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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皮兽

发表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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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千皮兽",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千皮兽

从前有个国王,他的妻子长着一头金发,她的美貌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可不幸的是她病倒了,而且很快就要死了。她将国王叫到跟前说:如果你想在我死后再娶,答应我一定要娶一个和我一样美、一样有一头金发的女人。国王答应了,王后便闭上眼睛死了。

国王难过了很长时间,根本无心再娶。最后他的大臣们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国王一定要再娶一个,我们也好有个王后。于是向四面八方派出使者,寻找和已故王后一样美丽的姑娘。可是全国都找遍了却没有找到,偶尔找到一个漂亮的,又没有王后那样的金发,使者们只好空手而归。

国王有个女儿,长得和母亲一模一样,而且也是一头金发,她一天一天长大了。国王看着她,觉得她无处不似已故的妻子,因而对她产生了强烈的爱。他对大臣们说:我要娶我女儿,她就是我前妻的再现。我再也找不到有谁更像她了。

大臣们大惊失色地说:上帝是禁止父亲娶女儿的。犯这样的罪不会有好结果,而且整个国家都会遭殃的。

公主得知父亲的打算后更是震惊,可她希望能使父亲改变主意。于是她对父亲说:在我答应你的要求之前,我必须得到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那样金光闪耀、一件像月亮那样银光四溢、一件像星星那样明亮闪烁。除此以外,我还要一件斗篷,必须是用上千种不同动物的皮毛缝制的。你国度里的每一种动物都必须献上一块皮毛。

公主想:这些都是不可能办到的。这样就可以让父亲改变主意了。然而国王没有放弃,他吩咐手艺最巧的姑娘织那三件衣服一件像太阳般闪耀、一件像月亮般流银、一件像星星般璀灿;他还吩咐最优秀的猎人去捕捉每一种动物,然后取其皮毛缝制千兽皮斗篷。

等一切准备停当,国王叫人在公主面前展开斗篷,说:我们明天就举行婚礼。

公主一看没法让父亲回心转意,便决定远走他乡。晚上,当人们都睡熟之后,公主从珠宝盒里取出一个金戒指、一个金纺轮和一个金线轴,然后将阳光、月亮和星星三件衣服等物装进一只小匣子,用烟灰将手脚和脸涂得黑黑的,披上千兽皮斗篷出发了。她听天由命地走了一整夜,来到一座大森林里。她累极了,便爬进一个树洞睡着了。

太阳出来了,公主还没醒;中午了,她仍然熟睡着。

这森林是一个国王的,那天他刚巧出来打猎,猎狗跑到树洞口嗅了又嗅,然后围着树汪汪直叫。

国王对跟来的猎手说:去看看是什么野兽躲在那儿。

猎人去了之后回来说:有头奇怪的动物在树洞里睡觉,身上的皮是上千种兽皮拼起来的。我们以前还从没见过这种动物呢。

国王于是说:试试能不能活捉。如果能就捆好让我带回王宫去。

猎手抓住了公主,姑娘惊恐万状地喊道:我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可怜的孩子,可怜可怜我,带我走吧。

猎手说:千皮兽,我看你在厨房里帮着扫扫炉灰还行。跟我来吧。

他们让公主上了马车,把她带回了王宫,指着楼梯底下一间不透光的衣帽间对她说:毛家伙,你住在这儿吧。

从此公主被派到厨房扛柴火、挑水、扫炉膛灰、拔鸡鸭毛、拣菜、掏炉膛,干各种又脏又累的活儿。千皮兽在那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悲惨生活。啊,美丽的公主,你现在都成什么模样了!

然而有一天,宫里开宴会,公主对厨师说:能让我上楼看一看么?只在门外看看。

去吧。厨师说,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掏炉膛灰。

公主拿起油灯回到自己那间斗室,脱下毛斗篷,洗净脸上和手脚上的烟黑,她的美貌立刻大放光彩。她打开小匣子,拿出那件金光灿烂的衣服穿上,走进宴会大厅。人们纷纷给她让路,尽管没人认识她,可都觉得她有公主的气派。

国王走过来,伸手邀请她跳舞,心想: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人呢!

一曲终了时,公主向国王行了个曲膝礼。等国王抬头再看时,公主已不知去向了。他召来站在宫门口的卫兵问,可谁都说没见过。公主跑回了那间斗室,迅速脱下衣服,把脸和手脚重新涂上黑烟灰,穿上毛斗篷来到厨房扫炉灰。

厨师说:明早再扫炉灰吧,先给国王做一碗汤,我要上楼去看看。当心别把头发之类的脏东西掉进汤里,否则我罚你挨饿!

