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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22

孔子的忠信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子的忠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子的忠信

有一天,孔子师徒从卫国返回鲁国,在桥上停车观赏河上风景。河上的瀑布高悬,水流旋转,鱼鳖不能游动。这时,他们却看见一个男子正要从那里泅渡过河。孔子担心,赶忙让人去阻止。男子却坚持泅渡,最后游了出来。孔子感到奇怪,问:你在如此湍急的水流中泅渡,有什么技巧吗?男子说:始吾之入也,先以忠信;及吾之出也,又从以忠信。忠信措吾躯于波流,而吾不敢以用私,所以能入而复出也。意思是说遵循水性,顺从水流,没有任何差池,这就像用忠信托着身躯,在急水湍流中平稳前进一样,所以能游入水中而又安全游出。

这一场景,连见多识广的孔子都感到吃惊。于是,他告诉弟子说:你们记住,用忠信成就自身尚且可以用来亲近水,更何况人呢?这里的忠信便是掌握自然规律,顺势而为,不可不尽心竭力,不可偏离规则。这就是忠信的本义。

弟子谨记孔子的教诲,并在为政生涯中加以实践。子路治理蒲地三年后,孔子经过那里说:好啊,仲由恭敬而有诚信。进入城邑,孔子说:好啊,仲由忠信而宽厚。孔子到了子路的官署,说:好啊,仲由明察而果断。子贡拉着缰绳,疑惑地问:夫子还没有看到仲由怎样施政,就如此称赞,说来听听?孔子说:进入蒲地,看到田地都得到了整治,沟渠都得到了深挖,这说明他为政恭敬而诚信,因此百姓尽力劳作。进入蒲邑,看到城墙房屋都很坚固,树木很茂盛,这是因为他忠信宽厚,因而百姓毫不懈怠。进入蒲地,看到官署内很清闲,手下人都听从命令,这说明他明察而果断。子路为政,以忠信治理蒲地,不仅自己恭敬诚信,而且以忠信教化百姓,使他们毫不懈怠,尽心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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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故事:孔子笑解“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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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故事:孔子笑解“真”字

春秋时期,孔子带着弟子们到各诸侯国去推广儒家学说,不被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就像孔子自己所说的那样“惶惶然如同丧家之犬”,弄得灰头土脸,很是狼狈,自然也经常被人们笑话,可都被孔子一一给化解了。

这天,走了大半天路的他们来到了一个地方,师生都感到肚子饿了。孔子就对弟子颜回说:“前面有一家饭馆,你去讨点饭来填饱肚子吧!”颜回于是就到了那家饭馆里,向店家说明来意。

那饭馆的主人一听颜回是孔子的学生,饱读诗书,又深受孔子器重,便有心要考考他,顺便打趣他一下,满肚子的诗书其实没多大的用处,当然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见见大名鼎鼎的孔夫子,于是就说:“要吃饭可以啊,不过我有个要求?”颜回忙问:“什么要求?”主人回答说:“我在手上写个一字,你若认识,我就请你们吃饭,若不认识那就请回,让你的老师来。”颜回微微一笑:“主人家,颜回我虽不才,可我也跟随先生多年,莫说一字,就是一篇文章又有什么难的呢?”主人也微微一笑:“先别夸口,认完了再说。”说罢拿笔在手上写了一个“真”字。颜回看罢哈哈大笑:“主人家,你也太欺我颜回无能了,我还以为是个什么难认的字呢,这个字太简单了,我颜回五岁时就认得了。”主人微笑着问道:“既然你说你五岁就认得,那么这个字是什么?”颜满不在乎地回答说回:“这是认真的‘真’字。”店主冷笑一声:“哼,无知之徒竟敢冒充孔老夫子的弟子,你认错了,请回吧!”

