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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胖了真好,我喜欢你的地方又多了一圈

发表时间:2021-03-08

【www.qg13.com - 情感美文有你真好】

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你胖了真好,我喜欢你的地方又多了一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前几天替一对情侣朋友拍照,女孩子不好意思地说你看我俩现在胖成这样了,你肯定不好拍吧。我笑嘻嘻,没关系,主要看你俩互动的。

结果啊,拍照效果根本没有因为他俩发胖就变差。这俩情侣太逗逼了,而且男生特别配合女生,不但主动帮我们想pose,甚至还细心地带了道具过来。女生说,其实他平时不喜欢拍照的,但是知道我想拍就陪我来了。

有些pose需要男生背起来女生,或者抱起来,还挺累的。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女生体重的事。

可想而知,我们收获了一组幸福的情侣照,结束时我说,看你们俩幸福的样子,就等着帮你们拍婚纱照咯。

因为互相把对方喂胖,这就是感情好的象征啊。

不过女生还是决定减肥啦,因为她想美美地拍一组婚纱照呀。

—洞姐

“还好我是个小胖子,难过时还可以摸摸小肚子”

分手那天,笑笑原本是约对方出来撸串的

结果就听来一句:

“你最近都胖成啥样了,一开始没见你这样啊”

“你不喜欢?”

“我喜欢瘦一点的”

其实不是不伤心的

为了爱情,有点小胖的笑笑每天晨起跑步,睡前卷腹

只敢吃水果和少量白水煮的肉片

走路也老踮着脚尖,嘿嘿笑着说“能瘦腿”

终于把自己变成了盘靓条顺的瘦子

能和喜欢的人看完电影吃零食,看完美景吃大餐,看完灯火吃夜宵

小半年后,笑笑就胖回来了

小半年后,笑笑就这样失恋了

她吸吸鼻子,装作无所谓地说:

“如果不能做个爱得开心的瘦子,那我至少还能做个吃得幸福的胖子”

“他不爱你,你重了几斤轻了几斤,他都不爱你”

曾听有人讲起一个很暖心的故事

说小兔子吃了好多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了小胖子

有天她像以前那样,跳到小狐狸背上,想要他背着她走

可小狐狸却一下被压倒在了地上

“我是不是该减肥了?”小兔子哭着对小狐狸说

“不是的”小狐狸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是我该锻炼身体了”

有人说,没有人有义务透过脂肪看到你丰富的内心

但真正的爱情,本就与胖瘦无关

爱你的人总能发现你的优点

你瘦了,我能疼你的地方又多了一处Www.qg13.COM

你胖了,我喜欢你的地方又多了一圈

“人都是会变的,爱你的人会和你一起变”

“如果你愿意,我愿意陪你瘦下来”

包子在嫁给熊先生前“胖得匀称”

有时甚至能一人解决一个全家桶外带两个汉堡

熊先生也深受影响,觉得肉肉的很可爱

不久两人的体重就都快突破200斤

生活困难,血压血脂高,上楼梯也要互相搀扶

他们觉得应该要减肥了

两人购买了各种器材,制定了纤细的塑型计划

为了保证安全,熊先生说自己先来,成功了再换包子

后来,熊先生练出了八块腹肌,包子也瘦了80多斤

水木年华在《一生有你》那首老歌里唱到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是谁愿承受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胖瘦美丑随着岁月终会改变

而真正待在你身边一生的人

会喜欢你,理解你,帮助你,悦纳你

与你一起度过风雨,再看彩虹

“有人爱的姑娘,才有底气心安理得的胖”

有人爱的小伙子也是如此

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黄磊和孙莉的爱情

一见钟情,相互扶持

黄磊喜欢做菜,更喜欢给老婆孩子做菜

以前,孙莉怀孕的时候,黄磊不小心摔骨折了

但为了孙莉能吃好,黄磊还是坚持给她做饭,于是两人都胖了

后来,黄磊就成了娱乐圈的黄小厨,微胖界的帅大叔

有网友“吐槽”他的将军肚,建议他减肥

他也不恼,笑着着回应:

“发福,发福,幸福了才会发福”

因为有底气,不管身材变得怎么样,心上人都不会嫌弃

管你是腹肌还是小肚腩

你喜欢看电视时吃点东西

他就会在你伸手去抓的时候把零食递给你

你因为胖害怕拍照

他就每次只拍到你弯弯的眉眼和甜甜的酒窝

你为了减肥饿到两眼发昏

他一把抱住你说“想吃就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

他说你肉嘟嘟地抱着有安全感

你觉得就算胖也能胖得无法无天

春天摘点槐花

做一笼香喷喷的槐花蒸饭

其余的晒干存起来,泡茶喝

夏天适合夜晚行动

龙虾烤串,加啤酒

吃累了就找个地,躺一躺

秋天你不怎么喜欢

就愿意窝家里和他对眼看

冬天最好是吃火锅

鸳鸯锅一半番茄一半辣

肉各两盘,次次如此

“我能想象到最浪漫的生活,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胖”

