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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特有遗忘

发表时间:2021-04-09

【www.qg13.com - 倦怠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青春期特有遗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春期特有遗忘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敏嘉对着思仪微笑的时候心里在想的是,这不是那天盯着我看的女生吗?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他笑,是因为思仪差点被球打到时的那种害怕的神情,好像一只惊弓之鸟。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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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典型事件


青春期典型事件

我的一个学文学的师弟在女博士楼前看见一个男子,当时正簌簌下着雪,那位绅士身上已经披了厚厚的一层,显然站在那里很久了。这时候,从楼上兜头泼了一盆水下来,把他淋个透湿。他居然抖都没有抖一下,我的师弟愤愤地说,就是只狗也要抖一抖!

我这个师弟是一个激进派,由于本身条件优厚,对别的男人就有些不体谅。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年轻的时候恋爱、颓废、狂热,都跟现实中的人或者事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有角色需要,需要那些个身份和情绪,跟内急一样不可忍耐。那会儿还喜欢说些注定的话,好像没有这个人就不会这样疯狂,其实最不注定了,就如同排泄物和某一个厕所之间一样,没有注定的关联。

这个男人也许只是在重复自己头脑中的某个场景,因为真正的伤心或恳求跟展览站立无关,他只需要一个,或者一些观众,站给你看。表演最怕的就是无声无息,至少从表面上看,他追求的那个女人还是很配合地肯给他那样豪华的一个道具。我劝我的师弟,人只有在青春之火烧得最旺的时候才有如此强烈的表演欲,这位大哥既然爱上的是女博士,估计岁数也不小了,你应该佩服他,因为他的青春期很长。

当然,人家闺门立雪是他自己的事情,只要没有堵着大门。只是他让我想到了其他的事情,比如人经常会被特别有形式感的行为打动,最后忘了自己本来是为了啥。而这个时候往往还顶着以前订立的名目,未免有点挂羊头卖狗肉,很不诚恳。换一个更精确的说法,这位大哥站在那里的前半个小时可能还跟爱情有点联系,迷茫啊,伤心啊,半个小时以后的事情就说不准了。

我们年少的时候大多都有那样的记忆,被人看了一眼,心就变成了鸡毛,飘在空中迟迟不肯下落;进而开始搔首弄姿地演绎理想形象,或洒脱或落寞或激进;再进而开始实践爱情小说,从对话到情节设计无不充满了盗版的痕迹,恋爱就像演对手戏,虽然对白早已了然于胸,但还要假装第一次听说。有人也终成正果了,就像有的歌手从模仿发展到了自成一家,多数成长着和成长了的人都深谙此道,只不过有技术高下之分,有观众缘和没有观众缘之别。

咱都自恋过,以为自己想象中的超凡气度已经溢于言表,故而有些顾盼自雄;都表演过,因为需要情绪上最直接的捶打,制造波澜壮阔的戏剧效果;都抄袭过,因为心灵寡薄,可供发挥的东西寥寥无几。但是这应该是一个短期行为,如果长期不能自拔的话,就像年富力强还硬要穿上开裆裤,只能理解为有暴露癖了。

我陷入了胡思乱想,如果我在,会走上去递一支烟给那位湿漉漉的男人,情真意切地说:这位大哥,不容易呀,这么冷的天。您演得挺好,真的,绝望、热情、坚韧不拔的劲儿都出来了。但是如果那个女人不按牌理出牌呢?如果她这时候款款地走下来说:依你还是不依你,这是一个问题。恐怕你要虚脱的哟!大哥如果叹口气说:谁说不是呢?我是有点做过了,现在大半个楼的人都在看着我,就这么走了未免太不负责。我打算天一擦黑就溜,走之前还要堆一个雪人,快天亮我再来接班。那么他还是很让人敬佩的,因为除了青春长驻之外,人家还很有幽默感。但是事情百分之九十九会这样发生:他仇视地看着我,然后一言不发,拔拳打在当面。我这个时候就会用最后的体谅躺在雪地上摇着头说:太投入了,真的太投入了。

青春期的那颗朱砂痣


那年我在一所乡村中学读初中二年级,因为结识太多混日子的死党,整个人几乎疯掉了。于是我学业一塌糊涂,几乎所有科目都亮起了红灯。

那时,旷课、逃学、打架,和老师顶嘴几乎成了我校园生活的全部。为了管教我,班主任决定把我孤立起来,并告诫班里其他的学生一概不许理我,我的座位由前三排,一下子移到了最后一排的一个死角。我成了一个无人理会的孤家寡人,每日,无聊的时候,只能与墙壁默默交谈。

那天,班主任贾老师领进来一个瘦瘦的女孩子,对大家说她叫江南,新转来的。我抬头望了望她,然后用玩世不恭的目光盯了她一眼就不再理会了。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生,她的洋气长相与装扮立刻把她与班里那些丑小鸭区分开来。可是,这又与我有何相干呢?