颜回碰了一鼻子灰,又被店主人奚弄了一番,怀着一肚子的闷气,回来见老师。孔子听了颜回的话后微微一笑:“看来是非要为师前去不可了。”说罢来到店前,向店家说明来意。那店主照样写下一个“真”字。孔老夫子捻了捻胡须坦然答曰:“此字念‘直八’。”那店主笑道:“果是夫子来了,不愧为至圣先师,就是不一样。请!”店家果不食言,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在这家店里吃完喝完没出一分钱。颜回不懂啊,问道:“老师,你不是教我们那字念‘真’吗?什么时候变‘直八’了?’”孔子微微一笑:“有时候,有些事是认不得‘真’啊!一认起‘真’来,就错了,就像你刚才一样。”

颜回拍拍自己的后脑勺,恍然大悟似地说:“姜是老的辣,笋是嫩的鲜,我这棵嫩笋看来还得跟先生这块辣的老姜好好学习呀!”

孔子的故事:孔子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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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故事:孔子尊师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学生宫敬叔奉鲁国国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阳去朝拜天子,觉得这是个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请教“礼制”学识的好机会,于是征得鲁昭公的同意后,与宫敬叔同行。

到达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书写《道德经》的老子听说誉满天下的孔丘前来求教,赶忙放下手中刀笔,整顿衣冠出迎。孔子见大门里出来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铄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趋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进入大厅后,孔子再拜后才坐下来。老子问孔子为何事而来,孔子离座回答:“我学识浅薄,对古代的‘礼制’一无所知,特地向老师请教。”老子见孔子这样诚恳,便详细地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回到鲁国后,孔子的学生们请求他讲解老子的学识。孔子说:“老子博古通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确实是我的好老师。”同时还打比方赞扬老子,他说:“鸟儿,我知道它能飞;鱼儿,我知道它能游;野兽,我知道它能跑。善跑的野兽我可以结网来逮住它,会游的鱼儿我可以用丝条缚在鱼钩来钓到它,高飞的鸟儿我可以用良箭把它射下来。至于龙,我却不能够知道它是如何乘风云而上天的。老子,其犹龙邪!”

孔子的故事:孔子改错诗


孔子的故事:孔子改错诗

一天。孔子带领着子路、子贡、颜渊等几个门生外出讲学。师生们来到海州,天空忽然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大作。当地的一个老渔翁把他们领进一个山洞避雨。

这山洞面对着大海,是老渔翁平常歇脚的地方。孔子觉得洞里有点闷热,便走到洞口,观看雨中的海景,看着看着,不觉诗兴大发,吟成一联:风吹海水千层浪;雨打沙滩万点坑。

老渔翁听了忙道:“先生,你说的不对呀!难道海浪整头整脑只有千层,沙坑不多不少正好万点?先生你数过吗?”

孔子觉得老渔翁的活有几分道理,便问道:“既然不妥,怎样才合适呢?”

老渔翁不慌不忙地说,“咱生在水边,长在海上,时常唱些渔歌。歌也罢,诗也罢,虽说不必真鱼真虾,字字实在,可也得合情合理,句句传神。依我看,你那两句应当改成这样:‘风吹海水层层浪,雨打沙滩点点坑。’浪层层,坑点点,数也数不清,这才合乎情理。”

子路在一旁火了,冲着老渔翁说:“哎哎,圣人作诗,你怎能乱改!”

孔子喝道:“子路!休得无礼!”

老渔翁拍着子路的肩膀说:“圣人有圣人的见识,但也不见得样样都比别人高明。比方说,这鱼怎么打法,你们会吗?”一句话,把子路问了个哑口无言。

老渔翁瞧着子路的窘态,也不答活,飞身奔下山去,跳上渔船,撒开渔网,打起鱼来。

孔子看着老渔翁熟练的打鱼动作,想着他谈海水、改诗句、议“圣人”、责子路的情形,猛然间发觉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于是把门生招拢在一起,严肃地说:为师以前对你们讲过‘生而知之’,这句话错啦!大家要记住: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说罢,顺口吟出小诗一首:

登山望沧海,茅塞豁然开;

圣贤若有错,即改莫徘徊!