延伸阅读

“ 你没错,是我爱多了“


我最好的朋友谈恋爱了。

漫不经心的甜蜜和不经意间的恩爱让我在高兴之余有点酸的慌。

最近有点在反思,越想越难过:我好像太早丢失了相爱的能力,生活除了公号后台的女票和兄弟们,就只剩下看书和写书了,生活充实到一点也不需要另外一个人来打搅,这也许不是好事,所以我决定养只猫,让自己古井无波的生活尝试接纳一个热腾腾的新生命,试试看一人一猫一本书的人生,是不是能比现在惬意些。

前几天接待远道而来的几位朋友,离我最远的在英国求学数年的卡卡也突然回国,很久没聚在一起的朋友们聊天喝酒,气氛热烈,这种酒局总是自带节目,比如喝到微醺时,掏心窝子大会就开始了。

小丝已经脸色通红,却还嚷嚷着要去夜店,阿雯端着酒杯望着手机发呆,我也有点晕乎乎,傻笑着望着四仰八叉倒在地上的这群人,思维恍惚。

本以为第一个分享难过的会是刚刚经历婚变的小丝,没想到卡卡先站了出来,说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她和相处多年临门一脚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的对象分手了,原因不出奇,也就是异国异地恋最常见的那些情况:卡卡爱的太深,独自在外生活也很累,一周通一次电话总没法满足相思之情,就想着能不能常常通通电话,或者视个频也好,至少能让自己坚持久一些,卡卡费尽心思调整自己的兼职时间,就是为了让这些电话不耽误他第二天的工作。

但她对象不是,他甚至无法理解卡卡为什么要常常通话,在他看来一周一次的频率足够解决相思之苦,越洋电话花费又大,是笔得不偿失的交易。

我也有点奇怪,于是问卡卡为什么不用微信或者社交软件发语音什么的,非要打电话或视频。卡卡瞪我一眼,说,我能想不到吗,但他就是不回我消息啊,隔了好久,几个小时或者一天之后,才发来一句刚才在忙,天知道他在忙什么,我发个消息都要计算好国内时间才敢发的好吗,下班时间也天天在忙?再忙,回个消息的时间总有吧。

阿雯听罢笑着说,他明明就是不够爱你啊。当然,不是说他不回消息就是不爱你,关键是他对你很不上心。因为真心爱一个人的话,是不会忍心让她等太久的。如果是你不懂事,上班时间打扰他工作,那他不回消息情有可原,但如果是休息时间,况且是早就约好的时间也不回你,那就真的是不在乎你,至少他不会因为放你鸽子让你一人在电话那头傻等而内疚。或许是爱的,但还不够爱啊。

小丝愣了下,接过话茬:我之前那个,就是连口红印都不擦干净就敢回家的主,那时候傻,还偷偷得意他忘性大被自己抓住现行,现在想来,他根本就已经不爱我了,又怎么会在乎我伤不伤心呢。

我听着几个姑娘谈论遇过的渣男,卡卡和小丝流着眼泪干杯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想起来前些天在这篇文里谈论到的,女孩子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有多情不自禁的深情。

很心疼。

热血错付无情,孤勇误托渣男,百转柔肠磨成钢筋铁骨,万般痴情变成战战兢兢,拼尽全力爱过,奋不顾身喜欢过,有人笑着说断了吧,有人哭着喊请留下,这世上有山有路,有海有河,有万里锦绣,有星辰洒落,可惜我们却好像马路两边的树木,从爱上彼此开始,就决定了一切结束。

分手干净利落的那是情场老将军,打一开始就懂得给自己留一份余地,你不爱我,我也能抽身的利索,于彼此都是放过。

可你不是啊,你还是个什么都怕的雏鸟,你不想当常胜将军,只想遇到一位良人托付终身从一而终,可惜天不遂人愿,你还是会分手,分手之后总是笑着笑着就哭了,倒计时数了一百遍也没能擦掉那些嬉笑,脑海中不停回放那些热闹,你已经一个人了,却还计划着两个人的未来。

姑娘啊,你爱的太满了。

这段感情里他有错,他错在太早抽身。

可你也有错,你错在太早的用光了力气。

如果一段感情没能成就一段好的结果,那彼此一定会或多或少的受些伤害,无法避免,但伤口多久结痂,却取决于你自己的“免疫力”。

不要太早爱的太深,不要过早爱的太多。

由浅入深,一步一步的慢慢来,才是维系感情的不二法门。

急不得。

晚安。

“你现在怎么变得有趣多了?”“因为我不喜欢你了呀!”


说实话,有时候真的觉得缘分是一件特别奇妙的事情。

在城市里特意转悠了三年都没遇上的人,去楼下丢个垃圾的空档,居然就遇上了。

是的,我遇到了前任,分手后第一次见面。

那天,我,素颜,穿着卡通T恤和一双用了n年的拖鞋,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甚至连眼镜都没戴一直眯着眼看不清面前站着的人。

直到他叫了我的名字,我才知道是他。

现在我还记得当时他看见我吃惊的表情,嘴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鸭蛋。

分手后重逢的场景我幻想过无数次,可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竟然会是用这种方式见面,特别还是在我素颜没睡醒最丑的时候。

从幻想到现实,真实带给我的冲击感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是,仅此而已。

我不会想着要立马躲起来不让他看到我这么丑的样子,也不会想着要冲上楼去化个美美的妆再来见他。

他于我而言就像一个失散多年的朋友,没有刺激、没有惊喜,只有淡然,就像见到快递小哥一样的冷静。

记得看过一期《金星秀》,来做客的是“惊鸿仙子”俞飞鸿,金星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有没有爱到死去活来的时候?

