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说说 > 导航 > “我没办法喜欢别人了,我只喜欢你”

“我没办法喜欢别人了,我只喜欢你”

发表时间:2021-04-06

【www.qg13.com - 喜欢你情感美文】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没办法喜欢别人了,我只喜欢你”,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昨天听电台的时候,女主播问:“你花过很长的时间去等一个人吗。”阿喵呆滞了好一会儿。

阿喵喜欢了一个男生很多年,可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看着男生身边的妹子换了又换,阿喵一直都在男生身边。每次知道男生有了新欢,阿喵都是一场烂醉,可是酒醒之后,她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还是义无反顾的喜欢他。

我问过阿喵,我说:“你明知道他不喜欢你,你为什么就是放不下呢。”阿喵说:“他不喜欢我,可是我喜欢他啊!”

其实真正能在爱里做到坦然和洒脱的人很少,谁都有勇气去爱一个人,可不是谁都能有勇气去等一个人。真要花上几年的青春去和一个人耗,而且还是明知道没有结果的事,大概换了谁都会退缩吧。

可是怎么办呢,

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2.

见过很多人在感情里苦苦挣扎,该放手的时候非要逼自己挺一挺再挺一挺,最后弄得自己疲惫不堪,进退两难。

但我觉得,与其这样闪躲狼狈,不如大胆去耗去浪费。

我有个异性朋友,和前女友在一起五年,两个人分分合合却总没个结果。最后一次分手以后,朋友遇到过一个还不错的姑娘,大家都觉得他们在一起真的很合适,朋友自己心里也这么觉得,可是最后他还是拒绝了那个女生。

我问他:“你这样又是何苦啊,人总是要往前走的。”他说:“可是每一次我想和她开始这段感情的时候,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可能我还是没能真的喜欢上她吧。”

以前听过一句话,说前任就像一棵你曾经撞上去过的树,因为真的撞得很疼,所以以后每一次经过的时候都会绕着走。可是树就在那里,曾经撞的有有多痛你也会一直都记得。

有些事情,如果不能回避的话,那就坦然接受;

有些感情,如果不能放下的话,那就顺其自然;

有些人,如果不能在一起的话,那就藏在心底。

3.

在看《剩者为王》的时候,小章在同学会中得知自己爱了很多年的男生得了尿毒症的时候,毅然决然的为那个男人捐了一个肾。闺蜜说她一定是疯了,但只有小章清楚,所有的义无反顾都是有原因的。

她说:“我爱他,这是我最后能为他做的事情了。”

她没有矫揉造作的悲伤痛苦,没放下就是没放下。与其自欺欺人说自己不在意了,倒不如洒脱的承认:“没错,我就是放不下怎么了?”

既然知道自己面对这份感情束手无策、无能为力,知道自己放不下,那不如就让时间来帮你做决定。

我从来不回避自己对一个人的感情,爱了就是爱了,痛苦也好委屈也罢,因为是我选择的,我必须接受这段感情里的任何一种模样。

我没办法喜欢别人了,我只喜欢你。

4.

徐佳莹在《浪费》中唱:

“就算我再去努力爱上谁,到头来也是白费,

不如永远跟你耗 来得快乐,对不对。”

其实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放不下的人,就爱着吧。我们总要趁着年轻做一件勇敢的事情。

迷途知返的道理在爱情里不受用,更多的人都是带着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冲劲去爱、去浪费。

我们总是劝别人理智一点,其实感情这种东西,从来就没有理智可言。由心而来的东西,就应该顺着心去。

放不下你的时候也曾想过要不就找个和你很像的人在一起,后来才发现,就像我喜欢吃西瓜,西瓜汁不行,西瓜糖也不行。我喜欢你,长得像你不行,性格像你不行,不是你就不行。

我不想要谁来代替你,我还是顽固到想把有限的时间在你身上做无限的浪费。

我不想喜欢别人了,我能不能继续喜欢你。

我没办法喜欢别人了,我只喜欢你。

精选阅读

没办法不“快节奏”


没办法不“快节奏”

我身边凡是年纪不大就干出不少成绩的姑娘,统统都是高效率女王,正因为同样的1小时人家能做更多的事情,所以日积月累下来,人家的收获也是你的数倍。

刘睿说,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注重效率的人,到了伦敦之后,发现大环境更是如此。

“我当时在BBC的上司是五十多岁的一位女士,她每天背着双肩包,穿着平底鞋坐地铁,一到办公室就换上高跟鞋,跟每个人热情地打招呼,然后开始工作。中午她都是自己带饭,热一下在办公桌上就吃完了,她们的工作其实都特别忙碌。”

刘睿告诉我,伦敦整个城市的节奏也很快,电梯上没有人一直站着,都是在快速地往前走。坐地铁的人很少有玩手机的,都在看书看报纸。

而且,重点来了,英国女人65岁才退休,比中国人晚多了。

当我问到,在英国有没有水土不服、饮食不习惯、没有朋友、文化鸿沟的问题,她很轻描淡写地说,我没有任何不适应,这是我一直想来的地方,所以我每天都沉浸在梦想达成的开心喜悦中。

