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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背叛我的伤

发表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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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你的背叛我的伤",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太阳在东山垴垴刚露出笑脸,夜郎故国远近山峦上的云雾便慢慢地消失,桂花湾顿时沐浴在金色的朝霞之中了。待一缕缕炊烟缓缓地升起后,村子里就传出一阵阵牛羊的欢叫声和庄户人家的吆喝声。

桂花和吴刚上路了。他们要去镇上买化肥。农户人把庄稼看得金贵重,眼下包谷快薅二道草了,追施了肥料才会有好收成。

桂花两脚生风走得急,吴刚有些赶不上,就说:“你走那么快,急地拾金子呀?”

桂花嘻嘻笑道:“还是伢子呢,好像腿上没有长脚一样。趁凉快多赶点路,免得回来赶不上车,天热人受罪。”

“要赶不上班车,咱自个儿拦个便车或者搭拖拉机,一时三刻不就回来了?”

“要是栏不下车,你自个儿往回扛!”

“咱是你家的帮工嘛,扛就扛,一袋肥料就把我累死了不成?”

“你就会耍嘴皮子,还是快走吧!”

桂花和吴刚说着笑着来到镇上。供销社刚开门不久,已有10来个人拥在里面等着买化肥。正在这时,县里的班车来了,车上下来一个人后,班车又急急开动了。等桂花追赶过去,车已跑出很远。桂花气得直跺脚。

桂花买了一袋尿素,40公斤。她和吴刚在供销社门口等待一点多钟了,仍然没有等到班车。桂花不时的翻着白眼盯吴刚。吴刚也把脸拉得老长。他心想:今日的化肥怕真的要他往回扛了。老天爷,15里山路,大热天的要人命啦!

正在他俩发愁的时候,街东边来了一辆拖拉机。吴刚立即追上去,“师傅,能不能跑一趟桂花湾?就拉一袋化肥和两个人。”

“20块钱。”

“才15里路,就20块?15行吧!”

这个时候,桂花也到跟前,笑眯眯地说:“师傅,就请你跑一趟吧,地里急等着用呢。”

司机的眼睛在桂花的脸上停了许久,说:“看你份上,就送一趟吧。”

桂花连说谢谢,吴刚却很不舒服,心想:自己说了半天这小子就不行,桂花口一开就答应了。看来真是个好色之徒。

拖拉机跑得极快,在马路上颠簸得厉害。开拖拉机的小伙子的衬衣在风中呼啦啦地飘动。他兴致极高,信口唱道:

东边有山,

西边有河,

前面有车,

后面有辙,

究竟是先有山,

还是先有河,

究竟你这挂老车走的是那道辙,

哟呵呵……

小伙子一曲唱罢,就把车速减慢,与桂花拉起了家常。于是,桂花知道了他叫吴湘辉,是城里的个体运输户;吴湘辉也知道了漂亮的桂花在桂花湾开了一家桂花酒店,知道了吴刚过去是桂花的同学,现在桂花家做帮工。

一路上,吴刚把脸板得冷冷的。他一路沉默不语,只是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拖拉机停在桂花湾东头的大桂花树下。吴刚扛回化肥再不出来。桂花娘给吴湘辉沏了杯茶,送到树下给吴湘辉。吴湘辉边喝边昂头看看桂花树,连说:“好树!好风脉!”

桂花要留吴湘辉吃饭,他说不用了,他还要赶回县城。看着吴湘辉摇吧拖拉机,桂花才想起没付车费,就急忙掏出10块钱,“谢谢了!”

“你见外了,要是为了钱,我才不会送你呢?再见!”吴湘辉说着,拖拉机就喷着浓浓的黑烟上路了。

桂花甜甜地笑了。

正是盛夏时节,地里的庄稼拔节猛长,绿油油的包谷叶儿的露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掉,有的包谷杆上已抽出了纤细的穗子。然而,吴刚这几天在庄稼地里干起活来总显得心不在焉,没精打彩的。吴刚一连几天的不高兴,桂花没在意,可她的爹娘却把事情看得真切。老两口一辈子就桂花这么一个闺女,又都喜欢吴刚,觉得这伢子人品不错,又勤快。虽然说名义上是请的帮工,可他们都把吴刚当成儿子一样看待。他们家迟早要给桂花招女婿的,要不谁来继承他老桂家的酿酒技艺和财产呢?

于是,桂花爹就对桂花说:“你和吴刚在学校就要好,人家也到咱家年来把了,没少出力没少流汗,屋里坡上整天的忙,咱可不能亏待了人家呀。”

“晓得。”桂花说。

桂花娘道:“桂花呀,吴刚这伢子的确很不错,有文化又勤快,你可别三心二意哟。”

“嗯。”桂花又哼了一声。

其实,桂花是挺喜欢吴刚的。他俩在中学就是同桌,彼此早就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时国家刚恢复高考不久,吴刚高考名落孙山后,原打算去后山金石猛矿当矿工的。可同样落榜的桂花说,她家酒店逢集就人少事多,缺少人手。她爹娘年纪大了怕受不了过多劳累,问吴刚能不能到她家里做帮工。吴刚想了一下,索性就应了下来。桂花爹娘心里也明镜似的,知道吴刚就是他们未来的女婿。

这天又是集日。桂花湾就多了些热闹和繁华。桂花家的“桂花酒店”也生意红火,座无虚席。桂花一家的招客,又是烫酒,又是端菜,票子也一张张飞进柜台,桂花的爹娘心里乐滋滋的。

正忙着,桂花在里屋叫唤了一声。吴刚跑进去,问道:“咋的啦?”