俞飞鸿想了一下,说:

其实在我成长过程中,对我触动最大的不是说你多爱一个人,却不能在一起的那种伤感;

我有一个成长跳点的时候,发现……你爱过的,有一天你会一点都不爱。

在见完前任回来以后,我脑子里蹦出的就是“成长跳点”这四个字。

曾经因为分手为他哭得死去活来,每天在外面转悠就渴望能够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遇见他,可现在真的见到他了,我的内心竟然没有任何波澜。

这种平静,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讶,这是之前完全没有设想过的。

曾经我们是很认真地喜欢过彼此的。

虽然我们大学时在同一个城市,可是不同地区和异地恋没两样。

每次他花两个小时的路程来找我时,我都会笑得像个傻二愣子。他说他在车上困得要死,可一见到我就精神抖擞。

看着他使劲揉醒惺忪的睡眼时,我知道他说的都是真话。

他很优秀,站在面对几百人的大讲台上还能侃侃而谈,而我从来不敢,只能躲在台下默默地为他鼓掌。

他认路很准,就像一个随身携带的定位导航,跟着他路痴的我永远不用害怕迷路,充满安全感。

那时的我是最自卑的我,看着那么闪闪发光的他,我就觉得自己渺小到尘埃里。

记得最常和他说的一句话是:

我一定是不经意间做了什么好事,这辈子才会和你在一起。

那时每天幸福得都能笑出声来,只要看到他或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像开心得像吃到了糖。

后来,可能是我坏事干多了吧,所有的美好都变成了只能想一想的回忆。

曾经见面就让我觉得元气满满像天使一般的人,现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普通人,他不是天使也没有隐形的翅膀。

他笑起来天空也不会突然变得晴朗,其实从前的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我们在聊微信的时候,看到他发过来的七八条信息我也不再急匆匆地秒回,情愿先写完手上的稿子再简短地去回复他。

隔着屏幕,我都能感觉到了他的失落。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过,曾经那么在乎的一个人,现在再提起,就像提起一个无关紧要的名词一样,不会心痛也不会心动。

原来不再喜欢一个人了,真的是可以很彻底的。

哪有那么多忘不掉放不下,只要你想,你都能忘掉放掉,一切交给时间就好。

当天晚上,我尝试去找了有关我们之间的一些回忆,却发现在分手之后我把所有的照片和物品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没给自己留下吃回头草的机会。

最后在一本高中写的日记本里,才发现夹着一张仅存的破旧小纸条,里面曾经让我激动不已的诺言和情话,现在就像失效药一样,对我彻底失去了作用。

我知道,我是真的放下了。

不知道这样的结果是好是坏,对他既没有爱意也没有恨意,就连一点点的在意都没有了。

我的“成长跳点”就这样跳过了他,我不知道在他之后我还会遇见什么样的人,只希望即使受过伤也不要吝惜自己在感情中的付出,这对下一任不公平。

所以,在你还爱着的时候就好好去爱,不要害怕爱得太多太猛,

因为你永远也无法预料到,现在你死活都要爱的人,以后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陌生到泛不起一点波澜的那种。

至于前任,我不喜欢你了,我要去喜欢别人了,但我还偏要让你知道我有多优秀,让你后悔。

不管,就是这么傲娇无理任性。

- END -

他不喜欢你,是因为你付出得太多了。


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每晚都要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眠,那段时间我爱上了抽烟喝酒,这些我以前极其讨厌的。

我失恋了,准确来说我还没有失恋,

只是觉得自己快要失恋了。

男朋友在我们还没有分手之前有了新女友,而这个消息并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是我从朋友处得知的。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没有去找他理论没有骂他,甚至没有一点儿脾气。

一直以来,我习惯了。

我习惯了付出,也习惯了承受。

I

我在广州,他在上海,从他答应和我在一起,到如今2年的时间,每一次都是我去找他。

他喜欢吃蛋挞,我就在他生日的时候提前做好然后坐了8个小时的高铁去上海找他。

他说他想我陪他去看LOL总决赛,我便逃了两天的课和他一起去,虽然我对游戏一窍不通也不感兴趣...

但我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他能够看到我在为这段感情而努力着。

我以为我的坚持会有结果,

只是没想到他最后还是离开了。

之前在心理学课上曾讲到一种“付出型人格”,或许我就是这样的人吧。

“要得到,必须先付出”,渴望被爱,却始终觉得要被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只有当你做了一些足够令人感动的的事后,才会被喜欢。

“他们相信要得到爱,必须先凭着自己的付出去满足其他人的需要,从而希望其他人也会对自己报以感激,把自己放在心内的一个重要位置。”

刚开始听到时觉得很奇怪,

心里想着会有这么傻的人吗?