“在英国,虽然工作学习很拼,但我也很重视自己的健康,而且居然还让自己瘦了!你知道在英国,甜食和肉类很多,你不胖就很难得了!我把这归功于每天步行1小时去上学上班,坚持健走特别受益。

“另外我在饮食方面特别注意,比如吧,我在英国特别喜欢逛超市,因为所有食品都有卡路里标志。我去英国超市发现矿泉水都是有卡路里的,而且含量还不低,真是喝水都胖啊!于是我就买苏打水,各种味道的苏打水,卡路里很低,再也不喝白开水了哈哈。”

在此再送上一个读者福利,刘睿说,那一年只要“有朋从国内来”,她就一定会让朋友帮她带两样东西,一个是木耳,一个是银耳。银耳就用来煲汤,木耳是很好的清肠食品。

那天跟刘美人聊完天回到家,我进门放下包包,就冲到厨房去泡了一盆木耳……

太聪明的人的确没办法谈恋爱


太聪明的人的确没办法谈恋爱

其实标题这句话是李碧华说的,“太聪明的人不适合谈恋爱”。

我不会告诉你,我的爱情观自李碧华而来。我摆着清冷孤傲、看透世事的脸,在这里告诫大家一句:“想好好谈一场傻白甜的恋爱,请千万不要打开李碧华的任何一本书”。

她并不犀利,却很刁钻。用可怕的人性洞察力,让你感觉到:爱情不过是一场虚无的游戏,到最后根本没有赢家。

膜拜我的女神到此为止,现在该谈谈女神的这句话:太聪明的人没办法谈恋爱?

我听一个男生反驳说:“怎么可能呢?聪明的女孩子知道恋爱中怎么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能让我们男生感觉到温暖却并不黏人,又独立,会照顾好各方面的关系,不会瞎胡闹,不跟聪明的女孩谈,跟谁谈?聪明的女孩子才配享受爱情。”

呵呵呵呵……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女孩子,把情侣关系处理得井井有条:知道过年过节给婆婆或者男方的其他家人买什么礼物,也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什么情感状态下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不打扰男朋友玩游戏,也不会给男方经济上的压力,似乎从来没有在情侣关系中出过什么大错误。

如果一个女孩子自打和你谈恋爱起就没有“作”过,那么,要不,她已经被规则束缚到无趣;要不,就是特别想嫁给你,跟爱无关;或者你喜当爹了,或者她想借助你忘掉其他人。

所以,我不认为该男生嘴巴里的“聪明”女孩是真“聪明”,而顶多算“懂事”。懂事如果等同于聪明,那世界上绝大多数不被规则束缚并名垂青史的天才大概要从坟里爬出来扰乱世界秩序了《如果说聪明,李碧华算一个。

这样一个低调到你很难在网络上找到一张她照片的女人,是《青蛇》《霸王别姬》《胭脂扣》《诱僧》等书的作者,她的爱情观鞭辟入里:

“什么叫多余?夏天的棉袄,冬天的蒲扇,还有等我已经心冷后你的殷勤,

我看过她的y系列文字,以为她喜欢同性,不然就是早已遁入空门,结果其实她三十多岁的时候嫁给了出版工作者郭崇元。郭崇元当然是博学的,但在李碧华面前,那一点才华被碾压得灰飞烟灭。然而李碧华和郭崇元结婚了,周围的人称李碧华从未收过花,也没见过两个人卿卿我我,两个人的婚礼也没有怎么操办,见证人是两个人出版的书籍,厚厚地堆在桌子上a

婚后她曾经给夫君写过一个简短的自画像。年龄:数字太大;三围:数字太小;身体特征:头角峥嵘;性格特征:忠肝义胆,一丝不挂;愿望:不劳而获,醉生梦死;所崇拜的快乐美满人生: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

什么叫聪明人?这叫聪明人。一切都看得太透,一切都不争不抢。但,这不是恋爱的状态。

你若说她和夫君谈过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我是不信的。那种感情,更多的是互相陪伴与互相欣赏,现世安稳与知足常乐。然而,这不是爱情的含义。作家的才情是需要爱情的刺激的,我想刺激李碧华成为李碧华的,除了腹有诗书和天生才情,还得有一个她永远放在心中的男人,而那个男人一定不是她相公。

婚姻的幸福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爱情,有的是因为付出,有的是因为欣赏,有的是因为钱也说不定。

太聪明的人也许没办法谈恋爱,但有办法结婚。克林顿和希拉里,Frank和Claire,他们的婚姻里,更多的是信仰与追求的契合,而不是爱情。

谈到爱情和聪明,在fall in love那一刻,聪明和愚蠢的人感觉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从此刻开始,我希望我的世界里只有你,你的世界里只有我。

