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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余岁寒

发表时间:2021-03-29

【www.qg13.com - 余生情感说说】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山余岁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余南抿一口酒,那样美好的最初,却是这般惨淡的终结

落雪了,白雪红梅,他看着眼前一袭婚纱的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这辈子他注定与她相望独守。

余南醒来时,婚礼已然结束,七零八落的酒瓶歪倒着,他起身独自倒了杯红酒对月独饮,思绪开始飘散,再抑制不住的是深深的爱恋与无奈。

那年初夏,余南第一次遇见宋婉,十五岁的少女俏色微露,隐隐有着婷婷玉姿,着一身浅绿宽肩束腰裙,利落的麻花辫高高盘起,只用一支碧色的发夹别着,仿若一只从空谷深处飞来的碧蝶。

才十岁的他,瘦瘦小小,因为她的出现,风干了眼泪,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眼底尽是委屈。

???宋婉低下头轻声安慰:“小南,别伤心,你的父母没有不要你,他们只是去国外做生意,所以你要好好的,不要让他们有后顾之忧,好吗?”

???她的声音仿若天籁,似有魔力,他仿佛一瞬明白了,怔怔地点了点头。

???宋婉瞧见他平息下来,不禁叹了口气,拉起她的手:“姐姐带你回家。”

???多年之后纵然颠沛流离,想起这双手,这份迟到温暖,已然泣不成声。

???宋婉家的别墅建在半山腰,风景很好,余南抬头看宋婉,碎发在风中飘曳,眉眼温和地看向远方。

他同她一起安静地看着,只是这大好风景都不及她一人。

深夜悄然而至,余南辗转难眠,想到父母,又想到宋婉,一瞬间一无所有,又仿佛拥有了一切。

于此,他站在阳台处,身子微侧,窥向他心中的天使是否和他一样梦萦难眠?

余南抿一口酒,那样美好的最初,却是这般惨淡的终结。

余南十二岁那年,宋婉十七岁,高三的紧张压抑着她,久而久之,她发现宋婉不再坐私家车回家。

开始和一个扶着单车看起来温和有礼,学识渊博的人,漫步在林间小道上。余南偶尔坐车经过,虽是一瞬即过,可他仍然看到宋婉神采奕奕地交谈,还有男子浅淡的微笑。

第一次,他尝到酸涩的滋味。

可他没有想到,那个男的会和宋婉一同回家,并打着辅导功课的名义。宋爸宋妈听到关乎于成绩,热情地招待着。

饭后,余南在阳台纳凉,宋婉与他的欢笑声传来,他难受地回房。

片刻,宋婉开门,见到余南很是惊讶:“小南,这么晚了还不睡?”余南径自进屋坐下:“婉姐姐,我来问题目。”

却没想男子一把接过书,对宋婉说道:“刚才我讲的,你回顾一下,他的题目我来讲解。”宋婉因为许叶的善解人意而嘴角上扬。

余南见此,愤怒地看向男子,却见他只是温和地问道:“小弟弟,哪里不会。”余南闷着气,找了几道复杂又难解地问他,男子用心地讲解着,余南抬头看一眼宋婉,不禁遐想他也是这么温柔地给她讲解吗?

深夜漫漫,笔划过纸的声音显得尤为干净,一如他们各自的心思。

可余南此刻想的是:他许叶做不到的,他可以!

余南小心翼翼地折放好最后一个,怀着满心的希翼,因为明天是他公主的十八岁的生日。

十八岁生日是人生的大事,宋婉选了处高档典雅的餐厅,并且包场庆祝。

夜间包厢最是热闹,昏暗的灯光,宋婉坐在中间,周围的人唱着生日歌,气氛美好的膨胀。

让余南想起十岁生日的时候,虽然没有这么多祝福,但是有她,却是最好。

许完愿,吹完蜡烛,大家都吃着蛋糕,余南拉了拉宋婉的衣摆,宋婉转身,却见余南递给她一个盒子:“婉姐姐,生日快乐。”

宋婉打开,却见里面排列着一千只纸鹤,有些震惊,宋婉弯下身,抱住余南,在他耳边低语:“小南,谢谢你,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用心。”

余南离她如此之近,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有些羞涩:“你开心就好。”

良久,宋婉放开余南,气氛又都躁动起来。

顾青面带微笑,缓步走来,见他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黑色盒子,对宋婉勾唇道:“打开看看,喜欢吗?”

那是一条今年的新款项链,通身钻石,镶嵌着宋婉最爱的白玉。

相较项链的精致华美,余南不禁握紧了拳头,手指传来强烈的疼痛感,这一千只纸鹤是他数日不眠不休的心血,可在这项链面前却是相形见绌。

宋婉平静的美眸划过一丝波澜:“这太贵重,不过是个生日,你随意聊表心意就好。”

顾青并未理会,浅淡地笑着,取出项链不由分说地替她戴上,不得不说宋婉纤长白皙的勃颈很适合。

顾青打量一番点头赞叹:“很漂亮,我的眼光没有错。”却又转身捧着一束玫瑰朝向她,言意诚恳:“宋婉,我喜欢你。”

周围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混杂着喧闹声:“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可包厢的角落,许叶静静地坐着,紧抿着唇,看不出悲喜,宋婉定定地看着他,长时间地等待,却也不过如是。

余南见宋婉黯淡的神情,鄙夷地看一眼许叶,见他仍旧淡淡的浅笑,多年后,他才明白,那是多么无助的苦笑,骑单车与之漫步纵然美好,但也突显了贫富之差,既然给不起,又何必深陷。

可余南此刻想的是:他许叶做不到的,他可以!

余南起身,一把打落掉顾青手里的玫瑰愤恨道:“没看出我姐姐不愿意吗?情商这么低,还敢卖弄!”

众人惊讶至极,包括顾青,没想到让这么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子给摆了一道,一时间有些手无足措。

宋婉虽是惊喜,可这英雄不是他,确实大憾。

当最后一抹烟花绽放,已是深夜。

宋婉喝了不少酒,回去的时候跌跌撞撞,余南扶着她,却比她更难受,今天是她的生日,可她却并不开心。

夜风微凉,拂过宋婉脸颊,宋婉靠在余南的肩头,痴痴地笑着:“他竟然都没有你勇敢,许叶这个混蛋。”

说着说着,宋婉却早已泪流满面,余南撩开她的碎发心疼地看着她,心事微凉。

宋婉哭累了,靠在余南肩上渐渐熟睡,余南侧身怕她睡不好,轻轻地背起她。

直到现在他一直记得,那晚的星星特别亮,月色特别美,宋婉特别难过,而他却特别想要保护她。

余南低头嗅了嗅围巾,满满的都曾是她的气息,这才是他觉得的温暖

余南再次来到北京,是宋琬上大三的时候。

那是一个冬天,北京的冬天很冷,余南远远地瞧见宋婉踏雪而来,披着一件白色的绒衫,混搭在大雪里。

他走过去,显然已经比她高了一个头,轻声责备:“我会去

找你,干嘛出来,这么冷的天。”宋婉温婉地笑了:“好了,走吧,带你去吃好吃的。”

余南这才敛了神情,北京的烤鸭店,人气爆棚,宋婉挑了一处雅致干净的角落,菜色上来。

宋婉夹了菜放在余南碗里:“快吃,才有力气拼搏下午的竞赛,还有一会儿早点回去,要不然你们老师该担心了。”

余南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于他而言,竞赛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比赛地点是在北京,为此他努力了很久才拿到这个名额。

散尽满腹才华,只是为了见她一面。

吃完饭告别,宋婉轻拍着余南的肩:“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输赢并不重要,重在参与,何况你能参加,说明你很有实力。”

余南静静地听着有些期待地问道:“婉姐姐,如果我得了第一,你会给我奖励吗?”