孔子的故事:庭训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孔子的故事:庭训",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孔子的故事:庭训

有一天孔子独立庭院中静默沉思,其子孔鲤快步从他身边走过,孔子突然叫住孔鲤问:“学《诗》乎?”孔鲤回答:“未也”,孔子教导他:“不学《诗》,无以言”,孔鲤退而学《诗》。

又有一天,孔子又独立庭院中,孔鲤快步过其侧,孔子又叫住他,问:“学《礼》乎?”孔鲤对曰:“未也”,孔子教育他:“不学《礼》,无以立”,孔鲤退而学《礼》。

孔子在家庭教育中要求儿子孔鲤努力学习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学习社会的典章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使之在学业和道德上能够有所建树,将来成就一番伟业。所谓“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强调的就是读书与做人的结合,治学与修身的统一,这是自孔子开始形成的中国家训的突出特色。

在中国古代史上,孔子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可谓功勋卓著。孔子在家庭教育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对后世影响很大。另外,古人称父教子为庭训也来源于孔子在庭院中对孔鲤的这番教导。

孔子后人的创业路径


孔令博是孔子的第76代传人,也是北京大学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而且还是北大的团干部,在他大学尚未毕业的时候,竟然提出了退学去创业。经过短短的一两年时间的努力,他竟然成功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孔令博创业的成功路径居然是靠卖菜谱这样一个小点子。

在大学里孔令博虽然是学计算机的,但是与同学们平常聊天时谈得最多的是关于创业问题,甚至兴致高时会谈到通宵达旦。2006年临近年底的一天,孔令博与3位同学凑在宿舍喝酒时,借助酒兴又大谈了一番关于创业的事情。最后,4个人谈定了要把创业付诸实施,由每个人出资8000元钱作为启动资金,创业方向选定了以IT业为主,因为他们4个人都是学计算机的。当时4个人都热情极高,没多久,便在北大科技园注册成立了奥琦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虽然成立了,但是却是一个无项目、无固定场地、无资金的空壳公司,当时注册时需要的10万钱还从各自的朋友处东借西凑的。公司的舞台是搭起来,那怕是个空壳公司,但是必须要有人去做才行。当时4个合伙人都还是学生,有学业在身,抽不开身。为了实现创业的梦想,孔令博自告奋勇站出来说,让他一人先退学,为公司作铺路石,等公司全面发展起来后,其余3人再跟进。

孔令博退学时,受到亲朋好友以及学校老师和同窗的好心劝阻,但是,已经一心要创业的他横下了一条心。事后,孔令博自己也承认,自己当时确实是有些盲目的,因为创业的路子全都是一片空白,甚至连思路都没有想好。但是,如果没有当时的盲目就不会有后来的成功。

公司成立后,就要找业务来做,不然这个业就创不起来。孔令博在苦苦寻找业务时发现,大学老师们授课时已开始使用投影仪放PPT讲义,这就需要具有鼠标功能的演示笔。赶紧搞一批演示笔过来,到大学老师中去推销,这肯定能够赚钱。于是孔令博跑到深圳订购了一批演示笔。这种产品颇受老师们欢迎,销路很不错。当产品卖出去后,孔令博想如果是自己研发生产的话,利润肯定要高得多。在演示笔销售处于高峰的时候,孔令博自己开始了研发生产。然而,好景不长,当别的厂家都知道了演示笔好销后,都纷纷开始生产这种产品。孔令博缺乏足够的技术力量,自然斗不过人家专业厂家。没多久,孔令博便在竞争中被人家淘汰了。此后,孔令博又搞了数码相框、智能闹钟等等小产品。然而,都是开始火了一下,没多久便熄火了。

经过一年来的折腾,公司亏倒是没有亏,还略有点赢利,但是非常小。如何找准一个长期的产品,作为公司的一个发展方向,成为了四个合伙人需要面对的问题。当公司生意清淡的时候,4个合作伙伴们便会坐在一起小酌一番。一天,当他们在一起吃饭点菜时,孔令博忽然想到了一个点子,他觉得,把点菜机和纸质菜单结合起来,变成一种多媒体的点菜终端,就能让顾客看到餐厅内所有的菜品并直接点餐,还可以显示出菜品的价格。这应该是个好点子,当孔令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后,几个合作伙伴都高兴地认为,这是个好点子可以让传统的手工点菜环节全部信息化。

看准了电子点菜单这一商机后,孔令博便跑了北京800多家餐厅进行实地调查。他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电子菜单不仅能够帮助餐厅减轻服务人员点菜的繁锁,降低菜单不断更换带来的成本,还可以将餐厅的作业流程标准化,反馈服务质量,统计原材料消耗等。很多餐馆老板对孔令博所提出的电子点菜单都很感兴趣。为了确保电子点菜单能够尽快研制出来,孔令博停止了公司所有的业务,一心一意来研制电子点菜单的程序。