然而这个过程持续下去,天性聪明的人更敏感,更易洞悉,比愚笨的人更能预见爱情的火焰随着时间推移的消逝,恋人眼里的光彩不过变成了习惯。而她会比那些愚笨的人更加无可奈何与不可接受,承担更多火焰熄灭前的孤独与痛苦,而愚蠢的另一半根本无法体会。

爱情的灭亡就是爱情的规律,每个人都要尝试几次,不过,聪明的人也许一次就懂了。于是,聪明的人悲剧了。

卿卿我我、你侬我侬,天长地久、沧海桑田,不过是为了泡妞而说的或真或假的甜言蜜语。你再爱我,我再爱你,这种源于本能的冲动都维持不了一年半载。之后,我们要么各回各家,要么甘于平淡。那么爱情呢?一场浪费时间没有结局的游戏,还谈个什么劲儿!

最后,“我的聪明”大概有三种归宿:1.甘于平淡,把心里的爱情化作歌词写出来(像林夕、李碧华);2.玩弄,享受一次是一次。预见了故事的开头,也预见了故事的结局。人就那么几大类,爱情也不过就那么三五种;3.遁入空门。

聪明是一种先天的敏感。当你对着电路图抓耳挠腮看不懂的时候,物理天才看它不过像你看“1+1”那么简单,这是老天赋予的智商。

就像有的人可以一次次对爱情飞蛾扑火,每次都抱有憧憬却每次都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为什么得不到爱情,聪明的人早就像看“1+1”一样看到了结局——所有的爱情,都逃不出平淡或者死亡。那么,要么享受一天是一天,要么,干脆不碰,于是不伤。

这才是聪明。这种聪明和努力无关。

又看到有人说,和聪明的女孩在一起,她会表现得大智若愚。我又想“呵呵呵”了,真正的聪明,不需要自降身份与你同等,那沖天生的聪明,几乎天生就含有了张扬的属性,因为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他/她的光芒。

世上本无事,庸人多自扰。请别替聪明人瞎操心了,聪明人也不会为你们大智若愚。

而如果遇到那个愿意为你哭闹,愿意为你纠缠的聪明姑娘,请珍惜她。因为也许过不了三五年,你就成了她笔下那个伤透了蛇心的许仙和不通晓世情的法海了。

法海你不懂爱。等你懂的时候,我却早已不在。

我喜欢你,却不喜欢你喜欢我。


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一种人,他们渴望被爱,希望能够谈一场稳定的恋爱,又害怕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担心自己的喜欢得到回应。

学术上将这样一种现象称为:lithromantic,中文性单恋,性向的一种,指对某人产生爱恋,却不希望获得情感回应的人。这类人的恋爱情节可能会因对方的情感回应而消失。”

通俗点说就是你在对某个人产生好感后,当他对你有同样的感情后,你就会讨厌这种感情,甚至不再喜欢他。

有人说lithromantic的根源是自卑,“我这样的人不配被人喜欢,所以喜欢我的人都是傻逼。”

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复杂多变的思想纠结体,它是在社会上存在许多常见典型案例,特别显著在某些特定人群中...它和自身的经历有关,也和家庭环境有关。

这些看似很深奥很遥不可及,但实际上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身边。

图片来自网络

从我初中开始喜欢第一个人,到现在十来年了。喜欢了一圈人,一个恋爱也没谈成。

经常单恋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得要死,沉浸在自己的单恋里无法自拔。可一旦对方喜欢我了,他开始对我有回应,就完了。我会直接觉得他很恶心,原谅我的用词但我真的就是这种感觉。

他的所有缺点都变得不堪入目,而原先所有我对他的欣赏也变得都荡然无存。

我会让彼此之间产生隔阂,冷处理一切他对我的回应。有时候,我自己都不能理解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我试图回想起我喜欢他时的感觉,在心里劝自己,如今这个人对我的回应,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这是多好的事啊。

但不管我怎样的努力,终究还是调整不过来。

大一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我们一起上体育选修课。那天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

我看见他的第一眼,身后的阳光穿过他低着头的细碎刘海,似乎他的整个人都在发着光芒。

我想,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

后来我各种搭讪、聊天,找共同爱好,制造各种偶遇机会。

所有一切我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并没有告白,但是我感觉他可能也有所察觉。

终于,等到放寒假考完试的那个晚上,他表白了。

但当他牵起我的手,我整个人都懵了。

我再想想。

最后我还是没有接受他。

我觉得很不对劲,全身很尴尬的状态,我发现自己开始对这件事以及对这个男生,产生了厌恶心理。

我不知道如何和他相处,一开始他说他想我之类的话,我心中泛起一丝涟漪,但更多的是平静。

他试图再牵我的手,我碰都不想给他碰到,我是真的觉得难以接受。

请原谅我,我也非常非常的内疚,难过。

天知道我多想谈一段正常的恋爱,可是和喜欢的人就是走不到那一步。

其实很想克服这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每次结果都一样,干脆就不去和对方有过多交流,等这种好感变淡就是了。

