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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爱上你是错

发表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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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认爱上你是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他爱了她很多年,不离不弃,不远不近。在她可接受的范围里扮演发小,邻居,同桌,同学,甚至同事等诸多身份,却唯独无关爱情。

他明里暗里的爱,她一直不肯接受。他猜测的理由,无非是嫌他不够高大帅气,不够成功耀眼。总之,她眼里看到许多人,唯独不怎么愿意看到他。

有时候,他看着她选中的那些男友里,觉得他们人品并不好,除了比他帅,他找不到别的优秀之处来配上她。而她,却为那些人受心的煎熬和流眼泪。他看着很生气,却无话可说,毕竟,自己也是为不爱自己的人在流泪。虽然,他不承认自己也是爱她的美丽。

尽管多年来,她一直拒绝他的爱情。但他还是不肯转头离开,不肯把目光放在别处去。在他看来,自己把这份对她的痴藏的很好。在朋友家人面前,他只是说要努力工作,或是假装说不想恋爱,还没有想好要结婚要嫁人。

借口种种,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爱的是一个完全瞧不上眼自己的人。为此,他每次对她表白遭拒后,会记得叮嘱她说,至少,不要让别人知道我有多么惨吧……

她每次都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她知道,被人执着爱着而自己又不想不能接受,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所以,对于他这些年的狂热追求,她真的守口如瓶。有人察觉他待她不同时,他会抢着说,我们只是多重关系,所以关系自然不同……

25岁那年,他遇到一个跟他和她同村的女同学。那女生说,其实,你从小就喜欢她,我一直都知道。也或许大家都知道,只是大家也知道你一直很骄傲。那么你想一想,一直痴心于她,是不是真的有多爱?

他静静坐着,看着窗外风里摇摆的叶子。心里突然空荡荡的,原来,自己虽然年纪不小,心态却一直不曾成长。的确,他并不是有多爱那个人,只是他一直在班里在人群里是骄傲的,学习成绩优秀的,他也是被人追求被人捧着的,却唯独有那么一个她,不肯在他面前低下头来。

所以,他的心结,只是因为放不下骄傲。一直不肯承认自己爱错了人,一直不肯承认自己在这场爱情里是失败的。如今他发现,那些过去因她消耗的时光,是自己明知故犯的错。而成长,很多时候是要先学会先认错和认输。

扩展阅读

我说,我爱上你了


1

装修到最后一步,便是刷墙漆。请来的师傅看起来很年轻,调了好些个颜色问我,我都摇头。后来,他又调出一种咖啡色里带着明亮的粉色,刷出来给我看,我们一拍即合。

后来墙刷完了一面,颜色果然是美,并且和谐。他说,那种颜色就叫“犹他之夏”。他起的名字,淡淡的热烈裹挟着浅浅的奔放。

“其实,有点像你的性格。”

一个刷墙的师傅说起来我的性格,让我吃惊不小。房子里除了新送来的咖啡机和试用豆,连杯子都没有。但是我很愿意和这位名叫关圣司的刷墙师傅聊一聊,所以就用纸杯接了两杯很黑又很香的纯咖啡,在阳台上并排席地而坐,一边吹着带着桂花香气的9月的风,一边聊天。

这一年我32岁,是个和谁都能聊得起来的有些寂寞的女人。房子是我个人住房的第二套,带小跃层,那小跃层以后会被打理成儿童乐园,以后有孩子了就给孩子玩,没孩子我就自己玩儿。阳台非常大,特意辟出隔空做花架。以后我会在上面摆满植物。为什么一直没有结婚,其实是讨厌和谁很亲密地包裹在一起,每天每天相对,没有了距离感,美好会破碎。

我就这样与还近乎陌生的关圣司聊着天,一点顾忌都没有地把我的秘密全部释放。我知道,这种品质好听点叫真诚,难听点叫没心没肺,但这是个吸引男人的好品质。果然,关圣司被我打动了,他的手指在纸杯上轻轻地点下“哒哒哒”的节奏,头也没回地对我说:“你骗我吧,你哪有32岁,你最多25吧。”

没有什么礼物比如此的恭维更能让人满意。所谓好感,其实也是相互的。之后关圣司为我工作的那些天,我们成为了朋友。

之后,又成为了类似恋人的关系。

2

类似恋人这个词我第一次是从张煜的口中听到的。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年轻得听见别人说年轻就烦。那时,不过20岁,也感觉到自己已经很老了。

好像也是这样一个桂花香怡人的初秋,天高气爽,云朵总是懒洋洋地在飘游。

我与张煜刚认识,是在阶梯教室上自习。我是个来自大山深处的自卑的女孩子,而张煜是家境良好戴金边眼镜的小帅哥。

我不知道我哪里吸引了张煜,总之,他总是坐在我旁边,前排后排,左边右边,不停地递过来纸条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下了自习还要送我回宿舍,请我吃宵夜。总之,我可以感觉到他对我有好感。他在追求我。

原本,这是属于我的带着“纯情、认真、誓言、不离不弃”等关键词的一场初恋。我像任何一个懵懂的女孩那样,对爱情和张煜从开始的抗拒,到慢慢地接受,最后完全沉浸。

在我们的第一个吻后,我开始很紧张,渐渐又变得张狂。就算现在想来,我也觉得那时的我本来是一潭没什么波澜的水,但被爱情的火烧热,烧得滚烫,汩汩作响。可谁知道,点燃那火的张煜,却开始变得像水,不停地泼向我。

其实他没有怎么表白过。他只是示好示好示好,然后我就相信了,接受了,沉浸了。

而就是那一天,他的父母来看他,他向他们介绍我时只说我是他的同学。

好容易送走了他的父母,我们吵了恶狠狠的一架,我问他:“那你到底觉得我是你的什人,你不把我当你的女朋友,你为什么追我,吻我?你难道不是想和我永远在一起才这样的吗?”