他的眼睛很亮,双眸中的希翼,那样深沉,宋婉不好拒绝,点了点头,余南开怀地笑了,那是他最好的鼓励。

午后小雪微洒,余南奋笔编策,宋婉却趴在阳台好久,她真不知道该送他什么,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么冷的天,送一条围巾应该最合适了。

只是谁都没想到,这次竞赛高手如云,余南没有考到第一,当成绩公布的时候,他失落了好久,甚至不敢面对宋婉。

他想到自己那天大言不惭地提出奖励,和宋婉精心的准备,可最后却是一场空,又会是多么的荒唐。

所以他选择不辞而别,只是简单地发了一条短信禀明情况。

当余南随一行人赶到火车站的时候,宋婉急急忙忙地赶过来,一把拉过余南,愤恨道:“小南,为什么不辞而别?我说过,输赢不重要,重在参与,我以为你不会像许叶那样没有担当,何况那晚你这么勇敢。”

说到许叶,宋婉声音微弱,余南知道那个人一直是宋婉心头的一根刺。

他有些内疚:“对不起,婉姐姐,让你担心了。”宋婉随即笑逐颜开,把围巾给他围上:“喜欢吗?这是安慰奖。”

余南很感动,大胆而又羞涩地抱了宋婉一下:“谢谢你,阿婉。”

宋婉听到阿婉两字有些震惊,但很快平复:“阿婉听起来挺好的,婉姐姐听起来都把我叫老了。”

气氛瞬间有些尴尬,宋婉推了推余南:“走吧,记得照顾好自己。”

余南点头,上了火车,火车出发,宋婉的身影渐远。

余南低头嗅了嗅围巾,满满的都曾是她的气息,这才是他觉得的温暖。

他曾以为他可以一直喜欢下去,哪怕没有回报,自己欢喜便好,可这世上没有什么可以一直下去。

许宁走上前拥抱住余南,泪水砸在余南的肩上,晕染开的力度柔软了他抗拒的内心

许宁小跑着追上余南,脸红扑扑的,微喘着气:“余南,你就等我一下嘛,我想和你一起回家。”

余南转过身,欣长的身影笼罩着她:“许宁,别跟着我了,我们两家很顺路吗?何况我坐车回家,并不想浪费时间在路上。”

许宁被驳地无话可说,嘟嚷着嘴:“可起码,我们可以一起走出校门。”

余南没有理她,许宁欢喜地跟上。

许宁悄然靠近:“余南,这周周末是我生日,你能来参加吗?”余南淡淡回绝:“没空。”“可是这周周末国庆休假,这么长时间,怎么会没空?”许宁有些沮丧,“你一定要每次什么事都拒绝我吗?”

犹豫良久,余南还是答应了,他知道他再不答应许宁一定又会死缠烂打。

回到家,电话适时地响了:“呃,阿婉,有事吗?”传来熟悉的声音:“小南,这周周末国庆休假,我可能会回来,跟爸妈说一声。”“好。”

余南内心激动万分,久别重逢,他想给她一个惊喜。

周末如期而至,许宁对着镜子装扮了好几番,都不满意,最后选择了一条黑色紧身短裙,外罩一件浅色系的开衫,化了淡妆,才款款露面。

只是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许宁有些懊恼,想着余南最怕麻烦,会不会因此不来。

果然她的猜想是对的。

邀请的人都陆陆续续地来了,只有余南还迟迟不见,许宁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心情一下子宛如这烟雨朦朦的天。

最后,她放下了一切,匆匆赶去余南的家。

来到余南的家,她顿时傻眼了,好大好美的别墅啊,才发现她和他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难怪他平常看起来,这么淡漠孤傲。

门没有锁,她小心翼翼地进去,见一间房门半掩着,带着好奇推门进去,当真是满屋子的惊喜。

屋子里挂满了气球,桌了摆了蜡烛,红酒,还有一个礼盒,红玫瑰摆在桌中央,馥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房间,旁边的落地窗展现的是最美的风景。

这是为谁准备的?他的手机还放在桌上,难怪他不接她的电话,刚想翻看,却碰倒了一旁的饰品,她匆忙去捡。

身后却传来一阵温柔的轻语:“你来了,这是为你准备的惊喜,喜欢吗?”

许宁简直不敢相信,平常这么淡漠的他,居然也有柔情的一面,而且是对她表露。

外面忽然下起了大雨,气氛紧张到爆,许宁转身,却早已泪流满面:“余南,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没想到你居然在给我制造惊喜。”

余南刚想解释,手机响了,他拿起一看,是宋婉的短信:小南,雨势太大,我可能晚点。

许宁走上前拥抱住余南,泪水砸在余南的肩上,晕染开的力度柔软了他抗拒的内心。

余南看了会儿这天气,这雨怕是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便做了个顺水人情:“喜欢,就享用吧,我还有事,先去处理。”

许宁却一把抓住他的手,别走,留下来陪我一起吃好不好。

我再怎么狼狈,我再怎么期许,回头的永远不会是你,这辈子注定,我与你,你舍得,你于我,永生难得

刚哭过的许宁,湿漉漉的双眸,楚楚动人,惹人怜惜,余南有些动容,这一次他没有拒绝。

宋婉回到家,轻手轻脚地,想吓唬一下余南,她说的晚点是为了铺垫此刻的惊喜。

隐隐约约她听见交谈声,顺着声音,她推开房门,浪漫的气氛充斥着她,宋婉站在门口有些手足无措:“抱歉,打搅了。”

余南内心充满了慌张,放下餐具追了出去:“阿婉,你听我解释。”

宋婉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小南,不用惊慌,我很开明的,不会说你什么的,更不会告诉爸妈。”“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她今天生日,我没有参加,她来找我,这是为你准备的,而她误以为是给她准备的,而你又恰好说你晚点,我就做了个顺水人情。”

宋婉不

知道为什么,心忽然静了下来,想到是为自己,有一刻感动:“谢谢,去陪她吧,别让她等急了。”

余南转身,转角见到许宁,许宁强忍着泪意:“余南,我真是可笑,我居然会有这样的妄想。”

宋婉感到内疚,要不是她就不会这样。

外面雨势磅礴,宋婉和余南在后面追寻着。

雨越来越大,余南心急如焚,终于他看到许宁的身影,一把拽住她:“许宁,对不起,我会补偿给你。”

许宁被雨淋透了全身,狼狈至极,宋婉站在她身旁撑着伞,为她擦拭着:“别气了许宁,都是小南的不对,他会做出补偿的,我是他的姐姐,我叫宋婉。”

许宁有些尴尬,眼前的女孩好善解人意,她现在一定很难堪。

许叶见晚会将要开始,许宁迟迟不见身影,担心至极,打听到她来余南家,匆匆赶来,却没想到会遇到宋婉。

四目交错,时间仿佛定格了,宋婉没想到会再见到他是这样的场合。

许宁见两人眼神交汇间的黯然,心下明了,却也松了口气:“宋婉姐姐,这是我哥许叶。”,“哥,这是宋婉姐姐。”

两人微微颔首,宋婉勾唇:“好久不见。”许叶心情五味陈杂:“好久不见。”

余南静静地看着两人无谓的寒暄,有些心疼宋婉,这么久还是念念不忘。

气氛有些抑郁,许宁开口缓解:“时间不早了,晚会该开始了,宋婉姐姐一起参加吧。”

宋婉看一眼许叶,她该放下了,她不想再有一丝一毫的牵扯,婉拒道:“不了,我没有准备礼物,何况穿得这么随意,不太适合,就让小南代我去吧。”

宋婉转身离去,落寞的背影交织在雨中,许叶追上:“我送你。”宋婉笑了:“好啊,就当陪我走完最后一段属于你我的旅程。”

许叶再按耐不住,拥她入怀:“你值得最好,忘了我。”

宋婉强忍着泪意:“那好,我问你你喜欢过我吗?”许叶毫不犹豫:“爱过。”宋婉微笑着点头:“好,送到这儿吧,剩下的路不用你陪伴,我自己走下去。”

许叶走后,宋婉在雨里哭了很久,直到头顶多出一把伞,她才彻底死心。

我再怎么狼狈,我再怎么期许,回头的永远不会是你,这辈子注定,我与你,你舍得,你于我,永生难得。

难道我不该放弃吗?许叶,我们的结局尘埃落定。

她想若果我做不到守护你一生,就让我做到护你一生,足矣

宋婉起身:“小南,我再次失去他了。”

余南俯身用吻封住她的唇,宋婉惶恐万分,拼命推开他,抬手就是一个巴掌:“小南,你疯了。”

余南愤恨道:“我是疯了,不要叫我小南,我长大了,比你高,比你强壮,能为你遮风挡雨。”

宋婉有些愣怔,回想每次都是眼前这个人在她最失落的时候陪伴她,她想她该清醒了:“对不起,我想我们也许可以试试,毕竟我们知己知彼。”

两人笑着拉着手回到家。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雨过天晴。

饭后,宋爸开口道:“小南,等下来趟书房。”“好。”

宋婉起身,满眼笑意理了理余南的衣领:“等我。”余南执起她的手浅浅一吻允诺道:“嗯,好好表现。”

宋爸斟了两杯茶:“坐吧。”“爸,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宋爸起身看向窗外:“阿婉,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也已经考上好的大学,并且毕业有了好工作,有些事该告诉你了。”

宋婉突然有些紧张:“是什么?”

宋爸转过身,抿了一口茶:“是余南爸妈的事,余南爸妈她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来看他,不是因为去了国外,他爸曾经因为在生意上失意了,所以有天喝醉酒撞死了人,他现在在牢里,无期徒刑,死的人是他妈,因为接受不了现实,自此他情愿关在牢里,也不敢面对余南。”

这仿佛是天大的笑话和悲剧糅合在一起,碾压过宋婉的灵魂。

宋婉无力问道:“为什么现在告诉我?小南他知道吗?”