后来基本就死心了,反正一个人这样也挺好的。

有人说这是爱无能的表现,自卑和自负并存。不仅拒绝喜欢自己的人,同时又拒绝了自己喜欢的人。

更乐意画个圈圈,铸个牢笼把自己圈在里面。默默倾慕着外面的世界,却又不希望别人进入自己画的这个保护圈。

以前一位朋友也遇到了相同的状况,去了心理医生时,医生说是一种社交情感障碍,即lithromantic,“回避型人格”,不自觉的躲避亲密行为。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后来觉得可能是种病,如果不正视它的话可能一辈子谈不了恋爱了。

有人说lithromantic,只是硬给人贴上标签,对一些人进行奇怪的归类和心理暗示。

不过爱情的世界真的远比你想得还要千奇百怪,有的人就是滥情,有的人就是无法谈恋爱,有的人三头两天换女朋友,有的人一心一意。

希望你能够勇敢地追求爱,追求幸福,同时也能做到理解爱,理解幸福。

始终有这样的期盼,太阳出来的时刻,能照耀到每一个善良的灵魂。太阳落了,有人做你的渔船,你的锚。

“我喜欢周杰伦”“我喜欢你”


全世界最难做到的三件事,分别是:减肥、早睡以及抢周杰伦的门票。

前两样我永远都做不到,第三样我特么做到了,还一口气抢了三张。结果约好的两个闺蜜放老子鸽子,亏得她俩还成天说自己喜欢周杰伦,假!

我一气之下发了朋友圈,说:

“转两张周杰伦门票,只卖给周杰伦死忠粉。”

瞬间就有几个人发消息过来。

第一个是同事小强,他说,“我和我家的狗都是杰迷,我想带着它,有生之年在现场听一次周杰伦的歌”。

好感人,这必须得卖给他一张啊。

第二个是我的初中同学孟洁,她成绩平平,样貌平平,我想了半天才记起她是谁。

她说,她也是杰迷。她和初恋是因为周杰伦才在一起的。

我有点好奇,她给我讲了整个故事。

“我的初恋叫八顿,因为他是我们八班的牛顿,物理一直是年级第一。我跟他同学大半个学期,都没有听他讲过几句话,感觉他特别高冷。

02年的时候,周杰伦为了宣传《范特西》上了湖南卫视《音乐不断歌友会》,我在电视机前激动不已,发现现场有个男观众比我还夸张,他举着周杰伦的海报,失控地尖叫:杰伦!我爱你!

更夸张的是,我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就是那个高冷的八顿。

那时候,我身边喜欢周杰伦的人很少,找到同好,很惊喜。

第二天,进了教室,我就直奔八顿而去,他从书中抬起头看我。

我说,快使用双节棍。

他回,哼哼哈兮。

《双截棍》他对上了。

我唱,嗷咿吆嗷咿吆咿~

他唱,嗷咿吆嗷咿吆咿~嘿~

《忍者》他也对上了!

这一天,在北京八中高一2班的教室里,两个亲人相认了,场面感天动地。

他还告诉我,那天歌友会结束的时候,他还跟周杰伦握了手。

如果我是他,我十辈子都不洗手了。

高二的时候,班上喜欢周杰伦的人越来越多,班主任忍无可忍,觉得周杰伦吊儿郎当的,话都说不清,宣布要“严打”周杰伦。

当时我气得混身发抖,八顿却一脸平静。

这个叛徒、人渣!

我决定跟他绝交。

随后的月考中,文科一向很烂的八顿,作文居然拿了高分,班主任猛夸他,我心里更鄙视他了。

哼,认贼做父!

班主任开始念八顿的作文:迷茫的我们,就像蜗牛……小小的天,却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其实包裹着我们轻轻的仰望。

大家骚动起来,这不是周杰伦的《蜗牛》么?

我愣住了,转头看八顿,他朝我眨了一下眼睛。

老师犹在台上回味: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很好!很好!

八顿站起身微笑地说,谢谢您对周杰伦的肯定,这篇作文来自他的歌《蜗(gua)牛》,我推荐您也听一下。

全班鼓掌欢呼,班主任脸色铁青。

那一次,八顿的作文被改判为零分。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是周杰伦第一次来内地开演唱会。

作为学生的我们,买不起门票。八顿带着我翘课去了工体,守在演唱会门口,想到杰伦就在离我们200多米的地方,只隔着一堵墙,我激动得都快哭了。

周围有很多和我们一样的杰迷,大家将体育场包围得严严实实,里面唱什么,我们就在外面跟着唱,从《双截棍》到《爱在西元前》再到《开不了口》,近30首歌,我们唱到嗓子嘶哑,一首都没有落下。

演唱会结束,我仍是迷迷糊糊的,觉得刚刚就像一场梦,直到散场的观众涌出来,才知道梦醒了。

我问八顿,我还没看到周杰伦呢,这就结束了么?你不是跟周杰伦握过手吗?那是什么感觉?