但当自己成为这种付出型人格的人时,却丝毫没有察觉。

II

那段阴郁的时间里时不时会有朋友来找我聊天谈心,尽管我知道她们只是为了让我尽快走出来。

其中有一个朋友和我讲到了她和前男友之间的故事:

他说,我们考同一所大学

他说,等我四年

他说,我交女朋友了

他说,我明天要结婚了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怎么撑过来的,但事实就是这样,时间总会抚平一切伤痕。”

还有一个女生和我说:

“我和你一样,我和他也是异地恋。”

“每次给他发消息时都是小心翼翼的,因为那是一场赌注,筹码是我一整天的心情。”

不知道为何,每当听到这样的故事时,不是慰藉,更多的是伤感。

那种感觉就好像怎么全世界都失恋了一样,无可奈何,无能为力。

原来我们都曾为了一个人,

在数不清夜晚里痛哭流涕,

每一步都走得艰辛而又坎坷。

“但后来我遇见了他,我现在的老公。”她补充道。

“那时我刚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对恋爱极其地抗拒。不想跟任何异性有情感上的交集,也不想再为谁而努力。”

他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不管我快乐还是悲伤,不管我任性地叫他走还是用很脏的语言骂他,他都很平静,给我做饭,带我去旅行...

“如果有人能够让你忘记过去,那么这个人就是你的未来。”

她说:“那个人会到来的。”

III

看着她坚毅的神情,

突然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段话:

你遇见那个人,就好像你丢失的另一半。

认识他之前,你住在南极或者格陵兰岛,全世界的人都和你有时差。

而这个人不一样,他和你在同一个经纬。

你见到他的一瞬间,感情、印象都已经储备到位,

只等你轻触那个天亮的开关。

你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懂得,你开一个话题他就明白,

你交待一下关键词他就能感知到方位。

这真是一个盛大的奇迹。

或许在真正遇到那个人之前,谁都曾流过泪受过伤,谁都曾误以为自己苦苦坚持的就是那个对的人。

我们总觉得不管过程有多么地辛苦,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但其实一点也不好。

我们一味地付出,却不知道越是付出也越是不被珍惜,越是容易失去。

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势去攻略城池,到头来却落得个丢盔弃甲,只被当初自己的无所畏惧感动了。

爱情始终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一方无动于衷时,即便另一方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

一切让你伤痕累累,痛苦不堪的感情,都是不属于你的。

也请相信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人,不早不晚,他会给你温柔的怀抱,也会给你坚实的臂膀,让你告别失眠和酒精。

你给的母爱太多了!


你给的母爱太多了!

3成母爱,给他支持,4成女性,让他幸福(性福),3成少女气,诱惑他的幻想。

编辑采访我,说有个女性离婚后和母亲一起住,发现母亲对她的态度就是她以前对老公的态度,自己受不了老妈的过度关爱,那么,以前老公是不是也受不了自己的过度关怀呢?

这个女性还能反省,遗憾的是许多女性连反省都不做。离婚了都不知道为什么,离婚后也没任何一点改善,想要幸福,的确挺难。

男人需要母爱,母性,那是他年轻的时候,势单力薄或者年少柔弱,一旦成长起来之后,男人要承担起巨大的责任,因为他年富力强,精力旺盛,这是强大的表现。可是,女性往往不明白,以为男人还是小孩子,需要她保护,不自觉地就变成了男人的老妈,男人没有获得女人的情趣,情感,性感,幻想,反而多了一个老妈,感觉自己是被束缚了。

诚然,男人也要女人的母爱,那是作为女人的母性,而不是妈妈的母性,男人要的是你宽容,宽阔,可以原谅他偶尔的小错误,或者顽皮的闯祸,或者没有进化掉的劣根性,但是,男人不需要你天天管束他,教导他,像个妈妈一样,告诉他,他应该怎样生活,规划人生,甚至应该怎样坐着吃饭,怎样端正姿势,保持礼貌。这样的女人,男人多半会烦。

男人要的东西是复杂的,综合的,母性,女人性,女孩气,如果以数字来比例的话,男人要的女人性可能要多一些。母性是在他柔弱的时候,虚弱挫折生病的时候,他需要这个,给他安定,给他宽慰,让他觉得母性的温暖,未来还有希望。当他一帆风顺的时候,他需要你的女性气质更多一些,那是男欢女爱,饮食男女,打情骂俏,恋爱,玩耍,做爱,是成熟女性的性感,是妖娆的诱惑,是干柴烈火,是电光火石,欲罢不能,极尽缠绵。但是,当男人飞黄腾达,或者他过于强悍的时候,他需要最多的是你的女孩气。

