确定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但每每看到李亚舒,总有些说不出来的欣喜。要不是打小就认识,说不定都不敢跟人家讲话呢。

“我晕,一有你打球人家就跑来看,到现在连篮球比赛规则都不清楚,这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是一傻冒儿也不至于这样啊!”李亚舒心里想着,可是话到嘴边儿,又不敢说出来,变成一句让自己都要疯掉的话:“真没事儿,就你那样儿,我还有求着你的?笑话!”

这句话把王辰彻底打闷了,他正沉浸在是不是爱的思索之中,突然来这么一句,他的心里顿时打翻了五味瓶。唉,人家都瞧不起咱,咱还想着可能追人家呢?还是算了吧!弄不好连朋友都做不了。

李亚舒悔得肠子都青了,晚上回到家还一脸的不高兴,连饭都不好好吃。妈妈关心的问:“舒儿,你怎么了?咋不吃饭呢,病了吗?刚回家的时候妈就看你脸色不好。”

“没有病,妈你就放心吧。”李亚舒不耐烦的说。

“舒儿,看你心情不好。明儿周末,你跟你王辰哥哥出去玩玩。他是男孩子,咱俩家关系有不错,跟他出去玩,妈放心。”李妈妈还在不厌其烦的说着。

“谁叫他做我的哥哥,他不是我的哥哥。”李亚舒冒出这么一句,连自己都没有想到。

妈妈也被她吓着了,转身问已经吃完饭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丈夫:“这孩子怎么了?”

李爸爸头都没偏一下:“没事的,准是跟老王的儿子玩着玩着玩火了,孩子嘛,过几天就好了。”

2回家风波

2006年冬天,傍晚,校门口。

王辰刚从车库里取出自行车,准备找李亚舒一起回家去。打上小学起,因为家离得太近,一直就一起回家,两人也一起读了小学、中学,所以这种一起搭伴回家的日子便持续下来。按王辰的说法就是,他跟某个女生有着一起回家的四千个日日夜夜。

几分钟后,李亚舒笑盈盈的出现在王辰面前,包里装着她准备送给王辰的礼物,过两天就是王辰的生日了,她准备提前给他个惊喜,里面还有她的一封表白信。为了这封信,她辗转了半夜。即便不成,就算让王辰这小子笑话也豁出去了。

“快去取车吧,我等你。”王辰每天这个点儿必然会说这一句,可是今天这句话在李亚舒耳朵里感觉却分外的好听。

李亚舒想象着王辰打开那封信的样子,脸红了大半,只是应了一句“嗯,马上”便走进车库去了。

“唉,王辰,我的车坏了,你可以载我回家吗?”一个清脆的声音飘进了王辰的耳朵,仿佛要刺破他的耳膜一般。

王辰回过头:“杨诗诗,是你啊。车子什么时候坏的啊,早上来的时候就没修修?”

杨诗诗轻轻道了句:“早上来的时候还好着呢?人家也不知道现在咋就坏了呢?刚去取车都没在意,一骑上去就感觉不对。幸亏我机灵,赶紧停下来,一看是链子那里出了问题,估计是初中的哪个捣蛋鬼给做了手脚。”

哇,这声音,美的就跟仙乐一般,让人都不忍心拒绝。王辰心想,若是李亚舒能有这一半的温柔,我早就不要命的追她去了,还感觉个毛线。

一想到要跟这温柔的女孩聊一路,王辰还是生出些许期盼,再说了都是同学也不好拒绝,满口答应道:“好的,我载你回去吧。”

“哗啦。”一阵车链子掉在地上的声音。

王辰还没反应过来,耳朵里钻进一句话:“王辰,我的车坏了,链子出问题了。咋办呢?”