八顿还没来得及回我,不远处响起一阵尖叫,'我捡到了周杰伦的衣服了'!

我们回头,看见有个人挥着一件黑色的TEE,我艳羡地看着。

八顿说,还没结束呢。

他猛地冲过去一把抢过那人手中的衣服,拉着我的手就跑,被抢了衣服的人在后面穷追不舍。

我们一路狂奔,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个人。

八顿一边喘气,一边大笑。

我骂他,你疯了吧,要是被抓住,他非得打死你。

八顿说,你不是要跟周杰伦握手么?

他背过身,穿上周杰伦的那件黑TEE,转过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黑TEE的胸口印着名牌:灯光组 李佳龙。

衣服根本不是杰伦的,居然为了一件工作人员的衣服,带着我跑了几条街,我很想打他。

八顿把手放在鼻子下面,模仿周杰伦的语气逗我,哎哟,小姐不错哦,听说你是我的歌迷,现在你可以跟我握手了。

他朝我伸出手。

我觉得很无聊、很神经……很可爱。

我越过他的手,抱住了他。

抱住他的时候,我的心越跳越快,我的嘴里突然蹦出四个字:

我喜欢你。

八顿的身体僵住。

我的身体也僵住了。

八顿不说话。

我也不说话。

一阵沉默。

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尴尬了,于是我说,我想拉屎。

八顿说,其实我也想拉……不不不……我也喜欢你。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天,在充满气味的对话中,我的初恋开始了。”

我擦,这么浪漫啊。

孟洁接着说:“我跟他约定了要一起去看演唱会。”

我说:“我很想成全你们,但一张票我给了狗,现在只剩一张了。”

孟洁回得很干脆:“没事,一张就够了,我去。”

唉,我懂,哪怕再爱男朋友,还是周杰伦更重要。

我把两张演唱会门票都寄出去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

是我的另外一个同事,宋与,他说他也是杰迷,他和前女友还是因为周杰伦而分手的。

切。

我跟他同事好几年,根本没见过他有女朋友,还给我卖惨。

我没理他。

演唱会当天,我早早来到会场,想要见识一下小强家的狗,没想到却在位置上看到了宋与。

我问,你怎么在这?

宋与说,“小强带着狗过来,才知道狗绝对不能进去,只好把票转给我了”。

我坐下来,有点尴尬,只好没话找话说,你跟前女友真是因为周杰伦分手的呀?

宋与说起了他和前女友的故事。

“我跟我的前女友都是杰迷,我们是高中在一起的,她长得很可爱,一笑起来就露出两颗虎牙,我叫她跑跑,因为她唱什么歌都跑调,她还不以为意,每天都在我耳边哼周杰伦的歌。

当时,周杰伦风靡我们整个学校。每天校园广播里都有人点周杰伦的歌,校园歌手大赛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唱周杰伦,《三年二班》出来的时候,学校里只要是二班的,都特别得意。

周杰伦的粉丝实在太多了,跑跑跟我说,杰迷群龙无首,我们要成立歌迷会,一统江湖。

我俩都想当会长,互不相让。

僵持不下的时候,她掏出了一盒还没拆封的磁带,是刚刚上市的《八度空间》。

跑跑严肃地看着我,说,我们谁能准确听出歌词,谁就是会长!

放学后,教室都空了,只剩我们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一人戴着一只耳机,开始我们的听力考试。

她把“让我们半兽人的灵魂翻滚”听成了“让我们半兽人吃完了别犯困”。我把“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听成了“我留着baby,强忍着lady”。我们一直打平,最后剩下了一首歌,《回到过去》,我们一个个字念出来,“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后半句,她听不出来,我听出来了,是“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但我还是输了,因为我不忍心看她输的样子。

从此,她就是会长了。

04年,我们高三毕业,约定一起去看杰伦的演唱会。我们还花了一个暑假做了一个“八中歌迷会”的大灯牌,务必要让杰伦知道我们歌迷会的存在,结果我们攒够了钱,却没抢到票。

05年,周杰伦出演了《头文字D》,我们一起去看了,回家的时候,跑跑硬要骑自行车载我,我还没坐稳,她大喊‘来一个拓海的排水道过弯!’,然后她一个漂移,成功地把我甩出去了。

07年,周杰伦出演了《不能说的秘密》,我们一起去看了,桂纶镁消失的时候,她哭得稀里哗啦。出来的时候,她模仿杰伦的语气,对我说:‘你不要消失好不好?’,我本来不想理她,打了个哈欠,她拧我一把,我一秒入戏,回答:‘ 我不会消失的,以父之名发誓!’。

那段日子,关于周杰伦,每天都有说不完的傻话,做不完的傻事。

我以为我们会继续说着傻话,做着傻事,这样下去。

但是,年末杰伦的新专辑《我很忙》出来,好像成为了对我的预言。08年我毕业后,进了一家游戏公司,成了一名程序员,我,每天越来越忙,完全没有时间听周杰伦的新专辑,也没有时间跟跑跑聊周杰伦。

我们就这么磕磕绊绊到了2010年,我想弥补跑跑,抢到了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两张。

跑跑很激动,翻出了我们高中时候做的“八中歌迷会”灯牌,她说,我们终于有机会用它了,以后每次演唱会都带上吧!