可是,我错了。因为座位刚刚调过的缘故,班主任只好把江南安排在我旁边的空位坐下来。江南的到来让我立刻不自在起来,尤其是和一个美丽的女生坐在一起,让我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据说,她的成绩超好,从市里一所重点中学转学来的。这样的情况让我汗颜。

第一次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女孩子,我开始有了几分收敛。第二天,我偷偷换洗了干净的衣服,并理了短发,还第一次破天荒地把上课用的所有资料带齐。在那个偏僻的角落里,第一次听她用优美的普通话回答问题,第一次看她把一本钢笔字帖放在书桌上练习书法,心中竟然有了几分莫名的激动。

可是,仅此而已,仅此而已。我依然是老师黑名单上的坏学生,依然没有一个朋友。

喂!你的画蛮特别的。自习课上,她轻拍我的手臂,指着我在数学课本上胡乱涂鸦笑着说。

有什么特别的,垃圾。我虎着脸看都没看她。我的回应令她有些吃惊,她呆呆地看我一眼然后不作声了。

她的到来让班里那些调皮的小男生找到了新的捉弄对象。下课铃声刚刚响过,她的座位周围立刻围满了各色各样的男孩子。他们大喊大叫吵翻了天,而她红着脸低下头不去看他们。我看不过去,瞪着眼一挥拳将他们全部赶跑。

上课的时候,她偷偷递过来一张纸条:谢谢你!而那张纸条,让我的心有了温暖的感觉。

从此,我开始装模作样地听课和写作业。只是因为基础太差,分数多数在60分以下徘徊。她把她的课堂笔记拿来给我看,并指着画有标记的地方说,这些题做会了考个及格分应该没问题。

果然,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月考的时候,竟然有两科突破了60分。拿到卷子的时候,我尽量克制自己不要露出自得的样子。江南却笑着对我低声说,你真是个天才,稍一努力成绩就上来了,真羡慕你。我冲她笑笑,露出感激的神情。

这时,她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我打开看,上面写着:加油,你一定行!望着她明亮的眼睛,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因为她的鼓励,那些苦涩艰难的学习有了几分乐趣。我甚至放弃课间出去放风的机会,坐在座位上埋头苦读。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竟然考进了班级前二十名的行列,这让所有任课老师大跌眼镜。就这样,我由一个糟糕透顶的坏学生实现了华丽转身。升至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几乎和她并驾齐驱,成了令人羡慕的好学生。

那段日子,我发现自己的人生重新有了意义,甚至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发光体,整日充满了能量。

初三下学期,每个人都在为中考拼命学习的时候,有一天,我却听到了江南要转学的消息。班主任贾老师站在讲台前对大家说,因为江南父亲工作变动的缘故她已经转学离开了。那天,我坐在没有江南的教室里,在恍惚之中度过了我初中生活中最为难熬的一天。

江南走的时候没有说一句告别的话。我唯一保存下来的是她留给我的两张纸条,一张写着:谢谢你!一张写着:加油,你一定行!

带着她的鼓励,我继续努力前行,进入重点中学并顺利考上大学。

江南成了我青春期里的一颗朱砂痣,让我刻骨铭心。青春期里那种懵懂的感觉真好,足以激励一个失足少年重新站起不断前行。

可是我知道,那种美好的感觉并不是爱恋,而是,一个青春对另一个青春最美的祝福,就像一棵树望着另一棵树一起成长那样的美好。

别遗忘!我们正青春


青春的一个好处,是相信有无限的可能

题记

行走在路上,看着夜又朦胧

作为高三的斗士,毕竟,左手当前的精彩,右手未来的灿烂。

我的同伴,他们拼命忙碌于学习。于是,如此美好的青春时光,他们有,却看不见。

当我踏入班级门口的一刹那,曾经喧闹的集体,偶尔的女高音,现如今都难再见,代而取之的,是一堂宁静。熟悉的地方,陌生了环境。

这一切,都怎么了?