而张煜,我一直忘不了他为难地挠头的样子,他说:“我没想过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我只是想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类似恋人。我也不想给我的父母带来什么困扰。你能理解我吗?”

我理解不了,吵闹不休,最后在痛苦不堪中结束了这场恋爱。

可是“类似恋人”这个词儿却在之后变成了一个魔咒,无形中指导了我的所有爱情事件,并冠名给了几乎所有的ex们。

3

对于这事儿,我也算够真诚。基本上与每个ex都会坦白并解释下“类似恋人”,因为与对方只是一段时间的相爱,所以,总会很珍惜,像珍惜一场从未踏足过的旅行。其实,每一个男人于我来说,就像是一条路,陌生的,也是新鲜的。

关圣司听我解释完,并没有像我的其他ex那样反应激烈,他竟然很尊重我的态度,他说:“我也是这样想的。”

那时,我们刚刚看完一场电影,正在饥肠辘辘中享受一场迟到的晚餐。我们的谈话平静又和谐,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他很对,各个方面都很对。

年纪是小了我几岁,但情商却相当。

所以,那个晚上,他便跟我回家试了新到的床。

我才搬去两天,所有的东西都乱七八糟地放着没有整理。试完床,他穿着浴袍帮我把书从箱子里拿出来往书架上摆。

弗洛伊德、荣格、叔本华。他嘴里嘟哝着:“你这么爱心理学和哲学啊。”

“不是爱。弗洛伊德和荣格可以让我在心里不舒服的时候说服自己,改变我可以改变的事情。叔本华给了我解脱,对那些我无力改变的事情。”我说,“完全是利用啊。”

“嗯,像利用我一样。”他呵呵笑着。

“不要期许什么读书可以改变世界,读书甚至连自己都改变不了。能改变的话,也只是一小会儿。人善变,但性难移。”我也呵呵笑着。

4

与关圣司就这样开始了一段“互相利用”的旅程。他是装修设计师,所以埋头画图的时候不比跑现场的时候多。像我这样斤斤计较吹毛求疵的客户也不少,所以,见面的时候经常是灰头土脸的。

“那个客户家是只有45平方米的一室一厅,但是他偏要两个洗手间,其中一个放卧室里。因为他要把房子租出去,客厅租一个,卧室租一个。卧室有个洗手间会比没有洗手间价格高几百。可是一个洗手间的造价要上万,要多少年才能收回来成本呢?”他偶尔会说工作上的烦心事。

“你们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帮助别人的人啊,所以,加油喽。”我给他倒好啤酒,然后去厨房把晚餐端出来。

吃吃喝喝之后,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有时很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头枕在我的腿上。他迷迷糊糊半睡半醒时会很缠人,头拱啊拱啊地往我怀里钻。

也许是因为大他一些,所以这感觉总是很微妙。这微妙感用叔本华的一句话来形容很贴切:“人最终能理解和欣赏的事物,只不过是在本质上和他自身相同的事物罢了。”

关圣司这个“事物”,我倒是真的有点欣赏呢。

也许只有他在半睡半醒间那样脆弱的时候,才给我他需要我的感觉。大多数时候,他礼貌又有节制。他会先打电话,问是否可以过来。当我想享受孤独的时候,我拒绝,他也并不生气。之后依然会打电话,直到我同意他的到来。

我当然也有需要他的时候。身体上是一方面,节日里的互相陪伴是一方面,有高兴或者不高兴的事情分享也是一个方面。

我喜欢他在床上时很珍惜我的感觉,喜欢他节日里送来的礼物(不管是什么),喜欢他在我得意的时候眼神里的赞许,也喜欢他在我失落时那一低头的心疼。

那时我享受他带给我的这一段很棒的恋爱旅程,在我还没有爱上他的时候。

你知道,爱是武器,也是枷锁。我是说,我没有爱上他的时候,我的灵魂是自由的,可以飞往任何地方。可是在爱上他之后,我觉得我的翅膀像被雨淋了那样沉重,我不想飞了,只想蜷缩在他的影子里,安静地看着他。

5

很多人都说,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爱上一个人,就像不知道早春的河水什么时候破了冰。

可是我却清晰地记得,我爱上关圣司的那一天。

我清晰地记得,那庞大汹涌扑面而来的欲望,让我目瞪口呆,被时间和空间困住无法动弹。

我清晰地记得,他脸上每一块表情肌线条的牵动,他眼睛里眸水的深度,他发丝跃动的频率,他张开手臂,怀抱的宽度。

那天,是这样的,我坐在副驾驶上,他开车。正值高峰期,特别堵。交通台在通报拥堵信息,恰好说到我们正走的那一段。

我原本百无聊赖地闭目养神,他百无聊赖地看着车流死水一样地滞住。然后,他的手就那么伸过来,帮我摘掉了假睫毛。

我一惊,瞪他。他说:“在我面前不必这样全副武装。戴隐形眼镜还戴假睫毛,眼睛会不舒服的。”

他抽出纸巾把假睫毛裹起来,放在烟灰盒里。之后双手抱着方向盘,扭头对我粲然一笑。你有没有看过电影《迷雾》?大雾一直封着我的城,我一直孤单地站在雾里,然后看到他从雾里走来,朝我伸着手,笑得灿然。

我就是在那一刻爱上他的。

6

因为太久未体验过爱上一个人的感觉,所以,我诚惶诚恐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控制想他,想见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就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总问他:“嘿,你在想什么?”

他笑:“我在吃饭啊,能想什么呢?”