厨师走了,千皮兽为国王做了一碗面包汤,这是她做得最好的一种,然后将她带来的金戒指放到汤里。

国王跳完舞,叫人把汤送去。他很爱喝那种汤,似乎以前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味道的汤。喝到最后,他发现了那只金戒指,简直不敢相信。

他命人去召厨师,厨师一听国王召见,吓得对千皮兽说:准是你把头发掉进汤里了。如果真是那样,我非狠狠揍你一顿不可。

他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他汤是谁做的。

厨师说:我做的。

国王又说:不对,汤的味道比以前好多了,而且做法不同。

厨师回答说:我承认汤的确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毛家伙做的。

国王说:叫他来。

千皮兽来到国王面前,国王问: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可怜姑娘。

国王又问:你在我宫里有什么用?

她回答说:我的作用就是让人踢打。

国王接着问:汤里的金戒指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什么金戒指。国王一看什么都问不出来,只好让她回去了。

不久,国王又举行舞会。千皮兽像前一次那样求厨师让她上楼看热闹。厨师说:去吧。不过过半小时你得回来做国王爱喝的那种汤。

她答应着跑回房间,迅速洗净烟黑,换上那件如月光流淌般的衣服,像公主那样走进了舞会厅。国王迎上前来,很高兴又见到她。舞乐响起,他们一起跳啊跳,可等乐曲终了时,她又迅速消失了,快得连国王自己都没看清她去了哪里。

公主连跑带跳地逃进自己房间,将自己又变成了毛乎乎的动物,跑回厨房准备国王的汤去了。等厨师上楼看热闹的时候,她悄悄地将金纺轮放进汤碗里。仆人将汤端给国王,他还像上次那样爱喝。他召来厨师,他承认汤是千皮兽做的。国王又叫人把她召来,可她的回答还是和上次一样,并且说她根本不知道金纺轮的事。

当国王再次举行舞会时,一切如前面两次那样发生了。

厨师问:毛家伙,你准是个巫婆。你总是往汤里放点什么,使国王格外爱喝你做的汤,不爱喝我做的。

可由于她的苦苦请求,厨师还是答应让她上楼看,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返回。

这次,公主穿上了那件星光闪烁的衣服来到大厅。国王又走上前来和她跳舞,心想她这样更加漂亮了,并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往她手指上套了个戒指。国王命令延长舞曲,所以当一曲结束时,规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国王想抓牢公主的手,可她挣脱了,迅速穿过人群不见了。她来不及脱下华丽的服装,只是草草披上兽毛斗篷。匆忙中她也没顾上把各个部位仔细涂黑,竟然有个指头漏了涂。她急忙回到厨房给国王做汤,并且趁厨师不在时将金线轴放进汤里。

当国王发现碗里的金线轴时,马上召来千皮兽,发现了那只没有涂黑的白晰的手指,并且看到了自己在跳舞时给她套上的戒指。他紧紧抓住这只手,公主想挣脱,斗篷开了一条缝,衣服上的星光立刻泄漏出来。国王抓住斗篷一拽,公主那金色的秀发顿时大放光彩。她站在那儿,婷婷玉立,再也无法躲藏了。等她洗净烟黑,那份美更是无与伦比的了。

国王说:你就是我亲爱的新娘,请别再离开我。他们当时就举行了婚礼,并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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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张皮吧


老宅里的玉兰

这是一座阴冷潮湿的江南古镇,河边的老柳树下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却极富年代的美感。

就是这里了。琳琅而立的古建筑中,秦枫终于找到了照片上的宅院。他拉了白荷的手,径直走入其内。

照片是秦枫从网上的一个帖子里截取的,那帖子讲的是发生在这座古宅中的一个温婉悠长的爱情故事。传说,彼此相爱的两人一同在老宅中住上一宿,便能白头偕老、永不分离。白荷就是为了这个故事才不辞辛苦地跟随男友来到古镇。

古镇是一个不大的旅游景区,每一家都有专门为游客设置的客房。接待他们的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姑且可以算作是店主,她端详了他们很久,才慢吞吞地接过钱,带着他们往客房走去。

此刻已是傍晚时分,又有人来询问客房。白荷回头看去,发现来人正是跟他们乘同一辆大巴而来的一家三口。父亲怀中那白胖的婴孩儿忽闪着两只大眼睛,咧开嘴笑着,露出两颗粉白的小牙,甚是可爱。

可是,他们刚一进到宅院,那婴孩儿就忽然大声哭了起来,转过身趴在父亲的肩膀上,拼命地向外挣扎,仿佛庭院中有很可怕的东西在威胁着他。父亲后退一步,出了庭院,婴孩儿又恢复了笑容。夫妻俩尴尬地对视了一眼,再度走入庭院。婴孩儿的反应更加激烈,只见他拼命地手抓脚踢,甚至在男人脸上抓出了两道血痕,硬是逼迫父亲离开老宅,才再度展露笑颜。妻子的脸色变得有些异样,她小声地在丈夫耳边说了句什么,一家人就行色匆匆地走开了。