王辰最受不了这个,太寸了。你说这边刚答应下来载人家回去,那边小姑奶奶车就坏了。说李亚舒是王辰小姑奶奶,还真没有夸张。从小到大,这小子就是在人家暴力阴影下艰难成长起来的。

杨诗诗可不管这些,在她眼里,这两人只是发小,况且王辰明说过,自己根本不喜欢李亚舒那种疯疯癫癫的姑娘,他需要一个宁静的港湾。再说了,自己今天好不容易自编自导自演的这幕电影,怎么也不能叫一个李亚舒给毁了呀。要是今儿个跟王辰多聊会儿,过两天王辰生日,策划一个亲情表白,那革命就成功了。万里长征,也许就这一步了,可不能叫李亚舒这个疯妹子给挤出跑道。于是赶紧说了句:“王辰,你可是已经答应我了。你要把我送回家的,咱们走吧。亚舒明天见。”

王辰说:“那李亚舒,我先把杨诗诗送回家去,你再这等等,我一会儿就回来接你,好不?”

李亚舒的火都要着到嗓子眼了,脑海中一直闪现着几个字:“装淑女。”对,在王辰面前,必须营造淑女形象,不然这小子老把自己当哥们儿了。想到这,李亚舒温柔地说道:“好的,快去快回。”

王辰恐惧的看着李亚舒,按照她的性格,应该说“要走就走,离了你姑奶奶还不回家了”“你最好给我十分钟回到这里”之类的话才是正常的。对!肯定是病了,或是有什么事要求我,给我挖好了坑让我跳呢。

“走吧,诗诗。”王辰脚蹬在脚踏板上,指了指后座说。

“嗯。”杨诗诗坐了上去。

看着俩人远去的身影,李亚舒几乎要跳起来了。自己把车链子都卸掉了,这没良心的王辰还是跟送别人回家。看着瘫在地上的车链子,李亚舒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踹着面前的石阶:“讨厌!讨厌!不要脸!不要脸!”

晚上回到家,李亚舒把准备递给王辰的表白信撕个粉碎。

3想跟你一起,却南辕北辙

2008年,夏,校园。

几个要好的同学聚在一起,互相问着想报考哪个大学,还有的相约去同一个城市读书,也好常见见。

王辰跟李亚舒站在一起,这俩铁磁的关系,全班、甚至是全年级都很清楚,有些老师还调侃王辰说,你俩以后报一个大学,若是有缘还能在一起,那真是一段佳话啊。

“李亚舒,你要报哪里?”王辰笑嘻嘻的问道。

“初步想吧,还是离家近点,我想就兰大吧。回家近点,从兰州到平川也就两个多小时,早上想家了,晚上就可以看见爸妈,多好!”李亚舒说,“你呢?什么打算?”

“我嘛,想去南方,那边视野开阔,能学到更多,更能锻炼人。”王辰说着,眼里冒着光,“我问了老师,我那分数报个中大、厦大有风险,但是中南、湖大还是可以的,以后哥可能就去南方了。”

“哦,这样啊。”李亚舒听了,眼里刚刚闪出的欣喜忽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先回去了,我妈说,晚上你有空的话,到我们家吃顿饭,感谢你多年来的护送之恩。”心中想着,是不是可以为他远赴南方。

半个月后,两人取回各自的通知书,相约在教学楼后的凉亭见面。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王辰开口便说。

“我也是。”看着一脸惊异的王辰,李亚舒笑盈盈地说,“我也有个惊喜要给你。”

“哈哈,我先说的,我先给你看。”说着,王辰从包里拿出录取通知书,那通知单上赫赫印着“兰州大学”。李亚舒看着王辰手中的通知书,不觉的抽泣起来。

看着李亚舒哭了,王辰说:“看把你感动的,感动也不至于这样啊。以后你可以继续残害我了。没办法,我就是个当保镖的命。”

李亚舒哭得更伤心了,王辰拿过她的包,从里面取出了中南大学的通知书。“李亚舒,你干嘛报中南啊,这学校在长沙啊,你不是要留省内吗?怎么回事啊你?”