我竭尽全力隐藏我的爱意,我是说,既然他要的也是一种“类似恋人”的感觉,那我就得成全他不是吗?我得成全他,才能留住他。

我时常坐在他给我打造的那个小跃层里,被镂空的雕花隔栏掩映着,观察他。他锁着眉头画图,或者把茶几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或者握着遥控器找一个永远无法满意的节目,或者躺着,大腿翘到二腿上,悠悠地晃着,因为电视里一个俗套的笑话而乐不可支。

我像是在做研究一样,在探究他的道路上,收获颇丰。一切都让我心满意足又怅然若失。我开始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包括过去,包括未来。我想变成一条虫子,钻进他的心里,帮他清理清理过往的糟糕,也打磨打磨闪亮的往事。

我笑着闹着在他怀里厮磨,要他讲述他的故事。谈过几次恋爱呢?和前女友还有联系吗?受到过伤害或者鼓舞吗?

他就讲啊。他正襟危坐地说他暗恋过一个人,暗恋很久,但是她只喜欢他最好的朋友。然后他们结婚了。他为他们准备了一个丰硕的红包。还有,曾经有一个个头小小的女孩追求他,写了大概十六封情书向他表白,但是他拒绝了。

为什么拒绝呢?

“不想随随便便就开始一段感情啊。”他说。

“那我们之间呢?是随随便便的吗?”

“我们之间是类似恋人嘛。”他摸摸我的头,眼睛里带着讨好。

“嗯。”我嘴上说着嗯,却感觉到疼从心里开始,蔓延到牙口,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7

像初恋那样的感觉。

他离开后,我发烧了。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所措。一种100%的失落感让我在意识里跌落到第100层地狱。

工作提醒在我耳边响起警报声,我动了100次手指也没有去关。无欲无求的人才最快乐。有了欲求之后,痛苦就会纷至沓来。当然,关圣司没错,他一直都在迎合我。我就这样想了很多很多。

有一天,我在工作,因为下属改了几遍的方案都没抓住要点而发了脾气。新来的年轻女孩眼睛里噙着泪帮我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而我握鼠标的手止不住地发抖。

我很少生气。我很理解电影《超脱》里的感觉,只要我想,我就可以把一切伤害阻拦在我的心门之外。任谁也不能伤害我,不能让我生气了。可最近频频失控,我猜我应该只生了一个人的气。

我终于给关圣司拨了个电话过去。

“你对我从来都没有要求吗?比如想让我多陪你一会儿之类的?”

他大概正在工作,耳边传来电钻穿墙的噪音。

“你说什么?”我似乎可以看到他捂着一只耳朵,钻上了阳台靠在栏杆上的样子。

“我说,我爱上你了。”

我挂断了电话。

8

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因为儿女情长的小事在受折磨?有多少人看不见岁月其实倏然而过,而握在手里的都要付出成长的代价来换取?

“类似恋人”,是个很好的状态。可是在每一段“类似恋爱”的旅程中,我从未获得与关圣司在一起的那种满足的幸福感。之前我不懂,为什么所有人都说爱比被爱幸福。现在,我懂了。

我们不合适。我在一张纸上列出理由:年龄、工作收入、婚姻诉求、父母状态、朋友圈……

我们在一起,任何人看到也许都会笑笑说:嗯,他们只是玩玩。

也许我就该如他们所说的那样真的只是玩玩。你笑的时候我也笑,你不笑的时候,I don't understand。你说入耳的话,我附和,你说离谱的话,我就装作听不懂。

我说了离谱的话,而他装作了听不懂。

“我这边太吵了,你刚刚说了什么?”微信上关圣司发来一条消息。

“没事儿,我说你别饿坏了胃,按时吃饭。”

“好的。”他说,附带了一个“亲亲”的表情。

9

那天晚上加班到很晚,我回了老房子。还有一些东西没有收拾走,比如一本席慕蓉的诗集。

“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一切都可以慢慢解释。”

也许我和关圣司开始得有点太快了吧。我躺在地板上,读着这首诗。

电话响了,是关圣司打来的。

“嗯?”

“你没回家?”

“我在老房子这儿。”

“我在你家门口。”

“是吗?我现在回去。”

“等等,给你先听个东西。”

然后我听到了我的声音:“我说,我爱上你了。”

他缓缓地跟我解释,说一说,停一停,像是在等我的回应。又像是一个人的独白。

“我用的这个安卓通讯软件有自动录音的功能。当时给你的号码设置的自动录音,然后我就忘了。后来有一天,音乐播放器在随机音频播放的时候,把我们的这段通话给播放了出来。很清楚,我听到了你说的什么。你说,你爱上我了。当时没有给你答复,真的很抱歉。现在我可以补回来吗?我开心极了。我没有告诉你吗?除了我暗恋的女孩和给我写情书的女孩,和你之间,是我全部的爱情故事。没有人希望全部的爱情故事是‘类似爱情’。我一直在努力用和你相同的频率来谈这一场恋爱,你能感觉到吗?很高兴,现在,我们频率相同了。”

我呆住了。

“怎么了?吓到了?还是你不想承认你说过的话?”