“手给烫着了。”桂花捂着手说。

“唉呀,指头都烫红了。”吴刚把她的手指含进自己嘴里,轻轻地汲取来。

桂花的脸“刷”地即刻红了。她觉得一股暖流踊遍全身,舒服极了。但她嘴巴却说:“别让我爹娘看见了,丑。”

吴刚脸沉下来,说:“好久都没让人亲了。”

桂花就道:“晚上咱们去河边纳凉,该行了吧。”

入夜,一弯下弦夜挂在暮色的天际上,发出淡淡的朦胧的光。远处那连绵逶迤的山峦,只映出影影绰绰的轮廓。湘江岸边洒着阵阵清凉的微风,驱散了白天的干燥和闷热。

桂花和吴刚在岸边擦洗了身子,就在一块长石条上坐了下来。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他把她的手捧在手中。

“最近,你咋的老不高兴呢?”桂花问。

“你怎么能对那个开拖拉机的说我是你家帮工呢?!”

桂花笑了:“就为这呀?你本来就是个帮工嘛!”

“你咋不说是你男朋友(未婚夫)呢?”

“我可从来没作过这样的承诺。听你这口气,我好像要嫁给你一样。”

“那还不是迟早一点的事?”

“难说,你家人多房少,我嫁过去连个窝都没有,喝西北风去呀?再说,我嫁了,两个老人咋办呀?”

“我兄弟三个,家里不缺劳力,只要你家愿意,我倒插门上你家当女婿,这该行吧。”

“就怕到时候你爹娘舍不得哟!”

“有你这么漂亮的媳妇,他们高兴都来不及呢。”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到时候,你总是让人心里不踏实。”

“哟哟,又生气了不是?来,让你亲一下,行吧。”

吴刚便使劲地亲桂花的脸和嘴,亲得她都浑身发软了,不时发出轻轻的呻吟声。接着,桂花感觉到他的手从她的胸部滑到下身隐私处,就赶忙推他的手,道:“别,别这样。”

吴刚的身子向她压了过来,喃喃地说:“好桂花,我忍不住了,就……”

桂花猛地挣脱身子,一巴掌打在吴刚脸上:“得寸进尺,不行就是不行!”’然后,她气愤地走了。

吴刚惊呆了,许久才清醒过来。他见桂花已经走远了,就自言自语地说:“真没劲,没劲!”

世间的事情总是千奇百怪。有的人,天天见面却没有多深的印象;而有的人,就见那么一面就刻骨铭心了。这段时间,桂花心里时常闪现着吴湘辉的影子。也许是上苍特意的安排,她与他不久便又邂逅了。

这是个背集的日子,天空蓝幽幽的,没有一丝儿云彩。太阳很红,阳光很烈。湘江岸边的石头晒得有点烫手了。

桂花正在石渡口岸边洗衣服,一辆红色的夏利小轿车从便道口开了过来,在桂花的身后停下。司机下了车,朝桂花喊道:“桂花,洗衣服?”

桂花回头一看,原来是吴湘辉。他今天显得很洋气,身上穿着一件绿色的高档短袖衬衫,是扎在浅灰色的裤子里的,脚上穿了一双亮光光的棕色凉皮鞋,帅呆了。见他走过来,桂花笑咪咪地问:“是你呀,你不是开拖拉机吗?怎么?鸟枪换大炮了?!”

“拖拉机卖了。马上要修柏油马路了,开出租车来钱快。”

“哦,祝你发大财!”

“桂花,你人长得漂亮,话也说得漂亮!哈哈!”

“你们伢子些总爱捡些好听的来说,哄死人又不填命。”

“我可尽说实话呀,打死我也不会说谎的。”

“嘿!不见得。”

“信不信由你。”

“一会儿到酒店里喝酒。”

“好。我去洗洗车,还想洗个澡。”

吴湘辉打车向下游开出好远,这才跳下车急急忙忙脱掉衣服鞋子,留着紧身裤头跳进河里。

桂花在远处望着吴湘辉,突然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脸儿也烧烘烘的了。她看见吴湘辉游泳的姿势很美,两只手向前换着向前划刺,头在水面上左右侧摆着,双脚还不时蹬出水花儿。桂花看到这般情景,不由得心里滋生出几分羡慕。直到她端着衣盆上路,还不时回头往河里看。

等吴湘辉来酒店的时候,桂花已做好了四个小菜:一盘花生豆、一盘豆福干、一盘凉调黄瓜、一盘黄花拌粉丝。桂花端上酒菜,说:“你随便点用吧。”

“你爹娘呢?”吴湘辉问。

“他们不在。去后头坡薅包谷草去了。”

“那么吴刚呢?”

“不逢集,他回自己家里去了,离我家五里路。”

“他是……是你男朋友?”

“可以说暂时还谈不上。你听谁嚼舌根了?准确地说,他是我家帮工。”

吴湘辉看到桂花这样急着解释,就望着她笑。桂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接着,吴湘辉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他说,桂花酒不愧是祖传的,好喝。不像瓶子酒,太烈,香精重,喝着伤人,要是桂花家把酒店开到城里去,肯定能赚大钱。“现在城里人都拚命地赚钱,拚命地花钱,他们的生存观念都在变化,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还鼓励桂花,都是80年代了,别老呆在这山沟沟里封闭自己。去城里走走看看吧,能开拓人的视野。

桂花听得狠认真,也觉得吴湘辉讲的这些也有一定道理。她开始佩服吴湘辉起来了。

桂花把吴湘辉送到门外的公路上。吴湘辉临上车前对桂花说了声“再见”,就伸出了手。

吴湘辉握着桂花的手,乘着酒兴说:“桂花,我真的好喜欢你。”

桂花的脸腾地红透了。他觉得浑身都痒痒地舒服,想要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就慢慢地抽回了手。