我一口答应。

结果演唱会那天,程序出了BUG,我忙着修复,等我弄好了,赶到演唱会现场,已经散场了。

跑跑说,我们分手吧。

我想说什么,但人群却把我们冲散。

隔着人群,我看到她拿着灯牌消失在人海中。

那个“八中歌迷会”的灯牌,它有着我们的过去,本来也会有我们的未来的,但它消失了,和跑跑一起消失了。”

宋与讲到这里的时候,很失落。

他说,这几年每场周杰伦的北京演唱会,他都会来。

他好像是在履行着某种承诺,虽然等待这个承诺的人已经不在了。

想起了孟洁因为周杰伦而跟初恋在一起,而宋与却因为周杰伦和爱的人渐行渐远。

周杰伦见证了一些人的圆满,也见证了一些人的缺憾。

他见证的,是一代人的青春。

此时,有个声音跟我打招呼,我回头,是孟洁,她抱着一个灯牌,上面写着“八中歌迷会”。

孟洁愣住,眼神直直地盯着我,不,是我身旁的宋与。

我转头看着宋与,他也呆呆地看着孟洁,我这才发现,他穿着一件黑色TEE,胸前赫然印着“灯光组 李佳龙”的字样。

我们可能会经历很多离别,但也许在下一个转角,我们又会重新遇见。

也许这不只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我们想着对的人,找回了以前的路。

原来宋与是八顿,孟洁是跑跑。

他是她故事中的他。

她是他故事中的她。

他还穿着那件黑TEE,她还拿着那个灯牌。

黑TEE和灯牌,曾经像一封写着“我喜欢你”的情书,现在却记载着“我还爱着你”。

这一刻,周杰伦的《晴天》响起来。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 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 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在宋与和孟洁的凝视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晴天,一个老旧的空教室,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肩并肩坐在一起,共享着一副耳机,认真地听写着歌词,小黄花随着风飘进来,散落在他们发间。

少女说,我喜欢周杰伦。

少年说,我喜欢你。

少女说,我也是。

原来,30岁的我们和青春之间,也不过一首周杰伦的距离。

我们在青春中相爱,长大后,在现实中离散。

但故事的最后,我们会重逢在阔别已久的青春。

你喜欢的人,却喜欢着别人。


01

闲来无事,又将《小王子》看了一遍。

那只等爱的狐狸对小王子说“请你驯养我”时,我忽然想起了桃子——一个在丽江萍水相逢的女生。

夏季的丽江人满为患,我没有提前订房,差点露宿街头,好不容易在犄角旮旯巷落里的一家客栈,找到一个空铺位,桃子就是住在我下铺的驴友。

丽江更深露寒的夜,加之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我就感冒了,止不住的咳嗽声,在凌晨六点,惊醒了一屋沉睡的人。在不满声里,只有桃子爬起来给我倒了一杯热水,并给了我两片阿姆西林。

就这样,一个人的旅程,变成了两人结伴同游。

桃子那年20岁,是西南民族大学大三的学生,一路上叽叽喳喳,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像是脱笼的小鸟。让我不由叹息,年轻真好。

姐姐,你为什么一个人来丽江?桃子问我。

对我而言,旅行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哪有那么多理由,但我还是编了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答案回她,一个人来丽江,当然是来找艳遇呀。

桃子竟然信了,然后我又用她的问题反问了她。那一瞬,桃子脸上的笑容黯淡了一些。

她说,我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

02

桃子的故事,要追溯到三年前。

那时候她刚入学,对新生活充满了好奇,俊一是她第一个认识的人,大她两届的俊一,虽长得不算出众,但静静微笑时眼底有星,在球场挥汗奔跑时身后有风。

这是桃子原话,说这句话时,我清楚地看到桃子亮晶晶的眼睛,全是属于少女的渴望和仰慕。

但俊一有女朋友,两人感情很好,所以,桃子一直把喜欢的心情压缩成小小的一团,藏在心底不见光明的角落。

桃子大二那年,俊一毕业了,跟着女友到了丽江创业。那之后,她的生活里,再也没有听到过俊一的消息。

我问桃子,你在丽江找到他了吗?