“我……我……”我竟然结巴起来。

“我看你车子停在楼下,还是我去接你吧。”

电话断了。

我收拾东西,下楼。像梦那样感觉不真实,我像是踩在了棉花上。

但你应该懂那种感觉。像是心想事成,却又带点失落,又带点怀疑。可内心就是止不住地激荡,唇角就是止不住地上扬。

站在路边等关圣司的时候,天下了雾。我等了大概有100年,又像只等了一个瞬间。然后我看到他,从车上下来,在烟雾迷漫之间,微笑挥手向我走来。

请珍惜爱上你的女人


请珍惜爱上你的女人

人在面对男女感情时,最易犯的错误就是用男人的思路去想女人的思路。事实上,男女不光外在的构造不用,内心,头脑的构造也不同。男人如果只用男人的思路就无法理解女人的很多行为。女人是感性的,特别是爱上了男人的女人,她的感性在不断扩大,理性在不断缩小。所以她可以从心底相信你会永远爱她之类的话。所以她会从心底相信,你犯过的错误不会再犯。所以她会从心底相信,你的甜言蜜语是真切的发自内心的。

爱上男人的女人被男人引入了爱情甜梦中,她们全然忘我的享受爱情的甜蜜和快乐,从而失去了分别现实和梦境的能力。她说,我在梦里遇到你,我的梦里全是你。她闭上眼,在梦中行走,她依靠爱和信任跟着你在黑暗中行走,这时,你就是她的光明和希望。爱上你的女人是最脆弱的,她可以因为你不经意的甜言而开心一整天,也可能会因为你无心的伤害而落泪,因为她把自己给了你,因为她只活在甜美的梦中。

请珍惜爱上你的女人,因为爱你,她失去了天使的翅膀,所以她无法再飞回天堂,因为爱你,她选择了和你在人间游荡。因为爱你,她给了你她全部的信任和完全的依赖,任由你来引领她的命运和未来。因为爱你,她把自己的快乐和痛苦都交给了你,所以你才可以那么轻易就让她快乐。

请珍惜爱上你的女人,这个梦,也许她一生只做一次

如何撩得让男人真爱上你


1

在看《伪装者》的时候,喜欢里面的女主程锦云,她端庄大气,知书达理,家世好,清白,政治立场正确,有远大的理想,宏伟的目标,学历高,说得了日语,做得了料理,炸得了火车,杀得了鬼子,特别勤俭持家,不乱花钱,连一块二的栗子都舍不得买,还喜欢读书,精神境界高。

可纵多网友喜欢于曼丽,因为她妖艳,妩媚,喜欢喝酒,跳舞,会勾引男人,让男人火辣辣。

不要忘记,这部剧作是出自男人手笔,导演也是顶顶大名的李雪,也是男人。他们是从男人角度出发,去挖掘男人的癖好和爱慕的人。从男人的视觉望去,他们爱的是程锦云这个女人。

因为程锦云这个女人更让男人欲罢不能。

明台要去相亲,在眼镜店里,那翻对话,本身就让明台心生暗慕。

锦云想策反明台,对明台说:你的举动彻底打击了汉奸们的嚣张气焰,功劳薄里记上你一笔。

明台说:你想乘机把我拉下水。

锦云说:我以为你一直在水里。

明台说:怎么讲。

锦云说:在名族危难的时刻,只有我们内部的团结,才能战胜日本帝国的侵略。

明台用十分崇拜的目光看着锦云:谁说的。

锦云:我党南方局书记周恩来。

明台说:抗日救亡是每个中国人的事,不分彼此。

锦云说:我跟你分过彼此吗。(明显就是拿着党书记的旗帜在个人挑衅)

然后,你看明台那个目光,那个崇拜羡慕的目光,对锦云的爱又猛升了一个台阶。骚气十足的明台,说:你给我挑个眼镜吧。然后,眼神就像粘在了锦云身上一般腾挪不开。

出来眼镜店,明台说:今天天气真好,咱们去公园转转吧。

锦云说:不行,我还有事。

显得自己很忙,不是那种只会谈个恋爱的女人。

明台问:你要去相亲啊。

锦云说:是啊,家里人帮我物色了一个富家公子,以后会在国外教书。

此话,一举二得,第一,是富家公子,第二教书,文化人,以对方的身份来抬高自己的身份。

2

然后,说完,转身就走,给明台留下一个高贵典雅的形象。明台赶紧紧跟起后,补充道:我也要去相亲,姑娘知书达理。

锦云说:看你把相亲说的这么稀松平淡,是经常相亲吧。

明台:第一次。

锦云:是今年第一次吧。

明台:这辈子第一次。

然后,锦云就故作腼腆一笑离开了。她的背影又留给他一个长长的回味。

网友都说:好装逼啊,不如于曼丽,多实在,多主动,拿过来,现成的能睡。可你知道,男人要的是感觉。这方面,男人跟女人是一样滴。他们可以很随意的睡一个女人,但不是每个女人都能给他们这样的感觉。那种把你激情胃口吊起来,又不满足你的女人,实在让人着魔。

在一次执行任务里,两个人被困在了宾馆,宾馆晚上又断电。锦云说:不许骚扰我,否则我就走。

明台说:假正经。然后很难受的熬过了一晚上。

但他又好喜欢这种假正经。不像于曼丽,满脸都写着:你睡我吧,我真的好睡。然后主动吻明台,主动倒贴身子。男人需要的是这个吗?是的,他需要,但他的大多数快乐都是追逐的过程。

柔软与被动性,也许就是女人美丽和优雅的秘密所在。女人的优雅常常让男人变得手足无措,而女人又偏偏享受帅哥的手足无措。

作为一个女共党,她办事利索,不拖泥带水。把理想放在生命的首要,而不是男人。

一个有理想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说,也是致命的诱惑。芸芸众生,美女太多,一旦有了理想,便是比别的女人多批了一件华丽的外衣。

她每次都带着华丽的外衣,迅速的转身,而后挑逗明台的软肋。她每次都是“我要走了,我不能逗留,我得执行任务,我得离开。”

越是说“不能,不要”的女人,她的魅力大于一个“我要”的女性。

所以,最终明台深深爱着的是程锦云,而不是于曼丽。

3

以前看过一本书《潮骚》,聊到精英男士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大多数男人都喜欢优雅高贵,喜欢挑战这样的女人。