桂花呆呆地愣在路边,见小车远去的影子儿不见了,心里顿时也空落落的了。她伸出被吴湘辉握过的那只手,久久地看着,心里说:嗨!这可是我凭生头一次与伢子握手的哟。

清晨,湘江河畔连绵起伏的群山峰间萦绕着淡淡的云雾,桂花湾的空气湿漉漉的。此时,桂花家的桂花树上招来了成群的鸟雀,满树的桂花骨朵儿含苞待放,桂花湾沉浸在香雾之中了。桂花爹便常来树下转悠,心里乐的受活……

转眼间到了秋季,这是一个醉人的丰收季节。山地里的包谷棒子黑胡子甩甩的,那穗子露出齐排排金黄的籽粒,齐茬茬的大豆挂满了涨鼓鼓的豆角儿,到处都是五谷丰登的景色。

庄稼人最忙的是秋季,既要赶着收稻谷、包谷和黄豆,又得抢节令种麦子。而桂花家是忙上加忙。除收种外,她家还要开店接客。另外还得把满树的桂花采摘下来酿进坛子哩。于是,她家便又请了五个短工,加上吴刚和她爹共七个劳动力。在三个背集的日子里,收回了他家三亩水田的稻谷和三亩一分地的包谷、黄豆。

桂花那几天既要做饭,还要抽空去田里地里帮忙,可真是累坏了。

采摘桂花这几天,同样紧火。桂花爹和吴刚搭上长梯爬上树,腰里系着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头顶的大树上,以防万一有什么闪失。他们踩在树上,用长竹杆夹子把花枝捶住,拧断,扔下来。桂花和娘麻利地把花朵儿摘下来装进坛子里。

桂花和娘一边干活,一边拉家常。

娘问:“你和吴刚闹矛盾了?”

“他整天疑神疑鬼的,不放心我。”桂花答道。

“听说你对那个开车子的伢子印象不错,是吧?”

“娘呀,人家是城里的,哪能看上咱喽!”

“我不是说你。常言道:人往高水往低,你真要能攀上高枝是好事,可千万要把人看准了,免得……”

桂花不言语了。她在想心事,想吴湘辉。

吴湘辉后来送后山金石猛矿老板又到桂花湾来过两三次,还给桂花买了裙子和少女霜之类一些东西。说实话,桂花的确喜欢上了吴湘辉了。吴湘辉是城里人,见识广,说的全是新名词。他人又潇洒,出手大芳,不管哪个方面都比吴刚强得多。当桂花心里的天平倾斜向吴湘辉后,她与吴刚之间的话就慢慢地少了。每当吴湘辉来到店里的时候,他们又说又笑,而吴刚站在一旁把脸吊得老长老长。为了这事,吴刚找桂花谈过两次,结果都炸了。要不是桂花爹从中劝说,两个人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程度呢。

桂花想着这些,长叹一声,说:“娘呀,我现在左右为难啦!唉,听天由命吧!”

“你自己看着办吧。你爹也同我说过这件事,我们是盼着你好呢。”娘说。

桂花点了点头:“娘,我晓得。”

第二天,吴湘辉又来桂花湾了。吴湘辉前脚进屋,吴刚后脚就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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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你路过我的伤


电影院的放映厅中播放的是那些年,影片中的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身旁却是另外一个男人。我们以为会在一起的人最终却并没有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有些伤感的气息,很多女生开始低声抽泣。

跟电影中的女主角相比我是很幸运的,最起码他在我的身边。

秦川,这电影不合理啊,相爱的人怎么会分开呢,就像我俩一样,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啊。

对了秦川,这次考试我又得了第一名哦!是不是特别厉害?

秦川秦川,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今天有男生跟我告白了。不过我没有理他,我拥有这么美好的你,怎么会接受别人呢!不过我偷偷把他送给我的巧克力吃了,嘻嘻。

身边的人一直没有回应,安静的像是空气。我有些疑惑地从他怀里抬起头,看着他的嘴张了张,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秦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感到不安,记忆中的他从不会这样,他总是温柔地看着我,带着宠溺的微笑,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阿川,你怎么在这里?我等了你好久。林雅笑着进来,亲昵地挽起他的手臂。我有些发愣,呆呆地看着她把他从我身边拉走。

秦川,她是谁?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手不由自主地握紧,看着面前亲密的两个人,突然感到心慌。

他没有说话,没有解释,环着她的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觉得整个人都跌进了冰窖中,明明是夏天,却觉得身体的每一寸都是冰冷的。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走出去的,只知道眼泪放肆地从脸颊滑落,狼狈不堪。我不记得秦川对我说了些什么,但我记得林雅的眼神,嘲讽,怜悯,炫耀。令人刻骨铭心。

认识阿轩是在一家叫做遗忘的酒吧。我还记得那天的我哭的有多么狼狈,像个可怜虫一般,被路人指指点点。

坐在酒吧的吧台旁边,往嘴里灌下冰凉的啤酒,苦涩的味道几乎麻痹了整个舌头的神经,啤酒的辛辣混合着泪水,带着气泡在喉咙中滚过,刺激得胃部一阵收缩。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有种断片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随时随地都会失去意识。大脑涨得发痛,可偏偏意识却是清醒的。一遍一遍地翻看着手机,天真地想着如果秦川看到我现在这狼狈的样子,是否会感到心疼。

头越来越沉,耳朵里像是被棉花堵住了一样,听不见任何声音。眼前的事物逐渐变的模糊,隐约看到两个小混混模样的人走过来,身体被人拉扯,却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我甚至在想,无所谓了,算了吧。这样活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就这样吧。绝望地闭上双眼,预想中的羞辱并没有到来,头沉的不得了,在最后昏睡过去的那一刻,我看见一个身影挡在我的面前。。。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头撕裂般的疼痛。睁开眼看着天花板,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像是酒吧的房间。身上的衣服还是完好的,看上去我逃过了一劫。有些庆幸,又有些可惜。我甚至恶毒地想,如果秦川知道我为了他失了身,也许下半辈子都会在愧疚中度过,这样他也能够记得我一辈子了。