婴孩儿的反应给了白荷很大的触动,她记得有人说过,两岁以下的孩子能看到鬼魂的存在。一股阴风吹过,她觉得后背有些发毛。

店主却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带着他们往后院走去,连脚步的频率都没有改变。秦枫拉着白荷的手,穿过回廊,走进了一间干净整洁的卧房。

房间里有卫生间、空调、电视机,甚至还有一台电脑。店主嘱咐说待会儿会为他们送来两壶白开水,便退了出去,顺带着帮他们关了房门。

枫,你说玉兰的鬼魂真的存在吗?白荷打开了电脑,她对客房的环境非常满意。

秦枫边整理生活用品,边说:传说罢了,你还真的以为这个世界上有鬼啊?

可是,刚刚那个小孩儿哭的时候,我感觉到似乎有个人在我身旁。

白荷说得极认真,一阵阴风吹进房间,秦枫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啊!白荷一声惊呼。

秦枫扭头看去,电脑屏幕上是一抹诡异的猩红。那是一个极具魅力的QQ空间。

白荷有一个几乎是带有强迫性的癖好,见到漂亮的空间皮肤就一定要得到,于是乎,在秦枫鄙夷的注视下,白荷熟练地给对方发了一个求代码的信息。

好巧啊,这个空间的主人居然叫玉兰!白荷惊呼,兴奋得不能自己,枫,你说这个玉兰会不会就是这老宅中的那个玉兰吧?

呃,或许吧。秦枫应景地笑笑,转身去了卫生间。只有他自己知道,玉兰根本就不存在。

对方很大方地发来了皮肤代码。白荷回以一记红唇,将漂亮的QQ空间纳入旗下。

不知道为什么,在空间皮肤更换成功的瞬间,白荷忽然感觉脖子后面一阵发凉,有冷风嗖嗖地往领口里钻,就像是有人在吹气。她以为是秦枫在跟她玩闹,一回头,却一个人都没有。

墙边的立镜中,一个女人的身影一闪而过。

乡村的夜晚比城市来得要早,没有霓虹灯的聒噪,让人身心舒适。

吃过晚饭,白荷挽着秦枫的胳膊漫步在古镇清风徐徐的堤岸边。远处的凉亭里,几个老汉杀象棋杀得正畅快。

白荷,你来了

后面忽然传来了一个女孩儿轻声的呼喊,声音温婉清幽。白荷诧异,在这陌生的古镇,会有人认识自己?她想要回头看看,却被秦枫制止住,他在她耳边低声道:千万别回头!

她想起来奶奶曾经告诉她,夜里,如果有人在背后叫你的名字,那么,千万别回头!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全身的肌肉瞬间变得僵硬,她被秦枫紧紧地搂在怀中,快步往前走了几步。那个声音却一直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

白荷,你回头看看我啊!你不就是为我而来的吗?我是玉兰啊

白荷忍着强烈的好奇心,尽量不让自己回头看一眼。但是,她好想知道背后是谁。越是不能看,就越是想要看,她小心翼翼地转头,看到秦枫神情紧张的模样,她能感觉到他的恐惧,他也转头看向她,在他的眼睛中,白荷看到了一张秀美的女人脸,一袭白袍从眼前飘落,白荷的世界顿时天昏地暗。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老宅的,只知道她再次醒米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床上,却不见秦枫的身影。

秦枫、秦枫白荷轻声地呼唤,起身寻找秦枫。

她听到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响声,于是推开门出去。隔壁的房间里传出幽幽的哭声。她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趴在门外侧耳细昕,屋内有人在说话,声音很微弱,却依稀能听到一个男人哭着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白荷心头一惊,玉兰在这所老宅中等她最爱的男人用了整整一生的时间,是不是他今晚回来了?她趴下身子,尽量将脸贴近地面,想从门下的缝隙中窥探一下事实。

你在这里做什么?一声怒喝,老妇人无声无息地站在白荷的身后,右手拎着一只死鸡,鸡脖子被划开,汩汩地往下滴着鲜血,屋内的哭声戛然而止。

白荷讪讪地笑笑,赶紧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时,秦枫躺在床上,幽怨地看着她:你这个野丫头,我上一趟厕所的功夫,你就跑得没影啦!

白荷嘿嘿一笑,钻进了薄毯里,神神秘秘地对秦枫说:玉兰的丈夫回来了!