李亚舒说:“你不是也改了吗?你说中南、湖大你可以上的,我自己个不了解那边的学校,我爸托人问了问,说是中南名气好一些,我就报了。想跟你一起去读书,当时想你不报湖大就中南,反正离得不远。哪成想……”

王辰叹了口气说:“这么多年朋友,我也舍不得你,就想着放弃南下的梦,跟你一起窝在兰州算了,再说了,兰大也是985名校,也不伤老师的希望。”

两人正倾诉着,杨诗诗走了过来:“嗨,王辰,看你也报兰大啊,那以后咱就是校友了,真好,我妈还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边,老不放心呢。这回好了,嘻嘻。”说完,转向李亚舒,“亚舒啊,你那中南可是名校啊,比起我们这兰大算是牛多了,我那时要是能考上王辰那样的分数,说不定我也去长沙。”

一个多月后,还是一个南下长沙,一个去了兰州,只是与他们原本的梦想失之交臂。李亚舒回趟家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不可能早上想家、晚上便见到爸妈;王辰想开拓他心中的眼界,要等到过几年考个南方名校的研究生。

命运弄人的是,他们直到分开,都没有把自己心中那浓烈的感情说出,哪怕一个字。不知怎的,自那年秋天开始,俩人突然间断了联系,谁也说不清楚因为什么。

20XX年7月,李亚舒研一的暑假,正在家看书的她听到爸爸妈妈在厨房里说着什么,模模糊糊的听到自己喊了十几年却四年没有提过的名字。

“他爸,老王家那小子要结婚了,你说咱家随多少礼金合适?”妈妈问着。

李亚舒走出卧室,问道:“妈,是王辰要结婚了吗?”

“对呀,那鬼小子也结婚了,真实岁月不饶人啊,娶得还是杨局长的千金,就是住小区2号楼的那个局长。后天就办喜事,是在咱这边最大的鸿丰酒楼。”李妈妈说,“我这宝贝啥时候结婚呢?”说着,笑盈盈的看着李亚舒。

“明天。”李亚舒说完这两个字,朝卧室走去,关上门,闷在被子里抽噎着。耳机里循环放着那首自己听了七年多的邱泽的那首歌:“你会知道是我最爱你,你知不知道我爱你,生死都要和你在一起,天涯海角永远不分离。我愿意为了你,改变我自己,直到你满意为止……”

一步一天涯


一步一天涯

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

初到西点军校的时候,我只有22岁,是系里最年轻的讲师。当时二战已经结束,美国经济蒸蒸日上。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盛宴刚开始,美味佳肴会不断出现,错过一两道菜也没关系,后面肯定还有更好的。但拉尔夫中尉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系主任派我去机场接一位应邀来做演讲的二战英雄拉尔夫中尉。他曾在二战中奋不顾身地救护战友,并因此获得了铜星奖章。拉尔夫中尉只比我大几岁,跟我一样喜欢棒球和摇滚乐。相互介绍后,我陪拉尔夫去机场大厅取他的行李。从登机口到大厅只要5分钟的路,但我们却走了至少20分钟,因为中尉走几步就会对我说请稍等。

第一次说稍等是因为一个老婆婆的行李从手推车上掉了下来,拉尔夫过去帮她放好;第二次稍等的时候,他把两个小孩子分别举起来,好让他们看到窗外跑道上准备起飞的飞机;第三次和第四次是为了拉我去欣赏墙上的两幅印象派油画;第五次是停下来跟一个风趣的机场清洁员聊几句而每次稍等之后,拉尔夫的脸上都会露出甜甜的微笑,好像刚刚吃了最美味的巧克力蛋糕一样。

说实话,我不止一次来过军校附近的斯图尔特机场,但每次都匆匆而过。印象中这是一个简陋拥挤的机场。我甚至不知道通道两边的墙上挂满了名家捐赠的油画。跟着拉尔夫,我第一次发现周围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第一次注意到周围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我好奇地问中尉:你从小就是这样的吗?