认识你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清楚的记得你眼里的那抹一闪而过的疼惜。温柔的让人想哭。是了,你的眼睛和他很像,深邃的目光,就像以前他看我的那样,带着淡淡的宠溺与疼爱。一瞬间,我以为我看到了他。

你把热水递给我,杯子的温热从手上传来。冰凉的手也渐渐有了些许温度。

感觉好点了吗?你昨天喝了很多酒。女孩子自己来酒吧很危险,以后不要喝这么多了。

我渐渐回过神来。你不是他,他的声音总是很温柔,听上去很温暖。可你的声音清清冷冷的,带着几分低沉与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对了,我叫阿轩。

似乎从那天开始,我就爱上了喝酒,我总觉得醉了以后可以什么都不用想,可以肆无忌惮地流泪,可以不在乎其他人的眼光。

每次醉酒后我都会跑到大街上,或者一个人坐在马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傻笑。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喝了很多的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大街上。我记得路过的行人们对我指指点点的样子,看见他们眼中鄙夷的目光。可我不在乎,我失去了他,又何必在乎别人的感觉。我走在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上,左右来往的车辆在耳边呼啸而过,我听见司机们骂我有病,说我找死。就是这时你冲出来的,你把我拉到马路边,远离了那些危险的车辆,劈头盖脸对我骂了一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记得当时的我傻笑着抬头看着你,对你说,阿轩,我什么都没有了,他走了,不要我了,你为什么还要关心我呢!

你当时说了什么我如今已经记不得了,可我依然记得你的怀抱,那么温暖,有种安定人心的味道。

从那时候开始,遗忘就是我最常逗留的地方。我不想去学校,我怕看见秦川和林雅的亲密模样,想想都觉得心疼。只有在那里,在你身边,我才能感觉到心安。

不得不说酒吧是个比较混乱的地方,也是比较容易让人放纵堕落的地方。

你去了A城参加总公司的高级培训,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大家都叫她小妖。

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吧的吧台。她穿着性感的黑色上衣,靠在吧台上,化着浓浓的烟熏装,睫毛刷的根根分明,手里夹着一根纤细的女士香烟。当时我觉得,这样的女生好酷。妖娆,性感,放荡不羁。很多男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她的身上,跟她搭讪,她就像是酒吧的女王,被人捧着,高高在上。

喂,小姑娘,你总盯着我看干嘛?她在我身旁坐下,我能够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混合着烟草的味道,你怎么不说话?

你可以教我抽烟吗?

从那天开始我和小妖就成了朋友。确切的说是我总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像个女王般游走在各色的人群中,跳着性感的热舞,化着妖艳的装,听她说她和你之间的故事。

是了,小妖说她是你的女朋友。从她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她说她曾经当着很多人的面向你告白,可你没有理会,既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一直清清冷冷的。小妖说她曾经为了你跟其他人打过一架,胳膊上留下了一条无法去除的伤疤。我看过那道疤痕,狰狞地盘踞在细腻的肌肤上,像条丑陋的蜈蚣。我真的特别羡慕你,有个这样的女生可以无条件地为你付出。

你回来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倒在酒吧吧台上,不省人事。米白色的格子裙上洒满了酒渍,身边几个空了的酒瓶七扭八歪地倒在一边,手中还夹着已经熄灭了的香烟。你说这样的我看上去就像是精神分裂患者。

醒来的时候是在你的家里,幽暗的灯光让人看不真切,像是笼罩在浓雾之中,隐约能够看见餐桌旁你的身影。

醒了?头疼么?不疼的话就过来吃点东西。你的声音冰冰的,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怒气。

我坐在餐桌旁边,安静的吃着东西。不得不说你做的饭很好吃,就算是五星级大厨都做不出你的味道。

你靠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我把桌子上的食物吃光,沉默地收拾好碗筷。我窝在沙发里,抱着你送给我的丹尼熊,一言不发。

你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盒香烟,熟练地点燃,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

阿轩?你不是不吸烟的吗?犹豫了一下,我还是问了出来。我得承认你夹着烟的样子很帅,可我不喜欢。我喜欢以前的你,虽然清清冷冷的,但却那么细心,干净。

我是在遇到你后把烟戒掉的,我以为你不喜欢,可我看你现在学抽烟学的挺好的,我也没必要戒掉了。

我能听得出你语气里淡淡的怒气与冷漠。认识这么久你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突然间我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因为我抽烟而不高兴吗抱着丹尼熊,我的心里有些委屈,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想的

你走过来,熄灭了手中的烟,站在我面前,突然间觉得有些压抑。我听见你说,韩沫,你记着,没有人一辈子都是一帆风顺的,伤心难过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不允许你用这种方法作践自己!你的自尊呢?你的骄傲呢?这样的颓废不适合你,以后,就算是扶你也得给我立着!我不会再允许你这样堕落下去。

还有,小妖不是我的女朋友,以后离她远一点,你不适合她那样的生活。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每天都来酒吧,跟以往不同的是我不再喝酒,也不再抽烟。有你在这里,没有人敢卖给我酒,也没有人来打扰我。你总是每天变着发的给我调配不同口味的果汁,我还曾嘲笑你会不会从首席调酒师变成果汁专家。

小妖从那以后就不再来酒吧了,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酒吧的门口,我听不见你们两个在说些什么,可我看见了她眼里蓄着的泪水。