桃子摇了摇头说,说不定他根本不在这里了。

那时,桃子失落的样子就让我想起了《小王子》,爱慕着玫瑰的小王子,渴望着小王子青眼的狐狸,而桃子恰好是那只渴爱的狐狸。

这不只是童话,而是无数平凡人经历过的——你喜欢的人,却喜欢着其他人。但桃子的故事,除了让我觉得遗憾,更凭生了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暗恋不值得被歌颂,如果你连说出自己真情实感的勇气也没有,又谈何拥有一段感情?

03

我有个学姐,在朋友圈里风评并不好,甚至给她冠上了“小三”的名号。

这个学姐也是喜欢上了一个有女朋友的男生,在所有人都秉持着“不夺人所爱”的优良传统观念下,学姐毅然而然开始追求这个男生。

男生拒绝了学姐,学姐也再未纠缠,就这么过了一年,男生和女朋友因毕业后工作问题和平分手了,学姐又卷土重来,追到男生的城市,从朋友做起,一步一步的,最后终于得偿所愿。

这事在我们学校轰动一时,我甚至听有人说学姐又婊又不要脸,难听话,像一盆盆脏水朝她身上扣。

在我眼里,学姐何其无辜,她只不是比一般人更勇敢一些,追求所爱并不是可耻的事情。

喜欢的人却喜欢着别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这有多心酸。而这时候还能勇敢表达心意的人,确实比旁人更勇敢。

后来学姐关闭了朋友圈,在那之前,我看到她写了一段话:

每个人都有追求爱的权利,我不是小三,我也没有做错什么,如果非要说错事,那就是我没有早点遇到他,先那人一步走进他的心。

在这个恋爱自由的社会,男未婚女未嫁,未来那么遥远,明天的事谁也说不准,她采取的方法光明磊落,为什么不能为爱奋不顾身一次呢?

爱情真的是很奇妙,它像在拍卖场待价而沽的珍品,价高者得。如果你想要拥有它,那就倾尽所有,用高于其他人的价码,拍下它。

在同一拍卖场并敢叫价的人,大抵拥有不相上下的资本,之所以落标,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想要拥有的心,还不够强烈。

而倾尽所有拥有你,这便是我爱你,最大的诚意。

要记住啊,世界上,最痛的事,莫过于永失我爱。

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


01

或许,我们都喜欢过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我们为ta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们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身边所有的人,也感动了自己,唯独感动不了那个我们想感动的人。

有人说,那样真的值得嘛?

如果说,付出一定要回报的话,那固然是不值得的。

如果说,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那就值得。

因为,喜欢一个人的状态是最美的。

你每天每时每刻,一想到那个你喜欢的人,你就会很开心。一想到ta,你就会笑。这种甜蜜的心情,只有在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

而这份心情,或许就是这份“喜欢”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吧。

纵使,最后,我们没能在一起。

02

星月喜欢一个男孩。

有一天,男孩说喜欢会弹钢琴的女孩。星月就默默去报了个班,开始学钢琴。刚开始学的时候,特别枯燥,几度想要放弃。可一想到,如果有一天,她可以演奏一首浪漫的钢琴曲给男孩听,她就动力十足。

坚持了半年,她终于可以弹一些简单又优美的旋律。

于是她找了一家有钢琴,也可以让顾客上台演奏的咖啡店,然后拉着男孩一起去喝咖啡。那天她为男孩演奏了一曲。

男孩很惊讶,说:“你会弹钢琴?”

她害羞地说:“原来不会的,是为了你才学的,怎么样?”

男孩有些感动,但也只是感动。

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那个男孩最后并没有和星月在一起。

两年后,星月遇到了另一个男孩。

这个男孩也喜欢会弹钢琴的女孩,星月不咸不淡地说,我会一点点。

男孩很激动,抓着她的手,左看右看,说:“真的?真的?”

星月打趣说:“煮的,煮的。”

男孩傻乐着。

后来,在星月生日的时候,男孩给星月买了一架电钢琴,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并且,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想以后每天都可以听你弹钢琴。等我以后有钱了,给你买真正的钢琴,三角钢琴。”

星月眼含泪水,连连点头。

03

很久以前,我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就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于是,我们就买了慢车去旅行。我们说,慢车多好啊,慢车便宜,最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们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但也不觉得累。火车上,看到别人的脸上都疲惫中带着痛苦的表情,只有我们,脸上写满了甜蜜和幸福。

那时候,我们很穷,穷得除了爱情什么也没有。

我们吃几块钱的盖饭,两个人点不一样的,你吃一点我的,我吃一点你的。说是为了营养均衡,现在想来,那大概是青葱岁月里最甜蜜的事情吧。

我们住几十块钱的小旅馆,有点破有点脏,我们嫌弃得连衣服都不敢脱。穿着衣服,保持最美距离,恰好那就是最美的爱情。

每个年纪,我们都会做一些那个年纪才会做的事情。等过了那个年纪,也就不会再有那份心情了。

如此想来,以前做过的一些事情,也就变得格外珍贵。就比如说现在,我大概也没有时间去坐一次二十几个小时的慢车。就算故意为之,也很难再有当初的心情。

04

大鹰喜欢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喜欢听一些小众又好听的歌。大鹰花很多很多时间去听歌,听了好多好多的歌,为了能选一些好听的推荐给女孩。但最后,那女孩还是离开他了。