你问我是不是很早就懂得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拉尔夫摇摇头,不,入伍之前我也觉得人生长着呢,即使错过什么,以后也总有机会弥补。但战争教给我另外一种态度。接着中尉解释说,他所在的小分队负责清除地雷,很多次他亲眼看见刚刚还走在身边的战友被炸得面目全非。

那时候,我们的生命是用一步的长度来丈量的,每一脚都有可能踏进死神的领地。慢慢地,我学会了在抬起一只脚和落下另一只脚之间的短短几秒钟里享受人生,我学会了在迈出下一步之前认真端详周围的世界,因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步。只要你愿意,每一步都是新生活的开始,都会带来一个新世界。

一步之遥的爱情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这是一座古老而祥和的小国家,富饶的土地养育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统治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个,开明而虔诚的君主。因为这个小国家位于群山之中,难以寻找,从未有过敌人来犯。国王身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伯爵,没有见过他的样貌。有一次国王出游,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大约12、3岁的样子,头上戴着一个条状型的面具,国王把小男孩救回了皇宫,小伯爵是懂事的孩子,勤奋刻苦,样样功课都是第一,还学会了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骑术和击剑更是战无不胜的。在他17岁的时候被封为了伯爵,跟随国王。国王有一个女儿,据说是个甜美,超凡脱俗的女子。很多王宫贵族垂怜于她的美色。公主已经年满18,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这天夜里狂风大作,海浪滚滚,似乎海浪中有一只小船若隐若现,当天明时分,海浪渐渐平息了,蔚蓝的海面上,海鸥在盘旋着,美丽的公主在光着脚丫在海边戏水,伯爵牵着匹黑色的骏马跟在她的身后。她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好似美人鱼般,浪花轻轻拍打在她的雪白的肌肤上,更衬托肌肤的透白,伯爵就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人看得到他的表情,但在面具下我却隐约的看到他的笑意……

“呀!”

伯爵还沉浸在公主甜美的笑声中,公主突然的尖叫让他立刻收敛了笑容,直奔过去。公主看到跑过来的伯爵,把双眼埋藏在他的胸前,指着海滩上一处,颤抖的说“他,是不是死了呀?”

伯爵这才看到沙滩上躺着一个人,他轻轻的拍了拍公主,让她不要害怕,然后独自走了过去。那个人面部朝下,从穿着看不像是本国人,伯爵将他翻过身,似乎还有气息,按压他的腹部,口中突出了好多的海水,这时候公主也不害怕了,走到伯爵身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或许能救他一命。”

伯爵点了点头,打了声口哨,叫来了他的骏马,将那个男人横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和公主向回走去,马的颠簸使那个男人还在不停的吐着海水。

那个人被救活了,从那个人的叙述得知,他是邻国的一个商人,乘船出海送货,不想中途遇上大风暴,沉了船。这个男人得到了救助,身体很快的回复了,国王给他的一条小船,送他离开了这里。谁又会想到这个人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呢。

在大海的对面是另一个国家,国王威廉二世是个暴君、好色之徒,王后虽然是个年岁以高的妇人,但是仍然风韵犹存,比那些年轻的小丫头更是多了分韵味。有这么美丽的王后,国王还是不知满足,全程招贴告示寻找美女。还记得伯爵救的那个商人吗?呵呵!貌似这里就是他的国家了,因为我看见他就在国王贴告示前的人群中,他的小眼睛诡异的转了转,上前撕下了告示,刚要走,上来了几个士兵,二话不说把他带到了城堡,面见国王。国王得知对岸有个美丽的公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游过对岸了。他的举动被大使制止了,他认为还是由他先去代替国王说明自己的意图,送上丰厚的聘礼,再有国王去迎娶公主。国王觉得有道理,就应允了。于是使者就带着大礼坐船驶往大海的对岸。