宋爸神情冷冽道:“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进来,阿婉,你喜欢谁都可以,唯独他不可以,爸爸不想让你和他的未来成为商业界的笑话。”

宋婉极力维护着:“我不介意。”“可爸爸介意,阿婉,如果你不答应,那爸爸只好告诉他,让他自己选择。”

宋婉心凉了半截,这样的事他知道怕是会崩溃:“可是我们今天才在一起,你让我怎么跟他说?”

宋爸叹了口气:“爸爸也是被逼无奈,也是在保护他呀,你要知道他父母的事众所皆知,倘若执意跟你在一起,他定会被别人议论,真相也会呼之欲出,明白吗?跟他好好告个别,去美国发展吧,时间会治愈一切的。”

余南出来见宋婉在天台吹着冷风,转身拿衣服为她披上:“谈完了,怎么在外面吹风?”宋婉看着眼前的余南,这样明朗干净,他不知道如果他知道真相会怎么样?

她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小南,明天陪我去玩一天好吗?”

她想若果我做不到守护你一生,就让我做到护你一生,足矣。

余南嘴角啜着淡淡的笑:“好,只要你想。”

最后的夜晚是在海边度过,宋婉靠在他的肩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余南沉沉地睡去。

余南醒来的时候,宋婉早已不见,只有怀里的书信滑落:

小南谢谢你一直来的陪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或许我还未彻底放下,我们终究不适合。

余南拿著书信坐了好久喃喃自语:“我会等你不论多久,阿婉。”

再次见到宋婉是五年后,宋婉的婚礼的前夕。

余南喝得大嘴伶仃。

许宁缓步走来,神情平静,余南与她碰杯:“我情愿那个人是你哥,至少她曾经想要拥有。”

许宁晃着酒杯里的酒:“余南,她都已经结婚了,你想好你的归宿了吗?我可以等你,不论多久。”

这句话他曾经也麻痹过自己,他看着眼前的人明艳动人:“不用了,你哥曾经负了宋婉,我负了你,我们扯平了,别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字字珠心,许宁咬唇忍住泪意:“余南,你一定要这么绝吗?她都结婚了,你都不肯死心,凭什么让我放弃?”

许宁后面说什么他都听不清了,只是灌着大杯的酒,是啊,她都结婚了,可他就是放不下,他已经习惯了。

那天夜里,他听到了一切,关于他的父母,这五年有多少勇气葬送在关于这个的噩梦里。

余南酒醒时分,婚礼进行得差不多了。

余南来到化妆间,彼时的宋婉一袭婚纱站在窗前,白雪红梅,美得不可方物。

他走过去拥住她

轻声低缓:“阿婉。”

宋婉心漏了一拍:“小南,别这样,被别人看到不好。”

余南将下巴抵在宋婉的头上,细微的呢喃:“不要推开我,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拥你入怀。”

宋婉闭上眼睛,享受最后一刻温存:“你还是来了,真好,对不起。”

余南温柔地笑了:“傻瓜,为什么要独自承受这一切?”

宋婉转身:“你都知道了?你还好吗?”“没事,不用担心我。”

良久,余南松开她,只身离去。

宋婉还想说了什么,终是抿了唇,不再做任何的挣扎。

余南靠在门外,握紧了的拳头逐渐松开,再怎么隐忍,还是想要贪恋她的气息。

人群渐渐散去,他又开始醉酒,但这一次,他将彻底的放弃。

我愿意

我原因被贪婪疯狂

我愿意隔着妄想用假象拥抱痴迷

我愿意

我原因拖着绝望离开你Www.Qg13.CoM

只要你放弃比爱的彻底

最后一杯酒入腹伴着心死的安眠药,余南,闭上了眼,恍恍惚惚,他又想起了十岁那年,他第一次遇到宋婉。

只是一眼,世间初次情动。

纵然相望独守,再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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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忆


漂泊了一秋的雨,终于随着那一阵风降落,带来西北方特有的干燥气息,夹杂着雨后的湿润,混合着寒流拥抱整个南方小城。寒冷总会使人想起些其他的事,身躯被紧紧包围着,随时面对着让人窒息的城市,栋栋的高楼大厦,思想便放开了束缚,勾起了乡村人回到田间地头,闻闻稻埂气息的欲望。

但对于从小,未曾干过农活的我来说,内心思乡只是偶然的念头。但尘世中的琐事,却常常让我想回到大自然中去,呼出心中那口浊气,看看蓝天白云,还有那林中那一抹抹绿色。这时我便想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树荫底下发呆,看着土丘上的蚂蚁,让冷风静静的吹在自己身上,品尝一下儿时的回忆。而这也是我每一次路过我家边上那点点泥土上挺拔的一棵树,所带来的一瞬间的乡愁,当然,这只限于晴天。

一场雨的飘落,又引起了我的遐想,地面已经被雨打湿了,烦躁的心情促使我,带着一把雨伞,独自一人前往南山,仅仅只是想一个人去看看。南山,或许承载着我大部分的回忆,和父亲去过,和母亲去过,但都是单独去的,留下的都是伤感的回忆,但现在,或许连这种奢求都没有了吧。但也有美好的回忆,可是终究短暂,只记得那时的景色很美,但这也仅限于回忆之中,是那时不曾想到的,也许是刚从喧闹之中脱离出来,底子里的那份复杂,也是令我忽略那满山美景的原因,但过去的终究都过去了,闲暇时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本来,对于这些,都存在一种差距感吧!但这是之前留下的创伤,想过使它愈合,但终究会有疤痕,这也是,我与它擦肩而过的原因吧!

穿过高楼林立的小道,来到了山脚下,那是江南特有的假山,阶梯是水泥铺就的,山不陡峭,从林也不茂密,建筑很古典,但在我看来,总是会有一些遗憾,因为这是现代人制作的古代风格,山分为左右两边,右边在无数信仰者看来那是圣地,但只是庸人的看法,其实它不过是,现实生活中的牢炉,试想一下,如果他真是圣地,又为何需要将自己捆扎起来,去吸收世俗界的俗气呢!但我对它是不敢有任何评价的,因为本身就是个庸人。我去的是山的左边,那是全城中人的姓氏,而我对于这些,是不甚了解的。对于触及到家族姓氏,我是麻木的,也许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血缘浓的那样,都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单纯姓氏来讲呢!

记得那时我们走的是小路,是靠近笼子边缘,而这一次,我走的也是小路,阶梯比较陡。走一会便觉得累了。但我却不记得那时,我为什么不累的原因了,也许是因为那时的景色更美吧。我去过好多座山,这座山不是最陡的,但我还是觉得那样累,路上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看着那稀稀落落的树,一块块散落的石壁,我却觉得他没有我印象中的美,稍微爬到半山顶,转过头来看看远方,还是觉得差了点韵味,不像我记忆中的那般,走了一会儿,便感觉真的得停下来休息了,但我还是想坚持,可能是我身体变差了吧,渐渐地往上爬,我停下来休息了,路上也似乎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美好,休息了一会我还是坚持爬上了山顶,我想并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可能是山变得更陡峭了吧。

到了山顶,我发现我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愉悦,我独自一人坐在山顶亭子里,看着整座城,那些繁华的街道,许多人围着世俗中的物质,仿佛整个天空都变得污浊,也许,这片山的天空是蓝色的吧,但随即我感到我突兀了,现代文明早已无孔不入的侵入在整个社会,蓝色的天空只能在那想象的信仰中。也许此时,我才真切的感受到,半城繁华,独留一人伤吧!在物质欲越来越旺盛之时,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头看看,去看看自己脚下踏着的土地,看看承载了千年文化的华夏故土,去感受我们内心的那份温情,其实有时候,人的内心很好满足。

在山顶停留了一会儿,看着似曾相识的景色,却觉得索然乏味,又往前走了一阵,还是那座大的亭阁,只是少了个人,仔细观赏了一会儿,我还是得到了一些那时候的美景,听着下方庙宇传来的钟声,我想到佛曰经上说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也许生命本就是在,平行和相交之间吧!我放弃了,一直往下的打算,也许就算是乡间小路,也无法让我再次体会,曾经的回忆吧!但回忆终究不能遗忘,不想分享就只能永远的把它藏在心中。

余荷


一、遇见

我第一次看到余荷是在2010年的夏天。

燥热的天气,四处发散着一股酽酽的霉味,外婆从古老褐黄色的雕花木箱中整理出一叠陈旧发黄的照片准备拿去晾晒一下,我看到了她,戴着很老式黑缎绸布裹头嵌着一颗碧绿样式的翡翠,这个妇人全幅暗调的背景只有这一点墨绿的色彩,透着一股森冷的诡异。

我问外婆这是谁?