无畏!我还是我。

步入高三这是青春的绝笔,我们踏着时光的快车,行走在青春的隧道,马上就可以看到阳光,但这个被光照射的世界,充满着虚伪,肮脏。只有在青春隧道里的生命,才会真心,才会轻狂,才会不顾一切的为自己,为他人而着想。而这些,却被世人用世俗的眼光圈禁着。

看着别人欢乐嬉笑,在他们身上看不到束缚自己的东西,所以一路诅咒着,玷污着他们的思想,甚至用污秽的语言攻击着,殊不知,他也在这条路上。

在这条路上,他们不会开心,嘴角盛开的不是微笑,因为他们除了眼睛,还带着不该有的包袱盲目的压力,被逼迫着承担着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让自己裸露在欢笑者的视网膜之下,为什么只有他们才可以落落大方的随心所欲的微笑,而自己却抱着课本苦读。

这很简单,因为你有眼睛,却看不见。

年纪轻轻,你就把一生如赌注压在学业上,原本就是青春少年的欢乐天地,就这样被沉重的压抑着,本来自由的小世界,也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的时光,青春未老,年华未央,悲伤的是,年轻的他们,眼睛里不再有热烈盛开的花火,所有的桀骜不驯都被打磨成鹅卵石般的圆润光滑,那些只有青春才配拥有的轻狂,放肆,就像被诅咒的精灵,永远的尘封在内心深处。

遗忘在后青春里的痛


我们的曾经在我最后一次哭泣的时候

象流沙一样,从我指间滑落,

没有痕迹,但是钻心的痛

你消失在最后一条地平线时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你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融化在我的骨节里

注定,我忘不了你

你走的越远,我就会被扯的越痛

对不起.我忘不了你

怪就怪你在我心里住的太久,太深.太深了

天哭了,我也流眼泪了

我哭了,你也悲伤了

为了忘记你,我努力埋葬自己

我忘了怎样笑,我只懂得了痛

我记了你3年,你忘了我3年

总有人会比那个人痛,因为这是不可逆转的不公平命题

没有未来的未来我们会平行,你只是我的倒影

栀子花开,带着我们的曾经随花香飘散

你只能够活在记忆里,而我只能学会释怀

忍着痛绻缩在过去的角落里

该说再见,因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该说再见,我们的所有只能够留在昨天,风会卷走一切

该说再见,因为我们的人生轨迹再没交点

某天回头,发现那些记忆晶莹剔透

我们的快乐在那个空间里

写着青春的诗,哼着青春的歌

花开花落,秋去冬来,我们都长大了

脱去往日那稚嫩的外壳,换上成人的外表

在时光里,到处游走

那曾经的创伤,时间帮我们结了疤

随着后青春的逝去

那些人,那些事,再也不提起

那些遗忘的记忆


日子在平静中一点点地过去,没有一丝丝涟漪,每天都在忙忙碌碌间,不再留意经年花开花谢,没有时间去看潮起潮落。转眼过了那么多年,看到父母一天天老去的容颜,一日日失去的健康,才渐渐明白,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宿命的苦旅,走不到终点,看不到未来。

匆匆数年,每次都要经过春节。一转眼,我也到了害怕过年的年纪,而整个世界,也不再因为过年而欢呼雀跃,因为现在该有的都有了,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孩子们过年不会再因为一件崭新的红棉袄而兴奋地一连好几天睡不着觉,也不会再因为能多吃几个糖油饼而暗自窃喜,更不会因为捡到了邻居家小孩燃放未尽的花炮而高兴半天。

那个时候过年,人们心里都充满了对新生活的期望,同时也很享受一年来那些喜忧参半的时光,我们常常会不辞辛苦地跑好几里路去荡那种很高很大的秋千,在上上下下的起落中感受心脏都能跳出来的眩晕;也会在二月的春风里找个面朝阳光的山旮旯玩扑克,尽情领略没有赌注只有输赢的快感。经常会在母亲浣洗干净,挂在铁丝绳上的被面里藏猫猫,当被小伙伴兴奋地抓住以后,还疑惑为什么他们会找得着,原来只是顾到头,而没有藏得住腿脚。最渴望母亲煮鸡肉的时候,偷偷地递给我一块,让我尝尝熟了没有,那时候的瘦肉几里路都能闻得见香味儿。