秦枫一滞,轻轻地弹了一下白荷的脑门儿,两个人笑作一团,倒不觉得恐怖了。

白荷突然发现她触碰到的秦枫的皮肤,刺骨的冰寒。

她被别人换了皮

白荷又梦到自己身处火海之中,浑身被烧得火辣辣的疼。

惊醒后,那种钻心的疼痛感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强烈。白荷蜷缩在床角,紧咬牙关,冷汗浸透了薄薄的睡衣。

从古镇回来以后,她每天夜里都会感受到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是,这种疼痛一到白天就会自动消失。夜里疼痛过的皮肤上会留下像火烧过后一样的疤痕。每天一小块儿,很快,她的半个身子都变得面目全非,疤痕甚至已经开始往脸上蔓延。

白荷去数家医院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和透视,医生们也都只是摇摇头,对这种罕见的病症无可奈何。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手背上出现了暗红色的胎记,她一下子想起了古镇老宅中那个貌不惊人的妇人,她的手背上也同样长着一个暗红色的胎记,白荷决定去古镇找回答案。

可是,这时秦枫却失踪了。一切能联系到他的方法白荷都试过了,可就是找不到秦枫的踪影。秦枫的室友说,有一天深夜,秦枫突然大叫着跑出了宿舍,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白荷独自来到了古镇,老妇人见到白荷,眼中闪过刹那的诧异,随即笑着让她进屋。

白荷一把抓住妇人的手,那原本显眼的暗红色胎记不见了,皮肤竟然变得与年龄不符的光滑白嫩。白荷一惊,怒火一下子烧到了头顶,她沉着脸质问妇人:你是网上的玉兰对不对?是你换了我的皮!

老妇人摇摇头,将白荷带到了她上次住过的房间:姑娘,你在这里好好地睡一夜,我保证明天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你是想要拖延时间吗?

你了解你的男朋友吗?老妇人反问道。

白荷狐疑地看着她,老妇人的手中赫然多出一把铁锤。白荷的心倏地一沉:你想做什么?

老妇人却一锤砸向了雪白的墙面,墙皮哗哗地散落了一地,数锤之后,白墙被砸开了一大片,老妇人居然从墙里取出来一张老旧的照片。那是一个英俊的男人,眉眼间的神态酷似秦枫。

他是谁?白荷承认自己受到了惊吓。

他就是玉兰的丈夫。锤了几下墙的老妇已经气喘吁吁,却仍旧吐字圆润,他的名字叫做秦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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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城


斯咏坐在陪读楼的窗子前一边翻着郭敬明的「小时代」一边拆开一袋零食,准备好好享受晚自习前宝贵的半小时。这是她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了,繁忙的高中生活中能忙里偷闲,坐在这里臆想着小说里大上海女生们的优质生活,还能过把老鼠式的零食瘾。虽然说蛋黄派远没小说里的法国奢侈甜点Laduree好吃,但斯咏已满足了。

在百花城这种三线小城市,斯咏的家境算是殷实了。父母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尤其是父亲作为一名小领导,整天被下属围得团团转,斯咏更是有了一种公主般的感觉。虽没谈过恋爱但姣好的面容让献殷勤的男生不断。除了学习有些繁重(在班里基本还能维持个中上等的成绩)斯咏的少女时代算的上是完美了。

最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总感到有种莫名的欠缺,时间一长,她竟觉得生活并不像以前那样顺心了。也许是看了太多的电视节目,读了太多的青春小说,斯咏总是把自己的生活和编剧、作家虚构出来的世界相比较。于是乎,爸妈的收入显得少了,闺房的毛绒玩具显得土了,周围的同学显得俗气了,甚至连老师的普通话都不标准了,有点听不懂。

斯咏的小说看不下去了,心烦意乱,书撇到了一边,把头埋在了枕头里。

呦,闺女咋不开心了?路上妈遇到邻居阿姨了,邻居阿姨给她儿子在糕点店做了一斤蛋糕,给咱家也送了些妈妈一回家就唠叨开了。

邻家送东西的消息让斯咏振奋了一下。她最近和邻家比她大一年级的男生苏走的很近,天天一起上学。那爱留平头的男生虽是相貌平平,但大方实在,最重要的是他当今普遍存在的俗气。对他的印象说不上良好但也并不反感。

前些日子一起去上学。斯咏和苏谈天说地。上学途中的林荫路树影婆娑,尤其在黄昏,夕阳余晖从层层云端喷薄而出,染红了天际。林荫路旁水渠流水潺潺,还有虫鸣蛙叫伴随着他俩的说话声。

苏和从没和女生这样聊得亲密,感觉有些害羞。他爱看斯咏的样子,可又不好意思直视。斯咏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辫,发梢触及后颈,戴一副无框眼镜更显文静。身材高挑,宽松的校服依然掩饰不住她姣好的身材。