外婆说这是祖母留下来的,临走的时候手上还握着,所以这张照片留存至今。

不过,这女的好像是一个哑巴

二、那年

她叫余荷。7岁时家贫被卖进佟家做童养媳。

佟家在上梅镇是很有名望的书香世家。

辛亥革命后,孙文先生颁布强制剪辫法令,但佟老爷硬是婉拒,成了上梅镇少数没有剪辫的守旧派,后来政府变相采取措施对待这些顽固的守旧分子,佟老爷祖上是清末进士,当然是杀一儆百的好例子,活捉被剪发辫的佟老爷跪地哀嚎无颜愧对列祖列宗后,遂一病不起病逝了,这也是佟家被人津津乐道的旧闻。

同样,当时的当家主母是佟老爷的大夫人姚氏。

伴随着姚氏生活的余荷,幼年是惨不忍睹的。瘦骨嶙峋的她,如同一张薄透的纸片,脆生生的像要撕裂一般,惨淡无神的双眼下,颧骨凸显,面颊惨白,唯一一点零星的红,却是嘴唇边流出的一点血色。周身像被榨干的粉条透着一股萎靡的气息,唯一能瞥见的就是那浓密油黑的发丝。

余荷主要是照顾大夫人的生活起居。当天还是蟹壳青的时候,她就必须爬起,速速准备早饭和老夫人的洗漱,之后再为她穿衣梳妆,甚至是跟随她出门,这一连套的步骤都能让她忙活一个上午。

她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清晨。

余荷左手并拢轻触大夫人头顶,右手握着雕花桃木梳,顺着银黑间杂的发丝轻慢地梳着,梳至尾端,余荷手肘一抬准备继续再梳时,一根发丝卡在桃木梳上,无意间一扯,疼痛哀叫的大夫人,左手捂着头部,转身就拿起梳妆台上的牛角梳子毫不留情地就往余荷头上狠命的敲去,只见血汩汩的沿着余荷右脑边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而大夫人并未停手,站起身来左手抓着余荷的衣领右手拿着牛角梳子从主房拖至后院的柴房,用那烧火的槐木重重的打向余荷的背部,而那一路都是余荷头上留下的鲜血,像是无言的控诉。

作为一个童养媳,她没有权利去表示自己的不满;作为一个童养媳,她只是一个寄人篱下苟延残喘的孩子,同样,她没有抗诉的能力。

她只是一个哑巴。

她被罚在柴房,里面弥漫着嘤嘤细微的哭泣声,余荷蹲坐着双手环抱状,幼小的头颅埋在两腿间,瑟缩地躲在柴堆边上,两眼红肿,干涸的血渍粘腻在发丝间,蚀骨的寒风从破洞的窗沿边上呼啸而过,饥寒交迫的余荷觉得没有比这更像地狱了。

童以璋的出现并不是一个意外。他是佟家的长工,专门负责厨房的杂活,算得上是半自由的童工。他比余荷好,因为他是雇佣制,到了一定年龄就可以回家,而她却永远没有归期。

三、爱慕

第二天。

厨娘张嫂途径柴房时看见了小哑女,她只是伸头望了一眼,就低着头走了。

粗工头阿栗路过时也看见了余荷,他只是皱了下眉,叹息了一声,也走了。

之后,不断有人途径于此,大家也只是瞅瞅,事不关己一般各忙各的去了。

而以璋来了,他却停了下来。

以璋的不同是他愿意走进她,即便她目光呆滞,泪眼朦胧。他看着很心疼,她多像家里的阿妹,若她是自己家的,他不会让她这样。此刻,他想保护她。

给你。他拿着窝窝头细声说道。

余荷还是木讷的望着,很疑惑。

赶紧吃,不要被人看到,快拿着。他比了比划,伸手把窝窝头硬塞在她手上,一股余温在皲裂的掌间四散开来。

她真的饿了,低头狠命的咬着,像是啃食憋屈在心间的苦闷,她一边吃一边簌簌地落泪,咳咳咳她握着拳头狠狠地垂着胸部,噎着了。

他赶紧跑去外面用葫芦瓢舀些水给她,吞下那口清水,顿时通体舒畅。她觉得他的出现就像这瓢冰凉的清水,即便凉飕飕的,但却暖在心里。

不过到底还是被发现了,以璋被大夫人罚去劈柴,两日不准吃饭。

但之后的以璋并未对这些责罚有任何惧意,他仍旧在背后默默地给她留个窝窝头,悄悄地捎上一块纸包糖,甚至是难得一见的新布料。

久而她能在他的眼神间看懂他的想法,甚至是看他说话嘴唇的动作,她都能明白他说的意思。

这让以璋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他们之间拉近了好大一步,这样没有阻碍的交流像是暧昧的情愫,一股浅浅的暖流在他们之间萦绕着。

四、丈夫

可是,余荷是有丈夫的,她是佟家的童养媳,而他的丈夫是大夫人的独子佟易贤。

佟易贤从小就是体弱多病的种,为了缓解病痛,他开始抽鸦片,但久而久之就有了烟瘾。他个子中等,脸色白中泛青,蓬头垢发,算不上瘦巴巴,但笑起来一排枯黄色的牙齿很显露,牙龈也是黑乎乎的。

整天都是病怏怏的躺在烟榻上,吞云吐雾。

他也知道自己有个小老婆叫余荷,但是他是烟鬼,吸大烟都还来不及,哪里管得着一个胆怯的小哑巴。

而大夫人病入膏肓之时,要求儿子立马娶同仁药铺老板杜仲藤的女儿-杜筠芍。

杜筠芍是当地少数上过学堂的女子,样貌玲珑剔透,是典型的江南温婉,识草药,善琴律,同时又写得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爱慕她的男子趋之若鹜。

可杜仲藤却因为经营不善,面临负债的窘境,而债主就是佟家。大夫人是不肯拖欠的主,虽然气若游丝,但还是如此的蛮横。

对杜仲藤说:我不要你的钱,我只要你家的闺女。两条路给你选,你知道后果的。

面对乱世,碍于形势的杜仲藤不得不向佟家低头,选择出卖女儿。

是人都知道佟家儿子是个软趴,简言之就是个窝囊废。但是为了生存他还是背弃了自己的孩子。

虽然杜筠芍抵死不从,但也没办法,上有高堂,再不孝也不能逼自己的双亲去死。

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刺绣的鸾凤和鸣喜服和那长长一路肩担的嫁妆,硬是把杜筠芍给娶进了佟家。据说那天火炮冲天,满地的红炮碎纸像是厚重的红毯盖至整整一条路,而那去往佟家的路却是杜筠芍无言的辛酸。

五、坐着

如果说杜筠芍的到来是喜事,那大夫人的离世对余荷来说更是天大的喜事。

大夫人去世后,杜筠芍就接手了这老古板的封建旧宅,成了这里的当家主母。

而第一件最让杜筠芍不能接受的事就是余荷不肯和她并坐吃饭。

而问了边上的丫鬟才知道,原来余荷虽然是佟家的童养媳,但和下人没有什么区别,但又比下人更高一级,吃饭可以不必跟下人一起吃,但却必须恭顺服帖地站在大夫人身后,等大夫人吃完了,才能吃这剩下的剩菜残羹,而这剩下的厨余就是所谓高人一等的食粮。

而大夫人每次都会说:喏!喏!喏!你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吃得上这么好的食物,你看看那些下人,哪有你这好命。

是啊,好命。

听后杜筠芍眼泪松动的就落下了,她觉得自己境遇已经够可悲,但却不及余荷的万分之一。

她拉着余荷,用命令的口吻要她坐下,犹豫不决的余荷还是很被动地躲着,气得杜筠芍对着她说,你不坐下我就不吃了。

她小心翼翼的坐下,谨慎地捧着碗,拿起筷子,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

杜筠芍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虐待她。

而此时的余荷却在心里由衷的感激,即便她无法言语,即便她此时含着眼泪吞咽着不再是剩饭的菜肴。

六、突变

枪林弹雨,战乱的年代,抗日的号召响彻在上梅镇。童以璋是个热血男儿,纵然有儿女情长,但为了不做亡国奴,他毅然决绝的选择入伍打游击,临别时,他告诉了余荷。

余荷完全愣了。

她没有想过他会离开,即便被旁人说他们之间暧昧不清,他也没有离开。

可是,这一去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她跟在他身后一丈的距离,乌云滚滚的天际像是要爆发一场春雨,初春的田间弥漫着青草的气息,脚踩着细软的土地,而他就要离开这片故土了。

越靠近镇口她心间就越发的疼痛,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依然亦步亦趋地跟着。突然以璋冲到她面前环抱着她,深深的抱着,再突然放开很迅速跑向远方。

她就停滞在那里,幸福短短的只剩一个拥抱。

而她不知道,背后有着更深重的灾难。那天雷声很响,那天有个哑女失去了一生最爱的人。

七、产女

八个月后,余荷早产生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女婴,因为长年劳作,营养不良,干瘪的身子完全没有奶水。而熟知医药的杜筠芍全全接养这个孩子。饱受四方闲言碎语的余荷,很讶异杜筠芍会如此疼爱这个孩子。