孔令博和他的团队,经过一番夜以继日的研发,终于成功研制了第一代电子菜单。这套系统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首先是客户终端,客人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看到餐馆的全部菜品照片、原料、价格等,然后点餐者通过终端自主点餐,随后点餐信息通过餐厅的无线WIFI网络进入后台服务器以及厨房的电脑中。

第一代电子菜单研制成功后,孔令博把它命名为餐行键,并首先拿到北大的怡园餐厅进行试用。没料到试用效果非常不错,完全达到预想的目的。试用效果虽然很好,但并不代表市场就能够接受,要想把这套系统向所有的餐馆推销,还得去各大餐馆接受市场检验。孔令博选择的第一个餐馆是家日本料理店。孔令博的运气还真不错,这家料理店的老板是从海外回来的,非常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而且这家店子本身的自动化程度就很高。等孔令博把他的项目一详说,这家店子的老板就欣然接受了,仅仅是经过几番演示,老板就和孔令博把单子给签了。其实这个老板并不傻,他从演示中看到了电子菜单可以优化人力成本,缩短了服务员耗时最多的协助点菜,还可以任意发布新菜和删除过时的菜,甚至对于餐馆饮食流程管理、财务分析、库存管理等提供数据帮助。由于孔令博的电子菜单确实具备许多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故一些餐馆开始陆续接受孔令博的电子菜单。

为了尽快把电子菜单推向更广泛的市场,孔令博带着自己的团队在北京1700余家餐馆进行走访。八成以上的老板是接受电子菜单的,但是他们有两个担心,一是成本过高,二是顾客对这种新颖的点菜模式能否接受。孔令博回到公司后,经过思考后,决定先是尽力降低成本,其次是为了使电子菜单在市场逐步推广,先做些普及工作,研制出一些简单一点的点菜机、视频点菜等。这种根据客户的需要,由单纯的产品提供转向提供服务转变。如此一来,孔令博的电子菜单推广得以迅速发展起来。一时间,电子菜单在餐饮市场火爆起来。国内有10余家公司看中了这一市场,也开始进入了这一领域。不过,这回孔令博一点都不担心再被别人打败了,相反,他觉得有人跟进更说明了电子菜单这一市场前景是广泛的。孔令博发现模仿他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在硬件上跟进,并不太涉及后台的软件。所以,他打算,如果市场的范围得到极大扩充的话,那么他可以把生产剥离开来,专心做研发,为商家提供网络菜单设计服务。

当孔令博的事业如日中天之时,有不少的风投机构看中了他的电子菜单项目,愿意为他做大做强公司规模提供融资。风投对孔令博的公司评估值在7000万元左右。据中国饭店协会统计,餐饮信息市场潜力大约在2300亿元。可见,孔令博的奥琦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奥琦玮为Inte和IBM的软件合作伙伴,通过了国家的双软认证,是中关村的双高企业,成为中国饭店与餐饮优秀供应商。

孔子一生都做过哪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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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一个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奔波一生的人。有人说,孔子是个官迷,在他事业的最高峰刚刚任代理相国的时候,曾经控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面露喜色。而且,他周游列国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官位。

当然,此种说法看似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孔子当官的目的有时为了什么呢?捞钱?榨取民脂民膏?当然不是,而是为了恢复周礼(看过电影《孔子》的人,对此一定有很深的印象),为了宣传他的治国理念。

那么,孔子一生之中都做过哪些官,取得过哪些业绩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三十岁之前孔子所做的官:

孔子当的第一个官是季氏吏,也就是鲁国三大家族三桓之一季氏家族的小吏。是管什么的呢,负责管理仓库的。说白了,也就是个仓库管理员。但是,孔子是个对工作相当负责的人。短时间内取得了较高的业绩仓库出纳的钱粮有条有理,很是清晰明了(料量平),众人叹服。

很快,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孔子便有小小的仓库管理员司职吏。司职吏是干什么的呢,是专管牧场养殖工作的小官。当然,应该比悟空兄弟的官级大些。于是,按照孔子的工作态度,同样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牛羊满圈(蓄蕃息)。