发现你最近不太开心苏说。

没什么事,你未来想干嘛?斯咏恹恹地说道。

上大学呗

不是啦,你想干什么工作?斯咏纠正道。

苏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可一直没想通过。反正也不急,大学毕业才找工作呢。可现在斯咏问到,想想自己喜欢的军事杂志、书籍,于是回答道:做一名军人吧

呵呵,如今象你这样的志向少啦。我想当一名主持人,到大城市去,永远地离开这个地方斯咏没有丝毫掩饰她对自己家乡的反感之情和对目前状况的不满。

苏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讲。他开始有些理解不了她了。

四季周而复始。

苦闷的高中生活让他在家复习了一暑假。又到了夏末秋初的开学季。苏觉得自己喜欢上了斯咏,整个假期没见,苏盼着开学,盼着高三到来,盼着与斯咏走过林荫路去上学。

斯咏则利用假期跑遍了大江南北。先是去云南随团旅游,又是上海广州的夏令营,感受了齐鲁的松涛阵阵,体验了江浙的山雨泠泠。

心儿没有思归,反而更加迷恋百花城外的世界,缤纷多彩。在回家火车上,斯咏伴随着列车有节奏的铿铿声进入了梦乡。梦中是整个夏天旅途中的见闻,黄埔江旁的声声汽笛,秦淮河上的灯光摇曳光影飞转梦的白翅膀飞回了百花城拥挤的车站,灰扑扑的中心广场,学校旁那幢低矮的陪读楼,还有邻居的苏不!百花城不是我应该生活的地方!这样的城市没有快节奏的生活,没有任何现代城市应有的东西。

斯咏醒了。呆呆地坐在软卧的床上。她在想:也许她的内心本来就不属于百花那座小城,那座灰扑扑的小城。怎么会梦到苏呢?可笑!她定定神,望望车窗外,一马的平淡草原。列车广播响起:您已经进入了XX自治区境内再有一会儿就要回家了。旅途要结束了。

妈,我要转学,去别的城市念书!刚下车斯咏就说出了这句话。

为什么?你咋想起什么就干什么。这么长时间的旅行你说走就走,刚下车就说要转学。你怎么啦?接站的妈妈被女儿的这句话搞懵了。

父亲说:长大了,有自己想法了,再慎重考虑一下吧父亲接过行李放到车上。

看父母反对,斯咏不说话了。这是她最常用表示烦恼的方法。刚才火车上梦到苏时那种复杂的感情又开始纠结了。我怎么会梦到他?

几天后。

邻家的门响动了。苏打了一个激灵:她回来了?没错,是回来了。一会儿有人在敲他家的门。原来斯咏的妈妈来找苏的妈妈帮忙。

斯咏病了,斯咏的妈妈要着急上班,于是拜托苏家照看一下斯咏,说着甩门走了。看斯咏病的不轻,苏和妈妈推着自行车把斯咏送往了门诊。斯咏很虚弱,没有抬头看苏一眼,但手抓着苏的胳膊。苏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微妙感觉。苏把她送到门诊后赶着上晚自习去了,实际他是多么想留在身边照看斯咏啊,妈妈在就不用苏了。他永远不知道斯咏为了离开百花城、离开中学、离开陪读楼或许也为了离开苏,赌气不吃饭,结果身体扛不住,病倒了。送斯咏上学的苏不知道这一切。

几天以后。

斯咏还是走了,去了清晨市。斯咏的父母妥协了,费了好大劲为斯咏找了一所学校,在那个陌生的城市。

她上车前也想过苏,淡淡的,马上就把他抛在脑后了。而苏却经历了内心的一次大地震,因为斯咏自使至终没留下过一句话。一句再见都没有。

恨一个人似乎一辈子都不够,而爱一个人,差不多一眼就够了。

苏相信就是第一眼,他爱上了斯咏。

理想没有让人落空。苏考上了军事院校。而斯咏到了西京市读大学,并没有学到理想的主持专业,可她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时光滴滴答答地跋涉过了四年。但让苏揪心的那个人依然让他揪心。

这四年中他们相见了几次。最近一次是在苏大三的暑假时,他们在百花城市中心路口相遇。

斯咏往日的马尾辫不见了,一头披发,着装更加成熟了。往日无话不谈的两个人见了都感到不自在。苏四年一直想着她,虽然知道她已收获了爱情。

那边怎么样啊?苏有些不自在地问。

还好,你呢?