当时,街坊和下人都骂她是贱人,不要脸的小蹄妇,更有传唱哑子,哑子,是个小蹄子,啥活不会搞,搞活小肚子。虽然不能言语,但她看得懂那些污秽的话语,她知道,但她永远都是无声的反抗。

哑,是她一生最无能的武器。

她永远无法辩驳。

之后,杜筠芍开始教余荷识字,甚至给孩子取名。而佟易贤照旧还是躺在烟榻上,甚至有次因为孩子的啼哭他大发脾气,把烟枪往杜筠芍脸上掷去,幸而她躲的快,未被击中,而这样的丈夫更是让杜筠芍绝望。

因为动乱甚至是整地主,杜筠芍不得不选择抱孩子到乡下避难,而佟易贤是离不开烟的人,遂没有离开大宅。

而余荷也选择镇守,因为她要等。

等一个人,等一个归期。

如果离开了,她怕和他永远的错失,即便他们之间已经天翻地覆。

八、归期

战事相对平稳,而坐在门前期盼杜筠芍和孩子归来的余荷,满眼着急,她们会不会出事了,呸,呸,呸,她打了下手背,照旧每天望着天际变成鱼肚白变成红霞满天变成夜幕星辰,却变不出她们。

而此时抽大烟的佟易贤却被暴动的农民给抓去祠堂,他们都知道余荷是命苦的,所以就没人为难她,但是他们恨佟家人,恨他们心黑手辣,恨他们草菅人命,见到这个软趴,那些饱受虐待的民众冲上前去狠命的踢他,踹他,直到他不断的哀嚎叫救命。

但他们也不敢这样打死他。就放任他在祠堂各自去忙各自的去了。也不知道这个佟易贤是前世作恶太多,还是阎王爷太想收他,回家的路上就跌到河里,再也没有醒来。

而此时佟宅的当家主母就是余荷。

下人们都很敬重她,没人欺负她,她也没有叫人服侍,只是按照以前的忙活各归各位。此时的佟宅像是最民主的宅院,而余荷却没有那么高兴,她的孩子,她的姐妹,她的爱人,都没有一个在她的身边。

她觉得,她很孤独。

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纳鞋,一双双的纳,一星灯火,一根针,一双手,点亮了这个女人的夜晚。

余荷每见到红军就会拿出杜筠芍教她写的字,一遍遍写给红军看。

你见过一个叫童以璋的人吗?

而答案都是令她失望的,但是她从未绝望,像是从未停滞的手工活。

九、来信

初秋的夜里,一阵凉风,脸上掩不住喜悦的她,接到了杜筠芍的来信。

而这信却让余荷坐在屋里整整一夜,没有人听到呜咽声,但是他们都知道她没睡。

荷姐:

我不知道该如何提笔给你写这封信,我的愧疚,我的罪过是我这些年每日的煎熬。夏萤她很好,她是夏夜里的萤火虫,垂挂着美好的省略号,虽微小,但很顽强,我知道你很担心这个孩子,原谅我带走了她,但我知道这个孩子是你伤疤,同时也是我的伤痛。

当年我看见佟易贤叫骂着小蹄子偷汉子扬言要捉奸,他出门后我也跟着出去,我远远的看见你们分离的拥抱,远远的看见佟易贤一步步的向你靠近,我就在离你不远的边上,看着你被他压在身下,看着你无声呀呀的反抗,看着你被撕碎的衣裳,看着衣不遮体你抱着碎布呜咽的哭泣。我记得那天的雷声很大,那天的雨跟我泪一样永远都洗刷不了我的深深罪恶感,我没有救你。

甚至在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有帮到你,我躲在墙角边看着那些向你扔石头骂你的人们,甚至是那句顺口溜,都深深的刺伤你我。

我只能在你看不见的时候赶走他们,也只能尽能力的补足你虚弱的身体,可你很抗拒,你不想要孩子,直到你第一次感觉到胎动,那浅浅的笑。我知道,你不会放弃了,我知道你有活着的理由。

同样的,我欺瞒了你一件事情。

其实四年前,我就已经知道童以璋在新四军三支队五团,可是我却不敢告诉你,因为皖南事变,他们作为护卫部队突围,浴血奋战,直至弹尽粮绝,他为国捐躯了。这样残忍的事实我无法告诉你,但是我知道你一直在问,他还在不在?我于心不忍,更不容欺瞒你。

我深知罪孽深重。

我已经把你的事情告诉的夏萤,我想她会来看你的。

我已经时日不多,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真的很珍惜我们作为姐妹的日子。

我会一辈子记住你。

对不起。姐姐。

清明雨上南山忆


清明雨上南山忆细雨绵绵,乘上一叶扁舟踏回归故里祭祖之路,四周风景随风而过。望着江畔的渔火转而进入竹林深处,遥望远处那一座座残碑小筑,隐隐约约能听地到僧侣在那反复吟诵着经书普渡已故之人。看,苇岸的红亭中绿蓑抖抖似在邀南山对酌,纸钱晚风中飘送,却不知谁家又添新痛

那时,我们这一群兄弟姐妹都还小不懂事,您对着我们微笑,看着我们闹腾。

随着岁月的年轮一圈圈转大,我们渐渐长大,开始读书,开始懂事。您微笑着对我们唠叨:要好好地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有知识以后才不用下地种田干苦活儿。不时还牵动额头那似乎为了印证岁月流逝而多了几丝显而易见的皱纹。

读书毕业出来工作后,每次去看望您,您那满头浓密的白发渐渐稀疏,皱纹一次比一次更添几道,身体状况也大不如以前。满屋飘香,那是您的药香味儿。即使这样,您总是会微笑对着我,会唠叨上几句:现在出来工作了,公司状况如何?工作做些什么,顺不顺利?同事怎样

前些年春节时,母亲领着我们兄妹俩去您家拜年。可还记得您在房间外坐木椅子上,双手拄着拐杖在晒太阳,我还对着您讲:阿公(外祖父),在晒太阳呐,外面风大回屋里暖和点。却不知这将是与您最后的一次见面,最后的一次对话,您在半月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去了另一个世界!

本愿您寿比南山如今却与南山同在,您在那头,而我在这头。再看不见您慈祥的面容,再听不到您衷言的唠叨。唯恐只有梦境相邀再欢聚一堂!又是一年清明雨上,折菊寄予你身旁回望身后,风景如画却无心观赏、路上行人匆匆却似无魂,只是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水木清华,南山依旧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题记

我不记得初见他时是哪一年哪一天了,只想着那天是个下雨天,他站在我家的院子里躲雨。我听到有人进来,便打开了门,他却没有丝毫的尴尬,也没有因下雨而显得狼狈,反而笑得阳光灿烂对我说:姑娘,你家的花养得不错,下雨了,要我帮你搬进去吗?

我讶然,这个人我是第一次见,千真万确是不认识的。他帮我把花搬了进来,我请他喝杯茶,拿一些凤梨酥招待他。我是个内向的人,不懂得怎么跟人相处,尤其不会跟陌生的异性接触。

我看了看时间,爸妈也该下班了,但是雨还未停。我拿了把伞给他,让他走,他也没问什么,只说会把伞还回来的,然后便进入雨中。走到院子,他还回过头很大声的对我说,再下雨一定要记得把花搬进来,花不像人,可以经受风吹雨打,花是一种娇艳的东西,丝毫怠慢不得。我没回答他,但却轻轻地点点头,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

后来啊,天晴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花移出院子。我想,那个眉目如画的他怎么还不来还我的雨伞,难道是他忘了吗?我越来越少的走出家门,生怕他来还伞而我却不在。

屋子里的窗户发出清脆的响声,不知被哪家的孩子拿球砸到了。我过去细看,却发现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窗户底下忽闪忽闪的,仰着脸奇怪的从窗户看着屋内。

我有些好笑,指了指旁边的门,让他从大门进来。他却固执的敲着我的窗户,我把窗子打开,他笑得像个孩子一样。他叫我让开,然后顺着窗户爬了进来,进来之后还把窗户关上。我很疑惑,为什么他不走大门?

他从身后拿出我借给他的雨伞,笑嘻嘻的把它丢在我的桌子上。他看了看我,拿起我的音乐盒不经意的把玩着,轻轻的开口,姑娘,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怎么办?