而我和大哥、姐姐三个人一起喝酒也是很惬意的事情,家里没有大块的煤炭,只有父母多年积攒下的煤沫子,父亲用好多土加点煤沫打成方块状,放在土做的炉子里取暖,那点明明灭灭的火光,就是我们兄妹三最大的希望,没事就在上面热点黄酒,或者用散白酒加点红糖在炉火中慢慢烤热,面对面坐着谈天说地,天南海北地侃,真的是其乐融融,幸福无比。直到现在,我还老是梦见自己看到许多黑色的蜂窝煤,眼前放光,常常不辞辛苦地背回家去,想着让父母和哥姐都能不再寒冷。半夜在劳累中惊醒,才知道我们家所有的人都住在有暖气的楼房里了,况且现在,即使在农家里,也全用上了大块的煤炭,每家每户都不曾见过那种漂亮的蜂窝煤。

记忆总是让人沉重,或许许多年后现在也会成为美好的回忆。而今年,因为母亲身体不好,我们过年都约好了要一同回去。大年初五的下午,当我们拖家带口地出现在父母的面前,我看到年过七旬的母亲,瘦弱地只剩下六十来斤,甚至于没有我九岁的女儿高了,她微笑的脸孔上残留着欣喜的泪水,而这滴泪水瞬间打湿我的心情。我们兄妹加上孩子们总共有十几口人,一起到超市买了好多吃的用的,下午哥做热菜,我做凉菜,不一会一大桌好吃的饭菜就呈现在眼前,我们和父母孩子在一起吃着,笑着,喝着,恍惚间感觉幸福地不知所措。

而父亲一直偏心地抱着姐十二岁大的二女儿,那孩子坐在腿上比他还高,父亲不辞辛苦,一会给她夹菜,一会在她粉嘟嘟的脸上吃包子,我们都笑着嫌他老人家心都长到肋条下去了,自己的亲孙子都不疼,却偏爱一个外孙女。其实大家虽然嘴上这样说,但心里都明白父亲和这个孩子的关系。

那年姐生下她的时候,因为是二胎,怕单位责罚,孩子三十几天的时候就抱来我家了,那时候正值冬天,房子里冷得能到零下,就只有一个很烫的大炕,孩子在炕上捂得严严实实,身上都出汗了,但粉嘟嘟的小脸却生出了冻疮。后来孩子不到一岁,母亲的病又重了,为了方便看病,母亲到西峰和哥嫂一起生活,而此后的好几年,都是父亲和这个孩子在一起相依为命。

父亲不会做饭,只能和孩子煮一些白水挂面,再加点咸菜来将就。每次吃饭都是喂完孩子以后,父亲自己再吃,那时候饭都又冷又糊很难下口了。孩子四岁的时候,姐要带她回去念书了,父亲一生都没有哭过的大男人,看到载着姐和孩子离去的公共汽车,刹那老泪纵横。每到周末,父亲都会坐在门前的大树下眺望,盼着班车能带来他的外孙女,再看看孩子那可爱的小脸,享受孩子抱紧他脖子的快乐。

每每想起这些,总觉得特别揪心。世间许多感情就是这么特殊,这么让人难以割舍。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我们都酒足饭饱,嗑瓜子聊天去了,姐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本职工作,洗锅涮碗,打扫卫生,而我们也心安理得地享受大厨般地待遇。从小我们兄妹三就形成了这种默契,不用争执,甚至不用言语,不用示意,最累最枯燥的活姐都默不作声地干了。要不怎么老人常说,疼大的,爱小的,中间夹个受气的呢?一天多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又要各奔东西去讨自己的生活,而母亲的目光就像长长的细线,丝丝缕缕,牵扯着我们想家、恋家的心。

原来过年的真谛并不在于吃喝玩乐,而在于和亲人的团聚,无论千山万水,我们都应该不辞劳苦来奔赴这一场聚会。生命中有那么多圆满、美好的时刻,如果我们不去努力争取,怎么能体会得到存在的真正意义呢?

恋恋不忘,不如遗忘


小时候,奶奶时常说,人不爱惜自己,谁会爱惜你?