也行

还有些事,先走了。常联系苏自觉尴尬,也觉的无话可说,便找理由要走。

嗯,拜拜斯咏挥挥手说。

怎么常联系呀,都没有对方联系方式,一句敷衍的话而已。

走了以后苏又有些后悔了,有些事想问个明白。想知道斯咏当初为什么走?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就走?她心里有没有过喜欢他。

大学三年级的暑假马上结束,苏送一位朋友上火车,不用几天苏也要被人送上火车。十二点的车,老天偏偏下起了暴雨。

朋友上车后,苏回家没打的,而是绕道走上了一条途径斯咏家的街道。回家的路绕成了一个大圈子。雨越下越大。苏任凭雨水流过身体,唯独喜欢那份凉丝丝。

将近十二点了,这条街的路灯仍然辉煌。投下的光柱中飞舞着小虫一样的雨点,这一排光柱延伸到路的尽头。街上空无一人,连车都没有。右边的楼房大多已熄了灯,在这样的雨夜里撑起了梦的船。只有零星几户还亮着灯,隔着床帘发出了朦胧的光。苏记得斯咏说过她市区里的家就在这里,但分不清是哪一幢楼,哪一户。隅隅独行在雨雾笼罩的街上,抬头看着灯光。苏忽然想起了那诗:你在窗户中看风景,你的窗口却装点了别人的梦。

即使她在窗口,恰好看这雨夜风景,那也仍然只能是错过。此时的苏已经全湿,雨水从下巴滴下,从指尖滴下。耳朵中满是滴答雨声,看着楼房侧边的排水管流下的水很快汇进了路边的水流,奔向地漏。地漏的水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一个小旋涡。雨点激起的泡泡瞬时幻灭,前扑后继。

苏在想:如果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家庭,回想起她,会不会有一丝怅然?会不会觉得有一些遗憾?

命运弄人。

有一辆出租车慢下速度,司机师傅伸出头问:坐车不?雨这么大。

苏说:不了,我散散步。那师傅一脸惊愕,什么也没说就加速开走了。

转过电业局的拐角,雨开始小了。广场附近的灯景在雨后是那么的清澈、耀眼。地面积水的反光使整个地区更是韵致。

凌晨一点,这时的斯咏呢?已经睡了,又是一个梦。千万座的城市里又有多少梦呢?

这时天是一片鸽灰色,原来百花城深夜也有晴朗的时候。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


《都市怪闻录之血皮惊魂》作者:会说话的剪刀

有人报了警,警车嚣鸣,十五分钟赶到了现场。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将其严谨封锁起来。

法医正在认真检查尸体,尸体猩红的躺在血泼里,分不清眼睛、鼻子、嘴巴,只有一团红色和让人发麻的粘稠嫩肉。

警察都不由皱了下眉头,手法太残忍了。见着法医在那里忙碌,他想到在接到报案前刻法医还吃着西红柿面条,收了工不知道他后半碗面条还吃的下不。

一旁的是肇事司机,泪流鼻泣的囫囵解释道:“警官,请你相信我,他真不是我撞死的,不,是我撞死的。”司机说的语无伦次。

“你别着急,慢慢说。”

警察的话很简短,却让司机感到了安全感。司机咽了口泡沫口水,才断断续续把他想说的说完。

“我……开着车,忽然……忽然前面……前面,我……我……不……冒出个人来!是他自己……突然跑过来的。当……时,我刹住了车的,我……正要大声对……他吼一声的时候,不……不……不……我的手,手,不受控制,脚也不受,才开过去……把他给撞到的,警官,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我撞的。”

肇事司机说的很乱,警察索性是听明白了,这时法医走了过来,取下了手套,顺带擦了额头的汗,道:“初步判定是死于车祸……”

一听到的肇事司机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旁边的警员他抬上了救护车。

有人过来对警察道:“sir,那边有发现。”

年轻的警察走了过去,法医也到了。乌云散开,明亮的月光露了出来,车轮子上粘着的皱巴巴的红色人皮异常扎眼。

有警员议道:“怎么出个车祸,全身的皮被扒了。”

“这是车祸吗?”

“难道是被人扒了皮扔到这的?”

“…………”

“…………”

小声议论纷纭。

警察深吸了口气,慢慢吐出缓缓才开口道:“我闻到了怨念的味道。”

程成又打了连续打了几天游戏,从网吧出来眼圈发乌,眼睛布满血丝,走路随时有摔倒的架势。

突然,他眼睛一亮,在他前面四五米处有个穿着白衣,长发飘飘的女子,犹如嫡仙,女子转身对他回眸一笑,勾魂摄魄。

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简直非凡池之物,疲倦的程成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了很大力气揉了揉眼睛,美丽仙子还在。

美丽仙子朝他招了招手,程成就跑了过去,谁知跑到了仙子的位置,仙子又在前四五米处朝他招手。

由此类推,程成总是赶不上美丽的仙子,直到他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眼前被一团光亮射的睁不开眼,随后听见有人再骂。

当他适应了光线,才发现前面是辆重型卡车,瞬间惊了魂。

还没待他跑开让路时,他看见了那个美丽的白衣仙子趴在了司机身上,仙子还是那么美,他痴痴的笑了,也就片刻他的笑容僵住。

美丽的仙子,绝世容颜瞬间老化,眼窝深陷,眼珠子耷拉了下来,褐色的浓水流了出来,顷刻变成白骨,只留了枯燥的头发。

她爬满蛀虫的黄色指骨抓住了车里的方向盘,用力一转。

程成最后看到的是车位上比他还惊恐的司机。

程成再次有感知的时候看到了警察和法医,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肚子烂了个大洞,里面五颜六色不知是肠子还是什么流的满地都是,怎么感觉不到疼。

有了它,哪种妹妹不是大把抓!