我拿着水杯的手在颤抖,滚烫的热水就这么洒在我的手上,滴在我洁白的裙子上,开出朵冒着热气的花。一瞬间疼得我眼泪直往下掉,他却比我更加慌张,拉着我去冲冷水。他朝着我被烫红的手吹了吹,皱着眉问我,姑娘,疼吗?真对不起,吓到你了。

我摇摇头,表示不疼,让他不用担心。他摸摸我的头,轻声地说,其实你不用那么着急,我只是告诉你我心里的感受而已,我不是要你怎么样。我点点头,表示明白。那一刻我是想告诉她,其实我很喜欢他,就从他第一次在我家院子里躲雨开始。可我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他把我扳正到他的对面,目光坚定的问我,姑娘,你愿意让我喜欢吗?愿意的话,我会常常来看你,像刚刚那样,从窗户跳进来。

当然愿意!我在心里简直就要呐喊了!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着,这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我觉得我十八岁之前所有的运气全都集中在这一天了。我点点头,害羞而兴奋的脸蛋竟变得通红,他刮了刮我的鼻子,有些好笑的说,原来你个小姑娘也是喜欢我的。

我本就不爱出门,为了等他来找我,我就更不舍得出去了。我时常趴在窗边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出现在我的窗户底下,仰着脸,忽闪着眼睛冲我喊,姑娘让开点。他每次来都会给我带不同的东西,有时候他也不爬窗户进来,就站在窗子底下静静地看着我。而我又沉迷于看书,他要是不出声的话,我一时半会也不知道他来了。

我总是听他眉飞色舞的给我讲他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羡慕他的生活总是这样多姿多彩。他也是想知道我都做了什么事的,可我的生活是那样的乏善可陈,一天重复着一天,他若不来,我的生活便是一滩死水。

他也会把我的头按在他的胸口上,让我靠着他,我听着他有力的心跳,竟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温暖。他也会轻轻地叹气说,姑娘你怎么总是那样安静,我会不会吵到你?

我摇摇头,手轻轻环住他的腰,我想他能明白,我是喜欢听他说话的。

他总是叫我姑娘,他没问过我的名字,但我翻开的书页上是写着名字的,他常来翻看,肯定是知道的。我也习惯了听他叫我姑娘,觉得那样的两个字甚至比我的名字还要动听。

他拿着百合花,邀请跟他一起出去,参与他口中的那些五彩缤纷的生活。我是不愿出去见人的,诚如他所说的,我总是那样安静。但它却跟我说,姑娘你就像你的花一样漂亮,如此美好的东西不应该被埋藏的,跟我出去吧。你总是这样安静,我想让你开心一点。

我想不到拒绝的理由,可是我觉得我并不像他说的那样美好,只不过比其他人更加的安静。也许像他那样活泼跳动的男孩子,就是喜欢安安静静的女生。

我拿个花瓶小心的养护着他带来百合花,一直待在家里都不知道该穿什么样的衣服跟他出去。他好像知道我的困惑,从他背来的包里拿出一条明黄色的碎花小洋裙,当真是明艳极了。我从来没有这么鲜艳的花裙子,我换上之后有些无措的站在他面前。

他上下仔细的打量着我,眼里流露出一样的光芒,他说,姑娘,你真是美极了。你这么好看的一个姑娘,怎么能没有色彩呢?

我一下子便羞红了脸,他有些言过其实了。

他带我去喝咖啡,那里放着悠扬的音乐,很优雅的环境。他问我要点什么的时候,我就拿着菜单随便指了几样。

他问我,姑娘你会唱歌吗?我想你这样的姑娘,唱歌一定很好听。我摇摇头,表示不会。他明显不相信,还是坚持吃了东西就去唱歌。我只是安静的吃东西,他以为我这是默许了,很高兴的告诉我,他把他的朋友全约出来了,要把他最喜爱的姑娘介绍给大家。我看了看时间,指指手表,让他知道现在已经七点了,天都黑了,我该回去了。

他有些为难的看着我说,姑娘,真的对不住,朋友们都在等着我呢,你看这样行吗,你就去露个脸,给他们认识一下,然后我马上送你回家,可以吗?我看着他的样子,终究还是点点头答应了。

我怯懦的站在他的身后,看他眉眼飞扬的给他的朋友介绍,他喜欢上一个多么安静的姑娘。在他们的注视之下,我只能把脸抬起来,却没有跟他们说什么。只记得他们一个劲的起哄,要我说说我跟他之间的事。我摇摇头,转身离开。所有人都看不懂我这是怎么了,他追出来,并没有责怪我突然的离去。

他就这么跟在我身后,想了好久,才小心翼翼的开口,姑娘你是不是生气了?是我不好,以后出来就只有咱们两个好不好?

他看不见我的脸,我低下头来低声的哭泣。他这样阳光明媚的一个人,怎么会明白我的苦衷。他感觉到我的不对劲,跑上来抱住我。心疼而又内疚的给我把眼泪擦掉,我很想跟他说说话,可是我的眼泪一直停不下来。他蹲下来,把我放在他的大腿上坐着,等着我开口。

我一直摇头,从包里拿出一本笔记本。慢慢的在上面书写,我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他满脸的错愕,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那么安静的在家待着,只是看看书养养花。一个哑巴,出门要被多少人嘲笑。

我继续写着,对不起,一直没有跟你说。我故意瞒着你,就是想你一直这么喜欢我,真的很对不起。

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事实上我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里,都只是他在说话。有时候他累了,我就在一旁安静的看书,从头到尾我都没跟他说过一句话。之势一些简单的动作,但他总是能明白我的心思。

他只是紧紧的抱着我,下巴顶在我的头上,我不敢抬头看他。许久,感觉到头发湿了,我想那是他的眼泪打湿的吧。

你能明白一个哑巴的悲哀吗?明明很想很想告诉他,我是如此的喜欢他,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我有多快乐。甚至连他为我伤心,我也无法说一句,别哭了,我已经习惯了。可是这些,我都无法用言语表达,哑巴的爱,从来都是百转千回的吧。

他低下头看着我,我分明看到了他的双眼通红。我只能在笔记本上书写,不要哭。他看了就更加难过了,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哽咽的说着,我竟然不知道我心爱的姑娘一直无法言语,我的姑娘竟然承受了那么多的苦痛。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苦难,这世界本就是残忍的,比我不幸的人何其多,这一点点的苦痛,只是为了遇见他吧。都说总有一个人的出现,能让你原谅生活对你的种种刁难,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只能写出来告诉他,遇到你,什么样的不幸,都不值一提了。

他就像是我生命里迟到了18年的光,突然的出现就点亮了我的全部生命。我从未如此的想要说话,我太想把我心中的渴望,以及那些涓涓心事一一告诉他。

他说,姑娘,是我太粗心了,你愿意原谅我吗?

真是个善良的男孩子,明明是我瞒着他不说,他却觉得是他自己不够细心。所以说,只要坚持活下去,生活总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我18年不能开口说话,就是为了等一个人可以不用我开口,也能明白我的所有。

我写着,我是如此的喜欢你,比你喜欢我还要喜欢,所以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是个哑巴,你会怪我吗?你还会喜欢我吗?

他摇摇头,轻轻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我害羞得直捂住脸不敢看他。

这就是我记忆中,所有关于他的故事。

事实上,我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不知道他的生活是否依旧如昨。

就在他送我回家的那晚,我的爸妈看到了我跟他在一起。第二天我们就搬家了,搬去离这里很远的一个城市。我在这个城市里接受治疗,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要开口说话。

又是一个冬天,这个城市里的冬天特别的寒冷,天天都在下雪。很想回南方看一看,那里没有雪,有一个院子,院子里种着一些花,还有一个看了就会让人感到温暖的少年。

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我的爸妈终于不再那么担心我会被人欺负,对我的约束也渐渐放松了。我可以给他写信,可我不知道他还在不在那里。因为一直不能开口说话,我并不知道的号码。

第四年的春天,我终于坐上火车回到那个偏远的南方城市。院子里长了两棵梧桐树,一棵写着他的名字,一棵写着我的名字。我抚摸着是赶上的刻痕,想着他是怎么一笔一划刻上去的。

回到屋子里,我的窗子竟然砸出了几个小洞。莫名其妙的就心酸了,他肯定还是经常来敲我的窗户,可是,再也没有人给他打开过。我用颜料涂在窗上的几个字,已经掉色了。当时,我写的是什么呢?大约就是,请你一定要记得。

请你一定要记得,那个安静的姑娘。

我的行李箱装满了以前我看的书,我一本一本的重新摆好。我想吧,他总会来的,就像我从未忘记他一样。他种了两棵梧桐在我的院子里,不就是想说,这是才是我们栖息的地方吗?

又是熟悉的窗户被敲击的声音,我轻笑着走过去推开窗。果然看到他一脸的惊讶,只是一瞬间,便是满心满眼的笑容,细看他,眼眶竟有些湿润。

我慢慢的开口,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嘿,好久不见,你还没忘了那个姑娘吗?