以上是孔子三十岁之前的当官经历,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孔子三十岁之后的: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国由于贵族的一次娱乐活动斗鸡,引发了一场政变(一场由斗鸡引发的政变)。政变中,鲁昭公被驱赶出鲁国,逃到了齐国,鲁国很快陷入了混乱之中。依照乱国不可留的想法,孔子也跑到了齐国。而且,很快便找到了工作高昭子家臣。

家臣是什么官呢?我来告诉大家,它是春秋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卿大夫家的总管叫作宰,宰下面又有各种各样的官职,通称为家臣。

由于高昭子在齐国师正卿,具有相当高的地位以及属于自己的封地。自己毕竟得留在都城辅佐国君,但封地也得需要人来打理。于是,孔子到达齐国后,很快便应聘成功。

其实,孔子并不想做什么家臣。他来齐国是有高追求的,他想通过高昭子的关系来攀登上齐景公这条大船。但是,他的如意算盘被一个人给识破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晏婴同志。由于孔子和晏婴执政理念不同,同时也为了维护住自己的地位,晏婴极力劝谏齐景公不要任用孔子。他告诉齐景公:孔子是来回复周礼的,而现在周室衰亡,礼崩乐衰已经很长时间了。再说了,孔子身上的礼仪太多、太繁琐了,我们就是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够学的会、学得完(累世不能殚其学)。

于是,齐景公打消了任用孔子的意念。

于是,孔子想在齐国留仕的想法是彻底泡汤了。

既然齐国不想留自己,自己又何必再留在这里呢。于是,孔子又回到了鲁国。

鲁定公九年,孔子五十岁。这一年,鲁国季桓子所在封地费邑的大总管(也就是邑宰)公山不狃,发生政变,背叛了季桓子。公山不狃早就听说了孔子的才华,于是便给孔子下了聘书,上面答应,一旦攻灭季氏家族,保证重封孔子,任以高官。

已年过半百的孔子,对这次邀请动了心。虽然他知道公山不狃的行为是不对的,虽然他知道一旦加入,便会九死一生。但他依然想去。因为天下的君主没有人赏识到自己的才华,只有公山不狃,自己马上就要老了,还有多少时间会等待自己施展自己的抱负呢。

在他打包袱准备前去的时候,子路拽住了他想当官想迷啦,什么人叫你都去,不怕留下一个坏名声啊!

在子路的极力劝说下,孔子终于放下了手里的包袱,默默地看着远方

就在这时,命运之神睁开眼睛,眷顾了一下孔老夫子。宫中来人,鲁定公下令任命孔夫子为中都宰。中都宰也就是中都这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

当然,由于表现突出,孔夫子很快又升任为鲁国的大司空。大司空一职,相当于建设部部长。

看来孔子升迁的还真快,直接由地方官升任为中央部长,这在任何时期都是极少见的,一般人还真来不了。

接着,孔夫子有由大司空摄行相事。这一时期的业绩:

1)鲁定公十年,齐鲁夹谷之会。挫败了齐国君臣想要要挟鲁定公的意图。维护了鲁国的尊严和地位,使齐国短期内不敢对鲁国动手。

2)鲁定公十三年,堕三都。当然,由于成邑宰的极力反抗,最后只堕了两个费邑和郈邑。

鲁定公十四年,孔夫子五十六岁。这一年,他由大司空转任为大司寇,并兼任相代理国。

期间业绩:诛杀乱臣少正卯;稳定鲁国物价、路不拾遗、商客宾至如归。

很快,鲁国的复兴让邻近的齐国害怕啦。于是,他们向鲁国发出了糖衣炮弹(美女、骏马、珠宝)。于是,鲁定公很快便被击倒,整日沉迷于女色歌舞声中,开始疏远孔子。

看到此种情景,孔子对鲁国彻底失望了,开始了为期十四年的周游列国。期间,虽说也有诸侯不时的召见孔子,但却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合作的意向。

也就是说,孔夫子的为官生涯至于鲁定公十四年、自己五十六岁的时候。他从最基层的仓库管理员做起,一直做到代理相国。期间,在工作及其闲暇的时候,他都会自然不自然的传播一下周礼,只是为了自己的理想、那个美好的社会。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