程成在前段时间就摇出了个美女,在网上也聊的十分投机,在昨天就约了说今天见面。

按照美女的要求他们在网上约到了在某某酒吧。

酒吧激昂的调子,闪烁的彩光,程成点了杯鸡尾酒在吧台旁喝了起来,等待他在网上认识的美女。

“嗨,帅哥一个人喝酒不闷?”好听的娃娃音。

程成首先看到了是修长的大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十分性感。

当他慢慢抬起头,女孩扎着流行的半丸子头型,漂亮的大眼睛染着紫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弯翘而浓密,尖长的瓜子脸皮肤白里透红,有着林依晨的小嘴巴,打着橘红色的唇彩恰到完美。

“涂……倩倩?”看得失了神的程成傻笑道:“你比照片还漂亮。”

涂倩倩莞尔一笑。

他们在酒吧畅夜欢谈,聊的十分开心,程成觉得自己得抓住机会,向涂倩倩表了白,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没想到涂倩倩欣然答应了,他们很不快就以男女朋友关系相交。

只是有一点让程成搞不明白,她的女朋友涂倩倩每次约她出来,她都会要求在晚上。

这也让程成时常拿出来说笑,“莫不是你是聂小倩。”

涂倩倩只是笑,不作其他回答。程成也不在意,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聂小倩就聂小倩,他还就要当宁采臣呢。

他们关系在后面越来越好,涂倩倩也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程成随时都会去,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程成为了给涂倩倩一个惊喜,早早的到了她家,刚好门也没锁,程成轻手轻脚的就了进去。

屋里的女子惊慌的回头,程成傻了眼了,质问道:“你是谁?跑到倩倩家来干什么?”

女子好听的娃娃音带了丝惊讶:“程成你怎么现在来了?”

程成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这个熟悉的话音怎么会从一个大小眼,厚嘴唇,秃眉毛,满脸黑斑的女子嘴里发出来。

“倩倩?”程成不敢相信,“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涂倩倩底下了头,揉搓着手指,正在想怎么给程成说。

“啊!”程成突的大叫一声:“你以前都是化妆化出来的?这才是你真实的模样?!我就说你怎么喜欢约我在晚上,原来是怕我白天看见你那厚厚的粉底液下面那张丑陋的脸!”程成感觉自己要气炸了,大骂道:“你个丑八怪!你就是个假人!你全身都是假的!”

骂完后的程成转身摔门就走了,泪水从涂倩倩的脸上流了出来,她追了出去,边喊道“程成,程成,是我不对,不应该不告诉你我长成这样。我是爱你的,我是真的爱你,程成,你回来,听我解释……”

就这样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追了多久。涂倩倩一直在程成四五的范围,就是追不上。

程成变跑边破口大骂:“丑八怪,你干嘛还跟着我,你有多远就混多远,不要跟着我,看到你我都想吐。”

“哧──”

响破天彻的刹车,涂倩倩被撞出了好几米开外。车子倒了回来,一蹬油门唰的开走了。

涂倩倩的周身全是血,她虚弱的朝程成伸出染满鲜血的手艰难的说:“救我……救……我……”

程成厌恶的像避瘟神的走了,留下涂倩倩绝望的眼神和正在流干的血液。

警察一边一手领着两只弱隐弱现的魂,抬起右手的涂倩倩,说道:“这个让她去投胎吧,至于这个。”左手上的程成,:“把他送到那里去吧,相信他们会很喜欢。”

“今晚剩下的那半碗西红柿面条留给你吃吧。”法医道。

“你就想说这个?”警察问道。

法医叹了口气道:“生于父,带于母,美丑本无罪,罪在人心,内心丑陋,殊通迷道。怀大待事,薄凉少强,治标到本,从其善。世人无知,世人无知……回去,怪闻录上又是一笔喽。”

警察作思点头道:“嗯,很有哲理。”望向法医道:“我先去忙了,今晚有很多事呢。”

“还是我送他们去那里吧,你确定你这样出去不会被看做神经病?”医生叫住了他。

警察左右看了下自己的姿势就像挑着扁担大声吆喝卖馒头的样,感谢的把两只魄给了法医。

“对了,那个司机没有罪,不能就这样让他白受冤枉。”