微风轻轻吹过,院子里的梧桐摇曳生姿。

南山南下的小孩


喜欢音乐,却不是一个会歌颂的小孩。

渐渐的喜欢戴着耳机听别人的歌,在歌者婉转,回旋之处,寄放自己的忽隐忽现的情感。每一次,听哭了双眼,听酥了耳朵,听好久都觉得好美,好羡慕。你说那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才有那么动人的故事啊。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那么,你心里的姑娘一定有双清澈的眼睛,不染纤尘,就好像她的眼里装着你的喜怒,成为你不可企及的远方。就这样,你就悄悄收起杂碎的琐事,开始守候那个美丽的故事。

可是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寒夜里四季如春,你只是轻轻的来过生命里匆匆一绽,就给了一个人永远。然而,却又无法来得及的陪伴,让人连心痛都凭借想象,何时纯真的小孩变得这么卑微?慢慢的囚禁了一个人的思绪,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呵呵,你的故事羡煞了孤独的心。不会快乐,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没有人再愿意理解这种心里,只能配着自己的酒,舔舐伤的快要窒息的内心。于是,小孩不再哭闹,静静的沉浸在那深邃的海洋里,找寻属于自己的慰藉。

时光苟延残喘,一句无可奈何回应曾经无数难捱的瞬间,眉目一转,晦涩的表情重新麻木。你的心里早已荒无人烟,那个美丽的故事让你忽略了身边美景,飘渺的抓不到存在感,回过神来,想要拥抱的人呢?喑哑,发不出声音来,傻站在那片土地上里嘲笑自己,大声的嘲笑。你终于明白没有空穴来风的爱,只是没有给其以延长生命的良药。抬起头,发现,阳光的样子,耀眼的样子有些残忍。

南山南下的小孩,睁开眼,美梦要醒了。被睫毛打湿的故事飘走了,以此作为青春的祭奠,埋在北山的墓碑下。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李余的打工人生


一.

九七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天空中雷声滚滚,幽幽的废黄河面上响着噼啪噼啪的雨点声。就在此刻,有一对父子正在河边对话。

儿,你为什么要做傻事?你要出了事,我和你妈怎么办?

爸,我没有想不开,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地站一会,然后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我不想再拖累你们了。

儿啊,你考了如此优异的成绩,不正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吗?我和你妈就是砸锅卖铁做苦力,也要供你上学

突然,雨下得更大了,而父子二人都静立在河岸,谁都没说话,任泪水和雨水在脸上肆意地流淌着。

上述的少年名叫李余,其时,他还未满十六岁。就在此前,他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获得了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但由于家境贫寒,在这过后两三天,他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一个人离家出走,去外地打工。

二.

当李余坐车来到常州时,身上仅剩二十元钱,但所幸从老家带出一袋十多斤的花生,解决了他后来十几日的温饱。初到城里,人地生疏,在一段时间里,他曾感到无比的迷惘。待过了十多天,随身的花生壳全被剥光后,也便没了口粮,后为了生计,他只好加入了拣垃圾大军。那时侯,在常州火车站附近,昼夜都能看到一个衣着脏旧的少年,手提着破塑料袋,在垃圾桶里寻瓶子。

他这一捡,便是半个月。在这半月里,李余每天就用捡来的瓶子换钱买包子吃。后来,由于辛苦捡来的瓶子常被同是天涯沦落的流浪汉们抢走,再加上他压根未考虑去乞讨要饭,所以他便开始四处游走找活干。

初始,他去过建筑工地,去过翻砂厂,还去过化工厂,不过每每做了几日,他便被辞退,这个中的原由要么是嫌他人小,要么是嫌他无力。无奈之下,他便跑至乡下寻些小的工厂或作坊找活,但仍是没有结果。

这一日,李余胡乱走到了坂上的河墅村。在村子里,他发现有户人家的屋内有几人在操作冲床和仪表车。他立即走了进去,并向大伙说明自己的来意。

接着,当他一眼看到闻声从屋内走出的主人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求您收下我,我一定会好好的给您干活。只要有饭吃就行,我不要工资

或是因为得到一份免费劳动力,那主人收下了他。他终于找到活了。在那段时间,李余着实很开心,并且干得很勤快。在他心里,他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经管它没有酬劳。

就这样,李余在这家小作坊认认真真地干了三个月。在这期间,他未向主人提过一个钱字;在这期间,他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竟然掌握了冲床和仪表车的全部操作技术,甚至连开模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有天早晨,主人将李余叫出了加工坊,然后询问了一些他的打工原由。在听过李余的讲述后,主人激动地塞给他五百元钱,并说道:你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留在我这会埋没了你的才干。我决定将你介绍到总厂,这几百块钱就算作你的生活费吧。

随后,主人亲自开着摩托将李余带到了位于马杭的总厂。而正是这个总厂,成为了李余一生命运的转折处。

三.

李余刚进总厂时,由于年龄较小,文化不高,被分配在最脏最累的班组做了一名临时工。而此时,和他一起的同事,不论是老工人,还是刚进厂的临时工,闲着没事时总是抱怨工作太累或工资太低,要么就是诅咒领导。而他,一声不响地工作,并干得津津有味。

有一次,厂里有批产品急着出样,急需一人加晚班。由于那批工活较脏,其他同事皆望风而逃,惟有李余一人留下。可能是那批样品比较重要,晚上生产老总亲自到车间查看。待他验看了李余加工的产品后,立马便把生产厂长叫了过来,并对其嘱咐:这个年轻人能吃苦,有潜力,要好好培养!

三个月后,在一片惊奇的眼神中,工作刚刚转正的李余当上了班组长。当时,他刚满十六岁。就在大伙的嘲笑和质疑声中,李余认真的完成厂里布置的生产任务,并努力地学习生产技术及管理知识。不到一年,他便顺利升任为车间主任。记得当时厂里的几百名员工,几乎一致认为他是走了后门或是拍马,才得到此职。甚至,有亲近的工友当面问他原因,而他却一笑置之,这其中的原由或许也只有他自己内心明了。

在车间主任的职位上,他一干便是两年。这两年间,由于他的不懈努力,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此时,恰逢厂内两大股东老总拆伙分家。厂内的设施、员工及业务分给了销售老总,生产老总则分钱走人,并另建了一个新工厂,接着挖走了包括李余在内的六名原厂管理人员。于是,虚岁二十的李余也便过早地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机遇。

李余及其他五人和两名工程师在新老总(原生产老总)的带领下,布置车间,调试机器,招聘工人,安排生产,辛苦的大干了四个月,终于使得新厂产品的生产进入了正常轨道。于是也便到了厂里对他们进行封功论赏的时候了。有天,老总夫人在一个无人的车间找到了李余,并塞给他一个沉甸甸的信封。谁知李余马上便谢绝了老总夫人的盛意,他还说道:若是没有老总的培养和照顾,也不会有我的现在,所以这钱坚决不能收!

就为这事,后来老总曾多次夸他聪明。就在第二天,当李余看到其他五位功臣心照不宣的笑容后,心中便知,他们一定都拿到赏金了。

此事过后不到一月,李余出人意料地当上了销售经理,一个月的薪水更是接近他以前半年的收入。接着,他一干便是四年多,由于工作需要,他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这期间,他曾多次被厂里公费派去大公司及外企培训,同时还兼任过厂长及人事主任等职。这几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对李余一生的事业发展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零五年秋天,也正是李余在厂里干得最火的时候。老总每次请客宴席,他都必成座上客,他甚至还成了老总家庭聚餐的对象。在有段时间,老总曾一度称他为干儿子,并承诺道,这辈子有他必将衣食无忧。而穷苦出生的李余,能够分得清这简单的主雇关系,更能衡量得出一个千万富翁和一个贫穷青年之间的差距。当然,这其中可能也确有一种超越现实的感情存在。但他的立场却非常坚决,并未顾及老总的盛情挽留,待安排好余下工作,便决然的辞职走人了。时至今日,对于老总,李余是心存感激的,并且尚有一丝歉疚,但他会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老总事业顺利,财源滚滚!

四.

辞去工作后,李余便开始了艰苦的创业,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孩子,想在城市闯下一片自己的天空,那是何等的困难!这四年里,李余付出了太多的汗水和泪水,尽管他也收获了一些喜悦和回报,但离成功的距离还是比较遥远。但他不会气馁,更不会丧志,因为他时刻都在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心态。不管机遇和幸运会不会眷顾到他,他都会认认真真的把自己每个必需的环节准备好,而后朝着辉煌的目标努力的奋斗!