长大后,时常听到朋友的声音,恋爱谈多了,不如只身一人来得快活!

我们的一生,熙熙攘攘,总会遇到许许多多对的、错的人,念念不忘的,定是你深深喜爱过的。

深爱分为好几种:

1、你喜欢上的但他不知道的,那叫暗恋。这时候,你就是个悲剧。

2、你喜欢上的,但他对你没意思的,那叫单恋。这时候,你就是个备胎。

3、你喜欢他,他喜欢你,那叫恋爱。这时候,你是幸福的。

4、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但却不能在一起的,那叫虐恋。这时候,你是悲惨的。

5、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但有一方身患不治之症,那叫蓝色生死恋。这时候,你的世界末日就到了,当然,这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最好的结局,是第3种情况。但是,总有诸多原因,会变成除3外的其他情况。这是人生常态,也是人生的一种体现、过度,谁不是先不幸后幸福?

前两天,我的好友墨墨和我说,他喜欢上一朋友,那朋友叫小贝。他们俩是在一兴趣网认识的,后见过几次面。

小贝属于阳光型的,xing格、爱好、三观和墨墨都极为切合。墨墨说,虽然小贝长的很一般,但她总有一股气质,很吸引我。

特别喜欢和她聊天的感觉,每次和她聊天,就感觉自己吃了兴奋剂的样子。墨墨说,很喜欢她,但是不敢表白,只能偷偷喜欢。

墨墨的小故事,其实很一般,大街小巷,一抓一大把。他没有勇敢的表白,也不知道小贝是否喜欢他,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不管是暗恋、单恋、恋爱,或是虐恋、绝恋,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念。恋恋不忘的,总是在你心里留过深深爱恋的那个人。

念念不忘的,总是在把刀cha在心上的。在深夜里,默默流泪,独自伤感的时候,是人最脆弱的时候。这时候,人的思绪总是多变的。

有时候,想念的太痛,不如狠心割舍,还自己一片宁静的天空。念念不忘,不如遗忘。开心的自己,总比伤心的自己要美的多。

都说,宇宙之大,能够相遇,已是难得。深藏眷恋,埋没就好。

人的一生,只要开心就够了,其他的,能割舍就不要留恋。留恋的鸡汤太多,总会迷失自我,何不放下包袱出去走走?

流浪之路,该是遗忘


黯然失色的记忆被洪流卷走,十年有多漫长。桃花开了又谢,野草烧了又生,年轮悄无声息的刻画着。秋风不知何时来过,带走了绿色,只留下枯黄。

经历过刻骨铭心,才懂得云淡风轻。曾经灰暗过的时光,一直躲在角落里,默默的淋着雨,为自己的年少轻狂愧疚着。

夜深了,清冷的月光笼罩着小城,本就古老的石墙又多添了几分沧桑。依稀可辨的字迹,唤醒了懵懂的承诺,曾经的信誓旦旦,变作如今的躲躲闪闪,岁月这把刻刀,雕刻出一个全新的我,也或许是旧的。

时光斑驳了回忆,模糊的轮廓已经拼凑不出完整的曾经。一本宋词,读了无数遍,边角已被摩挲的泛黄。如今它静静的躺在书架上,落满了灰尘,无人再去翻阅历史,而它,也成了历史,被人渐渐遗忘。

掬一股清泉,去洗掉岁月的尘埃;温一壶老酒,去祭奠逝去的时光;染一树桃花,去祈祷末日的阳光。怀旧的人眷恋软软的白云,触不到的高度,仿佛旧日的美好。远远的望着,也会相信,有那么一天,我不再期盼它们。

游走在世间的传奇,终有一日会淹没在岁月长河,盛夏的繁花也终有会开到茶糜。永远不会太远,也许就是明天。乌云密布的前方,有我们无法预知的一切,期许的承诺,或许在下一个晴天就会过期。繁杂的红尘,放弃太过容易。

轻轻哼着歌,透过指缝,我看见明媚的阳光。挥挥手,再见了,旧日的一切。灵魂的流浪还在继续,行囊太重,我有必要放下过去。纠缠了太久,枯燥无味的答案我也不想再去探究。人生那么长,风景那么美,无谓的苦恼太重,欣赏风景,怎可背着千斤重的包?不如放下,踏着轻快的步伐,向未来出发。