女孩气怎么理解呢?其实就是少女的气息。你要保留少女的清纯,浪漫天性,单纯美好,少女的气息会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唤醒男人的气概,让他感觉,你需要他的保护。你要像轻柔的风,调皮的雨,撩拨起他的浪漫的情怀,激荡起他年少的诗意,这样的气息才是成功男人最渴望的东西。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跨龄恋爱这么多,萝莉爱大叔,不是没有道理。除了美好的身体,姣好的容颜,除了能焕发他的性冲动意外,萝莉身上那份天真纯粹才是最让男人心动的。

就如林徽因,她身上永远保留着那份少女的情怀,能和你谈谈诗,聊聊文学,人生,也能和你风花雪月,但是,她又不让你觉得压抑,不像妈妈那样教育你,督导你,这样的女性才是男人最想在一起的。

如果说女人要平衡母性,女性和女孩气三种气质,我觉得3:4:3是最合理的比例。3成母爱,给他支持,4成女性,让他幸福(性福),3成少女气,诱惑他的幻想。如果真能做到这些,你的男人保证迷恋你,虽然,这做起来有点难,但一旦做到,甜蜜美妙!

我喜欢你,却不喜欢你喜欢我。


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一种人,他们渴望被爱,希望能够谈一场稳定的恋爱,又害怕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担心自己的喜欢得到回应。

学术上将这样一种现象称为:lithromantic,中文性单恋,性向的一种,指对某人产生爱恋,却不希望获得情感回应的人。这类人的恋爱情节可能会因对方的情感回应而消失。”

通俗点说就是你在对某个人产生好感后,当他对你有同样的感情后,你就会讨厌这种感情,甚至不再喜欢他。

有人说lithromantic的根源是自卑,“我这样的人不配被人喜欢,所以喜欢我的人都是傻逼。”

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复杂多变的思想纠结体,它是在社会上存在许多常见典型案例,特别显著在某些特定人群中...它和自身的经历有关,也和家庭环境有关。

这些看似很深奥很遥不可及,但实际上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身边。

图片来自网络

从我初中开始喜欢第一个人,到现在十来年了。喜欢了一圈人,一个恋爱也没谈成。

经常单恋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得要死,沉浸在自己的单恋里无法自拔。可一旦对方喜欢我了,他开始对我有回应,就完了。我会直接觉得他很恶心,原谅我的用词但我真的就是这种感觉。

他的所有缺点都变得不堪入目,而原先所有我对他的欣赏也变得都荡然无存。

我会让彼此之间产生隔阂,冷处理一切他对我的回应。有时候,我自己都不能理解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我试图回想起我喜欢他时的感觉,在心里劝自己,如今这个人对我的回应,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这是多好的事啊。

但不管我怎样的努力,终究还是调整不过来。

大一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我们一起上体育选修课。那天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

我看见他的第一眼,身后的阳光穿过他低着头的细碎刘海,似乎他的整个人都在发着光芒。

我想,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

后来我各种搭讪、聊天,找共同爱好,制造各种偶遇机会。

所有一切我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并没有告白,但是我感觉他可能也有所察觉。

终于,等到放寒假考完试的那个晚上,他表白了。

但当他牵起我的手,我整个人都懵了。

我再想想。

最后我还是没有接受他。

我觉得很不对劲,全身很尴尬的状态,我发现自己开始对这件事以及对这个男生,产生了厌恶心理。

我不知道如何和他相处,一开始他说他想我之类的话,我心中泛起一丝涟漪,但更多的是平静。

他试图再牵我的手,我碰都不想给他碰到,我是真的觉得难以接受。

请原谅我,我也非常非常的内疚,难过。

天知道我多想谈一段正常的恋爱,可是和喜欢的人就是走不到那一步。

其实很想克服这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每次结果都一样,干脆就不去和对方有过多交流,等这种好感变淡就是了。

后来基本就死心了,反正一个人这样也挺好的。

有人说这是爱无能的表现,自卑和自负并存。不仅拒绝喜欢自己的人,同时又拒绝了自己喜欢的人。

更乐意画个圈圈,铸个牢笼把自己圈在里面。默默倾慕着外面的世界,却又不希望别人进入自己画的这个保护圈。

以前一位朋友也遇到了相同的状况,去了心理医生时,医生说是一种社交情感障碍,即lithromantic,“回避型人格”,不自觉的躲避亲密行为。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后来觉得可能是种病,如果不正视它的话可能一辈子谈不了恋爱了。

有人说lithromantic,只是硬给人贴上标签,对一些人进行奇怪的归类和心理暗示。

不过爱情的世界真的远比你想得还要千奇百怪,有的人就是滥情,有的人就是无法谈恋爱,有的人三头两天换女朋友,有的人一心一意。

希望你能够勇敢地追求爱,追求幸福,同时也能做到理解爱,理解幸福。

始终有这样的期盼,太阳出来的时刻,能照耀到每一个善良的灵魂。太阳落了,有人做你的渔船,你的锚。

“我喜欢周杰伦”“我喜欢你”


全世界最难做到的三件事,分别是:减肥、早睡以及抢周杰伦的门票。

前两样我永远都做不到,第三样我特么做到了,还一口气抢了三张。结果约好的两个闺蜜放老子鸽子,亏得她俩还成天说自己喜欢周杰伦,假!