因为妩媚女人看起来有点多,物以稀为贵,人也是。

他们觉得高贵是一种被长久熏陶训练出来的气质,比美貌更用心,更费时。

所以,轻浮之女人,得不到男性打心底中的喜欢和仰慕,也就不会使男人真爱上你。他们占有的只是一种片刻的欢愉。

文章里,大幅度篇章的写了一个女人,从小被教育的知书达理,精通文学,谈吐机智。成人后,包括自己的衣着打扮,每次都很用心,都很精心。与男人说话总是谈笑风生。

后来她跟一个美国留学归国的企业家二代子一起了,同样是相貌堂堂、气质不俗。

当时看完这个故事,觉得

第一,气质假装不得,日久了就会露馅。

第二,高层男人的品位就是高。

第三,但凡家世可以点的男人,读过书的男人,他们都喜欢知书达理的女性。

像咱这种胡同气质,撩也是撩了一些地摊男人。呵呵。

4

一般女人,一生都找不到一个仰慕你的人,其实女人也需要男人的一点点仰慕,这点仰慕是你不同与其他女人的特质。是你身上有,别人没有,所以才让男人心生仰慕。

有很多女人,身边也有一大堆男人,但都是冲着皮囊而去,也可以说,冲着身体而去。

一般女人,结婚前是珍珠,结婚后,就变成了鱼眼睛,变得自私,狭隘,爱计较。更不要谈真爱。婚姻都岌岌可危。

只有少数女人在世俗中脱颖而出。在世俗的诡异中占尽了风头。

一般女人,一撩便希望男人真心爱上她。可大多数女人大都沉溺于外在的装饰品。所以,现代的爱日趋减少。

有个朋友,她看上了一个家庭还算不错的男人,于是,每天把自己打扮的跟花公鸡似的,在男人面前拼命施展自己的羽毛。男人刚开始跟她交往,同居了一段时间,谈婚论嫁的时候。立马把她抛弃了。

于是,她回去跟她的朋友们哭诉:现在这男人都怎么了,他们不是喜欢打扮的吗,我把自己每天打扮的这么好看,结婚的时候,他反倒不要我了。

她根本不知道相亲市场上的热门女人长什么样子。

以前,媒婆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媒婆说:我给你介绍的这个男的,啊,啊,媒婆咽下去一口口水,相貌堂堂,家里父母都是老师,有文化。市区有三套房子,有一辆车子。男的刚刚大学毕业。分配在劳动局。个子吧,也就一米84左右。

我说那他还不去当明星。

媒婆说:你见了就知道了。

我说我跟他结婚,后果会怎样,媒婆迷惑的看着我。

我说后果就是离婚啊。

后来,见了那男人一面,我个子矮,几乎就在人家的咯吱窝下面,人家帅,我丑,我仅有的语言天赋也卡壳了。人家跟我讲了一些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就一直畅想,一会如何接吻。我要不要站到石头上。还有,他一会搂我腰的时候,会不会搂住我的脖子,我矮啊。晚上开房,我要不要矜持点。吃饭的时候,我要不要抢先付钱。我崴了脚,要不要顺势爬在他身上。他拥我入怀的时候,我是不是正好亲在他乳头上。一会下雨,他会不会脱下外套给我批上。

后来,当然,我们去…分手了。

后来,人家认识的要结婚的对象,弹得一手好钢琴,念的一口好淫诗,长的一幅好萌脸。

后来的故事,你们就知道了,《一个丑逼被甩1万次后去干吗了》,我现在虽然被甩成了半个情感大师。但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真心告诫天下女人:赢得一个高富帅的爱慕,你必须长得美,有口才,幽默,逗逼,爱读书,爱运动,家庭好,倒车技术好,一直得有源源不断的新能量。否则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你的死相会很难看。

5

这两天,林心如的美照纷纷刷屏,作为一个“剩女”,她是如何撩得霍建华的真爱的。

长得美,是首要条件,但娱乐圈长得美的很多。而且都是昨日黄花。

林心如,就不一样了,她美出了高度,美出了境界。从演员,到制片人,到导演,到自己开工作室,自己当老板。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

她是娱乐圈绯闻很少的女艺人。很少靠上位博得眼球。她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一次次请霍建华来演自己导演的电视剧,不信他霍建华能把持住美女的邀请。

娱乐圈里,有知性美的女人,就是林心如,她除了常年拍戏,当导演,当制片人,她还经常忙里偷闲看书,读杂志。

把自己保存的这么好的女人,霍建华能不爱上吗?

靠颜值,你已经out了,因为美颜技术能把你变漂亮,美颜技术不能把你变高贵。

现代好多女性都喜欢问:男人为什么只喜欢睡我,不喜欢爱我。

只想说:外在美貌,由男人的荷尔蒙说了算,但内在气质,由他的心说了算。

一个人蹩脚的气质,总是会随着时间露馅的。没有气质,就是没有气质,就像没有大胸就是没有。没有胸,你可以戴个胸罩逞一时之大胸。没有气质,你又不能戴个什么来掩盖。

无论任何时候,你都该知道,颜值会过时,人会老。凡是大起大落的东西,潮流的东西,都会过时。赢得一个男人经久不变的芳心,就是让自己变化。

在当代社会,虽然人人都身处繁华,但人人都心生寂寞。人人都是精神上的瘦子。如果能恰到好处撩到他的痒处。你何尝不是一个优雅的止痒者。

美貌的女人在刚开始的时候也许是很滋养人的,但它逐渐会变成非常消耗人的。而气质,却一辈子养人,这也是为什么成熟的男人会爱上有气质的女性。

男人彻底爱上你的4个表现!