文革余记忆——时代情感篇


批判大会使总司令部的左派立场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一些游离观望于两大派之外的组织,在会后纷纷上门向我们表达靠拢之意。在接待这些串连的组织时,还没等我做自我介绍,他们几乎都如出一辙的像老熟人一样,一下就的喊出我的姓名且仰慕着上前握手,这着实让我诧异,但稍做思量,事情也就了然。正是这次批判大会让我们奠定了革命左派的地位,几乎在一夜之间,我们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在这些人中,有个人是应当提到的。她就是王秀沁,那位曾在全县学校毛主席著作讲用大会上讲用过的人。她的来访使我心跳加快,谈吐原本自如的我,竟不知做何表达。这是为何?因为看见她,让我想起了我一时孟浪曾写给她那封杳如黄鹤的信。尴尬之余,不禁语塞。那是在一次学毛著讲用大会上,我坐在会场过道稍后一点的位置上。由于这次讲用会是在县委成功控制了运动走向后召开的,所以、讲用稿都经过宣传部的把关。其内容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是宣扬与中央十六条精神相悖的训服工具论。正在我陷入思考时,一喉清音打破了我的联翩浮想,一望、下一个发言的竟是一位女性。由于是坐姿,其身姿若何我无从谈起。但见她文稿半掩,从容侃谈。再一细听其讲用内容,每当脱稿时,便迸发出独立思考的火花,特别是讲到学习《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主席对痞子运动的肯定时,虽一语带过,但分明弦外有音。跟旁坐的人一打听,才知道她叫王秀沁。此后、我便记住了她并萌生了与其相识的冲动。但是、在革命之风奢谈之际,怎样向其表达才算妥当?我无以为计。其后、又在并不相识的场合遇上过她,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她 脸上时时漾出那淡定从容的文气。

这让我更生好感,引为知己之愿已不能不吐。踌躇再三之下,我不揣冒昧的给她 写了一封十分简短的信。其内容无非以学毛著为由,而行投石问路之实。后来的结果当然是石沉大海!自尊心使然之下,我便横刀割断了这联络之念。

不想、数月之后的今天,我们却在这样的场合,以这种方式相见了!没有任何的扭捏,她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说;不知您还记得我不?我就是

记得、记得、不久前听过您的讲用。担心她说出我给她写过信那件事,我赶紧接过话茬。她见我急着打断似乎像明白了什么,就一语双关的说;对、我就是哪个在讲用会上谈学习毛主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人,但只是清谈而已,而您、却把这个观点付诸实践了!

这番话,在场的其他人是听不明白的,唯有我、领会了其中的潜台词,这就是;你给我写的信以及你的那些观点,我都记着呢!

这是什么?这也许就是只可意会儿不可言传的情感交流吧!此后、我们就交往起来。但我是个把事业看得重于一切的人,虽然她的文才,见地我都很赞同,也有唔面畅叙并推进感情的想法。但是、在为总司令部的生存,在为我视为革命事业的运动而打拼的时刻,我还是按奈了约会的欲望而仅把这种交往限制在书信的往来中。这也许就是情感在那个特定时代,特定人群的表达方式吧!

但是、不顺的开始注定是要有一个迭宕结局的。其后、随着运动的发展和我个人角色的变化,我在我当年老师的口中得知;我的这位红颜知己,和取代我到县里工作的俞平的关系也非比一般。对此、已落马回厂的我便修书一封给她,以自认的君子之风了断了这段书信情怀。当然、她和俞平的交往日后也以分手而终结。

是啊!美好之所以为美好,是因为美好只存在于人们对美好的憧憬中。正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抗日英雄余子武的故事


余子武(1901-1944),号文波,广东省台山县三八祜乡李园社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62军151师副师长。民政部公布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

人物生平

余子武曾先后肄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东京政法大学。翌年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二十期骑科攻读,1929年毕业回国后,毅然投笔从戎,将所学用于拯救苍生于水火中。曾参加淞沪会战及南京保卫战,1939年七月晋升国民党陆军62军151师少将参谋长。1943年6月,晋升为国民革命军第62军151师少将副师长兼政治部主任,并赴印度参加美国陆军部举办的高级将领训练。1944年7月9日,率151师在衡阳西站向衡阳保卫战之日军展开激战,1944年7月21日拂晓,衡阳市郊郑家冲的151师指挥所被突袭,身中数弹壮烈殉国。

主要事迹

1944年6月,日军占武汉,陷长沙,南下向衡阳进犯,形势十万火急。为保卫南中国咽喉的衡阳,阻击日军铁蹄向湘桂铁路践踏,国民党主力决定在衡阳与日寇展开一场气吞山河的衡阳大会战。

1944年6月14日从印度集训回国后,即参与国民党阻击日军西进的衡阳豫湘桂会战。由于151师行动迅捷,浴血奋战,重庆统帅部给一五一师记大功一次。7月5日,151师在狮子岭、五里牌一带与占领白鹤铺镇之敌发生激烈战斗,歼敌600余人。7月9日,151师奉命与157师向围剿衡阳之敌进行攻击,在衡阳西站与敌展开激战,反复向围攻衡阳之敌冲杀,血战数昼夜,毙敌军联队长尔和少将以下数千人。

1944年7月21日拂晓,设在郑家冲的151师指挥所突然受到敌人袭击,余子武跨上嘶鸣的战马,挥起指挥刀,率领精悍的特务连冲向敌阵。血战中,余子武的战马身中数弹,惨叫而死,他的左手也被流弹击中,血流如注,威严的戎装也被横飞的弹片撕成破旗,但他仍如石雕般屹立,血手紧执指挥刀,目光如电,声嘶力竭道:弟兄们,宁可战死沙场决不做倭寇俘虏!为了我中华大民族的尊严,为了千千万同胞不受铁蹄蹂躏,冲呀!

余子武(右一)与余汉谋(右二)合影

衡阳会战中,因受日军偷袭双方短兵相接,余子武手腕中弹,依然举手发令。日军冲上与余子武肉搏,余的后背及腹部连遭重创,为国捐躯。这次战斗,双方均损失惨重。由于余子武所在部队的英勇作战,阻延了日军疯狂西进的步伐。

数日后,部队秘密派遣数名勇士潜入日军阵地,夺得余子武将军忠骸。

噩耗传来,三军垂首,战马饮泣。六十二军军长黄涛失声痛哭。黄军长擦干眼角的悲泪,悬金5万大洋,组织敢死队要抢回余子武之遗体,不见余师长的头颅,不准收兵回营!于是7名精选出来的敢死队勇士在虎口余生士兵的引导下,悲壮出征。他们趁夜幕深入敌阵,在炮火焚毁、铁蹄践踏的草丛焦土里寻回烈士尸首,此时余子武仍血手紧执指挥刀途中敢死队被日冠追杀,伤亡过半,幸被援兵救回。

人物纪念

国民政府为褒奖其英勇精神,赐予国葬礼遇,其忠骸经由桂林运返粤北,当时国民革命军副总参谋长兼部长白崇禧、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等率众公祭于车站。沿途所经各地,国人自发路祭者络绎不绝。灵柩抵达韶关时,第七战区司令的余汉谋亲为治丧,并为其撰写墓表,厚葬于曲江县马坝南郊白芒山麓,极尽哀荣。当时的《中山日报》、《中央日报》均以大量篇幅给予详细报道,对余子武将军的事迹给予很高评价,均许为民族英雄。美国的华文报纸《少年中国晨报》在1946年,还以连载的形式刊出由余经武撰写的《余故师长子武将军事略》,引起热烈反响。

血战中,余将军身中数弹,虽受重伤,却仍不停地高呼冲啊,消灭日寇!壮烈牺牲。时年43岁。这次战斗,双方均损失惨重。由于余将军所在部队的英勇作战,阻延了日军疯狂西进的步伐。将军平日好读书,爱诗词,写得一手好字。他为人爽直,待人温厚和蔼,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深受官兵尊敬与爱戴。噩耗传来,三军将士无不悲愤。六十二军军长组织敢死队抢回将军的遗体,由一个连的兵力护送返回七战区总部粤北安葬。经过广西桂林时,国民党陆军副总参谋长白崇禧、广西省主席黄旭初等率部属在车站公祭。沿途所经各地,不乏路祭之人。灵柩抵达韶关,第七战区长官司令余汉谋亲自为其治丧,厚葬在曲江县马坝南郊白芒山麓,并为其树碑立传,极尽哀荣。将军殉国后,当时的《中央日报》《中山日报》等都以大量篇幅给予详尽的报道,对余子武将军的壮烈之举充满敬意。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余子武将军为革命烈士。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证书,追认余子武为革命烈士,由台山县民政局发给台烈士159号革命烈士证明书。时为广州市文史研究馆馆员的凌子谦获悉后,欣然赋七言绝句一首:一自从戎许国身,八年苦战抗倭军。九州已见中兴日,共表先生为国魂。

2007年3月,韶关市政府还特地修筑了一条由广韶公路入口处通往余子武墓地的水泥路,让缅怀英烈的人们更容易去参观、凭吊。

人物家庭

余子武殉国后,余将军的结发妻子、七旬老母及六个孤儿骤然失去了主心骨,悲恸万分。在余汉谋将军的帮助下,他们最后赴美国定居。新中国成立后,余将军的后人为报效祖国,纷纷回归。余将军的女儿余芳华回广州后,嫁给了岭南派著名画家方人定的儿子,成就了一段传奇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