终于,船抵达了彼岸,使者被带进了城堡,凯撒国王听过使者的来意,很是高兴,大摆宴席款待使者,但当国王得知威廉二世国王已有了王后,立刻大怒,赶走了使者。威廉二世国王看到使者被赶了回来,觉得自己很丢面子,这口气不得不出,于是他率领大军乘船去攻打对岸的王国。

凯撒国王召集所有王公贵族,声称如果有谁肯带兵应战就把凯萨琳公主嫁给他,这些王宫贵族虽然对公主没美色所著迷,但是他们养尊处优,怎可能懂得骑、剑之术呢?更何况公主和生命安全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生命更总要了。鸦雀无声的大点上,回荡着公主屋内传来的哭声。就在国王绝望的时候,伯爵从国王的身后走到大殿之上,面对国王单腿跪下“国王陛下,我愿为公主应战!”大殿上切切私语了起来,有敬佩,有惊讶,有的觉得他在逞英雄。只有公主明白他的心意。国王很是满意,大摆宴席替伯爵践行。城堡内更无生平,伯爵却来到了城堡外,夜色中,枫树林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伯爵走了过去。

“你真的要去吗?”

“恩,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公主起身,抱住伯爵,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前“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轻轻拍着公主“我答应你,当枫树叶再开成海的时候我一定回来。”公主在怀中轻轻的点着头,一阵秋风吹过,片片枫叶飘落。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伯爵已整装待发,他骑在他的黑色骏马上!随着隆隆的即鼓声,伯爵率领着大军出发了。公主在枫树林远远的望着伯爵离去的背影.伯爵的军队与对手在大海的中央相遇了!厮杀就从此刻开始了,顿时海面上硝烟滚滚,分不清战况如何!在浓烟中隐约可见对方船只甲板上伯爵正和对方的将军对决,对方将军险些好几次被伯爵刺到要害,胜利就在眼前了,可是生活在那么安逸的国家,伯爵怎可能知道还有暗器这东西呢?坏人被惹恼后往往都不按规则出牌,防不胜防就是这么来的。一把锋利的小短刀直插进伯爵的胸口。红色液体立刻涌出,专心的疼痛直冲大脑,强烈的疼痛感促使他更加的勇猛,伯爵举起利剑砍掉对方的头颅,一个、俩个、三个……敌人一个一个在他的面前倒下,伯爵的身体也开始摇晃,胸口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伯爵的视线逐渐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那片枫树海,公主正穿过硝烟来到他的身边,他好想再看公主一眼,眼前一片黑暗,随即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对方的军队战败了,凯撒军队凯旋归来,臣民欢呼雀跃,迎接这他们的归来,凯萨琳公主听说军队打了胜仗已经进入了城堡,她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她要去见伯爵,可是她却没有看到伯爵的身影,伯爵的黑色骏马上空空的,她抓住一个士兵急切的问道“伯爵呢?伯爵在那里?”原本呈现胜利喜悦的脸上,闻声而收敛了,士兵停止了欢呼,垂下了头。“说啊!伯爵到底拿去了?”公主感觉到了,可是她不愿意去接受,她一个一个的士兵问,疯狂般的问,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公主走到伯爵的黑色骏马前“黑夜,你告诉我,伯爵拿去了。”黑骏马似乎明白公主说的话,它仰起头长鸣,眼角处似乎有液体流出,公主紧紧楼主黑骏马的脖子,眼泪润湿了马的脖颈,死一般的寂静。

伯爵真的死了吗?呵呵!是呀!伯爵死了我的故事就该截稿了,可是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清楚,伯爵的身世似乎是个迷,想知道谜底吗

?那么我们也一同到大海上去寻找伯爵的身影。

清脆的鸟叫声,海浪拍打这沙滩,一个妇人走在海边的林间小路上,她手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白色的手巾,也没盖主下面的阵阵香气,她要把好吃的带到那里去呢?妇人来到一个隐蔽山洞前,她左右看看了,走进了山洞,消失在黑暗中,好奇是吧,那我们也跟随进去,山洞很深,很干燥,通风也很不错,不只走了多久前方隐约可见星点的光亮,光点越来越大,走近,原来是煤油灯,里面的空间不是很大,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床上似乎还躺着一个人。妇人从篮子里拿出来一个小罐子来到床边,扶起那个躺在床上的人,液体流入喉咙润湿了他干白的嘴唇,那人似乎醒了,妇人将他扶好让他靠在床头坐好。他开口说话了“我这是在那里?”