我一气之下发了朋友圈,说:

“转两张周杰伦门票,只卖给周杰伦死忠粉。”

瞬间就有几个人发消息过来。

第一个是同事小强,他说,“我和我家的狗都是杰迷,我想带着它,有生之年在现场听一次周杰伦的歌”。

好感人,这必须得卖给他一张啊。

第二个是我的初中同学孟洁,她成绩平平,样貌平平,我想了半天才记起她是谁。

她说,她也是杰迷。她和初恋是因为周杰伦才在一起的。

我有点好奇,她给我讲了整个故事。

“我的初恋叫八顿,因为他是我们八班的牛顿,物理一直是年级第一。我跟他同学大半个学期,都没有听他讲过几句话,感觉他特别高冷。

02年的时候,周杰伦为了宣传《范特西》上了湖南卫视《音乐不断歌友会》,我在电视机前激动不已,发现现场有个男观众比我还夸张,他举着周杰伦的海报,失控地尖叫:杰伦!我爱你!

更夸张的是,我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就是那个高冷的八顿。

那时候,我身边喜欢周杰伦的人很少,找到同好,很惊喜。

第二天,进了教室,我就直奔八顿而去,他从书中抬起头看我。

我说,快使用双节棍。

他回,哼哼哈兮。

《双截棍》他对上了。

我唱,嗷咿吆嗷咿吆咿~

他唱,嗷咿吆嗷咿吆咿~嘿~

《忍者》他也对上了!

这一天,在北京八中高一2班的教室里,两个亲人相认了,场面感天动地。

他还告诉我,那天歌友会结束的时候,他还跟周杰伦握了手。

如果我是他,我十辈子都不洗手了。

高二的时候,班上喜欢周杰伦的人越来越多,班主任忍无可忍,觉得周杰伦吊儿郎当的,话都说不清,宣布要“严打”周杰伦。

当时我气得混身发抖,八顿却一脸平静。

这个叛徒、人渣!

我决定跟他绝交。

随后的月考中,文科一向很烂的八顿,作文居然拿了高分,班主任猛夸他,我心里更鄙视他了。

哼,认贼做父!

班主任开始念八顿的作文:迷茫的我们,就像蜗牛……小小的天,却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其实包裹着我们轻轻的仰望。

大家骚动起来,这不是周杰伦的《蜗牛》么?

我愣住了,转头看八顿,他朝我眨了一下眼睛。

老师犹在台上回味: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很好!很好!

八顿站起身微笑地说,谢谢您对周杰伦的肯定,这篇作文来自他的歌《蜗(gua)牛》,我推荐您也听一下。

全班鼓掌欢呼,班主任脸色铁青。

那一次,八顿的作文被改判为零分。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是周杰伦第一次来内地开演唱会。

作为学生的我们,买不起门票。八顿带着我翘课去了工体,守在演唱会门口,想到杰伦就在离我们200多米的地方,只隔着一堵墙,我激动得都快哭了。

周围有很多和我们一样的杰迷,大家将体育场包围得严严实实,里面唱什么,我们就在外面跟着唱,从《双截棍》到《爱在西元前》再到《开不了口》,近30首歌,我们唱到嗓子嘶哑,一首都没有落下。

演唱会结束,我仍是迷迷糊糊的,觉得刚刚就像一场梦,直到散场的观众涌出来,才知道梦醒了。

我问八顿,我还没看到周杰伦呢,这就结束了么?你不是跟周杰伦握过手吗?那是什么感觉?

八顿还没来得及回我,不远处响起一阵尖叫,'我捡到了周杰伦的衣服了'!

我们回头,看见有个人挥着一件黑色的TEE,我艳羡地看着。

八顿说,还没结束呢。

他猛地冲过去一把抢过那人手中的衣服,拉着我的手就跑,被抢了衣服的人在后面穷追不舍。

我们一路狂奔,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个人。

八顿一边喘气,一边大笑。

我骂他,你疯了吧,要是被抓住,他非得打死你。

八顿说,你不是要跟周杰伦握手么?

他背过身,穿上周杰伦的那件黑TEE,转过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黑TEE的胸口印着名牌:灯光组 李佳龙。

衣服根本不是杰伦的,居然为了一件工作人员的衣服,带着我跑了几条街,我很想打他。

八顿把手放在鼻子下面,模仿周杰伦的语气逗我,哎哟,小姐不错哦,听说你是我的歌迷,现在你可以跟我握手了。

他朝我伸出手。

我觉得很无聊、很神经……很可爱。

我越过他的手,抱住了他。

抱住他的时候,我的心越跳越快,我的嘴里突然蹦出四个字:

我喜欢你。

八顿的身体僵住。

我的身体也僵住了。

八顿不说话。

我也不说话。

一阵沉默。

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尴尬了,于是我说,我想拉屎。

八顿说,其实我也想拉……不不不……我也喜欢你。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天,在充满气味的对话中,我的初恋开始了。”

我擦,这么浪漫啊。

孟洁接着说:“我跟他约定了要一起去看演唱会。”

我说:“我很想成全你们,但一张票我给了狗,现在只剩一张了。”

孟洁回得很干脆:“没事,一张就够了,我去。”

唉,我懂,哪怕再爱男朋友,还是周杰伦更重要。

我把两张演唱会门票都寄出去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

是我的另外一个同事,宋与,他说他也是杰迷,他和前女友还是因为周杰伦而分手的。

切。

我跟他同事好几年,根本没见过他有女朋友,还给我卖惨。

我没理他。

演唱会当天,我早早来到会场,想要见识一下小强家的狗,没想到却在位置上看到了宋与。

我问,你怎么在这?