你看到一旁站着的我,愣了一下,然后转身进了酒吧。我走上前,想要安慰一下小妖,却被她挥开了手,我看得见她眼里的不甘与无奈。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小妖。我本想问问你,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后来,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一旁看着你,看着你为顾客调酒,偶尔抽出空给我递过来一杯果汁或者牛奶。

你每天都会给我带你亲手做的早餐,每天都会叮嘱我要好好吃饭,每天雷打不动地带我回家,给我做很多好吃的。我喜欢坐在沙发上,看你带着围裙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偏偏脸上还是一种生人勿近的表情。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特别想笑。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个月左右。我因为秦川而低落的心情也渐渐好转。我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他,把跟他在一起的回忆深深的埋藏在心里。

那天我依然跟以前一样坐在酒吧吧台,两个学生模样的人走了进来。我认得他们,是秦川班上的同学。以前我们曾经一起出去唱过歌。

咦?韩沫?你怎么在这里?好久不见了啊。

我低下头,并不想理会。我害怕他们会说一些关于秦川的事情,我怕心里那道好不容易缝合上的伤疤再一次血淋淋的摊开在我面前。

韩沫,怎么,去了英国留学就把我们这些老同学忘了吗?

英国?我疑惑地抬起头,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

对啊,你不是和秦川一起去英国留学的吗?咦?秦川呢?他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吗?

送到嘴边的果汁洒了出来,浅色的衬衫上沾满了果汁的痕迹,看上去狼狈又邋遢,我慌乱地想要把衣服擦干净,可袖子却碰掉了吧台上的高脚杯。噼里啪啦的声音传来,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蹲下身子去捡地上的玻璃碎片,手不由自主地握紧,破碎的玻璃扎进手心,可我却似乎感觉不到疼痛。原来,他去了英国留学。。。是跟林雅一起去的吧?我闭上眼睛,把泪水逼进眼眶。我以为,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已经可以把他忘了,可没想到,原来心疼真的无法愈合。

我感觉到手被人温柔地捧起,睁开眼是你那张焦急的脸,你的眉头紧紧得皱在一起,二话不说抱起我离开了这里。

你把我抱到酒吧的休息室,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生怕弄疼了我。我扑到你的怀里哭的像个孩子,不停地重复着秦川他真的不要我了。我听到你无奈又心疼的叹息,感觉到你抱着我的手又紧了紧。

后来,在你的劝说下我回到了学校,学校里的老师并没有追究为什么我失踪了两个多月。所有人都以为我跟秦川一起去了英国。

我开始慢慢的转变,变回以前的那个乖乖女,把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学业上,不让自己有时间去考虑其他的事情。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该高考了,我想要逃离这里,逃离这座城市。

我还是会在课余的时候跑去遗忘,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你为客人调酒,偶尔吃着你做的饭菜。似乎只有这样才会让我感觉到心安。

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城市旁的郊区里那一大片薰衣草花田。你知道以后每周都会带我去那里散心。你每次都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东西,我们会在那里待上一天,我喜欢靠在你的肩膀,看着太阳从远方落下,心情也会在这一瞬间晴朗很多。

时间越走越远,高考也已经结束了。录取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在就把里跟你聊天。我告诉你我被A市的重点大学录取了。你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宠溺地看着我,却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

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一年的时间淡化了很多事情,磨灭很多感情。我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秦川,也在记忆中慢慢的淡了。不知是有意的还是什么,我甚至记不起他的脸。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跟你一模一样。

我和你这一年多以来一直处在一种暧昧的状态,谁也没有打破。一个月以后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想要找个地方重新开始。一个月的时间里,我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看着曾经和你,和他,一起走过的路,逛过的商场,去过的游乐园

一直以来我都想要逃离这个城市,可是当我真的要离开的时候却又那么不舍。我以为经过了那么多以后我可以很坚强,很成熟。可是后来发现,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已经成为我的依靠。我舍不得你。

离开的前几天我去找你,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这里。我对你说,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地方,唯一舍不得的就是你,我想要你跟我一起离开。

你带我去了一个地方,是我们这里的墓园。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可是突然间感觉有些心慌。

墓碑被打扫的干干净净,看上去就是经常有人打理的样子。我看到墓碑上那张黑白相片,相片上是我最熟悉的温暖的微笑,大大的眼睛里盛满了宠溺,带着笑意,似乎能够让人忘记一切悲伤。

秦川。。。有什么东西从眼眶中滑落,苦涩的味道在嘴里蔓延。

他死了,半年前,飞机失事。你的声音带着化不开的悲伤,他一直都爱着你,当年他离开的气候是迫不得已的。顿了顿,你接着说道,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我一直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后来,爸爸的公司遇到了严重的危机,没过多久就破产了,爸爸受不了打击,心脏病发去世了,他的妈妈没过多久也抑郁而终。从那以后我们两个便相依为命。我发过誓要一直保护他。可是两年前我被诊断出恶性骨癌,需要一笔昂贵的治疗费。我没有告诉他,怕他担心。可最终还是没有瞒住,他看到了我吃的药为了筹集手术费,他不得不答应跟林雅一起出国。这样的话林雅的父亲就会承担我所有的手术费用。你知道的,以他的骄傲是不会向你开口寻求帮助的,所以他离开了。他离开之前嘱咐我要好好照顾你,等他有能力的时候会回来找你。一个多月以前他决定回来,可是回程的途中飞机出了意外尸骨无存

心疼,无助,愧疚,难过所有的感觉蜂拥而上,几乎要把人淹没,我甚至能感觉到当飞机失事时他心中的恐惧。我不敢再留在他的墓碑前,他的笑容让我感到愧疚。我没办法面对他。没错,我居然爱上了他的哥哥,还妄想带他一起离开这里,离开他