一个人不爱你时,真的是一目了然:每天都很忙,消息是轮回。就像莫文蔚在《他不爱我》中唱的那样:

他不爱我

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他不爱我

说话的时候不够认真

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其实,当一个人爱你的时候,也很好判断的。

因为喜欢是藏不住的,在生活的各种细枝末节里,都能找到他爱你的证据。

01

主动

关于主不主动的问题,网上一直有2种观点:男生喜欢你一定会主动vs真正喜欢一个人会很怂。

其实,这两种说法一点儿不矛盾,因为主动说的是态度,怂说的是方式。比如:他会经常在你眼前晃荡,却不敢跟你说话。

因为喜欢是最强的原动力,它会让再慢热的人都主动起来。

不信的话你可以翻看你们的聊天记录,他常常是主动联系的那一个,就算你只回个“嗯”他也能积极回复;他会记住你说的每句话,会记住你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喜好;他会在节假日为你精心准备礼物……

就算他会害羞,就算他会变得有点儿不自信,但他那颗炽热的心是始终朝着你的。

02

对你偏爱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你,那他一定会对你和对别人不一样。

就算在别人眼里,你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生,但在他看来,你却是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珍宝。

他会把你的粗心当作蠢萌,把你的路痴当作单纯,你的每一个小动作在他眼里都是可爱无比的。

并不是说爱你的男人就看不到你的缺点,而是在他眼里,你的优点永远比缺点多。

偏爱是一层只受荷尔蒙支配的高柔滤镜,不管他人如何不解,你在对方眼里都是天下第一好。

03

舍得为你付出

爱一个人,付出是最简单最直接的表白方式,这种付出并不是想能得到什么回报,而是发自内心毫无保留的对你好。

在相处的过程中,他不仅舍得为你花钱,还会在你身上花心思、花时间。

他的爱不是停留在甜言蜜语的嘴上功夫,而是付诸在每分每秒的陪伴、每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和当你需要他时的及时出现上。

04

专一

有这样一句话:花心是本能,忠诚是选择。

当一个男人彻底爱上你时,他会自觉与其他异性拉开距离,他会拒绝一切诱惑,因为他不想让你误会他是一个花心的人,因为他的眼里从来都只有你。

这种克服本能做出的选择,一定承载了他许多许多的爱。

一辈子很长,一定要找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

他会给你热烈的凝视;

他会带你领略人间烟火;

他会满眼都是你,带给你这许多的欢声笑语。

被一个人好好的爱过,才不枉人间走一遭啊,是吧,仙女们?!

爱上你,却让我变成了这样的自己


01

上海,薛之谦在自己的演唱会上说:现场有一个人,她没有和我联系过,但我想她应该来了------------高磊鑫,我有个承诺,曾经答应她,在演唱会上为她弹吉他。

台下,有人泪奔,有人尖叫,有人喊加油,而我,看到了爱情最好的样子。

曾经,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最好的爱情是哪一种?

这一刻,我找到了答案---------在感情的那一世里,成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无论最后是否在一起,都不后悔爱过,这便是最好的爱情。

02

上个月,我遇到了以前的同事晓梦,她现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我问她的近况。她说工作很好,老师很喜欢她,愿意倾囊所授去教她。只是感情上,自己刚刚失恋了,也没有什么狗血理由,就是走不下去了,两个人平静地分了手。

之前,晓梦在我们公司行政部当文秘,说白了就是一些打杂的活。我一直不明白,她明明是学法律的,为什么不去努力当个律师什么的,偏偏干一份没有含金量的工作。

我侧面问过她,她说学法律太累了,一个条文一个字眼去学去背。她们一个同学在律师事务所干了两年了,还是个拎包的,茫茫前路看不到希望,而且还经常加班,倒不如自己这样,起码轻松。

人各有志,我不再说什么。

一年前,晓梦恋爱了,男朋友在一家监理公司做工程师,整个人就像一个太阳,特别有活力。

爱情的魔力真大,晓梦像变了一个人,从前每天都睡到上班前半小时才匆匆起床洗漱,踩着点赶来。

恋爱后,天天六点起床去跑步,顺便买一份早餐。她每天都像打了鸡血,开始拾起过去的法律课本,据说要考律师证。

看着晓梦变得越来越好,大家都说她遇到了对的人。三个月前,她终于下决心辞职,去了律师事务所,从头开始,她说一定要做一名优秀的女律师,和男友相配。

说起分手,晓梦顿然伤感起来。

我问:你后悔这一段感情吗?

她摇摇头:不后悔,我谈过几次恋爱,这是我遇见的最好的爱情,虽然没有在一起,但它让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我以前谈过的恋爱,都是让我颓废的,唯独这一次,是让我积极向上的,所以,就算分开了,我也不后悔自己爱过。

那天,晓梦说过很多话,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唯有这句“最好的爱情”,一直让我怦然心动。

03

或许,你会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不才是最好的那一种吗?

可现实中,我们见过很多的长相守,却早已同床异梦。

去年,有一次逛商场,我遇到正在买衣服的同学娟子,她在试一件衣服,让我给做个参谋。

娟子和老公的婚姻早已是千疮百孔,几次想离婚,都为了老人和孩子忍住了。

娟子整个人就像秋后枯萎的植物,没有一点生机。挺好看的一件新衣服,穿到她身上,也显得无精打采。看着她的样子,我违心地挤出几句夸赞,自己听着都别扭。

是啊,一份坏的感情,能把人耗得憔悴不堪。而一份好的感情,即使爱过又错过,也能给人慰藉和力量。

在我最好的年华里,我也曾深深爱过一个爱而不得的人,就像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尘埃,开出一朵欢喜的花。

爱情里,人最容易矮化自己,那时,我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总想着改变自己,变得更好一点,更闪亮一点,让我,在他眼里的样子更美。