妇人微笑这说“你在威廉城,这是威廉古堡的地下。”

“威廉城?”男子沉思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士兵呢?”

妇人摇了摇头“我是在海边发现你的,把你带到了这里,没有发现其他的人。”

男子突然摸着自己的脸紧张的大喊“我的脸!我的面具呢?”

妇人从篮子里那拿出了一个圆形的小镜子,她把镜子递给了男子“是我把面具取下来的。”

镜子中是个时分俊俏的脸庞,细腻的皮肤,健壮的肤色,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神。男子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脸,仿佛镜子中的自己是个陌生人,看了许久,他放下镜子对夫人说“你到底是谁?怎么可能取下我头上的面具?”

妇人一直微笑着,像个慈爱的母亲看着男子“我是威廉皇后,你头上的面具是我在你13岁的时候给你戴上的。”

“威廉皇后?你给我戴上的?那你一定知道我的身世,我到底是谁?”男子疑惑的问到。

妇人的人眼睛湿润了“你是威廉帝国的王子,我是你的母亲。”男子不敢相信这突入起来身份。他一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夫人接着讲述“你的父王是威廉一世,威廉帝国的国王,在你13岁那年你的父王带着你出海游玩,却没想你的叔叔要加害你的父王,他买通了船上的所有侍卫,你的父王察觉到了,你的父王决定在聚扮晚宴的时候,让我带着你悄悄的坐小船离开,可是你的叔叔一直盯着我的行踪,最好只能让你自己先走,为了怕你叔叔会追杀你,于是我给你带上了这个面具,只有我才有钥匙给你打开,这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你了。你叔叔杀害你的父王,让他投入大海,回到威廉城,他宣称海上遇到了风暴你的父王和你不幸掉入了大海,因为大部分的官员已经投靠与他,没有人敢提出质疑,更没有人在乎我说什么,他掩人耳目的让士兵在海上找了几天,当然是一无所获的,然后因国不能一日无军的理由登上了王位。我就做了他的王后,我坚信我的儿子一定会回来的,所以我才撑到现在。”说道这里威廉王后已经泣不成声了。

王子扑进了母亲的怀抱“母后,我回来,我会为父王报仇!”握紧的拳头是那么的有力量。

有母亲的照顾,营养的饮食,王子很快就恢复了体力,在养病期间他也不忘练习他的剑术。王后交给他了一个包袱和一个国王的权杖,里面是一个王冠和一封国王的亲笔遗书,是国王得知威廉二世要加害于他的时候写好的,王后一直完好的保存到现在,就等着机会为父王报仇了。

威廉二世国王战败后更加的狂妄,他要报仇,他要把丢回来的面子找回来,他还惦记这那个美丽的凯萨琳公主。他不顾官员的反对,要一意孤行,王后好言相劝,却招来他的毒打,王子在暗处再也看不下去了。他跳到威廉二世的面前,抵挡住他再次打下去的手掌,全场的人都吃惊的看着这个不速之客。有人惊呼“威廉国王!”

这一瞬间威廉二世也疑惑了,难道威廉国王活过来了?不对,虽然相貌时分相似,但是这个相貌明显要青涩许多。

“叔叔,不认识我了?”

威廉二世似乎想起来他是谁了,眯缝起眼睛笑着说“啊!是我们的王子殿下回来啦!威廉国王遇难的时候,我们到处的在海上寻找你们的踪影,这几年都去那里了?这几年为了支撑这个国家劳心劳力,你要知道支撑这个国家多么的不容易。”

“退位吧!”王子打断了威廉二世光面堂皇的独白,听这就烦恶心。王子一步步逼近威廉二世“退位吧,叔叔!”