这天晚上,很久没有醉酒的我再一次喝醉了。模糊之中我似乎能够看到他就在我的身边,想以前一样,带着温暖的笑,眼神中带着浓浓的宠溺与不舍

最终我还是自己一个人去了A市。我还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没办法忽视秦川的死而跟你一起离开。离开的那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抬起头能够看到阳光照射下空气中细微的尘埃。

A市是一个繁华且冷漠的城市。在这里的人们只会关注你是否有所成就,不会在意你的心情是悲伤还是难过。最初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城市特别适合我。因为它足够冷漠,足够沉稳,能够使我躁动的心情平复。

大学的四年里,优秀的男生有很多,可我没有再喜欢上任何一个人,我再也找不到像你,像他那样的男生,再也没有肆无忌惮地为了谁做什么傻事。时间真的是最冷酷的东西,它磨平了我所有的棱角,在A市的这几年,我看着周围的朋友们恋爱,分手,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垂暮的老人,没有年轻人还有的气息,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可以很冷静,冷眼旁观。很多人说我太无情,她们总是认为我过于高傲,我无法否认,无法辩解。我觉得这辈子我的结局就是孤独终老。

这几年来,我曾经回去过几次,去看看秦川,跟他说说话,看看曾经我们一起生活过的地方。我也曾偷偷站在遗忘的门外,想要看你一眼,可惜每次你都不在。我才知道,原来,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毕业后我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放弃了A市最有名的公司的招聘,放弃了继续在学校深造。我在A市开了一家咖啡屋,我更想要一种平静的生活来沉淀多年来复杂的情感。

我像往常一样擦拭着咖啡杯,门口的风铃响起,老板,你们这里招不招调酒师?我会调酒,会调果汁,还会做饭。我是从小城市来的,没有家,没有工作,没钱没房没车,孤身一人。老板,你收留我吧

阿轩

我的伤 我的爱


昨天很不幸,我无意中受伤了,当时我也不相信我会真的受伤了,旁边的人也不相信。所以,当时在活动的瞬间听到腿嘎吱一声响,我认为和往常一样,只是轻轻地拧了一下,根本不放在心上,所以我不断地活动,企图使它短时间内迅速恢复。但它没有,却是走不成路,我看情况不妙,我赶紧让老公把好得快拿过来喷药,然后坐下来休息。

然后,等了有半个小时,我想试试腿的情况,于是我站了起来,发现横着走不太疼。然后我就走到球篮底下,站着投球,坚持了有二十多分钟,当时感觉比刚拧着时好了些。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就很难走成路了,老公把我背到了楼上,我好幸福,我知道老公还和原来一样爱我。我这个傻姑娘好有福气!我在内心告诉自己。

深夜要到厕所,老公感到我的响动,一下子坐了起来,我不想打扰他,因为他第二天还要上班,但他坚持背起我走向了厕所。回到床上,老公还安慰我似的笑着说:看我们俩个多么一致啊!你方便时我也方便了。多好的男人,今生我幸运地遇上了,和他相爱了,这么多年来,他对我的爱是没变,很多情况下他宽容着我支持着我,我是一个幸福而幸运的女人。

第二天,老公要上一天的班,早上他早早地起床给我们做了早饭,然后帮我洗漱好把我背到餐桌旁吃了饭,又把我安顿好才依依不舍地上班走了。老公好是细心周到,我应该知足了。

中午,本来老公的时间是很紧的,但他还是跑到楼上把我背下楼走向吃饭的地方,然后又坚持把我送到家背到楼上安排好才又慌张地奔向工作岗位。我好感动!我在内心对自己说:老公,谢谢了!我爱你!嫁给你,我此生无憾!

人们常说,患难之处见真情,其实生活中,很多次我深深地体会着老公对我的爱,每次当我需要帮助时,老公会全力地支持我,每当我撒泼无赖时,老公又会耐心地陪伴我。我是一个幸福的女人,甚至有时我认为我是地球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花开时节,我知道,我的掌心会融一脉温柔,刻满初相遇的碎念,无论轻嗅哪一朵,都是甜美的味道。

始终相信,遇见是上天的恩赐,红尘深处,你便是我今生最美的守候。

往事如梦,梦里飘香。回眸间,云水深处,你脉脉含情。前世我为青莲,盈盈一水间,脉脉不语等你渡我。

这一世,我愿为你素衣清颜,淡淡清欢,相守天涯,携一片相思的云,托明月清风送你。流年相遇,在这红尘牵念中,我等你朝我浅浅走来。

我是藏不住秘密的,把它沾染上相思,铺上岁月的素笺,让流年的笔端写满想念。画一叶心舟,载满岁月的温婉,独守一份静美,花开深处,浅漾一曲唯美的清欢。

哪怕,时光荏苒,你也要记得我在等你。

我藏不住秘密,也藏不住忧伤,正如我藏不住爱你的喜悦,藏不住分离时的彷徨。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我,我不会留你,我知道你有你的理由;如果有一天,你说还爱我,我会告诉你,其实我一直在等你。

如果有一天,我们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视你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我曾经爱过。

或许人一生可以爱很多次,然而总有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想得最深切。

炊烟起了, 我在门口等你。

夕阳下了, 我在山边等你。

叶子黄了, 我在树下等你。

月儿弯了, 我在十五等你。

细雨来了, 我在伞下等你。

流水冻了, 我在河畔等你。

生命累了, 我在天堂等你。

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亲爱的,对不起我让你受了伤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总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了男孩的身子,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的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些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的时候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正朝女孩头上砸来,此时已经来不急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声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正当快着地的时候,男孩猛的翻了个身让自己身体朝下,结果只是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也才刚反应过来,痛的叫了出来,结果眼泪出来了,她想:古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想着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慢慢的跑了。