警察勾嘴轻笑:“我自有办法。”大步走了。

千山远,千里念


在异乡写下故乡的篇章,她已定格在最深的思念中。她的山水都想用画笔一笔一画的画在脑海里,就像她的一草一木都曾走远,永远是最初的模样。

当微风送花草清香,正是我想的季节,远方的家是否无恙,江水日夜流淌.....每当听到李建的这首《故乡山川》,心中总泛起波澜。人生在世,有一片故土是我们不能忘怀的念想,是漂泊异乡者灵魂的归属地。

月儿高挂长空,站在月光的柔情里,它不言我不语,就这样在静默中让情感无处宣泄,当眼眶中掉落的两滴水形成泪珠,透着故乡的字眼破碎在异乡的土里,转身而去,他乡永远无法消除乡愁,亦无法将它替代。

那里有流传在岁月里无法割舍的山山土土,是一切的一切。它没有整夜的灯火通明,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日日夜夜流淌的江河,它是远离城市与世隔绝的小村落,让人爱一生、恋一世。

清晨时刻,一片骄阳从东山那头慢慢洒下来,像极了天山随风飘动的云彩,也像极了村里美人舞动的裙摆,更是像极了村落追赶的小人儿。若此时正在山间的林子下,暖阳穿过树枝叶洒在头上、脸上、身上及周围的地方,也像极了梦中王国主人。而这一切的美好也不过是深处他乡孩子的想象罢了,想象着故乡的路、山、土。

块块石头搭起的石路,由山底的村落搭往大山深处去,摇眼望去像巨蛇爬行,蛇纹就是块块石路。当踏上石路时,发现它是金黄色的,金黄色是人们走过留下的痕迹,细细观察也不全是,石块的周边还有灰色的。走到山的岔口,四条石路延伸到村底,看着又像这个村落的四条支柱,支撑着村里人走过年年岁岁。

它是几座大山围成的山间村落,山便成了村中主题,山里更有各种果树。记忆中,记得野果成熟时节,总会约村里的小伙伴一起上山摘果,葡萄、梅、桃子......山里应有尽有,偶也会被小峰蛰过也全不当回事,沉溺在吃的欢乐中。我记得跟随父母上山砍柴割草放羊过,记得在林中池里游泳过。山中曾留下过很多美好的事,现在却只能任思绪飘回去重复曾经快乐的点滴。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在土里种着养活一家人的粮食。那片土地因没有河流经过,不能种植稻谷,世世代代种着玉米,玉米成了最珍贵的食物。收货时节,背篓里背上的不只是玉米,还有一家人的希望。在那土里,我也曾和它亲密接触过,和奶奶一起锄草、种地、摘黄瓜、挖红薯,带上的草帽,我不只是奶奶的助手还是土地的伙伴。

细说她的故事却已成为雾里的故事,一层一层透露出迷蒙的感觉。或许正是这孩提时期的记忆是我不能忘却故里的温柔,山水云间都曾留过我最纯真的一面,就算是云里雾里,依旧能触摸到她的密语柔情。

春晓时分,阵阵青草花香随风而来,爱草爱花的小人儿怎可放过,背上小背篓踏门而出,追逐她的爱物去了。触碰到的桃花、杏花及各种不知名的花都是她手中最美的礼物,她曾与花儿对语过:她要在花香中做最美的新娘,等待王子的出现。如今,花儿远走花香飘香了,她的王子依然在远方。她曾摘下的草还记得是妈妈口中可以治疗感冒、清热解毒的草药,而今草长什么样都已模糊了。

夏日夜晚,伴月光、伴微风,她曾在家里屋顶跟村里的伙伴比赛剥玉米过,也在这样的夜晚,她听外婆讲起稀奇古怪的也是最好听的故事。在那里,她数玉米的的轻语,睡着了的身姿都已定格在最深的记忆中了。

秋分时候,在秋日里拔草是她最喜欢的时节。因为这个时候爸爸种的山药可以吃了,就在地里烧起大火烤着吃就是人间美食,胜过城市中千千万万的美味,今天的她依然这么觉得。

冬季寒风,最喜欢偷拿哥哥做的小火炉上山了。哥哥说把有火的小火炉放在树枝上可以引来小鸟,鸟儿熏晕就可以抓了。她试过很多遍,只是到了离开这个地方也没有抓得过一只小鸟。

她还喜欢趁爸妈不在家偷偷拿玉米烤吃、喜欢老师用家乡话教过的书、喜欢用树叶舀路边的山泉喝......

在异乡写下故乡的篇章,她已定格在最深的思念中。她的山水都想用画笔一笔一画的画在脑海里,就像她的一草一木都曾走远,永远是最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