威廉二世在王子气势的压迫下步步退后“是,是,我是该退位,可是我的人民还需要我啊,他们不允许我退位啊。”

“我才是这个国的国王!”王子底气十足的说!

“哈!”威廉二世居然笑了,又露出他奸诈的嘴脸“国王?王子已经失踪了10年了,谁知道你不是冒牌的,况且威廉国王也不曾留下遗言传位与王子,你有什么能证明你是国王的。”

“国王的遗书在这里!”王后拿出了包袱里的信封。

“遗书?什么时候写的?是你们伪造出来的。”威廉二世气急败坏的叫着。

王后没有理会他,把信封交由德高望重的几位元老审阅。长老频频点头“这是威廉国王的笔记,传位与威廉亚斯王子。”

“这不是真的,是他们伪造的!”威廉二世见大势已去,几乎疯狂了。

“将威廉收入地牢。”亚斯王子气宇轩昂的命令这,是士兵上前架住威廉,却没想他居然挣脱了,拔出士兵的剑刺向王子,却没想王子早以有准备,砍断他的剑,将自己的剑直接插入威廉的眉心处,威廉重重的倒了下去。

亚斯王子夺回了王位,加冕大殿上,元老为他戴上了国王的王冠,手持着象征权利的权杖,是那么的威严。加冕意识过后,他安排好国事,就告别母后,他要去大海的彼岸,去找公主,他没有忘记公主,他深深的记得他与公主的约定。枫叶片片飘落。

终于又回到了这片国土,而对他来说这片国土的意义已不同了。国王热情的接待,他已认不出原来的伯爵了。大殿之上,居然有一匹黑色的骏马闯了进来,直奔王子而来。“黑夜!”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爱抚的拍打着骏马的脖颈。国王似乎想到了什么“伯爵!”

伯爵转向国王“是!我回来了,我为公主活着回来了。我是为了迎娶公主儿来的。”可是国王的脸却阴沉了下来,音乐声,喧闹声,此刻已停止,大堂之上竟然传来一国之君低沉哭声。原来在得知伯爵掉入海中失踪后,公主每天都会到海边去寻找伯爵,刚开始公主的头发只是有几根白发,后来变成一撮,两撮……再后来一片两片……最后所有的头发都变成了白色。国王找来了巫师为公主诊治

,巫师说公主这是相思之病,只要为公主重新选一位驸马,大婚后,公主的病就会好了。国王听信了巫师的话,要为公主重新选驸马,公主不肯,可是国王爱女心切,他看着女儿的样子很是心痛,他自作主张,为公主选了一位小国的王子,在婚礼大殿的当天,公主穿着火红的婚纱,她命侍从们都等在门外,她拿起桌子上放置的酒杯,酒杯中还冒着轻轻的白烟,公主喝下了那杯液体,然后走到床边坐下,将梳理好的头发披散了下来,然后她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已开成海的枫树叶,她微笑着,渐渐的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

伯爵来到公主房间,推门进去,看到躺在床上的公主,公主甜美的笑容仍旧展现在雪白的脸上,好似公主只是睡着了。伯爵在床边坐下,抱起公主在怀里,手轻轻抚摸这公主已没有温度的脸,“我回来了,起来看看,窗外的枫叶已开成海了。”伯爵戴着哭腔说,他轻轻亲吻着公主的唇,可公主就这样沉沉的睡着,似乎她已听不到伯爵的呼唤了。只晚了一步,公主坚守者与伯爵的约定,一直再等,一直再等,当伯爵带着幸福就要靠近的瞬间,她放弃了,这一步之遥的爱情!一个闪电划过夜空,倾盆大雨顿时下起,没有人注意到雨水的颜色是红色的,红色雨点是会演奏一种神秘的乐章,一种与死亡有着同一种调调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