此时男孩在背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他放弃了。只是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男孩身边的血慢慢的蔓延开,他手垂了下来手机趟在血泊中,再也没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了。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当男孩想用身子挡着碎石的时候猛的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就猛的翻个身,用尽全身的力气只让碎石砸到女孩的手。自己却让钢筋插进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还看着那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手受伤了

看到这里女孩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涌出了眼眶,冲向到往男孩的天堂

背叛的征途


居家成专职太太那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踏进舞厅,很有种新鲜感。在一旁的雅座坐不到一分钟,她就迫不及待地投进了舞池。她不太会跳舞,动作显得有点僵硬,身子却扭动如蛇。她疯狂地摆动,全然不管有没有人在荧荧灯光下闪动泛红或泛白的眼睛盯着她怪异地看。

这个夜晚是属于她的,属于她的这个夜晚极尽疯狂。

终于累了,她瘫坐在酒吧的沙发里,任由皮革包围。音乐仍然歇斯底里,一种酸涩的寂寞随着酒的下咽深入到了她的肺腑。

一本有名的书中说:“疯狂的背后是难言的痛楚。”痛楚,对于一个寂寞的居家专职太太来说,是伤口上的盐巴,无药可清洗。

丈夫已经半个月没有打电话回家了,在她辗转了一个个夜晚后,终于打扮得妖妖娆娆踏进了这间酒吧。这是一种无力的报复,但总算有些许的快感。男人为新鲜而背叛女人,女人因为男人背叛而踏上背叛的征途。

名作家说:这世界男人和女人一样,谁也不比谁更拥有背叛爱情的权利。

刚回到家,电话就催魂般响起,一声紧过一声。

“喂?”她拎起话筒抬头望墙上的钟,有些醉意朦胧。

“你去哪儿呢?”是他,她的合法丈夫。

“一个大学时的老同学生日,请我去喝了一顿。”谎话脱口而出,自然得不须再多作考虑。

“男的?女的?”电话那边的口气显得漫不经心,再漫不经心也好,微风吹过湖面还是会起皱折。

“女的,儿子三岁了。”她盯着台面上的丈夫照片,忽然有些开心。

酒精的麻醉使她说起谎来特别圆滑,感觉像是一个坏孩子捉弄他人得逞后的兴奋。

居家的女人,连谎话也成了生活的另种调味料。

“想我吗?”丈夫的情话在午夜听起来似是一朵失去水分的玫瑰。

“想。”她答得异常干脆。

她真的想过他吗?或者曾经想过也就算想了吧。

“我要过几天才回来,你自己照顾自己。”丈夫说完后匆匆搁上了电话。

每一次别离后的电话总是以这样的方式收场,没有一线爱情的影迹,也没有别离后夫妻间最应有的牵挂话语,冰冷是仅有的特色,足以使她将女人特有的温柔在他应付式的电话里冻藏起来。

她的眼泪在午夜时刻绽放成一朵朵晶莹剔透的睡莲。顺子的《回家》一遍又一遍萦绕着她,空旷的客厅里,她蜗牛般蜷曲在落地玻璃前。

寂寞在她的脸上划下了一道道的痕迹。

寂寞没有让她变得更加美丽。

尽管她现在仍然美丽,美丽得像风中摇曳的灵芝,灵气十足而柔弱不堪。

过去的女朋友,现在的女强人樱曾极为关心地不止一次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应以居家女人特有的警惕态度提防她出色丈夫身边的女人。

现在的狐狸精太多了,谁也无能为力,所以年近三十的女人要特别会保护自己。

樱不无疲惫地说。

樱在婚姻中始终是一个失败的角色,尽管她极想表演得出色。

任何一个女人都想有男人的庇护,女强人也不例外,但樱对婚姻越动之以情越使伤口鲜血淋漓。

结婚两次,离婚两次,女人的爱情经不起太多的折腾。

从此,樱不再谈爱情。

对男人,樱成了一块化石。

她每次都诚诚恳恳地听樱说这说那,附和得天衣无缝。可每次转过身面对丈夫宽阔的怀抱,她又热烈而忠诚地投进去,极满足地笑笑,傻得有些像外国书籍里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天使。

樱说,你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女人。

可爱,但不现实。

她的天空一向晴晴朗朗,她也一向安闲异常。以前在丈夫一去大半个月,一天一个电话的日子里,她的依靠是那一段细细长长弯弯曲曲的电话线,她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化身,对着它喃喃细语。再后来,一次的偶然让她发现了丈夫换洗衬衫上的一个红红的唇印。

樱的话不幸应验。

她不可能再那么一副天使般的笑容奔向丈夫。

她开始感到寂寞,丈夫不在身边的日子她无数次猜想他是真的如他所说忙于工作还是急着猎艳。如此的翻来覆去让她身心憔悴,但她什么也不说,埋在心里如埋一枚地雷。她依然守在家中,等待丈夫间歇性的电话,有些枯燥无味。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她第二次发现丈夫的衬衣上又一个红色嘴唇时,萌发了报复的念头。

她不是樱,她无法如她那样向婚姻洒脱地挥挥手。

从小至大所受的教育告诉她,女人再怎样强大,也需要依靠男人。

女人比男人对爱情更认真,奢求更高。

更何况,她从来都未向除丈夫以外的任何一人男人多看一眼。她牢记临嫁前母亲说的一句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母亲守寡了二十多年,母亲在她的印象中端庄得犹如明朝古物。