毕业后,大鹰阴差阳错成了一名电台主播,每次节目最后,都要播放一段音乐,他才发现他的曲库特别丰富。和他搭档的女主播就很好奇,问他:“你这都是哪儿找的歌啊?还怪好听的,我都头一次听。”

对一个人好奇是一件最危险的事情。没错,后来,这个主播就爱上了大鹰。

那天,一个读者问我。如果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还要不要去为ta付出?

我想说,如果你为ta做的那些事,事情本身也很有意义,那为什么不呢?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是在付出,但其实,能为一个人去做点什么,这又何尝不是ta给了我们去做一件事情的动力?

人本性都是很懒的,如果没有一点动力,我们做什么都很容易放弃。

有时候,换个角度想想,那些我们喜欢的人,何尝不是上天送给我们的礼物呢。是他们给了我们动力,让我们愿意为某些事情而努力。

如果,你想为一个人做点什么,那为什么不呢?而且,付出,有时候其实也是一种收获。

喜欢一个人,你会为了这个人去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只要这些事情本身是好的,也可以让你变得更好,就是值得的。纵使最后你们没有在一起。

爱情,没有值不值得,只要你当时开心就好。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我喜欢你,也喜欢当时的自己。”

喜欢一个人,可以为ta改变,但记住,一定要变成你自己也喜欢的样子。

原来我在喜欢你


他还未曾恋爱,高中时一门心思踢球爱体育,大学时一门心思玩魔兽。好在学业没拉下多远,毕业后也没东挑西拣,所以很快找到工作。虽然不算很好,但也过得去。

于是开始正式打量这个社会,正式有了人际关系,开始与人沟通,交流打交道。

她是同事,比他早来公司一年。以前辈的身份带他了解公司各种情况,熟悉环境,安排交代工作,接管客户。事务大小,面面俱到。

他感激不尽,跟着这个长着张美好脸庞的异性前辈转来转去,觉得十分愉快。于是早上上班,在路上买早点时,就想着为她带一份。中午吃饭,自然地邀她同往食堂。下午下班,帮她拎着包,跟在她后面去外面找地方一起吃饭。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他天天叫她前辈,或是叫她姐。照着她的吩咐做些事,或是互相关照,一起吃饭上下班的时间比较多。聊的也越来越多。有时候不光上班在QQ上说话,休息时他们会在大家的笑声里保持沉默,彼此却拿着手机发微信对话。说某同事八卦,或是说当天工作的不愉快和烦恼。

她对他很好,教会不少工作上的经验,一点都不保留。他觉得自己特别幸运和幸福,以为日子就这样相安无事一切静好下去。

可是慢慢地,她会突然有些不耐烦,有时还冲他发发脾气,或是说些奇怪地让他听不懂的话。或是问他些关于爱情的话题,或是发些什么情感测试题让他做。

他有时做了,有时嫌无聊就笑她太闲扔到一边。那样的时候,她就一天半天不理他,不主动叫他。他追问她哪里得罪了她,她又说声算了,然后起身跟他搭着肩去倒咖啡。

后来,他发现新来的男同事跟她关系蛮好,两人常在茶水间站着聊天。她也带那新同事了解工作情况,像对他来的时候一样。

他说不清为什么,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频频找那个新来的男同事茬。某天,那男同事说他,你是不是喜欢XX前辈啊?喜欢就说出来嘛,老找我麻烦干什么?我很无辜的!

他愣了愣,心里问自己,我是在喜欢她吗?那这些表现就是吃醋?可是自己明明一直当她是好前辈,好同事好姐姐的啊。

他花了些时间才想通,原来她有时反复无常待他,是因为生他没有表白说喜欢她的气。天地良心,他只是情商迟钝,有点搞不清楚怎么才算喜欢一个人。原来自己对她的尊敬、关心和关注,相处时的快乐欢笑,都是因为喜欢她……

他挠着头去向她告白,她将手指戳到他头上,喜极而泣地说,你呀,真是个榆木疙瘩!

他将她拥到怀里,心里默默感谢那个新来的男同事。要不是有那个参照物和催化剂,他大概还要跟她这样以莫名其妙又习以为常的关系继续亲密下去。虽然他不觉得有何不妥,而她,却是早就在猜他的心思里、倍受了许多煎熬。

原来,爱情里折磨人的东西还有一样,就是对方居然不知道自己在喜欢你。你说若遇上这样的人,自己又没勇气向他表白挑明,那是该有多着急多憋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