宋与说,“小强带着狗过来,才知道狗绝对不能进去,只好把票转给我了”。

我坐下来,有点尴尬,只好没话找话说,你跟前女友真是因为周杰伦分手的呀?

宋与说起了他和前女友的故事。

“我跟我的前女友都是杰迷,我们是高中在一起的,她长得很可爱,一笑起来就露出两颗虎牙,我叫她跑跑,因为她唱什么歌都跑调,她还不以为意,每天都在我耳边哼周杰伦的歌。

当时,周杰伦风靡我们整个学校。每天校园广播里都有人点周杰伦的歌,校园歌手大赛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唱周杰伦,《三年二班》出来的时候,学校里只要是二班的,都特别得意。

周杰伦的粉丝实在太多了,跑跑跟我说,杰迷群龙无首,我们要成立歌迷会,一统江湖。

我俩都想当会长,互不相让。

僵持不下的时候,她掏出了一盒还没拆封的磁带,是刚刚上市的《八度空间》。

跑跑严肃地看着我,说,我们谁能准确听出歌词,谁就是会长!

放学后,教室都空了,只剩我们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一人戴着一只耳机,开始我们的听力考试。

她把“让我们半兽人的灵魂翻滚”听成了“让我们半兽人吃完了别犯困”。我把“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听成了“我留着baby,强忍着lady”。我们一直打平,最后剩下了一首歌,《回到过去》,我们一个个字念出来,“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后半句,她听不出来,我听出来了,是“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但我还是输了,因为我不忍心看她输的样子。

从此,她就是会长了。

04年,我们高三毕业,约定一起去看杰伦的演唱会。我们还花了一个暑假做了一个“八中歌迷会”的大灯牌,务必要让杰伦知道我们歌迷会的存在,结果我们攒够了钱,却没抢到票。

05年,周杰伦出演了《头文字D》,我们一起去看了,回家的时候,跑跑硬要骑自行车载我,我还没坐稳,她大喊‘来一个拓海的排水道过弯!’,然后她一个漂移,成功地把我甩出去了。

07年,周杰伦出演了《不能说的秘密》,我们一起去看了,桂纶镁消失的时候,她哭得稀里哗啦。出来的时候,她模仿杰伦的语气,对我说:‘你不要消失好不好?’,我本来不想理她,打了个哈欠,她拧我一把,我一秒入戏,回答:‘ 我不会消失的,以父之名发誓!’。

那段日子,关于周杰伦,每天都有说不完的傻话,做不完的傻事。

我以为我们会继续说着傻话,做着傻事,这样下去。

但是,年末杰伦的新专辑《我很忙》出来,好像成为了对我的预言。08年我毕业后,进了一家游戏公司,成了一名程序员,我,每天越来越忙,完全没有时间听周杰伦的新专辑,也没有时间跟跑跑聊周杰伦。

我们就这么磕磕绊绊到了2010年,我想弥补跑跑,抢到了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两张。

跑跑很激动,翻出了我们高中时候做的“八中歌迷会”灯牌,她说,我们终于有机会用它了,以后每次演唱会都带上吧!

我一口答应。

结果演唱会那天,程序出了BUG,我忙着修复,等我弄好了,赶到演唱会现场,已经散场了。

跑跑说,我们分手吧。

我想说什么,但人群却把我们冲散。

隔着人群,我看到她拿着灯牌消失在人海中。

那个“八中歌迷会”的灯牌,它有着我们的过去,本来也会有我们的未来的,但它消失了,和跑跑一起消失了。”

宋与讲到这里的时候,很失落。

他说,这几年每场周杰伦的北京演唱会,他都会来。

他好像是在履行着某种承诺,虽然等待这个承诺的人已经不在了。

想起了孟洁因为周杰伦而跟初恋在一起,而宋与却因为周杰伦和爱的人渐行渐远。

周杰伦见证了一些人的圆满,也见证了一些人的缺憾。

他见证的,是一代人的青春。

此时,有个声音跟我打招呼,我回头,是孟洁,她抱着一个灯牌,上面写着“八中歌迷会”。

孟洁愣住,眼神直直地盯着我,不,是我身旁的宋与。

我转头看着宋与,他也呆呆地看着孟洁,我这才发现,他穿着一件黑色TEE,胸前赫然印着“灯光组 李佳龙”的字样。

我们可能会经历很多离别,但也许在下一个转角,我们又会重新遇见。

也许这不只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我们想着对的人,找回了以前的路。

原来宋与是八顿,孟洁是跑跑。

他是她故事中的他。

她是他故事中的她。

他还穿着那件黑TEE,她还拿着那个灯牌。

黑TEE和灯牌,曾经像一封写着“我喜欢你”的情书,现在却记载着“我还爱着你”。

这一刻,周杰伦的《晴天》响起来。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 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 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在宋与和孟洁的凝视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晴天,一个老旧的空教室,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肩并肩坐在一起,共享着一副耳机,认真地听写着歌词,小黄花随着风飘进来,散落在他们发间。