我报考了与我专业无关的一门学科------------汉语言文学,里面有几门课程,我简直一眼都不想看,但每次一想到他,我就满怀激情学下去。就像《欢乐颂》中的曲筱绡,在爱情的魔力下,认真地去学MBA课程。

虽然,这段感情最终与我擦肩而过,但我从来都不后悔自己用力爱过,因为,它让我变得更好。

这些年,我怀揣着文学梦,走过岁月的山一程水一程,那里面,也有曾经他对我的期许。无论何时,我都承认,那些心动的岁月,对我,有过成全。

04

林忆莲刚出道时,她遇到了李宗盛。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为她量身定做了很多适合她嗓音以及气质的歌,发掘她潜能,开启了她的黄金时代,也开启了两人千回百转的爱情故事。

虽然,他们最后还是分开了,那段感情,却滋养了林忆莲,让她一再蜕变,一再升华。

相濡以沫,毕竟要有太深的缘分,更多的感情,只能是相忘于江湖。

当爱已成往事,可以不必再提。但那些共过的情,走过的路,说过的话,已悄然改变了你的人生。

就是因为不懂你,才会爱上你啊


就是因为不懂你,才会爱上你啊

封紫函

1

蔷薇组织了一场聚餐,邀请我们几个关系不错的姐妹参加,说有话要说。

席间,蔷薇讲了一件她和现任之间的事:

“有一次我跟一个同事吵架,心情很不好,下班后打电话找他倾诉,我问他你觉得这件事谁对谁错,他对我说,其实我并不了解你脑子里的想法,但我干嘛要来管这件事的对错,对我来说你的感受最重要。美食能让心情变好,我去找你带你吃好吃的。”

蔷薇和现任认识得并不算久,两个人的感情还没有经过岁月的打磨,尚未完全懂得彼此,却相处得格外幸福舒适。

她没多讲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就宣布了自己的“有话要说”:“我跟他要结婚了。”

正当我们惊得下巴快掉下来,未婚夫就推开包厢的门跟大家打着招呼走了进来。在座有个姐妹调侃道:“你们这么闪恋闪婚,都懂得对方脑子里想什么吗?”蔷薇假装苦恼地皱起眉头,笑着望向身边的男朋友。

对方大方地接过这个略带尴尬的问题,温柔地望着蔷薇说:“就是因为不懂你,才会爱上你。”

或许,有时候一段美好的感情就是开始于因为不懂你,却欲罢不能地爱上了你的神秘感。毕竟,要是一眼能看穿你,兴趣就随着荷尔蒙戛然而止,我们的故事自然没有下文。

2

大部分人都秉承着一个信念:只有两个人足够了解彼此,懂得对方的喜好和内心想法,才能保持感情的长久。然而,足够懂得一个人真的一定能在感情里成为加分项吗?

看着蔷薇满脸笑容的模样,我们能感觉到她很满意现在的这份恋情,但作为熟悉蔷薇的好友,蔷薇刚刚说那件事时,其实我们都想到了她的前任。

蔷薇的前任是一个非常了解蔷薇的人,对她的喜怒哀乐与办事风格熟悉得一清二楚。他们分手的时候,我们都为蔷薇失去这样一个懂她的人感到惋惜。

有天晚上,蔷薇在回家路上看不惯一个城管对一个摆水果摊的大妈盛气凌人的态度,就上前说了城管几句,结果对方不甘示弱地骂了回来。

那天蔷薇心情很不好,便给她前任打电话,电话里前任说:“让我猜猜,是不是今天工作上不太顺心,被老板说了,你今晚多管闲事其实是想找个人撒撒气……”

那晚他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电话里百分之三十的时间他们在讨论蔷薇今天在公司被老板批评以及回家路上跟城管吵架的事情,百分之四十的时间蔷薇的前任站在她的角度在对她感同身受地帮她分析着对错,还有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前任以一切为蔷薇好的立场思考了这件事可能会引起的后果,并叮嘱了蔷薇日后处理问题时需要注意的事情。

但是挂完电话后,蔷薇并没有开心起来。这件事过了没几天,蔷薇跟那位懂她的前任说了分手。

面对姐妹们的惋惜,蔷薇无奈地说,“那天我只是想他电话里陪我吐槽一下城管,有些事情不想提起,有些心情不想坦白,他却一下子全都说出来了⋯⋯”

如果你十分了解你的恋人,却不会婉转避开对方不愿提及的烦心事,反而带着对方在烦恼里绕圈,总有一天,对方会因为感到疲惫而选择离开。

3

突然想到《暮光之城》这部电影。

英俊的吸血鬼爱德华跟美丽的贝拉在一起了。爱德华一直在用生命保护并深爱着贝拉,他给了贝拉盛大的婚礼与浪漫的蜜月旅行,他让贝拉成为了他的家族成员……可是拥有读心术的爱德华,一直都读不到贝拉的心。

也许,正是因为不懂她,爱德华才会这样毫不动摇地爱着贝拉吧。

想象一下,假如你有一个深爱的人并且能一眼读懂她,包括她每一个起伏的心绪,每一个矛盾的想法;你能清楚地了解她是真的爱你,还是虚情假意;你也无须猜测,就能看出她有什么顾虑,她冷静的外表下隐藏着怎样焦躁的心,或者她快乐的伪装下有什么不想说的烦心事。

如果这一切你都能清晰地读到,你还会如痴如醉地爱上这个人么?还会因为猜不透对方而烦恼沮丧么?