母亲的门前从来都没有是非。

那时的太阳和现在一样明媚,那时的世风仍和此时一样古朴和妖娆。

母亲关紧了她那时还算很堂皇的大门,男人们未敢强行扒开窥看。

在她幼小的时候,缘于母亲,她身受了洁白的赞誉。

懂事起,她决定效法母亲。

专一是女人的美德,虽然女人往往要为之付出许多代价。

她和母亲一样传统,她认为,这样值得。她也认为,她一定会是母亲的翻版。

她为母亲骄傲,一向都是。

于是,她耐心地等待,等待那个流荡在别的女人门口的男人的忏悔。

她准备以圣母亲般的博大去宽容那个堕入迷途的男人。

她静静等待,一声不响。

她望向丈夫的眼神清澈而悲哀,他毫不察觉。

她不会发现的,他想。

他编造的理由简单而实用,对这样一个女人,实在用不着花费太多的心机。他爱她的单纯,纵使是在拥有另一个女人的夜晚,他依然会想起她可爱的恬静笑容。

有这样一个太太,男人随时都可以轻松自如。

她在等待中终于累积了一大堆的怨气恨意,她没有理由去为丈夫的背叛找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借口。

她毕竟不是母亲,她根本就不同于母亲。

母亲守着的是一种过去,她等待的是空茫的未来。

母亲为父亲从一而终是因为父亲从未背弃过他们的爱情,她守候丈夫是等着变心的翅膀重新飞回她的身边。

他有玩够的一天吗?守着暗淡的灯光和墙上自己的影子,她总是感到彻骨的冰冷。

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她,如果男人投进了别的女人的怀抱,她还应不应该关紧自己的大门?似今晚,她的骨子里升起了一种刺激,女人走向堕落恐怕都是以这样的心态开始吧。

堕落以后呢?或许压根就不能算是堕落,在樱这样一个女人看来,这不过是失去爱情的女人寻找麻醉自己的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樱和母亲,两个天壤之别的女人,却都在她的心中活得一样出色。

那么,自己呢?自己的名字叫弱者,只能是守在树下等待的角色。

第二个夜晚,衡量再三后,她还是踏进了那间昏沉沉的酒吧,打扮得更加大胆性感,也许下意识里她渴望和丈夫玩一个平手。尽管她明白,她最终等待到老的仍会是丈夫。

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在她的思维里不亚于清晨醒来时射入眼帘的第一线阳光。

她依着他而活,一如守着土地而终的老农。

她耐着性子一如既往地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她选择了另一种心态,奢望报复可以平衡自己的疼痛。

一个男人徐徐走来,这样的空间里总是有太多暧昧的情感在缓缓流动。

一个独身女人喝着烈性酒,不安分地在黑暗的掩护下东张西望,这本身就是一种极明显的暧昧。

他在她的对面坐下,连最起码的礼貌问候都没有。她忽然有些不安,在这样霸道的男人面前,她只能是柔弱的藤条。

丈夫就是在她可怜的柔弱拒绝下一拎就把她拎进了他粗糙的生活里成了他地道的妻子。

他紧紧盯着她,借着若隐若现的光线,她看到了猫一样的眼睛。她突如其来地慌张起来,想象中的诱惑明显地摆在眼前,她却唇干舌燥。

他不动声色,仅用那么一双眼睛去捕捉。

她抿了一口又一口的酒,年近三十的女人了,依然如生活在校园内的女学生一样在男人的注视下扭捏不安。

这实在有些可笑,同时她也有些愤愤不平于生活待她的不公。

他伸出了手,她一愣,丈夫的影子惊鸿一瞥掠过她的脑海。除了丈夫,她从未和其他男人有过肌肤相触。

在眼神与眼神的较量中,她傻子般由他拖向舞池。

舞池的气氛更暧昧更温情,她竭力清醒自己的同时看见了一对对亲密无间的情侣。

而他和她,本是陌路却也手牵手置身于其中。

不可思议,荒唐得不可思议。

母亲如果看到这一幕,不知会作何感想?所幸的是天堂里的母亲再也看不见了。

他带着她旋转了一圈又一圈,裙裾在变换不停的灯光下变幻着亮丽色彩。依着这个男人,她忽然有种家的厚实感,温热的气息笼罩着她,她有些痴迷起来。

灯光啪一下黑了,四围一片静默,她顿时清醒过来,对于这些可能将在黑暗中进行的活动,凡属有点年纪的都了然于胸,她紧张得手脚发冷。

灯光再一次亮起时,她和他依然有着那么一段距离,他没有前进一步。

这让她抬起了头,有些恍惚地认为这个男人在哪里见过面,陌生里夹杂着隐隐的熟悉,这年头,不趁火打劫的男人毕竟不多了。

舞曲终于停止了,她强硬地推开那个男人,返回座位拎起提包匆匆踏出舞厅,再这样下去,谁知还会再发生什么。

樱说,现在流行一种爱情快餐,从相识到上床只不过几小时,其速度令人咋舌。

而她,一向喜欢用文火熬汤,慢慢地慢慢地,有滋有味。

也感谢母亲在天之灵纯净的眼神,终于看住了女儿洞开的心门。

推开家门,冷清扑面而来,再打开音响,还是顺子的《回家》,苦涩涨满疲惫的灵魂。

女人因为男人的背叛而踏上背叛的征途,她踏上了,却在中途落荒而逃。

她骨子里还是和母亲一样,她们流着相同的鲜血。

女人,只有洁白干净才是美丽的,母亲说。

女人,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对爱情洒洒脱脱,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樱说。

两个不一样的女人,一个娴静如水,一个冷傲如冰,都活得那么好。

唯有自己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她唯一知道的是等待也是生活,任皱纹逶迤在她的额头,将她的青春改换成另一种模样。

他呢?也终会回来,陪着她慢慢老去。

男人花心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泛爱。

她会让丈夫回来的,她不动声色地等待时机。

这是一种忍耐的智慧,对女人而言,也同样是一种冷酷的考验。

等待使女人的心在午夜成了枯萎的蔷薇,用咸咸的泪浸泡自己的爱情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