少女说,我喜欢周杰伦。

少年说,我喜欢你。

少女说,我也是。

原来,30岁的我们和青春之间,也不过一首周杰伦的距离。

我们在青春中相爱,长大后,在现实中离散。

但故事的最后,我们会重逢在阔别已久的青春。

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


01

或许,我们都喜欢过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我们为ta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们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身边所有的人,也感动了自己,唯独感动不了那个我们想感动的人。

有人说,那样真的值得嘛?

如果说,付出一定要回报的话,那固然是不值得的。

如果说,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那就值得。

因为,喜欢一个人的状态是最美的。

你每天每时每刻,一想到那个你喜欢的人,你就会很开心。一想到ta,你就会笑。这种甜蜜的心情,只有在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

而这份心情,或许就是这份“喜欢”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吧。

纵使,最后,我们没能在一起。

02

星月喜欢一个男孩。

有一天,男孩说喜欢会弹钢琴的女孩。星月就默默去报了个班,开始学钢琴。刚开始学的时候,特别枯燥,几度想要放弃。可一想到,如果有一天,她可以演奏一首浪漫的钢琴曲给男孩听,她就动力十足。

坚持了半年,她终于可以弹一些简单又优美的旋律。

于是她找了一家有钢琴,也可以让顾客上台演奏的咖啡店,然后拉着男孩一起去喝咖啡。那天她为男孩演奏了一曲。

男孩很惊讶,说:“你会弹钢琴?”

她害羞地说:“原来不会的,是为了你才学的,怎么样?”

男孩有些感动,但也只是感动。

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那个男孩最后并没有和星月在一起。

两年后,星月遇到了另一个男孩。

这个男孩也喜欢会弹钢琴的女孩,星月不咸不淡地说,我会一点点。

男孩很激动,抓着她的手,左看右看,说:“真的?真的?”

星月打趣说:“煮的,煮的。”

男孩傻乐着。

后来,在星月生日的时候,男孩给星月买了一架电钢琴,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并且,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想以后每天都可以听你弹钢琴。等我以后有钱了,给你买真正的钢琴,三角钢琴。”

星月眼含泪水,连连点头。

03

很久以前,我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就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于是,我们就买了慢车去旅行。我们说,慢车多好啊,慢车便宜,最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们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但也不觉得累。火车上,看到别人的脸上都疲惫中带着痛苦的表情,只有我们,脸上写满了甜蜜和幸福。

那时候,我们很穷,穷得除了爱情什么也没有。

我们吃几块钱的盖饭,两个人点不一样的,你吃一点我的,我吃一点你的。说是为了营养均衡,现在想来,那大概是青葱岁月里最甜蜜的事情吧。

我们住几十块钱的小旅馆,有点破有点脏,我们嫌弃得连衣服都不敢脱。穿着衣服,保持最美距离,恰好那就是最美的爱情。

每个年纪,我们都会做一些那个年纪才会做的事情。等过了那个年纪,也就不会再有那份心情了。

如此想来,以前做过的一些事情,也就变得格外珍贵。就比如说现在,我大概也没有时间去坐一次二十几个小时的慢车。就算故意为之,也很难再有当初的心情。

04

大鹰喜欢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喜欢听一些小众又好听的歌。大鹰花很多很多时间去听歌,听了好多好多的歌,为了能选一些好听的推荐给女孩。但最后,那女孩还是离开他了。

毕业后,大鹰阴差阳错成了一名电台主播,每次节目最后,都要播放一段音乐,他才发现他的曲库特别丰富。和他搭档的女主播就很好奇,问他:“你这都是哪儿找的歌啊?还怪好听的,我都头一次听。”

对一个人好奇是一件最危险的事情。没错,后来,这个主播就爱上了大鹰。

那天,一个读者问我。如果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还要不要去为ta付出?

我想说,如果你为ta做的那些事,事情本身也很有意义,那为什么不呢?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是在付出,但其实,能为一个人去做点什么,这又何尝不是ta给了我们去做一件事情的动力?

人本性都是很懒的,如果没有一点动力,我们做什么都很容易放弃。

有时候,换个角度想想,那些我们喜欢的人,何尝不是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呢。是他们给了我们动力,让我们愿意为某些事情而努力。

如果,你想为一个人做点什么,那为什么不呢?而且,付出,有时候其实也是一种收获。

喜欢一个人,你会为了这个人去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只要这些事情本身是好的,也可以让你变得更好,就是值得的。纵使最后你们没有在一起。

爱情,没有值不值得,只要你当时开心就好。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

喜欢一个人,可以为ta改变,但记住,一定要变成你自己也喜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