4

最近的热播剧《欢乐颂》已经大结局,跟奇点感情一直很稳定的安迪最后选择了分手,并在度假时与小包总在海滩上甜蜜漫步,嬉笑打闹。

剧中,奇点一直都做着最懂安迪的那个人,她观察着安迪并深入地去了解安迪,他陪伴在安迪身边,适时地给予劝告与安慰,让安迪不那么紧张和害怕。他也一直在努力帮安迪打开心扉,走出自闭,让安迪愿意去接触和容纳更多人。

可是,对于一个并没有丰富恋爱经验的三十岁女人来说,你太懂我,只会让这份爱太沉重,因为我只是想要一场少女的恋爱。

小包总的率真与阳光吸引了安迪,只有和小包总在一起时,安迪才像解放了天性。他是无法像奇点那样懂安迪,但他却可以给安迪不顾一切的激情和爱。

如果一个人,他不懂你,却深爱着你并能够帮你找到内心最渴求释放的天性,你会拒绝这份简单的幸福吗?你看,安迪最后和小包总走在海边的模样多么地快乐。

他并非爱上你,可能只是需要经历。


他离开的时候,我还在睡觉。

夜里落了雪,天有点冷,我蜷缩在被子里,是那种渴望被拥抱的姿态。

锁被轻轻打开,他推门进来,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但我猜他不是怕惊扰我,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四目相对,连我自己都会觉得很尴尬。

毕竟,我们刚刚才吵过架,他说他想去上海,拼搏两年,趁现在还年轻。

我不依,两年的变数太大,我不确定我们有足够的坚持,可是,我找不出一个理由来说服他,只能无理取闹。

他说这个社会很现实,没有经济基础寸步难行,摆在眼前的,要买房买车,你也不希望自己嫁给一个穷光蛋吧?

我嘴巴张得很大,却发现无力辩驳。

他趴在我床头看了我许久,俯身在我额头上轻轻印了一吻,然后把一串钥匙放到我枕边,转身离开了。

我躲在窗帘后面,掀起一角,在晨光熹微中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握着手里的钥匙,眼泪止不住的就流了下来。

如果就这样走散了,我们连再见都没有说。

这真让人难过。

2013年我们大学毕业,和所有的情侣如出一辙,对未来做了很多很多设想。

他说你喜欢有海的城市,那我陪你,只要你在,哪里都不错。于是,我们就来了大连。

应届毕业生薪资普遍不高,但我们计划着花,生活也还算富足,时不时还能犒劳下自己。

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现实问题迎面而来,我们的恋情曝光以后,我妈妈旁敲侧击的提醒他,男孩子要有些担当,而他家里人也对我们打算在大连安家颇有微词,觉得女孩子应该随男孩子才对。

所以,我们不得不把目光再放远一些,幸好,他是个有责任心的人,肯努力,也能吃苦。

看他加班累的时候,我也很心疼,便跟他说,其实,也不用那么拼的,只要我们坚信能走到最后,钱慢慢赚就可以了。

他拉过我的手说,没事的,只要能娶到你,什么都是值得的。

我笑了笑,整颗心都是甜的。

其实我真的有想过,我父母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相比于物质,他们更希望我能找一个,可以照顾我一生的人。

并且,我不贪心,遇见他已是莫大的幸运,有面包又有爱情,自然是好,如果不能,我选择后者。

他到机场时才给我打电话,向我做了保证,会努力工作,然后回来娶我。

我不知道是不舍,还是预感不好,突然很想跟他一起走。

他说理智点,你现在工作稳定,一起的话,我也会手忙脚乱,再说,我坚信这点考验我们都经受得住。

既然如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一直以来,他都是有计划肯吃苦的人,我也只好选择相信他,相信自己。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

实际上,在分开后的第四个月就出现了问题,这远比我想象中来得要早要快。

他说能不能别那么任性,我在忙啊,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哪有那么多时间说话。

我不知道他能忙到什么程度,但我知道,决然不会连十分二十分钟的电话时间也没有。

更加郁闷的是,他不与我吵架,他觉得吵架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你看,这么务实的一个人,连苛责他都不忍心。

所以,我们冷战。

似乎有人说过,爱情的燃烧总是很短暂,我们都靠灰烬活着。

我坚信爱情是个不折不扣的动词,既然它流动,它就会流走,如果它盛开,它就会凋零。

就这样过了九个月,我们不争不吵不闹,不是没有力气,只是觉得无聊了。

没有一份感情,可以经得住这样的消耗。

但毕竟在一起四年,基础还在,谁都没有提出分手。

我依旧很爱他,想要和他白头到老,相守一生,但我也做好了随时离开他的准备。

痴情而不纠缠。

他的奋斗在一年半以后取得了成绩,从一个小职员做到了经理助理,他跟我说时,我们彼此都没有太多的喜悦。

他有能力,我早就知道他会成功,唯一有点遗憾的是,我一直以为,他的努力是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将来。

现在看来,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有一种男生是这样的,他很励志,对这个世界充满激情,想要做人上人,但无关于感情和婚姻。

按照正常女人的思路,25岁半的时候,我开始寻求安定,他思虑了很久,然后跟我说,真对不起,我想我还没做好准备,不如我们分开一段时间,看是不是真的离不开对方。

我笑了笑,爽快的就答应了。

这一段感情历时四年多,耗费了我太多心力,所以连分手都提不起精神。

我相信他是爱过我的,也曾对我很好,冒雨去买退烧药这种事,他也做过,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可现在想想,他不过是在行使一种爱的责任,包括他的努力拼搏,不是因

为有我,而是他觉得,他应该那么去做。

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他就那么优秀,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拿奖学金,按时谈恋爱,按时工作,在该奋斗的年纪,按时奋斗。

唯独没有和我按时结婚。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他不过是在该谈恋爱的年纪,谈了一场恋爱罢了,无关乎对方。

比起情深缘浅,这更加让人难过。

他并非爱上你,只是需要一段经历,不是必须是你,而是恰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